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各省法院工作报告汇编24篇

更新时间:2025-02-01 20:36:02 浏览: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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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5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15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振兴发展............................................16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19

四、聚焦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21

五、注重基层基础,着力夯实司法根基............................................22

六、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倾力锻造法院铁军.........................................23

七、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24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8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53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1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5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84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99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11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23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33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50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64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73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8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17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37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49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258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68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28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9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明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思维、法治观念、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783万件,结案1245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051%、2431%,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190万件,结案166万件。面对办案压力,我们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干字当头,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全省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937件,同比增长7410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5560%;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678%,二审后达到9807%。

一、积极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574万件887万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犯罪案件5349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实施办法和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意见,全省法院共一审审结涉黑案件68件718人,涉恶案件218件1074人,追缴“黑财”6361亿元,丁氏家族涉黑案主要组织领导者丁志杰被依法执行死刑,形成有力震慑。省法院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48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578件。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疫情案件67件95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726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涉金融、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938件。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0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依法审结司金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143件,构筑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坚固司法屏障。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审结杨克勤受贿案、邓沛然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00件69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2人、司局级以上干部21人。坚决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微腐败”48件67人,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办理诉前调解案件519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5%,全省万人成讼率等多项质效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沧州中院对接“一轴八员”工作机制,廊坊中院实施“廊坊经验”重塑工程,开辟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路径。积极协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创新运用社会救助资金解决涉诉涉执重复信访问题,2500多件信访突出案件得以有效化解,得到省委高度肯定,最高法院刊发简报向全国推广。

二、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保障全省“三件大事”。认真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出台服务保障实施方案,司法协同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唐山佳华重整案等3起案件入选最高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推动设立最高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为雄安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智力支持;依法稳妥化解20余起涉及征迁安置、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行政纠纷,有力保障雄安大规模开发建设。建立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发布涉冰雪运动典型案件,张家口崇礼法院设立太子城专业法庭,诉前化解相关纠纷126起,切实保障冬奥会筹办顺利进行。

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审结商事案件2581万件。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任务落实,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健全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严格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及时甄别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2件,1人被宣告无罪。出台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四片区中院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设立石家庄金融法庭,集中管辖石家庄市内五区金融纠纷案件,为省会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专业的司法服务。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次发布河北破产审判白皮书,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创新“预重整+司法确认”等司法处置方式,受理破产案件224件,盘活资产近100亿元,化解债务近500亿元,安置职工12万余人,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重获新生,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妥善审理中安信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挽救中国碳纤维行业技术领先企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7370件,依法判决赔偿总额339亿元。北京完美建信公司著作权被侵害案入选中国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审执结行政案件127万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3万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91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259件。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案件2466件。常态化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出司法建议896份,承德等地市长主动出庭应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北。

服务打造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46万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06件。积极创新环保审判体制机制,推动白洋淀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邢台等五市中院建立太行山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沧州中院出台大运河司法保障意见,张家口、邯郸等地设立多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教育基地,共同守护绿色生态。

三、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省法院制定便民利民举措2226项,审结涉就业、医疗、住房、养老、育幼等各类民生案件1041万件。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持续解决城乡居民“同命不同价”问题。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工作机制,着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全国率先实现少年法庭基层法院全覆盖,妥善审结“坠楼女婴监护权”案,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受到特别保护。依法妥善审理“三农”案件,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清理执行活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98亿元。规范开展司法救助,使用2140万余元救助605名困难群众。建立完善涉军案件审判机制,妥善化解军队资产移交、土地权属、合同争议等纠纷,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深入人心。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让大量鲜活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保定中院审理的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法院纳入“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

持续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和人民法庭跨域立案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家门口”的立案服务。全面叫响“12368,有事您说话”,对群众反映事项及时办理、全力解决。推广使用律师网上服务平台,144万名律师入驻平台,提供立案服务20余万件。大力推进一站式建设,优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管理,网上立案审查时间平均18天,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长期位居全国前列。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效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聚焦“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共受理案件2506万件,其中调撤结案1215万件。因地制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建立法官工作站或巡回审判点,实现人民法庭功能所有乡镇全覆盖,打造承德山庄旅游巡回法庭等一批特色法庭,让司法更加便利群众、贴近生活。邯郸临漳法院邺城法庭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首批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

切实推进解决执行难题。全面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受理执行案件3518万件,执结329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88997亿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完善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实时动态调整,将1313万人次纳入“黑名单”、770万人次及时移出名单。扎实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力争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四、强化改革创新,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不断完善司法责任体系。细化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压紧压实院庭长办案责任,院庭长共办理案件8813万件,占案件总数的6394%。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健全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和类案指导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运行,“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三级法院院长带头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2021万件,发现纠正问题6388件。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0名公诉案件和1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不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适用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共计6445万件,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同比减少1457天。按照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年底立案工作,科学调整设置考核指标,全面开展线上线下督导检查,去年12月份立案1357万件,环比增长1569%,“年底立案难”得以解决。建立完善立审执全程风险评估预警制度机制,加强“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防范和处置工作。强化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严格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标准,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和发放,违规终本、违规终结、违规查扣冻等一批问题案件得到纠正。保定中院上线“法官负面行为预警系统”,做法被全国教整办推广。

深度拓展智慧法院应用。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广泛开展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共网上立案5552万件,网上开庭1591万次,在线调解5110万件。升级“狱内法庭”,会同全省看守所、监狱开展远程视频提审、开庭等710余次。探索数字人民币司法领域应用,全国首笔数字人民币缴纳执行案款落地雄安法院。创新研发“河北法院一体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平台”,受到最高法院领导批示肯定。衡水中院在全国率先上线“码上通”,架起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连心桥”。

五、坚持从严从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燕赵法院铁军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筹划开展专题读书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凝聚走好新时代人民司法“赶考路”的强大动力。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层分级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制定实施细则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秦皇岛中院践行“三效统一”司法公正观被省委改革办推广。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省委“六查六看六改”和“八查八看八改”要求,突出政治建设、表率作用、建章立制,掀起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以及周本顺、张越等人流毒影响,政治生态更为风清气正。坚持以下看上找问题、以上率下抓整改,省法院紧盯重点领域,对10个方面176个重点问题进行靶向治理,完善制度机制20余项,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常治长效。全省法院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涌现出冯国生、李立华、王兵等一批英模典型,全年共有139个集体、391名个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注重干部人才培养使用。认真做好换届工作,有序推进中基层法院领导干部交流,法院系统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专业素养得到优化提升。坚持人员向基层倾斜,合理调配审判资源,为中基层法院增加员额347名、招录干警643名,努力缓解“人案矛盾”。建立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首批54名调研人才入选。加强条线业务指导和基层法官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34期,培训学员379万人次,法官审判实务能力不断增强。

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宽严政策指引,112人主动投案说明问题。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37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4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

六、全面接受监督,推动全省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案件评查、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决议事项,积极配合人大对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开展联动监督。三级法院领导干部定向联络各级人大代表,先后就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集中执行攻坚等工作,邀请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座谈研讨、见证执行等活动共9600余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其他事项787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最高法院组织8省份的18位全国人大代表到河北法院视察调研,对全省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监督。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65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255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办理政协提案144件,走访接待政协委员4500余人次。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88场,邀请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开展座谈,征求群众意见建议700余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阳光司法,公开庭审3143万场,公开裁判文书及文书信息5336万份。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省法院的发展进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级法院广大干警顽强拼搏的结果,其中也凝结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全省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系统思维、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好,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三是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和规范化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两庭”建设还需加大力度。五是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求真务实,攻坚克难,蹄疾步稳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首都政治“护城河”定位,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引导干警学思践悟笃行党的创新理论,铸牢思想魂魄,擦亮忠诚底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二是以更强自觉服务全省大局。依法保障“三件大事”重大战略实施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司法护航“六个现代化河北”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与京津法院司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服务经济行稳致远。

三是以更实举措优化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保障乡村振兴能力水平,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和推进共同富裕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完善司法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落地落实。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锤炼过硬队伍。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法院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作风问题常抓不懈,对司法腐败严惩不贷,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上,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发扬“赶考”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全省法院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1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诚履职,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结案率974%。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23519件,结案率924%。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等犯罪,深化反奸防谍斗争,依法审理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315件、毒品犯罪2183件,严惩大连“5·22”驾车撞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案件198件,执行到位“黑财”1297亿元,审结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14件17人,坚决清除涉黑涉恶腐败,正义必胜的观念深入人心,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750件1065人,彰显党中央及省委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依法宣告6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0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63件,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对13794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34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省司法厅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开展信访百日攻坚、减存控增、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等专项活动,三级法院院长带头接访,有效化解信访积案7238件。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084件,挽回经济损失389亿元,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全省三级法院成立协助清收挽损专班,集中最优力量连续奋战,办理诉前保全案件1710件,审执结案件28771件,全力协助清收挽损工作。审结金融纠纷(微信:zugong1893)件,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惩沈阳林氏父子核酸检测时妨害公务犯罪、大连“12·15”冷链企业涉疫犯罪,审结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利用防疫物资诈骗等涉疫案件330件,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社会秩序。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护航振兴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主动向市场主体和省工商联、省营商局征求意见,找准难点堵点痛点,以问题为导向,构建“3+5+1”工作体系,高起点谋划、体系化推动、“专精实”推进。坚持刀刃向内,开展三个专项整治。清结超审限积案12429件,返还胜诉退费13亿元,清理发放超期未发执行案款423亿元,严肃追责问责52人。找准切入点,开展五个专项活动。开展依法保护涉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活动,宣告无罪3件4人,采取取保候审、判处非监禁刑171人,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5件7人;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清理积案555件,到位金额122亿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审结案件28267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法治化营商环境视角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开展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三个不用找关系”活动,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着眼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秉持善意、文明、谦抑司法理念,出台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将司法行为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低。诉前多元化解、速裁快审(微信:zugong1893)件,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盘活资产6716亿元,依法不采取或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0487件,持续向外界传递辽宁法院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聚焦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按照全国一流标准,建成智能化、现代化、国际化的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加大“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多元解纷、侵权损害赔偿、技术事实查明等机制,有效解决困扰企业的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取证难问题。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7411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结破产重整案件33件,化解债务4603亿元,帮助企业脱困,6885名职工保住就业。大连中院审理“大船海工”首例非上市公司自救式重整案,成功挽救了全国海工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服务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2709件。设立沈阳、大连、营口三个自贸区法庭,创新服务保障。大连海事法院以海事强制令方式,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疫情期间清关痛点和燃眉之急,为国际类似案件处理提供有益思路。服务绿色发展。指定丹东、盘锦等六家中级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审结案件1624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保卫蓝天碧水净土。朝阳法院审理超标排放废水案,被告人履行修复责任后水质达标。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06件,守护“黑土地”“大粮仓”。

促进诚信辽宁建设。审结合同纠纷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契约精神。严惩洗钱、财务造假、证券信托领域犯罪,对资本市场上的违法作恶行为零容忍。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56件,判处拘役、有期徒刑60人,罚金149万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审理辽宁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限制高消费(微信:zugong1893)人次,纳入失信人名单76836人,推动信用联合惩戒,倒逼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让守信者处处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打印遗嘱效力”等人民群众关心的案件,明断家长里短,鲜明价值导向,把公平正义送到百姓身边。依法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沈阳中院发布新业态下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为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电商主播等新业态从业者依法维权提供指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36件,审理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案件,守护群众舌尖上、针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帮助农民工兄弟追讨欠薪16亿元。妥善审结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6552件,全力维护农民利益。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7747件,维护家庭和谐,弘扬文明家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锦州法院审理的周某某养老案件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全省法院4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妥善处理涉军维权案件181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全省首例侵害英烈名誉权荣誉权案件,决不让戍边英雄受到玷污。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7042万元,司法救助188人12003万元,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上。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台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结案件30256件。严惩抚顺虐童案犯罪分子,决不姑息对儿童犯下的严重罪行。健全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努力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193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运用“打赏主播”“校园欺凌”“校园贷”等司法小案例,启发学生思考法治大道理,让法治的种子在校园生根发芽。沈阳、抚顺、铁岭三家基层法院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努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及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拓展网络查控系统功能,查控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健全评估拍卖线上询价、竞价机制,成功拍卖7625件822亿元。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1066人,罚款5291万元,判处拒执罪47人。全年受理执行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结案(微信:zugong1893)件,四项核心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执行到位金额1506亿元,同比上升123%,最大限度把“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完善司法为民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大格局,与工会、妇联等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聘任调解员3500人,诉前调解(微信:zugong1893)件,成功率758%,减轻群众诉累,工作经验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交流。省法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突出一网通办,实现网上调解、律师服务、集约送达等十大功能,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辽宁品牌。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微信:zugong1893)件,跨域立案5132件,电子送达(微信:zugong1893)次,一体化处理道交纠纷26592件,一站式诉讼退费72523笔。营口中院创办诉讼服务,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云上调解、线上阅卷等“屏对屏”服务。

四、聚焦审判质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向管理要质效。审判质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全省981%的案件集中在中基层法院,省法院坚持以审判管理一体贯通三级法院,推动审判质效一体提升。上下级法院开展“审判质效面对面”18次,点对点直面问题,精准对下指导。依托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实行动态监管,实现全流程精细化闭环管理。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和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发布参考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一审发改率、生效发改率同比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9%。

坚持向改革要质效。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向人民群众释放公正、高效、便捷的改革红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准适用认罪认罚23882件41539人。深化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快审速裁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兼顾公正与效率,促进审判提质增效。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着力构建有效的分层过滤体系。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监督,规范履职行为,划定137个履职红线,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31022件,确保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

坚持向科技要质效。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深度应用互联网庭审、电子送达、远程提讯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办案提速”。运用类案检索、裁判文书纠错等信息化功能,助力“办案提质”。新建智慧法院实验室,探索信息化建设、研发、应用一体化新机制。辽宁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庭审云平台”入选2021年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智慧法院建设整体水平跃居全国第六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

五、注重基层基础,着力夯实司法根基

坚持“长谋划、短安排”。基层法院是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省法院坚持强基导向,全力推动基层建设。立足长远,开展基层大调研,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意见、人民法庭达标方案和示范人民法庭建设意见。设定年度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省法院院级领导下沉到15个最薄弱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落实“四项任务”“八项机制”,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全力为基层排忧解难。针对基层法官短缺、配比失衡问题,动态调整法官员额,向人案矛盾突出的地区倾斜,新遴选法官226名,充实基层力量。针对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投入8561万元统筹解决安保、服务群众设施等问题。

扎实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267个人民法庭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切实发挥最基层司法触角作用,推进矛盾源头预防化解。重新布局人民法庭,在农村建设综合性法庭,在偏远地区建设“中心法庭+巡回审判点”,在类型化矛盾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道路交通、家事审判、自贸区等专业化法庭,形成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长海县建立广鹿岛等三个巡回审判点,实现百姓打官司不出岛。

六、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倾力锻造法院铁军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每一起案件都与大局相关、与民心相连。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十大具体措施,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惠,以司法为民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整治突出顽疾14839件,革除沉疴积弊,净化思想、滋养初心。重拳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问题,全面倒查30年来“减假暂”案件626万件,纠正2066件,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1703人,将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全部收押收监。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线索查办,重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76人。坚决肃清流毒影响,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维护队伍肌体健康。

推进建章立制,提升素质能力。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完成制度建设949项,其中省法院41项,实现管人、管事、管案全覆盖。针对违规过问、说情打招呼,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工作经验得到最高法院肯定。针对理论研究水平不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领军人才不足的问题,创新“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构建一批课程体系,培养一批能办案、理论强、会教学的优秀审判力量。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实际,打造青年干部成长工程,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基层法院任职、到信访和诉讼服务一线锻炼。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辽宁时代楷模”千山区法院法官滕启刚学习活动,全省法院39个集体、45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有力展现辽宁法官时代风采。

七、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自觉接受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和推动法院发展的强大动力。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对省“两会”交办的29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实行专人受理、专班办理、专门答复,得到代表委员认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呈送法院工作汇报专刊2650册,邀请代表委员3591人次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参与法院“审判质效面对面”等重要工作,让代表委员近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制发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676件,及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378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66场,发布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毒品犯罪等司法审判白皮书41个。全省法院庭审直播(微信:zugong1893)场、公布裁判文书(微信:zugong1893)份,邀请社会各界4691人次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805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认真倾听人民心声。

各位代表,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辽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法院知重负重、奋力拼搏,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监督帮助、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针对性、时效性还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打通“最后一公里”;二是法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提升,一些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还需强化,少数干警作风不正、违纪违法仍然存在,教育整顿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任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发扬斗争精神,创新务实举措,以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政治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法院工作要求在辽宁法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服务发展大局。紧扣安全和发展两大主题,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推动更高水平平安辽宁建设。紧扣“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进一步深化“3+5+1”工作体系,促进营商环境根本好转。聚焦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全面加强知识产权、金融、破产、环境资源等审判,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办理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更多矛盾化解在前端。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以更优的质效彰显公平正义。加强审判管理,执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抓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为改革提供辽宁样本。夯实基层基础,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锤炼过硬队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青年干部成长工程,不断提升队伍素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期待新担当。全省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攻坚克难、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整体工作再上台阶,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围绕“四个标准”,实施“三大工程”,带领全省各级法院接续奋斗、勇于争先,推动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审执结(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分别增长218%和171%,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质量效率同步提升、持续稳居全国前列的良好态势。其中,整体结案率和案件结收比均居全国第1位,整体结案率自2019年9月以来连续28个月稳居全国前5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全部进入全国前9位,其中案件执结率、执行到位率等18项指标居全国前5位;诉讼服务质效居全国第4位。

一、围绕中心、保障大局,服务吉林振兴发展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围绕实现“五个提升”,确立年度29项工作任务62项具体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各项核心指标不断优化,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由省高院牵头主抓的“三项指标”排名实现大幅提升,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审结合同诈骗、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案件493件。妥善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336件,促进优化投资便利。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五庭一院”建设,助力打造“长春智慧法务区”法律服务高地,长春破产法庭和长春互联网法庭已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景俊海书记、韩俊省长予以批示肯定。

创新暖企安商措施。出台《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02%,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417%。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审结案件82件,从宽处理47人,其中宣告无罪3人、定罪免处8人、适用缓刑36人;制定《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对25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持续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对3件刑事案件再审减轻处罚、16件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再审改判。健全完善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与省政府开展联合督导,执结涉党政机关拖欠民营中小企业债务案件569件,执行到位金额458亿元。

服务生态强省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出台司法意见,提出19项措施,助力加快建设生态强省。在全省设立86个环境资源专业审判组织,审结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案件7457件。牵头与11个部门联合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建设查干湖环境资源审判实践教育基地,积极推进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287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收征用等民事行政案件2822件,依法守护黑土粮仓,筑牢粮食和生态安全屏障。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推进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61件,1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帮助27万名员工稳住就业,37户“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出清。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976件,其中长春知识产权法庭审结6138件,同比增长342%。审结涉农案件7605件。推进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

二、惩罚犯罪、创新治理,推进平安吉林建设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21件,判处罪犯32778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边境安全。健全完善“1+10”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5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犯罪,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2813件3266人、涉枪涉爆和涉毒涉黄犯罪681件1312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12件882人。严惩网络新型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2309件5673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335件386人。针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持续高发态势,牵头制定办案指导意见,统一裁判标准,推进专项治理,审结案件6224件。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实行涉疫案件专项管理,55件涉疫案件全部审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1809件,判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685件1464人。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8736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违约失信行为。全面推行公开听证方式化解信访积案,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1373件,化解率961%。制定《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审判指引》,推动群体性纠纷“一揽子”公正高效化解。

创新推进社会治理。推进府院联动机制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共受理纠纷2562件,成功化解1739件,化解率678%,同比提高261个百分点。各地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微信:zugong1893)件民事案件实现诉前化解,调解成功率877%,占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总量的584%,同比分别提高58个和5个百分点。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1866名基层法官全面对接辖区网格,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持续推进“普法六走进”活动,省高院在全省普法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细化43项重点任务,确保落地落实。

三、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精心审理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民生“小案”,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保、养老、育幼等案件26309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4014件,和解解决比例664%。组织开展高空抛物、坠物专项治理行动,对8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处刑,审结民事损害赔偿案件27件,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妥善审理房屋买卖纠纷,依法制裁“一房多卖”“先卖后抵”行为。集中开展物业服务纠纷专项整治,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41278件,超过90%的案件通过诉前、诉中调解解决。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制定《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指导意见》,在全省69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对18名被告人定罪处刑,速审速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3299件,帮助4343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4806万元。继续实行涉贫案件专项管理,出台关于司法救助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与省慈善总会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全省法院共对336人实施司法救助18417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在我省召开会议,总结推广吉林经验。与省人社厅等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加强对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保护。

完善便民诉讼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升级移动微法院和“12368”诉讼服务功能,推动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升级完善“好差评”制度,在各级法院诉服大厅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人民群众现场评价满意率981%。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全面完成,203个人民法庭和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实质化运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介绍经验并入选典型案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推出17项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变成保障民利的“幸福账单”。

四、改革驱动、科技赋能,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制约监督体系。出台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两个《意见》,构建放权与监督并重、权力与责任一致、公正与效率统一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432%,“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981%。法官惩戒委员会实质化运行,对5名法官提出惩戒意见。全省法院一审、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分别达911%、973%,信访率049‰。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再审程序,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80个常见罪名证据指引,对28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深化分调裁审、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省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2%,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28天,两项指标均居全国第2位。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执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执行到位金额260亿元。司法公开持续深化,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连续六年稳居全国前列,省高院居全国高院首位。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网上诉讼1194万件次,同比上升288%。全面开通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阅卷服务,当事人和律师足不出户即可调阅案件卷宗。完成13个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建设,“区块链+审判”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特色领域试点。推动法院“一张网”与“数字吉林”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数据共享。吉林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法院评价整体排名中实现了由2018年第13位到2019年第7位、再到2020年第3位的连续跃升,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批示肯定。

五、政治统领、严字当头,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筑牢政治忠诚。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专题培训27期,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肃清流毒影响专项整改,坚决从思想、组织、工作、作风、制度上挖根除弊、正本清源。部署全省法院开展突出红色元素的文化布设工作,更好发挥法院文化滋养队伍、固本培元的重要作用。

清除害群之马。正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导向,深挖彻查问题线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67人,并两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2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出台《为被诬告陷害、不实举报法官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意见》,加强法官权益保障,确保法官依法履职。

整治顽瘴痼疾。制定全省法院专项整治“6+1+1”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四轮全覆盖下沉督导,推动全省法院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共整改顽瘴痼疾2607个。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嵌入执法办案各环节,全省法院共记录违反“三个规定”信息1459条。组织倒查“减假暂”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对有问题的114件案件逐一整改。与省司法厅联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对81名涉嫌违规从业人员线索移交司法行政部门查处。深入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推动26项长期困扰基层的老大难问题得到缓解。结合开展“作风建设年”“加强管理年”活动,组织对2019年以来出台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并紧扣突出问题查缺补漏,新建了一批规章制度。

弘扬英模精神。实施队伍建设“先锋工程”,组织开展“四个十”评选表彰,集中开展“响应党的伟大号召、发扬伟大建党精神、争取更大光荣”主题实践活动,37个集体和5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靖宇县法院直属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加强人才培养,全省法院选派123名优秀年轻干部互派挂职,补充选任员额法官309名;与吉林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六、提高站位、拓展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专题协商。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省高院通过主动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意见,按期办结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察、检察监督。组织召开民营企业、新闻媒体、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初,省高院党组确立了“5511”工作总体思路,提出了“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和“用两到三年实现吉林法院各项工作跻身全国法院前列”工作目标。三年来,全省法院咬定目标、持续发力,一年一个新台阶,推动执法办案主责主业跨越式发展,各项改革建设工作系统性推进,基本实现了三年发展目标,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呈现出由“效率型”向“效益型”转型、由成“形”向积“势”的转变。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重点,以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围绕“三化标准”,实施“三大工程”,坚持执法办案同诉源治理并重,完善司法政策措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主要发展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着力把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成果体现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现在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上,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体现在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体现在保障审判高水平运行,促进执法办案工作效率提速、质量提级;体现在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常态化制度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把握发展大势,坚定前行方向,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5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院,以忠诚担当的赶考姿态,以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勇毅前行、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司法办案实现新突破。全省法院收、结案均达到历史新高,首次突破百万大关,增量、增幅均居全国第二,收案1069万件,比上年多收429万件,增长67%;结案1035万件,比上年多结375万件,增长569%。省法院收案13691件,比上年多收4188件,增长441%;结案13141件,比上年多结3667件,增长387%。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党中央部署的政治生活大事作为政治建设重要内容,高站位谋划,高质量开展,全省法院队伍政治忠诚进一步筑牢,“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年·建功龙江十四五”系列主题活动。省法院机关建成“党建大厅”和“党史故事长廊”,铭记辉煌百年路;参加省直属机关文艺汇演,《保卫黄河》《在灿烂阳光下》大合唱获广泛好评;千名干警同唱《人民就是江山》,抒发强烈爱党爱国爱民之情;组织全系统开展“花开向阳·丹心向党”演讲比赛、书画摄影展、短视频评选竞赛和“党旗在一线飘扬”等系列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点燃精神火种,汇聚磅礴力量。

(二)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创新方法,拓展路径,务求实效。认认真真“学党史”,借助网络平台、运用红色资源、开展读书交流、组织宣传宣讲,增强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高度自觉。切切实实“悟思想”,层层开展政治轮训,组织三级法院院长集中研讨,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培根铸魂。上上下下“办实事”,立足主责主业,完成为群众办实事150项。经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测评,群众对省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满意度为100%。扎扎实实“开新局”,协助省委组织部在市县换届中调整新任中级、基层法院院长114人,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组织保证。全省法院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多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居全国前列。14篇论文在第33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中获奖,475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创历史新高。

(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分两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在全省法院掀起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有效整治了顽瘴痼疾,革除了沉疴积弊,清除了害群之马,推进了建章立制,弘扬了英模精神,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积极成果,16万多名干警受到了一次触及灵魂的思想性洗礼和革命性锻造,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融合发力,肃清流毒、检视剖析、以案促改同步推进。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开展全系统全链条一体化排查整治,查办案件线索13404件、评查信访等重点案件3220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干警1253人,占干警人数74%,其中重处分60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办理的(微信:zugong1893)件“减假暂”案件逐案复查,整改问题案件1035件,追责281人。深入挖掘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先进典型,举办英模报告会、英模事迹宣讲会301场。27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2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新时代政法英模”。鸡东县法院双语法官吕仙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北京参加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林因公殉职,用宝贵生命谱写了人民法官维护公平正义的感人事迹,被评为2021“感动龙江”年度人物。

(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在全系统部署,迅速掀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学习宣讲活动。围绕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强化全会精神学习阐释、新闻宣传、全员培训,教育干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在新的赶考路上创造新业绩。

二、紧跟省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胸怀“两个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将法院工作深度融入全省工作大局,确保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省委工作重点在哪里,司法工作的重心就在哪里。

(一)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全员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从新入职到已退休的干警,哪里有疫情就下沉到哪里。从严快办诈骗、盗窃、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涉疫犯罪243件310人。孟某某隐瞒疫区行程,拒绝执行防疫管控措施,造成多人被隔离,被判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案,入选最高法院《刑法修正案(十一)》适用典型案例。对拒绝服从防疫管理、持刀杀害呼兰区防疫志愿者的被告人陈成龙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生产销售劣质口罩、散布谣言、强行闯卡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用法治方式维护防疫秩序。

(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紧紧围绕实现“六稳”目标、落实“六保”要求,以司法手段保安全、促发展。针对一些企业变相裁员、违规停保等问题,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万件,同比增长439%;针对一些企业恶意欠薪,开展“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427万元;针对一些企业履约难,以和解、调解等方式,促成案件各方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化解涉房屋租赁、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合同纠纷案件19万件,同比增长43%;针对债务清收困难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帮助清收回款107亿元;针对涉金融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制发服务保障金融业健康发展意见,及时审结小额借款合同、金融不良债权追偿权纠纷等案件207万件,同比增长866%。妥善审理11起大庆农商行系列案件。开展涉金融机构贷款专项执行活动,执结27万件,清收贷款261亿元。齐齐哈尔中院持续开展“走进”“牵手”“暖心”等系列活动,有针对性地服务市场主体900余家,制发防范企业经营风险60条。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等中院积极走访辖区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疫情出现的法律问题。

(三)服务保障经济创新发展。依法服务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加大对核心技术司法保护力度,制发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意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84件,同比增长416%。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布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小米公司与张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妥善审理涉及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助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各市(地)建立金融司法协同领导小组,在哈尔滨新建省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为金融服务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四)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出台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指导意见,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1万件,同比增长1258%。牢记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审结非法乱占耕地案件467件,促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法治理。哈尔滨中院和延寿、尚志、亚布力法院公开宣判7起盗采泥炭黑土犯罪案件,依法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审结农村“三权分置”纠纷案件9668件,助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保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382%。省委编委批准省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牡丹江中院、鹤岗中院在重点生态区、风景区设立了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性工作,优化布局、配强人员、加强培训。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359名人民法庭庭长赴大庆观摩学习,省法院班子成员深入人民法庭蹲点调研,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水平有明显提升。

(五)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职责使命,强化司法裁判对市场规则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各类企业和企业家的依法平等保护,努力当好企业“服务员”“护航员”,审结商事案件275万件,标的额463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23%、1127%。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脱钩企业破产清算,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办理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1468件。开展防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虚假诉讼犯罪33件61人。把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作为重塑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严肃惩处系统内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根据第三方评估意见,授予佳木斯中院、双鸭山中院、肇东市法院、嘉荫县法院等20个法院为“打官司不求人”示范法院,公开授牌挂牌,接受社会监督,《法治日报》整版报道。

三、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办案任务圆满完成

面对多轮疫情造成的办案困难和案件大幅增长的双重压力,全省法院干警加班加点、争分夺秒,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法官人均结案193件,比上年人均多结655件。哈尔滨两级法院结案45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385件,道外区、道里区、双城区、巴彦县等法院法官人均结案实现翻番。当事人一审服判率由927%提升到957%,生效案件服判率由98%提升到985%,案访比由2298:1提升到2764:1,均达历史新高。

(一)切实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0%、222%。牢记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审结间谍、暴力恐怖、邪教犯罪案件113件160人。依法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885件3391人。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946件8331人。组织开展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犯罪937件306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防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74件248人,执行黑恶财产1421亿元,到位率902%。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配合反腐败防逃追逃工作,审理于飞、赵杰、张明杰等职务犯罪案件611件803人,追缴职务犯罪赃款34亿元。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设立80家少年法庭,依法严惩“建三江虐童案”被告人于某某、曲某某,倾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切实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审结民事商事案件619万件,同比增长713%。其中,合同纠纷47万件,占比758%,侵权纠纷23万件,占比37%,物权纠纷18万件,占比29%。审结各类房地产案件25万件,同比增长145%。审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83万件,同比增长36%。审结侵犯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等人格权类案件6750件,同比增长1676%。循天理、依国法、顺民情,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家事案件56万件,同比上升431%。佳木斯前进区法院审理的陈某赡养费纠纷案,判决“常回家看看”,呼吁“精神赡养”,维护传统美德,入选最高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76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514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4万件,同比上升257%。审查和执结行政非诉案件3954件,同比下降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连续5年位列全国第一。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诉大庆市让胡路区住建局行政处罚一案,入选最高法院首批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法院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加大管辖制度改革,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相关行政案件依法调整由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

(四)切实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348万件,执行到位584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52%、82%,实际执结率全国排名第三。连续4年开展“雷霆行动”,围绕涉特殊主体案件、涉民生类案件持续攻坚,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判决拒执犯罪125人。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29件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全部执结。成功执结哈尔滨华风国际商城“烂尾楼”案,得到社会各界好评。强化执行案款监管,建成全国法院首家执行案款提存网络系统,依法提存448笔46亿元。对陈年旧案全面清理,对所有超期执行案款依法发放。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当天兑现45424万元。努力让胜诉当事人“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新机制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这一司法核心价值追求,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通过理念更新、制度革新,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突出问题,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以看得见、可感受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一)健全完善司法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把对司法权运行监督作为司法改革的关键。制发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法律适用分歧解决等15个指导意见,变对案件的审批式监管、事后监督为全流程监管、实时动态监督,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四类案件”监管机制,压实落细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444%;加强新型审判组织建设,组建各类审判团队748个,并将审判团队作为办案质效监管考评的独立责任单元;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制定出台各类案件指导意见66个,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上线“诉讼参与人满意度评价系统”,收到诉讼参与人评价109万条,其中满意评价108万条。2017年以来常态化举办“公众开放日”16万期,599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法官在监督下办案。

(二)健全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把健全完善司法责任作为司法改革的核心。制发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实施意见26条,按照“有权就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谁裁判、谁负责”“案件终身负责”要求,科学界定司法责任,构建定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五位一体”司法责任体系。细化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审判庭、审判团队、法官三级并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做到奖优罚劣、权责统一。利用大数据对全省159家法院和5366名法官审判质效在内网实时动态排名,每个法院、每名法官对自己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一目了然。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制发法官惩戒工作规则,规范责任认定,加大错案甄别与责任追究力度,有29人被追责。最高法院推广了我省法院构建司法责任体系做法。

(三)健全完善网络诉讼服务机制。把数字科技作为司法改革的保障。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利用数字科技对诉讼服务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实现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网上立案154万件、缴费546万次、阅卷11万件、开庭33万次、调解61万次、鉴定7156件。拓展数字科技跨域诉讼服务范围,办理跨域立案5312次、电子送达475万次,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互联网司法带来的便利。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把接受人民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定期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灵活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委员的走访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到法院开展调研、参加开放日、旁听庭审、观摩执行。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23件,维持原判425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撤诉、驳回等29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783次,邀请全媒体直播报道审判执行活动113次,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水平不够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够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深,一些案件审判效果不佳。二是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司法责任追究不够有力,制度威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三是法院工作自身风险隐患较多,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既有存量,也有增量,全面从严治党需持续加力。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金融、破产、知识产权等领域审判人才短缺,司法职业保障需要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二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为党的二十大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迎难而上、跳起摸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与讲法律统一起来,严格落实政治巡视、政治督查等制度,确保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全省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聚焦省委中心工作,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护航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努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坚决有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涉自贸区案件专业化审判,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要以“国泰”为根本,以“民安”为宗旨,依法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智慧精准、低成本、多样化诉讼服务。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多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三级法院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聚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体系改革。抢抓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重大机遇,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司法数据中台、智慧法院大脑、在线法院建设为牵引,推动智慧法院从技术运用向规则治理、制度构建迈进。进一步深化一体化管理,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升改革整体效能,切实将制度设计转化为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动力,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锻造优良作风、锤炼过硬本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把制度的笼子扎牢扎紧,把制度的执行抓严抓实。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坚持自我革命,敢于刀刃向内,坚决清除一切侵蚀法院队伍健康肌体的病毒,坚决擦去害群之马给法院队伍抹上的灰尘污垢,努力在全社会展现法院队伍的新形象。各位代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我们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是我们锲而不舍的执着追求。2022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埋头苦干,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人民司法事业新业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2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

2021年,全省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以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为首任履职尽责,为我省实现“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048万件,审执结1808万件,分别上升168%、179%;省法院受理案件38万件,审执结25万件,分别上升136%、397%。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省法院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万件,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获评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8万件,标的额17645亿元。出台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13条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案例。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沪浙皖法院建立执行、金融、海事、知产等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953件,化解不良债权2688亿元,安置职工35万人,盘活土地房产2194万平方米,一批企业经清算有序退出市场,百年老店“乾生元”等183家企业经重整获得新生。

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化“9+1”机制改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审审结环资案件10736件。贯彻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出台14条司法意见,审结非法捕捞案305件,会同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增殖放流鱼苗1100多万尾,“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省人民法庭开展“乡村振兴服务有我”品牌创建,在张家港、如东、涟水等法院设立8个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助力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审结农地“三权分置”案1854件,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促进种业振兴,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种业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制定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工作纪要,设立南京、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法庭和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构合作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审审结刑事案件75万件,判处11万人。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惩间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4791件,对残忍杀害瘫痪老人的保姆虞海娣依法判处死刑,对“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害案”罪犯麻继钢依法执行死刑。

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厉打击“杀猪盘”“兼职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审结案件2897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8亿元;对被告人达800多名的“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近30亿元的“创赢集团”网络诈骗案罪犯依法严惩。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一审审结金融案件98万件,标的额10825亿元,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会同省监委、人行南京分行建立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协作机制,严惩内幕交易、洗钱等犯罪,对资本市场犯罪零容忍。妥善审理大型企业涉诉案件,协同推进重大风险化解处置。有效化解“淮海青年城”“花开富贵”等197家“问题楼盘”债务纠纷,协助购房人解决办证和子女入学等问题,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一审审结民事案件795万件,加强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案件审理,努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秉持平衡保护理念,审结劳动纠纷案43万件,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尊重企业正当用工自主权;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苏州设立全国首家劳动法庭,会同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切实保护“快递小哥”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根治欠薪行动,通过快审快执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16亿元。依法审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妥善化解“进小区强制刷脸”“老小区加装电梯”“物业拒绝配合安装充电桩”等纠纷,努力把是非判清、规则判明、人心判暖。

加强“一老一小”司法保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坑老害老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审结涉少案24万件,泰州、连云港中院和宿迁宿豫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会同省妇联等部门出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盱眙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当日发出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少年犯家长履行家教主体责任。会同教育厅、广电总台等多部门推出“法治第二课堂”,丰富“双减”政策后的“课后两小时”,运用“校园霸凌”等案例启迪学生法治思维,让孩子们知法守法、远离伤害。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落实中央综合治理执行难“一号文件”,开展调研式督察,推动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升级江苏“854”执行模式,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执结537万件,执行到位11096亿元。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运用智能化手段千方百计查人找物,在线查询房产16646万套、车辆2259万台,冻结资金7338亿元,网拍变现4252亿元。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轻言放弃,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恢复执行109万件,执行到位3979亿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超30天未发放案款实现动态清零,违规执行案件全部整改到位,执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行到位533亿元。

加强公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公益诉讼案件359件,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结“辣笔小球侵害英烈名誉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树立了英烈不容诋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导向,该案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推进诉讼服务向基层、向网络、向重点行业延伸,为当事人提供“就近能办、异地通办”诉讼服务,实现立案送达、案件查询、文书打印等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网上立案67万件、跨域立案5230件。

夯实法治根基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参与和推动诉源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官进网格参与化解纠纷592万起,南京、扬州法院37万余人次到网格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维护抗疫秩序。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诉前成功解纷373万起,增长857%。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审结案件301万件,以“乡土司法”促进乡风文明。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大玫法官说家事”“乡村法官驿站”等一批品牌深受群众欢迎。加强巡回审判,一枚国徽、一张桌子、一把法槌就地开庭1802场;宿迁骆马湖旅游法庭、赣榆渔家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港口码头、田间地头,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审审结行政案件17万件,其中协调化解4251件。妥善审结城建类案件4239件,保障京沪高速扩容等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联合司法厅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948%,盐城地区达100%。

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弘扬契约精神,一审审结合同案件614万件,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分级分类惩戒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6万人次,限制消费402万人次,以拒执罪判处172人。完善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将已履行义务的113万人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镇江、南通、泰州、盐城等地法院深入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共为67名诚信的创业失利者提供东山再起的机会。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法结”“心结”同解,引导社会向上向善。泰州中院审结“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5岁女童善意助人不担责,弘扬助人为乐精神。南通中院审结“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认定超市尽到安保义务,无需赔偿,杜绝“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1300万网友观看庭审直播,引发微博话题3次冲上热搜榜,阅读量达57亿次。成立中国法学会江苏案例研究基地,定期发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典型案例。制定法院“八五”普法规划,直播庭审637万场,以民法典为重点宣讲法治6000余场,发布新闻691场,与省妇联、广电总台等单位推出全国首部民法典普法剧《第十五法庭》,一堂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贡献了司法力量。

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以改革寻求破解人案矛盾。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上升84个百分点。以集中送达改革破解送达难,集中送达成功率839%,半数以上案件实现电子即时送达。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推广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减少18天。开展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整治,此类案件减少422%。全省法官人均办案2961件,增长166%。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健全电子证据、线上开庭规则,在线庭审107万场、在线调解191万件、网上查控1651万件次。推广执行案件一键生成文书、一键网络查控、一键上网拍卖系统,大幅提升执行效率。江苏法院在智慧法院评价中居全国第2位,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法院实际开展党史学习培训和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引导全体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新沂法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融合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理实事2127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次开展了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将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始终,组织开展140多场政治轮训,集中宣传85名身边的先进典型,坚决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忠诚根基更加牢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72人,18人受到刑事处罚,对25名违纪违法的法官强制退额,队伍肌体更加健康。排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80余万件,依法纠正违规违法案件77件。会同司法厅开展“明镜”智能化排查,开发“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防范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出台江苏法院八条禁令等28项制度机制,扎牢司法权运行的制度铁笼。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4场庭审、8篇文书获评全国百优;3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件,10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均居全国首位。

自觉接受监督。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专项工作332次,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见证审判执行活动13605人次,省“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全年共有282个集体、692名个人受到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有关部门表彰,42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26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369万件,办结1362万件,其中省法院收案16万件,办结15万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维护安全稳定社会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万件,判处罪犯9万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8688件,杭州中院依法判处“杀妻碎尸案”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对严重刑事犯罪形成震慑。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黑恶案件291件,黑恶财产执行到位14亿元,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P2P、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748件,涉及金额2274亿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85件,判处罪犯685人,其中原为厅局级11人、县处级42人,使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

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涉企案件336万件,依法保护产权,激发市场活力。某建筑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力偿还债务,越城法院评估后依法解除对公司及主要经营人员的失信和限制消费措施,促使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累计清偿债务1亿多元,实现企业发展和债权人保护双赢。发挥破产审判市场出清和重整救治作用,审结破产案件3282件,化解金融不良债权1255亿元,盘活土地资源33万亩、厂房817万平方米。岱山法院强化府院联动,出清两家“僵尸企业”,引进一家国内石化龙头企业,带动入驻20余家配套企业,形成80亿元有效投资、120亿元预期产值,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涉外司法,审结涉外海商事案件3099件。爱尔兰某公司与马绍尔群岛某公司因船舶抵押产生纠纷,双方主动选择到宁波海事法院诉讼,经调解达成和解,16亿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提升了我省涉外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公信力。

强化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服务创新强省战略。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万件,推行知识产权侵权人“黑名单”制度,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判决赔偿总额102亿元,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对11人作出有罪判决,同比上升571%,实刑率727%。某公司研发部负责人郑某窃取公司核心技术,伙同他人另立公司并生产侵权产品,宁波中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强化互联网司法职能,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我省互联网司法先行优势,加强数据权利保护,审结涉数字经济案件6796件。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有机统一,妥善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大数据杀熟案”“网络平台算法权力司法审查案”“网络爬虫数据案”等典型案件,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金华、温州等地法院妥善审理“饿了么”与“美团”不正当竞争案,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行为,保障平台经济充分竞争、公平竞争。依法合理认定平台企业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审结相关案件2600余件,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强化行政审判职能,助力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健全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全省县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部入驻当地矛调中心,协调化解392%的行政争议,连续三年领跑全国,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收案较2019年下降209%。常态化开展“云法庭”进党校活动,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有力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质量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案件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四类案件”数字监管平台,对重点案件实现自动标识、自动提醒、自动预警、自动督办,累计纳入平台监管25354件,发送监督意见13687条,发送进展报告12340条,防范办案风险、提升办案质量。创新开展二审、再审随案评查工作,连续四年集中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累计评查案件56万余件,问责1700余人,倒逼规范办案行为,全省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降至018%。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统筹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更好满足当事人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全省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14%,同期结案率994%。

强化民生权益保护力度。全面施行民法典,审结一审民事案件658万件。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民生司法保障,去年12月我省多点疫情暴发后,各地法院以最大担当助力一线防疫、以最快步伐拓展线上办案。杭州、宁波、绍兴等地法院累计6839人次参与一线抗疫,当月全省法院网上立案57万次、调解74万次、证据交换53万次,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57万件,坚决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统一全省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提前研判“双减”政策法律风险,依法审结教育培训类案件1825件,确保“双减”政策落地落实;依法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审结劳动争议等案件14万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894万元,保障“劳有所得”;妥善审理长租房“爆雷”、房产调控政策等引发的涉房案件31万件,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处置,保障“住有所居”;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功能,依法救助1468件1972人,救助总额4507万元,同比增长142%,保障“弱有所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20件,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意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各级党委、政法委、人大听取执行工作专题汇报164次,协调处理重大案件213件,解决群体性、涉众型案件5205件,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连续四年动态清零。持续深化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117万人、拘留14万人,以拒执罪判处802件1121人。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讲究方式方法,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当事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丽水中院积极协调,暂缓拍卖某上市公司股票,助力企业成功融资并清偿近10亿元债务,促使企业“起死回生”。加强立审执破兼顾,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497%;执结391万件,执行到位97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6%。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杜某网上造谣坐地铁的中国女孩为“日本萌娃”且拒不纠正,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其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和维权费用,依法治理网络,彰显文化自信。邵某因虚假诉讼被追究刑事责任后,龙游法院依法判决其仍就虚假诉讼造成他人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让不诚信者付出代价。92岁的周老太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子女取走24万元存款,南湖法院依法判决予以返还,体现了反对子女“强行啃老”的价值导向。老人在小区内突然晕倒不治身亡,南湖法院判决积极送医救治的保安和物业无需赔偿,彰显“好人不能吃亏”社会风尚。常山法院在审理郑某某因见义勇为受伤的民事赔偿案件中,主动联系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其申请奖励,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坚决贯彻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努力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

全面推进“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以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为基本要求,巩固提升“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创新成果,变“盆景”为“风景”,努力打造全生命周期司法平台、全时空在线司法服务、全流域智能司法模式、全方位变革司法制度的现代化法院。迭代升级“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实现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让老百姓无论身处本地外地还是境内境外,无论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8小时外,均可通过有线无线方式完成所有诉讼事务。全省法院网上立案794万件、调解67万次、证据交换394万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6天,同比缩短55天。我省在线诉讼、异步审理、区块链存证、电子送达等制度创新经验被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吸收,浙江智慧法院建设蝉联全国第一。

全面深化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总结推广诸暨经验,以不动产司法拍卖“一件事”为突破点,“智慧执行”系统横向对接自然资源、住建等10余个部门业务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5个层级,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权属调查、解封登记等20项协助事项从线下搬到线上,实现不动产拍卖过户“一门联审、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全省法院发起执行协查近3000万次,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减少24天。杭州中院仅用1天时间,向“龙炎”非法集资案遍布全国各地的17余万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7亿元。会同沪、苏、皖高院签署《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上线“长三角示范区执行在线”,推动执行“一件事”改革向跨省协同应用拓展。

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依托数字化手段,把调解指导、纠纷化解、线上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努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助推县级矛调中心网络和机制下沉到村社、行业等最前端,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的实效。全省已设立“共享法庭”17694家,指导调解14989件次,化解纠纷10194件,网上立案13015件,在线诉讼7017件,普法宣传4335场。

四、坚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围绕百年党史主题主线,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系列活动,举办全省法院“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激励广大干警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重大案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省委及市县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衢州、丽水召开市委法院工作会议,许多市县委书记为法院干警上党课,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党性观念,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活动,三级法院院领导走访企业2352家、群众14724人次、调研基层组织2908个,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436个。

狠抓顽疾整治。深化自我革命,坚持开门整顿,召开代表委员、企业家、律师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160余场次,征集意见建议4000余条,做到即查即改、彻查彻改。针对减假暂突出问题,运用智能化手段,对1990年至2020年期间的919万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智能化统计分析,发现问题1054个,全部整改到位。针对暂缓立案、强制调解问题,开展全面督导,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立案难”问题回潮,当场立案率98%以上。针对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超期未发执行案款、超期未认领不明款项实现“双动态清零”。

坚持严管厚爱。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轻微违纪违规行为1827人次,查处违纪违法177件196人。杭州中院陈辽敏、鄞州法院黄文娟获评全国新时代“政法英模”,余姚法院叶科技、德清法院田芳、路桥法院王军宇获评“浙江省最美公务员”,为全省法院树立了榜样。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有29个集体、6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扎牢制度笼子。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全省法院针对发现问题制定各类制度规范3100余件,其中省法院制定35项。针对“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细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确保记录报告要求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针对司法人员近亲属从业管理“宽松软”问题,出台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确保廉洁司法、廉洁用权、廉洁齐家。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两张皮”问题,印发高质量推进党支部建设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

五、坚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断改进提升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就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情况接受专项监督和问询。严格依法报备规范性文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5件、代表关注事项63件、省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信访件80件。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省法院班子成员上门走访人大代表605人次,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7631人次。宁波法院开展“千名代表委员走进人民法庭”活动,湖州法院推动“共享法庭”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进一步优服务、提质效、转作风。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4件,督办政协委员关注事项4件,落实政协委员工作建议42条。积极参与省政协“六送下乡”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被省政协评为“五星级委员会客厅”。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相关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66人次,办理检察建议5303件,审结抗诉案件665件,依法改判发回43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优化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累计庭审直播107万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8784万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开展三级法院院领导下基层大接访、大走访、大调研,共接待2206批次3258名信访群众,化解信访积案1129件;其中省法院院领导赴全省11个地区64个县级矛调中心,接待159批次232名信访群众,化解案件88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地方各级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工作方式还需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个别干警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有的案件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不够高、社会效果不够好,维护权益、解决纠纷、服务大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仍然存在,上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还需强化。四是纪律作风问题仍有发生,有的违反“三个规定”、充当诉讼掮客,个别干警严重违纪违法,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们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省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四项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要高举旗帜、紧跟核心,争当“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深入开展“六讲六做”,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建成过硬坚实支点,夯实“两个确立”的思想根基,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坚决扛起服务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法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积极运用灵活司法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精准服务“六稳”“六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司法屏障,一体推进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加大产权保护和破产审判改革力度,支持和保障杭州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共同富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法院现代化建设。坚持系统集成、全面贯通、重点突破,深化“浙江全域数字法院”建设,拓展“共享法庭”“执行一件事”等创新应用,推进多跨协同的流程再造、模式重构、制度重塑、理论创新,努力打造更多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数字法治改革成果,加快打造数字时代互联网司法高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成果,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特质。

四要严管厚爱、唯实惟先,建设更加过硬法院队伍。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塑造变革能力,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惩处,推动法院队伍全面过硬、核心战斗力全面提升,全力打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打造“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

2021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奋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上升2069%。省高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390件,同比上升2548%。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9519%、省高院结案率9482%,分别居全国法院第3位、全国高院第1位。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035个百分点。43件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优秀或典型案例,12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

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我省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开展政治轮训,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树立正确司法观,落实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贯彻政法工作条例12条举措,健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督办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强化自我革命。深挖病根、革除积弊。进一步从政治、思想、管理、作风等方面肃清张坚流毒影响,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全系统整治顽瘴痼疾,严惩司法腐败,全年处分违纪违法干警355人。制定完善10项制度,促长效常治。

激励实干担当。最高法院、省委联合召开追授魏晶晶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全省法院33个集体、54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制定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工作意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为6名遭受诬陷的干警澄清正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信息3887条。通过这场铸魂扬威式的教育整顿,全省法院干警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历练、深刻的思想洗礼,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效提振。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安徽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2941件,判处罪犯66028人,同比分别上升1056%、711%。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程兆盛涉黑案等黑恶案件188件。涉黑恶财产执行到位率居全国法院前十。省高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省高院扫黑办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颠覆国家政权、邪教等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对步行街砍杀无辜的“6·5”案件被告人吴亮依法判处死刑。审结涉疫情犯罪案件327件。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审理妨害安全驾驶、高空抛物、危险作业、袭警等犯罪案件。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415件,为群众追赃挽损36亿元。

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460件539人。审结贪污、挪用拆迁补偿款、农资补贴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犯罪案件116件139人。审结渎职犯罪案件52件62人,行贿犯罪案件38件52人。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格落实“两高一部”意见,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42件,同比上升19444%。加大关联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网络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等犯罪行为,净化网络空间。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惩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案件424件,判处强奸、猥亵多名幼女的罪犯马明灵死刑,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从严打击。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促进防治校园欺凌。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审判机制实现全覆盖。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22名公诉案件和1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对23995名轻微犯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依法对涉嫌合同诈骗的被告人张国荣、张夏增改判无罪;对一审以合同诈骗、贷款诈骗论罪的被告人刘凯,改判为骗取贷款罪。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把加强诉源治理作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制定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意见,推广“蜀山经验”。依法审理涉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案件132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推进以案释法。

三、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全省工作大局,让公正司法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审结民商事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标的额(微信:zugong1893)亿元。审结行政案件16568件,同比上升2183%。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608件,同比上升2271%,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5541%。依法审理侵害科大讯飞、合力叉车、街等商标专用权案,服务本土品牌发展壮大。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ABB公司诉迪顿电气公司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入选中国法院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连续6年举办皖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营造合力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审结直播带货、在线教育、民宿经济等新型消费纠纷案件52989件,同比增长2384%。审理电商平台强制“二选一”等不正当竞争案件,规范商业模式创新。审结人工智能、网络游戏等数据交易、服务案件76件,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审结破产案件236件,盘活土地48万亩,涉国购投资等43家公司的商业地产重整案妥善化解,“新三板”企业白兔湖动力等公司纾危脱困。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审结民营企业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上升2887%。依法对12538家民营企业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审结金融借款、证券期货、保险信托、民间借贷等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降低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与省工商联建立联系机制,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6358件,依法服务全面绿色转型,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十年禁渔”,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322件,筑牢生态司法屏障。判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微信:zugong1893)万元,同比增长18232%。

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出台司法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条意见,审结涉沪苏浙企业民商事案件33545件,同比上升4191%。省高院深化司法协作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入选我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运用司法手段治理诚信缺失问题,对69名利用虚假诉讼实现违法犯罪利益、逃避债务、骗补骗保的罪犯予以惩处。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在诉讼保全、诉讼费缓减免等方面予以优待。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支持“民告官”,行政机关败诉率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行政案件调撤率同比增长069个百分点。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持之以恒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进军

保持执行攻坚强大声势,共受理执行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上升4262%,执结(微信:zugong1893)件,执行结案率居全国法院第2位。

始终突出执行强制性。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回头看”,强化惩戒措施运用,发布失信名单(微信:zugong1893)人次,限制高消费(微信:zugong189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动车、高铁(微信:zugong1893)人次,罚款83601万元,拘传34530人,拘留5115人,追究刑事责任335人。加强财产处置变现,常态化开展“6·18”“11·11”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全省法院发放执行案款37719亿元,同比增长3414%,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执行联动,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实施意见。

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开展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围绕改进执行审查类案件办理、执行款物管理、执行作风等,建立健全16项制度。集中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对违规终本终结、不规范查封、不规范评估拍卖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健全执行团队运行机制,全省法院执行结案平均用时缩短69天。

五、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民生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严惩民生领域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与省妇联、省民政厅联合推进家事纠纷化解。依法审理住宅加装电梯施工案,指定遗产管理人案,让民法典走进生活、深入人心。巩固拓展涉军维权实践成果。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年底不立案零容忍。与9家省直单位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在线调解案件同比增长343%。对接全国统一律师服务平台,便利律师参与诉讼。安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20+版得分,居全国法院第3位;省高院得分居全国高院第1位。

着力化解涉诉信访。落实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要求,全省法院351名领导干部在“接访周”接访群众709批次。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执行信访化解年等活动,依法清理信访积案2796件,汪某申请强制执行民间借贷信访案入选最高法院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提升基层司法水平。突出强基导向,设立专业化人民法庭、巡回法庭86个,培训基层干警11556人次。落实“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夯实基层基础。

六、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审判管理、深化司法改革

强化以执法办案论英雄正确导向。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每周办案大排名,引导法官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职责所在、价值所在。院庭长审执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占结案总数的4897%,员额法官人均审执结案件数居全国法院第6位。

强化均衡结案指挥棒作用。把均衡结案作为案件管理的基本要求,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1年半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下降4261%。省高院均衡结案管理制度重构研究成果,获全国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一等奖。

强化审判制约监督。修订院庭长个案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四类案件”全过程识别监管机制,探索建立跨业务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审委会委员亲历性。发布第9批11个参考性案例,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加强审级监督、审判监督。

七、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审议意见,专项报告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高度重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办理制度,办结代表建议24件。针对代表关注的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保障法官权益等法院工作,吸纳转化为15项制度举措。加强定向结对联络,开展省人大代表跨区交叉视察法院等活动。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5件。畅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全省712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8041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7367%。

依法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审结抗诉案件1272件,依法改判117件。搭建法官律师培训交流平台,召开新闻发布会69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619场,增强司法透明度。

2022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拉高标杆、依法履职。着力筑牢忠诚根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守牢安全稳定底线,依法惩治危害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等刑事犯罪。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服务保障“三地一区”建设司法举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好涉民生案件,联动化解涉诉信访,持续加大“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力度。严格公正高效司法,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金银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93万件、同比上升4.98%,办结98.45万件、上升5.06%。省法院受理1.91万件,办结1.54万件。

一、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推出涵盖“保立审执破”环节的27项举措,创新建立司法对涉诉企业影响的评估制度,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司法服务营商环境举措不断优化升级,省法院在全省营商环境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市场公平有序,全省法院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62万件。深化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建设,龙岩、宁德法院设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服务金融健康发展。出台服务保障福州都市圈发展17条措施,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在厦门成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推动破产事务“一站式”集约办理,厦门中院成为内地与香港特区破产协助的三个试点法院之一。注重运用“执破直通”“预重整”等机制盘活资金、挽救企业,停摆7年、总额30亿元的“中国贵谷”案件、总额20亿元的“龙化化工”案件平稳转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总额40.8亿元的“贵人鸟”案件重整成功。

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依法惩治一批涉疫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妥善审理、执行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审结涉疫情案件572件。线上服务“显身手”,网上立案20.72万件、网上开庭2.63万件、网上调解16.13万次、网上缴费21.41万笔。制定疫情防控13条措施,厦门、莆田等地法院开通涉疫企业法律专线,推出企业纾困减负措施,迅速组织干警投身抗疫一线,让党旗在一线飘扬、法徽在一线闪亮。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一审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6万件,同比上升49.15%。积极适用诉前行为保全、技术调查令等措施,加强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案件管辖,发挥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庭龙头作用,在泉州、南平、宁德设立巡回审判点。加强协同配合,在“知创中国”平台开设“知识产权法庭在线”,建立省级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115名技术调查专家入库,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合力。省法院审理的拙雅公司诉智童时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五十件典型案件,三明中院审理的庄某等5人制售盗版幼儿教辅案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成功承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24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参加,俄罗斯等7国首席大法官线上参会,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予以充分肯定。加快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湖里法院自贸法庭网站、全在线诉讼平台首批入驻法务区云平台,提升涉外司法水平。深入实施涉外审判精品战略,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3408件,厦门海事法院审结全国首例裁定承认国外破产程序案。

助力生态省建设。围绕“双碳”国家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强化闽东北、闽西南生态司法协作,助力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3409件。责令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5391.88万元,推进清新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做强做优“生态司法+”品牌,推进与审计、金融、保险等工作衔接,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入选第四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三明两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驻林长办法官工作室全覆盖;南平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修复方式;漳州中院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司法保护机制,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召开为契机,在世界遗产地、文化街区、古村落等设立150多个巡回法庭、司法服务点。设立武夷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守护好碧水丹山、历史文脉。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

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制定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规则和接收台湾地区青年实习规定,推进台胞陪审员选任、调解员选聘,推行台胞担任缓刑考察员、家事调查员等,扩大台胞参与司法。办结涉台案件828件,司法互助案件6026件。开展司法惠台集中宣传服务,厦门法院首次跨海峡网上立案、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平潭法院发挥全国首个台胞个人调解工作室作用,为台胞台企提供无差别、优质化司法服务。深化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建设,聘请45名台胞、高校学者等担任特邀咨询员、研究员。成功举办第13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促进两岸司法交流合作。

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复议集中办理体制改革衔接工作,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714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011件。创新建立“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新机制,组织厅处级干部等观摩庭审20余场2000余人次,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与省委政法委等联合出台意见,规范和保护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监督的权利。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出台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10项措施,建立和完善涉海、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领域司法与行政多元协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

依法有力惩治犯罪。秉持公平正义,守护八闽平安,一审审结刑事案件5.19万件,判处罪犯7.36万人。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一审审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案件4.84万件。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12件,漳州法院审理的张月东等贩卖毒品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严惩腐败犯罪,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5件,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干部1人、省管干部8人,依法审结张坚受贿案。积极配合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审结外逃人员回国受审案件11件11人。依法惩治侵犯未成年人、妇女、老人、残疾人权益的犯罪。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让群众对“舌尖上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更有信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总结提升庭审重点攻坚、相对集中管辖、黑恶财产处置等“福建经验”,制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审结涉黑恶案件192件802人。强化“打财断血”,生效涉黑恶财产判决执行到位9990.96万元,推动“黑财清底、颗粒归仓”。配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就非法采矿、强揽工程等发出司法建议57份。运用打伞破网“四联动”机制,排查移送涉黑恶线索51条。认真接受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抓好整改落实。省法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生效判决罪犯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5495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2.5万人。坚决守好公正底线,依法宣告11名被告人无罪。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726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常见犯罪量刑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落实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53.03万件,出台84条措施,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三、坚持人民至上,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司法的新需求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贯彻实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审结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8.17万件。强化“一老一小”专门专业保护,对老年人实行绿色通道、预约立案、上门服务等举措,南平中院成立全省首个保护老年人权益法庭;制定涉少审判46条措施,全省少年法庭实现全覆盖,用法治呵护青少年成长。积极参与“园区枫桥”机制创建,加强快递员等新劳动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衍生纠纷,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省法院与驻闽7家军以上单位、福州军事法院联合认定15个“全省优秀涉军维权合议庭”,福州中院设立全国地方法院首个军事法理研究中心,东山法院推进“网格化+军地司法协作”机制。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司法帮扶,促进老区苏区发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89.4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3123.20万元,同比分别增加34.99%、47.72%。开展涉诉信访“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办结率达96.03%,最大限度解纷化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和法治宣传,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普法活动,以案释法、“典”亮生活,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城厢法院审结的卢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坚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33.44万件,到位金额1050.78亿元,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分列全国第3位、第6位。持续开展“八闽护薪”等专项执行行动,帮助农民工等劳动者兑现工资款3.37亿元,快速执结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5.5万件6.63亿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10”第二届法拍节活动期间,网拍成交金额8.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520万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案款发放、财产处置、失信限消等执行行为,于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为953件案件当事人发放案款11.13亿元。创新“快递式”执行公开模式,精准实时公开执行信息。宁德法院构建党政机关“零强制”执行机制,促进100%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平潭法院创新涉案房产“e拍即得”协同执行机制,法拍房产转移登记平均用时缩短一半。

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拓展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省法院与28家部门、行业建立诉非联动机制,并在法庭、街镇、乡村等设立诉非联动工作站、法官工作室826个,聘请特邀调解员4735名、特邀调解组织1962个,实现全省三级法院诉非联动中心全覆盖和有效运行。强化“诉调对接、诉非联动、诉源治理”贯通,诉前调解案件28.76万件、同比增加4.96%。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一门进一网通一码清一次办一地解”。大力推广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优化“闽政通”的“福建法院诉讼服务”功能,立案、调解、庭审等核心功能全流程可在线办理。出台19条措施,提升立案服务质效。跨域诉讼服务升级至3.0版86个项目,共跨域立案9685件,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三明中院司法服务标准化试点入选全国13个典型案例。宁德中院推出22项“一次办好”诉讼服务项目。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落实强基导向,出台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23项措施,坚持综合性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完善全省208个法庭功能布局,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省法院76.5%的人员充实配置在基层,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办结案件86.28万件,占全省法院结案总数的87.64%。我省法庭工作经验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交流。晋江法院磁灶法庭“法商三联”机制有效化解商事纠纷,福清法院宏路法庭道交审判经验、安溪法院官桥法庭“三创”工作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四、深化改革驱动,着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加快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建立“案例指导库”“类案指南库”等“四个库”,全面推行类案检索,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司法责任体系,推出“四类案件”监管23条措施、审限管理37条措施,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放权不放任。加强审级监督,审结一审案件50.88万件,二审案件5.70万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06万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抗诉再审案件5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8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97%,一审、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8.21%。

深化诉讼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将试点范围从厦门、莆田、平潭三地扩大至全省,解决城乡赔偿差异,以更实的举措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上升至16.76%,平均审理期限26.91天,为民事诉讼法修改积累有益经验。启动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优化诉讼分流、职能分层、资源配置。深化司法公开民主,裁判文书上网41.96万篇,庭审直播15.69万场,全省826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83万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63.13%。

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融入“数字福建”“智慧政法”,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促进提质增效。推进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建设,升级审判管理、电子档案、执行案款系统,加强对审判执行的静默化、可视化管理。创新打造司法集约送达“185”模式,个案平均送达用时缩短约9天,节约送达成本30%。全省法院7项信息化建设成果亮相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泉州中院“全流程在线同步办案模式”等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深化司法数助治理,7家法院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中获奖。

五、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夯实忠诚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省委部署的“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福州中院建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传承红色司法基因,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个一”活动,以司法风华展示党的百年辉煌。编写出版《法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溯源》,开播百集全媒体音视频系列报道《共和国法治从这里走来》,上杭法院“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等3个亮点工作入选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强化典型引领,开展向潘东升、杨军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评选30名“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全省法院285个集体、41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表扬,黄佶获评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张得意、李缘缘获评福建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人物”。

全面提升素能。建立干警素能培养提升机制,推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12项措施,发挥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和全省31个实践基地作用,着力打造司法人才高地,形成以4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为龙头、26名省级专家型法官为主体的高层次审判人才梯队,评选首批36名全省法院调研人才。结合市、县换届工作,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出台暖警爱警10项措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动能。持续完善“闽法问道”平台,常态化举办“闽法课堂”、发布闽法微课,线上线下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151期,培训6.83万人次。5场庭审、2篇文书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整治顽瘴痼疾。坚持两批教育整顿同步谋划、上下联动、前后衔接,推动顽疾整治走深走实。全省法院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1527个,省法院推出“我为基层解难题”项目32个,为群众解忧、为基层减负。“小切口”靶向整治顽瘴痼疾2014个,省法院建章立制38项,5项理论成果、10项制度成果、14项实践成果入选省教整办成果。升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清风”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开展精准监督和顽疾整治,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中央第八督导组、省教整办组织现场观摩。“清风”系统、执行条线顽疾整治做法被全国教整办推介,省法院先后4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强化反腐倡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五位一体”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认真接受省委巡视,抓好183条整改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8项。对7家中院开展司法巡查,着力发现和解决顽疾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执纪向基层延伸。运用“一网、一微、一刊”等平台持续深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出台禁止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离任人员从业行为等规定,运用“四种形态”查处205名违纪违法人员。

六、自觉接受监督,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人大会议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接受在闽全国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台湾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来闽视察。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121件,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举措和成效。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发挥作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加省政协组织的法治护航文化遗产保护、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等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79件。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深化与律师良性互动,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员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在提升办案质量、优化司法服务、促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仍需用力;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诉源治理的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队伍素能还需提高,人才培养需加速推进,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还需持续巩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推进更高水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助力打造法治强省,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职责,推进法院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大局,着力保障全面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主动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落实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要求,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发展。提升涉外司法效能,推动设立厦门国际商事法庭和国际海事法庭,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生态司法一体化保护格局,筑牢绿色法治屏障。落实落细司法惠台举措,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继续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三要站稳人民立场,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司法服务。全面准确适用民法典,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打造跨域立案、诉非联动、诉源治理等优势品牌,发挥人民法庭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新时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

四要提升改革效能,更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有序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持续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配合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完善全省法院网上办公办案平台,促进提升司法质效。

五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打造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眼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培养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院人才。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清风”系统运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在如期实现五年“争创一流”目标的基础上,开展“走稳前列、争做标杆”活动,奋力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两名,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继续稳居全国前列;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3项位居全国第一、1项位居全国第二。“审判e管理”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全国仅8家法院获奖。创新推出赣法民意中心,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环资审判“江西模式”、人民法庭工作、“四类案件”监管、一站式建设、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队伍建设展现新形象,全省法院20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胡国运、周淑琴同志入选全国“双百新时代政法英模”。专业化建设实现新突破,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度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荣获一等奖,舆论宣传工作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得25个奖项;22个案件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奖,其中3个案件裁判文书获评一等奖,获奖总数和一等奖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江西法院首次取得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

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上升1398%;结案(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上升1148%;一审服判息诉率9138%。省法院受理案件7511件,结案6749件。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坚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红色走读”、举办红色司法理论研讨、拍摄《红色裁判》电影、编印《红土地上的人民司法》《江西红色司法故事》,赓续红色血脉,筑牢思想根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出台加强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周淑琴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其先进事迹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被誉为“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突出典型”。

二是整治司法顽疾。坚决查纠整改顽瘴痼疾,聚焦条线顽疾,开展“三个规定”、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法院针对中央督导反馈的31条意见,明确111项措施,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全省法院出台便民措施1476条、为群众办实事18741件,“人民法庭解民忧”活动获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123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推进建章立制,重视支持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省法院建立健全五大类37项制度机制,形成“政治谈心谈话”“健全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等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发回重审案件监管机制成效明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最高法院推介。

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坚持以教育整顿促进干警能力素质提升,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推进分类分级精准化培训,全省法院共培训干警37万人次,评选审判业务专家、群众工作能手等专门人才89人。健全干警日常考核管理、提拔任用等制度机制,激励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对下级法院党组协管监督,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推动解决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聚焦“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处理了违纪违法干警268人。经过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和淬炼,全省法院队伍更加忠诚、更加纯洁、更加可靠。

二、坚持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妥善化解涉及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围绕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出台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司法意见,制定5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文件,建立营商环境司法指标考评机制。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健全与非公维权中心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开展“扶企助企”主题活动,集中攻坚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执结涉企案件37万余件,省法院被评为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03件,服务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审结涉案金额141亿元的周德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回应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运用法治手段,快速出清“僵尸企业”,争取最高法院指导重大企业重整,审结破产案件202件,成功重整企业13家,盘活土地3722亩、房产174万平方米,清理债务593亿元,稳住就业11521人。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工作新模式,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规范企业破产援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实现破产审判提质增效,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67天。南昌法院快速审结南昌市洪航机械厂等9家企业破产清算案,推动多项历史难题妥善解决。破产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广江西的经验做法。

三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新增9个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江西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建设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91件。主动策应世界VR产业大会和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举办首届“VR知识产权保护”“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论坛,最高法院院领导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齐聚江西,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建言献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结王大凡真假作品案等案件,依法保护陶瓷作品署名权。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环资案件4063件。在全国率先适用《民法典》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条款,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审结的非法捕捞破坏生态案,在判处两名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共同交付生态修复金、承担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对生态资源进行掠夺式生产经营的行为,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长江母亲河。服务全面推进河长制,在“一江一湖五大河流”流域和部分重点区域设立11个环资法庭,集中审理相关环资案件。出台《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见》,与安徽、湖北、湖南法院建立环资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江豚一体化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司法保护,审结全国首例保护“古村落”人文遗迹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两被告承担门楼修复、人文生态资源损失等费用,为守住历史传承、留住美丽乡愁筑牢法治屏障。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委托第三方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修复资金,已有84件案件适用了该方式,涉及修复资金1600余万元。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江西法院作为全国8家法院之一,受邀参会并作经验介绍,向世界推介江西生态环境司法的典型案例。

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高昂斗志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着力狠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去存量、清增量”,存量案件12件全部清结,新增案件250件,审结235件,审结率94%。桂李荣、曾建平等一批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加压推进“黑财”清底,财产处置到位率998%。延伸职能助力行业治理,聚焦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犯罪的普遍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4273件(含减刑、假释案件)。依法严惩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全面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加“断卡”等专项行动,审结案件3617件。依法从重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其再犯的经济基础;强化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914万余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跨国电信诈骗案的首要分子易扬锋,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骗取81名被害人钱财18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案件6748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977人。严厉惩处暴力伤医行为,对蓄意杀害医生的被告人曾初升,依法判处其死刑。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活动,审结案件346件,防控金融风险。依法严惩网络赌博、网络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案件2760件,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2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决履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颜赣辉、周光华等职务犯罪案件267件,落实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依法严惩行贿犯罪,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35312件。落实房地产涉稳风险化解处置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案件43838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983件,与省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行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标准,工作举措在全国法院推广。出台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办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发出律师调查令1500余份。加大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审结案件25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508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司法温暖。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办理司法救助退役军人遗属案,审结涉军案件110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1311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741件,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依法行政。抚州、吉安等地法院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的作用,赣州法院推动建立涉政府征收案件源头解纷机制,南铁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府院通报沟通机制,与省委党校联合挂牌成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结案件23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48亿余元。组织开展“高效为民”“惠民暖心”等专项行动,一批久执未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得以破解,执结目标案件358万件。组织开展“猎狐-2021”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故意逃债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5件271人,刑事自诉追究拒执罪128件158人。推进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交叉评查信访案件186件,10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集中发布。探索建立“执行通知书前置”“追究拒执罪预告知”工作机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创建赣法民意中心。在12368一号通办基础上,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和三级法院力量,建立赣法民意中心,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运行9个多月以来,共接待处理诉求185万余个,其中95%的诉求均一次性办理到位,群众满意度986%,推动全省法院出台制度举措399个。出台当事人联系法官制度,确保联系法官渠道畅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着力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12月份全省法院共立案8万余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上线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当事人的证明材料“一网可查”“一网通办”,把事务留给法院,把方便让给群众。

二是深化一站式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137个党政综合治理中心,建成118个标准化调解速裁中心,引入“两代表一委员”等特色调解工作室335个,新余、鹰潭、宜春、上饶等法院因地制宜,建立系列特色多元解纷机制。联合13个部门,建立行业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快速化解。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省法院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微信:zugong1893)件,占一审民事立案数的5503%,平均化解时限6天,其中在线调解66980件。

三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发挥人民法庭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优势,建成“双达标”人民法庭293个,设立金融、家事、道交等专业化人民法庭60个,在边远地方设立1500余个巡回审判点,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萍乡法院设立“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精准护航种业产业发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乡村环境整治等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12亿余元,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团队,挂牌成立116个少年法庭。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判处强奸致女童死亡的被告人李勇死刑。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审结孙某收买被拐卖儿童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不让“买主”逍遥法外。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离婚后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当事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纠正家长失责行为,促进“依法尽责带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系列活动,用生动的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

五是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制作12期反电信网络诈骗短视频,召开新闻发布会128场次,发布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典型案例355个,让鲜活的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审结五保户遗赠财产案,旗帜鲜明反对“看到义务就躲、见到利益就争”的行为,大力倡导尊老爱老、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审结“搭便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让“好意同乘”的善意善举不被辜负;审结楼上厨房改卫生间案,判决不合理改造者恢复原状,维护公序良俗。通过一个个司法“小案件”,彰显法治“大道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明辨是非、树立规则、守护美德。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聚焦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出台全流程制约监督30条举措,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四类案件”监管情形,共监管“四类案件”9220件。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标准,坚决防止“纸面服刑”问题。发布全省法院首批参考性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有序推进省以下法院财物设区市统管改革。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常态化遴选增补员额法官248名,健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出台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为27家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增加员额。对2名因过失违反审判职责的法官,进行惩戒。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智能化监督,常态化运用“审判e管理”平台,入选“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打造“赣法廉韵”系统,设置121个风险点,实现权力监督智能化、风险预警自动化。积极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广景德镇法院可视化管理举措,推动九江等地法院“档案e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深入运用司法政务平台,探索完善江西法院无纸化办案、办公模式。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对代表审议意见,逐项进行落实,吸纳52条意见,转化为15项改进工作的制度举措。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逐件跟踪督办,及时沟通反馈。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4602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走访接待委员2511人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抓好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落实,召开全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出台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7条措施。审结抗诉案件267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规程,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加审判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这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同新时代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有的案件质效不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规范化执行工作还有提升空间。二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持续深入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四是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依然突出,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聚焦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争创一流”再出发、“五个一流”再深化,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一号改革工程”,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创新发展,努力创出司法新亮点;围绕“提升平安建设水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赣法民意中心作用,不断健全具有江西特色的司法服务体系、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强的力度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强化智能化监管,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监管举措。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聚焦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江西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迈步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埋头苦干,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022年2月1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六个实质化”由“深”到“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163万件,审、执结15445万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6%,平均审理时间同比缩短875天。

一、主动担当有作为,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起点推动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入驻运行金融、互联网法庭等审判机构,成功争取最高法院增设五巡成都审判点和国际商事法庭,集聚高能级司法资源,助力打造国际化一流法律服务高地。审理侵犯专利权等案件192万件,在天府软件园等设立12个知识产权巡回法庭,保护社会创新成果。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理金融案件1103万件,标的额91396亿元。审理破产案件536件,帮助88家企业重生。在川煤集团及下属华荣股份重整案中,一揽子化解168家关联公司200余亿元债务纠纷,356万名在岗职工、1万余名债权人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争取最高法院出台司法保障意见,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委托执行501万件次,双城协同提高司法服务效能。探索统一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适用,妥善审理成渝中线高铁等重大项目建设案件,双翼护航“蜀道难”变“巴蜀通”。审理涉成渝中欧班列等涉外商事案件459件,共同制定自贸区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指引,双圈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全省人民法庭优化调整为823个,建设民俗经济、休闲农业等特色法庭,成立“驻村法官工作站”1295个,增强乡村司法供给。审理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2282件,切实保护农民、乡村投资者享受产业增值收益。加大川果川菜、川酒川茶保护,依法审理“郫县豆瓣”案,打击“搭便车”“傍名牌”行为,妥善处理“青花椒”案,依法认定经营者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服务产业兴农。

用心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审理环境资源案件7282件。成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提升环资审判专门化水平。深化省内外司法协作,推出沱江流域“纽扣法庭”等品牌,推进长江黄河上游一体化保护。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63个司法修复实践基地,引入“削填引种”、劳务代偿等模式,最大限度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二、忠诚履职担使命,有效助推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从严惩处煽动分裂国家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涉众型犯罪,审理案件9852件,有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依法审理涉案金额逾14亿元的“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理案件228件2217人,重刑率5187%。依法判处泸州王氏集团涉黑案主犯王德彬无期徒刑。审理毒品犯罪案件5350件7614人,对多次运毒且数量巨大的马比拉曲依法判处死刑,破除“运毒不会判死刑”侥幸心理。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848件1041人,李元峰、王挺等一批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

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审理行政案件139万件。深化“府院联动”,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208份,促进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52个,资阳法院实行“一案一座谈”,确保群众能“见官问政”,更能“信官息诉”。

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认真落实我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建立诉源治理中心109个,做实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322%。推广建立“石榴籽”调解室117个,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和谐。完善判前沟通、判后答疑机制,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096%。诉源治理做法在全国法院作经验交流。

三、为民服务解难题,让群众更加真切感受公平正义

升级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健全“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实现“一站式全办”。完善“互联网+诉讼公共服务”体系,网上立案4647万件、网上送达9193万件,实现诉讼服务“零时差”。完善道路交通、物业纠纷等类型化调解机制,实现“集约化解纷”。眉山法院联合医疗、保险等机构协同化解纠纷,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充分肯定。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理民生案件2804万件。判处利用投资养老公寓诈骗老年人钱财的孟柏宇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性侵、残害两名留守女童的蒋先亮死刑,判处杀害前妻“网红拉姆”的唐路死刑,让老幼妇孺得其安。开展“零欠薪”司法专项行动,帮助追回“血汗钱”4647亿元,让劳者乐其业。及时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微信:zugong1893)万元,加强对涉诉残疾人的关怀,让弱者有其助。审理涉军案件263件,依法提高空军飞行员伍某眼部残疾赔偿金额,让守卫者得其护。

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导向作用。判处驾驶机动车袭警的李林有期徒刑三年,执法权威不容践踏。判处家族式“以房抵债”虚假诉讼案五被告人有期徒刑,诚信底线不可突破。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危险行为,入刑19人,居高者不可任性。余某某酒后回家途中坠桥死亡,依法判决已尽义务的交通局、镇政府免责,自身过错不能他人买单。李博伦等人以回馈小礼品引诱获取、贩卖个人信息,被依法判刑,公民信息不受侵犯。煽动网络暴力造成“安医生”自杀死亡的常某等三人被依法判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四、权益兑现出实招,奋力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

深化执行联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实现执行工作联动职责法定化。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信息的有效覆盖,查控系统建设居全国前列。健全“执行+网格”工作机制,网格员协助执行案件695万件,系统发起量居全国第一。

强化执行力度。开展集中攻坚,执结各类案件4268万件,执行到位88145亿元。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24万例,限制高消费3582万人次。判决拒执犯罪173人,同比上升166%。

优化执行效果。构建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法院各部门协同推进、上下级法院一体落实的执行工作体系,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出台防止超标的保全规定,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经营影响。开展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试点,引导自动履行18983亿元。

五、改革创新下深水,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法官员额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审判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强化审判权力监督制约,纳入“四类案件”监管同比上升3325%。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数量同比上升12829%。成都中院构建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做实重大试点改革。全国首批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推动矛盾纠纷层级化解。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立审执监”一体化办理获最高法院肯定,14条修法建议被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吸纳。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死刑案件二审全面开庭审理,依法宣告22名被告人无罪,坚决防范冤错案件。

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广泛应用“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建成2650个科技法庭,在线庭审643万件次、网上调解1561万件,“指尖诉讼”更加便利。深化司法大数据研究运用,形成中医药产业法律保护建议等报告242份,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加强成都互联网法庭建设,研发全自助诉讼5G“微法亭”,打造“一人云庭审”在线诉讼模式,荣获2021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六、固本培元树形象,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诵读、庆祝建党100周年司法成果展等系列活动,培树101名先进典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将红色基因薪火相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彻底肃清流毒影响。认真接受省委常规巡视,开展全省法院政治生态分析,全面推行政治督导员制度,确保法院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省法院党组获评省直机关“四好一强”先进班子。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整治顽瘴痼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打听必记录,逢干预必留痕。全面核查近30年“减假暂”案件,出台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坚决防范“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制定法院干警和近亲属“禁业清单”,推动廉洁从业、规范用权。397名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切实维护队伍肌体健康。“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等6项工作获全国教整办肯定。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入推进“青蓝工程”,开展“十佳庭审”“十佳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法官专业素能进一步精进。提档升级“文化四室”,打造“正义雪莲”等品牌,法院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上好“法治公开课”,10名法官走进央视以案释法,开展“法治进课堂”“庭审进万家”等普法宣传6280场次,18部微电影微视频荣获第八届金法槌奖,法治信仰底蕴进一步厚植。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切实解决执行难”等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向省政协通报工作,接受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32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举办党外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四川法院等专项联络活动,获中央统战部、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94个集体、151名个人获党中央、国务院、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等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省人民的关心、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实效性还需提升;二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举措还需完善;三是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效果还需提高;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全省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常态化推进“六个实质化”,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有常为。大力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加快省法院、成都中院等专业力量入驻,助力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践先行示范区。强化成都大运法庭运行,法治护航世界大运会。

二是在社会治理中求常效。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完善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在司法为民中守常心。依法妥善审理民生案件,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渠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四是在执行攻坚中谋常绩。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常态化,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五是在改革创新中求常进。扎实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省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推动编制向人案矛盾突出地区和基层法院倾斜,释放司法资源效能。

六是在队伍建设中用常功。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绝不允许不公正司法行为伤害人民群众正义情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忠诚履职,真抓实干,开拓奋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审执结(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分别上升1045%和48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84%。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16063件,审执结1337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044%。

一、以打击跨境犯罪为重点,全力维护边疆安全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63215件90306人。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煽动、颠覆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扛牢强边固防重大政治责任,保持对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10841件26158人,审结10311件24537人,结案率95%。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审结涉疫刑事犯罪案件25件29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08件1023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883亿元,执行财产刑74亿元,执行到位率93%。依法严惩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审结“保护伞”案件21件23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1019件1508人。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隐私和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1332件1954人。审结袭警犯罪案件152件159人,让暴力抗法者付出代价。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审结3911件4789人。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完善刑事司法与监察执法衔接机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52件878人,其中原任厅级职务17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打,审结行贿案件138件145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和疑罪从无原则,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19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非监禁刑29691人。

二、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化解各类民事、商事、行政纠纷(微信:zugong1893)件。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租赁、物流、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纠纷21463件。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制定工作方案,编发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分别在省工商联和省总商会设立诉调服务中心、民商事调解中心,开展法律帮扶企业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妥善审结企业重整、破产案件255件。参与房地产烂尾项目清理整治,全省334个烂尾楼盘已基本盘活248个。保护创新发展,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诉调对接机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356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建立金融纠纷化解机制,设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加强借贷行为司法审查,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68件,化解涉金融及民间借贷纠纷70857件,促进融资借贷健康发展。主动服务绿色发展,成功承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设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制定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十六条措施,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864件,追究刑事责任3121人,判令侵权人补植复绿2074亩、支付生态补偿金1443万元,依法妥善审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案件261件。维护云南旅游品牌,加强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审结旅游纠纷51件。加强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服务,口岸法庭和国门诉讼服务站增至16个,探索建立涉外纠纷解决机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135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加强府院联动,完善司法建议反馈机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131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784件。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功能,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微信:zugong1893)份,网上庭审直播(微信:zugong1893)场,发布典型案例1890个,开展法治宣讲1300余场,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居住、养老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纠纷33575件。加强人身权司法保护,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7154件。将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扩大至全省,案件类型从道交纠纷扩展到全部民事案件,彻底解决“同命不同价”问题。突出人格权司法保护,审结名称、名誉、荣誉、肖像和隐私权等纠纷5493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案件118件,妥善审理了一批老旧小区屋顶漏水、下水道污水倒灌、高空抛物等对社会生活具有价值引导意义的案件,让小案件讲清大道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军纠纷66件,通过司法办案彰显军人职业尊崇。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妇幼、老弱、病残开辟维权绿色通道。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监护案件71896件,针对家庭暴力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2份。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与省妇联、省民政厅联合开展反家暴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培训,首创“未成年人权益观察员”制度,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43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严格执行“三个一律不得”,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落实“一案一账户”要求,执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执行到位金额305亿元。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执行、兑付,执结案件81811件。

四、以案结事了为导向,服务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强基导向,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准确把握“三个便于”工作原则,召开法庭工作现场会,出台加强法庭工作若干意见,科学调整法庭布局,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构建全覆盖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全省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达80%。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地方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8个领域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设立调解室493个,选聘特邀调解组织1046个、特邀调解员4092名,通过委派委托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微信:zugong1893)件。坚持把调解作为解决民事诉讼案件的优选途径,以调解方式结案(微信:zugong1893)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2%。为方便少数民族群众打官司,配备192名双语法官、311名双语法官助理、356名双语书记员,设立37个民族特色调解室,聘用150名双语调解员,将民风民俗融入纠纷化解。助推乡村振兴,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十九条措施,支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审结涉“三农”案件5266件,严惩涉农犯罪900件1083人。

五、以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为抓手,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定责、明责、履责、考责、追责机制,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审判权制约监督,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履职指引,明晰司法权责清单,完善审判权监管配套制度。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当场立案率达98%,网上立案(微信:zugong1893)件,跨域立案2876件。严格审限管理,探索以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主要考量的办案效率评价体系,推动均衡结案。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推行类案强制检索,统一裁判标准,确保类案同判,审结再审审查案件8266件。制定减假暂案件办理指引,推动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78837件。强化办案主体责任,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04件。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三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微信:zugong1893)件,占结案总数的34%。推行员额动态管理,健全法官遴选递补和审判辅助人员正常补充机制,实现法官遴选常态化,统一遴选法官385人,招录法官助理297人、书记员1504人,推动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实质性作用,对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的8348名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罚当其罪,认罪认罚适用率93%。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平均审理期限分别比法定审限缩短38天和49天,办结速裁快审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基层法院近80%的矛盾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得到快速解决。加快智慧法院提档升级,健全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35项在线诉讼服务。推进无纸化办案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案件全程留痕智能监管,向信息化要动力提质效。

六、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云岭法院铁军。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四史”学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穿始终。通过到“扎西会议”会址、杨善洲干部学院进行现场学习、举办政治轮训班、组织开展“肃流毒、筑忠诚”大讨论,教育干警树立正确党史观,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筑牢政治忠诚,传承红色基因,履职担当尽责。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33项办实事清单,推出60项具体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提升了法院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四项任务”“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以孙小果案、开尔公司案等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进以案促改。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开展查纠整改,排查整治各类顽瘴痼疾11606个,着力解决了一批政令不畅、审判执行不力、机关作风不良、影响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一体推进大调研和建章立制,完成19项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防范信息化和基建项目廉政风险等12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统筹推进“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14项基层难题有效解决。做好与迪庆州两级法院结对帮扶,在省政府支持下,为中基层法院解决“三项经费”209亿元,化解旧存债务151亿元,更新执法用车27辆。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接续开展“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形成抓落实、干实事的良好风气。举办“云岭司法讲堂”等各类培训班39期,培训干警87万人次。深度挖掘英模事迹,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发干警奋进力量,38个集体、6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全省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426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并回复办理意见,交办的15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召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办结政协提案12件,积极参加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调研座谈会,配合做好省政协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专题调研。常态化开展代表委员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分4批邀请212名代表委员跨区域交叉视察法院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列席审判委员会2217人次。认真接受监察机关监察监督,贯彻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审结抗诉案件352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意见,召开律师座谈会,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忠诚履行职责使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全省法院干警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忠实履行新时代人民法院职责使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好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跨境和涉疫犯罪,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和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强化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三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依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推动科技创新。坚持产权平等保护,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守护云南蓝天碧水净土。

四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释法说理,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助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五是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坚持用改革思维解决影响全省法院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等改革成果,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建立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础的业绩评价标准,强化审判执行权制约监督,努力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

六是以更严要求建设过硬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建设,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惟有奋斗。全省法院将不负时代,勇毅前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贡献司法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0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省法院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抓办案、带队伍、推改革、强科技、增公信”工作思路,以“双进”专项工作为抓手,积极应对诉讼案件激增态势和新冠疫情影响,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案件数首次突破百万件,达10617万件(新收10231万件),审执结9643万件,受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3783%和3177%,增幅均列全国第10位。其中,省高院受理13159件(新收12834件),审执结12033件,同比分别上升4053%和3306%,增幅列全国各高院第4、第3位。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举办党史学习专题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辅导、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交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二、强化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加强刑事审判,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万件,同比上升886%。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审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47件,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陈凯、安争等涉黑恶案件44件237人,判处保护伞9件12人,执结“黑财”1742亿元,发出行业整治司法建议50份。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240件,王迪“灭门案”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被判处死刑。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涉枪涉爆、寻衅滋事、“黄赌毒”等案件4258件,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电信网络治理,审结黄家昌、王楚鑫、陈浩等电信网络犯罪案件1382件,维护公民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239万名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判处罪犯274万人,依法宣告无罪89人,裁定减刑假释3628人。

加强职务犯罪审判,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69件347人,同比分别下降1898%和1148%。严惩重大职务犯罪,判处西安市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赵永军等厅局级干部21人,西乡县委原书记演晓刚等县处级干部38人。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审结医疗卫生、扶贫环保、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腐败案件51件,洛南县城关街道办小河村委会原主任王学勇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移民搬迁项目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法判处行贿者13人,同比下降6486%。

加强商事审判,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582万件,同比上升2032%。认真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公司纠纷、企业挂靠、证券欺诈等涉产权案件142万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审理的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坚持尊重契约自由与保护契约正义相统一,审结各类投资、贸易合同纠纷1231万件,促进诚信交易;审结涉外商事案件397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渭南中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虚假证据的实施意见,合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法治环境。加强破产审判,制定《执行转破产直通机制操作规程》,审结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68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西安市灞桥区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有效化解“鼎翰名苑”等项目烂尾风险,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加强“疫后综合征”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化解涉疫纠纷,促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5542件,同比上升2127%。强化前沿科技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技术合同、数字经济等相关纠纷538件。强化知名品牌司法保护,审结“汉斯”“施耐德”等商标权纠纷2757件,“华清池”商标侵权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强化版权和非遗作品司法保护,审结“唐猫”等著作权纠纷2048件。依法规范市场竞争,审结垄断、不正当竞争纠纷199件,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发布《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2020)》,助力“秦创原”平台建设,促进创新创造。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动态、简报刊载了我省经验。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保障美丽陕西建设。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919件,同比上升3557%。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审结破坏生态案件569件,促进秦岭“五乱”整治、长江“十年禁渔”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环境污染纠纷117件,其中公益诉讼65件,三原县法院审结的大程镇政府未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二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加强跨域司法联动协作,陕鄂豫3省高院、陕甘川渝4省11家中院分别签署《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嘉陵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判令损害者支付修复金(微信:zugong1893)万元,补植复绿30669亩,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制定《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案范围(试行)》,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

加强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04万件,同比上升4599%。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786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559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解、撤诉1549件,办理非诉执行案件3040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西安法院快审快执道路环境整治纠纷,依法护航十四运会。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420个百分点,安康铁路法院审理的旬阳县润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系列案入选全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出司法建议219份,省高院提出《全省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促进依法行政。

三、深化司法为民,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司法为民举措,深化司法为民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维护民事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093万件,同比上升3106%。召开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研究明确20项疑难法律应用问题,推动《民法典》全面正确实施。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审结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纠纷566万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审结劳动争议、追薪维权纠纷283万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618亿元。加强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和涉残疾人案件702万件,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审理的贾某诉李某某继承纠纷案、安康法院审理的高某琴等诉高某明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分别入选全国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新设35个少年法庭,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65万件,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人格权司法保护,审结生命健康、名誉隐私等侵权赔偿纠纷5468件,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判令“微信群侮辱人格案”侵权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护人格尊严;202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促进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会同西安军事法院建立案件执行协作机制,办理涉军案件222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扎实开展“三秦飓风·2021”执行专项行动,执结各类案件3386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7450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354%和1363%。认真落实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法院执行和文书送达被纳入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协助内容,集聚执行工作合力。加大失信惩戒和拒执行为打击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87万条,限制高消费2334万人,限制出境2107人,罚款、拘留4103人次,判处拒执罪58人,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推动425万案件自愿和解,给予672名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宽限期,维护其正常生产生活。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网拍可执行财产156万件5127亿元,溢价率2913%。全面清理未发执行案款、未认领不明款8791亿元,率先实现动态清零,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

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拓展运用十大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协调12家银行建立线上线下多渠道诉讼费缴费模式,开通律师身份核验“绿色通道”,全省法院网上立案359万件、跨域立案954件、电子送达347万件次、热线查询917万人次,陕西移动微法院访问量突破1000万人次,诉讼服务“数字红利”进一步释放,“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加强与非诉调解、仲裁、公证机构工作衔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全省已有991个特邀调解组织和3442名调解员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化解纠纷1531万件,办理司法确认107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436%和1271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关于对接综治中心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全省88个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当地综治中心,促进矛盾源头化解,咸阳市“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模式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

积极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认真贯彻强基导向,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部署开展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两化”建设活动。印发《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确立“综合审判为主、专业化审判为辅、巡回审判为补充”的法庭布局。制定《全省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明确“两化”建设10项要求,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向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转型升级,首批建成示范法庭19个、达标法庭60个,旬阳市法院赵湾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

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1782件,同比上升5577%,判决行政赔偿284件,决定司法赔偿13件,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济力度,依法减免诉讼费1421件43253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85件,同比上升8114%,向2192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微信:zugong1893)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认真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全省法院收到来信来访9012件次,同比上升793%,重复信访同比下降548%。

四、深入推进“双进”专项工作,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紧紧围绕“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奋力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提水平、整体工作上台阶。

强化理念指引。坚持把“双进”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的总抓手,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指导推进“双进”专项工作,在工作思路和方法机制上推动创新,在工作部署和综合保障上统筹协调,在工作效能和减少诉累上体现绿色,在工作交流和学习借鉴上扩大开放,在工作目标和司法成果上实现共享,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司法获得感、法官干警有更多职业尊荣感、法院事业有更大发展成就感。

狠抓机制创新。坚持质量第一、提高效率,落实“一般案件发改率低、重大案件‘三个效果好、敏感案件‘三同步工作实”的办案要求。优化办案评价评查体系,修订省高院《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和中级法院《执法办案评价实施办法》,落实发改案件“双向评查、异议反馈”制度,评查发改案件8105件,促进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完善速裁快审机制,印发《二审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工作指引(试行)》,设立313个速裁团队,促进审判提速。健全视频提讯机制,在全省104个看守所建成视频提讯系统,破解疫情提讯难问题。完善审限管理,印发《加强和改进案件审限管理的意见》,深化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行动,三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5%。

注重实践检验。坚持把“摸清底数、查找短板、强化措施、提升质效”作为“双进”专项工作总要求,以工作改进推动质效改善,以质效改善检验“双进”成果。经过不懈努力,为期两年的“双进”专项工作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与2019年相比,全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受案数由7626万件增长到10617万件,上升3922%;结案数由7157万件增长到9643万件,上升3474%;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由181件增长到243件,上升3425%;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379%,进步078个百分点;生效案件发改率012%,进步003个百分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254%,提高33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时间61天,缩短8天,执法办案总体呈现质效双升、动能增强的良好态势,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有力基础。

五、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认真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完成51项司法改革和信息化任务。

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推动各地法院全面建立审判权责清单,压实办案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细化院庭长、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监督责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印发《民事再审申请案件严格适用指令再审工作办法》,明确提审为主、指令再审为辅,强化上级法院统一法律适用、监督公正司法职责。全年审结二审案件538万件,依法改判5784件;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8487件,提起再审672件,再审后改判286件。

协调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榆林、西铁两级法院在辖区内调整法官员额70名,促进人案配置均衡。建立法官员额候补、退出机制,推进员额法官遴选工作,补充招录法官助理291名、聘用制书记员384名,优化审判团队建设。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择优选升高级法官142名,按期晋升法官等级387人,晋升法官助理、法警职务等级397人,激发队伍活力。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常见多发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坚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死刑案件二审全部开庭审理规定,切实防范冤错案件。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印发《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案件的指引》,全省法院民事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128%,同比上升391个百分点。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6982万份,及时公开审判执行信息24262万条,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92%。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全年直播庭审486万场次,同比上升1571%,群众点击量达(微信:zugong1893)万人次。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和“今日我当班”记者体验式采访活动,会同中央电视台摄制播出纪录片《执行现场(第二季)》,微电影《新秋菊打官司》获全国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一等奖,不断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切实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上线立案辅助、案件关联、串案分析等19项辅助办案功能,汉中中院在线司法鉴定工作机制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建成陕西智慧法院司法数据中台,实现办案数据实时提取、自动分析,该经验入编全国智慧法院典型案例。研发审判执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时分析廉洁风险,推动监督制约从“被动等”向“主动巡”转变。

六、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紧扣忠诚干净担当,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建立“陕西法院人民司法传统教育基地”,延安中院会同4省老区法院建立“革命圣地法院党建联盟”,赓续优良司法传统。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遴选招录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激励担当作为、履职奉献,全省3846名法官干警投身社区抗疫。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满意率达9751%,同比上升042个百分点。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全省第一批、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政治生态、纪律作风、素质能力、司法公信进一步优化提升。聚焦筑牢政治忠诚,实施全员政治轮训,彻底肃清周永康、赵正永等流毒影响。聚焦清除害群之马,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组织查处,全省法院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警1683人,其中省高院18人。聚焦整治顽瘴痼疾,全省法院发现整改顽瘴痼疾问题2637个,形成制度成果1118项;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全面排查整治,翻查“减假暂”案件3213万件,整改纠正问题案件102件;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会同省检察院建立民事执行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弘扬英模精神,举办“老法院人”讲优良传统报告会,选树“三秦最美法院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展现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新形象。

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民法典、刑事审判等各类业务培训班64期25万人次,组织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大比武”,增强履职本领。深化院校合作,会同西安交通大学共建外国法查明与涉外司法案例研究基地,会同西北大学建立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和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会同西北政法大学创建破产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拓展司法研究与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审判总结和理论研究,评选发布2020年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全省法院28份论文、案例、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奖。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修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时在内网发布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举办警示教育影片展播、家风建设系列活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实施办法》,净化司法生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3个中院开展司法巡查,对6个中院和10个基层法院进行审务督察,对57件执行案件实施“一案双查”,全省法院受到党政纪处分208人、移送司法10人。

七、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院工作。认真接受人大监督,专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配合开展企业破产法、公证法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按期办结并回复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18件。加强日常监督联络,开展代表委员集中走访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列席会议、旁听审判166万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检察机关二审、再审抗诉案件280件,支持抗诉116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法院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360场次,召开律师座谈会,加强特约监督员联络工作,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2021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平稳健康发展,39个集体、45名法官干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新时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司法理念和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诉讼案件持续大幅增长,司法能力和队伍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要求越来越高,规范司法、廉洁司法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持续努力,不断加以改进。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讲政治、抓办案、带队伍、推改革、强科技、增公信”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准确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双进”工作常态化,奋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二是持续注重职能发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牢固树立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强化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秦创原建设,促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坚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妥善化解涉疫纠纷,切实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健全落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及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巩固拓展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两化”建设,筑牢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切实提升法院工作发展动能。深化司法责任体系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正确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抓好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执法办案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法院工作信息化水平。

五是持续强化从严治院,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院队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过硬本领,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坚持严的主基调,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和各方面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更须新作为。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努力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审结(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上升2411%和1677%。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3154件,审结2589件,同比上升3186%和3283%。全省法院有36个先进集体、102名先进个人、26名法院英模受到表彰,祁连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西宁市城东区法院院长陈志秀获评2021年度全国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一、用政治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省法院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部署,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百年艰苦奋斗、苦难辉煌、波澜壮阔的历史,通过参观党史专题展览、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中心组学习研讨、“我为群众办实事”、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厚植人民情怀、赓续红色血脉。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奋进的力量,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行动自觉。全省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为民办实事措施1220项,为民办实事2850件次。

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第一要求,紧扣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环节,认真落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的任务,对标对表中央、省委的要求,扎实抓好落实。通过学习自查、案件评查、循线核查,办结群众举报线索,处理、处分违法违纪干警。加强“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进一步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全面排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依法纠正问题案件。通过设置投诉电话、约谈提醒、严肃追责等措施,专项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兑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攻坚行动,省法院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化解信访案件。全省法院一体推进顽瘴痼疾整治与建章立制,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建立规章制度800余项,确保常治长效。通过队伍教育整顿,法院系统的司法顽疾进一步整治、干警精神面貌进一步提振、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加强司法作风能力建设。落实新时代“三牛精神”,切实改进法院工作作风。省法院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引导青年干警注重“四个积累”,强化使命担当,争取更大光荣。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警示教育,编印《青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和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进一步筑牢司法廉洁底线。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培训班18期、调训62期,全年累计培训全省法院干警6751人次,干警工作作风和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二、从全局高度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谋划,结合青海实际,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法院审判工作方向,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竭力维护全省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250件,判处罪犯6285人。

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严惩暴力恐怖、间谍、邪教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国家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判处罪犯50人;严惩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和常见多发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955件,判处罪犯1260人;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789件,判处罪犯1822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3件,判处罪犯185人。有力保障我省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86件,判处罪犯108人,其中副厅级以上7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任某某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某某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遏制腐败的信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宣告2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对45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1563人,减刑、假释1520人。依法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5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依法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9347件,同比上升1379%,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大恶意逃废债务处置力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

重点加强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指导,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依法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一破了之”,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审结破产案件49件。如西宁中院审理的华鑫水电公司破产重整案,省法院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加强对案件审理的指导,破产重整取得显著效果,不仅国家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玛尔挡水电站全面复工建设,企业“破茧重生”,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而且战略投资人还将以此为依托,建设玛尔挡“水光风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省投公司及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经过艰苦的工作也成功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海东市互助县法院妥善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使三家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促进辖区房地产经济良性发展。这些破产案件的重整成功,大力推动了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68件。总结西宁中院审理的“物美”服务商标侵权案和“音集协”起诉KTV系列案等典型案例的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发布6件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依法服务经济创新发展。

依法保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以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的“国之大者”为己任,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中,审结一审环资案件1816件,其中刑事案件41件,同比下降一倍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和全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省法院参加世界环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并作了题为《高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青海实践》的发言。玉树市法院依法惩处杀害杰桑·索南达杰的盗猎团伙及其成员,告慰为守护高原生态环境作出巨大牺牲的环保卫士。积极参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在六五环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江源生态法庭审理的马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入选最高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加快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建设,关于三个生态法庭案件由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统一管辖的请示,得到最高法院同意批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环境司法模式取得重大进展。

依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15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意识增强,出庭应诉率达6084%,同比上升2198个百分点。认真梳理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相关情况,对整治方案和工作安排进行法律论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行政机关通报情况,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均被采纳整改。

依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以司法手段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维护农牧区生产秩序、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循化县法院以司法建议形式促进《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平台处理矛盾15802起,其中诉前处理13912起,诉前调解成功8928起,成功率达6417%。各地基层法院普遍设立驻村调解室,形成“法官说法、乡贤说理、百姓说事”的工作合力,助力打造无讼乡村、无讼社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活动,省法院、海东、海西中院制作的《给你一个“惊喜”》《拨云见日》《春暖花开》等普法微电影,向人民群众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

三、以换位思维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意识,树牢换位思考观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0224件,同比上升1529%。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纠纷等案件1431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7份,促进家庭稳定、邻里和睦。互助县法院落实离婚冷静期,推出感情测评、离婚证明书等十余项家事审判创新做法,被全国24家法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537件,保护合法借贷行为。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2869件,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10件,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西宁市城东区法院设立首家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微信:zugong1893)万元、发放救助金489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省法院吴晓琴法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丰富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强化“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抬起衙门就群众”的工作理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主动走进山间草场、牧民帐房就地开庭,全省法院巡回办案2068件。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后,县法院第一时间设立抗震救灾“帐房法庭”,保障灾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海西法院结合辖区地广人稀、民族众多特点,打造不同版本的“候鸟式法庭”,有针对性的为牧区、农区、矿区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条件。不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省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55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和律师调解室115个,聘任特邀调解员721名,引进300家社会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委托、委派调解案件14622件。网上立案37480件,电子送达成功(微信:zugong1893)次,网上缴费32359次,实现立案、调解、送达、诉前保全、申诉等主要对外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办理,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让群众办事“上网一看,一目了然;键盘一按,事情办完”,确保诉讼权利高效行使,减少当事人诉累。

依法规范高效执行。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9576件,执结40539件,执结率8177%。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执行工作机制优势,采取集中执行、跨域执行等执行模式,构建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清理发放7258件案件所涉1266亿元执行案款。常态化开展“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执行到位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部分金额(微信:zugong1893)万元。始终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756人次,发布限消令15229人次,司法拘留70人次,判处刑罚7人次。诉讼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进一步实现。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启动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庭审、审判流程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清查工作,逐院逐案清查,对每一个案件的公开情况进行查询通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93万余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29万余件。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45万余条,公布执行信息184万余条,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通过微博、微信编发全省法院新闻稿件3690余篇,在人民日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新媒体移动客户端发稿7580余篇,以抖音、快手等形式制作发布200余条短视频,阅读量达4300余万人次。

四、以严格的规范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坚持守正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注重强基导向,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全省三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规范提级管辖机制和再审程序,优化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关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功能;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已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筛查,防止“带病”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篇裁判文书和4场庭审获评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

规范立、审、执各环节裁量权行使,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定期召开办案质效讲评分析会,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39%,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26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全省法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推进全省法院使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通过平台流转一审公诉案件2044件,换押516次,刑罚执行102次,社区矫正285次;提升网络运维效率和质量,推动办案效率提高,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五、以自觉的要求接受各方面监督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定期向全国、全省人大代表邮寄法院工作动态和《青海审判》。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邀请省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3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189人次。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82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媒体互动,及时通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省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离不开市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司法为民举措有待进一步丰富,四是法官断层问题依然严峻。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实现“一优两高”战略和“四地”建设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法院产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具体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恐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新青海建设、生态安全、“四地”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

三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换位思考观念,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办案目标,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着力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司法为民能力和水平。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高效化解矛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域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在审判执行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继续加强审判执行权力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分析评查、绩效考核,以及法官履职保障和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细化提级管辖工作流程,完善再审程序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全省法院司法资源配置。全面规范审判执行部门在立、审、执等环节法官裁量权的行使和综合管理部门权力的行使。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公开流程,建立审查校核和监督问责机制,全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夯实与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基础,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不断提升素质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注重培养一专多能型法院干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办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审判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法院干警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指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自治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72万件,审执结868万件,结案率全国排名第11位;其中高院受理案件105万件,审执结103万件,结案率在全国高院中排名第7位。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各项要求,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落实民族工作“三个决不能”“一个决不让”要求。全力抓好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举办全区法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彰显。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关于全区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推进从严治院的若干措施》,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呼铁运输中院党建品牌获评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百优案例”,鄂尔多斯市中院、锡林郭勒盟中院获“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赤峰市翁牛特旗法院融合党建品牌在全国法院范围内推广。

二、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主线,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紧紧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准确把握、接续推进两批次教育整顿。加强政治教育,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狠抓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英模教育,选树了“北疆楷模”王爱林等一批英模和先进个人,营造了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

深化顽疾整治。紧盯老百姓急难愁盼顽疾不放松,整治有案不立问题,推进三级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立案服务站,开通“12368”有案不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百日清积专项行动,制发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审理期限变更管理办法,对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违反“三个规定”等7大顽疾进行排查整治。开展“院长带头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区法院推出便民举措621项,解决问题509个,各级法院院长带头化解信访案件178件。

突出建章立制。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高院新建制度22项,全区法院完善长效机制1516个,鄂尔多斯市中院制定《立审执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被最高人民法院推介。推进审判能力提升三大工程建设,编辑出版《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丛书》、建设行政审判案件数据库、印发《裁判规则指引参考》,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适用法律不统一等问题,被评为“2021年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狠抓正本清源。坚持严的主基调,深挖彻查司法腐败和作风顽疾,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深化以案促改,坚决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肃清流毒影响。经过两批次严格的“政治锻造”,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深化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罚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2件1406人,常治长效成果日益显现。

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相关犯罪案件97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严惩“套路贷”,审结相关案件857件。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审结一审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案件926件,判处犯罪分子1829人。

坚决惩治贪腐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2件8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审结一审行贿、介绍贿赂案件36件43人。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60名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05件,对152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内蒙古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监控指标体系,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具体措施,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26万件、行政案件4363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出台《内蒙古法院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122个中基层法院均设立破产审判团队或合议庭,联合发改委等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中院推动当地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9家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通辽市中院审结力牧公司破产重整案,清理债务318亿元,新增就业岗位300余个,挽救危困企业重获新生。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创业。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及犯罪等行为,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802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发出涉企司法建议189件。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持续推进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改革,在呼伦贝尔、赤峰、乌海、鄂尔多斯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分析研判“月专报”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4%。

服务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依法惩处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追究污染、破坏环境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依法督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依法支持公益诉讼,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9666件。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审结涉林草刑事案件669件。积极配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受理涉煤领域相关案件787件,审结714件,全力追损挽损。

五、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44万件。积极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帮助农牧民工追回“血汗钱”6816万元。审结婚姻家庭、养老、育幼等案件4万件。加强军民融合,依法审理涉军维权和停偿善后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款178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53456万元。全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推动解决内蒙古大商城案件等重复上访案件616件。深化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探索“法院+”联调共治新模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高院与工会、工商联、金融机构等8家单位共建在线联动、梯次解纷机制,推动类型化纠纷诉前调解全流程线上办理,诉前调解143万件,成功率773%。提档升级诉讼服务,搭建网上立案、调解、缴退费、送达及律师服务等10个平台,三级法院诉讼案卷全部实现数字化,全年提供各类诉讼服务90万件次。

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312万件,执结30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604亿元。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的364件涉府案件全部执结,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成效明显,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组织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4万件,执行到位标的732亿元,对510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全年共计发放执行案款1417亿元。

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力提升工作效能和司法公信力

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出台院庭长办案管理规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等10项制度,实现审判监督制约机制闭环管理。加强执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出台执行权责清单、执行款物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

开展“蒙马奔腾”审判质效提升行动。建立类案、串案、新类型案件研判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紧盯办案效率,全区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6万件。全区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一审服判息诉率911%,人均结案218件。

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全区法院有95个集体、27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全区法院牢记审判权来自人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425件,办理关注案件320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律师群体的良性互动,促进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区法院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院,向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2年工作部署

2022年,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忠诚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

一是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

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民商事审判水平,加强执行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强化司法监督制约,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审判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勇担使命,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带领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我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自治区高级法院受理案件21557件,同比上升1042%;办结18948件,上升726%。全区法院受理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首次突破一百万件,上升1216%;办结(微信:zugong1893)件,上升667%,高于全国177个百分点。办案质效稳中向好,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1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全国典型案例,44个集体、93名个人获全国、全区表彰。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边疆安宁

认真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求,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审结刑事案件42926件,判处罪犯63450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良好局面。

竭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03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52件703人,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1533亿元,是前三年总额的448倍。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5019件。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431件。排查清理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化解信访积案1133件。

从严打击涉疫犯罪。依法维护防疫秩序,严厉打击“带疫偷渡”、妨害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61件2153人,严惩“蛇头”和偷运者64人,对林某等23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案当庭公开宣判。积极配合开展“国门利剑”行动,依法严惩走私犯罪,审结案件252件611人。防城港、崇左、百色市法院干警勇于投入抗疫一线,守护边境安全。

依法惩处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罪案430件487人,其中原为省部级1人,厅局级9人,县处级33人,判处追缴、罚没财产325亿元。以受贿罪判处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勇无期徒刑。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宣告9名公诉案件和1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审结认罪认罚案件38900件,对罪行较轻的9685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管制、罚金等,用最低刑罚成本争取最佳治理效果。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依法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66件。

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我们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诚信原则,保障诚信守法者权益,让违法失信者付出代价。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重视保市场主体对保社会生产力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政策措施,从快立、审、执涉企案件,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主动进协会、商会、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结17514件,到位金额2685亿元。梧州市法院对1619家企业适用“活封”“活扣”措施,盘活资产649亿元;贺州市法院采取“谋快巧惠”执行模式,帮助企业发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获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示推广。

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85583件,助力“稳财金惠实体”。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为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执行回款12908亿元。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推进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强化源头治理。南宁市中院与有关部门成立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站,促进纠纷高效化解。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与行政机关协作机制作用,深化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7406件,强化科技创新成果和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服务创新发展。柳州市中院妥善审结一起培训平台侵犯著作权刑事案,将具有独创性的网络平台题库纳入著作权范围,依法保护。

促进优化政务环境。开展“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推动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合力化解行政纠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496件,同比上升1014%,实现“告官能见官,出庭且出声”。依法审结行政案件23853件,发出司法建议83份,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放管服”改革和治理“新官不理旧账”。

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932件,化解企业债务1615亿元,东方网络、广西五鸿建设等一批企业重获新生。参与“僵尸企业”处置攻坚行动,379家国有“僵尸企业”实现出清目标,国有优质资产得以盘活,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服务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广西基地,开展对东盟国家当事人电子双语公告送达试点,与广西贸促会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制度,加强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巡回法庭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及海事海商案件832件,办结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456件,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赢得外方当事人认可,主动将原约定由外国仲裁,变更为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

三、坚持公正高效价值取向,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把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作为评判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尺,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全区法官人均办结案件2168件,同比增加18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366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4%,上升294个百分点;再审案件发改率下降839个百分点。

强化实质性化解纠纷。深入推行“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力求把每一个司法环节工作做到最好,依法将案件相关联问题一并解决,实质性化解纠纷,提升司法效能、减少当事人诉累。高级法院加强与贵港市政府沟通,妥善调解一起涉及多方、争议多年的合同纠纷案件,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多个诉求,效果良好。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行全区员额法官统筹管理,推动审判力量向基层一线和办案任务较重的法院倾斜。推进司法责任体系、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出台“四类案件”监管实施细则等制度,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上线运行监管系统,实现监管全程留痕。强化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指导作用,加强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信息化建设,建立同类案件示范性判决机制,发布典型案例95件,有效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强化执行措施。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网络查控、网格化管理、税费征缴、失信联合惩戒等协作机制,执行联动合力不断增强。创新执行方式,采取召开被执行人大会、惩戒预告、处罚预警、“法拍贷”等方式,有效提升案件执行效率。受理执行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执结(微信:zugong1893)件,到位金额31758亿元。在各级党政领导大力支持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基本清零。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实施“双千兆”法院专网提速工程,建设广西法院数据加工厂,开展无纸化办案试点,推进电子卷宗加工应用集约化、智能化,办案工作实现“加速度”。建成看守所远程提讯室93个,提升审讯效率。完善广西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升级电子阅卷、网上信访等功能,创新网上开具裁判生效证明,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云上法院”入选全国“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强化“分调裁审”。深化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运用调解平台及时调解,不愿调解的,及时登记立案。加强速裁快审团队建设,对简单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从简从快办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诉前调解纠纷(微信:zugong1893)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787%的一审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办结。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守司法为民情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正确实施民法典。注重运用“高空抛物”“居住权”“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等新规定,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妥善适用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紧急救助”责任豁免、“好意搭乘”等规定,明辨是非、惩恶扬善,通过小案件释明大道理,让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婚姻家庭、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执结涉民生案件97871件,到位金额3876亿元。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平台,近六成家事案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依法审理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保护食品药品消费安全和环境权益。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指南,柳州、北海、玉林、来宾等地创新房地产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发放司法救助金5400万元,给困境当事人雪中送炭。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化反家暴联动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53份,6个集体、4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125个少年法庭、131个少审团队,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34件,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融水法庭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依法惩治非法销售保健品、理财骗局等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惩处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弘扬敬老孝老美德。建立常态化协调对接机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运用“法院+工会”等多元化解劳动争议,依法处置恶意欠薪,为农民工追回薪资209亿元。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中心,桂林市中院会同多家单位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加强对新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

优化便民利民诉讼服务。突出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便捷五个关键,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多元解纷、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广西法院诉讼服务质效位列全国第六。研发上线诉讼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探索建立“5G诉讼服务工作室”,将服务窗口延伸至律师事务所、纠纷调处中心。建立类型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吸纳特邀调解组织1127家、特邀调解员2644名。

护航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牢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嘱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用法治力量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发挥行政审判监督预防、刑事审判惩治教育、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审结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12936件,判决生态环境修复金4765万元。推动建立漓江流域、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联动中心和巡回法庭。妥善审理一起非法围填海域行政处罚纠纷案,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维护国家海岸线安全和海域生态平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五、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提升基层司法能力水平

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出台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意见,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构建既有综合性法庭,又有金融、家事、旅游、边贸、生态环境等专门法庭的新布局。因地制宜创建“沃柑法庭”“云享法庭”等特色法庭,推广巡回审判、车载审判等方式,把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

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处理“三农”传统纠纷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百色市中院推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6条措施,崇左市法院妥善处置蔗叶养牛扶贫项目保全案,保障乡村产业健康发展。深化“一村一法官”“无讼社区(村屯)”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829场次,推行“族老调解”等特色调解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都安县法院创新“两中心两制度”模式,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

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为基层解难题。围绕群众打官司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10个方面24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推行“线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云庭审”等,“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区法院派出驻村干警407名,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为基层法院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实际问题,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投入393亿元加强中、基层法院基础设施建设。

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把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结合开展、有序推进、贯穿全年,全区法院干警受到了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组织开展“四史”学习培训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创办“党史上的今天”等专栏,举办“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论坛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用伟大建党精神补足“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从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分两批次在全区法院掀起一场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的自我革命。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结合起来,筑牢政治忠诚,夯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处分法院干警198人,其中涉及利用审判执行权的50人,追究刑事责任14人。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运用法院系统内外反面典型,引导干警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肃清流毒影响。重拳整治顽瘴痼疾,排查“减假暂”案件近60万件,对问题案件逐一整改;出台立案工作“六要六不准”,严防有案不立;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出台执行工作十二项承诺、严防超范围查封九项措施;制定实施细则,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加强建章立制,出台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制约、规范与律师交往及离职人员从业等制度机制38项,确保常治长效。大力弘扬英模精神,举办“法耀八桂先锋行”先进典型、“老法院人”讲优良传统等报告会,选树先进集体21个、先进个人48人,以身边英模教育身边人,激励干警担当进取。

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导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36期、参训人员23649人次。出台“三强化八必须”,大兴马上办、抓落实之风。

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逐条梳理去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134条意见建议,在工作中转化落实,努力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审判工作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观摩庭审、座谈活动等30762人次。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互动,听取意见建议,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65件。贯彻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与自治区检察院建立工作协商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抗诉案件603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06人次。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加强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92场(次),及时发布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情况、重大案件信息。上网裁判文书458万份,庭审直播125万件,发布工作信息105万条,组织开放日活动1147场,广泛接受公众监督。

各位代表,全区法院工作取得新成绩新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离不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识需进一步强化、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已有政策措施需进一步落实落细。二是案件持续增长,部分城区法院人案矛盾突出,我们解决的对策办法还不够多,一些案件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离党和人民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深化,一些地方职业保障配套举措还没落实到位,边远地区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四是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需要巩固深化,司法责任体系、制约监督体系建设需要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存在薄弱环节,违纪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级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区法院将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持政治建院,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是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上展现新担当。围绕建设“四个平安广西”新要求及“五大工程”新部署,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密切配合,打好稳大局保平安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涉疫犯罪、重大经济犯罪、跨境犯罪、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是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紧紧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做好“六稳”“六保”、推进“三大振兴”、深挖“三大潜力”、守住“三条底线”等重大部署,找准着力点,主动担当作为,增强服务实效。努力营造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司法职能,千方百计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难题、促发展。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上展现司法温情。牢记“江山就是人民”,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努力提供更优“公正供给”,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提高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

五是坚持守正创新,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上迈上新台阶。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推进理念更新、制度革新、科技创新,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推进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司法资源与审判负荷科学匹配。加快建设权责统一、监督有力的司法责任体系。正确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兼顾公正效率,尊重程序权益。巩固拓展解决执行难成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巩固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促进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融合发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在建设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上取得新成效。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政治轮训、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让干警安身、安心、安业。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领袖嘱托,勇担职责使命,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5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具有非凡而重大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西藏视察指导,为我们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一年来,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和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扎实落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坚持审判执行和队伍教育整顿“两手抓”“两促进”,有力推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年共受理案件76197件、审执结66434件,同比分别上升5187%、4648%,审限内结案率9946%,高院受理案件1103件、审执结867件,全区法院在收案数增长26万余件的形势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民法院智慧和力量。

一、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忠诚作为第一要求、第一标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相互贯通,深化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高院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邀请专家讲座、专题研讨16次,开展知识竞赛、理论测试6次,组织支部晚读班41期861场,以伟大建党精神滋养初心、坚定信念、淬炼灵魂。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区党委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实施办法,出台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共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点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事项650余次。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实施意见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办法,把党中央和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实处。坚定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组抓意识形态、管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同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作斗争,勇当司法审判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忠诚捍卫者。落实“三同步”原则,发布各类信息24万余条,举办6场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为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把履行职责使命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四件大事”

(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承担着拱卫祖国西南边陲的政治责任”的重要指示,持续在维护祖国统一、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上用心用情用力。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新时代西藏工作新的战略定位和新特征新形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审结刑事案件3684件4641人,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活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藏。依法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8件287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94件961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5件146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1228件1243人,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2名罪行轻微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免予刑事处罚14人、宣告无罪11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减刑541人,对333万件“减假暂”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坚决纠正“纸面服刑”“提钱出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9件;指定辩护720余人次,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大腐败犯罪惩治力度。加强刑事司法与纪检监察有机衔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5件73人,其中原厅局级7人、县处级25人、政法干警21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执结案件22322件,执行到位金额2183亿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5171例,司法拘留48人,罚款2722万元,在新收案件增幅达7536%的严峻形势下,“3+1”核心指标保持平稳运行,6项指标排名全国前5位。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坚持首访即办、领导包案、实质化解,推动完善管控责任移交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562次,化解涉诉涉执信访案件140件。提升法治宣传实效。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及自治区实施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分裂斗争、新旧西藏司法制度对比融入普法教育,以民法典宣讲为重点,丰富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3800余场次,以“小案件”彰显法治“大道理”。高院获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二)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走出一条符合西藏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的重要指示,持续在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上用心用情用力。坚持服务重点工作。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将“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三级法院班子成员紧扣服务乡村振兴开展蹲点调研,现场督导人民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和驻村工作,审结各类涉农案件1654件、巡回办理案件10154件,助力市域、县域治理现代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民企”活动,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建设工程施工、承揽等合同案件20850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0件,审结民间借贷、网络借贷案件4598件,维护金融市场法治秩序;审结破产案件20件,推动企业优胜劣汰、优化市场资源高效配置;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审结案件276件,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审结案件249件,着力实现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以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切实贯彻民法典这一“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审结民商事案件38621件,同比上升40%,一审结案标的额827亿元,审结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涉民生案件8536件,审结侵权责任纠纷、物权保护纠纷1223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老弱妇幼病残、农民工、未成年人等群体司法保护,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559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薪酬”17854万余元,审结婚姻家庭、抚养、涉未成年人案件2785件;出台司法救助工作规则,办结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14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6406万余元,缓减免诉讼费65144万余元,以温情司法温暖民心。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联动,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设立146个调解室,诉前化解矛盾纠纷6750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257件,调解结案11723件。细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12项便民利民举措。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增设投诉举报功能,确保立案渠道畅通,着力破解“立案难”;全区法院集约送达平台投入运行,近80%的案件实现电子送达,平均周期缩短为2至7天,有效破解“送达难”;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兑现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微信:zugong1893)万余元,用力破解“执行难”,各族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护航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确保生态环境良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重要指示,持续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上用心用情用力。服务美丽西藏建设。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实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落实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依法审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62件,办结公益诉讼案件17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红线和高压线,为西藏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司法服务。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准确把握环境资源案件的特殊性,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素质。立足审判职责,与宣传、检察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积极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抓住“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自治区条例等精准普法活动23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典型案例讲解,让绿色、低碳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助推加快边境地区建设,确保边防巩固边境安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边境地区是国家安全屏障的第一道防线,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前沿阵地”的重要指示,持续在守边固边兴边上用心用情用力。切实担负责任。把加快边境地区建设、夯实守土固边基础作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的具体行动,作为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助力强国梦复兴梦的生动实践,大力开展“送法进边境村居、乡镇”活动,开展出境入境管理法、边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9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出动860余人次参与边境口岸疫情防控。发挥审判职能。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服务下倾,加大边境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投入力度,为边民设立绿色通道,开展上门服务、就地开庭,边境县法院办结案件7212件,边境乡镇法庭化解纠纷597件,有力彰显国家司法管辖权。服务国防建设。加大军人维权力度,审结涉军维权案件13件,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60余场次;与拉萨军事法院开展联合执法,执结涉军案件19件,军事法院办结军人维权案件25件,军地法院共同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助推“五共五固”军民共建。

三、把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作为基础工程,激发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突出改革科技双轮驱动。深化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落实“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让监管成为“牵住牛鼻子的缰绳”,全区法院院庭长办案25003件,占3281%,法官人均办案70件。拓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审执工作新模式,网上立案8977件、跨域立案767件、网上调解6721件。依托“四大公开”平台直播庭审10322场,观看量达(微信:zugong1893)万余人次,发布裁判文书15507份,推送审判流程信息492万余条、执行信息373万余条,让阳光下的正义可触可感、可评可督。突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加大换届协管力度,协助完成推荐考察69人次,确保下级法院班子过硬、增强整体功能;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择优选升8名法官,法官交流任职63人,211名法官入额履职。突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开展案例研讨、卷宗评查、技能比拼、优秀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比,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各类培训班22期、参训干警1443人次;选派261人驻村、67人担任“第一书记”,让干警在基层一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探索“小组团式”援藏模式,邀请对口援助法院16批55人次进藏指导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执行等重点工作,派遣21批152人次赴区外法院跟案学习,切实把全国法院支援优势转化为提升能力素质的实际成效。突出廉洁司法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彻底肃清孙力军等人流毒影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把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作为强化条线指导重要抓手,组织对拉萨、昌都法院开展巡查督察工作,督促整改97项问题;出台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有效防范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等风险;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46人,给予第二种形态及以上处理33人,一体推进“三不”。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导向,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推动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有效;加大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业务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投入,51个中级、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成运行,完成“智慧法院”配套项目建设及审判支持系统升级改造,基层办案条件、司法能力有效提升。

四、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自觉行动,凝聚守护公平正义强大合力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人民司法过程中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逐项办理人大代表所提14条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617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列席会议、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100余人次,认真听取意见,广泛凝聚共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邀请纪检监察机关派员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活动410余次,养成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学习贯彻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35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2件;联合建立民事、行政调卷机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93人次;举办法检系统专题讲座,保障法律统一适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2021年,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巨大鼓舞和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感召下,全区法院广大干警用服务大局书写忠诚,用司法为民诠释担当,用公正司法彰显使命,32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入选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全区法院取得的每一点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自治区人大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援藏法院、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凝结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思践悟、融会贯通还有欠缺,政治建设力度有待加强;二是对司法审判服务“四件大事”“八大任务”“四个确保”思考研究还不够深入精准,司法措施结合度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展不平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足,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够,影响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四是有的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自觉性不强,协调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力量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主动性、创造性不足;五是干警政治思想、履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新要求,司法辅助人员紧缺、法官断层,高层次人才储备不够,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采取有力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重任在肩、使命如山。全区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和孔繁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治藏稳藏兴藏工作大局,锚定“四件大事”,落实区党委“八个必须”“六个表率”要求,坚持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突出强基导向,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原法院铁军,在谱写雪域高原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中担当作为,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职责本分、政治操守、忠诚诠释,坚定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从中悟方向、悟思路、悟格局、悟办法,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守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更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

二是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坚定不移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紧扣服务保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坚定坚决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始终保持对分裂破坏活动高压严打态势,旗帜鲜明地消除十四世达赖利用宗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各族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助推民族团结进步走在全国前列。紧扣服务保障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服从服务于“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激发和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保驾护航,助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紧扣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围绕贯彻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探索“三合一”审判方式,推动机构运转实质化、集中管辖协同化、环境司法智慧化、司法协作常态化、纠纷解决多元化,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紧扣服务保障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防意识,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边境犯罪,加强军地共建,以司法审判方式服务兴边富民行动和守土固边工程,为构建边民生活有保障、致富有渠道、守边有动力、发展有支撑的新格局提供司法支持,助推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走在全国前列。

三是围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深化双轮驱动。持续巩固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繁简分流、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持续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不断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互联网司法模式,严格执行在线诉讼、在线调解规则,用信息化跑出审判质效“加速度”,为人民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四是围绕打牢根基、提升能力,坚定不移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扎实开展驻村工作,助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守卫边疆领土、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注重在基层一线、审判一线发现培养选拔干部,树立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司法服务网络职能优势,增强司法能力、治理能力、服务能力,以公正裁判维护社会公平、树立行为规则,在服务保障大局、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是围绕忠诚干净担当,坚定不移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法院实际贯彻落实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部署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不断提升队伍思想境界、政治素质、业务水平、作风形象,让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全区法院经过教育整顿洗礼后展现出的新气象新作为。

各位代表,2022年,全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有力指导、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决议,以生动司法审判实践答好赶考路上新答卷,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再立新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赛买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6689万件、审结6062万件,高院受理案件5820件、审结5271件,人民法庭、综源治理、以保促执等一批新疆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在培根铸魂中夯实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

2021年,我们聚焦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从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历史经验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传承精神谱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出政治信仰。以党史学习教育开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牵引,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点,全面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热潮,组织政治学习、专题教育373万人次,讲授党课1600余次,举办座谈交流800余场,开展红歌比赛、知识竞赛、红色基地走读活动2111场,邀请“老法院人”讲述优良传统,倾心上好党史教育“第一课”、理论学习“必修课”、红色传承“初心课”,让广大干警在学思践悟中感受思想伟力、赓续红色血脉。

“校”出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时处处对标对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整治“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集中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规矩专项整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育”出政治品格。隆重举办全区法院文艺调演、红色故事巡讲等系列文体活动26场次,在“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设道德讲堂,走访慰问“时代楷模”拉齐尼·巴依卡家属,以感动中国的阿布列林·阿布列孜、大爱无疆的李雪红、用生命诠释忠诚的孙杰等124名新疆法院先进典型为榜样,组织英模教育1034场58万人次,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氛围空前浓厚,涌现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的阿依努尔·阿不力米提等一批优秀干警,不断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改”出政治态度。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政治忠诚的试金石,紧盯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及自治区党委巡视和两轮审计反馈意见,聚焦立案管理不规范、权益兑现不及时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跟踪问效、逐项整改到位;在涉案款物清理中,自我加压、动真碰硬,率先在全国法院完成清退任务,解决了许多长期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坚持依法治疆不动摇,在复杂斗争中扛牢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2021年,我们聚焦落实总目标,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主动回击美西方敌对势力诋毁污蔑,全力守护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紧盯渗透颠覆破坏、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危安暴恐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以身试法、挑战底线的,依法严惩、精准打击;积极开展涉疆对外斗争,深刻揭批“三股势力”和敌对分子的丑恶嘴脸、险恶用心;从严惩处黄亚波、李新光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刑事新收案件连续五年呈下降态势,各族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建立健全“五大机制”,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25条措施,向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发出司法建议486份,有力彰显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

依法尊重保障人权发展。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修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排除非法证据26案,宣告16人无罪,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56件,对4172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7838%。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未成年罪犯适用轻罪记录封存,给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三、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在护航发展中展现不负时代的政治担当

2021年,我们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部署,提档升级11项90条“1+N”系列措施,以“十大行动”为抓手,用更加主动、更为多元、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防范重大风险。妥善审理买卖借贷、劳动劳务等集中高发类型纠纷174万件,积极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共渡难关。从严惩处马某军、刘某翔等高息揽储、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96件,挽回经济损失1147亿元,审结涉金融纠纷726万件,昌吉州法院设立的7个“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帮助域内8家金融机构追回贷款28亿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服务保障产业结构升级。出台“执转破”工作指引,妥善审理巴州东辰公司等破产重整案件31件,盘活企业资产6546亿元,安置就业3574人,首次适用简易程序,仅用5个月就审结了乌市某融资担保公司破产案,促进“僵尸企业”出清。围绕特色林果、传统养殖、馕加工业,精准对接需求,从合同履行、劳务纠纷、品牌保护等方面提供多元司法服务,助力受美西方打压的棉花、番茄、光伏等产业做大做强,理直气壮为企业撑腰鼓劲。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自治区层面府院联动大格局,协同推进主体平等保护、行政争议化解、投资环境优化等工作,依法审理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一审行政案件219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同比增长15%,力促执法水平上台阶。建立涉企业产权冤错案件防范纠错机制,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妥善审理1430件知识产权案件,判处侵害“周黑鸭”“乌苏啤酒”等商标权的商家赔偿(微信:zugong1893)万元;审理涉外案件122件,妥善化解哥伦比亚某服装公司与疆内两家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用公正的判决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大美新疆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完善生态环境司法组织、制度、保护、共治“四大体系”,共审理环资类案件172万件,铁路法院成功转型,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首次将“保证金”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写入判决,让麦盖提县滥伐防风林的伊某知罪认罚、补植复绿;喀纳斯、天山大峡谷等94个巡回法庭挺在旅游兴疆最前沿,精心呵护绿水青山、冰天雪地,全方位保障“吃住行游购娱”,针对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旅游宰客等行为,发出149份司法建议,堵塞监管漏洞,规范经营秩序,“110司法新模式”快速化解138个涉旅游纠纷,助力“新疆是个好地方”越叫越响。

四、坚持人民立场不动摇,在为民实践中彰显不忘初心的政治本色

2021年,我们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源头治理解民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心前移、力量下沉,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倾力打造“一庭一品”,法庭使用率从60%上升到978%;主动融入1128个无讼乡(社区)创建,进驻政务大厅、群众服务中心,与基层组织纠纷联调、问题联治,推动495%的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前端,9家基层法院民事一审收案实现负增长,源头治理的效应日益显现,福海县喀拉玛盖法庭运用“冬不拉调解法”调处的案件全部自动履行,人民日报和央视《今日说法》均作了专题报道。

便捷诉服顺民意。下大力气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处置机制,通过明察暗访、调度通报、责任追究等方式,全面畅通立案渠道,当场立案率超过95%,网上立案率7469%,跨域立案2177件;集中部署12368服务热线,制定“一站式”办理清单,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为生活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微信:zugong1893)万元,发放救助款14396万元,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让老百姓少跑腿、少费心。

温情审判暖民心。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715万件,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关乎“一老一小”权益保障案件545万件,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等“三农”纠纷82万件,以“乡土司法”服务乡村振兴。适用10倍惩罚性赔偿金审结油白菜超标使用农药案,从严从重办理全疆首例添加麻黄草毒面膜案,快立快结毒豆芽、“牛栏山”假酒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07件,依法惩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126万件,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钱包里、出行中的安全;坚决对李某贤侵害陈祥榕烈士名誉、荣誉犯罪行为说“不”,绝不允许利用网络污蔑英烈,旗帜鲜明守护“最可爱的人”。

善意执行惠民利。利剑出鞘、尽锐出战,强力推进“雷霆风暴”“金秋攻坚”“冬季讨薪”等专项行动,啃下克拉玛依瑞鑫房地产公司恶意拒执等一批“骨头案”,向655万名被执行人发出“限高令”,将383万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对自动履行债务的及时予以信用修复,一批善意文明举措让企业重获生机、焕发活力,备受关注的昊泰集团申请执行友好集团案,乌市中院以和解方式帮助美美商场平稳移交,200余家商户稳定经营。

五、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在守正创新中秉持公平正义的政治操守

2021年,我们聚焦审判体系能力现代化,紧紧扭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司法改革与智慧法院双轮驱动,用“微创新”撬动“大变革”,以“信息化”领跑“高效率”,让改革发展红利惠及各族群众。

双引擎发力提质效。创新“质效考评+帮助指导”鞭策助推模式,优化党建引领业务的考评体系,出台严格审限管理21条措施,周提示、月通报、季评估,12个指导组分片包联、上下捆绑、一体问效,引领全区法院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呈现出均衡办案带动审执结高效运转的良好态势,体现质量效率效果的15项指标均稳步提升。

多渠道挖潜激活力。创新立审执协调联动机制,前端保全防风险,中端审理明判项,末端执行保兑现,坚决防止生效判决成为“空头支票”,首次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值1512、1967个百分点。深化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从预留的中央政法编中给9个人案矛盾突出的法院调配编制50个,并适当调整员额比例,30%的法官组建549个速裁团队审理80%以上的案件,院庭长以上率下、带头办案,审结案件占总数的4133%,法官人均办案173件,审理周期比全国平均水平少20天,超一年长期未结案件全国最少,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内生动力进一步释放。

全方位监管保公正。推动成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权责清单与监管办法,厘清用权边界、划出越权红线,院庭长识别监管“四类案件”3623件,干警主动填报“三个规定”事项1903条,对40名法官作出退额处理,既防止不当干预,又避免监督缺位。健全发改案件异议反馈、通报督办制度,构建类案检索过滤、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避免“同案不同判”,一审服判息诉率9269%,申请再审率、发回改判率分别同比下降003%、05%。

信息化支撑促公信。加快推进智慧法院40版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畅通、内网外网互动的立体式诉讼模式,移动微法院访问量57772万人次,网上立案2453万件,在线调解4658万次,云间庭审16万次,电子送达7884万次,维吾尔语庭审同步翻译准确率高达95%,哈萨克语言文字云庭审敲响第一槌;公开裁判文书2109万份、直播庭审255万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2万件,让公平正义经得起检验。

六、坚持锻造队伍不动摇,在管党治院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1年,我们聚焦自我革命,按照“五个过硬”和“四化”要求,紧扣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41个集体、39名干警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党建引领强基础。旗帜鲜明用党的建设凝心铸魂,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健全政治督察、政治体检、政治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党组、党建专责部门、党支部及第一书记、党员“3+2”责任体系,持续深化组织力提升工程,总结推广11个先进党支部工作法,创建党员先锋岗619个、先锋合议庭82个、先锋接访组44个,让党旗在审判执行一线高高飘扬。

培养历练提能力。力促全国法院援疆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高规格召开,在人才智力、物质装备、审判业务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推动“两基地一中心”建成使用,邀请江苏等地41名审判专家来疆授课,选派75名干警赴疆外兄弟省(市)法院跟案学习,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千余名干警深度融入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释法宣讲等中心工作,创新开展“百名法官到一线、强基为民促发展”实践活动,一大批青年干警在基层墩苗成长,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氛围愈加浓厚。

教育整顿树形象。聚焦影响制约公正司法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链条发力、全系统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纵深推进“五大专项行动”,起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沉疴积弊,认真评查重点案件、全面核查“三个违规”问题,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排查认定的问题全部整治到位,有针对性建章立制316个,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三步走”处置机制,用公平正义新形象取信于民。

正风肃纪葆纯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政策攻心、纪法攻坚双管齐下,对主动说明问题的干警兑现从宽政策,对拒不交代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害群之马,维护肌体健康。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坚决肃清孙力军、傅政华等流毒影响,梳理23个反面典型案例编成读本,拍摄《消失的正义》专题片,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560场81万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764个,制定严格自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措施办法89个,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2021年,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及其所辖法院共受理案件808万件,审执结71万件,为兵团更好地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专题报告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高效办结代表建议、关注案件64件,邀请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参加活动3016人次;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法律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开门纳谏征集意见4143条,办理政协提案6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48次,审结抗诉案件197件,召开新闻通气会142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支持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区各级法院党组织主动担当、敢于作为的结果,是广大干警忠诚坚守、超常付出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区法院,向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困难。一是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还需加强,少数法官办案只讲法律效果,忽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需加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精准性有待提升;三是司法作风和纪律观念还需加强,个别干警职业操守不端、业外交往不当,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一定程度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四是队伍结构和稳定性还需加强,年龄断层、招不来、留不住等状况还未根本扭转。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党的领导和各方面大力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是新疆启航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新部署新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聚焦总目标,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聚焦总目标,以更强担当维护社会稳定。高举法治旗帜,全面推进反恐维稳、扫黑除恶法治化常态化,积极主动开展涉疆对外斗争,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依法防范风险、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

聚焦总目标,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主动跟进、精准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聚焦总目标,以更实举措维护司法公正。把为民造福作为重要的政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前端融入诉源治理、深化一站式建设,末端抓好综源治理、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有温度的司法新作为回应各族群众新期盼。

聚焦总目标,以更大力度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稳步推进人财物统管和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科学调整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运用“公检法”协同办案平台,助力审判质效、公信力提升,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聚焦总目标,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之以恒推进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强基工程”“清风工程”“薪火工程”,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新时代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新的征程扬帆起航。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用初心点亮前行之路,用使命激扬奋进之志,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求真务实、苦干实干,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无比的历史自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接续奋进,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12项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1项工作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交流经验;89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数量位列全国第2、“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数量位列全国第5;459个集体、66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荣获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的巫溪法院廖子怀法官受邀参加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奉节法院“溜索法官”群体事迹获建党100周年大型文献专题片《敢教日月换新天》报道,市高法院刑一庭、重庆破产法庭、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5名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市委表示“肯定和满意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321万件,审执结1159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05%、247%。其中,市高法院结案10040件,五个中级法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结案108万件;法官人均结案4217件,同比增加911件,全国第1,渝中、江北、南岸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800件。反映审判质量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085%,居全国第3位;反映审判效果的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居全国第2位;反映审判效率的案件结收比达1003%,居全国第11位。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治理,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971件,较2020年的3771件下降743%,受到全国教育整顿办肯定推介。

一、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一切行动向党中央看齐、听总书记指挥。开展政治轮训44万人次,引领全市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将“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功学,加强重庆法院领导干部大学堂制度化建设,举办中心组专题读书班,扎实学好“四史”。用情讲,全市法院班子成员开展宣讲585次。组织编写《重庆法院历程》,讲好司法故事。用心看,组织干警到红岩革命纪念馆等地参观见学10426人次,观看红色剧目126场次。用力做,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3+X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肯定。云阳法院“稻田里的巡回审判”“水上巡回法庭”入选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国脱贫攻坚成就展。

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着眼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战略部署,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分解4批次170项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形成了矛盾纠纷一站解决、司法服务一体优化、普法释理一路传播的制度合力,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全国教育整顿办、最高法院肯定推介,相关做法纳入我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酉阳县委专门出台文件深化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抓实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细化83项巡视、42项审计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重庆建设取得新成效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5万人。严厉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邪教等犯罪。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82件1047人,特别是对迁怒无辜、报复社会、残害老幼妇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依法快审重判。严惩高空抛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177件306人。严惩职务犯罪181件241人,其中厅局级6人、县处级28人。依法严惩袭警犯罪184件192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7件60人。出台6条意见,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行动,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催收、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开展涉黑恶案件查控财产处置专项清理行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处置涉黑恶财产119亿元。坚持“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发出司法建议19份。渝北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2106件4902人,依法判处罚金14亿元、追缴赃款21亿元。万州、渝北、巫山等地法院审理冒充“老中医”网上售卖假药诈骗老年人案、“杀猪盘”诈骗未婚青年案、发布虚假“加工回购”信息诈骗民营企业案,坚决打击诈骗分子嚣张气焰。积极推进“断卡”“断流”行动,判处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罪犯2745人,洗钱罪犯17人,“金主”“蛇头”和非法出境罪犯378人,全链条打击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开展反诈法律宣传420次。

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证人等出庭2742人次,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2件17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对9575名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对30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公安、检察、国安、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3149人次。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担当

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全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司法协作,签署框架协议89个。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协作办理案件9562件。建设查控系统协同中心,协助冻扣存款114亿元,长寿、合川、璧山、潼南、丰都等地法院与四川法院协作查车辆、封房屋、拘留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发布司法白皮书、典型案例78个,推动司法服务与裁判同城标准。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审查指引等司法文件,助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设立巡回法庭,共建跨省域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健全司法保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市二中法院和市四中法院分别出台意见,精准服务渝东北三峡库区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

奋力保障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52件。举办首届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论坛,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法智”支持。发布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填补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空白。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商务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我市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建设。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2016-2020)》,支持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获评全国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托该机制,云端高效促成我市某公司与俄罗斯某企业合同纠纷案和解,为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提供“重庆经验”。

有力推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67件,入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完善集中管辖配套制度,实现检察机关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提起公诉。与检察机关出台纪要,扩大公益诉讼范围,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出台服务保障“十年禁渔”10条意见,全国首发非法捕捞犯罪量刑指引,严惩盗伐林木、毁坏植物、偷排污水、直排废气等案件491件,助力“一江碧水向东流”。坚持“环境司法+”理念,万州法院持续在三峡库区消落带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林,推进生态修复与带动旅游相得益彰,以法治力量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法官林”。建设江津中坝岛、南岸广阳岛、万州大周镇、开州汉丰湖、梁平双桂湖等2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站,实现由“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

聚力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在科学城、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璧山、荣昌设立巡回审判站,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空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万件,涉案金额105亿元,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24亿元。相关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涉互联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在“傍名牌”侵犯商标权、非法使用他人核心技术秘密等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让侵权者得不偿失。审结涉西门子公司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93件,平等保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渝中法院在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官工作室。市一中法院在全国率先确立“动态界定平台义务”裁判规则,规制平台先侵权后治理现状。严惩“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437万件,涉案金额10707亿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方案30版,细化分解32项目标任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管理一体化平台。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无论本地外地、企业大小,一律依法平等保护。全国率先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查询机制,减少市场主体问累、跑累、诉累。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680件,清理债务10167亿元,盘活资产522亿元。强化府院协调,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先进技术和债权债务股权重组等方式,帮助北汽银翔、南恒置业、华生园等97家危困企业涅重生。“力帆系”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金江印染、川江针纺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加强金融审判,全国率先设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在渝中、江北法院开展“数字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试点。芬雷选煤票据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保障高品质生活展现新作为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添司法为民成色。

妥善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5万件,增进民生福祉。审结涉疫情案件352件,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聚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审结涉消费纠纷案件8870件。市一中法院审理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维护万余名购买进口商品消费者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万件,追回劳动报酬71亿元。与市人力社保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21条意见,保障风里来、雨里去的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家事纠纷59万件,北碚、巴南、酉阳法院和渝北法院刑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梁平法院审结的盲人通行纠纷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缓减免诉讼费464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321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审结涉军案件155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实施民法典,通过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以司法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传播正能量,让权利平等意识、见义勇为精神、诚实守信观念直抵民心。北碚法院审结“全职太太”离婚获经济补偿案,尊重女性家庭付出;江津法院审结受助人补偿施救遇难者案,传递司法为义举撑腰的价值导向;渝北法院审结酒驾肇事达成“私了”协议无效案,向违法者“花钱免罪”说“不”;铜梁法院审结不顾警示戏水溺亡案,不让管理者为自甘风险行为“买单”。

依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314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6件,促成和解案件204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8%,长寿、忠县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涪陵、九龙坡、南川建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源头促进官民和谐。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0348件,裁定支持行政机关5330件。市五中法院审结交通违章被罚抄写交通法规案,判决维持处罚决定,支持公安机关创新手段、柔性执法。

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416万件,执行到位5303亿元,移送追究拒执罪129人,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市的不动产线上查控机制。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1万件,成交金额955亿元,促进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209亿元,特别是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市二中法院成功处置涉4家企业、121项发明专利及商标、股权和不动产的15亿元保全案,让保全财产“活起来”、市场要素“转起来”;市三中法院协调引入第三方购买被查封燃煤,促成上亿元执行案和解。全市法院通过依法灵活执行,一次次帮助企业过险滩、闯难关。

积极服务城市提升。深入参与“两江四岸”治理,妥善化解涉长嘉汇、科学城、枢纽港等建设纠纷818件,大渡口法院专门出台意见服务艺术湾建设,南岸法院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为南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破题。铁路运输法院和璧山、奉节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涉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纠纷,提速“轨道上的都市区”建设。妥善化解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排水采光等纠纷6119件,助力城市人居环境“面子”“里子”一体改善。渝中、沙坪坝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民主党派历史陈列馆扩容、十八梯传统风貌区建设、磁器口改造等纠纷416件,为留住城市记忆、彰显城市品质作出司法贡献。

扎实助推乡村振兴。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破坏农村发展的“蝇贪”25人。妥善化解“三权”分置改革中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纠纷4904件,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纠纷896件,助力农业“接二连三”。南川、潼南、城口、忠县、酉阳等地法院建立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站,黔江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寨子”建设。石柱法院与中益乡派出所、司法所良性互动,妥善化解纠纷119件,实现当地120余个脱贫项目无一因纠纷延工。

五、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创新举措,助力高效能治理迈出新步伐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促进矛盾化于萌芽、止于未诉。

做强人民法庭落实强基导向主战场。优化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147个。打造特色法庭,沙坪坝、九龙坡、长寿、永川、荣昌等地法院围绕服务科学城、国家级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园区法庭”。万州、合川、忠县、武隆、彭水等地法院建设“生态环保法庭”“滨江美丽法庭”“女子法庭”“旅游法庭”,形成“乡村法治打卡地”。巡回审判艇下水首航,铁路运输法院“便民巡回法庭”走上“复兴号”高铁。巫溪、酉阳法院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以法治促自治,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自主创新的“巡回审判包”收录进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法院博物馆。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

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和“代表委员联络站”两个平台。落实周强院长在全国“两会”报告中的肯定和要求,在全市法院全面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2070个调解组织、6200名调解员入驻。渝中法院推出“云端小马”特色在线服务,永川、开州、秀山法院引进乡贤参与调解,垫江法院推动建立全县街镇政法委员驻室调解机制,渝北法院“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调解纠纷27万件,相当于一审民事案件的472%。在人大、政协支持下,实现“代表委员联络站”全市法院全覆盖,听取民声民意,监督执法办案。623名代表委员入站开展工作,接待群众2898人次,参与调解案件、化解信访936件次。

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两项机制。派出1116名法官,定点联系全市1093个乡镇、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对接活动4667次,提供法律意见7138次。铜梁法院联系法官协调农业公司与24个合作社达成调解协议,促使2000余亩撂荒地变成丰收田。联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出台意见,建立覆盖全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化解纠纷7317件,涉及17万人。合川区委政法委专门出台方案深化机制建设。沙坪坝、北碚、永川、綦江、大足等地法院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等群体纠纷。巴南法院纠纷化解在线司法确认实现一天不用等、一次不多跑。

建设“车载便民法庭”和“云上共享法庭”两个支撑。研发车体小、外观美、功能强、造价低的5G“30版车载便民法庭”,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成果“一揽子”装上车,实现动态车载法庭与静态派出法庭相互呼应。首车前往商圈景区、街道社区、偏远山区、三峡库区巡回审判,实现38个区县全覆盖,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代表委员高度肯定。推出线上线下一体化审理方案,构建便民“数智庭审+云上共享”全渝数智法庭新模式,缩短诉讼空间距离,节约时间成本。加强与检察、司法行政、律协专网联建,建成远程出庭室。全市法院云上调解、开庭348万次。

六、系统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实现新突破

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实现科技赋能与司法改革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范围清单,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发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意见,完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判后分析机制。制定实施严格落实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扣除审限程序。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裁判意见分歧、确立新型裁判规则的职能,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肯定推介。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发布立案实务指南等制度,当场立案率98%,网上立案401万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修订法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建立法官递补机制。推动将法院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纳入地方立法。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确定16项重点任务和15项制度建设清单,形成“1+3+N”改革制度体系,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通过优化级别管辖标准,改革提级管辖制度和高院再审程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督制约、统一法律适用,提升三级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制定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指引,在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纠纷多发领域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江北、荣昌、云阳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将“万人起诉率”“无讼社区创建”“类型化案件立案数”等纳入平安重庆建设考核,市委平安办出台加强诉源治理24条措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工商联、重庆银保监局等构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委托委派或自行受理调解案件341万件,居全国前列。出台专项整治21条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打击力度,市五中法院和南川法院依法严惩重罚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高标准推进信息化40版建设。结合直辖市法院扁平化管理体制优势,依托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成效,聚焦“全渝数智法院”建设目标,高质量编制信息化建设与实施五年规划,明确4个方面39项任务,业务、队伍、政务横向贯通,立案、审判、执行一体管理,高、中、基三级法院上下联动,让法官享有更多“数字便利”,让群众享受更多“数字正义”。

七、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收获新成果

按照“五个过硬”建强队伍,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肃清流毒,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筑牢政治忠诚。抓实学习教育,组织全员政治培训、专题警示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系列活动2343场161万人次,英模选树工作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开展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专项整治,筑牢法院意识形态阵地。抓实查纠整改,主动自我加压,全国率先开展执行条线专项整治,落实执行岗位“558”轮岗机制,轮岗交流104人,相关做法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开展集中整治“收监难”专项行动,收监482人;开展刑事涉财产案件移送执行专项行动,执结77万件,执行到位389亿元。抓实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制度1332项。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针对张晓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市高法院党组直面问题,坚决拥护并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将张晓川案负面影响纳入肃清流毒范围,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发力,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2人,同比增加200%,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中央督导组认为“重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做好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5+1”干部考察办法,出台《加强区县法院领导干部交流的实施意见》,制定区县法院领导班子轮岗交流方案,有序推进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推荐一批“75”“80”左右的高中院庭(处)长担任区县法院院长,推荐一批表现优秀的“75后”县法院院长担任区法检“两长”,全市法院班子结构明显优化。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建好用好“一网三库”平台,线上线下培训干警53万人次。评选全市审判业务专家,培养环境资源、互联网、涉外商事、金融等领域审判人才。中标2项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项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获奖36篇,位列全国第4;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成绩位列全国第4,其中,1篇论文荣获一等奖第1名。

八、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安排,坚持在各领域各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院院长推动建立基层调研“1+4+1”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面对面听取209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68条,逐条跟踪办理。制定《“一对一”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细则》。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审议事项10件次,提请任免法院人员83人,报备规范性文件53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完成直辖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753条意见逐条跟踪落实。办结代表建议28件,办结政协提案31件,沟通率、答复率100%,无不满意评价。开展联络活动890场。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具体措施,倡议并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发布10份纪要、意见等文件,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审结抗诉案件15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94件。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43件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7万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首次召开新闻媒体专家座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324次,接受采访527次。诚恳听取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回顾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中践行历久弥坚的初心使命,在伟大的历史功绩中激扬新征程开拓进取的奋斗豪情。这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于坚持人民至上,在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监督指导,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广大法院干警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三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不够深入。四是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五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不够。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持续用力。对此,我们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和最高法院要求,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紧紧围绕迎接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主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高质量司法为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更好在全市法院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动司法工作,切实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

二是对标对表殷殷嘱托,全面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更加深入服务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出台司法政策,在司法保障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和保市场主体、保民生改善上展现新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加强金融审判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重庆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精准服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司法安商惠企能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强化契约精神,促进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是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做实司法便民利民护民工作。

加强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民生司法保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实现共同富裕增添司法动能。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着力减少诉讼“增量”。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机关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回复率,降低败诉率。巩固执行条线专项整治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系统融合推进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抓好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推进专门法院建设。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抓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制度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创新高层次审判人才实践养成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认真执行市高法院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强化闭环管理。

六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改进法院工作动力。

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定、决议,全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各界监督,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

各位代表!百年成就使人振奋,伟大征程鼓舞斗志。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2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监督关怀,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重要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共审结案件964万件,同比上升290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9%,法官人均结案329件,位列全国第五,均创历史新高,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落实为人民法院红色基因的高质量传承赓续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筑牢“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思想根基。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3次,科学制定全省法院“十四五”规划和开局之年工作计划,高质量通过省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全省法院应对挑战、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优势。

赓续红色基因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成中央政法委布置的司法红色基因调研任务,《从瑞金传承而来的法治红色基因》作为全国政法系统献礼建党100周年成果,得到最高法院专门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中推广运用。出台全面传承法治红色基因专门意见,制定18项举措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4600余个,把贵州红色资源优势落脚到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

二、把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执着,落实为建设平安贵州的高质量担当作为

全力护航社会大局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8万人。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等文件,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案件7374件。制定《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统一毒品犯罪量刑标准,重刑适用率较其他刑事案件高1636个百分点,缓刑适用率低2134个百分点,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681%,得到省委高度肯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案件353件398人。建立七项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工作机制,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110件786人,涉案财产执行到位1075亿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力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联合省药监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制定《贵州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审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1件,判处金安食品公司罚金346亿元、判处主要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交通肇事、高空抛物等案件753件,守护百姓出行安全。制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等文件,判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1709件3249人,返还被害人损失7178万元。积极参加“黔盾”行动,依法惩处“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46件,涉及金额4947亿元。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防范刑事冤错案件工作机制,对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9人免予刑事处罚,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14件,确保无罪的人得到司法保护、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对15件案件给予国家赔偿,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罪犯数同比下降3519%。

三、把胸怀中心大局的执着,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服务保障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制定60条司法措施,审结涉“三农”案件2270件。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等违法行为,妥善化解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带着脱贫攻坚的荣光,投入乡村振兴新战场,347名法院干警接续倾情奉献。最高法院和省委给予肯定鼓励。

高质量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26项措施服务全省产业大招商,推出24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举措,发布21项措施保障“强省会”五年行动,得到省委高度认可。审理各类合同纠纷348万件,大力弘扬有约必践契约精神。开展破产案件清理专项行动,优化升级破产审判工作,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破产案件清结率达9565%,一批陈年旧案得到有力化解。用好破产重整制度,46家企业重获新生,引入投资61亿元,盘活资产159亿元,帮助2324名员工稳住就业。及时将“蓝月亮”等商标权利人大规模商业维权纠纷化解在诉前,两个知识产权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典型案例。

高质量服务美丽贵州建设。出台21项措施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913件,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上介绍先进经验。在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与省人大常委会一起唱响贵州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好声音,产生良好国际影响。建立酱香型白酒产业带特殊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建设跨省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基地。帮助近千户群众实现地质灾害受损债权100%获偿。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保护我省传统村落民族原生态文化。推进34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实质化运行,实现全域司法保护,建成司法保护“升级版”,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四、把司法为民真挚情怀,落实为人民群众的高质量获得感满意度

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制定18项措施加强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组织“法官讲民法典”等6个系列102场专题培训,开展“百场模拟庭审进校园”“万件案例大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讲1174场次、巡回审判8400余场。推送民法典典型案例20期、“每日一典”182期、以案释法案例3335个,制作民法典普法视频245个,点击量过亿。组织“黔法基层行”系列活动,编发普法读本30余万册,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走进群众心里。

全面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依法审结涉民生案件71万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8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7份,把司法保护的力度延伸到家庭内部。联动预防校园暴力,开展“安法护航·少年的你”等系列活动,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8866件。严惩恶意欠薪,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528亿元。落实最高法院对军人军属保护的司法意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26814万元,向183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21万元,让司法的温度深入人心。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全面建成“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新格局,设立1683个“法院立案邮政便民服务中心”,做优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有案不立”专项巡查督办,坚决落实应立必立原则,“有案不立”问题得到切实解决。1212个调解组织、4037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成功调解案件14万件。“网上立、自助立”和跨域立案服务网点全覆盖,网上立案2061万件,网上缴退费453万件,百姓诉讼更加便利便捷。

五、把新时代的法治需求,落实为人民群众看得见的高质量公平正义

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联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关于推进减少行政诉讼促进纠纷化解的意见》,19项规定支持、推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136万件,助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行政争议法律上化解,推进行政争议问题实质上化解。开展“两降一升”专项工作,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下降605个百分点,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1898个百分点,政府公信力、法治权威、司法权威实现全面提升。

全力助推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推进“万人起诉率”落实见效,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诉调对接,出台18项措施规范诉前调解,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向更广领域延伸。牢牢把握“三个服务”工作原则,推出58项举措,建设“枫桥式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司法服务不打烊,“田埂法庭”、巡回法庭纠纷化解不迟延,涌现出80个优秀人民法庭。“三联三促”做法获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对梳理出的案件2705件,以及“12337”举报平台涉诉信访案件385件,均实现100%化解。

全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深入督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对“3+1”核心指标、执行案款发放“日通报、周调度”,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法院提醒约谈。持续强化公告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行动,收到基层网格员查人找物线索156万条,开展联合惩戒1105万次。实际执行到位59296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3%,高于全国均值1227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七,西南第一,社会诚信指数显著提升。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到位1944亿元。推出30项举措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执行案件平均用时8997天,同比节省1098天,群众胜诉权益更快得到实现。

六、把推进改革创新的坚定,落实为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高质量业绩成效

持续抓牢责任制“牛鼻子”。出台《“十四五”时期司法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更好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发改指”案件“会诊”,持续加强审判监督。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积极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瑕疵案件专项整治,全省法院随机评查案件9817件,瑕疵案件占比为202%,同比下降268个百分点。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减少749件、下降5499%,“三定三逐”工作机制在全国推广。出台20项措施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减假暂”工作,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强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持续深化智能化建设。构建以知识为中心的信息化40版。智慧合议、暂予监外执行等智慧审判管理系统上线。全国律师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立案平台、网上缴退费系统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指尖上”的便利。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95%,位居全国第三。“智慧融合法庭”“廉政风险监督预警处置系统”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奖。99家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周期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减少约10天,用科技赋能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得到最高法院的点赞和推广。

七、把深入开展教育整顿,落实为建成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质量人民法院队伍

坚持强规范抓落实。坚决扛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聚焦“四项任务”“三个环节”,落实“三个突出”,高站位开局、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动。组织“一把手”上党课168场,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讲座390场,广大干警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进一步增强。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省级层面制度机制110个,在全国创新建立干部管理监督四项机制。

坚持强铸魂保廉洁。健全法官惩戒制度,防范和严惩司法腐败。聚焦审判执行突出问题,累计排查核查“减假暂”等各类案件1795万件,出台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等案件问责追责办法。刀刃向内,通报27起法院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依规依纪依法处分200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坚持强担当扬正气。全省法院党员先锋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力量。统筹推进新形势大练兵,涌现出568名事迹可信、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展现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遵义法院700多名干警党徽和法徽在抗疫前线闪耀荣光。贵阳清镇环保法庭法官先进事迹入选最高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义之星》。省法院高质量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得到省委高度肯定。

八、把全面接受监督的理念,落实为推动人民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全省法院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112次,省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审议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走访代表委员4293人次,办理书面建议112件、非书面建议466条、关注事项154件。出台《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暂行办法》,对代表建议逐件跟踪落实,认真沟通反馈,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要求。

依法接受监察和检察法定监督。贯彻监察法,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公职人员的监督。完善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工作机制,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抗诉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抗诉意见126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公益诉讼案件的公益效果,用司法力量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书面提案80件,与政协委员深入开展协商座谈,高质量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得到省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全省法院下基层478万人次,走访3203家企业、2532万户群众,倾听百姓心声。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省委领导,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得到最高法院领导、省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4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果,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仍存在不足、面临巨大挑战:一是司法理念同新时代的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二是司法能力适应新时代需求还存在不足;三是案件数量剧增,审判任务压力巨大,全年受理案件11038万件,法官人均收案37647件,法官人均结案超全国均值60件,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四是司法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五是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为此,我们已下定决心,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破题突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期望!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始终不渝。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服务中心大局的实际行动上,创新举措、主动作为,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四新”“四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二是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秉持司法为民的不变初心,努力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关注、制约司法公正、影响法院公信的顽瘴痼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持续强化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三是在坚持问题导向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聚焦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聚焦人民群众新期盼,迎难而上、稳中求进,不断破解人民法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四是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境犯罪、毒品犯罪,依法严惩多发刑事犯罪和新类型犯罪,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五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助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六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在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上实现突进,努力创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七是在锻造全面过硬队伍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激励全体干警以坚定不移的政治担当、公正高效的为民担当、爱岗敬业的责任担当,扎实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用公平正义书写担当,奋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

2021年,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审(执)结(微信:zugong1893)件,收结案达历年新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7%。省法院及铁路、林区、矿区3个专门法院受理案件10839件,审(执)结9604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57%。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新举措。创新推出《甘肃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开展清理涉企执行案件专项行动,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点”,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档升级。全省法院执结涉企案件29183件,实现债权5374亿元。定西、天水、嘉峪关等多个中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白银中院部署“法惠民企”专项行动、武威中院开展“诊疗式”助企服务、临夏中院建立法官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251场次,走访企业1538家,发布案例228件,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服务科技创新有了新成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764件,两起案例入选全国法院互联网及外商投资优质品牌保护典型案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在兰州新区设立巡回审判点,助力国家级试验区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与南京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对接行政执法部门、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领域科研机构、制种育种行业,精准服务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新进展。积极参与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2021年以来执结金融借款案件8665件,到位金额33亿元;部署推进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执结案件227件,到位金额862亿元。兰铁中院执结涉甘肃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追回资金43亿元。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15件,对涉案资金达34亿元的禾中控股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2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完善“司法保障+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堵塞漏洞,防止风险外溢。

生态司法保护展现新作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设立生态旅游法庭13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8个,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260件。省法院受邀参加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并作专题发言。坚决扛起黄河上游生态保护责任,审结案件116件,两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林区、矿区法院打造“案件+基地”环境司法保护模式,设立生态修复林基地13个,复绿面积8600亩。开展“法护长江生态”“大江大河”司法保护宣传活动,举办中西部环境司法实务培训班,陇南中院牵头举办“三省四地”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席会议,打造助力绿色发展的“法院样本”。

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成绩。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07件,发送司法建议90条,依法审结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魏建武等38人、王泽等5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荣一键涉黑案依法再审,判处死刑,一批黑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全省法院28个集体51名个人获得全国、全省表彰奖励,省法院扫黑办被表彰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法治文化研究作出新贡献。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功承办第三届中华司法研究高峰论坛暨法治文化与司法实践研讨会,更名成立“中华司法研究会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法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陈列馆”,努力把省法官学院打造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文化“四个基地”,搭建传承弘扬民族共同体意识新平台。

二、坚持全面依法履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甘肃、法治甘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6763件。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852件,对泄愤报复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韩恒孝判处死刑。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60件,对长期从中缅边境多次向境内贩卖毒品50余公斤的马福胜执行死刑。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299件,对牛向东等重大职务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刑罚。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送法进校园”,在人民法庭挂牌设立少年法庭48个,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8件,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胡桂芳、张文俊等43名刑事公诉、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审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589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审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提出的将公告送达期限缩短为30日的议案被2021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采纳,为法律修改作出了贡献。制定乡村振兴司法保障意见,审结“涉农”纠纷案件3038件;省法院为临夏县8个帮扶村筹集资金400多万元,发放“天平助学金”535万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52887件,发出人身保护令74份,陇西、景泰、礼县等法院成立家事审判中心,加大对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全省法院2个集体、5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审结合同纠纷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案件208件,甘肃中瑞铝业、金塔万晟光电、永登锦龙公司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走出困境。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审结行政案件686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0%以上。积极服务“放管服”改革,审结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纠纷案件727件。加强府院联动,全省法院发送司法建议26份,召开行政执法座谈会142场次,白银中院“两函一建议”制度实现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坚持规范公权、救济私权,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68件。

全面提升执行质效。执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到位金额1527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9745%。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4万余例,对117万余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32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判处刑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涉小微企业等案件39932件,到位金额3886亿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出台规范财产保全、执行信访案件办理流程等意见,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破解人案矛盾,推动高、中级法院员额向基层下沉、基层法院员额横向动态调整,为案多人少的基层法院增加员额75名,新招录人员294名。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国率先将法院警务辅助人员纳入《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统一保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争取“两庭”项目20个、资金109亿元,基层办案保障进一步加强。

健全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出台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离职人员管理等制度,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推出监督合议庭“十五步工作法”,让放权更有序、监督更有效。张掖中院“4321”监督机制、平凉中院“合议庭+临时党小组”、酒泉中院成立全市法院评查委员会等做法激发出新效能。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把手”督“一把手”落实“三个规定”的做法被全国教整办转发。

加强司法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一窗通办”等规定,建成“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全省集约中心”,与多部门建立“点对点”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省有107个调解组织、492名调解员入驻“点对点”合作单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基层组织1477个,诉前调解案件88534件。各地法院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张掖法院建立“一庭三所+”联动解纷机制、嘉峪关法院以“无诉”助力“善治”、庆阳法院设立“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对接中心、甘南法院设立审务工作站及网格法官等做法为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可选、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定西法院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荣获“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应用力度。云平台及智慧法院30版项目全面建成,网上立案60428件,跨域立案5461件,网上保全4533件,网上鉴定7273件,云开庭1340场次。甘肃智慧法院建设及应用水平跃升至全国第8位,迈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25项推进计划,开展庆祝建党百年“10个一”系列活动,广大干警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各院创新学习教育载体,兰州中院开展“固魂铸剑”行动。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党建工作成效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首次召开全省法院党建工作推进会,省法院和金昌中院党建工作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优秀案例;省法院创新推出便民利民措施228条,为群众帮办实事991件,全省法院为14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341万元,为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7万元,减、缓、免诉讼费2075万元,让新时代司法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积极参与化解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案件271件,对1066套涉案房屋依法解除抵押和查封,用法治守护百姓安居。

全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开门整顿,压茬推进两批队伍教育整顿。紧盯“6+1+4”顽瘴痼疾,对“六类”重点案件深度评查,对1990年以来的“减假暂”案件全面复查,对年底不立案问题专项整治,对政令不畅、机关作风顽疾等集中开展4个专项行动,对干警经商办企业、离任人员违规担任律师等筛查对比,对自查问题、举报线索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核查评查,化解重点信访案件627件,整改问题案件95件,整治顽瘴痼疾8486个,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省法院出台制度69项,以制度固化经验、破解难题。

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干警2600余人,参加网络学习16万人次,1名同志被评选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场庭审、14篇优秀论文和裁判文书在全国获奖。开展“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先进法庭”品牌创建活动,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全力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开展巡视,对2个中院、21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对43个法院开展内部审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压紧党风廉政建设“六级责任”,常态化推行“八个一”提醒监督,日常监督进一步深化拓展。全省法院140名个人、86个集体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表扬,5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新时代双百政法英模”,省法院班子连续13年被省委考核为优秀。

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45条、关注案件9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2件,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了代表意见办理情况,在全国高院首家建立“代表委员之家”。

2022年工作总体思路及主要任务

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坚守初心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奋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

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实施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行动,找准司法切入点、结合点,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出实招、见成效。

以更高水平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着眼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更高标准满足群众高品质司法需求。有序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坚定不移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应用,举办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理论研讨会,推动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甘肃司法品牌走向全国。

以更实举措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法院队伍的新气象、新作。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022年1月21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冯军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实践中作出法院贡献,展现司法担当。全年共受理案件6215万件,审执结580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512%、2076%,人均结案1854件,同比增长3822件。多元解纷“山西模式”、12368诉服热线集约管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省委充分肯定。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省法院坚持不懈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深刻领会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举办全省法院院长政治轮训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组织全省法院干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433批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培训703场次,进一步夯实广大干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坚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力量。

二、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书写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司法答卷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全省法院自觉将司法审判深度融入省委中心工作,切实为我省发展大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精准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设立转型综改示范区法院,积极探索强化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司法供给、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全省法院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436件,省高院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意见》,设立巡回法庭,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成立山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完善企业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全省法院妥善审理破产案件276件,有力保障产业转型和新旧动能转换。

积极服务全面创优营商环境。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研究制定15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审结买卖合同、建设工程、股权转让等纠纷案件44524件,依法审结虚假出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244件,用法治为守法企业经营者保驾护航。坚持谦抑、审慎和善意司法理念,对382家企业暂缓强制措施,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437亿元,帮扶97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大力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省-市”两级府院联席会议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问诊把脉、建言献策”。依法审理134件涉特殊领域行政许可案件和523件涉中小微企业行政登记案件,助力培育和保护市场主体。妥善审理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城建拆迁类行政案件1439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省高院连续八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连续五年公布行政审判十大案例、连续三年举办省直机关厅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案学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依法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全省法院联企服务实施方案》,编印《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手册》,举办“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20场次,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与省国资委联合建立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平台,为省属企业提供预警提示1242次、在线调解案件38件。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平台,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妥善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54529件,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维护交易安全。

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在汾河入黄口、恒山、平陆建立三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万荣、浑源两个环境资源法庭和黄河万家寨库区巡回法庭,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2432件,以司法护佑绿水青山、黄河安澜。严厉打击破坏盗掘黄河流域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犯罪行为,设立云冈文化保护法庭,为子孙后代守护我省文化瑰宝。

三、忠实践行司法为民,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民心工程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保民安、纾民怨、解民忧、增民利、促民享、暖民心办实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急群众之所急,诉讼服务更贴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不去也办事”司法需求,构建现场立、自助立、网上立、跨域立“四位一体”多样化立案模式,全年网上办理诉服事项11047万项,网上立案926万件,跨域立案4437件,电子送达5534万次,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2901万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

纾群众之所难,权益保障更尽心。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省法院执结执行案件1843万件,执行到位44604亿元。开展“三晋执行护民生”全省法院集中攻坚行动,组织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为1889名当事人发放农民工工资、赡养费、工伤赔偿等执行案款1188亿元,11亿人次线上见证三级法院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承诺。

解群众之所愁,民生保护更暖心。全省法院依法呵护百姓福祉,审结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25593件,妥善审结未成年人抚养纠纷案件2540件,在全省推广平定县法院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47314件,调撤率达5722%。

应群众之所盼,纠纷化解更省心。积极拓展山西多元解纷平台功能,对接省委政法委综治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个部门调解平台,6291名网格员和1274名调解员充实到多元解纷队伍中,矛盾调解从“线下跑”到“网上办”,共调解案件19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751%。山西法院诉服质效考核指标保持全国法院前列,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指标位居全国第一。

四、聚焦建设平安山西,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社会环境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人民利益的根本所在。全省法院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守护一方平安。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坚决捍卫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依法审理颠覆国家政权、间谍以及邪教等犯罪案件69件。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647件,严厉惩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431件,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犯罪案件8216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51件,为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178件,审结二审案件77件,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4931亿元。助力源头治理防范,堵塞行业管理漏洞,省高院制发司法建议252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持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依法判处6955名被告人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对156名罪犯减刑假释。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98件,决定赔偿金额91186万元,为1158名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3088万元,做到“当赔则赔、应救尽救”。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线上将187个人民法庭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下将33个法庭“嵌入”当地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社区、乡村建立126个法官服务点,为群众提供“访-调-诉”无缝衔接的“一条龙”服务,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廉洁审判责任体系

以改革思维谋发展,以创新思维增活力。全省法院纵深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的鲜亮底色。

实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以制度规范司法权行使,完善落实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合议庭工作细则,做到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办法和“四类案件”管控机制,压实落细院庭长监管和带头办案双重职责,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2978万件,占结案总数的5126%。

完善审执质效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审级监督,依法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5574件,依法裁定再审987件。加强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监督管理,全省法院9至12月案件发回重审率环比下降241个百分点。制定《执行办案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执行办案行为,全省法院5项执行质效指标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构建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机制。积极推进“分调裁审”改革,全省法院建立速裁审判团队154个,综合运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方式审理案件847万件,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971%,有效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建立智慧审判执行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智慧法院建设,优化升级数字化、网络化案管平台,全年推送案件督办提示2111万条,有力提升审判质效。全面加快“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改造升级,研发并运行全国首个执行案款信息监管平台,全面构筑执行案款规范管理的“数据铁笼”,实现更高水平数字正义。

六、狠抓队伍教育整顿,淬炼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坚持问题导向,全省法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进行了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

扎实推动学习教育。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读书班、延安整风精神专题讲座、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领导干部讲党课621场,专家专题辅导156次,举办廉政教育课369场,观看警示教育片《迷途知返》《衡鉴》,向全体干警及其家属发出“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夯实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永葆公正廉洁司法本色。

全力推进查纠整改。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严肃查处全省法院480名违纪违法干警。强化顽疾整治,靶向整改执行领域顽瘴痼疾1163个,排查整治虚假诉讼案件151件,依法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62件,超期未发、未认领案款实现“双清零”。省高院在全国首创制作“三个规定”微动漫、表情包,建立常态化跟踪监管和响应机制,受到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全省法院干警集中交流轮岗,交流中院班子成员42人、基层法院院长41人,干警轮岗1249人,补充员额法官117名。开展商事审判、执行工作、人民法庭建设等各类线上线下培训284万人次,进一步强化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

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先后举办以“初心·使命”和“弘扬英模精神,淬炼法院铁军”为主题的英模事迹报告会,隆重召开全省法院“双优双先”表彰会,推动形成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浓厚氛围,77个集体、17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方面的监督。省高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作行政审判工作的专题报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认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6件,办复率100%。大力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审结各类抗诉案件660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在全国法院首创成体系解读民法典,省高院与省电视台合办“法官说民法典”周播栏目,用鲜活案例故事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省高院微信、快手号被评为全国政法系统“四个一百”优秀新媒体账号,新媒体矩阵粉丝1198万,全年阅读量逾88亿人次,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进步。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理念、能力、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数量高位增长,诉源治理工作仍需加强;三是司法权监管还不到位,有的案件办理质效不够高、效果不够好;四是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违纪违法,损害司法公信;五是部分中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招不进人、留不住人。

2022年,全省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两个确立”作为最深刻的政治领悟、最牢固的政治信念、最重要的实践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是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矩阵创造性开展审判工作,加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产业司法保护力度,积极适用破产重整、清算程序推动企业再生改造或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全力营造保护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和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一体推进,为“一群两区三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实举措落实司法为民。全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诉讼费交退费平台全面应用、持续整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综合破解送达难等“小切口”司法举措,有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大问题”。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诉源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紧紧围绕公正高效权威,以更强力度深化司法改革。以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权制约监督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办案系统应用水平,加快推进我省法院工作全面步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五是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以更严标准锻造过硬队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全面建设“清廉法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铁的队伍承担起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0日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省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关心支持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护航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结案(微信:zugong1893)件,同比分别上升4253%和3617%。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让荆楚大地的审判工作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通过举办院长研修班、“法官大讲堂”、青年干警读书班等方式,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做到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加强法院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着力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三)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牢记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更是政治机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周永康、孙力军以及张坚等人流毒影响。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当好服务发展、服务企业的司法“店小二”,努力营造“办事情靠制度不靠人情,解决问题靠法治不靠关系”的社会环境。

(一)打造服务市场主体的全方位制度体系。在全国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其案件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并配套制定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领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指引,形成全方位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的制度体系。针对企业负责人被羁押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刑事指引要求在保障审判顺利进行且无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应对被告人采取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民事指引专门建立案件优化审理规则,民商事案件再审时长同比下降4%。执行工作指引针对反映强烈的超标的查封、选择性执行等问题,要求规范执行行为,加快办理进度和案款发放。行政指引要求加强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的监督,督促政府守约践诺。

(二)全力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着力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11件。加大对民营经济保护力度,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审结民商事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对85名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对3名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宣告无罪。省法院对湖北洁达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逃税再审申诉案宣告无罪,获评“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与工商联、地方商会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出台涉企案件投诉联动工作办法,编发《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指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化解风险。武汉新洲法院首创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名单制度,黄石、鄂州、黄冈等地法院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嵌入模块,实行“一案一评估”,有针对性地做好涉企司法服务。

(三)积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畅通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执结涉小微企业案件788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58亿元。开展执行工作“三项清理”活动,清理执结“长期未结”执行案件1215件,查纠整改“明显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案件21件,并全面启用“一案一账号”系统,从根本上解决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全年执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执行到位金额(微信:zugong1893)亿元。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在全省所有市州建立起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活封活扣、重整和解等手段化解债务危机,保住市场主体,审结破产案件168件,重整成功企业12家。十堰法院探索运用预重整方式审理破产案件,成功化解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四)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制定被诉行政行为影响营商环境评估办法,推动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问题的解决,审结行政案件23183件。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稳步提升,荆门、神农架林区等地保持100%。大力整治涉企司法顽瘴痼疾,严肃清查年底不立案、久审不决、久拖不执等影响营商环境的26项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对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通报约谈,公布“红黑榜”案例35个,通过直面问题、及时纠错,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三、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化解疫后综合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平安湖北建设

主动应对疫后案件激增的复杂形势,守牢平安稳定底线,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8285件,判处罪犯64756人。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7679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不枉不纵、不凑不漏,全省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91件,执行到位“黑财”5323亿元,总体执行到位率9015%。省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87件,武汉中院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没收“红通”人员徐进巨额违法所得,得到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宣告30名被告人无罪。

(二)着力化解疫后矛盾纠纷。深入落实服务复工复产27项司法措施和62条涉疫纠纷案件处理工作指引,紧盯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妥善处理合同履行、债务偿还、租金交付、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针对疫后矛盾纠纷特点,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纠纷易发多发领域构建“法院+工会”“法院+妇联”等“1+N”多元解纷模式,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共渡难关,加快修复因疫情受损的经济社会关系。全省三级法院均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861个调解组织、4650名调解人员入驻参与调解,调解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调解成功率达7241%。

(三)切实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强化底线思维,妥善处置涉疫滥诉问题,严防社会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相关案件2555件,牢牢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推动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化解信访积案1032件。当好法治参谋,提出司法建议299份。省法院就求职大学毕业生涉网络诈骗犯罪情况提出建议,得到国务院、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觉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司法理念,努力为湖北加快建成战略支点贡献司法力量。

(一)服务长江大保护。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司法责任,认真实施长江保护法,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5660件,助力“一江清水东流”。会同河南、陕西高院开展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组织省内法院建立汉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共护“一库清水北送”。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在全省建立16个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和104个审判团队,构建起“1+5+10+N”环境审判组织体系。宜昌、孝感、恩施等地法院与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共建44个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基地,为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二)服务科技创新。围绕科技强省战略,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重点领域、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619件。王纯与帝尔激光专利权权属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主动与“中国高校(华中)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成果转化平台对接,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等7家单位,推动将武汉打造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襄阳法院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简案快办”,经验被省政府推广。

(三)服务对外开放发展。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法院司法协作,联合武汉大学建立“湖北制度型开放法治保障创新基地”,助力打造内陆开放“新沿海”,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2397件,为我省对外开放和外向型企业走出去提供法治支撑。武汉海事法院积极参与《船舶司法出售国际公约》的起草,为制定国际规则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四)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主动与湖南、江西高院沟通签订协议,提出23条具体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合作,探索构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相适应的审判工作机制。组织武汉“1+8”城市圈法院签订一揽子司法协作协议,破除审判领域影响区域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区域联动司法效能,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提供统一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五)服务低碳发展。践行“两山”理念,抓住全国唯一的碳排放注册登记与结算中心设立在武汉的契机,率先出台司法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实施意见,并推动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司法理论与实践基地”,依法妥善审理涉碳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新型案件,促进湖北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五、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及时把公平正义送到人民群众手中。

(一)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审结民生领域案件78611件,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房住不炒”,审结涉房纠纷案件49266件。妥善审理了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例居住权执行案,推动出台居住权登记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居住保障。助力落实“双减政策”,妥善审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89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妥善审理医疗纠纷案件1567件。加强劳动纠纷预防和化解,依法保障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出台加强军地法院协作的司法意见,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推进民法典宣讲“六进”活动,以“小案件”诠释法治“大道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武汉法院审理的路人横穿篮球赛场被撞倒索赔案,以公正裁决引导全社会形成规则意识。

(二)倾力维护特殊群体权益。联合省妇联等部门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并发布典型案例,助力平安家庭建设。全省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4份。随州中院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打击家暴犯罪的联动合作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依法制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审理赡养、继承纠纷案件3242件,弘扬敬老美德。开展专项行动,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7930件,帮助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398亿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微信:zugong1893)万元,为1017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333万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三)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建成启用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全面运行“收转发E中心”、邮政集约送达机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查询案件、提交材料、在线咨询等诉讼事务,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相互融合,形成诉前调解、起诉立案、审判执行和网上接访的在线诉讼工作闭环,实现跨域立案100%全覆盖,调解、送达100%全流程在线,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省法院完成电子送达10131万次,接听处理来电6996万次,相关诉讼事项平均办理时长少于2天,服务满意度达9962%。

六、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再上新台阶

抓住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支持人民法庭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一)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出台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将人民法庭建设项目纳入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进人民法庭布局调整,在农村地区建设352个综合性法庭,推动司法服务全覆盖;推进186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加强人民法庭队伍建设,为基层法院申请增加编制74名、增核法官员额334个,选派优秀年轻干警到人民法庭工作,全省“80后”法庭庭长比例占50%以上,将人民法庭打造为人才培养基地。我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对接,助力平安建设。咸宁法院积极参与当地市、县、乡、村1120个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注重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基层案件多发生在家庭内部、乡亲邻里之间的特点,坚持调判结合,维护乡村社会情感和道德纽带,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全省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结案92946件,案件调撤率445%,服判息诉率9293%。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三)服务乡村振兴。坚持把依法办案作为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基本途径,全省人民法庭收案2348万件,结案2089万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从严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稳固乡村发展基础。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等“三农”纠纷,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法纠治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等不良习气,引导形成文明乡风、淳朴民风。

七、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探索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破解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构建审判权制约监督体系,织密制度笼子,防止审判权滥用。

(一)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全面修订《司法责任制工作指引》,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对监督不力造成案件重大瑕疵的追责问责。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的工作要求》,提高二审案件开庭率,从严掌握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程序,加大提级执行力度,避免因程序空转导致“案结事不了”。建立全省案件监管中心,实现案件管理风险信息的全面采集、科学分析、精准推送、快速处置,提升审判监督管理精准化水平。落实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组织516名员额法官轮岗交流,对471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易岗任职。

(二)强化外部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邀请省检察院检察长列席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推动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会议常态化制度化。畅通监督渠道,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邀请律师到审判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为律师监督提供更多履职平台。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全年发布上网裁判文书(微信:zugong1893)篇,庭审直播70376场,省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

(三)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加强案例指导工作,推动建设“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发挥法律查明、数据整理、案例索引、裁判指引功能,统一裁判标准尺度。出台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办法,规范法律适用分歧处置程序,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推动形成“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统一法律适用工作机制,全省法院进行类案检索613万件,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案件14万件,审委会讨论案件8701件。

(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法官员额管理机制,新遴选员额法官329名、递补56名,并招录270名法官助理,及时补充办案力量。协调相关部门从湖北籍脱贫户子女中招录培养雇员制书记员100名,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书记员队伍稳定问题。着力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动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在武汉及铁路两级法院继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简易程序、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分别减至59天、30天。

八、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坚持从严治院治警,剑指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让广大干警在教育整顿中受教育、经洗礼,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确保全员全面深刻受教育。坚持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始终,推进分层分级集中研学、专题宣讲,通过设宣传栏、发口袋书、办夜学班等方式,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注重选树身边典型,大力宣传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刑庭原庭长杨军等先进典型的事迹,最高人民法院、省委联合召开追授杨军同志荣誉称号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广大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担当作为。深入开展“以案五说”活动,编印反面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让广大干警受到深刻警醒。

(二)整治司法领域顽瘴痼疾。制定“6+1+N”整治方案,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将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机关作风顽疾等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畴,组织开展排查清查,先后排查涉营商环境案件77496件,评查重点案件5463件,顽瘴痼疾突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对全省法院近三十年办理的54万余件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清查,依法纠正238件,坚决整治“纸面服刑”。

(三)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入思想发动,引导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全省法院立案审查调查违纪违法干警310人,形成强大震慑。兑现从宽政策,实现了“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挽救了一批”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开门整顿,三级法院走访律师、企业、群众代表等290余次,省法院先后组织代表委员、基层群众、专家学者等召开座谈会36场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狠抓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围绕立案接访、司法网拍、财产保全等领域联动建章立制1024项,努力通过制度完善,约束审判权,增强审判效能,提升教育整顿实效。

(五)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以市县换届为契机,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基层法院任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70后”比例达到50%,基层法院院长“80后”比例达到35%。探索建立市县政法机关重要副职常态化异地交流机制。开展“轻骑兵送课下基层”业务培训,组织“书香法院”全员读书活动,选派法官到金融部门挂职,着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为民办实事项目1445件,其中各级法院院长领衔主办257件,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惠。针对以往当事人缴退诉讼费“法院、银行两头跑”的现象,开发专门平台,实现诉讼费缴退“码上办”,完成在线缴费(微信:zugong1893)笔,涉及金额988亿元;完成线上退费10498笔,涉及金额4425万元。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在全省96家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帮助失足青少年顺利回归社会。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去年12月立案1067万件,同比上升210%。

九、强化接受监督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在严格监督下履职的自觉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服务保护市场主体等工作情况、接受专题询问,认真落实决议、审议意见。推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丰富日常沟通联络形式,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727人次。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省人大、省政协交办的31件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回复。拓宽人民监督渠道,面向社会聘任50名特约监督员。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一审案件陪审率达6143%。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发布审判白皮书,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推进长江大保护、人民法庭建设等经验做法得到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89个集体和106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和通报表扬。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的理解、信任、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理论学习不足,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审判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思想不够解放,司法观念转变不能适应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现象仍然严重存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落实不够、成效不显著;三是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不足,诉源治理和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水平不高;四是基层基础薄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后,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愈发尖锐;五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不平衡,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权力规范运行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六是运用现代科技赋能审判执行工作有待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还需持续优化升级;七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不正、违规办案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干警以案谋私、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全省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领导下履行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司法职责。

二是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疫后综合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建设。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长江大保护、营商环境建设、保障科技创新、推进省域治理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优化司法供给,更好服务保障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加强高端审判人才和年轻干部培养,努力锻造荆楚审判的文明之师。

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律师、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作用,持续深化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法院将在省委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忠诚担当、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努力为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审判机关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纲)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下,忠诚履职,奋楫笃行,书写了湖南法院工作新画卷。

2021年,我们坚定信念,铸牢忠诚政治品格。政治教育常抓不懈,党史学习入脑入心,全省法院开展政治学习2550场,组织红色教育活动722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埋头苦干,审判绩效再创新高。全省法院新收案件1202万件、结案1165万件,结收比位居全国法院第4位,法官年人均结案221件,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81%,其中省法院收结案均达17万件。我们奋勇争先,多项工作跻身前列。诉源治理、刑事、行政、环资审判等10项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作经验发言,21个集体、23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省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调研省法院并给予肯定。我们刮骨疗毒,队伍面貌焕然一新。教育整顿动真碰硬,顽瘴痼疾有效整治,全国教整办7次、最高人民法院23次推介省法院经验做法。

一、筑牢政治忠诚,锻造法院铁军。高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调研大落实活动。省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主动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74次,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老法院人讲传统”“红色法院三湘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扎实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创建4个省级文明标兵单位、412个党员先锋岗。高标准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四项任务”,推动两批次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衔接、走深走实。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周春梅法官用生命守护公平正义,被评为“2021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法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召开座谈会362场次,征集意见建议3594条。制定防范惩治诉讼掮客、打击虚假诉讼等急用先行的10项制度。高要求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对衡阳、邵阳等6个中院开展司法巡查“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330个。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服务平安湖南。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审结刑事案件59万件83万人,依法审结涉疫犯罪案件131件196人,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125件2661人。从严惩处“毒油条”“病猪肉”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64件219人,坚决守好“米袋子”“菜篮子”底线。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犯罪298件699人,挽回经济损失231亿元。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274件1013人,健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等10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坚持“打伞破网”,依法审结“保护伞”案件11件15人。强力推进“黑财清底”“打财断血”工作,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1025件799亿元。严厉打击突出犯罪,紧盯群众痛点,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三项专项审判活动”,集中宣判195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3场,通报典型案例317个。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670件11万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7072件12万人,挽回经济损失4亿元;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976件1256人。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依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05件604人,依法惩处行贿犯罪62件72人。

三、发挥司法效能,保障发展大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621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房地产开发、股权投资、民间借贷等案件25万件,审结金融证券虚假陈述案件951件。推动14个市州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审结破产案件1015件,促进340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帮助36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重整成功,妥善安置企业职工22万人。服务打造“三个高地”,审理涉制造业案件4077件956亿元,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1万件,助力“湘品出境”“湘企出海”。司法护航美丽湖南,依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623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万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9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6481万元;办理非诉行政案件4271件,提出司法建议327条。

四、围绕人民满意,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涉民生案件17万件,审结农地流转、农资买卖、乡村旅游等涉农案件1660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审结婚姻家事案件81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92份。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3万件,追回欠款42亿元。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挂牌设立95个少年法庭。全力优化诉讼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1518个诉源治理工作站,诉前调解纠纷338万起,网上立案172万件,在线调解136万件,在线庭审14万次,在线办理保全率达到858%,我省万人成讼率全国最低。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开展“三湘风暴”等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297万件,到位金额8715亿元。限制高消费215万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8万人、拘留2204人、追究刑事责任144人,纠正违规执行领域案件3554件。强化裁判示范引领,开展“百名院长法治公开课、千名庭长普法公开庭”活动1200余场,组织送法进校园、进农村等“六进”普法活动2300余场。服务军队国防建设,依法审结涉军犯罪案件94件。

五、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繁简分流改革,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908%。强化司法权制约监督,开发“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平台”,院庭长带头审理“四类案件”35万件。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工程,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仅存65件,创历史新低。专项评查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案件2720件。对不合格案件、错案追究责任752人次。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开展审判业务线上线下培训47期,举办首届审判业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法官办案能力。抓实“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问题49项,维修人民法庭85个。

六、诚恳接受监督,凝聚工作合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9件并逐一沟通。全省法院邀请各级代表参加法院活动3400余人次。积极接受民主监督,办结省政协提案12件,认真办理省政协“微建议”,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婚姻数据被调用171万次。自觉接受纪检和法律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479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我对法院有话说”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216条。

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巩固年”活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湖南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一是捍卫“两个确立”,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二是服务保障大局,以更强担当保障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三是牢记为民宗旨,以更实举措推进公正司法。四是坚持强基导向,以更严标准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五是主动接受监督,以更大力度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比上年增长228%,审结(微信:zugong1893)件,比上年增长102%。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努力为首都“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依法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审结刑事案件24127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周广森等涉黑恶案件21件52人、“保护伞”案件11件11人,“黑财”执行到位率达938%。依法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审结安心贷、钱生钱等特大非法集资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河北省原副省长李谦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00件。依法审理“许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等典型案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从严从快审结妨碍疫情防控刑事案件28件,妥善化解涉疫情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纠纷1189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是依法服务保障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制定《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引》,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6530件。近五年来,全市法院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从42万元增加到79万元,发明专利一审案件审理效率位列全球第一。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的案件,加强数据权利、数字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审理全国首例智能产品语音指令不正当竞争、比特币“挖矿”合同等新类型案件,有效发挥审判工作激励创新、规范秩序的作用。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判,依法审理涉平台企业“二选一”的垄断案件,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在中关村科技园、怀柔科学城、中日创新合作示范区、中德产业园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格局。

三是依法服务保障北京“两区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北京金融法院,积极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与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共建金融司法风险预警“冒烟指数”,审结标的额超亿元案件179件。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为北京“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推动23项任务有序落实。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先后设立国际商事纠纷、环球度假区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上线运行全国首个金融案件多元解纷一体化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在线存证4万件,调解成功6315件,被商务部评选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最佳实践案例”。

四是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推动诉讼执行全流程提速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落实无纸化网上立案等35项具体改革举措,切实便利当事人诉讼、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解纷成本。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维护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秩序,审结商事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3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加强破产府院联动,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审理全国首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在北大方正集团合并重整案中,化解企业债务2600多亿元,助力400余家企业持续经营,稳住35万职工工作岗位。

五是依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审结涉“疏整促”专项行动、中轴线申遗、副中心建设、规自领域专项治理、违建别墅清理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1384件。办理涉冬奥案件77件,主动为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提供法律建议和咨询,在冬奥场馆所在地设立法官工作站,发布为“疏整促”、冬奥会提供司法保障20个典型案例。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5667件,发布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600余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审结各类民事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各类民生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纠纷7476件,受理涉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纠纷6264件。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社会观护等制度,加大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案件审判执行力度,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依法审结涉军案件387件,有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国防利益。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在17家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或“少年家事庭”,组织法官为全市中小学生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深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实现“同案同命”“同城同价”。加强以案释法、精准普法,组织“百姓身边的民法典”普法活动224场,“京法巡回讲堂”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开展巡回普法2341场。在最高人民法院法治宣传作品评选中,北京法院获20个奖项,制作“京小槌”普法微动漫在地铁等公共场所持续播放,努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是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入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执行到位金额8342亿元。深化与公安、交通、经信等部门联动协作,推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与相关部门健全住房公积金查控协作机制,全市法院一体建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及时查控处置涉案财产,上线执行案款线上发还系统,全市法院执行案款发还率、司法网拍率居全国前列。

三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网上立案率达712%,在线庭审率达674%,持续居全国法院首位。发挥12368联系法官主渠道作用,着力解决联系法官难题,联系法官到位率达100%,法官回复及时率和群众回访满意率分别达999%和985%。持续开展“接诉即答”“接单即办”,办结群众诉求252万个。深化“夜间法庭”试点,夜间开庭2013次,有效缓解大型社区职住分离上班族诉讼难问题。对年底立案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用,全市法院领导集中蹲点人民法庭调研,推动人民法庭建设规范化,为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更优服务。

三、坚持勇立潮头、开拓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公正。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落实审判权责清单,聚焦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制定《关于强化民商事案件审判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等11个审判监督制度文件,对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办案、法官会议、类案检索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全市法院召开审委会300余次,院庭长审结案件(微信:zugong1893)件,占总结案数的377%。探索建立合议庭评议全程录音录像、合议庭成员一体追责等制度机制,强化合议庭内部监督制约。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办法》等14项制度文件,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实质化、规范化。制定《关于随机分案的实施细则》,实现应随机尽随机,从分案源头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和落实审判业务规范性文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制度,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8件,改判30件。

二是认真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强化审级监督作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市高级法院制定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实施细则,调整级别管辖标准,完善民事、行政再审制度,推动审判重心下沉,进一步实现基层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

三是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提高审判效率。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平均审理期限比法定审限缩短25天,简易程序平均审理期限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深化“多元调解+速裁”机制,基层法院调解成功与速裁结案(微信:zugong1893)件。会同市司法局发布全国首批《委托司法鉴定评估规范指南》,鉴定评估平均周期缩减至30日以内。深化诉源治理,精准对接12345接诉即办机制,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接收并响应基层社会治理需求449个,办结率100%。严格规范审限管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9%。

四是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优化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阅卷、文书生成、一键归档、上诉移转等智能应用,实现案件全流程智能化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北京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单轨制”试点。北京云法庭等5个创新案例荣获全国“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奖”,北京互联网法院“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入围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四、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首都法院铁军

一是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认识把握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推动各法院健全党组会前理论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全部建立理论学习日制度,成立300余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教育干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坚持查改治建一体推进,有效整治顽瘴痼疾127项,全市法院建章立制529件,努力推动长效常治。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改、市委巡视整改,持续优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审判执行工作“双一百”考核制度、基层党建和党小组建设“两项制度”,有力促进法院党的建设。组建北京法院英模事迹报告团,开展“群众在我心中·为民榜样”评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网络点击量过亿。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3887件,88个集体、171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着力建设“四个高地”,在5家法院创建行政审判、科技创新、涉外审判等特色人才高地,评选司法实务研究专家,举办各类专业培训班162期,发布25期民法典首案微课堂,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获奖论文中,北京法院占33%,在裁判文书、案例分析、司法改革典型案例等评选中继续保持全国法院前列。深化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员额法官233人,晋升740人法官等级,有序推动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和干警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警。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汇编》,发出“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倡议书,建立亲情廉政监督员制度,确保人人受教育、人人受警示。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立“三逢三必”机制,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给予80人党纪政纪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铭记审判权来自人民,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办理代表建议31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委员提案21件。举办线上线下代表委员联络活动376场,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指导法院工作1348人次。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心、有力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切实促进了法院工作发展进步。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审判监督管理落实还不到位,教育整顿成果还需持续巩固,诉源治理成效有待继续提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首都法院铁军仍需持续深入。对此,全市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2年的工作任务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开拓创新、自我革命,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首都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重大部署要求,确保首都法院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

2、围绕“五子”联动,更好发挥司法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作用。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完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创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举措,更好服务北京“两区”建设。继续做好涉冬奥会、“疏整促”、中轴线申遗、副中心建设等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常态化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精准度、扩大覆盖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

3、围绕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化对法官履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目标责任考核、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的程序衔接,推动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努力推动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完善北京云法庭互联网审判新模式,进一步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全业务协同办理、全系统互联互通。

4、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首都法院铁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法院党的建设,常态化狠抓教育整顿建章立制成果落实,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干警轮岗交流等制度机制,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警。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和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培训,加强“四个高地”建设,加快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始终做到不忘初心、担当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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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汇编 法院 工作报告 2022年 各省 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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