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宜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中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托克托县司法局 “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 “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的报告
嵊泗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从严从实强基层聚焦聚力总目标为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零陵公安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以来,零陵公安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公安局党委治警方略,以政治建警为统领,以风险防控为主线,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保障,深入推进“四个大抓”警务战略,全面做实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实现“五个坚决不发生”“三个确保”工作目标。现将2020年的工作总结以及工作中的困难和202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坚持大抓教育和管理,全力锻造永警铁军。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推进政治建警系列工程,抓实公安队伍教育和管理,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永警铁军。一是深化红色主题教育。根据《分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方案》和《分局教育整顿“学查改”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仪式讲话精神。二是全面抓实理论学习。我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抓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切实筑牢民警的政治思想基础。一年来我局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体要求,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公安民警的亲切关怀。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对公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抓实抓牢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了民警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坚持大抓主责和主业,全力确保社会大局平稳。我局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将各项业务工作与“抗击疫情”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确保主责主业没有因疫情防控而按下暂停键。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紧抓不放,有效保障了零陵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平安零陵建设。今年以来,全局共立刑事案件1033起,破237起。零陵公安分局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在全局范围内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分局徐家井派出所获评公安部命名全国首批“枫桥式派出所”荣誉称号,并在全市治安工作会议上的介绍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经验。我局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枫桥经验”与时代同步、与未来同行,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
三、坚持大抓基层和基础,全面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我局全力推进大抓基层和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一是加强快反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治安标准化防控体系建设。综合考量社会治安、道路交通、警民联防、社情民意等因素,全面整合警务资源,确保警力下沉、关口前移,围绕重点区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落实“1、3、5”快反快处机制,完成了1个分局中台,18个派出所支援平台,4个区域平台,11个巡防平台、55个群防平台的建设。二是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以“三网”集成和“三线”联通,构建起打击违法犯罪的天罗地网。警务模式信息化建设以“见警力、压警情、控发案”为目标,屯警街面、动中备勤,实行扁平化指挥、同步调度指挥。建立健全了“巡、防、查、打”一体化城区巡防体系,更好压缩犯罪空间和防控街面违法犯罪。同时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优势发挥“义警”“蓝背心”的作用,把“农村辅警”“社区义务巡逻队”“单位保卫干部和保安力量”等治安元素融合进“永州快警”平台,依托“互联网+群防群治”,形成了“警民共建、警民共防、警民共享”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大抓改革和科技,全力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我局大力推进大抓改革和科技,一是实行“早八晚九”视频调度机制。常态化开展早八晚九视频调度,实现每天“兵要见将、将要见兵”,确保闻令而动、警令畅通。二是提升警务改革成果运行质效。零陵区“永州快警”实现了警用装备现代化、警务模式信息化、警民联防规范化。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指导,以县域警务工作为统筹,依托分局区级中台指挥枢纽,承接市公安局总台,链接各个巡防平台,健全完善了“全域敏锐感知,全城快速反应”的快反工作格局,真正实现了“百点相连成线、十线相织成网、一网覆盖全城”的工作体系,为保一方平安,促进零陵区社会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五、坚持大抓疫情防控,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和反弹。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一是以快应快,迅速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区公安机关视疫情为警情,扎实开展疫情筛查、娱乐场所治理整顿、指导企业复工复产、道路交通疏导以及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有力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零陵区政治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二是自控自治,严查把关。我局实行体温检测制。要求进入机关院内的一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无条件接受体温测试,并登记备案。食堂就餐、单独院落防疫消杀等工作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三是严厉惩治,依法打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区娱乐场所及重点区域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降低了疫情进一步扩散的风险,缓解了日常检疫防控的工作压力。四是强化设备,科学防疫。为确保一线民警辅警的防疫安全,我局紧急协商相关单位购入医用酒精、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测试仪等设备和用品,在第一时间分发给一线民警辅警。
2020年,分局各项工作虽然有条不紊、有效推进,但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政治安全挑战更加艰巨、公共安全风险依然凸显、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愈发多样、改革创新和科技应用综合能力仍需加强、警务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速率有待提高、警务保障现状与形势任务还不完全适应等。
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决策部暑,以落实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抓牢抓实主业主责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好防范应对新时代各种风险挑战的思想和工作准备。为零陵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谱写富饶美丽幸福新永州零陵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蒲城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要求,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蒲城为主线,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提升法治蒲城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出台了《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蒲城的实施意见》和《蒲城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党的领导贯彻法治建设全过程,主动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推动依法治县深入实践,成功创建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二是推动依法行政科学规范。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41次,进行常务会提案合法性审核49次,对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最大限度避免法律风险,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全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全年开展专题培训6期,培训人数1500人。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举办2020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2期,共94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坚持问题导向,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格执行《蒲城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中明确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体审理职责和办案标准,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办结16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接受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3件。
三是推动法治宣传再上台阶。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特别是在“12.4”宪法宣传日当天,由全体在家县级领导、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的方阵以及政法单位方阵和行政执法单位方阵共350余人参加了宪法宣誓活动,这是我县首次公开举行宪法集体宣誓活动,也是我县政治层面规格最高、参加领导最广泛的一次集体活动。整合资源,多方位宣传《民法典》。组建了蒲城县民法典志愿宣讲团,在全县各单位、镇办和学校开展宣讲活动56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1次,邀请李康宁教授以“中国民法典基本问题阐释”为主题对全体县级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联合蒲城电视台制作播出《民法典.律师说》节目10期,且全部被学习强国APP“普法课堂”栏目采纳;向机关单位、镇村(社区)和学校分别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生活中的民法典(看图学法)》三大类书籍共计1.2万余册。平安建设稳步推进。在中心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摆展板、发放“大礼包”,开展了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成立夜间巡防队,联合派出所分辖区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和设点查控。创建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氛围。打造延安街、红旗街和人民路“两街一路”公交站候车亭法治宣传街;在全城十字路口指示牌设置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内容;拍摄制作我县省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宣传片《浩然正道 法润蒲城》;打造完成昆元法治广场法治工作室,重新修缮昆元法治广场各类法治元素。
四是推动法律服务优质高效。坚持线上与线下服务资源相结合,推动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组合,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有效提升。联合县工商联、县工会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建“疫情防控志愿法律服务团”,向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并向各企业发放了《百姓法治宝典——宪法法律进万家》、《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等普法书籍,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添举措、添动力、添保障。积极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20年,接受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指派,依法为352名刑事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积极组织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法援惠及民生”活动,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状况审查,畅通绿色通道。2020年共为贫困户办理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提供劳务受害纠纷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524件。严格执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和派员参加庭审制度。加强对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适时规范律师代理辩护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律师的惩戒力度。今年我县律师共参与扫黑除恶案件辩护83人次。
五是切实强化法治保障。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为主线,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衔接,强化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法执法文书格式(试行)》的培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规范使用陕西省社区矫正平台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六个一”工作法,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和外出、居住地变更等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提高电子定位率,及时纠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对高频报警频的社矫对象开展实地走访,及时整改问题。推进政策制度落实,用足用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推动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25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22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95人,开展审前调查评估90人次,警告5人,训诫2人,居住地变更3人,重新违法犯罪1人。
六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大“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工作力度,在各党、政集中办公场所、便民服务大厅和车站、医院等场所安装智慧普法媒体机50台,投入使用。开展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补齐短板,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中共蒲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落实了司法所业务经费;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人员理顺和组织部衔接,龙阳、龙池、永丰等3个司法所的副科级所长已经正式任命;同时,加快司法所外观标识、工作职责上墙的进度,发挥好司法所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2020年4月份开始到2022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县17个司法所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兴镇、桥陵司法所等8家司法所已完成了外观改造。
总之,通过我们全体领导和干部的共同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维护县域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总纲,积极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作为,履行好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服务全县大局,努力实现城乡共享基本法律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蒲城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安图县第十八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上
2020年12月25日
12月25日,安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会议听取和审议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勇代表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
2020年工作回顾
一、恪守初心勇担使命,在抗击新冠疫情中贡献检察力量
新春伊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安图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应战,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抗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依法快速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办理的尤某妨害公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与行政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协作机制;全面助力复工复产,对县中心市场、县域内畜禽养殖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村屯、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检察干警在疫情防控中的突出表现,赢得了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发展中展现检察作为
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做好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为推动安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保障社会安定,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2件42人,批准逮捕23件31人,同比分别下降72.94%和75.5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4件336人,提起公诉155件242人,同比分别下降10.4%和上升7.07%。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6人,分别占受案人数的26.19%和10.71%。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264人,占审结案件人数的92.96%。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起公诉华某某涉恶团伙犯罪案件1件3人,提出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扎实推进“六清”行动,补齐弱项短板,坚持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圆满完成线索清仓、案件清结、行业清源等“六清”总目标。
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认真落实党中央脱贫工作精神,严格执行“四个不摘”要求,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3余万元,致力维修村部基础设施、美化乡村庭院、发展养殖业等精准扶贫工作,为贫困户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办理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残疾人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为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把心系百姓、扶贫助残落到实处。
全力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对民营企业者轻微犯罪依法不起诉1件2人,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因地制宜开展“六稳”“六保”服务活动,对县域内三家重点矿泉水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为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服务。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研究制定《关于办理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违法犯罪案件暂行规定》,汇聚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强大合力。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投入50余万元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一站式”办案场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巡讲及“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活动。探索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察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对5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附条件不起诉,做到惩治犯罪与观护帮教同步推进。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在维护司法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13件,书面纠正违法11件,依法纠正遗漏犯罪事实6笔,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14人,提出抗诉5件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加强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完善监管监督程序,确保监督程序依法规范开展。督促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社区矫正人员146人无漏管脱管现象。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民事虚假诉讼、执行监督为突破口,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全年共提请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执行检察建议3件、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息诉罢访3件。张某某等“农民工讨薪”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务实开展行政诉讼监督。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共办理上级院交办行政审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检察建议40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件,行政机关均接受并整改完毕。
大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报送上级院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通过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财政资金,每年投入16万余元解决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问题;通过开展国有土地租金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收缴企业长期拖欠的国有土地租金600余万元。
四、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在锤炼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能力
紧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建设要求,认真落实“三种作风、三种精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改革发展厚植根基。
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全省政法机关“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活动,深刻吸取“平安经”事件教训,组织全院干警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展主题研讨、党内重要法规专题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政治轮训等载体活动20余次。班子成员围绕政治建设不到位、管党治警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和监管不到位三方面,查摆具体问题17项,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认真执行高检院“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锻造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等考评内容,设置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的本地化考评项目指标,切实发挥业绩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深化运用“案-件比”,把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落到办案中,“案-件比”由年初1:1.9优化到现阶段1:1.28,位居全州第一。
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规范司法行为中完善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事业置于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积极向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入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6次。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运用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及信息共计500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每季度以白皮书形式向社会发布检察办案业务数据,全年公开程序性信息269件,重要案件信息40件,公开法律文书192件,更加务实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期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司法诉求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协调,各项检察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专业化人才短缺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着重强化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坚持稳进,主动服务大局发展。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围绕落实“六稳”“六保”,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积极巩固脱贫成果。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深化落实,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入开展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黑土地保护和松花江流域(安图县段)保护等专项行动工作。三是持续提升,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彰显司法体制改革质效。以全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吴忠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4日
2020年,吴忠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坚持依宪行政、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推动公安民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一是完善了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程序。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部门、各分县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市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公安机关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民法典》,市局党委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4次,组织11期2530余民警辅警开展政治轮训,各级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提升。三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公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落实责任,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探索建立了“326+N”工作机制(印发了“三项制度”、梳理了2个流程图、健全了6个清单、做实了N项具体举措),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全市公安机关行政不及时受案率同比下降了95%。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为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定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全市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891台,确保了平均2人3部,各分县局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27个,严格落实执行执法记录仪“处警必带、执勤必用、过程必录、信息必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运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示2个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法制审核流程图)及6个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权责清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许可67894项,行政处罚1025项;实时共享社会信用建设信息,在吴忠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公示各类信息47047条,在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信息34条。
(三)紧抓公安改革不松紧,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依托全区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和执法办案平台统一的接报案、受立案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接报案登记、受案立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结果告知制度,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的工作要求,实现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信息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运转,并与接处警、办案、结案等上下游流程的执法信息整合贯通。二是建成执法管理中心强化执法监督。建成市级执法管理中心,将全市57个执法办案场所视频监控全部接入,依托110接处警系统、执法综合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可视化、闭环式的监督管理。市县所队三级分层级对所有警情和行政、刑事案件实行100%的巡查模式。同时,将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案不实等受案立案问题纳入重点巡查范围,每日提醒,每月通报,每季度分析研判,实时纠正执法问题。共巡查警情、案件14.9万起,发现问题3148起,监督整改3062起,整改率97%。三是全面落实办理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吴忠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明确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执法责任,实现“一个闸门对内,一个通道对外”。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沟通侦查取证工作、报捕案件办理、公诉案件取证方面存在问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新型犯罪案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审判角度为案件把脉,以法庭庭审标准指导取证,法定不诉和存疑不诉问题占比逐年下降,执法办案水平明显提升。
(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法治公安”实现新突破
一是强化基层治理能力。抢抓实施市域、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战略机遇,推动市委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方案》。构建“1+8”社区警务改革工作体系,实体化运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社区警务管理中心,优化完善警务区118个,建成标准化警务室95个,设立警务工作站107个,推动社区警务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万起。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行政案件到期督办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快侦快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1.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5.5万元。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成功侦破涉嫌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和串通投标等经济类犯罪案件17起,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三是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累计办结行政审批、车驾管等便民业务15.2万件。建成“无人警局”6个,设立公安业务服务代办点11处,累计办理公安业务330余件。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今年以来,平台注册人数30万余人、实名认证23万余人,网上办件9215件,回复群众咨询7388件,群众满意率99.92%。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以来,我局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理念存在偏差。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二是执法方式不适应。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阳光作业”的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通畅。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树立法治理念,坚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伍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进一步健全廉政执法制度,依法规范民警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企业等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私自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宴请和礼物,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吴忠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1日
都昌县公安局 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打算
2020年12月23日
今年以来,都昌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扫黑除恶、“2020赣鄱百日缉毒”“云剑2020”、禁捕退捕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服务环境。
一、工作亮点
1.综治维稳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信息化勤务(警务)机制改革,围绕敏感节点和涉军、民师等利益诉求群体,搜集各类维稳情报信息260余条,全力防范化解各类政治风险,查处散发“法轮功”传单行政案件1起。
2.湖区秩序平稳有序。认真落实湖区“五联”工作机制,在鄱阳湖联合巡逻执法点棠荫岛开展值守巡湖工作,健全“岛长”常驻办公机制,畅通快速反应处置渠道。深入开展鄱阳湖区禁捕退捕工作和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船网评估回收工作,退捕船网集中封存拆解3188艘,回收网具数90余万公斤,网具回收完成率100%。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起,刑事拘留2人,移送起诉2人,协助查处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8起,行政处罚28人,销毁电捕鱼工具6套、网具225部,没收销毁“三无”渔船110条,湖区整体平稳可控。
3.打击效能再创佳绩。以扫黑除恶为指引,深入开展各类严打整治行动,破获刑事案件227起,刑事拘留256人,移送起诉208人。快速破获“3.18”徐埠良种场罗冬华故意杀人案、“4.19”惠民小区曹开保故意杀人案,连续12年保持现行命案全破。6月7日,协助南昌警方抓获王府井特大黄金被盗案犯罪嫌疑人,追回所有被盗黄金首饰;7月20日,快速破获蔡岭特大黄金珠宝被盗案,抓获湖北仙桃籍犯罪嫌疑人3名,挽回损失150余万元。
4.社会治理卓有成效。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姿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全面压降黄赌警情。以“2020赣鄱百日缉毒”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破获刑事案件26起,破获团伙案件3起,刑事拘留28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深入开展各类道路交通整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万余起,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畅通、有序。
5.服务发展主动作为。深入开展非法集资、打击传销等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禁燃禁放等工作,为全县中心工作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积极推进江西公安为民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城区户政业务11月30日正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确保了汛期期间全县社会治安稳定。7月16日,央视新闻联播2分46秒专题报道土塘派出所民警黄华杰抗洪抢险先进事迹,并先后被央视网、光明网、法制网以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公安等媒体专题报道。
6.基层基础巩固夯实。深入推进“一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实有人口、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信息130余万条。深入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建设派出所警务室45个,改造和完善了基层派出所外观标识、公安检查站、治安岗亭等。投入380余万元采购了27台执法执勤车辆,为基层更新一批办公、执法办案设施,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紧盯目标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已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数,将显著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共建设探头6335个,其中,一类点1663个,二类、三类点4702个,治安卡口478个,人脸抓拍机323个,平均在线率85%以上。
7.疫情防控精准有为。启动战时机制,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运用公安大数据资源,组建工作专班队伍,落实24小时联勤值守,协助摸排核查涉鄂返乡人员8082余人,核查率达100%。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3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46人,疫情期间打处数占全市1/5。抓实抓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实现监所“零输入”“零感染”目标。主动帮助企业及员工复工复产,全力护航社会秩序逐步恢复和经济持续稳定运行。
8.队伍建设彰显活力。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治,全面落实民警休假、慰问、保险、评功授奖等工作。加快干部调整频率,今年1月份,提拔交流机关副股级干部25人,5月上旬,提拔交流科级干部33人,新提拔副科级干部5人,队伍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得到提振,公安机关整体素质和队伍形象明显增强。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忠诚履职,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以做好全国“两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固。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牢固树立情报引领的工作理念,下好先手棋、掌握主动权,深化情报研判实战化运作,落实情报研判会商机制,不断提升核查处置落地效能。今年以来,共收集、上报各类涉稳信息260余条,摸排稳控重点人员31人。二是强化网络阵地管控。深入开展各类净网专项行动,对涉疆、涉藏、涉港、涉台等各类有害信息和政治谣言的及时感知、有效封堵。建立涉政重点人员稳控档案,同时安排专人对境外有害信息、涉政信息清理上报,筑牢防范政治谣言倒灌境内的铜墙铁壁。全年成功查处1起涉政谣言信息案,对2名当事人依法予以训诫。三是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强化涉军、民师、民族资产解冻等利益诉求群体管控,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切实掌握第一手鲜活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一年来,未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全年及时送治23余人次。四是强化湖区维稳力度。深入开展鄱阳湖水域综合整治和湖区禁捕退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下沉沿湖村组摸排禁捕退捕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湖区维稳各项工作。一年来,共破获涉渔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移送起诉2人。五是强化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形成重点时期、敏感节点领导接访常态化工作机制。一年来,共办理信访件69起,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上访信访案件。
(二)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强化打击,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一是严打重大暴力犯罪。始终坚持“命案必破”,落实专案攻坚制度,积极开展命案积案攻坚战。2020年7月18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成功抓获潜逃26年的命案逃犯朱某周。二是严打侵财性犯罪。对群众最痛恨、反映最强烈的“盗抢骗”侵财性违法犯罪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破获各类“盗抢骗”案件89起,抓获盗抢骗违法犯罪嫌疑人68人,追回赃款赃物价值200余万元。今年3月,成功破获县城系列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带破刑事案件70起,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是严打经济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7起,刑拘29人,移送起诉22人,涉案金额3100余万元。四是严打“黄赌毒”违法犯罪。以黄赌专项整治、“2020赣鄱百日缉毒”等行动为抓手,对“黄赌毒”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一年来,共破获“黄赌毒”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52人,查处行政案件380起,行政处罚678人,缴获毒品34.83克,强制戒毒15人,查处毒驾2起。五是严打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成立刑侦大队反电诈中队,专门负责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案件的侦办。一年来,共破获7起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案件,刑拘14人,行政处罚1人,成功预警20起电信网络诈骗信息,及时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三)以长效治理为抓手,严格管理,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提升。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做到规范管理、防微杜渐,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一是严格危爆物品管控。全面强化涉爆行业场所监管,严格落实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打击枪爆飓风行动”。今年以来,共收缴各类枪支29支,各类子弹626发,查处涉枪涉爆案件1起,处理违法人员1名。二是规范行业场所管理。以重点行业整治为牵引,深入辖区旅馆、网吧、废旧物品收购、寄递业、电子游戏室等行业场所开展地毯式检查,通过检查、登记、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类火灾等安全隐患。全年,共查出各类隐患28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0余份,现场处罚25余家次。三是深化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各类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48179起,同比下降12.63%,其中查处酒驾555起,“一盔一带”查处2653起,有效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密监管场所管理。牢固树立“监所安全无小事”工作理念,严格贯彻落实监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监室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不断提升监所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监所绝对安全。一年来,共收押各类在押人员523人,排查安全隐患25余处。五是夯实社会治理建设。紧盯目标任务,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已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数,将显著加强我县治安防控能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截止目前,共建设探头6335个,其中,一类点1663个,二类、三类点4702个,治安卡口478个,人脸抓拍机323个,平均在线率85%以上。
(四)以教育整顿为统领,严管后爱,队伍整体素质持续提高。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提升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都昌公安铁军。一是狠抓政治建警。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对党忠诚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为载体,不断加强全体民(辅)警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公安姓党”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全警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狠抓从严治警。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办案流程、网上查询、监控视频等具体监管,积极做好队伍内部安全隐患苗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防发生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全年,发布警务督察通报42期,通报批评单位8个次,督察约谈提醒2次。三是狠抓从优待警。落实民警休假、生病住院探望、节日慰问等制度,走访老党员、困难民警91人,累计发放各类慰问金8.9万元,开展疫情防控战时一线表彰26人,提拔交流机关副股级干部25人,提拔交流科级干部33人,新提拔副科级干部5人,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狠抓实战强警。按照《全县公安机关2019-2022年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立足实际开展跟班学习、岗位交流、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全体民警适应岗位需求和业务能力;以实战、实用、高效为导向,先后举办了新版电子卷宗操作、水域电子地图地理信息采集、“雪亮工程”公共视频应用技能等培训班,大力提升民警警务实战技能应用水平。五是狠抓宣传誉警。选拔10名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民警充实到政法网军队伍,对60条涉警负面舆情及时引导、回复,有效传递公安“正能量”。在各级新闻媒体上稿80余篇,发布抗疫、防汛抢险先进典型事迹,被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公众号刊载、转载,其中土塘派出所民警黄华杰抗洪抢险先进事迹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大力宣扬都昌公安的良好形象。
三、2021年工作计划
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圆满完成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应急处突和稳控能力,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2、打牢执法规范化建设生命线,全面加强法治都昌建设。健全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和执法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民警法律素养和实战技能。
3、不断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打牢公安长远发展根基。全面推开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健全完善公安党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派出所智能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正规化水平,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打牢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根基。
4、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和“警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锻造一支过硬公安队伍。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以领导干部良好作风带出优良队伍;扎实开展“最美基层民警”评选活动,深入挖掘“警营红人”“新时代赣鄱先锋”等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和“警风建设年”活动,狠抓正风肃纪和队伍建设,以更加崭新的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的到来。
罗庄区公安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2月21日
2020年,是罗庄公安事业砥砺奋进,多点发力,全面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一年。今年来,罗庄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扎实推动扫黑除恶、打电诈、合成化巡防、创满意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开创了罗庄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凝心聚力战疫情,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今年,全区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成果,创造了同疾病斗争的又一个英勇壮举。在艰苦卓绝的抗疫斗争中,全区公安机关听令而行、闻令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广大公安民警辅警不畏艰险、奋勇当先,舍生忘死、无私奉献,顽强奋战在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第一线。1月23日以来共随访登记重点敏感区域来罗人员11031名,全部快速、及时、有效、准确进行上报反馈,对2682人落实了隔离措施,并确保隔离点绝对安全,目前全区无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旗帜鲜明讲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旗帜鲜明、高准站位,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化平安罗庄建设、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性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强大攻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平稳。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接连破获一批大要案件
今年现发命案全部告破,抓获潜逃21年的命案逃犯2名、潜逃20年的命案逃犯1名。加大现案侦办力度,成功破获的“1.26”制售假冒“3M”等品牌口罩案件,被刘家义书记、范华平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表扬。迅速破获“5.24”盗窃在校学生财物案件,及时挽回112名受害学生经济损失,赢得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的高度赞扬,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领导分别作出批示。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成立反诈中心严打电信网络诈骗
今年初,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不断开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工作新局面,分局从各办案单位抽调20余名精干力量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成为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的执行机构,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反诈中心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0余起,止付账户1142个,冻结账户173个,止付资金7400万余元,预警劝阻拦截诈骗9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达50万余份。
扎实开展合成化巡防联控,可防性案件发案大幅下降
今年来,分局在合成化巡防联控工作方面持续发力,在抓深抓细抓实上狠下功夫,强化组织保障、推行网络布防、坚持实战引领,打造“罗庄义警”“江泉警保联控中队”“褚墩党群巡防中队”等一批示范典型,铸就了社会治理防控新格局,取得一定成效。全力推动全区村居、企业等积极参与,努力打造“党政统领、部门协同、警企配合、专群结合”的格局,有针对性的通报巡逻警车北斗巡逻轨迹及里程数,研判各类警情,考核各网格巡防联控工作。以案件多发区域为重点,设置130余处必巡点,打卡考勤,每日通过可视化对讲机点名,保证人员到岗在位。因工作阵地前移,街面警务活动增加,提升了打击效能。
用力用心用情创满意,创满意工作措施新有实效
扎实开展服务群众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执法、服务管理、队伍管理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强力整改攻坚,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收兵。举办110警情规范处置培训班,全面规范提升接处警工作,紧盯关键环节执法,及时发现整改突出执法问题,严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擦亮服务窗口,优化窗口服务,深化“放管服”“一次办好”举措,依托各类公安服务平台、政务公开,提供服务咨询,最大限度让信息“多跑路”,解决群众“来回跑”的实际问题。注重人性关怀,开通特殊人群绿色通道,落实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举措。做好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公布预约电话,实行节假日正常轮值和预约办理。加强硬件建设,配备服务智能化设备,升级饮水机、休息座椅等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创造舒适、温馨的人性化接待环境。
2021年,公安分局全体民警和辅警将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克难奋进,全力以赴投入到“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这一新时代公安使命任务。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做好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准确把握和精准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超前化解风险隐患、提升复杂局势驾驭能力、减少公安机关兜底性负担。二是全力提升平安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聚焦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深化公安“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与时俱进、创新载体,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全力夯实社会治理和公安工作根基。围绕“两个大抓、再抓三年”总体部署,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警务改革、大数据智能应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四是全力打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坚持抓党建促队建,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确保“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努力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形象得到新的提升。五是全力争创市优公安局。以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为契机,敢于高点定位、勇争一流,善于先人一步、抢占先机,全力打造罗庄公安工作品牌,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上展现新作为。以开拓进取的新作为、维护稳定新成效,推进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来安县公安局2020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1日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为主办;内容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禁放等方面。截至目前,2件主办件均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了答复,获得了代表、委员们的满意评价。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安排
在办理工作中,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4月14日,我局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按“三见面”工作法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三、抓好关键环节及时有效办理
一是提前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清楚代表、委员真实意图后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各件办理方案,扎实落实审签办理回复工作。
二是实时反馈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积极询问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完结后,规范答复办理结果,并把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满意率。
三是开展月督察和不定时抽查,严防工作滞后和延误。
四、县人大第2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王安东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建议”,经我局交管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A类:
(一)、三轮、四轮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登记造册,合理的控制其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国家强制性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等规定,以及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车辆管理产业政策,电动三、四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相关生产企业均未取得生产机动车辆的资质,仅有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固定场地车辆生产权限,生产的产品应在固定场所内使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车牌登记业务必须根据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规定,对符合目录内车型要求的车辆进行登记入户上牌。
(二)、三轮、四轮车驾驶人员的资格要有所要求,实行相应的证照管理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200号令,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规定》),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车)应当登记,未经非机动车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为了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皖公通[2007]115号)精神,现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供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予以发布,(电动自行车我们依据公告办理登记,电动自行车没有规定需要取得驾驶许可)。
(三)、三轮、四轮车的行驶区域要进行划分界定,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
来安县城目前大部分道路划分有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各行其道,这些道路通行秩序也相对较好,部分道路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非机动车车道,导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车道行驶,交通状况复杂。
为减少乱停乱放行为,我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在主次干道两侧台阶上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提醒驾驶人按照规定有序停放车辆,用以满足市民停放非机动车的需要。并采取宣传与暂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执法人员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劝导,积极引导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非机动车依法予以清拖。
(四)、三轮、四轮车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严格处罚
交管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警力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加棚加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载物、乱穿乱闯、逆向行驶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处,同时于5月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迫使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驾驶者对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加强认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自今年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以来,共计查处其各类违法行为2000余起,劝导驾驶员文明行驶5000余人次,拆除非机动车加棚加盖2500余台。
五、县人大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朱玉祥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经我局治安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B类:
(一)、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要求
《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二)、滁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滁州市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禁放,禁放范围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目前,禁放范围仅限于主城区,未向其他乡镇拓展,南谯新区未禁也未限。
滁州市于今年启动了立法程序,《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中对禁放范围未进一步扩大,但规定:各地应当建立鼓励、引导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滁州全境禁放。由此可见,滁州全境禁放是最终目标,但须循序渐进向广大农村地区推进。
(三)、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我县自2016年实施主城区限放,2018年扩大限放范围,将白鹭大道以西、北大堤以北部分郊区纳入限放管理,2019年实施新安镇全部区域及汊河镇主城区禁放。限放初期,实施效果较好,但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实施效果较差,这与禁放初期源头管控不到位有关,也与农村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春节过后,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销售源头进行了清理,现已实现禁放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四)、友邻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4月10日,我局组织县限放办人员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交流学习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合区辖8个街道、1个镇,目前实施禁放的仅限其主城区的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其余街道及竹镇镇均未实施。
(五)、我县对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谋划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危害性越是凸显。对其限制或禁止的呼声,城区的也比农村的要高。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越向农村地区推进,压力越大,但是实施禁限放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创造文明安宁洁净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的利民举措。我局将积极跟进滁州市立法进程,根据最终出台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向城区以外的乡镇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借鉴和接受各位代表们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法,努力将各项公安工作做好、做实,以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五、县人大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朱玉祥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经我局治安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B类:
(一)、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要求
《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二)、滁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滁州市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禁放,禁放范围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目前,禁放范围仅限于主城区,未向其他乡镇拓展,南谯新区未禁也未限。
滁州市于今年启动了立法程序,《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中对禁放范围未进一步扩大,但规定:各地应当建立鼓励、引导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滁州全境禁放。由此可见,滁州全境禁放是最终目标,但须循序渐进向广大农村地区推进。
(三)、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我县自2016年实施主城区限放,2018年扩大限放范围,将白鹭大道以西、北大堤以北部分郊区纳入限放管理,2019年实施新安镇全部区域及汊河镇主城区禁放。限放初期,实施效果较好,但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实施效果较差,这与禁放初期源头管控不到位有关,也与农村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春节过后,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销售源头进行了清理,现已实现禁放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四)、友邻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4月10日,我局组织县限放办人员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交流学习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合区辖8个街道、1个镇,目前实施禁放的仅限其主城区的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其余街道及竹镇镇均未实施。
(五)、我县对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谋划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危害性越是凸显。对其限制或禁止的呼声,城区的也比农村的要高。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越向农村地区推进,压力越大,但是实施禁限放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创造文明安宁洁净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的利民举措。我局将积极跟进滁州市立法进程,根据最终出台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向城区以外的乡镇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借鉴和接受各位代表们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法,努力将各项公安工作做好、做实,以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20日
2020年,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13446”工作思路和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全市政法系统“树一方正气、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暨“从警为谁、用警用谁、治警靠谁”党建促队建专题大讨论活动解放思想暨“从警为谁、用警用谁、治警靠谁”大讨论活动,把落实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对确保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各项进行整改工作按要求推进落实。,按时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实施。市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具体抓,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认真组织分析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按照群众的意见建议“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作风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加强协调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做到整改目标精准、措施得力、监督到位,通过建立绩效考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从上而下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让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涉及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共9条。经过认真分析、梳理相关意见建议,我局于6月8日制定印发了《贵港市公安局2019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各警种部门的工作职能,将相关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交警、治安、刑侦等各责任单位,列出整改清单,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强化措施,落实整改,务求实效。我局需整改的9条意见建议,其中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4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1条,城乡居民随机样本的意见建议3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1条。涉及到交通的意见建议6条、社会治安管理2条、刑侦打击破案工作1条。我局相关警种部门对所承接的整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整改方向和目标,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常态化管控。
(一)加强交通管理
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提出的交通秩序乱、拥堵,校园周边放学期间道路交通秩序乱等意见建议,一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结合各时期道路交通特点组织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对各类交通违法进行重点查处,全力遏制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高发频发势头,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市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2020年1月至今共查处交通违法426265起,其中无证驾驶9836起、饮酒驾驶3669起、醉酒驾驶249起、超速行驶58664起、客运超员26起、货运超载4351起、违法停车40764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31295起、吊销驾驶证778本、拘留94人。二是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秩序。针对群众提出校园周边放学期间交通拥堵、交通混乱等问题,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动与学校进行联系对接,“一校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完善校园周边的提示性标志(牌)、行人过街设施等,及时修复、增补隔离护栏,优化交通信号灯;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勤务。根据学校上放学时间安排,定岗、定人、定时安排充足的警力在学校门前及周边区域开展秩序维护及指挥疏导工作,及时处置各类警情,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并联合校方充分运用“错峰上放学”“限时停车”等措施,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优化,严防发生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保障师生出行安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正常运行。三是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排查,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错误、缺失或者指示不一致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调整、补充、更新交通标志和标线,及时新增护栏对城区部分秩序混乱的路口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共设置道路路内停车位4000余个,施划标线32737平方米、设置彩色路面467平方米,增设和调整标志1210套,增设护栏7684米,维护护栏7042米。对荷城小学西门斑马线过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调整路面标线,增设道路中线隔离设施,设置了行人过街安全观望区,预防和减少学生过街交通事故,得到群众好评。四是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主次干道、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和交通秩序的管控,招募115名文明交通劝导员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和重点路段进行交通秩序劝导,及时纠正、教育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着力提升城市形象,营造良好文明交通出行氛围。加强对施工路段交通组织的管理,提前与道路施工企业对接,针对金港大道立交桥施工、高铁站广场施工、金港大道供水管线施工和北环路扩建施工等重点工程,细化施工围挡区域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路段安全防护设施规范齐全,道路畅通有序。
(二)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提出噪音、赌博风气等意见建议,加强了社会治安管理力度。一是组织开展噪音扰民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整治城区街道、园博园、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唱歌、跳舞和从事露天烧烤的行为,减少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排放量及噪音扰民问题,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城市秩序,给辖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居环境。2020年以来共出动警力1000多人次,检查场所600多次,巡逻园博园100多次,深入产生噪音地的相关企业部门督导检查5次,答复群众反映市区宵夜摊噪音扰民的问题188次。二是加强打击赌博工作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清风行动”、“亮剑.2020严打黄赌”、“六清”攻坚行动社会治安专项治理、严打黄赌“秋风行动”等专项打击行动,打击黄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全市治安环境。1至10月,全市共破涉赌刑事案件66起,同比上升22.2%;刑拘222人,同比上升12.7%;逮捕235人,同比上升23.7%,其中打掉涉赌团伙32个,查处涉赌团伙成员159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644起,同比上升2.2%;行政拘留3361人,同比上升10.7%。全市打击黄赌工作绩效考评暂列全区第一档次,全市黄赌警情万人比一直处于全区低发行列。
(三)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
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提出的电信诈骗问题,多措并举,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一是通过开展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操作应用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对止付、冻结、资金查询功能的应用能力。2020年5月21日至30日,反诈中心深入到五个县(市)局、区分局以办班的形式,针对派出所业务骨干及领导进行了关于公安部反诈平台的操作、资金流的研判等反诈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了反诈业务技能,今年全市共止付冻结涉案账户400多个账号,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二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今年以来,全市刑拘电诈犯罪嫌疑人共286名(其中属境外回流的涉诈人员共103人),同比上升78%。全市逮捕电诈犯罪嫌疑人共136名,与去年同期逮捕65名相比,同比上升109.23%。三是强化宣传以及预警劝阻反制能力。通过政府主导反诈宣传、公众人物参与反诈宣传、开创网络宣传的新渠道以及对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减少群众被骗机率,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对群众的报案都能及时登记受理案件,严格落实三告知制度。出具受案回执,告知报案人查询案件办理情况的途径,以及联系的民警、电话。立案侦查后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并在立案后一个月左右,不管破案与否均向报案人告知案件侦查进展情况,群众也可以主动联系办案民警查询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对重点整改事项,全程跟进、全程监督,涉及我局的9条社会评议意见建议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我局的整改方案已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并设立投诉监督邮箱和投诉监督电话,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提升公安机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努力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贵港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0日
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16日
2019年,宣威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实信访“退八”攻坚重点战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实现全市信访维稳形势、执法司法公信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政法队伍形象持续好转和提升,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以政治安全为核心,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以防范暴恐袭击、打击政治谣言、管好意识形态等为重点,切实做好反渗透、反颠覆、反破坏、反间谍活动。持续加强查缉封控,严防暴恐人员潜出潜入。持续深入开展反恐怖法制宣传“新六进”活动,提高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助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加强反邪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严防境外宗教向农村地区和文化等领域渗透。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加强有害气功、会道门、农村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
二、以深挖根治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进一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提级升格。以“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压实打击“保护伞”的责任,把刀锋指向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和腐败问题,打准、打深、打透,切实净化政治社会生态。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主动出击,持久打击,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11个,破获刑事案件184件,刑事拘留246人,移送起诉187人,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60人。
三、以强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深化“平安和谐宣威”建设
(一)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强化打击违法犯罪,截止11月底,刑事发案2387件,同比下降18.4%,其中发命案17起,同比下降34.62%;查处一般程序行政案件4044件,行政拘留或拘留并处罚款5536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加大消防管理力度,加大危爆物品管理力度,加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力度;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19年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269件。
(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紧扣信访工作“退八”目标(即退出全省后八位),坚决打赢信访“退位”攻坚战。扎实开展“缠访乱访滥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4人、传唤教育9人、刑事立案2人,法院已判决1人,全市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9件,一些上访多年的“骨头案”得到成功化解;1-11月,我市进京非访同比人数下降14.3%,次数下降25%;到省集体访同比批次下降93.3%,人次下降94.67%。
(三)全面加强政法宣传工作
从政法部门选拔政治过硬、懂网爱网的政法干警组建政法网军,全面提升网络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相结合,整合资源、上下联动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政法宣传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着力打造“宣威政法”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讲述政法故事,传递政法好声音,宏扬政法正能量。全面开展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邪反邪宣传工作。“宣威政法”在全市快速形成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对提升政法队伍形象发挥着重要作用。
四、以政法领域各项改革为之指引,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做好市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原市610办、市维稳办、市综治办的职能和人员编制转隶工作,及时调整领导干部职位。认真落实“三定方案”,调整充实股(室、部)人员,圆满完成机关内设机构定职、定岗、定员工作;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回头看”,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司法运行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解决案件增长过快以及裁判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判等问题,不断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案件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科学合理配置户籍、治安、出入境、车驾管等窗口,拓展移动终端智能应用,创新完善全天候、自助式办事渠道,优化“最多跑一趟,一趟不用跑”等服务。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宣传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通过走访了解、明察暗访、群众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政法队伍执法监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刀刃向内,破网打伞,纯洁政法队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过去的一年里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 更新观念, 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统筹规划,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加繁荣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淮北市公安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16日
2020年,淮北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任务,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以战时机制为抓手,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迅速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章银发为指挥长的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制定《淮北市公安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组建10个工作小组,有力维护了疫情期间社会治安局势稳定。一是织牢社会治安管控网。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累计投入警力12.3万余人次,全天候巡守入市检查点、社区(村)、定点收治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管控,关停各类场所1246家,劝停2次近10万人规模烧香祈福活动,驱散临时聚集438起。二是织密公安数据服务网。组建工作专班,搭建公安大数据服务疫情防控平台和动态感知预警平台,疫区车辆、疫区车辆热点位置、疫情期间入城车辆实时统计、感知预警。独立开发“淮北市已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轨迹查询系统”,党委政府高度评价,社会反响良好。三是织紧内部场所防控网。坚决落实内部场所每日消毒、民警辅警健康状况每日直报制度,组织一线民警、辅警参加核酸检测筛查,全市公安民警、辅警未出现感染情况。
(二)以中心大局为导向,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等重大任务落实,全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在打赢三大攻坚战上主动作为。推动《淮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淮北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纳入人大立法。严格禁区通行管控,新增禁区抓拍卡口10处,查处货车闯禁区违法行为18592起、农机车闯禁区80起。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协助帮扶村陈楼村制定脱贫工作规划,全村贫困人员全部脱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12万余起,其中警民联调化解1.13万余起。二是在优化四最营商环境上当好主力。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做实“四送一服”“一企一警”“六进”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上创新举措。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为复工复产企业引路护航,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警务保障。在全省率先恢复窗口业务,推广“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等服务举措,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2726笔、事故处理业务470起;全面推行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免费刻章6200余套2.5万余枚,降低企业开办成本190余万元。四是在文明城市复核迎检上展现担当。做实常态、战时创城机制。集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一盔一带”专项治理,定人、定岗、定时间、定任务、定目标,128个路口、64个固定点位、100余处路段日投入警力870人;组织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走访养犬户1.1万余户,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处置涉犬警情2103起,调解涉犬纠纷628起,收容犬只435只,办理犬证3926个。
(三)以“三安使命”为引领,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狠抓“六清行动”。扎实推进守护平安2020春雷行动、秋季攻势,快侦快破严重暴力犯罪,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力整治黄赌毒等问题;快处电诈警情2400起,拦截诈骗电话1.48万余条,拦截成功率99.98%,止付冻结银行卡9625张金额2.54亿元。二是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纳入全市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统筹推动,建成智慧平安小区管控系统和中央花城、国购小区等4个不同类型示范小区,21个老旧小区平安改造基本完成;开展交通安全统一行动200余次,查处违法行为71万余起。
(四)以公平正义为准绳,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持续推进执法办案精细化、智能化、专职化,规范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以创新发展为引擎,全面深化淮北公安改革。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公安队伍管理机制改革和警务治理能力改革,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代警务。一是持续深化警务实战化改革。推进机关警种“瘦身”分流,用足用活两个职级序列改革,加大辅警职业保障,优化内部管理,抓实公安装备、财物、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二是持续深化“智慧警务”建设。全面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整合内部数据1.3亿条,汇聚国土、民政等30余家单位数据6.2亿余条;着力打造智慧防控体系,“平安城市”“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并网运行,300余家单位自建视频资源接入“雪亮工程”,城区重点部位基本全覆盖。三是持续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实基层派出所,围绕“七大载体”,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培育濉溪县局临涣派出所争创“安徽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完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公安政务服务管理支队,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深化“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应用,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全程网办,21项高频事项实现信息回传,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探索“不找警种、不分区域、一次办成”模式,推行7×24小时不打烊服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设置自助设备,在4个派出所试点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网点、代办点,进一步延伸了便民服务、拓展了自助服务。
(六)以“四个铁一般”为标准,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着力锤炼“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筑牢政治定力。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学训词、立警魂、担使命、铸忠诚”主题活动,确保了队伍绝对忠诚可靠。二是坚持素质强警,提升实战能力。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巩固提升“砺警铸剑”计划实施方案》,深化全警大练兵,打造学习型警队,推动全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做实监督合力。深入推进“四不三案一伞”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醒身边人;制定投诉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程,做实“智慧纪检”“12389”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平台,聘请46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有效提升监督实效。四是坚持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出台《关心关爱民警六项措施》,全年慰问公安英模各类优抚对象60余人次。印发《市局2020年文体活动方案》,建成警察文体活动中心,开展4类体育竞赛和6次读书分享会活动。
萝北县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15日
萝北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建设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政务公开制以完善自身规范为目的,服务客户为宗旨。经过一年来的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下面就我局政务公开的情况作下总结。
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年初,在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经公安局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政务公开工作在公安局全面推开,各部门政务公开面均达到100%,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主要特点是:多层次推进,延伸了公开范围;抓关键环节,深化了公开内容;重载体建设,创新了公开形式;求公开实效,促进了各项工作。
二、政务公开基本做法
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基础硬件、机制保证、务求实效的指导思想,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成立行政权力工作领导小组,制作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使行政工作公开化、直观化,便于群众监督。
二是通过经常性的现场交流、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以全面快速发展的形势鞭策各部门,以明确的要求督促各部门,促使各部门主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各部门全面公开了工作职责、责任和纪律,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收费依据和标准和领导公务活动等,除涉及重大请示的制度,都实行预公开。最大限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是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公安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开发布政策措施、服务理念、办事时限等,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了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是按照便于群众了解、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在坚持设立公开栏的同时,立足动与静结合、无声与有声结合、印刷品与电子政务结合等,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使公开形式从单一走向了丰富多彩。
六是与强化群众监督相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实现推行政务公开与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统一。重视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维护群众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凡是决定和实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召开会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七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保障政务公开的有效开展,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八是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各部门结合实际,通过设置举报箱,发放意见表,开通领导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推行情况纳入追究范围,凡群众投诉的,纪委督察部门必须认真受理。
三、政务公开取得的成效
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公安局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转变,在规范行政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发展环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打算
目前,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单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对外公开缺乏力度;政务公开运行还不够到位,没有完全发挥出相应的作用,少数单位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硬件建设还不够完善等。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把工作重点放在规范完善、巩固提高、建章立制、总结成果上。继续抓好硬件建设,结合实际,探索一些新的公开形式和途径,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档次和水平。公安局将结合“办事不求人”,采取“一站式”服务的方式,有利于广大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各部门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多媒体专题片,在全面实行电子政务公开;继续深化公开内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促进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认真总结验,确保政务公开达到预期目的。
灵璧县公安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2020年12月14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举措,不断深化公开范围,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动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数387条,微信公众号信息113条,微博信息2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涉及公安局的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调整了微信公众号管理人员,将微信公众号纳入到政治处统一管理。二是实行信息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审核的“三审”制,逐步形成微信、微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和信息渠道共享的新局面。
(四)平台建设方面。
县公安局无平台建设,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相关目录的维护工作。
一是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工作要求,前往县政务公开办学习,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将主动公开的一级目录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22个,增加网上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便民服务、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等目录,整合取消人事信息目录,添加目录说明,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提高了平台便民性和可读性。
二是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迁移情况,对梳理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反馈,并结合第三方测评结果做好EX8和EX9新旧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年度任务,将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和下属单位,通过办公室协调调度,定期发布,确保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核制度》、《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坚持责任追究依法有据、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三是加强社会评议和舆情回应。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服务举报监督途径、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依据。通过网络和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制定《栏目维护分解表》,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办结。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
9月份,参加了县政务公开办组织培训会。会上,县公开办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完善相关制度、目录和信息。10月份,局党组在局401会议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再学习。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修订完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和相关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是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组织建设仍需改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将有关公开事项纳入公开目录并常态化公开。
宣威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13日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共受理各类案件12416件,审(执)结10882件,结案率87.64%。
一、强化政治引领,忠诚履职尽责
(一)毫不动摇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疫情防控,做好服务保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宣威法院迅速落实上级要求,为依法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成立“党员突击队”协助入户排查,助力街道社区联防联控。依法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切实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稳定。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持续提供安全高效的“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开展复工复产法律讲座,妥善处理因疫情期间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融资借贷等纠纷,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紧扣打击重点,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宣威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528件,审结473件,结案率89.58%。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受理涉黑恶案件10件,审结8件。严惩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xx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依法打击缠访、闹访等非法信访行为,审结以白维村为典型的非法信访案件。
服务发展大局,化解民商纠纷。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大量民商事纠纷,截至11月30日,受理民商事案件6576件,审结5616件。围绕“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善意、审慎、文明司法理念,最大限度纾解企业困难;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受理国电宣威国电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3件。
全力攻坚执行,捍卫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5366件,执结4814件,结案率89.71%。加大执行力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截止11月30,共列失信人员400人,限制高消费2114例,共实施拘留95人次,集中强制腾房84套。发布悬赏公告6期30人,公告发布后,4人全额履行完毕,8人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发布司法拍卖219件,成交84件,成交额4696.84万元。
二、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畅通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理等多种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当场立案率100%。全面推广“家门口立案制”、巡回审判、远程视频接访等,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规范信访秩序,畅通接访渠道,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5号对来访群众进行接待。
三、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
依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审判流程信息、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累计公开裁判文书及案件信息1.63万份,网络直播庭审活动2176场,点播65.98万人次。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推送法院动态、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400余条,让社会各界了解、参与和监督法院工作。
四、坚持改革创新,打通诉讼服务“快车道”
聚焦审判执行质效,深化分调裁审工作改革。合资源配置,恢复设置速裁中心,纳入简案范围的1784件民事案件快审快结,纠纷化解提效增速;建立财产保全中心,集中保全办理,节约审判资源的同时提高了财产保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推进繁简分流执行模式,对事务性工作统一在指挥中心集中办理,高效运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公、检、法、司沟通协调,积极运用速裁、简易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通办理简易刑事案件“快车道”。
五、坚持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风廉政责任,先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2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专题讨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围绕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市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自检自查;深刻汲取孙小果、张坚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增强纪法意识,促使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柯桥区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12月11日
一、2020年公安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柯桥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战疫情、促发展、保稳定”工作主线,咬定“全市领跑、勇争一流”目标定位,着力创造一流业绩,致力打造过硬队伍,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疫情防控积极有为。主动牵头承担疫情防控重点人员管控组与交通管理组职责,第一时间落实精密智控,累计梳理研判大数据8.2万余条,核查境外入柯人员3374人;第一时间启动卡口联控,累计盘查入柯车辆21万余辆次、人员38万余人次;第一时间严打涉疫犯罪,依法侦办涉疫案件28起,处理35人;全面落实服务企业返工复工15条措施,累计发放企业白名单人员通行证6万余张、车辆通行证1400余张,为全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和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有序恢复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服务中心成效明显。扎实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行动,主动摸排化解各类涉稳风险83条,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安保任务。强势推进“雷霆”系列打击行动,共打处各类犯罪嫌疑人2180名,特别是破获了部督“4.17”网络贩卖枪支案、部督295号网络贩卖毒品案等一批大要案。扎实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和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9.3%,全口径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33.33%。常态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6条和服务民营企业10条措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达99.65%和98.88%。
三是系列改革扎实推进。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建立“1+6”合成作战中心,共研判产出情报产品514条,支撑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030余名。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通过打散重组的方式,跨部门、跨警种组建大侦查、大治安、大监管。统筹实施刑侦体制、派出所警务机制和街路面勤务机制改革,推动实现打击专业化、社区专职化、勤务动态化,重复报警率同比下降25.61%,交通事故、纠纷警情现场办结率分别达90.19%、94.68%。
四是枫桥警务不断深化。深入实施推广枫桥警务模式三年行动,深化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枫桥式监管场所”等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农村到城市、从网下到网上、从派出所到警种拓展,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拘留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看守所被市局推荐为全国先进集体培育单位。特别是主动融入镇街“基层治理四平台”,试点开展“四平台”联动处置110警情工作,实现基层治理从联动向联体转变,进一步提升了警情处置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五是队伍建设全面强化。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建成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力抓整改、治顽疾、强落实、促提高,全局执法主体能力、执法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满意度稳步提升。扎实开展全区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实施全警实战大练兵,队伍战斗力和精气神明显提升,刑侦、交警、反恐、出入境、看守所等多个警种比武全市第一,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2021年公安工作思路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柯桥公安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1年柯桥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局“1234567”总体思路和区委区政府“高水平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区”战略部署,咬定“全市领跑、勇争一流”目标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全力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以开展“改革攻坚年、品牌深化年、形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全力攻坚改革难点,着力深化亮点品牌,全面提升队伍形象,致力实现柯桥公安事业赶超发展,为建设“重要窗口”展示“柯桥风采”贡献公安力量。重点做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聚焦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常态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行动,优化完善每日会商、专案经营、信息共享、协作联动、跟踪督办、销号推进六项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同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二是深入践行民意警务。坚持以民意为导向,进一步做强主业、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量汇聚窗口服务、执法办案、110警情等各类民意数据,不断优化智慧民意感知体系,更加全面获取民意、反映民意、呼应民意。扎实落实“四必”工作机制,全力开展以入户盗窃为重点的侵财犯罪打击,实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常态落实服务经济、服务企业各项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三是全面深化系列改革。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以制度创新和数据赋能为主攻方向,全面深化深化情指行一体化改革、刑侦体制改革、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和街路面勤务机制改革等系列公安改革,着力构建完善现代警务模式组织体系。
四是深入实施枫桥警务。锚定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标杆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枫桥警务模式迭代升级。积极推动全区各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深化推广“重华模式”,健全完善基层治理大格局。以“四个一”为抓手,扎实推进物联会建设,真正将物联会打造成为参与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深化推进“枫桥式”系列创建活动,实现从点上的盆景变成面上的“枫景”。
五是全面推进智慧警务。坚持实战实效导向,以提升打击破案、防范管控、规范执法、服务民生、快速反应五大警务能力为牵引,以模型应用、移动应用、多维应用为方向,以建设前端感知、智慧安保、智慧安防、数据治理、人才培养五大基础工程为保障,全面提升数字赋能水平,深化推进智慧警务建设,着力打造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
六是深入推进法治警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和执法满意度。针对执法问题较多或易发的环节、案件、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有效堵塞执法漏洞,减少执法风险。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优化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实现中心由“要我进”向“我要进”的转变。加强执法社会化访评工作,及时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切实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七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聚焦“四化”要求,扎实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不断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体活动,深入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先进典型培育“三大战略工程”,持续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着力锻造一支能担当建设“重要窗口”职责使命的“四个铁一般”警队。
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公安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11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洪江市公安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安保维稳、打击犯罪、管控排查、队伍管理、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公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现就相关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坚持严查细管,全力推进疫情防控攻坚战。对湖北、特定地区、北京等存在风险地区来洪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累计核查各类人员83000名,上报风险隐患14条,发送提醒劝导信息45152条。疫情期间对辖区所有酒店宾馆开展逐房逐人拉网式、滚动式集中清查行动,重点清查湖北籍入住人员情况等,累计清查酒店宾馆1900余家次,排查入住人员信息25700人次,签订《疫情安保防控责任书》98份,限期整改安全隐患26处,劝停宾馆营业58家。对涉疫类违法犯罪进行从严从重打击处理,共办理谎报疫情案件1起、阻碍执行公务案件2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案件6起、宾馆不如实登记案件6起、赌博案件5起、殴打他人案件3起、口罩诈骗案件3起、妨害公务案件1起,境外输入人员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命令行政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5人、罚款32人。
二、强化风险排查,全力推进县域警务攻坚战。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洪江市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8个工作专班,提请市委常委会议专门研究了县域警务工作,守清书记、张龚市长高度重视,并以洪江市委办、政府办名义制定下发《洪江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的实施方案》。6月1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龚主持召开全市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对我市县域警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开展全局会议,向局党委成员、全体中层领导传达学习县域警务工作精神。将《洪江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应记应背知识点》、《县域警务工作应知应会五十题》印发至每一位民警、辅警,参学率达100%。
三、净化社会环境,全力推进严打犯罪攻坚战。以“春季攻势”、“夏秋攻势”为契机,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侦破力度,有效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93起,破获253起,破命案1起,积命案2起,其中破获1起25年前的积命案;刑拘270人,逮捕188人,移送起诉286人;侦破跨境电诈案件1起、线上跨境网络赌博案件1起。“春季攻势”综合排名全市第5,“夏秋攻势”综合排名全市第1。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对黑恶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核查反馈上级交办、自行发现、群众举报的涉黑线索7件,已办结7件,打掉恶势力团伙1个,刑事拘留6人。二是强化打击涉毒犯罪。结合春季攻势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分片区开展涉毒犯罪重点攻坚,对毒品犯罪坚持露头就打、斩草除根。共办理涉毒刑事案件50起,移送起诉68人,查处吸毒人员190人,强制戒毒85人,社区戒毒43人。三是严厉打击黄赌、食药环犯罪。与各娱乐场所签订治安责任状,在娱乐休闲场所张贴禁赌、禁止卖淫嫖娼警示标志和公安机关举报电话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遏制辖区黄赌违法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32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处罚112人。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共办理食药环刑事案件28起、行政案件1起。
四、扎实整治隐患,全力推进风险防控攻坚战。一是狠抓基础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内部单位安全检查,增强内部单位的防控能力,共检查内部单位900余家次,重点部位1300余处次,整改不安全隐患280余处。制定出台《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考核办法》、《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社区和农村警务室辅警考核办法》等文件,深入排查基层矛盾纠纷,共走访群众78000余人次,摸排各类矛盾纠纷3817起,成功化解3961起。二是狠抓危爆物品管控。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危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单位的安全检查,严格要求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不发生涉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共开展危爆物品安全检查70余次,侦办涉枪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2起,收缴枪支8把;办理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10人,收缴烟花爆竹300余件。三是狠抓交通问题整治。针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中的“‘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事故风险路段、电动车不文明驾驶”等工作重点,坚持认真部署、严厉查处,确保了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共查处重点违法行为23600起,其中客车超员333起,货车超载487起,违法载人1230起,疲劳驾驶192起,酒后驾驶220起,无证驾驶346起。
五、深化改革服务,全力推进改革创新攻坚战。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便民措施。继续为全市涉及乡镇合并的群众换发身份证及户口本,截至目前已免费办理身份证、户口本各1.5万余份;坚持开展上门办证制度,为无法现场办理身份证的群众解决实际难题,免费上门办证34个。二是狠抓警务改革创新选树工作。立足我局传统优势项目与新亮点,切实加强重点改革项目及微改革微创新项目的选推培树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挖掘出更多更好的改革创新项目,向怀化市局呈报微改革微创新项目3项,向洪江市深化改革办公室呈报创新项目1项。三是完成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充分发动社区民警、村级辅警进村入户,扎实开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认证,加大加快工作调度力度频率,实行每月1调度、每周1通报,连续两次排名后3位的单位,由局主要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我局已在本地推广认证115818人,任务完成率达133.02%;通过平台在线解答群众咨询673条,群众通过平台预约办理各项公安业务130余次。四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在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后,7月31日组织召开我市公安机关“七普”户口整顿部署会议,8月7日召开我市“七普”户口整顿培训会议。截至8月31日,全市入户调查核对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市户籍人口430975人、155108户,已全部完成入户核对。
六、政治建警引领,全力推进队伍管理攻坚战。一是政治建警,夯实队伍基础。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4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启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互联网+谈心”机制,共开展各级谈心活动1200余人次,慰问生病住院民警、退休干部50余人,办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案件11起,为32名民警辅警维护执法权威,做到关键时刻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二是作风砺警,全面督导推进。坚持“战时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战时督察原则,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集打斗争、政治建警、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专项督察,共开展现场督察51次,下发《督察通报》10期、《督察快报》34期,提出督察建议85条,处罚民警126人次,受理和核查群众检举投诉案件7起。三是宣警扬警,鼓舞队伍士气。充分发挥“一网双微”平台作用,对公安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崇尚先进、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共在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作品350余篇,编发政治建警、县域警务工作专刊65篇,央级媒体上稿60条、省市媒体上稿159条、市级媒体上稿140条。四是实战炼警,培训入脑入心。以全面推进县域警务工作为契机,以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为载体,结合将民警培训与业务工作、岗位职责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全警参与、战训合一、以练促战的公安教育训练长效机制。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8期400余人次,组织民警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34批90余人次。
南丰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10日
2020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特别是2020年春节以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以最强担当、最实举措、最严纪律、最优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质态迈上新台阶。荣获2019年度全省、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被授予“2019年度全市公安工作目标考评优秀单位”。荣获2019年度全县高质量发展考评综合先进县直单位,2019年度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A类改革优秀单位,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县优秀单位。
一是围绕疫情防控警令,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疫情在前,警察不退,这是2020伊始全体公安民警立下的铮铮誓言。1月23日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民警、辅警紧急行动,以“豁得出、顶的上”的精神信念逆行而上,迅速开启疫情防控模式,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以最高政治站位、最严工作举措、最佳工作状态,全力投入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紧抓安保维稳为主线,全面打赢“四场战役”,全力维护国家大局稳定。全面打赢维护政治安全主动仗。全面打赢反恐防暴处突整体仗。全面打赢涉稳风险防控合成仗。全面打赢公共安全监管持久仗。
三是紧盯人民满意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中,增加交叉感染风险,及时暂停大厅集中服务和延时服务,发布调整公安政务服务通告,对广大市民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公安行政服务事项作出提示,引导群众优先使用“赣服通”、“江西公安为民服务办事系统”、“12123”,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到家和自助服务机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广辟网络渠道解决疫情期间群众的办证问题。疫情防控期间接待群众咨询600余人次,通过网上预约及办事200余件。同时严格落实“只跑一次”工作制度,开展延时、错时和节假日定时办证服务,坚持优化窗口服务,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出入境证件。受理护照562人次,港澳首次申请263人次,再次签注717人次,台湾15人次。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全县共办理居民身份证11456份,临时身份证2172份,签发户口准迁证176份,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111人次,出生补录审批209人次,删除注销审批74人次,登记制作居住证13份,系统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50人次。办理异地身份证72份,审批异地办理身份证992份。办理小汽车挂牌1167副,小车六年内免检核发检验合格标志2180辆,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433辆,转入308辆,小车抵押登记1856辆,小车补牌补证266辆,变更登记174辆,摩托车挂牌359副,摩托车年检443辆。共办理摩托车驾驶证435人。驾驶证换证、补证7985人。
四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大局,营造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在全力抓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指导、监督、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进企业有序、安全、快速恢复生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企业营商环境维护,帮助调处涉及企业矛盾纠纷,畅通返岗员工和企业运输通道,对接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受理民营企业咨询求助50余起,走访企业60余家次,上门服务39次,解决涉企问题12个,排查整改涉企安全隐患25余处。
五是坚持把素质强警常抓不懈,彰显了“虎狼之师”的新形象。始终坚持文武并重,训练强警、文化润警。要遵循实战、实用、实效的训练导向,抓住三条主线开展实战训练,猛攻警体达标硬任务,确保实现90%达标率。组织民警积极参加上级公安机关的各类培训若干期,其中“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警衔晋升)培训班7期,司内晋升2期7人,司晋督5期10人,新录用人民警察入警培训班3期8人,警务实战教官培训1期5人,全省县级公安局长和基层所队长政治轮训班3期4人,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教导员政治轮训班2期6人,全省公安机关心理辅导员培训1期1人,全市心理培训1期3人。各机关单位的讲课课件,提升“一警多能”效果,苦练实战技能“撒手锏”,确保武器警械使用全合格。共有2人荣立三等功等功,4人荣获市公安局嘉奖,1人被评为“抚州市三八红旗手”,1人被评为全警实战大练兵第一批“省级标兵个人”。对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2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交警大队被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南丰县公安局被评为2019年度全市公安工作目标考评优秀单位及2018-2019年度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2020年度人大建议办理情况总结
2020年12月04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一切”这一理念,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推进公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深化调查研究、强化沟通衔接,确保建议办理的效率和水平。
今年以来,市局承办市人大建议41件。其中,主办13件、协办12件、分办16件;A类24件、B类15件,C类2件;涉及交通管理类24件,治安管理类7件,户政类3件、宠物流浪狗管理类7件。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市局党委十分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局领导工作分工上专门突出此项工作,把此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辛曙光同志专门分管,由市局办公安负责具体落实。在全市人大建议交办会后,辛曙光副局长立即召集部门会议对我局承办的建议任务进行专门研究,逐一进行分工。并明确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指定建议任务的责任部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承担的工作任务指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工作任务明确后,各责任部门对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再次进行细化分解,研究确定工作任务的子项目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具体到每一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完善机制,强化落实。根据市人大交办的建议办理工作,为了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市局实际,市局党委明确市局办公室督查科作为办理建议工作的日常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建议督办工作,各有关部门参照市局模式均指定了日常办事机构,各级主管领导和日常机构注重转变工作方式,打破坐堂办公、文来文网、书面办理的单一工作方式,采取走出门、下基层开展实地督导调研的方式,掌握第一手情况,不做二传手,防止督导和实际落实脱节。做到掌握落实工作动态和实际情况,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市局分管局领导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工作重点上,按照决策落实的规律和特点,在决策部署落实的初期抓启动,着重对各部门工作部署和发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推进过程中抓难点,着重发现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程抓进度;对工作目标临近完成期限时,主动提醒督促承办部门,确保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三、优化流程,高效办理。针对市局办理人大建议的具体情况,我们把抓进度与抓质量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为确保全部建议按期办结,市局确定办理数量大的交管支队为重点单位,掌握进度、督促办理。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办理模式。明确办理程序和责任要求。从建议的受理、交办、催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四定”的管理责任,即“定具体落实单位、定具体承办人员、定任务完成时限、定建议办理标准”,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注重调研,确保质量。针对代表所提建议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的特点。市局对人大建议进行了深入细致分析、归类梳理出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力求取得实效。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要求凡是涉及到具体地点具体事项的,具体承办单位必须派员亲自调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
同时,市公安局对代表普遍关注的交通管理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开展多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加强沟通,注重效益。针对代表对公安工作期望值不断提高的形势,我们把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最高目标。市局始终坚持把办理人大建议的过程作为整改问题、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的过程,不断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摸清代表所提建议的本意,有针对性地采取可行性措施予以解决,力求最大限度按代表提出的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所有人大建议的办复率达100%。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向代表汇报,并解释办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些问题是长期工程,见效慢,短时间内不能彻底解决,而且需要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才能够完成的,希望通过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代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目前,38件建议已提交上网答复,有1件我局主办建议由于协办单位未答复,我局无法网上提交答复。
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即将结束,但我们还将对正在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工作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办复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服务管理水平。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0日
宣威市委政法委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宣威市委政法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曲靖市委政法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反恐防暴防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做实做细基层基础工作,为平安宣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稳定氛围。
一、加强领导,全面提升政法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调整充实市级政法委员,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政法津贴和述职规定。召开两次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制定《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加强政法各单位党的建设,制定印发《全市政法机关“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成果交流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检察队伍“慵懒散乱”、公安队伍“政治建警、纪律治警”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全年组织参加政治轮训5期。截止11月底,政法系统干部共受到各类嘉奖表扬达121人次。其中,国家级、省级表彰各1人次,孔维滇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吕英同志被评为云南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
二、牵头抓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紧紧围绕“深挖根治”“六清行动”“长效常治”目标、依法严惩不松劲、深挖彻查更深入、综合治理更强化、长效机制更完善”,全力推动“六清行动”,专项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取得决定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团伙15个,抓获涉案人员433人,刑事拘留393人,批捕311人,破获刑事案件272件,查处行使公权力人员129人,扣押资金3.3亿余元,资产5.7亿余元。
三、整合力量,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直面各类矛盾隐患,充分发挥信访联合工作组、信访局、基层维稳组织等各方力量。圆满完成煤炭整合重组、“1.05专案”庭审及“两会”期间维稳等工作任务。深入研判扶贫领域热点隐患问题,确保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普查、考核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涉稳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疏导化解棚改热点、难点信访问题600余人次,完成铁路沿线97个重点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整治化解工作。健全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机制。截止11月30日,开展了11次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工作,发出维稳预警通知3次,对二期棚改、滇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规划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
四、同向发力,有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
理顺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成立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认真拟制《宣威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方案》,明细任务清单,对标对责狠抓落实。建成集约化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数字化反电诈中心、网格服务管理中心,全力谋划推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综治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网格化试点,雪亮工程覆盖不断扩大,各街道“全科网格”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明显。大胆探索治理路径,夯实新时代村(社区)治保会,全覆盖推行村(居)民说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368件;扎实开展“千名政法干警进千村访万户促平安”活动,走访群众7230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61件,摸排各类信息971条;扎实开展命案防控攻坚战,制定《宣威市命案防控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市命案发案8起,同比下降50%。强化诉源治理,制定《关于深化“溯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创建“三治融合”示范村组105个。全市群众安全感排名稳步上升,市域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五、注重实效,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宣传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开展,顺利通过省和曲靖“七五”普法验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公益诉讼逐步加强,依法行政稳步推进。政法公务服务渠道进一步畅通,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执法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16件,审(执)结10882件,结案率87.64%,千方百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问题。公益诉讼走在前列,受理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3件。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司法行政管理,广泛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有效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人民调解进一步发挥作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48件,调解成功1809件,成功率98.01%。
过去的一年里,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认清形势, 更新观念, 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统筹规划,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加繁荣进步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绍兴市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12月03日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赶超发展总基调、“1234567”总思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命案积案攻坚、扫黑除恶、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等多项绩效全省领先。特别是构建智慧民意感知体系,用大数据感知民意,让当事人评判监督,得到袁家军书记、郑栅洁省长等领导批示肯定。经第三方评估,今年上半年,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达99.68%、98.89%,创历史新高。一是抓实安保维稳。主动化解各类涉稳风险406起,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安保任务,确保了382场次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二是主动护航发展。全面实施“五抓五防”措施,研判大数据1.4亿余条,核查涉疫人员39.3万余人,确保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严打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经济犯罪,落实项目警官505名,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38亿元。三是拓展枫桥警务。积极融入矛调中心,推行重华勤务模式和物联自治,日均分流非警务警情1000起。开展“枫桥式”派出所、交警中队、110等系列创建活动,打造绍兴公安“枫”景线。四是坚持打防并举。开展“雷霆”系列行动,大力实施“雪亮工程”,不断推进全民反诈,严密治安防控体系,命案、五类案件全破,打处犯罪嫌疑人11412名,抓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442名,“祖瑜”套路贷案件被评为2020年全国打击套路贷犯罪六大经典案例;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29.31%,无(降)案村社占比82.3%,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5人。成功预警“6·03”山东潍坊网约持枪抢劫案,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批示肯定。五是聚力改革攻坚。以情指行一体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刑侦体制及街(路)面勤务、派出所警务机制等改革,交通事故、纠纷警情现场办结率分别达86.17%、87.15%,省公安厅先后在我局召开情指行一体化改革、网约房监管、特警建设等现场会。全省公安机关情指行一体化改革现场会在我局召开。六是优化窗口服务。 实体运行市县公安网上办事服务中心,优化“枫桥警务-越警管家”服务平台,推出车辆检测、交通事故处理等一件事,实现158个事项网上办、286个事项全城办,“安心码”成为我市首个入选省“观星台”的数字化转型优秀应用项目。七是严格规范执法。开展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动市人大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建成运行6个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刑事快办、刑拘直诉率居全省前列,公检“双向派驻”做法得到王昌荣书记批示肯定。八是打造过硬队伍。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题活动,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今年收到群众锦旗417面、表扬信128封,各类投诉和民警违纪违法数同比分别下降22.86%、27.3%,6个市政府投资项目稳步推进,多个警种比武全省第一,涌现出全国公安执法示范单位上虞区分局及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史炜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启之年。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主动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牢固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始终坚持赶超发展总基调,继续围绕“1234567”总思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深化以情指行一体化为龙头的各项改革,全面推动枫桥警务迭代升级,构建完善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纵深推进“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实施“五民工程”,着力提升风险防控、专业打击、舆情导控、群众工作、科技应用、一体执法的能力水平,坚决当好“重要窗口”的忠诚守护者。
重点是落实八项举措:一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聚焦建党100周年安保,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体系,常态开展涉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二是靠前护航经济发展。全面落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打恶意“逃废债”等经济犯罪,优化项目(市场、企业)警官制、河道警长制,扩大在外越商保护协作地区,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全力为绍兴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持续优化治安环境。坚持打得狠、防得严、控得牢、管得住,深化“雷霆”行动,打好扫黑除恶常态战、严重刑事犯罪攻坚战、传统侵财犯罪民生战、网络贩枪清剿战,严治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化推进“一圈七网”31项重点建设任务,固化城乡道路平安畅通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城市。四是切实回应民声民需。深化智慧民意感知体系建设,完善电信网络诈骗治理体系,推进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检测等“一件事”集成改革,拓展“枫桥警务—越警管家”“安心码”服务功能,实现70%以上民生事项网上办、80%以上轻微物损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成300家以上重点单位智慧安防建设,让群众更有获得感。五是创新发展枫桥警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全面完成派出所警力入驻镇街矛调中心,全市推广“重华联勤警务”“物联自治”模式,大力培育义警组织,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交警中队、刑警队、监所、110等系列创建活动,构建网络防控体系,完成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营房建设、巡特警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形成从农村向城市、网下向网上、派出所向全警种拓展的“枫”景线。六是全面深化警务改革。打造情指行一体化“三合六全”2.0版,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和刑侦体制、派出所警务机制、街(路)面勤务机制、网上网下服务机制等配套改革,不断完善现代警务组织体系;深入实施“智慧警务双十工程”,健全以“雪亮工程”为龙头的感知体系,做强做大数据中心,升级情指行合成作战平台,全面推进智能应用、集成应用、移动应用。七是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规范化运作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执法全流程即时监督管理平台,推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第三方”托管模式,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八是纵深推进教育整顿。不断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题活动及全警实战大练兵,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年轻干部培养、先进典型培育“三大工程”,营造好工作、用人、法纪、警营“四种环境”,锻造一支讲政治、有血性、敢担当、善作为的绍兴公安队伍。
江北公安2020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03日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江北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未停歇。为实现“江北无黑”总目标,我们一直在路上!
2018年以来,江北区始终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总目标,按照“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总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狠抓打击、遏制、挤压、防范“四个环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铲除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深挖查处了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深入治理了一批重点领域中存在的违法乱象、治安乱点。
截至目前,江北区共打击涉黑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2个、涉恶犯罪团伙27个;对1300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九类传统型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35人、“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5人,移送起诉660人;对387名身份明确的黑恶分子网上追逃,共抓获涉黑涉恶逃犯431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各单位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盯群众提供的线索和反映的问题,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凌厉攻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案件线索方面,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始终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专项斗争的着力点、突破口,采取“全民式”动员、“包干式”逐级排查、“靶向式”分队排查、“条块式”警钟排查、“菜单式”基础排查、“双向式”联动核查,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提升线索排查核查质效。累计排摸上报线索1109条,其中成案629条、查否480条,接到全国12337平台下发线索3条,查否3条。坚持公检法会商机制,主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强化区纪委区监委和公检法联动办案,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同步推进。
“打伞破网”方面,深入推进黑恶案件“伞网清除”“黑财清缴”,紧盯重点案件、关键案件,强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线索挖掘,坚持黑恶案件“一案三查”,始终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彻底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2人,问责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不力干部11人。
综合整治方面,“打财断血”专班和“黑财清缴”执行小组正常运行,健全了黑财追缴、查封、扣押、冻结闭环机制,确保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根基。始终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以行业整治为牵引,以“三必看三必查”专项行动为抓手,把扫黑除恶与区域社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力推动非法借贷、建筑工程、矿产资源、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清源整治”。
基层组织方面,围绕“两委”班子凡进必审、突出问题整治、基层党建质量评估、领头雁队伍建设着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切实把牢村干部队伍“入口关”。
“长效常治”方面,注重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落实“一案一总结”,重点分析行业领域滋生黑恶犯罪的深层次成因和主要问题,以案为鉴提出建议,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三书一函”16份,已整改到位16份,整改率100%。
总结提炼了打击整治重点领域“二手车交易”、渣土清运、金融借贷等黑恶犯罪经验做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做法。借助“三必看三必查”专项行动,加大辖区社会治安复杂区域整治力度,及时将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漏洞通报给相关部门,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充分发挥网格优势,实现网格长与区扫黑办的直线联系通道顺畅,进一步提升快速处置效率,为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好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深化“六清”行动、完善“六建”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打牢制度基础。
衡山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2月01日
2020年,衡山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涉疫社会稳定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和市委市政府“奋战一百天实现双过半”争先创优活动有关部署,确保“两手抓”“两不误”“双胜利”,同时将“百日攻坚”融入县域警务工作大局,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奋力推动衡山公安工作转型提质升级,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抓实疫情防控,全力维护社会大局。2020年春节期间,一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全面打响。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力开展。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值守,每天安排值班民警辅警24小时执勤,协同卫健部门对进入衡山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测排查,累计排查车辆1万余辆次、人员2.96万余人次。加大对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监管中心自2月份以来,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对监管场所采取物理隔离。对新入所的收押人员必须先进行核酸检测和体温检测,确保了我县监所安全。加大涉疫法制保障,规范执法,主动作为,办理涉疫刑事案件1起,非法狩猎案2起,刑事拘留3人;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37人,行政罚款27人,教育训诫84人。
(二)坚持重拳出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百日攻坚”、“百日冲刺”争先创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的姿态,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加速推进“百日攻坚”、“百日冲刺”争先创优活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绩。截止目前,全局共立刑事案件390起,破案134起,刑拘278人,起诉291人。深入“毒黄赌”专项斗争。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4起,刑拘20人,移送起诉32人;查处吸毒人员196人,强戒48人。涉黄刑事立案5起,刑事拘留11人,移送起诉11人,逮捕7人,取保候审4人;行政受案35起,行政拘留41人,罚款6人。涉赌刑事立案15起、刑事拘留28人、逮捕8人、移送起诉16人、取保候审23人;行政受案54起、行政拘留132人(并处罚款43人)。扫黑除恶成效显著。办理并认定涉恶集团4个,涉恶团伙5个,涉恶集团升级成涉黑组织案件1起,当前在侦涉恶集团1个,涉恶团伙1个,共刑拘99人,逮捕47人,起诉57人,破案46起。严打整治热点。严惩经济犯罪,护航经济发展,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9起,立案9起,抓获16人,刑拘14人,取保候审11人,逮捕5人,移送起诉16人;严打侵财犯罪,着力“打团伙、除窝点、断链条”,破获侵财案件49起,刑拘120人、移诉93人;涉枪涉爆刑事立案1起,刑拘1人,行政拘留6人,警告1人,罚款4人。严打环食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刑事立案9起、刑事拘留3人,逮捕1人,取保候审8人,移送起诉8人,行政受案17起,行政拘留12人,罚款10人。
(三)抓实风险防控,全力推进县域警务。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区警务的大好机遇,乘势而上,先后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加强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解决了公安业务用房建设、装备建设和队伍保障等问题,有力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县新时代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会议,培国书记出席会议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蒋青县长主持会议;以两办名义印发了《衡山县加强新时代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同时出台了《2020年衡山县城乡社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报告》。全县12个乡镇均召开了党政主要领导出席的城乡警务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局领导班子深入各乡镇(社区)进行调研督导,推动城乡社区警务向纵深开展,确保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在衡山落地生根。
(四)推进公安改革,不断提升整体效能。狠抓基层基础,全面完成公安监管中心园林绿化和道路提质、犬舍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无房危房派出所建设,全力推进局机关大院提质改造,全面完成了新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警大队值班用房、民警休息用房、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和局务会议室新建改造等项目建设,筑牢了衡山公安发展根基。狠抓巡逻防控,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和清盘查行动,每日安排民警辅警在城区重要路段、重点场所开展巡逻;每晚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域开展清盘查行动,全力加强治安防控。狠抓政务服务,贯彻落实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改革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警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力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目前,共录入信息773150余条,出入境共计办理证件1298本,办理并审批身份证20304人次,办理居住证208人次。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共受理机动车业务15274起,受理驾驶证业务11537起,科目一考场接待考生4259人次;强化了路面执法管控,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92602起。侦破逃逸案件5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25人。狠抓监所管理,共收拘296名拘留人员,无一起安全事故,确保了监所安全。
(五)抓实政治建警,全力推进队伍建设。一是政治建警筑牢警魂。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各单位、各支部开展多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防疫知识问答赛、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县域警务应知应会测试等活动,切实打牢民警思想基础;按照县委要求,开展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建设考察,持之以恒抓好《政治建警“1+8”意见规定》的贯彻落实,推进政治建警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局绝对忠诚,绝对可靠。二是从严治警正肃警风。认真做好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19起,办结率为100%。按照市局政治、业务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照单全收,认真梳理,制定了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了100%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民警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辅警“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将民警辅警“八小时外”纳入监督范围,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高质量的检视剖析报告,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察,通报批评8人,警告1人,提醒谈话3人,坚决遏制各类作风顽疾,持续营造从严治警的高压态势。三是从优待警温暖警心。扎实推进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今年晋升三级高级警长5人,晋升四级高级警长14人,全局一级警长以下职级晋升工作全部调整到位。深入开展战时表彰,今年有1人获全市抗疫工作先进个人、1人记市局三等功、6人记市局嘉奖,10人获全县抗疫工作先进个人,21名民警、19名协警获县局战时嘉奖;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办理相关案件14起,其中4人获得市局慰问,有效鼓舞了士气,提升了队伍凝聚力。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打好政治建警、打击犯罪、风险防控、基层基础,着力打造“主动警务”、“网格警务”、“法治警务”、“智慧警务”和“衡山铁警”,坚定信心决心,增强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为全县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防范,不断提升维护稳定效能。(略)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打防管控效能。坚持以打促防,打防并举,强力推进“集打斗争”,继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老百姓最痛恨的黑恶犯罪发起总攻,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深入推进禁毒攻坚战,持续开展“平安号”行动,重拳整治娱乐场所、偏僻地区涉毒问题,加大全警缉毒力度,对每一起毒品案件深挖来源、深挖上线,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反弹;狠抓重点物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常态化治安巡逻和武装清盘查,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构筑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全面落实治安、交通、出入境管理改革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警务,开展文明提质活动,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化科技强警,推进智慧安防和智慧手段建设,实现内联外通、融合共享,为打防管控提供强大数据支撑。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构建执法动态监管联动机制,严格执法质量考评,提高全警执法水平。扎实推进“项目警官”机制,全力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四)固本强基,不断提升县域警务效能。加快基层基础建设步伐,认真落实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无房危房派出所建设,持续推动警力下沉,确保派出所实有警力达到总警力的40%以上。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雪亮工程”第11期项目建设,实现城乡重要部位、重点路段治安视频监控“全高清、全覆盖”,进一步为打防管控赋予强大动能。强化“城市快警”和“铁骑警务”,大力加强巡特警队伍建设,不断健全与县域特色相适应的专业巡防和快速反应机制。
(五)从严治警,不断提升队伍管理效能。严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教育整顿精神,常态化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统筹警种部门开展合成演练、攻防演练、实战演练,推进警务技能、警务战术和应急防护实战实兵演练常态化,着力提高全警素质。继续推出“警心工程”十件实事,继续举行立功授奖、退休等荣誉仪式,完善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加强典型选树工作,丰富警营文化活动,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努力提升民警、辅警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贵阳市公安工作2019年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12月01日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贵阳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省会城市公安机关的政治站位、政治标准和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以深化大数据建设应用为牵引,统筹推进“1461”总体布局、纵深推进“66537”战略部署,坚决捍卫了政治安全、维护了社会安定、保障了人民安宁,为全市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
一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安全,坚定不移抓改革、促发展,确保了全市政治稳定、人心安定、社会有序、治安平稳。2019年,全市刑事发案数下降17.37%;人民群众安全感从2018年的98.98%上升到99.05%,社会治安形势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一是以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扎实推进三大阵地战,牢牢把控住了全市社会政治大局大势。始终把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坚持各项工作向国庆聚焦,各方力量向安保倾斜,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维护安全稳定措施,夺取了70周年大庆安保的最后胜利,以贵阳的稳定支撑了全省、全国的稳定。二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统筹推进六大攻坚战,进一步巩固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的态势。全市公安机关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的阶段性特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统筹推进缉枪治爆、打传清网、扫黄治赌、满员收戒、小案打防“六大攻坚战”,集中力量对大型楼盘和治安复杂场所开展专项重点整治,以打促防、以防促稳,推动全市社会治安治理步入了常态化良性发展轨道。根据公安部最新通报,贵阳市公安局侦办涉黑案件数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数在全国32个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计划单列市中分别排名并列第2位和第11位。通过六大攻坚战牵引,全市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打击质效明显增强,2019年全年命案破案率保持100%。三是以大数据为牵引,持续推进五大持久战,贵阳公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2019年是贵阳公安大数据的基本建成年,以公安大数据中心为“基座”,以警综平台为“中间通道”,“智慧公安”建设向前迈出了坚实一步:网格警新警种得到充分认可,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功能初步显现,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入新常态,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水平有明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放管服”改革释放更多红利。聚焦“人”和“车”两个重点,深化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服务,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人口、车辆、出入境、特行特业等管理服务水平更加精准、高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等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共设立73个跨省异地受理点,为14.19万流入我市外来人员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持续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智慧“无人警局”,率先在全省建成使用微信、支付宝缴费的赴港澳台立等可取再次签注一体机,并在全市开通18个再次签注自助受理点,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继续推行公安交管“放管服”20项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人民群众需求,通过业务流程优化、专项延时服务、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机动车档案免费寄递、拓宽制牌点等途径,进一步推进车驾管服务水平。全市车驾管业务排长队现象基本根治,车辆查验业务已基本实现随到随办。四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贵阳公安队伍焕发新面貌,全警的政治素养、纪律作风、斗争本领进一步增强,为贵阳公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全年64个集体、749名个人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其中2个集体、4名个人分别荣获省市脱贫攻坚表彰;选树省级“文明示范窗口”24个、“文明服务标兵”23名。涌现出了杨志伟、付安正同志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19年,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贵阳公安新闻11000余篇(条),《十分警事》成为了《百姓关注》收视率最高栏目,观山湖分局金岭派出所上榜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贵阳公安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虽然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市社会治安治理攻坚战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同时也要看到,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制约因素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类风险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同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相比,公安机关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2020年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高标准要求、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贵阳市公安局“1461”总体布局和“66537”战略部署,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着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现代化,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度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深度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法治贵阳公安,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阳。
宜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11月26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市局支队和县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好人主义之害”思想大讨论活动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紧紧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交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宜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交警力量,努力构建“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五型政府,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体情况
1、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截止2020年11月,现场查处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28起,录入非现场违章3.7万余起,今年重点加大了酒后驾驶、客校车超员、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驾驶、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的查处力度,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52起,超员91起,涉牌涉证438起,行政拘留10起。
2、1-11月交通事故情况。全县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841起,环比上升12.26%;累计死亡15人,环比下降25%;受伤661人,环比上升12.24%;直接经济损失181700元,环比上升10.79%。辖区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堵塞事件。
3、1-11月车驾管工作情况。1-11月车驾管工作情况。大队车管所共办理机动车业务4635笔,环比上升28.46%,其中挂牌2873辆,环比上升68.6%(小型汽车203辆,环比下降56.16%;摩托车2670辆,环比上升115.49%);核发汽车检验标志1217辆,摩托车408辆;摩托车驾驶考试93人,核(换)发机动车驾驶证4376本;驾驶员年度审验学习591人,驾驶员满分学习329人,车管民警的服务水平有了新的突破,真正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4、1-11月交通安全宣传情况。大队在各级媒体发稿20余篇,自媒体新闻214余篇,两公布一提示7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6场次、印制宣传材料4万余份,联系县区电视台随警报道2次,并积极通过辖区LED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在公众微信号、今日头条、移动平台、电视台发布温馨提示信息。
二、2020年工作主要措施
大队认真贯彻上级安排部署及文件精神,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活动为主线,坚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紧紧围绕交管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改进警务模式,加大管控力度,全面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助力复工复产。今年的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大队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勤务工作安排,坚守路面一线,加强防控设卡,对进城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劝导车主尽量减少外出,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在高速出口和工业园区进城路段设立体温检测点,严格检查外来车辆,协助做好驾驶人和乘车人的检测筛查、强制隔离和货物检疫等工作,坚持逢车必查、逢车必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置,全力做好防范工作,努力把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为宜黄县疫情“零”发生贡献交警力量。同时,积极协调公路局等相关单位深入复工复产企业,及时督导、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紧抓源头车辆驾驶人员管控、交通秩序管理全力服务企业,紧盯企业车辆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定期车辆安全检查,落实滚动清零排查机制,坚决杜绝复工复产后隐患车辆和驾驶人上路,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助力复工复产
二是狠抓源头管理,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始终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大队以隐患排查和源头管理为抓手,双管齐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大队民警多次深入县客运车站、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危化运输企业、校车学校等重点企业和单位,不断完善客、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管理,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加大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的动态监管及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内部处罚,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队紧紧围绕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根本,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同时,开展了“五车”违法、遮阳伞、酒驾醉驾等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道路交通现实问题持续保持违法整治高压态势,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路面巡逻疏导,加大对路面有效监控力度,加强了对事故多发路段的路面巡逻,严密监控。开展了集中整治,以路面严管为主题,以城市道路、国省道、农村地区道路为主战场,以“两客一危”、校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为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非法改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等违法行为以及各类重点嫌疑车辆。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安排了民警上路执勤,通过定点整治和动态巡查方式有效维护交通秩序,并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了查处;为确保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大队安排民警在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师生家长必经的重点路段、路口进行巡逻、执勤,现场疏导、指挥交通;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的本地交通管理实际,大队及时科学安排部署,各中队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现场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大队以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为主线,紧密围绕“减量控大”、“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民警深入国省干道、乡镇集市、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学校、社区等处,并利用违法处罚、事故处理和基层交警中队等窗口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影像资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先后开展了“六一”儿童节交通安全宣传、“安全生产月”宣传、“开学第一课”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在依靠电视、报纸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短信、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等,适时宣传报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曝光各类不文明交通陋习、典型事故案例,倡导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扩大了社会宣传面和影响力。
五是做好事故处理和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一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大队积极开展对各中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事先防、事中管、事后查”,把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问题,解决纠正在执法初期和萌芽状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内部解决,确保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事故处理引起上访、集访事件。二是认真回复群众信访案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解答,让群众了解当前交通管理政策,积极协调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确实保障群众提出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大队积极安排民警对各事故处理、信访案件答复工作情况进行回访。分别对事故当事人或办事群众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民警在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当事人或群众进行反馈,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是积极协调,精心安排部署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县政协在2020年度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县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开展公安“放管服”措施、宜黄县“五车”整治、“电动摩托车拆除遮阳伞”整治行动、“礼让行人”、城区货车禁行等一系列回应群众现实诉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确实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发挥县政府在交通安全主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为推进宜黄县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注入了强劲动力。
七是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交警良好形象。大队积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一是全面推进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驾管等方面的整治,有效地推进了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队伍的执法公信力。二是认真开展“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自查自纠、督查监督的方式,切实增强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积极深化“好人主义之害”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开展党性教育、谈心谈话、征询意见,强化大队民警好人主义思想,树立了民警执法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理念,营造了民警清正、警队清廉的清风正气,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队伍的美誉度。四是狠抓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开展政策法纪教育、警示教育,民警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法制观念得到了提升;通过召开主题教育党课会议、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等形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从思想、纪律、作风、执法等方面进行查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五是通过开展走访调研深入辖区乡镇,了解农村道路交通现实情况,听取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和看法,通过走访调研,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树立了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当前工作面临的的问题
一是警力不足。随着今年来我县警力的飞速发展,城区人流、车流、物流急剧增加,带来的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也叠加倍增,人、车、路管控压力和矛盾更加突出。大队现有民警28人、职工3人,除去部分退居二线民警、驻村连心小分队,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顾此失彼、失控漏管现象更加严重。
二是执法环境日渐复杂。交警是公安机关中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密集、最直接的警种,交警的执法活动可以说是生活在社会的聚光灯、放大镜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越来越高,既要安全更要顺心,既要民警严格执法、公正处理、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又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格受到充分尊重,稍有不满,就通过投诉、民意测评、网上留言、信访平台等方式发表评论,这对我们交管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城区、农村有的道路安全设施不全,标志标线不清,部分道路整改施工,加大道路通行压力,留下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数量增加,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薄弱,道路交通违法乱象时有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令人堪忧。
四、2021年工作的打算
一、以党建促队建,抓好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党建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加强法制培训和学习,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过硬、素质过硬的交管队伍。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压事故、保畅通。全面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措施,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道路管控力度,以强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确保交通有序畅通。一要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三轮车载客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要全力加大辖区省道、县乡道路管控力度,提高上路率、管事率,确保辖区路段不失管、漏管。三要严格管理。把住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最大限度地挤压交通违法行为生存空间,最大限度管出秩序、治出安全、管住违法、治住事故。四要强化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专项违法整治,进一步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驾驶人员安全文明驾车行为,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行秩序。
四、创新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依托学校、企业,通过乡镇、园区、单位,向学生及家长、企业员工和干部职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在事故高发路段增设一批口号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警示设施,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的普法宣传;二是以警保联动、农村劝导站建设为契机,积极联合县人保公司,利用农村圩日、庙会、春节等时机,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知法懂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做到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文明驾驶、行人遵规守纪;三是加强对事故当事人的交通安全宣教,利用事故处理的机会向各方当事人深入宣教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四是主动学习“取经”,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创新宣传方式、增加宣传力度。
宜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1月23日
庐山市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24日
2020年以来,庐山市公安局在九江市公安局和庐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讲政治、顾大局,忠诚履职、甘于贡献,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安全稳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为庐山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特色亮点工作
主要体现在“0、1、2、3”四个方面:
“0”:率先实现命案在逃人员清零目标。今年5月份,在西藏抓获潜逃17年之久的命案在逃人员徐某;8月份,在福建抓获潜逃25年之久的命案在逃人员熊某,至此我市命案在逃人员全部归案,率先在全九江市实现了命案在逃人员清零的工作目标。
“1”:侦办一批新型网络赌博案件。今年年初,局党委将打击网络犯罪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组织专案组赴先进单位学习取经,推行多警种同步上案,纵深挖掘网络犯罪线索,侦办了一批新型网络赌博案件,奔赴全国20多个省、市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9000余万元。
“2”:交管森林两项改革快速推进。按照省公安厅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实施意见,将交管大队、森林分局的业务工作和人员与派出所优化整合,实行“交管森林主导、派出所协管”新模式,改革举措全面落地生效,为民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3”:三项基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队伍建设充满活力。坚持从严管党治警不动摇,准确把握改革过程中队伍和工作实际,实行“山上山下一体、密切支援配合”轮岗轮训模式,设立专案、专项工作岗位竞争上岗,最大限度挖掘民警潜能,队伍建设充满活力。二是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防控上,积极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全面推进“雪亮工程”“智能安防小区”“一村一辅警”“一企一警”“志愿警察”和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整治上,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严格落实“交通要道每日巡查、乱停乱放每日贴单”举措,社会风气和道路交通环境明显好转。今年以来,共查处“黄赌毒”案件76起,同比上升46%;酒驾136起,同比上升147%。三是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按照实战大练兵工作要求,我局自筹资金230余万元,全力推进警体训练基地建设;为推进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我局统一采购了10辆执法巡逻车、1辆武装巡逻车配发至各派出所、交管、特巡警,全面加强了基层执法巡逻力量。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政治大局更加稳定。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密十九届五中全会、国庆等期间治安防控,切实强化国保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和专案侦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网上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全市政治大局更加稳定。今年6月份破获一起全能神“Q203专案”,抓获xiejiao人员12名,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厅表彰。
(二)服务保障更加高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项目建设、旅游发展等领域秩序,切实加强涉砂涉矿、烟花鞭炮专项整治,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窗口错时、延时服务,全面停止旅馆业印章业涉企收费,切实为我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三)平安建设更加有力。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盗抢骗、食药环、非法捕捞等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624起,破案260起,刑拘93人;查处行政案件1949起,行政拘留240人。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侵财性案件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共破侵财案件159起,同比上升16%。
(四)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第一时间全警动员,终止休假,启动战时工作状态,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贡献了坚实力量。期间,共出动警力8000余人次,检查人员32000余人次、车辆15000余辆次,办理涉疫情案件128起,梳理核查报送涉疫人员4000余人次。
三、存在主要问题
队伍方面:因团圆计划、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可用警力连年减少,民警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队伍有所减退。经费方面: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公安机关承担任务日益繁重,经费不足与工作需要之间矛盾日益凸显。基础方面:“雪亮工程”“智能安防小区”“一村一辅警”等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九江市公安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全面发展:一是维护政治大局稳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日、敏感节点以及涉军、涉访等重点群体的安保维稳工作,全力维护政治大局稳定。二是深化平安庐山建设。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持续保持对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智能安防小区”“一村一辅警”“一企一警”、志愿警察、防暴队伍建设,加大公共场所、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公安队伍建设。以“警风建设年”“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要求,加快推进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和警体训练基地建设,优化作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文化育警举措,进一步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打造我市公安良好形象。
庐山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4日
邕宁公安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1月22日
2020年,邕宁公安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及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传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局“九个聚焦”“九个精准发力”要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引领下,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为切入点,根据“六大警务”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进九大攻坚战,在南宁市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网格化巡逻防控体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做到了社会面治安管控能力、打击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确保了邕宁辖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
一、抓牢公邕宁公安的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建警,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
全面加强政治建警工作是公安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今年以来,分局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重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通过把分局自创的“两个清单”机制与队伍管理“三横三纵”“双重监督”机制相结合,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狠抓整治轮训、队伍教育整顿和纪律作风整顿。在日常工作,逐级逐项抓好党建、队建工作,利用党课学习、重温入党入警誓词、举行升旗仪式、“学习强国”互联网+党建学习等模式,持续深化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全警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内,分局党委主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会22次,集中学习会3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7篇。各党支部也做到了学习、思想、行动三同步。
二、抓牢邕宁公安的纪律属性,坚持从严治警,着力提高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下,分局党委充分意识到,必须深刻把握“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的总基调,切实做到严格教育、严格执法、严格监督,才能不断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今年以来,分局结合“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双重监督”机制,要求分局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按照“五个紧盯”工作要求,推进上级政法系统部署的“两个专项整治”,强化常态化开展督察巡查,推动各基层党支部主要领导不断提高整治站位,切实履职履责,提升基层党建效能。同时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筑牢全警思想防线,借力社会监督力量,通过警务评议平台,对各单位通报警务评议信息28563条,督促各单位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分局全年队伍未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责任事故。
三、抓牢邕宁公安的综合素质,全警练兵提升战斗力,打造新时代公安铁军
新时期赋予新使命;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是使命所需、形势所需、基层所需。今年以来,分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着眼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工作目标,制定分局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方案,从培训内容、任务分工、保障管理等方面予以规范,打造领导干部示范培训、各警种岗位练兵、警务实战教官培养、“公安讲堂”视频教学、警务实战技能考核、最小作战单元实战训练等训练载体,突出政治训练、实战实效、全员覆盖、协同联动等特点,对户籍办理、涉外业务、治安审批、警用无人机使用等相关业务进行强化培训。今年上半年,分局共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培训74余场次,参训人员达515余人次。
四、抓牢邕宁公安的使命任务,坚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
今年,分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聚焦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在持续推进“六大警务”的前提下,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决胜战等“九大战役”,结合以打击促稳定的工作方针,集全分局之力,快、狠、准地打击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并强化“小案”和“民生案件”的快侦快破,通过主动进攻,攻坚克难,打造良好社会面治安环境。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全面统筹推进打击工作。为提升邕宁公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水平,分局不断强化大数据情报研判,联合刑侦、治安、禁毒、经侦等打击部门和各派出所创新打击整治模式,以专项行动为牵引,开展全链条打击、全环节整治,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应治尽治治到位。二聚焦大案要案,强化合成作战重拳打击。今年,分局进一步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在冬春行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刑事基础工作,整合多警种合力,稳步推进“扫黑除恶”、命案积案攻坚、跨区域打击、盗抢骗、打击跨境赌博等专项打击。三是紧盯民生案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治安防控和维稳根基。分局围绕“平安+满意”的目标,着力构建民意警务,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加强派出所建设,把派出所建设成综合性战斗实体;加强特巡警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努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全力做好各项安保维稳工作,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分局在做好对各单位工作指导的同时,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及城区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主动与城区各部门进行沟通对接,结合系列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做好重点人群、区域监管、矛盾纠纷排解、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等各项工作。截止今年10月,分局共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行动8次,出动警力822次,出动警车347辆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365人次,共整治重点区域7次。
据统计,2020年,分局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344起,同比上升10.71%,共破获各种类刑事案件506起;抓获各类违法人员594名,逮捕230名,总打击较去年提升0.51%。在禁毒工作中以“净边行动”、“吸毒人员管控年”、吸毒人员“清隐”等专项行动为契机,专项整治,无死角严管严打涉毒违法犯罪,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40起,一般案件35起;共查处吸毒人员112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0人,缴获各类毒品共2582.74克。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深入开展“烈焰”、“双清零·双提升”集中打击和清查整治传销专项系列行动,成功破获公安厅督办“1105”、“东北商会”等传销专案,强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其中,“19.626”专案、“5.12”专案收网行动被自治区公安厅评为广西打击传销犯罪典型案例。结合疫情防控及护航复工复产工作重点,重拳打击影响、破坏复工复产的各类案事件,其中侦破3起利用口罩进行诈骗案件、阮某电信诈骗案件、伍某等人团伙系列盗窃耕牛案件、李某龙盗窃农用车润滑油案件、王某恶性抢劫案件及蓝某等人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中,投入巡逻警力20416余人次,盘查电动车20109辆次、人员23266人次,查获被盗电动车32辆,管制刀具84把,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处理套牌电动车200辆,救助群众540人。
五、抓牢邕宁公安的人民属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追求,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不断奋斗的目标。今年以来,分局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大秩序”“大服务”机制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护航疫后复工复产作为一个时间段内的最重要工作、最紧迫任务,分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一是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疫情防控、护航复工复产时间节点部署开展工作;二是认清职责使命,全力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及城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环邕检查站、社区网格化防疫检查及打击违法犯罪工作;三是对散播谣言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成功查处网民发布疫情不实信息案件3起、使用暴力不配合防疫工作案件5起、利用疫情实施诈骗案件5起;四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和边采集、边管控;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边建设同步进行,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户籍服务、社区走访等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结合。
(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大秩序”机制创新,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核心理念,通过优化基层民警队伍结构、建立警民联调室,积极推动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公调衔接,形成多元化解格局,截止今年10月31日,我分局7个派出所使用“警民联调”方式共调解矛盾纠纷154起。同时在社会综合治理的前端下功夫,以江湾派出所、新江派出所为试点,组建警民巡防队,主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体系。
(三)将“百万警进千万家”与“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大服务”便民。以人口管理大队牵头,督促指导各派出所及时将开展“四必进”即必进生活困难群体家庭、必进特殊人群家庭、必进治安防范重点部位、必进经验困难企业工作情况录入南宁市公安局社区警务平台相应模块。同时,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巩固和谐成果,促进警民关系,用实际行动体现公安机关的关心关怀,努力营造警民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今年,共为困难群体提供便民服务671人次。同时,分局持续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网下突出抓好“一站办、一窗办、一次办”,网上突出抓好“网上办、一网办、一键办”,提升服务效能。
(四)立足本职,结合实际,精准扶贫。分局认真按照市局党委扶贫指示工作精神,科学统筹扶贫攻坚工作与当前公安各业务工作的关系,坚持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五)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引领作用,创新宣传方法,做强正面宣传,提升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新兴、传统媒体加强公安宣传,扩大影响力。今年,分局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制作疫情防控短片宣传视频,展现公安民警、辅警在抗击疫情中的阶段性成果与必胜决心;二是通过媒体对民警、辅警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强力推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物特辑,反映了邕宁公安兢兢业业坚守岗位,勇于担当的精神。三是积极配合区厅、市局做好2020年“最美民警·最美辅警”评选活动,推选新江派出所民警吴敦健、特巡警大队辅警何可宇等优秀同志参与到活动中,打造邕宁公安的良好形象。四是做好公安宣传工作。在对内宣传方面,编发警务动态简报310条、政工简报520条,基层警务简讯1500余条;在对外宣传方面,1月至10月,分局在主流电视、媒体、网络媒体中刊播电视220条、报刊报道100余、网络报道300余条。同时,分局还充分利用区厅“八桂警事”、市公安局“南宁警方”、分局“邕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警务信息580余条,扩大了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一)公安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分局民警在开展基础工作中存在没有把公安基础工作落实到实处、忙于各种方案、台账,疲于开展基层工作,不了解基层民情、不了解社区底册、不了解群众需求。
(二)部分单位未能及时适应新机制、新环境。部分单位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思想滞后、行动问题等问题,导致改革收效较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单位对于改革建设的认知不明确。
(三)案件防控方面有待提高。随着辖区经济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涌入,人员结构日趋复杂,治安状况逐渐多变,案件数逐渐上升。
(四)队伍建设有待增强补齐。目前,部分单位、部分民警中还存在懈怠心理,对理论学习不认真、对政治学习不上心、对精神贯彻不落实的情况。
(五)全警实战大练兵工作覆盖面、实战效能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及“书记引航担使命”主题活动,从改进工作作风入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执行力。通过抓好纪检督察与法制建设工作,把督察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解决政治意识不强、大错存在、小错不断这三大问题
(二)以打击工作为龙头,继续以打促防。分局将继续加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大数据情报研判体系,加强情报导侦,围绕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多点发力严打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反恐维稳为中心,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今后,分局将做好辖区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管控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解,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暴恐事件。守住“不打响、不炸响”的底线,配合城区政府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经济稳定。
(四)以立体化巡逻防控体系为重点,加强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力推进全面屯警街面暨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结合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新机制,以特巡警大队为主、各派出所、机关科室为辅,充分利用4G等科技手段,抓好街面的巡防工作。
(五)夯实执法规范基础,以情指行为引导,结合绩效考评,立足本地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提高打击能效。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整体水平。要有目的性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重点化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治安整治,重点整治治安乱点。
(六)以一村一警务助理为基础,结合分局实际,探索推进“共建共享”型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通过重点开展农村警务、社区基础警务工作,争取将警务助理专职化,最大程度发挥其警民沟通桥梁和服务群众的作用。
(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宣传,培优树优,为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在明年的工作中,分局将突出亮点特点,创新手段思路,结合邕宁区的实际,做好加强微信、微博、政务网等自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弘扬正能量,及时推出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引领作用,打造警营之星。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关爱民警,做好从优待警。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2020年11月20日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20日
市委政法委:
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重点和亮点工作情况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助力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持续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做好来访者测温登记,办公场所、食堂、电梯、洗手间等公共区域日常消杀。积极参加市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培训,把卫生防护知识以PPT形式动态展示在出入口大屏幕上,做到实时宣传、动员。对空调等公用物品进行常态清洗、消毒,保障各类办公场所正常工作运转。召开夏季科学防疫知识讲座,向全体干警普及如何正确佩戴口罩、使用空调、卫生办公等科学防控知识。6月14日,北京疫情出现新情况,院防控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加强对全院干警及家属防控防疫和离京返钟排查工作,号召全体干警上下班坚持戴口罩、测温打卡、做好办公区域和居家卫生消毒防护。
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一是提供精准司法保障。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省院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社会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三千”行动和帮扶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包联企业方案》,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由检察长带队、全体班子成员共同参与,以见面座谈、电话沟通、微信联络等形式,开展入企帮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向企业家发放检察机关助力复工复产宣传手册和征求意见表,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奠定基础。二是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批捕1件1人,起诉11件11人。从严从快办理破坏复工复产秩序案件。办理的张克斌盗窃案,被告人在疫情期间利用帽子、口罩中作为掩饰,多次盗窃超市、商铺等大量物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审查次日即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依法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依法不诉。办理的一起胡集镇养鸡场和儿童摄影经营者杨蓉涉嫌交通肇事案,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宣告,让其安心谋发展。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钟祥市郢中镇两家入网小餐饮服务店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简陋,防护效果差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郢中镇街道办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规范微小经营者行业食品卫生领域治理。
(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平安祥和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截至目前,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6件83人,比去年同期件数、人数分别下降63.2%、63.9%。批捕45件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2件258人,比去年同期件数、人数均上升7.5%。审结164件248人,提起公诉144件227人,决定不起诉16件17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严厉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刘舒畅等10人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一案提起公诉。批捕涉黄堵毒犯罪嫌疑人4名,起诉36人。加强平安钟祥建设,办理危险驾驶案43件43人,交通肇事案18件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赔偿损失,达成刑事和解且认罪认罚的,依法作相对不起诉17人。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拘留4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人,提起公诉4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2件28人。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审查案件,强化法律监督,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郭家红等25人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0件,纠正漏捕8人。对一起侦查机关以涉恶移送起诉的团伙案件,经审查认为涉恶证据不足,提请市扫黑办研究后,依法以普通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不起诉决定的故意伤害案,依法撤销不起诉决定;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成员故意隐瞒犯罪前科致法院作出缓刑判决的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请荆门市院抗诉。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在办理郭家红案件中,向监委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7条,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并逐一评估,制作成清单随案移送。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扫黑办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针对墙师学恶势力集团案件中定性分歧问题,钟祥、荆门两级扫黑办及省市县三级检、法两家先后三次进行会商,最终达成了共识,确保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信访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做出赔偿决定1件。开展金融犯罪法制宣传专项活动,编写典型案例3件,利用官方微信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告知书。共办理涉众型犯罪案件2件12人,起诉1件3人。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4件4人,收到来电、来信22件,对署名的22件信件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已办结实体性答复19件。积极响应市委和上级信访维稳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制定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方案,安排全体党组成员每日轮流值班接待,同时检察长每月安排一日坐班市信访局接访群众信访,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积极响应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检察长带队带案下访,向信访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即解案结,又解心结。检察长共接待信访群众10余人次,带案下访4人次,主动约访3人次,从信访群众合理诉求中获取立案监督线索1条。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办理了陶奇等18人诈骗案。涉案人数多,受害人分布广,涉案金额达280余万元,我院在依法提起公诉基础上,积极沟通公安机关、法院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办理涉未成年人检察案件,批捕9人,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依托“钟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对1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六一期间,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举办“线上”检察开放日,利用教育局网络课堂直播平台为小学生带来一场“大手拉小手,文明上网从我做起”的法治课,引导孩子文明上网,获得学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开展以“守护童年.护蕾行动”为主题的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分管副检察长霍少虹现场宣读《守护童年,预防性侵倡议书》,将《守护童年》手册制成电子书籍供学生阅读,呼吁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邀请佑安心理咨询协会的心理医生,对疫情期间学生出现的恐慌、生活节奏紊乱、沉迷游戏等心理问题做专门辅导,受邀参加活动的政协委员对我院关爱未成年人工作表示称赞。
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打击破坏乡村发展振兴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件3人,起诉1件2人。办理的柴湖镇后营村村委会副主任贺明珍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私自将8.5亩农田流转到自己名下,擅自将该农田挖成鱼塘养殖,并将挖出土方专卖高速工地获利,同时巧使手段、罔顾法律让同村村民刘汉林顶包,虚假作证并包庇其犯罪行为,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积极落实丰勤村精准脱贫省级重点督导村工作要求,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脱贫办法,组织干警梳理扶贫工作日记,查漏补缺做好扶贫工作,确保所有贫困户按期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产品积压的情况,加大产销对接力度。主动联系丰乐镇草莓服务社、长滩镇油桃种植园,组织干警购买草莓、油桃等副农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长牵头包联湖泊王易湖、塌湖水文生态治理,多次对两湖水质污染情况进行实地走访,邀请市政府领导、团市委、乡镇书记、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协同治理、共同施策、形成保护合力。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办理在汉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6件,其中发出诉前公告6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其中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件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狩猎案件。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就办理的非法采砂案反映出的证据把握、水政管理、罪名认定问题,召开汉江治理问题研讨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共识,为汉江母亲河保护贡献检察力量。首次在诉前引入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机制,办理的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10名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四千斤鱼苗,对受损的渔业生态资源进行恢复,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针对银湖城商品房小区建设工地东侧的建筑垃圾中转站,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违规行为,对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
(三)加强检察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7件次,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件。追加逮捕9人。督促行政机关“两法衔接”信息录入249条,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5件次,建议适用速裁程序27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1人次,法院采纳率100%。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1人,提请荆门市院抗诉1件1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探索疫情严控形势下看守所检察工作,采取远程视频形式与在押人员谈话,了解看守所防疫、在押人员管理等方面工作,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超期羁押监督案件4件,对12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必审必谈”,保护疫情期间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6件,对一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人员向钟祥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建议其依法向湖北省监狱管理局提出收监执行;加强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针对钟祥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应当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向立案部门移送立案而不移送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15人次,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案件线索1件,上级院转办的控告申诉案件1件,积极摸排并报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
强化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执行活动和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在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审判活动中发现法院在执行保全和送达行为中存在程序违法现象,已主动沟通提醒法院并发出检察建议。认真推进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创新,主动协调法院、金融、房管等部门,构建民事执行数据共享机制。目前,房产数据共享项目已经完成数据连通。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工作。成功化解一件由何书记签批、市信访局转交的信访案,积极协调法院等相关行政机关妥善化解了信访人的难题,避免了程序空转,并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件,做到案结事了政和。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进司法规范。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截至目前,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份,3件通过诉前磋商解决,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其中生态资源领域3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等外领域案件16件。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疫情防控筑牢安全卫生防线。以高三学生复课开学为契机,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就钟祥一中校园周边卫生环境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明晰权责、达成共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利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办案效果。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办理了龟鹤池小商品批发市场违规销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冥币案,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钟祥支行发出检察建议,促全市范围内开展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祭祀用品市场管理。
(四)推进重点工作、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深入推进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召开专题党组会就“八件实事”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和落实每件实事的具体分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检察长走访辖区内5名省人大代表,报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宣传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司行局长做客“平安钟祥”广播电台,向人民群众宣传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具体内容,营造宣传氛围。6月底,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各部门推进情况,找出问题短板,压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质效。在落实“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事中,我院通过优化阅卷程序、打造多样阅卷平台和完善反馈机制三个方面入手,为律师来院阅卷、办理业务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不断优化检律关系。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高检院部署的推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治宣传片工作,在院办案区、看守所,每天定时、分段推广播放宣传片,对犯罪嫌疑人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引导,提高适用率。截至目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办理案件152件204人,适用率82.25%,量刑建议采纳率100%,速裁程序适用率29.7%。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案件办理公开,共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审查、不起诉公开宣告、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6次。创新听证方式。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拟不起诉案件云听证,提升办案质效。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细致精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截至目前,共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座谈会、监督旁听庭审、4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7次23人,收到意见建议14条。两篇联络信息被省院联络工作采用推广。认真讲好检察故事,积极构建良好检察公共关系,截至目前,共发布检务动态及各类新闻稿件229篇,开展以案释法8件。
(五)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夯实基础,突出党建引领。完善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专职抓、机关党支部具体抓的三级责任体系,形成工作有人抓、责任齐上肩的良好格局,对照院党组、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0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措施,促进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制定《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在全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集中整治当前队伍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纪律作风整顿暨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全院干警集中学习高检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及湖北省院下发的关于10起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宣读各部门负责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现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梳理排查,对重点敏感案件、事件、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可能转化为意识形态的事项,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的要求做好应对处置预案。截至目前,共开展督察检查30次,发出督察通报3期。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特色讲堂“钟检讲坛”、“干警写作半月谈”等品牌特色,提高干警写作能力。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检察长带头为全体干警讲授题为《算好七笔账,走好人生路》主题党课,结合古代廉洁故事和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告诫广大干警清廉自持、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把握好人生航向不偏航。举办“世界读书日”青年读书会,组织青年干警通过微视频推荐喜爱书目,畅谈感悟、交流心得。以第101个“五四”青年节为契机,召开“弘扬五四精神、绽放青春力量”为主题的青年干警座谈会,围绕“战疫与青春”的故事,弘扬战疫正能量。为退休老干部举行荣退交流座谈会,现场颁发光荣退休纪念章,增强青年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传承检察精神。与社区、村开展联学、联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每周五大扫除党员,不忘为民初心。
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检察工作一直在追进度、赶工期,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起步较晚,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有的起步较慢,成效不明显。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如司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速裁程序占比较低;三是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精气神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检察工作:
一是坚持以“四个铁一般”要求为目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以我院纪律作风整顿和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严格纪律规矩,加强廉政建设和自身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职业素能建设,开展践行科学理念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拓展丰富业务培训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继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自身防疫、社区防疫、驻村防疫、包联企业防疫及复工复产等工作,助力恢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社会政治稳定、脱贫攻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坚持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做强做实“四大检察”。通过狠抓规范化、高质效、信息化,全面履职补短板,用心工作求极致,着力提升大局服务力、理念引领力、制度执行力、检察公信力。加强诉讼监督,突出主导责任,做优刑事检察;突出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突出扎实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持以转变司法理念为动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绩效考评办法和员额退出机制,切实降低“案-件比”,提高检察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切实做到依法“可用尽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三提高一降低”,即提高量刑建议确定刑适用率、法院采纳率、速裁程序适用率,降低上诉率。扎实推进荆门市院部署的“三大工程”,即人才工程、文化工程、创新工程,打造特色品牌。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预总结
2020年11月17日
年初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并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我院年初以来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迅速成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把抗击“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作为一场重大战役来部署。严格执行机关防控措施,对单位场所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配合开展基层防疫工作,2月5日至2月21日,负责县城5个“老旧散”小区管控工作,对包保小区每天24小时设卡登记管控。院领导亲临一线,每天到防控一线督导检查,与干警战斗在一起,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了防控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设立党员先锋岗,全体党员并以“靠前指挥,坚守岗位;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精神开展管控工作。
(二)主动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院始终立足与振兴发展的重要任务,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振兴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和检察智慧主动服务大美东丰建设。院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小四平镇开展扶贫工作30余次,走访慰问小四平镇福利中心、贫困户,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用于节日慰问。院领导与发改局相关领导沟通,与钢铁村致富带头人、养鹿大户开展对接,投资12万元开展梅花鹿养殖扶贫项目。通过解决贫困户就业和年底分红等方式,着力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进而增加贫困户收入。组织全院干警向遭遇不幸的包保贫困户爱心捐款,共计7500元。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共受理来信来访48件59人,全部妥善处理并息访,全力做好国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好赴省进京维稳工作,国庆期间达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受理审查国家赔偿案件3件3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年初以来,共移送黑恶线索15件,移交至县纪委监委1件,移交至县扫黑办线索14件,现已全部办理完结。加强在新型领域方面的线索摸排,对已办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排查,没有发现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完善了《关于各部门相互配合调查涉黑组织及其成员财产状况的意见》。在办案中严把质量关,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注重抗诉质量,确保抗诉效果。提起抗诉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抗诉意见被采纳。
(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把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挥落实到位。年初以来,批准逮捕70件95人,不批准逮捕17件26人,起诉230件340人,不起诉45件55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3.9%,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0%以上;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正在办理中1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已办结8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改进工作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件,其中涉疫2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5件。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召开10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坚持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体党员学习《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并开展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自愿为抗疫捐款,23名党员共计捐款3600元。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按照高检院巡视省院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针对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底数。
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和扫黑除恶知识测试。通过定期参加最高检领导干部业务讲座,努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法学素养和法律监督能力。根据上级院相关指示精神,开展“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活动
(六)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完成《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方案及业绩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初步确定我院检察官业绩考评评分及综合排名规则、检察官办理不同业务条线案件得分折算及初审涉及“六稳”、“六保”等的新增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
在政治建设方面贯彻上级部署还不够到位、不够扎实,深入调查研究不够,缺少长远规划;思想建设方面,专题教育不深入,思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需加强;组织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建不够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的深度融合、抓办案与顾大局的有机统一,努力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发展。
(一)坚持完善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积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服务防范重大风险上,要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深化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在服务脱贫攻坚上,要与乡镇共同谋划扶贫产业项目、帮扶措施,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强化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在服务污染防治上,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手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项目建设年贡献检察力量,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做新刑事检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认罪认罚”制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持续发力,确保高适用率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审查起诉环节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创新,突出侦查过程中检察监督作用充分发挥,降低“案-件比”,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严格按照上级院工作要求,进一步认真落实“两项监督”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的监督,深化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把非诉执行监督打造为行政检察的主体业务,强化司法办案,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产品来做实。做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野生动物保护、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开展刑事或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要着重办理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资保护、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新领域、新类型公益诉讼案件。其他相关工作要协同发力,优化效能。以高检院开展的清理申诉5年以上信访积案专项攻坚活动为契机,全力化解尚未终结的信访积案。创新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14种职务犯罪力度,力争实现职务犯罪立案新突破。
(三)坚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打造忠诚担当的检察队伍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要从6个方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二是要把政治建设紧密结合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实际,以空前力度推进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建设,下大力气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三是要抓“关键少数”,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党总支、各党支部班子建设。四是院党组和领导班子对全体检察人员,要做到严管厚爱,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五是要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增强必胜信心,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六是要加强检察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0日
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党建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16日
2020上半年,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在院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特别是对检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切实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加强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和纪律作风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夯实党员思想根基。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抓好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利用“学习强国”APP学习、主动“走出去”学习相结合,增强学习实效。三是办好“机关大讲堂”,抓好全民阅读进机关和学习型机关建设。
2.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市院实际,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抓好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截止6月完成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坚持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
3.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一是引导党员干部注意加强网络、检察公众平台等机关舆论阵地的建设,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观点错误言论;二是定期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摸排疏导,深入细致推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性地进行思想疏导,及时回应其合理诉求;三是正面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抓好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形成新机构、新职能、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提升组织力,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基础
4.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注重党建与业务有机结合,防止“两张皮”、“灯下黑”,切实抓好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与干部绩效考核深度融合,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共督导各支部党员干部按月报送个人积分清单456份,对党员干部积分清单进行审核、公示,分析整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按要求向领导汇报。二是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市院机关委员会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对原党支部进行调整换届,成立12个党支部,支部书记均由各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四是以建立支部工作标准体系为重点,继续深化“五好党支部”创建,培树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党支部。五是深入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工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全面提高。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落实党员教育基本任务。一是督促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讲1次党课,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1次党小组会;机关党委分季度对支部和党小组工作纪实本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督导检查1次,共向支部发送党建检查督导反馈意见11份,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3次,党务干部讲党课15次,在职党员干警“三会一课”学习参与率达95%以上。二是组织支部每月学习涵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规党纪,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党员个人先进事迹等内容的《廉政警示》材料。三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入口关”,先后4次指导支部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程序做好2名入党积极分子积极的发展工作,做好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推荐工作,组织2名预备党员参训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全市新党员示范培训班。四是立足新时代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建好用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完善11个党支部和133名党员基础数据信息并进行日常维护,党建基础工作得到强化。五是规范党费收缴和基础管理工作,对73名在职党员和60名离退休党员党费进行核算并收缴;完成73名党员疫情防控捐款的汇总上报和捐款收据发放工作。六是报送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4次,党建信息简报被市直机关工委工作动态和省直机关工委网站采纳10篇。
6.注重成果运用,创建党建品牌。一是以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契机,教育引导青年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规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建立“青年党员先锋队”为基础,动员青年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奉献青春、点滴为民,着力打造具有攀枝花检察工作特色的“花城检察卫士”党建品牌,取得显著成效。组织青年理论小组开展以“绽放战役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为主题的系列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到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馆、攀钢钢钒轨梁厂生产线参观学习,重温三线文化传承三线精神;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参加优秀青年干警标准讨论活动,引导树立“有为才有位”的价值导向,塑造青年干警主动担当作为、勇于砥砺奋斗的良好工作品格。
7.认真抓好“双报到”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党员“双报到”,引导党员干部走进基层一线深化学习实践,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状筋骨,夯实理论根基,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水平。一是安排完成本单位到所在社区报到,组织72名在职党员到常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工作,要求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二是充实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先后2次组织80余人次党员干部深入社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有效改善社区环境卫生,增强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影响带动群众投身爱国卫生运动。三是积极开展“服务三五家普通群众、带动十几人爱党报国”活动。
8.切实抓好机关党支部“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一是印发《关于在“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中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扎实推动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在活动中走在前、做表率。二是引导党员做攻坚克难的表率、主动防控的表率、维护稳定的表率、严守纪律的表率,疫情防控期间,共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加入“疫情防控突击队”深入社区一线卡点值守,人均每天工作长达10小时以上;组织20余名党员干部按照“就近报到”原则主动与“双报到”社区联系认领岗位,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三是按照市院“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部署安排,组织各支部党员干部制定“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四个方面个人问题清单,并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要求,做到应改尽改,树立党员干部“说了就干,干就干好”的理念。
三、服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作用
9.推动市委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把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一枢纽五高地”建设、做实钒钛阳光“两篇文章”、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战略部署融入机关党建之中,结合检察机关职能,扛主责抓主业,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党建引领、保障检察中心工作,以检察中心工作支撑党建发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中共攀枝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我为‘两城’建设献一策”——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并择优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2篇征文,为两城建设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讲政治、铸忠诚”征文活动,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品质。
10.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一是结合帮扶村实际,制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细化帮扶措施,持续抓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二是联系组织党员干部实地走访慰问石龙村贫困户共计30余人次,实地了解情况,督促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定期不定期与驻村干部联系了解、关心其工作生活情况,积极谋划“以购代捐”活动,助力贫困户脱贫工作;四是按照要求认真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撰写《立足检察职能做实脱贫硬件》经验材料报送市直机关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11.充分发挥机关群团组织作用,服务文明和谐机关建设。一是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结合市院机关实际,严格按照程序选任工会主席、工会经审委员、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女工委员,要求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目标,积极开展市院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持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二是强化工会、团支部、妇委会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工会成立瑜伽、气排球、足球兴趣小组3个,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机关气氛,形成严肃、紧张、团结、活泼的工作氛围,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凝聚力,提升归属感,进一步激发机关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三是落实机关干部职工的关爱机制。慰问生病住院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6人次。完成了机关95名干部职工的节日福利定期发放工作。
四、持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12.切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包保工作。一是制定包保方案,成立包保联创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到包保区域西区河门口街道高家坪社区实地开展帮扶联创工作,重点查看了解高家坪社区的环境卫生情况、文明创建氛围、基础设施维护等内容,听取社区党委负责人对相关工作的困难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的汇报,针对社区区域内大面积棚改后的空置房存在的隐患问题等,向社区负责人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积极联系市农村商业银行、市地方志办,整合各包保联系单位资源力量,按照职责分工任务及时研究包保区域的突出问题和难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13.抓好机关党建典型示范引领,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坚持把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同争当“先进个人”“最美家庭”“巾帼文明岗”结合起来,把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同提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结合起来,营造人人争当好党员、好干警、好公民的风气,营造带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四川好人”评选,积极推荐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参选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法律政策研究室被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评为“巾帼文明岗”,推荐市院机关第二检察部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两名党员被市直属机关工委评为“市直机关共产党员示范岗”,推荐刘鹏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攀枝花市三八红旗手”。
14.切实开展爱国爱民教育。组织干警接受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警示教育,强化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干警忠党爱国、爱岗敬业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干警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素质明显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15.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从严管党治党落到实处。一是编制6期内容包含党规党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优秀事迹的《廉政警示》学习材料,二是每月组织支部学习,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机关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确保市院机关干警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助力市院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三是撰写市院党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6.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立场贯彻到作决策、促落实、做工作全过程,更加主动服务基层,经常深入基层调研,“解剖麻雀”。一是按照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要求,加强基层调研,撰写完成《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二是深入开展“服务三五家普通群众、带动十几人爱党报国”活动,拓展形式,丰富内容,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到石龙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法教育活动等,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惠及群众。
17.抓好专项整治,持续改进作风。一是不定期组织研究机关党员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要求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支部党员教育管理、谈心谈话提醒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与市院相关部门配合不定期开展纪律督查工作,同时利用机关党建微信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集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抓好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回头看”等专项工作。
中共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11月15日
中共宣汉县委:
2019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县政协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聚力攻坚拔寨,加速转型发展”总体发展思路,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攻坚提速、转型发展”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均衡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1-10月,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68件249人,批捕133件199人,不批捕37件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1件304人,起诉183件260人,不起诉24件26人,公安撤回4件18人。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决定逮捕3件3人,起诉4件6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26件37人,批捕10件14人,起诉12件16人,不起诉3件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监督撤案2人,纠正漏捕4人、漏罪10人、漏犯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请刑事抗诉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针对看守所不规范执法行为提出纠正10件,已纠正10件。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脱管、漏管行为及时提出书面纠正3件,已纠正3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案件10件,办案部门采纳后变更强制措施10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11人。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情形监督案件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3件。办理各类行政案件4件,其中,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大力开展“精准脱贫决战年”行动,确保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摘帽战”。加强检察长对脱贫攻坚对口联系乡镇的督查。通过明察暗访,督促帮扶工作落地落实;通过“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十五大冲刺行动”专项行动,确保帮扶成效。开展好“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督促五宝镇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七十年大庆大局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发放救助金8万元。对建卡贫困户罗生贵及其长子罗富坤、次子罗富江发放司法救助金20000元。为帮扶对象村五宝镇梨耳村、高梯村、罗坝村和天台乡天台村协调公路、饮水、阵地等建设资金,直接受惠群众达5000余人。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引导群众正确表达诉求,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4件。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9件,均做到了“七日内回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检察环节“以案释法”及法律文书说理工作机制,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着力保障群众的司法监督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发送微博400余条,通过“两微三端”等新媒体发布微信12余期16余条、重大案件信息66条、各类检察信息1000余条。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水产资源、非法占用河道、违规开采砂石和大气污染等行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批准逮捕的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打捞水产品、非法采沙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8件 17 人,审查批准逮捕5件11人。受理审查起诉11件28人,起诉9件25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履职,对11个工程项目施工中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依法对陈仕春盗伐林木案、刘升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覃友洪滥伐林木案中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修复,维护生态公共利益。
二、围绕民生强化保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捕8件14人,起诉12件21人。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3人。如办理了杜劲松网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1.2亿元。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与工商联和企业家的沟通,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民营企业家的联系,通过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他们进入检察院,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二)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深挖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批准逮捕3件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件27人,提起公诉3件17人,纠正漏罪4人、漏犯7人。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明确由检察长或分管副检察长承办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如以南坝刘平辉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系我县首例涉恶案件,由检察长王万里亲自出庭支持公诉,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平辉等5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
(三)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治,防止校园暴力犯罪和教师性侵事件发生。严厉打击危害学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我院在办理苟中刚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针对其以暴力、胁迫为手段先后在宣汉县西门休闲运动广场、宣汉县气象局、东乡镇岭南街、东乡镇鱼禅寺、凤凰双语学校等地,多次抢劫作案,抢劫14名学生,扰乱校园周边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的情况,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我院向宣汉县公安局和宣汉县教科局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学生自我保护、依法保护方面的教育,共同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共建平安校园。在成都七中食品事件发生后,主动与县食药局联系,督促其对县内部分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迎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到南坝中学等地开展宪法宣传、预防性侵宣传、食品安全宣传等法治教育课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4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
(四)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干扰电信网络秩序,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2019年以来,办理电信诈骗案3件。如我院办理的文泽森等8人在宣汉县南坝街道、桃花乡三溪村,南坝镇石牛村等以冒充淘宝、京东、快递客服给受害人打电话,称对方的物品或快递丢失要对其赔偿为名,骗取被害人资金3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
三、突出检察主责主业,扎实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
(一)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捕诉一体,制定《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方案(试行)》,实行侦监公诉捕诉合一办案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县司法局确定了向江涛等3名律师为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实行常态化全覆盖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查起诉案件71件89人,其中自行委托辩护人11人,我院委托值班律师78人;提起公诉71人,不起诉18人;适用速裁程序14件,适用简易程序33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9件;采用确定刑建议44人,采用幅度量刑建议27件,法院已经判决49人,采纳量刑建议49人。
(二)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执行监督。严把质量关,坚持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命案2件、重大疑难案件8件。提前介入侦查“3.19”土黄中学庞某故意伤害案、“8.30”双河三死一伤的恶性刑事案件,特别是“8.30”双河杀人案,我院先后三次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队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强制措施建议,维稳建议等,确保案件质量,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肯定。派员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15次。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未出现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的案件。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工作,没有判决后未交付执行的案件。
(三)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如办理了申请人黄华秀申请民事监督案和申请人叶多云申请民行监督案,我院对原民事判决发出了检察建议。在办理毛盛梅不服宣汉县人民法院劳务损害纠纷一案中,考虑到双方均为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为彻底解决双方矛盾,我院联合法院执行部门积极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为毛盛梅发放司法救助10000元,最终促使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四)做实行政检察。开展好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如我院向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向被执行人杨小六追缴强制执行费用案,切实保护国家财产和法律权威。通过本次的监督,一是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变卖房屋拆除残值,成功追回了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二是促使行政部门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相关规定的重视,提高了保护国家财产的意识。三是维护了法律权威,教育违法群众重视行政部门作出的各项行政行为,提升了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五)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6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起诉至人民法院3件,判决3件。开展好“生态环境治理”、“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行动,通过部门座谈、现场走访调查、联合检查等方式,积极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及还人民群众一片蓝天。如针对42家食品经营店违规经营食品,造成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向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依法进行处理
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就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复杂问题处理主动请示汇报。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员参观宏文清溪校、王维舟纪念馆。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检察官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活动。认真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作用。3个支部与4个帮扶村党支部结成共建对子,定期开展结对共建、学习研讨、到村讲党课、慰问贫困老党员活动。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等党纪党规教育活动。
(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举办“意识形态”专题知识竞赛。坚决肃清周永康等流毒影响,对党内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言论和现象,坚决从行动上加以纠正和制止,持续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扎实推进蒲波案“以案促改”, 要求干警对照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挖根源,从理想信念、政治操守、纪律规矩、初心使命、修身律己、责任落实等方面剖析反思。认真开展了“带病提拔”“党员干部赌博敛财”“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自查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项跟踪问效。
(三)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管理。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党建工作问责和考评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2次,撰写调研文章8篇。
(四)强化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160人次。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领导干部业务讲座”“达州检察大讲堂”“宣汉县政法大讲堂”等培训。抓好网络学习。积极参加视频培训会议,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参加高检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按照市检察院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综合素能培训。组织开展聘用制书记员转聘工作。认真做好援藏援彝工作,选派1名干警到茂县检察院进行为期半年的挂职锻炼。配合达州电视台拍摄《达州检察档案》6期。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关键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常态化提醒干警自觉守住底线。强力整治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高检院“禁酒令”,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回头看”活动,加大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治力度。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重督查各内设机构履职、执法办案、检察机关内部工作人员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活动情况。2019年以来,采取不定期检查形式,着重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督察,对多次被通报的干警进行约谈。
(六)强化外部监督。提高巡察工作政治站位,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待。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宣汉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7个方面、16个大项、37个具体问题、78条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正在有序推进。针对达州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我院党组的巡察意见,我院共提出4个方面41项151条整改措施,已建立或修订完善了35项工作制度,25个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16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134项整改措施落地实施,其余17项整改措施正在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把外部监督作为反映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向县级各部门、54个乡镇、本院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征求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8条。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联系并走访所在地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出庭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
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深刻理解新修订的检察官法对检察官客观公正履职的要求,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做到对待犯罪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解决“重刑轻民”观念,着力提升再审检察建议质效,以精准化为导向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向精细化转型、向规范化发展、向专业化迈步。不断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确保高质量、真管用。加强典型案例、“检答网”的学习应用,不断增强典型案例指导业务工作的实效。
二是坚持聚焦全县工作大局,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做好我院联系乡镇的“摘帽”工作,压实帮扶责任,确保贫困村、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与监委的配合,严厉打击惩治吞噬扶贫资金的微腐败。进一步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原则,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的要求。
三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践行为民司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恐爆枪、黄赌毒、黑拐骗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做强做优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促进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均衡发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构建良好的公益保护格局。
四是坚持以“四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对干警的错误言行,及时引导纠正。抓实内部监督管理,明确检务督察部门与案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形成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新格局。按照市院的统一部署,完成内设机构改革。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
2020年11月2日
“十三五”规划期间,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支持下,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二十强、应用案例二十强、连续5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进单位,连续6届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众多荣誉,5年间共有259个集体(个人)受到表彰奖励。在全市检察业务核心数据中,排名前3的项目均达64%以上,其中2018年达76%,2019年,达77.42%。由于成绩突出,2次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一等奖,2次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二等奖。2020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活动中,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服务中心大局工作
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市委和市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多更优质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5年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五查五整顿”“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抓好检察队伍的政治建设。全体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
围绕平安北流、法治北流建设,批准逮捕2436件,提起公诉2202件,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共有20件案件荣获市级以上精品案件。在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妨害疫情犯罪案件,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陈运友等人虚构其经营一家医疗口罩加工厂,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犯罪案件9件,涉案金额近40多万元,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始终遵循最高检提出的“7日内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5年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受理信访案件近700件,全部按时回复、答复,赴区进京保持零上访,我院连续6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为北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扎实推进“三官一律”进村、进社区活动,了解社情民意,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扶贫攻坚。5年来,我院通过建立“司法救助+扶贫”工作机制,为2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50余万元,努力防止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情形的发生。
二、保障民生民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7年以来,我院共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54份,追缴国有土地出让价款近2亿元,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500多万元,督促追收非法占用林地款1200多万元,恢复被破坏的圭江河道沿岸植被近2.3万平方米。
为民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北流辖区学校周边无证经营、乱摆乱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进行整治,有效地规范跨门店经营、占道乱摆卖等违规行为,清理了1000多个流动摊点。联合环保部门办理了西琅镇“六洋水库污染案”,依法拆除了污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养猪场1000多平方米,确保了近3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区得到了肯定和推广。
为民担当,共同抗击防疫战。2020年2月初,针对疫情防范工作,北流市检察院从废弃口罩回收、野生动物保护、医用口罩价格等四个方面连续发出了4份检察建议,筑牢抗击疫情的防火墙。
为民请愿,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依托“新媒体平台”获取网民提供的线索,对北流市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447家“美团”外卖线上平台、275家“饿了么”线上平台进行履职整改,并根据网民留言助力整治外卖乱象,被评为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2018年8月,在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我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三、坚持唯实维新,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
以为民检察理念为指引,我院先后成立新媒体工作室、新媒体写作团队,打造指尖上的民情终端,强化检务公开,融洽检民关系,接受社会监督,使“北流检察”家喻户晓。“北流检察”微信公众号自2015年创建以来,阅读量累计超100万人次,连续4年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信,在每季度由检察日报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和由广西法治日报每周推出“广西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北流检察”均能入选,并多次进入前3名。在北京召开的2019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中,该院分别获评为全国检察新媒体微信二十强、全国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强。
以打造创特色基层品牌为目标,我院与永顺小学共建了玉林市首家开放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法治进校园宣讲团”,完善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办案模式,打造形象鲜明,富有温度的未检品牌。同时,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方式,切实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和人大代表在去年两会中提出的“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建议,联合玉林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委、妇联在北流高中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巡讲活动,4名院领导分别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5年来累计开展专题教育课120场,受教育人数达30万余人次。未检部门先后被授予“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玉林市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底蕴。先后建设了文化展厅、党员活动室、图书室、体能训练中心,并完成了80多项相关的工作制度。在2018年勇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后,我院又从地方财政争取到414万元建设智慧检务工程及检察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用于建设远程视频提审室、远程庭审视频室、检委会会议室以及办公大楼走廊的检察文化,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文化建设底蕴。
四、聚焦自身建设,补齐短板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正确方向。根据张军检察长提出“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总要求,我院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利用微党课,七一宣誓,谈心谈话等形式,解决检察干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记录报告制度》,凡是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的,一律如实记录报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署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活动,廉政风险点再排查再防控工作覆盖全体干警职工,全院整体作风持续向好。
推进改革强检,提升办案质效。稳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19名,树立了“入额必须办案”“领导带头办疑难案”的风气,开启了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征程。
强化人才筛选机制,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我院以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对思想、纪律、作风等五个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树立“有才才有位”“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新风尚。新内设机构改革后,我院提拔12名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其中80后6人,90后5人,极大激发了年轻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牢固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重在监督要精准、办案要优质,把监督做实、把案件办好”的理念,监督撤案38件,追捕追诉漏犯342人,追诉漏罪3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3份,提请抗诉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9份,所办理的顾文杰受贿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同时,我院以敢于刀刃向内的责任感,通过案件质量评比、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务督察制度,构建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监督体系,实现办案质效双提升。
创建“核心是宽特色是快”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执法办案模式,遵循“案-件比”指标,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充分发挥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优势。仅2020年上半年,我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68人,适用率占全部审查起诉案件的97.10%,“案-件比”为1.1234,在玉林检察机关排名第一。
五、十四五期间工作规划
(一)完成新办公大楼建设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所需要的用地,已经市政府批复,项目用地的环评也已经办理通过,土地证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该项目已经获得同级发改部门的立项审批。建设项目包含了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人防工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亩(约14000㎡),总建筑面积共22804.23㎡。项目总投资88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1.5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888.52万元,预备费1017.9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广西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十四五”资金,上级及地方财政资金。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二)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职责权限有效行使检察权。落实上级院规划涉及健全办案组织的各项改革举措,在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的同时,构建发挥检察官精英群体引领作用的工作机制,并逐步健全权力行使监督制约工作机制。
二是构建司法档案建立、运行、使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检察官惩戒和退出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司法档案制度的有效运转为抓手,做好认定司法责任基础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工作。
三是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争议解决机制。规范司法权、管理权、监督权“三权”关系,特别是厘清管理权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界限,积极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职权的救济与保障举措,形成可行的争议裁决机制,在实践中逐步明晰各层级检察官的职责权限。
(三)聚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案件比
一是根据我院承担的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试点,完善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理刑事案件的精准量刑比例。探索“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推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诉讼权利告知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严密防范并依法惩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二是坚持以“最少的司法投入、最少的诉讼环节、最少的办案时限审结案件”为目标,努力降低检察环节“案-件比”,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科学设置管理指标,将“案-件比”、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等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探索对办理同类案件检察官的“案-件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形成综合评价,在考核评分上予以体现。
(四)完善检察监督职能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与法院、公安等部门举行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建立信息通报共享和案件协查机制。收集分析虚假诉讼监督案例,寻找主要发案规律;加强与律师、法院相关部门沟通,积极排摸虚假诉讼线索。
二是建立健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能力建设机制。以课题制的形式,将虚假诉讼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课题明确到具体检察人员,开展实践探索,及时交流调研成果,研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标准。
三是加强探索等外行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信息沟通,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有计划将民行检察工作人员派到国土、环保、食药等部门参与办案,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及时总结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办案经验做法,与法院等部门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公益诉讼规范制度。
四是严格落实未检案件专门化办理工作机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探索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的归口工作机制。建立未检专门评价机制,突出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和落实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现权益保护、教育感化和预防成效。推动建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纳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心理疏导、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工作。
(五)加强检察专业化建设
一是建立专业研判、专业指控的双专型公诉办案组织。建立专门“研究人”制度,各检察官分别就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知识产权、金融犯罪等领域加强专题研究,参与办理相关疑难、复杂案件。以独任检察官为主构建专业化办案组,实现对食药环、电信诈骗等疑难复杂案件专业化办理,保障办案质量与效果。
二是构建专业化分工为基础的全岗位锻炼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在实行新进人员全岗位锻炼的基础上,按年度制定不同条线部门的检察人员业务知识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检察人员列席检委会、其他部门的业务讨论以及相关业务培训,在拓展检察人员视野的同时,通过不同业务思维碰撞融合,提升检察官综合素能。
三是建立符合检察专业化发展方向的教育培训机制。根据最高检《岗位素能基本标准》要求,各业务部门每月制定学练计划,每季度组织相应学习知识考核。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举证示证、法庭辩论等业务类实训课程。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审查、案件汇报、举证提纲、模拟辩论等活动,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
(六)加强检察软实力建设
一是构建检察信息公开后快速反应处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检察信息公开后社会舆情的监测和分析,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检察公信力和检察形象的言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解释说理,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二是建立全媒体宣传能力建设机制。积极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能力。
三是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将检察权行使与检察群众工作有机结合,依托检察监督职能,创造条件主动让群众参与、旁听司法办案。加强代表委员联络,不断改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内容,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逐步提升检察公信力。
北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日
2020年度玉山县基层司法工作总结
2020年11月2日
一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1626件,调解成功了1595件,调解成功率为98.1%。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应聘担任常年法律顾问215家,办理民事诉讼代理案件36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31件,协办公证与办理见证34件,代书348份,解答法律咨询3120人次,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160万元。
一、主要做法:
1.抓绩效,扎实有序地推进工作。为进一步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为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等13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分解。为使绩效管理落到实处,由局里督促各所每月进行推进,并实行奖惩制度,评定一等奖1名,奖励该所1.5万元;评定二等奖2名,奖励该所1万元;评定三等奖3名,奖励该所6000元。对绩效考评倒数第一名、第二名与第三名且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责令该所负责人在全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对后3名且考评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该所全体人员一个月的奖金。
2.抓创建,着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在县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室,深化“诉调对接”,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品牌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力争形成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企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促使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能充分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地化解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一方的稳定,我局进一步推进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对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度等规范化建设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明确要求各乡镇做到,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健全,基层基础工作规范,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显著增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民转刑发生率、非正常越级上访率、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针对特殊时期的疫情,下达了《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意见》,要求各司法所进村入户,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引导企业和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抓宣传,努力扩大基层司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在推进“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中,我局一方面组织全局干部分组分片进村入户,包户上门调解矛盾纠纷,征求工作意见。并将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便民服务措施、惠民法律服务等情况,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爱民、为民、安民之举和本部门所作出的艰辛和努力。建立办案回访制度,在各服务窗口设立群众意见箱,全力采集群众意见。另一方面,以普法宣传教育为主阵地,编写了便民服务手册,并印制2万册,深入乡村、学校、集贸市场等群众集聚地,将基层司法行政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功能宣传到千家万户,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存在,以便增强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认识、认知、认同,从而进一步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
4.抓提升,着力提高基层司法所的公众满意度。把提升公众满意度作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实际举措,高度重视,真抓实管,将公众满意度作为高分值列入考核内容;同时把提升群众满意度排序,作为基层司法所一项重要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分解责任,齐抓共管。针对公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年度基层司法所公众满意度排名大幅提升。同时把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年终考评重要内容,加大考评权重分值。对首次在全市公众满意度测评排名中位列全市倒数后10位的司法所,要实行限期整改;连续2年位列全市倒数10位的司法所,对该所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建议调离、就地免职等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偏少,资金短缺。
2.各所业务发展极不平衡。
3.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仍待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进一步拓展各项业务,为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4.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软件建设,树立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
5.抓好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托克托县司法局 “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工作总结和 “十四五”期间及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10月28日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总结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建设为载体,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为托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2016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承办工作集体二等功”、“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呼和浩特市2017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荣获呼和浩特“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县委评为托县“2017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荣获呼和浩特市2018年度旗县区普法工作展评会PPT讲解展示第一名和普法工作满意度投票第一名,被县委、政府评为“托克托县文明单位”,被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托县法律援助中心获2018年度托克托县“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2019年托县司法局荣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托克托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先进单位”。
(一)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是我局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管理的原则,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坚决整治“四风”、持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到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同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依法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执纪问责,筑牢了党风廉政建设防线。三是将党建工作与包村扶贫紧密结合,创新性的开展支部联建工作,组织局分管领导、包村干部和所驻村镇干部亲赴村民家中开展推门纳谏活动,就司法行政工作如何服务人民群众及扶贫扶智工作如何切实有效开展,与群众进行了亲切交流和深入探讨,形成了切实有效的意见建议。
(二)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主任,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主任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成立了执法、司法、守法普法3个协调小组。2019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托克托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0年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先后召开两次办公室主任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如期顺利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通过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把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三)创新思路,周密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
一是以“七五”普法为统揽,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16年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持续深化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实施年。我县普法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启动实施为统揽,全方位推进普法宣传载体创新,扎实组织实施普法工作,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局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2018年是“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年,我局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市普法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围绕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目标,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坚持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注重工作创新,切实承担起应尽的普法社会责任,10月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检查组对我县“七五”普法中期的检查验收,得到了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认可和好评。目前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普法依法治理方面,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整合社会资源,截至目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与全县各有关部门在在元宵节、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等常规节点中,与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95场次,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次。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已建成托一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坤和法治文化长廊,黑水泉明泉文化法治广场等,发挥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四是打造亮点,创新载体,搭建普法工作新平台。我局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便捷、高效的宣传优势,通过三者的有机结合构建出一个全方位覆盖的法治宣传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宣传服务作用的发挥。截至目前,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累积发布各类法治信息857条,托克托司法新浪微博累计发布动态309余条,今日头条客户端累计发布动态167余条。在新模式建立的基础上,通过组建扩充普法志愿者队伍、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开办“法制天地”“举案说法”栏目、使普法形式不断创新,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切实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增强了普法效应。
(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按照《清理煤炭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政策法规清理方案》的工作安排,司法局负责5个部门涉煤领域的政策法规类文件和执行类文件的复审工作。5个部门2000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文件总数为12572件,其中发改委5423件,生态环境分局2176件,工科局1414件,市场监管局379件,自然资源局3180件。执行类文件总数3091件,其中发改委2392件,生态环境分局486件,工科局158件,市场监管局4件,自然资源局51件。列入清理范围文件数为85件,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二是完善智能化一体平台运用。按照呼市司法局的要求,完善平台的基础信息,对系统的执法监督模块和复议模块进行完善,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数字。其中复议模块实现随时有案件随时录入,网上与纸质办案进程一致。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开展了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各镇综合执法局共计70人参加了培训。在此基础上,组织各个执法部门召开了“三项制度”推进会和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规范了行政执法,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四是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认证工作的通知》(呼依法治市办[2019)9号)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经依法审核,并经县政府2020年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一批23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公布。
(五)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积极与各镇联合化解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25起,成功调处纠纷4212起,成功调解率达99.7% ,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二是开展司法所等级化创建活动,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2018年开始经过实地考察,多方调研,经过填补和完善软硬件设施,装备设施、外观及内务标识和严格档案管理,按照标准化司法所的建设要求,7个司法所在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装备设施配备、建筑外观形象设计、业务工作开展及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均已达到一级司法所创建标准。目前,双河司法所、伍什家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已经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一级司法所,古城司法所、五申司法所、园区司法所、河口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已到位,待审核命名。三是深入排查、重点管控,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资源,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做到全方位不留死角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
一是推进衔接配合机制。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现状,加强与公安、监狱、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强化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机制。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矫正人员829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724名,现在册矫正人员105名,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采取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化管理社区服刑人员。为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从最先的依托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融合蓝牙通信、身份认证、移动通信等技术,建立了一个实时的监控网络,可对携带专用手机、手环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的位置监控和活动状态监控,随时掌握他们的行踪,到现在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三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管教活动。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托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采用电话、微信群、视频通话和特殊对象走访等方式做好特殊时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调适,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七)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二是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三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大对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放宽、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及时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4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954万余元。四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五是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为规范公证行为,进一步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我们从规范收费、程序,提升质量和拓展范围入手,做好公证工作。一方面通过认真开展公证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强化公证便民措施,运用全市公证管理系统,开展公证各项业务。公证服务大厅已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公证处的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另一方面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场公证、廉租房住房分配现场抽号公证;同时开启绿色通道,集中为下岗职工、大学生创业者办理《借款保证合同》。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1250件,其中其中民事类419件,经济类831件,开展法治宣传和公证咨询多次,工作稳步推进。六是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县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参与信访接待、代理诉讼案件等方式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工作。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各镇、管委会开展了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工作,双河司法所、古城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黄河湿地司法所已与各结对帮扶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初步推开了实体入户和远程协助相结合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八)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全面提升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三室一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初见成效。远程视频会议室建设面积100㎡,具有召开会议、培训授课等多项功能。远程探视室建筑面积25㎡,服刑人员家属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司法局和监狱部门审核通过后,可利用远程视频的方式探视服刑人员。目前基层司法所均建设了司法所多功能室,建筑面积均超过了25㎡,多功能室具备视频会议、远程授课、矫正点验等多项功能。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建筑面积75㎡,具备召开会议、人民调解、社区矫正走访、车辆监控、法律服务等多项功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均能在该中心远程开展,切实实现了数据多跑路,工作少跑腿。二是政法网覆盖工作顺利进行。我辖区七个基层司法所,均已接通政法网,并且购置了桌面式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局指挥中心MCU可以召开局所远程视频会议。司法部也可以通过自治区司法厅推送的视频画面,实现与司法所直接对话,从部到所实现了“五级连通”。三是司法智能终端(JiPad)投入使用。我局目前共有司法智能终端22部,均已投入使用。司法所干警通过司法智能终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同时分别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远程视频会议室、社区矫正中心、指挥中心安装了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司法厅通过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可以观看与调看局各个功能区的监控视频。司法智能终端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移动司法所”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十三五”期间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第一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内容不丰富。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第二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急需补充,工作力量不充足。大部分基层具体工作是由乡镇司法所负责,而司法所普遍存在人手少、人员不稳定、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专业人员缺乏等情况,使基层工作“做实做细难”。第三,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时间、精力有限,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公证职业资格的人员严重短缺,制约了律师、公证业务的正常高效开展。
二、“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坚持政治引领,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加大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的培训工作,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全面提升。二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占领网络阵地,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强化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高法治工作新定位
一是以依法治县为核心,开创法治工作新局面。紧紧围绕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大力提高行政效率。二是以统筹推进为抓手,展现法治为民新成效。依法治县办将强化各责任单位的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意识,主动对标对表,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高效优质抓好依法治县任务落实。通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质量要求,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分类分项建立任务完成标准和验收指标,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全面落实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并及时整改,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普法新格局
一是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创新开展“八五”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现全民普法的目标。在我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的前提下,今后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督查考核的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考评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到年度实绩考核中。三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等阵地,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四)坚持以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督促各镇各部门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阳光复议,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探索优化案件审理方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和质量。贯彻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五)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十四五期间”要增强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群众对人民调解的信任度,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要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民调解案例库,争取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并通过成熟案例的示范作用指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继续完善一级司法所建设,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加强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的管理,确保上下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不断深化法务室综合职能,积极推进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向农村、社区延伸。三是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六)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严格把好“入口关”,从调查评估的范围上要拓展,从调查评估的程序和要件上要从细从严,从评估意见的执行效力上要提高。二是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建立社区矫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信息库,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各基层司法所心理咨询师全覆盖。三是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联帮联教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的衔接工作,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率达到100%,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营造和谐发展新环境
一是不断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远程视频平台和各村委会,打造实体平台。利用信息化+司法行政,推进远程公共法律服务进程,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落到实处。并对特殊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相关经济困难审查,实现审查便捷化,服务零距离。三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四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
(八)实用实战,继续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股所室基础数据的录入、存储,完善我局司法行政数据库建设,为全区大数据、司法云的汇总打好基础。二是提前规划好现有网络线路的拓展延伸,为未来与县内各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预留接入端口,为资源共享提前创造好条件。在此基础上借自上而下的改革东风,积极加强与公检法、社保局、就业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协调,逐步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三、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托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固本强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是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大力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升机关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通过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讲堂、网上在线学习、干部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积极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同时围绕司法行政工作,把业务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把专题学习与日常学习相结合,在全面学习重点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心入脑。三是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机制,抓好“关键少数”,并带动分层次、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轮岗交流,激活创新司法行政队伍内生动力。
(二)聚焦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是整理上报2019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档案。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细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按照考核指标要求,整理归档,形成档案卷宗,并按时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最终考核结果为呼市9个旗县区排名第2。二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4月27日,县委副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主任田文阁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工作会暨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就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非常精准的部署,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并将《自治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各责任单位,并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强力推动,按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坚决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整改的实效,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三是全面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并列出任务分工表,印发给全县各责任单位,要求对照任务分工表,填写对照表、问题清单,报送自检自查报告以及佐证资料,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填报工作,按月填报考核指标,做到及时准备录入,全面组织全县各责任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迎检准备工作。四是积极认真准备,圆满迎接督查。8月3日和8月18日分别迎接了呼市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的实地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小微企业、服务大厅、联调中心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等工作内容,对我县的法治政府工作亮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性措施,促进我县法治建设政府工作深入推进。
(三)聚焦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万余份,累计受教育人数达8万余人。同时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法治宣传”优势,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充分利用托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策划专题,线上线下一起发力,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56条,转发疫情新闻类信息102条、其他普法类信息33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56条,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以不同群体为重点,包括领导干部、青少年、公职人员和企业职工、村(居)居民等,开展针对性普法。三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包括阵地建设: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等,特别是利用新媒体“两微一端”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台打造普法品牌。会同乌兰牧骑,借助基层综合服务工作,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新及演出,更好地发挥乌兰牧骑的作用,把法治文化和法律咨询带到群众身边。四是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具体要求和创建标准,各司法所和各镇、河口管委会沟通协调,按照细则逐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四)聚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创新局面
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执行有效判决。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按照相关法律积极应诉,准确合法答辩。截至目前,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6件,其中3件已经办理完毕,均胜诉,其中3件还在审理中。二是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的要求,对托克托县行政赋权乡镇事项责任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的要求,对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县本级部门权责清单总计5947项,对权责清单涉及的的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进行了逐项审核。按照《托克托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变相审批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县25个部门涉及的60余项变相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三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的通知》,配合县水务局迎接检查,对检查涉及到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对迎检涉及到的水务局具体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指导。四是按照关于印发《托克托县委政法委执法质量评查方案》的通知,参加由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案件评查,利用四天的时间分别对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法院、县检察院的案卷进行了评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按照方案要求的评查范围和依据,对上述四个单位的20本案卷进行了评查。
(五)聚焦和谐稳定,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坚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调解组织网络,筑牢根基。目前已建成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县、镇、村级调解委员会140个,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295名人民调解员的大调解体系已经形成,实现了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的网格化全覆盖。二是加大排查化解纠纷力度。在开展日常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在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排查。在全国“两会”、国庆期间,各司法所积极向村“两委”、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了解矛盾纠纷情况,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3起,成功调处纠纷403起,其中婚姻纠纷3起,邻里纠纷10起,宅基地纠纷4起,合同纠纷235起,生产经营纠纷1起,损害赔偿纠纷20起,土地纠纷112起,征地纠纷2起,道路交通纠纷8起,医疗纠纷1起,其他纠纷7起。成功调解率达100% ,将不稳定因素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三是继续将诉前调解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枫桥经验”在辖区落地生根,抽调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骨干人员,在县人民法院设立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截止目前,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已调解各类案件120起,涉及经济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各方面,使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得到解决,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安置帮教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利用刑满释放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核查反馈服刑人员信息数据,核查率100%,衔接率100%。截至目前,全县244名安置帮教对象中没有发现刑满释放人员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也没有重新犯罪。同时我们还建立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档和帮教小组。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截至目前,从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呼和浩特高度戒备监狱、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等接返刑满释放人员21名,真正实现了与监狱的“无缝”衔接。五是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积极开展。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据程序确定名额、发布公告、产生候选人、任命、备案等,选任出的62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托县人民法院组织的任命宣誓仪式。六是利用每月例会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扫黑除恶文件,提高其政治站位,不断加大线索摸排的深度和广度。同时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将扫黑除恶宣传锲入秸秆禁烧、草原防火等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扫黑除恶宣传常态化。各基层司法所在辖区内各行政村、自然村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回宣传活动77余次,受教育人数达6000余人,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六)推进衔接管理,强化特殊人群管控
一是规范矫正执法程序。为确保“两会”顺利举办、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维稳安保“百日行动”的方案要求,通过远程视频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点验和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兼顾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的情况,合理利用远程视频智能化设备,采取线上点验,依靠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手段,借助JIPAD和管理平台电脑端等科技手段进行信息化监管,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点名、核对身份,落实了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情况,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管控体系。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29名,累计解除矫正对象724名,现在册矫正对象105名,未出现脱管、漏管现象。二是社区矫正管理股组织在册矫正人员开展以“植树造林”“净化环境”“送温暖”等为主题的公益劳动共5次,累计280余人次参加公益劳动。通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另外,我们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6次,累计集中教育482人次,累计个别教育156人次。通过开展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更深刻了解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及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七)聚焦利民惠民,实现法律服务新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第一完善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在原有6个服务窗口基础上新设了行政复议窗口。依托一级司法所建设在五个镇、二个管委会、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已全部挂牌,实现了“三个到位”。目前,6个法律服务所和1个“148”协调指挥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1897人次。第二在全县120个行政村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全部挂牌,实现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第三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稳步开展。7个司法所已与各结对帮扶律师所签订了服务协议,并创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第四初步建立起县、镇、村三级微信“塔群”,在“塔群”转发疫情防控、秸秆禁烧、防火防灾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原来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已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2件,法律援助代书34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万余元。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照《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工作细则》在全县范围已经实现了律师辩护全覆盖,截至目前,办理刑事辩护案件38件。三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工作。我们严格执行贯彻市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将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判决、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立了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四是提升公证规范化、精细化服务水平。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公证服务大厅已配备身份证识别仪、执法记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针对特殊人群采取窗口预约和电话预约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通过推行公证处综合应用系统,极大程度的缩短了办证时间。公证书的受理、拟稿、审批、制证等全部环节在网上一次性完成,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企事业单位延迟复工复产,公证处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办证的公证事项、办理路径及流程等服务指引,引导企业和广大群众采取电话咨询、网上预约等方式,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制,尽量做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145件,其中继承类26件,委托书35件,亲属关系办证4件,股权赠与协议6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68件,离婚补充协议1件,声明3件,现场监督2件。
(八)聚焦智慧司法,继续提升信息科技化水平
一是我辖区七个基层司法所,均已接通政法网,并且购置了桌面式视频会议终端,通过局指挥中心MCU可以召开局所远程视频会议。司法部也可以通过自治区司法厅推送的视频画面,实现与司法所直接对话,从部到所实现了“五级连通”。二是我局与广电公司联合举办了以“开展4K智能机顶盒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百姓生活”为主题的推广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现场为群众展示了内蒙古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的具体功能,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到目前为止,我们接通了局指挥中心、双河司法所、新营子司法所、养大圐圙法务室、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嘉昱衡律师事务所等8个内部机构。外部机构接通了新营子镇政府,百姓用户为6500户。三是我局目前共有司法智能终端22部,均已投入使用。司法所干警通过司法智能终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我们还为司法智能终端配备了4G不限流量卡,更好的让司法智能终端发挥其作用,并且对使用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流量卡使用培训、翼支付操作培训)。我局社区矫正人员现在册105人,下载安装正行通APP105人,安装率达到100%;内蒙古公共法律一体化平台内人民调解案件4545件,2020年共录入383件;全县人民调解员295人,人民调解员下载安装掌上调解295人,安装率达100%;2020年法治宣传录入332场次,受众人数达14.5万人次。司法智能终端的使用,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所的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移动司法所”的目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九)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托县司法局抽调精锐干部第一时间下沉到14个村居,在辖区党委和村居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奋战在疫情阻控“第一线”。全局30余名党员干部及时接受任务安排,配合社区一起,深入开展大盛魁德盛园小区10栋楼46个单元482户1400余人信息摸排、通行证发放、居民出入登记等工作。自1.29日开始包联小区以来,累计管控重点人员共计100人。坚持依法治疫、依法防疫,出台法治惠民便民措施8条,通过预约服务、电话咨询、微信服务等形式,提供了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局干警勇担社会责任,先后捐款16000余元。在这场疫情大考面前,同志们经受住了考验,舍小家为大家,不畏困难、坚守岗位、冲锋在前,充分彰显了司法行政人的担当。
2020年存在问题和不足包括: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度需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的形式内容不够丰富多样,还不能满足更多群体新时代的法治需求,法治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三是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由于法律资源不足,律师或法律服务者时间、精力有限,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公证职业资格的人员严重短缺,制约了律师、公证业务的正常高效开展。四是经费保障需要加强。由于基层司法行政承担着多项职能,需要在基础建设、装备配备、办案经费、社区矫正管理等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各项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锤炼党性,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按照全县组宣统会议精神,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的重要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必学内容,一以贯之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三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转变工作作风、打造政法铁军”专项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轮训、督察、整改活动。四是全面推行“三务”公开,将“三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着眼长效,全速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根据重点工作逐项梳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并全面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在年底全部完成工作要点所确定的任务。二是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工作职能作用,适时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三是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以示范抓带动,以示范项目水平提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三)紧抓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以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的启动为切入点,对照普法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创新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实现全民普法的目标。在我县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的前提下,今后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推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动态管理机制,让督查考核的指挥棒真正发挥作用,让考评结果的运用真正体现到年度实绩考核中。三是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普法能力。进一步培养和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调研、交流、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节庆纪念日和主题宣传日(周),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德治和法治、阵地和活动结合的普法格局。
(四)聚焦法制引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推动的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全县各镇各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主动与业务部门多沟通、协调,提高办案质量,从而有效推动各部门依法行政,确保群众复议渠道畅通和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筑牢基层防线,助力社会稳定
一是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对司法所基本情况特别是资产、装备等情况建立台账,逐级报备,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加强对配发的政法装备特别是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二是以各司法所建设发展为抓手,推进法务室建设工作。结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加大村(居)法务室建设力度,发挥法律工作者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人员参与司法所工作,为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指导司法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继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好线索摸排的同时对工作过程中的好的做法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的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特殊人群稳控监管
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月汇报、走访、不定期督查、请销假等制度。同时坚持动态走访、保持常态训诫、严肃工作程序,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实现我县社区服刑特殊人群的安全平稳。二是将活动内容多样化、教育举措多样化,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工作不断推陈出新,形成有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三是继续推进矫正人员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促进评估公正性。
(七)服务经济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全县的人民群众提供普惠的法律服务,真正落实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愁。二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司法所全部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为帮扶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三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县金融部门的抵押担保借款、商品房按歇贷款、个人担保信用贷款等一系列借款合同公证;加强与县房管部门的配合,大力开展涉及房屋买卖、房屋继承等公证。
(八)强化应用,突出科技化保障引领
一是切实保障远程视频会议室、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议终端的平稳高效运行。二是积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推进司法智能终端(Jipad)的应用工作,加强数据录入和核查,确保数据完整和真实。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积极发现问题、汇总问题、处理问题,为基层工作人员解决办公困难等实际问题,实现真正意义的移动司法所。
(九)疫情防控常态下履职尽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托县司法局毫不松懈地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泾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0月26日
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兜底线,聚焦特殊群体谋福利,聚焦群众关切优服务,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推进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重点领域,迅速开启疫情防控阻击战
1、反应迅速,压实责任。1月23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民政系统、包保网格等疫情防控工作。全县各养老机构、救助站、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等重点民政服务机构第一时间谋划切合工作实际的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做出反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养老机构疫情防控。1月26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封闭管理、细化院内防护、严格返院检查4条应急措施,帮助养老机构及时制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随着疫情的发展漫延,2月3日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执行养老服务有关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切实做到“3个从严、5项严禁”:从严执行封闭管理制度、从严执行卫生防疫制度、从严执行延期返院制度;严禁院民和老人外出活动、严禁亲朋好友探视探望、严禁院外无关人员入院活动、严禁防控期间接收新入住人员、严禁因工作需要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入院。同时,组织养老机构开展103名暂缓入院对象走访慰问和安抚活动590人次,向养老机构分发N95口罩800只,为养老机构外防输入打下了坚实基础。2月底,对8处未经登记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了摸排,下发《关于加强未经登记的养老服务场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时向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通报移交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月上旬,各养老机构在严格实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陆续恢复老人返院。6月中旬,随着北京市部分区域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病例,导致养老机构“外防输入”的压力进一步加大,6月15日,紧急印发《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示单》,提出3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养老机构遵照执行。16-22日,对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以常态化防控为重点的督查。6月下旬,完成了全县19家养老机构中165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目前,全县19家养老机构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
3、殡葬领域疫情防控。先后紧急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殡葬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殡仪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合理调度错峰火化,每日下午5时前,将次日火化人员名单反馈至相关乡镇,督促乡镇做好丧户思想工作,减少送丧人员。从尸体接运到遗体火化实行时段管控,严格控制同一时段内在殡仪馆办丧事的户数为2—3户,减少等候时间。关闭告别大厅,控制吊唁大厅使用时间,加强等候区管控,及时劝导疏散集聚人群。各功能区域至少一名包保人员,负责劝导、调度等工作。暂停办理遗体外运,也不得接收外地运送来遗体。
4、婚姻登记疫情防控。及时取消2月2日加班集中办理结婚登记的决定。为防止人员聚集,2月1日起暂停办理婚姻登记。2月24日起至4月13日,采取先电话预约的方式,分时段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月20日,采取提前预约的方式为100对新人颁发了结婚证。
(二)聚焦脱贫攻坚,坚决完成兜底保障任务
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最大程度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城乡低保
1.按时发放资金,救助执行到位。疫情期间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最大程度解决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截止9月底,我县在册农村低保对象10780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1616人。截止9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074.7542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800.3508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80.5158万元。
2.落实政府兜底,政策有效衔接。根据《泾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加大涉及民政三类人员摸排力度,摸排未脱贫户256人,纳入低保156人,特困供养1人,开展临时救助13人;摸排边缘户775人,纳入低保253人,特困供养18人,开展临时救助23人;摸排近两年退出的低保贫困户1242户,重新纳入57户。9月份实施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第三方核查项目,对部分低保贫困户、特困供养贫困户、低保档案、长期公示等进行了核查,最大限度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
3.严抓核查管理,精准保障对象。持续开展“两项目两资金”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9月,对发现的8个问题,立行立改,并已全部整改到位,追缴收回资金1163.50元。
4月底至5月初,联合财政局开展社会救助资金督查,5月份开展兜底脱贫督查工作,通过对11个乡镇督查发现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责令各乡镇限期整改,及时跟踪督促,至6月底,各乡镇已完成整改并向我局上报了整改情况。
持续开展城乡低保年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强力推行近亲属备案、申请低保听证会、低保长期公示等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1-9月农村低保新增741人,调出849人,城市低保新增37人,调出172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4月底,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泾县2020年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上半年,农村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按600元/人/月、940元/人/月执行。从7月份起,分别调高到至680元/人/月、1025元/人/月,至年底,全县实有特困供养对象21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998人),其中分散供养1312人、农村集中供养763人、城市集中供养45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自理对象1804人、半护理对象223人、全护理对象92人,半护理和全护理对象占比达14.87%。全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经费31.596万元;向乡镇敬老院拨付特困人员护理能力奖补资金101.1万元;拨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奖补资金73.02万元。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工作已经进入招投程序。
从4月份开始,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但目前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救助意愿普查,共向1415名贫困户征求救助意愿,其中210人要求变更为特困供养,目前已对17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完成了变更。6月份,对所有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进行了供养意愿普查,5名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对象已全部入住乡镇敬老院,不能自理的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81.3%。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全县现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未成年人55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根据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划分为“强、中、一般”三个等级,并建立“一般级别”的重点监督保障机制,做到乡镇、村每月走访,县按时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召开了全县留守儿童联席会议,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健全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机制。
困难残疾人生活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月底,与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印发了《泾县2020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至6月底,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为578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15人),按6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为585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654人),其中一、二级3811人按200元/人/季度,三、四级2047人按每人每季度100元/人/季度的标准,累计发放补贴188.69万元。
为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县民政局主动作为,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办理,6月底,在全县开展了两残补贴政策落实排查工作。针对2020年第2季度两残补贴发放后新发证残疾人,共为100人补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6万元;共为184人补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4万元。
临时救助
2月初,下拨100万元小额临救资金到乡镇用于疫情期间临时救助。截至9月底,各乡镇使用小额临救资金89.52万元,救助1095人。1-9月,本局共受理临时救助申请1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39万元。
(三)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制度防线
上半年,县民政局聚焦老年、儿童、生活无着等特殊群里基本保障,有效维系了社会稳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月底,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泾县2020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3项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制发了《泾县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化养老实施办法》、《泾县2020年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实施办法》和《泾县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办法》,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今年元月,所有机构完成自评上报,经我局评审小组综合评定,共评定一级养老机构9家,分别为:泾县桃花潭镇敬老院、泾县汀溪乡敬老院、泾县昌桥乡第一敬老院、泾县昌桥乡第二敬老院、泾县榔桥镇第一敬老院、泾县榔桥镇第二敬老院、泾县黄村镇敬老院、泾县蔡村镇敬老院、泾县黄田爱心托老所;评定二级养老机构9家,分别为:泾县泾川镇敬老院、泾县云岭镇敬老院、泾县丁家桥镇敬老院、泾县茂林镇敬老院、泾县琴溪镇敬老院、泾县山庄托老所、泾县蔡村少华托老所、泾县孝亲养老院、泾县汀潭爱心托老所;将泾县社会福利中心作为三级养老机构向市级上报。
2、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公开招标,由江苏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从2020年元月起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停发上述对象原享受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2月和3月,承接方暂停了线下实体服务,通过电话提供服务。从4月份起,全县的居家养老实体服务全面复工,服务覆盖到所有乡镇和村(居),承接方助老员总数达108人。半年来,我局一是实行重点对象分类管理,将服务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为ABC3类采取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方式;二是补发疫情期间的服务补贴,对2-3月份暂停的线下服务,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实行补偿,共补偿3152人63.04万元;三是开展服务质量跟踪测评,委托安徽经典调查公司作为第三方对禾康公司的服务质量开展跟踪测评,测评结果与费用结算及协议履行挂勾。至6月底,全县享受服务对象人数为29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08人),累计完成服务量53904个工单。预计至年底,全县享受服务对象人数为339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40人),累计完成服务量10万余个工单。
3、三级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经正常运营。榔桥镇、蔡村镇和汀溪乡纳入全县最后一批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计划,已完成硬件设施建设。云岭镇章渡村等个11村(居)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纳入福彩项目资助计划,部分村已开工建设。泾川镇幕桥社区泾秀苑小区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示范项目进行资助,目前该中心已经进入常态化运营,日均接待活动的老人50人次。
4、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制定出台了《泾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确定本年度的工作任务为完成云岭镇敬老院、茂林镇敬老院、昌桥乡第二敬老院、桃花潭镇敬老院、黄村镇敬老院、丁家桥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启动榔桥镇第二敬老院扩容升级工程;完成丁家桥镇敬老院智慧养老工程。目前,各项改造提升工程正在筹备或实施,福彩公益金资助方案已获县政府同意。至6月底,全县13所乡镇敬老院内设的医务室已全部完成硬件设施配套,有9所敬老院已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巡诊医生开展诊疗。
5、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全县社会办养老机构总数5家,床位数408张,运营状态良好。经会同县财政局核查,社会办养老机构总入住人数256人。
高龄津贴发放
为配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4月制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在6月中旬前提前完成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核工作。至6月底,共为全县112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1842人)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70.107万元。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9月份,县救助管理站共计救助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36人次。其中:站内116人次,站外20人次,救助资金支出32.64万元。
(四)聚焦群众关切,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上半年,县民政局致力于改善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对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发挥重要作用。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印发《泾县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燃气安全和非法集资风险的专项治理,在各机构自查的基础上,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开展现场安全督查3次。全县14家公办养老机构已经与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签订了维保协议,县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方面的隐患也已经全部整改完毕。12家使用燃气的机构均加强了气瓶、灶具及气管的安全管理,明确了安全维护责任人。经排查,未发现我县社会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8月底,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的泾县养老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县民政、财政、公安等11个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制度在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行业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和健全村级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有关乡镇做好村委会补选工作,榔桥、茂林、桃花潭等乡镇完成4个村委会5名成员的补选工作。规范村务公开管理,坚持每季度开展村务公开督查。
指导泾川镇完成第一阶段撤销红星社区、太美村改居工作,继续指导泾川镇开展第二阶段官塘社区设立工作。
泾川镇幕桥社区“智慧社区”试点,“慧力生活”平台全部完成测试并进入运行阶段。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换
《泾县标准地名录》初稿已编纂完成,正在复核阶段。
推进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积极开展殡葬违规建设整治,认真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11个乡镇共完成矢量数据测绘86处。9月份开始,按照省市关于殡葬违规建设整治及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县实行半月调度工作机制,由各乡镇分管领导负责,每半月向我局书面上报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已完成公益性公墓7处,已审批在建29处。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
一是积极申报婚俗改革试点县工作,将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作为婚俗改革的重点内容,宣传倡导婚俗改革。二是按要求配备新增智能设备,完成婚姻登记系统升级工作。三是开展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18对,离婚登记1000对,补发结婚证472对。
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7月挂牌成立了“中共泾县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树立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旗帜,并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实地查看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阵地建设情况。二是开展公益创投行动。启动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印发了《泾县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民社字〔2020〕39号),安排福彩公益金20万元为公益创投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确定了泾县百姓公益联盟 “青春护航-守护留守儿童”等5个项目,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达36家,涉及扶贫领域项目7个,受益贫困人口达800余人,累计投入资金190余万元。
扫黑除恶
为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从4个方面开展“行业清源”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全面实现县级联审常态化,开展村(居)委会补选工作,完成3个乡镇4个村4位村委会成员补选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防范低保领域搞“人情保、关系保、漏保”“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三是持续推进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宣传社会组织有关法规政策,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和监督意识。四是继续深化我县殡葬领域改革,开展殡葬设施违建建设整治,净化我县殡葬服务市场和殡葬设施建设。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科学运用“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从婚姻、车辆、工商、税务、人社等方面反馈数据,对授权申请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核对查询。按要求对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全部开展前置核对,已获救助的家庭逐步进行平台复核,从源头上规范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2020年1-9月,累计提交核对家庭8251户25112人,预警4212户7737人。
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
因受疫情影响,县老年养护院延迟至6月2日开始对外投入运营,目前已收住15人。
福利彩票发行
我县共有福彩销售站点22家,中福在线销售厅一家。专营率为100%。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县福彩销售额较去年大幅度下降,2020年截至目前,我县共销售电脑票1008万元,同比增幅-11.8%,即开票94万元,同比增幅29.58%,中福在线259.1万元,同比增幅-81%,共计1361.1万元,同比增幅-47.8%。疫情缓和后,我县福彩电脑票和即开票接省中心通知于3月11日开市,中福在线于5月11日开门营业。由于中福在线更换新游戏,于今年7月30日起停止营业。目前仍处于闭市状态,等待省福彩中心通知新游戏上市。
上海下放户及精减退职定补工作。
目前,我县实有上海下放居民及随行子女定补对象446人。其中长宁区372人,含一代及二代孤残43人、二代326人;静安区74人,含一代及二代孤残8人、二代66人。2020年定补款按一代每人每月900元、二代850元的标准,发放到位,长宁区3户下放居民2019年建房补助款同时发放到位。
目前,我县享受定补的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共计60人,定补标准640元/人/月,已发放到位。
慈善工作
协助配合省福利慈善协会在云岭镇中心小学成功举办了“为了明天 守护童安”系列丛书和爱心书包捐赠活动。
二、“十四五”工作安排
(一)建立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优化审核确认程序,探索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
(二)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智慧社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不断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功能和数据,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创造条件。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对接长三角一体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聚焦兜底保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
2021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充分运用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第三方核查成果,检验兜底脱贫成效,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各项救助工作的落实,确保困难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救助,充分发挥民政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运用好公益创投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孤儿监护能力等级评估保障机制,落实重点孤儿对象的走访评估,确保孤儿生活照料保障。
(二)聚焦特殊群体,筑牢基本民生防线。
落实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工作,督促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正常运营,同步采取激励措施,促进提高运营质量。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加快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项目、镇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智慧养老项目、敬老院扩容项目、社区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通过日常监管和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测评,提高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低收入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强化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工作,围绕民政民生工程考核内容,抓实做细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在年度目标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泾川镇完成撤村(居)设居及明晰管辖范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的指导和督查,持续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加大各乡镇对孤儿和留守儿童定期走访情况的督查。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持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合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志愿项目,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在各领域的参与力度。
贺兰县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10月19日
2020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贺兰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银川市委第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发挥民政职能,切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争项目争资金情况。
截至目前,2020年固投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6300万元,完成率78.75%;争资金年度任务8000万元,已完成7018.37万元,完成率88%,完成两个日间照料中心及老饭桌建设工程。
(二)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初期及时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暂停或封闭式管理,避免老年群体出现交叉感染的风险,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疫情防控婚姻登记两不误,我县婚姻登记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实行预约登记办理,有序开展婚姻登记。三是实施“一老一小”关爱活动,为全县“一老一小”群体1872人每人发放价值170元的食品、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共31.8万元。四是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累计两万余人参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1.34万元。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者购买价值30万元的新冠肺炎治疗保险100份。五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慈善捐赠管理工作,疫情期间我县慈善总会共收到疫情防控捐款247.266万元。六是全员参与疫情防控。我局全体干部累计下沉社区1200余人次,进行电话和入户摸排、数据填报、小区值守、党员“四包一”等防控工作,同时为社区(村)“两委”成员、网格员发放口罩13000余个,并开展社区工作者心理辅导工作。
(三)强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全面开展“四查四补”工作。制定《贺兰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四查四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多部门联合会审将符合条件的政策兜底户75户116人纳入低保,提标增人102户134人。二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疫情期间生活,为8809人(户)困难群众每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100元。三是启动“救急难”工作,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打工的146户555人劳务移民进行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4.35万余元。四是紧抓兜底保障。建立以“日间照料中心为基础,老年饭桌为依托,居家照护为补充”的政策保障兜底体系,集中托养20名政策兜底户和3名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52人,居家照护18人。五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救助建档立卡户82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73万元,1362户建档立卡户和移民享受城乡低保,发放低保金309.6万元。
(四)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事实无人抚养和困境儿童津补贴、城乡高龄老人津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失能老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共计6275.15万元。为69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金1805元,并给予生活物资救助。二是着力完善“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成24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目标,实现儿童之家全覆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社会保护;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累计宣讲296次,参与11984人次。三是稳步推进低保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低保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四是启动临时备用金制度,全年累计为各乡镇下发405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辖区内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推进养老项目建设。今年新建2个老饭桌已竣工验收,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个老饭桌及13个幸福院已进入设备采购招投标环节。二是推进社区为老服务快速发展。及时兑现老饭桌运营费、日间照料中心补贴,重新制定日间照料中心托管协议并续签托管协议,及时收回运营质量不高的日间照料中心重新委托运营方,以保障服务社区周边老年人的功能。三是着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制定《养老服务质量3年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对全县已有的5家养老机构逐项检查整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完善微型消防站、健身器材、文娱设施,并对部分敬老院开展适老化改造升级,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先后两次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对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村监会建设和履职情况、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和移风易俗工作推动情况进行了调研指导。二是完成村(社区)“两委”成员、村(居)监会成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1500余人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系统录入,并完成各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更换工作。三是指导对涉及村委会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缺额的村进行补选。五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贺民发〔2020〕35号),指导各村(社区)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七是优化社区布局,完成社区数据摸底工作,对各社区管理常住户数、空户进行彻底摸排;重新划分364个网格,逐步提高网格员待遇,并面向社会招聘14名专职网格员。八是坚决执行银川市《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管理办法办法》,累计完成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住小区2500余平米社区用房验收工作。九是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完成“万能章”清理及民主协商月活动,组织开展社工培训班及社工“大比武”活动。
(七)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争取银川市民政局资金支持,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1个,为全县城乡社区培育社区社会组织100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目前完成58家社会组织年检。完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发展,营商环境整治排查工作。三是制定《关于2020年全县社会组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县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贺兰县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规范整治条目指南》,并有序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四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3次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办理县扫黑办交办的1条线索。五是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累计接到信访案件2件均已办结;累计接收12345平台投诉32件,微博咨询8次,贺兰微博@回复3次,全部答复。六是落实禁毒责任,组织社区进行禁毒宣传及戒毒康复人员回访工作,做好戒毒康复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将18名戒毒康复人员纳入低保。七是做好全县志愿者网络注册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实名注册志愿者56462人,推动志愿者活跃29925人,审批志愿者服务项目7582个。八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完成富兴街街道办事处申报设置、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协助完成立岗镇与平罗县黄河滩涂地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勘测、宁蒙行政区域界线贺兰段联检、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等工作,对我县部分有路无名道路进行命名,提供地名公共服务。九是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截至10月办理结婚登记1212对,离婚登记618对,补发结婚证682对,补发离婚证49人。十是切实做好惠民殡葬。顺利完成清明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群众约4万人次,接待祭扫车辆2万余辆;完成贺兰山东麓江西旅投葡萄文化园项目区迁坟工作,共计迁坟245穴;积极治理散埋乱葬现象,协助乡镇场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及109国道改线项目区迁坟安置工作,目前完成迁坟380穴;认真落实殡葬救助惠民政策,共发放殡葬救助金20.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81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费保障不足。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加大,造成各养老机构工作经费不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缺口大;无殡葬及“三社联动”经费保障;县级区划地名预算、社会组织及婚姻登记工作经费安排过少。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目前我县各民政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队伍不稳定的情况;民政部门受人员编制因素影响,公益性岗位人员占比大,社会组织工作、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低保核查等多个重要岗位均由非在编人员负责,存在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衔接断层的问题。
三是殡葬改革推进缓慢。我县目前仍是土葬区,农村殡葬工作相对滞后,居民选择土葬较多,导致火化率低,生态节能葬法工作推进缓慢。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低保核查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保;二是稳步提高特困供养工作质量,计划明年进行2次特困人员能力评估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四是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五是指导各乡镇稳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强化对各乡镇低保确认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二)提升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一是会同组织部共同做好两委换届工作,规范各村村监会建设,完成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及村监会建设履职、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的指导检查,做好村监会成员联审;二是指导完成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继续做好新建商住小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的综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三)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善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机制,加快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圆满完成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开拓养老服务市场新局面;二是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全力打造居家养老点;三是积极争取民政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在金贵镇银光村新建日间照料中心1个,在太阳城社区建设老饭桌1个。
(四)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一是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地名进社区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提升志愿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志愿者注册和志愿者服务项目审批工作;四是指导社会组织承接自治区、银川市社会工作项目并监督项目推进情况,对公益创投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配合支持专业机构孵化培育我县社会组织,完成社会组织整顿、清理和撤销工作,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关脱钩,做好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工师的登记工作。
大义镇2020年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
2020年10月10日
2020上半年我镇政法综治各项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镇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服务。
一、明确责任,做好综治信访工作。
在疫情期间,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对汉籍入湘、湘籍入汉人员的摸排,建立台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隔离工作,劝导群众在疫情期间白喜事简办,红喜事不办,不串门、不聚集。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治访、齐抓共管”的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各站所、村干部共同抓。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判我镇信访形势,对信访重点人员实行包案制,进行走访谈心了解其困难和现状,制定措施稳控到位。“两会”特护期和每个月安排党政领导坐班接访。对所有信访案件明确办理部门、牵头领导和办理时限。对辖区内参与“夕阳红”集资的人员进行走访稳控。上半年办理上级交办5件,书记、市长信箱来信2封,办结“12345”交办工单22单。
二、继续认真部署,形成扫黑除恶斗争高压态势。
镇里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要求村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播播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各村深入排查、挖掘线索,有线索及时上报给派出所进行处理。
三、扎实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创建“枫桥式”单位。
镇里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村干部重点宣传平安创建,制定了《大义镇2020年平安创建“五好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镇按照工作步骤,按照评选标准做到人人参与,户户参选,组组参评。加强“一村一辅警”和村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整合,推进“雪亮工程”的建设和应用。成立“枫桥式”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规范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开展法制教育,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的落实,组建巡逻队,对辖区进行巡逻守护。对一些重点人群进行摸排、教育、管控。上半年各村都制定了村规民约,推动基层群众自治。
四、加大禁毒宣传,严厉打击外流贩毒。
年初,镇里成立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禁毒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同各村签订了禁毒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任务进行了具体划分。对禁毒活动广泛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同时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课,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和禁毒知识,加深了学生对毒品的危害和认识,形成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浓厚氛围。同时要求各村精心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制毒、贩毒、吸毒人员进行排查,村支书,村主任、一村一辅警对空心村、有吸毒史的人员一村一村、一户一户进行摸排,管控,对在外地的,跟当地派出所联合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严格按照要求叫他们来进行检测,对可疑情况及时进行上报,镇里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情况及时进行再次排查,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有效的遏制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
融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09月30日
2020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2020年全国两会精神,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更新司法理念,忠诚履职尽责,强化自身建设,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服务大局,为新时代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对涉疫情的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联合住建局等部门共同走访企业和社区,增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信心。
持续推进平安融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件107人,决定和批准逮捕48件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8件122人,提起公诉78件122人,无捕后不诉和撤案,无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情形。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县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县法院等召开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联席会,到全县12个乡镇全覆盖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贯彻落实“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完成线索、案件、涉恶案件财物、逃犯等清理工作。
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根据县委部署要求,院领导、帮扶干警坚持每月走访贫困户;积极抽调人员组成网格员工作队和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队;为联系点雅瑶乡扶贫办公工作提供帮扶经费1万元。
二、积极完善“四大检察”格局,推动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依法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上半年,向县法院提出一审抗诉案1件1人,目前市检察院正在审查中。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5件17人。及时提前介入侦查案件6件。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 件5人、监督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1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公安机关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活动中出现的漏管现象予以监督,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依法开展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工作。克服案源匮乏困难,主动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深挖线索,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件;受理行政案件25件,其中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1件,审查立案2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积极稳妥开展融安水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弃物处置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竭力提升检察为民工作水平
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信访26件28人,确保七日内回复率实现100%;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件。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周活动,深入泗顶镇“带案下访”,使一起长达33年的信访积案达成初步和解协议。
加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将司法救助与拥军优属工作深度融合,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办法(试行)》,共同搭建信息互通与协作机制。目前,我院通过建立该项机制已获案件线索1件。
大胆创新推行公开听证制度。2020年5月,我院办理的2件非法捕捞野生动物损害社会公益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诉前和解,我院创新采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查。经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与侵权责任人达成刑事附带民事诉前和解,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项工作得到检察日报、人民法制网、法制日报、人民监督等多家国家级媒体的宣传报道。
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持续打造未检“一院一品”精品项目,建成具备法治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功能的“蓝风筝”未检工作室。建成融安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室,与县公安局、妇联等共同签署《融安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若干规定(试行)》。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能力
坚持做好新时代检察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与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二是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高质量业务培训,认真学好用好民法典。
孟津县人民法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0年9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一二三四八”总体方略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9月28日,受理各类案件5353件,结案4115件,结案率76.87%;其中受理诉讼案件3567件,结案3021件,结案率84.6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2.38%,为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服务发展大局,助力我县融入副中心城市建设
始终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融入副中心城市建设,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办理民间借贷案件295件,制裁高利放贷行为,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办理金融纠纷123件,针对一些金融机构工作漏洞提出司法建议并被采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重视“问题楼盘”“问题园区”案件化解工作,高效办理涉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集团诉讼案件58件,审结48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96余万元,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开展扶贫帮扶,协助分包村镇完善档卡资料300余份,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服务保障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件,依法支持自然资源局对66名非法占用耕地者做出的处罚决定;审结涉生态保护刑事案件3件,对在黄河湿地保护区盗采柳条、非法猎捕的冯某等7人判处刑罚,获得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审判视察组高度评价,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2起16人,6月14日依法公开审理了刘某等1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加大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41起,执行罚金344196.96元,斩断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涉黑恶案件做到“案件清结、黑财清零”。加大与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6+1”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短板弱项,对涉营商环境五类案件加注“绿标签”,做到即时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截止目前,受理涉营商环境各类案件419件,其中诉讼案件362件,办结274件,平均用时78.83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了75.14天;执行案件57件,办结27件,平均用时76.59天,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全市最短,执行合同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办理破产案件5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高质效推进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制定《孟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印制防控手册200余册发给全体干警及家属,向广大干警发出倡议书,做好机关和干警疫情防控。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县防控大局,两次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和司法局出台通告,用法律手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积极落实防控分包责任,多次到会盟镇和城关镇王庄村督导检查,向分包的4个家属院派出志愿者300余人次轮流值班,协助做好防控知识宣传,为分包贫困村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5000余元,在急难时刻彰显法院担当。坚持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手抓,期间进行网上立案420件,跨域立案13件,网上远程开庭调解结案289件,网上开庭97件,接听12368法律服务热线146次,通过网络查询执行案件财产信息400余件,冻结账户200余次,以司法手段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不停步,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不停摆。
二、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307件,审结262件,判处犯罪分子261人。其中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等案件59件65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134件132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多次赴京违法上访的郭某某等6人从重判处刑罚,维护良好社会管理秩序。审结涉少年犯罪案件6起6人,对危险驾驶犯罪的高三学生臧某从宽处理,免于刑事处罚,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77起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从宽判处刑罚,提高司法效率。
切实服务保障民生。受理民商事案件2982件,结案2280件。尊重市场主体缔约自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1099件,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家事纠纷189件,促使形成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家风民风。审结交通事故案件187件,劳动争议案件15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服务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8件,准予执行181件,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强化胜诉权益保护。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开展“强制腾房”等集中执行活动3次,发布失信人名单413人次,限制高消费421人次,司法拘留23人次,织牢信用惩戒网络。开展“提质增效、百日会战”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加大涉执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力度,涉执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加大网络查控力度,查控银行账户1500余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截至目前,新收执行案件1196件,结案922件,执行到位金额3699.96万元,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进一步。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效能
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立速裁快审团队,75%以上的案件由速裁快审团队办理。除法律规定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外,民事案件立案时全部适用简易程序。截至目前,新收民事案件249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7.09%,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5.73%,与去年同期相比,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了22.53个百分点,小额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了25.31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29.8天,2000余起案件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快慢分道。
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诉源治理力度,将调解员分散到各速裁团队参与案件调解、释法析理和判后答疑,服判息诉工作明显加强,591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持续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好集立案、保全、信访接待、财务结算、集中送达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作用,让群众“只进一扇门,事务一站清”。截至目前网上立案1286起,网上缴费1606件,157起案件进行了诉前鉴定,253起案件办理了诉前保全,15600余件法律文书集中送达,4800余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8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专门视察我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时,予以充分肯定。
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突出党建统领作用,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
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及“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庆祝建党99周年和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各支部专题学习各6次,开展集中研讨3次,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宣讲8次,给干警上党课2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规范舆论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
多措并举提升司法能力。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天平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文明交通活动20次160余人,义务植树2次,义务献血18人次,每周五常态化开展清洁家园活动,文明互助、诚信友善成为干警行为自觉。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进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参加中原法治讲堂、青年法官论坛;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签署院校合作协议,加强资源共享;开展学术研讨2次,给干警购买业务书籍500余册,选树模范典型5人,奋发向上、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日渐浓厚。严格案件质效管理,坚持实行审判执行质效周通报月分析季讲评制度,开展超审限案件全面清理整顿、“治超清积、提质增效”等活动,干警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维持在全市较好水平。
持之以恒狠抓正风肃纪。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以案促改和张坚案“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个方面”12个问题,征求到合理化建议5条,进行整改提升,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发挥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发布督察通报9期,提醒谈话5人,通报批评6人,纪律处分1人,促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两个一站式”建设等工作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工作,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31人次,收集到意见建议6条,积极改进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5人次,开展专项视察活动2次,赢得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个别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执行工作仍待加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然任重道远;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仍需持续发力。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四季度工作安排
第四季度是各项工作的全面冲刺期、收官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一二三四八”总体思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更加严格公正司法,持续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在全面锻造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中担当作为,为孟津“建好北组团、助建副中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要党建统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解决问题、指导实践的锐利武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要担当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打财断血、毁伞破网、打防结合,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落实谦抑、善意理念,坚决规范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公正办理各类合同纠纷,降低司法维权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法院担当。
三要民生为本,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牢牢抓住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这个牛鼻子,切实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持续推动构建多方参与、协调配合、联合发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诉源治理力度,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不断提升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不断优化“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诉讼服务,让司法更加智能,让诉讼更加便捷,让群众更加满意。
四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五个过硬”“八种本领”要求,不断提升队伍的执行力落实力穿透力。持续完善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法官、审判辅助人员权力责任清单,促使规范廉洁司法。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作风导向,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严厉惩治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努力打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中流击水,奋楫者进,我们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以舍我其谁的雄心壮志,时不我待的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在全面锻造与洛阳副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法院工作中担当作为,为孟津“建好北组团、助建副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岢岚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09月11日
2020年,我院在岢岚县委和市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一、上半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稳定发展大局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精准履职,服务大局。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1件3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件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件68人,改变管辖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20件6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18件49人,适用比例(件)90%。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原则,不批准逮捕3件6人,不起诉1件1人。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防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职,协同战“疫”,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研究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制度;采取非接触式、视频、远程提讯等方式开展办案活动;积极利用微信、门户网站等公众平台,向群众宣传防疫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做好责任小区人员出入登记,测体温等工作,促进形成防控合力。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助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全面启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认真办理案件。上半年审查终结移送起诉市公安局指定岢岚县公安局管辖2起涉黑涉恶案件,其中卢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经县政法委联席会议讨论和市院统一把关,以普通刑事案件移送起诉;韩某某等涉黑案件,经省院统一把关,以涉黑案件移送起诉。二是强化线索摸排。持续加大摸排力度,注重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在办理韩某某涉黑案中,发现10条线索,已移送县扫黑办。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防疫工作,延伸宣传广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防疫常态化进行多层次、立体化的广泛宣传。四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衔接,与公安、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公检法联席会议,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收集工作,邀请法院业务骨干提前介入案件讨论和证据分析,提高精准打击能力。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围绕县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要求,院党组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不断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坚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全面支持。检察长作为包乡县领导,按照县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天天到现场工作制度,每周深入王家岔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促完成各项清单上的工作任务,帮助解决疑难问题,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院干警对接帮扶刘家湾村贫困群众,扎实履行帮扶责任。节约单位经费向帮扶村投入扶贫资金,出资一万余元帮助补充“爱心超市”物资,出资2万元帮助恢复大棚蔬菜种植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贯彻落实《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精神,按照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要求,先后深入山西易达运销有限公司、山西澳斯特绒毛有限公司、兴岢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开展服务活动,送上《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手册,为企业抗击疫情、合规依法经营提供有益参考,服务保障企业稳妥应对疫情、安心复工复产、防范经营风险、健康持续发展。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对管控责任小区住户登记、走访、电话咨询等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抚慰,为未成年人及家长解读防疫政策及相关法律,引导未成年人消除焦虑、恐慌心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疫情,呵护未成年人居家防疫身心健康。助力学校复学,5月19日去到县春芽幼儿园,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校园环境贡献检察力量。5月28日开展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介绍未检职能、具体工作,让人们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院。6月1日,在儿童节来临之际,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告家长书,呼吁家长同挽安全教育之手,共尽叮嘱教导保护之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最优模式。严格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要求,畅通信访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人次,对于群众反映问题不属于我院管辖范围内的,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并转办相关部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联系县扶贫办,调取近几年因案返贫、因案致贫人员情况,进一步审查后,将对其中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申请司法救助。
(二)聚焦检察服务,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共赢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果,切实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在公安机关建立派驻检察室,前移关口监督。捕前提前介入侦查机关1件,监督立案1件1人,追诉漏罪2起,漏犯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列席县法院审委会2次,提出抗诉1件,发出量刑建议16人。
——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对4名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监外社区矫正监管场所自行检察1次,联查2次,专项检察1次,对不符合监管规定的口头纠违1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
——重视民行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监督民事执行活动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份。拓宽案源渠道,大力宣传民事行政监督工作。
——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公益的突出问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件,立案9件,履行诉前程序提出检察建议6份。其中办理生态环境案件7件,资源保护案件2件。
(三)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推动能力建设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涵盖领导班子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作风建设方方面面。年初按照市院“检察业务讲坛”培训要求,分部门、按需求对全院干警进行了轮训;同时结合周二例会,按照既定学习计划,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上级部门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按照“三晋先锋”、“学习强国”学分积累要求,干警时时学,保证了理论学习不间断,并在全院形成了比超赶学的浓厚氛围;共参加7次 “中检网”培训班,人均累计培训超过100学时,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理论水平。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同时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到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持续抓好队伍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院能够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比如检察职能的发挥和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检察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院将以“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下半年检察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继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教育引导全院检察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围绕县委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及涉农犯罪,司法救助纳入精准扶贫,扎实推进“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服务立足脱贫、着眼小康、衔接振兴的岢岚路子。坚持办案是最好的名片,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抓紧抓好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检察贡献。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改进控告申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深化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司法为民,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以精准监督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监督力度,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把行政检察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切入点,拓宽案源渠道,着力补齐短板。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加强沟通,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坚持从严从实,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以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检察干警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干部队伍“四化”建设。
韶关市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07月24日
2019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及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司法行政工作的问题与短板,明确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重点精准发力,奋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亮点
1.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融合。
2.全市律师达到550名,比去年增加了13.87%,每万人律师拥有量达到1.84人;全市律师机构达到80家,提前实现省委办公厅要求到2020年每个欠发达县(市、区)至少有2家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3.韶关市在全省2019 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评估结果为合格,优秀率全省排名第2;刑罚执行一体化推进工作成效起步快成效好,在全省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4.市司法局被省委授予“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2.15”专案办理中被省司法厅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5.市司法局扶贫工作成效突出,扶贫联系点始兴县顿岗镇周所村作为韶关市代表村之一迎接省对市2016-2018年扶贫成效考核,取得好成绩。
6.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连续17年实现“六无”安全目标,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2018年度“六无”强制隔离戒毒所。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党建先行全力打造政治机关。一是局党组、班子会议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纳入“三会一课”内容,扎实开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二是机构重组后及时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整理党员队伍,认真组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支部达标创优”、“党员评星定级”系列活动,以政治引领业务,确保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遵循正确政治方向。三是不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理顺了全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四是修改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多次组织开展了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讲座、论坛活动申报审核制度。五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保障贯穿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始终,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圆满整合融合。
2.立足新职能定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是深化依法治市工作,完成中共韶关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的组建,健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法治广东建设考核、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督察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督察;启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二是完善行政立法机制,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和重点领域立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立法起草过程中相关问题,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合法性审查2件,规章草案合法性审查2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具审查(备案)函58件;组织开展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的“兜底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三是强化行政监督,落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出具各类意见247件次,审核重大合同27件,涉及金额约34.107亿元,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74件;四是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细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五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宗,办结74宗,同时办结2018年度留存案件27宗;坚持落实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答辩不应诉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通报制度。
3.坚持底线思维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力推进刑法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矫情分析研判制度,规范信息化核查,开展“智慧矫正”和矫正人员分类教育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延伸监管警察作用,引入社工组织实施社区矫正“伙伴同行”项目,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16人,重新犯罪率0.1%。二是认真落实司法部建立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要求,建立健全五大戒治中心,深化“两站两基地”建设,引入社会医院设立驻所卫生所提升场所医疗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四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融合,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推进访调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室建设,全市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3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医疗、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专业化调处化解。全市调解矛盾纠纷13593宗,调解成功13396宗,调解成功率98.55%。
4.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以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接受法律咨询25428人次、开展办事服务10923件、组织服务资源73248人次,办理“12348广东法网”工单94宗。二是不断充实“12348广东法网”上线值班律师志愿者,积极组织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上线值班,努力构建“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三是实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四是完成韶州公证处升级搬迁工作,成立韶关市首家“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办理公证10724件。五是严格准入严格监管,强化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全市受理司法鉴定案件2767宗。六是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举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培训班,深入开展“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建设。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93宗,受理农民工法援案件136宗。
5.突出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深化“七五”普法。一是完善普法责任制清单,组织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和宪法考试活动,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万场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举办“宪法教育大课堂”师资和全市法治副校长培训。三是开展“善美之城 法治韶关”主题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车站、进景区、进单位、进乡村、进军营活动。编印《韶关市善美韶关与法同行法治童话故事征文精选》3000本,“宪法在我心中”口袋书1万册。四是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和普法阵地建设,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0个,重新修建了“韶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指导207个村(社区)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五是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在《韶关日报》“法治”专版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在韶关电台综合广播频道开设“宣宣普法”法治童话故事专栏。
6.夯实基础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基层司法所建设力度,在省司法厅的统筹推进下积极实施“三个明显”司法所改造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各县(市、区)政府,通过招录、购买、调入等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司法所工作考核制度,解决司法所内务不整、工作无序、资料不全等问题,推动司法所工作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司法所人员参加“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组织收看省厅“司法行政大讲堂”、“业务工作大讲堂”等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司法所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建成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
7.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持续做好市县两级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员履职规范有序。二是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三是联合市中级法院出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通知类刑事案件2783 宗。
8.突出行业治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为抓手着力培养广大执业律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专项检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等全面加强律师执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律师办理敏感案件报备及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二是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主题党课活动、督促司法鉴定机构自查整改、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强化司法鉴定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三是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和市强戒所戒毒人员当中开展广泛教育谈话活动,签署不涉黑社涉恶保证书,对重点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动员社区服刑和戒毒人员检举揭发,深挖涉黑涉恶有效线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大多数县(市、区)司法局在机构重组后增加了职能,但工作人员没有增加或增加的人员与业务的增加不适应。
2.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导致社区矫正等工作人员保障不够有力,也导致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不足、服务水平不高、服务项目不齐。
3.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薄弱,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开展难以有力推进。
三、2020年工作谋划
(一)工作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快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创新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模式;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职能融合优化,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突出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管理制度机制。
(二)主要工作安排
1.督促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强化各级党政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监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2.健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出席和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推动青少年法治体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各市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运用。
3.加大立法协调力度,落实催办督办机制,继续做好送审法规草案的配合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以及下一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和政府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5.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探索依托基层司法所等平台,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下沉,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推到一线;推动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机衔接和联动。
6.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试,按时进行证件申领审核,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督促执法单位按照执法公示平台的使用要求,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工作。
7.结合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8.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值班制度;深化公证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公证机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司法鉴定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和改进仲裁登记管理,提高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社会公信力。
9.认真总结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经验,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水平;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程度;继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示范点建设工作。
10.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以案定补”制度;拓展人民调解领域,推动知识产权、网络等领域人民调解;加大对品牌调解室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机制。
11.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继续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大力开展“震撼教育”、国学教育等活动;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工作,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12.认真落实司法部建立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要求,健全完善戒毒工作模式,深化“两站两基地”建设,促进戒毒矫治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戒毒场所功能设施建设,确保场所实现第18个安全“六无”目标。
13.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驻村法律顾问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的作用,做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加强综治、公安、信访、司法等单位信息互通,规范运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调处矛盾纠纷联动机制。
1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部署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安保维稳等专项活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常态化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潜在风险隐患大排查,研究提出防范化解工作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形势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15.继续推动“三个明显”(明显窄小、明显破旧、明显影响执法形象)司法所改造,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6.全面参与省司法厅统筹推进的“智慧社矫”“智慧戒毒”“智慧复议”“智慧普法”“智慧公证”“智慧调解”等项目建设;完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
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0年07月23日
2019年上半年,新区政法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新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指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牢牢把握“稳定就是政绩,稳定就是胜利”的目标,坚持“稳”字当头,切实把握好工作节奏,掌控好攻坚重点,统筹协调好各方面涉稳关系。
——稳中有进。上半年新区政法工作满意度90.6分、群众安全感92分。新区三个街道公共安全指数长期位居全市前列。
——稳中有为。圆满完成了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六四”等敏感节点的维稳安保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稳中有治。深化“平安细胞”创建,重点做好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公园、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坚持边扫边治边建,推动各单位将乱点、乱象治理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一起来,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加强特殊人员服务管理,未发生脱管漏管失控情况。
——稳中有忧。认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调研,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做好万全准备。
——稳中有利。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新区政法系统学习培训全覆盖,针对《条例》需要深化细化的重点问题,结合实际开展《社会治理体系指标化建设》《网格闭环式管理》专题调研,以指导推动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新区设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法庭,将为“美丽大鹏”建设提高更有力司法保障。如期完成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队伍机构,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频高位推进。上半年,新区党工委会、常务会、领导小组先后13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入发动摸排。聚焦基层选举、集体经济、侵占林地、违法建筑等问题,逐社区、逐行业、逐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共出动26批次约300余人次在一线开展整治,主动挖掘线索,加强综合治理。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坚持加强宣传引导。新区政府网站扫黑除恶专栏推送简报32篇、工作动态44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各类媒体平台持续性跟踪报道(转发)1335篇,向本地居民和游客发送宣传短信8万余条,发放折页和小礼品10万余份。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18个、灯杆旗763个、海鲜街宣传牌匾800块、滚动播出led屏幕75个、公交站亭画面100个、往来景区刊载画面公交车4台,为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二)持续深化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开展专项治理攻坚。针对重点领域、重要行业、重要矛盾和重点人群,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集中攻坚,一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坚持动态排查、定期研判。坚持每周开展矛盾隐患分析研判,每月组织会议向属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预警通报和部署化解,每季度召开信访维稳形势研判会。推行“吹哨报到”,高效化解难点问题。不断健全吹哨报到的维稳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属地街道统筹协调不够有力,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贻误化解时机、激化矛盾等问题,将“第一责任”、属地责任、主管责任落到实处,将隐患消解在基层。妥善化解多起重大不稳定隐患。
(三)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心起点”心理健康服务站,累计直接服务7000余人。打造全市首批“舒心驿站”之——葵涌“舒心驿站”心理咨询服务站,在开展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基础上,推动各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合作联动,实现阵地与资源的共享。协调开展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筹各职能单位及各办事处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摸排、打击、防范、整顿等各环节工作,政法办牵头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督导。加速推进“雪亮工程”建设。“雪亮工程”一期完成最终验收,二期第一批完成初步验收。试点开展“党建+法治+自治+公共法律服务”治理模式。以葵涌办事处葵涌社区、大鹏办事处水头社区、南澳办事处西涌社区为试点,打造以党建为引领、法治为保障、自治为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安全隐患排查。上半年采集人口52439条,注销人口68088条,核实企业法人信息8508条;指导各办事处通过PDA采集上报实有事件共10270宗。
(四)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组织召开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全力推进龙岗区委托执法协议签订有关事宜。对新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案卷定期进行全面评查,建立预警监督台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新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受群众来电来访2343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210次,其中法律援助案件咨询398次,人民调解咨询212次。积极引进优质律师事务所,推进设立5万元到20万元一次性业务扶持和最高20万元用房扶持资金。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证服务,累计接受公证业务咨询89人次,现场办理公证业务13宗。为新区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针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出具法律意见192份,意见采纳率100%。审查规范性文件20件,向市司法局备案文件5件,备案通过率100%。开展全新区范围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清理,共清理109件。全面梳理以新区管委会名义签订的合同39份,审查各单位重大合同97份,提出修改完善意见485条,有效预防合同风险。率先推进司法所“大榕树计划”。以葵涌司法所为试点创建全国先进司法所,建成新区首个宪法主题公园,并在公园内设置全市首个人民调解露天平台“榕话亭”,创办全市首个由司法所主办的法治期刊《榕话》。加强全民普法和守法宣传。举办“宪法教育大课堂”15场,实现新区13所中小学全覆盖,2600余名中小学参与。开展社区普法活动79次,受益群众达到2万余人。组织新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专题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
(五)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政法队伍。突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政法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根据新区党工委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突出政治建设。坚持落实班子会议、党务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学懂弄通做实,锻造绝对忠诚。把政治过硬作为政法干部选任第一位要求,分类别、全覆盖开展经常性政治教育。突出业务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赴外轮训,到兄弟区考察学习,将学习“枫桥经验”纳入新区主体教育培训课程,对标先进借鉴经验。邀请专家学者就《条例》、营商环境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选拔经验丰富、专业过硬的优秀年轻任中层实职,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突出作风建设。推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完善审签权限清单抓住“关键少数”,通过全面梳理岗责清单排查各环节风险点。扎实开展“查问题、补短板”活动,着力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上半年精简会议、文件数量,压缩“三公”经费均居新区各单位前列。
三、下步工作
下半年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社会治理均呈现出任务重、难度大、对抗强的特点。面对严峻形势,新区政法办将进一步做细做实源头性和基础性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一)坚决消除影响70周年大庆的不稳定隐患。紧盯重点领域,加强隐患排查。结合尚未结案的信访维稳案件、当前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对辖区进行全方位的的集中排查,先排查风险点、重点,尽早化解。紧盯重点个案,强化源头化解。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风险,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依法依规及时解决;对于因政策等原因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和思想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二)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抓好中央督导“回头看”问题整改。以中央督导“回头看”反馈情况整改为新起点,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对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争取更大战果。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管理,适时组织集中收网行动,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对前期打掉的涉黑团伙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深挖彻查,推动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注重总结提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在专项斗争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炼和总结,同时,不断创新探索新机制,推动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深挖根治、长效常治”。
(三)坚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查找和改进新区法治建设工作短板,充分发掘新区法治工作的潜力和亮点,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努力打造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名片。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大力开展“法治大鹏景区行”“法治大鹏企业行”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办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设立环境资源法庭,主动协调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推动省高院尽早批复环境资源法庭案件集中管辖范围,积极筹建,确保尽快挂牌运行,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墨镫乡2020年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
2020年07月16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省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为了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等各部门对政法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乡党委、政府围绕“平安创建”,落实好疫情防控、禁毒百日攻坚、“三零”单位创建、信访积案化解、扫黑除恶重点行业整治等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20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到了收官之年,各项工作都面临交账,需要盘点工作、啃下最硬的“骨头”。然而“总账”未交,又出现新的状况,新年伊始出现了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疫情稳控阶段,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开展禁毒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提上日程,疫情毒情两手抓。为了切实抓好基层治理工作,4月中旬省委召开“三零”单位创建电视部署会,就“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工作进行安排。
我乡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在全乡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接到疫情情况通报,通过微信群及时发布,乡村两级干部高度负责,放弃节假日休息,第一时间到岗,按照分片包村安排,做好宣传、排查。我乡厂矿较多,随着全面复工,疫情防控难度大,毒情监管也严峻,多次召集派出所民警、企业负责人参加工作部署会,安排专人与企业对接,实时掌握复工情况,定期不定期入企实地查看防控措施的落实、禁毒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一)疫情防控阶段,乡村两级干部第一时间到岗,入户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对从鄂返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包村包片干部一律下村,坚守各村入村卡口,监督指导各村做好人员车辆登记摸排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天气咋暖还寒,风雪天气时有发生,各村网格员都按照村委的安排坚守岗位,积极奉献,毫无怨言。
(二)禁毒工作在我乡是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我乡地处武乡与左权的交界处,又有5家大型的厂矿企业,人员流动相对大,运输车辆相对多。厂矿企业是毒品犯罪的高发领域,企业员工也是参与毒品交易的高发人群,我乡群众在附近企业务工人员吸食毒品的风险也很高。为此我们加大排查力度,首先从全体乡村两级干部着手,保证没有吸食毒品行为,并且对已登记在册的社区康复、社区禁毒人员进行了尿检。禁毒工作重在防毒,我乡对全乡群众一户一户走访,做排查、签承诺书、发放宣传资料。针对企业高发形势,鼓励企业自行检查,派出所定期不定期检查,马堡煤业引进新设备,通过检测头发发现工人近半年是否有吸毒行为。各村、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村民积极举报吸贩毒行为。
(三)“三零”单位创建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决策,契合了形势发展、顺应了群众期盼。农村、企事业单位作为“三零”单位创建的责任主体,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各村悬挂条幅宣传条幅,书写了固定标语,为了提高群众知晓度,通过微信群、黑板报、录制了音频资料,印制了3000余份宣传单入户宣传。
为了真正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我乡加大排查力度。分管领导多次入企协调新村煤业与合家垴的信访积案;新村、常青村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遗留问题引发的信访的事项的解决,在国家“两会”期间做好信访人员的安保维稳工作;乡领导多次冒雨排查高陡边坡等隐患部位,在重点部位设立了警示牌,墨镫村正在着手村中护坡堆砌石块;各村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登记造册,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了收官阶段,我乡4起扫黑除恶案件已全部收到法律的制裁,四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整顿完毕,又进行了一轮“回头看”。
三、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在乡村两级干部共同参与下,疫情防控没有出现病例,没有发生疫情有关的案件。
(二)截止日前,我乡未发生涉毒案件,没有检查到吸毒人员,社区康复、社区戒毒人员除1名在押人员,其余都在管控范围。
(三)“三零”创建工作
我乡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公示乡党委、政府各工作人员的分工情况、包片包村情况、联系电话,值班情况、接访领导通过电子屏公示。
我乡印发了6000余份宣传单,入户发放宣讲,悬挂条幅、书写固定标语15条,各村制作了版面,明确了领导组成员,创建意义,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工作方案。通过微信群、喇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三零”创建工作。每村至少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干群知晓率很大的提高。
治保主任、网格员等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排查化解的数量都有所增加,每村每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截止日前墨镫村上报一件宅基地纠纷未解决,乡村两级干部正在着手解决。
乡村两级干部着手化解信访积案,信访人员基本稳控,也在寻找司法途径解决信访积案。
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爱国卫生运动,部分老旧房屋进行了拆除。正值汛期,我乡相关领导加大了排查力度,目前墨镫村一处大堰倒塌,正在修建中,部分危险地段也设立了警示牌。
合家垴张某、青草烟吕某二人遇到的电信诈骗案件已经刑事立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三零”创建宣传力度,处理好日常矛盾纠纷的情况下,主要精力解决信访积案化解。
(二)举办一些防止网络、电信诈骗方面的宣讲,防止群众的血汗钱被骗流失。
(三)今年雨量较多,安全隐患的排查还要进一步加强,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等事故。
淳安县公安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7月15日
2019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主线,以“三能”要求为引领,秉持“解放思想、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总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完成了五件大事。一是高规格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公安工作发展增添新的动力。县委高规格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淳安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制定了28条具体意见,在诸多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一揽子解决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民警辅警职业保障问题。二是高标准完成70周年大庆安保。统筹推进平安创建,守牢政治安全底线、反恐安全阵线和维稳安全防线。全面保障临湖地带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顺利推进。70周年大庆安保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位列全市同类地区第一,迅速破获“2019.12.19”故意杀人案,抓获“1998.11.12”命案逃犯,成功处置“章子欣失联遇害案”。重点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全面推行“七个统一”和“六定”措施,勒令改造工程运输车327辆,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同比上升226.7%,涉及工程运输车事故同比下降12.7%,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指标连续五年保持回落。三是高站位推进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强化政治担当,拉高标杆、提高站位,深入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把“三能四强五争当”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忠诚警魂。四是高效率完成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完成了全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坚持“实绩导向、制度优先”原则,从严从实组织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为县局史上职数最多、力度最大、措施最严、成效最好。180余名中层干部和民参与测试,交流中层干部49人,占38.3%,提拔46人,占35.9%,原岗位续聘33人,占25.9%。全局在职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7.4岁,较之前39.9岁下降了2.5岁。35周岁以下的32人,占中层干部的25%。通过推倒重来、制度优先的方法,极大地激发了全体民警的工作热情、学习热情、锻炼热情,起到了“选准人、广激励”的良好效果。五是高要求推进新型警务机制改革。积极把握上级政策和地方实际,按照“做精机关、做专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要求,构建现代化警务模式,切实提升公安机关在构建现代治理体系中的首位度和贡献度。深入调研、统筹谋划、全警参与,出台《淳安县公安局新型警务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形成了“五大署+交警大队+看守所+八个基层派出所”的职能划分,实现对各警务机构职能的重新整合。
(二)实现了五大提升。一是党委政府认可度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公安工作得到了省市县委领导同志50多次批示肯定。其中王双全副省长对淳安的基层基础工作4次作出批示。县委主要领导,在临湖地带综合整治、在撤村建居等群体维稳、在疫情防控等多个领域、多项工作中都对公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县综合考评再度荣获第一,拿到了三连冠,连续11年跻身满意(荣誉)单位。如优驾容错、违停提醒等柔性化执法措施,“警保合作”流动车管所等创新载体,有效提升了千岛湖“城市温度”。“组团式服务”等工作机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解决在苗头,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三是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三个能”与新时代公安总要求在淳安的重要萌发》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精品课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县局提出的三能要求,在省市各级公安机关引起了广泛热议。在杭州率先开展新型警务机制改革,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以实战为导向,以“大脑工程”“雪亮工程”“融合工程”三大工程为载体,全方位加强公安基础项目建设,情指行综合研判中心,交警、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等科技项目、民警公寓楼、备勤房等保障项目率先完成,7000余平米的汾口派出所营房投入使用。建成98个智能化标准化卡口,自建视频共享平台接入监控点位6443个,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人脸识别系统新建321路,“雪亮工程”覆盖程度进一步提升,服务破案打击、反恐维稳等工作的支撑效应明显增强。五是民警队伍作风面貌进一步提升。充分展示淳安公安肯吃苦、敢战斗、能奉献的三能担当和铁军风貌。一年来,全局有18 个集体和31人获市局三等功以上荣誉,31人获省、市级荣誉。
二、2020年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县公安局将坚持以高目标抓引领。努力实现“三个争先”,争创新一轮全省优秀公安局。力争在市局综合考评方面再进位,在平安考核方面确保新一轮平安创建不断档,在县综合考评方面继续名列前茅,为争创国优打好基础。
(一)强化机制固能。按照平时与战时、防范与打击、科技与人力相结合的原则,多维度巩固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社会治安驾驭力。一是强化风险研判机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增强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充分融合网警、情报等专业手段,落实信息员、联络员分级分类管理,健全涉稳信息化应用模型和维稳工作人力情报机制建设;深化与党委政府、政法、信访、社区(村委)的联席、会商、通报、抄告“四项机制”,确保工作到底到边,筑牢维稳防线;持续完善警情、案情、社情、舆情定期通报和定向整改机制。二是固化常态监管机制。完善“110”与“12345”并轨运行和110社会应急联动机制,推动警情分流,借力基层“四个平台”,推动降发案、压警情、防风险、除隐患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平安考核。以“敏感物资管控和实名制登记”为重点,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清零机制,加快出台网约房等新兴行业管理实施意见,推动规范审批、联合管理、依法管理;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落实治理能力提升两年行动计划,深化亡人事故领导到场制、一路一长制,健全道路隐患整改督办制、道安办成员单位每月联席会议制、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制,压实乡镇、部门责任。三是优化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大型活动安保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推广智慧安保模式,落实属地责任、强化主体责任;修订出台《全县反恐应急处突专业力量最小单元处置方案》,开展实战演练;统筹谋划亚运安保三年规划,推进亚运场馆建设和安防配套设施建设同步施工、同步建成;加强特警专业能力建设,组建攻坚突击小分队、摩托化反恐应急小分队、防暴队和治安防控机动队等专业处突队伍。四是深化长效打击机制。坚决回归打击主业,提升侦查破案能力。牢固确立“打击机制高效运转、专业研判做大做强、能力建设务实见效”新目标,在打大打深打透、主动争先赶前上见效。着力优化机制架构布局、优化警务资源配置,扛起破案打击主业的大旗。聚焦“长效常治”目标,持续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大案要案和“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继续争创同类地区先进;强化研究新型犯罪案件勘验和电子物证取证,打链条、打产业、打团伙,力争有新突破;聚焦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落实刑行衔接研判会商机制,加强食药环领域犯罪打击,力争形成精品案件;要着力抓好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去存量、控增量工作。
(二)夯实基础铸能。坚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深化防控优先、专群结合理念,积极借力特别生态功能区“1+4+40”框架方案,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干预、兜底负责的安全监管机制。一要做强派出所阵地。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队”创建为抓手,坚持让派出所回归本位,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转移,落实全市加强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四晒”考核,切实转变理念,突出重点;完善“小脑+手脚”勤务机制;以优师带徒工作机制,全面发挥老同志宝贵优势,全面提升年轻民警的能务素质,着力解决年轻民警下基层进不了门、说不上话、摸不了情、办不了事等基础性问题;大力推进警务站(室)建设,最大限度推进民警常态化进驻、机制化运行,做大做强“一体两翼”格局。二要做大社会资源。深化“组团式”服务工作机制,做大组团式服务工作品牌,在组团服务内容、队伍建设、硬件保障上进一步完善,8个派出所要同步落实到位,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发挥网格优势。积极开展道路交通源头治理,对全县最严重5处道路隐患落实督办整治,试点推进大型企业、重点村社交通治理站,交警中队宣教室项目,让更多组织和群众参与到交通管理安全防范治理中来;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和“万警大走访·警民心连心”活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统筹推进三服务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矛盾问题。三是做优基础管控中心。加快完成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对内,对基础工作进行统筹归口,实行一个口子接收指令,一个平台综合研判,一张清单下达指令,利用系统运行切实解决各业务条线基础工作杂、乱、散、虚和难以落实到底的突出问题,切实为派出所减负增效。刚性落实系统运行网上网下综合督导和通报机制,确保更好地指导基层、服务实战。对外,统筹发挥公安监督责任,形成问题清单、督导清单,指导推进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多位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强化科技赋能。一是进一步做强大脑。以情指中心、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室二级架构为依托,以城市大脑工程为抓手,推进情报、图侦、技侦、网侦等警务资源的整合,强化县局情指联勤中心“大脑”,完善派出所“小脑”建设,提升综合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反应能力;坚持花小钱办大事,逐步接入医保数据、医院就诊数据、泊车数据、水电燃气数据、游客实名数据、运管超载超限数据等,为城市大脑警务操作系统和平安淳安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二是进一步做强网络。依托 5G 技术先行应用契机以及高铁同城效应,“千岛湖智谷”数字经济产业园等优势,融合社会数据资源,夯实硬件基础,推进“雪亮工程”,加快智慧安防小区、统一地址库、城市眼云共治等智慧化项目建设,今年要确保完成20个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要完善视频天网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重点区域视频运维问题。加强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加强MAC码采集设备、人脸识别摄像机等项目建设。三要进一步做强应用。提高应用理念和应用能力,逐步实现汗水警务向智慧警务转变。强化科技服务手段,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减证便民”,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统一电子证照和电子证明格式,继续拓展深化“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强化科技管理手段,探索推进“智能门禁”“智慧钥匙”以房管人,试点运用“智能查询和反诈平台”、重点人员出圈预警系统,无证人员人脸管控验证平台等个性化举措;强化科技信息运用能力培育,壮大科技信息人才队伍。
(四)强化素质提能。始终坚持队伍建设根本,推进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淳安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地,确保各项保障政策及时兑现到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严管厚爱工程。一是强化常态化学习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用好集中学习、夜学课堂等形式,大力加强全警理想信念教育,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着力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坚持以“三能”要求为引领,开展“三能”内涵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把“三能四强五争当”作为抓队伍促业务的有效载体,全面强化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民警对标先进、赶超先进的共识,打造“三能”实践品牌。二是强化体系化管理服务。统筹政工、纪检、法制、督查等职能,推动教育、训练、督察、关爱一体化。进一步优化对民警个体、队伍集体的科学化管理,着力提升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构建问题发现整改闭环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执法工作上,要建成“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积极推行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三位一体”的执法工作模式,着力构建智能化管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全流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机制。要推进教科书式执法,强化细节整改,破除执法陋习。三是强化针对性教育训练。深入推进全警技能大训练、大比武活动,围绕人岗相适、标兵引领、专职专业、多能复合、战法创新、团队打造等环节促进整体和个体共同进步。抓住干部、民警、新警、辅警多个层面开展精细化教育培训,力争岗位奉献再争先进,考核比武再创佳绩。四是强化人性化关心关爱。严格执行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等制度,用好战时一线奖励机制。加强基层所队“新五小工程”建设,着力改善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刚性落实民警疗休养,保障民警身心健康。加强辅警职业技能培训,拓宽上升通道,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五)深化改革释能。坚持以改革姿态推进工作,推动新型警务机制改革工作全面覆盖,贯穿全程,以改革释放警力、以改革释放效能。充分把握改革的核心取向,面向基层、面向实战、面向未来,解决基层基础不实、实战能力不强、队伍作风弱化问题,充分把握改革的先发优势,真抓实干,改出成效。围绕优化机制架构布局、优化警务资源配置,联动作战、体系作战,完善情报指挥、侦查打击、基础防控、法纪管理、综合保障各项实战化机制。健全各项督导考核机制,确保五大署和基层所队高效运转,实现1+1大于2的效果。
宝安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7月09日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工作部署,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找准定位、扎实履职、开拓创新,协同推进法治宝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大建设任务,全力提升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助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使命担当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首题必政治,全面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并借助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以走在最前列的标准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法治力量。
(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依法治区工作不断推进。充分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职能,提请成立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推动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四个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7月份组织召开宝安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宝安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强化法治社会建设等22项重点任务,强化依法治区工作抓手,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
加大全面普法力度。一是加强主题普法,共开展普法活动2862场,派发资料93.5万份。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教育大课堂”等主题宣传活动,其中,宪法教育大课堂覆盖全区140所中小学校,参与师生34.5万人。二是首创并常态化推进市民向宪法宣誓活动,率先启动“1+10”宝安市民宪法宣誓新模式。三是强化阵地建设,开设《法治访谈》电台专栏,《说法周刊》报纸专栏,《法治宝安》电视栏目,投放宪法主题、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海报和邮政快递普法宣传贴40万份。123个社区通过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申报。西乡大众广场法治公园、航城黄田法治主题公园、沙井法治主题公园获评为“省级法治主题公园”。四是加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协同区委组织部组织74名新提任处级干部完成任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区2959名公务员参加学法考试,平均成绩达到优秀。五是组织开展宝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三)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参加区委区政府工作会议600余次,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次,法律顾问事项、合同等1400余件,办理其他征求意见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事项801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为区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受理行政复议案121宗,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32宗,申请人自愿撤回17宗,行政复议纠错率达33.33%。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54宗。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举办宝安区领导干部学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上作专题辅导,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在区府常委会上作学法讲座。
积极优化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清理2016至2018年度制定发布的区政府及部门文件713件,截至目前,我区共印发实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7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定期统一网上发布)。组织开展区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督促各部门在承办制定涉及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制定、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时,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19年,我区出台的17个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公平竞争审查。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法制审查,并报送市司法局予以公告。全面完成全区各单位调整、公开涉企执法检查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执法公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导各执法单位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向社会予以公示,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网上培训,参训人员1900余人次,覆盖全区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建立企业服务与执法联动机制。出台《宝安区企业服务和执法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宣讲,实行执法清单制度,推进联合检查,坚持审慎处罚,建立执法评价和反馈机制等方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四)坚持“稳定是第一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刑事执行规范有序。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31人,安置帮教人员575人,强化智能化监管,基本完成电子手环监控设备佩戴,国庆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等特别防护期间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零脱管、零漏管,实现社会面安全稳定有序。组织社区服务3490人次、集中教育活动4188人次,个别谈话5697人次、心理辅导2239人次。开展高墙内“震撼教育”活动。加大开展社矫对象扫黑除恶谈话工作力度。完成服刑人员亲属远程视频会见402次,接待会见人数802人次。
强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贯彻落实《宝安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若干措施》23条举措。强化人民调解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建设,建立人民调解六大“金牌智库”(100多种方言的人民调解乡音方言库、医疗公益律师库、152名特邀专家库、五员五老调解专家库、人民陪审员特邀评理员库和义工调解员库),打造10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做实行政调解,成立宝安区建筑行业调委会、医调委、婚姻家事调解委员会等行业领域调解组织。打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10个街道全线贯通人民调解协议远程司法确认,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600宗。全面推广“说事评理”纠纷调解模式,获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组高度肯定,被誉为“枫桥经验”的宝安表达、西乡模式。2019年,全区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22643件,调解成功21737宗,调解成功率为96.1%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指数
提升法律援助质效。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不断优化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简化法援案件审批,优化网络平台案件受理方式,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构建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6月17日起正式运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213人次,法律援助申请总量为7614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7.8%。核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共审核归档法律援助案件8597宗(其中民事1340宗,刑事1736宗,认罪认罚5521宗)。
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宝安样本。派驻执业律师进驻140个社区居委会,探索“AB角+统筹”、“1+1+N”团队服务模式,获中央、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肯定。驻点律师到社区值班34043天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37091件,参与法治宣传或法治讲座2040场、社区人民调解工作2256宗, 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4982宗。组建律师服务团队为254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梳理风险点72个,协助完善企业规章制度27项,化解矛盾纠纷574件。
深化拓展公证服务“放管服”。开展“中午不打烊,周末直通车”公证服务,共办理公证案件43212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9.80%;公证费收入2670.94万元,增长97.88%。成立知识产权保全小组,办理知识产权公证790余件,涉及金额过亿元。新增股权代持公证业务,办理股权代持公证22件,涉及股权金额6000多万元。拓展“绿色继承”、金融公证等新型公证服务,推广债权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司法辅助公证事务,开展房地产中介公证服务等。
(六)坚持党建先行,从严从实锻造“法治铁军”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抓好理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工作纪律,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和监督责任,全面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集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不懈抓好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抓细抓准、抓实抓紧、抓严抓牢,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全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直面问题、不等不靠、立即响应、立行立改。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对标对表,聚焦抓重点、破难点、攻堵点,切实强措施、抓整改、补短板。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正风肃纪,细化实化问题清单,制定60项整改措施,层层分工,强化责任,实施动态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查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见成效。目前对巡察反馈的4方面15项主要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下一步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注重源头,着眼长效,长期坚持抓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
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加强对律师行业的服务和管理,目前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118家,律师人数974人。推动符合成立党支部的律师所积极建立党支部,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宝安区律师党委现有13个直属律所党支部,2个联合党支部,5个正筹备成立的联合党支部,共有律师党员237名。组织召开全区律师行业专题学习会,辖区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律所主任及党员律师代表共160余人参加。
增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实效。注重党建和公证业务相融合,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在办证大厅设立“党员模范示范岗”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公证服务更好的发展。在制度制定和重大问题上,通过处党支部和行政班子联席会议商议决策,确保工作安排的科学性、民主性。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区司法局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及市、区系列决策部署,立足宝安当好“法治城市示范”先锋队,争做“法治城市范例”探索者的新定位,强化新担当,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履行好主责、首责、全责。
(一)深入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整合普法资源,全面推进“法治第一课”。推进宝安市民向宪法宣誓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全区开展“1+10”宣誓活动,充分体现“两个维护”的市民表达。依托临海公园,打造海洋法治宣传主题公园。研究制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法治调研、法治督查、专家咨询等配套制度。编制法治宝安规划(2021-2025),形成指导“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行动指南。
(二)履行法治政府职能,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参照执行市法律专务制度,开展我区法律专务制度改革。加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前的论证、风险评估、执行后的纠错和调整等工作程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覆盖、全流程参与政府决策,以更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现实需求,加快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和修改,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紧紧围绕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优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我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四)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实行法定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制度;推广利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执法,做好执法权争议事项协调,强化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投诉受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推动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扶持计划,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加大律师行业发展扶持力度,引进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出台法律服务专项扶持政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管理扶持细则等,建立健全涉外、涉企法律服务人才库。研究设置涉法涉外便民服务窗口,建立律企对接机制,推出惠企服务,打造宝安法律服务人才品牌,推动律师业护航宝安经济发展。在各律所建立党支部,实现律师行业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两个覆盖”,指导党支部开展党组织生活,指导建设律所示范支部。
(六)升级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议常态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律师考核。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远程视频阅卷、会见、开庭,实现与市、区、街道以及社区等部门的互联互动和信息共享。建设深圳会展中心法律服务分中心,打造“会展+海洋”法律服务示范点。
(七)构建多元化解矛盾解纷新格局。高标准开展“三调联动”全国试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宝安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23条措施,进一步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宝安模式,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智慧调解、精准调解,深入发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着力打造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司法所。
(八)拓展公证业务新模式。实施公证制度改革,提升公证工作和服务质量。开展65周岁以上宝安户籍居民免费遗嘱公证,成立家事、商事公证服务中心,优化公证便民服务措施。建立更多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点,拓展公证司法辅助,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贴心服务。
(九)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结合《社区矫正法》,开展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制度规范编制和修订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司法局和区财政支持,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管控稳定有序。
(十)探索建设综合法务大厦。加强部门联合协作,优化升级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院矛盾纠纷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探索建设综合法务大厦,形成以“宝安标准”为样板的“综合法律服务超市”,加快5G+公共法律服务特色应用建设,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07月07日
上半年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县委“1232”发展路径和州院“0345”内控机制,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迸发出来的激情转化为守初心、担使命的扎实行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持续为“六个小康得荣”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履职战疫
自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参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春节期间12名干警主动留守值班,其余干警除2名在家隔离的干警外均陆续返岗参与得荣疫情防控。一是奔赴一线,靠前指挥,深入卡点、帮扶点、菜市场等人流密集地,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二是统筹做好案件办理与疫情防控“双兼顾”,确保检务工作不停摆、不耽误,运用远程提讯系统对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三是履行监所监督职责,深入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及安全大检查,确保得荣看守所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不出。四是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建立与森林公安局在野生动物保护、打击非法捕猎犯罪等工作的协作沟通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了解得荣县废弃口罩等防疫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情况,实地查看医疗废物处理点,对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口头建议。五是落实法治副校长责任,深入学校,开展藏汉双语疫情防控知识宣讲,送上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六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成立党员服务小分队,开展募捐,慰问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政法干警。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得荣经济社会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敏感期维稳工作,详细制定维稳处突预案,派出干警参与敏感时段和节点的片区巡逻、卡点执勤、应急处突、群众工作、寺庙工作等藏区维稳防控工作。在“两节”、“两会”、“3月”敏感期,虫草松茸采挖期,共出动警力160人(次),车辆80余台(次),投入维稳经费近10万余元,确保了检察环节涉稳事件“零发生”。
扎实开展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开展检察官“法律八进”活动,组织8人(次)深入乡村、寺庙、虫草松茸采挖点开展法治宣讲和矛盾纠纷排查2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覆盖师生200余人,注重以案释法、个案普法,增强全民学法、尚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积极稳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四大检察”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从严打击涉黑涉恶案件。由第一检察部牵头,控申、监所、案管、办公室等部门协同作战,针对黑恶势力案件,坚决从快、从重、从严打击。通过开通举报渠道、“一案三查”、案件线索“回头看”等方式,对办理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并建立了《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台账》、《扫黑除恶线索登记台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线索台账》、《涉黑涉恶案件排查表》等,不放过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截至目前,共排查刑事案件5件。
扎实开展禁毒工作。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加强禁毒宣传,提高群众对毒品的认识。受青羊区检察院邀请,共同举办“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中小学生们带去一场特殊的法治教育课程,有效提升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以“禁毒云课堂”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禁毒宣传2次,走进学校、走上讲台,为青少年送去生动、富有意义的禁毒知识法治课,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覆盖师生100余人,合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工作。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始终牢记“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坚决取得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帮扶点曲雅贡乡在去年年底顺利通过各项验收后,我院依然不减帮扶力量、帮扶力度,探索民事检察工作同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事,针对曲雅贡乡村民利益受损案件,全面核实拖欠款项,严格调查取证,积极与县法院沟通,及时对2起诉讼支持起诉,将太阳魂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拖欠曲雅贡乡村民的土地流转金、工资、葡萄收购金等合计150万元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切实挽回村民受损利益,坚定信心共奔小康社会。
三、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检察职责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司法获得感。半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开设赌场罪1件2人、挪用公款罪1件1人),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决定逮捕2件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6人(抢劫罪1件3人、过失致人死亡罪1件1人,挪用公款罪1件1人,盗窃罪1件1人),提起公诉2件4人,法院已判决2件4人,2件2人正在办理中。二是强化诉讼监督,积极发挥诉讼监督在规范司法、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进一步树立监督权威,提升监督质效,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上半年来纠正漏犯1人,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件次,已纠正1件次,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3件。三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便于控辩协商、调和矛盾,具有诉讼便捷、高效的特点,是控制“案件比”的有效“武器”。半年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件3人,提出精准量刑1件3人,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件3人,精准量刑建议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积极助力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聚焦城区及县城周边环境卫生,截至目前,共立案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已回复6件,并对已回复案件完成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目前共清理垃圾约65吨,安装波形护栏约200米。公开宣告检察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旁听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全过程的方式,增强检察建议的说理性和精准性,建议各职能部门摒弃推诿扯皮、查漏补缺健全机制,切实担当作为,取得良好的效果。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未成人司法保护,落实检察机关职责。半年来,我院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1件1人,办案中依法坚持对涉罪未成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相对不起诉、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次,检察建议1份。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按照省检院和州检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要求和精神,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上半年,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深入看守所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次,把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作为驻所检察工作的重点,严格各诉讼环节的换押制度,采取严格落实换押、建卡跟踪、案件即将到期告知、催办制度,切实发挥纠防超期羁押检察、监督力度,有效杜绝超期羁押发生,实现了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的工作目标。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持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各项职能依法依规运转,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半年,通过网上信访系统2.0共受理信访案件6件,其中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2件,发放救助金合计1万元,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通过组织协调及部门协作支持起诉等方式讨回土地流转金47万余元、工资12万余元,惠及280多户1000余人。6月8日至12日期间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获得州院及我院领导肯定,形成检察长接访常态化机制,更好地回应群众诉求,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及时上报信息材料,其中简报信息被州院采用5篇,省院微博转发1篇。
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案件管理职能,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平台数据资源,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上半年共开展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2次,分析研判了我院各项检察业务开展情况,紧扣降低“案-件比”数值总要求,安排部署各项检察业务,有序推进案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检察机关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准确制作电子卷宗2件,应制作率达100%。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规范开展,坚持做到依法及时规范公开,法律文书公开起诉书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件。
四、深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把理论学习作为班子建设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要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整体素能;今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5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次。
深化检察队伍建设。继续坚持“2+1”学习模式,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为单位集中学习时间,政治处、党支部为两个学习责任主体,纪检组为学习监督主体,认真组织干警深入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并与院党组提出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有机结合起来,在全院上下形成了讲学习、讲进步、讲提高的良好学习氛围,坚定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上半年,向州院和县政法委报送调研报告3篇,形成学习心得17份。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全院干警会、支部会等形式定期向广大党员和干警通报中央、省、州纪委及高检院、省州院有关典型案件的通报,经常性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时时提醒和亮明法纪的底线与红线,在全院营造了全面从严治检的浓厚氛围,促使广大检察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保持了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落实,持续深化“反四风”,抓紧抓好“以案促改”、“四不问题”以及检察机关“六大安全”问题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警示检察人员以案为鉴、廉洁从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纪律底线。
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将联络工作纳入本院重要工作,年初制定了《得荣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工作要点》,“一对一”开展联络工作,明确了检察长直接联络2名驻本县州人大代表,班子成员直接联络1名州人大代表,确保直接联络全覆盖;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院领导联络人大代表的联络员,协助院领导落实好本年度州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每月联络代表至少1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以“四大检察”工作发展为宣传重点,统筹协调业务部门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联络工作。今年上半年来,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得荣和青羊区检察院共同举办的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彭某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获得了政协委员的支持和理解。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今年4月,5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2人走进得荣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彭某司法救助案件听证会,体现司法办案的公正、公开、透明,表明了我院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和决心。
上半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紧扣业务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基层院建设部分薄弱环节仍然较为明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办案业务部门队伍整体基础薄弱,案件逐年增多,办案难度加大。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善于运用法治手段推进社会治理法律体系、法律制度和法治能力建设。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更加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州院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清廉为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检察业务工作中去。
三是持之以恒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依法批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平安得荣建设。坚持司法为民,从严惩治教育、医疗、食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强化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司法保护,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四是持之以恒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抓手,努力补齐短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力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有较大突破,统筹推进各项检察职能高效运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推进相关机制制度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细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2020年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渭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20年6月29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强审判、提质效、增公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市中院受理案件7137件,结案6630件,同比分别上升4.42%和2.66%。全市法院受理案件65585件,结案61547件,同比分别上升11.55%和12.8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为99.55%,审判质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以扫黑除恶为重点,着力推动平安渭南建设。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63件,惩治罪犯3093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与检察公安机关密切协作,从快从严审结宋战军﹝2﹞、牛红战﹝3﹞、黄毅﹝4﹞等涉黑恶案件40件409人,判处没收财产、罚金1374万元。华阴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充分肯定。严惩各类暴力犯罪,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等案件321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原党委书记罗智峰受贿﹝5﹞、市移民局原局长王健康贪污受贿﹝6﹞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44人。市中院刑事审判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政策,对1430名被告人从宽处罚。严格落实减刑假释规定,对2407名罪犯减刑或假释。认真执行主席特赦令,在全省率先完成43名罪犯赦免刑罚工作。市中院刑二庭、审监庭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稳妥审理商事纠纷,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依法规范市场行为,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9785件。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等纠纷4297件,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加强金融审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审结涉金融机构借贷等纠纷2385件,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司法理念,依法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180件,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不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物权股权等纠纷993件、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140件,权利人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注重“僵尸企业”破产救治,主动依法促成“润泽地产”“九龙贸易”等4家企业破产重生,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保护。大荔法院破产案件审判经验在全省推广。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4776件。坚持审判工作助推精准脱贫,及时审结农村土地、成员权益纠纷和涉贫案件412件,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司法支持。建立民生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教育医疗、劳动就业、侵权赔偿等案件679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00余万元,用法治守卫人民群众的平安福祉。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7﹞,稳妥审结婚姻、赡养等家事案件10085件,弘扬传统美德,助推家风建设。蒲城法院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43件,调撤率达76.2%。市中院民一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停偿”工作﹝8﹞先进集体。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着力促进法治渭南建设。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全市法院审执结一审行政案件1013件。不断加强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协调解决行政争议148件,确保了秦岭北麓问题集中整治、城市拆迁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与“蓝天保卫战”,大力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审结公益诉讼案件7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执结非诉执行案件446件1.2亿余元。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向政府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35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执行措施,着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深入总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6878件,执行到位金额25亿余元,执行收结案保持良性循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施“一个中枢、两个维度、三类团队”的运行模式﹝9﹞,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持续开展“三秦飓风”、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行动,全市法院拘留、罚款477人次,对5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判处刑罚。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运转,积极发挥44个成员单位联合惩戒作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651例,限制高消费11145人次,限制出境510人次,促使1100余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体系逐步形成。
二、全面加强法院管理,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坚持审判质效第一要义,聚焦短板弱项,狠抓发改案件“交换意见、带案指导、逐案剖析、会商研判”四个环节,严把“法定审限内结案、延长审限审批、长期未结案清理”三个关口,审判质效核心指标保持领先。市中院一审案件发改数同比下降29%,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8.77个百分点,“强审判、提质效、增公信”工作受到省法院充分肯定。
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10﹞建设,引入律师、专业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 113名特邀调解员在“人民法院网络调解平台”参与调解,线下线上并行的诉前调解机制不断完善,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520件。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11﹞,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努力建设规范化、集约化的现代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落实司法援助制度,市中院为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贫困户减免缓诉讼费37万余元,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39万余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法院克服困难,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3件5人,通过“法院微庭审”办结案件3600余件,确保了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12﹞建设,全市法院网上公开裁判文书61898份,网络直播案件庭审2123件,65万余人在线实时观看。即时发布重点工作部署、重大案件进展情况,全年发布各类信息2700余条。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全市法院就地开庭审理案件6200余件。两级法院院长每月轮流在市广播电视台《环境热线》开展法制宣传,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渭南》节目48期。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不断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目标,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进一步落实。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市中院院庭长办案4626件,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市中院成立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09件,更好地发挥了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的宏观指导职能。
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促进庭审实质化。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75.03%,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深度不断加强。深入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市法院速裁结案6733件,平均用时18.49天,逐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审判工作全面提速。市中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改革创新案例。
不断深化组织管理体系改革。加快建立以法官为主体,以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其他行政人员为辅助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促进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全市法院择优选升三、四级高级法官54名,补选员额法官16名,补录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全面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合理、职责明晰、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日臻完善。市中院被市委深改委表彰为全面深化改革先进单位。
四、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法官干警初心使命意识不断增强。隆重举办全市法院首届“十佳法庭”“十佳法官”颁奖典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崇法律、遵循法治、尊重法官的良好氛围。富平法院传承红色基因,发扬司法优良传统,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充分肯定,淡村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成为全省法院政治建设的亮丽名片。
不断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先后组织80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58期,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实务培训4期,395名员额法官全部得到轮训。坚持办好“青年法官论坛”和“东府法官学堂”,加强学习交流,开展理论研讨,全市法院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参阅案例201篇,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案例》。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集中整改8个方面37个具体问题。切实加强警示教育,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举办“书廉倡廉促廉”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官干警廉洁司法意识不断增强。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全市法院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25人。
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改进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向市人大专题汇报扫黑除恶、诉调对接等工作,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各界群众2800余人次旁听审判、见证执行,2件代表建议案、3件委员提案、7件督办案全部办结,市中院被市人大常委会表彰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市政协表彰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严格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民意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法院的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持续巩固,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市中院审判大楼破土动工,全市法院43个集体、5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各位代表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中院和全体法官干警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有的法官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还不强,一些案件质效还不高,审判工作服务保障的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还需进一步协同推进;三是法官干警的专业素养、司法能力与司改要求及人民群众需求仍有差距,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市中院审判大楼建设进入关键期,还需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支持。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会议和法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服务大局,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公信力,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增添新动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筑牢发展根基,努力实现“双进”目标,争创“四个一流”﹝13﹞,为我市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作为工作常态,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政治素养。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助推三大攻坚战,精准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击涉疫犯罪,妥善化解涉疫矛盾,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14﹞,保持决心不变、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健全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进一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三是不断创新诉讼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司法审判全过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的温度。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依法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在阳光下播撒正义。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司法便民利民水平。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规范保障陪审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民主。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加快人工智能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在提高审判质效、方便群众诉讼、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法院现代化管理水平。
五是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审判理论研究,弘扬“司法工匠”精神,用实干创造实绩,以担当诠释忠诚。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渭南,人民法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上级法院的有力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法治使命,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渭南、法治渭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得荣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2020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6月14日
半年来,我院第一检察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州院一、二、七部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指控犯罪、诉讼监督法律职责,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制度、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智慧检察建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第一检察部工作品质。
一、充分履行指控犯罪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第一检察部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实现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第一检察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半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3人(开设赌场罪1件2人、挪用公款罪1件1人),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决定逮捕2件3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6人(抢劫罪1件3人、过失致人死亡罪1件1人,挪用公款罪1件1人,盗窃罪1件1人),提起公诉2件4人,法院已判决2件4人,2件2人正在办理中。
(二)多措并举,推进禁毒工作纵深发展
半年来,我院多措并举,结合禁毒“云课堂”、“网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持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如5月28日,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邀请师生约50人来我院参加得荣和青羊检察院共同举办的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由得荣和青羊未检工作室联合通过法治云课堂的形式,为中小学生们带来一场特殊的法治教育课程。有效提升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又如我院未检察室干警结合禁毒“云课堂”为松麦镇中心校的全体师生送去一场禁毒知识小课堂,授课过程中,把新型毒品的样品展示给同学们,让师生们对毒品有种直观的概念。通过禁毒云课堂,进一步提升未成人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合力筑牢禁毒宣传教育防线,让未成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三)积极稳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工作
业务工作和“扫黑除恶”相结合,从严打击涉黑涉恶案件。由第一检察部牵头,控申、监所、案管、办公室等部门协同作战,针对黑恶势力案件,坚决从快、从重、从严打击。通过开通举报渠道、“一案三查”、案件线索“回头看”等方式,对办理案件进行深挖彻查,并建立了《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台账》、《扫黑除恶线索登记台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线索台账》、《涉黑涉恶案件排查表》等,不放过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截止目前,半年来共排查刑事案件5件。
(四)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人犯罪
加强未成人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半年来,我院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1件1人,办案中依法坚持对涉罪未成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相对不起诉、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最后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针对该案,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次,检察建议1份。
二、强化诉讼监督,提升监督质效
第一检察部不断强化监督理念,积极发挥诉讼监督在规范司法、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进一步树立监督权威,提升监督质效,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一是进一步加大追诉力度。第一检察部纠正遗犯1人;二是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半年来,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1件次,已纠正1件次。三是加强案件的提前介入,就取证方向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提升证据质量。上半年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3件。
三、创新思路、健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诉改革
(一)充分发挥审查起诉的过滤把关作用,坚决防止有问题的案件进入审判环节
一是加强证据审查。加强与法院、公安及监委的沟通,改变以往只重实体证据审查的模式,加强对证据来源的审查,主动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严格贯彻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特别是定案关键证据存在矛盾、无法排除,达不到起诉证据标准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决防止“带病”起诉。
二是有效运用庭前会议。针对证据材料较多,案情复杂等案件,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利用庭前会议,解决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等程序性争议问题,与律师进行双向证据开示,明确诉辩焦点。会后及时做好证据补强、程序安排和庭审预案调整完善等工作,提高出庭公诉效率和效果。今年,共参加庭前会议1件。
(二)强化公诉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公诉
一是充分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严格按照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关于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工作的会议纪要》规定,灵活运用多媒体技术、现代通讯技术以及相关科技手段进行示证,简单轻微案件集中举证质证,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认罪后翻供的案件,积极使用出庭一体化平台举证示证。准确把握人证出庭范围,继续推进听庭评议工作,助推庭审更加实质化,提高公诉出庭科技化水平。目前,运用出庭一体化平台出庭1件。二是积极适用远程提讯。在案件中充分运用远程提讯系统,上半年,提起远程提讯1件。
(三)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落实《国家监察法》,认真研究监察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监察委办案的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一是会签意见,确保职务犯罪无缝衔接。去年,我院同县监察委会签《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的意见》,从监察委移送案件材料、听取意见、移送审查起诉时间、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强制措施的审查决定程序及主办部门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职责部门和办理期限,保障职务犯罪案件顺利办理。二是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进一步强化审查起诉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的法律影响和社会效果。截止目前,共受理职务犯罪1件1人,正在办理中。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一)创新载体,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送法进校园等。上半年,第一检察部通过云课堂、网上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将法律知识生动展现给未成年人,传递给全体师生和部分家长,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二是借助庭审开展法治宣传。第一检察部注重借助庭审进行法制宣传,针对案件类型或对群众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庭审对当地群众以案释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深化阳光公诉。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配合案管部门加强办案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目前已公开刑事案件程序性信息1则,法律文书2篇。
(二)立足职能,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便于控辩协商、调和矛盾,具有诉讼便捷、高效的特点,是控制“案件比”的有效“武器”。半年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件3人,提出精准量刑1件3人,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件3人,精准量刑建议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建议均被法院采纳。
五、加强岗位练兵,努力提升刑事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切实加强刑事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以近年来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并根据活动要求个人撰写剖析材料,整改方案等。
(二)切实加强公诉人业务能力建设
一是观摩案件庭审,提升诉讼质效。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就丹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英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观摩活动。庭审观摩活动为全州刑事检察干警创建了互学互鉴平台,有助于提升干警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出庭公诉工作,强化庭审指控力度,提升庭审效果奠定了基础。
二是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促公诉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体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等领导干部既是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者,更是具体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检察官。为此我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带头出庭公诉,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推进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半年来,由我院提起公诉德被告人扎某某、登某等等三人涉嫌抢劫罪一案在得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院检察长拥忠拉姆出庭支持公诉。
三是加强理论研究,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半年来,为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遏制犯罪,有效开展女性犯罪预防,促进相关犯罪社会治理,我部针对本地女性犯罪整体态势,女性犯罪案件特点、变化及犯罪成因等撰写调研文章1篇,上报典型案1件;针对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调研文章1篇,上报典型案例2件;上报涉植物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1件。
半年来,我院刑事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刑事检察工作据新形势下的刑事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案件逐年增多,办案难度加大;二是刑事案件质量风险加剧;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与办案实践需求不相适应;四是刑事检察队伍整体基础薄弱;五是创新工作滞后;六是承担的中心性工作增多,事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坚持依法指控犯罪,切实履行指控犯罪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强化诉讼监督,持续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坚持以抗诉为中心、多种监督手段并用的监督工作格局,大力加强抗诉工作,提高抗诉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在办案中,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公诉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做好社会风险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全力配合案管部门加强办案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四是全面推进智慧检察工作。在持续用好出庭一体化平台、远程视频提讯等智能化系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履行指控犯罪职能,加强新形势下诉讼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以推进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带动案件质量提升;稳步推进办案环节各项改革试点工作,借力改革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培育信念坚定、作风过硬、技能一流的新时代刑事检察人,为得荣县的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平稳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得荣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二0二0年六月十四日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06月12日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以“四大活动”为抓手,自觉将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主动作为、奋力拼搏、真抓实干,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引领,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树牢执法为民理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院党组及时研究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不断用党的重大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把贯彻全国、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为工作重点,深刻认识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考验、新挑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实化工作要点,确定奋进方向。
三是重点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县委政法委召开“端正执法司法理念 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动员会后,我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我院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按照既定方案,分步骤,分阶段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抓出实效。
(二)强化检察职能作用,以平安建设为目标,精准发力服务大局
一是有力打击犯罪保平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截至目前,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2件19人,批准逮捕10件15人,提出捕后继续侦查取证意见8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件63人,提起公诉35件55人。
二是着力服务大局有实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制作了法治宣传微动漫,以法治云课堂的形式在县电视台和各中小学同步播放;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力度,在服务大局中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开展司法救助1件3人,发放救助金1万,救助因刑事案件致贫家庭1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积极行动,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对接职能部门,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和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全县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落实“一企一策”,建立了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的机制。在走访企业过程中,认真听取了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涉及到法律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对其它问题协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例如针对大齿集团天城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短缺的情况,积极协调县经信局,将贫困户就业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结合,推荐有劳动意向的贫困户到该企业应聘。
三是持续做好“精准扶贫,定点帮扶”活动,我院积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助力全县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向帮扶的两个非贫困村增派了3人一队的驻村工作队,充实了帮扶力量,压实了帮扶责任。以工作队驻村帮扶为题材,拍摄了《挖穷根铺富路--天镇县检察院脱贫攻坚侧记》专题片,在大同电视台政法栏目播出,受到一致好评。
(三)深耕监督主责主业,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更新监督理念,增强监督效果。监督撤案1件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依法不起诉5件5人;提出量刑建议1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10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4件。
二是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推进。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市检察院提出的“4+1”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通过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准确履职,促进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上半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针对我县某旅游公司在无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养殖孔雀的情况,向县林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野生动物保护办法履行法定管理职责。针对我县某畜牧有限公司存在养殖入口消毒间不规范,动物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过期的事实,向天镇县农村农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三是加大认罪认罚适用力度。我院深刻理解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认真分析每一起案件,从形式和实质要件上严格把握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条件。办案过程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的释法引导,努力做到应用尽用。上半年,我院审查起诉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79.3%,达到省检察院要求的70%以上的适用标准。
四是努力压缩“案--件比”。办案中严把案件初步受理时基本证据材料的审核关,减少不必要的退补情况。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早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引导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确实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强调退补提纲要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加强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的跟踪督促,提高办案质效。今年以来,我院“案--件比”为1:1.24,处于全市低位。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强化队伍建设为落脚点,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院党组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年内院党组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
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同时,组织全体干警及聘用人员学习了《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指示批示》《杨景海检察长在省院党组传达学习张军检察长关于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指示批示精神时的讲话》《关于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指示批示,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消除思想了顾虑,做到“应记尽记”。
三是努力推进文书质量评查工作,在评“差”上下功夫。加强对法律文书质量的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检察法律文书的制作。成立“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活动要求,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把“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提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来。法律文书评选工作秉承“评优”和“评差”相结合的原则,真评真抓真查,既树优秀法律文书正面标杆,又树差的法律文书反面典型。对评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及时改进工作,同时将法律文书评查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的依据,视情况进行奖罚,通过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努力形成以优促差,持续向优,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是持续强化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廉洁过节的文件精神,针对干警八小时外管理、婚丧嫁娶、公车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纠正,提出批评纠正意见,防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反弹和发生。全年年共进行检务督察3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现在一年的时间已经过半,但我院的检察工作离上级院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下半年,我院要以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端正理念、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奋力赶超,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在兴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2020年6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去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兴山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稳进、落实、提升”主题实践活动[1],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担当有为,为我县加快推进“两地两县”目标和实现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2020年1月24日我县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响应后,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全体检察干警闻令而动,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人,起诉72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办理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以案说法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29名干警下沉兴山本地或当地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疫情稳定后,又分别深入矿山运输、化工建材、餐饮服务等企业帮助排忧解困,助力复工复产,以法与情写就兴山抗疫检察故事。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523件,同比上升42.5%。其中审查逮捕案件59件,审查起诉案件185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0件,公益诉讼案件33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及其他案件186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定和县委决策部署
(一)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起诉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人,批捕电信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人,起诉3人,配合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共依法处理各类来信来访80件次,同比上升23%,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积极利用最高检“智慧信访”大数据开展矛盾隐患排查,制定个案防控预案15个,确保涉检环节案结事了,矛盾不上交。办理司法救助7件,合计发放救助金21.35万元。对指定包案的2件信访积案组织下访和约访23次,依法捕诉缠访闹访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1人,有力确保了2019年全国两会和全省“保大庆、迎军运”期间无涉检信访事件发生。
(二)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加强与政法各单位协作配合,共批捕恶势力犯罪团伙19人,起诉31人,追诉漏罪5项,纠正漏捕3人。逐案筛查放任、庇护恶势力为非作恶、坐大成势的“保护伞”,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件,已被查处。快捕快诉向元波等3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深入铲除恶势力“经济基础”,量刑建议绝大部分被采纳,31名被告被依法判处罚金78.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8.46万元,追缴赌资92.2万元。积极推动行业治理,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向有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1份。
(三)倾力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落实县委“两地两县”发展战略,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全院干警与峡口岩岭村83个“红卡户”继续保持“一拖二”结对帮扶不散伙,驻村工作队继续保持“五天四夜”巩固提升不松劲,带领村民新发展产业1800亩,拆旧复垦24亩,改造旱厕95口,率先建成美丽乡村大杉树景点,新硬化道路4.2公里,新建成2个公墓区,率先发起“禁塑”垃圾治理行动,促进村民增收10万余元,乡村面貌又有新变化。
(四)助力推进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部门衔接,共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2人,不起诉5人,监督立案5人,督促恢复林地60余亩。首次办理破坏河流生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3人,坚持刑罚与公益赔偿一个都不能少,督促被告人放流鱼苗15万尾。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饮用水源被污染、建筑垃圾妨碍行洪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恢复被污染土壤1.8亩,清理生活垃圾15吨,清理固体废弃物250余吨。
(五)尽力优化企业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新“鄂检十条”[2],正确处理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的关系,依法批捕侵犯企业创新创业权益、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犯罪8人,起诉3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6万元。积极探索在法律界限内搭建容错空间,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四类人员”[3]不批捕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人。主动倾听企业发展诉求,邀请重点民营企业家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围绕运输企业、建筑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和优化法治环境等问题开展走访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2个。
二、强化法治担当,坚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坚定捍卫法治权威。严厉惩治严重破坏法治秩序的各类刑事犯罪,起诉涉枪涉爆以及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4人,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5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2人,起诉“黄赌毒”犯罪48人,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1人。参与侦办核查陈年命案1起,经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死刑。参与市检察院起诉兴发专案,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应邀提前介入4件,决定逮捕4人。
(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严厉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严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共批捕犯罪嫌疑人92人,不批捕19人,不起诉18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2件已被作出有罪判决;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犯10人,追诉漏罪5项;启动法律监督调查3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份;检察长列席重大案件审判委员会3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1件获得改判;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不当26次,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8次,发现并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件。
(三)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上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批捕水月寺镇“6.4”较大坍塌事故4名责任人,引导侦查机关取证3次,自行调查取证7份,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5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6名被害人及家属已全部赔偿到位。共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8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案件当事人。发出检察建议8份,相关单位已采纳回复6件。
(四)主动保护公共利益。积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共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全部通过诉前程序解决了公益保护问题。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两个专项活动,古洞口水源污染专项整治已初见成效,全县33所教育机构、10家校园超市、8所农村福利院中的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改,督促全县6个五保户集中安置点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推动全县8个乡镇建立健全了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对7座烈士墓进行了修葺清扫和加强了保护措施。
(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治责任,开展以案说法20余次,公开法律文书12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件。结合办案开展涉林案件专项法律监督调查,对我县林地资源保护提出了5个方面的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对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快捕快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件2人。先后深入深渡河小学、实验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先后围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4]和校园欺凌问题,分别与全县800余名教职员工和县一中8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宣讲和现场探讨,为学校空间注入有质量的法治正能量。
三、强化改革见效,主动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责任扛在肩上
(一)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第一、二、三检察部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于去年6月启动运行,机构人员全部调整到位,初步形成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和办理普通犯罪案件、重大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等“十大业务”为主的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妥善做好转岗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正确处理进退留转关系,确保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二)严格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牢固树立“司法质量
就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制定了本院司法办案组织考核管理办法,聚焦入额院领导办案、聚焦实体性办案、聚焦调动上下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员额检察官的亲历性、带领性、示范性和全局性责任。对2019年员额检察官办理的101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随机抽取9件案件接受上级院评查,均被评定为合格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共办理实体性案件99件,占全院实体性办案量的36.8%。第一检察部以全市倒数第三的刑检力量配备完成了全市正数第八的刑检办案工作量。充分运用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评查软件等科技手段倒逼规范司法,对97个瑕疵问题不遮掩、不放过,督促有关承办人及时进行了整改。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5]达到1:1.69,同比下降32%。
(三)积极发挥诉前主导作用。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工作机制,坚持“一切以证据来说话”,引导检察官主动承担起证明犯罪和主导侦查的责任,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13件,同比上升84.6%;引导侦查取证50次,同比上升80%;自行调查取证10份,同比上升100%。公诉案件退查率同比下降20.7%,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比上升5%,平均办案时间同比缩短5天,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服法比例有新上升。
(四)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适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律师力量短缺、工作流程繁琐、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办案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教育、量刑协商、程序选择等环节中的主导作用和履职能力,深入细致做好被告人认罪服法、教育转化等工作,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3件111人,适用率达到57%,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16.6%,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100%,一审判决上诉率从上年12.5%下降至5%,初步取得了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对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效。
四、强化自身过硬,扎实有效把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一)认真抓好政治建检。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党性铸检魂,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开展“三问三查三看”检视问题,列出检视问题清单15个,领办实事5个,组织或推动事关重点项目建设、广大群众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改善等22个具体工作的落实落地,在为民解难题上求极致。把“做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切实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全年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等专题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班子成员上党课6次,检察长担任县委主题教育第八巡回指导组组长,并深入政法单位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力压实党建政治责任。
(二)持续抓好从严治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修订机关内务管理、考勤管理、食堂管理等6项制度,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切实将办案管理的司法属性与队伍管理的行政属性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个规定”[6],深入开展执法办案廉政风险点排查,科学设置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增设专职检务督察人员,落实检务督察常态化,全年围绕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干警婚丧嫁娶、执行禁酒令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8次。开展涉案财物集中清理,对历年扣押、冻结的42万余元涉案款项逐案进行了清理,并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
(三)深入抓好文化育检。坚持将新时代检察工作、检察文化、检察新闻宣传一体推进,积极用正确的思想、科学的理论、高尚的文化武装干警头脑,微信公众号《晓丹说法》、《学习大家谈》等专栏内容深受群众喜爱,公众号文章平均点击量持续保持1000+,检察机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作用不断增强。细心呵护事业心,大力弘扬正能量,围绕“兴山梦、检察梦、中国梦”不断凝聚全院上下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挖掘兴山革命史、检察奋斗史、兴山发展史中宝贵的精神财富,引导检察干警在学党史、访足迹、读经典中陶冶情操、完善品格,组织青年干警在参加志愿者行动、创作检察文化作品中感悟检察故事、提升文化能力,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创建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扎实抓好素质强检。坚持刀在石上磨,人在事上练,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把10名员额检察官全数分配到五类实体性办案岗位,清晰界定员额检察官与司法辅助人员之间的职责任务和履职要求,确保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从根本上解决责、权、利不清以及忙闲不均等问题。着眼于培养更多“一专多能”复合型检察人才,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8人次,自行组织“学员即教员”活动12次,1名司法辅助人员经全省遴选新晋为员额检察官,5名青年骨干走上部门负责人岗位。承接省级调研课题《“枫桥经验”与检察工作》被中国法学会《人民法治》(内参)刊载,论文《试论检察机关如何正确把握“五大关系”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被《人民检察·湖北版》刊载,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刑事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7项业务工作在2019年度全市考评中进入优秀行列。
各位代表,过去的2019年,是县人民检察院完成组织结构系统性重构并正式运行的第一年,是检察工作更加全面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年,是刑事检察任务异常繁重的一年,是青年干警素质得到较大提升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县监委和县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检察工作对照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精准度还不够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好案件和解好难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推进改革的精细度还不够高,大量事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机制还需要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去创造、去完善。三是案件质量的精致度还不够高,案件瑕疵仍时有发生,检察官在发挥诉前主导、促进认罪认罚、寓监督于办案、推动案结事了等作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检阅之年。围绕这个大局,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保持定力和决心,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更加深入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更加主动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更加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是更加深入服务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职能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主动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服务到位,主动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
二是更加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时刻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敏锐、警醒地办好各类影响性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扫黑除恶,以“一十百千万”为行动目标,依法严惩、标本兼治,确保决战决胜。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各类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更加深入做好司法为民。不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自觉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于接访、办案的全过程,自觉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抚慰心灵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正确处理好监督与办案、少数与大多数、故意与过失、打击与保护等关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要求。
四是更加深入巩固检察改革。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持续巩固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把员额检察官肩上的担子压得更紧、更实,把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体现到检察办案的各个方面。持续完善硬件保障,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为改革增效奠定更加扎实的物质基础。
五是更加深入锻造过硬队伍。认真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把检察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7]的检察铁军。进一步强化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转化为检察干警发自内心的“信”与“行”,紧盯司法责任的“放权”、捕诉一体的“集权”、认罪认罚的“裁量权”等廉政风险点,确保不让一名检察干警掉队。
各位代表!置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兴山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检察机关重任在肩、使命如磐。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代表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兴山加快推进“两地两县”发展目标和实现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总结
2020年6月10日
今年以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373”总体发展思路及全市检察机关“1223”工作思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发扬“攻坚求突破,拼搏创一流”的雅安检察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提振“天全状态”,鼓足“天全干劲”,为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投入疫情防控。今年1月,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服从县委政府统一安排,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8个工作组,派出29名干警下沉到联系村、高速公路卡点、网格化管理责任小区等开展政策宣传、入户排查、卫生消毒、值班值守等工作。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调研指导防疫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加强涉疫犯罪预防和打击力度,牵头建立联合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犯罪的协作机制,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件5人。强化疫情源头治理,积极构建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被市检察院向全市推广。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协助审讯看守所羁押人员93人(次)、开展远程庭审31件(次),有效保障看守所防疫安全。
全力服务生态天全建设。立足保护生物多样性,集中开展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4件5人。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联合公安、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签《关于建立野生动物一体化保护工作格局的实施办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注重发挥生态损害赔偿的积极功能,通过履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侵权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2.9万元,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全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制定出台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六项举措,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平等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件3人。组织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走访,实地查看企业车间、厂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企业发展方向、生产销售、经济效益等情况,认真听取企业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并就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涉检问题以及对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进行沟通,加强检企联动。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作用,着力抓好产业发展,进一步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对村级产业及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帮助指导,通过“农户+合作社+企业”的模式,帮助联系村新华乡柏树村新发展笋用竹80亩。为柏树村争取一条乡村道路和便民桥项目资金90万元,改善交通道路。协调各帮扶单位筹集资金5.9万元,用于边缘户、贫困户房屋改造提升。截止5月底,院领导以及各帮扶责任人到帮扶村新华乡柏树村、河埝村走访40余次,协调解决贫困户、边缘户疫情期间就业、住房安全、落实户口、饮水安全、产业发展等实际问题。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新构建“和谐天全”新格局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上半年,共受理批捕案件9件9人,依法批捕8件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件5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39件81人。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多发性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买卖枪支犯罪20件20人。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人身、财产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以及抢劫、盗窃、诈骗等犯罪8件8人。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容留他人吸毒、非法狩猎、聚众斗殴等犯罪9件23人。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深化监察、检察无缝衔接,受理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5人。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会同侦查、审判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法、线索发现移送核查、会商研判机制,召开联席会议、案件研讨会8次,进一步增强打击合力。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2件36人。目前,程某某等13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已依法判决,贾某某等23人涉黑及“保护伞”案件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先后召开庭前会议6次,办案组通过集体研判、归纳分析等方式,认真做好开庭准备。结合涉黑恶案件办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共发出检察建议3件,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回复。针对贾某某等人涉黑案向相关单位公开宣告检察建议,邀请省、市政协委员、市、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
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坚持不枉不纵、双向保护原则,批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3人,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人,向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万元。利用网络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疫情期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帮助一名未成年人成功追回因使用家长手机充值巨额网络游戏币造成的全部损失2.5万余元。帮助新华乡河埝村一贫困家庭两名子女落实“事实孤儿”政策(每人每月900元补助)。发挥未成年人110指挥中心作用,联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协调解决联系村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名已到学龄的未成年儿童户口问题。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微电影《无毒青春》,开展禁毒宣传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受理控告、申诉等各类信访案件16件,引导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件。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接待来访群众4人次。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因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4人,建议法院对72名被告人从宽处理。全力维护全国“两会”及县“三会”期间社会稳定,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启动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机制,会议期间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件,值班备勤40余人次。聚焦扫黑除恶、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维稳工作获得充分认可,我院被县委政府评为“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三、突出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刑事检察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件3人、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件1人,纠正漏捕3人、漏诉3人、侦查活动违法4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件5人,所办理的封某某包庇他人危险驾驶抗诉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完成“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建设。强化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次。全面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向审判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5人。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和监外执行违法情形15件,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5件。坚持“人权保障”优先原则,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
不断强化民事行政监督。突出生效裁判监督主业地位,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不断强化监督实效,彰显监督权威。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6件,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4件,支持农民工讨薪、未成年人抚养、老年人索取赡养费等起诉4件。今年上半年办理的一起农民工务工伤害支持起诉案,运用“枫桥经验”与法院合力化解该纠纷,促成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付6.9万元的赔偿协议,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天全县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外协作配合,联合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森林防火、国有土地出让金清理等专项行动,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单独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件。针对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森林防火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天全县辖区内10个乡镇全覆盖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督促跟进森林防火工作;针对食药品安全方面,加大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加强食品药品质量监管。今年4月,向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及时对个体经营户洋某违法使用添加4—氯苯氧乙酸钠制发豆芽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罚,严把食品安全关。针对国有财产保护方面,成功办理全市首批基本养老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追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3115.6元;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四、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重大敏感案件5件、重大事项1件。积极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平台,经验做法获得县委领导充分肯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瑞华带队到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在县委理论中心组作为经验信息推广,在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推进会上作为唯一的县级部门作经验交流发言。
狠抓班子队伍建设。紧盯领导班子“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检察长办公会例会制度,深化院领导“AB岗”工作补位机制,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干警实战能力明显提升,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助理”,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授予“工作能手”“优秀辩手”称号。机关团支部被团县委表彰为“五四红旗团支部”,2名青年干警获得“天全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及“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承办第22期“检察夜校”,邀请天全县本土知名作家杨贤斌老师对提升文化素养作专题授课。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规范性文件30余项,严格执行上下班、着装、会议、车辆管理等制度,开展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督查5次。修改完善机关全体人员绩效管理和考核办法,下达信息、宣传、调研任务,严格执行办案质量考评规定,落实奖勤罚懒,实现对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全覆盖。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共梳理排查我院廉政风险点216个,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217条,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人人自觉践行的良好态势。
强化司法规范建设。深化检务公开,务实推进阳光检务。在门户网站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件、生效法律文书50份、重要案件信息6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28人次。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自行组织重点案件质量评查1次,评查案件2件,评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利用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监控案件38件,向办案部门、办案人员发送期限预警通知26次38件,发出流程监控通报7期,无超期办理案件。“万案质量大评查”工作获得肯定,一名干警被县委政法委推荐到省上,拟作为“万案质量大评查”先进个人表彰候选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或通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重要案件办理等情况。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邹君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以100%的高票率通过。组织人员到“两会”代表团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向代表们发放检察宣传手册300余份,党组专题研究落实县人代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工作责任分工,要求各部门逐项抓落实,及时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相应代表。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院领导带队组成多个走访组,在市“两会”召开前对辖区内市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已实现走访人大代表“全覆盖”。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专题活动3次,确保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效化、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2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56篇,拍摄禁毒宣传片1部。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牢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向党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县委总体要求和发展思路,实践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司法救助融入国家脱贫攻坚。全力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天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坚决纠防冤假错案,着力解决损害经济发展、影响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是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质效。在强化法律监督上谋求新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监督实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着力办理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土地出让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创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三是不断深化司法改革,推进检察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好改革创新,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改革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法律监督专业化建设等工作,切实以司法体制改革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飞跃。以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为契机,改进办案方式,积极适用速裁程序,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深化统一业务办案系统应用,促进智能办案区、档案数字化建设。
四是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坚持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检察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探索开展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工作,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坚决贯彻执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完善信访案件办理和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对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大胆适用不捕、不诉决定。做好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促使特殊人群受益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工作,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五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办案水平。深入推进最高检确定的“基层建设年”活动,以全市检察机关“三化”建设现场会为契机,加快机关管理“三化”建设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促进信息化手段与机关精细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检察机关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整体工作水平,打造一流机关和一流队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各项纪律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勤罚懒,确保绩效考核全覆盖。着力培养年轻干警,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挖掘、培养优秀年轻后备人才,提升队伍活力和竞争力。
六是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提升天全检察形象。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明确绩效考核责任。以条线为单位,精研市院及县委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和下达的绩效任务,坚持每月分析业务态势和绩效任务完成情况,找准问题和短板,以满分完成各项业务指标为基础,突出“两争两创”“七个争取”和品牌打造。鲜明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发放挂钩,严格落实奖勤罚懒,确保绩效考核覆盖全院各部门、全体人员,努力实现进入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目标。
天全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0日
民乐县公安局关于“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的报告
民乐县公安局
2020年05月22日
县发展改革局:
根据你局关于报送“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重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三五”项目工作情况
公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是事关公安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事关社会治安稳定的平安工程,是事关警务民生的警心工程,是打基础、利长远、管全局的大事。2016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有利时机,深入分析和研究我局基础设施现状和和急需解决的问题,确定以公安局派出所业务用房争取为主要方向,落实了建成了一批项目,保障了公安工作,增强了公安队伍战斗力和执法水平,对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十三五”期间我局项目实施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局共上报项目14个,下达投资计划项目4个,分别为六坝、三堡、民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和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六坝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六坝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6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1130平方米,总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8万元,地方投资68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
2.三堡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三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1130平方米,总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8万元,地方投资68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
3.民联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民联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于2017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820平方米,总投资16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14万元,地方投资5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开工建设,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
4.扁都口毒品检查站项目
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于2019年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规模1200平方米,总投资34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44万元,地方投资104万元)。
由于该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河口自然保护站实验区内,2019年9月17日,经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审核,原则同意民乐县公安局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设项目保护区实验区建设,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目前,由于疫情影响,相关审批工作滞后,尚未批复,待国家林草局批复下达后即可动工建设,力争于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十三五”期间项目实施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改善公安基层基础设施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局抢抓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加大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局主要领导理清思路、高度重视项目工作,从项目的编制、上报直到项目落地实施全程跟踪,并由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保证到了项目从上报到实施的连续性。
2.通过多种方式认真抓好项目工作。公安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我们通过研究政策跑项目、吃透精神报项目、做好前期上项目、搞好协调抓项目等工作措施和方法,千方百计使更多的能够落地建设,并且建立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领导小组,常抓项目建设工作。
3.加强对项目的管理。项目工程虽然已下达了投资,但如何使投资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却是最终目的,因此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法人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等实行全过程负责,明确了项目法人的风险和责任,增强了对项目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确保了公正、公平。三是严格执行监理制。在项目建设中,对工程建设实施了专业化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四是严格执行合同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等,在实行招投标后,均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在合同明确了工作范围、职责权限、质量和进度等,确保了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三)项目建设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三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投入使用,扁都口毒品检查站虽在审批过程中环节较多,但也会在年内动开建设。这些项目的实施主要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基层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极大提升。我局“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四个项目,均是基层所、站建设项目,无论是规模还是投资均比以前有较大规模提升,建成后的三个派出所,无论是办公、办案还是民警生活条件方面都得到全方位优化。扁都口毒品检查站建成后,也将更好地发挥查堵防控、先期处置和检查登记等多项功能,守住甘青交界扁都口这个咽喉位置,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实施的水平。通过四个项目的实施,使我局相关部门从项目建设的门外汉到行家里手,使每个项目无论从前期各项审批手续的取得到最后竣工验收后的备案工作,都能严格按政策和规定办理,做到了即注重工程质量这个硬件,又注重资料完整这个软件,全方位提升了对项目的管理水平,从而为以后争引项目和实施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虽然在项目建设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全面提升我县公安基础设施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我局共有十二个派出所,目前按新标准建成的只有三个派出所,只占到四分之一,辐射于各乡镇的派出所业务用房陈旧、落后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改变,大部分派出所业务用房都是建成于2005年左右的老旧派出所,一方面设计标准底,保证基本业务运行支撑力不足;另一方面配套设施落后,基层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困难。无论从环境、面积、设施现状等都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达标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思路
(一)预期目标和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必将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安定有序的需求和期待,以及社会各方对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而公安机关在思想观念、制度机制、素质能力、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在逐步提高的同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不适应问题也突出反映出来,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继续在省、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紧抓中央加大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大力加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完成一批项目建设,有效改善我县公安基础设施条件。
(二)重点任务
1.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
根据目前我局基本情况,随着民警、辅警队伍的不断扩大,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对警力下沉和乡镇交警中队建设的要求,我局基层派出所人员也日益增多,我局12个派出所除六坝、三堡、民联派出所按新标准已建成外,有7个派出所都是修建于2005年左右,面积均为150至225平方米左右,洪水派出所是与乡镇合建,城关派出所甚至还是借房办公,从功能、面积等方面都与目前形势严重不符。因此,拟将剩余9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都按新标准上报为“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中:南丰、永固、开发区、顺化、丰乐、新天、南古按农村镇一级派出所每所建设规模1130平方米,每所投资22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8万元,地方投资68万元);城关、洪水派出所每所建设规模1550平方米,每所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15万元,地方投资135万元)。
2.看守所改扩建项目
我县看守所是于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经过多年运行,目前各项基础设施陈旧不堪,虽经多次修修补补,但无法得到整体改观,而且当时设计时采用标准也已十分落后,功能设计不科学,对在押人员管理带来诸多不利因素。按最新标准我县看守所建筑面积应达到4868平方米,目前我县看守所现有面积为3648平方米,还需改扩建面积1220平方米,改扩建面积预算总投资354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48万元,地方配套106万元)。
(三)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与发改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投资政策,及早谋划和调整做好项目工作的思路、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的对接,为全县公安工作提供议题和建议。
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及时汇报、重点对接、全程跟踪”原则,积极与发改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长期联系机制。认真研究政策,准确把握信息,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和资金争取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计划盘子。
三是及早对拟报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提早对涉及到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前期手续进行审批,确保上报项目成熟。
2020年黄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黄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5月19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有效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各项工作实现稳中有进工作目标。
一、牢记初心和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职责
2019年,县法院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计民生,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力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元至12月底,共受理各类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2117件(含旧存42件),相比同期增加481件,上升29.4%,结案2050件,结案率96.84%。
(一)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11件(含旧存2件,再审1件),判决100件,结案率90.09%,判处被告人159人。依法惩治犯罪,严把案件质量关,深化量刑规范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强奸、盗窃、涉毒、涉黑以及妨害公务等严重刑事犯罪保持强势打压、铁腕惩治。对于轻微刑事犯罪或具有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罪,社会影响较小、悔罪态度较好、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落实被告人司法人权保障制度,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78人次,提供法律帮助。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原则,以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50余件,节约司法成本和资源,提升办案工作效率,达到服判息诉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对全县拟提拔任职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反馈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是否属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为组织用人提供准确信息。依法审理被告人高某、牛某诈骗100余人涉案标的500余万一案,给受害人挽回一定损失,收到良好社会效果。审结徐某某故意毁坏林木致生态环境资源受损刑事公益诉讼案件,打击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在隆坊中学公开审理被告人曹某某敲诈勒索一案,依法打击“校园贷”,引导师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二)以民商事审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计民生。受理民事案件1422件(旧存28件),审结1397件,未结25件,结案率达到98.24%以上,处理接待来信36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8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50余人次,发挥“矛盾纠纷屏障”作用,真正实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提前实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展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加强与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黄陵县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参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为全县开展违建别墅清理提供法律支持。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薪”行动,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拖欠工资。克服办案任务重等困难,集中1个月审结黄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张某某、姜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三百余件案件,为金融部门催收贷款提供法律支撑,维护县域金融秩序稳定发展。在审理县房管局诉16户老干部房改案件中,针对老干部这一特殊群体,我院认真分析案情,精心研究安排解决方案,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对老干部进行法律、政策方面释明疏导,解开了老干部的心结,使案件得到圆满妥善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成果。执行案件立案580件(包含旧存12件),申请标的13593.86万元,结案545件,执结率93.97%,执行到位标的4202.66万元,标的到位率30.92%。共拘留欠款“老赖”12案1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9人,发布限高令239人。依法公开透明开展执行工作,丰富执行措施,坚决打击执行老赖,确保当时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充分接受人大和各界公开监督,5月份接受县人大关于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专项调研,就人大指出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扎实进行整改,确保人大监督落实到位。在春节来临之际,开展“不让老赖回家过年”专项执行活动,对“老赖”动真碰硬,全力打击,出动警力210余人次,出动警车9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被执行人6人,真真正正不让老赖回家过年,通过专项活动开展,共兑现申请人执行款41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地方社会经济稳定
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法院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为抓手,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对2016年以来审结的所有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及信访等环节进行全面摸排,在立案、开庭环节询问诉讼参与人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全面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审查、甄别上级法院、市扫黑办、县扫黑办移交线索5条,接受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4条,均按照程序办结移交县扫黑办。编写并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深入集市、学校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及打击对象,展示专项斗争成果,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形成全社会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人人举报的局面。对非法高息放贷采用滋扰、辱骂、威胁、恐吓、殴打、剥夺自由等方式,向贷款人、担保人、介绍人索要高息债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井山虎、杨有有等十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依法判决,圆满完成延安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件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聚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对该件财产刑的执行以及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打财断血”召开联席会议,加大与税务、金融、银行、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相互协作,同步推进依法抓捕涉案人员并查清涉案财产,追缴涉黑涉恶财产,开展财产刑和从业禁止专项行动,分别给检察院、市场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对黑恶势力资产进行再核实、在清点,切实做到依法严惩到位、打伞破网到位、打财断血到位。通过一系列扫黑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为全面取得专项斗争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和要求,以党员为主在全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院党组专题研究,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按照主题教育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黄陵县人民法院党支部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全面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党组以身垂范,带头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文献资料;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分管工作,分别给干警讲党课;围绕“初心是什么”、“使命但什么”、“发展抓什么”等主题,开展5次研讨交流;领题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法院工作。每名党员都能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分析存在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在民主生活会前,党组成员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围绕主题教育收获、存在问题、剖析根源、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四个方面形成对照检查材料,邀请指导组和纪委、政法委、“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红脸出汗,见人见事,收到良好效果。主题教育中,突出司法为民,丰富改进便民利民措施,全面开通异地跨域立案,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作用,注重诉前诉中调解,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以调解结案达到400余件,做到案结事了纠纷止。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万余元,最大限度惠民便民。延伸“护薪”行动,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2余万元。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给帮扶的姜林沟村拨付帮扶款3万元,帮扶干部也定期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尽最大能力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通过主题教育的开展,全体党员更加深刻理解了“初心和使命”的内涵,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服务宗旨党性观念,更加强化了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加突出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锤炼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四、突出政治引领,加强队伍建设
突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中,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即将到来之际,组织干警到华池县南梁革命根据地接受红色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到龙首公墓公祭革命烈士,缅怀先烈。办案人员通过延安新闻综合广播电台《法在身边》栏目,就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和广大听众进行交流,服务广大群众。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送法进校园,培养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在“12·4”宪法宣传日,走上街头,开展司法宣传。参加“诗颂黄陵·礼赞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诗歌朗诵会,树立法院队伍良好形象。观看《周恩来回延安》,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崇高革命风范。在第109个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开展庆“三•八”环湖越野赛,丰富干警生活。将严管厚爱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使全院干警养成坚定信念、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提升素质能力,聚焦司法工作实际需求,组织干警参加由省、市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警务、党务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关爱干警身心健康,为全院干警落实体检,确保干警身体健康。在日常司法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黄陵法院民庭“集体三等功”,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立案庭贺张雄同志荣记 “个人三等功”,隆坊法庭负责人杨李静、民庭员额法官冯娅鸽被评为“办案标兵”,民庭张妍同志荣获“全市法院十佳青年”荣誉称号,还有近20名法官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通过一系列措施,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各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落实“两个责任”,提供纪律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中央、省、市、县纪委和上级法院2019年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确保黄陵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经常敲响廉政警钟,观看《蜕变的灵魂》警示片,利用腐败典型案件警示法官干警,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确保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全院开展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纪律整顿活动,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全体干警围绕“六对照六检视”、“六个专项整顿”、“五个方面十一种常见问题”等要求,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转变法院的工作作风。纪检组、监察室列席院党组会,接受内外监督。向全院干警通报2名干警违纪受到纪委监委处分决定,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对未完成办案任务以及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3名院党组成员进行约谈,对3名干警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干部廉政谈话16人次。“两节”前,在全院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和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提醒干警注意廉政纪律,杜绝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受礼品,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活动征询表等多渠道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严禁公车私用,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发生。通过一系列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有效确保了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2019年,黄陵法院各项司法工作取得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院法官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法官政治素质、司法能力与社会期待、民众需求不相匹配,少数案件质量、效率、公信力有待提升;二是少数干警纪律作风与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不相适应,损害法院形象的违纪事件仍有发生;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工作仍需完善和改进,距离改革最初设想效果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善。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定位、提高站位,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黄陵县推动“两富两美”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始终坚定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工作重点,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提高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二、紧扣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同步推进,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加大对涉及金融、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的审判力度,服务三大攻坚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积极参与依法治县等地方政务事务,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切实加强从严治党,努力锻造过硬队伍。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挺纪在前,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审判监督、审务督察,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做到政治激励、工作鼓劲、待遇保障、人文关怀,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队伍。
四、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司法公开公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认真抓好审议意见落实,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认真抓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纪律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公开度、知晓度,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继续坚持开拓创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站式纠纷解决、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探索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绩效考核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解决资源配置不佳、运行机制不畅、权力监管不力等问题。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拓展新媒体宣传平台,提升群众关注司法的积极性和便捷性。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义不容辞;服务保障地方发展,我们责无旁贷。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忠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启新征程,创造新业绩,为我县建设“两富两美”谱写司法新篇章!
2020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5月16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49155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6363件,同比分别增加31.7%和19.9%,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立足职能努力激活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5个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法院参与的平安青岛、民营经济、高效青岛、科技引领城等攻坚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规范审判权运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执法办案培育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新风尚,努力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商事案件65857件,标的额527.1亿元。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2517件。积极引导市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审结涉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888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设立青岛破产法庭,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4件。审结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5951件,支持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一审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38516件,标的额351.4亿元。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审判一体化平台建设,妥善化解我市一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案件8310件。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件,妥善审结“上赢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79件。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新设威海、烟台、潍坊三处跨域巡回审判庭,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优化山东半岛创新司法保护格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新聘62名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技术支撑。坚持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日本普利司通、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树立青岛创新保护高地的良好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495件,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6件,判处罪犯75人。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的我市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区长出庭起诉,被告倾倒有毒废物污染环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后又被判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6件,标的额41.1亿元。首度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切实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与市台港澳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妥善化解5起涉台纠纷。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胶州法院获得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检察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实现中院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4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75件。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全力支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32%跃升到72.5%,“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把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用非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郑州路片区征迁等521起案件。青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深化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涉黑恶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主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的协调联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4件,判处被告人3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付世凯、卢宝刚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均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充分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一审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罚金1992.2万元。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274件,判处罪犯11870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8件,杀害民警别立福的犯罪嫌疑人玉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省法院指导下,胶州法院审理初建训等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15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悔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1人,以受贿罪判处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258人。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4645件,标的额175亿元。审结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9157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747件,总结推广平度法院“无讼社区”、莱西法院“法助农兴”经验做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49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军案件285件,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28995件,到位金额199.6亿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失信惩戒纳入网格化综治平台,对融资信贷、高消费等行为进行精确限制,与市发改委共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工作,459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后退出失信名单。深化互联网拍卖工作,推行“法拍贷”业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930件,总金额59.1亿元。开展“蓝色风暴”等系列执行专项行动411次,拘留拘传3332人,以拒执罪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集中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在市委领导和区市、镇街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省法院交办的114件、市委交办的156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积极参与、扎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信访工作,圆满完成了多国海军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认真落实诉访分离要求,通过导入司法程序解决信访纠纷114件。完善律师代理申诉、参与调解制度,律师参与处理申诉案件1018件,42.7%的案件在律师参与下妥善化解。
四、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成282名员额法官等级确认、晋升工作。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案件分析评查等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28.5%。完成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减少30.2%。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13986件、再审案件320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1834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7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开展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15.2天,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达到90%以上。
——推进诉讼服务机制转型升级。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格局,民商事、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率达85%。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诉讼服务机制建设,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协调有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入驻开展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533件,运用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平台在线调解案件2644件,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表普法宣传稿件1650件,法官进校开办普法讲座120余次,中院与青岛二中共建“法律之门”创新实践基地,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参与拍摄《宣判》、《人民的正义》等法治影视剧,执行题材微电影《迷踪》在全国获奖。对全国网民高度关注的“微信踢群第一案”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参与网友达6100多万人次,起到了为互联网行为立标划线的良好效果。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泛开展“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活动,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探索“审判团队+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三看三问”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深化争先创优。按照“学深圳、赶深圳”的要求,从思想境界、流程优化、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全面对标深圳法院。按照“三化一型”干部标准,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邀请“老西藏精神”宣讲团、“改革先锋”许振超举行报告会,开展向“齐鲁最美法官”学习活动,有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全市法院办案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员额法官人均办案324.4件,居全省第二位。
——强化基层工作。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专题调研160余次,为基层法院补充司法辅助人员122名,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加大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力度,调整人民法庭设置和功能,组织对口业务培训活动,制定审判业务指导文件6个,发布参考案例130个,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222792件,占全市法院办案总数的89.4%。
——持续正风肃纪。认真接受市委政治巡察和省法院司法巡查,努力解决重点敏感、高廉政风险领域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纪律作风督察和审务督察9次,着力解决对群众态度冷漠、推诿塞责等“四风”问题。强化廉洁司法警示教育,深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严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全市法院共谈话提醒、诫勉谈话67人次,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16人。
六、完善接受领导和监督机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市中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3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关注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市中院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邀请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60余人次,寄送各类资料1.5万份。
全市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各区(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坚强领导、有力监督和全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面对全市创新改革、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期待和要求,我们维护权益、解决纠纷、防范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面对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我们的司法能力水平还有不足,人民法庭、信息化等自身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面对司法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我们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继续下功夫;对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积极融入全市疫情防控大局,一方面抽调840余名干警下沉到防疫一线,参与基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消杀、体测等防疫要求,采取错时开庭、“三定接访”、动态管控等线下诉讼服务举措,切实做到对群众负责、对干警负责,确保不出问题;我们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集中排查化解涉企法律纠纷,加强对涉疫情犯罪和合同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重点案件审判,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开展到企业调研走访活动,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我们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办案模式创新,加大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网上调解、远程接访等工作力度,建成并推广掌上E键送达、移动执行等办案平台,1—4月份全市法院共接受网上立案申请8.9万件,通过互联网开庭5022件,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2万件,努力把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跟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总部署,积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用开放、创新、改革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推动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深化参与平安建设实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突出抓好涉黑恶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推动专项斗争收官之战取得全面胜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平度“无讼社区”、即墨“社区诉讼服务工作站”等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
三是打好优化法治环境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规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青岛知识产权法庭创新保护品牌,发挥破产法庭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环境资源、涉外纠纷审判机制,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畅通“民告官”渠道,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解、出治的各项要求,加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力度,依法保障促进各项公共政策落实兑现,助力打造“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
四是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司法救助功能作用,注重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继续深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发挥执行和解中心作用,强化执行工作源头治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深化诉讼制度和办案模式改革,落实繁简分流、调解速裁、要素式审判等改革举措,通过流程再造提升办案质效。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诉讼程序制度融合发展,巩固和拓展疫情以来互联网司法应用创新成果,以智能化服务保障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落实从严管理,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发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贯彻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人民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不懈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法治青岛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5月1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中锐意进取,在服务保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中忠诚履职,在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新需求中攻坚克难,在2019年度各市检察工作考评中,取得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共办结各类案件6874件,同比上升14.66%。其中,审查逮捕1987件,同比上升14.5%;审查起诉2978件,同比上升3.5%;办结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1498件,同比上升38.7%;办结公益诉讼案411件,同比上升35.64%。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37项,蒙城县检察院荣立集体“二等功”。共有85名干警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个人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缪某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武振飞父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6个案件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一、把服务大局作为第一要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打击和防范涉众型金融犯罪的长效协作联动机制,坚持防控相结合、打防“两手硬”,主动向金融监管局送达金融涉稳相关材料,针对发现的制度机制弊端,及时提出完善建议。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办理了蒙城县某地产公司、涡阳县席某、谯城区范某海等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共审查逮捕金融领域犯罪22件34人,已起诉13件21人。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共深入农村宣传144次,发放宣传手册18000多册,救助贫困群众81人,发放救助资金103.8万元。把农民工权益保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起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80.57万元。市检察院和利辛县检察院“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薛某某、卢某某销售伪劣种子、伪劣产品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美丽乡村检察行”十大典型案例。协调解决扶贫资金533万余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12名检察干警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当好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带路人”,一名干警被评为亳州市“优秀选派扶贫干部”和全省“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淮河沿线水污染防治、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三个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环境保护领域刑事立案12件13人,批捕19件26人,起诉33件67人;向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检察建议101份,已督促整改问题88件;提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探索跨区域协作机制,蒙城县检察院与凤台县检察院共同推动两地行政机关签署水源地保护协议,建立保护茨淮新河水资源长效协作机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监督补种树木5000余棵,恢复林地耕地340余亩,收缴生态修复费用40万元。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0条意见、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成立为企法律服务工作队、办理一批涉民营企业案件、举办检企交流活动等“六大实招”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走访民营企业90余家,赠送《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书籍200余册;70余名民营企业家在“一对一”法律帮扶活动和法律风险防范专题培训中受益。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审查逮捕32件38人,起诉28件29人。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45件,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14件,办理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案2件。开展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4件,均由羁押改为取保候审。
努力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良好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催化剂”。加强职务犯罪逮捕、起诉与纪委监委调查取证的办案衔接,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共审查起诉了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王辉、市政府原秘书长吴火权、市卫生局原调研员杜运志等贪污贿赂案48件53人。把用好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作为“一把手”工程,树立“一盘棋”思路,建立“一体化”机制,克服侦查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安全保障难等问题,依法侦办李文超、陆前进、张亚徇私枉法案3件3人。
二、把平安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与公正司法并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批捕涉黑案件13件64人,涉恶案件152件388人;起诉涉黑案件10件86人,涉恶案件73件383人。通过提前介入、领导领办等提升办案质量,改变黑恶定性案件9个,不批捕19件68人;提前介入案件39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建议658条。坚持“打财断血”与“破网打伞”并重,坚决摧毁黑恶犯罪“经济基础”“背后伞网”。建议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现金及银行账户1270余万元,房产52套,车辆22辆,股票30余万元,股权110万6430股;发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份,法院全部采纳落实。摸排黑恶“伞、网”线索703条,依法起诉了高光华、孙亚峰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坚持治标与治根并重,积极整治行业乱象,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针对校园安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7份,已全部得到反馈。
圆满完成保安全、迎大庆政治任务。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国全党全民的大事,全市检察机关把确保大庆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开展国庆特赦监督工作,监督特赦105名社区服刑人员,谯城区检察院“一核二查三谈”特赦监督工作法被高检院推介。重视社会稳定隐患防范,全市160余名干警通过值班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来信来访同比下降46%,重复访同比下降53%。加强社区矫正监督,采取巡回检察模式,到基层乡镇、社区,实地抽样检查658名社区矫正人员,确保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不出辖区,不生事端。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积极创建“温暖控申”品牌,共接待来信来访1137件2935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76件。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创建“三四三”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法,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23件。建立务必效率高、责任明、时限清和向制度落实、跟踪督办、沟通协调问效的“三务必”“三问效”工作机制,高质量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打造“亚丽工作室”,推进信访案件化解。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功能,充分发挥远程视频接访优势,用“键盘”架起检民“连心桥”,让设备多运转,让群众少跑路。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公开审查申诉信访案18件,使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落实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6人,不起诉13人。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检校共建,开展校园普法活动80余次,谯城区检察院成立全市首家“检察官护苗工作室”,将法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阵线前移,防止校园霸凌发生,得到高检院和省检察院肯定,被《安徽法制报》《亳州晚报》报道。集“预防、观护、重塑”为一体的“蒙城县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被高检院和共青团中央确定为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这也是全省唯一一家。微电影《隐痛》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届“十佳”微电影,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强化人权保障、溶解社会戾气、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制度适用中,认真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和“协商式”司法机制,坚持“以适用为原则,以不适用为例外”,充分发挥检察官主导作用,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共对1130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探索办理了全省首例在二审抗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在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和“防懈怠、防违规、防造假、防围猎”前提下,12月份认罪认罚适用率已达到77%,减少了社会对抗、修复了社会关系、彰显了司法温度。
三、把法律监督作为第一主业,力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
刑事检察实现质量、效率两提升。共决定不捕473件611人,不诉160件192人。监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86件95人,法院已做有罪判决43件66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90件96人,公安机关已经撤案87件93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4件29人,公安机关立案21件26人。纠正刑事办案程序违法157件,纠正漏捕50人,纠正遗漏同案犯52人,纠正了34名犯罪嫌疑人的遗漏罪行。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8件。办理当事人不服生效刑事判决申诉案57件。捕后轻刑率为4.46%,下降了0.49%。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9人,对32件重大刑事案件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178件。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收监执行17人,针对脱漏管现象发出检察建议59份。科学运用“案-件比”考核,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次数,办案效率有效提高。在赵某亮强奸抗诉案办理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赵某亮遗漏的罪行和再犯的新罪,并查办2名法官的徇私枉法行为。
民事检察实现数量、范围双突破。共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851件,同比上升183.67%,其中,提出抗诉13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5件。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提出抗诉10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强化民事执行监督,促进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共提出检察建议212件,法院采纳202件。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决,不支持监督申请76件。强化民事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共息诉和解6件。强化审判程序监督,对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缓交诉讼费等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6件,法院采纳124件。张某忠与马某合同无效纠纷案提请抗诉报告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法律文书,丁某与邓某君民间借贷纠纷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行政检察实现规模、效应共增长。通过行政检察监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12件,同比上升20%,其中提请省院抗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9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行为专项监督,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办结行政执行行为监督案107件,同比上升347.8%,对于存在问题的执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3件,全部被法院采纳。办结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8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2件,采纳80件。利辛县检察院办理的西淝河非法养殖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合力解决养殖污染饮用水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等”内、“等”外齐开花。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源保护“等”内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332件,同比上升10%,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74件,民事公益诉讼58件。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对某实业有限公司、韩某辉、刘某权等生产、销售注药注水猪肉民事公益诉讼案,主张10倍惩罚性赔偿,该案已被高检院挂牌督办。为更好的保障食品安全,推动市农村农业局在全市开展了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注药注水肉重现市场。“积极、稳妥”拓展公民信息、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办理侵害公民信息案4件,安全生产案73件和全省第一例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四、把检察改革作为第一动力,激发检察工作活力潜能
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按照省委、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市县两级院按照既定节点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机制全面落实,共精简掉14个部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业已形成。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岗位任职年限和区域回避规定,异地交流18名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市县两级院3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进一步激发了干部潜能,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
领导带头办案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587件。市县两级院共有1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主动领办了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涡阳县院检察长领办的沙如意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省检察院定为省级观摩庭。全面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共列席审委会11次,实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全覆盖。
科技强检工作不断深化。继续提升科大讯飞语音系统及远程提审、远程接访系统应用率。依托检务工作区建设,改造优化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新建现代化的宣告送达室、心理疏导室、公开听证室、询问室和讯问室。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206系统的推广应用。启动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蒙城县检察院实现与法院庭审系统的对接,建立远程视频出庭系统,走在全省前列。
五、把政治强检作为第一政绩,淬炼“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政治属性抓党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记政法工作的“根”和“魂”“纲”和“本”“时”和“势”“职”和“责”,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党委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案件办理、人事任免等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高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和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继续深化“一个支部一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建品牌建设,市检察院、蒙城县检察院在“五星基层党组织”基础上,被评为亳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涡阳、利辛县和谯城区检察院被评为第三批“五星基层党组织”。蒙城县检察院党建工作创新做法被省检察院薛江武检察长在《检察日报》推荐。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巩固马克思主义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地位,巩固检察干警努力奋斗的思想基础,“两微一端”和新媒体矩阵效应凸显,在《检察日报》《新安晚报》、正义网等媒体发布检察新闻1286篇。
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抓提升。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等方式,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推进会43次,开展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先进典型、警示教育57次,调研活动46次,形成调研成果33篇。主题教育有效提升了检察干警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政治觉悟,使干群关系更融洽,政治生态更健康。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结合、齐推进,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省检察院要求省市县三级联动整改高检院巡视省检察院反馈共性问题40个,持续整改省检察院巡视我院反馈问题21个。对谯城区检察院、蒙城县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工作,发现需整改问题61个,两院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检风检纪督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打探案情、干预案件、接受吃请的干警,坚决查处、绝不护短!
这一年,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会议决议,全面加强和改进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60余人。邀请16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件,新聘特邀检察员9名。
这一年,我们持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推进检务公开再上新台阶。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800余条。召开刑事检察工作和“美丽乡村检察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举办“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15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71条、重大案件信息99条、法律文书4349件。
各位代表!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检察干警撸起袖子、卯起劲来加油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机遇、新挑战,全市检察机关在完成新任务、适应新要求、解决新矛盾方面还有不少短板和弱项。如,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还不够准、方法还不够多、机制还不够好;“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创先争优氛围还不够浓,与既定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补足短板、补强弱项。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150余名检察干警参加社区防疫,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产品等刑事犯罪8件,开展防疫和法律知识网上宣传125次,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收、处理群众诉求368件次,科学有序化解社会矛盾。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通过线上线下主动靠前提供法律服务,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企业生产秩序犯罪,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工作体系,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体要求,按照“一个目标、六个毫不动摇”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决战脱贫攻坚,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汇报重大检察工作事项,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作为检察干警终身课题,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常做政治体检,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时时刻刻叩问初心、担当使命,把初心和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使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综合运用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措施,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触公平正义。
二是以更高的法治自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以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更好地保驾护航。继续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全力守卫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绿水青山”。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主动性,完善检企联系机制,努力为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由治根向治本推进,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继续打造“温暖控申”品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继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支持体系建设,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增强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市域社会治理多做“加法”“乘法”。
三是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强化监督、守护正义。规范和约束执法权、司法权的行使,是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我们将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继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大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发展之路上笃定前行,持续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再优化、再升级,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特别是针对疫情反映出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我们将在野生动物保护、生产销售假药及不符合安全标准医疗器材领域加大检察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将充分行使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个罪名侦查权和逮捕、起诉权,以规范和约束司法权的正确行使,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以更高的廉洁自觉从严治检、规范司法。扎实推进从严治检,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主体责任,充分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使监督权,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绝不让检徽蒙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关于“执法司法规范年”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纪问责,采取纳入绩效考核、记入执法档案等举措,深化检察环节司法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巡回检察、案件评查等执法司法活动,促进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公正司法。
五是以更高的学习自觉提升素能、培育队伍。为充分融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锻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我们将以提高检察干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能力、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法治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四大能力”建设为目标,将2020年作为“法治学习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网上学、网下练等方式大兴学习之风,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办案质量,培育一流队伍。我们将大兴调研之风,市县两级院都要以检察工作如何有效融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如何有效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命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检察实践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合拍共进。
各位代表!
风雨多经志弥坚,关山初度路犹长。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下,在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理念,以新时代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用更多的法治红利惠及亳州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建设,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检察智慧、检察风采!
甘洛县司法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0年05月12日
“十三五”期间,甘洛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狠抓队伍建设,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甘洛县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7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依法治县先进县”、2019年被命名为“省级法治示范县”,甘洛县司法局2017年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近五年来,甘洛县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先进集体)13次、全县先进单位(先进集体)9次。
一、“十三五”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一是做好“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及“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筹备并组织召开了全县“六五”普法总结及“七五”普法启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确定目标任务,明确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动员广泛发动,为“七五普法”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组建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依法治县办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拟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要点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工作要点,于2019年9月筹备组织召开中共甘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标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抓实法治宣传工作。2016—2019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407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5万余件,发送法治宣传手机短信22万余条。三是全面完成省级法治示范县创建。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举措、狠抓监督落实等措施,同步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社会法治。甘洛县于2019年5月被命名为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
(二)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对在合法性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督促其认真加以修改,保证文件制定质量,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改革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起,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起,依法审结案件2起。三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证考试。积极组织全县160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四是扎实完成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我局充分发挥职能,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积极动员部署、严格资格审查、严控选任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58人、人民监督员5人,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三)创新方法,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精确做好特殊人群的监管帮教。建立起功能齐全、设备完整的社区矫正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录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引入定位手环精确定位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2016-2019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5人,解除矫正149人,目前在矫63人,无一例重新犯罪。二是深化民间矛盾纠纷排调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建各类调委会260个,其中专职调委会4个,乡镇人民调委会28个,村级人民调委会227个,人民调解员1200余名,建立驻所调解室11个;2016-2019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453件,调解成功3453件。三是全面完成指挥中心建设。于2019年投入90余万元,建成了集行政会议培训、会见探视帮教、法律援助咨询、社区矫正帮扶、人民调解工作等功能为一体的甘洛县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完成新市坝、田坝、玉田、海棠四个司法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目前指挥中心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及时完成司法所新建任务。按照“十二五”规划基层司法所建设计划,通过积极协调,严格落实资金及土地,及时完成了吉米、新茶、沙岱、则拉四个司法所的新建任务。
(四)强化措施,高效开展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大力倡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介入到经济建设的各个层面,深入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一是先后成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和驻人武部工作站,依托新市坝、田坝、普昌、海棠、前进、玉田、斯觉、阿兹觉8个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逐步可实现全县工作站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更深入基层。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8个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站,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认真办好各类案件。2016-2019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64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196件,免费接待法律咨询2164件,实现了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100%受理。
(五)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先后选派十余名优秀干警分别到4个帮扶村任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通过入户走访、宣讲政策等,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制定帮扶措施,做到精准帮扶,2016-2019年共计投入帮扶资金30余万元,用于帮扶村发展集体经济、修建集体水池及村活动室建设等。
(六)高度重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机构改革后,一是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职能职责归并到司法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现在的8个,重新调整了人员岗位,每一位干警都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二是人员、岗位结合更加合理,工作职责合理划分,理顺关系,尽可能协调搭配,达到协调运转的目的。三是加强组织建设,打造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评分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能独立开展工作,又能相互协作、加强配合。
二、“十四五”发展思路
(一)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切实抓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的规划组织,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二是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各级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
(二)切实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治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网络, 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县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县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
(三)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全面巩固“德古+法律”、“人民调解+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四)继续加强特殊人员监管安全。全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督查,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进一步促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五)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六)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加强警示教育。加强机关党建,继续做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常态化的做好脱贫攻坚、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0年05月08日
各位主任、委员:
现在,我代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9年工作回顾
回顾全盟法院2019年各项工作,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全盟法院紧抓机遇,应对挑战,面对日趋增长的收案压力和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我们在盟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高院的正确指导下,在盟人大工委有力监督和行署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政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两级法院共收案43174件,审执结40123件,同比分别上升7.4%和12.15%,结案率92.93%,同比上升3.73%;中院收案3691件,审执结3468件,结案率93.96%,同比上升5.99%。整体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锡盟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党委的绝对领导,将专项斗争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推动两级法院领导班子下沉审判一线,全年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占比达到83%。严格落实“两高两部”规定,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审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中院一审审结了范泉智涉黑案件,自治区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有效落实庭前会议、提前了解情况、大要案会商等工作机制。
依法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19年,全盟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34件,审结1964件。其中,中院受理561件,审结495件。两级法院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犯罪等案件146件;审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4件;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网络传销等犯罪案件84件;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依法妥善审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7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将推进庭审实质化、律师辩护全覆盖等要求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打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围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92件,审结347件。坚持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贯穿办案始终,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3766件,同比上升12.23%。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审理金融借款、保险、证券、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6065件。有效对接脱贫攻坚领域司法需求,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知识产权类案件21件,中院审理的歌手格格署名权纠纷案入选全区法院知识产权优秀案例。
助力打造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围绕服务绿色发展,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审结各类刑事、民事环境资源案件973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审结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3件。围绕服务保障国家“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审结涉外案件18件。在二连、东乌两个口岸法院专门设立了涉外案件诉讼引导窗口。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各类破产、强制清算案件5件。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发出司法建议78件。
助力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全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831件,执结13413件,同比分别上升2.84%和9.19%,已结案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额17.5亿元。采取各类强制措施,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司法拘留249人,罚款 11万元,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928名,限制出境 10人次,限制高消费 5928人次。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化解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5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 3290.47万元。中院统筹加强执行指挥、节点监控、网上查控、网络信用惩戒、款物管理、网络拍卖等信息化平台应用,大力探索集约化执行新模式,推动管理模式集约化、节点作业流程化、案件办理团队化,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全面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被告人具有从宽情节及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处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罪犯占77.88%,对441名被告人宣告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5件,作出国家赔偿决定1件。
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坚持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工作机制,依法审理和执行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等各类涉民生案件3835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1914件,发出人身司法保护令14份。苏尼特左旗法院延伸“家事法庭”职能,在民政局专设了“法官工作平台”,集中开展婚姻案件诉前调解。强化涉军维权司法保障,审结各类涉军案件9件。全年司法救助150人208.63万元,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206件423.12万元。
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诉前调解各类案件2362件,经司法确认191件。着力构建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锡林郭勒盟诉讼服务网、12368服务热线、巡回法庭相互融合的“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新模式。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跨域立案平台“就近立”,让群众享受“指尖上”的诉讼便利,年内共完成网上立案549件,跨域立案 55件。通过网上调解功能受理案件1337件,调解成功950件,调解成功率71.05%。锡林浩特市法院开通了心理法理微信在线咨询平台,提供咨询216件,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推进司法公开。依法公开审判案件信息18562项,庭审直播877件,公开裁判文书13654份,公开执行案件信息11071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38场,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刊发稿件258篇。
夯实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权利保障。加强蒙文蒙语诉讼工作,推进《蒙文信息处理平台》应用,实现了蒙汉文人名互转、新旧蒙文互转、蒙文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全年受理蒙文蒙语案件3112件,审结3003件。中院会同盟民委、检察分院联合举办了全盟蒙汉双语法官检察官培训班,并协助高院举办了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继续将巡回审判作为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全年巡回收案2611件,结案2437件,结案率93.3%,其中调解撤诉935件。苏尼特左旗法院“牧民党员中心户+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获得自治区高院充分肯定。
(四)全面把握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新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审判质效向优向好。扎实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补短板、强弱项,以审判管理水平的全面加强,助推审判执行质效的有效提升。2019年,全盟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58件,同比增加6%。锡林浩特市法院人均结案数达到275件,同比增长22%。全盟法院入额院庭长办案共计21907件,占已结案件数的54.6%。中院入额院庭长办案数占比35.18%。两个负向指标均有所下降,一审判决案件改发率为4.11%,较2018年下降0.55%,二审发回重审率为4.03%,较2018年下降0.32%,基本保持了案件数量高位运行下的质效平衡。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增补员额法官6名,退出员额11人。积极推进聘任制人员管理改革,录用聘任制书记员245名。有序做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级套改工作。全面完成13个基层法院的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内设机构由166个减至74个,精简比例55.42%。中院研究制定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构,完善了法官人身安全保障机制。
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不断深化。加强“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18279件,通过刑事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611件。通过速裁程序调解处理案件1324件,调解撤诉1083件,调撤率81.8%。
“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升级。中院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为重点,启动了“库存卷宗电子化”工程,完成了1993年至2018年近200万页案件卷宗的电子化工作。两级法院裁判文书智能编写、文书云体检、智慧审判、文书智能回填、庭审语音识别录入等平台先后上线,远程接访、数字审委会、科技法庭、审务通等项目陆续启用,有效拓展了办公办案新渠道,提高了工作效率。
(五)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建设新时代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锡盟中院党组议事规则》,不断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狠抓基层组织力提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院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4次,集中教育活动4次166人次,邀请专家进行辅导2次136人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7篇。把强化整改作为提升人民满意度、改进工作的常态化措施,解决了一批群众在司法领域广泛关注的问题。广大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动自觉更加深化,重实干、看实绩、保实效的工作导向更加鲜明。
优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突出基层”“按需施训”工作思路,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4期996人次。努力争先创优,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全盟法院共有1个集体和3名个人荣获国家级表彰,4个集体和18名个人荣获自治区级表彰。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纪律行为严肃处理。强化规矩养成和警示教育,中院开展明察暗访2次,司法巡查2次,审务督察24次,推动进一步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认真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4人次,寄送资料292份,电话、微信联络193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3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70人次。办理代表建议17件,委员提案14件。邀请全盟检察机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主任、委员,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力引领的结果,是盟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有力监督,行署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两级法院与社会各界同心协力、砥砺奋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两级法院广大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船到中流浪更急。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和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与人民群众期待仍有差距,立案时手续繁琐、等候时间长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个别干警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要求和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还需加强,制度创新、制度执行的能力仍需提升,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还需更加精细化、科学化;从严管理的传导性压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必须勇于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懈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民法院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盟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政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盟委2020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全区中级法院院长会议部署,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此,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始终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政治属性,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决落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大政治责任。树立适应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严惩犯罪、保障人权。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形势,贯彻“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要求,紧盯“清零”目标、坚持“铁案”标准,突出抓好案件审理。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三是积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对接全盟重大发展战略司法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面落实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措施,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执行相关案件,为高质量发展继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
四是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水平。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紧盯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烦恼事”“揪心事”,强化诉源治理,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创新巡回审判机制,主动融入盟域治理大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加强信用惩戒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实迈进。
五是有力夯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基础。进一步深化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落实好综合配套改革各项要求,以“创新管理年”活动为有力抓手,着力提升人、案、事管理水平。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有益经验,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好地落地落实,辅助法官、惠及群众。
六是努力锻造更高素质的法院队伍。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全面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突出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主任、委员。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的一年里,全盟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盟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盟人大工委的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职、实干担当,锐意创新、顽强拼搏,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2020年盂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盂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0年4月29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盂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0一九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下,在县人大与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统筹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盂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一年来,县人民法院以建设一流法治环境为目标,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302件,比上年上升13.1%,旧存364件,审、执结 3134件(含旧存),结案率为85.5%。法官人均办案157件。新收案件数、案件审结数两项指标是历年来最高。
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74件,比上年上升16%,旧存12件,审结274件(含旧存),判处罪犯371人,结案率96%。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推进之年,县人民法院共收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黑涉恶案件罪名移送起诉的案件8件35人。案件办理中,既不随意拔高惩处标准,也不任意降低入罪门槛,对 6件 25人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2件10人未认定为涉黑涉恶犯罪,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将“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贯穿始终,加强对涉黑恶刑事财产刑执行力度,执行金额51000元,着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向上级机关报送各类线索、报表、资料300余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实效。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由监委会审查、通过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3案3人,3名被告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审结涉众型犯罪组织、领导传销罪3案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案3人、集资诈骗罪1案1人,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高回报、零风险的诱惑;审结新类型犯罪污染环境罪1案9人、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案10人,助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团伙犯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容留他人卖淫罪2案9人,贩卖毒品罪3案5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2 案 25人、净化社会风气、打击毒品犯罪、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非法证据排除等刑事司法理念和法律原则。在已判处被告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18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41 人。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办案流程,实现全程留痕,案件质量大大提高。2019年上诉案件实现零改判,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审慎审理民商事案件,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1953件,比上年上升16%,旧存273件,审结 1881件(含旧存),结案率84.5%。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以及涉企业民间借贷合同案件415件。审理中,办案法官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开辟绿色通道,稳妥运用财产保全等措施,引导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加大对家事案件审判力度,共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363件。审理中,办案法官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原则,妥善处理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关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稳妥处理老人的赡养问题,充分发挥审判对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作用。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纠纷案件129件。审理中,办案法官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原则,在二者不能兼顾时,按照“有利原则”,尽最大可能的选择适用对劳动者有利的约定或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在审理刘某某、侯某某等人诉中科三环盂县京秀磁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66件劳动争议案件时,将这一司法价值理念贯穿始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审结农村房屋买卖、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32件。审理中,办案法官综合考虑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等因素,谨慎裁判,为乡村振兴精准提供司法供给。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强化审限管理,深化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综合考虑案件“立审执”等环节的有效衔接,从机制上保障司法裁判的有效执行。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职能作用,出台规范自由裁量权意见2条14项,对类案裁判起到很好的指导规范作用。
建立精细化执行体系,营造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环境。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075件,比上年上升8%,旧存79件,执结979件(含旧存),执结率91%。
根据“人、案、事相适应”原则,建立了“简案速执、繁简分流、分段实施、团队协作”办案模式。将所有执行案件对照各流程节点实行分段管理,强化6个月执行时限,明确了执行立案、文书送达、财产查询等重要时间节点,执行办案质效指标明显提升。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集约办理案件执行保全、委托执行、司法网拍、案款发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实现精准管理到案、到人。同时实现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加大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全年查封、冻结、扣划财产达到1000余次、司法拘留20人、纳入失信名单46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503人、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1 案1人,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组织开展了“三晋执行护民生”活动,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生存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62件,金额420万元。开展了“正在执行晋法出击”活动,执行干警奔赴路家村镇清城村、秀水镇白水村等各执行现场,通过采取司法拘留、强制腾迁、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腾退房产两处共100多间房屋、40多亩地,共执结案件 6 件,金额1000多万元。开展了“涉环保案件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对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的10件行政非诉案件重拳出击,征收罚款220万元,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在执行工作中,继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通过参加全省300多家媒体参与的全媒体直播活动、选取失信情节比较严重的被执行人在县城主要户外大屏进行公开曝光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挤压失信人员的信用空间,正确引导和创建有力的社会舆论环境。
规范涉诉信访工作,营造依法信访的环境。县人民法院对涉诉信访工作采取“三步走”,有效化解信访案件。一是采取源头治理。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引导其正确合理地表达诉求;认真把好案件审判执行关,有效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加大案件判后释疑力度,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二是判后及时救济。通过再审审查和再审,及时纠正存在瑕疵或确有错误的案件。全年再审审查案件 5件,启动再审程序5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常态化接访。每日安排1名院领导或员额法官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需求,推动诉讼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一年来未产生新的信访案件。
二、不忘司法为民初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司法服务
司法为民是初心使命。一年来,县人民法院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司法服务。
大力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积极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平台。针对基层法院收案占比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与中国财保阳泉分公司、阳光财保阳泉中心支公司、盂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达成《诉调对接工作协议》,并委派调解该类案件20余件;针对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达成《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诉调工作合作协议》,已召开两次联席会议,对接工作开展顺利;为充分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与县司法局达成《诉调对接工作协议》,吸纳调解员20余名,为当事人就近解决纠纷提供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由县司法局以法律工作者个人名字命名的“老侯调解工作室”常年驻扎开展诉前调解,将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大力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围绕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多元化解、立案服务等5大方面71项质效评估指标发力,现已开通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智能诉服等五大平台,做到案件立案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针对跨域立案,多次进行演练,已成功受理山东东瀛法院通过跨域立案平台转来的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案,实现了远程服务和网络服务的无缝对接。
大力加强司法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找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结合点、着力点,选派法官到孙家庄镇郭家坪村开展“德治、自治、法治”乡村治理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难用法、化纷靠法的法治思维。结合精准脱贫攻坚战,院班子成员多次深入结对扶贫村北下庄乡东木口村开展“三服务”活动,与村支两委研究制定冬季煤改电取暖计划、为村民购置磨面机,解决了村民急需的生产生活问题。在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中,16名资深法官各自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联系学校,为学生讲解应该如何远离犯罪,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全年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 49万元,为 58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37万元,凸显了党和政府、司法机关对人民群众的关怀。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的堵点难点问题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去解决现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工作健康运行,努力提升执法办案工作质效。
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按照省高院的安排部署,完成了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有三名院庭长被遴选到员额法官队伍。进入员额法官队伍后的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有效解决了审判质量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将内设机构数量由18个精简为8个,精简机构10个,精简比例56%。设置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6个审判业务机构,政治部、综合办公室2个非审判业务机构。通过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全面保障了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审判管理工作,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19项约束性重点指标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加强审限预警。全年督办延期审理案件65件、审限内未结案件210件、修改案件错误程序及信息120件、通报结案情况14次,实现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全面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对院庭长及员额法官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全年院庭长审结案件1369件,占总结案数的41.5%。狠抓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了上网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等案件评查工作,促进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铁军
队伍是干事创业的保障。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围绕建设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使广大干警思想、作风、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2019年,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盂县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有8名同志被上级法院授予“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强化思想引领,确保队伍政治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动态调度,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始终,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持续正风肃纪,确保队伍作风过硬。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査找出8大方面26项问题,建立起整改措施32项,提振了干警对标一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持续开展形势教育、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整顿等会议和提醒谈话等工作,做到严管厚爱,警钟长鸣;加强审执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蔚然成风。
强化业务学习,确保队伍能力过硬。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围绕司法理念方法、新出台法律法规、信息化应用等内容,有效提升了干警实战业务能力、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选派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15批次,参加培训的人员达300余人次,促进队伍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化。
五、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监督改进工作
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2019年县人民法院大力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县委、县政法委十分重视,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张其光专项调研了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会、征求意见建议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5条,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全年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8%。同时,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使各项工作在全面有序的监督下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官断档严重,青黄不接,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干警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气神需要进一步提振;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四是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五是司法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将在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下,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好自身问题,充分释放司法动能,扛起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
2020年工作思路和重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盂县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人民法院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竭力为平安盂县、法治盂县建设保驾护航。
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在政治建设上有更强定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在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司法工作之 中,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彰显担当。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更高站位。 树立大局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司法案件处理中,注重研究,发现问题,及时预警,为党委决策和社会治理提供有益借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和谐安全稳定。加大对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进一步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维护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巩固拓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执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强化信访源头预防,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切实推动信访问题实质性解决。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回应群众诉求上有更新举措。 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加强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畅通对接渠道,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全面梳理诉讼服务清单,制定并实行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服务指南,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积极与上级法院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联络,合力推进“两个一站式”信息化平台真正落地、投入应用。
四、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更高飞越。扎实开展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完善分流标准,确定简案范围。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实行类案集中办理,建立示范诉讼模式,制作类案文书模板,加强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通过优化诉讼程序、合理配置运用审判资源不断提升审理效率。
五、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在建设过硬队伍上有更高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能、纪律作风素能、司法业务素能、保障大局素能、为民服务素能和科技应用素能,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
海平岸阔风正劲,扬帆起航正逢时。各位代表,2020年,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区域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盂县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0年4月23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政治建院、文化兴院、管理强院”治院理念和“以公开促公正、以责任促公正、以监督促公正,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工作思路为指引,负重拼搏,奋发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228件(含旧存),审结、执结21309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9.3%和8.5%,结案率95.87%,综合绩效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549件(含旧存),审结、执结3484件(含旧存),结案率98.17%。
一、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81件(含旧存),审结2331件(含旧存),结案率97.8%。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86件507人,从重从快审结了孙阁等17人涉黑犯罪案件、梁伟等12人涉恶犯罪案件,对黑恶势力犯罪给予严厉打击。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产的处置力度,共判处罚金1425.57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72万元,另有5名被告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2019年阳泉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法院代表在山西省第二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70件,审结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726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33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惩职务犯罪,审理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63案75人,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落实《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有效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激励罪犯改造自新,全年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744件,严格坚持特赦基本原则,依法办理特赦案件11案11人,彰显法治精神。
二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全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56件(含旧存),审结11408件(含旧存),结案率94.63%。
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建立“府院联动”破产案件协调机制,联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难点问题。依法审查市国资委下属21家单位的破产清算案件,按照受理—破产宣告—清算—破产终结程序,依法宣告19家企业破产,依法终结12家企业的破产程序,优化资源配置,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审结买卖、借款、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6589件,营造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氛围。审结劳动人事争议类案件841件,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案件11件,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开展面向民营企业家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阳泉商界代表人士走进法院进行参观交流,强化企业遵法守法、诚信经营的法治理念。
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案件1956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社会环境。依法受理北京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提起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5件,培育企业“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科学发展意识。依法公开审理了我省首例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群体利益,净化消费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064件(含旧存),审结1060件(含旧存),结案率99.62%。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联动,在落实好行政司法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的同时,通过分析近年来行政审判案件,向太原市政府发出《太原市行政审判工作态势分析报告》,就政府行政败诉案件原因进行分析,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行政审判工作做法得到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二督察组的肯定。
创新行政审判机制。集中简化处理类案,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在行政案件数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结案率同比上升4.4%。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阳泉法院“盂县宝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盂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入选年度山西省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深化司法行政良性互动。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法律咨询等活动,受邀到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单位开展法治培训,强化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主动邀请辖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以加强机制建设为保障,全力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728件(含旧存),执结6508件,结案率96.73%。
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的意见》,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规范和调整,实现了执行事务办理集约化、流程标准化。坚持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使全市两级法院之间信息上相互沟通、行动上相互配合、工作上步调一致,充分形成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以“一案双查”倒逼改变执行工作作风,执行工作人民满意度高,全市法院的涉执行信访结案率100%,位居全省第一。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对178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追究13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彰显法律威慑力。加强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375条,发布限制消费令8127份,限制乘坐飞机11816例,限制乘坐火车3046例,累计3226人次被执行人摄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全市法院全年共为当事人执行到位金额20.42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3%,位居全省第一。
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19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四个核心指标全部达标,33项执行质效和执行管理指标持续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有5个集体、9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阳泉中院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法院先进单位。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是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大力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包括集约送达、网上阅卷、网上交退费、材料收转等审判辅助工作,减少当事人诉累。开通了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019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453件、跨域立案27件,初步形成多样化的司法服务格局。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全力迎战,出台专门工作意见,切实加强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组织开展网上立案、远程提讯、线上调解、在线庭审等诉讼活动,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依据市委《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举措,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与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分别联合下发工作意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强化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形成了多元纠纷化解合力。开展诉调对接“一院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形成各具特色的诉调对接“拳头产品”,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2132件,比2017、2018两年诉前调解案件总数增长了237.9%,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三是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引导良好社会风尚。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300余人次,办理来信来函97件,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引导信访人理性对待自己的信访权利,将社会力量引入到涉诉信访终结案件的听证程序中,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2019年省高院批准涉诉信访终结案件32件(含旧存),终结案件数位居全省第一,听证程序前置等做法获得省高院肯定和推广。圆满完成各项信访保障任务,确保了重大活动、会议期间不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被媒体炒作的信访事件,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四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定期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群众进入法院,参观法庭,旁听庭审,提升公众法治意识。深入中小学组织普法宣传、模拟法庭活动,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加强微博、微信、官网等宣传阵地建设,讲好法院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裁判价值引导功能,在六一前夕,依法对12人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两名主犯判处死刑,并通过庭审直播平台公开庭审现场,各主流媒体纷纷转载报道,关注度达千万次,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三、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院发展根基,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审判队伍
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始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省委、市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要情》、专题报告等形式主动向市委、省高院和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
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定干警理想信念。组织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入行。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举办“做有良知、有智慧的法官”等主题座谈会,组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深化干警理论学习成效,提升理想信念教育效果。
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铸牢干警廉政自律防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拉紧链条压实责任。强化廉政教育,通过组织召开重要节点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强化纪律作风整顿,在全市法院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加大暗访督察频次,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干警综合业务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项专题培训43期281人次,举办书记员培训班2期140余人次,广泛开展法官论坛、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切实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强化调查研究,阳泉中院包揽省高院年度司法调研课题全部一等奖,两级法院囊获市法学会组织的小微课题调研全部优秀课题奖,打造形成了一支调研工作扎实、专业化水平高的法院队伍。
五是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工作凝聚力。关心关爱干警成长,注重人文关怀,积极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干警,坚持把党员和干警的思想、心理、情绪调整好,政治上让党放心,工作上让群众暖心,环境上让干警舒心。中院党组坚持将文化建设融入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以法官角色、裁判方法、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等命题为脉络,凝练出“立足本职、胸怀大局、争先创优;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激励;有良知、有情怀、有智慧”的阳泉法院集体人格,2019年阳泉中院作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典型接受了四省市三十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视察,平定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中院研究室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四、坚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权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全市法院自觉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以人大政协联络处为枢纽,积极与人大、政协进行沟通协调,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旁听庭审等联络事项65件次,召开庭审评议座谈会45场,以书面答复、电话反馈、集中座谈等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法院工作的关切和询问40余条。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13件,检察意见4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计3385件。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71758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11536场,阳泉中院一起行政案件荣获“最受关注直播案件”称号。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及各界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阳泉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权力的规范化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新的审判质效监督机制亟需健全。二是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法官身心压力巨大,与之相伴随的职业保障、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三是干警政治素养、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四是少数法官的司法作风有待改进。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起步之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旗帜鲜明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彰显担当。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服务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加快“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出清,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及产业转型升级。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准确适用法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执行难、合同违约、企业破产等案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坚持党委领导,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推动完善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致力于深挖攻坚,紧盯“打伞破网”不放,紧盯“打财断血”不放,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持续加强“线索摸排”力度。继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体落实,互相促进。
四是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主动服务社会治理创新。推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地方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等建立网上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全力保障“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建设,加强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衔接。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加强非诉解纷方式的司法效力保障。
五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构建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推进电子诉讼深度应用,提升审判执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司法大数据分析服务能力,升级完善综合类办公和管理平台,更好发挥现代科技服务审判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监督管理的作用。
六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誓言初心,筑牢忠诚之魂。广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切实增强干警司法本领。牢牢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司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努力推动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为阳泉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04月23日
2019年以来,富阳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促改革、求创新、抓规范、强基础、提能力,全面推进“三高”发展,为描绘富春山居新画卷、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全面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
过去一年,我们顺利完成机构改革,整合政府法制和司法行政职能,深化改革、厉行法治、服务中心、保障民生、提升能力,有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开启新篇章。健全依法治区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法治督察,完善考评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守和”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加精准高效。积极助力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的审查监督。加快融合复议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两高一低”专项整治,打造行政调解多元联动格局。三是平安保障工作持续深抓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提升,“精准矫正”“社会矫正”“特色矫正”“智慧矫正”同步推进。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各个时段的维稳安保任务。高效完成特赦工作,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全面开展诉源治理,整合调解资源,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不断深化。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惠及面更广。完成整局搬迁,三大中心均入驻“富阳区人民来访联合接待中心”,实现法律问题“一条龙服务”。推进社会化大普法格局,普法教育实体建设、村规民约调研、法治文创作品创作等重点工作出色完成。司法行政“法治惠民服务月”活动顺利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进村(社)、司法行政开放日、法律援助“讨薪”等活动广受欢迎和好评。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建设,连续三届有富阳律师获“杭州市十大先锋律师”称号。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新领域,首创存量房转移登记“不见面”审批,公证处在省内率先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五是司法行政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提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组织领导有力、理论武装扎实、调研检视深入、整改落实有效。围绕“最强支部”创建活动,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工作,“富春司法所党支部”创建“最强支部”。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完成新一轮中层竞聘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鼓励年轻干部继续教育。全面加强“清廉司法”建设,成立司法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防控措施219条。
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七五”普法规划任务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意义非凡。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高新产业发展、高品质城市建设、高水平社会治理,奋力起跳、奋勇争先,促改变、强发展、补短板、提能力,牢牢拧成一股绳,全面提升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助力高水平推进富阳区域治理现代化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两战赢”要求,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总体战
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全局要按照省委提出的“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总体要求,全力确保特殊人群管控安全稳定,积极做好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法治保障,全面助力依法防控。认真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专班的作用,加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全力做好法治保障工作。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继续完善行政执法指南,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编写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案例,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指导。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大复议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要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力服务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审查关。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服务,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借助“亲清在线”平台,充分整合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调解等资源,发挥专业优势,全力保障“杭州复工复产1+12条”中“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政策的落地,并力争成为高频次使用项目。要发挥好律师公益服务团的作用,编撰和发布法律服务指引,开展法律顾问单位走访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并为企业员工提供法律援助。要配强法律咨询、公证业务线上服务力量,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还要继续开展好“走亲连心三服务”工作。
(二)聚焦“三高”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法治富阳建设
法治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在坚持“三高”发展、奋力起跳争先的城市建设过程中,法治建设也必须高水平推进。今年我区法治富阳建设的主要方向是查问题、补短板,结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打好翻身仗。
1.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全区法治考核要做到布局有保障,办法有细则,宣传有力度。要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年终述职工作,做好法治富阳薄弱短板调研,服务中心工作拟定1-2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推进“两规则一细则”落实落地,探索建立委员会统一领导、法治办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分工推进、相关单位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有效运转。
2.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加大督察力度,用好执法监督员等现有队伍和方法,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强化执法队伍基础建设,加强对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运作调研,探索改革新路子。与区委巡察办、纪检组联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巡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探索日常法治建设检查监督机制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载体,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督为补充,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
3.不断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专项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全力服务政府决策,对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进一步精准把关,重点为防范疫情境外输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加强对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培训力度,前移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口,开展实施后评估,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合法性审核责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推进政府法律事务“网上办”,推动合法性审核全过程网上流转。完善重大行政合同管理制度,统筹做好备案、审查、清理工作。
4.规范有序开展复议应诉工作。从源头改善“两高一低”现状。今年,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有两项涉及到复议应诉工作。一是推进行政争议多元调解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前置调解流程,从源头破解两高一低困境。二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以100%的出庭率倒逼100%的行政案件关注度。让“一案一出庭、一案一发声”固定化、常态化。在上面两个重点工作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等重点执法领域的执法程序,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相关程序规定,推进行政争议考核奖惩机制,以奖惩促规范。
(三)落实“平安保障”职能,全力筑牢平安稳定底线
1.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线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全面实施“精准矫正”。一是学好、用好、宣传好《矫正法》,针对矫正对象,用好社会组织,纳入分类教育;针对矫正对象家属,做到及时宣传,获取配合。二是积极探索涉邪、涉毒、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教育、矫治、帮扶多维合一的社会化教育体系。三是打响富阳矫正教育品牌。筛选一批精品教育课程,发挥司法所(中队)“底线安全”教育、社会组织“分类矫治”教育的良好作用,开展专业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入矫训诫、解矫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优化教育学习机制。借助浙江省东吴文化研究院社会资源平台,开设创业技能培训课程,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化解就业难问题。要积极探索“智慧矫正”新路子,创建富阳特色品牌。要继续完成矫正队建制试点工作,总结各矫正队建制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矫正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社区矫正日常执法规范手册,建立学习小组,加强横向交流。联合检察院加强督察整改,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化铁军。继续优化所队模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构建社区矫正纳入综治工作格局,发挥村(社)基层矫正工作力量,筑牢安全稳定防线。
2.扎实开展人民参与促进法治。一是补齐司法所建设短板,进一步加强站所建设,以“枫桥式”司法所为标杆,打造品牌司法所。二是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的指导,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积极探索专业调解工作前置延伸工作,创新工作机制。完善警、诉、访、检调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联动机制。三是推进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力度,做优做强品牌调解室。四是打造全区“微调解”品牌,提炼推广东洲街道人民调解进网格工作经验,建设网格和事佬队伍,发挥老干部、老党员等乡贤力量,做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街,人民调解前置化。五是加强与区法院、区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做好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增补、考核、培训等工作。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3.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要继续抓好“四涉”人员排查、线索排摸、教育改造和律师办案指导等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建立健全人员排查、线索排摸常态化机制,重点做好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的即收即排,提高线索转化率,扩大扫黑除恶“第二战场”战果。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通报、请示报告等制度。
(四)打造“全科式”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1.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实体建设,继续建设村级法治文化公园、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完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做好做强“法治经纬”专栏及“富阳司法普法”微信公众号,继续推出“我当普法朗读者(第四季)”等品牌栏目。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司法局领唱、全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合唱的普法宣传格局,变“盆景”为“风景”。四是出色完成“七五”普法收官工作,按照全国先进的目标和标准,充分做好准备,迎接上级对我区“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
2.稳步推进法律服务管理水平。紧贴全区“三高”发展,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作用,如在亚运场馆建设、数字经济发展、金融风险防范中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律师公益服务团作用,编撰和发布法律服务指引,开展法律顾问单位走访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深化“三名工程”建设,加强规模所、品牌所、名律师的培育及中小所的扶持和规范。引导规模所做强优势专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律所建立调解室。积极开展“惠企便民”工作,强化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管理和建设水平。加强执业警示教育,严格风险防控管理,推动律师行业扶持政策出台落实。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基层群众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公证处和法院合作,拓展司法辅助业务。落实“两新”党建要求,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律师队伍与党同心同德、同心同行。
3.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访超市优势,整合法律服务职能和资源,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实体虚拟互补的服务模式。继续开展无欠薪专项行动,拓展法律援助案件范围,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便民工作。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建立律师资源统筹调配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继续落实“一案一评”机制,实现档案信息化。
(五)坚持“政治首位”意识,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核心战斗力
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队伍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障。我们要始终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扎实开展“大比武”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核心战斗力。
1.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推行“清单制”,扎实推行清廉机关建设;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建党廉各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开展谈心谈话、内部检查等工作,做好作风建设督查通报。
2.抓好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开展。这项活动是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的,市局和区委政法委都已下发了实施方案。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执法司法理念、执法司法行为、相互协调配合、制约监督机制、执法司法作风”等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执法司法中的问题和短板,规范执法司法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领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活动分四个阶段,时间从今年3月到明年1月。省厅、市局已将活动纳入对各区(县市)司法局的年度综合考核,并纳入“平安浙江”考核内容。区委政法委成立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并制定了工作清单。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大比武”活动,各科室、所(中队)要组织开展好“我怎么办”的讨论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制订工作计划。
3.抓好党建精品打造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坚持“一个统领、五个模范”,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组织模范、学习模范、服务模范、清廉模范和文明模范。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社区“大党委”制、乡镇捆绑组团和机关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结合“一支部一品牌”工作,组织各党支部认真落实行动计划,争取做出特色、做出成效。培育支部模范标杆,争创最强党支部、最强“领头雁”和最美党员,大力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学习新干线”“周五沙龙”等平台,组织好各种类型的学习活动,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素质,鼓励年轻干部再学习、再深造。支持支部、工会、群团组织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气氛,增强凝聚力,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0年4月22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围绕大局、聚焦民生,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着力打造精准监督、精准服务“两个精准”品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温州高质量发展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不动摇,既不放纵,也不拔高,精准打击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高利放贷、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批捕616人,起诉620人,监督立案49人,追加逮捕、起诉23人,对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不捕82人、不诉2人。创新“破网打伞”五项机制,深挖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37条,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深化“打财断血”工作,开展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跟踪监督329件,瑞安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督促公安机关查扣涉案财产1000余万元。不断加大“深挖根治”力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霸王搬运”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2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堵塞漏洞。
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理念,部署开展服务“两区”建设专项检察监督,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的犯罪1179人,起诉2180人,监督立案22件40人,移送线索13件14人,努力破解企业利益受损“反映多、立案少”问题。依法审慎办理企业涉罪案件,出台涉企案件社会评价办法,建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案件宽缓处理机制,龙湾检察院惩防结合、多措并举,帮助一涉案高新技术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的办案模式,被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实施温州检察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项举措”,在世界温州人家园、侨联、侨团等设立检察服务站点,依法保障在外温商合法权益,经验做法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检察院推广。搭建涉企服务平台,市检察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承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法治论坛,最高检、全国工商联领导及华东六省一市理论实务界代表,在温共商民企司法保护,平阳检察院建立全省首个民营经济法治护航基地,合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维稳安保等工作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安温州建设,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3292人,批捕1002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4765人,起诉19028人,依法妥善办理涉案13.5亿元的温州史上最大走私成品油案等重大案件,就毒品犯罪新趋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情况分析和对策建议。加强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温商贷”等网络非法集资犯罪,依法惩治传销、涉老年人保健品诈骗等犯罪,批捕211人,起诉236人,互联网金融犯罪引导侦查的经验做法在全国相关培训班上交流,永嘉检察院办理的系列网络诈骗案得到最高检、公安部肯定,瑞安检察院办理的蜂胶诈骗系列案获评全省精品案例。加强涉稳风险的防范化解,依法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部分服刑罪犯特赦检察监督工作,持续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问题专项监督,联合出台《规范特殊对象羁押投送收监工作的会议纪要》,监督收监115人,同比上升74.2%,获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持人民立场,积极传递检察司法温度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诉源治理,持续开展“少捕慎诉、保障权益”专项活动,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不捕3194人,不诉3994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82人。联合建立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联动机制,向116名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0余万元。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作用,研发“温检在线”检察监督平台,出台《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暂行规定》,妥善办理来信来访3371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联合出台《进一步深化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深入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等诉讼违法行为27件,为律师提供预约阅卷、信息查询、电子卷宗刻录等服务36981件次。
聚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网络餐饮为重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批捕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3人,起诉171人,办理食药领域诉前公益诉讼案件150件,督促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1000多公斤,推动相关部门将636家经营主体、180余人纳入省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瓯海检察院对婴幼儿食品乱象开展专项监督,鹿城检察院集中办理25件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
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特殊办案程序,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检察官参与家事审判调解等省级试点工作。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联合举办浙江省第二届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论坛,出台全国首个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建立分级干预帮教工作机制,汇聚社会力量对37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市教育局合作联动,建立未成年人被侵犯情况强制报告制度,试点开展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围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4份。持续打造“薇薇道来”“少年法治说”等栏目品牌,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为144所学校近4万名师生进行法治巡讲140场。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瑞安检察院法治宣传图书入选最高检、教育部“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用书。
三、坚持依法监督,坚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优化提升。依法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实现值班律师全覆盖,会同法院推进精准量刑建议工作,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532件,提出量刑建议7926人,法院采纳率为98%,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诉前引导和审前过滤,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258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36件,召开诉前会议87次,对830名出庭作证的“四类人员”进行询问和质证,为推进庭审实质化提供有力支撑。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104件、撤案31件,追加逮捕、起诉26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1064人、不诉34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9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3件。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通过对全市看守所巡回检察,推动问题整改22项。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139人,决定逮捕75人,起诉118人,立案查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依法审查起诉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受贿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
推进民事检察精准发力。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审查560件,对绝大多数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促进案结事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提请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6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50件。组织开展涉“套路贷”“恶意逃废债”等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审查208件,涉及金额2亿余元,已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6件,坚决遏制“打假官司”现象。深化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对民事执行不规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10件,促进解决“执行难”。
推进行政检察双向监督。积极落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依法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3件,提出提请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诉讼程序违法发出检察建议6件,文成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改判案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重点围绕国土、环保领域行政裁定落实难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81件,均获采纳。平阳检察院依法督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600多平方米,并牵头建立国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质扩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重要论述,围绕法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守护海洋”“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9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等公益诉讼19件;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积极稳妥办理非法改装车辆危害公共安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6件;围绕办案质量和整改效果,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引入第三方力量评议诉前整改成效,召开诉前圆桌会议、评估评审会议40余场,督促清理各类固体废物2.4万余吨,促进森林、土地修复治理89.2亩。鹿城检察院扬尘污染专项监督经验在全省推广,实验室危险废物公益诉讼做法在最高检和欧洲环保协会联合主办的国际研讨会上交流;乐清检察院雁荡山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入选平安浙江“15年15事”;苍南、洞头等地检察院促进海洋生态修复,推动增殖放流鱼苗140余万尾;泰顺检察院深化非法采矿专项监督,推动山体补植复绿14.7亩。
四、坚持素质强检,全面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开展“最强党支部、最红排头兵”创建,举办“学习强国、一站到底”知识竞赛、最美温检人初心故事分享会等活动,2名干警分别获评第六届浙江省十大优秀检察官和优秀检察官提名奖,7名干警在省市微党课等比赛中获奖。推进检察文化建设,设立检察文化空间、检察官书吧、院史室,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书画展、基层检察采风、检察文化沙龙等活动,市检察院获评市级“墨香机关”“园林式单位”,龙湾检察院在“长三角检察文化建设”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
强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积极做好龙港市人民检察院筹备设立工作。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自去年10月以来,共办结刑事案件5565件,平均办案时间同比减少1.5天。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推动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开展深化创新力建设专项活动,征集“金点子”100余条,孵化培育创新项目25个,永嘉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规范化建设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成果。持续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研发虚假诉讼智能研判、精准化办案、智慧控申等司法辅助系统,共同推进政法一体化电子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试点,已试行系统协同办案2458件,作为全国检察系统唯一参展单位亮相第二届数字中国成果展。
强化专业素能提升。实施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程”,举办温检大讲堂、素能培训班、检察微课堂、检律控辩赛等活动30余场次,通过专业化培训、网络化教学、实战化练兵,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检校共建,携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立法学研究创新基地,通过院领导领衔课题调研、法学家挂职指导等方式,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研究成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5篇,获省级以上奖项17个,温州网络金融检察课程纳入长三角检察专题研修班。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入推进检风检纪专项督察、司法作风专项检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基层检察院专项巡察等工作,对953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违纪违法行为。部署开展“清廉检察建设提升年”活动,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亲清政商关系“三清单一承诺”等要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记权力属于人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市人大代表建议案、政协委员提案14件,梳理落实去年“两会”期间涉及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院领导分片走访代表委员制度,组织部分代表进行跨地市交流考察,举办“温检擂台·三比三评”活动,11名基层检察长上台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检察融媒体创新发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25818条,公开法律文书15713份,举行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58次,以更加主动、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检察机关担当作为、共同战“疫”,实施疫情防控“十项举措”,开展“党旗红”领航“检察蓝”活动,800余名干警深入一线阻击疫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开展涉疫犯罪专项监督、非法交易及滥食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53件,批捕22件,起诉14件,挂牌督办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出台应对疫情温州检察“护企暖企九条意见”,发布《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海外温商“归国锦囊”等,支持企业稳发展渡难关,获得广泛点赞。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13项工作获省市委、省检察院领导批示,29项工作被省检察院转发,1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37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需要持续深化,融合深度、保障力度、服务准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机制需要持续完善,特别是专业化建设与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省委《意见》)的要求,与内设机构改革、“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三是检察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司法责任制还没有完全压实,少数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仍未彻底解决,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繁重等等。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温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温州检察机关抢抓机遇、全力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意见》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和省检察院“三个年”活动要求,持续深化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三力提升”活动,扎实推进规范化、精准化、一体化“三化建设”,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力争温州检察工作走在前列,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两个健康”,服务实体经济大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法治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助力温州重塑民营经济新标杆。巩固深化涉企专项监督成果,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品牌保护联盟,完善涉企案件社会评价等办案机制,加强涉案企业轻缓处理等司法政策研究,全面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以及网络非法集资等犯罪,严厉惩治“假破产真逃债”等逃废债犯罪,探索建立检银协同防控金融风险工作机制,着力打造集“惩、治、防”一体的温州金融检察(2020版)。加强互联网经济司法保护,严惩网络违法犯罪,探索对科技创新的适当容错刑事检察机制,为数字经济“一号工程”保驾护航。
二、聚焦群众“三感”,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坚持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八大专项行动”,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持续深化涉疫系列专项检察监督,防范化解疫情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和矛盾纠纷;积极助力复工复产化危为机,持续深化“三服务”“三强两促”和“护企暖企”等工作,服务市委“六重”清单落实,支持企业平稳有序恢复生产,服务保障我市打赢“两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年”行动,依法严惩涉枪涉爆、电信诈骗、暴力伤医等犯罪,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温州平安建设“摘银夺金”。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少捕慎诉”工作,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评价机制,继续做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探索推行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模式,健全“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机制,努力创建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推进诉讼违法和公益损害举报中心实体化运作,建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检察建议刚性监督等机制,努力开创“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法律监督新局面。
三、聚焦“四大检察”,争当法律监督排头兵。狠抓省委《意见》落地见效,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高水平推进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控,有力、平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流程再造、机制重构。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深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促进检察监督与审判机关内部预防、纠错机制的良性互动。补齐行政检察短板,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核心,建立健全公开听证等机制,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持续高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拓宽监督领域,持续跟进监督公益受损问题整改,探索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努力创建公益诉讼示范基地。深化检律良性互动,更加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进温州检察“智慧大脑”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办案全留痕、数据全覆盖、业务全融合、功能全集成、动态全展示,为司法办案提供更加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四、聚焦“五个过硬”,激发检察发展新动能。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开展全员政治轮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长效化,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走心,努力做到政治坚定、绝对忠诚。坚持以职业素能建设为核心,结合新时代检察发展新理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深化学习力提升专项活动,推进教、学、练、战一体化业务培训,努力做到业务精通、绝对可靠。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续深化清廉检察建设,开展“严纪律、重规范、铸铁军”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努力做到纪律严明、绝对纯洁。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力争温州检察工作走在前列,为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当好“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破网打伞”五项机制(报告第2页第2行):指市检察院制定实施的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五项工作机制,包括涉黑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护伞”线索集中管理、数据信息核查留痕、督办督查督导以及定期分析研判等,上述机制被省检察院全文转发。
2.服务“两区”建设专项检察监督(报告第2页第10行):系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温州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开展的一项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欺行霸市、侵犯企业知识产权、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涉企案件违法侦查行为等开展监督。
3.温州检察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十项举措”(报告第2页第16行):指市检察院出台实施的《服务保障温州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包括保障重点项目推进、防控区域金融风险、监督治理虚假诉讼、建立品牌保护联盟、防治企业内部贪腐、强化涉企民行监督、畅通检企联络渠道、强化执法司法协作、加强绿色生态空间保护、推动检察交流合作等“十项举措”。
4.“温检在线”检察监督平台(报告第4页第1行):指市检察院打造的智能化微信小程序,整合了申诉、控告、法律咨询等功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检察服务。
5.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报告第4页第8行):指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作出的重要指示,即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6.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报告第5页第1行):是指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因该建议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其主要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关具体建议。
7.“四类人员”(报告第5页第16行):指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
8.“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报告第6页第22行):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的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9.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报告第7页第6行):系最高检部署的一项专项活动,重点排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嵊泗县委政法委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04月20日
2019年,嵊泗县委政法委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广大会员、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主线,积极发挥政法职能作用,为推动“法治嵊泗”建设贡献了智慧力量。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协会积极融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法学会会议精神,帮助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进一步认清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进一步认清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筑牢“两个维护”思想。
(二)服务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一是坚持日常的法学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县法学会例会研讨活动。组织召开嵊泗县法学会年度工作暨法学论文研讨培训会议,对2018年度县级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下达了2019年法学论文的撰写任务。二是紧紧围绕省市法学会工作大局,精心谋划好法学论文的撰写工作。为更好地完成上级法学会下达的工作任务,县法学会组织力量开展对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走访活动,及时调整法学会成员,充实法学论文撰写力量,积极组织开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法制保障”、“浙江海洋强省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和“浙江自贸区高质量发展与深化改革的制度创新研究”等法学论文的撰写工作。三是组织精干法学科研力量,完成法学科研课题,撰写调研论文。2019年全县共收到法学论文12篇,其中有4篇论文分别获得中国、省、市法学论文优秀奖。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第九届海洋发展法制论坛、第十六届“长三角法学论坛”和第二届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论坛。
(三)夯实政法基础,强化执法监督。牵头抓好执法办案一体化机制建设、刑事涉案财务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联合各部门积极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我县存在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开展协同治理民间借贷治理工作,印发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推进民间借贷专项治理。建立执法监督人才库,首批共吸纳执法监督人才14名,并全部聘任为执法监督督察员。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全县42起案件开展评查,发现瑕疵案件8起个,提出纠正意见8起。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对15起案件开展司法救助,共计金额15.5万余元。
(四)围绕社会需求,深化法治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平安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嵊泗”微信公众号、平安嵊泗网、《平安嵊泗》特色电视栏目建设。以宣传、服务为一体,通过入户调查、面上宣传等形式进村入户宣讲平安建设知识,发放平安宣传品2000余份,张贴海报300余张,投入宣传经费10余万元,切实提高平安“三率”。全面铺开扫黑除恶宣传,印发《全县扫黑除恶攻坚年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嵊泗县宣传文化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在嵊泗电视台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栏目,在嵊泗新闻网、嵊泗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开设“黑恶必除除恶必尽”的专栏专题,有效整合全县宣传资源,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网宣队伍,周期性、持续性更新我县扫黑除恶主题内容。强化反邪教宣传,把防范打击专项行动同反邪教宣传警示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制定“无邪嵊泗”反邪教宣传月计划,联合县岛城艺术合唱团和县融媒体中心,精心打造四个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的反邪教文艺作品,在各类反邪教宣传活动上出演。同时,将反邪教宣传教育课程纳入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和党员轮训班,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五)加强组织建设,打造优秀队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清廉政法机关”创建、“八个排头兵”建设等为契机,以政治生态优化、创建措施扎实、执法司法公正、正风肃纪严格、队伍干净担当为标准,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认真做好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将法学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学会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学会工作存在的问题,促进法学研究工作健康发展。主动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和县编办沟通,上报《关于要求明确嵊泗县法学会为群众团体的请求》,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浙江省法学会深化改革方案》精神,经县委研究,县法学会列入群众团体,免予社会团体登记。同时,积极做好全县法学会员的统计,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好、学风浓、干劲强的优秀法学队伍。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政法委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省、市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理论水平和规范管理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素质法律人才缺乏,目前县法学会理事会及领导班子大多局限于政法及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会员的发展总量及人员素质方面仍有不足。二是理论研究课题不规范,县法学会各会员单位的积极性不强,有的课题过大或太少。四是法治建设在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方面仍存在不足,工作局面仍未能很好打开,其作用也未能有效发挥。五是理论转化为实践的力度还需加强,对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意义不强,结合度不高。
三、2020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0年,县委政法委法治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中心工作,找准目标定位,切实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县的职责任务,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大力组织法学研究,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强化执法监督,开展法治宣传,着力培育优秀人才,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提升法治工作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县作出贡献。
(一)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加强理论成果转化。加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学理论的研究,努力让理论研究具有更现实的实践意义,实现理论成果向现实成果的转换,进一步团结动员和组织引导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快法学服务实体化、实战化、长效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二)紧扣法治实践热点问题,加强重点问题研究。推进法学研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中一些涉及法律问题的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办法。要紧紧抓住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作为法学研究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重点,使法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服务。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司法及法学工作者,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务实活动中,理论联系实际广泛开展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提升学会管理水平,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今年底到明年初完成县法学会的换届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重点要依托会员单位发展新会员,增加新鲜血液,抓好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法学会工作做好,使法学会更加焕发青春,更加充满活力。
嘉禾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工作设想
2020年04月09日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完成了县司法局重组
3月25日,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了县司法局,并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根据新的三定方案,4月29日设置了11个内设机构和包括10个司法所在内的13个二级机构;6月份配强了领导班子,现有1正2副和1名政工室主任,并配备了1名专职党组书记。
(二)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县
1、推进了“法治嘉禾”建设。7月30日,县委郭薪书记主持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1次会议,有力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全年来,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开展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宪法宣传周等专项宣传,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7次,举办各类法治讲座26场,悬挂横幅380余条,制作各类法治宣传展板90余块,制作分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40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其中,12月4日,还牵头组织了县人大机关、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等10余个单位共200余名工作人员在宪法广场举行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圆满完成了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年参加“如法网”平台学法考试人数为7621人,其中7611人通过考试,参学率100%,报考率100%,参考率99.91%,通过率99.86%。
2、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8月份组织全县26个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了嘉禾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并出台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年来,共受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件,已办结1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25件;受理行政复议77件,已审结72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5件,已结案13件;参加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及各类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19次,审查政府合同170份;组织了12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三)推进了社会治理的不断创新
1、扎实推进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开展了“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和“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调处较大以上矛盾纠纷375起;32起纠纷积案由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四联四包”机制实行包案,目前成功化解9起;有序推进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定了90名拟任人民陪审员报县人民法院,由县法院按程序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
2、加强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年内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3人,解矫158人,其中撤销缓刑3人,特赦9人,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51人,其中缓刑142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安置帮教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6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1025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90人。在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考核中,共有9个月份在省、市均排名第1。3月份,县社区矫正中心获得了“郴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3、加强了公共法律服务。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深化便民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还提供了“上门服务”。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0件,其中刑事76件,民事181件,行政案件3件;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92件,解答公证法律咨询560余人次,提供公证上门服务3次。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了队伍理论武装;积极配合县委第六轮巡察,全面落实了郴州市县市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目前已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落实了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回头看,推进了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招录了4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司法所,加强一线基层工作力量。
(五)落实了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重点工作
加强了扫黑除恶争宣传,在矛盾纠纷排查、社区矫正监管及律师代理服务领域开展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向上级部门提供了4条线索;同时,积极参与了精准扶贫工作。
二、2020年工作设想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和省市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防风险、化矛盾、保稳定、促发展”基本目标要求,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布局,创新社会治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一都两城三地,山水田园嘉禾”作出司法行政的新贡献。
具体目标是:一是考评工作方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保六争三,县直机关绩效考核争取进入A类,综治考核争取实现不扣分。二是争先创优方面,省级工作荣誉要保证一个以上,并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积极争创国字号荣誉。
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政治引领,确保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主题教育和巡察整改,局党组要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队伍政治思想动态进行研判分析,并加强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引导,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职能。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政治监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持制度管人,完善各项纪律制度。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切实推动干部作风、履职担当的积极转变。
3、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结合干部轮训工作,开展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调研,扎实规范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整治整顿、大练兵行动,举办依法治县工作业务、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基层司法所业务、行政执法及法治工作等业务培训培训。推进司法行政辅助力量的政府购买,逐步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
(二)推进司法行政领域改革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参与推进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继续推进和完善城市管理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强县直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继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推动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律师接待室;积极开展律师参与调解、律师法律援助值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3、县公证处改制过渡期内的后续工作。根据我县公证处现在公证员构成不足的情况,加强公证员招考或聘任工作,建立符合执业条件的公证员队伍,并谋划恢复执业。
(三)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1、加快推进法治嘉禾建设。积极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的统筹职能,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办要牵头组织全县各单位举办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学习培训班,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推动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并加强综合性督查和专项督查。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加强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活动监督,要以对行政执法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3、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学法用法考试。落实中省市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
4、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好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周、“12.4”宪法日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县城新区法治文化公园辐射影响力,加强乡镇村(社区)法治广场、公园、小游园、街道及文化长廊的建设。
5、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计划在年中,联合县委县政府两督办公室对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
(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1、强化人民调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四查四防化纠纷、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调解活动,配合抓好“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全面加强乡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和调解员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学校、医疗、道路交通等13个行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和运行,加强对新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对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
2、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用好、管好社区矫正中心,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确保监管安全;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落实跟踪帮扶措施,并配合监狱部门开展好“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活动。
3、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服务基层群众。加强特殊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优质法律服务;逐步规范运行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切实发挥其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服务基层群众。
(五)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1、运用好县司法局指挥中心。按照市局运行管理要求,建立完善指挥中心日常管理机制及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值守,提升全县司法行政应急处突、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推进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远程视频督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培训中心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大建设投入,提升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的质量和效率,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教育矫正和考核奖惩,确保监管安全。
(六)推进政府购买,逐步解决制约司法行政职能发挥的瓶颈问题
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梳理,并列出购买清单。今年,局党组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汇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争取尽快解决政府购买服务。
(七)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推进特色亮点工作
1、谋划驻东莞流动党委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针对在粤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多、法律服务需求大的实际情况,在东莞流动党委组织嘉禾籍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德高望众、有一定威信的在粤嘉禾人筹备设立法律服务组织,为嘉禾籍在粤人员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组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
2、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晋屏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创建工作,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试点创建工作。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20年04月07日
2019年,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江苏省院和上海分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突出高质量和专业化,推进铁检机关转型发展,多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被评为2019年度省院机关“嘉奖单位”。
一、主要成效
(一)跨区划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在不断探索中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3件158人,批准逮捕64件106人,不批捕25件4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6件378人15单位,起诉112件277人8单位,不起诉9件29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10件20人3单位。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工作有三个特色。一是案件质量较高。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强调检察官的亲历性。坚持适时介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多次带领检察人员勘查现场,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判案情,明确侦查方向,规范侦查取证。今年以来,我院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无复议复核、无捕后不诉、无撤诉、无判无罪情形。二是大案要案较多。审查起诉了冯友康等25人5单位跨境倾倒油泥污染环境案、国丰能源公司以及王家秀等22人倾倒飞灰污染环境案等公安部督办的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在世界环境日,我院检察长与徐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同堂”办案,严重污染环境犯罪的20名被告人和5个被告单位均当庭认罪悔罪。三是办案效果较好。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重,办案中注重劝诫、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环境修复金,参与生态环境修复。在提起对冯友康等人污染环境案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时,与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睢宁县检察院、睢宁县公安局等6家单位共同会商,妥善处置危废油泥,督促被告人缴纳环境修复金150余万元。同时积极提供线索,支持、配合睢宁县检察院对县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省、全国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二)铁路检察工作在平稳发展中呈现新亮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平安铁路、法治铁路建设。一是继续办好传统涉铁刑事案件。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7件35人,批捕24件30人,不批捕3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6件64人,起诉45件65人,不起诉1件2人。二是认真办好涉铁新类型案件。高质量办理了涉铁两个“首案”。一个是涉铁网络诈骗“首案”。提起公诉后,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此案,产生较大影响。另一个是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铁职务犯罪“首案”。铁路上海局集团徐州车务段员工司某某贪污案,经地方监委调查、我院审查起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开启了铁检机关反贪部门转隶后监检衔接协作新机制。三是精心办好涉铁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开展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7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察体制机制改革在积极推进中不断深化。把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重要动力,助推铁检机关转型发展。一是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职权,明确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责任。执行入额领导直接办案规定,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直接办案4件35人。强化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专项督查,健全案件流程监管机制。二是继续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为抓手,不断深化实践探索,积累跨区划检察工作经验。在省院李三顺副检察长指导下,就深化铁检改革进行深入研讨,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受到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视。三是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建立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等工作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达55%以上。
(四)信息化和“两房”建设在精心组织中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院网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实体检察院”“网上检察院”和“掌上检察院”建设,积极做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系统、检务保障系统、教育培训系统、“苏检掌上通”“苏检政务通”“江苏检察网”等智能、网络系统的运用和维护。与此同时,把“两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集中精力抓紧抓好。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程持续有序推进。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协调推进配套项目的设计与施工,实现了工程整体效果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二是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打造优质工程。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基建管理人员坚持每天多次现场巡查,全过程、各环节对建筑材料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三是从严要求、强化监督,加强工程管理人员自身建设。经常听取汇报,提醒督促。基建管理人员严格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年底,新建“两房”主要工程项目已经基本完工。
(五)检察队伍素能在常抓不懈中有所增强。坚持把队伍素能建设作为根本,狠下功夫,务求实效。首先,思想政治建设更加注重教育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总支每两周1次、各支部每周1次集中学习,组织3次大组学习交流。组织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党员先进事迹》,集中观看纪实片《孤岛32年》,组织干警赴“淮海战役纪念馆”“运河支队抗日纪念馆”、贾汪区马庄村举行“缅怀先烈、不忘初心”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党性、锤炼作风。其次,机关党的建设更加注重夯实基础。认真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1次年度组织生活会和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书记、检察长沙锦瑞2次为党员干警上党课。第三,业务技能建设更加注重专业化历练。采取教育培训、业务练兵、实务与理论研讨等方式,培育专业化人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支持、督促干警按时参加高检院、省院、上海分院和有关方面组织的各类培训和业务讲座;组织人员到上海、南通等地学习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先进经验;通过“老带新”“师带徒”,促进教学相长;会同法院和公安机关,两次召开环境资源案件研讨会,解决了司法办案中一批疑难问题。
(六)党风廉政建设在严抓严管中切实强化。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省院党组部署的任务要求和省院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承诺书,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计划,细化为10个方面28项具体任务内容,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从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以及最高检、省院颁布的各项禁令,及时传达各级党委、纪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下发的党员干部特别是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引导干警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以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和“两房”建设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并严格执行管案、管钱、管物、管人等各项制度规范,从严从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深入学习领会最高检和省院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克服思想障碍,自觉如实填报相关事项。年末,全院填报5项报告内容,突破了“零报告”。注重抓早抓小。坚持院主要领导与其他领导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常态性谈心谈话,分管领导和专职监察员与部门负责人及检察人员针对性谈心谈话,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率先垂范。党总支书记、检察长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注重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部署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省院各项禁令,带头廉洁自律。
二、几点体会
总结2019年的工作,感受和体会较深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行检察职能。“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提升政治站位,从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去年以来,我们按照中央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契合点,主动服务和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投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优势,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用法律手段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跨区划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占全省同类案件的17%,6起案件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二是积极维护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省院关于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先后对涉嫌犯罪的3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或不批捕、或逮捕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或起诉后建议法院适用缓刑。三是积极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为抓手,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56处,受到国铁集团有关部门的赞扬。四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支持我院干警王明远同志代表省院机关在沭阳县开展驻村帮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受到省委帮扶工作队和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必须紧紧依靠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做好检察工作。我们坚持不折不扣地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党组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省院报告,积极争取省院领导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去年以来,省院刘华检察长先后3次专题听取铁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铁检工作作出指示。李三顺副检察长坚持审阅我院工作周报、月报、年报,及时听取有关工作和事项汇报,先后就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铁检体制改革研讨、“两房”建设等重要工作,及时予以指导。同时,认真履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就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等,强化督导检查。省院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也都对我院工作予以关心、支持。因为有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我院总体工作方向明确,成效较好。
(三)必须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彰显检察作为。在省院批准我院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之前,我院办理案件数量少、体量小,类型单一,铁检机关的地位和影响也较低。跨区划集中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以来,我们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力度与效果相统一,司法办案工作越来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执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认可和好评,铁检机关的权威和影响也明显提升。
(四)必须积极争先创优提升检察贡献度。秉持“小院勇于大作为”,奋力争先创优。2019年,有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典型案例”,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省(十佳)“新时代优秀检察官”,自2017年我院被列入省院机关评比表彰,至2019年,连续3年度被评为省院机关“先进集体”或“嘉奖单位”。
三、存在问题
在总结2019年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在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立案督查、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案件的数量还不多,诉讼监督的力度还要加大;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还较低。
(二)在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还较为传统陈旧,需要不断创新,针对性、实效性还要增强。
(三)在检务保障方面。检察信息和宣传工作比较薄弱,检察综合管理还不够精细。
新的一年,我们将固强补弱、扬长补短,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深圳市公安局2019年公安工作总结及2020年公安工作计划
2020年03月31日
一、2019年公安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扎实推进“基础夯实年、科技应用年、改革攻坚年”建设,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打赢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和澳门回归20周年庆典安保工作攻坚战,全年121项369场重大活动全程“零风险、零事故、零失误”;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市刑事治安警情连续三年大幅下降,2019年再降6.2%;公安工作满意度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公安部赵克志部长亲自授予深圳公安“战狼突击队”。
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扫黑除恶攻坚队“尖刀”作用,运用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严打涉黑恶势力犯罪。成立打击“套路贷”专班,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开展多轮集中收网行动,全力打击“套路贷”犯罪。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民生领域黑恶犯罪,联合行业部门坚持深入调查、打防同步,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打掉涉黑组织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个,刑拘5665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总价值80.17亿元,主要指标名列全省前茅。
二是严打突出刑事犯罪。创新建立打击电诈犯罪2.0新体系,破获电诈案件7083宗,逮捕2281人,同比翻了一番,电信网络诈骗案打击绝对数连续四年全省第一。网逃抓获总数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一,在公安部“猎狐”、“百城会战”、“云端”三个行动中排名全省第一。成功侦破“730”涉毒案件,缴获冰毒4.29吨、易制毒化学品40吨。“两抢”“两盗”警情年均降幅达46.7%、35.2%。命案连续三年实现“发案不过百、破案百分百”。
三是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加强社会基层治理创新,探索出了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宝岗派出所获评公安部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东门、沙河派出所获评广东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国首推辅警立法,已招录高素质辅警6625人。全国首创“义警”群防群治新模式,规模突破30万,屯警街面做法获中央政法委高度肯定,在全国推广。全市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降至0.77,进一步接近发达国家先进水平。
四是推进“AI+智慧新警务”建设应用。以深化警务科技应用为主线,统筹推进第三代指挥中心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全局信息化攻坚行动、智慧新警务建设、基础运维通信保障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同时,智慧警务实现“深度运用”,5G试点应用初具规模,黄田派出所5G义警机器人荣获工信部5G应用大赛全国二等奖,“扫楼机器人模型”获“砺剑2019”广东经侦部门实战练兵大比武一等奖。13个“深”字头骨干平台已在全局广泛推广应用。
五是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实现从“费时耗力”到“就近办全城办”的转变,“深微”平台用户突破千万,创新推出“刷脸办”“掌上办”等模式,下放11项许可审批权,上线“零跑动”业务100项、“一次跑动”业务97项,大部分民生警务事项均可实现网上办、就近办、全城办。深圳车管所首次获评“全国一等车辆管理所”,深圳湾服务中心高票入围“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出入境办证量连续3年保持全国第一。
六是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高质量完成多次联合演练任务,1.2万警力参与的“深圳亮剑”行动取得圆满成功,队伍素质本领得到极大提升。这些收获背后凝聚着全警的牺牲和付出。全年等级勤务多达139天,3名民警因公牺牲、108名民警因公负伤,全警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初心使命、体现了忠诚担当。
二、2020年公安工作计划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地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深圳市公安机关将牢牢把握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固化升华“基础夯实年、科技应用年、改革攻坚年”建设,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奋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
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健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体系,持续全面深化反渗透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打好反恐防恐组合拳,严防经济金融风险的传导蔓延,守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南大门”。
二是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打好扫黑除恶斗争收官战,加快建设新型犯罪打击中心,固化扫黑除恶攻坚队、“七侦合一”等打击机制,以专业力量对付专业犯罪。
三是打造现代警务模式。加快第三代指挥中心建设,推进情报指挥勤务一体化,深入推广13个“深字头”信息化平台应用,推进公安工作与现代科技的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全面整合盘活警力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力量集约、手段集成,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四是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推广南山南园、龙华同胜等社区“专群结合、科技围合、综治引领、立体防控”治理新模式,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开展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打造“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基层警务模式。
五是打造一流法治公安。完善公安执法“小闭环”,建设“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打通政法部门“中闭环”,促进政法信息高度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撬动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大闭环”,进一步完善110接处警与政府应急管理衔接机制和非警务警情分流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执法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19年河源市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03月30日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全面落实省厅“1+1+5+5”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实施市局五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上级决策落地见效,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新局面,努力为我市“融湾”“融深”和“示范区”“排头兵”以及“生态河源”“现代河源”建设全面提效破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成机构重组,推进职能深度融合体现新担当
一是队伍人员结构得到优化。把机构改革重组后班子建设和人员调整作为2019年改革的重中之重来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的部署和目标要求,稳步推动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切实加强市、县局机关班子建设,调整工作分工,落实中层领导选配和科(股)室人员调整工作,机关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二是工作职能得到深度融合。改革重组后的司法局,肩负着推进落实“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重要使命,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实现“四大职能”大整合。三是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通过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实现了人员大融合,人心大团结,事业大发展。
二、坚持协同发力,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呈现新局面
一是法治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各县区积极请示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依法治县(区)专门机构均得到较好落实。河源是全省三个在机构改革后县(区)设立秘书股(组)的地级市之一,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简报形式介绍我市经验做法。制定《中共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工作规则、细则,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保障了依法治市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依法治市委首次会议顺利召开。组织筹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会议筹备、材料撰写、会务组织协调等工作,顺利完成第一次会议的各项议程。三是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扎实开展。认真部署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评迎评工作和法治河源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向省推荐了3个全国示范创建单位、8个全省示范创建单位。我市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数量排名全省前三。
三、完善制度供给,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制定《河源市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及预备项目。积极参与开展《河源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调研,完成《河源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合法性审核。制定《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和参与效果,确保政府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顺利完成《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立法项目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市共审查各类文件454件,提请市、县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28件,审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8件。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各级政府部门发出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部署对多年以来现行有效的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18场588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222张。规范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59个行政执法主体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通账户,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事项稳步推进。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开展全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四是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5宗,受理215宗,审结193宗。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案件410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9宗,其中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宗。五是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依法审查市、县政府各类合同1164件,重大合同、决策文件313件,审查市、县政府各类请示、规划等决策事项571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切实避免法律风险,出具审查意见书702份,有效地保障市、县政府的正当权益,为市、县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坚决守牢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一是特殊人群监管安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入矫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教育矫正讲师团,打造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加警察、律师、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加讲师团“1+5+1”教育矫正新体系。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教育矫治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突出“四个重点”,落实“五个一”要求,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进一步发挥延伸管教警察参与社区矫正执法作用。“两个8小时”完成率达到100%。社区矫正对象的特赦工作圆满完成,特赦45人,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远程会见民生工程落实,会见1923宗,接待群众4441人次,实现最大程度便民、惠民。通过开展“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督导。全市社矫对象无参与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事件,无脱管、漏管、违反禁止令和非法出境的情况发生。“百日攻坚”活动及特赦工作在10月召开的全省视频工作会议上受表扬并作经验介绍。全市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82人,解除867人,在管社矫对象869人,配备电子定位手机、手环798人,配备率为92%。强化日常管理,不断夯实安置帮教衔接管控基础,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615人,安置1515人,帮教1553人,安置率为94%,帮教率为100%,无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二是人民调解成效明显。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卓有成效的化解成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了新中国70周年华诞祥和稳定。推动成立河源市医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河源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培训基地,开展全市调解业务工作培训,有力提升了全市调解员队伍业务技能。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84人。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和培训,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全市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7007宗,调解成功6881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8.2%。三是扫黑除恶深入推进。分别出台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辩护代理指引”等,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把“律师如何做好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律师培训专题,加强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监督。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加强对律师参与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跟踪督导,落实涉黑案件开庭旁听措施。收到律师参与代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告备案71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线索排查和谈话工作力度,累计开展谈话2178人次,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2178份,制作谈话笔录468份,累计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61条。先后召开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题教育训诫会30余场次,实现全市100个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全覆盖。
五、践行为民宗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凸显新亮点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司法厅平台的互联互通。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广东法律服务网办理12348热线平台工单任务落实。以点带面,加强督办、指导,超额完成41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78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得到省厅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二是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科学整合律师服务资源,全市1433个村(社区)和顾问律师做好双向选择,完成合同签约,实现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全市村(社区)、镇街政府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36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共4.2万件数。建立由82名律师组成的调解员名册库,做好律师调解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律师调解工作。派出公职、法援律师陪同市领导接访46次,接待来访群众34批257人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律师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组建律师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团,建立对应微信群109个,开展“以案释法”专题讲座483场次,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服务贫困户1154户2260人。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建立进出口企业律师服务信息库,对进出口企业及其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落实市委丁红都书记对律师工作的指示,开展律师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落实,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律师队伍。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扎实推进减证便民,全市公证处办理公证8775件,同比增长22%;其中河源公证处办理3986件,同比增长近40%。不断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进程,强化司法鉴定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努力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和群众认可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办理业务2685件,同比增长34%;顺利完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在考试安全实施、考风考纪等方面实现了“零差错、零补时、零投诉、零违纪”的目标。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加大青少年学生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宪法在我心中”为主题,开展“宪法教育大课堂”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194场次,参与师生6.1万余人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法律八进”活动2640场次,出动人员2.8万多人次,发放宣传品140万多册,接受群众咨询4200余人次,直接受众人数90万余人次。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连续两年实现市、县区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覆盖,“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做法获河源市第三届“河安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大赛二等奖。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创建活动以及《法治声音》栏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1175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18个村(社区)符合创建条件并完成申报工作。做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运用河源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河源普法网、网易新闻、今日头条、天天快报等各类新媒体平台推送各类信息2700余条。四是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承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2407宗,占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81.3%,实现全覆盖案件的被告人100%有律师提供辩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成效明显,全市共派出值班律师约800人次,接受法律咨询、认罪认罚等其它法律帮助约8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6宗。依托市、县残联建立了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申请25宗。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26宗,追索劳动报酬及相关损失约1500万元。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797宗,同比增长35.89%。首创法律援助楼宇视频宣传方式,法律援助知晓率持续提升。积极组织全市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编写工作,共有7宗案例被司法部采纳,位列全省第五。去年6月,市局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了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六、坚持党建先行,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
一是机关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对市局机关党委进行补选,补选了党委书记和委员。新增1个机关党支部,完成5个党支部换届选举。部分县区司法局的党支部也完成了换届选举,全系统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担当,以确责、履责、追责为主线,着力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实现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及时调整市、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小组,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抓好市局巡察整改工作,对照6个方面18个问题,自觉对标对表逐条逐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改出成效。三是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好转。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持之以恒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贯彻落实谈话提醒工作机制,局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科室领导之间开展谈话提醒。落实“深调研”要求,形成一批“融湾”“融深”以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调研成果。坚持党组成员挂钩县区制度,落实业务指导、工作督办指导机制。四是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主题教育总要求,坚持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反思、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全系统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真正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五是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共选派出25名(其中市局6名)优秀党员干部到基层担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党建指导员和扶贫干部,指导和开展扶贫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在“6·10”“6·12”洪灾中,市、县局派驻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抗洪救灾,恢复生产,收到当地村委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盐田区委政法委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03月26日
2019年,盐田区委政法委在盐田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盐田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勇于担当,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盐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城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2019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发扬斗争精神,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1.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各单位抓小抓早查风险、做细做实除隐患,辖区未发生涉政治安全及涉暴恐案件。在册涉邪人员教育转化率100%、巩固率100%。高标准建成并运营区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水华同志实地调研时充分肯定。
2.全力排查化解矛盾隐患。以“五个坚决防止”发生抓维稳,探索推出“3(政法委、公安、信访)+5(沙头角、海山、盐田、梅沙街道及中英街管理局)+N(其他相关单位)”维稳安保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各单位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5宗,化解率持续保持全市领先。严格落实分级响应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力量调度维稳安保工作,以优异成绩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
(二)出重拳扫黑恶,纵深推进“平安建设示范区”创建
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举办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在全市率先实现精准入户宣传全覆盖。比如,在盐田港后方陆域举办扫黑除恶暨“文明司机行动”宣传活动,辖区140余家物流企业、16000余名货柜车司机积极响应,成效明显,后方陆域交通环境持续优化。同时,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年内共立涉恶案件26宗,破案26宗,刑拘49人,并打掉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2.持续深化“平安建设示范区”创建。一是突出“平安”元素,深入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控等“八大行动”,联合市委政法委举办“创建平安深圳之平安家园”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传播平安生活理念,辖区各街道公共安全指数及群众安全感位居全市前列。二是支持公安机关深化警务改革,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小区、社区、街道三级平安创建及平安细胞工程,全面推进“社区—小区”两级“平安易站”建设,约90%的创建小区实现“零发案”。三是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辖区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四是统筹抓好节假日梅沙片区交通和治安保障工作,协调做好中英街、沙头角口岸及东部海岸线等非设关地带的反走私、反偷渡工作,各职能部门共查处涉嫌走私案件1000余宗,案值约11.5亿元。五是深层次挖掘群防群治资源,动员快递员、防损员、保安员及特行场所工作人员等,推动打造了一支约8000人的义警队伍。
(三)聚焦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1.深入基层调研推动工作。坚持“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根据全市政法系统重点调研工作部署,推荐梅沙街道入选市委政法委的调研联系点,并及时启动“创建‘平安建设示范区’”调研课题。结合主题教育,围绕社会稳定、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等领域,启动8个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系列调研报告,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统筹全力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按照“党建引领、群众出卷、部门答卷、群众评卷”思路,依托“盐田民意通”维修公众号,积极打造“百姓吹哨、部门报道”基层治理新模式,该探索实践被新华社报道,并被《南方日报》评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十大优秀案例。二是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部级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这一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盐田港区获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港区。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共建共治共享示范街区创建工作,“一街道一社区一品牌”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切实解决了一批环境治理、交通治理、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市互联网协会等单位举办的“圳能量”2019深圳网络盛典上,我委社会治理“一街区一品牌”创建项目获评深圳年度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奖。
3.着力提升网格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一是数据提质求实效。从单纯采集数据向提升数据质量转变,把网格员动态采集数据与职能部门定期交换核实数据相结合,提升数据准确度。二是全力出击排隐患。网格员共采集隐患26000余宗,均已按规定现场处置或报有关部门处置。三是为民服务零距离。联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辖区142名60岁以上老人上门登记所需服务事项,协助区统计局、教育局等部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核实租赁凭证入学等系列为民服务工作。
(四)加强党建引领,锻造过硬队伍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开展集中学习42场次。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紧扣《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及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主动讲党课、作辅导,引导全体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全委党员干部继续保持零违纪违法。
2.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机构改革后,优化机关党组织设置,如期完成党支部改选,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党支部,把一批党性强、作风正,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选拔为支委委员及党小组负责人。邀请时任中央政法委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黄文艺同志为全区政法系统作《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辅导报告,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档案中心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更新党建宣传栏、公示栏,组织党员到对口帮扶的河源市东源县黄村村开展义务劳动,为脱贫攻坚贡献力量,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盐田区委政法委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会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责,以加快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导向,以全面建成“平安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纵深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牵引,以锻造过硬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实干笃定前行,在探索完善辖区社会治理制度上狠下功夫,力争为特区成立40周年献上一份优异答卷,为中国之治贡献盐田经验。
(一)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刻认识新时代政法工作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着眼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政策领导,深入调研,推出系列举措,推动全区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加强统筹协调,狠抓维护政治安全系列专项行动。强化法治思维,把防范风险挑战作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来抓,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维稳安保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消除在基层,确保辖区平安和谐。
(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加大对中英街、盐田港后方陆域等重点区域的线索摸排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坚持立足当前与久久为功相结合,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积极构建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
(四)全面建成“平安建设示范区”。立足社会治理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要求,加强统筹督导,支持公安机关推进刑事打击改革,加快完善“雪亮工程”,狠抓政法智能化建设,优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一体化运作模式,健全“平安易站”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基础单元作用,完善社区“党建引领、一核多元”治理模式,以社区“微治理”撬动居民群众“大幸福”,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五)持续打造过硬队伍。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铁军,为新时代开创盐田政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榆阳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总结
2020年03月23日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全面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榆阳建设。以全区发展大局为中心,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615件1024人,批准逮捕526件887人,不批准逮捕67件1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56件1741人(其中,市、区监察委移送7件17人),审查后提起公诉1128件1518人,不起诉39件57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0件166人,批准逮捕12件53人,提起公诉18件113人。
二是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着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积极推进诉讼监督向主动监督、全程监督转变,坚持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不断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12人,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撤案7件8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1份,纠正遗漏起诉罪行20人次,挖漏犯1人;刑事审判监督中提起抗诉4件5人,向区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民事行政案件监督中受理案件90件,审查后,提请抗诉2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再审等各类检察建议50件,法院采纳并回复46件,采纳率92%;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向有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集中考察社区矫正人员106人次,与在押人员谈话300余次,参与看守所安全检查11次,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3件,立案4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0件。
三是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不断提升工作满意度。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指示精神,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切实维护好群众控告申诉权利。2019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余人次,受理控告申诉案件线索38件,所有案件线索均做到依法办理、加强督办、及时答复。为促进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我院找准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的结合点,对遭受犯罪侵害、生活面临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今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29.5万元。
四是扎实做好案件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案件管理水平。2019年我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不断强化案件监管职能、拓展案件监控范围,全面履行管理、监督、服务职能,不断提升案件管理质效。共审查受理各类案件1986件,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法律文书错误、卷宗不规范等问题200余次。总计审查移送案件1930件,发现并纠正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等问题90余次。案件流程监控中发出办案期限将至、使用文书不当等预警提示27次,接待案件信息查询847人次,为辩护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刻录、拷贝服务294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0件。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案件信息2762条、法律文书1038份。对于当日受理的案件均做到及时分流送达。通过严格“案件进出口”审查,确保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合法、高效运转。
五是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积极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我院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件,立案调查65件,审查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64件,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是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9年我院在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我院的典型性工作,让更多群众了解我院的职能以及工作动态,增进人民群众对我院的了解和认识。全年共在人民日报、陕西日报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30篇,共发行检察简报65期。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邀请省市劳模代表参加了“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邀请在校师生代表、家长代表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有关部门参加了“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开放日活动,8月份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是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办公楼信息化改造。我院办公大楼自建成投入使用10多年以来,一直未进行过维修改造,因使用年限已久,供热、配电、消防、网络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2019年我院对办公大楼4-6层进行了网络维修,改造了消防、供热、供水、供电设备以及检察内外网络。该项目被区政府定为2019年全区重点项目之一,工程提前结束,目前已投入使用。
八是全面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不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通过办理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业务,坚决打击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构成犯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形成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机制合力。同时,以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公开、利用为主线,大力协助区政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全区发展活力。
九是继续坚持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警政治敏锐性。同时,狠抓检察业务知识学习。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积极开展集体学习、案件评查、典型案例研讨等活动,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100余人次,干警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分解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以广大党员为抓手,以学习教育为载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不断坚定广大干警政治立场,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干警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力度和监督水平有待提升;二是队伍素质能力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还不相适应,队伍专业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有些工作浮于表面,工作标准不精益求精,在服务意识、改革创新意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今后工作打算
2020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争先进位,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一要继续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二要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质效,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公益诉讼相关制度,继续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措施,力争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四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温州市公安局2019年公安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03月05日
一、2019年公安工作总结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这条主线,紧扣“奋战1161、奋进2019”这一主题,以攻坚扫黑除恶、深化固本强基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保障,着力打造更高水平“实力公安、实效警务、实干警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市公安局以优异成绩连续第9年被评为市直部门年度综合考绩优秀单位,连续第3年被评为全省市级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优秀单位。
一是有效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精准发力,不断完善重大活动安保运作模式,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任务,顺利完成全国“两会”、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等重大安保活动以及重大节日安保任务。
二是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主动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执法保障,持续深化拓展项目警官制,对省、市级重点工程落实护航警长制,确保所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治安无障碍”施工。积极组织开展“企业集中服务月”全警大走访活动。全力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护航企业发展行动。全面强化公共安全监管,全市交通健康指数列全国同类城市第6位,全市交通事故亡人数实现四年四连降。
三是有效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得到中央督导组高度肯定。全年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100%。反诈、禁毒、打私、打击食药环犯罪多个专项行动综合成效排名全省前列。公安部专门在温州召开打击走私工作现场会。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不断织密社会防控网络,刑事案件在同比下降10%,“两抢”零接警220天。
四是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持续推进“云上公安·在线警务”新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鹿城南浦派出所、永嘉岩头派出所、苍南望里派出所获评首批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大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全市270个参建小区保持零发案。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全省首个升级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现了执法机制改革纵深推进。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户籍业务全市“全城通办”,进一步拓展“温警在线”服务创新,“温警在线”累计上线公安政务服务事项253项,推行“警侨在线·海外连线办”。
五是有效打造党和人民满意公安铁军。高质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活动,以“最强支部·最红警队”创建加强新时代公安机关基层党的建设。深化“三严三铁”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全面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率先完成民警职务序列改革,深入推进辅警改革,钉钉警务获全省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金奖。队伍中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出入境管理局受理中心全省公安唯一集体获评“全省人民最满意公务员集体”,涌现“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建兴、全省最美基层民警杨国强、一等功臣柯海鸥等一批优秀民警。2019年,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报道温州公安相关工作6000余篇,其中中央级重点媒体报道600余篇,温州公安各类新媒体共发布信息10万余篇,新媒体图文阅读总数达35亿余次。
二、2020年公安工作思路
2020年,全市公安机关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的部署要求,动员全市公安机关保持定力、勇毅笃行,突出抓好“611”工作主线,用好“温警擂台”抓手和强化“两最”创建保证,努力打造更高水平实力公安、实效警务、实干警队,确保在构建现代警务模式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走在前列,为“奋战1161、奋进2020”、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在平安创建中进一步提升实力公安
1.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社会稳定。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完善“属地牵头、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排查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和信访依法处置,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持续稳定。
2.大力加强护航执法保障工作。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坚决扫除各类影响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治安障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两个健康”深化提升年要求,全面落实“60条意见”,强化重点工程保障,确保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治安“零障碍”。
3.大力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防工作。对标《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按照“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要求,提升社会面防控水平。不断织密综合防控网、动态巡控网、通道防护网。
4.大力加强刑事打击工作。突出“打团伙、打职业、打链条、打源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黑恶犯罪,围绕“扫黑除恶机制建设年”的总体安排,聚焦“套路贷”等热点问题强化网络扫黑,加大“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工作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严打重大恶性犯罪,继续加大对杀人、放火、故意伤害致死、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以及入室盗窃等易转化为严重暴力犯罪的攻坚力度。严打网络犯罪特别是新型高发犯罪,对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专案集群打击。严打食药环犯罪,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对食药环犯罪案件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严打黄赌毒犯罪,持续抓好黄赌治安问题整治,严防形成热点、乱点。
5.大力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的底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围绕亡人事故持续减少的目标,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创一治”和综合治理五大行动,加大对“六类”重点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车辆的管理力度,强化路长制等工作机制,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治理。
二是在改革创新中进一步完善实效警务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领跑者”标准,以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为突破,全力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温警在线”标杆。全面融入“浙里办”“浙政钉”,优化提升“温警在线”平台功能。拓展“钉钉警务”“在线警保”等载体,继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内部各领域拓展。
2.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将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来抓,进一步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着力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深入实施社区警务“十百千万”工程。深入推进智慧防控“四安工程”,以对案件多发、秩序混乱、居民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智能化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智安小区”建设,并联合教育、卫生、住建等主管部门向“智安学校”“智安医院”“智安单位”拓展。
3.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提质增效。精心组织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推进执法中心样板化,二是推进执法管理智能化,三是推进执法办案标准化。同时,严格落实执法管理“定人、定岗、定责”要求,切实发挥所队领导和派驻法制员执法履职作用,加强基层所队执法源头管控。
三是在党建引领中锻造实干警队
1.打造忠诚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围绕“六力”再提升,丰富“两最”创建内涵,建立完善市、县联动党建工作体系。做好“党建+”文章,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全面治党管警主体责任到岗到人,使党建的引领作用体现在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2.打造覆盖全面的从严治警监督体系。以持续深化“三严三铁”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主抓手,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以及节点正风肃纪,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以管警治警的刚性措施兑现“纪律严明”要求。
3.打造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树立“实干实绩”导向,突出好干部标准,激励广大民警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培养教育、管理监督、问责追责结合起来,使干部在科学的考评中释放潜能。完善容错免责规定,建立容错正面清单和不担当不作为负面清单,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4.打造平战结合的教育训练体系。按照专业化建设要求,以三年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培养造就一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安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5.打造安心安业的职业保障体系。强化“以警为本、警意主导”的观念,聚焦现实之需、解决后顾之忧,厚实从优待警举措。执行好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着力研究、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严惩袭警违法犯罪,在全社会营造“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的良好氛围。
瓯海区公安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03月04日
一、2019年工作情况
2019年,瓯海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为主线,全力做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等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区政治大局稳定和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一)维护稳定,打赢系列安保会战。推行“AI”智慧安保模式,圆满完成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世界名校龙舟邀请赛等重大活动安保,被市局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区全年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案事件和涉警舆情事件,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二)服务中心,护航发展主动有为。高质量护航“两区”建设、开展“三服务”活动,选派“警务专员”196名,走访企业4000余次,推动解决问题162件、重大难题12个;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录入公安“最多跑一次”事项161项,确定民生事项103项,已实现“一证通办”事项66项,“一码导办”“一窗快办”被上级推广使用,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和“瓯海区担当作为好集体”;全力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重拳打击本地涉经济违法犯罪,分局经侦大队荣获浙江省“破获重大外汇违法犯罪案件成绩突出集体”称号。
(三)多元治理,基础管控全面夯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升级智慧化保障,建成“双无”智慧安防小区30个、示范智安单位5家;夯实基础化管控,紧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部位,全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社会面安全;创新社会化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建成群防队伍118支、1994人;“警医联动”醒酒机制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蜂巢警务”“民族团结服务站”等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平安时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建成市级样板警务室2个、示范警务室12个,延伸建立警务联络室207个、联络点1011个,聘任警务助理1737名,基本实现“隐患发现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服务延伸在网格”。
(四)敢于亮剑,打击质效显著提升。坚持集约化、精准化、品牌化打击方向,破获特大系列性“杀猪盘”案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成效列全市同类地区第一,分局刑侦大队荣获全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扫黑除恶攻坚年行动稳步推进,综合成效列全市同类地区第二;强力推进民生类违法犯罪打击,禁毒工作、涉爆打击、昆仑行动、三假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等成效均列全市同类地区第一,打击整治网络犯罪综合成效列全市同类地区第二,破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和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得到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五)法治支撑,执法效益稳步提升。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出台符合基层实际操作的工作指引,及时有效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强化执法管理,深入推进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等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全面夯实基层法律支撑;深化模式创新,以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全省试点为有力契机,稳步推进“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现已纳入区全面深化改革清单。
(六)党建引领,铁军文化日益繁荣。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最强支部、最红警队”创建活动,打造形成娄桥所、梧田所、丽岙所党支部等一大批红色阵地示范点;刑事科学技术室获评“全国一级刑事科学技术室”,分局档案室获评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情报大队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公安审计综合成效名列全市第一。强化从优待警,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全局共荣立个人二等功4人、三等功29人,获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1人,省劳模1人,“中国好人”1人、“浙江好人”2人,多名民警先进事迹得到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全区公安公安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全国、省、市等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新跨越战略总部署,以构建现代化警务模式为总目标,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核心,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立足安保常态化趋势,深化维护稳定工作机制,深入探索智慧安保模式,进一步排查化解社会各领域风险隐患,坚决完成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同时,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总结深化警务专员机制,全力护航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以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为重点,全面发挥“以打促防”的效果。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章立制年为载体,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套路贷、网络黑恶”为主攻方向,探索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狠抓专业化建设和系统化建设,统筹推进系列专项行动和民生关注类案件打击工作,达到“以打促防”的效果。
(三)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逐步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序推进“蜂巢警务”“十百千万”警务室、“智慧安防小区”等建设;坚持科技兴警,做强“数字化治理”支撑,实现精准预测、精准指挥、精准管控和精准处置。同时,突出增进民生福祉这一需求导向,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提供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服务。
(四)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努力锻造高素质瓯海公安铁军。坚持执法规范化建设,分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有序深化政法一体化改革。同时,围绕“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实施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严管厚爱“三大工程”,努力锻造“四化”公安铁军。
2019年宝安区公安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28日
2019年,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宝安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稳步推进市局深化“三个年”工作,结合宝安实际,特别是地域广、人口多的特点,聚焦辖区治安热点,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创新推出“狼来啦”快速反应拉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屯警街面警务模式,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再创历史新高。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10.8%,在全市占比24.69%,较2018年占比(24.87%)压降0.18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低。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专群结合、科技支撑,构建符合宝安特点的治安防控新体系。
1.围绕94个重点部位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屯警点”屯警街面,做到“1、3、5”分钟快速反应。
2.不断推进交巡警深度融合。联合宝安交警大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联勤值守、联勤巡逻、联勤安保、专项整治、联合处警等“五大机制”,在分局、机关警种和派出所三个层面与交警进行深度融合。
3.大力推进“双宜小村”视频门禁、“雪亮工程”建设。一是“双宜小村”视频门禁。建成智慧宝安视频门禁管理平台,共安装开通185个村、1.96万套出租屋楼栋的视频门禁设备,初步建成视频门禁实战应用平台。二是“雪亮工程”。建设一类高清监控2000个、二类高清监控点6250个。
4.依托宝安猎诈平台“1+4”模式精准预防电诈。6月19日平台试点以来,共录入电诈警情9706宗,封停涉诈账号10235个,电话预警33680人,短信预警20966人,接到预警的群众无一人再被骗,成功拦截正被实施诈骗15人。同时,在新安街道试点“警政联勤+专群联治”反诈机制。
(二)出重拳下狠手严打整治,专项工作成绩突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飓风2019”“金融利剑”“净网2019”“云剑”、反诈骗等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飓风2019”的17个专项行动排名均列全市第一,破刑事案件同比上升10.2 %,在全市率先完成全部追逃任务。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破获涉恶案件979宗,刑拘9类涉恶嫌疑人1524人,打击数,线索办结数、办结率均排全市第一。
2.扎实推进“飓风2019”等专项行动。
3.持续推进禁毒工作。一是开展禁毒“两打两控”行动。二是开展禁毒示范创建活动。
(三)以“项目制”为统领,以派出所警务规范化创新建设为切入点,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全局执法管理再上新台阶。
对标新时代特区公安派出所建设和执法管理的各项目标要求,将重点工作分解为若干项目,一项目一团队,强力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规范接处警工作,杜绝警情案件体外循环。
2.严把警情核查关,杜绝弄虚作假。
3.“三警一员”入警格、网格,最大限度撬动各类保治安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工作。
4.重点行业管控取得明显成效。
5.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确保执法闭环、执法留痕。
6.抓住重点环节,全面夯实基础,确保监管安全。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百姓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今年的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分局得分88.15分,排名全区政法各单位第一,较去年提升2.34分,群众满意度再创新高。
1.积极开展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不断优化出入境办证便民服务。
3.持续提升特种行业管理服务效率。
(五)坚持政治建警,深入推进队伍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开展七一表彰奖励和书记考核。四是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
2.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出台《宝安分局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四个铁一般”建警要求,以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与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与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三同步”为抓手,查摆问题,深入整改,最大限度预防队伍发生问题。
3.从优待警,文化育警,不断增强警队凝聚力向心力。
4.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目标,做好警务保障支撑。
5.服务实战、夯实根基,扎实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宝安公安分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宝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标对表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总体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昂扬拼搏精神,奋力为百姓安居乐业创造更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一)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面防控和快速处置体系。
(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严防严打涉黑涉恶、黄赌毒以及涉民生的电诈、盗窃等多发型犯罪。
(三)以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重点,全力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四)深化市局“三个年”建设,以信息化牵引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五)以党建引领,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
2019年宝安区公安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18日
2019年,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宝安公安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部署,稳步推进市局深化“三个年”工作,结合宝安实际,特别是地域广、人口多的特点,聚焦辖区治安热点,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工作,创新推出“狼来啦”快速反应拉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屯警街面警务模式,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再创历史新高。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10.8%,在全市占比24.69%,较2018年占比(24.87%)压降0.18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低。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专群结合、科技支撑,构建符合宝安特点的治安防控新体系。
1.围绕94个重点部位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屯警点”屯警街面,做到“1、3、5”分钟快速反应。
2.不断推进交巡警深度融合。联合宝安交警大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建立联勤值守、联勤巡逻、联勤安保、专项整治、联合处警等“五大机制”,在分局、机关警种和派出所三个层面与交警进行深度融合。
3.大力推进“双宜小村”视频门禁、“雪亮工程”建设。一是“双宜小村”视频门禁。建成智慧宝安视频门禁管理平台,共安装开通185个村、1.96万套出租屋楼栋的视频门禁设备,初步建成视频门禁实战应用平台。二是“雪亮工程”。建设一类高清监控2000个、二类高清监控点6250个。
4.依托宝安猎诈平台“1+4”模式精准预防电诈。6月19日平台试点以来,共录入电诈警情9706宗,封停涉诈账号10235个,电话预警33680人,短信预警20966人,接到预警的群众无一人再被骗,成功拦截正被实施诈骗15人。同时,在新安街道试点“警政联勤+专群联治”反诈机制。
(二)出重拳下狠手严打整治,专项工作成绩突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飓风2019”“金融利剑”“净网2019”“云剑”、反诈骗等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飓风2019”的17个专项行动排名均列全市第一,破刑事案件同比上升10.2 %,在全市率先完成全部追逃任务。
1.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团伙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破获涉恶案件979宗,刑拘9类涉恶嫌疑人1524人,打击数,线索办结数、办结率均排全市第一。
2.扎实推进“飓风2019”等专项行动。
3.持续推进禁毒工作。一是开展禁毒“两打两控”行动。二是开展禁毒示范创建活动。
(三)以“项目制”为统领,以派出所警务规范化创新建设为切入点,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使全局执法管理再上新台阶。
对标新时代特区公安派出所建设和执法管理的各项目标要求,将重点工作分解为若干项目,一项目一团队,强力提升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规范接处警工作,杜绝警情案件体外循环。
2.严把警情核查关,杜绝弄虚作假。
3.“三警一员”入警格、网格,最大限度撬动各类保治安力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工作。
4.重点行业管控取得明显成效。
5.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确保执法闭环、执法留痕。
6.抓住重点环节,全面夯实基础,确保监管安全。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百姓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今年的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中,分局得分88.15分,排名全区政法各单位第一,较去年提升2.34分,群众满意度再创新高。
1.积极开展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不断优化出入境办证便民服务。
3.持续提升特种行业管理服务效率。
(五)坚持政治建警,深入推进队伍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开展七一表彰奖励和书记考核。四是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
2.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出台《宝安分局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四个铁一般”建警要求,以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与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与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三同步”为抓手,查摆问题,深入整改,最大限度预防队伍发生问题。
3.从优待警,文化育警,不断增强警队凝聚力向心力。
4.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目标,做好警务保障支撑。
5.服务实战、夯实根基,扎实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周年,宝安公安分局将继续在市局和宝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标对表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总体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区情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昂扬拼搏精神,奋力为百姓安居乐业创造更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一)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面防控和快速处置体系。
(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严防严打涉黑涉恶、黄赌毒以及涉民生的电诈、盗窃等多发型犯罪。
(三)以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重点,全力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四)深化市局“三个年”建设,以信息化牵引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五)以党建引领,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02月18日
2019年,罗庄大队在市局、支队党委,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两项核心任务,按照“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思路,扎实落实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措施,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群众满意率大幅上升的良好局面。
一、本年度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促队建,狠抓政治建警。
大队注重加强常态化思想政治工作,聚警心、凝警魂,为交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支撑。分批次组织民警到费县大青山胜利突围纪念馆、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市廉政教育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缅怀先烈,学习英模,坚定信念,警钟常鸣。连续开展了“正气充盈、担当作为”集中教育活动、两所两队“两无一零”专项督察活动、服务群众“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活动、《创弘扬沂蒙精神先锋党组织、做新时代担当奉献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正警风、肃警纪、聚警心、保大庆”纪律作风整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体民警在长期理论学习的同时,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落实整改,党性和政治素养得到提升。今年,大队3个中层单位分别受到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表彰;有2名民警记个人二等功,31名民警辅警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春运、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城、省委读书会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交通安保任务。持续发力,打非治违,重点交通违法整治收效明显。持续组织开展“逢十”“周末夜查”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78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6万次,其中酒驾704起、醉驾381起、办理危险驾驶案381起、刑事拘留329人、查处面包车超员547起、货车超载9330台次、货车改型383台次。科学布警,精细管理,缓堵保畅工作效果明显。从岗勤设置、巡管模式、信号配时等各个环节入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实时路况监控,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提前预判,快速反应,科学调度,及时处置,防堵缓堵能力提升,累计处置拥堵警情1600余次,巡逻里程超11万公里。加大投入,全力攻坚,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年内累计投资700多万元,安装、更新中央隔离护栏34公里,施划交通标线9.4万平方米,安装交通标志270块,新增9个路口交通信号灯,新增45套电子监控、电子警察。严把源头,重点管理,交通安全隐患清理工作成效显著。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排查危险路段46处,梳理安全隐患178个,逐一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抓整改。紧盯重点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约谈隐患企业11家,强制报废177辆,重点车辆“两率”达到99.1%,位居全市前列。高点谋划,高标建设,“三圈一网”防控体系建成见效。褚墩、沂堂执法站软硬件建设已全部完成并成熟运转,沂堂执法站在9月份考核中位列全国第一名。全警全力,勇当尖兵,机动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绩突出。查处涉机动车污染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4299起,其中现场查处各类货车闯禁区5999起、非现场抓拍36028起,车辆“冒黑烟”6791起、载物抛洒1373起、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上路136起,查扣渣土车129台,查扣商砼车20台,查扣拖拉机48台,劝返“国三”货车826辆。以人为本,敢于创新,“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全面下放业务,辖区远通、翔宇、九州、易通4家机动车服务站,人保财险、阳光财险2家保险公司,八达通驾校、交运机动车检测线均正常开展相关车驾管、违法处理等业务,实现了“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目标,减少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和成本。突出重点,因情施教,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多点开花。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重点运输企业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37块,在辖区村居设置235块,实现了全覆盖。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七进”活动,举办交通安全讲座17场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2次,电影下乡23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万余份。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曝光,通过“双微”、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大力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在中央级媒体发稿10篇,省级11篇,编发各类新闻信息651篇。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虽然前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具体问题表现在:一是中心城区疏堵保畅精细化程度还有所欠缺。交通渠化工作仍存在点少面窄、变化不明显、群众感受不强等问题;二是交通秩序整治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影响交通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率仍然较低,交通智能管控系统运用与先进大队相比仍存在差距;三是规范化执法操作还远未达到要求。民警执法、辅警执勤,业务操作上与上级要求相差甚远,执法流程缺乏深度和规范;四是在交警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上还有欠缺。运用主流媒体开展为民举措和交警形象的宣传做的不到位,群众关心参与和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氛围仍然不够浓厚;五是距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欠缺。“放管服”各项工作刚刚起步,民警的服务意识、服务举措和方式方法仍跟不上群众需求,亟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三、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大队将继续以“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要求,深入推进事故防控、疏堵保畅、基层基础建设、“放管服”改革、科技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打造亮点,全力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创新发展。坚持以“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为队伍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如何打造一支更优秀的交警、辅警队伍为抓手,全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和整体创造力。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着力提升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效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划分责任区,鼓励民警首创精神,发掘疏堵保畅“技战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切实做到警力跟着交通流量走,跟着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多发时段走,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指挥室统一调度,实现城区交通拥堵警情快速反应、精准疏导,提高疏堵保畅针对性和机动性。二是补充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按照交通安全设施“应设尽设”的要求,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清晰明确的指示。推进道路资源得到更有效、更合理使用。三是继续抓好拥堵节点改造。积极推进全区“十大堵点”改造,推动道路通行能力提升。根据季节、时段等特点,不断调研摸排城区交通堵点,论证形成切实有效的治理意见。不断调整、改进城市道路路口、区域交通组织,优化道路交通信号配时,合理道路资源配置和运用,推动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二)着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水平。一是抓硬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实现2019年内最后一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力营房、数字警务室、交警执法站全部达标,依托数字化警务室,构建“桌面+路面”相结合的24小时勤务模式,提高网上视频巡逻密度和网下精准查控效率,增强路面管控的针对性。二是抓“一站一室两员”建设,发挥交通安全协管效能。依托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通过建章立制、统一管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的作用,切实发挥在协助开展源头监管、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延伸好交通安全管理触角。三是抓农村地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区所有街镇、运输企业和217个较大的村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实现全市农村地区全覆盖、无盲区,坚持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增强宣教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着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关键点,一是在抓服务上下功夫,推动从硬件到软件的提升。在推进完善硬件建设的基础上,强化软件建设,以深化《优化服务环境十项措施》《窗口服务十点要求》贯彻为抓手,推动提升民警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转变,提升“放管服”改革软实力,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更加便捷快速、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二是在拓展范围上下功夫,推动从点线到全面的提升。坚持进一步推进车驾管服务网点安全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和社会化服务网点“一厅一站”作用,提高代办业务率。并依托各类智能办事终端、在线服务和线上监管,打造“无人车管所”,实现群众跑腿“一次办好”到网上申请“零次办好”的大变革。三是在社会联动上下功夫,推动从单一到多元的提升。深入推进“警保联动”、“警企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扩展服务渠道,增设车驾管业务服务站和自助办理设备,进一步缩短服务半径,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在满意度上下功夫,做好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办理民生警务平台群众诉求为切入点,抓好受理、调查、解决问题、回复全流程,防止因沟通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满意。研究透文件,对于可以办理终结的,要及时上报、及时汇总、集体审核、尽快办理。同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加大与民政、卫计委等部门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与辖区各大医院的协调配合,让绿色通道更加顺畅,确保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救治,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着力提升公安交警素质能力和整体形象。一是紧抓党建工作,着力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开展好全警政治大轮训,坚持定期组织党员活动,通过学习党史、重温入党入警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民警政治素质和规矩意识。扎实推进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化、常态化,夯实打牢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二是推进“双百”标兵创建,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把“严格执法、亲情服务”“双百”标兵争创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主线贯穿全年,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展示我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过硬的工作作风,让我们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发挥大队领导、中层干部“头雁效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主体责任,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抓真严、敢管敢严、长抓长严,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确保队伍稳定不出大事。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健全“查隐患、除危害、保稳定、促发展”长效机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严肃处理,确保民警、辅警两支队伍的持续健康稳定。
安龙县公安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02月18日
2020年,安龙县公安局在州公安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州局“191”工作思路、“十抓”用作为、“七创”上台阶的工作要求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为及时总结前期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圆满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对2020年主要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隐蔽战线斗争,全力确保辖区稳定。
1.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工作。坚持预防在先,主动进攻,切实提高对敌斗争的能力,切实掌握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的情报信息,特别是在稳控化解涉军群体、教师群体、货车司机、吊车司机及脱贫攻坚建设项目等工作上,对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及时开展情报线索收集研判。
2.深化对敌斗争。积极掌控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有效打击和防范“法轮功”“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在我县境内的捣乱破坏活动,深入开展“敲门行动”回头看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制定了《安龙县公安局2020年防范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专项行动方案》《安龙县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全能神”邪教组织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警种职责分工,高效协作配合。一是做好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发现涉邪线索第一时间开展落地核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信息在网络蔓延扩散;二是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驻守,提高见警率,严防邪教分子制造事端;三是对辖区邪教人员进行滚动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全部纳入管控对象。2020年我县境内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现行案件。
3.强化宗教领域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韩国“新天地教会”的摸排,严防相关人员潜入我县开展渗透破坏活动。经排查,目前未发现有“新天地教会”分支机构和人员在我境内活动。为进一步净化我县宗教领域环境,主动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等部门加强联络协作,积极组织到基督教、天主教、清真寺与神职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结合防控疫情和宗教管理工作需要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宗教场所负责人均明确表态会严格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好“两暂停”工作。
4.强化反恐防恐工作。加强反恐应急演练,提升处置工作水平,严格按照“561”反恐联勤模式,加大对党政机关、车站、广场、学校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和驻守,严防涉恐涉暴案件的发生。制定了《安龙县2020年反恐防恐演练方案》发全县成员单位,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安防控、安保维稳、抢险救援、人员抓捕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辖区无涉恐暴力袭击案件的发生。
5.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由信访部门牵头建立健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化解等“四访一包”制度措施。联合刑侦、治安、经侦等部门开展联合接访,向来访群众做好疏导解释、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从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推行“1+4+X”联合接待模式,采取约访、下访、回访等多种形式结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服务。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今年以来,我局信访部门共接来访20批次26人,办理信访案件18件,其中办结公安部交办的案件1件,办结州公安局集中交办案件3件,办结州局转办甄别案件4件;办结县纪委转办信访件7件;办结国家信访局转办案件1件、本级办结2件、开展司法救助1件,协调解决司法救助金20000元。使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函。
(二)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1.强化危爆物品监管。以“不流失、不丢失、不炸响”为工作目标,全局加强对全县涉危涉爆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安龙县公安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安龙县公安局开展民爆物品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方案,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立查立改全县共开具民爆物品购买证245张,购买使用炸药404吨、雷管80900枚,开具运输证916张;共检查涉爆单位589家(次),民爆仓库260个(次),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230余家(次),排查爆破作业人员560人(次),召开涉爆单位会议5次,排查安全隐患126起,已全部整改完成。按规定程序审批爆破作业合同15个,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组织全县涉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活动25次,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按时上报县安委办和州局支队。二是加强对涉爆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全县共立案查处涉爆案件1起,处罚爆破作业单位1家(次),罚款10万元。三是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对全县危化物的10家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及时录入更新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开具剧毒化学品购买证26张,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219吨。四是强化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共检查企业和零售网点1650余家(次),共办理电子运输证件9份,购买烟花爆竹9000件,全县无涉危涉爆案事件发生。
2.认真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物流寄递专项行动。与安监、综治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安龙县公安局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共排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96家(次)、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200人(次)、物流企业25家(次)、寄递企业85家(次)。
3.认真做好各类重点群体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军退群体、涉法涉诉、征地拆迁、投资受损、“民代幼”、拖欠工程款等利益诉求群体,全力做好情报预警、重点人管控和包保稳控等工作,严防发生非法聚集,严防规模性赴省进京集访,严防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叠加,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及别有用心人员插手利用,形成政治安全风险。一是严格按照李淞副州长提出的涉稳工作教育训诫“十步工作法”,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做到位,消除隐患,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二是严格按照李淞州长提出的“七个不准”加强对各类重点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管控。三是加强对我县各敏感群体涉稳人员稳控工作,强化对军退群体和各类敏感群体的线索摸排,时时掌握其动向和活动轨迹,认真开展教育疏导,落实源头稳控和包保责任,确保全县社会面大局稳定。
4.加强农村涉众活动安全管理。治安大队结合工作职责职能,制定了《安龙县公安局农村涉众活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指导我局各业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今年未办理违反涉众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案件。
5.加强各类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完成了40余次各级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全国、全省项目观摩会、调研会,高、中考安全保卫、食用菌大会安保期间,全力以赴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出色完成了警卫、安保工作任务。
6.加强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管理工作。检查典当行业4家(次),提出整改意见4条并全部督促落实整改,检查公章刻制业2家(次)。完善安全管理设施和特行许可证的审核办证工作,确保典当、印章业合法经营,有效推动和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7.加强旅馆业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全县旅馆业管理基础台帐,全面统计旅馆业基础数据124家,联网管理124家,联网率100%,全面夯实旅馆业系统。二是加强对旅馆业的检查处罚力度,全年开展旅馆业检查5500余家(次),处罚47家(次)。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1.强化案件审核。实行案件四级审核责任制,要求各类案件均应用贵州省案事件系统进行网上录入办理,严格案件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疑难案件共同研究讨论、汇报制度,对全局所有刑事案件及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案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坚持以事实证据、办案程序、案件定性、适用法律、处罚幅度等案件重要环节为审核主要内容。对变更强制措施及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实行跟踪监督,该解除强制措施的一律依法解除,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在办案中作另案处理的违法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执法公正。2020年1月1日至11月25日,法制共审核立案902起,其中审核刑事拘留190人,提请逮捕132人,批捕162人,移送起诉409人,取保候审380人,监视居住10人。所审核的刑事案件无法院判决无罪的情况;所审核的行政案件未发生被复议、诉讼撤销的情况。审核受理行政案件927起,行政转刑事案件16起,其中审核公安行政处罚712人,强制隔离戒毒16人。
2.加强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根据《黔西南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建设的通知》《黔西南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建设及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完成了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10个执法办案分中心的建设与使用培训工作。一是对栖凤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为一类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对钱相、龙山、笃山、普坪、戈塘、洒雨、海子、万峰湖、兴隆九个派出所办案区升级改造为三类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截止2020年9月15日,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10个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目前9个机制已落实,七个同步已进驻办案中心。制定了《安龙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管理及建设工作。二是明确了法制大队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2020年9月15日19时,安龙县公安局组织召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智能化平台应用集中培训会,由贵州华城楼宇公司技术员进行讲解,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民警45人参加培训。9月29日上午10时,安龙县公安局再次组织召开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分中心)培训会,全局各执法办案管理分中心负责人、执法办案部门民警参加。
3.着力大法治工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总体要求,围绕公安工作主体,把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县局组织在职在岗民警参加在线宪法知识竞赛考试,参考率达100%。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民法总则》《禁毒法》《消防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今年来,各部门组织开展、参加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共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2700余份,设立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7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解答群众问题100余件,受育群众达50000余人。通过法制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有效增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全面推进严打整治,着力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培训学习,加大禁毒工作督导力度。按照《黔西南州关于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州禁毒委通〔2020〕1号)工作要求,先后两次组织全县各镇(街道)禁毒专干进行集中专题培训,并通过实地查阅工作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各镇(街道)禁毒专干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建立工作档案,与出所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协议书,按规定动作完成社区康复人员基本信息登记、住址位置图、帮教计划、阶段评估等。同时,联合派出所、各镇(街道)、人社中心、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工青妇等部门,对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帮教工作,让其戒除毒瘾,尽快回归社会。全力抓好抓实禁种铲毒和“4.14”排查防控工作。各镇(街道)及县禁毒委成员单位把禁种铲毒、打击制毒犯罪活动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逐级签订责任书、重点村(居)发放告知书等方式,真正把禁种铲毒、打击制毒犯罪排查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非法种植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完善坚实的阵地防控体系。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委、政府领导作为禁种铲毒和“4.14”专项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禁种禁制踏查工作,强有力地开展地毯式搜索、排查、管理相对薄弱和偏远农村高危场所等制毒加工厂点易设立的地方,守住自己的阵地,把种植毒品原植物消灭在开花结果之前,最大限度压缩种毒制毒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四是禁毒扶贫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截止目前,全县有涉毒贫困人员96人,已通过产业分红、劳务输出、社会兜底等方式实现脱贫,各镇(街道办)采取建立禁毒扶贫档案,一人一档,全面推进禁毒扶贫工作,争取树立脱贫脱毒成功典型,以示范引领涉毒人员及其家庭重塑对美好生活的信心和期望。
2.坚持高压态势,严打毒品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全局始终保持严打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紧密结合辖区毒情实际,深入摸排走访,严查涉毒场所,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广辟线索来源,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管控力度,并严格按照“同步立案”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十一个凡是”,组织侦查办案部门和法制部门进行协商,对符合条件涉毒线索进行同步立案。截止11月10日,侦破涉毒刑事案件3起,破获省级毒品目标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缴获毒品海洛因0.42克。查处吸毒人员41名,强制隔离戒毒17人。
3.严格易制毒化学品和精麻药品审批巡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毒品的合成制造。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本地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查找、堵塞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漏洞,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健全完善各项完全管理制度以及报告、备案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为主要任务,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2020年以来,未发现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党员、民警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国、全省、全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通过不间断的组织学习,党员民警“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各支部精诚团结,奋勇争先,不断以出色的成绩展示安龙公安超常奋斗、超常作为、拼博创新、苦干实干的良好形象。
2.狠抓政治建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坚持用“公安姓党”的政治要求建警治警,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安工作重要工作来抓,级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2020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50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暂行规定,督促全局民警个人报告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一把手”带头表率,亲自听取、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县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深入各所、队、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集体约谈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积极开展“茅台酒”违规乱象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自查清理等活动,通过自查,全局民警中无人存在为直系亲属开设茅台酒专营店或参与经营打招呼等情况,不存在利用卷烟专卖权谋取私利或违规收送“天价烟”等情况。
3.强化“三能”达标训练,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关于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全面提升公安队伍履职基本素质出发,围绕民警履职所需的体能、技能、智能,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全警达标,通过长期抓,不断补齐短板,夯实全局民警职业能力素质基础,着力提升民警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履职能力。根据“三能”需要民警长期练、反复练、练反复才能掌握和保持的特点,每年对民警进行全员达标测试,测试结果记入民警“三能”达标档案。以“四能”建设为载体,引导广大民警自觉加强体能、技能、智能、艺能等学习和训练,采取集中训练、所队训练、送教上门等方式,2020年以来,组织民警、职工、辅警参加公安部、省厅、州局警务实战、骨干培训、专业知识等各类培训,组织局机关各部门、派出所民警、辅警共879人,34次参加州局“云端警务”直播培训。
4.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从关心、爱护民警出发,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努力改善民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除民警后顾之忧,真正做到坚持以人为本,着力长效管理,凝心聚力,促进工作。一是按要求及时申报招录计划,2020年计划招录民警5人。贯彻落实《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安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招聘使用的辅警没有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加强对辅警的管理力度,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完善政工信息系统的录入,确保及时更新数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黔西南州公安机关从优待警三十条规定》和落实民警带薪年休假制度,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统一为民警及辅警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三是结合民警、辅警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全局民警、辅警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共2期,运用科学方法和对策从面对的压力、压力的特征及压力造成的因素等方面做好自我减压、自我调节。每季度积极撰写民警心理健康征文稿件并上报;四是建立洗车、洗衣场所为全局民警职工免费洗车、洗衣;五是及时建立民警职业仪式制度和从警纪念制度。做好退休老干部体检、慰问等工作。县局工会在民警生日和重要节日发放慰问金,民警直系亲属过世前往吊唁,送花圈和慰问金。民警吴韬父亲生重病,发动全局民警、职工、辅警为其捐款3万余元;疫情防控期间慰问看守所、拘留所民警、辅警共47人;及时开展因公受伤民警、辅警慰问工作。截止目前,完成民警工资变动100余人次,办理民警调动工资6人,按期晋升及晋职晋升92人的警衔上报审批工作,办理民警警官证30人次,协助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考察程序考察副科级干部8人,按照相关考察程序组成考察组考察股级干部5人。
5.坚持大党建为引领,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一是以党建为引领,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0年至今,共召开党委会50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4次,县公安局党总支和15个支部共开展对党章和有关党的理论知识学习60余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6次,组织党员民警集中学习32场次,人均抄写学习笔记4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提高了党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成果最大限度转化为工作实效,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二是强化党建根基,全面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1+9+N”新时代党建模式,强化硬件、优化软件,规范党组织基层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党员活动室均按要求将制度上墙。
6.加强表彰和宣传力度,聚集公安正能量。2020年以来,一是获得州公安局表彰集体三等功6个、集体嘉奖4个,个人三等功7名、个人嘉奖8名,获县公安局表彰个人18名;二是在州局新闻中心的大力帮助下,每月在州级以上媒体、多彩贵州网、亮点黔西南、贵州日报、中国警察网等媒体推送新闻稿件5篇以上,共计50余篇,在电视台、融媒体平台播出3分钟以上视频疫情专题篇。积极加强与州局新闻中心协作力度,积极配合州局新闻中心做好采访深挖、典型推树工作,每月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向新闻中心联系记者提供新闻稿件或新闻线索5条以上。2020年至今,转发微博500条,发布微信公众号372条,各级媒体发稿300篇。
7.全力护航脱贫攻坚,确保实现“减贫摘帽”。2020年至今,全局党员干部、民警职工聚焦脱贫攻坚,依法履职尽责,把护航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减贫摘帽”的工作目标。选派72名党员民警分别深入洒雨镇民族村、堵瓦村、海星村、竜堡村、竜金村、下陇村,到对口帮扶196户贫困户家中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与贫困户一起分析致贫原因,共商脱贫计策,尽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二、亮点工作
一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户籍人口城镇化。全县人口照片采集率达到92%,其中,16周岁以上人像采集率达99.97%;18周岁以上人像采集达99.99%。全县自查自纠发现重复户口48人,注销应销未销户口125人。在户籍业务办理方面,办理出生登记5946人,死亡注销登记2499条、省内迁入197条、省外迁入325条,迁出省外509条、迁出省内296条,漏报补录45条、多报删除170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0747张(其中省内异地身份证807张、全国异地身份证163张)、审核签发外省办理本地的异地身份证1321条,办理临时身份证750张。开通黔西南州新市民居住证管理系统,办理新市民居住证2790个,流动人口居住证353个。
二是创新宣传机制,风险防控增力。禁毒办在保持以往常规宣传工作基础上,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各村委会大喇叭、各流动前哨小喇叭,编写脍炙人口的禁毒顺口溜,分别用本地方言、苗族话、布依话三种接地气语言在全县各村寨开展禁毒知识宣传,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全面,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同时,为深入探索运用新形式、新载体,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县禁毒办充分运用抖音媒体平台,传播禁毒知识、宣传毒品危害,让禁毒宣传从文字转为视频动态推广。“安龙禁毒”抖音账号自3月11日正式开通以来,两个星期内发布短视频19篇,粉丝数增长到1.4万名,视频浏览量突破410万、获赞17.9万(其中,《彩虹烟》视频浏览量380万、获赞16.8万;《安龙禁毒宣传硬核小喇叭》视频浏览量22.3万、获赞5562次)。截止目前,安龙禁毒抖音粉丝量已达到12.2万名,视频获赞量达到127.9万余次,宣传成效显著。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服务窗口刷亮。简化审批程序,放宽户籍政策,实施居住证制度,深入运行窗口服务“六零工作法”,全面落实“一站式、跑一次”服务,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满意率100%。
四是加强巡逻防控,维护辖区安宁。按照我县2020年城区巡逻防控勤务模式,结合县城城区发案的具体实际情况,采取了对城区进行网格化的巡逻防控模式开展工作,将城区划分为4个巡防区重点实行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防控,同时落实工作责任和启动倒查机制,扎实开展了对城区街面的巡逻防控,采取车巡、徒步、定点守候等多种巡逻模式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城区“两抢一盗”“黄、赌、毒”案事件发案呈明显下降趋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反响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今后乃至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全县仍将处在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全县公安机关“打、防、管、控”和队伍建设将面临新的挑战。具体表现为:一是治安管控力度还不够。因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全方位的防控能力和水平还不高,上半年虽然总体刑事发案呈下降趋势,但盗窃案件发案仍较为突出。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因少数民警业务学习不够,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三是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少数民警对信息化运用不够,对信息化合成作战实施“精准”打击的意识不强,惯用“老方法、老套路”执法办案。四是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少数部门和民警增比进位意识不强,激发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升。
四、2021年工作部署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乡村振兴战略也逐渐拉开帷幕,面对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公安机关更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使命,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实现辖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目标。
(一)坚持党建引领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实现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打造整体过硬、走在前列的新时代党建工作格局。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好党委成员“一岗双责”,带领基层党组织增强主责主业意识,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二是进一步抓实基层支部。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选好带头人,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坚持以“基层党建提升年”“新时代党建1+9+N”“政治模范机关建设”“‘李云龙式’团队建设”为主要抓手,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安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三是进一步规范好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开展“主题党日”、过好“政治生日”等,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四是进一步从严规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持续开展好党员发展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到严把“五关”和“九个不批”。
(二)推进社会治理
继续按照《安龙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公安+”校园、医院、金融等30个警务行动方案》和“公安+”警务工作流程,持续推进“公安+”警务工作,强化协作推进,推动各部门积极参与、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化“共商、共识、共建、共治、共享”“五共”意识,加强纵横联动,增强“五共”自觉,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采取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狠抓落实。加强与各警务模式涉及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关机制。坚持经常抓,确保机制运行长规化、正常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关于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三微一感知”社会治理模式的若干措施》,牵头督促推进“微治理、微警务、微服务”和“感知百姓安危冷暖”,推动纳入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调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常态化排查“小隐患”。紧盯各类风险隐患,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入群作为法律宣传员,办理程序的咨询员,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特殊人群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事务,全方位进行“风险干预”。二是及时化解“小矛盾”。做细街道、小区、楼栋等小网格自治单元,按照“协商议事+志愿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明确一村居一网格,一网格一微信群,围绕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矿群纠纷等重点领域,实时滚动排查矛盾纠纷,逐一录入“平安风险干预系统”,进行提前预警并及时调处化解,实现小矛盾在微信群里调解。三是联动整治“小乱点”。派出所联合街道、综治、城管等部门对辖区网吧、旅馆业、歌舞娱乐场所、酒吧、夜市、地摊集中点等打架斗殴案件多发的治安乱点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深化平安建设。
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发挥公安机关在平安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既要落实专业防控,也要落实群防群控,着力推动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一体推进,从而形成平安风险“党委领导、公安主力、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一是强化命案侦破和防范。把现行命案侦破作为重要工作来统筹谋划,不断强化民警责任意识,树牢命案必破理念,推动形成各警种、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通力协作、合成联动”和“一盘棋”的命案侦破整体格局。加强对现行命案侦破的“人、财、物”保障和相关激励措施,确保命案破案率保持100%。同时,把命案防控工作置于平安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更加突出的地位,加强对命案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命案防控源头性、基础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的研究解决力度,将命案防控责任落到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身上,分片包干、明确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大限度压降现行命案的发生。二是强化网络电信诈骗宣传。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全覆盖宣传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联席成员单位的作用,不断强化会商协调,敦促联席单位履行宣传工作职责,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反诈骗氛围。要对本地高发案件类型、高发区域、高发人群进行研判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文案,并及时推送至成员单位和辖区派出所,穷尽方式手段开展宣传攻坚。三是强化“黄、赌、毒”打击力度。广辟线索来源,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涉黄、涉赌、涉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力度,全面净化辖区治安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治安问题。四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村支两委、警务助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深入开展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管力度,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的发生。
(四)全面从严治警
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要从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现实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一是清除害群之马。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二是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建立健全执法司法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全面防范化解廉政风险。三是弘扬英模精神。激励政法干警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四是提升能力素质。引导政法队伍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职责使命。实现“四个进一步”(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的工作目标。
安龙县公安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科学统筹好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四零四降八升”平安建设,全面开展“无命案、无刑事案件、无亡人安全事故、无毒害、无非访、无邪教、无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七无”平安示范乡村创建活动,推进“无两抢、无命案、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无新增邪教人员、无群体性事件”的“五无”平安示范县市创建活动,为平安安龙、法治安龙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梁河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14日
2019年梁河县司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央、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州司法局的部署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也显现了困难和不足。现将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维,凝心聚力,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一是着力健全普法责任新机制。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根据《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及时印发《2019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梁普办发〔2019〕5号),进一步明确年度“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二是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新阵地。抓住重要节点,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法律六进+N”,将法治课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开展系列“法治课堂进党校”活动;开设“法治梁河大讲堂”,重点抓好农村篇、社区篇、机关篇、校园篇、企业篇几个篇章的宣传;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结合社区居民特点,通过“知识讲解+以案释法+播放宣传片+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为全县21所中小学校重新配备了2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成11个组到全县20个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校园欺凌及常用法律法规”等内容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联合县委组织部,走进全县9个乡镇的32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共同开展了“法治教育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送法活动;组织全县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3.8”、“4.15”、“6.26”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赶集日、矛盾纠纷排查和社区矫正走访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着力点燃智慧普法新亮点。整合普法载体,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充分利用“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考试平台,组织本单位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在平台上学法进行“法律充电”,把“法律进机关、单位”落到实处。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法治宣传车200余辆次,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600余块,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6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条,全县共有114家单位53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梁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19期35篇。
(二)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突破。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阵地。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规范人民调委会管理。目前各类调委会、调解组织96个,调解人员1235人,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印发《梁河县司法局关于推行“四联动工作法”深化矛盾纠纷调处专项行动方案》(梁司发[2019]2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扎实推进梁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四是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成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截止2019年10月,共录入人民调解案件146件,其中口头调解案件81件,书面调解案件65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05次,预防纠纷46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8件,成功25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一是强化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难点。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规范文书档案。三是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5人,解除矫正45人,开展集中教育100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30余人/次,县局矫正股和司法所联合入户走访重点矫正对象20余人/次,发出书面警告9人/次,办理社区矫正居住地变更转出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件/次,开展业务督查13次,督促健全各类矫正档案150余件次,监狱在押服刑罪犯累计核查638条,核查成功616条,核查失败22条,核查成功率96.6%。
(四)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一是助推扶贫攻坚,送法下乡。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少数民族节日和普法宣传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助力扶贫攻坚”等活动。二是不断加强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五举措”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截止2019年10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6件,刑事案件15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9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5件。
(五)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好公证体制改革过渡期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体系以及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二是维护稳定和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律师执业优势与9个乡镇建立了法律顾问关系。截止2019年10月,共受理公证事项151件,当事人终止办理1件,办结150件,其中:经济类公证7件,民事类公证143件,收取公证业务费116980元;律师代理案件13件,其中民事10件,刑事3件,全县配备7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
(六)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法治水平,依法行政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加快政府法制办机构改革进度,组建法制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监督、督促、检查力度。截止2019年10月,累计公开信息1600余条。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知》(梁政发[2018]26号),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019年,继续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截止2019年10月,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共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题63个,审核县政府重大合同(协议)13件,内容涉及农业、经济、招商、畜牧、教育、旅游等方面。同时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信访涉法事件 13件,咨询法律事务35余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认真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截止2019年10月,共组织、指导、参加各乡(镇)、各单位重大决策听证2次。五是加强涉法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2019年对全县历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查,均无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均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工作,本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县直部门执法主体36个,乡(镇)9个,审核行政执法依据200余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排查工作涉及全县12个执法单位,执法卷宗101份,其中:行政许可58份,行政处罚43份。同时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证件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及时下发相关文件,积极做好各项考前工作。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达95%以上。七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截止2019年10月,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
(七)提升法治思维,统筹协调,奋力推动法治梁河向纵深发展。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及时挂牌组建中共梁河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召开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三是根据会议精神及时下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努力推动梁河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梁河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集中力量,持续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认真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七督导组,德宏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督导反馈涉及司法工作问题。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三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四是多措并举,深挖彻查“两类人员”。五是加强律师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六是凝聚一线调解资源,广泛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七是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八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全县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扫黑除恶相关会议30次,制定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文件23份;专项斗争宣传 1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0份,悬挂宣传标语164条,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含民族语言标语)142条;召开深挖彻查“两类人员”涉黑涉恶工作会9次,全县9个所司法所均建立社区矫正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排查台账,累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118场次、153人次;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涉黑涉恶情况排查153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假释 18人,缓刑127人,管制2人),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153人次,走访2016年9月以来的刑满释放人员296人;召开律师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会5次,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收到县人民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函3份(1案1人1份,1案6人1份,1案10人1份),指定辩护通知书16份,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1案1人,1案6人);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13次,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105次,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58件,调处成功253件,成功率98%,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4次,上报线索13条。
(九)坚持真抓严管,提升能力,干部队伍建设呈现新风貌。一是扎实开展“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认真做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干部培训、轮训,打造“五个过硬”队伍。三是及时启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明确目标任务。四是加强班子管理,积极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整个班子拧成一股绳,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形成不包摊、不议论、讲团结、比奉献的良好工作氛围。截止2019年10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7次,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4次,开展专题业务培训5次。
(十)全面从严治党,转变作风,深入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到“四个服从”。三是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止2019年10月,共召开党组会议16次,专题研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开展廉政谈话3次46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6次,上报纪检监察信息10期,“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大幅下降。
(十一)围绕精准扶贫主线,凝心聚力,扎实推进扶贫攻坚任务落实。2019年根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完成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制定完善挂钩村村规民约,开展“六堆”清理整治,在道路沿线设立警示牌10块,利用人居环境提升政治项目,对全村11户非建档立卡户,进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共投入资金96597.5元。二是按照“三室”内“八有”要求,为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配备了碗柜、灶台、床、衣柜、座椅、茶几等,共投入投入资金5580元。三是完成产业申报任务。共为41户符合发展种养殖项目建档立卡群众申报项目,种烤烟20亩、种甘蔗12亩、养猪77头、养羊5只、池塘养鱼2亩、养牛17头。共涉及资金318.155万元。四是完成异地搬迁住房入住功能提升和复垦复绿任务,共涉及农户82户。五是超额完成甘蔗种植任务(150亩),实际完成160.3亩。五是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共涉及农户12户(其中:建档立卡户7户,低保户2户,残疾人户2户,一般户1户),共投入资金63060元。六是积极组织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专题培训3场次,颁发培训合格证书131份。七是认真开展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共开展感恩思进专题宣讲6场次,联系为全村老党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疾人、重病人等进行义诊,慰问困难户31人。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措施单一。由于司法所人员和资源的欠缺,宣传形式上大多也只是“摆个摊,发张单”,无新意、单一,不细分普法对象,导致普法缺乏针对性。
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压力大。由于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司法所往往只能尽量在“基本动作、规定动作”下功夫,平时大多时候只能通过电话等方式来掌握大概行踪和思想动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时时监控还不足。
三是开展人民调解的工作力度不够。司法所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不够,深入村(社区)实地指导、检查不够,流于电话沟通,加之调解人员流动性大,农村矛盾纠纷纷繁复杂,大多是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司法所与驻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不够,导致一些纠纷,处理得不及时、不到位。
四是法律服务工作还不到位。真正沉下身子主动到群众身边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做得还不够,导致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缺乏主动性。
五是业务培训还需完善。平时还存在以会代训的方式,针对各块业务的专题培训开展得少,指导、督促得少,导致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六是基层司法所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有的半路出家,有的年龄偏大,有的缺乏基层实战经验,导致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
七是基层司法所工作职能履行不够充分。基层司法所虽是县司法局派驻乡(镇)单位,但在实际工作中,双重管理的身份使得绝大部分司法所大部分精力都在参与乡(镇)党委政府安排参与其他中心工作当中。同时司法所所长还是挂村领导,日常事务繁杂,导致开展主业工作的精力投入不够。
三、2020年工作思路
(一)紧扣一个主题,统筹法治梁河建设。深刻把握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围绕法治梁河建设的任务要求,结合新的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切实增强依法治县的责任担当,全面提升法治梁河建设水平。一是抓好统筹规划,结合十九大确定的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和我县实际,切实落实“十三五”时期我县法治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履行刑事执行职责。三是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围绕一条主线,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律服务,营造发展新环境。一是继续做好服务“三大攻坚战”专项行动。按照既定行动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持续推动服务“三大攻坚战”有序开展。围绕风险防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服务团队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法律风险审查,加强专业团队与重点企业对接,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推进法治扶贫,拓展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贫困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提升结对贫困地区依法治理水平。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积极开展污染防治专项法律服务,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整治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健全环境治理法治体系。二是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建立重大涉外经贸活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和律师的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统揽一个抓手,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牵引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做实实体平台。围绕目标,以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重点,落实硬件建设,整合服务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打造全流程服务。二是全面推进智慧法务建设。进一步加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的推广运用,拓展服务功能,畅通服务渠道,强化服务触手,丰富服务内容。三是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分层构建社会组织参与平台,强化社会组织项目开发能力,加大相关服务项目承接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
(四)坚守一条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二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工作。围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目标,积极构建以村、社区矫正为中心,司法所及相关社会组织为支持的新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三是完善安置帮教衔接前置工作机制。坚持地方为主、监狱协同,全面推行刑释人员衔接前置制度,深化与监狱制度化协同协作模式,协调落实重点人员临时救助、社会保障、疾病治疗等过渡和衔接措施。四是持续深入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五)紧盯一个目标,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以“争当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部”为目标,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一是要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年初同谋划、同部署、同要求,年底同检查、同考核、同评议,注重加强机关日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互相依托、互相融合、互相促进。二是建设一流队伍。在加强思想教育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党的理论武装班子头脑。坚持以“以人为本”理念引领队伍建设,以制度考评规范管理,以提质强能历练队伍,以育推典型宣传队伍。三是要做好一流保障。构建全方位的信息采集网络,完善实战机制,提升县级司法局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夯实基础保障,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保障条件,为充分履职提供必要物质保障。四是要争创一流业绩。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贯彻落实,梳理和强化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求实、务实、朴实、扎实”的作风,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
中共金昌市金川区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10日
2019年,区委政法委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专项行动,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全面做好政法各项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 “四个到位”,切实靠实工作责任
自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把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多次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议提交议题研究,对全区政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会商研判,并在全区党建工作会议上,传达学习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方面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实行平安建设全覆盖,制定印发了《金川区平安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签订了《平安金川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各镇、街道(社区)及各职能部门,靠实了工作责任。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及时调整充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怖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也相应地及时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有人管事、有人干事,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三是安排部署到位。制定印发了《金川区2019年政法工作要点》等文件,对全区政法工作做了精心安排部署,明确了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到具体时间节点和重大行动上,保证了全年政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经费保障到位。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共投入扫黑除恶、维稳、禁毒等工作经费208.8万元,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整合数据资源,织密织牢“六张网”,着力构建“六位一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智能化的技术防控网。将“雪亮工程”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纳入全区总体规划,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实现共享应用,继续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老旧居民区、单位自建住宅楼和新建住宅楼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督促辖区宾馆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等重点部位和单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装置,落实技防措施,推进农村技防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今年已经配合市上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社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三次摸底调查,完成“雪亮工程”建设的核查任务。二是建立常态化的治安巡逻网。制定《“红袖章”工程建设方案》,充分发挥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巡逻队员、综治员和楼栋看护员、农村民兵应急分队、“十户”联防队员治安巡逻的作用,广泛动员社区老党员、居民小组长、志愿者等力量,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各镇(街道)、村(社区)组建平安“红袖章”志愿服务队伍46支2264人,配发红袖章和小红帽各3300个,定期不定期开展巡逻防控、消除治安隐患,做“平安金川”的守护人。同时,金川公安分局每天派出巡防车辆10辆、民警40余人进行街面巡逻、动中备勤,实现了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有效提高了街面见警率。三是建立精准化的风险预警网。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了发现、核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定了维稳情报信息联络员,细化了收集报送、排查研判、预警处置、考核奖惩各项措施,构筑了纵向贯通、横向共享的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四是建立明晰化的公共安全网。按照“控风险、降事故、保安全”的总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开展了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行动,进一步将公共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金川公安分局集中组织开展“清查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危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和散装汽油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查处各类涉枪涉爆违法行为;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五是建立多元化的社会共治网。坚持把依法治理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基本方式和必要保障,强化政府管控责任和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社会治理合力,深化自治实践,加强法治建设,提升德治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开展道德模范、金川好人、最美家庭以及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厚植淳朴民风,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综治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将消防安全、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隐患排查以及禁毒工作纳入综治信息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按要求配齐网格信息员,在区、镇(街道)、村(社区)及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备无线信息终端设备,坚持每周登录一次信息平台查阅待办事项,及时排查上传矛盾纠纷、特殊人群等各类信息,实现基础信息采集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全面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联席会议、重大事项讨论、社情舆情通报、信息报送汇总、文件传递交换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不良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不断增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合力,完善跟踪服务、教育转化、定期回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定因素。三是扎实开展治安“乱点”行业领域“乱象”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治安“乱点”行业“乱象”滋生土壤。制定《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问题,彻底清除隐藏在辖区内的社会毒瘤。将社会治安秩序相对混乱、矛盾纠纷较多、失盗案件频发的宁远堡镇西坡养殖区、广州路街道天源里社区确定为重点整治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狠抓落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措施。制定印发《金川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成立金川区诉前人民调解中心,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区直相关部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在交通、医院、市场、学校等相关系统行业建成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小组、聘任调解员。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本辖区、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两个全覆盖”、“一个明显下降”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全面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一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大力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专业人才队伍,严格规范第三方参与的程序、规则,强化行业监督管理,增强评估的公正性、科学性、民主性。三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案、接访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限期予以化解。同时,每月安排1名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对所接待信访事项全程负责、综合施策、一盯到底,全力促进信访案件得到化解
五、打防并举,扎实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坚持抓细抓小,认真抓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以学校为主阵地,以防范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全面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切实推进“6·27”工程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全区9所学校成立了禁毒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以派出所负责同志和社区民警为主的学校禁毒工作校外辅导员,认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和禁毒主题班会、队会、团会活动。多次组织学生参观金川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参观,零距离感受戒毒人员生活,现场接受禁毒知识教育。制定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进学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的通知》,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区直各中、小学授课18场次,开展禁毒知识讲座18场次,极大地提高了在校学生的拒毒防毒意识。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区9所学校已按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了“一屏”、“一园”、“一栏”、“一廊”、“一室”的“五个一”建设工作,实现了学校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始终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将宣传教育工作分解到责任书中对照落实,另一方面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相继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节、“春风行动”、3.8、3.15、6.3、6.26等时间节点开展禁毒宣传活动30余场次,开展禁毒宣传“八进”活动50余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以“实”促“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启动后,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以深化理论教育为基础,以抓实调查研究为载体,以深入检视问题为契机,以狠抓整改落实为驱动,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穿始终,多措并举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真正达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始终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体悟思想精髓和精神实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努力增强干事创业素质能力,积极破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综治中心+N的工作模式,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建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实战化工作平台。具体要求是:区、镇、街道建成综治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研判系统+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法律服务咨询室+心理咨询调解室+N模式;村(社区)综治中心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的作用,深化网格化管理,抓好“红袖章”工程建设,努力做好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以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坚决守住底线,确保不出问题,严防因矛盾纠纷发现不了、解决不好、控制不住引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家庭、重点信访案件,坚持多措并举,全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扎实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试点为抓手,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切实优化市域社会治理“三治融合”工作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川,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云浮市公安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10日
2019年,云浮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2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维稳工作主题,紧扣云浮维稳和社会治安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职责,有效维护了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今年公安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夯实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各项部署,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2019年共召开市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9次,举办辅导报告会5场、举办全市公安机关“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知识竞赛1场。
(二)坚持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扎实推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坚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飓风2019”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一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打掉一批涉黑团伙、一批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批一般恶势力犯罪团伙,查处一批涉案公职人员,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追逃行动”共计抓获目标逃犯35人,提前一个多月完成“铁网5号”追逃行动第二阶段到案率100%的工作目标。二是强力推进“飓风2019”专项行动。把严打涉枪、涉电信诈骗、涉盗抢骗、涉黄赌、涉食药环、涉金融领域、涉毒、涉走私、涉网等突出违法犯罪作为主攻方向,带动和提升了全市整体刑事打击工作效能。2019年全市共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0.3%;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0.1%;破案同比上升1.1%。据省厅通报,“飓风2019”专项行动全年考核为优秀等次。三是强力推进重点地区整治“摘帽”工作。组织市、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强力推进被省“挂牌”的罗定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和涉摩托车事故问题、郁南县涉毒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罗定市涉摩交通事故同比下降了33.44%,涉摩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46.48%;郁南县公安机关共侦破毒品案件同比上升43.48%,刑拘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100%,逮捕同比上升90.91%,打击成效在全市“禁毒2019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中排名第一。
(四)坚持以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基础,扎实推进公共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加快4个省际公安检查站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1、3、5分钟”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工作机制,在重要节点安排联合巡逻小组加强对全市重点目标、重点部位的巡逻防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二是全面加强公共安全防范。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目标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路面秩序严管、农村安全防控、宣传警示曝光、社会协同共治五大会战,2019年全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5万多宗,发生一般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6.6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9.23%,受伤人数同比下降12.69%,财产损失同比下降38.4%;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下降66.7%。加强大型活动安全审批监管,严格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2019年共审批监管“一村一品”系列活动、“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等大型活动73场,其中“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安保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三是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灭火工作。依法严惩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和山火肇事者,2019年共办理山火案件44宗。
(五)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扎实推进公安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公安机关内部运作,新成立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完成了全市2028名公安民警职务套改和套改后初次晋升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公安队伍建设逐步走向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全面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三所一中队”项目、基层派出所“精准脱困”项目按时推进;公安“大数据”建设和智慧新警务战略全面深化,实现全警100%配备使用移动警务终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改革。结合省公安厅“智慧新民生”建设,依托“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多管齐下、协同推进,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便民利民举措。2019年在各办证大厅、行政服务中心、中心派出所等投放各类自助服务设备50多台,通过“粤省事”上线推广户政便民服务30项,推动落实交通管理便民举措30项,出入境签注等业务缩短办理时间超过30%。
(六)坚持以“四个铁一般”为标准,扎实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牢牢把握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的标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部署,以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为抓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强警行动”和“整治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专项教育,全面肃整队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忠诚担当、遵纪守法、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2019年共举办各类专题学习宣讲大会29场,组织党员民警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0多次,创建公安基层党建示范点对象6个。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十分重要。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和“四个铁一般”标准,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下大力气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云浮实现“两新一前列”和“融湾”战略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全面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组织全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夯实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思想根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与我市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研究制订我市的具体实施意见,统筹抓好研究谋划和贯彻落实,全力服从服务于全省、全市工作大局。
(二)全面履行新时代云浮公安职责使命。一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入推进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政治安全。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三是以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牵引,持续对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四是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公共安全事故。五是以推进“智慧新警务”为龙头,全面深化改革,做精做深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开展“法治公安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力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三)全面建设“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强化公安机关的政治机关属性,把忠诚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高素质队伍,持续增强公安民警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重点,紧盯实战需求,在全市深入开展“强警工程”“强基工程”,促进全警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情引导能力“五提升”,全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整治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专项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断纯洁公安队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推进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让广大民警安身安心安业。
太和县公安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谋划
2020年01月21日
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为主线,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为基点,以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以深化公安改革、深入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为保障,始终忠诚使命、担当作为,敢打善战、攻坚克难,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保持稳定。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守底线思维,维护国家安全。将大庆安保工作贯穿全年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着力加强重点管控和社会面巡逻防控,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内容省略)。
(二)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平安县”的工作目标,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全县平安稳定。一是深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市、县(市、区)所三级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排查矛盾纠纷3453起,化解2902起,化解率84.1%,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有效的预防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的发生。2019年1月至11月份,我局共办理信访事项268件,同比下降4.29%;省政法委交办的4起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到公安部走访35人40起,与去年同期38人45起相比下降12.5%;化解历年信访积案16起,同比上升220%。二是扎实做好涉军和利益诉求群体人员维稳工作。(内容省略)。三是扎实做好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处置和维稳工作。成立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专班,对全县237家投资咨询类、电子商务类的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公安机关累计吊销、注销22家违规涉金融类机构,已由市监局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公示;成功侦破徐某和陆某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金额2975万元。四是积极防范处置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内容省略),落实动态管控和帮教帮扶措施,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五是依法有效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内容省略)。其中,成功处置了中央城售楼部200多名业主维权事件、望和新城重大突发性事件,依法逮捕了6名辱警人员,其中3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行政拘留。
(三)严打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各项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全县共打掉公开性犯罪团伙29个,其中黑社会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一般团伙18个,共抓获九类公开性犯罪案件嫌疑人617人,破获公开性犯罪案件199起。二是严打严重暴力犯罪。第一时间启动命案侦破机制,10起现发命案全部破获,并通过技术侦查、情报信息研判等现代科技手段带破命案积案3起。三是严打突出涉网犯罪。坚持“打平台、斩链条、摧网络”,先后办理“731非法利用网络信息案”、“90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刑拘犯罪嫌疑人3人,批捕2人。四是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2019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财类案件233起。其中,联合河南省信阳警方成功打掉一个外流盗窃汽车燃油团伙,扣押作案车辆2辆,被盗柴油3吨;依托在天津市北辰区建立区域性输出犯罪打击整治工作暨太和县公安局打击“京津冀”地区“太和籍”外流犯罪工作站,先后协助天津滨海新区、北辰警方打掉系列跨省盗窃柴油团伙2个,抓获团伙成员20余人;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侦办平台案件338起,破获电信诈骗案件7起,先后打掉了黄凤兰、丹尼尔等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陆冬旭等人诈骗团伙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电信诈骗团伙,查获电信诈骗窝点2处,收缴基于Goip和Simbank的假冒“公检法” 诈骗设备4台;持续开展外流侵财类逃犯追捕行动,截至11月20日,公安部下发的第二批71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外省上网太和籍盗抢骗逃犯共有22人,较2016年同期180人下降87.8%;在双庙镇、旧县镇举行集中公开退赃大会,现场发还破案追回的被盗窃轿车、电动车、手机等财物和被诈骗的现金共计60余万元。五是严打多发性经济犯罪。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3起,抓获52人,移送审查起诉28起65人,涉案资金近2亿元。六是严打毒品违法犯罪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侦破涉毒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公安部目标案件1起,市局目标案件1起,摧毁吸毒贩毒团伙3个,缴获毒品2.03克,缴获制毒化学品甲苯4.05吨、盐酸1012.5升、氢氧化钠350公斤,溴代苯丙酮90千克、甲卡西酮10千克,查处吸毒人员13人次,强制隔离戒毒3人。七是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要害保卫、治安隐患和问题排查处理等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加强单位内部技防设施建设,实行重要部位、易发案部位全覆盖,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交通、信息通信网络等关系国计民生基础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加强对公交车站、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商业中心、广场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案(事)件。
(四)严管公共安全,遏制重大事故。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全力以赴确保全县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城市“交通大脑”,实时监控交通运行态势,优化信号控制,逐步提升城市通行效率;多次召开电动车专项整治推进会,按照“厘清职责、分类管理、先易后难、逐步规范”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始终保持路面严管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2月20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9250起,无证驾驶3928起,饮酒驾驶1607起,醉驾186起,行政拘留191人,有力规范了道路通行秩序。二是强化重点危险物品管控。严格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和制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端,收缴火药枪4支,同比下降50%,气枪36支,同比下降12.2%,子弹45发,管制刀具3644把,同比下降17.2%,弩14支;立涉枪案件1起,同比下降50%;办理危险物质案件86起,同比下降18.86%,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64人,危爆物品连年保持“零流失、零被盗、零炸响”;劝阻欲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20次,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1起,行政处罚51人;对危化品单位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共发现各类不安全隐患36(处),同比减少2.8%,当场整改14(处),限期整改22(处),及时堵塞了危险化学品在储存、使用中的安全漏洞。严格落实寄递物流行业“三个100%”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违禁物品通过寄递物流渠道运输流通。
(五)启动战时机制,确保国庆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省厅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大庆安保工作。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大庆安保工作指挥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全县公安机关大庆安保维稳“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工作目标考核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专门领导、归口管理、高效运转。召开大庆安保工作专题会议,详细学习市局大庆安保工作部署,从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队伍管理等方面对安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安保工作的具体指挥,班子成员分兵把口,落实局长、分管局领导、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民警四级包保责任制、动态信息日上报制度、信访稳控日通报制度及每周调度制度四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措施上更加有力。研究制定了《太和县公安局决战决胜70周年大庆信访维稳工作方案》,启动每日情报会商,研判推送各类涉稳情报信息,及时开展重点稳控工作,做到秒级响应、闭环运行,高效处置、动态“清零”,“大庆安保”期间全县公安信访平稳有序、绝对安全。(内容省略)。三是管理上更加严格。全面加强战时纪律作风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明确政工、纪检、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执法安全管理,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战时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队伍稳定。同时,按照战时纪律要求,围绕“人车枪弹酒密网”等重点环节扎紧预防的“篱笆”,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风险防控分析,注意查找隐性问题和苗头隐患,发现问题早预警、早解决,确保管理“零死角”。
(六)实施改革强警,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警员职务套改与晋升工作,全局577名民警警员职务套改全部完成,并已兑现工资;493名民警参与警员职务晋升,32名民警晋升为四级高级警长,3名民警晋升为警务技术四级主任,工资晋升正在办理中。二是扎实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行执法办案积分制,将积分考核与民警尽职晋级、评先评优挂钩,激励引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深化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三统一”工作机制,强化法制部门对提请批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审核把关,强力推行统一接受检法等部门意见并由法制部门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提升不捕不诉案件复议复核率,提高批捕率、起诉率,推动刑事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启动赴检察院公诉科跟班学习模式,法制部门轮流选派民警赴公诉科跟班学习,提高民警审核案件能力。三是深化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新举措,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增进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交管部门积极探索改革车辆、驾驶人管理新路,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各派出所成立网上户籍室,接受群众咨询及反馈办理结果,大力推广“E网通”等网上业务平台,极大方便了群众,目前全县注册量已达26.6万人,排名全市第一位次。打造户政窗口服务“六零”工程,即:面对群众“零距离”,群众办事“零等待”,受理民警“零投诉”,行政效能“零保密”,申请材料“零积压”,上传数据“零差错”,为群众办事做到快捷准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双提升工作纳入党政工程和乡镇党委政府综合考评范围,与全县扫黑除恶、整治外流犯罪、美丽乡村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县等党政中心工作一体谋划、共同落实,做到上下联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同时,精心制定方案,及早动员部署,积极开展走访,认真开展回访,加大宣传力度,赢得群众满意,争取群众支持。2019年上半年全省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我县人民群众安全感为100%,居全省第一位次;对公安机关满意度为96.49%,居全省第三十二位次
(七)深化科技兴警,打造智慧警务。坚持向科技要警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安徽省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发展三年规划(2017-2019年)》工作方案,完成了DNA实验室、刑事科学技术室以及设施、装备和标准化改造;扎实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全县的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部位新增视频监控点1000处,社会治理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强力推进(内容省略),破获了“2019.7.2”皮条孙强奸案、“2011.1.5”蔡庙杀人案,带破了“2010.10.15”北京市朝阳区杀人案和界首市系列盗窃案。
(八)持续强基固本,夯实基础工作。一是推动基层一线单位“五有保障”向“五优保障提档升级。制定了《太和县公安局值班备勤“五有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向县财政争取,2019年初将“五有保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严格落实“五级责任”制,按照“基层优于机关”的总要求,以派出所、交警、刑侦、巡防、禁毒等基层所队为重点,大力推行“五优保障”建设,基层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机关,基层所队公用经费总额占全局公用经费总额94%。二是提升监所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开展“公安局长当一天监所所长”活动,现场解决监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局党委每月一次听取监管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监管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抓住“责任、制度、落实”三个关键,紧紧围绕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监管,守住“业务工作、队伍管理”两个安全底线,不断加强队伍管理,提高综合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监所技防、物防能力,确保了监所的安全稳定。
(九)从严治党治警,锻造公安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内容省略)。三是强化正面激励。改进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及津补贴的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激发公安队伍活力。2019年以来,我局共嘉奖民警105人,嘉奖单位7个,评选出“两星一兵”先进个人125人,三零所队14个。记省厅个人二等功4人,市局个人三等功14人,县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5人。四是加强公安宣传与涉警舆情引导。针对各种节点,并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和双提升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创新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先后创作了配乐诗朗诵《为了太平祥和的明天》、《利剑扫黑 铁腕除恶》、《扫黑除恶三字歌》、快板书《澄清细阳明朗的天》、《12340宣传》等宣传视频,并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推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召开扫黑除恶和公开退赃大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和打击盗抢骗取得的成效;举办“2019警媒恳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改进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黄赌毒专项整治千人誓师大会,彰显公安机关开展黄赌毒专项整治和全县人民群众打击黄赌毒的决心和信心;举办“第十届警营开放日”暨“太和义警”成立启动仪式活动,全方位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五是完善落实爱警暖警措施。建立常态化体检制度,建立健全民警健康体检制度,将全局1000多名警务辅助人员纳入体检范畴,建立民警、辅警、离退休老干部健康档案。出台《太和县公安局慰问抚恤暂行规定》,定期看望慰问离退休民警。为家有子女参加中高考的民警休陪考假。六是强化民警执法权益保障。我局依法严厉打击暴力袭警、妨碍执法、侮辱诽谤、打击报复以及民警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今年以来,我局依法逮了6名辱警人员,其中3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行政拘留。
二、存在的问题
全县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领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效应明显,社会矛盾仍呈增多、复杂的趋势,各类案件仍然多发易发,防事故、保平安的挑战不断加剧。一是维稳任务更加艰巨。对敌斗争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关注群体过境、停留更加频繁,暴恐现实威胁始终存在;涉网涉众经济犯罪多发,涉及资金和人数激增,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全县涉军退役人员基数庞大,诉求多样;部分重点人员漏管失控频发,赴省进京重复访突出,个别人员长期闹访缠访、行为方式将更加激烈;部分下岗分流人员活动频繁,欲串联滋事迹象明显。二是刑事犯罪依然严峻。传统刑事犯罪仍居高不下,外流盗窃犯罪屡打不绝,团伙类、跨区域、职业化犯罪日益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量大,警力不足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矛盾突出;新型犯罪不断涌现,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犯罪等案件屡打屡发,追赃挽损、断链追溯难度加大;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三是公共安全风险增多。城市规模不断扩展,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越来越多,火灾风险防控难度随之增加;城乡路网日益完善,机动车辆大幅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和防范遏制交通事故压力剧增。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日益增大,网络安全管理任务加重。四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阵地管控等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实有人口、行业场所等社会管理服务仍是短板弱项。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以更高站位推进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中央督导“回头看”的有利契机,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推深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持续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不断巩固扩大斗争成效。
(二)以更实举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守底线、精打击、促防范、强震慑、强管理,全面加强反恐维稳、打防犯罪、重点人重点群体管控、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公共安全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扎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完善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责任,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出实招、见实效,持续巩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以更强担当推进公安改革。根据公安部和省厅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部署,聚焦深化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改革、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战化警务机制改革、实施科技兴警战略等事关全局大局的改革项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动落实,确保公安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四)以更大力度抓好队伍管理。进一步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对涉及党员民警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净化公安队伍;同时,认真检视问题,查摆原因,深挖根源,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有针对性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管理,注重在斗争中教育队伍,为扎实做好公安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20年01月17日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忠诚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立足县委中心工作,坚决惩治刑事犯罪,为平安法治博罗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深化“捕诉合一”机制,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86件1758人,批准逮捕915件1296人;受理审查起诉1282件1718人,提起公诉1047件1466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强化集约为重点,形成“二轮值三简化五集中”办案模式。一年来适用该制度审结案件343件392人,起诉304件351人,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比例为96%,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3%。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力度,受理审查逮捕24件100人,受理审查起诉24件108人,批捕8件34人,起诉10件78。深化线索排查机制,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5条。开展扫黑除恶邮路宣传活动,深入全县各镇378个村(社区)张贴海报1.5万张,微信朋友圈推送电子宣传资料80万人次。两名干警在市扫黑除恶办举办的“扫黑除恶 迎大庆”主题演讲活动中获得优秀奖。
三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并联合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对12名身份为民营企业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初审评估,确保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和对民营经济发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及时受理快速审查,并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涉民营经济类案件35件45人。
四是深化涉检环节矛盾化解。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受理控告、申诉71件,接访群众77批125人。办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刑事申诉案件6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3件7人,支付救助金14万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逮捕必要而不予逮捕52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相对不起诉82人。认真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因达成刑事和解作相对不起诉46人。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着力提升监督能力和实效。
一是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针对有案不立等问题,督促公安机关立案8 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公安机关撤案11件。针对漏捕漏诉等问题,追加逮捕11人,追诉漏罪9件、漏犯8人,改变定性30件5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5份、检察建议6份。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审查行政处罚案件21件,备案案件270件,移送公安立案21件,公安机关立案15 件。
二是推进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出庭支持公诉1032件1470人;向同级审判机关发出书面量刑建议991份;审查法院判决、裁定959件1346人;依法提请抗诉2件28 人。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次,对 12件案件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
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6件,督察县法院执行到位执行款6万多元。
四是做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0件,提出强制措施变更建议81件,被采纳79件,采纳率达97%。针对办案机关换押不及时、不规范行为,提出口头监督纠正53人。办理收监执行提请审查案件5件;对暂予监外执行的3名罪犯加强监督。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全县约270名监外执行罪犯无脱漏管。走访15个乡镇司法所,与3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交流。完成《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平台的构建——财产刑执行检察》课题结题,并通过验收。
五是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渐显。提高案件线索收集和研判能力,摸排线索51条,立案24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2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发出检察建议2件。紧盯网络订餐安全,发现外卖网络平台存在食品卫生安全等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监管问题商户335家。强化英烈保护,针对县城烈士陵园的部分烈士墓基塌陷、纪念广场文物标志碑碑文模糊不清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件。会同县河湖长办建立法治化生态保护“水十条机制”。
六是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少捕、慎诉”原则,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8人,不捕27人,不捕率为17%;受理审查起诉152人,不起诉32人,不诉率为21%。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建立推进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送法进校园9次。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在校师生上法治辅导课,有力推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打造未检品牌《罗浮芯声》,走进6所学校进行拍摄,引发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获得检察日报的报道推广。未检办获评为2018-2019年度广东省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三、大力加强服务保障,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综合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调配合,保障全院办案办公工作有序运转。
一是办公室发挥参谋和后勤保障作用。会务、收发文等工作有序运转,保障会议65次,县OA系统收发文1497份,机要通道收发文677份,电子用印27328份、实体用印6614份。撰写领导发言、总结等材料60份,编发简报119期,完成调研36次。加强宣传工作,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条,新浪微博、微信等平台共发布信息1902条。参与制作扫黑除恶、普法等宣传册4本、宣传片30个。认真做好技术保障,申报涉密网络运营许可证,计算机维护1205次,会议设备调试69次。
二是案管科加强案件监督。受理案件2513件,送案审核 2760件,制作电子卷宗5536卷。加强流程监督,发出口头提示2件、流程监控通知书13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54件,被查案件均为合格案件。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审核案卡数据2394件,查询数据17次,两名干警撰写的分析报告被市院评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优秀奖。组织开展案卡信息核查,发现并纠正1000余件不规范案卡信息,补录3000余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66条、法律文书922份,提供信息查询2355次,为律师安排阅卷572次。
三是行装科保障办公办案经费、车辆使用等工作。争取各方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到位,财政拨款3713.3万元。根据工作需要更新业务装备、完善办公设施和环境改造,经费装备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完成案管中心案件扫描及案件档案数字化整理、工作网网络安全基础建设、远程视频出庭等项目建设。安全规范出车1649次,有力保障提审、开庭、文书送达等工作的开展。执行政府采购32项。
四是法警保障办案安全。全年出警617人次,长途押解犯罪嫌疑人3次。协助业务部门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4次;协助控申部门接待来访群众9次。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1172人次、延期通知书1002件,邮寄送达文书 3054件,提讯证盖章1193份,异地送达法律文书60次,未发生犯罪嫌疑人脱逃、自杀和法律文书丢失等安全责任事故。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开展“五个五”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发挥党建品牌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用开辟党建宣传栏、举办主题教育心得交流大会、开展主题教育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强化党员党性修养。通过座谈会、调研问卷、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建议43条,对23条能立行立改的进行了立即整改,其他未能及时整改的20条已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整改落实。
二是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236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前往福建古田、山东青岛等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干警积极参与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公诉人开庭、执法精品案件评比和庭审观摩等活动。
三是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干警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并作国旗下演讲、参观红色基地等活动,举办第三届检察文化季活动,召开首届诗歌节颁奖暨“祖国颂”诗歌征文启动仪式,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各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公益徒步、读书分享等志愿服务、文体活动。干警撰写的文章入选最高检智慧检务创新研究院汇编的《智慧检务言与思2》;一篇论文荣获第二届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论坛一等奖。
四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参加活动人数累计103人,邀请6名代表委员视察、参与案件公开审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2019年博罗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我院荣获第一名。我院有关工作被市级媒体报道12篇、国家级媒体报道3篇。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总结
2020年01月15日
2019年以来,我院在市院党组和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服务创一流、业务当标兵,队伍强活力”为目标,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区党工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司法办案,各项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趋势。
一、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彰显新作为。
始终把保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履职之要,主动策应市委“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和区党工委“项目立区,创新引领”战略,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加大中韩(盐城)产业园保护力度。认真落实服务中韩(盐城)产业园21条意见,探索推进“234”工作法,即通过“部门挂钩版块,干警挂钩企业”双挂钩服务举措,搭建“服务、保护、防控”三个平台,建立涉园区案件“四个一”(一案一档、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办理机制,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办理孙某等人职务侵占案件中,发现园区重点企业存在管理体系不健全、巡查机制不完善、员工守法意识单薄等问题,承办检察官主动回访,为其量身定制法律“体检”,帮助堵塞漏洞、规范管理。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盐阜大众报》相继报道。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从严从快打击涉企犯罪。聚焦“六大载体”,继续完善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办公室”,依法惩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盗窃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9件24人,帮助企业挽回损失24万元。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入计算机系统等犯罪3件48人,重点办理了公安部“2.15”侵犯著作权系列专案中畅某某等41人侵入计算机系统案(发展会员达30万人),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依法保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等犯罪4件41人,结合所办案件,开展风险研判。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依法对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汤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狠抓信访维稳,严格落实“群众来信访7日回复”工作要求,妥善办理涉检信访52件,连续4年实现赴省进京涉检非访“零登记”;针对网络传销案件高发易形成集体访等情况,形成风险研判报告1篇,被市院简报采用。筑牢防范金融风险检察防线,严厉打击各类“套路贷”、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金融领域犯罪7件24人,涉案金额达21.3亿元;组织开展“携手筑网,共同防治”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伍新村、阳光社区、摩比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地进行法治宣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二、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取得新突破。
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迎接“中央督导”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契机,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截至11月8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6件27人,提起公诉5件17人,改变管辖1件3人,已判决3件3人。在抓好在手案件办理的同时,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18类案件开展“回头看”,细致梳理、全面排查,先后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及“保护伞”线索30条,发送类案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严把案件质量关,及时纠正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先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向市院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件。
——主动回应民生关切。密切关注食、药等重点民生领域,办理顾某某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生产、进口的九价HPV病毒疫苗一案,对其依法批准逮捕,同时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做好准备。加强城乡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参与“三治三化”专项行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针对新城街道怠于履行垃圾规范处理职责,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垃圾清运规范管理,保护社会公益。推进国土资源保护,主动投身区“三项清理”专项行动,发现“某村民将已征收耕地挖塘养虾,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线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线索核查程序,促进该地块顺利征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不断完善未成年保护工作。严厉惩治侵犯未成年权益的犯罪13件21人,同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损害的司法救助,建立未成年心理抚慰机制,邀请江苏省家庭教育专家库成员、心理咨询师为1名被害人儿童开展心理干预与疏导,获被害人亲属充分肯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先后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网事知多少”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增强未成年年人法治意识。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不批准逮捕6件10人,不起诉12件19人;继续推行不捕不诉人员“一书三访”(即定期上交书面思想汇报,未检检察官到学校、家庭、社区开展回访)制度,完善考察帮教机制,有效防止再犯罪的发生。
三、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正获得新业绩。
聚焦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9人,同比增长46.1%,批准逮捕280人,同比增长42.9%;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1人,同比增长48.6%,提起公诉372人,同比增长61%。坚决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对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犯罪,不批捕51人,不起诉20人,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紧扣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类案办理、专项监督和“一案双移”工作机制,不断补齐刑事诉讼监督短板。今年以来,共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犯1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件。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监视居住执行监督12次,监督收监执行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4人,监督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向法院发送纠违通知书3份,监督财产刑执行3件,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做实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惩虚假诉讼,重点打击工程建设、民间借贷等领域民事虚假诉讼。共发现虚假诉讼案线索6件,支持监督2件,对某银行与某公司、刘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区法院已裁定再审;对陈某某诉成某、李玮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提请市院抗诉并获支持,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执行监督和审判违法行为监督,通过积极调查核实,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和审判纠违检察建议各1份。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6起,判决支持率100%,促进了矛盾化解和权益保障。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不断丰富公益诉讼基础数据库,在“鹤鸣亭”网站开通检察公益诉讼绿色通道,不断拓宽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共排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8件,立案调查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均收到回函。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办理了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该案针对辖区内部分房产、装潢公司侵犯公民信息安全的情形,向盐南高新区工商分局发出“开展专项排查,并对涉案经营者进行处理”的诉前检察建议,该局通过专项排查、行政处罚和加强法规宣传等方式予以整改。
四、聚焦深化改革,司法公信释放新内涵。
坚持改革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检察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和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按照“4+1”模式对内设机构进行“精装修”,按序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主动与地方组织部门对接,确保机构、人员同步调整到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精心办理了全国扫黑办交办的赵永禄等人寻衅滋事案(10号专案)、省挂牌督办的戴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1号专案)以及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案件2件,多次带队赴省、市院和市政法委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与指导,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的联动配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制定出台《值班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施办法》,切实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依法对22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速裁程序案件12件14人。
——科技强检初显成效。聚焦上级部署抓落地。认真落实省院网信建设“358”战略部署,制定出台《重点项目推进任务分解表》,明确期限、责任倒人,确保了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苏检掌上通、案件管理大数据平台、集群网站、媒智通等系统常态高效使用。聚焦实战实效抓研发。立足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全面深化“3+1”工程(3个办案辅助系统和1个检察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智慧公诉、12309智慧控申、公益诉讼取证助手等办案辅助系统,初步形成了以服务办案为中心的“智慧检务”体系。“智能识别+风险预警”智慧控申经验做法被省院简报采用。聚焦成果应用抓督导。紧紧围绕各类系统平台的应用情况,完善网信工作“周督查,月通报,季例会”制度,即网信办每周收集各类应用平台和信息化项目的应用情况,监察室每月通报各部门应用成效,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强势推进、强行入轨、倒逼应用。今年5月,全市网信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我院召开。
——规范管理提质增效。以“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专题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巡察整改“回头看”,对照“四十个有没有”“十个怎么办”,摸排梳理5大类12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清单,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健全司法办案内控机制,研究出台《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务督查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以制度刚性保证检察权运行。以“应公开,尽公开”为要求,实施阳光检务工程,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共公开法律文书170份,重要案件信息536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70条,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五、坚持固本强基,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锤炼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增定力。紧扣主题教育“十二字”总要求和“四项重点措施”,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实境教育与典型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先后组织瞻仰五条岭烈士陵园、参观尚德昭廉主题教育馆,增强学习教育的互动性和感染力;开展“寻找身边典型,讲述初心故事”活动,在内网推出“光荣榜”,引导干警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紧扣检察职能,开展“四重四亮”“践行两海两绿,强化使命担当”“争当党员标杆,建设六大载体”等主题党日活动,激发队伍活力;与步凤镇友谊村、伍新村开展检村党组织共建,与汉创有限公司(英资企业)开展检企党组织共建,实现互带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传递压力、压实责任;引导干警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强国活跃度和平均分位居全区前列。
——坚持素能强检添活力。坚持把全面、均衡发展的理念贯彻到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以专家授课、业务竞赛、岗位练兵为抓手,开创“开检讲坛”,举办刑事审查技能竞赛,营造“协作配合、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大“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力度,依托“XX”“悦读吧”等特色平台,开展“诵读经典,悦享人生”等活动,持续掀起“青年大学习,奉献在岗位”的热潮。不断深化“小课堂”建设,突出实战实效,全面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和科技应用能力。青年检察官宣讲团获评区“十佳志愿服务组织”,院团支部获评市“五四红旗团支部”,5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团队。
——坚持从严治检树形象。切实抓好市院党组巡察整改,围绕7大类28项任务,出台整改方案,狠抓督查推进,突出建章立制,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全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统一部署,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纪律作风自查自纠、自警自省活动,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继续推行员额检察官述职述廉,推动“一岗双责”落地落实;坚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全年累计廉政谈话7人次,检务督察通报8期。通过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组织参观拥军陈列室、开展“廉洁从检”格言警句征集、召开“青年话清廉”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干警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以新形象践行新使命。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58120件,审结、执结70021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0.19%和24.27%。其中,新收690284件,上升23.33%;自治区高级法院受案17572件,审、执结15408件,分别上升37.5%和45.25%;全区法官人均结案164.5件,同比增加36.7件。新收案件数、结案总数、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效稳中向优。破产重整、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审判、涉外刑事审判、家事少年审判、边贸纠纷诉外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有关会议作了交流介绍。全区法院有70个集体、15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5场庭审获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79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
一、围绕大局积极作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区法院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99件,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
围绕重大部署,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六字”工作方针,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学习讨论,以“六破六立”精神促进思想解放,着力解决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忽视社会效果等问题。自治区高级法院推出服务举措67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惠企护商措施15条。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安心安身安业。支持配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追回资金20.43亿元,针对扶贫小额信贷提出防范风险司法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与自治区工商联加强沟通联系,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联合下发意见,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精准化、常态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05件,加大保护原创力度,激发创新活力。
依法处理涉企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15261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加大调解力度,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尽量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审理涉公司、股权、证券、期货等相关案件7280件,规范融资行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办结破产案件515件,以法治方式助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危困企业转危为安,“田七牙膏”“睡宝床垫”等知名产品恢复生产,阳鹿高速公路全线通车。
坚持平等保护,服务高水平开放发展。妥善审理跨域、跨境纠纷案件,服务“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对外商、外资、外企依法平等保护。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商事案件572件,办结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643件,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北海海事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涉外诉前保全船舶案件,获外方当事人充分认可,主动请求中国法院管辖审理后续案件。
坚持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建协调机制,与检察机关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依法适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一样都不能少。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9107件,依法惩罚违法犯罪,并判令侵权人复绿复植350亩、支付生态补偿金3804万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桂林山水、北部湾红树林、左江花山岩画等自然名胜生态保护,促进漓江、九洲江、南流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服务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784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维护政府公信力,服务“放管服”改革、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优化政务环境。妥善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支持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审结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案件1295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组建扶贫工作队、派出2573人(其中驻村担任第一书记543人)开展帮扶工作,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做贡献。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稳定部署,把保稳治乱促和谐摆在突出位置,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921件、判处罪犯58779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圆满完成特赦案件的审判任务。全区刑事案件总体平稳,法院受案件数小幅增长2.7%,其中最多的是盗窃和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分别为8645件10621人、4180件4187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达到97.17%。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犯罪。依法打击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贩毒贩枪、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550件、判处995人,对借边民互市贸易实施走私、“保货走私”等犯罪新动向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边境监管,维护边关、边贸秩序和边境、边民安全。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把标准,不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聚焦重大黑恶案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06件、判处3868人,依法严惩张加爱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审理涉黑恶“保护伞”案件31件34人。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查扣张树辉为首的涉黑案涉案财产2.4亿余元。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严打整治涉枪涉爆、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整治治安乱点,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4856件、判处6890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5058件、判处6525人。贯彻“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走私冻品等犯罪,保障群众“菜篮子”“药瓶子”“舌尖上”安全。
坚决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05件、判处657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57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贿案。
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57件、判处270人,判处财产刑、追缴犯罪所得27亿元,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龙爱量子”传销案、“同城人人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1776件、判处3476人,涉案金额231亿余元,规范投资、借贷行为,保护群众“钱袋子”安全。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依法对罪行较轻和认罪认罚的8843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减少社会对抗和刑罚执行社会成本。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1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审查,办结此类案件17529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促进罪犯悔过自新。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寓教于审,做好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等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当中,鼓励见义勇为,保护正当防卫,用法治守护正义、弘扬正气。
三、巩固执行攻坚战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在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基础上,乘胜向前,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去年受理执行案件209705件,执结196327件,分别上升25.87%和33.48%,执行到位金额300.99亿元。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全国排名前十,涉执信访化解率连续两年全国第一。
依托体制优势,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出台规定,将执行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党委领导、部门协同、法院主办的“广西执行模式”更加巩固深化。自治区高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查人找物、联合惩戒等协作机制,惩戒措施拓展至21类45项;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乘飞机、坐高铁、高消费、出国出境等141827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806人次,罚款1027.73万元,判决拒执罪51人,让背德失信者处处受限。
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增强群众获得感。组织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系列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6371件,执行到位11.6亿元;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359件、金融债权案件12125件,执行到位107.6亿元。至年底,未结执行案件同比下降27.12%,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还有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作“终结本次执行”处理,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将恢复执行。
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提升执行效果。制定文件提出40条意见,推进执行规范化、流程化、集约化。加强督导巡察,整治消极执行、乱执行,严查整改超标的查封、错列失信人名单等执法不规范行为,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问题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行网络拍卖询价议价,提高拍卖成交率,成交额达227.4亿元。拓展信息化运用,执行流程节点嵌入信息管理系统,各环节实时监控,促进执行规范化、公开化。升级改造“一案一账号”系统,案款管理、发放更加安全透明高效。
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完善开放动态、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让群众诉讼更加简便快捷、司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推进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以改造升级诉讼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为抓手,以“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为目标,打造一站式、一体化、智能化的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平台。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络、信息云平台、移动终端、12368热线为一体的“智慧诉讼服务”建设,上线广西移动微法院,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诉讼、调解等服务,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诉讼事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引入律师、行业人员等第三方调解人员,配备法官速裁团队,完善小额诉讼、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推进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更加公正高效解决纠纷。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农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案件89015件。试行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消除城乡差异,体现权益平等。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24万元,依法减免或缓交诉讼费5123万元,彰显司法温暖与关怀。圆满完成“天堂岭”系列案、现代运输集团、武警扶绥训练基地项目等涉军停偿后续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服务军队改革;依法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合作,依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维权岗”、家事巡回法庭等,构建多层次维权和调解工作网络。柳州法院对城区少年家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取得良好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创新运用司法听证方式,支持“控辍保学”工作。与共青团组织共同开展试点,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调研考察广西经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推行法官包案、带案下访、判后回访,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参与诉源治理,为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业务指导、司法确认。开设圩日法庭、旅游法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行在社区、乡村设“法官工作室”“一村一法官”,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行法官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军营、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
深化司法公开。开展庭审网络直播90367件次,2.49亿人次在线观看,让庭审成为法治公开课,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广西高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号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最具影响力新媒体。
五、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
贯彻中央、自治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监督管理。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细化院庭长、法官权力与责任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建立随案评查新制度,实行“后审监督前审”,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出台审判执行流程标准化指引、类案裁判指引,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以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运用信息化实现办案超期预警、实时提醒、司法活动全程留痕,有效防止违规办案。
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成基层法院机构改革。实行法官进出动态管理,新入额法官234名,130名法官退出员额。完成法官助理、编内书记员等级确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出台的规定,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提高待遇,规范管理,对在岗书记员进行考核择优留任2848人,启动新一批书记员招聘工作,按比例配备书记员迈出坚实一步。如期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压缩机构29%,资源向办案一线汇聚,管理更加顺畅高效,统一“三定”、设置特色机构、推进规范管理等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推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法庭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形成裁判中的作用,刑事律师辩护率、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率、当庭宣判率明显提高,有效保证公正司法、防范冤错案件。
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从严治警,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和“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得到中央第九指导组的肯定。开展向“时代楷模”黄文秀、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注重职业素养教育。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激发爱国热情,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技能比武,举办面授培训班45期、网络培训班7期,培训干警超2万人次。开展第三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评出25名审判业务专家。采取下派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年轻法官培养。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选,评定双语法官159名。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广西法官学院被确定为全国六个国际交流培训基地之一,连续两年承办亚洲法官检察官高级研修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国家法官学院突出贡献分院”。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以贯之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全面梳理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已开发风险防控系统。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支持各级纪委监委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区法院查处违反纪律作风规定干警68人,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47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智慧法院建设、基层法院的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和人民法庭建设,还为法院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人员给予资金支持。我们坚持将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目前有88.03%的法官配备在基层法院;为法官人均受案超过200件的11个基层法院增加50个编制,其中为办案任务最重的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增编15名。这些措施,为缓解一些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激励担当作为。旗帜鲜明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于担当的干警撑腰鼓劲,激励干警勇于担当作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和好干部标准,落实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调动积极性;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青年业务骨干培养选拔力度,优化队伍结构。
七、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工作
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治区高级法院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与人大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主动走访代表370人次,认真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抓好落实和反馈。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配合政协开展界别协商。与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6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依法接受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86件、刑事抗诉案件228件,坚持依法纠错;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重视检察建议,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选聘执法监督员,对司法工作和队伍纪律作风进行监督。畅通民意渠道,对新闻媒体和律师、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坚决查办和纠正。组织宪法日、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到法院开展调研、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观摩执行2300人次。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全区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司法服务大局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少数法官服务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简单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够全面,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仍存在短板,法官助理普遍不足,一些困难地区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审判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中心城市主城区案件增长快,人案结构不相匹配,办案压力大;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少数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正,甚至以权谋私、以案谋钱,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建院,强化理论武装要有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领法院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有新作为。紧扣“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部署,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平安广西建设要有新担当。把保稳定放在突出位置,全力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动广西治理现代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是聚焦主业履好职、办好案,提升司法公信要有新举措。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司法活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更多获得感。认真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综合治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有新进展。抓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院庭长管理、随案评查、风险防控等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法官惩戒机制落实到位。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现代化水平。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要有新成效。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激励担当实干。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惩治司法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莒县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
——在莒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2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下,县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两个落实年”和“一强三名”奋斗目标,忠实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年内,共受理各类案件14723件(含旧存804件),审执结13934件,分别同比上升9.68%和10.15%,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84件。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市中院高益民院长、县委孟青书记对县法院工作作出批示肯定。《人民日报》、山东新闻联播、“齐鲁先锋”栏目进行专题报道。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靠前一步”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全力护航县域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新旧动能转换、“工业强县”、大项目建设等战略部署,运用司法手段为振兴工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年内审结合同纠纷案件3011件,涉案金额14亿元。主动参与事关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矛盾纠纷的处置工作,妥善审理3起涉古城施工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力促双方和解,让施工企业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古城建设。重庆鑫安水电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肖刚合同诈骗青峰岭水库管理处设备款一案,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耐心做被告人及其家属工作,最终追回被骗资金204万元,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费立志县长作出批示给予肯定。继续推进晨曦集团破产重整案,成立专班,协调解决针对晨曦的债务追索诉讼,积极帮助清收债权4000余万元。准确把握部分县域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慎用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司法手段牵线搭桥、和解共生,帮助80家企业渡过 “融资难”“担保链”难关。
持续创优法治营商环境。围绕促进全县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安全交易、产权保护、诚实守信,出台了《关于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落实方案》,47条服务举措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服务全过程。全年审结商事案件4041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利。其中审结买卖、承揽等案件1093件,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审结土地租赁、建设工程施工、设备租赁等案件266件,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参与处理征收拆迁、棚改旧改、拆违拆临等案件147件,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和投产。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班子成员带队到县域重点企业调研,提供司法建议31条,为企业送上“温馨提示”。开设法官讲堂26场次,帮助完善重要合同163份,避免经济损失5100余万元。
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落实服务全县金融安全的指导意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78件,结案标的额2.9亿元,维护了金融安全。靠前参与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50件,最大限度挽回信贷损失。成立金融执行团队,执结案件345件,清收不良贷款8696万元,推动金融环境持续向好。
二、聚力法治莒县建设,“惩防一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拳打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等各类刑事案件992件1203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审结杨文革、郭忠政、盛友志等涉恶犯罪案件7件。其中,杨文革等团伙成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涉及罪名12个、犯罪事实75起,涉案跨度20年,庭审历时四天,刑事判决书长达170页,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20名人大代表及群众现场旁听,黑恶势力得以严惩,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严厉打击造谣生事、诬告陷害行为,张兴修网络诽谤国家公职人员案、刘文东诬告陷害政府工作人员案,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倡树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着眼保护绿水青山和美丽乡村,审结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案件11件17人,审结2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并修复治理污染的环境。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6人。其中,省委巡视期间查办的邓兵、王凤山、张继生等贪腐案,均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危险驾驶案492件,有力惩治了醉驾行为。
稳妥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9件,促进依法行政,化解官民矛盾。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3起案件顺利和解。审结全县首起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职能部门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及乡镇街道负责人旁听庭审128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9人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开展“打桩结网、多元解纷”工作,严格落实“庭所联动”“人民法庭全案全责制”,10处法庭诉前化解纠纷1200件,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原则,设立“五层分流调解网”,共委派、委托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等调解案件1033件。深入社区、村庄、集市开展法治宣讲22次,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多元解纷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点”,在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动司法”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倾力保障民生权益。坚持调解优先,审结民事案件7732件, 3858件调撤结案,调撤率达52.68%。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办结离婚、抚养、赡养、相邻关系等案件1645件,促进家庭和美、邻里和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1206件,过付赔偿款2.06亿元。审结医疗、商品房预售、房屋买卖等纠纷151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63名购买颐景园小区房产的业主因开发商延期交房或办证而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经过承办法官十余轮的沟通协调,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了业主权益和房地产秩序。审结涉农村土地案件116件,加大涉“三农”案件执行力度,以法治方式助推乡村振兴。对农民工“讨薪”案,畅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为群众追回劳动报酬600余万元。张某等15人在夏某处从事建筑工作,夏某拖欠工资款5万余元长达四年,法庭干警利用2个月时间,多次与夏某沟通、劝说,最终将工资款足额兑付。陕西省丹凤县6名农民工也在法院领到了8万元工资款,让异乡人在莒县感受到“家的温暖”。
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将工作重心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支付宝、微信、股票等新领域执行力度,与银行、自然资源、交警等部门链接,拓宽“点对点”查控通道,形成严密高效的执行联动格局。发挥执行警务化优势,高密度开展凌晨执行、执行现场直播、“秋冬猎赖”“暖心冬日”等集中执行行动,大幅提高执行效率,让胜诉权不打折扣。夏庄和刘官庄镇的5个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执行昌邑市围子街道办事处及下属企业购销白菜种欠款一案,涉案金额21万元,涉及农户众多,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昌邑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因企业倒闭,干警耐心做办事处相关领导的工作,办事处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冻结办事处3个账户,发出罚款、“限高”警示,最终迫使办事处履行了付款义务,农民拿到了辛苦钱。全年保全案件1511件,查控标的款9.27亿元。常年坚持每周集中行动2次,实施搜查12次,曝光“老赖”758人次,拘传1000余人次,拘留128人次,以拒执罪移送侦查3件3人次,判刑1人,实际执结案件1833件,到位标的款3.7亿元,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等业务都能“一站式”办好。推行网上立案、缴费、调解,网上立案率达到100%,更多服务由线下移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行假日法庭和午间送达,巡回审理案件120件,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推行“手机上打官司”,城阳法庭两起案件的被告分别在日本和新加坡,征得双方同意后,在微信群里开庭审理,被告在国外与庭审现场“隔空对话”,审理全程录音录像,两起案件均顺利调解。坚持信访堵不如疏的理念,严格落实每月10日、20日的“院长接访日”制度,敞开大门接待群众来访,年内接访177案当事人,均妥善处理,董良成10年以上信访案件得以化解。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22起案件5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1万元。
四、持续加强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力促公正高效司法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2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优化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推进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成员额法官按期晋升、遴选工作,员额法官达到49名。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审判团队管理,定期公示法官业绩,鼓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年办案最多的达508件,全院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二审发改率三项核心指标均居全市第一。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明确院长、庭长、法官职责权限,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建立民事审判指导人民法庭、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精心研究疑难案件,提高裁判质量。实行“黄橙红”审限预警,督促法官提前结案不超审限。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季度考核,调动办案积极性。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全年办案7714件,占总数的55.36%。《山东莒县法院:院庭长带头办案提高审判质效》被《人民日报》点赞推广。
全面打造智慧法院。高标准建设“24小时法院”,大力推进 “网上办案”,以信息化服务法官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全面启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行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审案新模式,提高办案效率。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拍品67件,成交金额666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0余万元。选聘18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41件,利用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360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0582份,在新浪网直播庭审1512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牢牢坚持党建引领,“四化标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定信仰提高站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 “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把党建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总抓手,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向人民报告、政法机关开放日”、法官宪法宣誓、“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合唱比赛等活动,激励广大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
精益求精提升能力。创造性开展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类案指导和办案能手、品牌法官等评选活动,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推出一批有影响的办案专家和先进典型,13篇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在市级以上获奖,5起案件获评全市精品案件、优秀庭审。4名干警被授予“全市办案能手、调解能手”。2名干警被授予“日照市十佳女法官”称号。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和“警示教育月”活动,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保障公正廉洁司法。接受市中院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狠抓细节整顿,优化纪律作风。观看警示教育片《迷失的初心》,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见证“12.4”国家宪法日宣誓、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走访代表、委员135人次,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2件。
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关心帮助,是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多,办案压力大,办案质效与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服务大局和经济发展的实效性、针对性仍需加强,司法保障措施不够精准到位。三是当事人催执现象仍很普遍,切实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四是个别干警服务意识、群众观念不强,司法能力需提高等。这些,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精准服务彰显担当作为。围绕县委提出的六个“再突破”,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职责。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保障振兴工业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拓展成果,全力推进平安莒县建设。三是回应关切体现为民初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全面转型升级,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有温度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综合治理大局,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发阶段、诉讼之外。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执行高水平发展,助力“诚信莒县”建设。四是矢志创新激发办案动能。创新审判权运行新机制,建立分类人员职责清单。推行新的办案模式,广泛运用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建设智慧法院,加强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运用,推动办案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五是从严治警树立崭新形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推动司法作风向好转变。创新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法官职业素养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障公正廉洁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不懈追求。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奋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一强三名”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莒县再立新功。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以“工作落实年”为契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收案52277件,结案54023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231件,同比分别增长15.09%、21.40%和12.68%;其中,中院收案5603件,结案5785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116件,同比分别增长17.07%、22.72%和26.09%;办案数量连续5年创新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东营、法治东营建设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刑罚功能,依法惩治犯罪,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6件3316人,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241案380人,同比下降17.18%和8.43%;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161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6.9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3案55人、恶势力犯罪19案145人,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二审审结6案62人,对李上海、武兴堂等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把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相结合,对125人判处财产刑,其中判决没收个人财产6人,判处罚金575.8万元;移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55条,对2名“保护伞”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及其背后“保护伞”。以办“铁案”为目标,由全市两级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审前准备足、审理判决快、监督指导严,确保办案质量。东营中院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保持法治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8案29人。依法审理了王光和、霰景亮、燕景广、王泽武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没收追缴财产4400余万元。依法维护油区治安秩序和生产秩序,惩办“涉油”犯罪19案62人。依法惩治涉金融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以及“套路贷”等犯罪42案86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对符合特赦条件的80名服刑罪犯宣告特赦。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障,向教育部门发出遏制“非法校园贷”司法建议,市教育局会同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文予以防范。
(二)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303 件,平均审理周期49天,办案效率居全省法院首位。与市妇联深入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完善调解前置、心理辅导、人身保护令等机制,化解婚姻家庭案件2845件,促进了社会和谐。出台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阐释31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化解劳动争议案件1826件,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与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保险监管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运行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提供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服务,实现了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处理,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1980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理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物业纠纷等案件2723件,保障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做好涉农案件审理工作,审结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农产品买卖案件507件,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24件,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三)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52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25%,实体判决中行政机关败诉72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17.82%。加大涉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行政纠纷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融合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实现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在市县区全覆盖,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可在全市范围选择任何一家法院起诉。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实现这一制度常态化。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市委党校县处级班学员、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促进依法行政。
(四)深入推进法治成果共享。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开放审判法庭,定期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模拟法庭、“向人民报告——法院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共享法治成果。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7398份,累计直播庭审5422场,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1万条。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配合司法行政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460人,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到86.61%,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法院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27场次,开展法官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法律六进”活动40余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140件,标的额449.21亿元。积极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3067件,维护诚实信用的交易秩序,促进市场要素快速流转。积极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审结财产权属、股权转让、公司合并等案件1108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362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审判实践,制定了《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80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采取报纸连载、微信推送、印发宣传册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防控风险,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依法服务金融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601件,标的额336.3亿元。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支持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388件,依法规制高利贷行为,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中院围绕破解企业“债务链”“担保圈”问题,面向辖区企业、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了专题司法调研,为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提出法律解决方案。该项调研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被确定为全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点课题。
(三)依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充分认识企业破产法的重要价值,发挥破产审判“医治病企”的职能作用,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积极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僵尸企业出清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受理大海、胜通、东辰集团及关联企业系列重整案件等各类破产案件115件,审结65件。坚持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导向,建立风险企业甄别和分类处置机制,对产能较好、暂时陷入经营困境、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启动重整程序,力求实现重整企业凤凰涅槃;对产能落后、挽救无望的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促进其依法快速出清;对重整不成的企业及时转入清算程序。对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并非简单地一破了之,而是注重挖掘破产企业中的“金矿”,对其优质资产和技术,优化投资方案设置,为投资人量身定制,多方争取债权人支持,完善资质证照平移补办措施,创新性地运用“资产+职工”整体出售的“出售式清算”模式,先后引进博士马勒(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接盘山东万兴恒业有限公司、山东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等破产企业,实现了破产清算企业的起死回生,盘活有效产能,释放有效资源。对于进入重整程序的企业,在依法兼顾平衡各方主体权益基础上,制定重整方案,力求各方共赢,成功引进十余家实力雄厚的知名企业参与重整投资和产业整合,做到企业不停产、职工不下岗,实现了挽救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熔断担保圈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12月,中院依法裁定批准大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重整计划,综合运用现金清偿、债转股、设立信托计划等多元化的债务清偿手段,满足各类债权人多种偿债需求;结合法律规定和银行操作规则,创新性地达成了通过打包转让、债转股、优质担保人部分代偿等方式熔断担保圈,化解不良资产,盘活存量资产。该案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
(一)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真正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实行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功能有机结合,形成了诉讼服务大厅、电子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全面推行网上立案,从2019年7月起,除刑事公诉案件以外,所有案件均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立案率达到100%。建成了互联网阅卷平台,让当事人、律师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2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依法为经济困难的涉诉企业或群众缓减免诉讼费85案614.88万元。
(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以诉前分流、委托调解、法院速裁为主要内容的“分调裁”改革。中院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专班,规范诉调对接流程,加强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15218件,委托调解11458件,法院速裁17850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邀请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13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以“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完善涉诉信访导入和终结机制,提前完成了攻坚化解的目标任务。
(三)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认真做好保企业运行、化金融风险和关注民生工作,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市法院执行收案18970件,执结19190件(含旧存),执行到位金额275.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87%、24.60%、 10.28%。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积极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和解案件778件,占金融借款案件的15.19%,执结标的额59.18亿元,使有生命力的企业获取了再生机会。高度关注民生案件,对1827件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2亿元,执行到位率达到60.37%。狠抓有财产案件执行结案率,做到有财产应处置尽处置,拍卖物品1664件,成交金额4.2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98.89%。突出强制执行,组织集中执行活动124次,对62名被执行人财产实施搜查,拘留拘传288人,强制腾迁房屋土地53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执行犯罪8案8人,1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被判处刑罚。对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行为实施失信联动惩戒,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16490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14人次。中院在“苏浙沪鲁闽四省一市执行协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四、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认真落实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司法行政、司法警察单独序列改革,实现员额法官遴选常态化和管理动态化,补充员额法官4名,完成法官等级晋升59人。坚持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相结合,基层法院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量精简53%。打造“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组建合议制审判团队40个、独任制审判团队157个,形成了以员额法官为核心,团队成员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工作简报》转发了东营法院的经验做法。
(二)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制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让审判权规范有序运行。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办理群体性、疑难复杂、类案冲突等四类案件,院庭长办案31384件,占全部案件的58.09%。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类案指导,帮助法官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中院审理不服基层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案件2661件,对384件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对不服生效判决的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等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结案26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智慧法院,推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调卷、阅卷等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上诉卷宗移送时间由原来的平均30天缩短为零用时。建立了全市法院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信息互通,从立案到归档每一个节点网上同步记录、全程监控,办案质效实时生成、定期通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省法院发出了向东营法院学习的通报。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一)坚持以党建为统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中院党组采取“五结合四联动”方式创新党组理论学习,召开了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5篇,完成检视问题整改事项25项,党员干警累计为民服务办实事267件次。举办了全市法院干警先进事迹报告会,用身边事、身边人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5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名法官入选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
(二)持续改进纪律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从严正风肃纪。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对7个方面22类问题建立台账,明确39项整改措施,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对2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驻法纪声》微信推送制度,开展典型案例集中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建立健全业务指导、案件督办等制度,指导基层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一年来,全市基层法院结案48238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90%。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更加突出。
各位代表,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件,办理满意率为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见证执行和法官宣誓活动300余人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促进了法院工作深入开展。东营中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担当作为好团队”;多名干警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最美法官”等荣誉。
一年来,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个别法官仍然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问题;二是与“走在前列”的要求相比,全市法院工作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思想观念需要再解放,干警的司法能力、办案质效还需提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压力传导还不到位,从严治院需要继续加强;四是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市委的整体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对表对标,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更高的站位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担当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司法责任。
(二)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效。以更大的作为服务保障全市重大战略实施,围绕市委确定的“四项重点工作”“九个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平安东营、法治东营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危困企业破产重整机制,积极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强民生权益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聚焦实际执行到位率核心指标,加大执行力度,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更高目标迈进。
(四)始终坚持深化司法改革,确保严格公正高效司法。以更强的力度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审判流程再造,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促进全面提质增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抓好网上立案和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的运行,促进信息化与便民诉讼、执法办案深度融合。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院,确保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以更严的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法院新的使命。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争创一流,全力做好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为谱写东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泊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1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泊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788件,审结6468件,结案率95.29%。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大局迈上新台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促进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等大局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缔约自由,促进市场要素顺畅流通,审结买卖、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1396件。三是建立法官联系人工作机制,落实定点联系服务制度。先后在两起房地产开发和运河治理管护工作中,组建法官联系人服务团队,依法提出了处置纠纷和有关法律建议。四是依法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妥善审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出现的土地经营权等纠纷。
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处刑事犯罪。高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坚持“快、准、狠”的审判原则,准确把握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受理并审结涉恶案件2件14人,排查报送涉黑涉恶线索3件18人。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积极推动平安泊头建设。一年来,受理刑事案件350件,审结346件,判处罪犯417人。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促进了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认罪认罚从宽等原则。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回访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组织法官到职教中心、第三中学进行普及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讲座。
着力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一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293件,审结3244件,结案率为98.51%。积极开展家事审判,强化调解、弱化对抗。认真审理涉及教育、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法治秩序建设。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畅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泊头建设。一年来,受理行政和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243件,结案率100%。认真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在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及实质化解,构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新机制。9月份,成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与市政府联合出台了《泊头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则》。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运行,6起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全力开展执行攻坚,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执行整改攻坚为契机,全面推进执行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对执行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抽调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司法辅助人员26名充实到执行一线。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和执行团队化工作模式,实现了在线指挥、网上办案办公、数据指标管理等20多项功能。二是紧盯核心指标,狠抓执行规范。紧紧围绕“3+1”核心指标,强化37个节点管控。对近三年来全部报结案件进行“回头看”,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整改要求。以有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恢复执行等为重点,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三是以执行信息化为依托,不断健全执行联动机制。落实“三统一”管理,与16家相关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对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任职准入、出入境、高消费等多领域限制。一年来,执结案件2596件,结案率90.67%。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司法为民迈出新路径
努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登”字号立案工作,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深入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倾力打造河北“枫桥经验”和“无诉讼乡镇”。一年来,立“登”字号案件4582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654件,接受群众咨询1900余人次,民事案件受理同比下降3.81%。
倾力打造多层次立体化诉讼服务平台。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诉讼服务平台。一是全面开展网上立案、缴费、网上质证、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互联网+”电子诉讼服务,全年共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3159件。二是积极探索能动创新,协调市政府、市住建局、市司法局,成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物业纠纷调解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等矛盾化解平台,并通过实质化运行调处纠纷103起,在畅通矛盾化解法治化、非诉化解规范化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大力实施全方位司法保护和司法关怀。全力保障困难群众行使诉讼权利,依法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60余万元。高度关注弱势群体诉讼权益的有效实现,共发放司法救助基金70余万元。加强法律援助,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16人次。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审判能力实现新跨越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进一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持续深化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切实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二是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制度和数据“铁笼”,不断完善“四类案件”和发改案件审委会讨论制度,形成有效的案件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及重大疑难案件,全年院、庭长办案3972件,占结案总数的61.65%。
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落实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审判要求,科学构建以员额法官为主体、法官助理为辅助的审判团队。高标准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9个精简到9个。二是不断深化“登”字号改革和“分调裁审”机制建设,建立了诉前调解团队、案件速裁团队以及租赁、家事、交通等专业化合议庭。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对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对简单案件快审速裁。三是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和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193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主要指标稳中向好。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强化信息化与办案、办公深度融合。完成了数字审委会系统、电子签章、互联网开庭、跨域立案系统建设。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全面提升。开通“河北移动微法院”,更加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推进司法网络拍卖,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全年网络拍卖成交额1.314亿元。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院,夯实基础固根基,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报告工作,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夯实党建基础。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明显加强。四是搭建平台,强化党性锤炼。在主题教育中,组织干警到交河烈士陵园、华北城工部、军屯惨案纪念碑等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洗礼。充分利用“五四”青年节、七一、八一、国庆、国家宪法日等节点,组织干警召开座谈会,进行宪法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2019年,我院一名法官被河北高院荣记一等功,干警自编自演的微电影《爱的送达》获全国法院微电影优秀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地抽查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庭审规范化等情况31次。组织学习各级各类违法违纪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让干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隔离带”。
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去年6至9月,市委对我院进行了第六轮巡察,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6个方面32项问题,坚决进行整改。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3次,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采取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围绕党的建设、审判及工作作风等方面25项重点整治内容,建章立制。通过巡察整改,全院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点工作情况。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批转的信访案件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邀请代表、委员、群众及学生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公众开放日等活动230余人次。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率95.06%,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100%,庭审直播率62.89%,法院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确保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19年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地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些干警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素质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还存在短板弱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抓党建带队建方面还有薄弱环节等。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职责,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决策部署。
二是坚持服务发展大局,保障高质量跨越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牢把握新发展理念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依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民营经济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司法关切。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推进和完善“分调裁审”改革,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审判监督,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升审执质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院,持续打造过硬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强化履职保障。加强干警遵规守矩教育,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真抓实干、奋勇前行,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龙华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计划
2020年01月10日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精神,牢牢把握《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带来的机遇,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纲”,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努力在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中走在前列。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点燃“改革创新”引擎意识,蓄势聚能,精心施工
经过区委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原区司法局、原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区司法局,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揭牌成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成立后区司法局下设“四科室一中心”,分别为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治区科(普法科)、司法事务科(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科)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树立“良法善治”战略意识,统筹协调,一体推进
1.认真部署,切实履行依法治区的统筹职责
2019年3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挂牌成立,切实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街道成立由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议事机制和工作制度,全方位、多层级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先进区建设。
2.科学规划,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制
2019年6月28日,召开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龙华区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制定了《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深圳市龙华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
3.强化宣传,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巩固普法宣传成效,完成建设9个法治文化阵地,组建普法宣讲团队伍;探索普法宣传教育新途径,建设全国首家民法主题公园——深圳民法公园,突破博物馆空间限制,着力打造数字化智慧型民法博物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19年全区共举办法律宣传主题活动420余场,法制讲座300余场,派发宣传资料60万余份,受教育人次约150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浓厚;扩大重点人群普法教育覆盖面,开展3场法治舞台剧进校园活动。
(三)保持“法治政府”领跑姿态,依法行政,引领示范
1.统筹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考核要求
我局组织召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制定并印发《龙华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全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详细部署与讲解。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约谈通报会等,针对工作中的弱点、短板,共同评析原因、找差距、促落实,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强化指标跟踪管理,将指标覆盖到具体工作目标上,实现绩效管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助推作用。
2.突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启动修订并重新发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1个区直执法部门全部完成三项制度的制定和更新工作;结合我区机构改革,梳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推进执法职能调整,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委托执法公告变更,完成我区11个区直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工作;稳步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工作,2019年,我区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587宗、行政强制855宗、行政检查935宗、行政许可案件2408宗;做好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系统)数据建设工作,2019年以来,18个涉及行政处罚职权的区直执法部门已经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24宗、数据交换5114宗。二是大力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制定区案卷评查标准,成立案卷评查小组,采用集中评查、交叉评查、飞行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4轮案卷评查活动,随机抽查1500余宗行政执法案卷,力推执法程序的合法化和案卷制作的规范化。三是积极畅通执法投诉渠道,在全市率先开通行政执法投诉专线及邮箱。2019年以来,共接到来电投诉270余宗,来邮投诉260余宗,其中涉及行政执法类投诉40余宗,均做到及时处理并反馈当事人。
3.抓好抓实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实效
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一是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2019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3宗,不受理12宗(其中转送10宗,不予受理1宗,告知处理1宗),受理91宗。在已办结的78宗案件中,维持63宗,撤销、确认违法以及责令履行4宗,驳回申请5宗,受理后申请撤回2宗,终止决定4宗。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被诉至法院时,无一宗因行政复议程序违法而败诉,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二是有效应对行政诉讼案件。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38宗,已胜诉10宗,区政府继续保持“零败诉”。三是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2019年以来,我区副职以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6宗;多次组织区执法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进一步强化我区各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的诉讼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
4.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作用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投资、政府涉诉事务、重大社会事件依法处置等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12家,区直各单位、各街道、区属企业等单位共聘请法律顾问23家,实现法律顾问在我区各部门的全覆盖。2019年以来,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0项,审查重要文件667件,提出法律意见1324条,被采纳1209条,采纳率约91.3%,相关意见未出现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龙华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龙华区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为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均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审议”原则,由我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有效控制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四)增强“规范决策”精品意识,供给制度,保驾护航
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推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查询制度,并在“龙华政府在线”首页建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专栏。印发《规范性文件履行程序》至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确保文件从内容到制定程序均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龙华区欠薪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龙华区土地整备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补偿实施办法》等区规范性文件28件,正式印发11件,及时做好向市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需修订的15个文件启动修订工作;牵头开展我区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兜底规定”清理工作,对需修订的11个文件,牵头相关部门启动修订工作。协助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钉牢“安全为天”底线意识,落实制度,扎紧藩篱
1.严管厚爱,社区矫正规范有序
一是监管到位,全面实现从严管理。日常监管与重点时段严管相结合,在全区开展“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工作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全面从严管理。加强社矫智能化监管,完成电子监控设备全新升级,为355名社区矫正人员佩戴电子监控手环。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74名工作人员配备了司法云终端设备。购买7台人证合一签到机,通过“人脸识别+身份比对+指纹比对”的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点名和签到提供简便可靠的身份验证技术手段。完善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完成电子监控设备全新升级,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二是教育到位,创新教育矫治模式。打造“一中心多基地”教育帮扶模式,在深圳北站U站建立劳动基地将“公益劳动”转化为“义工服务”,在龙华成人学校和“律岛”法律茶座建立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基地,依托中心基地积极推行“3+6+1”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关爱模式,开展一对一心理帮扶,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组织开展“国学教育”、“震撼教育”。组织663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国学教育,帮助社区服刑人员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法治观;组织79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震撼教育,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做到“三明三惜”。邀请“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定期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授课,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学习活动。目前,共邀请律师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620场次的教育活动。
三是落实到位,审慎做好特赦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调查等方式相结合,逐一排查,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精准核实,做到不错放一人、不漏放一人,确保每一宗特赦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经认真核查,我区3名社区矫正对象符合特赦要求,并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特赦。我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75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197名,其中在我区社区矫正解除后转安置帮教对象的有1144名,刑满释放人员53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
2.化解纠纷,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
一是引优提质,推广使用司法确认系统。一是持续推广远程司法确认模式。目前,我区与龙华法院已完成人民调解协议远程司法确认案件54宗,全区6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室已完成视频安装调试,实现与区人民法院远程视频对接,接通“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基本构建覆盖全区的对接网络。二是引进移动式远程司法确认系统。2019年6月底,我区率先引进深圳市首套移动式在线司法确认系统,用“固定+移动”的远程在线司法确认系统,打造“一站式”司法确认模式,让信息多跑路,市民少跑路。
二是主动作为,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调解服务延伸至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覆盖了综治、劳动、城建、派出所、法庭、交警中队、执法队等矛盾多发部门,将关口前移,提倡群众优先通过调解解决问题。联合区信访局研究制定《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信访办人民调解工作室,将信访矛盾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范围,及时化解。
遵循法治思维,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64个(包括6个街道调解委员会、50个社区工作站调解委员会、106个社区居委调解委员会,1个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派驻调解室100个,有人民调解员共447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15名,兼职调解员232名,逐渐形成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2019年,我区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738宗,调解成功3640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7%,涉案金额约1.86亿元。
3.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应援优援
2019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41宗,受援人数达2540人次,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711宗,挽回经济损失达2922万元。为市民提供法律帮助2616次,全区各法援窗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7089人次。
精心策划,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宣传和调研服务专项活动。2019年以来,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利用各种平台,通过举办活动、讲座、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多次组织开展以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为导向的法律援助服务。5月,我区被选取为深圳市普查点,开展农民工与劳动合同调研服务活动,对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与劳务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全面体验、全面分析。
积极探索,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配合检察院和法院扎实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通过“援调结合”工作法,采取“调解优先、先调后援、援调结合”的新工作模式,处理了多起“援调结合”案件,充分将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两项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实现两项职能之间的优势互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沟通,积极与相关部门签订备忘录。为进一步优化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共同签订备忘录,联合印发《深圳市龙华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刑事法律援助实施意见》、《深圳市龙华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规定》,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衔接,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拥军拥属,设立深圳市首个区级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2019年6月,联合区人武部建立深圳市首个区级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定期选派法援律师到人武部值班,为辖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强化服务,社区法律顾问提档升级
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探索社区法律服务新方向。围绕《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司[2019]95号)完善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制度,同时鼓励社区法律顾问创新法律服务内容,并纳入“评优评先”机制。试点金牌家庭律师服务新产品,以单个社区为试点,小范围推行“金牌家庭律师”为核心的法律服务新产品,推动社区法律顾问从大社区向小家庭延伸,实现服务基层“多样化”,服务群众“零距离”。联手打造首个社区巡回法庭,提升社区法治氛围。选取居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典型案例,在社区公开审理。针对社区居民常见的法律问题和近年法律法规,汇编了社区法律顾问典型调解案例选编、一社区法律知识百问普法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政策制度汇编等惠民资料,最大程度地提升法律服务的便利度。积极扩大社区普法范围,将“宪法修正案”等时政热点纳入日常法治宣传的工作中,扩大社区法律受众面,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法律需求,引导居民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2019年以来,全区50个社区均配备了社区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共值班4004人次,出具法律意见30次,开展法治讲座、普法宣传活动31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231起,参与人民调解526次,提供法律援助5次。
5.蓄势聚能,提升律师服务水平
抓督导检查,推动律师行业良性发展。开展“驻在式补短板”专项检查,实地检查6家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规范管理、制度建设执行、案件卷宗等情况。随机抽取6家律所开展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律师的执业行为,引导辖区律所依法依规执业。每季度开展律师行业安全生产巡查,指导督促辖区律师事务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年度检查考核,4月17日至5月15日,对全区3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党建、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执业等情况。
抓组织建设,推进成立龙华区律师行业二级党委。积极筹建我区二级律师行业党委,成立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律师行业委员会筹备组,制定《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律师行业委员会筹备成立工作方案》,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引导,发动全区律所通过各基层党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等3种推荐方式开展候选人人选推荐工作,研究确定了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合计16名。目前面向全区各律所,对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开展民主测评。
6.增强活力,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处筹建
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高我区法律服务水平,自2019年年3月份区司法局重新组建以来,我局成立公证处筹建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处筹建工作,先后奔赴广州、厦门等公证处实地考察、学习经验,最终形成《龙华区司法局关于筹备设立公证处的报告》。2019年6月,区司法局向市局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汇报了我区筹备设立公证处的相关情况,确定龙华区建立公证处的体制方向。2019年10月,区司法局接到成立合作制公证处的申请材料并按程序逐级呈报至市司法局、省司法厅。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主要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先进区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法治服务保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服务为民,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公共法律服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社区法律顾问等工作,强化社会隐患稳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三、2020年工作举措
(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锻造担当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把机关党建列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培训,打造过硬队伍,提高全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司法局建设成为“一个带头”“三个表率”的模范政治机关。加大统筹指导力度,使我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等队伍力量形成有效合力,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做好通篇谋划
一是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区的领导。健全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全面依法治区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及时消除制约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健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和评议制度。二是科学设置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指导各街道各部门结合实际,部署实施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绩效考评操作规程要求,切实完成2020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针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逐项细化,抓好落实。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二是积极推行法律专务制度。聘请专职法律专务,落实法律专务坐班制,全面履行区委、区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地参与行政管理,针对我区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的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为我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三是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文件从内容到制定程序均合法合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时做好向市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区政府及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四是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指导和督促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五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化社会隐患稳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智慧社矫、严管厚爱,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加速我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落地,以中心为载体,全面推进专业化、信息化、警务化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高效推进司法部“智慧社矫”改革试点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严格执行请销假等监管制度,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等情况发生,确保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从关注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帮扶出发,持续推进心理矫治工作,与心理咨询中心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动态心理矫治。二是巩固品牌、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成立物调委、环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继续挖掘辖区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加快成立第二批冠名调解工作室。三是聚焦民生、积极作为,创新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向家庭延伸,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让社区法律服务成为居民的首要选择。全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搭建“塔式”微信群,帮助基层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规范,为居民提供贴身、贴心的法律服务。四是激发活力、规划发展,全面优化法援工作。加强走访检查、监督指导,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沟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法律援助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严把卷宗审查关,落实卷宗归档限期制,确保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继续加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发挥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积极帮助军人军属解决涉法问题。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助力法治城市示范
一是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自评检查,对五年普法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解决存在问题,以优秀姿态迎接“七五”普法工作检查。二是紧跟深圳民法公园及民法博物馆建设进程。按时间节点对公园整个工程工期进行倒排跟进,确保2020年深圳民法公园完成一期建设,实现预开园。同时,加快推进民法博物馆建设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第二、第三展厅建设,实现与民法公园预开园同时开放,让群众近距离感受民事法律发展历程。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3.15”、“4.15”、“6.26”、“12.2”等重点法治宣传纪念日、节日为契机,结合民生实事,运用多种宣传手段,策划组织法治宣传活动。
(六)全力推进公证处筹建和律师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处筹建,待省司法厅批准设立、报司法部备案后,积极推进合作制公证处建设工作,增强公证发展活力。借助“深港科技走廊”政策东风,在龙华区深港创新中心(汇德大厦)打造一个开放互动、面向国际的律师行业平台,吸引具备港澳乃至国际背景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进驻,助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出台《龙华区律师行业三年行动计划》,将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发展青年律师工作、律师行业发展与辖区经济发展相融合工作等列进计划。
寿县司法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01月08日
2019年,寿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全省政法机关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寿县司法局在全省105个县区中名列第二;在全国“七五”普法中期考核中,寿县被省市推荐为“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县,并通过省级公示。现就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夯实党建基础,提升党建水平。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责任。突出党的领导,局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明确工作分工,党总支、党支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健全的责任和组织体系的建设,为有序、高效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坚持落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支部党员大会在充分发挥学习功能的基础上,突出议事、决策的职能,在党员发展、党组织建设等事项中发挥应有作用,完成党总支、机关支部、律师支部、退休支部四个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党小组会议成为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的重要载体。以文明创建、扶贫帮扶、缅怀纪念、志愿服务等为主题,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全体党员的服务意识。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落实整改。“七一”期间,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革命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次;看望慰问老党员15人;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同时,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3、坚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形象。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员素养,使党组织、党员活动在制度下运行,党内组织生活在规范中开展。营造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浓厚氛围,通过平台学习新思想。
4、紧抓意识形态工作。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责任制。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形势。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忧患意识,把“三大攻坚战”列为局专题工作。
5、开展结对共建,夯实党建基础。扎实有效的开展联合党委的结对共建。在涧洼移民庄台上建立法治文化广场。积极推进双包帮扶工作。局机关党员干部继续与柴岗村6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全部帮扶责任人每月到村开展走访、帮扶;配合镇、村制定、调整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成效。协同参与脱贫攻坚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攻势和迎省“回头看”等重点中心工作。在春节、“六一”和“七一”期间,适时慰问困难群众、党员、学生等群体,累计慰问帮扶105人次。
6、服务中心,力求取得实效。部署全县各司法所积极参与配合所在乡镇的秸秆禁烧,安排车辆,进行宣传、巡查。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员上阵,对包保的11个网格居民小区的7000多住户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同时在新老城区设置了220多处宣传标语和横幅,营造强大的禁燃禁放氛围。
7、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在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扎实开展在明珠大道及正阳关路的文明创建工作。确保该路段创建工作高标准达标;确保该路段居民、商户在良好的环境下生产生活和经营。同时,在市级文明单位评选中,寿县司法局名列其中。
8、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以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主题教育为中心,落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
局领导班子在以个人自学为主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五次,举办为期四天读书班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读原著、悟原理,原原本本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张福清等先进典型事迹。11月25日,局领导班子以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到汤王村王影怀烈士陵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为充分掌握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截至11月底开展了2次学习效果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查漏补缺,督促学习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制定调研方案,围绕调研专题开展近10余次调研,形成4份调研报告。在调研成果交流会后,班子成员分别上了专题党课。
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座谈、访谈、召开对照党章找差距专题会议等形式检视问题清单。对检视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按照问题、任务、责任、标准形成“四清单”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二、从严要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9、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组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设置法制股,承担法治工作。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审核上会文件158份,保证了县直各单位的文件及时的上会,保障了十四次县政府常务会、十四次县长例会的顺利召开。切实履行复议职责,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接受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九起。组织全县各行业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年检名单的统计、审查、汇报;新证考核发放 、行政执法证年检审核标签的发放工作,累计上千余次。完成全县500多新增人员的执法考试申报工作。牵头拟定《寿县政府系统案件应诉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两个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网上备案14起。行政应诉共计参与出庭11次,分流并指导行政应诉案件76起。组织对最高院巡回法庭审理的贾全余贾全桥诉政府征地一案、深圳市龙澄高科诉城市管理局行政赔偿案三十起案件会商。组织县有关行政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审查600多件文件,废止4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执法卷宗评查工作,共接评查20家57份执法卷宗。
10、法治基础建设体系日趋完备。认真筹划,扎实推进 “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制定印发《寿县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江淮普法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县直单位普法志愿者、专业律师在春申法治广场开展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律师解答咨询100余人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两场。县直单位200余名普法骨干参加了“公务员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共发放普法练习册1万多本、宣传购物袋12000余件。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一月一法”学法活动。组织全县10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一月一法”全市考试。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打造综合性学法基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对全县1个国家级,8个省级和57个市级民主法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督查复核。
11、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有力。2019年度,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639人,在矫人员共466人,其中,缓刑449人,管制2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加大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每月对全县新入矫人员集中教育一次。组织现有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参加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联合县检察院成立社区矫正巡察组,对全县25个司法所逐个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巡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将社区矫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加大对违纪违规人员的惩处力度,综合运用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等措施,共警告105人。
12、法律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继续加强对全县6个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动态管理。充分加强对司法所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努力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水平。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司法所经费保障。启动炎刘、茶庵、保义、张李、窑口5个司法所新办公用房建设工作。创新拓展调解工作平台,推进以司法所为依托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做实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全县司法所配齐调解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以监督、规范调解过程,保存调解证据。规范人民调解文书。及时对全县各调委会格式文书的使用进行了规范。做好人民调解案件录入和报送工作,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9682件。完善刑释人员衔接机制。强化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狠抓信息录入和核查工作质量,统一安置帮教卷宗。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两次大排查、大摸底活动。全年共衔接刑满释放、解除矫正人员406人,帮教406人,安置401人。
13、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59件,案件函盖民事、刑事和行政等案件。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做到公开、透明。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核算,补贴发放流程规范。2019年安排经费合计134.5万元;构建便民服务体系。高标准设立乡镇便民援助大厅。建立了3个援助大厅,并配备相关办公设施和大显示屏。全年25个乡镇工作站共完成案件办理(推荐)270余件。两次对全县25各乡镇援助工作站、5各律师所工作站、3个法律服务所工作站及驻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全年共召开2次由县政法委副书记主持的联席会议报送各类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86篇,典型案例12篇;委托寿县电信分公司对受援人进行满意度电话调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回访等环节案件质量标准,严把审核关,形成量化结果,并予以公布,在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醒目位置悬挂了服务监督台和投诉公示栏。
14、推进律师管理工作。对全县5个律师事务所,55名社会律师, 24名公职律师,一个联合律师党支部进行指导管理。继续推进“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活动。推荐我县宋海燕律师继续在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辖区5家律师事务所为丰庄柴岗村贫困户及各所帮扶的贫困户共捐生产救助金1.5万元。组织开展“百名律师寿州古城健步行”活动,规范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做好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登记和报备工作。配合安徽省律师协会“省律协县域律师宣讲团”活动寿县站活动。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联系司法所、律师联系司法所长“双联”活动 。开展40名律师参加 “学雷锋律师服务月”和“三八妇女维权”活动。接受咨询25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60份,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1名律师被遴选聘任为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6律师受聘为政府法律顾问、3名律师受聘为县委法律顾问。精选25名律师为驻村法律联络员。为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务。
15、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方面。党组理论中心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先后3次组织学习《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及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的讲话精神。局党组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分别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县扫黑除恶领导组相关会议精神,市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工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问题攻坚年工作方案”》;转发市司法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活动方案》等重要文件。为有效的开展“办案、打伞、断财”提供了坚强保障。开展依法严惩。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的宣传。在全县25个司法所统一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传牌;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帮扶责任人每月入户走访,安排局机关和司法所全体帮扶干部,在入户时发放《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传单》,提高群众知晓度。9月份移交给县公安局线索2条。推进综合治理。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中,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贩卖毒品等犯罪行为的人员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实行日定位、日报告制度。鼓励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时上报违法犯罪线索。对社区服刑人员逐人走访谈话人数达到3876人次,社区服刑人员中无涉黑涉恶人员。严格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依法按程序开展工作,严格审核,认真把关,逐一甄别、筛查、核实,共特赦矫正人员13人。严格监督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确保案件质量。执行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案件报备、监督制度。对今年以来报备的27起(外地报备1起)案件的辩护办理进行监督,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确保刑事辩护案件质量,为扫黑除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发挥职能作用,在整顿基层党组织,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方面发挥作用。持续对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复核。
16、存在困难和问题。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问题。社区矫正监管形势严峻。全年矫正管理10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矫正工作任务繁重。全局下设25个司法所,有10个所没有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基层工作全面开展有较大困难。基层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水平层次不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所需经费较大,我局建设资金紧缺。炎刘等5个司法所建设急需用地及资金。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方法形式单一、老套,多停留在讲课学习的形式,需要探索新颖的方式方法;个性化管理不突出,社区矫正人员在管理过程中统一管理,忽略了每个矫正人员的个性特征,教育矫正质量有待提升。
第二部分 2020年工作打算
一、党建工作
抓住根本,着力加强机关党建的政治和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继续严格规范党建工作,“月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强化根基,不断深化思想理论武装建设。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2020年党的工作计划中,作为年底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汇报。持之以恒,深化推进作风和纪律建设。动员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地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规范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定和备案程序;及时清理、公布、编撰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卷宗管理和评查标准的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及涉法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涉法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服务民营经济。扎实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所管理
完成对炎刘、茶庵司法所进行建造。全面完成司法所形象识别系统建设,配齐司法所办公设备、设施,极大提升司法所面貌和办公环境。通过招录公务员,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方式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全县25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三人以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培训、调整和充实调解队伍,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落实人民调解案件及调解员补贴事宜。完成安置帮教远程探视站点建设。
四、继续加强法律援助队伍网络建设,继续推进规范化法律援助大厅建设,完善站、室队伍、制度建设;继续落实好检察院、法院和看守所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接待制度,扎实推进认罪认罚援助工作。在确保完成2020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数量的基础上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组织专人加强案件旁听和回访工作,继续委托寿县电信分公司加强第三方案件回访,显著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开展多种方式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中心和各援助工作站分别举办不少于4场次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和知识的知晓率。
五、进一步规范特殊人群管理
强化请示报告制度。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积极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审批要责任制,消除管理盲区。加强社区矫正管控平台使用,对重点人群实行适时监控。建立实施定期排查制度。定期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员,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探索社区矫正方法的新体系。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测评工作。强化个案矫正。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个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个案的针对性、改造质量与成效,重点强化个案的矫正质量。
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机制,培育全民法治信仰。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和法治文化品牌。 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治教育。 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江山市公安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01月06日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党建统领、民意引领的总思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公安力量。
(一)着力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工作。今年以来,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多平台应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深化推进政务公开。近年来,市公安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公安法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制定的政策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党务政务警务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以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今年以来,市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警务政务信息1611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类信息3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4件。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今年,市公安局在全面加强主动公开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行精准发力。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信息上,通过整合内部数据资源,推出个人和法人生命周期全流程便捷联办,并第一时间公开办理指南、流程,确保改革红利精准传递.在案(事)件进程查询、涉案财物信息查询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方面,通过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档案数字化加工技术等手段,结合自动抓取与人工推送的形式,进一步实现执法办案中可公开信息的同步、检索、核查、利用功能。三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对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市公安局在政府公开网站和“江山公安”、“江山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均有咨询投诉入口,主动倾听和回应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政务公开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举措和便民措施,满足公众知情权,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公众。今年,市公安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共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2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份,回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5份。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警务”工作理念,探索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群众办事“少跑腿”、“零跑腿”的目标导向,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无证明办事”和让政务服务延伸扩面。一是深化“无差别全科受理”,推进公安窗口服务标准化。市公安局、市营商办、市农商行三部门联合发文,落实公安服务向乡镇延伸,设立了衢州首家村级综合服务窗口、首家警企合作代办点,制定出台《江山市公安局综合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公安窗口岗位工作职责》等规范性文件,组织为期两个月中心窗口跟班学习、开展中心骨干驻所指导、兄弟单位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培训。健全公安窗口服务标准体系,做优窗口这个政务公开的前沿阵地。二是紧盯政务服务周期,推行“一件事”联办。开展个人生命周期“一件事”展联办,材料精简率75.6%、数据共享率77.8%;单件事平均节约排队时间20分钟,减少群众跑腿次数2次以上。该项创新经验在省政务信息刊发,冯飞副省长批示,4月23日,央视进行宣传片专题拍摄。同时,针对事故处理流程陌生、抢救费用无助、事故双方对立等“老大难”问题,市公安局提炼交通事故处理全周期服务模式。该创新做法被江山政务信息、衢州政务信息刊发,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舒畅作出重要批示。三是通过政务警务公开,服务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近年来,市公安局利用各个“政务公开”平台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战果,发布便民利民措施,在线解答咨询提问。在全面开展在线公开的同时,组织灵活多样的警务报道、随警体验以及“警营开放日”、“看守所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将“政务公开”由文件、信息公开,转变为工作方式、工作内容的全面展现,有效增进了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支持。,今年以来,已组织实地警民互动活动11场次,受面群众2000余人。不仅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覆盖面和传播力,也为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更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广泛认可。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市公安局坚持长效管理,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一是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今年,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进程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派出所、局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各部门综合绩效评估。特别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由法制部门制定出台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市公安局专门抽调局法制大队、办公室、警务督察大队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审议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合法性审查力度,特别是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前的脱密化处理,确保公开方式、范围合理恰当。三是强化外部监督,助力政务公开建设。市公安局建立举报信件、投诉电话、网上信箱、微信微博留言“四方联动、上下互通”的监督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维护群众监督权益。同时,还专门聘请12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监督公安机关及民警辅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情况,主动向监督员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公安工作有效开展,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2020年工作思路
一是以“民意警务”为导向,科学决策。进一步打通政府内部的咨询投诉、信访举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民意需求”渠道,并加以分析研判,切实将民意热点转化为服务民生的有效举措,特别是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二是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群众需求、群众呼声、群众困难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评判标准,紧盯实现率和满意率“两率”提升,将户籍、治安、交警、出入境等更多公安业务纳入网上办事范畴,大力提升窗口服务能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真正做到简政放权一放到底,办事手续应简尽简,勤务模式能优再优,每位窗口工作人员都要会当、当好“全科医生”,扎实推进“无差别受理”,争取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趟、零材料”。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法模式。市公安局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进程和《浙江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上级规章制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障碍,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研究,继续夯实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严谨性,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滕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公平正义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年内,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7136件(新收15257件,旧存1879件),审执结15766件,同比分别上升20.23%、25.25%,结案率92.01%,结收比103.34%,同比分别上升5.01、4.14个百分点。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审结刑事犯罪案件1065件,判处罪犯1442人, 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5%。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被告人鲁开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401件;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件,审结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41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8件,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7件,追缴违法所得3.6亿元。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原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党委书记唐永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56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加大财产刑、资格刑运用力度,对5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27.9万元,判处罚金246.5万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以朱彦彬、金富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多次在枣庄市市中区等地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严重破坏了市中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各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刑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386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市场要素有序快速流转。审结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等案件497件,依法支持金融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公司类诉讼案件20件,依法规范公司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对涉诉民营企业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执,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363件,结案标的额7.4亿元。通过依法审理、公开审判,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审结执行转破产案件8件,审慎稳妥审理鲁南大酒店破产案件,监督指导管理人为近300名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稳定职工情绪,努力实现破产无震荡。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某印刷厂与某家居饰品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入选“山东省十大法治事件”。设立行政诉讼审前和解中心,与政府法制部门共同组建和解队伍,实现行政争议调解关口前移,审前和解行政争议73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120余人次。行政审判庭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审结民事案件9274件,同比上升14.14%。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1272件,审结人身伤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31件,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权益;审结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10件,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畅通劳动者维权通道,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366件,积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物业纠纷案件818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权益。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2.5%,高于全省平均6.01个百分点。坚持领导包案、联合接访等做法,通过再审纠错、释法明理等途径,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化解信访积案19件,对7件案件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5234件,执行到位金额7.6亿元,切实解决执行难得到巩固,执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拘传拘留546人次。强化信用惩戒,先后将757个单位和个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报纸等平台予以曝光。探索悬赏执行,在滕州日报和网络媒体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强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所有案件全部网上查控财产线索,司法拍卖全部网上进行,司法网拍成交金额6330万元,溢价率29.15%,为当事人和竞买人节约拍卖佣金280余万元。大力开展“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26件,讨回农民工工资208万元;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行动”,执结涉金融案件627件,执行到位金额2.52亿元。建立“保险+救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司法救助96.1万元,让更多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得到救助。
(三)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11处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5662件,调解撤诉率为53.07%。所有法庭均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 对民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法庭设在村委大院、田间地头,就地明法析理、解决纠纷。加强与组织、民政部门的配合,严格落实联审机制,对各类候选人和评先树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9740人次。严格筛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涉案党员、公职人员刑事处罚与党纪政务处分的衔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审判执行信息,结合走进“市民热线”直播间、举办“法院开放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把司法过程变成了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三、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32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2个,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提升了运行效能。完善案件评查、质效考评和责任倒查等制度,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办案监管、评价体系,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通过第三方机构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0名,全部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模式,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提升了司法保障能力,充分释放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新活力,审判执行团队人均结案222件,最多的达609件。
(二)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省试点法院,认真开展先行先试。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设立案件分流员,成立刑事、民事、家事、商事、道路交通5个速裁团队,指导34名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实现“分调裁审”无缝衔接。新建4个速裁调解室和4个速裁审判庭,从快从简审理案件,速裁团队运行两个月来,速裁案件371件,平均审理周期10.26天,实现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积极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通过人工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成立集约送达团队,依托全省法院集约送达平台,解决了送达难题,提高了送达效率;将保全、委托鉴定等审判辅助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集约化管理,简化了办理程序。
(三)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立足滕州优秀传统文化,提出“善国善家”家事解纷理念,倡导法官以善良之心柔性司法,引导当事人以和善之情对待家人,努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成立专门的家事少年审判庭,设置辅导分流室、亲情疏导室,健全完善财产申报、心理疏导、诉前调解等工作制度,理顺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促进审判专业化。与市妇联、市民政局共同开展“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行动,组织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驻庭值班,加强婚姻危机干预,促进家事纠纷化解。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962件,调解撤诉率为50.92%。滕州法院家事审判经验做法受到省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四、加强自身建设,保障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一)把稳政治建设“方向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理念,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深入开展党建品牌、“支部工作法”创建活动,“红荷先锋·金质天平”党建品牌被枣庄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全市优秀机关党建品牌”荣誉称号。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加强新闻舆论阵地管理和舆论宣传引导,滕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在枣庄政法系统中名列前十。
(二)系牢纪律规矩“安全带”。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利用周一例会,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在中秋、春节等关键节点发送廉政短信,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氛围。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21个,制定落实防范措施17条,开展审务督察、明察暗访46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用好能力素质“推进器”。准确把握新时代法院队伍能力建设要求,举办审判执行实务、信息化应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加强审判流程管控,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节点全程留痕、全程可查,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季总结,努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在互联网上直播案件庭审1780件,公布裁判文书9714篇。枣庄法院系统“精品审判五个一”活动共评选出19件精品案件,我院有6件案件获奖。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及时向市委报告法院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严格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听取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工作报告,任命审判人员6人、人民陪审员159人。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邀请监督宣誓、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工作146人次。认真接受法律监督,依法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市政府在两个“一站式”建设、聘用制人员改革工作中给予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法院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各位代表,一年来,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这是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无私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问题,主要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压力依然过大,诉源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个别干警作风不佳,违法违纪现象仍未杜绝,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判息诉率有所下降,办案周期仍然过长,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补齐短板,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要求,努力转变司法理念、转变办案模式、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实效,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能力,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进步。一是政治站位要有更高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担当意识,深化司法改革,提高斗争本领和工作能力,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更大作为。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我市产业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司法为民要有更实举措。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扎实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示范和保障作用。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四是队伍建设要有更严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不断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廉洁司法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精神,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规划
2020年01月03日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和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公安重点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以维护政治稳定为中心,构建“大维稳”体系,确保全区大局的持续稳定
年初以来,我局把维稳工作放在首要工作来抓,坚持重点人管控、创新勤务模式,圆满完成了全国“两节两会”、暑期安保、建国70周年大庆等重要敏感时期的稳控工作,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收集。深化信息研判工作,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工作提供准确的预警研判。大情报平台共签收预警指令245条,其中红色预警3条,抓获网上逃犯三名,橙黄蓝三色预警指令239条,与去年690条同比下降64.5%;临时布控指令指令43条。以上各类预警均无超时签收研判情况,预警信息签收和反馈率均为100%。
二是涉军维稳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涉军维稳工作是近年来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安部、省厅、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积极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又积极开展摸排走访工作,目前涉军人员状态稳定,全年无一人在敏感时期节点进京赴省非法聚集和信访。
三是加强了隐蔽战线上的斗争。继续保持对邪教组织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全面掌握邪教人员的活动动向。目前,我辖区邪教人员共27名,其中“法轮功”人员6名,5人已在2015年已办理解脱手续,“全能神”人员7名,“中功”人员3名,“门徒会”人员11名。针对这些人员,我局积极布建耳目,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年初以来共搜集情报信息450余条,被市局国保支队采纳的有25余条,成功破获“门徒会”邪教案件1起,训诫处理1人,批评教育5人。清除与宁河交界处“法轮功”反动标语30余条,及时的挽回了政治影响。
四是切实加强了公安信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访。强化局领导接访制度,针对信访案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到定措施、定时限、定人员,严格稳控措施。在积极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正常渠道,依法有序地反映问题的同时,不断完善信访案件查办惩处程序,依法对违法上访人员进行查处。今年以来,共有1人次进京非访,我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通过对违法上访人员的查办惩处,既营造了我局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也有利于信访工作进入良性的法律程序轨道。全年根据信访法律程序办结信访案件4起(公安部1起,市局3起),息诉罢访案件3起(省厅2起,黄市长督办1起),接待初信初访3起,全部化解。同时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期间共派出警力187人次到唐山西火车站警务站执勤,配合公交分局工作人员负责旅客的安检工作,共核查过往旅客信息4000余人次,其中核查到涉及省、市级临控人员10余人,抓获网上逃犯2人,充分发挥了设卡执勤作用。全年派驻北京信访值班400余人次,北戴河100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年初以来,共立刑事案件12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66%,破案3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06%,并为外地破案7起;抓获各类嫌疑人39人,比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7%;刑事拘留3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5%;取保候审3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4.21%;逮捕10人,与去年同期上升10%;移送起诉2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6%,另查处吸毒案件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抓获吸毒人员3名,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2.5%;强制隔离戒毒1人,抓获逃犯4人,比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33%。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规划,以“扫黑除恶”、“两打两控”、“破追打”及其他专项行动为起点契机,结合专项行动,摸排出今年刑侦工作的重点、难点,实事求是地找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工作措施和对策,先后破获了一系列重大案件。
一是精确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老百姓反响强烈的侵财犯罪,在强化信息作战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大专项治理、加强与周边地区串并案四个方面狠下功夫,有效地打压了侵财犯罪发案数,收到了明显的效果。1月28日20时许,陈某某向我局报案称:其在汉沽管理区第一小学附近被一名陌生男子持刀抢劫。刑警大队和场部派出所接报案后密切协作,抽出精干力量,不分昼夜,连续开展工作。侦查员从图像侦查入手,调取了案发地周边几十个小时的监控录像,筛选数据3000余条,经反复筛选,最终确定一名男子具有重大嫌疑。1月30日17时许,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0月29日9时许,周建友停在汉沽管理区裴庄村的一辆黑色捷达轿车被盗,车牌号码为冀BY252Y,价值15000元。经侦查闫庄村无业人员董玉廷具有重大嫌疑,经串并案件发现,天津市宁河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等多地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均为董玉廷所为。经连续蹲守,2019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董玉廷被我局抓获归案,并当场缴获盗窃所得车辆一部、现金1万余元。此案的成功告破,为天津市宁河区破获入室盗窃案件2起,为天津市滨海新区破获盗窃电瓶案件1起,为本辖区带破行政案件1起。
二是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我局加大了对新科技、新技术的投入,购置了毛发检测仪器一台,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新发现吸毒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毛发初筛检测工作,争取查处一批隐性吸毒人员,已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进行毛发检测40余人,对辖区内公交公司司机、校车司机进行尿检检测20余人,对辖区内49名吸毒人员进行了尿检,未发现复吸人员。今年抓获吸毒人员杜伯春、李波,李波被我局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三是利用图像侦查,铸造破案利剑。现阶段,刑事案件发案较多,特别是侵财类案件,侦破难,群众意见较大,嫌疑人的手段不断翻新,反侦查意识较强,我局紧紧把握传统警务机制转型的重要发展机遇,深度挖掘图像侦查破案潜力,努力将图像侦查锻造成破案的新利器。5月1日,我局接到汉沽管理区沽北壹号建筑工地工作人员报警称,工地内价值5000余元的建筑材料被盗。侦查员以监控图像入手,调取犯罪嫌疑人逃跑沿线的图像,终将盗窃建筑材料的犯罪嫌疑人赵井全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赵如义抓获归案。
四是加强区域警务合作、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高速发展,交通便利,跨区域作案或作案后逃往其他区域的情况尤为常见,为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深入推进防控体系,我局充分利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深度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8月12日,我辖区发生一起命案,受害人王某芹被人杀死在家中。案发后,专案组经过大量的视频侦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田逃跑的准确时间及逃跑路线,在天津宁河、滨海新区警方的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最后的落脚点锁定,由于该落脚点附近可用资源少,无法继续视频追踪。根据逃跑方向,我局向天津、山东等周边省市发出协查通告。8月15日18时许,山东警方协助我局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田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田对其故意杀害王某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五是多措并举,加强追逃工作。信息就是资源,掌握了信息就抓住了研判追逃的主动权。我局在侦查案件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网上逃犯的研判,始终将追逃工作列为重点的工作之一。犯罪嫌疑人苗庆发系汉沽管理区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天津市宁河警方上网追逃。自户籍地签收之日起,侦查员就开始对该逃犯进行研判、追捕。该苗自知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一直逃避抓捕,且因欠下多人债务,该人活动非常隐蔽,三年来,侦查员始终未放弃对其实施抓捕。2019年6月4日16时许,我局侦查员经过不懈的努力,成功将苗庆发抓获,并移交天津宁河警方。
六是全面开展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自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开始,我局在银行、集市、各小区、各村委会和学校宣传窗、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电视台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新型电信诈骗的手段、诈骗的简要过程,通过介绍典型案例、防骗常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举报等方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共出动警力166人,街头宣传22次,电视宣传8次,散发宣传品40000份,及时阻断、制止受害人被骗4次。2019年10月20日18时许,辖区内一对夫妻来我局报案,其被他人以网上购物退款为由诈骗7万余元,后经侦查员快速启动电信诈骗紧急止付机制,成功为受害者挽回全部被骗钱款,阻止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七是其他工作亮点
3月24日,辖区村民班某某向我队报案称:冯某某在微信中以其裸体照片及裸体视频为由,对其进行敲诈勒索1000元现金。我局经缜密侦查,此案成功告破。2019年4月初,我局排查出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张春雨具有暴力倾向,并积极开展工作,将其送往唐山五院治疗;5月3日,我局破获一起赌博案,刑拘3人,查处参赌人员9名,侦破了近年来我区首起赌博刑事案件。2019年4月,我局远赴湖北省荆州市,成功破获1起私刻企业印章案件,犯罪嫌疑人陈孟华被依法抓获归案,为当事企业及时解脱了困境。9月18日,成功破获一起抢夺手机店一部苹果8手机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10月31日,成功破获王宝臣盗窃辣椒、玉米案。
三、强化社会治安管控,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年初以来,全局共接处警707起,受理治安案件172起,查处88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08人,其中行政拘留86人,罚款23人,警告7人。
1、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打黄赌”、“亮剑2019”等专项行动。
年初以来,我局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打黄赌”、“亮剑2019”等专项行动,紧盯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涉及民生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群众身边的案件,力争多破快破,全面提升打击能力;其次进行隐患排查,针对辖区娱乐服务行业、旅馆业等重点场所不断强化安全管理,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无死角排查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对新登记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坚持“进屋、见人、见证、查疑”,对没有登记的严肃问责并及时采集信息。对辖区的厂企、加油站、燃气站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开展了集中整治,剔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警力1000余人次、车辆310余辆,清查各类场所180余所,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7处。共清查出租房屋320家,登记出租房屋144家,办理居住证577份,清查施工工地16处,流动人口2750人,共查处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旅店2家,破获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1起,现场扣押“地沟油”4桶,合计1000余斤,处罚未按照规定办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手续的房主5人,责令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的工地1处,统计筛查出重症精神病人61人,按照要求每人都建立了档案,救助送治精神病人2名。相继查处非法处置、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案6起,行政拘留10人;查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2起,行政拘留11人,罚款2人, 铲除罂粟1905株;查处吸毒案3起,行政拘留3人;查处持有、使用假币案1起,行政拘留1人;查处猥亵案1起,行政拘留1人;破获利用网络招嫖卖淫案件1起,行政拘留3人。
2、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及“蓝天保卫战”等专项工作
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中,我局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商贩进行集中清查,共查处违法商户4家,行政拘留4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1起,行政拘留1人。在“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露天焚烧秸秆案2起,行政处罚2人;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案1起,行政拘留1人。
3、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构建治安巡控网,切实提升巡控效能
我局本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以快制动、有效控制的原则,全面实施“城区、社区、乡村”的巡逻工作模式,在城区主要路口、繁华地段等处所设立监控点100余个,在管理区周边设立监控卡点6个,安排警力24小时不间断巡逻,切实提升了社会面动态管控和快速反应能力。
年初以来,共出动警力3000余人次,车辆800余台次,盘查可疑车辆300余辆,盘查可疑人员500余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抓获网上逃犯2人,街面两抢一盗、盗窃三车案件明显减少,有效净化了我辖区的社会治安环境。
4、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
年初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82起,其中醉驾7起,酒驾25起,涉证涉证150起,其它违法行为2100余起;查处违法停车120余起,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320起,其中现场调解20起,简易程序278起,一般程序22起。办理新车注册416辆,过户179辆,补换领机动车牌证233个,机动车检验1141辆,其中委托检验48辆,驾驶证补、换证396个,审验261个。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50处,完成治理130处,共安装减速带40处,警示标志60处,红绿灯5处,其他安全设施25处。各类交通安全宣传共3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受教育群众达到10000余人次。
四、加强两节、暑期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年初以来,按照市局警卫处的要求,对铁路、高速、高铁沿线企业、涵洞、桥梁和重点部位进行了重新摸底,对警卫任务涉及到的警卫重点人员和地区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摸排,用时3个月的时间,对 “三铁一高”周边上的 “人、物、地、事”进行了彻底摸排,现已摸排出五公里内危险物品、重点单位、部位16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6个、中小学校13个、制高点7处,娱乐服务场所4处、中小旅馆8个,各类重点人员169人(其中精神病人63人,肇事肇祸2人),外籍人员3人,并且登记造册。排查整治各类隐患20处,都已整改完毕。根据新情况新编撰了各项警卫档案,连续三次出色的完成了警卫任务,受到了上级警卫部门的肯定。两节及重大节日期间,精心组织严密供电、供水、输油、输气等重要基础设施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与守卫看护,加大对重点输油管道沿线进行巡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对高铁、铁路的看护守卫工作,除专职护路人员在铁路死看死守外,敏感时期还在抽调精干民警对铁路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划分了路段,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个人。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协助公交分局在火车站执勤,在执勤中,我局民警立足本职、坚守岗位,展现了我局精神面貌。
五、各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投资70万元完成了场部派出所新址的维修改造和部分办公用房新建工作,当前场部派出所各类办公用房基本达到上级标准。
2、投资7万元,完成了交警大队、刑警大队、场部派出所、北陈庄派出所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
3、投资236万元,完成了“三铁一高”视频监控建设,共新建京秦高铁高点监控点位14个,京山铁路监控点位4个,PDT基站补点1个,铁路警卫指挥中心1个。
4、投资57万元,进行了50个老旧标清摄像头及平台设备升级高清工作,已全部完成。
5、投资140万元,建设雪亮工程视频监控中心,现已基本完工,投资950万元的雪亮工程项目正在抓紧施工,预计12月底完工。
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严格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三观”教育,着力解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忠诚警魂,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1、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硬任务,以上率下引导落实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7次,参加学习人员达400余人次,各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共计组织开展学习会议90次,确保党员民警学习参与率达到了100%。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我局于8月15日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黄市长讲话精神,特别是对10项重点整治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保证找准问题、整改到位,我局组织各支部及相关单位,通过开展警企座谈会、警民恳谈会、向群众汇报工作等形式,广泛向辖区各界征集意见建议,同时,结合各单位实际,找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推进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共计查摆问题4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我局在全市第一批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二是为切实推动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扎实做好学习教育,统一思想,9月20日,分局组织召开了由分局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的主题教育工作调度会,听取了各支部前期活动开展情况,对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和集中学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发了汉沽分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方案。为保证学习效果,我局积极与市局机关党委进行沟通协调,先后领取学习书籍55本、购买学习资料140余本发放至全体民警、辅警党员。我局5个党支部已分别制定了集中学习计划,自9月23日至9月27日开展了集中学习。为确保集中学习全覆盖、不留死角,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根据谷局长指示,分局组织各支部吸纳了党组织关系在社区的20余名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分局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到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各支部已分别组织开展了集中学习、自学、观看政论专题片和交流研讨等,参与民警、辅警党员达80余人,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根基。
3、开展升国旗、缅怀先烈等活动。为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投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3月29日上午,汉沽分局组织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共计20余人到汉沽管理区革命烈士墓开展 “致敬·缅怀·前行”祭扫活动。9月24日,我局组织全体民警到宁河烈士陵园接受革命再教育,10月1日,我局组织升国旗仪式,面对鲜红党旗,重温了入党誓词。通过上述活动,广大党员民警从思想上再一次受到了洗礼和教育,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大家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入党誓词对党忠诚、积极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履行入党誓言,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4、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组织开展以落实“禁酒令”、警容风纪、内务卫生、值班备勤等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专项督查,切实解决当前民警队伍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健康发展。今年以来,累计共出动督察警力200余人次,督察基层单位和派出所420余次,下发督察通报4期,整改问题4个,队伍纪律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
5、组织开展“学习强国”党建知识竞赛。5月10日上午,我局在汉沽管理区明珠宾馆多功能厅组织开展了学习强国党建知识竞赛,党员代表共32人参加了考试。本次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学习强国、十九大精神、新党章、党建等应知应会政治理论知识,通过考试,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效果,提升了学习实效,强化了理想信念,调动了工作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分局全体党员民警、支部间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强化思想分析研判
积极做好“四级谈心”,制定了谈心计划,确保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大谈心”,不漏一人。针对涉及民警、未录警干部、工勤和辅警个人权益方面等问题,强化“一岗双责”落实,明确基层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确保思想不跑偏、队伍不出事。今年以来,通过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建议,开展集体谈心谈话1次,建立一人一事档案2个,分别为警力不足问题和教育训练不积极问题,分局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剖析研判,制定了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履职能力培训。
1、组织举办骨干小教官培训班。4月17日至25日,分局组织举办了2019年度警务实战化“两训两考”骨干小教官培训班,对23名骨干小教官进行了为期7天的培训,训练内容包括徒手技能、最小单元警情处置、常用警械操作使用等科目。通过小教官的辐射作用,有力提升了分局警务实战化训练水平,推进了全局教育训练工作的高质量开展,为下一步训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强化体能训练,组织开展集中拉练。自4月15日起,分局确定每周四为体能集中拉练日,组织全局民警、辅警集中进行1000(800)米跑、健步走、俯卧撑等体能训练。通过体能集中拉练,进一步培养了队伍的锻炼习惯,形成了锻炼自觉,增强了身体素质,
3、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截至目前,分局10个基层科所队累计开展岗位技能练兵4期,对全局150余名民警和辅警进行了轮值轮训,进一步提升了民警、辅警的综合素质,强化了训练效果。
4、圆满完成2019年度警务实战化“两训两考”两次考核工作。6月份、11月份,市局考核组两次到汉沽分局对警务实战化“两训两考”工作进行考核。我局局长谷晏光同志带队参加考核,圆满完成了各项考核任务,充分展现了汉沽分局良好的精神风貌,得到了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四是强化战时惠警落实。
1、强化典型引领。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正面宣传教育,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广大民警、辅警以高昂斗志和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积极投身于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中,今年以来,先后有3人被评为汉沽管理区先进生产(工作者),2人被汉沽管理区评为劳动模范,向汉沽管理区组织部推选了1名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4名优秀共产党员,分局被汉沽管理区和唐山市直工委评为文明单位。特别是在建国70周年大庆工作中,我局民警孟祥同志为坚决完成分局党委交给的光荣任务,毅然决然的推迟婚期,积极投身于赴京安保第一线,为分局全体民警、辅警树立了良好的模范带头示范作用,被分局党委授予 “爱岗敬业标兵”。通过表彰先进,宣传典型,积极营造了奋勇争先、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提升了队伍士气。
2、落实惠警措施。6月11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谷晏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军胜,分局党委委员、法制室主任兰大刚以及分局相关科室人员专程到伤病民警李朝旺同志家中进行走访慰问。谷晏光局长向李朝旺同志详细了解了病情和治疗情况,叮嘱其安心养病,争取早日康复,送上分局党委对基层一线民警的关切之情,并发放了慰问金。李朝旺同志和家属对局领导的关心关爱深表感谢。
五是强化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
1、开展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社会面宣传。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社会面宣传工作落实落地、形成声势,为工作开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分局结合“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当前重点工作,制定了19条宣传标语,通过在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方式,深入开展社会面宣传,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为中心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在全区20余家企事业单位、路口等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4条,切实营造了浓厚的舆论环境。
2、切实强化舆情引导培训。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全面落实《河北省公安厅涉警舆情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分局出台“三同步”实施意见基础上,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及时有效引导涉警舆情。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一线民警的常态化、实战化培训,切实提升全警风险危机意识和舆情应对意识,5月16日,分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三同步”知识考试,班子成员、党员民警代表共计31人参加了考试,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党员民警的媒体素养和舆情引导实战能力,为涉警舆情处置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七、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引领,进一步加强党员民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三观”教育,筑牢忠诚警魂。
二是坚持超前预警、主动化解、妥善处置的原则,围绕“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深入排查化解辖区各种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进一步加强民警本职意识和创新意识,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社区警务建设。
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加强民警政治理论、警务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有作为、敢担当的警察队伍。
五是切实做好人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户籍政策,加强对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与服务,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
六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有力震慑。
七是扎实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加大防范宣传和法律宣传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努力提高见警率和辖区民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汉沽管理区法庭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工作谋划
2020年01月03日
今年汉沽法庭在上级法院的科学指导和管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围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市中院和管理区的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坚定政治理念,确保政治方向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庭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坚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不足。坚持领导带头,边学边改。党员同志们深入到一线,从小事做起,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对照党章党规查找出自身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广大干警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法庭工作创新发展。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狠抓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26件,已结案486件。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要求,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既严格执行法律,又善于灵活变通,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在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精准对接涉民生领域司法需求,依法化解劳资纠纷、楼房买卖、物业服务等热点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
(二)全力破解“执行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推进“执行决胜年”工作,根据上级法院的布署,开展了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和“百日攻坚”活动。加大开展“凌晨执行”,采取围堵截掏等方式方法,力争让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全力破解“执行难”。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7件,已执结案件160 件,结案标的513.4余万元,对拒不履行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 6人次。加强社会各界联动,合力编织失信惩戒天网,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1人次,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诚信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三)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组织落实“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组织法官送法进校园,为在校师生解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的相关内容,使广大师生树立起法治观念。法官、干警走村入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便民联系卡、平安创建宣传册,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的满意度。
(四)强化审判管理,大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网上办案”,规范办案节点流程,有效防止案件“带病归档”、法律文书“带错出门”。积极开展裁判文书自纠自查活动和抓好案件评查工作,共评查文书200份。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素质与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导致少数案件审判质效还不够高;二是信息化的投入还不够,依靠科技推进司法办案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围绕坚定法治理想信念,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庭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转化到具体的执法办案行动中,落实到审判的每一件案件中。
二、围绕“智慧法院”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保障。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在业务办理网络化、司法公开阳光化、司法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加强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继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全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延长县上半年政法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政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新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发展这条主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突破,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维稳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切实抓好维稳工作责任落实。今年,我县把维稳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县委书记蔺治斌就政法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是维稳、综治第一责任人,要对综治、稳定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听取汇报。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综治、稳定工作,要求每月集中解决一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每半年检查评比一次。对排查出的重要案件或突出问题,要求涉事单位限期结办,县维稳办实行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到位。
(二)全力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加强情报信息搜集报送工作。今年,我县在重要节点、节假日及“六四”敏感期要求各镇、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情报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研判。排查可能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预警防范控制,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性。上半年,全县共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4起,其中教育局1起,民政局1起,七里村镇2起。二是加强重点人员严格管控工作。针对广场、农贸集市等人群密集场所,定时组织特巡警巡逻和“红袖章”队伍巡逻,做到了敏感地点、敏感部位实行24小时巡查防控。对出现的非法聚集活动,能及时带离,及时驱散,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酒店旅馆、车站、中小学、幼儿园等场所排查巡防,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1-5月份,全县共排查“门徒会”成员156人,“全能神”5人。同时,在全县开展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反邪教工作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3000份、摆放宣传展板9块、悬挂横幅标语15条、发送网络信息100余条,切实增强了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反邪教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从而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强网络监管和媒体管理。在重要节点和“六四”敏感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扫黄打非”活动,严防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及涉“六四”内容的视频光盘流入我县市场。还重点加强了各类网络监管,依法打击各类政治谣言。网信部门对县域内的微信、微博、QQ群进行巡查监管,防止各类有害信息传入县内,影响全县的社会稳定。
(三)切实抓好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今年,我县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对全县70个重点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就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其中纳入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0个。根据全市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建立了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库,提高了科学化水平,现已对6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率达30%。
(四)适时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上半年,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26件,审执结358件,结案率为68.6%,位居全市第二;受理民事案件397件,审结278件,调撤率达79.71%,位居全市前列;大力开展“执行百日会战”活动,顺利执结新收执行案件93件,结案54件,执行标的额为435.98万,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8.64%,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县检察院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批捕案件26件46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21件36人,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40件59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0件25人,经法院审理均为有罪判决。重点开展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上半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初查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6件次,开展预防宣传、调查2次,进行警示教育1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66余人。县公安局共立刑事案件173起,破案58起,其中破获故意杀人2起、故意伤害案件3起、抢劫1起、强奸2起、“两抢一盗”40起和其它案件10起,刑事拘留32人,逮捕30人,起诉19人41案。在开展吸毒人员“大收戒”行动中,共抓获吸毒人员54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4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毒品1380.07克,位居全市第四。还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治安大排查行动,共受理治安案件280起,结案233起,打击处理323人。县司法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各类纠纷隐患203起,调处矛盾纠纷179起,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县维稳办和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农行、信用社、电信等部门采取制作专题宣传片,开展以案说法宣讲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电信行骗、传销等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推进重点工作,切实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一)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强化矛盾排调机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省市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关文件精神,正在筹建延长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专家库等平台建设,建成了林业系统、劳资纠纷、婚姻家庭3个行业性调解组织,培育了1个具有调解职能的社会组织(延长县见义勇为协会)。司法局正在制定矛盾纠纷化解经费补贴(补助)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综治办每月第一周组织公安、信访、安监、610办等部门对全县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提出治安防范、矛盾化解方面的意见建议,报送相关部门。在各镇开展了“民情访谈”日志活动,建立完善“三调联动”调解工作机制,以创建“登明调解工作室”为切入点,逐步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工作,1至5月份,群众来县、到市、赴省上访大幅下降。二是持续推进“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和“一村一政法干警”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驻村干警和“三官一律”进社区的工作,“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的“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做到全覆盖。今年,政法各部门开展了两轮“大走访”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宣讲平安建设常识,化解矛盾纠纷,征求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干群沟通的良好平台。
(二)扎实推进网格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一联三化”工作机制,对城区原有网格进行了适当调整,对各镇网格进行重新划定,以各行政村为单位,新增网格287个,使全县网格数达341个。与县民政局对接,依托县民政局网络信息平台的功能,建立起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社管委负责平台的运行与管理,县综治办负责对信息录入情况的督导检查和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由各社区网格员负主责,政法各部门包网格干警协助,负责各辖区内网格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针对新平台的投入使用,4月12日,县综治办对社管委54名网格员和公安局10名社区民警进行了网格化管理及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规范化使用等培训,切实提高了网格化管理水平和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使用率。截止目前,城区已采集信息1.2万户,完成任务的80%。
(三)切实推进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镇(街道办)综治维稳中心(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村)综治维稳站(社会服务管理站)实体化运行,在张家滩镇、黑家堡镇建立试点,按照“六有”标准和“8+X”、“1+X+X”模式,整合了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所、法庭等工作力量,搭建起一厅式、一站式服务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力争8月份前,全县各镇(街道办)综治维稳中心规范化建设达到100%,10月份前,社区(村)综治维稳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要达到50%以上。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根据省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求,我县按照“谁需求、谁投入、谁受益”的思路,逐步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分期逐步向农村延伸,有效弥补了广大农村人防、物防的缺陷和不足,减少和预防了各类可防性案件发生。目前,在七里村安装高清监控视频探头46个、黑家堡107个、张家滩47个,三个镇基本实现了重要路段、部位监控全覆盖。其余各镇正在推进中,届时全县所有镇、农村等重点路段、重点部位达到全覆盖,实现全县所有范围在“天眼”的守护中。
三、坚持司法改革,不断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建立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月份,组织全县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86%的领导干部成绩达90分以上。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县检察院率先组织干警深入各镇、各部门举办以案说法讲座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县妇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和县讲师团联合组织成立了普法讲师团,深入各社区、镇开展法制讲座;同时,在县二中开展了“宪法在我心中”系列活动,有力促进全县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了裁量权基准和案例指导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在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县法院按照“谁审理谁负责的”的原则,逐步落实合议制度、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严格限缩了审委会研究案件的范围。按照“一法官一助理一书记员”的结构逐步配齐审判组织,真正还权给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县检察院在侦监、公诉、控申民行、案管等窗口单位开展党员干部执法示范岗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干警执法司法行为。县公安局聘请法院、检察、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专业律师、法律专家共11人,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在重大法律事项决策、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执法难题中,有效发挥了“法律智囊团”作用。
(三)加强执法司法监督。3月份,组织全县所有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委政法委要带头贯彻执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了依法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健全与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等部门的联通机制,整合执法监督资源,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强化执法监督权威。县政法委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执法司法关键环节、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采取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协调督办等方式,依法依规对政法各部门开展了执法司法监督,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要求,及时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初信初访办结率。依法对无理越访、缠访、闹访行为的冯继兰、冯莲进行了严厉打击,对1起信访案件落实了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四、坚持素质强警,努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
(一)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政法各部门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加强对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轮训。政法委要求全体党员以“十看十改”、争做“十好党员”、争当“八类排头兵”为目标,立足岗位扎实搞好“两学一做”。县公安局开展了“做合格党员,争做‘汪勇式模范’”,树立了身边模范人物王椰林,号召全体干警学习。其它各部门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每两周由一名领导为全体干警上一节党课,每个季度开展集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讨论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二)抓好能力素质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什么弱就强什么”的原则,县法院抽调12名资深法官“一对一”帮带12名青年干警,促使年轻干警快速成长;县检察院投资5000余元购买各类业务书籍供干警自学,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县司法局认真开展了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活动;县公安局还扎实开展了“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把就地培训与外出培训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在实践历练中提高能力、增强本领。
(三)抓好纪律作风建设。4月份,组织全县政法干警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的政法队伍。按照省委政法委《关于依法规范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市委政法委《十个严禁》,进一步完善了铁规禁令,规范行为,形成新常态下从严治党和政法队伍新特点的纪律条例体系。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法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尤其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没有实现实体化运行;二是各类社会矛盾仍多样多发,稳定风险评估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维护社会稳定任务依然艰巨;三是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流于形式,部分干警未按要求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四是政法部门案多人少问题依然突出,干警工作压力持续增大;五是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一是夯实“一把手”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维护稳定责任,健全维稳形势研判机制,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二是继续加强维稳信息网络建设。在各镇、重点村大力发展维稳特情耳目和情报信息员,切实加强对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和研判,第一时间掌控处置各种不稳定因素苗头。三是做好应急处突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突装备、物资保障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提高指挥水平、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四是严密防范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全力做好重大会议、重大节庆、敏感节点、要害单位和重大接待安保维稳工作,坚决遏制“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其坐大成势,影响社会稳定。五是做好社会风稳定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评估体系,规范评估程序,提高评估的科学化水平,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要达到95%以上。
(二)抓好平安延长建设工作。一是以深化平安建设,实现“十个没有”活动为抓手,全力助推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综治办的要求和部署,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十个没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深化行业性、区域性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创建活动的覆盖面,逐步在各行业、各区域实现“十个没有”目标,以各行业、各区域的“十个没有”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继续深化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全面建成治安防控“五张网”。继续升级、改造城区主干道的高清探头和卡口,加强重点镇、重点村、重要路口高清视频探头和视频监控平台建设。不断推进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群众公众安全感。加强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对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开展滚动排查和整治活动,为全县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保障。三是深入推进网格化建设工作。8月份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年底社会服务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四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年底前,完成县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专家库等平台建设任务,新建成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个,培育具有调解职能的社会组织3个以上,积极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有关经费,制定经费补贴(补助)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抓好驻村干警和“三官一律”进社区的工作,“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的“两说一联”便民联动机制做到全覆盖,下半年至少开展四轮“大走访活动”。五是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抓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和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六是深入推进平安系列创建活动。结合“十个没有”活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的覆盖面,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石。大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以“共创平安,平安共享”为主题,以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实际为原则,加强多渠道、多形式的平安建设宣传模式,多方面展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延长”的经验和成效,更加广泛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10月份集中开展“平安宣传进万家”活动,继续坚持会议宣传、文艺宣传、标语宣传、影像宣传、大喇叭宣传、媒体宣传、短信宣传等宣传形式,不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三)抓好法治延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审务、检务、警务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手段,凡是能公开的案件,都在政法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最大限度的让执法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作用,听取他们对案件裁判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壮大人民监督员队伍。从“两代表一委员”、离岗、退休的政法干警中聘请20位人民监督员,拓宽群众参与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活动渠道。继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大对执法司法的监督力度。同时,扎实开展司法案件评查工作,建立健全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加大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力度,定期组织专家和业务骨干开展审查、评查、剖析案件,依法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律底线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制。落实执法资格考试、晋升培训、轮岗轮训制度,提高干警法律素养,从制度上保障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政法各单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统一接收、审查、受理、移送办理制度,解决好“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问题。落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建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制度,使瑕疵案件得到彻底纠正。同时,坚决打击违法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切实增强党性意识。二是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政法各部门要扎实“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尤其要加强庭、队、所等基层一线政法干警的任职资格、岗位技能、专项业务等教育培训,提升政法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由政法委执法监督室牵头,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从严从实强基层聚焦聚力总目标为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今年以来,xx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区、地区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迎接和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为重点,聚焦聚力主业主责,事不过夜抓落实,持续用力抓巩固,久久为功促提升,扎实有序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立足常态、务求长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夯实党员干部落实总目标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延伸“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阶段性成果,以“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看齐,凝神聚力,力促党员干部“思想、观念、作风”转变,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一是学习教育强党性。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个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抓在日常、融入经常。制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县级领导干部以上率下,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教育,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和“访惠聚”驻村联系点作辅导、讲党课、听意见、谈体会,带头讲党课36堂,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620多堂。制定“1+N”常态化学习方案,落实“十个一”学习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周一、周三集中学习,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每名党员每月累计参加学习教育20次32课时以上。切实把学习教育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不断凝神聚气、补钙壮骨,努力让党的每一个细胞都健康起来、每一个组织都坚强起来,团结一心、砥砺前行。二是问题导向促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松劲,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基础工作集中整治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紧盯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和各党(工)委牵头抓总常态化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等5项内容,督促2个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补齐完备党员档案2件,规范党员档案4件,对“三会一课”落实不规范的4个党支部、7个党小组进行批评了教育、限期整改;集中梳理党组织隶属关系,在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14个,新设立党小组445个,实现“新兴”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党的工作覆盖率两个100%。三是建章立制促规范。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将“两学一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建立《关于完善“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探索推行“三会一课”预审公示制度,完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流程操作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在经常。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引导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设岗定责、挂牌上岗、志愿服务等活动755场(次),引领全县xx-名党员干部与xx-户xxxx名各族群众结亲戚、搭对子、学语言、融真情、解难题。xx-名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领取“微心愿”xx余个,为群众服务1.xx-万余次。xx-名各级“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党员干部主动戴起“红袖标护院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470余件。四是作风养成保落实。贯彻“作风不实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论断,以严厉整顿“四风”“四气”为重点,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聚焦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等重点,引导督促党员干部认错改错。截至目前,主动报告问题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XX人,主动反映问题共计XX条。坚持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并重,组织党员集中观看《镜鉴》《蜕变》《我的旗》等影片4800余人次,学习正面典型事迹,汲取反面典型教训,深学细照,对标正行。坚持制度约束与立体监督同步,采取“四查一问”的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开展“两学一做”专项督导15轮次,下发督查通报5期,督办整改县直单位23个,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以严的态度、实的措施、铁的纪律推动自治区党委、地委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强筋壮骨、全面提升,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落实总目标的中流砥柱。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安排部署,认真贯彻“20字”好干部标准,铁腕落实“四个从严”要求,着力打造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党员干部队伍。
1.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党校工作条例》,综合运用党校主阵地、现代远程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全面加强政策理论、双语能力、民族宗教、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培训,截至目前,举办各类培训班xx期,培训xx-人次。借助援疆省市平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12名专家学者来柯讲学,选派63名本地党政干部赴援疆省市、自治区厅局、兵团挂职锻炼,多渠道培养培训干部。坚持把能够运用“双语”开展工作作为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必备条件和国家公职人员岗前培训必过的关口,制定双语学习工作方案、学习计划,统一发放2860本《维吾尔语教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学习明白册》,进一步提升干部学用双语的能力。
2.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以反分裂斗争的政治表现和工作作风为重点,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内制度、执行党内法规、落实重点工作等情况作为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四大干部监督”体系,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持续用劲强化干部日常监管。今年以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干部3名,查处落实维稳不力党员干部72名,查处违规办理和持有出国境证件党员干部13名,责令18名落实工作不力的党员干部做出书面检查;健全完善“去极端化”数据库信息共享机制,问责处理13名瞒报亲属涉案情况的党员干部;对县内居住的20名出国回流公职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对188名党员干部本人及其子女名字不规范情况进行清理整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中开展“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1562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主动向党组织报告问题xx-条。
3.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20字”和民族地区“三个特别”好干部标准,坚持在基层一线、维稳一线、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用好谈心谈话、多方对比、负面清单、反向测评、深度研判等经验做法,考准考实干部,大力选拔使用“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各民族优秀干部。截止目前,县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研究干部议题,提拔重用xx人,交流xx人,具有“访惠聚”驻村工作经历的xx名;召开xx次全委会议,对xx名乡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票决。认真落实县级以下机关建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审核符合晋升副县级职级8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11人。
(三)坚持强化政治功能、筑牢基层基础,着力打造服务总目标的战斗堡垒。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最突出的矛盾问题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也在基层”重要论断,坚决贯彻落实xxxx书记“筑牢一个长城,加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的要求,坚持从管人、管事、管阵地等方面入手,落实落细落小强基层强基础各项措施,持续用力强基固本。
1.抓队伍建设,建强基层骨干力量。牢牢把握“抓基层、打基础特别要在村一级用劲”的要求,优先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抓住村党支部书记这个核心,实现国家公职人员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全覆盖,“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全部兼任村(社区)第一书记,按照“1+3”的配备模式,配齐配强村民小组长、副小组长,全县所有村民小组均建立党小组,所有便民警务站均建立了党团组织,保证有党员的地方就有组织,有组织的地方就有活动。加强村干部及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村级干部“素质快训”工程,一次专门培训一项工作,保证学会、真懂,目前培训4期2848人次。每年投入xx余万元,实施村级后备干部“金种子”培养工程,村级干部“素质快训”工程,计划用3年的时间实现每个村5-7名后备干部常数,目前,80名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正在岗位实践锻炼阶段。全面落实“25154”机制,制定加强农牧民党员工作推进方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帮带机制,固本培元、加强引导,目前提交入党申请书农牧民1055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787人,全县35岁以下农村青年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累计达到2375人,占全县青年总人数的13.85%。落实“联乡包村入户”工作机制,县级领导包乡包村包户全覆盖,每周一、周四两天到村工作,每年驻村开展工作不少于90天,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每年驻村不少于90天,乡镇科级干部每年驻村不少于120天,乡镇机关干部全部到村开展工作。
2.抓工作规范,提升村级事务管理水平。坚决执行自治区、地区各项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制度棚架、政策落不了地的问题。一是规范落实“三定三包三覆盖”群众工作法。制定村(社区)“三定三包三覆盖”群众工作法包联走访流程,按照六个阶段步骤,进一步细化了前期准备工作、评定包联类型、明确包联责任、扎实入户走访、认真分析研判、落实督导责任的方式方法,明确了包联群众公示、群众联系卡的内容和形式,制作了村民小组走访台账,村民小组第一小组长人手一册走访记录,走访登记每户群众基本情况,了解群众的困难诉求,保证了入户走访真实有效。坚持早晨会、晚研判,明确研判内容用汉语原汁原味记录,参会人员签字确认。通过包联走访真正发现问题、收集线索、交好朋友,推进务实管用的群众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开花结果。二是规范落实村党组织开展升国旗和宣讲活动工作。坚持每周一和重大节假日,统一在村委会办公场所举行升国旗仪式、唱国歌、开展集中宣讲,规范动作流程、规范参与人员、规范宣讲内容,推行实施电子刷脸考勤,快速、准确统计参与升国旗人数,实现参与升国旗人数98%以上。坚持在国旗下面向全体村民集中发放各类惠民补贴,在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群众的感恩教育。三是规范落实村党组织主导群众开展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实施《村民事务服务管理十条规定》,注重宣传引导,强化保障措施,积极引导农牧民群众到村民服务活动中心搞活动,引领群众移风易俗,增强村党组织的威信。截止目前,共计举办“四项活动”279场次,发放贺礼或慰问金4.4万余元。四是规范落实“农牧民夜校”。建立夜校领导机构,编制教学大纲,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以村民小组“每日一学”的形式实施“农牧民夜校”,保证每天至少组织1个村民小组集中学习,确保每个村民每周接受1次教育。发挥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返乡宣教,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五是规范落实“45678”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进“45678”工作机制,本着化繁为简的原则,将村级组织全年工作分解到每天、每周、每月、每季、每年分别落实4、5、6、7、8件事,分别由县乡村三级牵头落实,推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配套实施党建督导员制度,选优配强乡镇党建督导员,每周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确保村级事务落地见效。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推行“先进双联户”创建,规范村民行为,实现村民事村民办。
3.抓阵地建管用,增强村级阵地凝心聚力作用。近年来,县委不断加大基层经费投入,基层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所有村级阵地均实现了“5+2”工程全覆盖,村级阵地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聚焦村级活动场所议事决策、维稳指挥、便民服务等七大中心定位,科学规划、合理使用村级办公场所,统一各类制度、公示版面,建立村级集中食堂,统一集中办公,实现村级阵地规范化管理。紧扣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和需求,依托村民服务活动中心、群众大舞台等场所,搞服务、搞活动、搞培训,常态化开展“九项惠民生政策”宣讲、“民族团结一家亲”“十个起来”活动,牢牢把握基层阵地的话语权、主导权,切实将各族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组织周围,把村级阵地打造成为引领群众的“大舞台”、群众向往的“欢乐谷”,凝聚人心的“吸铁石”。
4.抓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八个全覆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在村民小组、便民警务站、驻村管寺管委会、驻村工作队、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学校建立党组织。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在柯坪县各党支部规范党小组设置的实施方案》,指导督促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支部以站所或科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村(社区)党支部以村民小组(社区网格)为单位成立党小组,配齐配强党小组长,明确任务职责,确保各党小组规范有序运行。针对便民警务站、学校、卫生院等党员人数不足实际,采取联建挂靠等方式建立党小组。目前,已在全县xx个党支部建立党小组xx个,应建必建达到100%,保证有党员的地方就有组织,有组织的地方就有活动。二是积极探索在居民楼院、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建立党组织,全面实施新兴组织党组织“扩面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突出抓好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组织的组建,采取片区联建、同业共建、挂靠组建、派驻帮建、龙头带建等方式,稳步推进新兴组织党组织建设。三是健全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网格—楼栋(巷道)—‘双联户’—千家万户”的“五级管理服务体系”,在全县5个社区成立25个网格党支部,48个楼栋党小组,推动社区维护稳定关口前移和服务群众力量下沉。全面落实流动人“369限时工作法”和社区出租房屋“金钥匙·平安锁”统一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共摸排城镇社区常住人口5173户10780人、出租房屋115间、流动人口1737人,排查各类隐患漏洞14个。四是重视加强农牧区党的建设工作,成立牧区管委会,由一名县级领导任主任,负责牧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农牧民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服务,防止牧民失管漏管。
5.抓“访惠聚”驻村工作,争取人心凝聚民心。坚持把“访惠聚”驻村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有效保证“访惠聚”驻村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抓力量配备。坚持硬抽人、抽硬人建强工作队,2017年组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42个xx人,其中,县级下派工作队23个xx-人,实现驻村干部民汉搭配适中、男女比例均衡、年龄结构合理的优化组合。二是抓经费保障。县委不等不靠、不折不扣抓经费保障,严格落实“访惠聚”驻村工作为民办实事经费、下派干部个人补助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标准,在自治区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拿出近xx-万元进行保障。健全驻村干部关心关爱机制,统一落实带薪休假、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待遇,解决驻村干部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尽心工作。三是抓规定动作。围绕贯彻落实“1+2+5”工作要求,制定实施《驻村干部做群众工作规范》《各类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群众工作规范》,全面落实“八个一、八必问、八必讲”“三定三包三覆盖群众工作法”“七统一”等各项要求,坚持每日入户走访、每日信息研判,包联走访群众100%全覆盖,全面摸排各类信息线索,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发挥派出单位和工作队优势,着力解决群众“三就”“六通”“一安居”等实际问题,目前实施惠民生项目16个,最大限度争取人心。四是抓督查管理。建立“县委统筹管、乡镇具体管、选派单位跟踪管”的三级管理模式,县、乡两级“访惠聚”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入户走访率、政策知晓率、群众满意率和遵守纪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直面问题、现场整改,确保压力传导到位,工作督促到位。截止目前,累计下发督查通报9期,整改落实突出问题xx-个。制定实施《驻村干部十条铁律》《驻村(社区)干部不胜任现职召回教育管理办法》,大力整治工作不作为、慢作为,搞棚架、不落实的不良行为,截至目前,已召回驻村干部12名。落实“访惠聚”驻村工作例会制度,县委每月召开1次“访惠聚”驻村工作推进会,乡镇党委每两周召开1次情况分析会,定期协调推进工作,促进工作落实。
(四)坚持引育同步、用好政策,稳步推进人才及干部人才援疆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履行好组织部门职能职责,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施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柔性引进内地高校毕业生4批59人。落实内地高校优秀毕业生关心关爱措施,为5名已结婚的毕业生提供了87㎡的新房,为3名内地高校毕业生解决了配偶的工作问题。制定实施《柯坪县内地高校优秀毕业生探亲(休假)办法(试行)》,每年有计划安排内地高校优秀毕业生与亲人团聚。建立“红沙子”“xx-”“xx”等教育科学和医疗卫生工作室,深化“项目+人才”、“基地+人才”帮带培养机制。加大刚性引才力度,年内计划招录xx-人,6月底完成报名招录工作。做好第九批援疆干部人才服务管理工作,用好援疆干部人才政策待遇,为援疆干部人才作用发挥创造条件。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作用发挥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干部人才总量不足,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依然突出;“访惠聚”驻村工作不扎实,个别干部包联走访群众不到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贯彻落实总目标深化拓展学,始终坚持用总目标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步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抓工作落实的坚定性,切实把总目标落实到岗位职责、担当作为上。坚持学习和应用相结合、发现和处理相结合、抓典型和建制度相结合,更加严厉地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官油子之气、不作为之气、漂浮之气、两面人之气,掀起树正风、刹歪气的强劲声势。坚持向作风不实这个最大的敌人开刀亮剑,前移问责关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从政环境,为开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严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20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特殊要求,把“贯彻总目标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作为重要条件,把“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得上、顶得住、打的赢,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牺牲”作为重要标尺,从严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程序、严格责任、严格把关、严格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能够打赢反分裂斗争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加强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验、选拔干部,大力选拔对党忠诚、关键时刻敢于发声亮剑、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干部,对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正确面对取消“五统一”后基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面临的新课题,积极改进教育培训措施,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高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的能力。从真心关心、关爱入手,全面加强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坚定不移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纲,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主抓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访惠聚”活动和“联乡包村入户”工作,规范推行“三定三包三覆盖”群众工作法,从严落实“七统一”“45678”《驻村干部十条铁律》《驻村干部不胜任现职召回教育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抓实抓好强基层强基础12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农村党员发展“25154”机制、村级后备干部“金种子”培养工程,村级干部队伍“素质快训”工程,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储备一批后备力量。规范落实周一升国旗、农牧民夜校、“九项惠民政策”宣讲活动,让群众全员受教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推进村级组织“星级化”动态管理,持续倒排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着力加强重点复杂区域、偏远散居区域、国有企业、新兴组织、清真寺管委会、便民警务站、媒体网站等党组织设置和工作覆盖。围绕贯彻落实“1+2+5”工作要求,量化实化“访惠聚”驻村工作,抓实抓细包联入户走访,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惠民政策落实,持续深化“访惠聚”驻村工作成效。认真抓好党建带群建,扩大群团组织覆盖面。
(四)持续深化人才援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人才和援疆干部人才在社会稳定、长治久安中的特殊作用,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进一步扩宽人才引进渠道,着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全面兑现政策待遇,创新各类人才工作室和创业示范基地,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搭建平台、提供保障,做到识才爱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当其时。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动员和组织各类优秀人才深入基层宣传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培养技术骨干,让更多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紧紧围绕总目标深化拓展干部人才援疆工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