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省行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25-02-03 23:04:33 浏览: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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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行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报告

 

20XX年,XX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平安XX、法治XX建设交出行政检察合格答卷。

行政检察办案情况

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18件,同比上升44.64%;结案2584件,同比上升44.52%,结案率98.70%,其中,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及检察建议1677件,采纳1687件(含2020年提出20XX年被采纳的,下同),采纳率100.60%。

01

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

全省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863件,同比上升7.34%,结案率96%,其中三个月内结案665件,占结案数的77.06%。全省共提出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意见21件,监督率为2.43%;行政裁判监督意见采纳率85.19%,同比上升53.37%,全国排位第6。同期,法院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件,改变原裁判结果(含改判、发回重审)5件,改变率71.4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8件,采纳率90%,同比上升67.78%。

02

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

全省共办结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52件,同比上升34.35%。其中,提出检察建议335件,同比上升45.02%,占结案数的95.17%;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35件,同比上升48.23%,采纳率为100.00%,同比增加2.16个百分点。

03

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监督

全省共办结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369件,同比上升90.14%。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321件,同比上升90.35%,占结案数的96.49%;法院采纳 1329件,同比上升95.15%,采纳率为100.61%,同比增加2.48个百分点。

04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

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共促成行政争议化解352件,同比上升64.49%。其中,聚焦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化解数占比49.15%,具体情况为化解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7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8件、其他179件。

主要工作做法

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强化争议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穿透式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三项重点,依法全面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取得新进展。

01

突出质量导向,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在保持办案规模基础上,狠抓案件质量提升。一是强化精准监督。牢固树立能动式调查核实理念,综合运用查档阅卷、走访询问、司法鉴定等手段,确保认定事实清楚、释法说理明晰、监督意见精准。20XX年,全省办理的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案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同期裁判案件采纳率达85.19%,居于全国前列。二是强化外部协作。主动优化行政检察外部监督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工作阻力。XX省院先后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分别会签协同开展相关工作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调查、监督意见落实等机制。截至去年底,全省114个检察院与法院、行政执法单位等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机制文件等共325件(次),充分优化、升级行政检察外部监督环境。三是强化对下指导。创新建立行政检察类案指导与分片区指导相结合制度,由分管院领导、部领导分别带队赴基层特别是民族、偏远地区实地调研,指导下级院破解案件线索发现难、行政争议化解难、监督意见落实难等问题,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基层院办案数破零。通过业务数据月度通报、全省视频月例会、落后地区约谈等方式,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因XX案件主要质量重要指标在全国较好,相关工作做法得到高检院七厅充分肯定,在20XX年四季度行政检察视频调度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02

践行穿透式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关于穿透式监督的相关规定。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严格落实最高检“一案三查”要求,坚持践行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审查”原则,既要审查行政审判活动,又要审查行政执法行为,同时亦注重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强制性附带审查。如省院在办理泸州市院提抗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行政给付纠纷案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发现该案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泸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相抵触,增加了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义务,指导泸州市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合法性审查,促使市政府废止了该办法。二是协同助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同时,重点关注行政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工商登记、食品药品、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全年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共计137件,被采纳117件。如成都锦江区院发现工商行政管理领域企业注册登记中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系统安全问题突出,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管理漏洞防范措施的完善。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检察年度报告制度。XX省院以及成都、泸州、宜宾等地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撰写行政检察年度报告,归纳梳理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存在的执法、司法方面问题,查找社会治理方面的隐患及制度缺陷和漏洞,提出针对性建议并向法院和行政机关通报,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获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全省行政检察社会治理功能色彩进一步彰显。

03

开展专项活动,推动形成办案规模效应

一是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对全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对有化解可能的案件,充分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帮扶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化解。20XX年,全省共化解行政争议352件,居于全国前列。2件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例,调研文章在高检院会议上做大会交流发言。泸州、遂宁、广安等与当地依法治市办、法院、司法行政等多部门会签文件,将检察化解融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或纳入依法治市目标考核,通过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效衔接,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促进诉源治理。二是扎实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省院与省自然资源厅会签《协同开展土地类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共同部署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16个市级院、37个县级院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签文件建立工作联系、协作配合机制,破解土地类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专项活动期间,全省共受理相关案件296件,发出检察建议267件,法院及行政机关采纳264件。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非诉执行监督。绵阳、泸州、宜宾、达州等地立足实际,围绕行政非诉执行“二次申请”“违规收费”以及知识产权、交通运输、食品监管、人防异地建设等领域行政执行活动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丰富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内涵和外延。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办案规律稳步增长、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范围不断扩大,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与党和人民更高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

01

行政检察监督品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XX年,全省行政裁判案件监督率为2.43%,低于全国平均值。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主要停留在浅表性问题、审判程序瑕疵或工作漏洞的监督上,由“案”到“人”到制度机制的深层次监督能力不足。

02

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有待进一步深化

个案办理较多,类案监督少,对司法裁判中同类问题适用法律不一致,多起案件存在同类错误等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归纳、监督等方面不足。

03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检察人员还缺乏“案结事了”的工作思想,求极致的劲头不够,嫌麻烦、怕担责,使得化解工作无法取得质的突破。

04

基层行政检察工作有待进一步实化

全省检察机关共计208个检察院具有行政检察业务,其中基层院186个,但全省基层院办理的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占比不到7%。反映出基层院行政检察工作呈现出有职能无业务、有工作无成绩状态。

行政检察下一步工作措施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质量建设年”,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遵循,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我省行政检察监工作水平。

01

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品质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突出案件质量导向,针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级下沉改革趋势,完善考核机制;牢固树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等理念,持续加大依职权办案力度,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保持监督规模,提升监督品质。

02

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按照“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要求,注重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而法院、行政机关认识不一致甚至相互推诿扯皮案件的化解工作;引导行政检察人员进一步增强争议化解意识,层层压实化解责任;努力优化化解案件结构,立足诉讼监督主责主业开展工作。

 

03

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依托诉讼监督案件发现的问题,探索开展对婚姻登记不规范行政行为的监督;在与被监督单位先行沟通、取得理解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专项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结合XX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检察监督的目标、原则,规范案件来源、案件管辖、监督范围、监督程序和保障机制。

04

持续做实基层基础工作

持续落实高检院关于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人员配备工作的要求,为做实行政检察提供人才和组织保证;继续落实分片指导制度,在全省基层院消灭办案空白的基础上,做好巩固和拓展,确保基层院行政检察“有人干、有事干、干成事”。

05

彰显行政检察社会化色彩

对履职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点带面深挖个案背后的成因,从根上查找纠纷症结提出改进建议,使行政检察监督从“浅水区”向“深水区”发力;强化类案监督,从个案监督中梳理归纳行政审判、行政执法行为中的同类违法问题,提出类案建议促进建章立制;完善行政检察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使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从个案走向整体、从碎片走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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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法 监督 队伍 检察 行政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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