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更新时间:2025-02-01 23:10:43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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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护稳定促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积极融入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滨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全力护航平安滨江建设。全年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6人,依法批准逮捕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61人,提起公诉373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19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63人,涉黄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5人。全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围绕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主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审慎办理涉众敏感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沟通联系,深入初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2起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坚决捍卫司法公正。

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益企向未来”检察工作品牌。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管理负责人、技术核心人员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34人。牵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促增长。办理的全国首例股票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获评全国场外配资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运用点名约访、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多种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处理,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270人,不诉率同比上升7.88%。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信访案件62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开展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持续深化领导接访、公开听证等机制,对一起因房屋买卖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而信访近十年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当好“法治参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检警协作,在区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前置。全年监督立案17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漏捕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监督撤案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抗诉后再审改判1件。推动认罪认罚工作纵深发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7人,适用率达85.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认罪认罚质效值位全市前列。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常态化工作,办理的武某某漏管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示范性、引领性案例。及时监督纠正无辜群众“被犯罪”问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会议上交流,并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以“精准化”目标推动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8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监督高质效案件3件。深化“三查融合”办案模式,坚持民事监督和刑事惩处同步推进,将涉11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张某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开展虚假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有效突破虚假诉讼案源瓶颈,通过建立涉罪数据模型和数据库排查线索72条,获取有效线索20条。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网络司法拍卖、涉养老金恢复执行等专项监督行动,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以“促和谐”理念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件,化解一起案发16年前的房屋登记行政申请监督案,同时一并解决关联民事纠纷,该案获评全市行政检察精品案例。以召开府检联席会议为载体,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联动对接,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以“大格局”思维推动公益诉讼积极作为。扎实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有序拓展办案范围,创新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0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00余吨,危险废物82余吨,监督追缴非专利申请补贴资金340余万元。积极争取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会同区总工会、区生态环保局分别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聘请“益心为公”公益诉讼观察员24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中践行检察初心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察必应。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事”。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油烟管道改造、扬尘污染、共享电池安全等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整改问题8个。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7件,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关联上下游犯罪54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涉及老年人600余名的王某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对辖区内人脸识别取纸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报道。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出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为11个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多措并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民事执行监督等措施,跨省救助患白血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在省、市检察院开放活动中作交流汇报。办理全省首例“学平险”拒赔支持起诉案,帮助患重病儿童调解获赔9万元。探索未成年人普法新形式,“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获评浙江省网络普法基地、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纪录片拍摄,全网播放量2408万次,微博阅读量破亿。

用情关护因案致困群众急难。聚焦低保、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整合民政、公安等多方数字资源,在全省率先探索检察司法救助领域数字化,获取司法救助线索285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被评为全市数字检察建模大赛优秀应用。办理的赵某某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余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助力“两个先行”典型案事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推动工作发展中提供动力支撑

坚持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挖潜力,在具体司法实务中培育提炼示范性、可复制的滨江检察实践样本。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运用浙江检察数据平台,与多部门共享执法司法信息,率先实现远程讯问“零接触”、认罪认罚“云具结”等功能,跑出检察办案“加速度”。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梳理社区矫正数据,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贯通全省数据,建成“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协同应用”,助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形成“检察+部门”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领建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实现应用、数据、视频、网络、安全等工作智能化、集约化,全力打造智慧检务“2.0版本”。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入选“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项目,远程取证和社区矫正监督协同入选“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项目和“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2”项目。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假冒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9件21人,同比上升50%。妥善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别督办的两起侵犯辖区内知名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开展涉专利国有资产保护专项监督,并结合“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全省首个《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指引》,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提供滨江标准,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联合高新企业、高校等多领域力量,组成商业秘密领域专家咨询库,举办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高端论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量身定制个性化整改方案。持续加大机制创新,出台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指引,探索有别于大型企业的合规工作程序,确保合规工作“简化不减质”。与湖南、江苏两地检察机关出台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办法,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建立合规企业回访调查机制,确保合规计划严格执行,企业整改后营业额均大幅增长,真正实现“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淬炼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新要求,锤炼新本领,努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以政治忠诚为底色。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5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政治轮训等110余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13项。打造“清廉检韵”教育品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筑牢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配合省、市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巡视“回头看”自查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纪律作风督察,提高干警严守纪律自觉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以人才培养为根基。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诉业专攻”岗位练兵、脱产培训等活动27期。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拔科级干部4名,引进专业人才3名。积极开展树标对标行动,评选推荐“季度之星”18人,干警入选省、市检察系统人才库15人,荣获业务能手、个人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6人,获评市级以上检察系统精品案件9件。加强理论调研及成果转化,在知名期刊发表调研文章5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立项2项,市检察院课题立项3项。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公开听证等检察履职活动30人次,走访人大代表20余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12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7650余条,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公开程序性信息584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取得的各项成绩,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还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全面平衡充分,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人员综合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也是杭州亚运会举办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紧扣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锚定“争第一、创一流”目标,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高新区(滨江)奋力开创“建设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新局面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重大意义,全面落实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杭州亚运会、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平安滨江建设能力水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激活类案监督效能,有力促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打造“益企向未来”品牌,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先优势,打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组合拳”。

三是聚焦人民至上,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能动司法,拓展为民司法的广度和深度。深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持续以“我管”促“都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办案方式方法,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开拓融合式监督渠道,探索“检媒公益联盟”新模式,通过案件办理挖掘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以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四是聚焦创新引领,以更实举措提升法律监督履职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深入谋划挖掘新场景应用,对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社区矫正监督应用场景等有潜力的成熟应用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数字检察应用的集成性和贯通性,打造具有滨江检察辨识度的数字检察好应用。依托“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做精做优特色品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聚焦人才队伍,以更严要求锻造高素质滨检队伍。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通过检校共建、实战实训等方式,加强信息网络、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化人才培养,为品牌打造、创新创亮储备专业人才力量。注重工作实绩导向,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动力,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团结奋斗,为奋力开启高新区(滨江)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区委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按照“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能动履职,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成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官方网站获得最高检“全国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优秀网站单位”荣誉称号,3个集体、5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一、以更高站位细致谋划,全力提升党的建设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第一议题”制度,共召开党组会5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32次;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在贯彻落实重要会议精神、视察工作、涉外国人案件等方面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11件次,不断增强请示报告的政治性、自觉性和时效性。

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党建带动群建,群建服务党建”的基本思路,始终把工会、青工委工作放到中心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打造更加宽广的党群共建平台,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到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队伍建设中,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相关工作经验在《山西法治报》刊登。

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全面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完善负面舆情应对处置工作,2022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以更强担当服务大局,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2022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8件147人,起诉354件46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共批捕涉黑恶案件3件10人,起诉2件1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案件9件13人,金融诈骗罪案件2件2人;切实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年共受理监委移送、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决定批捕4件4人,决定起诉6件7人。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体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不批捕37件58人,不起诉114件155人,不捕率为28.29%,不诉率为25.2%;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比上年度下降5.41个百分点;办理认罪认罚案件417件517人,适用率分别为89.29%和90.38%,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52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8.86%;探索出台了《轻刑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工作办法(试行)》,适用此项制度办理案件20件,有效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末病”的作用,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05件,实现“治罪”与“治理”同步。公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就近年来辖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与城区行政机关多次沟通协调,加强行刑衔接,推动溯源治理,相关工作情况被最高检工作信息采用。

三、以更实举措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谦抑、审慎、文明”理念办理涉企业案件15件15人;做实企业合规工作,联合区工商联等8家单位成立城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实施办法》,办理2起适用企业合规案件;开展了“联企入企服务宣传周”活动,6名院领导深入包联企业开展联企服务,为企业提供纠纷化解、法律帮助等全方位法治服务。

助力打造清廉城区。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动员会,着力打造思想育廉、实践倡廉、制度固廉、文化促廉、家风助廉“五廉”机关。推动清廉文化“进机关”,开展以“我身边的廉洁故事”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进一步展现廉洁风采。向干警家庭发放清廉家书,以廉洁家风涵养检察正气。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办理涉疫案件7件;组织全院干警参与社区防疫值班值守350人次,组建志愿者团队200余人次深入包保社区,助力全域核酸检测25000余人次,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以更深情怀为民司法,全力助推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办案中落细落实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组建了刑事速裁团队, 2022年共办理速裁案件201件,有效提高了办案质效,减少了人民群众诉累,相关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官方网站转发,省检察院专门编发工作简报,将该项工作在全省系统内推广;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来信来访111件,均在7日内办结,3个月办理情况回复、答复率100%。实行首办责任制,院领导共办理首次信访案件6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上级交办的8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贯彻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年共举行检察听证87件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全覆盖,化解率100%。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8件9人,起诉13件18人。全院17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包联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7次;建设了兼具取证、救助功能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打造“守护少年”临界预防工作品牌,通过与区妇联共建阳泉市首批“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制定多个工作办法等构建了以检察履职为核心的关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全年共帮教涉案未成年人25人。相关工作情况在《检察日报》、《检察周刊》刊登。

用情做好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7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11件,帮助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66万元。其中,张某伍等10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规范化设置母婴室,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主动挖掘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3.5万元。

五、以更优质效强化监督,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在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和高新区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刑事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共监督立案80件、撤案31件,纠正漏捕5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3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袁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二审抗诉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意见96件。

精准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支持起诉及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3件;积极开展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通过查阅调取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调阅执行卷宗,发现执行监督案件线索6件。

重点抓实行政检察监督。与城区、高新区13个行政机关会签依法行政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会商机制,率先在全市实现重点行政领域工作联络机制全覆盖。2022年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2件。

拓展优化公益诉讼工作。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诉前整改率100%。积极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土”、“国财”领域案件要求,立案办理4件税务征收管理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缴税款143万余元;积极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活动,办理案件3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积极办理多起固体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案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按照全省检察机关“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要求,办理大阳泉村、小河古村传统村落保护案件2件,办理古树名木保护案件3件;立案办理全市首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办理案件3件,督促修缮了狮脑山五指战壕遗址等三处文物。

六、以更严标准提升素能,全力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推进业务能力建设。全院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专题学习21批次223人次,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各业务条线培训16场次150余人次。我院举办了“检察官教检察官”大讲堂2次,以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授业解惑,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的专业素养。召开了“公检法司律”同堂培训,通过“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更好地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提升检察宣传水平。组建写作团队,全年共撰写原创信息238条,被省级以上媒体转发46条;开通城区检察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各类新闻信息1389条,其中防疫工作被最高检官网、正义网、《检察日报》报道。我院荣获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标兵单位”,两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做实检察理论研究。强化检察建议统管力度,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学用力度,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征文研修活动。2022年,一篇检察建议获评省检察院年度优秀检察建议,两篇检察建议、两篇调研文章入选省检察院“三大领域”专项行动优秀检察建议和优秀调研文章,两篇理论文章在《山西检察》刊登。在由三省八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太行法治论坛”上,两篇论文分获二等奖、优秀奖。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总基调”不动摇,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全年共记录29件;认真对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反馈意见,一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了6项督促检查方面的制度机制;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底线。

七、以更强自觉接受监督,全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检察履职情况、服务创优营商环境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认真回复落实审议意见;制定了《城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院领导联络人大代表分工方案》,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110余人次参加各类检察开放活动,院领导集中走访了辖区内6名省级人大代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2022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充分肯定了我院工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积极主动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2022年6月,区政协就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383份,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57件,实现了人民监督员“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工作情况在《山西法治报》头版刊登。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座谈、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城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每一项成绩,都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城区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走实;二是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的举措还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存在短板弱项;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利用大数据思维监督办案的效果还不明显,数字检察工作亟待加快推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责任。2023年城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及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建设“中共创建第一城”首善之区的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奋力推进城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持续走好全省第一方阵,全力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着力在落地、落实、落细上下功夫;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上。 

二是以提高现代化履职能力为基础,准确把握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方法路径。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进一步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服务发展实效;重视通过法律监督促进诉源治理,更加关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跟踪落实,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履职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坚持人民至上为宗旨,驰而不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教育医疗、劳动就业、食药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手段,不断强化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重点关注困难妇女等群体,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扎实推进临界预防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抓手,坚持不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对标各级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持续抓好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落实,奋力固强补弱,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以堪当时代重任为目标,持之以恒打造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健全完善培训体系,着重培育干警的大数据思维,全面提升现代化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 忠诚履行职能,积极开拓创新,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城区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开展“质量建设年”“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牵引,充分运用“四个体系”,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大同“三区”建设提供优良的法治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立足职能,主动融入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坚决服务疫情防控。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参与社会防控,先后派出28名干警参与全区核酸检测、人员封控、物资配送、环境消杀、信息流调等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检察”优势,实行疫情期间“非接触”办案,最大可能降低传播风险,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涉油犯罪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件72人,审查起诉案件156件215人,严厉打击了以韩某锋、刘某为首的两个涉油犯罪团伙。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37人,不捕率为51.39%,同比增长20.2%;不起诉34人,不诉率为19.2%,同比增长4.55%,王某诈骗案入选全省少捕慎诉慎押典型案例。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8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7.29%。综合运用流程监控、简案快办、提前介入等手段,减少案件退补,优化“案-件比”,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通过引导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动态审查、认罪认罚从宽,追赃挽损766.78万元,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营造优质营商环境。通过送法进企、座谈交流、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方式,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针对两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通过入企调查走访、第三方评估整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涉案企业提供个性化合规整改方案。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系,督促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法治建设、助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作用,紧盯社会治理堵点、难点、痛点,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85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有力推动被建议单位建章立制、解决实际问题,该项工作经验被大庆市社科联立项并入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二)聚焦人民至上,努力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14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48次。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联合区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关工委,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对20名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依法带娃。对46所学校约1800名从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针对校车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烟草问题开展公益调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件。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4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件,化解涉未成年人行政争议2件。倾力保护社会困难群众。将大数据融入司法救助,能动作为,司法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9.02万元,其中与珠海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高某华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广。加强与劳动监察、住建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15件,帮助15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86万元,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渠道,共办理来电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案件82件,7日回复率和3个月答复率均为100%,为人民群众“打开心结”“去除心病”,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接待信访13次,以上率下,逐层落实责任,积极发挥了“头雁效应”,全年无进京访、越级访。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申诉等,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130次,做到“开门办案”,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促进矛盾化解,增强司法公信。

(三)聚焦质量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高质高效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加强两法衔接、挂案清理、数据共享,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33件,针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的6类共性问题提出纠正违法,均被采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10件,追诉漏犯1人。积极开展刑罚执行巡回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并制发检察建议2件。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监督。在精准研判、调查核实、跟进监督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等领域的监督。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告送达”“诉讼未退费”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达成共识、形成机制,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着力攻坚抓实行政检察监督。积极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对行政非诉执行程序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7件,对行政机关不及时申请强制执行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联合劳动监察局、城管局、公安、法院建立“行政执法衔接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成功化解了蔡某某与高台子七撮房村委会危房改造补贴行政赔偿纠纷。稳中求新优化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守护美好生活” “守护身边环境”“守护身边安全”及“个税追缴”等专项监督活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7件;立案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20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公共安全”新领域案件5件,实现了“等内、等外”领域全覆盖。

(四)聚焦提升能力,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提升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长效化,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网络宣传、发稿发文等意识形态政治审查制度,加强舆情引导及应急处置,确保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无死角、无隐患。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沙龙、岗位最佳实践宣讲各类专题培训及业务竞赛34次,1人通过司法考试,9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办理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个,国家、省、市级期刊采用调研文章7篇,“两微一端”发表原创宣传文章206篇,被国家级、省级媒体转发73篇。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按照“四个围绕20个聚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如实填报相关事项143件。开展节日专项督察、作风建设检查、案件评查等督察检查9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34条、法律文书7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9件。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45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驻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特别是全体代表、委员的监督和关爱。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不够深入;二是服务大局的系统性、精准性还不够强,实效有待提升;三是大数据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创新不够,法律监督质效亟需增强。问题就是责任,我们要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重要决策部署,紧扣全区“十四五”发展蓝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新发展机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同建设。

(一)聚力服务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三区”建设。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大局来推进谋划。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健全检企沟通联系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面对面”了解企业所想所需,促成服务保障“个性化”,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得更实。不断加大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极构建司法救助大格局,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做到“应救尽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群众信访申诉案件,全力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注重推动诉源治理,加大检察建议跟踪问效力度,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二)聚力维护稳定,以更强力度护航平安大同。把执法为民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力保稳定、护民生、促发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加大对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及安全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检察屏障。持续开展打击涉原油刑事犯罪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油田企业合法权益。以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严厉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维护生产安全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聚力法律监督,以更高标准维护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创新,以“数字革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全力强监督、促公正,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坚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继续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促进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及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重点推进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纠纷等重点领域,协调推进执行监督、审违监督和支持起诉工作,突出监督深度,强化精准监督。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持续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探索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案件争议化解等机制,用好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挖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扎实推进“守护身边安全”“黑土地保护”等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护航安全生产、保护特定群体权益等专项行动,拓展网络治理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切实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重点,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聚力政治建检,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拓展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优化检察管理,落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评查,推动案件质量、案卡填录警示常态化。以质量效果为核心,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系,深化检务公开,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检察初心、不辱职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务实重干、能动履职、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同贡献更强检察力量。

 


 

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风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 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区委工作部署,依法、全面、能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依法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护航

 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通涉企办案绿色通道,依法保护企业发展权益,对1名企业管理人员作不起诉决定。常态化走访联系企业15家次,召开检企座谈会1次,开展涉企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2场次,提出涉法风险防控建议3件。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通道,提供“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服务,受到群众欢迎。二是坚决维护大局安全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重罪案件11件15人,起诉11件15人。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件次,涉检问题实现进京到省去市零上访。三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立足监督办案抓源治本、化解矛盾、推进治理,通过类案深入分析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食品安全和刑事执行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分别系全市首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5人,决定不起诉22件24人。

 二、守护民生民利,为人民群众服务

 一是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依法起诉电信诈骗类犯罪案件15件24人、危险驾驶类犯罪21件21人、毒品类犯罪2件3人。依法审查办理徐某等20余人开设网络赌场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证据,在配合公安机关打财断血、追缴赃款上效果显著。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发动60岁以上居民接种疫苗500余剂次,出动党员干部志愿者1000余人次、抽任点长11人次协助社区战疫。二是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食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城镇水资源保护等系列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行政机关有效履职,累计推动药品商家规范经营21家、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垃圾处置15家,排查整治“九小场所”消防隐患100余处。参与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累计规范整治食品商家23家,起诉食品安全犯罪3件3人,办理了刘某等人销售过量添加剂食品案。依法支持21名农民工讨薪起诉,帮助追回劳动报酬33余万元。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4名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三是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宣传、惩戒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活动,推动校园及周边行业规范经营,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宾馆旅店业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人,讯问时法定代理人和合适成年人到场率、犯罪记录封存率、帮教率均为100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件4人,提起公诉1件4人。办理的常某追索抚养费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案件,引起积极社会反响。

 三、扛牢法律监督主责,为公平正义担当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29件45人,批准、决定逮捕22件30人。受理审查起诉87件108人,提起公诉70件94人。强化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6件。下达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3份,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遗漏罪刑1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累计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4件、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规9件、超期限羁押2件,办理财产刑案件7件。二是持续做强做实民事行政检察。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9件、民事执行程序监督案件8件,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对2起依法不支持的监督申请释法说理,维护审判权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办理民事支持起诉 23 件,诉求全部被判决支持。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方面,共立案32件,办理诉前程序28件,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回复并整改。推动建立刑行衔接机制,与相关单位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督机制、打击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协作机制;民事公益诉讼方面,共发布公益诉讼公告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

 四、从严锻造队伍,为检察司法立公信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全体干警自觉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次。二是全面强化能力作风。坚持不懈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责任,落实经常性政治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开展了“十个严禁”“百千万”主题学习月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聚焦 10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坚持见思想、见目标、见群众、见挑战,干警政治意识、全局观念、服务理念、担当作为等不断改进。有效建立并充分运用“四个体系”,重点工作得到推进落实。实施学习型机关正向引领激励创建行动,开展岗位大练兵30余场次。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2次。用心听取并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视察、案件听证、庭审观摩58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全年组织听证40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7条、法律文书5条,接待律师阅卷9人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一年来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回顾2022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检察监督理念更新缓慢,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践行不够。二是与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深度融入不够,精准服务、助推治理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效。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专业型、“工匠”“大师”级人才仍然匮乏。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东风区“四区”战略和“七项重点工作”,依法、全面、能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东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振兴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风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中筑牢检察忠诚。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精准融入大局、守护公平正义中做大检察格局。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重刑事犯罪,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风、法治东风。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能动履职,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在全面解放思想、持续更新理念中提升检察质效。紧紧依靠区委、区委政法委领导,争取纪委监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支持和配合,构建顺畅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着力提升东风检察品质。

 四是在深化从严治检、全面摔打锤炼中锻造检察队伍。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建院育人,一体推进政治思想、综合素能、纪律作风建设,锻造“五个过硬”队伍。始终保持自我革命的自觉和警醒,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是在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提高中增强检察公信力。把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认真执行人大决议,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用心办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落实检察长接访、检察开放日、检察信息公开等制度,以更加开放、更加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继续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以能动履职、真抓实干、事争一流的赶考状态,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新局面,在奋力推动东风高质量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东风的新征程上,交出满意答卷!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这一年,“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首次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这一年,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创“两个一流”为工作目标,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围绕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147件,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14项各级集体荣誉,干警获得30项各级表彰奖励。

一、坚持服务与保障,善作善成助力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们以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为目标,在依法能动履职护航东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安保工作。依法办理涉邪教案件2件9人。当好平安东胜建设“守护者”,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办理故意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19件22人;办理涉黄赌毒、盗抢骗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案件321件489人;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480件486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111件290人;办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卖毒品等犯罪案件8件18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8736.95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蒙马奔腾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办理养老诈骗案件2件,提前介入拒执案件19件,立案监督1件,合力追回执行款158.4万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统战工作,被评为“第七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自觉服务地区发展大局。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先后有80余名党员干警助力全员核酸、联防联控,累计执勤1100余人次,联系爱心企业向包联社区捐赠抗疫物资。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一件生产安全类案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对责任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有2件涉企案件正在进行合规整改,深化涉企案件诉源治理。清理涉企“挂案”2件,对3名涉企案件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3件涉企案件监督撤案。针对在矫民营企业家跨市县活动审批时限长、手续繁杂等问题,主动与司法局对接磋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最大程度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件。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9件。紧扣区委政府重点难点工作,在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化解、建设工程领域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督促清除违法堆放垃圾、治理“飞线充电”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

(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跟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办理侵害未成人犯罪案件23件42人,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37件66人。在深化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守护娜荷芽”建设上持续用力,针对涉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民事抚养费追索等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制发“督促监护令”53份。办理的1件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入选自治区院典型案例,制作的《从我做起,拒绝校园欺凌》动漫法治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优秀奖。未检办公室获评2021-2022年度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用心做好群众信访申诉工作,共接收群众来电、来访、来信、网络反映116件,均依法就地及时解决。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36次,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9件,检察长阅批来信13件。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发放救助金4.3万元。协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线上原创普法宣传499次,线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50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其中针对进一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向各银行及通讯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二等奖。

二、坚持公平与正义,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年来,我们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一)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共办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1095件1675人。联合公安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体办公室,建成远程会商办公室,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充分发挥“两个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并成功办理了“4.08”特大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等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召开联席会议6次、同堂培训3次、提前介入案件20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提出抗诉3件、追捕追诉漏犯12人、纠正违法96件次。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加强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件。成立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采取日常检察和派驻检察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有序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二)精准发力做好民事检察。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94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办理案件84件,发出检察建议83件。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开展涉企执行专项监督,调取法院涉企执行案件64件,发出检察建议63件,均被采纳。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制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工作机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制定《关于加强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发出支持起诉书2份。

(三)突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61件,均被采纳。扎实开展依法护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针对行政机关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东胜区司法局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办理的一起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四)因地制宜做亮公益诉讼。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件,提起诉讼1件。深化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工作9次,办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案件1件。对“五个大起底”工作进行同步监督,办理国有土地、国有财产保护案件2件。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督促东胜区水利局收取建筑工程领域水土保持补偿费检察建议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一等奖,该做法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办理的“战国—秦长城文物保护案”等2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办案规范案件。创设“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成立全市首个命名检察官工作室、创新公益诉讼“5个1”工作法、推行业务课代表工作制度、建成“公益筑巢鸥翔蓝天”保护站等。公益诉讼工作宣传片被新华网转载,点击浏览量近百万。

三、坚持改革与创新,谋实谋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年来,我们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改革创新检察工作中激发内在发展动力。

(一)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建立起核心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日常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相统一的检察权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督促、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案件,监督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56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次。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3.94%,不批捕32件102人,不起诉215件266人。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牵头负责完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任务7项。

(二)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深化运用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讯等“六远”工程辅助办案,远程提审600人次,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依托法律监督数据中心建起全市首个“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对40家涉案企业进行了相关事项调查,获评全国100对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工作,探索构建无障碍设施法律监督模型,被自治区院选送参评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

(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和走访,共为代表委员订阅《检察日报》700余份。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对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听证60件次,检察长主持听证11件次。6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举一反三抓实整改提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答复、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6次。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52条,接收回复人员犯罪记录回函120份,涉及人员6198人次。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检察业务主要数据4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坚持全面管党治检,从严从实狠抓基层基础建设

一年来,我们以严管就是厚爱为抓手,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上级院、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6次,用实际行动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五学联动”学习宣传模式,开展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集体会议、专题读书班、专题政治轮训、党支部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等各类学习活动34次。《“五学联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用好“指尖加油站”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被学习强国等多家平台转载宣传报道。常态化组织学习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以部门为单位利用下班时间组织自学,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综合素养,《学好用活“十大业务”系列教材》获正义网等平台宣传报道。

(二)强化组织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进行集中学习27次,院领导、检察官讲党课27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1次,进行流毒肃清工作6次,确保干警思想高度统一、行动坚定有力。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原创检察信息被国家、自治区、市各级媒体采用1153条,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公众号获评全国检察微信三十佳。全面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立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紧扣检察工作职能深入挖掘、培育支部自身特色亮点,创建4个支部品牌,形成了标识鲜明、融入结合、覆盖全面的党建阵地矩阵。第一党支部获评东胜区“最强党支部”。

(三)强化纪律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年度述职述廉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等4项工作机制,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召开党组会32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干警廉洁自律防线,共开展警示教育9次,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30件次。狠抓廉政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在全院形成了“以廉为美、以廉为荣、以廉为乐、以廉为范”的良好风尚,强阵地、广开源、严管理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内蒙古检察宣传报道。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创新“1+1+3”全员督察模式和“e”监督数据平台,深化督察广度和深度,队伍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持续提升。

(四)强化素能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全市刑检、公益诉讼、案件管理业务等竞赛,先后有9名干警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案件管理业务标兵能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等13项荣誉。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常态机制,每月举行升国旗仪式,结合宪法日开展宪法宣誓等活动。开展重要节日专题座谈会、每周五兴趣小组、书法培训班、低碳徒步等活动,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必须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始终坚持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更得益于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认真审视全年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仍需提档升级;二是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充分,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仍需加强;三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得还不够充分;四是对标先进、追赶超越的思想理念仍需强化,创新创优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加以解决。同时,也希望各位代表、委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整体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承担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努力以检察履职“五个新突破”为现代化东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在强化政治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检察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担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二)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实现新突破。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深化落实市委安排部署的“三个四”目标任务,聚焦东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结合点和发力点,加强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要重点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建设、服务保障民生、完善公共安全等领域加强检察供给、优化检察服务,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持续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三)在践行检察为民理念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检察工作日常,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在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上用心用情用力。要持续推动检察履职触角向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民生领域延伸,在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重点发力,在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履职尽责。

(四)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实现新突破。要强化“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继续优化提升“东胜检察 益路前行”公益诉讼品牌,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提升公益保护质效。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做好类案法律监督模型构建和开发。要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标任务,以制度规范提升监督质效。

(五)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上实现新突破。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加强干警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要坚持从严管党治检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要继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全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踔厉奋发新时代,勇毅前行建新功!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东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东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东胜社会治理高效能推进等方面依法能动履职,自信自立、守正创新、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努力以东胜检察的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持续为开创东胜现代化建设美好未来贡献更多更优检察智慧和力量。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获国家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 2人次,连续4年获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获自治区级先进集体表彰1个、先进个人表彰2人次;获市级先进集体表彰9个、先进个人表彰22人次。

一、服务中心大局,能动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全体干警结对帮扶脱贫户、监测户157户603人,派出3名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帮助协调落实项目1个,落实村委办公场所改造和办公经费1.71万元。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救助农村地区因案致贫的受害人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9万元。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案件,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联合工商联等7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人。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服务企业工作,挂点联系8家企业开展“一对一”走访服务工作。

有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战,与行政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对6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近64万元,补种树木3300株。

二、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力以赴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紧扣抓好党的二十大维稳主线,聚焦平安港南建设,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毫不松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建立完善办案机制,推进精细化办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配合开展信息网络、矿产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整治,助力推进源头治理。起诉涉恶犯罪1人,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2件。

依法有力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1件20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 60件8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5件642人,起诉 345件439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起诉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6人,追回赃款843万多元。依法惩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起诉24人,办理一起10人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案金额20亿余元。严厉打击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起诉42人。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13人。从严打击毒品犯罪,起诉34人。

综合施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落实党建引领网格管理“红格善治工程”,全体党员回到所住社区报到开展服务活动,为民办实事47件,组织干警350人次下沉社区、村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18人、不起诉159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接待群众信访139件(次),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强发案原因调查,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件。组织干警发动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共948人次,筑牢反诈“防护网”。深入乡镇、学校等开展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普法宣传15次,制作发布普法短剧7部。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起诉2人。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店、商店2家,整治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药店2家。

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主动救助遭受不法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害人2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5万元。聚焦人民群众的烦“薪”事,通过司法办案,为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1万元。其中办理的贵港市一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1万余元。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的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不批捕8人、不起诉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教育、心理辅导等专项帮教110人次。针对监护人失职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40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9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针对一些宾馆、酒店等场所多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开展整治的检察建议,并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同时,向辖区所有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发放强制报告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深耕法律监督主业,坚决守护司法公平正义“生命线”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扎实抓好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率达 88.77%(人),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 93.12%,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 99.43%。建立侦查监督平台,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协作机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件、撤案15件,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7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1件次,纠正漏捕、漏诉 51人,提起抗诉 1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17人,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犯罪脱管、漏管10人。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通过办案,追回赃款852万多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不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审查民事监督案件48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1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均获采纳。持续加强对农民工、老弱病残等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作出民事支持起诉决定16件,支持起诉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认真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执行活动及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件。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件,其中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获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监督力度,立案办理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诉讼请求11件(含2021年起诉案件5件),追偿损失近163万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一处水源保护区存在的违规搭建构筑物、违法取水等问题依法履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对法院一起执行案所得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5.4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清理一个水库死鱼1000多斤,消除水污染隐患。

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全员学习培训,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汇报重大事项9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引导,做好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守住意识形态阵地。用好宣传阵地,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工作获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制定沟通协调配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问题6件。开展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违规吃喝自查自纠,开展廉政家访37次,构建家庭反腐防线,1名干警家属荣获广西“廉洁家属”称号。

持之以恒推进队伍素能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理案件257件、主持公开听证11件次。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建+业务”例会制度,促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学习培训46班次417人次。抓好干警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6项荣誉表彰,1名干警荣获贵港市“十佳党员教育好讲师”称号。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次,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执法司法活动40件次。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深化“阳光司法”,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85件、重要案件信息70件、法律文书37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发布检察信息2659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工作举措还不够精准,服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抓实抓细。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国之大者”,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现代化核心港口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贡献检察力量。

一、牢记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学习培训的“第一课”“必修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心、铸于魂、践于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对政法工作以及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守正创新,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监管,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牢记法治责任,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妥善办理群体性、敏感性等涉及安全稳定的案件。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助推平安港南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三、牢记检察责任,着力抓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着力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牢记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十个严禁”,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案件管理和检察人员考核。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主动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为加快建成珠西经济带和平陆运河经济带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示范区、奋力打造富美康寿的现代化新港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大局,主动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0件10人,提起公诉 4件4人,报送市院1件1人;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18件33人,提起公诉24件45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10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广度和深度。

(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区税务局签署了《加强检税合作工作协议》,打造“检察+税务”常态化协作机制,相互反馈涉税案件信息,不断畅通税务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沟通,形成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执法司法无缝衔接的良好局面,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三)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区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活动,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和治安巡逻40余次,围绕公益诉讼、民法典实施、防养老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2万余份,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70余人次,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

二、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华州建设

(一)努力深化刑事检察。依法批准逮捕51件85人,提起公诉105件170人。全面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8件192人,适用率为96.97%,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率为100%。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5件32人,不起诉26 件32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努力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10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8次,讨论案件15件,纠正漏犯3人,监督撤案2件,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发出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审查华山监狱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5件,针对减刑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核查社区矫正对象87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深化监管场所“派驻+巡回”检察改革,分别对富平县监狱及派驻检察室、华阴市看守所及派驻检察室和辖区司法所进行了巡回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 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针对财产刑执行活动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二)全面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办理民事诉讼监督类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所有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回复。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等十一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依法受理当事人申请支持起诉案件19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1.8万元,紧紧织牢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防护网”。

(三)创新开展行政检察。深刻认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重要作用,坚持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同步推进,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0件,对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6件。开展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政检察监督活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得到区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四)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制定《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针对辖区内一铁路涵洞因排水设施年久失修,遇到强降雨天气严重积水问题,我院积极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取得联系,并与瓜坡镇人民政府、区交通运输局、铁路部门召开协调会,研究制定最优解决方案,立即开展整治工作,及时解决了道路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辖区内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三、践行司法为民,自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全力守护群众安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涉养老诈骗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19人,与侦查机关共同开展追赃挽损269.4万余元。持续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10件17人,提起公诉24件43人,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聚焦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问题,全面摸排2018至2022年全区办理的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犯罪案件,联合邮政部门实地走访快递分拨中心、分拣店面,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共同守护“邮包里”的安全。

(二)努力回应群众诉求。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渠道,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79件次,受理各类线索5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建立院领导包案工作机制,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接访25人次。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1.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竭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1人,提起公诉7件8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相对不起诉1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共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评估11人次。深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选派2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为主题的一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积极督促区住建局、教科局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的窨井盖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奋力做好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带头,科级干部作表率,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分别赴隔离酒店、高速路口卡点和高风险区域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参与人数达420余人次,全力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扎实开展下庙社区乡村振兴工作,派驻驻村干部2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坚持政治建检固根本。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9次。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围绕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四个体系”,打造检察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选拔调整8名年轻干警担任中层干部,持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业务立检强素能。以“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案件管理与实务、“四大检察”业务专题培训和典型案例教学等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班22次,参与人数110余人次,干警综合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积极发挥8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借力“外脑智库”协助办案50余件。修订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激励检察官在办案中提质增效。组织开展内部重点案件评查4次,业务数据质量自查12次。

(三)坚持作风强检提动能。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月和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查摆整改问题5项,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3件,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制度,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检委会专职委员2人。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6条。健全长效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36人次,面对面走访全国人大代表1人,市级人大代表16人,不断加大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力度。

(二)诚挚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主动走访联络,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和案件评查等检务活动20人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各界公开选任听证员16名,组织公开听证案件22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248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23人次。通过“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推送检察信息2.6万余条,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10余篇,检察公信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一年来,华州检察工作稳步提升,我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开展医疗活动行政公益诉讼案”和“督促整治中医药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一文,荣获全市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刑事执行办案团队被市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荣获2022年区“巾帼文明岗”及“最美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3名同志分别荣获了“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全市民事检察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时代赋予的重任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跳出检察看检察”的视野还不够广阔。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数字检察建设的基础还相对薄弱,与执法司法部门之间的数据融通不够,制约了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度开展。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中心大局为己任,以提升监督质效为主责,以践行司法为民为使命,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新华州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提升政治自觉,在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勇担新使命。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完善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思路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加强法律监督,在守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新担当。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解决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与纪检监察部门同向发力,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华州建设。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在服务保障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秦创原(渭南)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促进诉源治理,以大数据赋能为抓手,做好类案监督,把诉源治理做深做实,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华州。

四是运用法治思维,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中取得新成效。坚持妥善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是深化队伍建设,在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中取得新突破。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履职制约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水平、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努力答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为奋力谱写华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检察业务在稳进中提升,在创新中发展。

一、强化能动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作为

——更大力度维护金融安全。牢牢把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出组合拳,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14件55人。紧盯假借区块链、数字货币名义实施的犯罪,妥善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近亿元、发展会员4万余名的“MUSO”虚拟币网络传销案(1),筑牢数字经济安全屏障。加强涉众金融犯罪释法说理、督促退赔,相关做法在全区政法系统推广。坚持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电诈关联犯罪19件45人。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建立多职能部门协作机制,精准定性、稳妥办理一起利用境外账户为职务犯罪人员洗钱案。

——更实举措推进合规改革。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企业合规建设案件4件,对一家履行合规承诺并通过考察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作不起诉处理(2)。开展事前合规探索,牵头与公安、税务等7个部门会签《关于协作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企业合规前移至侦查阶段,合力解决合规考察时间不足问题。注重因企施策,对小微涉案企业开展“简式”合规,选任退休法官、税务人员作为第三方监督评估人员,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有效防止“案子办了、厂子垮了”。

——更深层次加强诉源治理。围绕涉企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报送情况反映6篇,2篇专题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大涉企案件诉源治理,围绕案件中暴露的企业痛点堵点,以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实地普法宣讲等方式,帮助18家企业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探索实施涉企社区矫正人员“弹性管理”机制,协同司法行政部门为企业经营人员跨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畅通涉企信访绿色通道,帮助1名民营企业负责人撤销失信惩戒,破解经营受限问题。

二、强化司法保护,在提升高品质生活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推进平安京口建设。切实肩负起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等重要职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查批捕81件122人,审查起诉394件598人。与政法各部门紧密配合,顺利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依法对6名涉恶人员提起公诉,并通过检察建议、研判报告等方式,推动殡葬行业清源,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1800万元的跨境网络赌博案(3),对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多方协调推动涉案APP清除下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一起社会广泛关注、在非机动车道驾车冲撞行人案(4),积极做好引导侦查和舆情管控工作,并推进规范精神疾病患者驾照审核管理。

——坚决筑牢宜居法治防线。坚持惩防并重,依法对一起倒卖废机油污染环境案(5)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近40万元。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朋友圈”,将全区近300名网格长纳入公益保护队伍。开展户外健身器材专项治理行动,联合职能部门摸排全区202处1900余件户外健身器材,推动破损器材全部修复到位,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积极开展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排查高空坠物、路面塌陷等安全隐患,切实守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打造“江河益+”品牌。立足京口历史文化底蕴丰厚、长江运河境内交汇的区域特点,打造“江河益+”检察品牌。积极参与长江运河保护,利用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赋能检察工作,办理的长江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诉讼案(7)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对省检察院交办的长江干流岸线(镇江段)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线索进行调查,督促整改修复,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构建“1+1+1+N”法治阵地(8)布局,牵头建成全市首个水陆一体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标准化推进检察文化宣传驿站进社区、进学校,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

三、强化为民理念,在参与高水平治理中传递检察温度

——释放最大程度司法善意。积极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大幅提升。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03人,一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审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0%。以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历时两年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并依法对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让检察关怀可触可感。妥善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对10名利益被侵害的务工人员开展集中司法救助,并督促追回全部欠薪。

——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坚决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守住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品案件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9人。办理一起制作、售卖违规添加明矾超标近10倍“毒油条”案,根据犯罪情节对部分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进行刑事处罚的同时推动损害赔偿。开展“消”字号抗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3份,督促有关部门规范整改问题6个。

——加强“一老一小”权益保障。开展防范养老型诈骗专项行动,办理一起受害人数百余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养老型诈骗案(10)。赴市老年大学、养老院等老年人聚集场所设立“银发护航公益栏”,延伸老龄权益保护触角。牵头成立“护蕾联盟”,凝聚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合力。聘请27名学生家长为涉未公益诉讼观察员,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12人次,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救助30余次。推动住宿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依法制发检察建议11份。

四、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高标准司法中彰显检察价值

——打造刑事检察监督“优化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加强公安、检察联动履职。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依法监督立案13人、监督撤案15人,纠正漏捕、纠正漏诉16人,对侦查活动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8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提请抗诉2件,促进司法公正公信。认罪认罚从宽法治教育覆盖检察办案全过程,案件适用率达92.3%,既节约了司法成本,又让刑罚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得到充分彰显。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

——打造民事行政检察“升级版”。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56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8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最大限度保障受害人权益,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开展民事监督,帮助受害人撤销失信限制措施。与法院会签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借助“外脑”,聘任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和参与检察办案,汇聚履职合力。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扩容版”。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8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1份,采纳率100%,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网信等职能部门合作,共同治理装修行业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11)行为,结合办案形成专题工作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国有资产公益保护,针对洗车行业“差别化”水价、服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等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职。持续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协同统战部门聘请16名公益保护志愿者,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延伸公益诉讼监督触角。

五、强化队伍建设,在开展高效能服务中展现检察风采

——坚决铸牢政治忠诚。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各类集中学习研讨26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14次。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建设,航标灯“12345”工作法(12)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离退休党员“银发润苗伴成长,公益守护促发展”项目被评为京口区“银发生辉”志愿服务重点项目一等奖。全员投入参与疫情防控,用实际行动书写检察志愿者的担当与使命。

——奋力夯实队伍根基。加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以员额检察官优秀示范庭评比、检察官助理小课堂“融培训”等多形式活动为载体,持续提升队伍业务素能。1名干警被最高检表彰,12个集体和20人次荣获区级以上表彰,2个办案团队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团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1件。加强执法督察,组织开展个案督察、专项督察等各类检务督察10次,以有力监督树优良作风。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抓好审议意见落实。以“法检两院行”活动为契机,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工作通报会等活动75人次,主动走访代表34人次。加大公开听证力度,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专家141人次参加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35条,推动检察工作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有待提升,与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全面不充分,公益诉讼检察影响力不足;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有提升空间,拔尖型、领军型人才不够多。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将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树立强基导向,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强化服务举措,坚持主动作为,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提升京口检察贡献度。

一是更新新时代检察理念。将“监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理念入脑入心,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更大力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注重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加强与监督对象的沟通协调,增强监督效果,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苦练护大局检察内功。立足客观实际,重点围绕“办好案”,扎实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电信网络犯罪,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为契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知识产权犯罪,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深耕特色化检察业务。在长江、运河大保护上持续发力,全力推进“江河益+”品牌建设,探索以大数据建模赋能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加快检察文化宣传驿站“四进”进度。进一步丰富“护蕾联盟”工作机制,在办理未检案件时遵循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公益诉讼的路径,做到一案一解剖,一案一报告,一案一建议。加大典型案例培育力度,加强深度分析,全流程将案件办对、办好、办巧,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是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真学真懂真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队建、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内涵式发展。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促进检察工作质效提升。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勇正当时。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紧扣区委和市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永葆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锐意创新,为奋力书写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京口答卷做出更大的贡献!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一年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一、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中彰显检察担当

着力推进平安镜湖建设。加大惩治犯罪力度,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5人,提起公诉620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5件14人,起诉3件4人,深入推动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保持对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7人,起诉6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办理电信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66件13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件47人。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捕2人,不诉12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5人。清理经济挂案4件。深化协作联动,与区工商联建立的沟通交流机制被评为全国典型事例。精准对接法治需求,走访民营企业14家,提供法律咨询17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8条,主动为企纾困解难。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启动合规程序案件2件。针对市场监管、企业经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9份。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市率先建立首个区县级“府检联动”机制,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会签7项工作机制。联动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办理的刘某某等人危险物品肇事案作为全省检察机关观摩庭,四级人大代表到场观摩,并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建立“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镜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格局。以“四员一律”进村居工作为纽带,组织干警参与基层治理。针对校园安保、施工扬尘等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注重靶向综合施策。围绕全区“物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发检察建议31份。

以品牌培育促生态检察。以保护长江绿色生态、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为重点,培育“镜卫皖江”品牌。积极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落实,会同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多次开展长江保护宣传、联合巡查等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长江保护合力。批准逮捕非法采矿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82人。起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5件,追索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60余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长江保护背后的管理漏洞,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马某某等50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长江采砂治理典型案例。

二、坚持人民至上,在倾情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

用心用情办好身边“小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95人,不起诉210人,诉前羁押率降至16.51%。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4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15人为首届听证员,举行公开听证87件,不公开听证9件,网络直播16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切实做好政治大年的信访维稳工作,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打出信访化解“组合拳”。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0件,对申诉的首次信访落实院领导包案11件。办理的宋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控告申诉案件典型案例。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规范办理来信来访122件,群众来信全部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性回复。

用心用情呵护祖国未来。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倾力打造“‘镜’心守护、‘未’爱成长”未检品牌。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其所重”,批捕8人,起诉1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轻其所轻”,不批捕2人,不起诉11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8份,同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跟踪帮教、心理疏导。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会同公安机关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945名在职教职员工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排查。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全院1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一般预防活动218次。

用心用情保护特殊群体。依法能动履职,支持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办理20件支持起诉案件,涉及申请指定监护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纠纷等,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困难群众18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排查处置6条线索,提起公诉4人,制发检察建议4份。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狠抓司法理念转变做优刑事检察。联合区公安分局,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探索共建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通过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书面纠正违法等手段,强化法律监督,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6件16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共7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次,监督财产刑执行30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6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强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1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各类民事检察建议47份。深化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司法合力。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1件,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深化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程序等各类监督案件52件。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份。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和线索移送机制,制发检察建议27份。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联合调解等多元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扎实推进“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18件,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20家“空壳公司”。

稳规模提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44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案件数同比上升63.8%。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外领域案件19件,案件结构逐步优化。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保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助力守护公民信息安全,成功办理督促整治催缴水电燃气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案。聘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9名,利用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收集各类线索52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坚持过硬标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建设镜湖检察队伍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抓活“微党课”交流研讨,抓细贯彻方案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闭环式督察督办机制,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报备事项28件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思想,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党建“领航”作用,推选培育6个“党建+业务”品牌,以“红色引擎”激发“检察动力”。

全面强管理提素能。深化落实“五+”工作法,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8次,发布提示单30期,督办函3个,确保全年65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细做实检察官考核和检察人员考核,发挥好考核“奖勤惩懒、奖优罚劣”作用,激励干警以更好状态推进工作。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抓实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网络教学、专家讲座等活动59场次。开展岗位练兵等实训活动,提升队伍业务和综合素能。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诉新锐称号。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主动接受派驻监督。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推动干警自觉填报有关事项91件,同比增长237%。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完善院领导带班检务督察等7项制度,开展督察18次,制发督察通报15期,通报批评3人次,辞退聘用人员1名。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履职制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聘任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派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检务公开工作专项报告,接受区政协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6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办案活动190件次。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4条、重要案件信息61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实干笃行中践行初心使命,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2022年,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镜卫皖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7件次,6个集体和1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仍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监督质效仍需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与司法改革目标还有差距,对年轻干部培养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务实有力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增强政治自觉,更加主动服务镜湖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护安维稳,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依托“府检联动”平台,在增进民生福祉、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画出服务保障镜湖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同心圆”。

二、增强法治自觉,更加主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在抓好民生保障、守护美好生活上持续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工作。细化为民服务举措,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司法为民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三、增强检察自觉,更加主动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一体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刑事诉讼监督,不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民事检察监督刚性,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政通人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当好公共利益“守护人”。

四、增强行动自觉,更加主动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扎实做好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抓常抓细的态度从严管理队伍。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用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谱写新篇章。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走好新的检察赶考路,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镜湖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现代化鸠江建设,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聚焦在哪里。

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鸠江”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影响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严重暴力犯罪29件36人、“黄赌毒”犯罪58件106人。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发检察建议12件,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化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办理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24件60人,筑牢网络安全防线。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102人,不起诉169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长1.35%、8.38%,诉前羁押率降至17.68%,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立面。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74%,量刑建议采纳率99%,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助力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以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人。持续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在引导侦查陈某某等12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中,成功监督办理“洗钱”案件2件7人,入选全省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及有关责任人涉罪案件,依法相对不起诉3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3人。开通涉民企诉求直通车,办理涉民企控告申诉案件44件,答复率100%。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督促7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以法治方式稳企业、保就业。办理的全市首例涉“税”企业合规案件,经第三方评估、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

助力提升更强社会治理能力。推动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清单化落实6个方面21项重点工作,助推法治鸠江建设。依托该机制,联合市港航中心等多部门,督促辖区内长江岸线码头完成治污达标整改。强化检察工作“预为先”,循理研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所在,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件,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协同相关部门督促整改“问题”养老院6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与市传媒集团创办普法平台“鸠检直播厅”,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

二、聚焦司法为民,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中彰显检察初心

深入落实“一改两为”,努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将心比心办好群众信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群众信访144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100%。坚持“实质性化解理念”,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案件,接访、带案下访39件次,主持信访听证42件。办理陶某某刑事申诉案,开展上门公开听证,一揽子解决经济赔偿、社会关系修复等问题,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坚持以“程序正义”促“实体正义”,组建检察听证员库,开展各类案件听证154次。会同区司法局探索建立轻伤害赔偿保证金制度,拓宽刑事和解路径,以法治方式、多方智慧消弭化解矛盾。

突出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联合救助机制,多元化办理军属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被省检察院作为涉军维权典型经验予以推广。关爱残疾人出行,开展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专项监督,推动铺设盲道30公里、增设无障碍设施57个。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在四褐山街道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开设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将检察产品送到老年人身边。以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农村家庭、特殊群体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6万元。创新施行“三位一体”工作法,在区人社局设立“为民安‘薪’”工作联络点,帮助2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6万余元。

倾情关怀未成年人成长。持续擦亮“沐新”未检工作品牌,建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实践基地,制发“督促监护令”129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37人。聚焦网吧、酒吧、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痛难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件。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入职查询89人次。与湖州南浔、苏州昆山等地检察机关探索推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工作,联合开展考察帮教,帮助28名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

三、聚焦“质量建设年”,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深化检察监督

以融入式监督提升履职质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更高水平法治鸠江建设。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深化“捕诉一体”机制,办理各类捕诉刑事犯罪案件450件703人,批捕57件68人,起诉270件430人。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通过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等,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纠正违法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件5人,采纳率100%,做实社区矫正监督检察,提出监督意见20条,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人,助力清廉鸠江建设。

持续深化民事检察多元监督。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3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和审判活动监督,聚焦具有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提请抗诉,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件,全力保障弱势群体诉权。

持续抓实行政检察双重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等举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件,成功调处一起历时4年的跨区涉企行政纠纷,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落实“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部署,协同开展物业管理专项监督,督促拆除违法建设272处,实现以履职“我管”促依法“都管”。

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法治保障绿色发展,助力开展扬尘治理、污水管网整改、“网红沙滩”整治等专项活动,擦亮生态底色。突出抓好“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排查公益诉讼线索143件,立案103件,起诉7件。坚持双赢共赢多赢,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99.1%的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办理辖区高铁沿线行车安全案,构建公益保护社会参与新模式。

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坚持自信自立自强,与时俱进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筑牢政治根基,永葆忠诚本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课”“必修课”,抓“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抓“微课堂”交流研讨,抓贯彻方案落实落地。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2次。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红色堡垒”筑在阻击疫情最前沿,检察干警投身一线防疫600余人次。创新实施“三个三”党建工作法,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相关经验做法被安徽先锋网报道。院机关党支部入选全区首批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

淬炼专业素能,打造业务亮色。实施“鸠检争锋”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选派6名干警到上级部门挂职锻炼,创办“鸠检讲堂”,业务骨干上讲台,以讲促干强本领。深化以实战练兵提升业务能力,2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9篇理论文章在《检察日报》等期刊上发表。强化“人”与“案”双重管理,抓紧抓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将考评结果与等级晋升、提拔任用等有机衔接,促进依法能动履职。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力促监督办案“求极致”,刑事检察“案-件比”从1.19降至1.07。

强化正风肃纪,涵养清廉底色。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强政治、扬正气、树清风”专题警示教育。贯彻“十个严禁”,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发力。全力配合市委提级交叉巡察,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改优促”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开展检务督察35次。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填报65件,同比增长38%,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通过邀请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233人次。主动接受公安、法院等单位履职制约,完善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全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394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

一年来,我院有25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均居于全市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在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我们深受鼓舞也深感鞭策。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做实,现代化法律监督理念树的还不够牢;二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实效性还有不足,优质检察产品供给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检察队伍素能还存在短板,法律监督履职能力还需持续提升;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压力传导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区委加快打造跨江融合先行示范、勇当高质量发展开路先锋的奋斗目标,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鸠江建设。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强政治担当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对标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现代化发展大局。聚力融入和服务鸠江发展新格局,持续深化“府检联动”,依法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严”的震慑作用和“宽”的教育作用,依法严惩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以良法促和谐。

三是以更优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扎实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稳心”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上持续发力,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在加强检察队伍综合素能上持续发力,落实政法系统“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大力推进“鸠检争锋”青年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检察现代化履职能力。

各位代表!新蓝图已然绘就,新征程击鼓催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新的赶考路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为谱写现代化鸠江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对标“建设一流检察队伍,干出一流检察业绩,争创一流检察机关”的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年来,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046件1592人,呈下降趋势,民事检察案件105件,同比上升101%,行政检察案件37件,同比上升85%,公益诉讼[1]案件58件,同比上升9%。集体、个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表彰49项,8件案件分别被最高检、省委政法委等评为典型案例,1件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努力实现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强检察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主动顺应成渝地区双城经济

圈建设司法需求,与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开展协作办案、联合培训,提升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检察能级。助力“涉大运”本土知识产权保护,精准提供全链条法律服务,推动解决知识产权申请及运营难题。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办理涉农案件14件,严惩销售假农药犯罪,督促解决违规占用农用土地、农村水体污染等问题。深化对口援助举措,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与甘孜县检察院开展常态化合作,将援建工作做得更实、更优。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履行检察职能,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织密社会安全网,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51人,起诉1141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41人,同比上升4%,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435人,追赃挽损27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黑专案。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惩力度,起诉102人,成功起诉全区首例贩卖新型毒品氟胺酮案。

(三)全力守护社会经济安全。积极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人,起诉39人。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从严办理涉及全国2400余个区(市)县、涉案金额达6.2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持续深化“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77人。深入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落实最高检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探索建立“反洗钱监测模型”[2],成功追诉洗钱犯罪2件。

(四)助力建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走访调研,认真倾听中小微企业司法诉求,优化服务保障举措。积极推进企业合规[3]工作,联合区工商联、区司法局等12个单位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探索建立“简式合规”模式[4],为涉案企业制定合规方案,助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量身定制法律风险提示,办理的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成都市检察机关年度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典型案例。

二、厚植司法为民情怀,以更实检察作为回应群众期盼

(一)用心用情保护民生。聚焦群众身边事,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案件38件,督促整治违法抽取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水利部评为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夯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400余件重点案件,并以公益诉讼督促整改养老中心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情形。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司法救助[5]15人,同比增长50%,支持起诉劳动者讨薪、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等案件22件,切实纾民困暖民心。

(二)定分止争为民解忧。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0件,同比上升29%,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建立“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成功办理唐某某重复信访案,化解长达19年的信访矛盾。做实做好检察环节和解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依法促成和解、化解争议50件。

(三)倾情呵护关爱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9人,起诉34人。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6]融通发力,在全市基层院中率先建立涉案人员未成年子女保障等协作机制,对54名未成年人开展综合保护,实现涉未案件专业化办理与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推进涉未“四大检察”[7]全面发力,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2件,推动10家酒店、KTV等经营场所整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提档升级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搭建“线下+线上”立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共接待8000余人次参观,基地被团市委命名为“成都市红领巾学院”[8]。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刑事诉讼监督质效提升。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93件,书面纠正违法64件,监督立撤案57件,让监督制约更有力、协作配合更有效。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或提起刑事抗诉5件,书面纠正违法17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依法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设立刑事执行检察远程监控中心、派驻司法局社区矫正[9]检察官办公室,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案件58件,推进“砺剑成都2022”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到位。

(二)民事诉讼监督精度增强。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民事审判程序监督等案件73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采纳率100%,办理的违规公民代理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对法院作出正确裁判的7件案件依法作不支持监督决定,并引导申请人服判息诉。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10]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7件,同比上升40%,办理的陈某某等14人虚假诉讼监督案被评为成都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三)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实。全面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依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11]、行政审判程序监督等案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109%,采纳率100%。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异地检察协作拓展监督案源,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8件,以“我管”促“都管”。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2]专项行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0件,在市检察院指导下促成和解的唐某某行政争议案被评为成都市检察机关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四)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坚持诉前监督为主,围绕国有财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0件,同比上升14%,回复整改率100%。捍卫国防和军事利益,督促恢复被违法占用的军用土地827平方米。聚焦城市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锂电池换电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监督,促进200余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并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解决新业态行业规范缺失问题,案件入选最高检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深化诉源治理路径,以更多检察智慧助力法治建设

(一)以检察建议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积极争取区委支持,由区委办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深做实检察建议工作提供根本保证,就违规抽取地下水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最高检优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释放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效能,就办案中发现的网络直播平台运营、网约车监管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件,同比增长83%,回复整改率100%。强化部门协同,针对案件反映的劳动争议问题,以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会签《构建劳动争议全链条诉源治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以检察履职能动践行法治理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13],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适用率9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以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工作理念,做好社会调查、不公开听证等工作,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40人、附条件不起诉[15]12人,并通过精准帮教促进61名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三)以检察声音着力增强法治氛围。构筑媒体矩阵传递法治声音,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0余篇,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1万余条,制作的3部普法视频被最高检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共建普法阵地传播法治文化,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0余次。坚持以案释法增强法治意识,发布典型案件60余件,助力群众法治观念提升,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五、夯实发展根基,以更高检察自觉锻造过硬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检持续增强政治定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更加自觉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及市检察院请示报告25次。践行初心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身疫情防控大局,抽调60余名干警深入一线抗疫。

(二)强化从严治检全面筑牢思想防线。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常态化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聚焦执法司法领域群众身边“可视”“有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填报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6]记录18件。支持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执法。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警示教育,建成廉洁文化长廊,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

(三)推进素能建设切实强化监督能力。深化“三培育三引领”工作[17],培育“亮晶晶·驿路花开”未成年人检察、“益心宜驿”公益诉讼等优秀办案团队,升级“检企直通车”“驿心为民”等检察品牌。发挥团队育人功能,组建工作专班,以“多口径培养、多岗位锻炼”机制培育复合型人才,2名干警分别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排名第一、第二,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

(四)持续优化管理不断激发履职动能。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制,办理案件217件,同比上升28%。全力推进数字检察改革,研发的医保基金公益诉讼数字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奖。深入推进为期三年的办案质效与司法能力“双提升”工程,61项指标全面提升,并顺利通过验收,在全市名列前茅,获评先进单位。

(五)主动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逐条梳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将医保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及时办理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00余条,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观摩庭审等活动,让检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运用“天府律检通”等信息化平台,充分支持律师有效履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龙泉驿检察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检察供给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适配性有待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持续用力。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时代新征程龙泉驿区发展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刻领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区委“346”工作抓手,聚焦“项目集群攻坚年”主题,找准检察工作发力点,按照争创“三个一流”工作目标,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龙泉驿建设。

一是以更大力度深化政治建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做到在政治上主动对标、思想上精准对表、行动上坚决对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筑牢意识形态阵地。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现代化龙泉驿建设。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做实做好企业合规工作,促进建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室,做好“涉大运”本土知识产权保护“后半篇文章”,加强检校协作,支持大运会志愿者培训工作,服务大运会顺利举办。

三是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民生。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高质量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民生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情理与法理相融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以更高标准加强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现代化[18]要求,着力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高效运行,探索建立虚假诉讼案件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全力以赴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检务监督,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强化检察管理,持续完善检察权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注重固本强基,优化升级检察工作品牌,培育、选树优秀团队和新时代检察人才,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区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为加快推进两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奋力建设成渝制造业高地和现代化中心城区,为在新的征程上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龙泉驿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努力为建设现代化新芦淞保驾护航,共办理各类案件2147 件;组织开展的“三生”(乡村振兴是否有生机、医疗卫生是否护生命、城市管理是否益生活)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在省院会议上做经验发言,多家国家级、省级媒体作了推广报道,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一致好评。区检察院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优秀组织奖”。

一、心系中心大局,强化良法善治,在能动履职中着力保障芦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高压打击态势,一年来共批准逮捕207人,起诉777人。对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25人,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力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共批准逮捕毒品类案件79人,起诉109人。积极推进网络依法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136人,助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坚决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81人,办理了自由财富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共起诉21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共促消费公平,守护美好生活”等普法活动和检察开放日9次,助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协同构建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投身“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践行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全面、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防止企业因案陷入发展困境,去年已对1家涉案企业报上级院拟开展合规整改,如该涉案企业制定的合规计划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整改措施执行到位,合规体系健全完善,经第三方组织验收出具“合格”报告,我院将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此让企业“活下来”,让企业员工继续安心工作。强化监检协作,落实工作衔接、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合力,及时介入和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对在航空大道工程项目中受贿金额巨大的欧阳某某、区平台公司原董事长许某、行贿金额巨大的万某某等人提起公诉,坚决斩断平台公司、工程项目等领域的腐败利益链条,协力共筑亲清政商关系。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入点,用心用情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共起诉5人。严格落实湘江“十年禁渔”,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共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展种子农药专项检察监督,向相关行政单位发送检察建议7份,督促规范种子农药市场秩序,筑牢粮食生产安全。充分发挥“林(河、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入白关镇扎实开展农村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协力守护绿水青山;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养殖场违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恪守为民初心,践行立检为公,在解民忧纾民困中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深入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采取线上线下模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6场次,批准逮捕养老诈骗类案件2人,提起公诉60人,依法严惩欺老骗老犯罪。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18人,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屏障。联合相关行政单位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55个;联合卫健局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涉嫌使用问题消毒产品的门店予以关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用情做好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树牢办“信访”就是办“民生”理念,群众信访均在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让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共办理群众信访77件,检察长接访40余人次。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组织召开检察听证14次,最大限度凝聚和谐因素、推动诉源治理。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18.8万元。如:办理的徐某某救助案,其因交通事故造成高位截肢,家庭陷入困境,而肇事者无力支付赔偿款。我院多方沟通协调,帮助徐某某获得市区两级院司法救助6.5万元,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救助帮扶,一度灰心丧气的徐某某重燃生活信心,在去年省残运会比赛中顽强拼搏,赛出了自信和风采。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合一”履职模式。如: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多起未成年人纹身现象,遂将线索移交本院行政检察部门,该部门当即启动调查,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助推纹身行业合法依规经营,让未成年人远离带“刺”的青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起诉23人;尽最大程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实施精准帮教。如:我院在办理潘某某一案中,考虑到未成年人需要家人照顾、亲情关怀,于是与河南新县检察院千里联动,让未成年人在“家门口”实现被帮教,潘某某对此深受感动,积极接受帮教、主动参与当地防疫工作,表现优异,被评为“优秀志愿者”,如今已重返校园。严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火墙。深入校园开展防性侵、防欺凌等法治讲座3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0份。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合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和周边环境。

三、立足宪法定位,推进公正司法,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有力守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5件,追捕7人,追诉5人,对办案程序、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会商疑难复杂问题10余次,共同提升办案质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54人,不起诉164人,依职权对310名已逮捕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条件的11名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确保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全面应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共对85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期量刑建议554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64%。加强刑事判决监督,提请上级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核查和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25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全部被采纳。

突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6件,对省检察院交办的“垫富宝”公司涉虚假诉讼系列案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开展“保市场主体、促民生服务”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发出类案检察建议6份。积极开展市人大部署的“百案评查”活动,对法院近6年来调解结案的民间借贷、追索劳动报酬类案件736件进行评查,发现审判程序违法线索129个,监督立案129件。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对涉老年人、务工人员等民事纠纷,支持起诉37件,100%获法院裁判支持。其中,我院办理的潘某某与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获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创新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7件。针对行政审判、行政执行以及行政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86件,采纳率为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对一起征地拆迁行政裁判,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重新核实征拆补偿人员,切实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开展“三保”(未成年人保护、残老人士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接续开展“三生”(乡村振兴是否有生机、医疗卫生是否护生命、城市管理是否益生活)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共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各类检察建议51份,推动整改各类问题60余个,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守护民生民利,中国网、红网、株洲电视台等多家国家级、省市级媒体争相报道,在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我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以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件,发出检察建议87件,整改回复87件。大力推动环境污染整治,向多个责任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共整改问题28个。聚焦食品安全、种子农药等社会痛点开展监督,共推动整改问题62个。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领域,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等领域案件15件,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小区饮水机、药店药品储存环境等开展专项治理,守护人民健康生活。

四、坚持固本强基,优化检察管理,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中切实锻造检察铁军

坚定不移铸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自觉将“以人民为中心”“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新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贯彻执行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机制,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全局工作中谋划,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整体格局中推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区委高度重视下,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将检察建议反馈回复情况纳入区级绩效考核。

孜孜不倦提升业务素能。以“导师带新人”培训模式为牵引,推荐3名年轻干部向省、市检察机关资深专家拜师求技,搭建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平台;以开展“干部能力、检察质效双提升年”专项活动为依托,完善业务监管平台构建,组织业务水平考试,不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让检察事业根基更加牢固。一年来共有4份案件文书、13名干警获评省、市级“优秀”“先进”,集体获上级表彰8次,4名85后干警晋升职级,3名85后干警担任部门正副职,我院队伍建设工作经验被省院予以推介。

锲而不舍狠抓纪律作风。不断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全年共开展班子成员提醒谈话6次,开展检务督察5次,通报纪律作风问题6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相关事项67件,逐步营造“遇事找法不找人”的良好风尚。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半年工作,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听证员、特约检察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和监督检察办案等活动89人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芦淞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得益于政法系统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围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还不够多。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发力,人才储备、人才梯队还需进一步优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逐步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始终围绕“建一流检察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总体要求,争创省市文明单位、业务考评进入省市先进行列工作目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芦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是法治建设的生力军,要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主动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持续抓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突出打击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在办案中归集发案特点及趋势,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防范违法犯罪反复多发,以诉源治理提升芦淞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是在做深做实人民至上中不断推进检察为民现代化。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找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破解司法为民“堵点”,拓展延伸检察为民领域,创新检察为民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的更高需求。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残疾人司法保护、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在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中不断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立足基层实际,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精准推进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生效裁判、司法调解书、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以及虚假诉讼的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工作,在“三保”“三生”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三实”(经济发展是否强实体、财政税收是否提实绩、安全稳定是否有实效)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护航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着力打造“芦淞行政检察”品牌;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发挥好区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

四是在深化改革锻造队伍中不断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注重发扬基层首创精神,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一体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检察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开局关乎全局,起程决定后程。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上,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嘱托、不负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现代化新芦淞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二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大局,依法能动履职,高标准建成“南山蓝”城市山林法治教育基地①,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奖”②、“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等集体荣誉和个人表彰26项,8件案例及重点工作③入选最高检和全省典型案事例。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治日报》等国家权威媒体宣传润检工作200余篇。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区委“双轮驱动、四个主城”决策部署,把检护民企作为一号工程,持续优化《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暂行规定》,将检察职能融入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全局,依法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4件6人。积极探索企业合规④,在全省率先对北京、福建等地3家企业实施异地合规、对本地1家企业开展事前合规。针对某涉案中医药高新技术企业持有50多项专利、服务首都近300家医疗机构等情况慎重评估,协调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云端互动”,引导企业补缴税款、开展合规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助力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获新华网、《检察日报》宣传。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向区委政法委等单位通报涉政治安全案件9件。依托全市邪教案件在我院集中管辖的优势,办理邪教案件8件52人,提前介入2件50余人的全能神邪教专案,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0余条。抓深抓细意识形态反渗透等任务,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郭某某涉政治谣言案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网络政治安全。与公安、法院加强协作,用好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做实教育转化工作。结合所办案件拍摄微电影《新生曲》,揭露邪教犯罪本质,引导群众增强防范意识。

——全力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积极参与长江流域污染环境、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办理相关案件18件31人。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加强与水上公安、渔政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做优“两法”衔接,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案件3件3人。探索公益损害人以劳务代偿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制,起诉该类犯罪7件14人,追索修复费115万元,增殖放流鱼苗3万余尾。帮助公益损害人实现从“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办理的“刘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案例”。

——积极助力区域社会治理。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听取社情民意,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举办听证会9场,邀请7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到会监督指导。针对一批骗取医保、社保基金案件举办公开听证,深化溯源治理,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转发。积极推动“八号检察建议”⑤落实,针对危化品运输经营存在违规挂靠、监管不力等问题,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清退违规挂靠车辆10辆,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二、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精准打击刑事犯罪。主动融入平安润州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7件176人,审查起诉案件479件695人,批准逮捕55件105人,依法提起公诉335件467人。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注重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办理的“7·20南京禄口机场新冠疫情传播案”入选最高检第十六批涉新冠疫情案件典型案例。严惩抢劫、故意伤害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9件23人。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执行,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

——全力保障民生民利。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社区、企业、商业综合体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与外卖骑手联动向商户、居民发放普法资料3000余份,筑牢基层反诈防线。稳妥办理涉案金额超40亿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淘宝平台刷单案”,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跨越重庆、福建等多省市作案,获利超亿元的帮信犯罪团伙,获《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宣传。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77件173人,追赃挽损1286万元,有效净化辖区金融环境。

——积极助力廉洁润州建设。持续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协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机制。派员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8件10人,决定逮捕5件5人,均得到法院有罪判决。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前置释法说理等举措,持续推动认罪认罚,对4起职务犯罪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采纳。同步落实“一案一分析”和犯罪预防宣讲活动,发挥办案警示教育作用。

——切实开展救助维稳。认真贯彻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畅通线上线下诉求渠道,完善来信办理、审查分流、督办互评机制,提升群众信访办理效果。共接收来信来访159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院领导带头接访疑难复杂案件,确保各类风险可防可控。主动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协助调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4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4件,发放救助金23.5万元。

三、践行新时代法治理念,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当好公正司法的捍卫者。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机制作用,落实诉前主导责任,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监督力度,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1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1件,监督立案13人,监督撤案21人,纠正漏捕、漏诉11人。开展对文书送达工作专项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案件线索专项评查活动,排查法院送达文书251件,排查重点罪名判决书53份,发现审判监督线索4条。

——做强民事检察,当好民生福祉的守护者。坚持能动司法,完善民事多元化监督格局,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8件,民事执行、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支持仲裁书7份,均被采纳。坚持法律监督与解决问题并重,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办理的何某某与江苏某融资担保公司等单位追偿权纠纷一案,经审查查明主要证据中当事人签名系伪造,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区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当好法治政府的推动者。坚持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双重监督”,受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均被采纳。积极投身为期两年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专项监督行动,发出检察建议4件,实质性化解疑难复杂行政争议案件1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围绕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领域加大保护力度,倾力守护美丽润州,立案调查破坏环境资源案20件,提起7件环境资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保障“餐桌安全”,办理公益诉讼⑦案2件,监督主管部门对2名违法者实行禁业监管。对张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决张某某等9人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290余万元,获法院支持。维护出行安全,消除高空坠物抛物、窨井盖破损风险隐患68处,提出无障碍设施修复等意见建议10余条,多角度保障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以我管促都管”,主动对京口闸遗址等辖区内9处文物资源加强公益保护,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敦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

四、更新理念勇于探索,创新实干中展现检察自信

——因地制宜打造融党建品牌。结合润州地处历史文化名城主城区,山水资源、红色资源及历史文化古迹众多的特点,打造“南山蓝”融党建品牌⑧,高标准建成全区“十大民生实事”——“南山蓝”城市山林法治教育基地,突出科技元素、增强亲历体验,以图文、动漫、视频、VR等形式,生动展现我院在“守护绿水青山、护航民营经济、助力市域治理”方面的检察实践。推动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构建了“红润金山”、“津渡护航”等系列品牌矩阵,在党建文化、地域文化和检察文化互动中深耕检察产品,为全市法治建设提供优质宣传阵地。

——主动探索大数据赋能市域治理。研发社区矫正RNR智能互联检矫一体化系统⑨,打通检察、司法数据壁垒,推动司法机关社矫工作由“精准管”迈向“精准矫”,实现检察监督从经验判断向“数据说话”、“智慧决策”转变,预警风险、预测隐患、预防危机,提升市域治理效能。该工作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检察日报》、《中国检察官》作为优秀理论成果转发。

——积极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法治惠民、检润民心”主题,深化“南山蓝”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建设,构建困境未成年人技能型教育、家庭式照管和社会化帮扶三重社会适应性司法保护体系,实施“6+X”护苗工程⑩,已对120余名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帮扶,目标推进率90%以上,获最高检推介和新华社宣传。在全省率先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听证机制,汇聚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才智,在依法办案中最大限度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立全省首批、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办理的支持蒋某某追索抚养费案,被评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政治建检铸就忠诚品格。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院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3次被最高检、省检察院简报转发。结合区情、院情实际,从历史典故中激发灵感,弘扬斗争精神,打造别具区域特点的“红润金山”检察文化品牌11,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代表跻身“全省检察系统十佳文化品牌”。充分激发干警内生动力,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连续三个季度获市检察院表彰,被授予“品牌建设贡献奖”等荣誉,检察贡献度首次跃居全市第一。

——素能强检激活人才潜能。突出人才强检,以实战能力建设为抓手,依托“润检讲堂”、“金山法学社”文化沙龙,定期举办“四大检察”业务课堂。鼓励干警参加省、市院业务竞赛,在实战中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取得“全省十佳能手”等荣誉。树立“以有为换有位、以有位促有为”的鲜明导向,选拔9名优秀青年干警充实中层正副职岗位,补齐队伍建设短板,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根基。1项成果获全国政法智慧检务创新论文,3项理论成果分别获知名期刊录用、省检察院课题立项及市社科联表彰。

——从严治检筑牢廉洁防线。扛起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采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和“四项铁规”等文件,要求全院干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汲取案例教训,自觉遵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筑牢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

——阳光检务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参与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推动检察职能更好服务社会。报送工作信息和情况反映60余篇,获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采用18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实地走访,参加检察开放日、通报会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科学执行防疫规定,持续优化律师接待机制,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护航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还不够,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从“有”到“优”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的发展还不够均衡,行政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存在短板,法律监督效果从“量”到“质”还有距离;三是检察履职还不够全面,队伍素质从“过得去”到“过得硬”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二三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紧抓实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依法忠诚履职,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担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选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抓住结合点,全力推动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探索企业合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对长江、古运河、南山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二是严格司法办案,在保障民生民利上有新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大治理”格局,全力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深挖社会治理中的问题隐患,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最大限度凝聚法律监督合力,助力区域治理现代化。深化社区矫正RNR智能互联检矫一体化等品牌打造,建立项目化、清单式推进落实机制。聚焦人民关切的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力求“民有呼、检有为”。

四是夯实发展根基,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的自觉追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润州检察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新征程上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依法忠诚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记政治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检察事业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办理等18件次。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律监督全过程。 

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19次、专题研讨12次,全员交流学习30次,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持续坚持周一政治学习例会制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把握检察事业最好发展机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和市委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院党组专题向区委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5个方面26项44个具体举措,为推动商州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二、着眼中心大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重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批捕各类犯罪87人,起诉206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犯罪26人,起诉42人。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在办理李阿龙等6人聚众斗殴案中,发现恶势力倾向,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最终认定李阿龙恶势力犯罪团伙12人,追加起诉犯罪事实14起。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59人、不诉89人,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弭对抗。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办理的刘某某强奸案,不机械执法,充分考虑案件的此情彼景,通过多方走访和严格审查,确认双方系恋爱中自愿发生关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法结”“心结”一起解,让有情人终成眷属。近年来,最高检通报了二十几起冤错案件,有的被错杀,有的蒙冤入狱29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触目惊心。司法机关是保障无辜者不蒙受冤屈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是防止错捕错诉错判错杀最关键的环节,职责重要,使命光荣。办理的张某某涉嫌杀妻案,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悲痛情绪和过激行为压力,全面审查事实证据,坚持疑罪从无,依法不予批捕,坚决杜绝冤错案件发生。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1件,依法用心用情办理,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非访”。不让缠访闹访绑架法律,办理的王某交通肇事案,死者家属多次在检察机关和交警队、保险公司等单位缠访,甚至设灵堂聚众闹访,我院还原案发现场,缜密审查鉴定结论,排除死亡与交通肇事的主要因果关系,依法认定王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批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9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1件,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案件2件,变更强制措施8人。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件,在延长石油氟化硅公司设立秦创原检察保护知识产权联络点。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开展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1次,召开涉案企业公开听证会2次,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治理2件。办理的陕西建发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审查发现,其占地修路是受自然资源局安排排险治理,不修路机械无法进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监督该企业开展合规经营治理,并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守护绿水青山,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坚持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两手抓,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3人,起诉5人。办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督促拆除违建1000余平方、治理污水排放4处、处置环境污染3处,督促保护秦岭古树6株、规范畜禽养殖10余家。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环保新格局。办理的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长期溢流污染水源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效整治,守护了丹江水源,被省检察院表彰。 

发挥职能主动作为,全力做好中心工作。组织干警积极投入乡村振兴,依法打击各类涉农犯罪,有力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对9名涉案困难群众司法救助16.3万元。90余名干警闻令而动,投入疫情防控各个“战场”,从人财物等方面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大局。开展网上受案和远程提讯,确保疫情期间办案不停顿,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1件、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案件4件,助力依法“战”疫。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主动走访问需于企,院领导联系服务重点项目9个,助力复工复产。 

三、维护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展示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监督更有力。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立案5件、撤案9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5件,纠正漏捕7人、漏犯3人,追诉漏罪3件,对“11.7”重大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2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合法性审查案件1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12人,监督纠正强制措施执行不当15人,对洛南县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执法不当2件6人。办理商州监狱服刑人员再犯罪案件1件1人。办案就是办他人的人生,既关注民意又防止司法被舆论裹挟。去年4月,牧护关镇胡飞等7名青年去上海打工归来,胡飞核酸检测阳性,导致主城区及相关镇办封控7天,舆论哗然,谣言四起,抖音、微博等自媒体纷纷要求严惩胡飞等7人,面对舆情,我院保持定力,忠于事实和法律,邀请政法委、公安、法院和疾控部门列席检委会共同研究,查明胡飞等人离沪返商期间并无明显违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政策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予批捕,省检察院予以充分肯定,要求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办理的郭王村某干部诈骗医保资金案,查明其主观上是为了让被打伤的五保户在对方无钱赔偿的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治,瞒报事实,以自己摔伤的理由帮助该五保户获得合疗报销,并无重报多报行为,依法不予起诉,兼顾了天理国法人情。 

民事检察监督更精准。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9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其中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5件,监督民事执行程序违法案件13件,对1件不支持监督案件释法说理,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审判权威。办理的沙河子刘某拖欠工程款执行监督案,刘某拖欠李某工程款25万元后下落不明,长达五年之久得不到解决,李某陷于诉累,我院与法院携手调查处理,发现洛南县巡检镇欠刘某工程款尚未支付的线索,商请区法院径行向洛南县巡检镇发出支付令,工程款最终得以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行政检察监督更深入。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均被采纳。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办理的湖北顺骏建筑劳务公司不服山阳县人社局行政决定案、洛南县高某安不服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土地行政处罚案,查明行政机关认定事实和法律适用错误,建议撤销决定,行政机关采纳,行政相对人撤诉,2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办理的于某卓、杨某荣2起申请监督区医保局撤销责令退回医保基金行政决定案,查明2人报销合法合规,建议区医保局撤销退回医保通知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围绕民生热点难点,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1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移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接受指定管辖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办理的洛南县交通局怠于履职公益诉讼案,督促消除了洛南县环城北路的道路安全隐患。办理的“督促修建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深化纪法衔接,加强与监委协作配合,依法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强化履职制约,加大对监委移送案件的漏犯漏罪审查发现力度,完善退回补充调查机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严惩行贿犯罪。严惩司法腐败,立案查处洛南县法院、司法局干部职务犯罪2件2人,起诉富平监狱原监狱长王智雄等人为陕北黑社会头目郭二娃违法办理保外就医窝案串案3件3人。 

四、坚持司法为民,在践行检察责任中增进民生福祉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响应民生诉求,牢牢守住群众“钱袋子”,批捕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1件1人,开展“断卡”行动,办理案件9件12人。争创“支持起诉”检察品牌,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37件,检察环节调解1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36件,法院全部采纳,成功帮助95名农民工讨薪53万余元。利用大数据平台,核查发现涉嫌违规报销医保基金70余万元,向医保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针对医保基金报销信息不通畅、伤病调查表审核不严等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听证会,发检察建议3份,有效推动医保基金规范管理使用,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9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推动六大保护有效落实。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25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25名未成年人经帮教后顺利回归社会和校园。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件9人,起诉13件14人。办理的镇安县汤程等16人组织、强迫卖淫、强奸案中发现6名被害人仅13岁至17岁不等,监督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从严从快起诉,主犯汤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对3名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8万元,对未成年人切实做到厚爱又严管、宽容不纵容。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履职“我管”促依法“都管”,通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行业领域治理。对辖区内非法经营食品、药品现象,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落实最高检“四号”“七号”检察建议,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排查300余个窨井盖,促进整改18处,监督邮政部门开展物流寄递行业治理,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寄递中”的安全。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7个、非法燃气兑换点2处、私自拆解煤气罐企业1家,规范燃气灶具经营商户3家,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忠诚过硬队伍中提升履职水平 

狠抓从严治党治检。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化作风建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狠抓“三个规定”执行,记录报告相关事项12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锲而不舍纠“四风”,开展检务督察8次,提醒谈话2人,书面通报批评1人,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 

突出人才队伍培育。运用“三项机制”选人用人,在办案和中心工作一线培养人才,增设党组副书记1名,增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1名,优化中层负责人结构。新招录公务员4名、书记员8名,聘任10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配齐配强检察人才。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2名干警入选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4个集体、12名个人分别受到区委、区政府和市检察院表彰,院办公室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检察宣传成效显著,拍摄的微电影《青山的呼唤》获省委政法委“三微”大赛三等奖,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优秀网站单位”,连续三年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自觉在监督中履职尽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接受视察调研、工作评议2次,办理人大交办事项7件,接受个案法律监督9件,提请任免法律职务4人。常态化走访省市区人大代表43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代表等60余人来院参与各类活动,公开听证11次,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市率先实行互联网阅卷,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84件,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深化“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商州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五区”建设、保障重点项目推进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不断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还需不断改进;三是司法办案理念仍需进一步更新,法律监督刚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队伍建设水平还需继续提升,内设机构无级别、干警职级解决慢的问题亟待解决。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商州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精准服务商州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为基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司法保障,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商州社会安宁和“五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省“三个年”活动,以区委全会精神为引领,做到履职尽责“从政治上”看,以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工作,让业务工作更深体现政治要求,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宗旨,主动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聚焦全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大局,紧贴区委工作重心谋划推进,确保区委工作部署在区检察院落细落实。紧盯“五区”建设目标,聚焦项目为王工作要求,更加注重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对涉罪民营企业审慎查封、冻结、扣押,对企业经营者慎用拘留、逮捕强制措施,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常态化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妨害重大项目建设违法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两手抓,积极投身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商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检察力量。深化监检协作,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完善配合制约机制。深刻认识监督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关系,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更加信任,对党和政府充满信赖。 

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牢记“检察机关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秉持不捕是常态、批捕是例外和疑罪从无、疑重从轻司法理念,加大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力度,杜绝冤错案件。吸取“11.7”案件教训,注重矛盾调处化解和恶性案件预判预防,防患于未萌,把诉源治理做得更深入。审慎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开展好法治进校园,把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得更实。按党中央、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涵盖国家整个法律体系,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领域或者某几个领域的法律。加大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公安机关和监狱正确行使侦查权的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监督,加大对人事招录、职称晋升、教育和卫生资源配置、城市规划、环境治理、税收征管、市场监管、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建筑容积率审批、行政拆迁、处罚、滥设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钓鱼执法、恶意执法、利益执法等的监督,规范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明显不合理的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卖一棵白菜被处罚三万元、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奇葩事件在我区发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激励约束并举、选拔培养并进。更实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强化履职制约,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注重年轻干警培养,悉心育才、精心用才,拓宽干警个人发展渠道。多方争取支持,明确内设机构级别。落实基层院建设要求,灵活运用考核机制,推动办案能力再提升,更广范围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培养专业化办案团队、专家型人才上求突破。 

各位代表,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勇毅前行。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让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勇立潮头、奋楫争先,更加有力服务保障“五区”建设,为谱写商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对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的新部署新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西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检察担当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

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勇于担当的务实行动,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嫌疑人依法不起诉21人,对3家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程序①。联合区司法局出台《宜昌市西陵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社矫企业家“出得去”也“管得住”。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办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未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真心真情进企护航,主动上门收集并办结企业诉求22件,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4件,均得到相关企业的满意答复。如走访某商贸有限公司时,得知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还未落实到位,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后,主动对接区税务部门,为该公司争取减免税费20余万元。

扛牢长江大保护责任担当。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以水资源、岸线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监督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四河、两库开展水域巡查。紧盯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针对沙河公园出现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的线索,以诉前磋商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共计清理福寿螺成螺6248.4千克、幼卵1477.8千克,建立起监测巡查、捡拾防治等长效机制,并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共9人开展“回头看”,有力遏制外来入侵物种在长江水域蔓延。发动全民参与长江大保护,开展《守护长江 请你来答》线上有奖知识竞答,参与活动人数近万人次。1起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五好”之“好案件”。

有力保障城市功能提升。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②,针对调查发现的窨井盖“伤人”问题,督促区城管部门厘清权属责任,加强巡察、加强整改、加大宣传,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力推“七号检察建议”③落地落实,走访老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寄递企业,实地查看有无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暴恐音频、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禁品情况,并就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和增强意识等方面提出建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举办专题法治宣传周,向区应急管理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④,实地走访西峡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一线,以案释法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以检察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更加有效

在司法为民的路上,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的能动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践行“七日回复”承诺,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62件次,其中首次信访领导包案9件,检察长接访20件次,按期回复答复率均为100%。落实“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审议各类案件112次,在事查明、理说清的基础上,消除公众对司法的疑惑。捍卫弱势群体权益,为58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194.76万元,为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申请和发放司法救助金660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屈某故意伤害案因证据不足无法侦结问题,年愈80岁的被害人肖某全反复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要求追究屈某刑事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检察长在审查案卷、走访调查后,通过公开听证、以案释法和司法救助,公开直面说法讲理,肖某全最终认可处理结果,放下心中积怨。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1人、不诉2人,通过精准帮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针对公安机关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时无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围绕旅馆、宾馆、酒店、酒吧、网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均已回复和采纳。丰富法治讲座、直播课堂、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方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将法治观念的“种子”深植于未成年人心中。

共同缔造办好为民实事。积极投身“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与西峡、常家湾社区签订共建协议,全体干警下沉社区成立筑堡工程工作队,开展结对认亲、帮扶困难群众42人次,解决问题24个。经走访了解和实地勘探,针对常家湾社区居民反映的排污下水管道长期未清理疏通、屋顶漏水修理不到位、房屋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改造整改项目台账,并明确整改方案和期限。组建“益心检察”志愿服务队,主动领取和解决群众的微心愿,持续性开展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5500余人次,1人荣获全区“最美志愿者”称号。部分干警在“幸福家园”求助平台上留意到茶庵社区“增设儿童游乐设施”的筹款信息,便自发捐助了款项,帮助小区居民达成建造滑滑梯的心愿。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更加充分

深刻理解党中央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守住最后的底线。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突出打击涉军、涉企、涉未成年人以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养老诈骗等领域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76件137人,提起公诉209件338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62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23件51人、不起诉115件163人。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3.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参与率100 %,诉讼效率显著提升。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10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3件次;追诉漏罪5起、漏犯34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8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违规案件6件、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规案件3件、财产刑执行违规案件2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书面监督意见书22件、检察建议2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秉持精准监督理念,立办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3件,发出的12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厚植为民情怀,强化对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实质性保护,发出支持起诉书5份。如办理的陈某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经调查核实和支持起诉,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陈某钧工资9401元,有效维护“打工人”合法权益。严防“打假官司”,深挖细掘刑事案件中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办理2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在办理王某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王某民与邓某朝之间民间借贷纠纷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经移送和核实相关线索,由此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得到回复和采纳,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湖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行政检察更实更细。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司法价值目标,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件,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民生民利、涉市场主体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措施,立办各类行政监督案件9件,发出8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通过梳理法院行政判决书,先后发现3起危房拆除行政诉讼案件中,某街办均存在告知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以类案监督方式发出检察建议后,该街办积极开展整改,规范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大力推进。聚焦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个人信息、未成年人、军人权益等领域,以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为着力点,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诉前磋商程序结案30件,发出的11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实现以检察履职“我管”,促部门携手“都管”。针对小餐饮摊贩不规范经营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52张,指导72家餐饮企业公示证照信息,督导140余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引导8家小餐饮企业成功转行,指导22家餐饮企业改造升级,该案被正义网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介。

四、着力锻造过硬队伍,以能力建设确保依法履职更加扎实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素能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引导干警开展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突出抓好“关键少数”,院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研讨6次。院领导带头真抓实干,直接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01件。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开展各类党史学习教育22次,支部集中学习24次,开设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建云课堂,锤炼强化党性、增强履职能力。重视提振队伍精气神,按照“找差距、补短板、强措施、争进位”要求,分部门开展“破冰六问”“抓质效、促提升、开新局”等主题大讨论,不断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

激浊扬清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反面教材作为“清醒剂”,有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8次,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⑤等规定,促使干警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创新制作《清风常伴 廉洁齐家——致全体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原创漫画,涵养良好家风、护航干事创业。强化内部监督,出台《关于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12次,配合上级院开展内部审计督察2次。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全院干警填报过问案件29件次,其中院领导填报23件次,“逢过问必记录”已成常态。

学用结合夯实队伍素能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和干部资源配置,11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干部岗位。破除专业知识壁垒,聘请区卫生健康局等5部门专业人士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合力攻关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开展实战培训,先后开展检察长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讲理论3次、检察官教检察官6次、学员即教员4次、检法同堂培训1次,组织参与各类业务培训23期800余人次,运用互动、实训等模式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活动22次,比学赶超的氛围日益浓厚。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坐标,依法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检察步履愈发坚定有力,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排名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并涌现出了多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工作团队以及全区“法治信息宣传先进单位”“以案释法先进单位”等称号,1人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嘉奖,1人被评为宜昌市第六届“十佳女检察官”,1人在西藏当地被授予“援藏援疆”嘉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履职方法和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检察业务发展地不够平衡,办案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总体上还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求极致”的标准、“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西陵在宜昌高质量发展征程中争当核心标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字为魂,做政治立场的坚定举旗者

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作为应有的政治信念、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解决难题、推动发展。

(二)“实”字为基,做服务大局的坚定先行者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及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侵犯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犯罪。注重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大对社会问题的溯源治理工作力度。做实做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为美丽生态画卷增添检察笔画。

(三)“民”字为本,做人民至上的坚定守护者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始终把“民生小案”当做“天大的案子”来办,让检察工作更顺民意、更暖人心。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新模式,推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责”字为重,做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

顺应司法检察理念变革,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细,做优办案、配合、制约、监督“一体四面”,坚决整治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多领域、多角度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深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和跟进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诉求。优化办案质效评价体系、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的“乘法效应”,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五)“干”字为先,做自我革命的坚定实践者

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创建清廉机关,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人。加大“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同堂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力度,逐步完善“全员全面全时”⑥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你我都是奋斗者、追梦人。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在携手并肩、同心奋斗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推动西陵检察事业乘风破浪,为西陵建设现代化梦想之城贡献检察力量!

 


 

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突出政治引领,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加强《意见》精神宣讲,检察长前往区委党校为全区2022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员深入解读《意见》内容,争取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3月29日与区政府会签文件,共同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方支持、部门协同的法律监督格局。共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签订协作机制6项。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联合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同堂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联席会议”有效推动了一个投资1.1亿元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开工建设,并促进了弋江区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

多维优化提质增效。突出质量、效率、效果评价,坚持目标导向,通过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分析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层层推进。办理的案件中共有5件获评全省、全市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等各级报刊媒体刊载工作经验11篇次,被市级以上新媒体平台发布案(事)例91篇次。刑事案-件比为1.06,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比为1,切实减少诉讼环节,努力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正和效率。

聚焦聚力创新创优。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了5件企业合规案件。探索开展跨地区监管新模式,办结合肥某科技公司企业合规案(全市首例)。开创性地对5件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以劳代偿”的方式调解结案,实现由非法捕捞者到临时护渔工的身份转换,对长江禁捕起到了良好宣传教育作用。主动开展检校共建,与安师大法学院共建“检察理论与应用培育基地”。响应政协委员提案,加强针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与大学生合作拍摄“反电诈”微电影,该微电影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多个国家级、省级平台转发。

二、服务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8件211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25件54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2件19人,均提前介入,依法批准逮捕涉案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件16人。针对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主管机关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件,主管机关回复采纳并整改落实。办理的方某海等人非法采矿案成功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办理涉民企案件6件7人,依法对企业负责人、高管作出不起诉决定4件5人,起诉并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人。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检察长走访企业和约见、接访民营企业家共计11次。帮助市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依法能动履职,开展涉经济犯罪“挂案”清理专项行动,清理“挂案”3件。刘某海劳动争议生效裁判监督案被市检察院评为服务民企典型案例。

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作用,让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49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上门听证等方式,把“信访”引向“信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7件,开展信访简易公开听证25件。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件,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件,督促相关单位履行好治理责任。督促整治十里江湾长江岸线案获芜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佳”案例提名奖。

合力打好检察“抗疫战”。同心抗疫,坚决贯彻区委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凝聚全院力量闻令而动、逆行而上,派出干警参与志愿服务285人次。依法战疫,从严从快办理涉疫犯罪,对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提前介入。充分运用现代化智慧检务系统开展远程提审、网络接访、网络会议等工作,保证了特殊时期办案办公依法高效便捷开展。

三、践行司法为民,厚植人民至上情怀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定期联合市监部门开展“年货年夜饭”、“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移送审查起诉民事公益诉讼4件。认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消”字号产品案,督促查处销售违规产品的企业3家,及时堵塞监管漏洞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24.96万元。围绕芜湖市住宅物业整治、干净城市建设、文明创建等,开展专项监督6次,提出检察建议4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打造“弋”心“未”爱工作品牌。通过成立法治宣讲团、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125次。打造全市首家“法治微书房”,开展“检察官姐姐讲故事”系列活动10次。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件5人,均提前介入并全部提出实刑量刑建议。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13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发“督促监护令”14份。开展心理疏导2次。首次适用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1起儿童娱乐场所未成年人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案。与区教育局签订《关于建立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形成保护合力。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给予肯定。

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9件,有效推动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解决,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9人,发放救助金15.3万余元,让法治阳光温暖人心。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处置7条线索,提起公诉8人,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件。联合辖区行政机关开展执法行动,发现线索2件,均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办理的季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9亿元,涉及投资人1400余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在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着力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走进辖区内20余家养老服务站点对点宣传,进驻社区宣讲30余次。

四、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转变“构罪即捕”“有罪必诉”观念,不捕率同比增加14.29%;不诉率同比增加10.98%。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诉前羁押率降至18.27%。持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变更强制措施7人。全面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1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17%。实现认罪认罚值班律师、辩护人参与率100%,同步录音录像100%覆盖,推进认罪认罚工作规范化进行。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推进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以更有力配合促更实监督。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违法率、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均为100%,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深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脱漏管人员17名,提出纠正意见1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7件,办理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0件,办理刑事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4件,意见均被采纳。

持续加强民事检察。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提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03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20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3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36件,提出的监督意见采纳率为100%。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和依职权监督,在全省率先查办了南京政策性房屋买卖系列虚假诉讼案件,有力打击了虚假诉讼违法行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深入开展行政诉讼案件信访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6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9件,采纳率100%,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清理13家“空壳公司”,撤销了一起长达十年的冒名婚姻登记,被安徽法制报报道。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和解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1件,其中办理的某食品公司行政争议化解案,获企业专门致信感谢,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媒体刊载。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9件,同比上升76%;立案123件,同比上升78%。提出检察建议73件,采纳率100%。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移送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开展听证15次。对接行政机关,深化“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机制。促成代表意见、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13件。督促整治芜申运河航道安全隐患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五、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宣传阵地,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警作为志愿者下沉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派出骨干力量参加群众满意度提升宣传周活动,对街道邀请有求必应,对居民群众有问必答。机关党支部入选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领航”计划“1311”工程第九批示范库。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基调贯穿于各项工作,修订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通发力。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专题警示教育,进一步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开展脱薄争先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29项薄弱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全体干警共按规定填报66件,同比上升313%。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政治督察、提级交叉巡察,全面抓实问题整改。

狠抓队伍素能提升。坚持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以会促学、以学促干。通过组织干警参加理论研讨、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研讨培训班80期,受教育干警648人次。“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带头办案126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4次。扎实开展检察理论研究,2项课题被省检察院批准立项并结题,3篇理论文章在《安徽检察》等期刊发表,2篇文章在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上获奖。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派驻监督,精心办结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3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121件次,占案件受理数比率28.01%。人民监督员工作实现了“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监督范围全覆盖。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监督办案,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聘请10名听证员,对137件案(事)件进行听证。发布程序性信息527条,通过新媒体发布工作动态226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完成律师网上阅卷22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干警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的一年;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一年。过去的一年,我院的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干警素能得到较大提升,各项业务取得长足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关工委法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芜湖市第15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等集体和个人荣誉20余项。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发展不够全面、平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弋江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化落实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弋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兴落实之风,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表述新论断,全面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谋发展之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聚力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努力办好民生司法案件,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我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

三、聚实干之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完善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工作机制,推动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持续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四、严治党之道,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业务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书写新时期弋江区跨越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对标全国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落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做实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充分尊重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70人、提起公诉895人。

1.深化平安长宁建设。筑牢城区安全底线,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件。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信息网络领域专项整治,办理涉黄平台组织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30件30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件25件58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批准逮捕76人,起诉114人,妥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境外诈骗十大金主”陈某某等51人特大诈骗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虚构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老案件12件,2起案例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优秀案(事)例。完善监检协作机制,决定逮捕电气通讯系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提起公诉4件4人,追诉单位犯罪4件,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2.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紧扣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时间节点,成立维稳安保工作专班,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21人次,电话、网络等线上答复153次,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进展答复率均为100%。加强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梳理重点信访4件,对12件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院领导包案,已办结10件。全面推开信访接待场所简易公开听证,当场化解19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律师“绿色通道”,快速办理8件律师控告阻权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暖心稳心作用,为73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81.2万余元。

3.融合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激活长三角区域未检工作协作机制,成功办理首例跨省民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资格案件。牵头构建全市首个检察、政府、社会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制发的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获区法院采纳,有效促进“依法带娃”。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区委网信办共同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合倡议》,与虹桥街道共同发布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潜在风险识别清单》,实现强制报告线索移送和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依托互联网赋能保护手段创新,上线“宁萌护未”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深耕“未检+公益诉讼”实践,督促相关平台、出版社下架或召回质量不合格的少儿图书,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未成年人入住电竞酒店专项整治。全年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68次,将托育机构、幼儿园纳入同等保护,覆盖1.6万余人次。

4.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拓展远程提审、远程开庭、互联网阅卷等“云”办案模式,严厉惩治“舱闹”、方舱招工诈骗、伪造通行证等涉疫犯罪,有力维护疫情期间良好社会秩序。加强特殊时期办案指引,提前介入6起哄抬物价案件,同步制定疫情期间非法经营行为犯罪标准及证据指引。出台检察护企行动方案,联合公共交通企业、保安公司等开展安全专项调研,与区民营企业及相关行政单位线上座谈复工复产热点法律问题,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就地转岗,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参与志愿服务1100余人次,驰援机场和区疾控中心20人。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区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对标长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能动履职落实落细各项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全局贡献检察力量。

1.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台《服务保障长宁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稳步推进16项举措。在虹桥临空经济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联络站,为企业自主创新、资源融汇交流提供强力保障。办理诈骗电商平台推广佣金、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新类型案件6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与区委宣传部签署《加强版权保护协作备忘录》,制定侵犯著作权案件类型化审查规范指引,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机制,推动检察环节合理赔偿。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监督清理涉税“挂案”19件,将6家企业依法纳入合规轨道,以企业守规助推行业合规治理取得成效。

2.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件6人、提起公诉55件146人,涉案金额1.45亿余元,办理涉案价税2亿余元的虚开发票案,有效维护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围绕“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目标,查办一非法荐股并借代售保险牟利3.3亿余元的新型非法经营案,对中延集团大型字画拍卖平台投资诈骗案5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完善对洗钱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机制,批准逮捕5件6人、提起公诉35件47人。

3.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强化与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禁毒办、邮政等部门联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协作配合机制。赴化工企业进行禁毒“清源断流”专项检查,开展寄递行业“定制普法”,整治和防范寄递渠道毒品犯罪。针对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等问题,向相关企业及同业公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深化行业治理。做强做优做响检察宣传,在中央及本市各类媒体发布报道2700余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对一涉老集资诈骗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检察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

三、坚守公平正义,答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必答题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以更高站位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做优刑事检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214人,不捕率55.7%,不起诉512人,不诉率36.4%。与区公安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探索形成“日常监督+专项检察”“定点派驻+巡回走访”以及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等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开展“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45件,追捕27人、追诉6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制发各类监督意见131份,助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出抗诉1件,获改判1件。

2.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加强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有力保障羁押场所监管安全。针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中的疫情防控风险、权益保障、规范执法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意见69份。查纠延迟交付执行、法律文书瑕疵等问题26件,助推刑罚交付执行规范化。筑牢社区矫正监督防线,与区司法局构建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云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

3.做强民事检察。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协作机制,完善配合衔接。全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2件,办结56件。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与区妇联、残联、法援中心、人社局等单位搭建线索发现与移送协作机制,对务工人员讨薪、失能老人或智力残疾人指定监护等案件启动支持起诉24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有效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

4.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61件,办结123件,向监督对象提出监督意见46件。依托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3件,参与区属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评查29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探索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对集中管辖的涉本区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检察监督。

5.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涉国有财产保护、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1份、与行政机关达成磋商11件。在全市率先采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办理某电商平台为违法销售电捕蚯蚓设备提供服务案,实现快速维护公益与服务营商环境的双赢效果,并推动中央七部门联合出台相关工作机制。牵头与区委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等建立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启动“益心为公”检察公益诉讼云平台,吸纳90余名热心公益人士担任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检察提供线索收集、专业论证和公开听证等社会支持。

四、推进自我革新,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体推动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九个深刻领会”要求,制定学习落实方案,推动“学思践悟”一体谋划。党组(中心组)围绕“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沿着总书记上海足迹”等主题开展专题领学8次,全院上下以特色教育、主题活动为抓手,明确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点任务45项,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决肃清流毒影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班子成员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11项。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推进“四大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开展《办理不捕、捕后变更、不诉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3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175件,中层以上干部填报率达100%,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对办公秩序、窗口接待等开展专项检查28次,坚决防止和纠正“庸懒散疲”等问题。

3.落实落细科学规范管理。抓好业务数据“风向标”,制定并落实质量建设年业务质效“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周调度、月研判、季分析”数据研判会商及预警机制,常态化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评查与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围绕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检察建议运用等内容制定类案指引3份,就案卡填录及文书制作“顽疾”开展培训讲评,推动办案规范入脑入心。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细化完善奖优罚劣、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重塑检务监督管理一体化机制,先后修订议事决策、保密管理、值班考勤等全院工作制度16项,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

4.提升队伍专业素能。设立侦查监督、涉互联网犯罪、金融知识产权犯罪等12个检察官办案组,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出台《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梯队序列设置和各梯次人才岗位培养模式。选任首批15名青年业务骨干担任见习主任,依托“长青训练营”“长剑论坛”等平台组织实战练兵,打造见习主任“样板工程”。开展分层分类全覆盖的“菜单式”培训,举办文书写作、案例答辩等“磨刀式”练赛117次。

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监督

以“首提地”的担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入检察实践,借力虹桥立法点积极发声,针对包括《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在内的五部法律规定提出详细修改意见16条。始终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及市委、市人大《重点措施》《决定》、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情况。听取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56项,均分类梳理并在工作中吸纳落实。向代表、委员发放《长宁检察工作专刊》等检务公开材料2000余份,以直观的图文形式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持续拓宽人民参与司法渠道,组建听证员库,聘请29名涵盖不同领域技能的听证员规范开展听证工作。全年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工作者、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检察建议等司法办案活动106人次。

2022年,我院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尤丽娜同志获评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多个集体和个人在国家、市、区有关评比中获得荣誉。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对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全面性、实效性有不足;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质效还有差距,仍有一些薄弱环节、瓶颈困难需要补强和攻克;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队伍梯队结构短板突出,领军型拔尖人才培养需加大力度。对于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领航指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深化落实中央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的奋进实践,更加主动、精准地服务和融入区域发展大局,为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力。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学细研,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肃清流毒影响,从严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巡视整改“回头看”、政治督察等要求。紧扣区域实际,遵循司法规律,通过任务清单分解和督促落实机制,探索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

二、对标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升服务贡献度。深化改革与法治协同联动,紧扣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两大任务,研究出台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建设检察行动系列方案。构建特色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基地专业化检察服务,强化创新创业司法保护。聚焦网络空间规则治理,完善“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的“捕诉研防”一体化。加大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实质性参与诉讼、追赃挽损等工作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三角检察协作机制。

三、对标增进民生福祉,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坚定不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突出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扎实推进检察护未、护老新举措。探索建立第三方介入解决纠纷、赔偿保证金第三方提存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落实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立法点意见征询和释法普法中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对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下大力气补短板、解难题。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围绕“四大检察”相关领域进一步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规范与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实质化运作。系统总结互联网领域环资保护、食药安全等检察公益诉讼类案办理经验,借力第三方“智囊团”作用,大力探索长宁特色公益保护模式。

五、对标自我革命新要求,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要求,继续做好基层基础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狠抓“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执行和督察,完善覆盖“四大检察”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正司法。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和领军型拔尖人才培养,促进见习主任“蓄水池”功能实效明显,打造具有时代气息、富有专业精神的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更加全面履职、能动履职、忠诚履职,努力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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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汇编 工作报告 2023年 人民检察院 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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