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

更新时间:2025-02-02 23:43:23 浏览: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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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克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8.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1.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2.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3.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4.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5.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7.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9.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0.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1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2.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3.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4.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5.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6.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7.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8.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9.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0.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1.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2.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3.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4.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以下简称“中发28号文件”)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锤炼优化检察人才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矢志不渝对党忠诚,牢牢把稳检察工作前进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保持“三个自觉”,切实增强“政治三力”,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落实“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工作安排部署,走访服务对象260人次、企业和部门37家,收集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36条。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年”和“担当不够、落实不力”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围绕“十一大活动”制定“1+6”工作方案,全院干警围绕7个方面开展自查,查摆问题67个,制定整改措施68条,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开展检务督察25次、“三重一大”事项监督6次,对“三个规定”情形如实登记22人次,排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69个,制定防控措施91条。

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9次,接受政治督察4轮,整改问题22个。坚持检察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收到意见建议3条,制定解决措施3项。办理县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提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水平”的提案,满意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等活动58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2件次。坚持“三同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微信公众号持续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区县排行榜前三,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

始终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带队建促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契机,开展“一部一品”建设,创建“柠”心聚力党建领航品牌,精心培育“益路有‘柠’”等7个特色检察品牌和团队,培树共产党员先锋岗8个,构建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的基层组织建设载体,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03件,同比上升20.32%,其中,批捕和起诉刑事案件8341123人,同比分别上升5.17%3.03%,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3件,同比上升86.58%,公益诉讼监督案件71件,同比上升31.48%。被评为“市级(4A)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测评获全县第一名,“晓柠姐姐”团队被评为“资阳十佳新青年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二、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贴全县工作大局,以全局眼光“跳出检察看检察”,能动履职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全力投入平安建设。聚焦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从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涉枪涉爆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12319人,故意伤害(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774人,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137193人。深度参与铁腕禁毒工作,办理毒品犯罪案件4060人。纵深推进“断卡”行动,办理非法买卖“两卡”犯罪案件81164人。不懈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11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4件。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金融秩序等犯罪案件2238人,追赃挽损198.5万元,提前介入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件,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精准指控。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并重,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适用第三方机制的企业合规案件,促进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对30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落实跨区域流动67次,帮助挂联帮扶的5家重点企业解决影响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9个,依法保障企业经营活动。

全力融入国家战略。深化落实川渝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与重庆市大足区、潼南区等6地检察机关开展协作。推进源头治理,会签《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加强检察协作的意见》,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案件2件,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违法行为人放生鱼苗1.2万余尾。以“渝资检察协作、强化石刻保护,护航文旅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大足区检察院形成公益保护同行的协作效应,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帮扶和挂联责任,及时轮换驻村工作队员,增强工作力量,开展认购帮扶和以购代扶活动,支持挂联乡(村)发展资金16万元。落实林长、河长责任,专题研究森林防灭火、禁毒、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20次,督促指导挂联乡(村)开展禁毒工作12次,塘坝河水质长期保持为优。落实疫情防控卡点值守责任,派出11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立足职能保障乡村振兴,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12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领域犯罪案件67人,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31.28万元,远程支持在省外务工的安岳籍刑事被害人获得当地司法救助金1.8万元。

三、不忘初心为民司法,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切实做到人民群众有所呼,人民检察必有所应。

竭力办好民生案件。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办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067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34.3万元、农民工追索欠薪62.7万元。开展婴幼儿食品、用品和成人保健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打击惩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养老领域犯罪案件51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件。

竭力构建未成年人立体保护体系。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41人,依法由轻罪改变定性为重罪1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1人。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督促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对45个涉案家庭开展强制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网吧、酒吧、KTV等特殊场所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整治,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凝聚合力夯实全方位保护防线,与县妇联、县民政局持续开展“护苗成长--火炬行动”专题活动,“授薪”400余人,“传火”3000余人。开设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云课堂,联合教体部门组织4万余名师生在线学习。

竭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升级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努力让12309成为人民群众遇事找法的重要选择。落实首问责任制,办理信访案件17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66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100%。落实包案化解,院领导包案办理7件,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批准逮捕人数同比下降26.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引领群众法治意识养成,拍摄普法视频15个,1个视频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反邪教协会主办的“反邪教优秀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

四、守正笃实深化监督,能动履职促进法治安岳建设

推进落实中发28号文件,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深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安岳建设。

倾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公室”),凝聚共识、统一执法理念,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协作新模式,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31件,适时介入案件68件。加强审判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51件。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督促执行罚金和违法所得104万元。全面推进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97件。加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1件。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案件3件。

倾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加大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保护力度,针对低保金、贷款贴息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收回国有资金246万元、国有土地110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生活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等监管不力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推动保护清流镇辖区一级饮用水源地,整改问题垃圾库10处,督促7个乡镇整治禁渔期游钓乱象。扎实推进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婚姻登记纠纷案件3件,针对艾某某婚姻登记信息重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两法衔接”专项督导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提起公诉5件,均获有罪判决。

倾力推动社会治理。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针对税收征管、油气经营等行业管理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回复率与采纳率均为100%。编发典型案例26期,以“小案例”推动“大治理”。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组织开展检察听证34场,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深入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召开寄递企业座谈会,应邀参加预防寄递违禁品专项检查活动,从快从严办理寄递枪支弹药、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511人,守护寄递安全宣传海报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宣传作品。全面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应急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应邀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先后走访民营企业14家,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交通运输和驾校训练场地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职能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赋能强功夯实根基,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引导干警坚守忠诚奉献的“底色”,增强专业能力的“亮色”。

着力建设锐意进取的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落实中发28号文件,报请配备常务副职1名,完成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转任副检察长,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推荐1名党组成员到县委组织部门任职,班子成员更加年轻、能力素质更加过硬、担当精神更加凸显。突出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12堂,撰写调研文章10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93件,“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着力塑造求实上进的检察队伍。集约配置、均衡布局优质检察资源,组建刑事检察专门团队2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融合性团队1个,择优选拔晋升职级13名,完成岗位调整 40人次,调入干警2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链条式”培养点燃“人才引擎”,采取“六式合一”“双导师”制培养方式,建立年轻干警培养档案42份,推荐入选省、市检察院英模库26名,开展政治轮训7期,开办“检察夜校”自主培训13期。1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等5个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着力构建规范能动的管理体系。不断加强“案”的管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62717人,适用率89.07%;发布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报告14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198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8个;刑事案件审结率达97.84%,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高,“案-件比”长期保持在1:1.2,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低,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不断加强“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6项,持续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实现“三考合一”科学管理,考核覆盖率100%

着力建立高效便捷的保障机制。着力形成融合高效的协同机制。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接收县公安局移送案件599件,向县法院移送案件384件,提起智慧办案加速度。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公安、法院、司法合力共建“一站式”办案中心,推动侦协办公室工作实质化运行,适用侦诉审“一站式”办理非羁押轻刑案件26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跑出快侦快诉快审新速度。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承担主要撰稿任务的《资阳市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课题被纳入《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3)》选题;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承担主要调研、实践任务的《能动检察理念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变更环节检察监督研究》课题入选2022年度四川省法学会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迈出深化监督新步伐。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毒品案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模型创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奖,亮出数据借力新举措。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围绕主题、主线,努力奠定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基础,上下一心砥砺奋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3个集体、45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院建设工作先进典型、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1个精品课程和3个调研课题获市级以上表彰,1份民事检察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调研座谈会上交流相关经验,在最高检举办的基层院检察长专题座谈会上代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作交流发言,顺利完成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这些成效和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鼎力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做实做深,司法办案理念亟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还需加力,检察人员办案专业能力仍需增强;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还有短板弱项,基层检察院建设还需提速。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中发28号文件,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委“1324”战略部署,全面深化能动检察,全力服务稳中求进,为党履职、为民司法,奋力书写“赶考”路上崭新答卷,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在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中彰显新的检察担当。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稳检察工作时代坐标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压实全面从严管党主体责任,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检察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健康向上的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二、坚持狠抓“九分落实”,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跟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务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依法办理涉农案件,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三、坚持践行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时刻不忘人民至上,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加大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助推更高质效依法治网。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助推法治建设更上台阶

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岳。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完善侦协办公室、轻刑案件侦诉审“一站式”办案、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

五、坚持人才兴检理念,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队伍

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下更大力气、花更大功夫,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打造检察后备人才库。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进精准培训。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安岳检察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切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锚定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创建目标任务,自我加压,拼搏奋进,60项检察核心业务数据中,有30项进入全省前三,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5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上半年满意率为100%,排名全省第七)。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平安都昌建设

围绕县委“产业优先、绿色发展、团结实干、快速崛起”的发展战略,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助力都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积极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人。出台《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做实10项具体工作举措,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为依托,接待企业经营者咨询、来访,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检企活动办理非公企业诉求。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举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解除羁押1人,不诉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3起涉企犯罪开展合规审查,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我院在合规审查后依法对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既是重要的政治工作,也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我院通过班子成员包乡镇、检察干警包乡村、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为主要形式,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为重点内容,每周入村入户走访宣传,发放检察服务清单、检务公开手册等宣传品1万余份。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益诉讼高度关注清查违规添加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药品、督促公园广场新建无障碍坡道、叫停住宅小区“飞线充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以最大决心维护被害人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开展司法救助37人,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8万余元,让法治的阳光温暖人心。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23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5%以上,所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实行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涉法涉诉案件6件,全部办结化解。积极融入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资6万元援助大港镇梅溪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广场,加强乡村普法。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都昌建设,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自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75人,全力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涉毒、涉赌、涉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提起公诉57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38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提起公诉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自洗钱犯罪2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人。

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坚决打击黑恶犯罪,依法严惩扰乱都昌县金融秩序、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做实做细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追诉漏犯9人,高度重视“打财断血”摧毁犯罪集团经济基础,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案财产依法向法院提出追缴、没收处置意见。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养老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3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铁腕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从严惩处,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起诉11人。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注重帮教矫正,不批捕25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期满后不起诉9人,办案中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2份,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扎实开展未检公益诉讼,就未成年人纹身、涉“两卡”犯罪高发多发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促进相关行业堵塞管理漏洞,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联合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教育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9851人次,监督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规范运行,对2名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建议终身禁业,做实做细源头预防。深化“检校合作”,通过法治授课、召开座谈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58场次,受众师生5000余人。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93人,受理审查起诉418人,全县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年不捕率42.33%,不诉率36.38%,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加强同步监督,推动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立案2件,参与重大案件会商6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追加遗漏犯罪事实3起,发现并移送犯罪线索2条,均已立案侦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配合巡回检察,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均得到被建议机关采纳和回复。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1件,同比上升10%。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涉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2件,有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执行监督,持续推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问题为工作重点,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并促成执行和解3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困难的情况,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决定支持起诉案件7件,目前已得到法院判决支持6件。

行政检察打开新局。围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办理社会保障、土地确权、交通运输等领域行政违法、社会治理问题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部得到采纳和回复。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案件5件,综合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矛盾。在办理罗某某非法采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中,督促被执行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推动实现对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合力保护,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全面发展。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鄱阳湖”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均位于全市前列。办理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从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中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11人、公益诉讼观察员7人,借助外脑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能动履职,助力特旱之年鄱阳湖生态保护,与有关部门合力共为,积极参与清理湖区大量废弃网具,保护江豚候鸟和湖区群众饮水安全,相关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新法治报》报道。

四、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更加重视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使命。

坚持政治建检“铸魂”。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5次。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积极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

坚持从严治检“固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认真落实防止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各项规定,自觉把党内监督和司法办案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市院党组巡视和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坚持素能强检“聚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实地培训55人,参加中检网培训1894人,政治轮训360余人,有效丰富了干警的办案经验,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5名干警在业务能力比赛中获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监督促检“塑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活动,1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务活动,举行公开听证23件次,有力彰显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195条,公开法律文书142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院干警顽强奋战、恪尽职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多,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依然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务实措施,持续用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争创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县,争当赶超进位排头兵”目标要求,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努力实现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面建设和谐美好的新都昌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积极参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更高标准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办好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更大力度抓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三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加快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强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务监督,深入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检察人员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都昌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服务都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肥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及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50件。县检察院办理的“净空区军事安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后,今年,再次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办理的王铁烈士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新时代包公文化”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院考评中名列第一方阵,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合肥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政治建检,把牢正确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抓好政治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研讨,引导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学党史忆检史,教育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补足精神之钙。检察长带头到县委党校授课,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举措”,学深悟透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请示报告24次。制发《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党建+检察”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为县涉法涉诉信访专班落实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备、提供后勤保障,并抽调2名干警参与专班工作,有力协同解决全县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二、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千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出台《“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实施意见》,细化举措27项 ,明确责任部门,扎实推进落实;会同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进14个联动项目,助力依法规范行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秉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建议适用缓刑,对涉案的企业人员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30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主体合法权益,起诉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1116人,大力追赃挽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案件1212人。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189248人,提起公诉689101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237人。依法打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414人,起诉“黄赌毒”犯罪案件84221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29153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实行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案件1652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非法买卖银行卡等犯罪案件6010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44人,提起公诉1215人。

更实推进能动司法。深刻认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惜投入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导“应用尽用”,今年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8.36%;发挥“认罪认罚案件刑事和解中心”作用,促成刑事和解18件,既有效减少上诉、申诉,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内生稳定。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捕94人、不起诉21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2.8%,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主动联系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近20家单位,力促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向执法司法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8份,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度融入发展大局。助推绿色发展,起诉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42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提出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共240余万元,均获法院支持。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实行“党建引领+联点共建”,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志愿者,包联三个小区,深化“创城日日行”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教育、巡查、引导工作,为文明创建顺利通过省检争作贡献。推进平安建设“双十”行动,多措并举、全面展示平安建设成果;制作检察专题片《包龙图之剑》、《青春的“蓝”护卫》等系列微视频,深化“八五普法”工作,《青春的“蓝”护卫》荣获合肥市法治微视频大赛特等奖;开展“四员一律”进社区,切实“为民办实事”,与古城镇合作创立“平安建设”板凳会议工作模式,为群众“定制”法治套餐,受到人民群众点赞,“双提升”工作成效显著。贯彻疫情防控部署,组建四支党员抗疫先锋队,下沉4个社区、前往2个高速道口轮流值守,累计执勤800余人次。

三、司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保障“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16件,依法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重视安全生产司法保障,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225人,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完善监管。发挥“涉老案件办案团队”作用,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某涉嫌骗取数十名老年人近七百万元钱款的诈骗案件,力促追赃挽损。在公交车上张贴防诈标语、播放防诈视频,组织人员走进乡镇社区、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防诈宣传。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红霞工作室”统一集中办理,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共35件,让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力求“1+56”。联合县教体局在全县开展强制报告法治宣传,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见效,实现全县教职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全覆盖。联合县公安局对网吧、KTV、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开展检查,针对某电竞酒店多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依法建议予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获采纳,该做法获全国扫黄打非办点名表扬,并在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公众号推广。

切实传导司法温度。为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领办、疑难复杂信访院领导带头办理,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信访222件。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专家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121件,同比上升332%,案结事了更见成效。持续推进“温暖控申”工程,积极救助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方45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被害人张某某因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急需后续治疗,肇事人无力赔偿,县检察院积极请求省、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给予张某某司法救助金8万元,及时解决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四、深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肥东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发挥在县公安局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促进检警办案质效提升,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33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加强刑事裁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依法处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向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9件,办理监外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4件。对辖区526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巡回检察,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意见11人,均获采纳。

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持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9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件,名列全市第一,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来县检察院调研并予好评;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开展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均获法院和民政部门采纳;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涉刑事案件的42家“空壳公司”建议立案调查,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纳。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1件,均获采纳。助力《长江(肥东)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依托“林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多次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针对管湾水库妨碍行洪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及时予以整改。积极将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相衔接,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加拿大一枝黄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先后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就整改落实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取得良好效果。推进“益心为公”云平台建设,招募志愿者15名,共护美好生活。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落实审议决议,获肯定。

五、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不断强化举措,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争先创优。积极融入市检察院争创“全国一流检察院”工作格局,坚持等高对接,持续凝聚全院干警“院兴我荣、院兴我责”共识,推动“一流基层院”争创工作,诉讼监督品牌创建获省、市检察院肯定。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0余件。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干部教育在线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和综合素质,2人分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称号,4人在市、县演讲比赛中获奖。持续展现检察软实力,做优检察“好调研”,成功立项省级理论研究重点课题2个,调研成果获省级奖项2个,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法学文章8篇;讲好检察“好故事”,38篇宣传报道被国家级和省、市媒体采用;编报检察“好案例”,向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上报参评案例12件,其中2件获最高检通报表彰。

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抓牢“从严治检”重点,制定《中共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织牢制度笼子。持续落实院领导轮流带队效能督查制度,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切实做好常态监督、精准监督。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周学习例会及时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和党风廉政规定,编发《纪律手册》5册,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报告40件。全年无一名干警违反党纪政纪检纪。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县检察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和很多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不深不实,司法理念仍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优质,保障质效仍需持续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充分,法律监督仍需持续做优;四是作风效能不够严紧硬实,全面从严治检仍需驰而不息。我们将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牢记“国之大者”,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肥东、法治肥东建设,紧紧围绕全力冲刺“双千亿、文明城”,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肥东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不断夯实政治建检,持续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紧围绕“九个深刻领会”,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肥东实际,进一步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履职素能,自觉运用新思想指导检察工作破难题、解新题,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

二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助力现代化肥东建设。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强化公共利益保护,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服务创建省级创新型县。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提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质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美丽肥东建设。坚持以诉源治理为抓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形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增强检察工作融合度,为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三是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持续擦亮“温暖控申”品牌。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助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持续聚焦建设“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持续打造“涉老案件办案团队”品牌。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全民法治观念进步。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检察履职担当。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刚性,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加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执行民法典,平等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虚假诉讼,推进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坚定维护司法权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五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岗位竞赛力度,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综合素质。不断加大检察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持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影响力。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凝聚争创共识,推进“一流基层院”创建工作。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更加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肥东“实现双千亿、创成文明城”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凤凰”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主或参与办理的案件或法律文书分别入选最高检职务犯罪侦查、督促整治耕地抛荒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获评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建议、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案件。

一、聚焦政治建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支部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学原著读原文”“学思践悟谈体会”“以考促学强基础”、特邀州委党校教授和县委宣讲团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开展研讨交流活动28次,撰写心得体会33篇、专题报道10篇,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院党组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等共计14次。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学习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检察长上党课4次,各支部召开支委会33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积极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夯实检察事业“立身之基”。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州检察院党组、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制,制定《中共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四)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活动。院党组专门研究审定活动方案、学习计划、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对标对表,实行“挂账销号”。印发“思想大解放”活动“口袋书”4期,确保“思想大解放”活动全员参与、全程发力、全面提高。始终坚持把“思想大解放”活动与法律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有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中心大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强工作专班。成立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联络站,全面推行“一站式登记、一揽子办理、全链条服务”工作模式。畅通沟通渠道。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一年来,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到联点企业走访18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2次,帮助解决企业疑难问题26个。强化法治护航。全年,共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及其它关联犯罪案件711人,提起公诉1115人。开展国财国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5件,涉案金额1441万余元。

(二)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尽锐出战,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投入资金39.7万元,用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耕地抛荒治理、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惠及群众3000余人。争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联点村毛都村红发雪茶厂提质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惠农富农。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助农采茶、防疫敲门、六查六看、慰问监测户等活动,点线面结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国家、省、州、县多次检查督查中,联点村乡村振兴工作均受到充分肯定。  

(三)着力保障平安凤凰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2022年,起诉涉恶案件13人,涉“保护伞”案件11人。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民生类案件5477人,起诉111168人。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打造“凤检-雏凤”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成“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健全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年批准逮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24人、起诉1925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3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全年通过县医院、学校报告,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44人。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金15.4万元。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共进行以案释法29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行“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进乡村”等活动,覆盖面3万余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对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2次,核查矫正对象232人。

(四)着力融入县域中心工作。深化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机制。针对古村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整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积极以案释法、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将检力下沉至村(社区),妥善做好源头预防、源头治理。2022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90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内办理进展和结果答复率为100%。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志愿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全年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45次,尤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累计投入干警610人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22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207人,批准逮捕106146人,不批准逮捕41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5532人,提起公诉289379人,不起诉92121人,附条件不起诉35人。依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7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大控方”体系建设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统一司法理念、统一司法尺度、统一司法标准,刑事案件“案-件比”大幅下降,全年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2022年,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3件,提出检察建议7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法律帮助,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5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3.7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强化行政执行监督,提高执行监督精准度,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申请非诉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4件,提出检察建议134件,均获采纳。开展“五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2件,提出检察建议81件,均获采纳。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支持生态保护组织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助推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和国财国土专项监督等活动,公益诉讼触角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开展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获得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注重严管厚爱。推行“导师带新人”制度,推选优秀青年干警与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结对”,导师和学员双向互动、共同发力,帮助年轻干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完善《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考勤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日常考勤、会纪会风、规范着装、执行禁令等督查。细化奖惩考核机制,开展综合素能比拼、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争先创优意识。

(二)推进清廉建设。制定出台《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清廉凤凰建设的工作方案》,抓关键盯重点深层次推进清廉凤凰建设。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坚持全覆盖、深层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制度,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三不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全体干警均签订了《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建设清廉家庭承诺书》,身体力行,以“清廉家风”带动“清廉检风”。

(三)强化从严治检。以规范实施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为抓手,切实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检察业务系统,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检察人员任职、离职回避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司法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检察人员主动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案件事项77件次,有力促进廉洁从检、公正司法。

 五、聚焦检察公信,全方位接受监督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22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7次,向人大代表推送检察信息26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会、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坚持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融入日常工作落实,规范行使检察权。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动民主监督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座谈会、联席会、检察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余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在县工商联、县市监局、县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设立联络站(室),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22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0条,公开法律文书1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3件,召开检察听证会97次,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同时强化释法说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凤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政治思想工作方式陈旧,方法单一,效果不理想;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彻底;三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运用检察业务系统水平不高、规范意识不强,服务大局意识和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智慧检察建设能力不足等。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干在实处,努力走在前列,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凤凰县“第三次创业”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凤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高度政治清醒,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执行和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助力平安凤凰、法治凤凰建设,以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服务建设现代化新凤凰。

(二)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各类重大风险。积极践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行“大控方”工作机制,努力降低“案-件比”等。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检察业务考评指标为“指挥棒”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抓实抓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各种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力度,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不断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做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加强凤凰检察品牌建设,切实提振队伍精气神。紧紧围绕做好打造湘西检察“三个样本”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三上三进”(“三上”即上法庭、上讲台、上媒体,“三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寒门)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挖掘凤凰检察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擦亮“凤检-雏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以“求极致”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全员奋斗、全面履职、全线进位”,以凤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凤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抓实抓细入户帮扶工作,努力做好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联点村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严格落实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确保完成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州、县的各类督查检查。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凤凰检察铁军。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入推进“清廉检察”建设,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规范行使检察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风正时济扬帆起,击鼓催征开新局。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凤凰壮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全年一审公诉案件结案率92.44%,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有19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列和并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化德院荣获自治区检察宣传特别贡献奖,有8人荣获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一、聚焦政治建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及对检察工作要求,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在领导班子配备、基础设施建设、上级调研指导、重大案件办理等方面向县委请示报告16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紧紧围绕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交流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将基层党建“亮晒比”创先争优行动、“质量建设年”等活动,纳入全院绩效考核范围,做到月考核、季通报,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创先争优和执行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有新进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身和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924人,提起公诉4359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29人,不起诉1644人,退回监察机关 12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2人,撤案11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14件,纠正漏诉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回访考察135人次,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不规范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得到整改,切实发挥出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有效推动诉源治理。

民事行政检察有新突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改进行政审判活动程序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规范。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成效。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领域,一年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整改率93.8%。针对外卖平台部分餐饮商户公示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向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督促依法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未成年人检察有新作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人,并深入居住地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活动,助其早日回归学校、回归家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56人。选派7名检察官担任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3次,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三、聚焦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涉企案件1420人,切实提高了办理涉企案件的质效。对4家涉案企业8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实地走访县内企业、个体工商户30余家,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征集到意见建议11条,出台相关制度4项,依法保障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开展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6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800余份,现场解答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相关问题50余人次。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4人,切实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

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监检协作配合,一年来,提前介入和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55人,起诉55人,涉案财物高达4000余万元;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参与政法委联合办案组办理3件,对反腐败工作形成有力震慑。

大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实做细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接待信访群众2228人,接受来电来信8件次,检察长接访1621人,受理转办3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为5名生活困难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奋力投身全县中心工作。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抽调3名干警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从人员、经费加以保障。全面跟踪扶持216户农户防止返贫;派出干警70余人次深入包联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严密组织疫情防控,全院干警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深入包联小区、包联村开展卡口值守、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工作。一年来,共出动干警1300余人次,摸排外地返县人员371人,落实居家隔离管控157人,参与核酸检测6次,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聚焦强基固本,在坚持守正创新中夯实检察根基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制度刚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和节假日监督,修订财务、考勤、考核等相关制度10余项,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进行工作纪律督察80余次,对违反本院规定干警提醒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院领导带头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全年填报18件,填报情况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干警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素能培训89人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政治轮训、传导式培训、以老带新等活动,全方位多途径培养人才。完善整合办公办案用房,改善干警宿舍、洗衣房、食堂、活动室等硬件设施设备,干警的凝聚力和以院为家集体荣誉感显著增强。有8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化德院支持干警参加法考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报道。

优化机制措施,提升办案效能。全面实行用好周流程监控,月分析研判,季数据通报制度,90%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同比上升,优于全区数据平均值的有32,如案-件比从去年同期的1.37下降到了1.08,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去年同期的84.03%上升到了93.55%,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从去年同期的75.86%上升到了98.15%。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前三。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主持听证会次数任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100%增长。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业务数据排名进入全区上游行列。

五、聚焦阳光司法,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树好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向县政府、政协通报情况。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的执行权利,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办案绩效考核机制。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5条,法律文书16份,开展检察听证5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薄弱,距离“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化德县检察院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化德县中心工作为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推动化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措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

二是胸怀大局勇担当,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提高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司法为民显情怀,倾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为民司法初心,通过开展检察听证、检律协作、司法救助等工作,法理情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药环保、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弱势群体等重点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是紧盯办案提质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运用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切实防范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不忘初心重自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对学习强国、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的政治业务学习,同时,利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基础,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着力规范司法行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大会各项决议,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书写化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化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能动履职,全力护航怀集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怀集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64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3492人,批捕(决定)158人,起诉395人。始终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6人。持续推进全民反诈工程工作建设,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犯罪22人,实现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16人。强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与配合,通过提前介入调查、提出意见、引导取证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7人。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坚持宽严相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捕258人、不起诉44人,不捕率62.02%,不诉率10.02%,同比分别上升29.88%27.62%。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9.43%,量刑建议采纳率98.90%。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50多场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非公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人。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线索规范管理办法》,联合9家成员单位成立怀集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培育壮大。

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挂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消除脱贫返贫风险点。投入20多万元帮扶资金协助挂点镇开展抗灾救灾、人居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禁毒、断卡专项行动,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犯罪39人。

二、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卫生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餐饮业油烟排放、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网络销售保健食品安全、医疗废水处理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综合运用磋商函、检察建议、听证会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凝聚行政机关执法合力,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和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30余处,修复和建设消防栓70个,清除飞线充电、清除占用通道60多处,整治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7家,下架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25件,整改网络销售服务平台9家,整改医疗污水处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4家,解决了小隐患中的大民生问题。发挥司法救助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巩固脱贫成果,向21名刑事特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彰显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168件,检察长接访8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当事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合法权益有保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0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复信访,减少信访人诉累。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6件,钝化社会矛盾。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让释法说理更有检察温度,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99人。充分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伤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强化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监督与考察帮教,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在坳仔镇建成第四个留守儿童之家,形成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的怀集经验。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6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6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授予肇庆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全面深化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4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检察建议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均已采纳纠正。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凝聚法检两院共识促公正。扎实推进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33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388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意见书48份,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向监管场所发出监督意见书298份,促进依法、规范监管。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财产刑监督意见书129份,均已回复并整改完毕。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0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成功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1件。打造民事和解品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成和解案件2件。如在办理佛山某建设公司与怀集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一案中,坚持权益保护与依法监督并重,促成双方和解,申请人成功领取到工程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79万余元。会同县司法局等4个行政机关签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沟通机制,有效凝聚起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的合力,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

行政检察稳中求进。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行政检察进一步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执行行为进行调整;督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托肇庆市检察机关“117”行政争议区域联合化解新模式,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已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向好。受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65条,立案办理50件,发出磋商函12份、诉前检察建议3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召开听证会、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散葬烈士墓权益保护、地下水管理保护、追缴耕地占用税、回收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等职责。如推动税务部门向24名违法用地纳税人征缴耕地占用税,现已征缴入库340万余元。办理的散葬烈士墓权益保护、地下水管理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人民日报、西江日报等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市人大组织现场考察并给予充分肯定,有效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影响力。

四、着力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25场次。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成对全院6个党支部的调整重组,把支部建在部门上。深化模范党支部和特色党建品牌创建,3个党支部被评为两强三好模范党支部,2个党支部创建品牌项目在第一届怀集县机关怀岭杯工作创新大赛中获评二等奖,创建的《党建带团建 ? 青春耀检徽》党建品牌,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党的建设好典型事例。团支部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提升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824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院以及县委党校开展的各类培训班39178人次;线上网络学习24384人次。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8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以-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业务数据分析会商,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狠抓纪律作风。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干部作风攻坚年行动为抓手,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入离职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接受调研视察2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0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积极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共建亲清关系,接待律师阅卷55次,认真听取意见,更好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8条,通过线上、线下综合方式,提供案件查询149次。利用两微一端官方宣传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普法信息195条,更好接受群众监督,传播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以充分履职服务大局、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狠抓落实实现提质增效,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有赖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有赖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有赖于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有赖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理念不够,运用新的司法理念、法治思维深耕主责主业的能力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不够,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需进一步磨合。三是监督方式不够,检察监督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还不足,检察业务上缺乏更多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和法治供给。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2023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3年,怀集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抓手,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护航怀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怀集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检协作、司法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更大力度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融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保持队伍清正廉洁。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美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笃行不怠,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怀集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锚定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自觉融入县域治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547件,同比上升4.6%。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下降37.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1.8%,主动履职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76.4%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体现检察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三个自觉,进一步做实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重要事项、重点工作32次,出台相关落实意见8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访谈等各类形式,组织开展学习52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70余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建立具体落实措施10项,与有关部门共同梳理问题并建章立制6项,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获批示肯定。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的法治自觉。不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更高,开展各类专项检察活动26次,用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增收、基础教育、医疗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深耕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更实助力基层治理。深刻认识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坚持党组织建设和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党建工作与监督办案相融合,以党建五化六融为抓手,精心打造红色检察品牌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自身建设的检察自觉。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量刑协商、确定刑量刑建议等工作,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13项制度,形成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主观能动性,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全程跟踪引导侦查,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加强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强化检察人才支撑,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二、坚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强责任彰显实干担当

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扛牢检察责任,聚焦县域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勇于担当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度融合。

一是坚决维护县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94人,同比分别下降43.1%25.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专项斗争成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下降26.7%;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案件下降13.5%;毒品(涉毒)案件下降40%

二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深化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8人。紧盯黄陵煤炭生产大县实际,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更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更到位。着力打造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四个一法律服务企业措施,设立13个企业联系点,先后深入企业宣传宣讲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8条。

三是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不批捕15人,不捕率26.79%,同比上升7.69%;不起诉23人,不诉率19.3%,同比下降5.99%;诉前羁押率35.11%,同比下降4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37%,切实在执法中做到法理情相统一。针对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121份,采纳率100%。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待、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等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事项14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三、坚持深化推进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

在做优做实为民司法上传递检察温度,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当好生态检察卫士。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通过办案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4.96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70余吨。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黄陵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伤害家畜补偿办法》,进一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17条协作配合机制,为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多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是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扎实开展守护民生安全五大行动,守护群众个人信息”“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安全。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与县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和拓展检消协作领域,与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出台《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协同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推动形成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合力。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2人,精准帮教社会调查3次,犯罪记录封存3人。建立覆盖全县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累计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38次。创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悄悄话信箱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收集并整理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等问题30余条,全力构建绿色、阳光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做法已于近期被延安电视台报道。

四是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人。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联合相关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69万元。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共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8.3万元。与县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担负检察使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同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提前介入、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件,纠正刑罚执行不当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不当8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增强。坚持精准监督,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完成市院交办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其中9件为类案检察建议,均已按期书面回复并采纳。办理全市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与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追缴行政处罚罚款18.5万元。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创新推进。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4+6”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7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份,均回复采纳,诉前整改率100%。深入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对黄帝陵、桥山林区、沮河、南沟门水库、子午岭等重点场所部位,通过每月现场拍摄,记录动态变化,留存绿色影像记忆,建立绿色黄陵大数据地图;健全绿色守护者工作组织,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将绿色黄陵守护者队伍延伸至乡镇村组基层一线。

五、坚持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检察风采,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选派4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10余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开展检察官大讲堂8期、文化沙龙7期,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能动检察推动诉源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干警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一体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按期职级晋升9人,新招录5名检察官助理和12名书记员。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争取省市县财政支持,顺利完成大楼修缮工作,对办案车辆进行更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86件,健全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监督办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县委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建立业务数据动态公示制度、干部管理三个档案制度、督促工作推进三项报告制度,出台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9项,印发领导干部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和检务督察周通报各48期,切实推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三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组织各类联络活动19次,面对面听取并答复各类意见建议23条。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80条、法律文书47份、重要案件信息60条。邀请代表委员对重信重访、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听证评审13次。积极开展检察宣传走基层活动,组织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陵检察工作总体向好,稳中有进。42项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市前三。配合市检察院在我县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暨保密教育培训班和案件评查培训班。1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40余篇检察工作动态被中省市媒体采用。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保护、守护绿色黄陵、干警培训育玉学堂清韵黄检廉政建设等品牌不断深化。先后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9.23%,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过往,奋进正是序章。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明显,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还要持续发力。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健全,在智慧检务系统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在提升政治素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还需常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又新。2023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三区一高地定位和六大发展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四大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深入学,确保干警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民之所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业务建设。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更好履行保护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发展的检察职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用好检察文化沙龙、检察官大讲堂、检察青年汇等平台,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耕清韵黄检品牌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品牌建设。聚焦干警素能提升,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新入职干警持续学习成长和长期在岗干警的知识更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持续深耕沮水润心未检品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秦创原法律服务品牌创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生态环境品质更高,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推进黄帝陵、桥山林区等重点部位生态保护,聚力当好黄陵生态环境检察卫士。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聚焦监督质效,聚力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11项核心业务数据全部位居全市前三。4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履职水平“质”的提升。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16件次,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2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次走进县委党校,为新任县人大代表和科级干部普及法律监督工作知识,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落实接受监督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组监督。召开党组、纪检组会商会4次,制定不起诉案件回访制度,派驻纪检组对87名不起诉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规范检察官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反馈的三个方面1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接受履职监督。聘任7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1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回复满意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53份、案件信息51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检察机关职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听取意见建议。

(三)助力净化县域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监检配合。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5人,受理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6人。依法办理了戴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屠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加快更高水平平安霍邱建设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2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提起公诉812人。

(一)不折不扣守牢安全底线。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审查起诉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415人,追诉恶势力组织犯罪成员1名。提前介入张某等7人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审计追缴涉案资产300余万元,依法追诉漏罪2个。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快捕涉及1998年和2006年两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全程引导侦查,全面固定证据。突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13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6人。办理的稻米加工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反映被市委简报采用,市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

(二)有力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60件次,办结各类信访件12件,程序告知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关心关爱涉案困难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对一起受害人系在校大学生的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市、县联合救助,彰显司法温情。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4人,不起诉208人,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尽心尽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直通平台,在六钢集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定期开展交流、宣讲。班子成员先后走访青松塑胶、龙源新能源等40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相对不起诉1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对某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作为霍邱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向市、省检察院层报。经批复同意后,联合县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该公司提出合规整改方案,经评估验收合格,依法对2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有序运转。

(四)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壳的非法行为,一律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2831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相关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切实保护老年群体养老钱。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7人。办理的李某等人诈骗犯罪案件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批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18人,起诉911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按照省“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要求,启动长三角司法协作机制,协助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让1名霍邱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并协调县妇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确定了后续保障事宜。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业务,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绽放新姿态。深入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公安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5件,监督立案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真正将监督与协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2件,建议收监4人,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4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二)民事检察迸发新活力。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助力执行风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讨薪20.2万元。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对17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3人,省、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办理的农行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庆发集团贷款担保纠纷虚假诉讼案件,为县财政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三)行政检察展现新作为。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两次召开“府检联动”会议,促进实现人员“互联”、信息“互享”和案件“互商”,向有关部门发送综合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制发全市首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淮河冲填区林木砍伐行政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全年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数位居全市第一。

(四)公益诉讼绘就新图景。持续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件。加强跨省协同配合,建立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固始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巡查,联合办理了一起网箱养殖污染水源案件,仅用37天就解决了水源地污染问题,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登。办理的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人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对30余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大气污染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同步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始终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体化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坚持制度管人,将“醉驾”等不起诉条件和办案流程标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23项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注重以上率下,确保工作运转规范有序。狠抓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共完成重大事项填报17件。

(二)素能强检专业专心。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警参加“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教育培训46次,参与培训620人次,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以赛促学,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做强核心团队,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办案组、轻刑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的核心优势,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三)文化育检凝心聚力。打造文化阵地,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建设“文明之家”干警休闲阅览室,打造楼层主题文化墙,让干警充分感受浓厚检察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五四青年谈、端午射五毒、七一庆党建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机关氛围。2022年,获评六安市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权行使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两个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不负人民的时代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县、奋力跨越赶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大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扎实做好重要节点保安护稳工作。服务“一地一区一极”战略,加强经济社会风险预判预警。进一步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集中整治,为“双招双引”、打造富民强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深入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聚焦“三农”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持续办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围绕“青山、绿水、红土地”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联动,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

四是更加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弛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星光不问追梦人,时光不负实干者。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爬坡奋进,为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霍邱建设壮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单位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嘉善“清廉单元建设展示点”,4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4项工作获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涉台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2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自觉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把“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嘉善长治久安中体现检察担当。

推进检察环节“除险保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统计时间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下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5340人,起诉9511520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29.04%4.0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21人。坚持依法战“疫”,一体抓实疫情防控和涉疫履职,办理危害防疫秩序案件4件,2名干警获战“疫”先锋通报表扬。积极推动金融风险化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嘉善县联合打击洗钱犯罪的若干意见》。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7人,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审慎谦抑”和“平等保护”理念,将“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涉企案件中,依法对6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扎实开展民企内部贪腐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9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8人,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着力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线下”举办“法助共富 检心为民”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余名企业家开展座谈交流,当面倾听企业司法诉求;“线上”依托“检企e站”智慧平台,实现与500多家企业实时互动,解决相关咨询30余件。

深化落实国家战略决策。着力推进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常见罪名跨区域司法标准趋同,牵头设立“青吴嘉”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成立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联盟,建立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区域协作能级。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在善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一站一员一基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具有嘉善特色的台资企业合规改革本地实践,聘任8名优秀台商代表担任首批涉台检察联络员,出台《示范区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和台胞台企之间的工作联系,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2022年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工作成绩两次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二、恪尽检察职责,以有力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深入实践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以强有力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审前主导做优刑事检察。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要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理的2件网络犯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危险驾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项监督,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139人,监督撤案5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7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助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官方微信转发。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纵深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监督5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封、套路贷改判案件、公积金领域专项监督,创新开展不动产税费违法承担类案监督,发出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0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质案件。依法办理一起恶意“逃废债”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协议逃避法院执行现象,与县法院联合出台《法检关于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提升司法拍卖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质效双优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并重,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针对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移送执行对接不畅问题,推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市场主体登记监管领域,监督发现曾被判处刑罚等不符合规定人员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2件,发送磋商函14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支持,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聘任包括代表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6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成功办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志愿者推送案件3件。与县妇联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妇女隐私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履职激发基层善治活力

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新窗口,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帮扶教育等方式,有效加强审前过滤,诉前羁押率、轻刑起诉率保持合理低位运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建立检调对接与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促成刑事和解13件。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吸纳17名来自各行各业专业人士组建听证员库,开展听证会11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75%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百姓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依法起诉244361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213人,针对食药行业从业禁止监管漏洞,推动示范区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建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系列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万余吨,督促修复被损耕地600余亩,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

捍卫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2件,全力守护群众“养老钱”。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18人;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1人;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与团县委共建未检工作网格员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县慈善总会签订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合作协议,帮助更多因案致贫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救助56人,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数字检察激活治理效能。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从“小案”办理出发,发现“三无”电动摩托车套用非标电动车牌照违规上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溯查处,督促相关车行建立“一车一档一报告”机制,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案件被列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办案经验获最高检简报刊载,工作成效得到《浙江法治报》头版刊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专项监督,推动新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安责险全覆盖。《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的检察公益诉讼在线辅助办案关键技术研究》被纳入最高检“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自主谋划的“长三角示范区数智共享监督应用”,入选省级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实现与青吴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3万余条信息共享,发现监督线索8条,有效提升跨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建设,以赶考姿态推动嘉善检察行稳致远

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研讨交流36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红船精神”教学基地等平台,深入开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要求,深化开展检校合作,聘任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担任专家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1篇类案监督案例和1篇理论研究成果分获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3篇调研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4篇论文被综合知名期刊转载。着力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干警法律监督专业素能和攻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6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嘉善县第十一届“十大杰出青年”。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持续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常态化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离任人员从事律师等专项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络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实现“益之家”志愿者驿站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委员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我们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配合开展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项目化监督等检查工作。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9名特约检察员、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论证、听证、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嘉善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进一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数字检察综合治理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强化,亮点品牌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紧盯不放,持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莫大肯定,更是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嘉善开启新一轮示范点和新三年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奋进“双示范”建设新征程主题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方向更明”,矢志不渝守好“红色根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履职更优”,依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除险保安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扣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建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长效宣传教育机制,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碧水、蓝天、净土、清废行动,深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用最严密法治保障助力绿色发展。

三是围绕“监督更强”,持之以恒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责任,全面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加强与人大、政协、统战、团委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构建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围绕“满意更多”,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牢记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做实做细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益之家”实质化运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倾力守护“一老一小”,加大整治养老诈骗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围绕“基础更实”,凝心聚力抓好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健全检察人员实战化、靶向化、精准化专业素能培训机制,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肩负着更大职责使命。县检察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检察作为,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更加温暖的检察举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善精彩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配合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政治引领、聚焦主业、忠诚履职、能动司法、服务发展”为着力点,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县检察院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一、服务发展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分工方案》。建立西红柿特色品牌地方性商标保护沟通机制。落实“总队长”责任制,协助发展特色品种种植面积3000亩,修建生产路2805米。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不畅问题。对县域内农资经营店进行联合抽查,保障农资安全。召开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座谈会。针对公路扩建随意砍伐行道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

保护创新发展。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集中宣传,会签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全市首个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形成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保护现状,召开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促进中心工作。建立快速办理涉疫案件工作机制,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开设赌场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为民行”活动,组织包抓小区住户开展核酸检测,参与疫情防控值班,全院干警捐款0.8万元。开展“创建复审”,定期到包抓地段开展卫生清理,解决夜间倾倒建筑垃圾顽疾,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粉刷外墙1400平方米,拆除违法广告牌10个,治理店外经营11户,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温馨提示贴1400余份。

二、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安全稳定

建设高水平平安泾阳。共批准逮捕7597人,不批捕78100人,提起公诉157212人,不起诉4551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到案件办理和行业治理并重,工作经验被市委政法委转发。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出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公告。建立反洗钱工作联动打控协作机制,依法整治青少年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收款码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对飞线充电、窨井盖缺失、违法加盖等危害公共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整改。成立9个宣传小组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禁毒、整治养老诈骗等宣传活动66次,编录“平安建设七字歌”向全县转发,参与全县治安巡逻224人次。

做好安保维稳工作。打造“泾诚检爱”12309检察服务党建品牌,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8件,其中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5件,均做到7日内回复和3个月内答复,无涉检赴省进京访。开展维稳安保矛盾纠纷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起,解决8位农民工因被拖欠4.2万元工资的信访纠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涉案地产企业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督促向170户业主交付房屋,推动实现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

融合促进社会治理。深化“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工作机制,在全县40个中心村建立“检察官小组+司法所长+村级联调员”网格体系,开展法治宣传、检调对接、上门听证共142次,法律咨询338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推动完善村规民约12条。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效能,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办法》,将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纳入全县依法治县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发出检察建议131件,回复率93.8%,采纳率99.1%,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310件,检察建议治理质效被《陕西政法》刊载。

三、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整改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督促整改景区游乐设施和体育场内体育设施安全隐患。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办理农民工讨薪、劳务受害者工作赔偿、维护集体土地权益等支持起诉案件33件。针对冒领养老金及企业拖欠工伤保险金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追回社保基金。提供律师互联网阅卷云服务,解决疫情下阅卷难题。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救助因案致贫致困2411.4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精心打造“‘泾’心相伴、向‘阳’而生”未检工作品牌,实现未检业务实质性融合,不批准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9人,社会调查适用率为200%。建立全市首个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旅馆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和校园周边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问题2件。疫情期间讲授网上法治课,举办“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进医院举行落实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讲座。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陕西站巡讲活动在泾阳启动,法治副校长实现送法进校园全覆盖。

积极推动“八五”普法。加强检察办案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和解谅解,促使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教育庭审旁听群众懂法、知法、守法,共开展释法说理114人次。开展集中专项普法,深入泾干湖公园广场、产业园、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推行媒体融合普法,成立“泾小检”新媒体工作室,发表普法宣传稿件68篇。

四、推进“三有”争创,引领追赶超越

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争创活动,以“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为目标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业务有进步。在全省60项核心业务数据排名中,排名第一的21项,占比35%;排名前3042项,占比70%,比去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其中,刑事检察监督立案3件、撤案5件,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4件,纠正执法不规范案件77件,无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案件。民事检察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纠正执法不规范案件27件。行政检察纠正执法不规范案件35件,化解行政争议6件。公益诉讼检察立案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8件,整改率100%

办案质量有站位。1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典型案例,2篇检察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采用,1个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检察建议,业务条线移送案件线索10件推动融合发展,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5件,办理疫情期间开设赌场的案件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安全生产和强化脱管漏管监督等6条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推广。

品牌打造有亮点。打造“检爱”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品牌,成立全省首个“检爱”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实现司法救助与慈善扶助紧密融合,工作成效被省电视台报道。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定实施办法,建立三项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组织召开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听证会,完成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工作成效被咸阳市电视台报道。

五、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重点发言48人次,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开展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宣讲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诵读活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及时主动向县委汇报工作,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集中宣讲学习活动5次,体悟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坚持对标对表,提出22条具体举措,推动贯彻落实细化、路径化。

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确定“1234”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强化“三个融合”、推行“四个举措”的党建工作思路,引领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点线面”全方位党建业务融合体系,服务群众的成效被陕西党建网报道。建成包含党员活动室、党建文化墙、党员之家、支部活动室和政治体检中心的多功能党员活动基地。完成新一届支部改选,40岁以下支委占比达到88%,提升党建工作活力。开展主题观影、清明祭扫、演讲比赛、家风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廉政教育及经典诵读比赛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集中学习11次,全面学习党规党纪。深化“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解难题”活动,听取意见建议6条,查摆问题12个。开展专项治理,对重大、专项工作实行清单管理项目推进,有效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抓精文减会落细落实,同比发文减少16%,会议减少10%。提升案卡填录质量,建立日审核、月通报、季点评机制。突出“阳光接待、温暖控申”工作特色,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没有超期办案的情况,行政争议化解率为100%,为群众办实事26件。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加强办案监督,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和案件院际交叉评查,巡查整改69处。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活动,自查风险点3个整改到位。编印《检察工作廉政风险点汇编》,确定办案风险点86处。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廉政谈话9人次,发出廉洁过节提醒2次。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23件。

六、打造阳光检务,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依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报告专项工作4次,报告履职情况1人,提请任免检察人员5名,配合开展专题调研2次。对转交的事项和意见建议,坚持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参加专题协商会、研讨会。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活动34人次,当面报告工作,接受依法监督。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敏感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建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全年召开公开听证会8次。

公开接受舆论监督。发挥“两微一端”、头条、抖音号等新媒体宣传优势,发表宣传稿件376篇,在《检察日报》《陕西日报》上发表10篇。主动公开案件信息304条,法律文书公开率100%,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一年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还需深化实化;法律监督主业有待进一步强化,“四大检察”发展质量还需要提升;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能力素质还需要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三有”争创,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泾阳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政治为先,以举旗铸魂抓牢首要政治任务

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领会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深刻内涵,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制定贯彻落实“施工图”“路线图”,不断强化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服务为要,以能动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保障“县之要事”“民之所需”,工作谋划自觉聚焦中心。坚持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加强秦创原创新实体保护,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服务地理品牌保护,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工作机制,实现检察服务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延伸城乡社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建设高水平平安泾阳。抓实检察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质效。

三、监督为本,以“三有”争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

坚持“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三有”争创,落实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分析评价指标。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融合发展。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典型案例引领办案质量,提升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应用水平。常态化开展业务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降低“案 - 件比”。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和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建设。

四、初心为源,以宗旨践行助推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为队伍建设根本遵循,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落实案件编号终身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巩固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实现解决问题、建立机制、固化成果目标。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好考核评价机制,让高标准干事、干高标准事的干警得到激励和褒奖,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积极性。

各位代表:信念在心唯倾力,重任在肩当笃行。新的“赶考”路上,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科学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落实,更加显著的业绩,为推进现代化新泾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和“争先进、创一流”的奋斗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有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15项主要业务数据排名全市前三。

一、积极主动履职,全方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我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县委决策部署,自觉在康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中找准定位,主动履职,努力为之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检察保障。

(一)着力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最高检涉民企案件“11条意见”和省院“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涉民企案件同步审査机制,更加重视同等对待、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常态化开展联企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健全优化服务长效机制,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性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结合“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拓展年”,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邀请县工商联等9家单位,参加省市组织的视频培训2次,主动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人次,涉营商犯罪监督撤案1件,非国有公司人员不诉1人,联合县工商联走访全县15家企业,护航民企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检察保障。

(二)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围绕中国康养示范县建设目标,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治,促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村镇。积极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祥和的社会环境,办理涉脱贫领域案件16件,起诉涉农犯罪6人。落实县委1号文件,持续开展派驻帮扶,选派3名年轻干警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配合镇村开展工作。

(三)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紧盯县委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的目标,服务康县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积极推进“守护绿水青山、服务生态康县”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查批捕4人,审查起诉6人。围绕水资源保护、河道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市污水处理等突出问题,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6件,办案数居全市第一。

(四)积极参与筑牢防疫屏障。全面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依法打击涉疫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办理涉疫犯罪11人,对所在社区开展督导检查7次。全院干警闻“疫”而动,前后派出20人,参与全县疫情流调,轮流在社区担负24小时值守任务,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严格开展防疫检查、人员信息摸底等工作,持续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控,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网。

二、敢于担当作为,助推平安康县法治康县建设

我院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助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要求,积极部署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各类金融犯罪,从严追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受理赌博案件714人,审查起诉26人,受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9人,审查起诉18人,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2469人,审查起诉1957人,审查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33人。深化与县人行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出台加强协作实施意见,共商金融监管之策,多措并举强化打击洗钱犯罪的力度。大力开展防范金融犯罪宣传教育,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5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问题40余人次,营造全民防范金融风险的良好氛围。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360人、审查起诉159234人,其中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35人、批捕2人,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10人,批捕2人,起诉暴力犯罪3人,批捕3人,特别是提前介入,依法报请追诉了20年前抢劫、放火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立足职能依法惩治腐败,加强侦捕诉协作衔接,推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上下联动优势,坚决惩治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抽调3名干警参与省市专案,先后办理了市院交办的武都监狱王某某、杨某某、司某某等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等大要案件27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四)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把诉源治理理念融入检察履职,致力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为县域治理提供法治服务。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助力康略高速公路建设、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积极推行检察环节刑事和解,达成刑事和解8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法律解读、以案释法等主题宣传30余场次,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通过办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尤其是根据我县改装射钉枪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展综合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制发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很好地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三、用心用情司法,倾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我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优做实人民至上,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满、安全感更强。

(一)倾心尽力改善民生民利。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健全线索移送、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案件,运用诉前程序,办理食品药品案件1件。在全市率先开展“消”字号药品治理专项行动,针对我县部分药店存在销售不符合规定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等医药产品情形,依法开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制度,受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人,不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人,依法不起诉4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校园欺凌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履职审查。深化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场次,发放“强制报告”等各类宣传海报、资料3000余份。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校园安全管理。针对我县部分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引发刑事犯罪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动全面履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对1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学生,依法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对其监护人及未成人进行了教育训诫。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被省检察院向省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典型案件。

(三)依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开展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化“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涉“两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网络信息犯罪57人,以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常态化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深挖司法救助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解决了受害人家属的燃眉之急。

(四)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适应疫情防控需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现所有信访案件线上办理,回复答复全流程监控。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3件,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执行院领导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制度,院领导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件。做好重点信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依法用心用情解决群众信访难题。坚决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共接访7件,包案化解重复信访3件,确保无涉检进京访。加大涉检信访积案清仓力度,防止新生积案。坚持依法处置,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四、强化检察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院始终坚持以监督办案为重点,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既当好犯罪的追诉者,又当好无辜的保护者。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精准量刑、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制度,持续抓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依法不批准逮捕38人、不起诉9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提出精准量刑建议134人,适用认罪认罚213人,不断降低诉前羁押率。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监督,监督立案、撤案共8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纠正侦查活动不当10件,对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后无理由上诉案件启动抗诉程序,维护一审裁判严肃稳定。监督纠正脱管漏管4人,建议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1人。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精准监督。重点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和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4件;在法院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深入法院开展案件评查阅卷,全面梳理案件审理流程,强化对实体认定、适用程序和准确适用法律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裁判正确、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1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一手托两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办理案件3件,办理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13件,提出检察建议13件。结合“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交通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公安治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促进和解、督促履职、纠正违法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件,并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机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神圣代表,聚焦公共利益保护,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法定领域,共排查线索37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国财国土保护,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开展“国财国土”领域案件专项行动,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监督上缴土地出让金200余万元,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转载,有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千案展示”案例汇编,充分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效能。

五、坚持自身建设,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全面落实“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等要求,自觉以过硬本领担当履职。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增加司法的亲历性。完善员额检察官增补和退出机制,新增检察官2人。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建立数据会商研判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协作。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办机制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印发《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办法》,提高诉讼效率,减少诉累。落实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设置不起诉公开宣告室,增强司法威严。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现代化学习型检察院、检察官建设。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坚持线上线下培训,分层分类培训120人次,组织干警轮流上讲台授课22场次,有一名干警在检察日报发表理论文章,检察干警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在县委的关心支持下,推荐选拔配备5名全日制本科以上的优秀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全力推进融合机关党建、荣誉室、图书馆等为一体的机关文化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坚持科技强检,切实发挥辅助办案、服务决策、科技助力作用。

(三)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检察办案情况24件。实现了手机终端请销假、派车运维审批备案公示。深化院内检务督察,对全院机关纪律、作风、环境卫生等进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及时向县委、市院党组汇报重要工作,全面贯彻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安排,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开展法治进校园和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人大代表精细化精准化联络,按时走访人大代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21人次参与检务公开和案件监督活动。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设立律师值班室,预约50次,复制案卷资料100多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下建立听证人才库,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听证42场次。

各位代表,康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重视和改进:一是对标新发展理念,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多;三是检察干警的现代化办案能力仍滞后于新时代的新要求,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催人警醒,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破解。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院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及《陇南市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康县加快绿色崛起,实现美丽富民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坚持“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之基;把思想理论武装抓得更深,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更新,在司法办案中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得更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切实担负新征程新使命。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123335”工作思路,结合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落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的切入点,确保检察工作更加精准服务地方发展。

三是以检察为民为重点,保障民生民利。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法诉求,避免程序空转,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调整检察监督方式,依法妥善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刑事案件,认真做好涉疫风险防范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坚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四是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办案生命线,持续更新监督理念,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深化巡回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依法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加强检监衔接配合,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五是以深化司法改革为突破,提升检察质效。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围绕数字检察战略,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司法办案和管理质效。

六是以过硬队伍建设和坚实基层基础为支撑,着力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优化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完善正向激励体系,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优化检务管理,不断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以过硬作风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把政治和业务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康县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克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关怀、支持下,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履职能力,为克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贡献检察力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全力守护碧水青山。

二是关注民生守护安宁,在推进社会治理上彰显检察担当。 打击电诈、帮信类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积极守护公共利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让孩子们更好的成长。

三是聚焦主责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展现检察作为。刑事检察在做“优”上提质效,民事检察在做“强”上用力气,行政检察在做“实”上开好头,公益诉讼检察在做“好”上下功夫。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人员队伍中积蓄检察力量。固本培元正思想,从严治检强作风,砺练精兵提素能,主动开放受监督。

 二〇二三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支撑,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找准时代坐标,把准时代脉搏,为克山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筑牢忠诚,守住底线,护好民生安全。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深入探索企业合规管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服务大局,紧盯方向,树好检察品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对黑土地和黑臭水体的面源污染、废水污染,非法占用、违法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发挥能动检察,全面铺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化治理,加强县域内重点流域、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守好生态环境。

三是抓住难点,紧盯重点,服务群众需求。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司法保障水平。坚持领导带头办案,运用联合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方法,提升信访法治化工作水平。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提高司法救助效果。灵活运用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办案体现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关爱。

四是站稳立场,紧盯目标,提升办案质效。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常态化发展,抓实“两项监督”工作。将支持起诉重点工作放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上,切实解决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不会、不敢、不愿选择合法途径维权的实际问题。坚持“小切口、大作为”,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

五是转变理念,抓好队伍,全面从严治检。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办案质效。抓实业务培训,锤炼专业化队伍。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检视队伍,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激励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以勇争一流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严谨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克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县第二届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效应对疫情长期跌宕反复,全力克服重重困难,迎难而上、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在市检察院“夺旗打榜、重点攻坚”考核中稳居前三,全市85项业务数据中,有77项居前六,占90.1%,其中73项位列前三,69项位列第一。先后有1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1件法律文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律文书、3起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4篇论文在知名期刊发表,20个集体个人受上级表彰,其中,宋炎炎同志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带队建新路径,自觉把讲政治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以实际行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理论学习引领工作方向。坚持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8次,随机选取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结合县域实际、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作交流发言200余次,通过“学、思、悟”推动中层以上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方向。扎实开展“3+1”理论武装体系建设,形成“勤学、善研、实干”的“三位一体”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制,全年共开展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结合检察业务形成调研报告13篇,其中1篇荣获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征文活动优秀奖。在学习研讨中,加强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126件,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学悟见创”活动,院机关各支部共开展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144次,开展检察长讲党课、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讲故事学理论”等学习分享活动86次。把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制定学习方案,第一时间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王传喜同志作报告,组织全院干警进行知识测试,开展“学报告、谈体会”研讨交流,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继续书写多彩兰检党建新篇章。

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检验工作成效。用“党旗红”“检察蓝”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选派6名党性觉悟高、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到村居、社区担任“第一书记”、红领书记,以党建帮扶为依托,搭建普法宣传、惠民助农平台。帮扶的大仲村镇车庄村,由省级软弱涣散村,蜕变为村容美丽、群众乐居的幸福村。在疫情防控期间,树牢“兰陵的发展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意识,立足县域实际,主动作为,全院共抽调1500余人次到重点封控区域、交通要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为群众排忧解难两不误,坚持打击、保护、服务相结合,全力保障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维护菜农权益,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等媒体报道。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落细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进平安兰陵建设。以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目标,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2625人、移送审查起诉10481269人。将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打好扫黑除恶“常规战”,起诉涉黑恶案件218人。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点打击偷拐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共提起公诉228人。全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提起公诉346人,以积极履职服务高水平的平安兰陵建设。

严厉惩治职务犯罪。立足反腐工作大局,坚持高站位、快对接,通过提前介入等机制,从快从严审查起诉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1013人,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共计移送线索12条。在办案的同时,注重发现制度漏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我院在办理一起贪污受贿案时,发现某国营单位存在制度漏洞,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单位在运营、人员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司法工作人员涉渎职犯罪查处力度,查办徇私枉法案件23人,查办中,我们对王某徇私枉法放纵的罪犯,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依法追诉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倾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勇担当、善作为,靶向施策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起诉3442人。有序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行动,在办理刘某洗钱罪时,重点查明其窝藏后抵押变现的行为,揭开了从犯罪所得到合法财产“由黑到白”的洗白过程,准确认定了洗钱犯罪,切实维护了金融安全秩序。我院第二检察部获评全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先进集体称号。加大企业合规制度适用力度,对4起案件申请启动企业合规办理,审查后,对2起案件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法从轻处理,助推企业发展。县工商联邀请我院为各企业家作企业合规改革报告,增强了企业合规意识,办理的刘某某涉民营企业行贿犯罪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深化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四查四清四到位”评查化解工作,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切实做到既善于检察监督办案,又善于做群众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22人次,答复来信、来电及网络信访106件。把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的重要举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公开听证107件次,从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中选任17名听证员,结合听证员自身专业领域,拓展听证范围从刑事检察不断向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延伸,保障公开听证工作的专业化、全面化。以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为重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发挥检察优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3件,督促消除道路、消防、用电、燃气等安全隐患,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能动履职中提供更优检察产品

牢记“国之大者”,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特殊群体传递司法温情。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养老诈骗案件56人。杨某某以“老妈乐”消费返利为由,诱使18名老人购买会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共计138万余元,造成存款人损失83万余元,我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以该案为脚本制作了系列宣传动漫,线上线下宣传千余人次,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的意识与能力。该宣传动漫被省检察院评为微动漫类最佳作品奖,并推荐到最高检参加全国“三微”作品评选。加大因案致贫案件当事人的帮扶、救助力度,过去一年,我院为55名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63.2万元,让检察温暖可感可见。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3348人,起诉3869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捕1932人、不起诉1521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依法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322人,起诉1732人。全面落实家庭教育指导规定,大力推动“依法带娃”,联合4家单位签署了《兰陵县关于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办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00份,督促、帮助“甩手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成兰陵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云课堂”线上+线下的法治教育模式,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我院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1起案件入选全省“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准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面准确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办理的一起婆媳故意伤害案,我院联合公安机关等单位形成多元调解合力,使犯罪嫌疑人沈某某真诚悔罪认罪,让这对关系僵化了30多年的婆媳,冰释前嫌,并依法对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促成了家庭和睦。过去一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903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四、始终坚持聚焦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切实肩负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22件,追捕追诉93人,提出(提请)刑事抗诉1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等违法情形93件,参与省市检察院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5次,有效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安全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扎实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案件11件,发出审判程序、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0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2件。

科学完善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7件。其中,行政裁判监督案件6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7件,行政执行监督案件23件。我院办理某商贸公司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争议案时,通过调阅案件材料、向相关部门了解事实、多次协调、公开听证,达成了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系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盯社会关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我院办理的杜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杜某某赔偿因犯罪造成的损失,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全年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未病,以“我管”促“都管”。

五、始终坚持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严管厚爱,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素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和市院党组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县委主要领导先后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肯定5件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检察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3件。按照我县“五查五转五提升作风整顿活动”部署,结合市检察院纪律作风建设年行动,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干警学规定、读通报,观影片,筑牢干警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全体干警从5个大方面认真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建章立制固化活动成效。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系统梳理顽疾整治反馈意见,以部门为单位认领整改事项68条,统筹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落实,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26次,编发通报26期,干警工作作风持续好转,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突出能力兴检。坚持“选、育、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以锻造复合型办案团队为抓手,科学制定人员交流轮岗制度,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构建起“一岗多能、一才多用、部门多专”的人才梯队。聘任9家单位9名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深化协作配合,发挥“外脑”作用,提升办案水平。与临沂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加强法学人才培养,提升检察干警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我院刘后山同志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基层院唯一的代表,被省检察院邀请在全省检察机关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专题培训班上授课。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践行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70人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725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力支持其发挥派驻监督职责,主动征求意见8件次。注重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查询信息申请412次,制作律师阅卷电子卷宗234份,办理互联网线上阅卷27件。

各位代表,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在服务兰陵高质量发展中,措施不够精准,检察贡献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协调,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三是检察干警的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若干措施,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兰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讲政治,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顾大局,不断助推全县发展。做到在服务大局发展中谋划检察工作,以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为切入点,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聚焦平安兰陵建设,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护民生,不断细化为民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让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

四是提质效,不断推进公正司法。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深刻内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用好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努力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稳妥拓展办案新领域,助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五是重自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大力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质,补齐素质能力短板,努力淬炼过硬队伍。

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新征程。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打造“鲁南经济圈工业强县、全市乡村振兴先行区、人文厚重和美新兰陵”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聚焦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工作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2022年,我院60项检察业务核心指标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排名第一,全年公众安全感满意率99.11%,集体和个人获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1项,刘莹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4件案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和参考性案例。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学思用、知信行相统一,统筹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理论宣讲等工作,搭建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综合采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学习例会等形式,采用“领学+交流”“自学+研讨”的方式,组织干警赴廉政教育基地、黄柏岭红色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多举措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建强组织战斗堡垒。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细抓实党建工作。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支部书记述职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用心做好发展党员、定期收缴党费等基础性工作,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2022年,院机关支部党建工作的特色亮点和经验成效,获乐安县第二届党务技能大赛一等奖、抚州市首届党务技能大赛机关领域项目类二等奖。先后获评乐安县2022年度“模范党支部”、抚州市2022年度“模范党支部”。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干警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正面宣传,加快“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2022年,微信公众号共编发微文391期,其中原创微文193期,被上级院及相关单位微信公众号转发81篇次;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刊载宣传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5篇、省级54篇、市级13篇。

二、坚持顾大局强担当,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落实监督责任,优化营商环境。主动转变理念、延伸服务触角,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以司法办案的精度准度和服务企业的温度力度,助力乐安经济发展呈现速度高度。受理审查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4人,受理审查起诉1216人,办理涉企合规审查案件1件。多次联合税务局、工商联等单位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深入非公企业走访20余次。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非公维权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近距离了解企业发展诉求,为企业纾困解难。依法为涉案企业追回损失200万元,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167万余元。

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当中,对低保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予以司法救助16人,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扎实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党员走进挂点的大马头乡下陂村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到当地参与农业生产,为村民上普法课,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反诈骗知识。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整治问题农村公厕436座,就牛蛙养殖影响生态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推动农村养殖产业规范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坚持打防并举,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乐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人、提起公诉23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1人。有力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捂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批准逮捕108人、不起诉134人,诉前羁押率降低至20.66%。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367人,适用率96.83%,一审服判率94.85%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发展。积极履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横向合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19人,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建议33份。针对机制砂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70余亩,推动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守住农村耕地红线。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河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坚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调查等各项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三、坚持解民忧纾民困,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群众合理信访诉求。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考虑法、理、情,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检察环节。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3件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制度,首次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以求极致态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2022年“案-访比”为0.36%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710人,帮助19人支持起诉追回赡养费、抚养费和被拖欠工资共计13万余元。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乐安县无障碍改造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对县城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已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2022全年共筛查涉及脱贫户、低保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贫困当事人案件50件,经调查核实,为36名贫困当事人提供救助金41.7万元,为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协调教育资助、申请农村低保等多元救助方式30人次,优化救助效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不起诉24人,依法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5份。发挥“刘莹姐姐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筑牢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已形成以市级“刘莹姐姐工作室”为牵引,带动11个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集约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红黄绿”预警帮教机制,健全罪错未成年人信息库和重点关注对象库,已录入467名罪错、临界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信息,采用“检察官+民警+心理咨询师+基干民兵+班主任”模式,提供帮扶帮教、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活动,配合省教育厅、省检察院推出“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1件,直播宣讲家庭教育课程3期,发布“刘莹姐姐FM42期、普法微课堂9期。工作室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刘莹劳模创新工作室”等荣誉。

四、坚持重管理谋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更优质。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派专门干警分片联系科所队承办案件的会商受理,推动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1,监督立案侦查11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84件;纠正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遗漏同案犯13人。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自行补充侦查127件,减少案件延退,“案-件比”降为1:1.016。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6,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效。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类案类检察建议共7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更有效。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公布裁判文书、未依法严格审查执行代理人身份资料等违法情形,受理监督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全方位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让弱势群体不再“忧薪”。向法院支持起诉13件,法院已采纳13件。办理的农民工唐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通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仅一天就将拖欠的劳动报酬结清,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依法能动更有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的就土地执法不规范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和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和省检察院第八批参考性案例,办案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辑。通过对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及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为办理一起婚姻登记监督案,检察官前往河南省调取相关证据,向当事人的亲属了解事情详细经过,通过层层理清案件事实,确认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件双方当事人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公益诉讼拓展延伸更全面。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强机制,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及“等外”领域。积极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药店进行排查,同时加大源头治理,对全县涉及“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共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生产企业3家,督促召回涉案产品7940盒(瓶),取得良好效果。办理的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千案展示”。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加强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持续加强党纪检纪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四风”方面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实际制定《中共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坚持按月填报,2022年,有情况填报3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其他干警填报11件。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4次、开展政治谈话2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双向发力营造检察活力。加大干部选任和轮岗力度,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探索推行AB岗工作制,提升干部队伍活力。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并对部分中层干部实行轮岗,180后、190后中层副职提任部门正职,190后年轻干警提任部门副职。加大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传导式教学、检察实务课堂等作用,以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检察内网的“教培视窗”和“学习强国”APP教育培训为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理论素养和检察业务能力。

多措并举打造数字检察。主动顺应检察发展新形势,坚持科技强检,多举措打造数字检察,有力推动办案提质增效。“刘莹姐姐云平台”微信小程序已推广用户17000余人,收到涉未成年人举报有效线索5件,提供心理咨询服务15次。引入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开展智能监管,通过实时定位、在线打卡、脱管预警等功能,已实现对33名非羁押人员“云上”监管,确保监管对象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着力打造公益诉讼快检平台,配备专业的水体、空气、噪声检测仪器,培训专人负责样本采集、检测工作,为调查核实案件线索提供技术支撑,有效破解检测鉴定费用高、周期长等司法实务难题,切实保障了公益诉讼案件顺利办理。

坚持强监督重实效,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不断强化检察内部监督。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及检察业务数据核查等方式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对全院在办案件进行全流程、实时动态监管,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65件,评定优质案件1件,合格案件64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对于检察官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监督通报、工作提示、整改督促的形式向业务部门传导监管压力,促使业务部门优化管理方式,改变检察官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规范、重数据轻案卡的陈旧思维,倒逼办案水平的稳步提升。

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法律监督、检察工作阶段性情况以及重大检察改革事项,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改进检察工作,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等参与调研座谈、公开听证,选任40名听证员建立第一批县级听证员库,配合市院公开选任听证员16名。组织开展公开听证99件,同比增加167.6%,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活动290余人次。

积极完善履职制约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接受监察委、法院和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组织召开检律会商座谈会2次,开展检律互督互评1次,围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检律沟通渠道,更好地开展认罪认罚及律师值班工作,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等进行深度交流。开辟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绿色通道”,设置律师会谈室、阅卷室,全方位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共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84人次,安排查阅案件材料49次。

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听取律师意见、案后回访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积极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对因交通不便或自身原因等有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听证,全面听取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全面掌握每月核查案件判决生效情况,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99件,公开法律文书81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还有不足;三是检察干警整体业务素质与新时代的更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更高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亟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县委工作部署,聚焦“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强攻工业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城市更新、党建引领“五大主战场”,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持续建设“乐山乐水乐游”的绝美胜地、“安商安业安居”的活力之城,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乐安华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严惩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等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服务保障平安乐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二是以更实举措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优化多元监督方式。在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数据稳定向好的同时,不断提高适用规范和办案质效。聚焦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着力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合作机制,继续保持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围绕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饮用水安全、农村公厕环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三是以更高标准积极践行为民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对接发展所需、群众所盼、民心所向,突出惩处民生领域犯罪案件,更好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及保护工作制度,做优做强“刘莹姐姐工作室”。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紧贴人民关切,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力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护网”,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一流检察队伍。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抓实党建工作,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提振全院干警“全面争先”的精气神和战斗力。坚持不懈锻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业务能力,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铁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自我革命精神抓紧抓细抓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从严执行“三个规定”,细化规范检察官接触交往,坚决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新的一年,乐安县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把党的二十大各项战略部署落实落细,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乐安华章贡献检察力量!

 


 

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四区四宜”新黎川建设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牢记国之大者,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一)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22人,批准逮捕1人,追捕1人,提起公诉22人,已作出有罪判决11人。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主动介入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引导公安机关向社会发出公告,核查被害人及集资参与人涉案金额情况,全面审查资金来源、去向,后朱某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积极宣传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的相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覆盖群众达2万人次。原创微电影《反诈风云》融法律性、娱乐性、教育性为一体,荣获全省“全民反诈 赣鄱无诈”反诈公益宣传作品征集大赛视频类优秀传播奖。办理的李某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起诉破坏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秩序、妨害市场管理秩序等刑事犯罪3人;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牵头成立黎川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必要性审查。在办理某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会同第三方组织精准开展合规监督评估,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发挥3个检察联系点作用,开展“院领导班子挂点联企”活动,挂点联系企业20家,建立企业档案20份,走访企业15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6次,为企业提供各类咨询意见28个,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面对面提供法律服务、零距离开展法律宣传、心贴心收集企业诉求,真正实现让法律服务“多跑腿”,企业“少跑腿”,以有力检察履职扎实推动双“一号工程”落地见效。

(三)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参与办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8.23专案,提起公诉8人。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密结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份,到期回复率100%。从具体案件中见微知著,运用高质量检察建议溯源治理,助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堵漏建制,达到了以“我管”促“都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综合治理。

(四)助推乡村振兴守护绿水青山。下派1个工作组到华山镇洲湖村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帮扶经费和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助乡村振兴点洲湖村5万元。全面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监管,办理相关监督案件17件,形成的检察专报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治理,守护黎川绿水青山。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一)突出检察关怀,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15人。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设立“刘莹姐姐工作室”,法治副校长上法治课80余次,覆盖学生2.8万余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 52次,适用率100%。以检察温情唤回误入迷途的孩子,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经过帮教顺利回归社会。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有效监督“甩手家长”履职管教,达到了共同监督和引导未成年人回归正轨的良好效果。

(二)聚焦群众关切,倾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秉持执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群众满意度从上半年的98.38%提升至下半年的98.70%。聚焦多发易发频发刑事案件,起诉“黄赌毒”等案件3145人。持续加大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帮助群众守好“钱袋子”,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2545人。做实“为民实事”,当好“护薪人”,综合运用支持起诉、联动调解等监督手段,我院共为6名农民工成功追讨工资20余万元。

(三)自觉接受监督,倾心落实人权保障举措。扎实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接待有效信访22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9万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联络活动68人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5条,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开展检察听证95件次,同比增加126.19%,达到了以公开促公信的良好效果。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使命

(一)刑事检察更加有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6135人,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617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6273人,提起公诉123171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准逮捕3962人,不起诉5493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刑事案件。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5265人,适用率97.43%。构建良性互动关系,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9人,提出抗诉1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对逮捕案件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二)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实。转变司法理念,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共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9件,发送检察建议10份、再审检察建议1件、支持起诉书10份,均得到县法院支持采纳。坚持不懈办好为民实事,聚合多元化解合力,积极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协商调处矛盾化解积案,办理谢某财与李某泉劳务合同纠纷申诉案,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诉罢访。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注重精准监督,办理精品案件。办理的邱某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被省检察院入选为“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三)公益诉讼检察更实保护公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实现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践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理念,开展“消字号药品监管”“农村公厕环境整治”等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的51份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并及时整改,采纳整改率100%。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过办案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林地34.3亩,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22.7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9000余尾;依法保护国有资产流失,追缴水土保持费等12.9万余元,追索矿产资源损失10万元。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一)坚定立场,强化政治建检。全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全院干警大会、“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出台《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力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今年以来,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共计11次。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报告工作。制定《黎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干警政治素质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二)严管厚爱,突出廉洁从检。今年以来,院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赴鲁易事迹红色纪念馆、皮边村第一党支部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思想教育。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和发生在干警身边的案事例,先后开展警示教育8次。召开节前廉政提醒5次,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02人次,切实抓紧抓实“两个责任”,在“治未病”上精准发力。班子成员“上门”政治家访43人次,真正发挥“探头”作用,筑牢廉洁“内防线”。

(三)务实笃行,展现素质强检。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实绩检验成效,不断“固强”,切实“补弱”。积极创建模范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疫情防控、政法干警包村入户、反诈宣传、平安黎川建设等中心工作300余人次。一名党员干警荣获2022年度“平安抚州建设先进个人”称号。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援建,积极组织一名发展对象赴新疆参与对口援助,助推援疆工作取得实效。以“勤廉机关建设”为契机,深耕检察文化,打造勤廉文化长廊,展现新时代黎川检察人的精神风貌。

(四)守正创新,把好舆论导向。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跟时代同频共振,深挖检察新闻“富矿”,讲好检察故事。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今年来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推送正面宣传162篇,被中央媒体采用1篇,省级媒体采用15篇,市级媒体采用9篇,县级媒体采用33篇。原创短视频《黎川检察来上分!》播放量高达350万人次,深受群众喜爱,让法治宣传更加生活化、更具时代感。

各位代表,2022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黎川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具有检察辨识度的创新服务不多,与先进检察院目标还有距离;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不够全面,队伍素能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持续用心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黎川,为黎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之以恒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司法助力黎川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合规,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以更大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持之以恒做好为民司法,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人民权益。维护人民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通过以“我管”促“都管”,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步一步推进,一个一个解决。持续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持之以恒夯实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绝对过硬检察铁军。优化队伍结构,围绕短板、弱项完善业绩考评,实现检察精准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推动履职能力提升,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坚持推优树人,营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行者方致远、奋斗路更长!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毅前行,用检察担当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为全方位推动黎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牢记职责使命,以服务大局的高度自觉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6人,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件,办理虚开发票犯罪5件,协助追缴税款47万余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符合要求的涉经营类犯罪主体不起诉3人,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县工商联等10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专业人员名录库,监督引导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率先在全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1件。集中约谈警示教育企业30余家,敦促经营企业签订《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承诺书》30余份。

主动融入“同城融圈”战略实施。与渝北区检察院密切协作,共同打造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构建案件会商协作、检企联系、公益诉讼联合巡查三项工作机制,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联合开展公开听证1次,会商研判发生在新区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3件;指派67名员额检察官联系新区企业,走访企业23次,开展法律咨询15次,收集意见建议10条;组建公益诉讼巡查小组,在新区学校开展公益诉讼联合巡查,发现案件线索5条,办理校园周边无道路安全标识行政公益诉讼1件。川渝协作公益诉讼持续深化,会同长寿区院办理的小西河污染跨区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件,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川渝协作典型案例,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迎两会晒亮点”典型案例。

全面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开展矿产资源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行政处罚3件;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督促职能部门挂牌野生楠木保护点3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向县卫健局制发生活饮用水卫生检察建议1份;责令违法当事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10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15万尾,补植林木1000余株。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制,“两长”联合巡河10余人次。联合县法院在让水湖湿地公园建立全市首个检法机关共建的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水墨桃源生态修复实践基地”,实现劳务代偿、绿色矫正等恢复性生态司法措施落地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与监委、法院、公安局密切协作,参加市县两级联席会议10次;严格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10件次;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决定逮捕11人,起诉9人,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元。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向存在廉政风险的2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均整改落实;开展检察官廉政讲堂5次,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00余人次,做到警钟长鸣。

全力参与县域中心工作。疫情期间,全院干警共计参与样本运输、信息录入、物资配送、卡点值守等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4名干警全脱产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扶责任人下沉走访帮扶对象1800余人次;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400余人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镇村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全力服务保障好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排查热点敏感问题5件次,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二、厚植民生之本,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诠释检察情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捕114人,起诉584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31人,起诉115人;发布的《检邮同心·禁毒同行》禁毒宣传片被省院转发,同名宣传册获奖。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批捕涉食药安全领域犯罪4人,起诉13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持续推进“断卡行动”,批捕电信诈骗等犯罪23人,起诉60人;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人。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707人。

做实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养老诈骗犯罪2人,起诉9人,为老年群众挽回损失40余万元;开设“检察蓝护夕阳红”法治课堂,宣传预防养老诈骗知识,受众2000余人次。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7人,起诉44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11人,起诉24人,不捕14人,相对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心理疏导、“法治进校园”等活动30余次;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制定《邻水县教育行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办法》,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倒查,移送4起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线索;获评首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重点示范单位,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件。

用心用情为民纾困解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领导包案化解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和立案监督案件5起。切实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件,救助23.7万元。开展根治欠薪飓风行动,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8件,帮助追回欠薪28.5万余元。推进诉源治理,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督促县交运局整治在建道路安全隐患15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29个,封闭未交工验收道路3条;督促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部门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令整改排除安全隐患5处。

三、秉持客观公正,以精准监督的法治追求践行检察初心

切实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开展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2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撤案12件,纠正侦查活动24件;联合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引导公安机关正确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同比提捕率下降34.7%、诉前羁押率下降10%、捕后轻缓刑率下降12.8%,逮捕质效明显提升。开展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审判活动4件,提起抗诉并获上级检察机关支持4件。开展刑事执行活动监督,通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1人,书面纠正监管场所活动11件,书面纠正监外执行13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财产刑执行200余件,书面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14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办结民事监督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促成和解4件;开展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结执行活动监督13件,执行和解12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法院采纳;办结支持起诉22件,提出支持意见17件。

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1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7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5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25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2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5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移送市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追回财政补贴资金225万余元。与县税务局联合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行动,督促县水务局补缴建设耕地占用税费70余万元。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案件2件,督促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相关单位全部完成医疗器械到期检定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督促县住建局加强对污水排放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杜绝污水直排河道。

四、筑牢发展根基,以管党治检的能动自觉锻造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把好检察工作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重大案件、事件10件次。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召开党组会学习22次,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11次,召开二十大专题学习会2次,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开展专题辅导、宣讲10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4次。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检防线。扎实开展加强干部执行力建设暨作风整肃专项活动,纵深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整治效果“回头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纪律督查8次,全覆盖多轮次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狠抓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教育、政策宣讲6场次。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检察履职效能。落实最高检“案件质量建设年”部署,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重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对126件案件开展了质量评查,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案件质效。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头雁”效应,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院领导办案289件。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遴选入额1人。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不断开创服务保障工作新局面。

着眼能力素质提升,激发队伍发展动力。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开展各类网络培训20余期700余人次,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深化智慧借助,聘请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6名行政执法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咨询。加强检校协作,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课题,被最高检列为重点课题并结项,其成果被《人民检察》推介。着力打造“渝·邻公益诉讼优秀办案团队”、“高竹蓝·特色检察品牌”。全年获得国家、省、市、县级表彰奖励48项。

各位代表,邻水检察始终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次,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1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活动110余人次;联合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制定《邻水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实施意见》,拓展案件线索,提升监督质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台检察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在全市率先建立听证员库,开展检察公开听证38件次;加强检察工作宣传,着力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短信等发布检察信息200余条,省级以上报刊、媒体采用信息70余条,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一年的工作,邻水检察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当前数字检察战略的实施进度有待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品牌打造还有所欠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县委“1234”生产力空间布局、“1136”工作思路,以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全域全面融入重庆主城都市圈、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成势见效。

一、坚持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深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盯邻水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优化服务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提供检察方案。充分发挥司法救助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效能叠加。

二、坚持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更好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类案件。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大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筑牢金融风险法治防线,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犯罪,严惩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生态环境等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抓实以案普法、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精准回应人民群众新需要新期盼,以践行检察司法“初心”收获群众满意“民心”。

三、坚持敢监督、求双赢、重实效,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邻水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落实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齐抓并重“4+9”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当好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代表者、守护者。

四、坚持强基础、提素质、树形象,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业务强检,完善业务管理考评体系,提升检察队伍的司法办案能力。坚持从严治检,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科技兴检,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品牌培树工作实效,在选点、布局、推介上下功夫。更加自觉重自强,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内生动力、争创更好业绩,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乘势而上奋进新征程,砥砺前行担当新作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加快建成重庆都市圈新型卫星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邻水贡献检察力量!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时代、担当作为,围绕大局、聚焦民生,忠诚履职、公正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主动识大势、顾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助力平安临泉建设。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主线,依法妥善处理进入检察环节的各类案件,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23人、起诉1116人。突出打击重点,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0人,起诉“黄赌毒”犯罪77人。积极维护公共秩序,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袭警等犯罪21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恶犯罪4人,起诉22人,对谭某某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战,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快捕快诉4人。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0人,办理了原高塘镇党委书记张某某受贿案、原交通局党组成员王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耕地保护,起诉破坏耕地类犯罪3人,对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以类案监督促共抓共管,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衔接,加大对生活困难当事人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16件,救助困难群众25人,发放救助金65万余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45件。强化水资源保护,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主动开展“乡村微小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监督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5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检察力量。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检察院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成立“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7人。联合县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专题座谈会,实地走访县域内民营企业,及时协调解决民企诉求。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不捕2人、不诉1人,对12名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简化批准程序,推进涉企挂案清理,监督撤案2件,为企业纾困解难。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针对办理梁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安徽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宣告送达企业合规检察建议,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与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围绕行刑衔接、优化营商环境、公益诉讼等工作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41人,不起诉323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加4.685.51个百分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7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248人,适用率87.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89%,法院采纳率96.25%,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就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助推行业规范,结合办理的非法行医案,向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行动。深入社区、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121次,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文章,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在经济开发区、城东街道及瓦店镇设立“四事四权”检察官服务站,深入推进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选派71名干警担任598个网格的网格员,参与矛盾化解、风险隐患排查等,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二、始终暖民心、惠民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为解决群众诉求用心用情。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制定《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规定》,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件27件,包案率为100%。全面畅通检察服务中心接访、12309网络控告、申诉、举报平台,完善信访接待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规范信访事项和案件办理流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87件次,“七日内程序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实现“两个100%”。坚持开门办案,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举行公开听证43次,为民解“法结”、化“心结”。以“如我在诉”境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办理刘某与某物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存在重大社会风险维稳案时,通过调查核实,沟通协调,促成当事人达成并全部履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为守护民生安全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609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聚焦“钱袋子”安全,起诉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22人;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关联犯罪,办理帮助信息网络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5人。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4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8件。开展“消”字号产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饮水更安心。重视“信息上”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9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16件,对2起危害大、影响广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从严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7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31人。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与单桥镇心理茶馆共同签署《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将专业化心理疏导引入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社会调查88次,犯罪记录封存18人次。督促落实家庭监护制度,发出督促监护令44份。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教育局开展“集中宣传月送法进校园”活动,组织36名干警深入48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发放预防校园欺凌、民法典等知识手册1万余份,受教育师生达2万人次。 

为保护特殊群体加码助力。强化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惩治侵害残疾人犯罪15人,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10件。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3人,起诉7人。坚持以案促治,针对办理的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养老诈骗案,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涉老保健品、药品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现象,形成打击惩治工作合力。通过制作短视频等以案释法,增强老年群体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依法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理彭某某故意伤害涉军人军属案时,能动履职促成双方和解,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自觉担主责、强监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稳步推进。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挂案清理,对证据不足、促查无果的,坚决落实疑罪从无,督促办结33件,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已纠正81件,纠正漏捕、漏诉获法院生效判决1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侦查机关案件线索已立案侦查9件。

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发力。针对刑事执行工作中不当行为等提出监督意见54件。督促判处实刑罪犯及时交付执行17人、审查社区矫正对象收监10人,保障刑罚执行严肃性。对强制医疗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开展检察监督4次。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66人。针对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7件。加大监管场所检察力度,针对日常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支持配合监管场所依法规范开展工作,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民事行政检察逐步深化。办理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8件,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调查核实8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1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5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针对办理的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违法检察监督案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类案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进依法行政。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制发执行检察建议28件,促进民事执行活动规范运行。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开展。聘任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邀请无党派人士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助力公益诉讼案件专业化精智化办理。聚焦“4+9”法定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72件,以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6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办理的黄岭镇对跃进沟怠于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文广新旅局对县公园文体器材怠于履职案被省市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持续开展诉前程序案件“回头看”活动,发现整改后社会公共利益又处于受侵害状态,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办理韦寨镇政府对秦芦村周某某砂石场怠于履行土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时,该镇政府依法履职实现全部诉讼请求,撤回起诉,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四、持续转作风、重自强,锻造全面过硬队伍

政治建设一以贯之。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铸魂,落实每周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43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集中学、听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线上线下学等方式,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支部学习42次。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全面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2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检察自媒体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把关宣传发布内容,坚决杜绝涉检负面舆情,切实把牢政治方向。

素能提升常抓不懈。持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开展公务员季度考核工作,倒逼干警依法履职。组织开展为期7天的春训活动,举办“周一夜学”45次,组织干警通过视频系统参加高检院及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145期,鼓励干警参加上级院各类业务竞赛,用好最高检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开展业务咨询,促进干警专业能力不断提升。5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8篇理论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学术刊物采用,2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规范司法久久为功。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内审小组会议制度,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对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临泉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确保涉案款物保管安全、处置规范。加强司法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228个,制定防控措施247条。深化办案流程控制和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捕后不诉、撤回起诉等案件常态化评查机制,评查案件449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45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95件;认真核查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问题44个,对涉及的13名检察人员给予工作谈话提醒。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81件,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改进作风持之以恒。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省、市“一改两为”大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3次,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1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5份,谈心谈话39人次。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县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会风会纪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和廉政警示教育,发布督查通报38期,组织警示教育16次,切实改进机关作风。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年度工作,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官6人,3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加强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听证等活动157人次,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主动为律师提供现场阅卷455件、互联网阅卷53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45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1991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出台文件,省委印发了实施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央、省委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要求,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多元化需求的检察举措仍需向新向实;二是对照中央对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待,监督的深度、广度、精度还需拓展;三是对接临泉检察工作实际,打造特色工作、培养拔尖人才、全面从严治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究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开启新征程。

一是奋战新起点,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对标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点,聚焦平安临泉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规范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地推进社会治理促进长治久安。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服务举措,优化保障效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奋发新作为,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根本职责,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为抓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抓好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全流程监督,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促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是奋楫新时代,更实举措护航民生福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持续聚焦法定重点领域,以人民呼声为指引,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全力保障民生福祉。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惩治食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奋进新征程,更严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坚持政治统领、理论引领。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迈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用勤奋书写担当,用严谨履行职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临泉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和县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奋勇争先,持续推动“三有”争创活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二是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第一内容”和“第一课程”机制,组织召开党组会1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23次,开展政治轮训13次,不断强化政治认同和思想自觉。三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17次,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29次。

深化意识形态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扎实开展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自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院领导讲党课7次,做专题辅导报告17场次。二是加强意识形态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等系列工作制度,将意识形态建设纳入考核机制,完善建立落实新闻稿件“三级审稿、四级审编”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发布程序。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突出讲政治与讲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的宣传内核,制作专题短视频142条,在各类媒体累计宣传报道75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8篇。及时妥善科学应对负面舆情,同步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10次,落实“三同步”原则,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坚持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一是在司法办案中注重政治、法律、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引导检察干警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坚决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在重大案件办理一线成立临时党小组。在办理王世泰故居保护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积极推动“王世泰故居”修复工程“修旧如旧”,更好呈现革命文物历史风貌,该案成功入选最高检“保护文化遗产、守望精神家园 ”典型案例、“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千案展示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寻保传”专项活动典型案例。三是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业务中,以“人员考核、案件评查、作风建设、品牌建设”为抓手,组织业务数据研判分析会6次,案件质量评查88件,发出办案质效预警26次,检务督察通报8期。

二、坚持稳中求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洛川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批准逮捕案件681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0126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30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人。坚决打好严防腐败“配合战”,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4人。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持机构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松,反查已办涉黑涉恶案件和诈骗类案件47件。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50人,不捕率为42.74%,同比上升18.18%,诉前羁押率为42.2%,同比下降34.6%;不起诉25人,不诉率为25.69%,同比上升16.85%。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变更刑事强制措施4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10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100%,法院采纳率为95.35%,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积极投入平安洛川建设。一是紧扣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主线,扎实做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有力推进平安洛川建设。5名干警深入镇村参与“喜迎二十大 普法暖民心”普法宣传活动,选派8名干警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助力乡村法治环境建设。二是以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深入研判县域内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根源,促推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运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9条,经初查后立案侦查24人。三是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先后与团县委、民政局、住建局、妇联等15个部门建立5项机制和3项保障措施,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找准检察机关角色定位,对民营企业有事帮忙、无事不扰,助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部署开展“四大检察”护航“苹果产业”专项活动。建立涉“苹果产业”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严厉打击合同欺诈、坑农害农、滥用冒用“洛川苹果”商标等违法犯罪,依法办理“涉果类”案件19件。对屈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16万余元,得到法院全部支持。二是发挥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职能,重点摸排拖欠“果款”的民事诉讼和执行案件,建立台账逐步清理,发出“涉果类”民事检察建议8件,依法维护果农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便民服务先锋队”作用,深入果企和果农中受理、解答涉法维权方面的诉求,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实效。摸排发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线索3件,设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苹果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2个,守护“洛川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安全。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以驻村工作队为前站,持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争取和投入资金30余万元助力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一事一议”道路亮化工程,安装巷道路灯72盏,切实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问题;协调建成智慧联防视频监控中心,在村庄治安重点区域布控摄像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二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全院干警下沉责任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入户摸排重点人员行程轨迹,参与中高风险区返洛人员流调4500余人次,抽调480后科级干部参与核酸检测信息采集137人次。

三、坚持人民立场,用心用情做实人民至上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11人,其中:不批捕6人,不起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向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制度,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联合青少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提供12项专业服务。二是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学校主动报告涉未成年人犯罪13人,促使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开展教职员工入职前查询85人次,围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开展主题法治课46场,发出校园安全方面检察建议5件,督促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三是创设“雏凤未士”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逐步形成未成年人“1+5>6”保护模式。与团县委、教科体、民政等部门召开专门联席会议,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和实施方案。联合团县委举办首届“雏凤未士”杯普法宣传手抄报大赛,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引入检察+直播普法模式,对手抄报大赛颁奖仪式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等同步开展抖音线上直播,观看人数超过2.5万人次,更好传播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根据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真实案例改编的《父母有爱 未检有情》动漫视频,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也是陕西检察机关唯一获奖作品,在全县中小学法治课上播放。

“办小案暖民心”彰显检察为民情怀。一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实地排查违规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7件,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帮助1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22.6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设立举报信箱,畅通12309检察举报平台,加大识骗防骗宣传力度,合力守护老年人“养老钱”;积极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治问题窨井盖61处,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洛川邮政分公司对快递站点开展检查,共护“邮包里的安全”。二是持续释放司法红利,传递司法善意。在办理罗某某、王某某等14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根据罪行轻重分层打击分类处理,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加公开听证会,对5名在校学生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罪错在校生重返校园。

依法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倾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健全“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0件,检察长接待来访24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回复率达到100%。二是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将司法救助向残疾人、贫困户等重点人群倾斜,办理国家司法救助26人次,发放救助金9.5万元,架起司法为民“暖心桥”。对一起当事人多年未得到赔偿的案件追踪回访,坚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提供司法救助金3.3万元。三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出行不便、农忙等问题,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式“上门听证”“上门出庭”,零距离服务群众。

制度创新维护公平正义。为了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的困境,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项目化管理,打造“检察+公证”赔偿保证金提存模式,既充分照顾被害人及其家属对“充分及时赔偿”的迫切需要,也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从宽处罚”的现实需要。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实施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及实施细则,县公证处设立赔偿保证金提存账户。办理符合项目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55人,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22人,提存赔偿保证金27万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四、坚持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做优刑事检察。一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31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2件,准确率均为100%,自行补充侦查案件4件,追赃挽损率达到73.68%。纠正遗漏同案犯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件,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均被采纳。二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派驻+巡回”相结合,强化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检察建议1件,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6人。组成刑事执行巡回检察组,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巡回检察,属全市首例,做法被省检察院作为“一院一品·品牌创建经验”予以肯定。

做强民事检察。坚决担负起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政治责任,调阅民事、执行卷宗180卷,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9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件,均被采纳。强化跟进监督,及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起民事支持起诉2件。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深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检察建议采纳、落实和回复,行政检察质效不断提升。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1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行政社会治理类监督案件5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常委会“将公益诉讼与县域经济相结合,注重部门共同协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抓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4件,立案1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件。二是切实优化工作效能,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国家税务总局洛川县税务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率先从行政机关聘任6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业领域案件35件,累计恢复林地、耕地15.32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760余吨。

五、坚持固本强基,锻造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领导干部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常态化开展新进人员岗前廉政谈话。严格自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91件,专项督查司法办案35件,未发现廉政风险点。严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主动记录重大事项28人次。

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暨清廉洛川专项行动,坚持将学习贯穿于整个专项行动始终,举办“夜学课堂”专题学习班,开展交流发言47人次、谈心谈话18人次,警示教育2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90余篇,检务督察部门联合纪检监察组发出督查通报16次。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带头出庭支持公诉14次,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13次。招录书记员4名,完成干警职级晋升14人,入选省市检察人才库4人,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学习227人次。

深化检察服务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投资50万元建成数字化远程提讯系统,破解疫情期间监管场所“会见难、审讯难”瓶颈;加强公益诉讼技术阵地建设,投资30万余元建设公益诉讼实验室,打破公益诉讼案件“取证难”壁垒。加强新媒体传播矩阵建设,以打造“为民检察”为主题,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报刊和人民网、新华社、最高检官网、《中国检察官》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工作做法287篇,《以能动司法促检察履职》一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洛川检察”微博多次入围“全省政法系统新媒体20强”“全国检察系统新媒体100强”榜单。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和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调研,对调研组提出的3方面9个问题及时整改并回复报告。针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涉及我县的8条线索,立案11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发出公告1件,目前已全部整改终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座谈调研等活动7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189条、重要案件信息71条、法律文书62件,接待律师阅卷11人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两年检察工作60项主要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市第一,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延安市第26届“五四青年”奖章、延安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先锋”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对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解放思想力度仍需加大。在政治高线、法治底线内大胆履职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于一些法律只有原则规定、却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不明确事项”主动性发挥不够。二是检察改革创新仍需加力。推进和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进度缓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落实。三是干警作风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干警责任、纪律、规范意识不够强,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五大发展战略”,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洛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川、法治洛川。

以更高站位深思深悟,持续强化政治忠诚。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开新局的行动指南,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注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要求、全县工作重心和全年工作目标相结合。

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聚力加强司法保障。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继续加大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时刻与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心同向,为洛川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更强担当主动履职,创新提升监督效能。自觉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诉前羁押率和“案-件比”为重点,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民事支持起诉。积极参与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落实“专人接听+”工作机制,实现线上延伸至城市社区、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提高检察公共服务能力。

以更严标准自我革命,有效激发队伍活力。全面从严治检要常抓不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培养干警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的定力。多维度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干警创新力和表现张力,促使干警在学习中求进步、在比较中找差距、在借鉴中促提升。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探索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深入谋划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用业绩考评倒逼抓管理,激发检察干警的业务数据危机感、工作本领恐慌感和学习紧迫感,全力打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

各位代表!拼搏才能不负时代,奋斗方能开创未来。2023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检察力量。

 


 

  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士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13项集体荣誉,涌现出出彩洛检人”“全市优秀公诉人18名先进典型。

一、牢记检察使命,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协同前进。

积极参与平安洛宁建设。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作为重大任务,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38828人,批准逮捕69113人,提起公诉303473人。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62人,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起诉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293人。聚焦群众钱袋子安全,办理各类诈骗案件2234人,联合公安、法院全过程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追回损失400余万元。重视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从快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10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人,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7.1万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3人,推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11项服务企业措施,选派25名检察官分包50个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64次,协调解决实际问题19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推行涉企案件绿标签制度,办理涉企刑事案件925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8人,为企业追赃挽损224.4万元,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监督一家涉案公司通过规范合规整改,促进依法守规良性发展。

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保持帮扶力度不减,选派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为帮扶村捐赠办公物资,支持星级支部创建,开展访寒送暖等活动,推进产业扶贫,带动群众发展特色种植,实现持续增收,荣获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单位。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18名生活困难被害人及家属发放救助金4.1万元,2起司法救助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报道。积极参与三清两建工作,抽调4名干警参加工作专班,协助分包乡镇建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清收集体资产、化解矛盾纠纷,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积极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报送关于全县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等社会治理分析报告4篇,得到县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切实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结合办案就成品油市场管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等,向相关部门发送5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监督综合整治,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被告人认罪服法成为常态;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为39.89%、不诉率为25.47%,同比分别提升28.2个百分点、17.97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为23.58%,同比下降35.66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8次,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一体化流动检察服务荣获市检察院创新品牌提名奖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紧扣我县洛阳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持续深化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机制,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建立并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巡查28次,共同守护河湖林草生态安全。开展故县水库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对水库周边生活垃圾、污水进行清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网箱养殖监管和水质巡查检测,形成水源地生态保护合力,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检察日报》以多方联动守护一方清流报道了我院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县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做法。

二、牢记人民至上,倾情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司法为民,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心为民纾困解难。公开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实行项目化推进,任务分解到人,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执法满意度提升至98.76%。聚焦果蔬农药残留超标、共享助力车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监督进行整治,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件,为农民工撑腰讨回血汗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监督依法行政,保护群众利益;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联动机制,以我管都管,共同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题,我院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用情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一站式联合接访,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全面落实领导包案、面对面接谈、释法说理全覆盖等机制,接待来访群众256人次,提供法律服务185人次,化解信访积案4件,荣获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坚持应听尽听,开展公开听证52场次,进乡入村开展流动简易听证23场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市委政法委命名为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坚持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6人。贯彻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不批准逮捕19人,相对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坚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有温度,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经济救助等方法,帮助12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县妇联在我院设立洛宁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选派23名优秀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37场次,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持续推进教职员工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对两个乡镇的664名教职员工进行查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三三工作法,对46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对5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有效降低未成年人涉罪风险。该做法被市检察院创新品牌项目立项,我院被市关工委等部门授予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三、牢记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忠实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立案撤案13件,追捕追诉41人,提出抗诉2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3件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监管违法问题2222人,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6人。民事、行政检察精准高效,直接受理监督案件35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监督案件33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回复率100%;参与监督县法院重大案件执行活动6起,同向发力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拓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开展规范种子市场管理、飞线充电、占用盲道整治和国防教育进课堂等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实行案件办理繁简分流,成立简案办理团队,推进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快审快结,会同公安、法院对164件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平均办案周期压缩到7天左右,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案管办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审核把关,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促进司法办案规范化;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查工作,与宜阳县检察院开展交叉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强力整改,确保案件质量。更加注重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探索建立不起诉+集中训诫+社会服务+行政处罚模式,衔接不起诉非刑罚处理,集中训诫112人,监督开展社会服务96人,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95人,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持续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构建检警协作新模式,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组织同堂培训,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引导侦查28件,严防非必要两退三延,刑事-件比降至1:1.03。与县法院会签《关于健全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定期开展会商等,以融入式、协作式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信。深化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聘请15名金融、税务、环保等部门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对12件重大案件进行研讨论证,借助外脑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四、牢记政治忠诚,强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努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统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青年干警讲微党课等多种形式,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主动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汇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5件,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能力提升作为根本。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以宁检大讲堂为平台,以省级职工书屋为阵地,运用岗位标兵激励、青年干警双导师培养、读书分享会、选派干警到市检察院锻炼等方式,加快提升干警综合素能。我院被市检察院评为学习型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学习标兵2师徒分别荣获十佳师徒”“优秀师徒。我院诵读作品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网信办阅读经典好书争做中国好网民三等奖。努力培养工匠精神,加强业务分析研判和典型案例学习,所办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6个。我院在办理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中,联合相关部门快速解决残疾人家庭纠纷,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定期开展跟踪回访,充分彰显检察担当和司法关怀,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并被推荐至最高检参评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始终把从严治检作为关键。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坚决扛牢两个责任,强化抓前端、治未病,建立四个一督查督办工作法,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展查隐患、防风险、守底线专项教育,全面查找问题隐患,推动建章立制10项;坚持每月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廉洁家访等活动,主动邀请县纪委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反面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检务督察23次,实现党务、政务、业务全覆盖,及时纠治各类苗头隐患问题;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定期开展工作会商,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同向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保障。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员额检察官进行述职,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制作代表委员电子联络卡,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报刊,提高检察工作知晓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工作会议、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96人次,常态化走访代表、委员,回复意见建议52条,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员作用,畅通检民联络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检察联络员张新民、彭绍波先进事迹在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展播。建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召开检律座谈会2次,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推行互联网阅卷,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务公开,召开未成年人检察新闻发布会,运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县检察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还不够深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精准,创新能力还需加强。三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还有不足。四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不断提高,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还有差距。五是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科学理念为引领,实施亮点培育、素能提升、优化管理三大工程,紧紧围绕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忠诚履职、守正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紧围绕政治建设确保对党忠诚。树牢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意识,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院重要工作安排,深度融合政治和业务建设,以优异的检察履职捍卫两个确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聚焦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围绕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更加积极作为,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洛宁建设开启新征程。

三是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强化司法办案。妥善办好涉稳案件,保持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加强帮信、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小案的分析研判,用好认罪认罚从宽、检调对接等制度机制,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办案深入分析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注重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加强跟踪监督落实,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紧紧围绕加强监督提升工作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落实新时代检察监督办案新理念,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府院联动,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强化大数据运用,做实数字检察,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五是紧紧围绕守护民生办好为民实事。打造望春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平台,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弱势群体保护联动机制,建立弱势群体保护救助检察联络站,运用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化保健食品、农贸市场监督,守护好百姓菜篮子”“药瓶子,紧盯洛宁红色资源保护、耕地保护、乡村人居环境提升等领域,守护好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

六是紧紧围绕强化队伍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干警纪律、作风、廉洁等方面不断加压增力,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守思想红线、行为底线。创新方式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细化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和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助推工作质效全面提升,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洛宁检察现代化新篇章,为现代化洛宁建设作出更多、更优的检察贡献!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明水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线,以“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五检战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为明水强化四业支撑、加快三城共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胸怀大局,竭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打击“涉枪爆”、“黄赌毒”、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危害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提起公诉2129人,着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打击盗窃、抢劫、电信诈骗、网络赌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  2128人;积极参与反腐败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从快从严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4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不捕36人,不诉41人;最大程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建立律师在认罪认罚中深度介入机制,完成了认罪认罚工作从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适用率95.48%,极大多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诚心悔过,最大程度减少了社会对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疫情突发之时,全院59名检察人员全部投入疫情防控,提起公诉涉疫滋事案件22人,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二、坚持人民至上,竭力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深入企业问需,优化服务举措,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件,提起公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811人,民行部门牵头与县工商联、人力资源等部门分别就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问题会签文件,形成保护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无证校车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做法,在最高检未成年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中被《检察日报》、最高检网站、正义网采用。办理首例“从业禁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牵头多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配合的意见》,真正将食药领域从业禁止制度落到实处,经验做法《检察日报》予以刊发。积极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刑事和解等多元化解手段,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件件有回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6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坚持“应听尽听”,围绕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疑难复杂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91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三、坚持止于至善,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4971人,对无逮捕必要的36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捕率52.17%,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8213人,不起诉件41人,不诉率21.08%;监督立案44人、监督撤案1012人、追漏罪、漏犯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审判活动违法1件。抓实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9件,同比提高495%。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长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1次,凝聚司法合力,实现双赢共赢。补齐行政检察短板。找准职能定位,扩大办案规模。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件,去年同比提高386%。同时,以服务和保障为出发点,围绕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护航民生民利。落实落细公益诉讼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立案41件。其中黑土地保护35件,食品安全4件,国有财产保护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件,案涉标的22500元,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移送违纪违法、犯罪线索55人。

四、坚持自我革命,竭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学习赋能。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采取“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开展学习40余次;组织开展祭扫烈士墓、参观革命纪念馆、“竞讲微党课”等“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系列活动,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根植于心;发挥检校共建优势,邀请黑大法学院专家教授授课,举办2期“同堂培训”,取得较好效果;举办“优秀案例与法律文书”及“公文撰写”等评比活动,强化典型引领,促进队伍素能养成。坚持管理强检。以检察人员考核作为科学管理重要抓手,从业绩指标更加注重大局性、共性指标更加注重政治性、考核更加注重常态化三个方面对检察人员考核进行规范,促进管理质效;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流程监控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建立闭环式内部监督模式。坚持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90余件次;深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廉政谈心交流中提升廉洁从检意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促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向县委、人大、县委政法委、上级院报告工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4人次;50余篇工作信息被人民资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刊发转载,检察微博连续11个月进入全国区县榜单和龙江“互联网+”检察排行榜前20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升。干警年龄结构偏大,年轻干警储备不足,法学类专业人员招录困难,骨干力量接续不足。二是核心数据还不够优化。“数据意识”还不够强,案件监督管理不够细致,案卡填录不够及时、准确、规范。三是机关管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管理制度还不够科学、不够细e致,激励制度还不够优化,一部分干警工作积极、主动性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这些问题,已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尽快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 “五检战略” 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增强本领,加强法律监督,竭力保障明水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深刻认识和把握党中央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责任,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28号文件,加强法律监督,为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二)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对标上级院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认真落实上级院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做优做实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更有力维护社会安全、更有力服务发展、更有力保障民生、更有力助推法治,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三)持续提升,更加有力建强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大力培养检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以严管厚爱促担当尽责,促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自奋蹄。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奋斗之姿,继续逐梦新征程,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明水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全心践行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3次批示肯定,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检察队伍建设等5项工作获省委政法委、省人民检察院交流推广。

 一、坚持忠诚履职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找准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着力点,靠前服务保障“四个新磐安”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有序部署除险保安百日攻坚,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安全等八个专项行动,合力推动平安磐安建设。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共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198333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办理扰乱社会秩序、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163人。紧盯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等33项数字监督,监督成案46件。坚决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4人、“两卡”类犯罪85人。

全力服务保障重大部署。聚焦打造共同富裕山区样板县,有序推进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十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业面污染源监督、传统村落、古道古桥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工作,助力打造宜居宜业乡村图景。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重要指示要求,全员投入全县疫情防控重点岗位,发动干警开展志愿和暖心服务800余人次。积极助推省域现代化先行,主动融入县域治理,完善“检察官结对服务联系乡镇(街道)”机制,助力基层善治善为。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挂牌运行涉企案件治理检察办公室,精准助力清廉民企建设,召开服务保障中药产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深入中药产业对接司法需求。依法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平等司法保护,积极开展涉民企“挂案”专项清理行动,实现全县无涉企挂案,助力企业家轻装上阵、安心经营。扎实开展企业合规工作,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强化合规经营意识;送法入企引导树立合规理念,宣讲覆盖1000余名法人代表和企业管理层,充分释放司法善意。

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决贯彻“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完善多元化生态检察模式,“四检合一”全方位推动生态保护,督促修复被毁林地10余亩,持续推进劳务代偿、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实现犯罪惩罚、生态修复、法治教育的良好效果。聚焦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增殖放流、公益放飞等活动,科学放流5万余尾鱼苗,完善5000余株古树名木保护标识,“古树名木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局作为示范引领案件挂牌督办。

 二、坚持践行人民至上,司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能动履职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依法履行刑事打击职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11人;办理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缴惩罚性赔偿金7.9万元,督促整改无证经营等问题,获评全省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一起,守护群众“盘中餐”。坚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和55座桥梁、5个隧道修缮养护,保障脚下“安全路”。密切关注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会员卡限期消费等财产权益保障问题,通过打击犯罪、支持起诉等方式追赃挽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一起,看紧百姓“钱袋子”。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不起诉60人,建立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群众信访实质性办理,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答复率均达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组织检察听证38场,教育引导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数字帮扶弱势群体。锚定“不让一名案件当事人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因案致贫返贫”目标,发挥司法救助托底保障作用,依托党委政法委构建“1 4 8 N”多元救助体系,迭代建设司法救助“一件事”场景应用,司法救助15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办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4件,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业务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该场景应用纳入省级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图2.0版,获评全市数字法治好应用。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严厉打击性侵、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起诉7人,注重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人。加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将民政工作人员纳入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制度适用范围,专项调研分析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牵头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七部门共建“家检法”家庭教育机制,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受众师生家长达1万余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家长履行责任、优化家庭教育。

 三、坚持精耕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诉讼监督持续发力。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追诉、提起抗诉8人,提出检察建议5份。更新监督理念,设立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提升,实现疑难复杂案件全部提前介入,诉前羁押率降至11.71%。稳中求进抓实办案质效,各项业务办案指标平稳运行,“案-件比”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政治责任,注重加强监检配合制约。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有效。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突出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相统一,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坚持法律监督与机制建设相协调,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助力法院破解“执行难”,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针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封后未能实际扣押、处置问题,构建数字模型筛查有效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1份,会签意见构建协作机制促进常治长效。

行政检察监督积极作为。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助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不依法向公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督促依法行政检察建议3份。积极开展重点领域行政非诉监督专项工作,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解决行政诉讼程序性突出问题。针对原裁判正确的案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维护政府公信力和裁判权威。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着力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9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份。监督保护国有财产,守护人民群众家底,针对部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等异常情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及时终止发放待遇15人。

 四、坚持厚植发展根基,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聚焦打造忠诚担当检察铁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四化”队伍建设。

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五个配套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通过编撰案上学习手册、组织政法工作条例考学,强化干警自觉性和主动性。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政治建设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

强化人才培育。常态化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创新实行青年干警“双导师”制和“先锋领办”机制,搭建“同堂培训”“同学课堂”学习平台,引导帮助干警政治业务双提升。积极开展检察系统山海协作,依托单月交流、双月会商、互派挂职等途径,拓宽干警视野思路,增强综合业务能力。深化检校合作,通过实习锻炼、课题合作、承办年会、共建基地,推动人才共育、优势互补。全年结项省市级专题调研重点课题5个,省市级征文获奖3篇、期刊发表8篇。

提升管理质效。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形成“让实绩说话”的正向激励导向。严格把握司法办案关键节点,制定刑事检察业务职权清单,明确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职权范围,明晰办案期限、文书审查、责任事项,促进办案规范,刑事案件审结率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填报46件、内部核查3次,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推进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例会4次,实现清廉家访全覆盖、廉政谈话全覆盖,全年违纪违法零发生。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廉政教育7次、不定期滚动巡查10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5个,持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屏障。

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报告检察工作,虚心接受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提供现场接待、异地阅卷50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信息、公开法律文书。讲好检察履职故事,发布微信微博260余条,省市级以上媒体刊发37篇。

各位代表,磐安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四个新磐安”建设的实效还未能充分展现,特色亮点工作不多;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是综合履职能力需要增强,合理人才梯队还未形成。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两个先行”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生态富县、生态富民”发展战略,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勇当“很高境界的富”的接续奋斗者,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将服务大局作为履职方向。聚焦建设“四个新磐安”和缩小“三大差距”,深化落实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十大专项行动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5条意见,以更实举措促发展、保安全、护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积极投身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谋划建设“双中心一基地”,依托刑事案件办理探索中药行业合规建设。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党建联建和检校合作,助力创建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

二是一以贯之将业务提质作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共建高水平平安磐安和法治磐安。强化精准监督,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维护司法公正公信。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检执联动监督体系,服务保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大数字检察攻坚,迭代升级司法救助“一件事”场景应用,深化拓展类案监督场景。

三是矢志不渝将司法为民作为根本追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抓实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完善检察官定点联系乡镇(街道)等机制,打造数字“检察之窗”,构建检察监督、线上解纷、执法普法的“山城微检察”模式,助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用好“映山红”未成年检察工作室,强化对“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

四是持之以恒将队伍建设作为有力抓手。持续推进“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奋力争先。深化“磐石讲堂”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建设,夯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优化干警选育管用,着力提升综合素能和数字检察、“三查融合”实战实效。以“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的践行度,抓实检察人员量化考核,深度融合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从检防线。

各位代表,风劲好扬帆,奋进正当时。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推动磐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勇当“很高境界的富”的接续奋斗者,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磐安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在中共彭泽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聚焦主业谋发展、立足职能严履职,强化监督促公正、转变作风强队伍,各项检察工作持续提升、稳步向前。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自觉担当、能动履职。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23181人,审结124183人,批准逮捕6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3381人,审结312390人,依法提起公诉209255人。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社区、学校等重点场所开展普法讲座,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做好涉稳、涉众风险防控预案;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对3件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对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对腐败犯罪的惩治和教育效果。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举措9条,主动对接走访企业12次。联合县工商联深入澎湖湾工业园区开展“护航民企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掌握企业发展诉求,推动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与县侨联成立“检侨之家”,强化检察机关与侨联之间的沟通协作。联合县工商联等八个部门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出台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从“案”“人”“规”“改”四方面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在办理某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地案过程中,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监督考察后,对该企业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促进了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做到刑事案件办理与企业合规工作并重,帮助企业稳生产、稳人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优环境,外树形象,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层次和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派出检察干警到社区、村委网格担任网格警,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惠民生——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进行法律宣传、以案普法,变“上访”为“下访”,主动对接群众,有效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99.68%,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4名,全省第29名。注重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达100%,其中,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动履职,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为整治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乱象提供检察助力。

切实加强生态司法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对非法捕捞案件从严处理,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对渔业资源损害较轻的案件依法从轻处理。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29件,磋商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针对调查发现的污染长江水体隐患等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磋商函及检察建议;针对非法垂钓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磋商,督促其强化监管,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二、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心用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办好群众身边事、身边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将涉民营企业、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影响较大等重点案件作为落实刑事司法政策的第一方阵,今年以来决定不捕案件63103人,决定不诉案件102132人,同比往年不捕不诉率大幅上升。积极落实主导责任,对36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2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均为100%,取得了既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的效果。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打击和保护相结合,全年共受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案件610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相对不起诉7人,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2件信访均在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行院领导带头包案,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周由本院正副检察长轮流接访,同时还负责对案件的催办,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当遇到重大、复杂案件线索时,检察长随时接待。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制度,针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全年共开展公开听证30次,切实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多层面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组织全体检察人员下沉社区,投身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300余人次。重点围绕饮用水安全、电动车飞线充电、废旧液化气瓶存储、食品药品等开展各类摸排调研、专项督察工作,助推建设电动车充电桩13处,追回国有财产约5万元,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向金融机构发出检察建议,消除违法犯罪隐患,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帮助老年人提升防骗能力,做到边打击边宣传。规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救急救困、应救必救”为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333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3.2万元,同比上升312.5%164%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加强监督,共监督立案22人,监督撤案310人,纠正漏捕漏诉511人,依职权对69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极大限度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主动对接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刑事办案流程规范化建设,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及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并在个案办理中以审查意见、侦查建议促进刑事办案规范化。

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36件。通过与彭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动态联络机制,依法办理了30名农民工被拖欠劳务工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涉案金额15万余元,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促成原被告和解,夯实了弱势群体维权支撑点,切实保障了民生民利。

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经提出检察建议后,均已获法院、行政机关支持。本院就冒名婚姻登记问题制发行政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帮助当事人解决困扰22年的“婚姻大事”,该案件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彭泽县首例冒名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法院审理,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余元;在现制现售饮用水案件中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见证取水送检过程,在秸秆焚烧案中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核实证据,充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扎实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推动了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未成年人药物滥用协同共治,得到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关工委充分肯定。

四、深入优化品牌创建,聚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着力打造“长江+梅花鹿”生态之城检察特色品牌。结合沿长江岸线江、河、湖密集交叉的地理区位,将“春江如练 与鹿同行”文化品牌融于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积极落实“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督办涉长江水体保护案件5件,助力本县“一江两湖四河”水资源污染防治。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作为工作发力点,在滨江公园建成长江生态检察文化长廊,多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梅花鹿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长江生态及江豚保护调研、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等活动,成立了驻桃红岭保护区工作联系点,主动履职、智慧监督、铁面司法,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逐步形成了党建引领、惩治犯罪、系统治理、公益联动、多方参与、生态修复“六位一体”的长江生态检察特色工作机制,不断激发法律监督活力,实现对长江及梅花鹿的全方位保护。

落实落细巡回公开听证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对司法需要的新期待,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组织巡回公开听证9次,听证场所拓展到了乡镇、企业等,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范听证流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参与。并内外联动不断强化公开听证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公开听证的程序及做法,不断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切实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加强了外部监督,做好以案释法,深化了听证工作实效。

持续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法治教育、矫治救助等工作,形成合力持续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网络”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积极打造“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搭建专业平台,坚持专业化办案与法治教育、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办案模式,继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一站式救助制度,同时对部分监护不力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或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指导其落实监护职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整合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品、宾馆住宿、出入娱乐场所等情况先后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并与县市监局、县卫健委联合出台《彭泽县未成年人药物滥用防控实施细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做法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也被江西省检察院推广至全省适用。组织法治副校长到挂点学校进行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 2500余份,同时构建“法治副校长+社工”宣传新模式,积极运用新媒体工作平台宣传法律知识,着力抓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深化改革、接受监督,着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扎实筑牢队伍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多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迅速传达新思想、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素养、铸牢政治忠诚。

坚决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共记录报告40件,切实做到“逢问必录”。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法纪意识。组织开展作风领域突出问题全面“体检”,业务部门聚焦司法办案,政治部门聚焦人事管理,办公室聚焦财务管理,分别开展廉政风险点摸排工作,明晰了“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积极开展“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了“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敢担当”的实干氛围。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大力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同时,用足用好高检院“检答网”,推动常态化学习,在互动交流、学习借鉴中持续提升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司法警察荣获基本技能能手、年度训练标兵、专业技能情景模拟演练优胜单位等3项荣誉;1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岗位练兵活动中荣获优胜奖;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法律文书竞赛中分别荣获二等奖、优胜奖;1名干警获“全市公诉业务能手”荣誉称号。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与提案议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代表参加公开听证81人次。切实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定期会商,互督互评,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推动法律职业共同建设。严格落实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6条、法律文书53份,举行新闻发布会1场,以两微一端、门户网站为“窗口”,发布推文600余篇,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法与时转则治。我们清醒认识到,新时代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需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检察履职不够均衡,薄弱环节还需补强;二是基层基础仍需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检察亮点不够突出,宣检品牌还需擦亮。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踔厉奋发启今朝,笃行不怠向未来。各位代表,2023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今后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更优更实的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守护民生福祉,维护公平正义,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为谱写彭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铸牢政治忠诚。

二是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不断做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严惩各类危害社会秩序犯罪,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以更高标准保障民生福祉。继续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力度和办案进度,深入摸排污水处理站整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机油、残疾保障金等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抓好执法办案,广泛适用公开听证办案方式,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守护群众身边的幸福。加强信访申诉案件的办理,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以更高效能强化法律监督。坚持能动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精准监督,持续打击虚假诉讼,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用好用足检察一体化机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从严压实领导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发挥率带作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对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全覆盖,严格落实保障政策。加强队伍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强作风、重落实、提质效,着力打造彭泽检察品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检务督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营造检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始终的追求和使命。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推动新时代彭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彭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及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县委“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强化使命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能动司法,以强烈的检察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

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8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763人,同比下降48%5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5507人,提起公诉317397人,同比下降12%25%。起诉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77人;起诉“盗抢骗”等侵财犯罪61人;起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6人;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2人。

助力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37人,追赃挽损237万元。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1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展企业合规审查,督促涉案企业做出承诺、积极整改。

守护天蓝水碧的生态环境。坚决扛起领导干部包抓企业安全环保工作责任,检察长及8名干警派驻15家企业,督促推进企业蓄水池建设、“一企一策”环保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聚焦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资源保护等部署,办理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38件,督促行政机关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15万元,督促整治黑臭水体1.3万立方米、清理生活垃圾70余吨、退还耕地40亩。

营造共建共享的治理环境。落实区市县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选派30余名干警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紧盯安全生产、寄递安全、金融监管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7次,发出检察建议30份,促进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禁毒、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法治宣传70场次。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新期盼

倾力守护特定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查起诉1起养老诈骗案,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挽回群众损失15.3万元。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项监督,督促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48万元。与法院、妇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协力维护农民工、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向20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2.6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追讨欠薪38万元。关注农村食品安全,走访排查农贸市场、小商店、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立案公益诉讼22件,督促规范经营37家,关停2家。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关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校外培训经营等问题,立案公益诉讼24件。完善“检察+社会组织”帮教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社会救助、分级干预395人次。依法开展家庭教育评估,向21名严重失职的未成年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规定,收到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备案18件,移送刑事立案1件,协助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257人次。

倾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积极促成刑事和解34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104人。严格落实领导包案、信访首办责任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妥善办理举报、控告、申诉等群众来信来访152件,办结答复率达100%

三、坚持聚焦主业,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16人、撤案81140人,纠正漏捕漏诉21人,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19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线索6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向行政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线索12件。开展社区矫正、财产刑等刑罚执行专项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和检察建议99件。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6件。其中,提请民事抗诉2件,均已裁定再审;提出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9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38件,均已采纳。注重维护审判权威,对17件申请监督理由不成立的民事案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和解,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行政检察不断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件。其中,提出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24件,提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9件,均已采纳。对2件不服行政处罚案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   

公益诉讼稳步推进。坚持把诉前整改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97件,其中,经诉前磋商程序解决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行政机关均已整改回复。办理的“督促保护天河湾黄河湿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另有3起案件入选宁夏检察机关精品案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稳健的司法实践推进检察改革

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完善控辩协商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50人,适用率达91.5%;准确把握量刑幅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92人,采纳率为99.2%,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律师参与率、同步录音录像覆盖率均达100%

健全完善监督办案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一体履职,推进机构和人员专业化建设。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健全完善沟通衔接、案件会商、反馈落实机制,发现监督线索82条,成案率达94%。推行“检察+行政”专业化协作机制,从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聘请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相关案件14件。

深化检察公信力建设。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备检察建议184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2346人次。公开选聘35名听证员,完善简易听证、网络直播等程序,组织检察听证77254人次。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83条、法律文书252份、重要案件信息4条。

五、坚持全面从严,以坚定的政治忠诚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组织集中学习22次,专题研讨6次,引导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次,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出台检察官任职回避、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等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促检察人员填报有关事项66件。

坚持以人才建设为根本。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3331工程”,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提拔8名“80后”“90后”领导干部,遴选4名员额检察官,晋升5名检察官等级。积极培养推荐专家人才,1名中层干部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系统人才库,2名院领导被评为全区检察业务专家,3名干警被评为全区青年检察人才。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基础。突出目标效果导向,组织线上线下培训200余人次。开展检察官与行政执法人员、法官、警察同堂培训7次,就执法司法理念达成共识。加强检察理论政策研究,成功申报并完成3项研究课题,7篇理论调研在国家级刊物发表。选派优秀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项、个人荣誉11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在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上,把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体现在推动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建设的实际行动上,检察工作在履职尽责中稳步发展,检察队伍在干事创业中锤炼成长。我们深深体会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在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 在于县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和支持, 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充分,“四大检察”仍有短板;队伍能力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纪律作风建设仍需持续发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气力予以解决。

今后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谋划好2023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县人民检察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标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好成效服务保障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1233”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全力加强检察司法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严厉打击危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的各类犯罪,坚持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更好肩负起服务乡村振兴、保障绿色发展、助推社会治理等职责使命。

二是以更实举措保障民生福祉。紧盯黄河生态治理、耕地保护、城乡环境整治、安全环保等重点,部署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质量办好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通过履职办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三是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方式,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健全完善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办案程序,定期开展诉前整改落实“回头看”,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政治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三个务必”,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决贯彻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全力以赴护大局,多措并举强监督,凝心聚力谋发展,从严从实转作风,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把握服务大局主旋律,以优质服务助推长治久安

时刻牢记国之大者,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推进,自觉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护航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的曹某某养老诈骗案和李某某等3人非法狩猎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待群众信访,全力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对首次信访案件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坚持服务发展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千阳高质量发展实施措施》,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基本理念,积极开展三送一解联企帮扶活动,加强检企交流,征求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联系县应急管理局,邀请职能部门及企业代表召开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加强协作配合、监管排查,守好安全生产防线。

强化社会治理效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复社会关系。结合所办非法狩猎、养老诈骗等案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促进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依托新时代警民之家平台,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推进法治千阳建设。

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全院干警认真联系崔家头镇赵家塬村帮扶户,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干警协助抓好村集体矮砧苹果园建设管护,支持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增加村民收入。积极协商联系,将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送往宝鸡市福利院,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提升等专项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深耕法律监督主阵地,以能动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中担当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当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4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943人,不批捕5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120人,起诉2988人,不起诉1632人。加强检警联系,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2件,追捕2人,追诉7人。规范审判活动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次。深化刑罚执行监督,配合市检察院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联合县司法局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全县4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做强民事检察,当民生福祉的守护者。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40件,发出检察建议40件,已全部整改。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联合县人民法院、人社局等11家单位建立《关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支持起诉等方式,办理涉及追索劳动报酬、侵权纠纷等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形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新格局。

做实行政检察,当法治政府的推动者。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均已整改。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行政+检察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持续抓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强化协作配合、坚持综合施策、聚焦重点环节,从程序完结实质化解转变,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2件,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当公共权益的保护者。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等领域发出检察建议65份,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状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磋商,涉及的问题均在诉前解决。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住建、环保、税务等部门建立税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一体协同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督促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

三、凸显司法为民主基调,以检察担当守护民生民利

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导向,自觉在优化检察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担当作为。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聚焦寄递安全、窨井盖损坏、消防通道隐患、飞线充电等问题,联合县交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队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整改隐患20余处。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涉众型犯罪案件1376人,做好检察环节追赃挽损工作,全方位守护群众安全。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对22件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当事人有理能讲、有惑能问,检察干警现场明法析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在实处,司法救助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情况反映刊发。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探索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完善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制度。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师生家长2000余人次。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活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联合县妇联、关工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与县公安局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促进涉未成年人案件规范化办理,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建设,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奋力书写检察抗疫答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组织干警参与联防联控,累计出动800余人次在高速口、省道龟山口、水木清华小区、火车站、隔离点等参与值守,为全县中小学师生、各社区群众捐赠口罩14万余只。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采取远程提讯、电话接访等非接触模式,实现办案防疫两不误。 

四、发挥自身建设主引擎,以从严治检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我规范、自我提升、自我净化,自觉在打造过硬队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

高站位落实管党治检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检察履职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好党建引领,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实现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等接触交往行为,主动填报有关事项21件次。全面加强内部监管预防,围绕司法办案等开展检务督察22次,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保障司法公正。

高水平深化检务公开。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副检察长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集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会,参与案件公开审查。聘请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依法公开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高标准打造千阳检察铁军。实施青蓝责任项目,深化运用每周一讲培训平台,开展案件评查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搭梯子”“结对子”“压担子,全面提升干警的政治理论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工作经验被新华网刊发。制定《综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办案质效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激励干警争先创优。以科技赋能检察,加强信息化应用,完成档案数字化、检察听证联网、驻所监控联网等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以“夺争树”活动为抓手,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办案质效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十佳、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等省市荣誉10余项。这些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在服务保障千阳高质量发展上,检察工作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法律监督质效,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与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三是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以积极进取的精神,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千阳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团结奋进、争创一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的更大作用,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聚力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揽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报告检察机关的重大事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坚持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并重,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千阳建设。强化对企业的法治引导和法治服务,督促企业合规经营,以高水平检察工作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定不移保障民生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密切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守护民生民利。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特殊群体综合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重通过司法办案、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协同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治理、防范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认真落实县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千阳高质量发展实施措施》,加大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加快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构建法律监督模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五是坚定不移锤炼过硬队伍。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夺争树”活动,以专业化建设为目标,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化办案水平,继续保持办案质效全省领先,积极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品牌。加大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力度,为赓续检察事业积蓄力量,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新的一年,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我们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司法中笃行不怠,奋力开创千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关天生态区、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贡献检察力量!

 


 

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坚持守正创新、奋力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78件,同比上升43.5%。机关“党建引领 检徽闪耀”品牌获评县基层党建工作“十大”品牌,“沐童·点石”工作室获评池州市“青年文明号”,多名干警分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池州好人”等荣誉称号。

一、认真落实“讲政治”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崇高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服务保障举措,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勇做生态文明“护卫军”。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战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4人,提起公益诉讼44件。依法办理胡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诉请15名被告赔偿5336万元生态环境损失费和100万元惩罚性赔偿金。以恢复性司法理念统领办案,推动开展“补植复绿”59亩,建成占地40亩的“补植复绿”示范基地。深化跨区域协作,携手祁门县检察院共同推进牯牛降、仙寓山等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借力生态检察展示馆“参观+体验”“沉浸式”普法阵地作用,接待近30批次、1000余人参观指导,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科普活动,该馆今年获评“池州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

当好营商环境“护航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一改两为”部署要求,助力打造“务‘石’高效”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当好服务企业的“贴心人”,持续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活动,广泛了解困难与诉求,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7人,提起公诉56人。提升为企纾困解难“精度”,深入企业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典亮企业、助力发展”等系列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13个。对已办结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回访”,助力企业走上发展“快车道”。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扩大府检联动“朋友圈”。深入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与20家行政机关长期“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1+1>2”的效果。在服务大局上同频共振,会同县林长办、河长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河流生态治理等巡查活动6次,厚植生态优势助推绿色发展。在深化法治建设上同向发力,与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有效衔接,今年以来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侦查机关均立案。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同步用力,携手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8家单位,通过“社会救助+司法救助”衔接机制帮助4名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从国土、食药、环保等领域聘请3名业务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智慧外脑”为监督办案融智聚力。

二、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

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找准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精准化打击刑事犯罪。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受理故意伤害、猥亵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212人,起诉911人;受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628人,起诉1319人;受理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548人,起诉1453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批准逮捕涉“两卡”犯罪5人,起诉29人。认真落实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办理的全市首例洗钱犯罪“薛某涉黑洗钱案”入选“安徽省洗钱犯罪典型案例”。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提前介入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阜阳市文旅局原局长刘某某涉嫌受贿案,较好地完成省检察院交办的安徽粮食系统某物流中心库原副主任卞某某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33人,起诉33人,追赃挽损率稳居全市第一。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办理中央特派督导组督导,最高检、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胡某等19人涉恶案,提出侦查意见50余条,监督查扣涉案财产2千余万元。一个月内审查卷宗61册、专题会商38次,形成4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并成功完成起诉。坚持“打财断血”“打网破伞”,移交伞网线索4条,检察环节追缴赃款300余万元。强化源头治理,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管理漏洞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获有效整改。

多元化参与社会治理。聚焦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问题,在全市创新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依托该制度圆满化解2起故意伤害案件赔偿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系列经验做法获媒体关注和上级肯定,先后被《检察日报》《安徽法制报》和“安徽政法”微信公众号推介报道。坚持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没完没了”抓好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就城区窨井盖管护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0余场次,结合典型案例推出自制普法短视频10期,均被省、市级平台转发,拍摄的《警惕坑老骗局,远离养老诈骗》情景剧引发群众共鸣,点击播放量超2万余次。

三、牢固树立“人民性”意识,更大力度维护民生民利

坚持“人民至上”,精益求精为人民司法,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能动履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心全意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织密织牢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人,提出惩罚性赔偿38万元。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用心守护老年人的“养老钱”。自觉推动司法救助工作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办结司法救助案件4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2.5万元,以“检察暖心”换“群众安心”。积极响应战“疫”安排,统筹抓好日常办公办案和卡点值班值守工作,共筑疫情防控防线。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接待来访群众26人次,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96人次,规定期限答复率100%。坚持“事要解决”的为民服务理念,院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率达100%,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制度,公开招聘听证员6名,开展案件听证29场次,17件典型案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全程网络直播,逾2万人次观看,真正实现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对4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参与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件获最高检点名肯定。用“心”治愈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创伤”,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回归正常学习和生活。紧盯“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600份。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牵头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举办亲子教育讲座,为依法带娃“划重点”。挂牌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20余次。积极关爱帮扶弱势困境儿童和羁押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四、始终秉承“求极致”理念,坚决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进一步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公共利益的代表者。

打造践行“少捕慎诉”理念“石台样板”。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73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6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完善值班律师制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落实,全年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77人,适用率达93.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70人,提出率89.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一审服判率达98.4%,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3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4人、漏诉1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规范做好未依法收押专项清理,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在矫对象“未假外出”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条,发出检察建议2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核查金额319.5万元。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刑事“案-件比”持续优化,稳居全市前列。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适用速裁程序,做到“能适用尽适用”,适用占比达40.2%,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成效显著。

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升级版”。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3件。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针对房屋买卖领域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抗诉4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深入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帮助24名农民工追回工资近32万元。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守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对县域内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走访,并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努力让老年人“吃的放心、住的安心”。积极推进征迁领域行政争议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5件。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的违法行为提出生态损害赔偿金15.93万元。依法守护国有财产安全,对一起未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有效避免国家利益受到损害。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招募2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合力画好公益保护“同心圆”。

五、严格对照“铁一般”标准,持续筑牢过硬队伍基石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做到“五个过硬”。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梯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研讨24场次,撰写个人心得体会70余篇。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赴宾山革命纪念馆、中共沿江县委纪念馆开展实践教学,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守正创新激发队伍活力。“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主动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一年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08件,占全年办案量的22.9%,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理论学习分享会,大力营造主动学习、勤于交流的浓郁氛围。常态化开展“小课堂”业务知识练兵,推出“石检讲堂”活动12期,倡导“每人都能上台讲40分钟”,让“人人当老师,人人受启发”。用好用活“学习强国”、检答网和中检网等网络学习平台,及时补“钙”充“电”。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并重,在“比学赶超”中争先进位。

驰而不息抓实作风建设。紧扣“马上就办、真抓实干”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以思想建设为先导,深入学习《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内容,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要点并进行专题会商。有效发挥检察考核“指挥棒”作用,动态调整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44项,倒逼“生产力”提升。严格规范检察权运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38件次,发出流程监控提示13件。认真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累计填报重大事项34件。

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加强同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等活动38人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力做好住淮北市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来池州交叉视察检察工作。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办案活动30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听取律师意见235次,提供律师阅卷85次。讲好检察故事,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115篇、转发社会热点400余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工作,才能更好更准体现政治要求、更深更实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只有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向而行,找准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才能助力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只有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件案每件事,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点赞和支持;只有持续更新司法办案理念,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才能在新时代不断奋楫开新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均衡发展还有不少卡点瓶颈,监督刚性还需增强;三是监督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本领还需再提升。对此,我们已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新的一年,我们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特色县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台、法治石台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以更坚定的信念践行初心使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学习理解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更加自觉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领悟和谋划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一切工作首先从“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以更积极的姿态护航发展大局。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工作,进一步开展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更实的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以更担当的精神夯实“四大检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重点部署要求,与时俱进更新法律监督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制度建设,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内生和谐稳定。拓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中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好“4+9”法定领域职责,积极稳妥探索办理“等”外领域案件,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持续落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监督制约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努力实现最大监督效能。

四是以更严格的标准锤炼过硬队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各项务实举措,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强化检察管理,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落实“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风正劲,扬帆破浪奋进时。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整体工作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一、增强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清单,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微党课、谈感悟、小测试等形式,推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持续开展以王敏等英模为榜样学习活动,“党建+”引领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再往前延伸一寸,把检察履职的担当再往深处做实做足。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释放司法善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45人,不起诉147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813个百分点;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2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认罪认罚从宽有利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实现社会内生稳定。去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5.7%,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一审服判率为98.4%,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

依法能动履职。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监督办案过程中,针对典型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与县政府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会签工作机制方案,明确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等6项重点工作,实现“1+1>2”的效果。聚力助推乡村振兴,严防因案致贫返贫,向相关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 23万余元,并对其中生活特别困难的11人,主动报请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争取市级救助资金10万元。

二、增强法治自觉,倾力谱写服务大局新篇章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头等大事,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2人,提起公诉455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0人,针对市场流通、安全生产等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8份。起诉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卞修改等31人涉黑案件,办案中提出引导侦查意见300余条、涉案财物处理意见100余条,纠正漏捕、漏诉10人,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7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45万余元,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闻令而动,60名检察干警迅速下沉飞霞社区,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

纾解群众急难愁盼。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检察官定点联系乡镇机制,22名检察官对口联系21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探索运用“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将“法、理、情”有机融合,推动24件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未检“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办理,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逐案开展社会调查,依法不起诉10人,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次。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11部门在全市率先会签入职查询意见、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墙”。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人获评六安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7人。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对企业负责人员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起诉2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人。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县经信局、县工商联等9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司法、执法、行业监管联手,以严管体现厚爱。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依法决定不起诉,企业重回健康发展轨道。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监督立案洗钱犯罪1人,起诉1人,并注重加强与人行舒城县支行等单位的沟通协作,不断强化反洗钱合力,努力使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荣获全省联合开展洗钱犯罪专项打击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三、增强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推行“简案快办”模式,组建轻微刑事案件团队,实行繁简分流,提升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与县公安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更实监督、有力配合促侦查办案质量提升。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撤案18件,纠正漏捕5人、漏诉10人。提请刑事抗诉2件,市检察院已支持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重点加强对刑罚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监督,提出检察意见39件。召开全市首例收监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强化检察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专题宣讲27次,并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办理生效判决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全部采纳;提请民事抗诉5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众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等共计104万余元。坚决向虚假诉讼“亮剑”,让一件件精心炮制的“假官司”现出原形,监督案件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行政争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人和”。以办理的1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为脚本,拍摄的微视频《三间房屋=750元?》,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三等奖。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守护者,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6件,立案32件。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100%。积极稳妥拓展新领域,办理城区窨井盖管理不当、居民小区飞线充电等公益诉讼案件3件,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8名志愿者,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生态检察官”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万佛湖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四、增强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

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探索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规范化、制度化,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接受省委巡视和市检察院专项监督检查,紧抓问题整改。抓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贯彻执行,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和谈心谈话,强化八小时内外管理,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从反面典型中深刻汲取教训。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4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并配合做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监督工作调研,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视察座谈,并通过上门走访、推送手机报等形式,加强日常联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信息978份、法律文书282份。同时,注重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声音,县检察院官方微信连续10个月位列全省“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前10

强化队伍管理。坚持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积极开展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4类人员平时考核,搭建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的目标与绩效管理体系,努力激发干警内生动力,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刊发并受到市委组织部调研肯定。以“数字检察”赋能,“利用假离婚拒不执行裁判法律监督模型”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为全省唯一单独以基层检察院署名的获奖模型。出台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1项措施,队伍活力持续增强。借智借力,聘任23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加大交流轮岗力度,搭建“检察官上讲台”“青年干警论坛”等平台,队伍素能持续提升。1起案件入选安徽省危害安全生产典型案例,1项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成功立项,2人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1人获评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巾帼干警,1人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王敏同志被追授为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聚焦高质量发展,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关注,为我们做好工作增添了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不足;三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一方面民商事等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尚待改进,另一方面人才流失风险加大。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 “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打造六安绿色振兴新高地、赶超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践行使命担当。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从严惩治网络犯罪,有效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从严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共护美丽舒城。

二是在司法为民中彰显检察温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扎实办好检察环节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强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全面落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包案+听证+救助”工作机制,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止于至善”。

三是在深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不折不扣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等重大部署,持续转变司法理念,补齐工作短板弱项。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动速裁程序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深化民事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规范新领域案件办理,提升公益诉讼检察质效。

四是在固本强基中锤炼过硬队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化岗位练兵、强化人才招录,从严管案、用心管人,确保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做好省级财物统管改革,强化业务运行管理,推动检察管理科学化。大力弘扬王敏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全面锻造忠诚可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正当时,凝心聚力谋新篇。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全力打造六安绿色振兴新高地、赶超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舒城而团结奋斗!

 


 

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及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落实《中共泗阳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一年来,检察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59人次,专项工作被省检察院推广交流7次,8个案事例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

一、以服务大局为立足点,围绕中心精准履职尽责

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聚力平安泗阳建设,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准逮捕135173人,提起公诉636867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做好全市邪教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依法办理“全能神”“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犯罪837人,探索邪教人员全流程教育转化机制,刁某某、仲某某等6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从严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严重侵犯公民权益的暴力型犯罪109人,真正让施暴者付出代价。提起公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84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强化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23人,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6名企业人员、9家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县工商联的大力支持下,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会同9家单位成立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推动4家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促进涉案企业“去腐生肌”,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在全省率先探索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工作,与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协作,共同促进一家“专精特新”医药领域民营企业实质性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企保护典型案例,该项工作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深入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查起诉贪污受贿、行贿等犯罪案件1415人。坚持始于办案而不止于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刚性,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的做法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在办理丁某某等14人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中,与市检察院联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市住建局核查120家企业231项市级行政许可资质,注销13家企业资质,让群众住得更安心。该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企业犯罪等案件特点的分析研判,相关书面报告被县委、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7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64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救助金82.1万元,释放司法善意。

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办理环境资源、农业品牌和基本农田保护等领域案件52件,切实维护农业发展、农村秩序和农民权益。找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与农产品品牌之间的平衡点,助力乡村作坊升级转型。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为粉丝加工小作坊提供技术、政策及资金支持,指导经营户自建污水处置设施,安装环保设备9套,清理河沟淤泥6000立方米,严控添加剂使用,努力探索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普法宣传工作,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检校同行法治进乡村”专项宣讲活动42次,以法治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二、以民生民利为出发点,用心用情守护美好生活

守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群众“舌尖安全”,开展消毒餐具安全问题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规范全县消毒餐具生产过程,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联合泗阳邮政分公司对快递寄收点开展检查,共护寄递安全。守护群众“钱袋子”,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5人。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不良资产追缴、清收处置工作,追缴清退涉案资金6300余万元。加大养老诈骗防骗宣传,拍摄的普法视频获评市首届防范金融风险短视频优秀奖。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7人。牵头承建县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完善案件办理、分级处遇、精准帮教、犯罪预防等多功能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42人,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矫治教育400余人次,有效减少犯罪引发的“标签效应”。针对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对305家宾馆开展行业整顿,17家严重违规宾馆被要求整改,7家被顶格处罚,59家宾馆增设人脸识别系统。该案件获评江苏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典型案例。聚力打造泗检“皮皮侠”工作品牌,创新以漫画形式普法,线下投放44处,网络总点击量20+

强化矛盾攻坚化解。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依法化解上级交办案件5件,无一涉检赴省进京访案件发生。对群众信访均在受理七日内回复,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137件信访案件,均在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过程,让群众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主动开展上门听证,以群众可知可感的方式释法说理,确保已办结案件矛盾化解率100%1件刑事申诉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优秀案例。与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共提存保证金21万元,促进12名当事人达成和解,既保障被害人及时获得合理赔偿,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三、以公平正义为着眼点,深耕细作法律监督主业

唯实惟先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共同探索“涉捕快诉”办案机制,案件办理效率同比提升3.4倍。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立案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4件,追捕追诉22人,追捕追诉人员被判决徒刑以上刑罚率100%,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意见97件。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犯罪分子,督促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5人,防止“纸面服刑”“收押难”等问题发生。在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技术检验鉴定,发现犯敲诈勒索罪的冯某某保外就医条件已消失,建议执行机关对其重新收监执行,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提质增效做强民事检察。强化对民事诉讼全过程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4件,提起民事抗诉、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2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民事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服判,共同维护司法权威。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获评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与县人社局共同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支持起诉网格化管理机制,先后帮助4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13万元,督促企业修改劳动合同200余份,让劳动者安安心心过年。

有力有序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受理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强化对国土资源等领域的保护,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构建多元化争议化解格局,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县建设。在办理王某某工伤保险行政争议化解案中,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充分解释相关制度政策,并开展司法救助,协调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最终实质性化解该行政争议。

创新创优做好公益诉讼。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拓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3件,启动诉前程序121件,整改率达100%。督促人行步道规划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案例。积极稳妥办理公民信息保护领域案件10件,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8.8万元,11名被告人被判令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全县开展地下水执法专项行动,封填擅采水井160余口。在一起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48万元,助力描绘新时代“陌上泗阳”画卷。

四、以强基固本为关键点,凝心聚力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强检不动摇。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思想政治铸就忠诚检魂。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余次,真正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接受市委对本院的提级交叉巡察,认真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销号整改,完善制度20个,促进改革7项,确保巡察“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

坚持人才兴检不松懈。探索青年干警成长成才专业化路径,用心打造泗水书屋、青年学习社、“薪火计划”三大专才培养平台,主动邀请省内外一线办案专家、学者授课,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60余场次,开展一对一传帮带教,助力培养检察多面手。在全市第十届公诉人竞赛中,我院获团体一等奖,5名干警获评“十佳公诉人”。精心培育专业化办案团队,涌现出邪教犯罪办案组、涉企犯罪办案组等优秀典型。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推动办案与研究互促共进,立项高检院重点课题1个,国家级期刊发表调研成果8篇,省级以上调研发表数居全市基层院第一。

坚持从严治检不手软。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深入开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吃请问题”专题教育活动,让风险隐患问题无所遁形。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记录过问案件情况46件,“逢过问必记录”已成常态,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落实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公开选任听证员20人,先后组织公开听证68件,推送案件信息1109件,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各位代表,2022年,泗阳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检察工作,为我们做好工作增添了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的贯彻落实仍需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还不够高;二是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重配合、轻监督”问题仍然存在,法律监督水平还不能适应新时代需要;三是对新时代下司法规律和特点的研究还不深入,犯罪治理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县实现“三年进百强”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会议精神,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护航“千里运河最美县”建设。

一、增强政治自觉,以更高水平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从政治上看”,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实际成效。进一步优化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服务保障招商引资、工业发展和产业建设。主动参与更高水平社会治理,持续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模式,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动治理成效不断显现。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综合考虑法、理、情,努力办好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小案”。

二、增强法治自觉,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监督。深入贯彻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法律监督工作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推动“四大检察”均衡高效发展。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健全赔偿保证金提存、诉前调解、上门听证、非罪化处理等机制,钝化纠纷矛盾。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合力。

三、增强检察自觉,以更实举措推动改革创新。依托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探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模式,推动司法、行政、群团组织资源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省内首家”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示范基地。持续深化企业合规改革,积极稳妥拓展适用范围,健全完善考核评价等运行机制。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侦查与协作机制,形成良性诉侦、诉审、诉辩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增强行动自觉,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持续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四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专业精神、职业归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公信力持续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接续奋斗开新局,砥砺前行谋新篇!泗阳县检察机关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努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泗阳新实践,奋力谱写“千里运河最美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秉承“平安守护濉检担当”工作理念,聚焦持续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履行检察职责,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严加强队伍管理,各项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年来,我们锚定“四个重点”服务大局,以“九分落实”为基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助推发展”作为第一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高度自觉主动作为、履职践诺,助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稳健前行。

扫黑除恶反腐不懈怠。将“有恶除恶、有黑扫黑、有乱治乱”作为长期检察事业,办理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19人。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断卡”行动[1],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5574人,谨防“两卡”犯罪规模化、持续性蔓延。坚决打好严防腐败“配合战”,办理监委移交的职务犯罪、腐败案件44人,依法起诉44人,切实守护粮食、教育等系统稳步发展,提升行业监管力度。

落实专项行动不偏移。严格依照“找差距、改作风、强担当、争先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印发《行动方案》,依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六找六强”工作落地,召开专题会议5次,期限内落实问题整改24条,完成率100%。以“府检联动”工作机制[2]丰富检察外联平台,逐步构建信息共享、步调同频的双向联通机制,与县政府、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单位签署护“未”、协作、共建协议8个,以“1+12”模式实现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一体推进、有机贯通。

助力“三大攻坚”不停歇。依法惩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案件22人。坚持做弱势群体的“撑腰人”,为农民工维权划定流程图,通过支持起诉追讨劳动报酬4.6万元。积极响应“美好乡村检察行”专项活动要求,以“司法救助”搭建暖心桥梁,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4名当事人提供救助金13.8万元。持续提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效果,发出督促治理“四乱”问题的检察建议11件,协同县河长办与永城、怀远、蒙城、涡阳、埇桥先后建立跨界“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破解跨省、市界河管理保护难题,提升水生态环境品质。

服务民营企业不止步。坚持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经营并重,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批准逮捕713人,提起公诉35人。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3]工作要求,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不批准逮捕23人,不起诉33人。持续亮化“检企同行365”品牌效果,将“一企一策”思路与“检企共建”行动相结合,班子成员带队与企业座谈5次、开展廉政宣讲5次、收集问题9个并全部解决。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4]工作落实,有序释放司法政策红利,帮助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

一年来,我们统筹“四大检察”[5]能动履职,以“如我在诉”为基点推深“平安濉溪”建设

坚持把“民心所向”作为第一关切,围绕检察职能,汇聚前进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守民生。全力做好检察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232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4518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31109人,依法提起公诉611757人。从重打击危害社会安定的严重暴力犯罪,受理故意杀人、抢劫、拐卖妇女等案件58人,起诉25人。依托“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受理各类诈骗案件3660人,审查起诉2541人,同步适用提前介入手段,切实维护“银发社会”安定。围绕“追赃挽损”工作目标,与公安、法院建立促进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席会商机制,全年办理涉财类案件185260人,挽回经济损失932万元,追赃挽损率43.07%

民事检察解民忧。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分类推进裁判不公、虚假诉讼等问题整改,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5件,审结30件;协助省院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件。积极通过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裁判错误,从案件单向监督向案件与违法行为双向监督转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提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9件,均获采纳支持。通过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弱势群体准确“发声”,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件,其中涉农民工4件、涉老年人赡养纠纷1件,努力守护弱势困境群体法治安居生活。

行政检察暖民心。时刻贯彻“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受理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件,协助省院办理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回复采纳率100%。联合县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房屋征迁安置中心,对五年内各自办理的涉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领域案件进行反向检视,共同查因解困,联合化解问题争议。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审查9件,办结9件;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相应机关均已采纳回复。为维护婚姻登记严肃性和权威性,制发全市首例“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检察建议”,督促撤销虚假登记行为,做到法与民同心同向。

公益诉讼惠民利。时刻谨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身份,办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98件,依法立案112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继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食用水产品以及农贸市场管理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5次,确保整改责任到人。推动“国财国土”专项治理,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不规范、便民医院套取国家医保基金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切实守好国有财产。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6],梳理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问题,依法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建稳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

一年来,我们落实“四项职能”提质增效,以“正本溯源”为基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充分履职”作为第一要务,拓展业务范围,延伸监督视角,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充实起来。

严到位,刑事诉讼监督有力度。运用提前介入、跟踪督促等手段,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6件,监督撤案21件;纠正漏捕3人,漏诉45人。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整改回复率100%。持续加大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的监督力度,围绕定罪不当、量刑失衡、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依法提出抗诉8件。对办案期限、文书送达、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的违法情形,向法院发出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10份。

察到位,刑事执行监督有深度。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85件。坚持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与巡回检察并行,集中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专项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发现并纠正漏管情形4件、脱管情形15件。落实财产刑执行“三会三对应”制度,发现执行单位未及时立案1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严格保障监所安全稳定,开展安全防范检察16次,教育在押人员150人次,接待在押人员约见75人次,解答在押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法律咨询120人次,移交控告、申诉、举报线索9件。

护到位,未成年人检察有温度。成立“五色花”未检工作室,推深未成年人案件一体化办理模式,批准逮捕性侵、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121人,审查起诉2323人。秉持特殊化原则,与公安机关激活“一站式”询问办案区功能,完成对35名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检查、提证等工作,避免重复接触带来二次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依法惩治与精准帮教相结合,批准逮捕1317人,审查起诉2550人,成立观护帮教基地3家。持续助推“六大保护”[7]主体形成“化学反应”,先后与9家单位、3个社会团体签订“护苗”协议6份,做实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未检工作室的1名检察官获评“安徽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

办到位,司法政策落实有尺度。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促进“少捕慎诉慎押”政策稳步推行,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7146人,不起诉226254人,其中,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912人,不起诉718人,以善意司法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7人;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从“敢用”向“善用”转变,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78390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85人,法院采纳率98.8%

一年来,我们做好“四张答卷”守正创新,以“赶考清醒”为基调提升检察内生动力

坚持把“深化效果”作为第一责任,以司法改革规范检察行为,不断提升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势头。

坚持党建扩容,拿好“基础分”。新建“五心党建双色濉检”品牌,创设“党建+N”工作模式,与农产品支柱企业开展“党建+企业”结对活动,以开设专职帮扶窗口为基础,守护群众“菜篮子”安全。持续完善“党建+社区”点餐服务板块,在党组织建设、法治宣传、政策解读等方面指定专人对接,并与社区签署《结对共建共创活动协议书》,探索建立红色资源协作保护机制。通过“党建+党校”形式,持续扩大“检察长上党课”宣传范围,院内进行常态化领学,院外讲授党建故事,营造学党、爱党、守党良好氛围。

坚持改革垒土,拿好“结构分”。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用“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77件,列席审委会5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接待群众来访280余次,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37件,其中,市院、县委政法委、信联办交办17件,连续多年保持涉检信访赴省进京“零发生”。坚持“真包真办”原则,院领导包保办理首次信访“三类案件”19件,通过说明法理、说清事理、说透情理,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坚持严管筑基,拿好“素能分”。握紧抓牢“案件-比”[10]这项反应办案质效的绿色“GDP”,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引导侦查责任,刑事“案件-比”数据持续优化。运用“自主查+集中查”双层监督模式评查案件255件,查出实体方面、文书制作、立案归档等问题232个,已限期整改到位。注重突出员额检察官核心地位,基本形成“三类人员”各归其类、各尽其才的管理格局,择优晋升高级检察官6名、选任员额检察官2名,持续补齐补强办案团队。灵活开展公务员管理,推行“平常+年终”综合考核制度,全年进行考核200余人次。精准量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利用“线上+线下”考评体系全面评价员额检察官案件办理质效,确保考核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

坚持智慧融合,拿好“附加分”。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选派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以提审“零接触”推进案件办理,全年“线上”提审600余次。围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少、监测难、类型杂等短板,探索通过大数据平台、无人机取证、智能化检测等方法,为公益诉讼检察插上科技“双翼”。持续加大“12309中国检察网”宣传力度,推动律师阅卷线上与线下融合,共接待办理律师阅卷610件,其中线上阅卷494件。强化涉密材料的硬件保障水平,对保密机房和档案室进行更新迭代,安装指纹识别器等设备,确保涉密信息专人专管、专事专线。

一年来,我们培塑“四种品格”铸魂赋能,以“笃学敬业”为基础锻造检察铁军形象

坚持把“思想过硬”作为第一目标,扎实锤炼本领、勇于担当作为,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一心向党,永葆忠诚品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要求和政治责任摆在首要位置,以高度忠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司法办案各环节。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蕴含的伟大思想力量和实践力量,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检察监督水平、推动检察业务发展的新时代“引擎”,全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党支部学习会63次。

一切为公,永葆清净品格。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促进检察履职的重要手段,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对应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和社会人士参与听证活动90件,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融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出庭支持起诉等检察活动332次,主动将司法办案全程置于“显微镜”下。运用多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展现检察产品,发布自制视频6个,检察信息500余条。

一往无前,永葆奋斗品格。用好用实干部教育培训网、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全年开展专题学习31期、技能培训11次,检察人员业务培训53人次,不断激活检察干警汲取新能量、应对新风险、取得新成绩的内生动力。注重强化检察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内政治谈话的“法宝”作用,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帮助检察干警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内心上得到认同,让干事创业热情扎根优沃土壤。

一身正气,永葆廉洁品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制度要求,全年登记上报59次。坚持用制度规范和廉政教育推进“个人+组织”双向监督,年初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划定责任范围,让检察行为有规可依、有法可循。充分发挥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开展作风纪律督察18次,进行廉政宣传25次,让监督视角落于微处,整改落实不舍寸功。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赓续前行、奋勇争先,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安徽省检察系统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平安淮北建设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等国家及省市县级集体和个人荣誉22项,2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分别入选最高检、省高法典型案例汇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真诚的敬意!

往昔虽比高飞雁,今日犹未及青云。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濉溪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围绕业务平衡,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共同回应群众需求的格局还需进一步打开;三是聚焦司法改革,措施落实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着眼队伍建设,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矛盾还需进一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的指导思想是: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具体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和早已融入在日常检察履职中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更好担负起来。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2]的深入践行,引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3]为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实为民举措、更好检察产品、更强法律护盾。

(一)服务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实化细化服务大局举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严格把控案件质量,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助力更高质量的“平安濉溪”建设。依法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公正、宽容的法治环境。

(二)打造“品质检察”,握紧增长点。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强化当事人权益保障,促进司法政策准确适用。结合基层院实际,围绕民生案、身边案,盯紧高发区域、特殊人员,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到“小案”不小办,件件合民意。

(三)深化司法改革,擎稳发力点。积极完善检察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对司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作用,细分主体办案、辅助办案、领导办案“三大责任”,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释放监督效能。

(四)筑牢队伍根基,立好支撑点。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做好政治轮训、专题培训和辅导宣讲,围绕“中检网”、“检答网”等专业平台推动素能教育常态化,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检察人才。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正面教育,强化以案示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抓牢思想源头防范工作。

扬帆沧海风正劲,乘势开拓谱新篇!2023年,濉溪检察将在新挑战中结得“千层茧”,在新形势中磨砺“铁肩膀”,在新征程中练就“冲天翅”,勇毅前行、追求极致,以法为笔、书写更高水平检察担当,以民为心、满足更高层次社会需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忠诚履职、砥砺深耕,持续为濉溪经济高质量发展供应强劲检察动能!

 


 

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市县委各项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以质量建设年为统揽,深化三有争创,坚守检察使命,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提升履职能力,转变服务方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定政治自觉,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胸怀国之大者,围绕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全力投入平安太白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522人,提起公诉3747人,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开展断卡清网行动,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力度,共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12人,守护好人民钱袋子,助力净化网络空间。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健全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深翻案件线索,共翻查案件15件,持续发力重点行业乱象治理,制发检察建议12份。

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各项决策部署,对涉及群体性因素、敏感、热点问题等案事件坚决防止就案办案,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处置风险隐患5个。构建府检协作机制,先后与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签订协作机制8项,形成社会治理合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不批准逮捕101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2人。深化溯源治理,注重源头治理,以我管都管,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将人民调解导入各项业务中,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维护稳定。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1条措施。坚持精准办案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并重,办理侵害企业合法财产犯罪1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落实平等保护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对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强制措施1人,不起诉2人。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争当秦岭生态卫士,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提起公诉34人,办理秦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份,全部整改。坚持检察+碳汇”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理念,督促涉案人员以购买碳汇方式赔偿5.2万元,赔偿资源损失10万元。

二、坚持为民情怀,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倾力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做好五心接待,全年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23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院领导包案办理16件,接待群众来访21件次。对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达到案结事了。助力乡村振兴,发放帮扶慰问困难群众物资1.5万元,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发挥职能追赃挽损,在办案中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30万余元。扎实推动最高检四号、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民生专项检察,守护民生民利。

做实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盯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千方百计解决农民工薪酬忧心事,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解决以物抵薪问题,为农民工追回报酬7万余元。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共办理支持起诉欠薪案件6件,为农民工追回欠薪5万余元。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对因犯罪侵害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及时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发放救助金9万元,救助困难妇女3人。

同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双向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3人,提起公诉56人。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1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法律监督行动,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建立向日葵工作室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讲5场次,助推法治校园建设,联合县妇联、县教体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份,督促甩手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司法救助未成年人3人,发放救助金6万元。

三、坚守公平正义,精耕主业展现检察作为

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的部署,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扩数量、优质量,不断提升办案效能,案件质量主要指标位于全省前30位的44项,3070位的7项。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县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与县公安局建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资源信息共享、疑难案件共商,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办案质量提升,共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提前介入7件,对侦查机关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程序问题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次,加强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20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对社区矫正执行不当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份。持续做好财产刑执行监督,对不规范执行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份。深化看守所执法监督,针对监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的监督意见全部被采纳纠正。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不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坚持既依法监督,又维护法院判决权威,对申请监督理由不当的,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组织开展办小案暖民心等专项活动,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0件,针对普遍性存在问题,发出类案纠违检察建议4份,已全部整改。

行政检察更加务实。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拖两家功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对林业、农业、水利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制发检察建议14份,均被采纳并积极整改。针对行政审判和执行存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法院采纳率100%。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

公益诉讼有序拓展。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人的神圣使命,积极拓展9个领域公益检察,发出检察建议20份。与县法院、公安、林业部门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动发力,保护秦岭生态。与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作机制,推动妇女权益保护落实。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0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81件,跟踪督促落实,使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解决,采纳整改率100%。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古树名木保护”“寻保传等专项监督活动,集中整治小区飞线充电问题、交通安全、农业白色垃圾污染,助力安全生产和乡村环境整治。

四、坚秉从严治检,锻造铁军展示检察风采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按照提升五种能力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铸根立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年内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促使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检察业务各个环节,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建平台、优管理、把方向、防风险,筑牢思想防线,弘扬主旋律。

素能立检常抓不懈。加强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用好检答网、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平台机制,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坚持文化育检,打造书香检察,开展读书分享会6次。实施青年干警培优树模工程,推行导师制和主副岗模式,促进青年干警全面快速成长。注重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培训、业务考试4次,有效提升干警的专业能力、实战水平。

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院党组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夯实一岗双责。落实最高检党组对省院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抓实问题整改。定期开展廉政风险、作风检查,发出检务督查通报4份,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走深走实。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强化教育防范,开展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2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8人次,提醒谈话1人次,坚持顽瘴痼疾整治常态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制定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办法,推动记录报告工作落地落实,全年填报24件次。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久整治四风问题,提升工作效能,为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作风纪律保障。

五、坚决接受监督,规范执法提升检察公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执法、阳光司法。

自觉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强化检察工作。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报告制度,精心办理代表、委员议案和提案。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办案的实体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参加案件公开听证15次。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登门走访、主动赠阅《检察日报》等方式,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了解检察工作渠道。

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发布程序性信息65条、重要案件信息4条。聘请听证员5人参与案件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处理监督11人次。加强检律互动,主动听取律师对案件处理意见66人次。组织干警2次深入全县7个乡镇集中宣传检察职能,倾听群众意见。全力做好检察宣传,讲好检察故事,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85条,传递司法正能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笃行不怠、昂扬奋进,我院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1名干警入选省级人才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县监委、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新时代太白检察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不够精准,服务发展的贡献度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理念转变更新不够,队伍的作风建设、专业化职业化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亮点品牌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太白推进转型突破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和省市委落实措施,坚持党建引领、服务大局、精耕业务、创新品牌,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能动履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深化三有争创,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全力推动太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筑牢政治忠诚,淬炼思想新境界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五个牢牢把握,牢记三个务必,更加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增强奋斗新征程的检察自觉。坚持从政治上看、大局上把握检察职责使命,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从政治上看业务,在业务中检视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扛起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新作为

积极作为,能动履职,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四县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拓展职能,务实创新,全力投入平安太白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做实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保护,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赢商环境。服务保障黄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打造五彩公益诉讼检察,主动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秦岭五乱整治,探索建立碳汇经济司法保障体系,助力碳汇经济示范县建设。

三、守正笃实创新,擢“四大检察”质效

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工作视野,狠抓办案质效和指标数据提升。持续推进检察大数据深度应用,切实推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机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探索民事诉讼监督新方式。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重点开展秦岭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办理网络治理、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推动解决社会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四、守初心重自强,铸就队伍高素质

坚持强基导向,毫不动摇坚持政治建检、素质兴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高素质检察队伍。抓严抓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定期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的检查督查,切实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常态化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坚定和政治自信。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培训融合推进,提升业务理论素养和司法能力。构建党建、业务、效能等全面全员全时考核机制,积极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和工作质效提升年等专项活动,督促干警自我提升。

各位代表,新征程的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惟有奋斗,方能致远。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太白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能动检察、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高质量检察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持续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聚焦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时刻绷紧政治大年应有安全之弦,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方位筑牢维稳安保的坚固防线。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通渭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6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0226人,其中批准逮捕2638人,提起公诉80142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8.75%4.25%。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7人,起诉1516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批捕912人,起诉1218人。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起诉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1012人,形成有力震慑,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8人、不起诉69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增加16.74%6.1%。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5人次。加大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7件,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2件,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促进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超期羁押等问题的监督,对5件案件中财产刑执行不当问题进行同步监督,提出纠正意见,相关部门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

——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81人,适用率为95.4%。坚持量刑建议区分度、精准化和制约性,推进量刑规范制度建设,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09人,采纳率为99%,同比增加了3.3%。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模式不断优化,适用速裁程序16件,适用率为23.19%。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和开展实质化刑事和解,减少认罪认罚后反悔的情形和不必要的上诉,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窨井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持之以恒落实最高检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12309检察服务品牌,紧盯控告申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与等方式,做到同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同步进行证据调查核实、同步开展案件和解、同步做好信访风险防控、同步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同步宣传12309检察服务职能,用心用情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促成刑事和解3137人,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息诉罢访,切实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深化为大局服务理念引领,扛起保障高质量发展检察担当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主动作为,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对公安机关立案的涉不良资产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深入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和行业内鬼,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479人,批捕510人,不捕13人,提起公诉1766人,追赃挽损61.76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2件,批捕2人,起诉3人。通过办案,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职能,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企业反映问题,优先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5人,不起诉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7人,有效减轻了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8人,提起公诉17人,及时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126万余元,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助力美丽通渭绿色崛起。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服务通渭“绿城”“水城”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47%。聚焦县域内牛谷河、金牛河、安逸河等河流“四乱”和饮水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水生态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3件,清理污染河道2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8万亩,清除处理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95万吨,有力助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针对采砂、开矿破坏生态环境未恢复治理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职责,采取措施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2022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河湖卫士。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精心办小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法治的力量全力守护民生。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办实办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针对“土坑酸菜”、生鲜牛乳质量、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问题,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针对城区路段部分窨井盖破损,影响出行安全,制发检察建议1份,助力解决井盖维修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乱停乱放、占用盲道、超载骑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社会治理难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全年接收群众来信来访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均在3个月内办理或结果答复。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的12件首次信访案件均通过带案下访、检调对接、检律协作等方式实现矛盾化解。建立异地阅卷绿色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互联网阅卷,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农民工讨薪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21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2.35万元。

——更深更实开展司法救助。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大对因案致贫的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重点关注农村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27.9万元。为保障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引入村委会、银行等第三方共同履行监管职责,以“一案一委托”的形式,签订多方协议,共同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全程跟踪监管。办理的康某甲、康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涉农十大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编宣传。工作中形成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及主要做法被省电视台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监督立案11人,监督撤案14人,依法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道路安全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3名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费20余万元。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监护人失职、侵害行为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打造《婧姐说法》线上普法栏目,推出普法微视频8期,播放量累计10万余次。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专题法治巡讲37场次,宣传受众5300余人次,未检干警荣获我县五四青年奖章,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四、努力求极致提升监督质效,以如我在诉情怀精耕主责主业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精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社会公益。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纽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23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4人,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确立“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做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5个工作日。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95.8%的刑事案件不延期、不退回补充侦查,刑事案—件比”11.11,更加趋于合理。强化审判监督意识,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法律文书审查,就个案或类案认识分歧、法律政策适用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全年未发生撤回起诉、捕后不诉、诉后无罪等案件质量问题,刑事检察质效明显提升。

——民事检察精准跟进。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查后提请抗诉1件,法院采纳后予以改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裁定予以再审。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采纳并纠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予以采纳。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在梁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梁某企图通过虚构借贷关系获取法院判决,谋取非法利益,精准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有效营造了公正有序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行政检察深耕问效。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依法行政。开展种业司法保护专项监督,向主管部门及部分乡镇发出检察建议9份,护航种业健康发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维护司法公正。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采取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等工作,办理的10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务实创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同比上升70.9%。坚持把公益受损问题解决在诉前,综合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不断拓展监督视野,提起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令被告庞某某等13人承担民事赔偿55.23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刑民衔接推进综合治理方面做出有益探索,彰显了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热点问题,办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缴违规发放资金13万余元,监督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375万元,实现公益诉讼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在红色文物保护、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监督等活动中的做法和成效被《视听甘肃》《甘肃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办理的督促整治被判处刑罚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修复新农村集污井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五、从政治上看狠抓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第一位,促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争先进位,改革创新。

——永葆忠诚本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以新思想、新观点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为通渭检察工作全面创优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切实履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的管理,守好管好网络舆论阵地,切实提升新媒体平台综合影响力,我院门户网站获评全国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优秀网站。

——打造文明亮色。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厚植通渭文化底蕴,打造检察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阵地。充分发挥院工会、检察官艺术协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在重大节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弘扬传统文化中培育干警精神文明。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法治宣传、疫情防控、环境卫生、交通疏导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13项,开展法治宣传48场次,干警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卫健委评为无疫示范单位,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

——涵养作风底色。坚持严的总基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要求,建立完善制度机制9项。以作风建设破题大力推进追赶进位,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落实五步工作法,深入开展“转作风、走前列、创一流”行动,着眼锤炼过硬司法素能,组织开展辩论赛、演讲赛、案例研学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38场次,积极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各项业务工作质效双增、综合工作创新开展,追赶进位的效果和势能实现新提升。

——提升监督成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贯彻应听证、尽听证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216人次参加公开听证53场次。做亮新媒体宣传品牌,紧密结合办案撰写宣传稿件220余篇,拍摄制作原创短视频46条。在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中我院新媒体平台连续14个月榜上有名,今日头条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分别取得全国区县排行榜第1名、第5名、第7名的最好成绩,微博账号居全省前5名,新媒体工作多次被省、市院通报表扬。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士气得到有效提振,业务质效争先进位取得初步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仍存在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仍然不到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成效不够显著。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的短板仍然明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举措,认真加以研究改进。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通渭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突出保障”“争先”“为民”“自强四个基本点,精准服务全县五五五发展举措,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通渭新征程中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找准保障结合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以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有力的检察办案维护民生民利,以能动的检察履职践行良善司法,为农业繁荣、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不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是找准争先发力点,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以争先进位,走在前列”为目标,聚焦民生重点主动履职,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质效。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加快培育更多更新的亮点工作,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是找准为民切入点,在回应群众诉求中担当作为。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以检察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强化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中的检察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于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强化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能力,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四是找准自强落脚点,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干警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教育,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治检,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乘势而上、踔厉前行,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水平、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努力答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通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线,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和“三有”争创等活动为抓手,主动坚持“小案情系大民生、小事彰显大担当、小院争创大作为”工作思路,积极能动履职,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打造精品亮点,争先创优进位,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进步,取得了新成效。

一、牢记政治属性,树立政治意识,坚定坚决扛牢检察机关政治责任

扎实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忠诚。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30余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场次,全员政治轮训300余人次,有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重点内容,组织党组扩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结合检察工作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宣讲、全员培训、党员大会、学习交流会等专题学习20余次,主要领导分别为全体干警和所包村干部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认真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落实这一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迅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主动向县委专题报告了2021年度法律监督工作,争取党委和各方支持。

二、强化检察担当,依法能动履职,坚定坚决服务新时代潼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潼关建设。全年共批捕69人,起诉77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6人。聚焦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等五大重点领域发出各类检察建议77件,跟进监督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取得了明显效果。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规范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证据标准衔接,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法办理县监委移送和上级指定管辖职务犯罪4人,移送法院起诉2人,1人县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1人正在审理;1人改变管辖,1人正在办理,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精准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投入5.5万元,助推寺角营村特色产业发展。该村“一园四产”年收入达到100余万元,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积极探索“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化解矛盾7件,助力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该村党组织被市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党组织”。

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全力以赴当好秦岭、黄河生态卫士,持续加大对秦岭、黄河潼关段存在问题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加强城乡污染防治,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519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督促清理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1000余吨;治理渣坡30余处,栽植树木2万余株,复绿面积2万余平方米,修复矿山地质环境8处,治理扬尘、焚烧荒草秸秆10余处,为建设宜居美丽潼关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高效参与疫情防控。主要领导进驻高风险中心,现场指导疫情防控;全院干警主动下沉共驻共建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组织专班参与酒店隔离点和方舱应急中心值班值守;派出专班代表县委县政府支援华阴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严格落实管理和办公环境消杀要求,储备防疫物资、药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做出了检察贡献。

三、深耕主责主业,严格公正司法,坚定坚决扛起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使命

刑事检察有新成效。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8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5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71人,不起诉17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3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审查案件3件,发出财产刑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1件,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均被采纳,促进了监管场所规范执法。

民事检察有新作为。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线索8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通过精准监督,保证每一起案件公正司法。积极开展涉军和农民工讨薪民事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件1件,涉军案件1件,有效保障了军人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有新突破。继续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行政检察建议7件,发出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被法院采纳。与县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府检协作”机制,与各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进展。加强办理涉食药品安全领域、民生民利、粮食安全等方面案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得到整改5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人。有效地维护了生态环境,消除了食品药品不安全因素,保护了国有财产,守护了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

四、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坚定坚决不断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牢固树立信访就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理念,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61件,受理的信访案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均为100%。严格落实首次信访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包案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9人,发放救助金7.5万余元,把检察温暖传递给人民群众。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起诉确需依法惩戒的涉罪未成年人4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3人。举办法治讲座13场次。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动员发动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共同撑起孩子健康成长“保护伞”。

打击诈骗犯罪,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13人,不捕24人,起诉21人,不起诉4人。线上线下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1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15个。

主动作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传统领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主动开展粮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5件;认真开展中医药保护、消毒产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精准监督护航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召集了全县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推动检察建议办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与县住建局联合对窨井盖治理回头看,督促更换问题井盖;联合县公安局、县商业发展服务中心,对快递消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措施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暨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培训会,开展燃气安全、尾矿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发检察建议1件;开展公共交通工具安全等专项活动,发检察建议4件,推动安全责任落地落实。

五、聚焦固本强基,推动全面从严,坚定坚决提升新时代检察队伍素能

持之以恒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活动、重要案件等,及时向党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切实提高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促落实的能力。

努力提升检察业务素养。利用《潼关检察大讲堂》、资深业内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组织20余人次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日常培训280余人次,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线上线下自学、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学习范围,提升学习效果。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制约配合,联合公安机关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实“案-件比”质效标准,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努力减少程序空转和群众诉累。加强大数据运用,构建交通安全领域法律监督数据模型,积极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为数字检察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向县委、市院、人大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对15名干警进行了轮岗交流,新招录3名聘用制书记员,进一步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投资40余万元建成了与县看守所的信息共享平台,投资20余万元升级改造了办案中心,办案进一步规范,质效明显提升。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自觉接受派驻监督和其他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按时填报466人次,填报重大事项21件,检察干警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六、牢记权力来源,强化宣传引导,坚定坚决自觉接受监督制约

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坚持定期走访代表委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1次。圆满办理代表建议1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2人次,诚恳听取意见,零距离接受监督。

切实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60条,重要案件信息1条,法律文书3条,公开率100%。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3人组成的听证员库,听证案件21件;积极探索上门简易公开听证,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

切实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充分运用平面媒体、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时全面发布检察信息。在《中国报道》《西部法制报》等发稿43篇。编发微博28232条,微信1304条,客户端推送消息25760条。拍摄的微电影《兼济》阅读量达3000余次,提升了检察影响力,弘扬了检察正能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创新发展,服务大局务实有效,法律监督持续优化,干警素能稳步提升,特色工作不断涌现,亮点纷呈。一是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我院提交的《关于与县政府建立“府检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四项创新改革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基金制度创新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二是两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三是结合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四是微博、新媒体头条号、新媒体矩阵分别被评为“陕西检察新媒体50强”。拍摄的微电影《兼济》分别被评为第六届平安陕西“三微”大赛优秀作品、第三届“陕检电影节”“三等奖”、渭南市“强国复兴有我”微电影优秀作品。先后获得全市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等荣誉;两个办案团队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1名干警受到最高检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潼关县第四届劳动模范。2022年度全省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

各位代表,潼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和县法院、公安机关配合制约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创新发展还需要持续发力,在全省、全市叫得响的品牌亮点工作还不够多;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差距较大;四是检察专业素养还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干警的职级待遇、人员短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锚定建成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总目标,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奋力谱写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新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上再发力。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打造新时代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检察机关。

二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再发力。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发展战略和潼关高质量发展目标,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找准能动履职的着力点。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潼关、法治潼关。

三是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服务保障民生上再发力。不断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用心用情办好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抓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民生实事,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更加关注军人军属权益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检察监督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任务,在提升监督实效上再发力。以数字检察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涉案企业合规审查等案件办理。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全面落实“府检协作”,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加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增强法律监督刚性,为全力打造更高水平法治潼关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五是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新常态,在推进自身建设上再发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清廉潼关检察”建设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拧紧全面从严责任链条,大力倡导“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黄河中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建设新的征程,检察机关重任在肩,责无旁贷。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潼关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新时代潼关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十八届人大以来各项工作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基层院建设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2022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两个确立”,始终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引导干警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落实措施。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书面专题报告检察工作,努力将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实到各个环节。

(二)立场坚定顾大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涉邪教类案件2人。依法严厉打击“枪爆拐”“黄赌毒”“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6人、提起公诉232人。突出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人,起诉“黄赌毒”犯罪33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宣传走访7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公检法司同堂培训1次,检察官为乡镇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人员,作《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2000人次。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与县监委密切配合,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人。

(三)党建引领促发展。积极推行“党建+检察”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开展“同心筑梦跟党走,公益有我新征程”红色革命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警的思想根基。以创建“五星级”党支部为契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二、坚守检察使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多措并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与工商联等7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涉案企业,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并切实整改。办理的一起企业合规案件的经验做法被咸阳市电视台《法治瞭望》栏目采访报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两家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加大对食药、种业领域等涉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严打“帮信”犯罪,助力“断卡”行动和“防电诈”攻坚,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4人;起诉“帮信”犯罪案件58112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人,并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二)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要求,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认罪认罚适用率98.19%,精准量刑建议率10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持续抓实信访案件按期回复答复制度,对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41件做到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首次信访30件,检察长接待10人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15人,发放救助金6.7万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行业管理漏洞、行政执法不规范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件,回复率为100%。积极开展向人民汇报、平安创建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

(三)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创文等工作。组织党员志愿者240余人次协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41轮次,完成6.25万余人次核酸采集工作。组织干警参与创卫清洁工作达345人次,清洁面积达1.08万平米,清除卫生死角80处;投放各类药物约45公斤,整理绿化面积1620平米。助力乡村振兴,向结对帮扶村提供帮扶资金3万元,帮助其建立蔬菜大棚10个。

三、强化法律监督,守好公平正义司法底线

(一)公正司法做优刑事检察。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犯3人;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已全部纠正;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9次;组织观摩庭1次,发监外执行纠正违法9件,监管活动纠正违法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9人次。

(二)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与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行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质效。针对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全部采纳并回复。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与县法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通过诉讼,1名农民工获得1.2万元的侵权赔偿金,3名劳动者获得3.37万元的劳动报酬。

(三)全面深化做实行政检察。针对法院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全部采纳并回复。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与县人社局会签《关于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化解涉农民工合法权益行政争议3件,为36名劳动者讨薪20.34万元,该《实施意见》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推广转发。与县依法治县办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488册,针对行政执法不规范情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均采纳。

(四)质效导向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边、“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75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率100%。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修复被损毁的林地、耕地26.7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0.51里,保护被污染土壤23.22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7.39万吨,督促加装窨井防坠网1997个。倾力打造“‘3+益’生态环境检察”亮点品牌,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配置一体化办案团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席会议3次,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办理的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入选正义网“千案展示”。

(五)精益求精做细刑事执行检察。针对交付执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次。开展社区矫正交付执行专项检查,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3件。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漏管4人。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件。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试点工作,针对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纠正率均为100%。开展保外就医监督工作回头看专项调研工作,提前介入法院对两名罪犯保外就医的审理程序。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4次,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和管理不规范问题4件。

(六)倾心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蓝天。打造“武检美阳”未检专业化品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零容忍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人,起诉12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惩戒并行,不批捕8人,不起诉5人。加强犯罪源头预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400人次。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制定《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监护失职,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1件,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针对KTV、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会同公安、文旅局等开展深夜突击检查专项整治,提出检察建议2件,确保监管不留“隐秘角落”。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法律监督专项工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院领导、员额检察官等17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1场次。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武功检察整体效能

(一)全面激活队伍效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政治忠诚。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培训380余人次,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座4次;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1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开展党员党性体检、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第34个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选聘5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用专业“外脑”,助力检察办案更加专业化、精细化。

(二)全面优化业务效能。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检察官遴选和退出等制度要求管理干警。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办案权责清单,推行案件质量终身制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真正使“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15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

(三)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压紧压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力度。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结合职能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2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429件。

(四)全面加强检务保障。抓好机要保密,在市保密局涉密内网信创(安可)工程分级保护测评检查中,未发现泄密事件。加强数字化档案建设,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档案累计借阅205卷。强化基础建设,多方筹措资金262万元,修缮办公楼,更换视频设备1套、执法执勤车辆2部。

五、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和审议意见,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人员4名。办理人大审议意见、转办案件及事项1项,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次。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调研视察工作;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3人次,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3条。发布程序性信息326条,公开法律文书90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条,每季度向社会发布主要检察办案数据。通过窗口、电话等方式接待律师、当事人查询信息申请52人次。及时处理并跟进回复辩护与代理预约34条。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上发布检察动态348条。

(三)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及时对38件案件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预警提示。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积极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重大疑难、拟不起诉等22件检察听证全过程进行监督,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各位代表,2022年,我院检察工作60项核心业务数据在全省排名前十名的有36项,在全省排名第11至前30名的有8项,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前三名的有44项。“涉黑涉恶案件办案团队”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优秀办案团队,3名同志获得市级表彰奖励,7个集体、9名同志获得县级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提高;二是亮点品牌还不够突出;三是数字检察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围绕“加压奋进,实干争先”主题,抓班子、带队伍、强活力,为全面建成“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彰显新气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加大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效率。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对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积极稳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三)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按照最高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做实“双向衔接”。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要求,做好“4+N”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重点办理渭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加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协同共治,强化公益诉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四)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面貌。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部署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及各项检察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提升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意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助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工作使命崇高、责任更重。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六大定位,推进四个创建,全力打造三个示范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武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有27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居全省前列,获评第十六届江西省文明单位、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九江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依法治县先进单位等荣誉,7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把牢党的领导定星盘

坚定政治机关属性,对标对表政治优先评价标准,自觉以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考量、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折不扣将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融入、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等,及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40余次。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摆在党的政治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组领导之下、纳入党组工作要求的轨道运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30余次。

坚持创新理论学习。多形式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式,组织参加党的二十大精神视频报告会4次;省检察院检察长莅临我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掀起人人学、时时学、处处学的浓厚氛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结合起来,干警撰写学习心得100余篇,开展集中研讨20余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会、专题党课、支部学习等形式学习50余次,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打牢坚实的理论基础。

坚持党建示范引领。准确把握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创建,认真落实五联五创树示范要求,努力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检察工作。全面推进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挂点联系支部,带头宣讲专题党课、辅导报告20余次。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双报到;第一时间在社区疫情防控卡口立起党旗,24小时坚守岗位;牵头组织党员干部在八音楼点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40余次,检测4万余人次,提供防疫物资5000余份;切实履行心连心联合党支部牵头单位职责,深入樟树下社区全面走访排查14000余人次,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线。

二、以能动履职为责任,务实笃行当好服务发展助推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武宁检察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经济领域犯罪惩治力度,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典型案例学习15次,联合8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办理我县首例企业合规性审查案件,推动问题企业合规经营,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以优质服务强化检企沟通机制,发挥非公企业维权工作联系点职能作用,办结非公企业诉求50余件;院领导走访企业60余次;深入企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听取意见建议30余条,推动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能力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质司法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县市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高效推进常态化平安建设。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45件,案件数位列全市第二,人均办案量全市第一;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4人,提起公诉497人。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13人,起诉22人;突出惩治侵害群众财产权利犯罪,批准逮捕涉嫌盗窃、诈骗等犯罪37人,起诉64人;从严打击洗钱犯罪,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检察监督识破案中案,成功办理我县首例洗钱案件,有效引导被告人退赃退赔20余万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走深走实,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力度。高效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及时出台工作方案,拍摄的专题宣传片获省、市检察院转发点赞;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效。组织干警深入鲁溪镇等6个乡镇88个村组(社区)开展双提升主题宣传活动,入户发放我县双提升宣传资料、检察宣传手册2万余份,发送法治宣传短信50万条,开展检察官讲办案故事100余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动融入现代化社会治理。把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紧盯行业整治,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份,采纳率100%,涵盖校园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粮食系统财务监管、养老诈骗、旅馆行业监管等多个领域。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强化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做到信访回复三个100;把预防涉检信访贯穿办案全过程,强化诉源治理,定期召开-访比质效分析会,-访比低至0.0012,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三、以绿色崛起为目标,勇毅担当描绘生态保护新画卷

着力打造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院,为山水武宁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检察力量。

守护绿水青山。为创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法治保障。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依法起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6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追缴生态修复资金200余万元,恢复林地500余亩;监督和组织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7次;实现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全县主要乡镇上门听证全覆盖,收获保护生态最优效果。深化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泉口镇凤东村建立公益生态修复基地1500亩,在罗坪镇长水村建立生态保护示范基地,凝聚爱护生态环境共识,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服务乡村振兴。锚定我县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目标,向帮扶村拨付40万元,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资金保障;着力扶持乡村产业发展,扩大茶叶种植120亩,发展培育果梨树苗种植80亩,投放鱼苗30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重修道路400米,改造颐养之家,助力修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力保民生促发展。紧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开展检察蓝守护春耕忙专项活动,全市首例以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处理,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获得县委及县人大充分肯定,相关做法获检察日报、正义网、人民网、学习强国等媒体推介。

共建文明城市。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扛起片区牵头单位责任,投入创文资金10余万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召开片区工作会议30余次;联合县交管部门、消防部门开展片区专项整治活动,常态化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修复、不文明行为整治等工作,有效提升居住环境,片区面貌焕然一新。组织开展入户走访宣传5000余人次,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创文氛围,引导群众共享创建成果。

四、以主责主业为核心,跨越赶超做优法律监督成绩单

着力打造争创一流业绩示范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93人,不捕率40.97%,诉前羁押率为19.54%,位居全省前列;不起诉232人,不诉率32.56%。强化两项监督,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有序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推动检察监督与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助力反腐败工作,强化与县监察委协作配合,做到每案提前介入,起诉职务犯罪2人,合力推进清廉武宁建设。加强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有效提高审判效率。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促进刑事执行规范化,有效保障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中正确实施。

民事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4件。紧盯民间借贷重点领域,办理我县首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再审检察建议获法院采纳。持续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主动与县司法局、妇联、残联等单位沟通联系,帮助弱势群体追索抚养费、赔偿金100余万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裁判结果正确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行政检察监督更加务实。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件。开展土地违法查处、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领域的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建议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程序。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矛盾,如在张某不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中,经过深入释法说理,当事人当场签署息诉罢访协议书,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全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份。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公共区域无障碍环境设施整改,该案件入选为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缅怀忠魂专项活动,督促对烈士纪念设施破损进行修复,守护英烈荣光。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对网吧、酒吧、校园周边商铺开展调查并进行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力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对全县药店开展专项督查,集中整治字号产品违规添加违禁成分、药店经营不规范等问题。

五、以严管厚爱为准则,持之以恒淬炼干事创业生力军

着力打造建设一流队伍示范院,努力锻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强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吃公函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要求,持续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开展正反两方面教育,组织观看英模事迹报告会、时代楷模故事展10余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30余次;切实抓好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37次,领导干部带头填报19次。

常学常新育人才。配齐配强院领导班子,提拔重用3名优秀80后年轻干警,新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6岁。深入实施人才强检工程,公开竞聘选拔中层干部8名,大批90后干警走上中层岗位,有效培塑青年干部后备军。建立动态人才库,梯次培养年轻干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50余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0余人次,组织参加上级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20余次,干警荣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第三名、九江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等荣誉。

接受监督塑公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人大提交各类议案,定期报告工作。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00余人次,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00余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办案活动50余人次,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及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持续做好检务公开,召开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过自媒体发布原创信息400余篇,被正义网、检察日报、新法治报等省级以上媒体采用49篇,市县级媒体用稿100余篇。

六、以守正创新为基础,凝心聚力增强武宁检察硬实力

着力打造功能齐全,保障有力基层建设示范院,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发展根基。

匠心打造一院多品工程。努力创建检察蓝守护山水绿先进文化品牌,拍摄专题宣传片,扩大品牌影响力,该项工作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进红心向阳未检品牌建设,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落实未成年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市首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多部门成立红心向阳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积极深入11十四五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宣传工作;对全县191所学校、培训机构,5291名教职员工及校外培训从业人员,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创新形式,深入县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法治副校长职责,做到全县中小学校园普法全覆盖,近万名学生及家长参与。推进暖心检察司法救助品牌建设,与县民政、妇联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实行内部与外部双排查,极大拓宽司法救助案源,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今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9件,同比增长6.4倍,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60余万元。

全面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大力推动智慧检务建设,购置专业设备,建成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700余次,认罪认罚适用率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及时对办案系统进行扩容升级,提高系统运行速度,助推办案高效便捷;购置专业无人机等设备,协助案件办理、调查取证90余次。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探索优化办案模式,以远程视频形式开展提审、谈话等工作1000余次;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开展律师远程阅卷125次,实现办案”“防疫两不误。

持续提升财务保障水平。顺利完成市级财务统管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确保总体经费不低于原有水平,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财务保障。

各位代表,这一年,我们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书写了新时代武宁检察工作新篇章。所有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武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检察履职做得还不够,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特别是在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检察工作精准性、系统性、时效性还需提升;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仍有上升空间,核心业务数据还存在短板。

2023年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目标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奋力谱写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武宁新篇章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讲政治,以更强的检察自觉永葆忠诚本色。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继续深入推进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基层党建五联五创树示范活动。把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检察履职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法治建设的磅礴合力。

二是顾大局,以更实的检察履职践行初心使命。肩负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责使命。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等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宁。加强诉源治理,把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办案职能的延伸或补充,以我管都管,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大局观念,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和创新发展。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凝聚多方力量,守护好山水武宁金字招牌。

三是谋发展,以更佳的检察业绩奋力争先进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等司法理念,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加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持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落实《武宁县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检、法、司协作配合,加大检察监督力度,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性,努力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突出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提升民事审判和执行规范化水平,共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捍卫司法权威。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全过程。公益诉讼检察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更好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和检察官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助推办案质量不断提升;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有效提升舆情应对能力;以求极致精神做优核心业务数据,提高在全省、全市基层检察院的竞争力。

四是重自强,以更硬的检察素能实现铸魂聚力。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提升履职能力为核心,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强化队伍建设,更加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精神,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发挥好头雁效应,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让现代科技为创新发展插上智慧翅膀。推动品牌成果转化,将信息、宣传、调研贯穿品牌运行全过程,提升品牌实用效果,持续扩大武宁检察工作影响力。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夙夜在公的责任感,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的光荣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检察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阔步迈向新征程!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中心,紧扣“质量建设年”和“三有”争创活动两个抓手,着力推进党建、业务、队伍三大建设,努力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核心业务数据质量、检察队伍综合素质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四个提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新时代旬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把握大局大势,坚持检察为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安定和谐。2022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31人,审查起诉案件78105人。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依法严惩杀人、抢劫、诈骗等犯罪,切实维护大局稳定。认真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和被害人司法救助等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工作要点,广泛开展宣传,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不放松,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12人、非法经营案15人,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牵头成立了旬邑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主动将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是强化检察为民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宣讲,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发挥“党员先锋队”示范引领作用,全院30名干警参与疫情监测、社区排查、交通卡口执勤等联防联控工作。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是依法保护公共利益,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向涉及民生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医药卫生健康、安全生产隐患等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清除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物900余吨,整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50余家,治理恢复生态水域20公里,修复耕地400余亩,拆除私搭乱建违法建筑15处,消除道路、电梯、燃气等安全隐患30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包抓的太村镇均村提供2万元资助物资,发动干警踊跃参与消费扶贫,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二、牢记检察使命,依法能动履职,助推平安旬邑建设高水平提升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不断优化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检察办案机制,依法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推动检察“小窗口”融入国家治理“大格局”,为政治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深入推进“办小案·暖民心”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510人,依法不起诉2025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面,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信访积案、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持了赴省进京“零上访”。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循法同行”工作室,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新形式,树立了为民、便民、惠民的检察服务新理念。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检察为民情怀。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22人,全部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质性处理。办理各类申诉监督案件1315人,司法救助案件1010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组织公开听证会19件次,开展“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检察为民服务活动60余次。与县司法局等12家单位会签了《关于联合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紧密衔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以实干担当做深做实做细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深入10个镇办,通过广播循环播放、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入户讲解等形式宣传检察职能。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组织集中宣传46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维护县域社会大局稳定。

三、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质效落地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进“四大检察”协同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不断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刑事检察持续做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2件,提前介入3件,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罪3件、漏犯3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0人,依法不起诉25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提出纠正意见8件,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检察12次,看守所常规检察16次,巡回检察2次,全程跟进检察建议和意见的落实。

二是民事检察不断做强。依照《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制发各类民事检察建议5件,支持起诉33件。与县法院、住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若干意见》,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和诉讼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与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作机制意见》,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是行政检察着力做实。按照“依法监督、准确监督、有效监督”的审慎原则,坚持主动作为,到位不越位,稳妥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4件,发出纠正意见3件。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评查5个行业案卷56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质效做好。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8件,立案78件,发诉前检察建议76件,诉前整改率100%。聘请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城镇建设领域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检察官助理,与县林长办、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四长”协作机制》。1起公益诉讼案例被最高检“千案展示”采用,1起被省院转发。围绕乡村振兴,积极、稳妥拓展“4+9+N”领域,用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保护旬邑绿水青山,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四、强化队伍建设,廉洁文明履职,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一是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年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24次,交流研讨会8次,不断提高班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检察工作能力,配合县委配齐配强了院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谈心,促进交流沟通,增强团结互信,形成了讲正气、守纪律、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不断提升党建文化水平。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不懈用马栏红色基因滋养初心、淬炼灵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知识测试、主题党日、党性体检、讲党课、演讲比赛等党建活动40余次。依托红色马栏地域优势,全力打造“马栏红+旬检蓝”检察文化品牌,为新时代旬邑检察事业注入新活力。

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坚持用制度和机制管人管事管案,建立健全涵盖检察业务、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度、规范和流程,时刻警示干警接受各界监督,督促干警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先后举办“旬邑检察大讲堂”6次,赴秦都、甘泉等兄弟院交流学习5次,共有200余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或在职研究生学习。目前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24人,占干警人数的88.9%1名干警入选全省重罪案件人才库,1人获评“检察业务能手”。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加强。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组织开展检务督察12次,谈心谈话20人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6场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0次。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34件,切实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为民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高视角监督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不断强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共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12次。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保持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客观全面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检察工作,20229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检察工作。院领导带队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8人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8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5次。

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社会各界及一线工作者48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调研视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听证会9次。坚持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发布程序性信息168条,重要信息5件,公开法律文书81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讨论8次,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接待律师20人次,接受违法犯罪信息查询2680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对检察队伍的厚爱。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努力在检察工作中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始终坚持建设过硬队伍,坚持对干警正面教育,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新活力。必须始终坚持正确行使检察权,修订完善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和纪律规定,确保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三是典型案例、工作经验总结推广仍然不足。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县委“两创一有”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政治引领为先,自觉以检察履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贯穿于检察业务全过程,强化党建引领,一体推进政治建检、业务强检,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旬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之中,努力为旬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助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扎扎实实把服务旬邑发展的事情办好。全力服务实体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突出抓好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以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聚焦检察主责主业,践行能动司法检察理念,以润物无声推动矛盾隐患化解,着力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不断优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实现检察监督办案质量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全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高质量适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不断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加强检察智能化建设,切实增强大数据思维,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之间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配合制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四、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公信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依法秉公办案,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确保严格规范公正廉洁司法。通过研讨交流和业务培训,持续强化干警岗位练兵,抓实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借力“外脑”赋能,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学习应用,以案例意识规范办案,引领司法理念、办案质量持续提升。切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活动,形成“敢为善为、务实落实、同心同力”的发展局面,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特别能战斗的旬邑检察铁军。

五、更加注重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全力配合人大代表开展各项调研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决议,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代表关切,及时回应代表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畅通代表、委员联络渠道,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会等活动。充分运用检察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展示检察工作成效,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更加开放坦诚的姿态阳光检察、规范用权。

各位代表,砥砺奋进勇担当,笃行不怠谱新篇。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旬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安商惠企服务体系,主动走访企业24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7次,解决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2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类犯罪案件77人,涉案金额730万余元,为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全力护航“生态立县”战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受理1420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为人修复治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检察提质增效。

二、聚焦民生,司法为民,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事小案。联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寄递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堵塞寄递行业风险漏洞,保障群众“包裹里的安全”。对全县300余部电梯安全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人,批准逮捕1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15人,提起公诉36人。充分发挥一体履职优势,与教育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结答复率100%。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收到“公正司法匡正义,检察救助暖民心”锦旗一面。

三、立足本职,强化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持之以恒做优刑事检察。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755人,批准逮捕2338人,不批准逮捕14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2261人,不起诉案件1012人。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67213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公安机关协同发力,提前介入案件39件,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5件,实现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双提升。

深化监督做强民行检察。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40件。进一步发挥弱势群体支持起诉“维权根据地”作用,支持学生、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起诉43件,涉案金额72万余元,获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稳中求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案件,成功办理涉及电梯安全、机动车占用盲道等新领域案件4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通道”畅通。成功办理全市第一件涉及20余名涉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基本养老资金安全。

四、狠抓队伍,全面从严,着力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线上+线下”“集中+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习10次,举办研讨交流5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3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断促进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廉洁谈话机制,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部门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11次,做到防患未然、抓早抓小。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暗访13次,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的落实,切实改进干警工作作风。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民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基层矛盾、推动经济发展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3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域中心大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树牢“一盘棋”思想、增强一体化意识,落实监督办案一体化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努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坚持正确检察工作方向。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做实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聚焦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打造清廉检察机关、清廉检察队伍。

二是持续强化检察自觉,坚持护航县域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继续扎实开展“断卡”专项行动①,用心用情办妥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坚持把服务保障“一城五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为全力打造中国北疆富饶、美丽、生态文明县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自觉,坚持深耕监督主责主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贯彻落实“五号检察建议”②,紧盯“套路贷”③“农村三资”④等重点领域,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开展。深耕“4+5”法定领域⑤案件办理,稳妥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各位代表,擘画蓝图启新程、奋楫扬帆正当时。在新的一年里,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我们将以过硬政治素养、出色业务能力、务实工作举措、更好工作成效,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逊克提供更优法治保障!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县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牢记“国之大者”

激发凝聚政治引领奋进力量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依托“周三集体学习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政治+业务”选定学习内容、“领学+研讨”创新学习方式、“感悟+实践”彰显学习成效。共开展集中学习26次,检察长讲党课2次,形成心得体会60余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促使干警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中践行司法使命。

(二)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先后赴烈士陵园、家风馆、县法纪中心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促使干警时刻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了发生在检察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结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干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共填报记录17件,有效遏制司法腐败,确保检察机关风清气正,助推清廉延川建设。

(三)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九届人大各项决议,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于5月份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整改落实,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积极配合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专项政治督察,以及县委开展的各项督察巡察,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4次,始终做到政治清醒。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5条、法律文书53份、重要案件信息28条,召开公开听证会5次;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到院参加会议、活动51人次,在接受监督中更好履行检察监督职责。

二、深耕主责主业

能动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时刻牢记监督办案主责主业,不断推进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质效。

(一)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595人、审查起诉案件6889人。一是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6人、不起诉20人,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二是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87.8%,同时开启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三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提前介入侦查案件9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1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次。四是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跨县交叉巡回检察2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1次、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3人,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4件、监外执行活动违法8件、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8件,监督促进监管场所全面、规范、积极履职。

(二)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累计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17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18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份,采纳率100%。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请市检察院成功抗诉1件,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行政检察监督成效不断彰显。依法加强对行政诉讼、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件。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四)公益诉讼检察领域不断拓宽。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其中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份、行政磋商结案6件。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全过程监督,评查案件60余件,有效防范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制定并落实“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年共督促修复被毁林地65亩,补植侧柏3000余株。巩固黄河流域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3次,经验做法在黄河流域“延安段”生态环境治理调研座谈会上交流。持续深化“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督促马定邦故居行政公益诉讼案”于20226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

三、紧扣中心工作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始终把捍卫国家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先后到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助推新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811人,挽回损失100余万元。扎实开展了国有财产保护、中医药保护、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等专项活动,摸排线索4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税收安全防线,与县税务局签订了检税合作框架协议,邀请专业税务师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提升涉税案件审查能力,目前在办案件1件,涉税金额达20多亿元,已批准逮捕12 人。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1处,发放宣传册200余份。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的落实,依法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发展。

(三)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体干警就地转为志愿者,参与县上值班值守、流调排查、全员核酸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滨水绿城小区被划为高风险区防控期间,检察干警24小时轮流值班,严防严控,确保顺利解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彰显了检察担当。

(四)普法宣传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线下普法宣传20余次,通过“延川检察”公众号线上发布检察信息163篇,其中1篇被最高检采用、32篇被省市检察机关采用、14篇被法治网等媒体采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四、聚焦急难愁盼

积极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执法宗旨,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办小案、暖民心”等活动。

(一)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受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件。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其中7名为困难妇女。开展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帮助13名农民工讨回薪资30余万元。

(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遵循“4+3+2+1”未检工作模式,全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2件,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协调延安市青少年心理学会开展心理疏导4次。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与县公安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共同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实施办法,先后开展入职查询2281人次。配合全国检察机关“检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巡讲团在延川站的巡讲,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把爱带回家,送法送教送温暖”等活动7次,受教育者达6000人次。

(三)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注重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妥善办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件。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先后督促规范了20家学校周边门店、10家美容店经营行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延水关镇马家河村开展帮扶工作,纪实文章《延川:让乡亲们过上好光景》被《检察日报》刊登。

五、抓牢自身建设

倾力锻造高质量检察队伍

抓实“质量建设年”,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人员招录为检察队伍注入新动能。完成1名检察官入额工作,招录聘用制书记员4名,对5名干警重新定岗,检察队伍人员配备更加完善。积极借助“外脑”,从环保、食药、国土、金融等领域聘任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延川检察“听证员库”,聘任6名公开听证员,用检察听证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

(二)科学管理为检察队伍筑牢新支撑。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核心统筹业务管理,评查案件136件,召开业务推进会4次。以业绩考评为抓手统筹队伍管理,全员、全面、全时开展检察人员考核,做实奖优罚劣,激发依法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先后有14人次荣获各级奖励。以督查督办为重点统筹事务管理,倒排任务工期、推进工作落实,整治作风松散、消极懈怠现象,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三)能力提升为检察队伍开启新引擎。与时俱进提升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组织开展10余次实战练兵、知识测试,35人次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着力培养“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素能,10篇理论调研文章先后在《陕西日报》《陕西检察》《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刊载,20223月被延安市委政法委授予“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加强数据赋能,实现检察档案数字化管理。

(四)文化育检为检察队伍激发新活力。完善打造廉政文化室,以“4.23世界读书日”为契机,开展了“检察官的春日读书会”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举办“检心永向党 喜迎二十大”庆七一晚会,激励干警从中提振精神,汲取前进力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县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监督理念还不够新,有待进一步理解把握。二是检察监督质效还不够高,有待进一步协调推进。三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实,有待进一步探索提升。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够强,有待进一步锤炼磨砺。对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团结奋斗,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步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延川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学”为先不动摇,锚定高站位思想坐标。一要一以贯之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延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课”“必修课”,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刻理解其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把讲政治的要求具体化、自觉化、实践化,切实履行好、担当好新时代检察职责与使命。三要忠诚践行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党支部、党小组作用,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团结奋斗来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坚持以“干”为要不松劲,抓实高质效监督履职。一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统筹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持续打击虚假诉讼;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提高公益诉讼检察质效。二要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坚持实时对标对表,克服司法惯性,注重大数据运用、跨区域协作、各部门联动、多领域监督,系统化提升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发展,以“求极致”的精神倒逼各项工作从“过得去”向“过得硬”的转变。三要依法审慎办理案件,准确把握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法理与情理、监督与制约之间的辩证关系,在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坚持以“民”为本不懈怠,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一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开展好企业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二要开展检察诉源治理,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及时就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助推平安延川、法治延川建设。三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办好“小案”、严抓不懈办好“大案”,努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可感可触检察温度,切实提升“九率一度”。

(四)坚持以“勤”为径不止步,培养高水平检察队伍。一要持续提升综合素养,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创新落实新时代检察理念、与时俱进提升业务能力、持之以恒夯实理论基础、锲而不舍挖掘典型案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学好用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不断提高检察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逐步培养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检察素能。二要持续优化检务管理,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在考实、评准、用好上下功夫,结合检察官司法办案权责清单,抓实监督办案管理考评和检察人员考核,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三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等工作,靶向纠治顽瘴痼疾,以“零容忍”态度杜绝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干”的定力、培养“会”的本领、践行“实”的作风,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绘就、号角吹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守正创新、笃行奋进,奋力谱写延川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延川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有2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表彰奖励,继续蝉联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胸怀中心大局,务实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平安炎陵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格规范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年办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2104人,审查起诉222329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整治,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积极推进重大风险化解。严厉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民间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52人。深入村组、学校、企业等开展相关法律宣传46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情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严格落实省检察院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年依法办理涉企案件316人,对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认罪认罚等情形的涉企人员,均依法从轻处理。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动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做好联企对接工作,持续开展温暖企业检察行动,全年入企走访3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23次,选送和讲解惠企政策3次,帮助企业在炎安心生产。

全心参与各类资源保护。持续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充分发挥河(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全年办理非法采矿、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资源环境犯罪3958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依法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25万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1万元,治理恢复费用21万元,督促26名当事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或治理恢复费用26万元。对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开展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筹集资金及时修缮叶家祠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赓续红色文化血脉。

二、坚持人民至上,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机制,采用领导包案办理等方式,全年共成功化解初信初访28件,保持了连续26年涉检零非法上访零投诉记录。开展婚姻登记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深入查找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等问题的线索,切实为民解难题。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制发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检察建议15份,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联点帮扶鹿原镇玉江村,拨付6万元帮扶村务建设,扎实做好联络帮扶、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

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办理司法救助55人,共向2名未成年人、2名困难妇女、1名残疾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0元。其中对一名刑事案件受害人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组织召开由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出席担任听证员的检察听证会,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让因刑事案件的受困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打造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结合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帮助一名困难妇女在通过支持起诉解决生活费的同时,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并对接社区、民政、妇联等职能部门为其解决实际困难,凝聚“1+N”多元救助合力,确保救助效果。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711人,审查起诉案件1219人,起诉911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6人。如依法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提起公诉后,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家庭困难,且辍学在家,厌学情绪严重。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向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出资聘请心理咨询专家团队和学校教师送教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和学习辅导,通过后续帮扶,目前被害人生活学习已重回正轨。携手炎陵县蚂蚁志愿者联合会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用法治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整治活动,跟进对校园内的各类设施和食堂餐饮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整顿工作,针对涉未成年人安全管理隐患制发检察建议4件。选派9名干警担任县内9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全年入校开展普法宣讲10余次。联合民政局等部门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现场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通过微信公众号、县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全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四大检察”,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是刑事检察稳步推进。贯彻执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强人权保障和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全年共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97人,诉前羁押率28.08%,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86%,速裁程序适用率55.2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立案、撤案2344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罪1人,纠正违法47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刑事检察工作考评在全市排名前列。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提前介入力度,交流研讨案件80余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14人。积极履行检察反腐职能,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4人。其中,对张某波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等4项罪名提起公诉,通过释法说理,张某波认罪认罚,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彰显了反腐的高压态势。

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开创新局。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持续加强民事审判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重点加大对困难群众、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如在黄某追索抚养费纠纷案件中,我院派员出庭支持黄某起诉,积极促成调解,切实维护了黄某的合法权益,实现定分止争社会效果。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以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建议为契机,制定出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意见》,在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定领域开展了系列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8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1件,民事公益诉讼46件。2022年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跃居全市前列。

四、全面从严治检,固本强基锻造检察铁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好学习强国检察线上教育等学习平台,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精心策划主题党日、道德讲堂等活动内容,组织学习双百政法英模蒋春尧等先进事迹,严格管理单位及干警个人媒体账号,统一思想共识,扎实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二是提升专业素能。扎实开展检察干警素能提升年活动,全年开展业务考试6次,检察官讲座6期,参与高检院课题研究撰写论文10篇,参加各类岗位练兵、远程教育培训等活动1221579人次,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我院办理的温某等20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典型案例。完善优化绩效考核方案和业务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奖惩,有效激发干警干事热情,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当业务能手的积极工作氛围。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牢记质量是案件的生命线,重点加强办案程序的监控和案件质量的评查,开展流程监控151次,评查各类案件332件。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列席重要会议、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103人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县十八届人大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切实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积极支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4名员额检察官顺利通过述职测评、评议调查、案件评查等环节,20件被评查案件无不合格和瑕疵案件,我院对评议反馈意见和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的履职能力,树牢了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司法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全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鼎力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检察职能依然发挥的不够充分,特别是精准服务三基地建设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检察业务工作还存在短板,工作业绩、法律监督水平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还需要有更大的提升,主要表现在争先创优的拼劲不足、担当作为的精神不够、攻坚克难的能力不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炎陵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全力服务打造三基地、建成三区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炎陵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以更优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强化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守护美好生活

四是强化主责主业,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

五是强化从严治检,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

六是强化检务公开,以更诚态度主动接受监督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构建“府检联动”机制为契机,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力求实效、力争上游,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541件,同比上升11.69%。其中,审查逮捕案件423595人,审查提起公诉9431247人,刑事、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01件,公益诉讼案件88件,1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一、强化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78379人,提起公诉722986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涉黑案件136人、涉恶案件27人,成功办理省扫黑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全省首例“网黑”案件。严惩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提起公诉23人,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56人,有效震慑信访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76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19人、“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5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监检协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812人,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工作。认真落实我院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从严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46人,提起公诉1016人,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对民营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5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人,建议法院从轻处理6人,让民营企业“活得更好”。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牵头与县工商联等十一家单位联合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机制,推动2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1家企业获得“破茧重生”。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和涉税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3件,为3家涉案企业卸掉“包袱”。会同县司法局开通“绿色通道”,对27人次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实行快捷审批,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公外出”不再难。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细化16条具体措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刑事犯罪,有序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2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批准逮捕强奸、拐卖等危害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犯罪3339人、提起公诉4147人,依法保护农村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运用支持起诉手段,敦促张某某追索赡养费案被告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双方和解撤诉,“反目”父子重续亲情,使“老有所养”得到落实、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得到弘扬。严肃惩治基层“微腐败”,批准逮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犯罪35人,提起公诉59人,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26人,提起公诉1460人,报送市检察院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行为人复耕复垦土地79.6亩,退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向法院主张被告人承担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或者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9万元,有力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个部门荣获“全国2021年度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称号,一名干警荣获该专项行动全省先进个人称号。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推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暗访反馈问题和媒体曝光问题整改,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督促20余家污染企业进行环保整改,督促4个政府部门和13个乡镇履行污染治理责任,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污染治理不彻底的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和一个乡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坚决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二、强化司法为民,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为目标,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积极运用刑事政策,耐心进行释法说理,促使81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调解,支付赔偿款1100余万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扎实推进“温暖控申”亮面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建立“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阅批重要来信制度,切实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首次信访领导包案、重点信访专班办理等制度机制,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切实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成功化解了一批涉检信访案件。严格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努力将涉检信访吸附在检察环节、稳定在当地,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召开专题党组会,部署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伤害、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50人,提起公诉63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38人,附条件不起诉33人,相对不起诉15人,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保护,对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性侵害及砸车盗窃等严重犯罪提起公诉2325人。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督促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带娃”。对汤某某等7人给予11万元司法救助,确保经济困难未成年被害人“生活有保障”。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48次,录制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微视频10个,16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22场次,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成立首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学习技能、提升本领。提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主管部门对文身经营单位违法向未成年提供文身服务、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加强监管,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

用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扎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3655人,提起公诉72137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养老诈骗案件8件,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11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1415人,追缴违法所得20余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要求法院判令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41万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件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案件22人、提起公诉79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单位加强处方药监管,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水体污染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25人,支付救助资金40.6万元,帮助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用责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13人,对情节轻微及自愿达成刑事和解调解的犯罪嫌疑人依法相对不起诉264人,对24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羁押措施,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延伸办案职能,注重案源治理,促进标本兼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防范化解不到位、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客户银行卡资金、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易发高发以及校园欺凌等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加强监管,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践行“四事四权”工作法,在江口镇周圩村建立“检察官服务站”,扎实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59名干警进“网”入“格”,利用专业优势,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检察听证14场次,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场次,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和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适用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2.1%,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8%,与上年基本持平;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2.3%,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做细做实提前介入与捕后跟踪,加强内部管理,注重释法说理,减少不必要的退查、延期、复议、复核、申诉、赔偿等办案环节,“案-件比”保持全市最低水平,持续减轻犯罪嫌疑人“诉累”。与县公安局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让监督更有力、配合更有效,监督立案30件,监督撤案38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1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21人,实现监督质效齐升。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12件,提请抗诉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1件,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过程中各类违法情形115件。更加注重追赃挽损,依法扣押涉案财物1591万余元,侵财类犯罪案件追赃挽损比例首次超过50%,最大程度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损失。

民事检察向“强”奋进。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0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改判46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7件,其中类案检察建议2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8件,并列席法院审委会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县法院采纳全部检察建议,并将检察建议印发各业务庭学习,同时修改完善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规定,下发规范相关工作专项通知,部署开展相关专项清理整改活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请抗诉7件、建议县法院再审2件,依法监督纠正错误判决、虚假调解。对民事生效裁判正确的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加大释法说理力度,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对16件民事信访案件进行评查,依法提出评查意见,参与信访接待、答复,促进信访矛盾化解。

行政检察向“实”突破。坚持“一手托两家”,不仅对法院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又促进行政机关正确执行法律,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4件,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检察建议8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部署开展守护“夕阳红”、助力根治欠薪、“空壳公司”清理等小专项活动,深入走访调查,加强沟通交流,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及时消除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切实防范火灾事故,及时拨付工程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市场主体清理整治力度,严把市场主体登记关、市场行为监督关,防止“空壳公司”沦为犯罪分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虚开发票、洗钱等违法犯罪工具。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要求,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效。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8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行政公益诉讼57件。提出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26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紧盯问题整改不放,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沙颍河主航道航行安全、自建房安全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首次与审计机关“携手”,接续推动相关乡镇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保护国有资产,对审计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慢整改、不整改现象,向相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参照高检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新模式,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案件。设立全市首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办公室,助力八里河湿地资源、生物资源保护。

四、强化固本强基,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理论武装作为灵魂工程,认真组织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初心使命,激发昂扬斗志。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6次,集中研讨22次,努力跟上形势、领会精神、抓好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83次。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主动认领问题45个,制定整改措施128条,清单化闭环式推进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青年讲堂9次、周讲一堂课9次,鼓励干警走上“讲台”讲办案经验、讲政策法规、讲心得体会。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开展的各类政治业务培训、讲座35次,引导干警有效使用学习强国、中检网、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网络平台进行“学习充电”。持续开展基础知识“大清查、大学习、大应用”专项活动,切实提高干警履职能力。着重培养年轻干警,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成立理论学习宣讲小组、检察调研小组、信息宣传小组,帮助年轻干警尽快成长成熟成才。推送年轻干警参加全市业务竞赛,2名干警获得优秀公诉人称号。积极开展“比学习、比服务、比本领”活动,组织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优秀法律文书、检察新闻摄影评选等活动,营造比学习、强技能、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为自觉。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集中整治“虚、躲、冷、粗、假”不良作风,大力营造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强化形势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狠抓“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应填尽填”,筑牢司法“防火墙”,有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加强监督质效建设。强化能动管理,对案件程序、业务数据开展全方位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694件,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向办案部门及人员发出口头流程监控25件,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2件,促进执法规范化。引导干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常态化联系,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座谈会等190余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量更高、效果更好。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全体检察人员奋发进取、辛苦努力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融入颍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参与颍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敏锐性、主动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少数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少数检察干警的素质能力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相统一问题仍时有发生;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亮点工作和典型案例较少。针对上述问题,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以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谱写现代化美好颍上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优检察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推深做实府检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实现同频共振、互融共进,合力开创法治颍上建设新局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度,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助力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稳控工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企业合规工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参与蓝天保卫行动、碧水提升行动、净土清废行动,助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促进大美颍上绿色发展。

二是以更强检察自觉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深做实25项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答复质效,解决实际问题。深入践行“四事四权”工作法,推深做实“政法干警进网格”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执行落实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和财产刑保证金提存制度,推动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落实,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和谐稳定。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三是以更好检察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聚焦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助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

四是以更严检察要求淬炼过硬作风本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突出政治建设,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履职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筑牢全体检察干警理想信念。持续开展基础知识“大清查、大学习、大应用”活动,夯实履职基础。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动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努力锻造成为可堪大任、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生态。

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着眼更高起点、立足更高站位、紧盯更高目标,团结奋斗、同心筑梦,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为现代化美好颍上建设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 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 年主要工作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县实现“拥江融入、 产城融合”对标赶超攻坚之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 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 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奋力担当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使命,在“敢于监督、善 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中突出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系统 治理,在统筹“服务永嘉高质量发展”与“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 中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努力为永嘉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 1854 件,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 近 80 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事)例 3 件,创历史新高,法律监 督、数字办案等工作获领导批示 12 次,荣获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 省优秀公诉人等省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29 项。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永嘉高质量发展

聚焦更高水平平安永嘉建设。共受理审查逮捕 365 471 人、 审查起诉 1333 1934 人,批准逮捕 262 327 人,不捕率 31.7%, 提起公诉 856 1182 人,不诉率 35.1%,为党的二十大召开、除 险保安、疫情防控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起诉涉黑恶犯罪 4 6 人,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 239 320 人,办理的陈 某非法买卖枪支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依法办理裸聊敲诈勒索 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7”特大养老诈骗专案、“709”跨境赌 博案、行业内部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案等,形成有力震慑。加强与 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受理滥用职权、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 7 14 人,起诉 3 5 人,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2 2 人,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聚焦法助共富县域样板建设。落实最高检《关于支持和服务 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持续加大经 济金融、互联网络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强化追赃挽损,共挽回 经济损失近 500 万元。加大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根治欠薪 等工作力度,共发放司法救助金 47.37 万、追索赡养费或抚养费80 余万、追回拖欠工资 160 余万,有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乡村 振兴建设,针对松材线虫病导致楠溪江沿岸松树大面积枯死问题, 向属地乡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落实整改,该工 作被全省宣传推广。

聚焦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 念,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统一,推进涉企“挂案”动态清 零,依法办结涉企案件 41 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62 人,普法宣传、 法律咨询等入企服务 36 人次,努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益、 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办理的一起涉经营犯罪高科技人才案, 依法对当事人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 积极补缴税款 177 万余元,将其研发 4 项新型专利技术、应用项 目产值达 4 亿元的突出表现,认定为立功情节,经公开听证后, 作出不起诉决定。持续加强与县工商联协作,双方共建的沟通联 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最高检 100 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完善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细则,探索 小微企业简易合规永嘉模式,对 2 家涉案企业启动刑事合规程序。

聚焦服务保障民生福祉。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 罪,共提起刑事诉讼 13 14 人,公益诉讼起诉 8 9 人,判决 被告人赔付生态损害赔偿金 47 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 15 万尾。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犯罪,强化食药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开展调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大对校园 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针对药店销售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或说明书 不符合要求的 36 种不合格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向有关行 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监管职责,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 全。加强疫情防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小 单元大排查”、高速卡口执勤等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2000 余人次。

二、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纵深推进法律监督主业。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 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系列意 见精神为指引,系统性重塑四大检察监督工作格局,首次召开县 委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府检联席会议、法检联席会议 等,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合发展。共立案监督 15 31 人,监督人数同比上升 19.2%,办理公益诉讼重大、特大 案件 18 件,特大案件占比上升 11.1%,提起全市首个行政公益诉 讼案件,率全市之先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公检法联合成立 全省首个家庭教育指导联络站,获评市级以上精品(优秀)案例 15 件,集中展现了永嘉检察法律监督新作为。

务实创新突出检察特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一体推动轻罪综合治 理,在全市率先探索实践相对不起诉案件恢复性司法工作举措, 共相对不起诉 643 人,挽回国家税款损失 989 万余元、被害人损失 250 余万元,及时妥善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 维和法治方式,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12 份,引领社会法治意 识。压实信访工作责任,集中攻坚化解最高检、省信访局交办疑 难信访积案 5 件,化解量全市领先;建立首次申诉领导包案制度, 实现首次申诉案件领导包案全覆盖,初信初访化解率得到显著提 高。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 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前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等制度的落实, 助力全县教职工入职查询超 1.5 万人次。不断深化“浙里花开·嘉 木未检”品牌建设,形成《未检嘉音》栏目、《嘉木·观察》短 视频两个普法宣传子品牌,落实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 制度,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全面放大数字检察效能。牢牢把握“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 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要求,积极构建以院领导领办、 数字办案中心调度、6 大办案单元攻坚的工作格局,率全市之先 研究制定《数字办案专项考评办法》,通过集成作战推进省市院 专项行动,共监督成案 34 200 件,出台相关机制 20 项,获评 全省首届数字检察示范院荣誉称号。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终结本 次执行程序监督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以此为 基础构建并完善的数字办案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 督模型大赛三等奖。办理的“涉住房公积金终本执行类案监督” 纳入省院办案指引,迭代升级“听证一件事”改革场景应用,列入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 S2”,并纳入数字法治系 统“一本账 S3”,被市检察院评为年度改革创新成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 委会专题报告涉未司法保护工作,全力配合法律监督工作调研, 认真贯彻审议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联 络工作的意见》,深化片区检察官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联动,走访 联系人大代表 200 余人次,每季度向代表委员寄送《永嘉检察》 刊物,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人员参与检察听证、检 察开放日等活动 27 次,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质效。加强检察宣 传,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通过“两微一端”、报刊等媒体传播检 察正能量,新闻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 37 篇次。同时,强 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系统梳理完善业务类、综合类 31 项制度, 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坚守“办案质量是检察工 作生命线”,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 检察业务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亮晒比拼良好态势。

三、坚持严管厚爱,聚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党组向县委和上级院 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3 项,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年 度法律监督工作。深化检察环节意识形态教育,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履 职办案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统筹融合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化“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 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认识,积极打造 以“双建双强”为核心,“一支部一品牌”为支撑的党建工作矩 阵,优化机关党委、党支部设置,开展“二十大心得交流”、“品 读经典锤炼党性”等活动 21 次,有力推动党建“红”、检察“蓝” 同向发力,第一党支部获评全市政法系统最强党支部称号。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出台《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实 施方案》,深入开展专项督察、检风检纪督察 18 次,梳理廉政风 险点 89 项,全面压实“一岗双责”。建立一体监督模式,强化政 治督察、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日常巡查联动监督,强化从严管 理,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督察通报、批评教 育 23 人次。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领导干部 带头对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予以记录报告。严格执行检 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全力抓好后继有人根本大计。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开展“永 检擂台·四比四争”、励新大学堂等活动,为干警搭建岗位练兵、 创新争先平台;统筹建设青年人才库、骨干人才库、拔尖人才库、 特色人才库和资深导师库,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队伍梯次培育体系, 完善传帮带机制,新录用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切实提升队伍业务素能和履职能力。7 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省优秀公诉人、法律监督成绩突出个人等省级以上荣誉,3 名干 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5 个集体和个人荣立三等功。 各位代表,永嘉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党委坚 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 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 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 问题和短板。一是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加强。专业化水平 与“两个先行”大局需要、高质量履职要求、群众司法需求还有 差距。二是数字改革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还需持续 发力。数字检察全省示范引领还需持续深化,贯通集成、综合应 用还需进一步突破。三是公益诉讼力度还需加大,协同作战、聚 合倍增治理效能还需不断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 着力解决。

2023 年主要任务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 施“八八战略”二十周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2023 年总体要求 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统 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法律监督、更好统筹数字改革重塑和特色示范引领,固根基、补短板、扬优势、创特色,以检察工作现代 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永嘉加速推进“拥江融入、产城融合” 工作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努力交出全面从严 管党治检的更优答卷。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六学六 进六争先”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政治 与业务深度融合,自觉把“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转化为能动履 职的实际行动。严格落实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 事项的具体制度要求,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专项活动、 重大涉检舆情和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毫不放松压实全面 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持 续打造“双建双强”党建品牌。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和反腐败工作, 全面加强集中警示教育、案例反向审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 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形成贯通监督整体合力。自觉接 受人大、政协等各方监督,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 极推进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高标准做好检察 官履职评议。

二、围绕“做好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努力交出服务大 局、为民司法的更优答卷。统筹发展与安全,全方位维护国家政 治安全、城乡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检察环节各类风险的排查、监测、防范、化解。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号改革工程”,加大柔性执法司法力度,持续放大与工商联、 行业协会、企业良性互动沟通优势,进一步做好涉刑事犯罪企业 合规工作,稳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单位犯罪领域的企业合规工 作,推进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拓展,更大力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 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严厉打击侵犯 留守儿童、妇女权益犯罪,依法保护“一老一少”合法权益,为 特殊群体全过程提供法律帮助、全流程主动跟进监督、及时化解 社会矛盾。用情用力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全力构建调解、听证、 救助等多元解纷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做强社 会治理大文章,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 的行业部门管理漏洞和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办 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未成 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保护体系,持续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深化未成年 人法治宣传教育,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三、围绕“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县创建”,努力交出强化新 时代法律监督的更优答卷。以“枫桥经验”60 周年为契机,深入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凝聚刑事诉讼各环节 共识,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轻罪一体综合治理模式、恢复 性司法工作模式。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紧盯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充分用好法检联席会议、与县委政法委建立的监督协作 机制等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拓展行政 违法行为监督深度和广度,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专项报告制 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检察+”协同共治模式,认真贯彻 《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做强楠溪江检察融合监督建设, 将楠溪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作为“桥头堡”,开展楠溪江生 态资源保护以及古建筑、古文物、古树等“古系列”专项保护行 动,落实永嘉、乐清两地八部门建立的雁荡山、楠溪江跨区域跨 部门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四、围绕“浙江数字检察是先行者也始终是领跑者”,努力 交出深化改革创新的更优答卷。持续发挥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的 先行优势,全力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数字检察 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在组织架构、方式流程、作战方法上下功夫, 紧盯执法司法领域重点问题和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推进数字检 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探索专项监督新赛道,紧盯楠溪江用水 监管、医美行业等领域,全力打造更多示范性、引领性典型案例。 深化协作共赢,定期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数字检察工作,积 极争取支持和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 各部门定期研究数字检察工作,协调数据共享、调查核实等工作 举措,持续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五、围绕“善于斗争敢于监督勇于自我革命的检察铁军”, 努力交出过硬队伍建设的更优答卷。深化落实院领导干部“八个 带头”要求,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健全考核评价、抓好自我监 督,全面提升检察核心战斗力。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和传帮带 机制,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更加系统、有序推进各层次检察人才 建设。持续开展励新大学堂、永检“四比四争”等活动,全面激 发干警内生动力。完善科学高效管理体系,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 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着力强化履职导向、目标导向。加 强检察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落实理论研究刚性要求,激励全体 干警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加强检察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快“新 时代法律监督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培育传承“永尚公正、嘉德 护法”的永嘉检察精神特质。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新的一年,我院 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 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 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诚拥护“两个确 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能动履职、 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嘉新篇章贡献更多更强的法治 力量!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下,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回答时代发展之问、公平正义之问、人民幸福之问。 

(一)履行法律监督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用新理念引领新实践,主动担当作为,深化主责主业,为平安肇源、法治肇源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批准逮捕3035人,不批捕5066人,不捕率65.35%,同比提升45.93%;提起公诉167211人,不起诉4660人,不诉率28.44%,同比提升23.23%;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93.20%、认罪认罚适用率99.04%、案-件比11.0056,核心业务数据由去年全市末位跃升全市第一。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执行、审判、再审等方面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监督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农业农村资源保护,案例在全市予以推广。民事检察工作位列全市优胜行列。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3件,行政检察实现突破。开展行政非诉执行职责监督、新型住宿业态日租房管理行政检察监督,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行业诉源治理,实现以“我管”促“都管”。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深化。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全面服务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办理黑土地、守护身边环境等专项案件116件,追缴各类国有财产6万余元;积极探索新领域案件办理,建立草原大数据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打造数字检察,提升草原生态检察监督科技含量。 

(二)坚定服务大局工作方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胸怀“国之大者”,在统筹发展中找准服务大局检察坐标,自觉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

  ——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班子常态化联系民营企业54家,提供个案法律服务82件次。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最大限度发挥检察办案促进企业合规职能作用,清理工业园区涉企“挂案”15件,督促涉案企业真承诺、真整改、真合规,使企业摆脱诉累,重新焕发活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该案经验做法被省院作为企业合规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治标与治本统筹。针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不当履职、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件;针对粮食企业监管缺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促进高效治理。会同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扶余市检察院,建立松花江生态环境保护“一江两岸三院”协同治理模式,生态治理稳步推进。

  ——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全面落实首次申诉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对全部信访案(事)件直接由院领导包案,均得到稳妥解决。深入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不折不扣地兑现“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庄严承诺,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践行人民至上司法理念,做好利民暖心实事

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如我在诉”的精神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小事”“小案”,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监督办案中传递检察温度。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办理帮信罪案件2027人,追赃挽损93.16万元;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机制,有效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深化寄递渠道犯罪预防和综合治理;针对项目生产、电梯“吃人”等安全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9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活动36次;一站式办理各类未成年人案件11件;深入推进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创新打造3+3+3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服务模式,为问题家庭送去法治指导和检察温暖,用心用情抓实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在全省率先设立驻法院民事支持起诉岗,多角度多环节为讨薪农民工提供维权支持,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7件,助力讨薪59万元;试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提存赔偿保证金71万元,对12名涉案农民依法不捕不诉,使其安心“春耕”“秋收”,工作经验在新华社客户端发表,阅读量达109万;开展精准救助,强化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10万余元“暖心钱”,为民举措更见实效。 

(四)坚持自我革命政治定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时刻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在筑牢政治忠诚中彰显检察担当。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以“求极致”精神强力推进党的建设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同向发力。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意识形态阵地,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新时代检察好声音。全年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刊发各类经验做法363篇,以思想的力量激扬奋进的步伐。

  ——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抓实队伍素能提升。成立全省首家基层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开展公检法律同堂培训;创新开展司法警察“二地四家三警”联动机制,做法被最高检推广。7名干警选派到最高检、省市院挂职锻炼;3名干警进入全市检察系统人才库;17名干警获得省市院、县委表彰;4名干警提拔到领导岗位;11名干警职级得到晋升。我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做法被县委专刊、省市媒体刊发。争先创优工作做法被最高检简报转发。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警示教育,推出“步步生廉”“争当廉内助”等系列活动,创新构建“督导+督察+督办”内部监督体系,全面推动“三个规定”深入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232件。在转变作风中自我革新,在正风肃纪中自我净化。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问计代表委员,倾听民主声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174人次;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做专题报告,并就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整改落实;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81条;适用公开听证审查办理案件269件;对6件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采取上门听证,把听证平台搭建到当事人家门口,既解开矛盾的“法结”,又解开群众的“心结”,典型案例被最高检推广。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精准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一体化办案协同性需进一步增强;三是队伍综合素能需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要在县委和市院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努力在大庆“三个城市”建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肇源实践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服务大局,力求检察工作大有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侵害群众权益等刑事犯罪。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主动扛起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推进企业合规整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积极助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数字经济、生态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抓源治本,推动检察业务止于至善。深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找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好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积极稳妥探索推进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让他们维权的腰杆更硬、底气更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增进稳定和谐,体现司法善意。聚焦提升诉源治理“大格局”,抓前端、治未病,完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矛盾为一体的诉源治理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质效、促进行业监管、推动标本兼治的作用,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三)筑牢基础,确保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业务、队伍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加快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全面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勤学善思中厚植检察内功,在党性锤炼中加强责任担当,在自我革命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赶考之路赋予新的时代责任,新的奋斗征程呼唤新的使命担当!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肇源实践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力量!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以“质量建设年”和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政治建设,捍卫“两个确立”

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方案》,先后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及宣讲活动20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定、部署和指示。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及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将检察履职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

努力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助力打造“党建领航·红映栗乡”党建品牌。重新组建党支部,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开展“党建领航 追赶超越”“弘扬新思想 共筑中国梦”等主题党日及各类活动30余次,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中心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823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995人。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漏犯1人。随着刑事犯罪结构深刻变化,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刑事犯罪占比不断攀升,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34.78%;不起诉33人,不诉率44.68%,充分体现“严”的震慑作用和“宽”的教育作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面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助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清理“挂案”1件。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我县2018年以来侵犯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逐案核查,努力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乡村振兴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派出驻村工作队,精准开展帮扶工作。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多方争取发展资金,推动强村富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参与抗旱救灾,解决饮水难题。面对农户住宅失火,奋力灭火挽损,组织房屋修缮,募集爱心捐款,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严格落实县委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下沉6个社区卡点、2个隔离酒店开展防疫工作。领导班子身先士卒,带领团队24小时驻守塔云山高速卡口,统筹做到防住疫情、畅通物资、护好民生。

坚决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82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73件。督促恢复林地10亩、修复耕地20亩、治理河道30公里、整治非法排污点15处、清理垃圾25吨,督促赔偿生态赔偿金4万余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2项。办理的1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1人,起诉11人。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组建自侦办案团队,发现移交相关案件线索6件,调查核实案件3件,提请市院立案后侦查办理12人,协助其他县院办理33人。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案件34人。2篇自侦办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刊载推广。

三、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积极办理食药、公共基础设施、寄递等领域案件10件,督促整顿药店、卫生室、诊所243家,排查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点10余处。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全市率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3件,促使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立案11人,批捕、起诉45人,建议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均被采纳。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4人。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及法律援助等各项特殊检察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清理校园周边涉黄、涉暴有害读物,针对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教职工入职查询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份,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立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同比增长42.8%,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万元。依法向1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0.7万元,司法救助办案总数、司法救助率均位列全市第一。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制发相关检察建议书13份,采纳率100%。办理的1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及时选派1名副检察长担任第一书记,成立朝阳小区联合党支部,投入经费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小区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69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选派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云课堂”、现场法治课等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场次,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主动构建大宣传格局,用心传播检察“好声音”,通过“两微一端”、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1.2万余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宣传信息230余篇,其中: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一类媒体刊载16篇。

四、提升监督质效,守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召开座谈会8次,会商案件22件,监督重点案件31件。依法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追诉1人,纠正违法22件次,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针对监管执法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份。完成对柞水县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1份。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坚持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提请抗诉1件。扎实开展“办小案 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持续做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品牌,加强协作联动,联合11个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被全市推广。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建议案件,全年共办理案件31件,同比增长24%。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就业、住房、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公益诉讼更加有力。牢记“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同比上升42%,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方式,立案办理案件1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追缴国有财产36.14万元。针对校外托管机构“脱管”现象,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镇安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镇安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五、夯实发展根基,强化履职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用活“三项机制”,主动汇报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争取党委、上级检察机关支持,新任命党组成员3名、副检察长1名,提拔内设机构负责人4名,有效破解队伍建设难题。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聘任制书记员7名,结合人才优势定员定岗,优化队伍结构,推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积极落实各类人员职级待遇,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坚持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分层分类培训1000余人次。组织法检警律同堂培训,提升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办案能力,2名检察官被纳入全省检察人才库。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向“外脑”借智借力,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5名,选任听证员6名。创新调研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研力量,注重培养会办案、善总结、能写作的优秀检察骨干。

提高智慧检务水平。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数字化档案室、标准化检察听证室建设及讯问室改造项目,优化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网上信访系统2.0等办案系统,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检察内网、电子政务内网分保测评和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工作,全面实现检察内网国产化,确保检察工作更加安全。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四治四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清廉镇安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恪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持续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并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协助办理县政协交办提案2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公开听证41人次,定期公开法律文书3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件、程序性案件信息83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能参与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回顾这一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镇安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检察办案理念还须持续更新;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法律监督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检察办案能力还须不断提高。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十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九届四次全会部署,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为镇安打造“一厅四地”、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化落实县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

二是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筑牢防止返贫、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底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是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现代化司法理念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指导办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融入式、协作式、溯源式、开放式、数字化检察履职方式,推进镇安检察工作现代化。

四是全面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推进法检警律同堂培训,引导干警真学、善思、强能。深入开展“五比五赛”擂台比武活动,打造“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台,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干事氛围。狠抓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各位代表,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新时代新征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苦干实干、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镇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和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扎实落实市检察院“两抓三促”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县优秀机关党支部”等荣誉。获中省表彰3人次,市县表彰6人次。辖区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99.53%,列全市第一名。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准政治方向。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提高政治能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传承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基因蕴含的政治灵魂和为民本质,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标准的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有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共促。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2次。迎接了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

二、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形象地位提升。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215人,同比分别下降48.5%和31%。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7人,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人,黄赌毒犯罪1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4条。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诉的郭某某养老诈骗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人。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我县工业园区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擅自排放BOG至大气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公开听证和磋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检察履职助力绿色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2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耕地743.4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15.8吨。

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19人,促成和解1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参与政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件次。会同县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5个,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讨欠薪52.5万元。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追赃挽损8.7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911.4万元。扎实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校园食堂、寄递企业、社区村组、网吧宾馆等场所调研督导15次,努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检察建议8件。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场会来我院实地观摩。成立红星未检工作室,组建未检办案团队,6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7场次。对7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的白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实现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聚合力。会同公安、法院共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86人,不起诉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人,均采纳。全年不捕率49.71%,不诉率22.06%,同比提升24.5%6.4%。诉前羁押率53.43%,同比下降10.75%。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制度适用率93.63%,量刑建议采纳率91.09%,同比提升12.5%6.5%,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抗诉1件,刑事审判活动纠违监督4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起诉职务犯罪22人。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提出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0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强制医疗违法、财产刑执行不当20件。刑事“案-件比”达1:1.01。成功承办全国首个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陕西分基地首例个案现场复勘论证会。

在做实民事检察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2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市中院采纳并指令再审。依法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审违检察建议21件,执违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4件。

在做好行政检察上抓推进。继续强化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发出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均为100%,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在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上求突破。在窨井盖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立案110件,同比上升17.02%。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以含油危废污染环境整治专刊转发;办理的督促整治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非法排放BOG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此案形成的《关于延安市LNG生产企业BOG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省市检察院参阅。

四、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将清廉志丹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廉洁公正检察机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发生在本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16件。

健全制约监督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精准排查检察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善党组主导监督、派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检务督察内部监督的一体化监督模式,不断增强制约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86人次。提拔使用干警5人,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招录干警8人。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干警王景山获全国公益诉讼“五好”人物、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办案检察官,干警杨小云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律监督职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1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慎终如始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在志市人大代表1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或听证19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39人次。

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强化风险评估,规范新闻宣传,坚决防范舆情和安全风险。运用新媒体技术,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好故事。编发检察信息60篇。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布原创信息216篇,中省市媒体采用83篇。8篇理论调研文章获省市表彰。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严格审慎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04份,程序性信息206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志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志丹检察的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还不够不实,前瞻性还不足;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好;三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还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四是检察大数据运用方面理念滞后,能力欠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掌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坚持笃行实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牢大局意识,严惩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助推经济发展保持“稳”的定力、增强“进”的决心。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绿色发展,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为实现红都大地山青、水净、天蓝、景美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业务一体融合。坚持结果导向,打破内部壁垒,形成横向融合的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促进“四大检察”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突出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奋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精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扎实开展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和重复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加快实施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为抓手,加快数字检察档案和办公OA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构建数据赋能监督、数据驱动监督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由“事倍功半”向“事半功倍”转变,由“人力驱动”向“数据驱动”跃变,实现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乘法效应”。

各位代表,唯有只争朝夕,方能不负韶华。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扎实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奋力开创志丹检察事业新局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以来,与钟山县工商联构建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位一体”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全国检察机关100对典型案例,3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最高检组织的理论征文活动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等自治区级荣誉16个;“2021年度贺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东融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63个。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护航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党组会1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期;党组成员做示范、树榜样,带头上党课13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2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4次。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4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诉源治理五个一模式,将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公开听证相结合,成功办结全市首例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院领导分片包区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余家50余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18次,解决法律问题8件,全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守护绿色发展生态底色。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惩治不法+修复生态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14人,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与县田长办、林长办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的全覆盖建立。发挥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结合保耕地 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土地撂荒专项排查,就耕地撂荒、非粮化问题立案4件。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保障农资安全及春耕顺利进行。创建大有可为司法救助党建品牌,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12人,发放救助金11.2万元。常态化做好公安镇双元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先后派驻2名青年干警到两安瑶族乡三联村、钟山镇城东社区担任驻村工作队员,20221名干警获评贺州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钟山建设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2022年,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719人、起诉4248人,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1111人、起诉1010人,批准逮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犯罪77人、起诉3838人。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断卡专项行动犯罪33人、起诉4350人。成立反洗钱工作专班,开展洗钱犯罪线索一案双查,办理的陈某红洗钱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银闪闪志愿团队20余人到防疫前线、社区街道参加志愿服务,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清廉钟山建设。规范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3人,起诉22人,判决22人,办理的冯某某受贿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深入探究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就某系统腐败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6人,起诉16人。组建专案组,依法快捕快诉系列涉恶犯罪集团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都管,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走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依法起诉12人、判决12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震慑违法犯罪。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多措并举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制作电子宣传短片1个,通过媒体发布、转发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40余条,点击量累计5000余次,深入社区、乡村、校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10次,接受普法教育2000余人次。

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2022年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与县人大常委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把代表建议作为线索转化为监督案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2年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挖掘监督线索1件。

三、聚焦人民美好需求,全力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揭牌成立贺州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3名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护缺失等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深化与专业社工服务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专业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助力5名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与县教科局会签《法治进校园三年活动方案(2022-2024)》,力促检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2022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场次,指引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惠及师生、家长10万余人。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把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当作大案来办,不断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食药领域公益损害新问题深化溯源治理,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件,针对入驻外卖平台药店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单位69家。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坝,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当事人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35000元,有效助推5个行政机关对5000余条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督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500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添彩。

做细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45件来访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息诉罢访率100%,无积案压案情况。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机制,及时就地息诉化解矛盾纠纷,检察长接访11件,处理来信4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1件。

融合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全面部署和启用掌上小秘书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检察官小秘书程序,为律师、当事人提供预约检察官、预约阅卷、案件流程查询、司法救助申请、心理援助申请等一条龙、全流程事务性服务。积极探索和运用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及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逐步降低案件诉前羁押率和捕后判轻缓刑率。2022年以来,投放使用电子手环共计46人,诉前羁押率25.50%,与去年同比下降29.53%

四、聚焦维护司法公正,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4329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4.39%;提出量刑建议19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91%。以求极致精神优化-件比,切实节约司法成本,将刑事质效评价核心指标-件比控制在1:1.039。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9件,追捕、追诉17人,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提出抗诉2件,其中办理的1件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引导侦查刑事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核查社区矫正脱管数字化检察监督平台,整合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形成数据库,借力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拓展法律监督渠道。2022年组织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次,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8件。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务实。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2022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注重对个案的研究,提升发现案中案的能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1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2022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5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常态化向县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县政府专门列支公益诉讼案件专项鉴定经费,充分为守护公益提供保障。聘请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8名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智慧让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和责任人复垦复绿林地425.1亩,维护复壮古树60余株,补植树木2.97万株,增殖放流鱼苗5.8万尾,督促推进100多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五、聚焦铸魂强基赋能,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全年举办政治轮训班3期,累计培训140余人次。制定星耀钟检方案,选树办案之星优秀干警,精准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助推干警在要案办理、改革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022年有9人入选全区、全市检察业务人才库,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能手。

大力推进清廉建设。以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打造七位一体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建立并公开亮晒权责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持续开展一月一警示主题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强化全体干警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对干警开展清廉家访,全年开展清廉家访30余人次,通过组织监督+家庭监督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根基。202210月,作为示范单位在钟山县清廉机关暨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4件。持续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全年填报33件次,院领导带头填报12件次。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做好2名员额检察官入额、2名员额检察官职级晋升工作。深化运用以-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激励干警履职办案求极致

六、聚焦主动接受监督,打造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常态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建议等专项监督与调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全年走访人大代表65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视察工作、评议案件20余人次。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资料,让代表委员更加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1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常态化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接受群众旁听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394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法律文书138份。着力加强检察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运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576条,多样化推进检务公开。

过去一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改革中创新,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办案理念还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办理精品案”“优质案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赋能检察工作的能力还不足,将检察大数据思维融会贯通到办案全过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距离党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做实做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委、党组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邪教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治暴恐、危害生产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禁毒整治工作,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能力。

(二)坚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改革创新。充分运用好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履职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观察员工作制度,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增强公益保护监督力量,助力秀美钟山建设。

(三)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探索开展“小专项”监督活动,以小切口解决民生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抓手和统领,做实做细做好办信、接访、办案、答复和化解矛盾等工作。深化落实“一到八号检察建议”,着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坚持能动履职求极致,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继续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常态化开展,力促监督立案数、撤案数在2022年基础上有质效提升。会同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的挂案,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找准深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突破口。以深化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办案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入全区先进水平为目标,推动各类案件影响力整体提升。充分运用统一业务软件流程监控子系统等手段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业务监督管理成效。

(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开展“强基固本钟山行动”,提升机关党建“五基三化”质量,采取“党建+”模式,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在职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深入开展清廉思想建设、清廉组织建设、清廉纪律建设、清廉作风建设、清廉文化建设,为凝心聚力建设清廉钟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实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推动钟山“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1】工作要求,履职担当、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引领、思想淬炼,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时,我院及时组织干警全程收看开幕直播。会后,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检察长专题宣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感悟40余篇。充分利用本院官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反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动态、举措、亮点等,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举办“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二十大宣讲进万家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联合院工会委员会共同组织干警下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县委、市院述职述廉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4次。加强党内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30次。

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我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专题研究2次,调整本院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舆论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大会12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3次。坚持落实每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组织党史学习1次,书记、党员讲党课28次,扎实开展“亮晒比”创先争优活动3次。党支部共计组织35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资助金额6万余元。成立临时疫情防控党支部,确保防控工作稳步进行。2022年我院转正党员2人,转为预备党员3人,及时为党组织吸收新鲜血液。

二、公正司法、能动履职,高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0人,其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诈骗罪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袭警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7人,其中危险驾驶罪26人,交通肇事罪3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1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人,盗窃罪8人,诈骗罪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盗窃、侮辱、故意破坏尸体、尸骨、骨灰罪1人,开设赌场罪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人,贪污罪2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33万元。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不批准逮捕1628人,不捕率同比增长23.55%,移送单位撤回17人。不起诉3752人,不诉率同比增长20.03%;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9111人,同比增长9.78%。刑事和解案件2件。提出量刑建议75人,采纳率97.18%。积极开展听证工作,举行公开听证【3】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听证,聘请公开听证员,并首次开展线上公开“云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2件,其中民事申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3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控告案件2件,法律咨询类1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访人。全心全意守护弱势群体,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 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被救助对象均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并按照县委安排,检察长在信访大厅共接待928人。切实做好节假日、两会及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实行日报告、周报告制度,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进京、越级零上访。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日常排查,报送相关信息,并进行归档。通过干警定期在广场、小区等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组织宣传活动9次。根据县扫黑除恶办相关文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通过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斗争意识。

三、聚焦主业、维护公平,高目标履行监督职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监督作为。全年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刑事监督立案12人,刑事监督撤案11人,纠正漏诉2人,对上述案件的监督被法院和公安局采纳,采纳率10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1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11人,诉前羁押【5】率同比下降21.68%。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促进我院检察业务指标向好发展。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副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会上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与卓资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6】挂牌成立,并召开案件研讨会24次。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分别向卓资县公安局、卓资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共11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回复。在开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中,向卓资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被卓资县人民法院采纳并回复。接待辩护律师9人、诉讼代理律师1人,确保司法公正。

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为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对2021年审结办理的民事审判案件50余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为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对2020年至2022年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共评查200余件民事执行案件。通过查阅卷宗方式,探索完善民事执行监督办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牢记“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责任,评查法院2022年全部行政审判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检察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100%。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对3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有力推动依法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护航民生福祉。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国土国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2 份,诉前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与市检察院共同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运用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红线,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2件,恢复土地772.8775亩。与卓资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卓资县“河湖长+检察长”【7】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卓资县内大黑河全流域进行巡河摸排。与卓资县林长制办公室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8】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动协作共同守护秀美卓资。与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并通过检察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督促整改。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9】能动履职,与卓资县应急管理局共同制发《关于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化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保护特殊群体,彰显检察温度。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计办理侵害未成年审查逮捕案件22人,逮捕11人;审查起诉案件13人,起诉1人,不起诉2人;办理发回重审案件1件,做到提前介入案件全覆盖,保证案件准确及时办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0】,派出14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0次,覆盖700余人,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监督行动,发现监督线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对校园防性侵害机制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配套制度落实情况加以宣传和监督,积极回应了公众期待,有利于从源头防范性骚扰、性侵害的发生。二是共筑养老诈骗防火墙。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举办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2次,开展线上打击养老诈骗普法讲堂11次,干警录制小视频揭秘常见养老诈骗六大骗局,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

四、立足本职、护航经济,高力度服务县域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开展座谈会开门纳谏2次,实地走访企业6次,并对涉案企业回访,深入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后,我院全面检视并明确整改措施。主动研究破解涉企难题,加强检企共建,检察官直接对接企业,发放检企服务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9次,联合卓资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次,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卓资县人民法院召开有关涉企案件的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评查法院2021年涉企民事执行案件80件,并办结市院交办的涉非公经济案件1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宣传引导,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大讨论活动中,发布宣传报道200余篇,部分优秀作品被中央级、自治区级媒体转发。积极促进企业合规机制落地,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生机勃勃。全年开展2次大规模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问题2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协助政府完成全村聘用公益性岗位31人,落实教育资助,为脱贫人口在校生发放补助共2690元,完成参加防贫保共计138237人。通过互联网帮助村民销售农副产品共计3万余元。举办爱心秧苗进庭院活动,为村民免费送出3000多株菜苗,解决人民群众买秧苗难的问题。开展春节前慰问活动,筹集3万元为帮扶村村民送出爱心米面,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爱心。村民为此给我院送来写有“一心一意办实事 全心全力解难题”、“情系群众办实事 热情服务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饱含村民对我院帮扶工作的肯定。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刻担当作为,任劳任怨。对包联小区开展零死角摸排工作15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核酸检测工作中,我院干警积极前往防疫一线,支援集宁1人,支援县内乡镇2人,支援华裕小区1人,5名干警在包联小区设置核酸采样点,共参与核酸采样工作78次。在包联小区、G7旗下营高速卡口、电厂卡口执勤共计2310人次,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自我革新、忠诚担当,高质量打造检察铁军

加强干警队伍素能建设。通过政治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能。结合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领导、干警轮流授课,全年共开展学习教育38次,干警轮流授课培训30余次。通过警示教育,加强干警廉政意识。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专题学习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过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技能。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竞赛中,1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得2022年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三等奖。1名干警荣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称号。在全市举办的“中国梦、检察情”书画摄影展活动中,5名干警创作的8幅作品参展。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提拔1名干警为专委(党组成员)1名干警为党组成员。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全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次,走访人大代表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工作、参与活动 16人次,通报检察工作信息3条,按时办结建议5件。定期将案件信息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至互联网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案件信息数据320条,确保律师在线阅卷畅通,公开法律文书2份。强化新媒体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动态信息791条、微博发布1880条、今日头条发布1736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会议2次。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整治,修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做实“严管就是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彻底,更新贯彻不及时,协作共赢意识不强;三是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破解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的力度、举措还不够。

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贯彻宣传。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检察现代化。要进一步找准对接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把平安卓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推进从严治检。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队伍检察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干警专业化水平,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考核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考核,注重工作实际成果的完成。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团结奋斗、忠诚履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平安卓资建设,以优质检察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卓资检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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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政法 工作报告 队伍 2023年 人民检察院 -4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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