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通 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陕煤集团关于印发《所属企业2022年稳增长专项考核结果及稳增长专项奖励的通知》(陕煤司发〔2023〕114号)文件精神,陕煤层气公司超额完成稳增长奋斗目标,现给予各单位稳增长奖励。经党委会、总办会研究决定,现将所属单位2022年度稳增长专项奖励如下:
一、稳增长专项奖励标准
按照稳增长奋斗目标核定情况,对榆林分公司、澄合分公司、铜川分公司、韩城天久公司、春林河公司5户企业奖励领导班子成员人均6万元;奖励工资总额8%。
对韩城分公司、陕西新泰公司、生态产业公司3户企业奖励领导班子成员人均3.5万元;奖励工资总额5%。
二、稳增长专项奖励兑现
1.企业班子成员稳增长奖励。由各企业制定班子成员奖金方案,报经营发展部备案后执行发放。
2.职工工资奖励。由各企业制定分配方案,突出向关键岗位和骨干员工倾斜,在2022年度工资总额中列支。
3.奖励的兑现原则上于2023年4月上旬前完成。
4.奖励兑现按照公司《规范职务退出人员管理办法》(陕煤层气党发〔2022〕57号)等相关办法执行。
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抄送:公司各领导,经营发展部、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 |
陕西省煤层气公司综合部 2023年4月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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