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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正向引导作用,稳步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23.完善新型举国体制 财税政策支持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5.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需要注重内涵式、特色化、主动式发展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在“统筹”中彰显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赤字率拟按3%安排。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做好基层 ‘三保’工作。”2023年积极财政政策在统筹中彰显“加力提效”,体现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到“保持政策连续性、针对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加力”就是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
(一)在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多措统筹”强度上加力
这里的加力需要在“统筹”中把握。相较于2022年,2023年加力更多体现在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贴息等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2023年经济形势预期转好,财政收入增长6.7%,增量1.36万亿元,高幅增收将为政策加力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撑;在此基础上,考虑2023年赤字率上调到3%,增量较2022年增加5100亿元;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贴息的撬动作用,整体的加力效果更加凸显。
财政收入增速和赤字率设定为6.7%和3%,也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把握。根据赤字率3%,赤字规模3.88万亿元,倒算GDP的现价规模达到129.3万亿元,意味以现价计算的增加值的增长率将达到6.86%,相对于6.7%的收入增速还是比较稳妥的,进而相应的赤字安排也体现相对稳妥的把握,为后续留出了充分的政策空间。
(二)要统筹把握专项债在投资拉动上加力
要在结构优化中把握专项债的加力力度,总体上呈现为增加一般债,由去年的3.37万亿元增加到今年的3.88万亿元,减少专项债,今年安排3.8万亿元,低于去年的4万多亿可用规模,体现了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要求,所以单看专项债的可用规模可能不如去年多。加力首先体现在“结构统筹”上;对既定的专项债规模,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确保政府投资力度不减,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三)在推动财力下沉上加力,兜牢“三保”底线
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安排超过10万亿元,剔除特殊转移支付安排,增长达7.9%,有效地贯彻落实了财力下沉的要求。另外,2023年一般债规模大头落在中央,地方保持了去年的规模,为地方腾出了债务安全空间;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地方财政运行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债务结构优化的体现。
二、“提效”就是要提升政策效能
(一)完善税费支持政策,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综合考虑助企纾困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整体看,2022年税费支持政策远超预期,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力度空前,在助力企业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我国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办理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在总量上2023年的减税降费规模要小于2022年水平,存量留抵退税政策大头在2022年“退”了,2023年更多是针对现行税费优惠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确需退出的要做好实施设计,注意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用好“有限”的政策空间。
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要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精准扶持困难行业企业。稳投资与促消费并行,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基础上,考虑继续对部分乘用车推出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等等。同时,针对退出的优惠政策要做好政策实施设计,避免政策叠加效应。强化2022年与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衔接,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政策急转弯。例如,缓税费政策停止,则既要缴纳当期税费,还要补缴前期“缓”的税费,容易形成叠加效应。所以在此类政策上要避免“一刀切”,充分考虑不同企业情况,给出一段可选择的政策退出期。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支出效益
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特别发挥好财政贴息、政府引导基金等资金作用,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强化预算资金统筹和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重点领域,支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
(三)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治理协同,提升政策统筹效能,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特别是强化财政和货币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避免“个体理性、合成谬误”,防止单项政策看都是合理的,但是合在一起就会“过”或“不及”,政策协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总之,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兼顾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政策效能需要从加力和提效两个层面把握。就“加力”而言,又需要统筹财政收入、赤字、贴息及专项债规模,有效发挥其杠杆撬动作用。统筹考量,才能更好体现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效能。
持续强链固链,以产业链发展带动政府财源建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2023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同时拟安排3%的财政赤字率。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财政支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要在当前疫情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同时保持合理的财政赤字率,需要群策群力,力求高质量发展。报告在给定发展目标的同时,也提出实现目标的有力措施,即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围绕以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实现经济整体高质量发展。强化和稳固产业链条的完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实现政府财源建设的重要举措。
首先,强链和固链要持续重视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五年,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更大发挥带动作用,推进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区域经济发展是产业链布局的必要条件,产业布局需要在空间上形成聚集,而产业集群的上下游布局往往会溢出特定城市区划,需要在较大范围内,融合不同城市的资源禀赋,满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未来要在当前区域发展出现新的不均衡的重要时期,持续重视区域的协同发展,包括行政服务、政策体系等的协调统一。
其次,区域内产业链的发展需要结合资源禀赋,选择优势产业,避免重复布局,在避免区域间不良竞争的同时防止资源浪费。产业集群的发展要以特定资源禀赋为前提,形成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资源禀赋包括自然资源,也包括文化、人文等,只有资源和产业发展相契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的热点产业扎堆布局一定程度上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地方政府在竞争中存在模糊难决的空间,容易导致不良竞争,最终不利于整体产业发展。
再次,产业链条的增强和稳定,需要政府不断完善、创新相关政策体系,为产业链条的完整、稳定、强化保驾护航。在相关政策内容上,要针对区域优势产业,“一链一策”,出台有针对性的、切实符合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的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同时关注在新的发展阶段,行业新兴业态的创新性政策需求。在工作机制上,要集中力量确保产业链条的完整,做好重点产业链条中重要企业的服务工作,创新思路,践行“店小二”精神。例如,2020年开始兴起的“链长制”便是地方政府财源建设的创新实践,而且实践效果已经有所体现。在疫情影响的三年内,大力推广“链长制”的长三角地区城市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均居全国前列。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正向引导作用,稳步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战略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释放数字经济在提效率、促消费、稳预期等多方面的带动作用,成为当前重要的工作。
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更为凸显。作为经济增长重要势能,数字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数字经济产业辐射带动效应不断增强,加快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多靶点效应显现,在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消费、助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等多方面、多维度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
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我国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期,制定实施系列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助力数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数字经济规模日渐扩大,数字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带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与新型就业形态日臻丰富,“数字政府”建设创历史新高,数字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影响力不断增强。在激发经济创新活力、拓宽共同富裕实现路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数字经济也为世界经济企稳回升注入更多确定性。
数字经济是新产业革命下的新型经济形态,是国际经济科技交流的重要领域,更是大国博弈的战略支点。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多重不确定和超预期因素陡然增加。加之先进工业国家利用技术优势、隐形的产业政策和国际经贸规则等,接二连三地对我国尖端科技企业实施打压,抑制关键技术和重点设备引进,压制我国数字经济良好发展势头。无论是大国之间经济与科技竞赛,还是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中国和数字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都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正向引导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巩固数字经济良好发展态势,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升,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数字经济为着眼点持续强化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有效应对数字技术创新领域的大国博弈,建议加强数字经济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政策有效性,加强财税政策与多重政策有机融合,不断强化数字科技创新,支持攻克阻碍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从全局出发、系统谋划、纲举目张地持续做好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使其成为提升、强化和重塑我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加快培育我国经济增长新势能。
促进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是《“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的刚性任务,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
近年来我国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及人口形势的变化,为托育行业的发展带来深刻变革和影响。加快健全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托育需求,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民族未来和国家长远发展。
一是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和普惠幼儿园举办托育班。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给与支持,实现儿童托育与托幼服务无缝对接。另一方面,按照人口比例,在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一定数量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就近提供服务,构建网格化普惠托育服务。
二是切实解决托育服务的场地问题。建立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处置与转化机制,协调各类场所主体,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免费提供服务场所或发放租金补贴。挖掘社区配套用房、产业园区公共用房、用人单位活动场地、园林绿化场地等空间,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鼓励通过新改扩建、购置、置换、共建共享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服务价格。
三是建立合理的托育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具备资质和能力的非营利组织、社会慈善机构以及热衷于公益的企业、个人等参与普惠托育服务的提供。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在单位内部兴办托育机构。同时,加快落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价格,降低机构运营成本。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对普惠托育机构免征增值税并予以一定的返补优惠。
四是建立有效的托育服务监督管理机制。硬件方面,对托育机构用房进行科学化的分区,明确不同种类的设施改造改建规范和室内环境标准。软件方面,制定托育机构标准化运营、管理、服务流程和要求,由地方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监管,保证服务质量。
多维度促进中低收入农村居民增收致富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长期以来,我国中低收入居民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对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做出贡献。
一是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提高工资性收入。农村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行都离不开农村居民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当前农村常住居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应当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一是继续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农业技能和非农技能的专项培训,提升农民人力资本水平,提高其劳动生产率。技能水平的提升也有助于农村居民的稳定就业。二是继续出台鼓励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带动居民就业的同时提升农村本地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
二是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应当以产业发展,尤其是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必要继续增加第一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民从事种植业的亩均收入和经营性净收入。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以多样化的产业发展带动农民从事稳定、高质量的非农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推进农村各类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利用土地要素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权益。继续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借助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在盘活本地闲置资产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拓展本地特色农副产品的销路和渠道,做大做强当地特色农产品,提升集体经济收入水平,为农村居民带来更多的分红和福利。
四是适当扩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提高转移性收入。健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向欠发达地区、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以及低收入农村居民倾斜,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发挥好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增产根基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22年,全国粮食产量1.37万亿斤,增产74亿斤,已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实现了粮食产量的19连丰”。实实在在的粮食丰收成绩单,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而这靓丽的成绩单背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保障了粮食的稳产高产,还促进了农业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其节水、电、药、肥的效果十分明显。农业农村部调查表明,高标准农田一般节水达20%-30%,节电达30%以上,节药达19%,节肥达13%。2022年底我国已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很大程度地改变了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大大缓解了旱涝灾害对粮食安全的冲击,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连年增长,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仅2019-2022年4年时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资金859亿元、867亿元、1008亿元、1096亿元,共计3830亿元,有力支持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此同时,各地财政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专项债、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方式,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河北、江苏、河南等省份地方财政亩均投入超过500元。江苏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方式,提前达到亩均投入3000元的标准,江西、四川等省也通过发行高标准农田专项债的方式,将亩均投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到203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预计将超1万亿元,与此同时,高标准农田的提质升级改造和维护管理也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亟待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坚持财政投入为主。今后中央财政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地方财政在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预算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倾斜。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集中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给民营经济吃下“定心丸”的三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可见,党和政府坚持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决心愈发彰显。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叠加疫情冲击,使得我国民营经济面临考验,尤其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依然存在信心不足、预期不稳的难题,可以通过以下三大举措,真正给民营经济吃下“定心丸”。
一、建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保产权、护权益,是提振民营经济信心的重要抓手。而落实产权和权益保护,稳定民营经济政策预期,需依靠法律。一是持续推进保护民营经济的立法工作。民营企业数量大、影响广、创新快,立法工作要紧跟民营经济发展需求。新环境、新模式下,要在法律层面及时提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依据。防止因为立法工作的滞后,误判或阻碍优质民营企业发展,稳定民营企业家在创新探索中的制度预期。二是强化对公平执法的监督工作。立法工作提质后,公平执法是保护民营经济的又一重要环节。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流程中,要充分关注跨所有制、跨地区情况下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工作,防止政府过度干预,整治选择性执法、偏向性执法,完善公平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具有强威慑力的追责机制。三是优化对中小微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由于在规模与资源上的局限,很容易在经济活动中处于权益劣势,但他们又是民营经济中最具发展活力与创新动能的部分,应当积极完善公益性法律援助机制,赋予其更多获得法律保护的机会与能力。
二、塑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以“亲清”为准绳,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关键在于政府“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亲”要有所为,在法律与政策框架内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支持,打造服务型政府。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提高政府对民营经济真实发展情况的认识,从“看报表”的事后关心,转向“聊困难”的事前关心。对于受到外部环境冲击,暂时处于困境的优质民营企业,要继续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施以援手。对创新型民营企业要落实、落细各方支持政策,尤其在科研人才、技术与投资者引入等工作上做好中介服务。“清”要有所不为,把握好政府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底线,营造清明政治生态。在经济发展转型、疫情冲击等背景下,中央不断优化相关政策,但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等违背市场规律的问题,可能误伤民营经济。各级政府要提高对中央政策目的与本质的领悟力与运用能力,防止“乱作为”。更要严厉打击为谋求个人利益,滥用行政审批权,为民营经济发展制造障碍的行为。
三、促公平:“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中国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结构,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只有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才能发挥好市场经济的优势。其一,坚持打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直接与间接融资的平等环境。全面注册制正在实施,为优质民营企业获得更快、更好的直接融资机会提供了可能。要充分释放资本市场的改革红利,留住前沿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促进中国民营经济与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优化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管控、指标考核等制度,通过提高金融系统数字化风险管控水平,弱化产权歧视,为未上市的民营企业获得价格更公平、到账更及时的间接融资提供保障。其二,不断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与投资活动中的机会公平。考虑到国家安全、监管能力等诸多因素,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仍然存在差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落实民营经济是“自己人”的政策导向,探索不同市场准入分类分级开放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引导民营经济的“活水”向不同市场流动,激发更大活力,创造更大价值。
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创新是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是2035年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创新支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科技创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跃居到2022年的第11位,持续保持稳定上升势头。近年来,通过建机制、增投入、优结构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我国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一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针对科技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我国从理顺管理体制、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加大科技投入、助力引进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服务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研发投入规模和强度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国家创新调查数据显示,据初步测算,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达到3.09万亿元,是2012年的3倍,稳居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R&D经费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提升至2022年的2.55%,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基础研究经费稳步增长,2022年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重为6.32%,连续稳定在6%以上。三是科技人才和创新产出质量提升迅速。2021年我国R&D人员总量稳居世界第1位,高被引论文数排名世界第2位,PCT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四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技术创新企业数达到20.9万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比重为47.4%,整体创新活跃度已接近欧盟平均水平。企业R&D经费占全社会R&D经费比重达到76.9%,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需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一是构建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的科学配置与有效融合,一体推进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同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二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入示范引领、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科技经费投入机制,体系化布局创新资源,加强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健全鼓励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支持机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三是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创新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原则,建立与科研规律相适应、与科研类型相匹配的科技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科技评价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四是强化科研文化引领,加强科研诚信的引导和制度约束,营造开放包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实现财政在创新强国建设中的更大作为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核心在于建设创新强国。从近几年的预算报告中可以看出,财政通过建机制、强力度、优结构,有力地支持了创新强国建设。
一是以制度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财政科教文支出提质增效。
二是保持较强的支持力度。预算报告显示,2022年财政科教文支出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20%。事实上,2012至2021年连续十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都不低于4%。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3.5%,支持组建国家实验室,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防科技创新等资金需求;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突破万亿元,有力推动了科教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保障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点任务,不断优化财政科教文支出结构,补齐科教文事业发展短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报告显示,我国创新指数排名由2011年的第29名提升到2022年的第11名,表明我国创新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财政收入增长力度不足,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与此同时,社会领域支出存在经济性不强、产出难以准确衡量、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在财政运行紧平衡态势短时间难以有效逆转的情况下,财政支持创新强国建设应转换思维,强化治理理念,从全局性、整体性上考虑财政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投入效能,为创新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社会领域改革力度,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发展目标,转变支出增长挂钩理念。社会领域补短板应以深化改革为前提,通过支出增长挂钩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反会影响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资源要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合理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根据公共风险等级,确定财政资源的优先配置次序。建立公共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对经济社会领域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财政资源配置的优先次序,确保国家战略目标实现和公共风险最小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营造创新生态系统,提升科技创新效能。财政支出需要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才能发挥最大效益。政府作为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着力构建有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营造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创新生态环境,释放创新主体活力。通过完善产学研协同机制,积极搭建科研合作对接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高效化。在把握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上,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健全科技创新评价机制。
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要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优化消费环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受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和新冠疫情冲击,我国居民消费趋弱,特别是购房意愿出现20多年来的首次大幅下降、主动去杠杆现象增多。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2023年我国经济复苏或将呈现“内需表现强、外需相对弱”的格局,内需表现值得期待,尤其是被疫情压抑已久的消费需求将得到一定释放。
今年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政策可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通过稳就业、增收入政策扭转居民预期和信心,释放居民的超额储蓄,提振消费。信心修复是引导宏观经济供需正向循环的关键抓手,政策还需从改善居民预期、提振信心入手。持续关注居民消费需求数据,在回到合意水平之前,继续保持稳定就业形势、稳定收入信心的政策。财政政策方面,可通过发放消费券、完善最低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制等方式改善居民收入预期,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配合货币政策提供充裕的流动性支撑。而且,这些政策宜尽早推出,从而减少“疤痕效应”的消极影响。
二是适时适度加大房地产需求端政策支持,聚焦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方式,租购并举,适度提高贷款买房扣除标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根据各地情况优化限价、限购、限售政策,促进居民购房意愿回升,进一步释放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潜力。
三是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转变消费场景,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72%,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6.7%,这意味着我国53.3%的人口仍是农民。当前,农民只是作为劳动力流入城市,其家庭人口难以跟随流动,农民的消费场景仍主要在农村,再怎么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政策效果也是有限的。只有将农民转变成市民,将其家庭的工作和生活逐步转入城市,消费场景才会发生改变,消费才会提高,从而在中长期持续扩大内需。因此,要大力推动农民的现代化,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破除农民身份的不平等,将农民及其家庭的消费场景转变到城市,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
数字化助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质效提升
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财会监督。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贯彻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等重点任务,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是2023年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
统筹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建设是助推财会监督高效实施的重要举措,应持续提升数据治理效能,统一数据标准,打造财会监督共享平台,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贯彻落实。
一、摸清数据家底,提升数据治理效能
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将财会监督工作与智能化工具深度结合,摸清数据家底,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效能。继续加大财会监督数据挖掘力度,拓宽数据采集范围,夯实数据基础。依据各类数据资源的自然特征、业务特征、使用特征分门别类建立数据治理标准,匹配相应的数据分析模型,形成“让数据说话、让数据决策、让数据监督”的治理机制,更好地反映被监督对象的行为实质。
二、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打造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平台
标准化上报数据信息是有效开展财会监督的基础。应建立标准化监督流程,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制度执行等行为,获取监督主体可用、社会广泛认可、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有效会计信息。在会计信息标准化的基础上,打造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平台,形成在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不同应用场景之间具有一致性、可比性的智能报告,确保不同职能部门依法获取规范统一的财会信息。同时,通过监督共享平台,实现不同监督主体的监督结果互联互通,一方面重点监督问题对象,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另一方面避免监管重复和监督漏洞,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是数据共享和数据治理的前提。在安全技术层面,随着数字新基建国产化的不断发展,通过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监督数据在各监督主体之间流动过程中的隐私安全。在数据融通层面,依托智能技术确保数据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保证数据在流转过程中路径清晰,数据归属部门和共享部门权责明确,形成持续、可信的数据共享交换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在“统筹”中彰显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赤字率拟按3%安排。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对现行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措施,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做好基层 ‘三保’工作。”2023年积极财政政策在统筹中彰显“加力提效”,体现了“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到“保持政策连续性、针对性,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一、“加力”就是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力度
(一)在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多措统筹”强度上加力
这里的加力需要在“统筹”中把握。相较于2022年,2023年加力更多体现在统筹财政收入、财政赤字、贴息等政策工具,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2023年经济形势预期转好,财政收入增长6.7%,增量1.36万亿元,高幅增收将为政策加力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撑;在此基础上,考虑2023年赤字率上调到3%,增量较2022年增加5100亿元;同时,注重发挥财政贴息的撬动作用,整体的加力效果更加凸显。
财政收入增速和赤字率设定为6.7%和3%,也体现了稳中求进的总体把握。根据赤字率3%,赤字规模3.88万亿元,倒算GDP的现价规模达到129.3万亿元,意味以现价计算的增加值的增长率将达到6.86%,相对于6.7%的收入增速还是比较稳妥的,进而相应的赤字安排也体现相对稳妥的把握,为后续留出了充分的政策空间。
(二)要统筹把握专项债在投资拉动上加力
要在结构优化中把握专项债的加力力度,总体上呈现为增加一般债,由去年的3.37万亿元增加到今年的3.88万亿元,减少专项债,今年安排3.8万亿元,低于去年的4万多亿可用规模,体现了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要求,所以单看专项债的可用规模可能不如去年多。加力首先体现在“结构统筹”上;对既定的专项债规模,适当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确保政府投资力度不减,带动扩大社会投资,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三)在推动财力下沉上加力,兜牢“三保”底线
持续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提高地方财力保障水平,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安排超过10万亿元,剔除特殊转移支付安排,增长达7.9%,有效地贯彻落实了财力下沉的要求。另外,2023年一般债规模大头落在中央,地方保持了去年的规模,为地方腾出了债务安全空间;同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地方财政运行安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债务结构优化的体现。
二、“提效”就是要提升政策效能
(一)完善税费支持政策,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综合考虑助企纾困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在落实好前期出台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整体看,2022年税费支持政策远超预期,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力度空前,在助力企业纾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我国2022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过4.2万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款2.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超1万亿元,办理缓税缓费超7500亿元。在总量上2023年的减税降费规模要小于2022年水平,存量留抵退税政策大头在2022年“退”了,2023年更多是针对现行税费优惠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确需退出的要做好实施设计,注意提高精准性和针对性,用好“有限”的政策空间。
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要聚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精准扶持困难行业企业。稳投资与促消费并行,在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基础上,考虑继续对部分乘用车推出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等等。同时,针对退出的优惠政策要做好政策实施设计,避免政策叠加效应。强化2022年与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衔接,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政策急转弯。例如,缓税费政策停止,则既要缴纳当期税费,还要补缴前期“缓”的税费,容易形成叠加效应。所以在此类政策上要避免“一刀切”,充分考虑不同企业情况,给出一段可选择的政策退出期。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支出效益
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特别发挥好财政贴息、政府引导基金等资金作用,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促进消费;不断提高支出效率,强化预算资金统筹和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重点领域,支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
(三)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合力
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治理协同,提升政策统筹效能,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政策合力。特别是强化财政和货币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避免“个体理性、合成谬误”,防止单项政策看都是合理的,但是合在一起就会“过”或“不及”,政策协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总之,2023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兼顾了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政策效能需要从加力和提效两个层面把握。就“加力”而言,又需要统筹财政收入、赤字、贴息及专项债规模,有效发挥其杠杆撬动作用。统筹考量,才能更好体现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效能。
持续强链固链,以产业链发展带动政府财源建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2023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同时拟安排3%的财政赤字率。财政收入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财政支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要在当前疫情有所好转的情况下,努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同时保持合理的财政赤字率,需要群策群力,力求高质量发展。报告在给定发展目标的同时,也提出实现目标的有力措施,即在区域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围绕以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实现经济整体高质量发展。强化和稳固产业链条的完整,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实现政府财源建设的重要举措。
首先,强链和固链要持续重视推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五年,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地区更大发挥带动作用,推进形成更多新的增长极、增长带。区域经济发展是产业链布局的必要条件,产业布局需要在空间上形成聚集,而产业集群的上下游布局往往会溢出特定城市区划,需要在较大范围内,融合不同城市的资源禀赋,满足产业发展的空间需求。未来要在当前区域发展出现新的不均衡的重要时期,持续重视区域的协同发展,包括行政服务、政策体系等的协调统一。
其次,区域内产业链的发展需要结合资源禀赋,选择优势产业,避免重复布局,在避免区域间不良竞争的同时防止资源浪费。产业集群的发展要以特定资源禀赋为前提,形成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资源禀赋包括自然资源,也包括文化、人文等,只有资源和产业发展相契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近年来的热点产业扎堆布局一定程度上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地方政府在竞争中存在模糊难决的空间,容易导致不良竞争,最终不利于整体产业发展。
再次,产业链条的增强和稳定,需要政府不断完善、创新相关政策体系,为产业链条的完整、稳定、强化保驾护航。在相关政策内容上,要针对区域优势产业,“一链一策”,出台有针对性的、切实符合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的政策,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同时关注在新的发展阶段,行业新兴业态的创新性政策需求。在工作机制上,要集中力量确保产业链条的完整,做好重点产业链条中重要企业的服务工作,创新思路,践行“店小二”精神。例如,2020年开始兴起的“链长制”便是地方政府财源建设的创新实践,而且实践效果已经有所体现。在疫情影响的三年内,大力推广“链长制”的长三角地区城市和珠三角地区城市经济发展均居全国前列。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正向引导作用,稳步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数字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战略机遇,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释放数字经济在提效率、促消费、稳预期等多方面的带动作用,成为当前重要的工作。
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更为凸显。作为经济增长重要势能,数字经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创新发展的有力支撑;数字经济产业辐射带动效应不断增强,加快推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多靶点效应显现,在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消费、助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等多方面、多维度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
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我国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期,制定实施系列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助力数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数字经济规模日渐扩大,数字技术创新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速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带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与新型就业形态日臻丰富,“数字政府”建设创历史新高,数字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国际数字经济规则影响力不断增强。在激发经济创新活力、拓宽共同富裕实现路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数字经济也为世界经济企稳回升注入更多确定性。
数字经济是新产业革命下的新型经济形态,是国际经济科技交流的重要领域,更是大国博弈的战略支点。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多重不确定和超预期因素陡然增加。加之先进工业国家利用技术优势、隐形的产业政策和国际经贸规则等,接二连三地对我国尖端科技企业实施打压,抑制关键技术和重点设备引进,压制我国数字经济良好发展势头。无论是大国之间经济与科技竞赛,还是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中国和数字社会建设的实际需要,都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正向引导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巩固数字经济良好发展态势,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科技创新水平稳步提升,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数字经济为着眼点持续强化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有效应对数字技术创新领域的大国博弈,建议加强数字经济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政策有效性,加强财税政策与多重政策有机融合,不断强化数字科技创新,支持攻克阻碍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从全局出发、系统谋划、纲举目张地持续做好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使其成为提升、强化和重塑我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加快培育我国经济增长新势能。
促进托育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是《“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的刚性任务,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支撑。
近年来我国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及人口形势的变化,为托育行业的发展带来深刻变革和影响。加快健全高质量托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托育需求,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民族未来和国家长远发展。
一是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和普惠幼儿园举办托育班。在办园经费、教师待遇、生均经费等方面给与支持,实现儿童托育与托幼服务无缝对接。另一方面,按照人口比例,在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一定数量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就近提供服务,构建网格化普惠托育服务。
二是切实解决托育服务的场地问题。建立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处置与转化机制,协调各类场所主体,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免费提供服务场所或发放租金补贴。挖掘社区配套用房、产业园区公共用房、用人单位活动场地、园林绿化场地等空间,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鼓励通过新改扩建、购置、置换、共建共享等形式,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有效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服务价格。
三是建立合理的托育服务成本分担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具备资质和能力的非营利组织、社会慈善机构以及热衷于公益的企业、个人等参与普惠托育服务的提供。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在单位内部兴办托育机构。同时,加快落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执行居民价格,降低机构运营成本。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对普惠托育机构免征增值税并予以一定的返补优惠。
四是建立有效的托育服务监督管理机制。硬件方面,对托育机构用房进行科学化的分区,明确不同种类的设施改造改建规范和室内环境标准。软件方面,制定托育机构标准化运营、管理、服务流程和要求,由地方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统一监管,保证服务质量。
多维度促进中低收入农村居民增收致富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长期以来,我国中低收入居民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对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必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为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做出贡献。
一是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提高工资性收入。农村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行都离不开农村居民教育水平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当前农村常住居民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应当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一是继续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农业技能和非农技能的专项培训,提升农民人力资本水平,提高其劳动生产率。技能水平的提升也有助于农村居民的稳定就业。二是继续出台鼓励农民工、大学生等返乡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带动居民就业的同时提升农村本地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
二是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应当以产业发展,尤其是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有必要继续增加第一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农民从事种植业的亩均收入和经营性净收入。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以多样化的产业发展带动农民从事稳定、高质量的非农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推进农村各类要素的市场化改革,提高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利用土地要素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权益。继续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借助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在盘活本地闲置资产的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拓展本地特色农副产品的销路和渠道,做大做强当地特色农产品,提升集体经济收入水平,为农村居民带来更多的分红和福利。
四是适当扩大对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提高转移性收入。健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转移支付向欠发达地区、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以及低收入农村居民倾斜,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发挥好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增产根基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到,“2022年,全国粮食产量1.37万亿斤,增产74亿斤,已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实现了粮食产量的19连丰”。实实在在的粮食丰收成绩单,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而这靓丽的成绩单背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保障了粮食的稳产高产,还促进了农业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其节水、电、药、肥的效果十分明显。农业农村部调查表明,高标准农田一般节水达20%-30%,节电达30%以上,节药达19%,节肥达13%。2022年底我国已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很大程度地改变了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大大缓解了旱涝灾害对粮食安全的冲击,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连年增长,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仅2019-2022年4年时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资金859亿元、867亿元、1008亿元、1096亿元,共计3830亿元,有力支持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此同时,各地财政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专项债、利用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等方式,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河北、江苏、河南等省份地方财政亩均投入超过500元。江苏通过增加地方财政投入的方式,提前达到亩均投入3000元的标准,江西、四川等省也通过发行高标准农田专项债的方式,将亩均投入标准提高到3000元。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到203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预计将超1万亿元,与此同时,高标准农田的提质升级改造和维护管理也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亟待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多元化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一是继续坚持财政投入为主。今后中央财政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领域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地方财政在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预算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倾斜。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集中投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给民营经济吃下“定心丸”的三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可见,党和政府坚持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决心愈发彰显。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叠加疫情冲击,使得我国民营经济面临考验,尤其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依然存在信心不足、预期不稳的难题,可以通过以下三大举措,真正给民营经济吃下“定心丸”。
一、建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保产权、护权益,是提振民营经济信心的重要抓手。而落实产权和权益保护,稳定民营经济政策预期,需依靠法律。一是持续推进保护民营经济的立法工作。民营企业数量大、影响广、创新快,立法工作要紧跟民营经济发展需求。新环境、新模式下,要在法律层面及时提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依据。防止因为立法工作的滞后,误判或阻碍优质民营企业发展,稳定民营企业家在创新探索中的制度预期。二是强化对公平执法的监督工作。立法工作提质后,公平执法是保护民营经济的又一重要环节。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流程中,要充分关注跨所有制、跨地区情况下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工作,防止政府过度干预,整治选择性执法、偏向性执法,完善公平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具有强威慑力的追责机制。三是优化对中小微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援助服务。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由于在规模与资源上的局限,很容易在经济活动中处于权益劣势,但他们又是民营经济中最具发展活力与创新动能的部分,应当积极完善公益性法律援助机制,赋予其更多获得法律保护的机会与能力。
二、塑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以“亲清”为准绳,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关键在于政府“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亲”要有所为,在法律与政策框架内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支持,打造服务型政府。发展环境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探索建立各级政府与民营企业家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提高政府对民营经济真实发展情况的认识,从“看报表”的事后关心,转向“聊困难”的事前关心。对于受到外部环境冲击,暂时处于困境的优质民营企业,要继续积极协调各方资源,施以援手。对创新型民营企业要落实、落细各方支持政策,尤其在科研人才、技术与投资者引入等工作上做好中介服务。“清”要有所不为,把握好政府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底线,营造清明政治生态。在经济发展转型、疫情冲击等背景下,中央不断优化相关政策,但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一刀切”等违背市场规律的问题,可能误伤民营经济。各级政府要提高对中央政策目的与本质的领悟力与运用能力,防止“乱作为”。更要严厉打击为谋求个人利益,滥用行政审批权,为民营经济发展制造障碍的行为。
三、促公平:“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
中国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结构,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只有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才能发挥好市场经济的优势。其一,坚持打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直接与间接融资的平等环境。全面注册制正在实施,为优质民营企业获得更快、更好的直接融资机会提供了可能。要充分释放资本市场的改革红利,留住前沿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促进中国民营经济与资本市场协同发展。优化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管控、指标考核等制度,通过提高金融系统数字化风险管控水平,弱化产权歧视,为未上市的民营企业获得价格更公平、到账更及时的间接融资提供保障。其二,不断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与投资活动中的机会公平。考虑到国家安全、监管能力等诸多因素,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仍然存在差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落实民营经济是“自己人”的政策导向,探索不同市场准入分类分级开放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引导民营经济的“活水”向不同市场流动,激发更大活力,创造更大价值。
科技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创新是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是2035年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创新支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科技创新排名从2012年的第34位跃居到2022年的第11位,持续保持稳定上升势头。近年来,通过建机制、增投入、优结构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我国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一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针对科技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我国从理顺管理体制、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加大科技投入、助力引进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服务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二是研发投入规模和强度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国家创新调查数据显示,据初步测算,2022年我国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达到3.09万亿元,是2012年的3倍,稳居世界第二大研发投入国,R&D经费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提升至2022年的2.55%,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基础研究经费稳步增长,2022年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重为6.32%,连续稳定在6%以上。三是科技人才和创新产出质量提升迅速。2021年我国R&D人员总量稳居世界第1位,高被引论文数排名世界第2位,PCT专利申请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首位。四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技术创新企业数达到20.9万家,占全部工业企业比重为47.4%,整体创新活跃度已接近欧盟平均水平。企业R&D经费占全社会R&D经费比重达到76.9%,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需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一是构建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机制,实现教育资源、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的科学配置与有效融合,一体推进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共同塑造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二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入示范引领、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科技经费投入机制,体系化布局创新资源,加强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健全鼓励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支持机制,提升科技投入效能。三是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创新价值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原则,建立与科研规律相适应、与科研类型相匹配的科技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科技评价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四是强化科研文化引领,加强科研诚信的引导和制度约束,营造开放包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打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实现财政在创新强国建设中的更大作为
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核心在于建设创新强国。从近几年的预算报告中可以看出,财政通过建机制、强力度、优结构,有力地支持了创新强国建设。
一是以制度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化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财政科教文支出提质增效。
二是保持较强的支持力度。预算报告显示,2022年财政科教文支出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20%。事实上,2012至2021年连续十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都不低于4%。2022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3.5%,支持组建国家实验室,全力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防科技创新等资金需求;全国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突破万亿元,有力推动了科教文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保障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重点任务,不断优化财政科教文支出结构,补齐科教文事业发展短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报告显示,我国创新指数排名由2011年的第29名提升到2022年的第11名,表明我国创新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创新;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基础还不牢固,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财政收入增长力度不足,而财政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与此同时,社会领域支出存在经济性不强、产出难以准确衡量、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在财政运行紧平衡态势短时间难以有效逆转的情况下,财政支持创新强国建设应转换思维,强化治理理念,从全局性、整体性上考虑财政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投入效能,为创新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大社会领域改革力度,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发展目标,转变支出增长挂钩理念。社会领域补短板应以深化改革为前提,通过支出增长挂钩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反会影响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资源要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合理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二是根据公共风险等级,确定财政资源的优先配置次序。建立公共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对经济社会领域风险等级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等级确定财政资源配置的优先次序,确保国家战略目标实现和公共风险最小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营造创新生态系统,提升科技创新效能。财政支出需要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才能发挥最大效益。政府作为创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着力构建有助于创新的体制机制,营造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创新生态环境,释放创新主体活力。通过完善产学研协同机制,积极搭建科研合作对接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高效化。在把握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上,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健全科技创新评价机制。
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要适应消费升级趋势,破除政策障碍,优化消费环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受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和新冠疫情冲击,我国居民消费趋弱,特别是购房意愿出现20多年来的首次大幅下降、主动去杠杆现象增多。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2023年我国经济复苏或将呈现“内需表现强、外需相对弱”的格局,内需表现值得期待,尤其是被疫情压抑已久的消费需求将得到一定释放。
今年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政策可在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通过稳就业、增收入政策扭转居民预期和信心,释放居民的超额储蓄,提振消费。信心修复是引导宏观经济供需正向循环的关键抓手,政策还需从改善居民预期、提振信心入手。持续关注居民消费需求数据,在回到合意水平之前,继续保持稳定就业形势、稳定收入信心的政策。财政政策方面,可通过发放消费券、完善最低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制等方式改善居民收入预期,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配合货币政策提供充裕的流动性支撑。而且,这些政策宜尽早推出,从而减少“疤痕效应”的消极影响。
二是适时适度加大房地产需求端政策支持,聚焦居民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方式,租购并举,适度提高贷款买房扣除标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根据各地情况优化限价、限购、限售政策,促进居民购房意愿回升,进一步释放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潜力。
三是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转变消费场景,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4.72%,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6.7%,这意味着我国53.3%的人口仍是农民。当前,农民只是作为劳动力流入城市,其家庭人口难以跟随流动,农民的消费场景仍主要在农村,再怎么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政策效果也是有限的。只有将农民转变成市民,将其家庭的工作和生活逐步转入城市,消费场景才会发生改变,消费才会提高,从而在中长期持续扩大内需。因此,要大力推动农民的现代化,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破除农民身份的不平等,将农民及其家庭的消费场景转变到城市,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
数字化助推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质效提升
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加强财会监督。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聚焦贯彻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等重点任务,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是2023年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
统筹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建设是助推财会监督高效实施的重要举措,应持续提升数据治理效能,统一数据标准,打造财会监督共享平台,更好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保障各项财税支持政策贯彻落实。
一、摸清数据家底,提升数据治理效能
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将财会监督工作与智能化工具深度结合,摸清数据家底,进一步提升数据治理效能。继续加大财会监督数据挖掘力度,拓宽数据采集范围,夯实数据基础。依据各类数据资源的自然特征、业务特征、使用特征分门别类建立数据治理标准,匹配相应的数据分析模型,形成“让数据说话、让数据决策、让数据监督”的治理机制,更好地反映被监督对象的行为实质。
二、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打造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平台
标准化上报数据信息是有效开展财会监督的基础。应建立标准化监督流程,规范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制度执行等行为,获取监督主体可用、社会广泛认可、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有效会计信息。在会计信息标准化的基础上,打造财会监督数据共享平台,形成在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不同应用场景之间具有一致性、可比性的智能报告,确保不同职能部门依法获取规范统一的财会信息。同时,通过监督共享平台,实现不同监督主体的监督结果互联互通,一方面重点监督问题对象,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另一方面避免监管重复和监督漏洞,节约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三、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是数据共享和数据治理的前提。在安全技术层面,随着数字新基建国产化的不断发展,通过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健全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监督数据在各监督主体之间流动过程中的隐私安全。在数据融通层面,依托智能技术确保数据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保证数据在流转过程中路径清晰,数据归属部门和共享部门权责明确,形成持续、可信的数据共享交换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完善新型举国体制 财税政策支持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科技政策要聚集自立自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结合学术界对新型举国体制界定的主要观点,定义我国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是以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为目标导向,通过动员与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相关的国内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市场力量,以及国外可动员的力量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提高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资源配置与组织方式。
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财政在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建设中,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挥作用:
一、揭榜挂帅:财税政策激励核心技术攻关科研人员
揭榜挂帅机制秉承“能者上”的原则,英雄不问出处,打破人才头衔限制,以更为开放包容的姿态遴选帅才,面向全球公平公开地招贤纳士。一是财政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完善创新激励制度和容错机制,不拘一格引进国内外“帅”才,为我国自主发明和创新提供人才支撑;二是提高企业研发人员人工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激发企业自主揭榜挂帅攻克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三是财政奖励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或成功的平台、企业“为帅有为”者。
二、广纳“谋士”:财税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外部创新平台合作攻关
一是提高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走进企业,促进重点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将学术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提高企业与外部创新平台联合攻关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企业掌握市场需求及需求变化的优势与创新平台人才高地、创新高地的优势结合,促进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三是对合作攻关获得重大突破或成功的各类主体给予财政奖励。
三、打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团军”:财税政策支持企业集群攻关和创新
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链合”程度决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功后能否按质量标准转化为产品。因此,财政要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攻关提供支持,鼓励企业间协同攻关、打造联合创新生态,塑造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领跑”优势。
以“风险整体观”做好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工作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应着重防范化解头部房企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压实各方责任。就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问题,报告科学研判了我国风险整体形势、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值得各界高度关注。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须把握风险联结点
报告指出,我国处于金融风险易发期,跨领域、跨市场、跨国境风险关联增强。地方财政普遍承压、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经济发展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财政与金融风险历来密切相关,多国历史经验显示,政府债务风险和银行业风险存在“反馈循环”关系。报告提出的房企风险和地方债务问题是我国当前财政、金融风险的联结点,也是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点。
“防范化解头部房企风险”这一表述在今年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头部房企风险隐患集中、牵连面广,既和地方财政运行紧密相关,又涉及银行体系经营稳健性。2023年房地产企业预期收入增速可能进一步放缓,叠加展期债务到期,部分房企或将面临更大经营压力和债务违约压力。在房地产市场下行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将通盘考虑、切实发挥政策合力,通过资产激活、债务接续、权益补充等途径帮助头部房企改善资产负债表。通过设立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积极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同时,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改善房地产行业生态,切实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财税部门也将出台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地方债务风险是地方财政、金融风险的联结点,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重点领域。报告提出要继续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地方应进一步统筹地方债收益率曲线建设、项目期限、融资成本和到期债务分布等,通过债务置换、展期、重组等方式优化债务结构,将部分债务合规转化为经营性债务,推动存量隐性债务显性化。通过财政资金偿还、出让国有资产权益和土地使用权等方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中央财政将债务风险较高、库款保障程度较低、财力相对薄弱的地区列为监测重点,及时向地方通报提示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相关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多渠道引导省级政府加强资源统筹,支持高风险市县缓解还本付息压力,在加强清产核资、追责问责基础上,稳妥推进专项债券支持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切实引导和支持金融体系稳健经营。
二、补短板、强弱项,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根本在于增强发展的确定性。报告指出,当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有效需求不足、就业压力凸显、外部形势具有不确定性,这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不利因素和潜在风险因素。财政在补短板、强弱项、支持金融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财政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通过贴息、税费优惠等政策,突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的支持。今年拟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3.8万亿元,将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投入,助力各类市场主体“爬坡过坎”。
针对有效需求不足,将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住经济大盘。我国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政策范围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退税,提前中大型企业留抵退税时间。出台实施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扩大 “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进度,加大对粮食、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力度。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股权投资部分予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对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等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予以贴息支持。
针对民生和就业压力,财政将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加大倾斜,为全面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基层“三保”提供有力保障。优化直达资金机制,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健全财政部门备案机制,建立资金分类监管制度。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机制,缓解地方养老金当期缺口,确保财政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防范化解风险应统筹发展与安全、当前与长远。报告就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作出了部署。在关注重点领域风险的同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税费政策精准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障财政的可持续性。加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调配合,继续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构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优化省以下财力分配。同时,地方将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支持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方式精准处置金融市场风险。支持经营失败出现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自救”,推动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促进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和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总之,本次政府工作报告科学研判了金融风险形势、提出了应对思路,明确了重点工作和政策举措,既有“风险整体观”的高度,也有很强的指导性。在关注重点领域风险的同时,强调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财政将在促发展、防风险、保民生过程中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需要注重内涵式、特色化、主动式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保障基本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从20世纪末基本实现“两基”、到2011年全面“普九”、再到2021年实现基本均衡,经过长期发展,我国义务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21年,全国2895个县全部实现了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面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要求,我国义务教育步入了推动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
首先,从“基本均衡”转至“优质均衡”,这不仅仅是义务教育发展阶段的转变,更重要的是义务教育价值取向的调整,是从偏重教育外在价值转向关注教育内在价值,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财政的角度来看,优质均衡发展将带来财政义务教育投入模式的转变,财政将从以往大规模建设投入转向保基本、重质量。
其次,优质均衡是“优质+均衡”,而非“优质的均衡”。如果把优质均衡仅理解为“优质的均衡”,那么其发展的重心依然在均衡上,强调在基本均衡基础上实现更高程度的均衡,容易造成教育单一化、标准化。应从并列的角度出发,将优质均衡理解为“优质+均衡”,优质即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即教育发展均衡,最终实现均衡基础之上的优质义务教育,为每个学生公平地接受高质量教育、实现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要注重内涵式、特色化、主动式发展
其一,优质均衡应当注重“内涵式”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从“外延式”逐步向“内涵式”发展递进的过程。在“外延式”发展阶段,义务教育主要依靠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办学等外部因素促进均衡发展,这是一种致力于资源合理配置的义务教育均衡,其建设主体是政府,核心在于“输入”。优质均衡是均衡发展的“高阶”形式,更加强调“内涵式”发展,需要依靠教育内部要素的优化和调整,充分挖掘教育潜力,朝着提升教育质量等内生化发展转变,因此发展的主体在教育系统内部,核心在于“生成”。但也需要认识到,“内涵式”发展不是摒弃“外延式”发展,也不是完全不要“增量”,政府及财政的职能将重在保基本、重质量,守住义务教育发展的“底线”,这始终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
其二,优质均衡应当尊重差异、保留特色。教育的根本是培养人,种种宏观或微观层面的因素导致教育中的个体存在较大差异,从长远看不能也无法追求绝对平等。因此,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应当尊重差异,将标准化要求和个性化发展结合起来。前者是一种底线均衡,可以表现为所有学校都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后者是底线均衡基础上的差异发展,不是要求同一轨道的同步化发展,也不是“削峰填谷”式的平均化发展,而是根据地域、群体、个体差异,寻求特色发展。
其三,优质均衡应当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过程中,随着教育发展重心从资源配置转向质量提升、从外延发展转向内涵发展、从标准发展转向特色发展,其主体也应从政府转向学校,发挥学校的主观能动性。政府重在保障学校发展的基本外部资源,建立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的规范性政策和激励性机制;学校成为主角,需要明确发展思路、形成办学特色、实施自主管理,通过课程、教学、师资、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建立自主发展的内在机制。
在挑战中寻找机遇推进老龄产业发展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人口老龄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数字化等共同构成重塑全球经济政治格局的基础要素。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影响,挑战和机遇并存。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挖掘和发挥人口老龄化中孕育的积极因素,是政府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
老龄产业作为人口老龄化催生的新兴产业,能够有效满足和带动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等具有积极作用,是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在人口老龄化逐渐加深的背景下,需要充分挖掘发展潜力,支持低龄老人再就业,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壮大银发经济规模。
第一,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低龄老人实现再就业。“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国低龄老人具有一定规模,在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适应部分行业和岗位的工作要求。未来,需要积极出台相关引导政策,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低龄老人重返工作岗位,加大用人单位聘用低龄老人的支持力度。需要注意的是,支持低龄老人再就业应与保障劳动者权益紧密结合,廓清用人单位与老龄就业群体之间的责任边界,保障再就业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二,制定老龄产业宏观发展规划。分类细化并深入研究老龄产业,制定老龄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老龄产业发展工程,深化财税、金融、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引导老龄产业链条全面发展。
第三,完善老龄产业发展配套措施。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完善财政补贴政策,坚持“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完善运营补贴政策,探索奖补结合机制。二是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服务项目,增加融资方式渠道,发挥政府信用担保作用,多途径解决投融资问题。三是积极促进老龄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老龄产业转型升级。四是运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信贷优惠等方式,支持涉老产品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生产与服务供应,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第四,充分发挥数字经济服务功能。数字经济对于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满足老龄产业多样化发展需求。当前,需要重视消费需求,搭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间的桥梁,盘活技术进步对于产业结构优化的内在动力。例如,大力推进老龄智造计划,扶持老龄智造企业,支持老龄智能化系列产业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数字化赋能老龄产业发展目标。
增强财政支持绿色消费的精准性 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
“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是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重点,并强调“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大宗消费,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恢复。” 在着力稳定大宗消费、提升服务消费、拓展农村消费的同时,也需“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对此,应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增强财政支持绿色消费的精准性,助力恢复和扩大消费。
一是明确绿色消费领域的财政支出政策定位,适度加大支持力度。应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及财政政策的作用范围,合理选择财政支出政策所要支持的绿色消费领域。将稳定大宗消费、拓展农村消费等与倡导绿色消费有机结合起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当地绿色消费的实际需要,合理制定促进智能家电、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节能低碳产品等消费品的财政补贴或贷款贴息政策。
二是完善绿色消费相关税收政策,有效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现行绿色消费相关税收政策,包括研究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完善对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的消费税政策。完善节能、节水等产品、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及绿色电力,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促进绿色消费上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三是完善绿色政府采购政策,加大绿色政府采购力度。通过完善绿色政府采购标准,适时调整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绿色政府采购目录,扩大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范围,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全面提高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重。
四是强化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协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做好绿色消费领域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政策的协调协同,增强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政策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健全绿色消费相关法律制度,优化完善绿色标准认证体系,推动建立绿色消费信息平台以及加强对绿色消费的宣传教育等,加快建立绿色低碳消费的保障体系。
正确理解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基本内涵
一、关于财政赤字率3%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赤字率拟按3%安排”,比去年高了0.2个百分点。这样安排主要有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取向。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财政政策持续扩张发力的特征,继续为经济恢复性增长注入确定性,助力市场主体恢复信心和积蓄能量。二是明确适度的财政支出强度。今年中央本级按3%赤字率安排预算,能够有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所需,促进全年“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目标实现。三是明确留有应对不可预期的复杂困难局面的余地。受“三重压力”叠加俄乌冲突等因素持续影响,经济、财政增长基础尚不牢固,今年赤字率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可以筹措资金弥补不确定性支出带来的财力缺口。
二、关于新增专项债券3.8万亿元问题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分别高出2020、2021、2022年500、1500、1500亿元。这个规模的确定,主要考虑的因素:一是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需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今年新增的新能源、新基建两大领域将受益;同时,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和宏观调控政策持续稳定,有利于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目标实现。二是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综合分析,我国发展今年仍将面临不稳定、不确定的外部环境,加之落实以扩大国内需求为首要,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及吸引利用外资等战略,就必须持续加大宏观政策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力度,促进“强链、补链、延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税费优惠政策延续问题
国际国内复杂形势演变以及超预期因素的增多,我国必须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纾困需要,在做好上年度税费政策综合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等延续清单和优化清单。可以初步作如下考虑:持续放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直击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和堵点,努力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水深鱼大”良性循环。探讨延续或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减征部分乘用车辆购置税等可行性。在落实、落细、延续现有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必须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行为,遏制部分基层政府和行业协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关于税费优惠政策优化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优化税制结构部署,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尤其要突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着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研究加快增值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立法进程;探讨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大创新激励力度;适当扩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构建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所得税政策;稳步推进增值税进项、销项制度改革,畅通环环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政策条件和执行机制。同时,坚决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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