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
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麒组联发〔2018〕14号)精神要求,XX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在机关全体公务人员中深入开展了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根据《关于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麒组联发〔2018〕14号)精神要求,XX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麒组联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制度。成立了以X为组长、X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领导这次整治工作,为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XXX现有公务员X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X人,副科级领导干部X人,科员X人。全体公务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内容认真自查,如实填了写《公务员投资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情况明细表》,由由干部职工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后,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进行查询。经个人自查、组织查询、核对清理,X名公务员未发现有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通过专项整治,XX公务员进一步从思想上认识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公务员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