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9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1
一、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31
二、2022年的主要任务........................................................41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5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9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75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91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08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25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41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55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72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89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6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18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29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52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69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85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97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36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6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7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89
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05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17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32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51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481
2022年1月22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9件、初审6件,提请省人代会审议2件,集中修改和废止51件,批准设区市法规53件;听取审议26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2次工作评议和15项满意度测评,对9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11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28件代表议案、代表提出的70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强化高站位自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履行法定职责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迅速传达、递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全面把握全会通过决议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常委会在全国各省区市率先作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决定,栗战书委员长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学习交流会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首次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负责同志共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在法治江苏建设中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全年共召开28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开展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实现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学习常态化。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召开后,省委吴政隆书记到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辅导讲话,为我们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指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立足常委会职能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开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主任会议成员围绕10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成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可行方案。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5次,向省委请示报告26次。
履行党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决执行中央及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执行,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突出高质量导向,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科技自主创新。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推动各相关方面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着力破解“卡脖子”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增创江苏科技自立自强新优势。着眼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重点督办助力青年海归人才发展代表建议,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来”“留下来”“长起来”。紧扣率先基本建成知识产权强省目标,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制度支撑,提高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提高我省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常委会各位主任认真履行挂钩联系相关产业链职责,推动部门和企业在强链补链、自主创新、壮企强企等方面协同发力,不断提升资源集中度、产业整合度、自主可控度,把江苏经济优势、人才优势和治理优势转化为推动产业链现代化的强大势能。紧盯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启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制定并已进行初审,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把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代表建议作为首项重点建议,由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牵头督办,时任省长吴政隆领办,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优化指标体系,更好发挥高质量评价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督促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坚持“强监管”和“促发展”并重,促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修改公路条例,强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平均超限率分别下降406%和286%。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贯彻乡村全面振兴重大战略部署,对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进行专项工作评议,重点督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种业发展代表建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大力度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更快步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有效做好粮食保供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农民住房改善、互助性经济组织发展工作,不断提升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与上海、浙江、安徽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组织三省一市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参与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督促有关部门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的同时切实保障渔民权益,目前我省4万多退捕渔民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均实现转产就业,做到应转尽转。
推动美丽江苏建设。在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的基础上,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强化依法监管、分类施策和风险管控,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常态化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进行审议,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牢牢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关注绿色低碳发展,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视察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与上海、浙江协同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决定的执法检查,加快形成区域联动的环境治理格局。听取审议土地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初审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洪泽湖保护条例,推进重点领域资源环境保护利用。
三、把握高品质要求,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督办民生实事项目。坚持把督促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监督重点任务抓实抓好。去年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工作评议后,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抓好评议意见落实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改进完善,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今年初再次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以更实举措解决“一老一小”、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保障百姓安居乐业。把握就业优先导向,两次审议就业促进条例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重点督办相关建议,督促加大隐患排查和问题突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统筹做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相关方面认真整改、积极推进,全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402个,惠及居民53万户,进展和成效明显超过往年。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依法构筑安全防线。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守护人民生命健康。贯彻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时修改省条例,保障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红十字会条例,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作用。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弥补制度短板,整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初审精神卫生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条例,促进提高精神卫生保障和医疗急救水平。督办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相关代表建议,调研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健康江苏建设。
支持教育文化发展。围绕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国家“双减”教育政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筑牢基石。重点督办加强文物保护代表建议,促进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守护好江苏历史文脉。
关注养老服务需求。把回应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关切摆上重要位置,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督促各有关方面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问题研究、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要素保障,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健康支撑能力,积极培育银发经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
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构建预防、保护、惩戒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依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服务保障体系,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围绕残疾人保障、华侨权益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分析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社会救助方面代表建议,推进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更好实现弱有所扶、困有所助、难有所帮。
四、围绕高水平目标,推动法治江苏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情况报告,初审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机关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对近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责任单位提交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让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光大。
增强监察司法效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支持省监委进一步健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法治体系,更好发挥追逃追赃在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审判机关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深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修改信访条例,明确地方国家机关信访工作职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与上海、浙江、安徽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强化公共交通和铁路安全法治保障。制定殡葬管理条例,推进惠民、绿色、文明为导向的殡葬改革,满足服务需求、维护逝者尊严。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调研,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根据国家最新制定和修改的法律,对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领域的省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和集中修改废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及时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过去一年,我们注重加强人大工作系统谋划。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实效性,组织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这在我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突出目标引领,对“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形成五年规划与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紧密衔接的目标任务体系;强化项目支撑,把重点工作具体化明晰化,形成以具体项目为抓手的工作推进体系;务求取得实效,制定分工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查考核、规范调整程序,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检查评估、调整优化的责任落实体系。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江苏率先制定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使地方立法更好融入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也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出台换届选举工作意见,修改省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换届选举有关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按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规定,增加全省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名额5281名,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基础;指导做好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协商推荐、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工作,动员选民积极参选,保障选民民主权利;92%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一人一票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人大代表91022名,至1月20日间接选举产生设区市人大代表4949名,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
过去一年,我们有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需要。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专题培训,依托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和能力建设提供服务;统筹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的主题、时间及活动安排,提高代表参与度和活动成效,并及时交办督办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吴政隆书记、许昆林代省长对《代表之声》等途径反映的代表意见建议多次作出批示;通过常委会主任定期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立法监督工作邀请代表参加等方式,听取代表履职需求和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坚持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与结果并重,督促承办单位开门办理、解决问题,让代表呼声有回应、群众期盼有着落,建议办成率从65%提高到70%。
过去一年,我们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突出政治能力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养成和纪律约束,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全面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制度规定,探索建立人大重点工作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的运行机制,提高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设立民意征集办公室,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推进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严标准、重质量、求效率,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及机关工作质量水平有了提升,不仅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理论研究、舆论宣传、对外交往等工作也取得新成效,协同联动、整体推进的人大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的适用性不够强,一些领域法规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的实效性不够强,一些问题推动解决不到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时效性不够强,相关制度机制有待创新完善;代表工作的统筹性不够强,服务代表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2022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领会“十个坚持”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六个方面任务要求的丰富内涵和“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的衡量标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实际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紧扣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做好相关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要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六个显著提升”目标任务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现代化建设,以高效能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决定体现共同意志,以高标准服务发挥代表作用,在履行“三大光荣使命”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新的一年,我们要全面完成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将一年工作与一届工作统筹起来,将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统一起来,既勇于担当又善于作为,既思进求进又重效求效,在加强改进中提高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在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立法供给要着力提高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今年拟安排20件正式项目,20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继续审议法规6件,涉及科技进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将公民参与贯穿到立法的各方面全过程,完善公众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丰富立法形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改进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协商,扎实做好立法咨询论证评估等工作,避免立法简单化,提高立法精准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执法监督要不断增强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今年拟围绕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合作项目进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休闲农业发展等,听取审议23个报告,开展种子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物业管理条例等7项执法检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长江保护2次专题询问,继续组织开展好民生实事工作评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靶向发力,综合运用好各种监督形式。创新机制、优化流程、延伸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工作闭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增强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决定要更加注重时效。紧扣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优选重大议题,及时作出决定,将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今年拟围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化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等方面,作出14项决议决定。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落实“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工作的书面报告制度,推动决议决定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要加强跟踪问效。注重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强化代表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在认真办理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基础上,开展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对有承诺未落实的建议,打包重新交办;对多年反复提出的建议,紧扣关键诉求重点督办;对满意度不高的建议,评估办理效果视情况推动再办。强化代表履职活动的跟踪问效,改进代表调研视察活动组织工作,更加注重结果运用,推动代表反映的意见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做好相关管理监督工作,全面完成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强化代表服务保障的跟踪问效,加强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及所在单位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帮助解决代表在执行职务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本届以来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经验,加强宣传报道,展现新时代江苏人大代表风采。
自身建设要取得新的成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工作重心放在具体抓好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以真抓创真绩,以实干求实效。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发挥智库作用,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阐释,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江苏人大故事。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牢记初心使命,矢志团结奋斗,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扛起人大担当、彰显代表力量、不负人民希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2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慕德贵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确立并落实“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顺利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平稳起步。
过去一年,人大工作大事多、盛事多、喜事多。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栗战书委员长深入我省调研人大工作,走访人大代表,看望人大干部,召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座谈会,对我省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保障人大依法履职,贻琴书记、主任多次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带头依法履职,部署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特别是结合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提出“四个更加”要求,为做好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明确了具体目标和任务。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治需求实际,以“四个更加”为总目标,以“四个围绕”为总要求,以“一点十面”为总抓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一年来,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31件,通过其中的23件;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23件,对1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5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个,开展专题询问1次;组织代表集中调研视察20次,全部办结代表议案建议72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34件,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政治建设达到新高度。
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长期战略任务,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梳理62项人大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逐项分解落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重要指示精神,成立四个工作专班,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全面完成涉及民法典地方性法规清理,修改完善殡葬管理条例、合同监督条例等12部法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学习宣传民法典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人民心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工作59件次,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实现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全覆盖。
二、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鲜明主题,人大工作呈现新亮点。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创新人大工作抓手,组织省人大10个专门委员会齐发力,分别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全力打造“一点十面”工作格局。一年来,经过系统整合、深化拓展、持续推进,人大调研工作亮点纷呈,人大职能作用更加凸显。“高质量立法促高质量发展”“贵州环保行”“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看好钱袋子”等主题活动效果良好。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法治保障、守护“母亲河”等专题调研成果,有力推动工作,获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奖。加快贵州特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精准摸清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加快推动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参考。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专题调研,发挥“助侨联系点”平台作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认真完成省委交办的茶产业发展任务,组织精兵强将,大力推动“干净黔茶全球共享”。“一点十面”工作得到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共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高度肯定。《中国人大》杂志报道“一点十面”活动“是实实在在的人大创新!”贻琴书记、主任指出,“省人大开展了助推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有了新的抓手、新的成效。”“省人大常委会有不少亮点,要认真总结好。”
三、聚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本质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创新局面。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载体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选举权。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省委、人大、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每项立法都成立工作专班,坚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法规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立法过程成为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积极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经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毕节市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立法专家库,充分发挥省内外法治人才智库作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把“人民”二字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作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风清气正、体现人民意愿。
四、聚焦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这一重要任务,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重要批示精神,协同云南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工作,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栗战书委员长在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云南、贵州、四川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既强化了流域共治、又体现了各自特色,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省级人大率先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推动我省红色文化传承、理想信念教育和红色旅游发展,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蔡达峰副委员长肯定。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依法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索“1+N”立法模式,以乡村振兴条例为统领,全面加快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立法进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乡村振兴法规体系。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创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职工陪护假等制度,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建立全方位保护工作机制,专章设定留守和困境儿童保护措施,在专门教育制度等方面作出贵州探索,立法进程走在地方立法前列。制定中医药条例,发挥民族医药优势,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强化生态安全保障。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作出关于修改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依法保障华侨侨眷合法权益。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毒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议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等,推动各项事业发展。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开展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数字产业和数字治理、慈善事业促进、土壤污染防治等立法调研,积极探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法规“工具箱”。
五、聚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这一职责使命,监督工作实现新进展。
听取审议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专题调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全省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20年省本级财政决算、202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建立预算绩效审查定期报告制度,省级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快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省级一期建设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建设进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重点监督的省直部门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听取审议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连续7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听取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立体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首次听取省监委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导市州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同级监委报告专项工作,实现各级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覆盖。听取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等情况的报告,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听取审议全省学前教育工作、就业促进工作、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和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六、聚焦人大代表这一基础主体,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会议期间与代表座谈,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认真总结“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成功经验,接续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人大代表延续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旺盛士气,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乡村产业中冲锋陷阵、建功立业,当好乡村振兴的宣传者、践行者、代言者、监督者。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建成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开通视频连线功能,积极推动8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实现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线上线下密切联系,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和蔡达峰副委员长肯定。开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专题调研,完善省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办理、考评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网上服务,将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考核。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介绍推广我省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工作经验。
七、聚焦全面建设“四个机关”这一定位要求,自身建设有了新进步。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与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紧密结合,与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立机关工作高质量运转机制,搭建“一平台四载体”,全面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工作要求闭环管理。制定修改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126项,加快形成体现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制度体系。编撰完成新时代贵州人大知识问答。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增进学习交流。加强与国外议会的交流交往,发出贵州好声音。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人大财经工作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调研工作,增强调研实效,坚持重要工作不调研不上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对标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实效,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拓展,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提升。我们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更加创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一二三四”总体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增强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最重要的政治标准,以更加富有成效的人大工作,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开花结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二、更加主动服务全省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拓展“一点十面”工作,切实做到党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既搞好“大块头”立法,也注重“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适用性,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方式,加强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跟踪,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共同行动,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更加深入做好代表工作。
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代表履职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实效,把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特别是新任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更加有力强化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永葆政治机关本色。切实提高常委会、专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努力锻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实干铸就辉煌、奋斗赢得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1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轶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辽宁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共辽宁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强化创新制度供给、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突出政治性、彰显时代感,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2件、废止1件、正在审议2件,集中清理7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47件、自治县报批的单行条例和决定13件;听取审议专项报告22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21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5人次;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638件代表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紧跟省委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安排,紧扣振兴发展的实际需要,紧贴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助力振兴发展高质量。制定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社会信用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持续改善,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制定科技创新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为创新驱动赋能,为企业成长、人才聚集打造生态、厚植土壤;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情况,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审议精神卫生条例,论证校园欺凌防治条例,调研全省公交公司运营情况,解决人民群众的身边事烦心事,为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的领导意识,坚决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主动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开展集中学习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讲座3次,努力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自觉把学习收获转化为工作能力、实际成效。
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是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议24次,重要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再提请主任会议审议。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省841个乡镇人大全部设专职主席,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常委会党组先后4次集中学习研讨,机关党组、各党支部党员干部交流发言全覆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对标对表会议精神,谋划具体工作举措。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列为常委会会议第一项议题,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讨论;举办全省交流研讨班,深入解读会议精神;向各市人大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学习要求,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将学习贯彻引向深入。
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提出关于做好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严格落实选举法,重新确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在省委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问题。赴14个市开展两轮调研指导,编印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组织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推动省委要求落细落实。
(二)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常委会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发挥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破解制度难题,形成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注重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推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制定“小篇幅”的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针对政务、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强化惩戒措施约束力,建立实施惩戒措施的运行衔接机制,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成立立法专班,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推动科技创新的制度供给,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创新多元评价体系,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制度,让科技成果尽快在辽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加快数字辽宁建设,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力求发挥大数据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性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领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完善疫情防控立法,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健全制度体系,提高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能力;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收集处理活动,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促进城市留白、留璞、增绿,提升城市软实力;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增强防范风险能力。加强民生立法,审议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提高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率,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关心关爱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开展“小切口”立法,制定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填补我省立法空白,强化安全监管,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
丰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实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全流程。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35件代表议案,有18件转化为立法项目,占比50%以上。优化调整9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搭建信息化平台,加强经费保障,提高参与地方立法能力,全年承担意见征集任务36件次,组织调研、座谈会60余次,征集意见1700余条,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开展信用环境建设法治评估,查找制度建设的短板,推动我省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推动节约集约用地。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落实“三孩”政策。有效实施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坚持全面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及时提出审查研究意见并督促整改。提前介入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引入立法辅助平台智能审查系统,提高审查工作质量。组织民族自治县对现行有效的86件条例进行全面清理。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完成我省首次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浑江全流域保护治理。
(三)聚焦发展环境优化,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
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督办等方法,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提高监督能力。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连续四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盯住营商环境考核评价、诚信政府建设等12个问题,召开企业家座谈会8次,听取行业负责人、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逐项整改落实。调研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同步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专项报告,开展覆盖公检法机关的专题调研,与70多名企业家、律师、商会协会负责人座谈,随机抽查8个县级公检法机关,即时转办诉求反映和案件线索,督促公检法机关整改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胜诉案件诉讼费返还难等问题。
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各级代表170人参加,召开座谈会31次,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1380余人次,实地查看单位和项目97个,随机抽查点位34个,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针对前三年发现的8类26个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23项重点任务。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优先发展全域旅游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在成立工作专班、编制专项规划、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调研辽宁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现场检查7家、随机抽查3家供水和用水单位,推动辽西北24座净水厂全部通水。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检查15家单位、暗访5家机构,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连续四年跟踪监督减轻中小学生负担问题,随机访谈家长和学生,暗访校外培训机构,听取审议发展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报告,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双减”工作专项督查,完善课后服务制度。调研全民健身条例及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决议实施情况,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视察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规定落实情况,维护女性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检查畜牧法实施情况,加大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力度。听取审议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行动。
推进社会治理能力提升。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有效推动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监督监察工作良好开局。检查安全生产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随机抽查相关企业和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责任事项清单。调研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情况,推动相关部门增加亩均投入、落实配套资金。调研涉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暗访相关单位,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做好预决算审查及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双一流”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增强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审查工作。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四)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发挥代表作用更加充分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履职能力,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政治培训,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全体省人大代表,引导代表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代表聚力监督重点问题工作办法等。代表履职平台提质升级,履职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信息化,促进代表在本职岗位和履职工作中担当尽责、建功立业。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电话交流等方式,联系代表370余人次。完善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组织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36个省代表小组深入村屯、企业、社区开展调研、视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议案建议提出前的沟通协调机制、集体审核把关机制,议案建议质量明显提升。优化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标准,加大督办力度,开展办理工作网上测评“回头看”,对反馈“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二次跟踪督办,直至建议“真落实”、代表“真满意”。
(五)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要任务,立足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用好红色资源,常委会党组带头到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纪念馆、东北抗联史实陈列馆、辽沈战役纪念馆等瞻仰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走进红色场馆30余次,传承红色基因,砥砺初心使命。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召开“庆祝百年华诞感悟思想伟力彰显制度优势”座谈会,回顾人大历史,交流创新经验,汲取奋进力量。以项目清单方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办成实事90件。
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召开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警示教育6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工作,高质量推进143条具体整改措施落实,制定智库建设、日常监督、干部管理等15项制度,高标准完成29项巡视反馈整改任务。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建立保密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主人翁意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首次将人大理论研究课题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与省委党校、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共建智库研究基地,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党校、进高校。宣传舆论工作全面提质升级,举办省市县三级人大新闻舆论干部培训班,促进互学互鉴;加强与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沟通,突出重大主题,综合运用刊、网、微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生动鲜活方式讲述人大故事。
修改信访工作办法、规范办理流程,打造便民实用的信访信息化平台,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信访部门对接机制,加强重点信件事项督查督办,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对外开放,以书信、邮件、视频等多种方式,巩固深化与美国犹他州议会的友好关系,拓展与阿根廷地方议会的交往,加强与日韩国家地方议会的沟通,谋划推动经贸、教育等多领域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开拓进取、担当作为,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要更加突出,“双联系”工作有待深入,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还有不小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解决。
2022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省上下奋力开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为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安排,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筹备工作,适时启动专项调研,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汲取拉票贿选沉痛教训,严格人选资格条件,优化代表结构,严格审核把关,严明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确保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提高立法针对性。
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以良法促振兴、保善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继续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制定校园欺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辽河国家公园等法规,修改城市供热、港口管理、消防、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将联合惩戒机制入法,专项打包修改信用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法规。
(三)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等工作,发扬斗争精神,建立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围绕加强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检查社会信用条例、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实施情况,听取审议推进解决基层法院影响案件质量突出问题情况、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确保公正司法情况报告。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检查科技创新条例、环境保护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视察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跟踪监督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压采地下水、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工作报告。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检查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文化建设、民族医药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情况,听取审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工作报告。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组织代表政治培训、履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提高“双联系”实效,邀请更多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专委会重点工作,支持代表就近参加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相关活动,继续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完善建议答复承诺解决机制。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打造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工作制度创新完善,形成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做到“五个解放出来、五个做表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智库及研究基地建设。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启航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永葆奋斗激情、依法履职尽责,为辽宁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2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太原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云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求,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
常委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邀请常委会委员参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加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委员会分党组学习频次,专题培训在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州(市)人大代表以及各级人大干部1万多人,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增强制度自信、提升政治站位。
坚持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履行职责。对标对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工作部署,谋划和推进常委会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向省委汇报年度工作、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153次,保证常委会工作始终在省委领导下进行。作出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教育等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3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二、聚焦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开展立法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有效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5件、修改15件、废止7件,批准制定州(市)地方性法规10件、修改4件、废止1件,批准制定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件、修改3件、废止1件。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全面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专门设立“营商环境”一章,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推动落实财税支持、融资促进等优惠政策,规范政府监督检查,回应企业诉求。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等11件法规中不符合行政许可、商事制度改革要求的规定,废止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5件法规,促进“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围绕保护生态环境立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出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加强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依法保护长江母亲河。协同贵州、四川作出三省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分别制定各省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于2021年7月1日同步实施,开创了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以“决定+条例”的新模式,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两次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并提交本次省人代会审议,批准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怒江州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立法后评估,着手修订滇池保护条例等湖泊保护法规,审查批准停止适用玉龙雪山、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决定。
围绕加强社会治理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部署,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健全化解机制,规范化解工作,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对我省宗教事务及其管理活动作出规定,促进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批准曲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德宏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围绕回应群众关切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的决策部署,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提高表彰奖励金额,强化抚恤优待措施;批准玉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批准楚雄等3个州(市)的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批准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批准丽江等2个市的乡村清洁条例,促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批准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红河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三、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
常委会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一年来,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7次、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7次、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2次。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工作落实;专题调研我省民族地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情况,促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增强文化认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聚焦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江中上游支流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开展专题询问,明确工作要求;配合办好zugong1893大会,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督促健全调查与监测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旗舰物种栖息地保护;继续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督察九大高原湖泊河(湖)长制和保护治理工作情况,督促打好碧水保卫战;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并组织近5万人次参与有奖知识问答,推动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落实发挥云南区位优势的要求,听取和审议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补齐综合交通短板,促进加快互联互通大通道建设;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推进加快对外开放。组织执法检查组到边境一线检查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情况,督促依法落实出入境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助推经济持续稳定运行。专题调研“十四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督促加快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专题调研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检查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条例、林木种子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检查专利法、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采用法定最低税率,推进减税降费。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情况,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助推重大基础工程提速增效。
深入落实惠民政策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研究处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问效,督促强化预算约束、加大倾斜基层力度,助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专题调研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督促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培育本土人才,做好政策衔接。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推动加快构建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创新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方式,推进理顺体制机制,压实法律责任,加强基础建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的决策部署。审查批准2020年度决算报告和2021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首次实现对省政府组成部门预决算审查全覆盖,统一预算联网监督数据标准,完善“线上”发现问题、“线下”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重点问题整改,由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接受满意度测评。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要求,及时提出我省实施意见,以偿债资金来源、项目收支平衡和项目可行性为重点,审查批准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督促政府强化债务管理,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要求,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建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量测算和评级分析,初步实现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实时跟踪监督。
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10次宪法宣誓仪式,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75人次进行了宪法宣誓。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5件,纠正2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审判工作、省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宪法、民法典实施和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探索开展对监察工作的监督。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691件(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聚焦发挥主体作用深化拓展代表工作
常委会着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进一步规范联系内容,丰富联系方式,加大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的督办力度。常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4次,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到基层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并召开代表座谈会42次,征询意见建议219条。17件法规草案均通过履职平台征求代表意见,预算审查邀请代表参加162人次,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参加427人次,深化省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云南人大网站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委托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32次,助推代表更加广泛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支持县乡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架起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约15万人次进入代表活动站(室)开展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30余万条,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承诺。
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举办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组织代表参加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监督专题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工作,支持“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支持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1882人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在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云南绿色能源发展情况,集中视察云南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支持代表深入调研,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组织42名代表参加议案办理联合调研,开展面商,提高议案办理质量。通过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督促重办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等方式,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件议案,以及80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达80%以上。
五、聚焦巩固基层政权推进人大换届选举
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依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修改我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重新确定129个县(市、区)的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决定542个乡(民族乡)的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增加5%,及时作出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常委会领导到县乡调研督促换届选举,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座谈会,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在全省3270多万选民参加的县乡换届选举中,全过程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省129个县(市、区)和1209个乡(镇)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微信:zugong1893)名,实现了换届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聚焦新定位新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围绕“四个机关”新定位,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强化理论武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感悟思想伟力,坚定历史自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常委会党组首次听取机关党组、各分党组年度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人大干部专题培训6期,组织深入学习宪法以及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增强工作本领。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勤勉尽责,深入基层调研,积极发表审议意见,常委会会议参会率不断提高,审议意见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提升人大工作质量。着眼加强人大工作民意基础,不断完善基层联系点等民意表达平台,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着眼高质量立法,重视选准立法项目,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着眼增强监督实效,开展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注重会前调研准备、会后跟踪落实。科学确定省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会期和日程安排,改进会议报告方式,有效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一年来,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人大宣传工作。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28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任务,积极汇报工作、主动接受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加强与各州(市)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协同,努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勤勉尽责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全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常委会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小切口”、“小快灵”精准立法还需要加强;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还需拓展;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做好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围绕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落实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发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工作机制,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经济、社会、生态和法治领域的立法,制定和修订优化营商环境、高原湖泊保护、中医药、公共文化服务、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规,适时启动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生物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相关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依法完善人大履职规范,适时修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预算审查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法规。加强对州(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抓好统筹协调。
二、着力增强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以“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和“六稳”“六保”的情况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紧盯高质量发展,开展对年度计划执行、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产业发展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紧盯改善民生和民族团结进步,对粮食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卫生、体育和民族工作等开展监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政府依法履行职权。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强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对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的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三、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立足更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做好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探索建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支持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与代表充分沟通,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组织省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依法推进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四、着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示要求,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严格纪律要求,抓实作风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做好人大侨务工作和对外交往。强化各级人大的工作协同,增强全省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3日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2021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法)颁布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共审议通过省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33件;批准市县法规14件;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6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作出决定决议3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94人次;开展专题调研16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推进。
(一)大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始终高度重视理论武装工作,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先后组织集中学习5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学细悟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性不断提高,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常委会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紧扣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谋划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自觉在省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企业破产程序、市场主体注销等重大立法问题,以及监督、任免、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等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24次,坚决执行省委决定,确保了依法履职的政治性和有效性。
(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重要意见,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人大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抓早抓实学习研讨,将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交流;召开全省人大系统专题学习研讨会,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研讨交流。同时,认真做好工作谋划安排,确保中央最新决策部署体现到常委会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成立6个调研组,分赴市县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查找短板、研究措施、加强指导,推动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不断深入,并向省委提出建议,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海南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常委会着眼于营造国际一流的自贸港法治环境,认真抓实立法这项法治基础工作,把2021年确定为立法创新年,紧贴改革发展稳定需要,大力推进立法创新,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一)紧贴海南自贸港法的制定和实施,积极发挥地方立法机关作用。海南自贸港法草案完成一审后,常委会主动担当作为,就法律草案深入调研、征集意见,多方面多渠道加强立法沟通、反映海南诉求,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质高效完成法律二审、三审发挥了积极作用,共有10条建议被采纳。海南自贸港法颁布后,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贯彻实施海南自贸港法的决议,向全省发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号召,为法律实施广泛凝心聚力;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组织宣讲、开展知识测试、开辟宣传专栏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海南自贸港法学习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全面梳理分解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的任务,提出责任分工建议,为省委部署推进法律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编制我省贯彻实施海南自贸港法配套法规专项规划,聚焦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重点领域,对自贸港封关前的立法任务作出系统安排。同时,结合实施海南自贸港法,研究提出了调整实施船舶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建议,已经省委同意,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研究决策。
(二)紧贴自贸港建设急需,加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立法。根据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贸港法明确的地方立法任务,制定公平竞争条例,从确立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建立议事协调机制、优化审查制度、强化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作出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制度安排;制定企业破产程序条例,在优化破产程序、实现破产便利方面,作出创新性制度安排;制定市场主体注销条例,简化简易注销程序,创新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畅通退出渠道,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便利;制定征收征用条例,对城市旧区改造重建项目及其关联部分的征收方式,作出创新性规定,强化征收征用对象权益保护,以法治力量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常委会为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赋予洋浦更大发展自主权,对洋浦管理体制作出创新性制度安排;为支持重点产业园区改革发展,作出了将部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实施的决定;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制定了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为支持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制定了国际船舶条例、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并作出了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这一系列立法,有力保证了重大改革开放于法有据。2021年,常委会以立法推动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境外船舶移籍和登记“一事通办”,分别获得“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二、三等奖。
(三)紧贴市场主体关切,加强营商环境立法。着眼于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问题,靶向发力,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立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就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畅通投诉处理、强化政府诚信履约等作出制度安排。为加快打造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制定了社会信用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出台反消费欺诈地方性法规,对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作出顶层设计,强化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价值导向。同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作出规定。这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有力引领、推动和保障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四)紧贴人民群众期盼,加强生态、民生和社会治理立法。针对汽车尾气是我省空气主要污染源的实际,修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对禁售燃油汽车、推广新能源机动车、用车监管、车辆排放检验维修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大气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的新规定。
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高度重视立法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与省政府立法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了立法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凝聚共识的效能;出台并实施省人大专工委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规定,强化了人大立法主导作用。高度重视立法形式创新,更加注重“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立短条例,不少法规草案经人大审查审议后,篇幅大幅压减,条款更加精简管用。高度重视重大风险防范,既着眼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立法,又注意防控立法舆情风险,有力保证了所制定法规的顺利有效实施。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常委会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自贸港建设和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着眼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深入分析自贸港建设蓬勃展开的重大机遇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等专项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确保计划预算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六稳”“六保”重点。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制定和实施刚性措施,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审计披露问题整改工作持续监督、深入问效。常委会高度关注营商环境优化,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政府诚信守约、市场要素配置、政务服务效能、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短板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高度关注产业培育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监督管理、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游艇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就加强产业培育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高度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就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二)着眼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连续多年紧扣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监督问效。去年,紧盯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结合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针对突出问题查原因、问对策、督整改。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先后就一次性塑料制品、建筑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制定有力措施、狠抓整改,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农村地下型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偏低、部分市县空气质量下降等问题,深入问策问效;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督促整改,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
(三)着眼于推动民生改善开展监督。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有力监督促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连续四年紧盯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打出监督“组合拳”,使积压30年之久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就推进一卡通应用覆盖提出监督建议,并针对社保卡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身份识别堵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对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促进了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回应群众对菜价、就业、教育和健康等问题的关切,深入开展蔬菜价格、新增市场主体带动就业、海上涉渔“三无”船舶从业人员转产转业、出入境管理、发挥海外侨胞共建“一带一路”作用等专题调研,提出的一批对策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已经或正在抓紧形成工作措施;对学前教育、传染病防治监督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持续问效,一批短板问题进一步得到整改。
(四)着眼于推动法治海南建设开展监督。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报告,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开展监督,监察工作监督迈出新步伐。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营造自贸港良好法治环境,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抓住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契机,就“两法”“两办法”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开展监察监督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件。
四、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代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挥积极作用。
(一)依法推进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周密组织、认真指导,确保了选举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实现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加强换届选举统筹安排,修改选举实施细则,制定工作意见,确定市县(区)人大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时间,并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选举各阶段的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研究部署。加强换届选举业务培训,举办四期专题培训班,共培训业务骨干860多人次,并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培训,参训人员超过10万人次。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成立4个督导组,盯住宣传发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重点任务,深入一线了解进度、分析情况、加强指导、推动整改,有力保证了选举依法有序推进。全省共划分县乡选区10270个,登记选民(微信:zugong1893)人,选出市县人大代表5911名、乡镇人大代表13624名,代表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交流制度。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同志带头深入市县开展调研、联系代表,与五级人大代表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活动超过120次,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均已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实效进一步提升。积极拓宽代表参与渠道,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活动达200多人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达190多人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就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视察,对海南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提出5件议案、40件建议,均被大会采纳。其中,关于妥善解决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中商品林及小水电退出等一批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已采纳实施。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着眼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先后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超过400人次。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市县加强基层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新建代表联络站400多个,构筑起以镇(街)为主、重点村(居)为辅的代表联络站网格体系,并积极开展直选代表与选民见面、向选民述职、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代表联络站的“民意窗”“连心桥”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通过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线上线下实时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受理议案14件、建议369件,均已完成办理,问题已解决、正在解决、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共有327件,占886%,一批议案建议已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措施。
五、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委会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抓住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契机,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各项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实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共为群众办实事12件,其中推动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问题引起良好社会反响,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在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中,对查找出的3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制定了19项整改措施。截至去年底,除长期性措施外,各项措施均已落实、完成整改,人大干部作风呈现新的面貌。同时,常委会积极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作风整顿建设的监督,在行使监督职权中,既紧盯工作监督问效,又深剖工作短板的作风根源,积极提建议、督整改,为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发挥了助力作用。在开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中,所查找出的15个事关营商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堵点问题,均已得到解决。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能力锻炼,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贤任能、引进人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有新提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家风门风教育,制定并实施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廉洁奉公、守牢底线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人大机关呈现创新进取、担当作为的良好局面。
常委会在着力抓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注意统筹抓好各项工作。重视与全国人大专(工)委、兄弟省区市和我省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责任制,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各位代表!
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各市县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立法创新特别是探索“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监督的刚性还不强,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效果还不够明显;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仍待改进,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关于2022年的工作安排
2022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同时,今年是省第八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关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聚焦自贸港重大改革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海南建设和民生改善,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权,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作出人大新贡献。
一、立足海南实际,着力推动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深化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领悟党中央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措施建议,推动制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着力推进立法创新。
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要求,加强立法工作。认真落实我省贯彻实施海南自贸港法配套法规专项规划。在继续大力贯彻落实海南自贸港法的法定任务、推动相关调法调规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充分发挥海南立法优势,强化立法创新,重点安排加快封关运作准备和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促进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改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立法,确保自贸港建设法律有效供给。重点出台“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条例、绿色建筑规定、土地管理条例、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问责规定、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网络与数据安全条例等法规。同时,适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法规。
三、盯住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聚焦事关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监督。经济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报告;就政府隐性债务监管、重点园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生态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专题询问。法治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反走私、检察监督等方面的报告;就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开展专题调研。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重点听取和审议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华侨文化保护和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美育等专题调研。
四、紧贴代表履职需求,着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实效。
积极推动设立代表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代表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代表教育培训和履职管理。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渠道,创新代表参与方式。坚持和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丰富开展联系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精心谋划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围绕“四个机关”定位,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思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交流,推动市县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
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号角声中,海南自贸港建设正蓬勃展开。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新的赶考路上,开拓进取,勇毅前行,为全面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素萍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领我们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争取更大荣光。这一年,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这一年,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提出“两个确保”奋斗目标,作出实施“十大战略”重大部署,绘就了建设现代化河南的宏伟蓝图。
一年来,在中共河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记使命担当,主动躬身入局,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打好疫情防控、灾后重建两场硬仗,坚定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审议省本级法规17部、通过其中的12部,打包修改4部、废止1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6部;听取审议省“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组织专题询问1次、满意度测评1次、专题调研2项;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5个,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
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就40个议题组织集体学习28次,开展交流研讨5次,举办专题辅导7次,形成105篇学习研究成果。特别是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之后,第一时间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通知,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持续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3个清单,编印《每周汇报》及时报告工作动态,围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向省委请示报告71次,确保人大工作在省委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向前推进。
把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工作定位。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提出的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谋划好依法履职各项工作,确保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2021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市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常委会迅速调整立法计划,新增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法规草案经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提请本次大会继续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高质量完成这项任务,更好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常委会连续3年就黄河保护治理开展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并出台决定,从法治层面推动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为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围绕推进乡村振兴、防汛救灾、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等,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调研走访,深入107个乡镇街道、187个企业、78个重点项目,收集180多条意见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解决140多个实际问题。这些工作,落实了中央、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坚持把常委会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上,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环节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注重开门立法,从法规的立项、起草,到审议、论证、评估,全过程彰显人民民主,全年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96次,通过线上线下征求意见建议7831条,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每一部法规草案都发送联系点征求意见。向全社会征集年度监督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建议,每次执法检查期间都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并邀请企业界人士、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参加,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邀请“00后”青年学子旁听常委会会议,现场感受中国式民主,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注入青春力量。
二、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常委会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
加快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对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就投资贸易便利、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等进行制度设计,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提供法治引领。着力推动我省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突出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全方位打造数字强省。制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创设红色基因传承人制度,明确健全区域合作共建机制,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推动“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把支农惠农政策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法规固定下来,推动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常委会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以法律“红线”守护生态“绿线”。修订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在编制相关规划、开发区建设、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把保证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就农用地、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分别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制定绿色建筑条例,规范绿色建筑活动,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节能环保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将“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要求建立完备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设立父母育儿假,出台具体措施支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禁毒条例,从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与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规范,推动建立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以最大力度将禁毒工作进行到底。修订殷墟保护条例,分类分级划定保护区域,对区域内公共设施维护、居民搬迁和安置等问题予以明确,为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的关系提供法治支撑。还初次审议了实施中医药法办法、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民族工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强化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高度关注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落实“六稳”“六保”,统筹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决完成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发展不断提质提速。更加注重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实施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先后4次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和促进政府有力有效落实国家财政政策,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持续加强部门预算监督,对省科技厅等4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及省粮食和储备局等4个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审查。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首次对省政府6个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87项,审计查出的1220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实现对四类主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连续27年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凝聚起建设美丽河南的强大力量。听取审议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的报告,推动破解种业“卡脖子”问题,打造农业“芯片”,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文化需求。去年我省遭遇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常委会始终心系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增加听取审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的议题,支持和督促省政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早日重建美好家园。
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本届以来,常委会坚持每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2021年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紧扣75个重点法律条款,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在法治轨道上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动畜牧产业升级、产业链壮大,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畜牧业。对高等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解决布局结构、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服务发展、运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检查消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加强基层消防治理、设施装备配备、智慧消防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常委会把推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省人大各委员会共同参加,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五级代表广泛参与。这次检查历时5个月,自查阶段,把35个省级部门出台的559条配套措施,在河南人大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和企业查询;实地检查阶段,三级人大共查看企业和项目6243个,暗访服务大厅436个,抽查行政部门2158个,查找出体制机制、要素保障、政务服务、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6974个,均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目前已督促整改2956个。结合执法检查,对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政府11个部门进行专题询问,通过电视、网络向全社会直播,社会反响强烈,收到良好效果。
加强监察司法工作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市县人大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提,标志着对省“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此外,还开展了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重构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打造一流人才队伍等对策建议,推动走好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华山一条路”;开展了全民健身运动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提升全民健身的广度和深度,让群众生活更加多姿多彩。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立完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年对14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注重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912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59件。
四、依法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化
常委会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习近平总书记发出“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两周年之际,作出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基本方略,重点围绕流域规划引领、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确保黄河安澜、滩区治理、流域高质量发展、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明权责、划底线、立规矩,推动全省全域融入,共同奏响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作出关于授权省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为冬奥会的成功举办保驾护航。落实契税法相关授权规定,作出关于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更好发挥税收政策调控引导作用。作出关于设立洛阳市偃师区、孟津区有关问题的两个决定,进一步推动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常委会稳步发展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就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及时修订选举法实施细则,依法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放宽流动人口参选条件,充分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4人次,组织53人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真正做到“一句誓言、一生作答”。
五、用心用情服务代表,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精心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
联系群众的渠道更加畅通。通过多年持续努力,形成了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多层联系的新格局。67位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340位基层代表,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支持省“一府两院”选聘代表担任行业特约监督员,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组织代表参加延迟退休、脱贫攻坚等问题的论证评议。全年100多名代表受邀参加省“一府两院”的活动,有效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提质增效,全省9583个联络站连点成线、织线成网,17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就地就近编入相应站点,开展接待选民、监督议事、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活动,零距离倾听民声、全方位汇聚民意。星罗棋布的代表联络站点缀在中原大地,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活力,在基层治理中释放了大能量、发挥了大作用。
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效。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起草法规草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26件议案、883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关于制定修订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9件议案纳入了立法计划或规划。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建立完善代表提出建议前沟通协调、代表建议重点督办、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等制度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座谈会和专题视察,推进建议的内容、办理进程和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明显提高。关于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全民早癌筛查、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公共停车场建设等一大批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代表履职为民形象更加出彩。各级代表踊跃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参加“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围绕创新驱动、项目建设、黄河保护治理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把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转化为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面对特大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的重大考验,各级代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向险而行、各展所长,有的赶赴灾区、连续奋战在抗洪抢险最前沿,有的奔走基层、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有的慷慨解囊、捐资筹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代表们关键时候冲得上,危急关头豁得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六、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常委会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奋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高标准谋划部署、高质量推进落实,持续加强学习研讨,组织多层次专题交流,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从百年党史中感悟人民领袖的核心作用,感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初心使命。继承发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梳理出51项具体任务,常委会领导带头领办,就优化营商环境、饮用水源保护、问题楼盘化解、问题窨井盖专项整治、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建设等开展调研,用心解民忧、真心办实事,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职能。树立“节奏更快、标准更高、规矩更严、效果更好”的工作理念,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制定修订相关工作制度27项,建立立法、监督两个协调小组,重塑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持续提升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水平。深化“智慧人大”建设,制定加快推进全省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基本建成涵盖省市县乡的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化工作平台,完善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和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功能,着力构建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的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以数字赋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做好人大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组织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发挥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推出“百年辉煌·人大记忆”“沿黄代表说黄河”“豫人大·青年说”等系列专题,讲好河南故事、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2021年,面对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砥砺前行、奋发作为,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年。工作中,我们深切体会到:人大工作要出彩,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必须紧跟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始终同人民群众站在一起、干在一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牢固树立结果导向,用实际行动体现担当作为、靠工作实效践行初心使命。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与改革决策的精准衔接还需要加强,监督形式和工作机制还需要完善,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还需要提升,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条件方面还需要强化。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实施,更加有效地支持“干”、更加积极地改进“为”、更加精准地提升“治”、更加务实地落在“效”,守正创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全年计划制定修订河南省数据条例、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等18部省本级法规,打包修改或废止5部法规,开展贾鲁河保护条例、开发区条例等35部法规的立法调研。同时,根据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适时调整立法事项。做好设区的市拟提请的36部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更加注重“小快灵”、“小切口”,增强立法的引领性、及时性、精准性、可操作性,确保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着力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国有资产管理、科技创新、旅游新业态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整改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就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拟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业教育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就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优化生态环境,拟听取审议2021年度省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继续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促进司法公正,拟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着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加广泛地听取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聚焦主题主线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探索建立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满意度。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着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做好充分准备,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之以恒改进纪律作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重在书写答卷。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下,牢记领袖嘱托,坚定初心使命,砥砺奋进前行,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疫情灾情的冲击影响、面对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牢牢把握人大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组成人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核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作为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系统学习贯彻,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2021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重大部署。省委连续两年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省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指导全省人大系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制定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完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自觉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报、重要情况急事急报、重点问题特事特报,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46件次。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常委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委会分党组工作办法等,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按照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依法做好换届相关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切实做好审议、表决等工作,顺利通过各项任免案。一年来,共审议通过任免案3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
(三)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意见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广泛动员全省20余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走访群众194万余人次、企业近7万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广泛关切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推动泸州、眉山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民生实事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协助省委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专题听取全省3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促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使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更加坚定了在党的领导下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助推法治四川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努力做到以良法促善治,支撑和保障全面依法治省。全年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43件,通过35件,其中制定18件,修改15件,废止2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3件。
(一)务实高效完成省委确定的重点立法任务。聚焦省委部署的重点立法任务,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模式认真组织推动。一是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法律责任等方面画上“硬杠杠”,用法治力量守护四川红色资源,以人大特有方式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二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促进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个由省级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三是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升级保护的迫切需要,按照省委关于遗址保护立法“提级提速”的要求,及时出台省级层面法规,规范和促进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为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璀璨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精神的历史遗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注重紧扣民生关切加强立法。聚焦人民群众所盼所愿,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对社会关注的生活垃圾分类、紧急维修资金垫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作出规范,回应了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作出规定,为落实国家新的人口政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推动粮食安全保障进入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制定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切实保障供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对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等作出规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制定河湖长制条例,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审议现代农业园区条例,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根据契税法的规定,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建立川渝跨区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作机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质量促进条例,推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涉民法典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修正或废止工会法实施办法、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
(四)探索创新推进区域协同共同立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国家关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积极牵头探索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加强与云南、贵州两省人大沟通协调,探索创新跨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机制,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经三省协商一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共护一江清水,开创了地方流域共同立法的先河,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围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合法权益,为推动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法治保障。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还同步审议通过嘉陵江流域保护“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明确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促进绿色发展。目前正积极推进铁路安全管理协同立法,共同打造成渝交通安全大通道,唱好高质量发展的“双城记”。
同时,对3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按省委要求,对58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加强对市州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市州人大立法能力和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51项,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一)扎实做好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四川省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监督,听取和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依法推进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节能减排、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现代种业发展、川粮油产业等情况报告,促进省委“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助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二)认真开展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和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等“一平台四系统”建设,实现与省级部门的横向联通和与市州人大的纵向贯通。对科技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省发展改革委等6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意见的工作方案,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推动实现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三)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召开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对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保护、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有序开展行政、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告,对“八五”普法作出决议,开展国防法、消防法及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督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认真落实监察法赋予人大监督监委工作的法定职责。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和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分别作出决定,监督和支持“两院”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流程,制定办理工作清单,严格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抓好跟踪落实,提高办理质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所涉及的13件立法项目,7件已纳入立法计划或规划,其中6件已进入审议程序,1件待上位法修改后作相应修改,另6件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代表提出的1046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选取意见较为集中、反映较为突出的7件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任务,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有关专委会督办,相关部门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扎实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回复等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聚焦有效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等10个代表专业小组开展各类活动30余次,更好凝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两地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组织部分国、省代表集中视察渝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推动川渝合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聚焦推动省“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工作等重大选题,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
(三)认真做好“双联系”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40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强化双向工作互动交流。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直接参与法规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征求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邀请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用好14万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动员全省五级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将163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国、省人大代表编入成都市的基层“家、站”,组织代表以调研、走访、接待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所在辖区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着眼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有关法律修正草案等开展专题学习,举办“学党史、铸忠魂、践行初心使命”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全年共培训各级代表1800余人次。运用全国人大、省人大网络学院开展线上培训8期。着眼服务保障代表知情权知政权,编发四川人大代表手机报32期,并向代表寄送“一府两院”相关资料。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整体效能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要求,突出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持续用力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统揽人大各项工作,强化人大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和省委提出的在六个方面“树标杆作表率”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力配合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推动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项议程、每一件议案,都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专题研讨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开展立法调研、执法调研、重点课题调研等66次。加强人大系统内部互联互通,推进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抓手,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制度“立、改、废”和保留事项297件。制定实施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强化办公厅对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服务职能,完善专委会与机关沟通联动机制。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改进会风会纪。常委会和机关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机制化”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征求法律草案意见等。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坚持“六个旗帜鲜明”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做法进行专刊报道。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交流合作,召开川渝两省市人大第三次联席会议,共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座谈会,继续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健全完善人大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省内外主流媒体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人大“一报一刊一网”“两微两号”媒体作用,讲好人大故事、法治故事、代表故事,更好展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成效新气象。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用好人大历史陈列馆,提升地方人大国际传播能力,邀请海外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拓展海外联谊,促进侨资侨智参与“一带一路”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驻蓉领事机构的友好交往,推动对外友好合作持续深化。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701件,接待群众来访889批2278人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人大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市县乡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推动法律实施的力度还不够;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也还不足;服务代表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要更加密切;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加强。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全省人大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加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加强立法工作,更好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发展应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民族团结进步、铁路安全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定。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医疗机构管理等法规修订。开展职业教育、动物防疫、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立法调研。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陕甘川渝协同立法,加强对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指导。按照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制定和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优化法治供给。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赤水河流域保护、粮食安全保障等方面法规的执法检查。会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渝中线高铁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双减”政策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重点拓展改革,深入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按照统筹推进全省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加强相关工作专题调研。继续助推“一老一小”保障、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修订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探索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丰富完善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载体和平台,更好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做好新任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规范“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的建设运行。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五、落实“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推动县乡两级人大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合力。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海外侨团侨领的交流渠道,持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圆满实现、成就辉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景光明、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治蜀兴川宏伟事业,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0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陕西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给三秦人民以巨大关怀和极大鼓舞。党中央召开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第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为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开拓进取,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到哪里,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贯通历史、现实与未来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方向奋勇前进的坚定自觉。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全面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带动系统学,党组集体学习20次、研讨交流10次,举行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三次交流会、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等,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并努力转化为创新举措和实践成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简报》、《中国人大》杂志、中国人大网站刊发40多篇文章,对陕西人大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等创新做法进行宣传推介。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工作总纲。紧扣落实“五项要求”,制定学习贯彻《实施意见》,提出82项立法修法、60项监督、6项代表工作等计划任务,分年度实施。2021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陕考察后,迅速传达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对之前制定的《实施意见》充实了任务,从推进高质量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完善28项举措,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制定修订法规任务24件,一审或二审8件,开展立法调研23件;完成监督任务48项,常态化推进10项;年度代表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围绕落实关于“你们修订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抓好执行”的重要指示,组织编纂印发《条例释义》,为正确执行提供指导,连续两年开展执法检查,久久为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认真落实关于“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的重要指示,调研体育场馆建设情况,制定全民健身条例,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助力筹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
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开展大学习,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迅速传达学习,专题研讨交流,邀请专家讲座,开展网络培训,结合执法检查等深入市县宣讲,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领会精髓要义、把握实践要求。组织大宣传,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策划推出“为了人民当家作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等专题宣传,全省各级人大报刊网微刊播稿件700余篇,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推动抓落实,在深入学习基础上,立足人大职能,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并按照省委要求,积极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努力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和省委部署安排。紧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法治保障,全年40%的立法修法、60%的专项报告、2/3的专题询问,都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深化改革开放、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积极助力实现经济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紧扣加强黄河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步一个脚印、持续精准发力,开展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至此,本届常委会实现污染防治领域最为重要的大气、水、土壤、固废执法检查全覆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0家中央主要媒体、5家知名都市类媒体刊播新闻、综述、视频等76篇(条),集中报道了我省依法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围绕“借、用、管、还”,突出政府债务的预决算编制、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债务情况、债券管理、隐性债务、风险管控、绩效管理等7个方面重点,细化人大审查监督措施,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来陕执法检查、考察调研讲话要求,制定学习贯彻《意见》,提出6个方面28项落实措施,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报告、制定修改天然林保护条例、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13项任务已经完成。持续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承担的任务基本完成。深入落实省委民主法治领域改革部署,承担的23项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力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坚持以宪法为统领,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既抓“大块头”,又搞“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不断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陕西实践。一年来,审议法规草案21件;通过13件,其中制定6件,修订6件,打包修正1件、涉及7部法规;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20件,均创近年新高。
加快经济领域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坚持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着眼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制定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从管理体制、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等方面进行规范细化,将试验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着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修订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强化创新支持、创业扶持、融资促进、权益保护等法治保障,催生更多“专精特新”企业。着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议地方金融条例,促进优化金融生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填补我省地方金融立法空白。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审议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促进发挥大数据在兴业、惠民、优政等方面的作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加强惠民弘德立法,推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人大工作始终。针对突发持续强降雨和洪涝等灾害、部分人员未按要求及时转移或擅自返回等问题,快速落实省委立法部署,制定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权决定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这一规定只有9条,是我省最短的“小快灵”立法,以“小切口”解决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大问题”。物业管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基层社会治理。聚焦业委会成立难、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利益被侵占等难点、痛点问题,历经四审,修订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推动构建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新格局。在修订过程中,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对千家万户的事,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征集意见建议18万余条,是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最高、参与范围最广、征集意见最多、常委会审议次数最多的一部立法,成为我省民主立法的又一范例。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审议传染病防治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规,织密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的法治防护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框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正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助力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立法步伐,努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跟进国家立法进程,在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二审基础上,围绕流域管理体制、渭河生态区划定、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滩区治理、河道采砂等立法重点,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修订等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努力把渭河打造成造福三秦人民的幸福河。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确定重点保护区域,构筑保护修复体系,明确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责任,打牢生态基础,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打包修正节约能源条例等法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文化领域立法,推动建设文化强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相关立法力度。着眼保护好、传承好秦腔这一历史悠久、深受三秦人民喜爱的戏曲艺术文化,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推动构建品牌保护、院团建设、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的制度机制和保障体系,促进秦腔艺术增强生命力、提升影响力。着眼保护好秦始皇陵这一世界文化遗产,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扩大保护范围,规范管理体制,用法治的力量促进保护秦始皇陵的历史风貌、自然环境。
三、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部署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开展专题询问3场,对11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6件。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听取审议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和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等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助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更好发挥作用、加速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组织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协同发力,推动以高质量项目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连续两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紧扣法律规定,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反馈、跟踪问效,持续推动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等专项报告,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对文旅融合发展、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
助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听取审议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报告,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对农民增收、县域经济发展、农村饮水安全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听取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报告,检查3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及区域协作等情况,扎实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助力提升宜居环境品质。围绕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对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听取审议省政府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医疗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助力建设健康陕西。围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跟踪监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助力实现高效能治理。巩固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人大对监察机关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省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专项报告,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专项报告审议意见办理,巩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听民意、解民忧、聚民心。
强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提升“线上”监督,在全国首家制定地方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行标准,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工程;创新“线下”监督,建立各委员会对口审查省级部门预算草案制度,对20个重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构建预算审查监督大格局。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率先在省级人大层面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课题研究,首次听取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至此,本届常委会对金融、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四大领域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实现全覆盖。
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行政处罚与法律法规不一致、增加公民和其他组织义务的2件设区市政府规章,提出审查纠错意见;首次开展备案核查,督促纠正9件漏报、错报问题;加强业务指导,设区市人大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常委会依法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3次,依法及时作出决议决定23个、任免132人(次)。
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作出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实施契税法方案等决定,促进减税降费、惠企利民,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点支出。作出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整改落实和预算约束,推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平安陕西。
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和履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6批58人(次)向宪法宣誓,听取审议1名副省长、3名厅长和省法检两院各1名副职的履职报告,进一步强化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健全汇集民意民智的载体机制。把深化拓展“三个联系”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代表参与常委会及各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调查研究、座谈、论证、咨询、听证、协商等制度,努力让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全年邀请27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900余人(次)代表参与立法座谈、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开展立法调研13个、专题调研29个。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首次设立3个基层预算监督联系点,巩固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带动设区市人大建立立法联系点99个,畅通民意“直通车”;邀请省人大代表走进常委会信访室、探索开展联合接访,加强5500多个代表之家、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架好同群众的“连心桥”;优化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功能,依托人大门户网站、微信等拓宽民意表达、意见征集渠道,搭建“一键通”信息化平台,使民意融入法规、民智直通决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精心设计“立法监督解难题”“办信接访解民忧”“进站履职办实事”“专项督办促兑现”四个行动。全省各级人大和69万余名人大代表满怀热情、积极参与,累计联系、接待群众20余万人(次),提出建议22万余件,推动解决问题14万余个,使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始终把办好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内容,完善办理环节,全面推行承办单位“办理承诺制+工作台账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强化督办环节,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16件,集中视察督办626件,持续推动解决“重答复、轻办理”“被满意”等问题,实现办理工作由“被动办理”向“主动办理”、“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答复满意”向“落实满意”转变。2021年省人大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744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坚持把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线上线下相结合,在省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基层省人大代表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全覆盖。省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认真担负重要的政治角色、庄严的法律角色、关键的社会角色,81人(次)受到省以上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特别是面对去年年底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委部署要求,快速行动、积极作为,部署开展“战疫情·人大在行动”等活动,安排人大干部下沉社区防控一线;各级人大代表闻令而动、冲锋在前、各展所长、无私奉献,仅捐款捐物就达14亿元,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精心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做好新一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意义重大。常委会积极贯彻党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研究起草指导意见,及时修订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明确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新增2917名、增幅1455%;总结往年换届经验,系统梳理、向市县人大印发86个薄弱环节、易发问题的解决方案,深入有关县区进行针对性指导。目前,除西安市外,其他设区市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建设“四个机关”
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深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改进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各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实现委员会分党组全覆盖。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各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适应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建成集代表履职、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门户网站、电子阅文、协同办公“六位一体”的信息化统一平台,正式开通省法规数据库,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可随时在线查询,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加强培训和智库建设,培训全省人大系统干部462人,8个委员会的咨询专家增加到357人。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修订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实施细则等制度23项,本届累计制定修改制度机制92项,强化了依法履职的制度保障。
深化人大新闻宣传。坚持守正创新,深入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全年中、省媒体刊播稿件2700多篇。结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等,开展“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党旗下的代表风采”“走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代表‘疫’线履职”等主题宣传活动。按照全国人大部署,同中亚五国议会围绕减贫等议题深入交流研讨,宣传中国减贫奇迹,宣介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强履职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人大立法、监督和常委会会议的全过程宣传,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市县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和协同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监督成果的运用还需继续探索;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需要提升,更好发挥代表的作用还需拓展;自身建设还需久久为功。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人民所思所盼所愿,认真落实省委全会部署安排,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依法履职、主动担当,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更好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新征程上充分展现人大新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更加坚决地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更加深入地把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深刻把握“六个必须”的重大原则和“六个方面重要任务”、更加有力地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工作总纲,站位全局、勇于担当,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部署安排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聚焦以良法促善治,在推进高质量立法上迈出新步伐。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坚持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丰富立法形式,更加注重“小切口”立法,探索区域协同、流域协同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整体性、协同性。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上彰显新担当。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等,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推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部署安排,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依法决定任免上实现新突破。围绕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完善调研论证、沟通协调等机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履职监督。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上取得新成效。持续密切“三个联系”,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代表联络站等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机制。优化代表建议提出、审核、办理、督办、激励等机制。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对标新定位新要求,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中开创新局面。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打造过硬政治机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着力打造过硬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始终把依法履职尽责作为使命担当,着力打造过硬工作机关。进一步加强同市县人大的交流协同,持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再接再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踔厉奋发,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为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1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迎光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中共山西省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常委会多次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同志对人大工作精心谋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议法规草案46件,通过42件,作出决议决定10项,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55件,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4项,检查调研了12个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审查规范性文件102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4人次,组织18批宪法宣誓,确保了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
一、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聚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带着使命重温党的百年恢宏史诗,感悟伟大建党精神,用党的光荣传统坚定信念,用党的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用红色精神鼓舞斗志,务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联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发生的重大转变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围绕“十一个坚持”,一个坚持一个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八个深刻认识和把握”,一个专题一个专题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每次都有领学、都有发言。召开第五次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将学习贯彻持续引向深入。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擘画了山西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常委会深刻领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大会提出的重大举措,认真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找准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主动去干的事情,以法治方式服务全省大局的目标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
持续不断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内在主动,在履职实践中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和把握。这就是,必须坚定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之下,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定自觉地扛起以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定自觉地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职能作用;坚定自觉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二、扎实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更务实管用的法规促发展保善治
主动适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相继完成一批重点立法项目。立法支持改革促进转型取得新进展,制定一枚印章管审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外来投资促进、康养产业促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作出契税适用税率以及减免税事项的决定。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为改革量身定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是全国首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重点放在规范工作运行上,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是又一件促进产业发展的法规。惠民弘德立法持续加强,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三年立法计划,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条例等6项任务。制定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修正残疾人保障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议殡葬管理条例草案、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正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支撑。生态环保立法有力推进,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污染防治最为重要的大气、水、土壤、固废方面都有了专门的法规。制定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修正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森林法实施办法、森林公园条例、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织密绿色生产生活法治网。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三年立法计划,湿地、泉域、湖泊保护立法取得新成果,沁河流域市市协同立法开创先河,其他流域协同立法稳步推进,齐心协力守护表里山河。
山西这块古老厚重的沃土孕育了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不朽文化遗产。常委会持续加大立法保护力度,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为传承文明、延续文化履职尽责。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汾河保护条例草案,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嘱托要求,着力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突出问题,用法治力量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请大家认真审议,共同把这件法规制定好。
本届常委会履职以来,始终把立法服务转型综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要任务,注重质量、加快步伐,共完成127件立法任务,其中制定47件、修改55件、废止25件。这些法规既有管总的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更多是针对具体问题“一事一法”,先后完成开发区“三步曲”、承诺制、能源革命、科技成果转化、大数据等一批服务经济发展的立法,制定县域医疗一体化、补充养老保险、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制止餐饮浪费等一批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急需法规,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平遥古城保护等一批保护“三老”的法规。再通过一年的努力,到本届任期结束时,基本建立起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1+X”法规制度框架,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
四年来,常委会坚持“小切口、有特色”立法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前进,逐步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这就是,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的定位,发挥地方立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大幅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地方立法“三性”“四切”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在全国人大系统引起较大反响。
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更富实效的监督推动重大任务落实和法律法规实施
常委会聚焦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深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做到既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又更好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履行法定职责。
扎实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先进产品培育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形成“山西制造”产品体系。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听取审议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情况报告,推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报告,促进减污、降碳、强生态。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报告,展现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听取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检察机关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报告,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报告并就“八五”普法工作作出决议,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跟踪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并形成季度分析报告。听取审议决算、预算执行等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财政决算和两次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成人员对整改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政府措施实、力度大,一定程度解决了一些领域屡审屡犯问题。
切实承担好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职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拓展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加强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实现中央确定的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全覆盖,摸清了国有资产的家底,为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打下了基础。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完成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
坚持一手抓立法、一手抓实施。检查开发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全生产等3个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结合审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防法执法检查,同步检查我省配套法规。委托设区的市检查禁止野外用火决定、吕梁山区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情况,对大数据发展应用、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等5个方面法规进行执法调研。建立法规新闻发布会、法规宣传贯彻推进会等制度,解读法规内容,促进有效实施。
在推动法规实施方面还有一项新的探索,就是实行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常规性报告。自查报告主要是对实施一年以上未满二年的,上位法制定修改或国家政策调整后出现不一致的,主要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由法规实施单位向常委会报告。其余法规分批实行常规性报告。去年审议了4件法规的自查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就52件法规进行了常规性报告,推动了更多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以更有力的措施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始终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配套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形成了一套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制度和办法。
议案建议办理采取了一些新做法。首次组织代表赴17个承办部门“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健全议案办理机构负责同志与代表沟通机制,力求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加快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对议案建议网络平台进行升级改版,做到交办及时、督办到位、全程可视、便捷高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9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8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其余的列入立法计划或作为重要参考。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883件建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认真研究办理,兑现答复承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闭会期间代表通过“直通车”等方式提出的31件建议,即收即办、逐件反馈。为了持续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制定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办法,选编优秀议案建议和答复案例,供代表学习交流、参考借鉴。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有了新拓展。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常态化组织代表通过视察、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直接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召开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对落实省委关于联络站建设要求作出部署。目前,全省已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探索了具有山西特色的“联络站+”工作模式,为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搭建了平台。
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26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6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953人次。落实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克服疫情影响,在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3期专题学习班,本届以来代表每年都能参加一次集中培训。保障代表活动经费,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组织部分代表进行健康体检,向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代表送上贺信和慰问金。深化“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启动人民代表报改版工作,突出宣传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履职还有最后一年。过去四年来,各位代表弘扬纪兰精神,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做了大量具体工作。大家肩负崇高使命,出席代表大会,审议议案报告和选举决定事项,参加投票表决,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大会各项任务;大家牢记人民重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的122件议案、3898件建议与全省中心工作高度契合、与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密切相关,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大家在本职岗位上担当尽责、建功立业,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关键时刻冲锋在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不愧为3500万山西人民的代表!
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集体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权。四年来,各位组成人员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权威,从全省大局和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出发履行法定职责,圆满完成了33次常委会会议的各项任务,确保了中央及省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得到有效贯彻,很好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常委会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人大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得到提升。
各位代表,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关系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成效。针对山西一度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对人大机关的影响,常委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常委会工作规程、机关工作守则,加强请示报告、设立分党组等一系列举措,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嵌入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把各项工作绝对置于省委领导之下。通过一手抓结构优化、一手抓能力提升加强队伍建设,一批专业人才充实到人大机关,机关干部干中学、学中干蔚然成风。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用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明显增强。现在,人大工作紧跟省委步伐,更加聚焦中心,在服务全省大局中找准了位置、发挥了作用。人大工作坚持一线定位,瞄准一流标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落实省委要求、回应人民关切中扛起了责任、体现了担当。全国人大对山西人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探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等开创性工作的肯定,将激励鞭策我们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总结去年工作,联系四年实践,我们更加深刻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光芒和实践伟力。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的创新理论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协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是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系统性整体性还不够,在学用中增强制度自信、把握工作规律、破解工作难题还需要持续用力;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只是初步的,不能有丝毫的满足,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摸索;监督的刚性和实效还不够,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措施还需要不断完善;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实;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今后五年工作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积极主动履职,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主动。首要的任务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召开第六次学用交流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若干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大工作的方向就更明确、思路就更清晰、效果就更显著。
去年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在有计划、逐专题学的基础上,围绕落实会议精神,组织专班领题调研,找准人大在依法履职、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做好准备,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在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吃透省委意图上持续用力,在省委党校开设专班对会议提出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进行再学习、再深化,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以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投入到这场壮阔实践中。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推进“小切口、有特色”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基本确定,总的考虑是紧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构建起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1+X”法规制度框架。贯彻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必须倍加珍惜的要求,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以“小切口”推进“大纵深”,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这件法规将提交明年的代表大会审议。助力形成“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作出支持中部城市群发展决定,把省委的决策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修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及时用法治方式巩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成果。还将制定小杂粮保护、绿色建筑、中医药等条例,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支撑。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教育督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法规,修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条例,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制定湿地保护、禁牧轮牧休牧、整沟治理等法规,修订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护航美丽山西。制定云冈石窟保护条例,更好保护这一世界文化遗产。
为了保证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一要继续深化地方立法针对性解决问题的山西探索,围绕发挥地方立法“三性”作用,通过切小题目坚持“一事一法”,切细内容保证权利义务清楚具体,切准特色真正解决自身问题,切实措施做到便于执行,走实走深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二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三要用好提前介入、专班起草、“双组长制”、专家论证、蹲点调研等行之有效的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合力推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落实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求,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资等报告。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听取审议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政府债务情况、法院创优营商环境、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等专项报告,安排5项专题调研。对优化营商环境、动物防疫、警务辅助人员等3件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继续实行法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和常规性报告,推动更多法规有效实施,探索对法规重点条款进行执法检查,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常委会将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摸清省本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摸清省属金融企业省外投资有关情况,加快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切实担负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的责任。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继续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贡献智慧。落实代表工作3件法规及配套细则,强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列席代表座谈机制,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举办代表专题学习班,加强履职交流和经验总结。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建设,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进站接待群众相结合。统筹做好代表跨行政区域视察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全省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试点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广泛宣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基本特征和实践要求,不断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平台,立法、监督等工作都要通过座谈、调研、论证、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方式和平台,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确保这一重大理念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新的一年,常委会将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机关”是党中央明确的新时代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常委会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加坚定地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更加具体实在地落实到工作中。修改地方立法条例、宪法宣誓办法、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两个议事规则,确保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山西故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选育用管相结合,保护积极性创造性,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协同,提升整体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山西最鲜明的主题、最高昂的旋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3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光荣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职责,务实担当作为,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政治统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举行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党组成员带头学、各级人大压茬学、代表委员履职学、人大干部跟进学,切实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年内召开党组会20次,理论研讨9次。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机遇,及时学习传达,开展专题调研,对标对表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推动学习贯彻收到实效。深入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按照“五个坚定不移”目标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建机制、补短板、扬优势、增特色、提质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68件次,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一优两高”战略实施,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工作,找准定位、担当尽责,切实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主任会议成员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推进等,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关于青海省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情况的报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肯定。高标准完成省人大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任务,荣获全省改革创新奖和“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
二、坚持特色精细务实管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题主线,紧贴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紧跟全国人大立法进程,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既制定“大块头”,也出台“小快灵”,努力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年来,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15件,审查批准各市州、自治县法规条例1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4件。我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生态保护立法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在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工作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制定鼠疫防控条例,强化公共卫生安全法治保障。制定禁毒条例,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修订消防条例,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围绕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制定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修订沙区植物保护条例和绿化管理条例,进一步压实生态保护责任,做好“中华水塔”守护人。围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制定宗教事务、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快推进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自治条例修订实现全覆盖。完善特色精细立法制度机制。深刻把握新时代立法规律特点,不断探索特色精细立法的青海实践。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实行“三审制”,充分彰显了条例的青海特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立法评估工作,制定出台立法评估工作规范,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表决前评估,对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推动“做体检”与“回头看”相结合,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立足发展立法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开展深度立法协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整补充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化拓展立法专家智库,健全制度规范,有效发挥作用,使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意。完善立法新闻发布制度,深入做好法律宣传和释法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果洛州首次召开了州级法规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加强立法指导和审查。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以合法性审查为重点,以提升报批法规条例质量为目标,坚持提前介入,审查批准了一批体现新时代特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规条例,有效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和试验性功能。注重“废旧立新”有机衔接,推进法规清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先后3次对现行法规条例进行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海东市制定河湟文化保护条例,成为全国首部区域性黄河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坚持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坚持于法有据、问题导向、广听意见、推动整改,增强监督刚性,体现理解支持,注重成果转化,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一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5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次、专题调研4项,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3人次。我省畜牧法、动物防疫法、消防法执法检查、助推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等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肯定。精准选题,增强监督针对性。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关于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的报告、关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执法检查,召开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聚焦实现稳中求进,听取审议计划、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计划、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规范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助力“六稳”“六保”,督促相关政策落实。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全省职业教育发展、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开展消防法、慈善法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民健身、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情况,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玉树州开展“全域无垃圾和禁塑减废”工作督查。创新方式,拓展监督广度深度。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在点上深化、面上拓展。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主题,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助力监察机关依法行权、履职尽责。首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财经监督的意见,严肃财经纪律,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结合审议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对专题询问进行了网络直播。连续三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首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报告,推进法治青海建设。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回头看”,督促解决村级防疫员工资报酬等民生难题。加强普法执法司法领域监督,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推动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优化机制,增强监督刚性实效。以提高监督质效为目标,规范流程、健全机制,努力使监督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效衔接、形成长效。落实“谁牵头谁报告”的责任要求,明确报告中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体现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与跟踪督办相结合,召开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交办会,持续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持续推进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持之以恒用法律武器治理环境污染、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积极探索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制度,推动人大任免权与监督权有机统一。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常委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相统一,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作出设立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为开展跨区域检察改革积累了“青海经验”。作出关于批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决定,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把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作为讲政治的直接检验,贯彻落实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顺利实现党的意图。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26名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着力提升代表履职效能
常委会坚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使命要求,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我省推进“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批示肯定。强化理念引领,抓好制度落实。紧扣新时代人大代表“六性”定位,树牢“代表是荣誉和信任,更是职务和责任”的理念,严格落实“两个办法”、做一名新时代合格人大代表的指导意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用制度推动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拓宽履职渠道。深化“三联系”制度,充实代表专业小组,调整联系对象、拓展联系范围,进一步健全专工委联系代表机制,邀请近千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扩大。广泛开展“五级代表进两室”活动,充分运用代表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丰富代表接待选民、联系群众的形式和内容,代表、委员报告履职情况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人大代表进乡村”“人大代表促职教”等主题活动,代表工作内涵不断深化。西宁市发挥代表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黄南州实现“五级代表进室”和人大代表述职全覆盖。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保障能力。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升代表培训质效。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强化对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交流引导和服务保障,为代表知情明政、依法履职提供服务。深化“大督办”机制,压茬推进党政领导督办领办代表建议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听取审议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评估等工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有力度、更富实效。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议、确定的18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代表关注的问题。我省代表建议工作被全国人大肯定推介。海南州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海北州投资3300余万元实现全州行政村(社区)代表活动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联系指导,扎实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修改选举法实施细则,报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作出决定,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主任会议成员联点督导,共选举县乡人大代表26万名,实现了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坚持依法科学规范从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层、提素能,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机关建设的做法被全国人大宣传推介。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四级”联动机制,聚焦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及时动员部署,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增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送法进社区”“12345”等支部建设创新做法被选入省直机关优秀案例。深化作风能力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积极配合省委巡视,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选用管育力度,从严管理、正向激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全国人大和省委推发了多篇人大工作好信息,13篇调研报告被评为全省优秀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继荣获“全省党政系统办公厅(室)先进集体”“全省民族团结创建示范单位”“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海西州扎实开展全州人大系统能力提升活动,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效能。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树牢“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向全国人大汇报沟通,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在青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召开全省“乡镇人大建设年”提升行动暨“两室一平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建成“两室”2202个,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覆盖,巩固基层基础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以数字赋能人大履职。建立健全上下联系联动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听取意见、联动执法检查、代表联合视察等形式,推进各级人大学习交流和工作协同,全省人大工作合力和整体实效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担当尽责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支撑改革发展的力度还不够,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有效,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依法履职的措施办法还需加强,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些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还有创新完善空间,需要进一步健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扎实推动解决。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党要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省将召开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一优两高”战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按照省委“五个坚定不移”的目标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筑牢“两个确立”基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发挥好常委会党组作用,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把准新时代人大工作定位和使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配合开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是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己任,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担当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责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具体、更加现实地体现好、落实好、发展好。坚持立法体现人民立场、反映人民心声。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医药、农民专业合作社、全民健身、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电梯安全等方面开展立法,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等,审查批准各市州和自治县法规条例。坚持监督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盼。重点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长江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教育“双减”工作、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就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建设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军事设施保护、退役军人保障、家庭教育、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决定和任免彰显人民意志、体现人民意愿。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提高工作实效。探索建立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是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使命,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省委和常委会党组出台的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总结推广代表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压茬推动代表工作各项制度覆盖落实。进一步丰富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内容、渠道、方式,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提档升级,深化“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使代表工作更好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持续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四是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并压茬推进依法科学规范从严理念,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课题,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和宣传阐释,不断丰富根本政治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各方面联系沟通,强化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巩固提升“人大工作落实年”“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和“两室一平台”建设成果。健全信息化工作规程和运行机制,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向市州县延伸,为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提供高效服务。
各位代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5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上很不寻常的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人大实际,依法履职尽责。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17件,修改法规10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51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3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5人次,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积极担当作为,着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传承弘扬党的百年历史经验,思想自觉更加坚定。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全年,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读中央指定的学习材料,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专题学习,着力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25个事项,切实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见到成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感悟思想伟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理解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担当精神更加彰显。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找准抓实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认领任务,依法履职尽责。在坚定不移抓好既有工作部署基础上,紧扣省委确定的“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及时开展专题调研,科学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突出和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及时作出《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冬奥会保障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就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问题开展监督,担当法定职责,提高履职实效,推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前进方向更加明确。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深刻理解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新机遇新使命,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履职实践中完善推进高质量立法、增强监督实效的制度措施,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惠及民生的工作机制,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人大主导立法的职责定位,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中书写立法篇章。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相继出台东平湖保护条例、南四湖保护条例,突出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法推动湖区生态环境改善和高质量发展。制定的节约用水条例,明确节水投入、实施主体、财政支持等制度,健全提升和落实全社会节水意识的具体措施。正在审议的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草案),围绕健全生态保护规划、减少人为干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设计,增强有效法规制度供给。
二是在服务全省重点工作推进中彰显立法担当。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紧跟国家立法步伐,及时审议通过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总结提升我省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创新,依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制定的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依法构建平等准入、有序竞争等制度机制,强化金融扶持措施,重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发展。制定的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是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重要成果,有助于依法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升大数据运用能力,促进数字强省建设。正在审议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着眼于激励多出成果、全面加强保护、促进高效运用的制度规范,将为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更优法治环境。
三是在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贡献立法力量。制定的慈善条例,突出慈善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应急捐助救助、慈善财产保护和遗产捐赠处置等行为,将着力促进“第三次分配”取得新进展。制定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调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突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护,聚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积极破解源头减量难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总结提升我省垃圾处理城乡一体化的经验模式,依法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审议通过的老年教育条例,细化规定老年教育场所配备,加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依法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制定的志愿服务条例,明确志愿服务的支持保障、激励回馈等制度举措,引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强化管理、创新方式,依法推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及时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着力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突出保护进城农户和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四是在服务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中展现立法作为。及时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与上位法进行有机衔接、作出补充规定,创设安全总监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重点加大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问题的惩处力度,不断织密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屏障。为适应加快高铁建设发展需要,制定出台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划定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健全铁路安全管控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高速运输安全。制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全国首件省级层面规划环评专项立法,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规划的环评要求,新增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内容,促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相互衔接,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损害环境问题。
常委会坚持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制度措施,增设基层立法联系点16个,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青岛市黄岛区设立我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拓宽基层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渠道。创新开展“蹲点调研、返场听评”的立法方式,深化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立法实践。对机动车非法改装和“飙车”“炸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通过“小快灵”立法,精准设计8个条款进行靶向治理,赢得广泛好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2000年以前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了7件明显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规。建成智能立法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的科学指导和合法性审查,指导和推动济南市开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相关立法;协调和推进胶东经济圈五市(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制定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审议和批准烟台市养马岛、芝罘岛生态保护条例,对拆除岛上违法违章建筑予以法律支持;我省及设区的市红色立法、生态立法、惠民立法、协同立法、高质量立法的重点和特色进一步凸显。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职责定位,自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切实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持续助力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每季度开展经济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省属国企混改等专题调研,及时提出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应对经济运行风险、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政策供给等意见建议,依法督促抓好落实。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及有关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善提升我省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和种业发展专题调研,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提升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对邮政快递业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创新开展靶向分析研究,督促解决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等问题,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维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听取审议科技、外事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和文化发展。紧紧围绕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和专家深入基层查找问题,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探索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新模式,推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就业政策,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落地见效。将食品安全监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回头看”,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公共卫生、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建党百年之际,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各级全面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运用水平,塑造山东红色文化品牌。
——持续聚焦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续6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执法检查,首次邀请省监委、省检察院全程参与,紧盯137项检查重点,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坚持跟踪督办老问题与推动解决新问题、加强安全教育与深化源头治理相结合,依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相关职能部门逐一明确改进措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常态化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固体危险废弃物监管、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持续深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审计等报告,及时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纵深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深化细化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监督,促进预算制度不断健全、预算绩效不断提升。创新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着力破解屡审屡犯顽疾。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实现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全覆盖。依法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保障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持续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全社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我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出审议意见,指导推动市县人大依法有序开展对同级监委的监督工作,实现人大监督领域新的突破。听取审议法院民事审判、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提高民事审判质效和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95件,依法纠正6件;将“一委两院”有关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推动设区的市全部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
深化方式创新,“双联系”工作形成新常态。推动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省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和基层代表常态化长效化,各级领导干部代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人大代表身份回原选举单位开展调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平台渠道作用,服务保障五级人大代表交流互促、联系群众。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省人大代表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协调推动48个省人大代表小组、321名省人大代表与427个发展相对薄弱的村建立固定联系,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质效导向,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有了新进展。坚持把处理好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坚持提出环节重质量、交办环节重规范、督办环节重落实、评议环节重公开的做法,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90件代表议案,目前25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9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已经开展。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督办、代表工作部门常态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对代表反馈为不满意的17件建议重新办理和面复。去年代表提出的1139件建议已全部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894%,其中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的42件代表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重视发挥代表建议服务决策作用,通过“代表建议直通车”的形式报送省委,督促有关方面研究落实,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
优化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取得新成效。持续抓好代表履职学习,举办2期省人大代表学习班,300余人次代表参加学习,服务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线上线下专题学习,协助代表提升依法履职的政治站位和能力水平。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集群发展等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把握实情,提出建议,推动工作。持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3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等230余人次。充分运用履职网络平台,组织代表开展远程学习,及时推送信息资料,就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制定《山东省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出台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支持各级人大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措施,服务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
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依法有序。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稳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保证换届选举正确政治方向。二是遵循法定程序。依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重新测算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作出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突出结构质量,紧盯重点环节,严把时间节点,依法保障换届选举顺利开展。三是加强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以省委文件印发实施,召开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答复咨询。严肃换届选举纪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换届选举每个环节。目前,已完成全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真正实现了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六、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准确把握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持续抓好人大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扛牢抓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定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找准问题,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导机关党组自觉接受省委巡视,抓紧抓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机关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并落实有关制度规范,更好履行党建工作职责。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涉意识形态舆情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是驰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修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要求做到按时出席、认真审议、依法履职,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建立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制定并实施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深入基层开展专题性、经常化、有深度的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从严从实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完善学习制度,举办13次专题讲座、6期“人大讲坛”,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学习,为高效履职提供能力支撑。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支持机关干部在“四进”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队等基层一线磨砺锻炼,努力打造讲政治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
四是凝聚合力提升人大工作质效。扎实开展“创新一项工作、解决一个难题、选树一个典型”的“三个一”活动,以改革气魄、担当精神、更高标准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重大问题同向同步开展监督,实现解决问题、工作协同、上下联动常态化。完成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不断加强人大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人大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县乡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省里的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及社会各界、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实现立法与改革举措及时衔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上还需再下功夫;在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还需强夯用力;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还需拓展充实;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能力上还需持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人大工作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行法定职责,提升工作实效,更好地承担起新征程上的新使命新任务。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旗帜鲜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真信笃行、知行合一的能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对标对表,把牢前进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不断健全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等,通过各种方式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尊重和体现人民的意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找准定位、积极融入,统筹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切实做到党的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牢牢把握省委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助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一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按照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问题、法治统一的要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制定或修订反食品浪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齐长城保护、华侨权益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评估、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彰显地方特色,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指导,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取得更多成果。二是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聚焦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开发区改革等专项报告,组织开展残疾人保障、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海洋环境保护、公共法律服务等执法检查,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着力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方式,积极利用第三方专业力量辅助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持续改进工作,切实把监督实效体现在各项事业发展上。三是用心做好代表工作。深化拓展“双联系”机制,增加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人数和频次,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职能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密切与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沟通联系,实现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研究制定基层代表联络站点建设使用指导意见,确保更好发挥作用。召开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第二届优秀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推动提升工作。认真做好住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的相关工作,确保依法有序、高效稳妥、如期完成。
三、坚持以“四个机关”为导向,持续加强人大各项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政治站位,保持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防反弹回潮,保持常委会及机关风清气正。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守正创新,务求实效。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紧扣“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要求,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努力建成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实干笃行,奋力谱写新时代山东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3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雷春美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福建发展和人大工作注入强大动力。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及省委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积极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草案31项(已通过17项),批准设区市法规24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9项,开展12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2次满意度测评,开展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9人次,全面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力求政治过硬,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判断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明理、增信、崇德、力行的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好用好《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服务大局,提高政治领悟力。心怀“国之大者”,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在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展现作为。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强化担当作为,提高政治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要求的具体措施,举办全省市县乡人大培训班,召开专题座谈会、理论研讨会,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牵头,围绕科技创新、大数据发展、乡村振兴、老区苏区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养老服务、新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改进代表工作等12个专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全面贯彻、有效执行。我省部分地区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力求立法管用,强化高质量发展超越法治保障
(一)加强改革创新立法。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规范大数据采集运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在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宜居、组织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审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更好地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审议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保护和利用并重,传承福建特色建筑文化,保护好八闽历史文脉。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审议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审议修改邮政条例,提高邮政服务质量,支持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审议动物防疫条例,强化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审议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安全与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建。
(三)加强民生关切立法。以“小切口”专项立法的形式,在全国率先制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的规定。一揽子修改食品安全条例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和原则的法规,废止公证工作若干规定,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等三项法规,切实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审议养老服务条例,推动解决我省养老服务需求。审议全民健身条例,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审议中医药条例,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福建建设。
(四)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促进资源节约,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饮用水、流域生态和地下水等治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制定沿海防护林条例,鼓励多元形式参与保护,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法律责任刚性约束,筑牢我省沿海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推动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审议修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熟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规定,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和生态省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五)加强立法机制建设。一是探索完善协同立法机制。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二是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进一步发挥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作用,提高立法专业化水平。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针对性邀请参加法规审议讨论,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推荐上杭县才溪镇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级乡镇人大立法联系点。三是加强立法后的跟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生态公益林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小切口”专项立法、九龙江协同立法和立法专班实践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立法获评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荣获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四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依托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及时纠正与上位法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实现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
三、坚持正确有效依法,力求监督精准,助力谱写福建新篇章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研发经费投入,更好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福州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开展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助力打造职业教育高地。
(二)推进高品质民生保障。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所需所盼,推动形成扶残助残合力。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维护好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开展消防法及我省条例执法检查,通过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监督,推动机构改革后消防救援工作责任落实,筑牢全省防火“安全网”。听取和审议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力量,护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社会优抚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各类优抚对象的权益保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三)推进高颜值生态保护。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土地管理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聚焦我省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巩固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成果。
(四)推进高水平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首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普法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
(五)推进高标准预算审查。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契税我省适用税率和减免税具体办法,维护我省现行税负稳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动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2019年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推动专项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力求代表满意,凝聚新时代新福建发展合力
(一)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高度重视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出席换届选举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并讲话,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换届选举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省人大常委会起草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报省委批转各地执行。及时作出关于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各地依法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成立市县乡人大换届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修订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确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联络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问题解答。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进一步提高,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做好“双联”工作。不断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省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900多人次,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认真落实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制度,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意见的研究处理及反馈工作。继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用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推荐福州市作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地图信息采集工作全国第二个试点,为代表联系群众、群众反映诉求搭建高效便捷通道。
(三)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价等机制,积极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实效。由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关于发展互助养老及康养产业、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完善闽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促进茶产业发展等6件代表建议,取得较好成效。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协调,针对群众关切、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组织承办单位、督办部门和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解决。一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25件、建议888件均已办结,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9%。
(四)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乡村振兴和民族宗教工作等,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省人大代表就拥军优属、国防教育等法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建立人大代表培训师资库,组织开展代表网络学习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培训有机结合。
五、坚持推进机关建设,力求自身更强,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一)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常委会两级党组成员围绕“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等主题上党课,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设立省人大宁化长征学院培训基地,引导党员干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政治本色。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及时把党中央及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配合省委开展巡视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二)着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中。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善人大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首次邀请海外闽籍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更加注重征求和听取各方面意见,改进调研、论证、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夯实人大各项工作的民意基础。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阐释。连续14年组织开展常委会课题调研,并召开专题研讨会,为我省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三)着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积极推动我省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建设。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和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习制度,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干部培养使用交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不断提升履职整体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舆论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着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挂钩联系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助力乡村健康建设系列活动,召开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为民务实良好形象。
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积极宣传推广全省各地人大创新工作和经验做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专班一揽子推进6部历史文化保护法规的立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世界遗产大会成果转化。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过程中,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听取市直部门和200多家企业意见,以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监督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推动实施幼儿园项目197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69700个,促进幼儿园普惠率显著提升。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督促食品安全法实施,分别听取4个部门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逐一进行满意度测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嘱托,运用市县联动、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监督医改工作,作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的决定,推动三明医改再出发。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打好监督组合拳,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工作,推动破解11万多套安置房确权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专题调研、审议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推进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高质量发展。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制定7项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助力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养老补短板开展持续监督,在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组织代表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推动医养结合、孝老互助食堂等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推动海漂垃圾综合整治,促进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制止盗采砂和破坏沙滩原貌行为,保护好国际旅游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通力协作的结果,是老领导老同志真诚关心以及市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还需加大力度,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还需增强,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待深化拓展;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领导下,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贡献力量。
一、政治建设要在思想引领上有新加强
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就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配合省委做好督促检查,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和制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立法工作要在提高质量上有新作为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民生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丰富立法形式,总结提升“小切口”立法经验,继续探索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立法共识。拟安排审议物业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粮食安全保障、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消防等方面法规草案26项。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监督工作要在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加强上下级联动监督,用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拟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燃气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森林法、社区矫正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执法检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三级联动监督,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开展专题询问,就消防法及我省消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并作出决议。
四、代表工作要在发挥作用上有新成效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组织代表围绕做大做强做优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五、自身建设要在增强本领上有新提升
进一步健全学习机制,强化理论武装。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创新完善人大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人大宣传和研究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快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打造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
代表来自人民,力量生于团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勇担使命、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素琍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自觉履行“两个坚持”“两个更大”的时代使命,突出围绕发挥制度优势、打造“三地一区”等担当尽责,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坚定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思想认识、履职实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言行一致做到“两个维护”。
抓学习固根本。围绕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采取集体研学、专题讲座、分层培训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学细悟;通过深入基层宣讲、组织座谈交流、开展征文活动等途径,促进全省各级人大干部和代表齐学共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研讨43次、讲党课38次,深化对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认识理解,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加强了理论武装,增强了践行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提升了为民履职的思想境界,强化了服务大局的历史主动,始终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在哪里,人大履职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重实干勇争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具体部署落到实处。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33项工作。落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29项举措。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抓好16项重点任务。务实创新履职行权,拉高标杆,实干争先,一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省级人大率先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林长制等条例,在制定修改经济、惠民、弘德等法规中作出一系列创制性规定,首次听审科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强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支撑;立足红色资源大省实际,高质高效出台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取得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制度性成果等,为安徽工作在全国争先进位贡献了人大力量。
强机制聚合力。创建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走好网上网下群众路线,拓展联系代表和群众的渠道,持续推进全省8813个代表联络活动室建设,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修改我省选举实施细则,就调整13个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时间、重新确定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4项决定,进一步发展“群众家门口的民主政治”。广大代表和群众积极投身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火热实践,奋进的力量充分凝聚,人大制度的显著优势得到更好发挥。
二、守正创新推进立法,有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法治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立改废法规28件、审议11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2件,是本届以来立法件数、审查件数最多的一年;同时,批准了设区的市法规26件。
加快推进“三地一区”建设立法。着眼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制定了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等,推动创新要素集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把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围绕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制定了大数据发展条例,更好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初审了地方金融条例草案,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聚焦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集成我省改革试点经验,集中力量推进自贸区等立法,促进自贸区制度型开放和高质量建设。紧扣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改了实施固废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审议了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等,助推我省打造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升级版。在专题调研、审议报告的基础上,制定了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全面发挥这一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加强民生事业法治保障。适应疫情防控所需,接续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开展了传染病防治立法调研,修改了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制定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引才用才和就业创业。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完善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审议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草案,以法治引领规范乡村“五大振兴”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审议了养老服务、教育督导、公共图书馆等法规草案。统筹推进我省法规全面清理,修改、废止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9件法规。
拓宽社会治理立法视野。应社会治理之需,注重在扩展、延伸、覆盖上下功夫,多角度切入相关领域立法。制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提高奖励标准,细化保障措施。修改了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关注的小区公共收益、加装电梯等问题,作出新的规范。修改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调整完善监管职责,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制度。审议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支持建设“轨道上的安徽”。对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开展了调研论证。
常委会坚持创造性开展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在修改无线电管理条例中,探索建立了专委会与政府部门立法会商机制。选择部分重要立法事项组织第三方评估、开展论证咨询,增强了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更多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或指导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文书档案保护、黄梅戏保护传承等法规。推进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增强了备案审查能力。
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加强和改进法规审查批准工作。统筹协调各市科学确定立法项目。提前介入起草修改,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准确表述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共提出420条修改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审查质量。
三、聚力增效强化监督,依法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深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等国家战略,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年共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24次,选择省政府7个组成部门向常委会书面报告了年度工作。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重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科技创新、新兴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听审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首次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先进制造业、会展经济发展等情况,支持政府增强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实现经济提质扩量增效。深度研究自贸区建设并审议有关报告,促进自贸区狠抓制度创新、加快能级提升,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改革开放中,发挥先导作用。连续第四年监督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配合国家考核。首次审议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保情况报告,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深入长江安徽段实地督察。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就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提出意见建议,以更大法治力量守护安徽好山好水。
促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着眼于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报告,结合开展专题调研,督办代表建议,支持政府及有关方面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着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高度关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首次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报告,支持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微腐败”、乡村治理等,强化监督检查。审议传染病防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开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支持政府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促进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应急救援能力提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助力高水平法治安徽建设。紧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环节,开展监督工作,深化依法治省实践。围绕公路安全、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保障等,开展执法调研,督促执法主体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审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严格执行民法典,突出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徽营商安商良好法治环境。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推动司法机关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提高刑事诉讼效率。审议全省“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精选主题开展“江淮普法行”,支持打造“徽风皖韵”法治文化品牌,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常委会持续探索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的新路径。认真担起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新的职责,制定实施强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方案,督促加强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试点开展专委会审查对口联系部门预算草案。对照法条、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创建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四查结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入清单、逐项督促整改。
四、依法决定和任免,提高人大议事决策质量
紧扣大局决定重大事项。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作出10项决定决议。落实全国人大及省委部署的深改任务,依法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先后两次及时作出决议,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为我省完成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发行任务提供了法治保障。依据契税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与沪苏浙人大同步作出“长江禁捕”法规性决定,联动开展执行情况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三省一市推进长江大保护的法治合力。
规范严谨做好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常委会在审议重要任免事项时,加强政治引领,统一思想认识,圆满完成106人次人事任免。修改完善我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创新任后监督机制,结合听审专项工作报告的安排,确定述职人员范围,组织118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促进被任命干部尊崇宪法、厉行法治、勤政廉政。
五、优化代表履职服务,支持代表更好担当作为
一以贯之尊重、依靠、联系和服务代表,更加细致地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创新平台、拓展阵地、完善机制,促进代表强化政治担当、倾心为民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密切与代表和群众多层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在基层的省人大代表894人次,例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1318人次,是历年最多的。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定向性联络。更多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专门推出6项硬实举措,组织全省近11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为群众办实事。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以强烈的为民情怀走基层、解民忧、纾民困,走访调研10682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670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12066个,充分展现了为民初心。党史学习教育官网等对相关特色做法作了报道。
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创新完善交、办、督贯通机制,全年共交办督办132件议案、1265件建议,均创历史新高。首次实行监委和“两院”负责人领办建议。首次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各机构重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负责人领办的54件建议,分单位分层级列出6张清单,督促承办单位办细办实、限期对账销号。主任会议成员创新督办方式,带领提出建议的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交流、实地督办,推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科技创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扶持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等建议高质量办理,更好做到了民呼我应、办有成果。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培训方式,竭力为代表学习提供方便,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专题讲座视频,组织代表线上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等。每季度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让代表更多知情知政。安排代表参加长三角地区人大专题培训,增进了解,取长补短。组织代表围绕新能源、硅基等新兴产业发展,开展专题调研。认真实施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多种方式推进履职公开,促进代表更好行使权利、发挥作用。
全力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支持和引导代表高站位履行职责,从“十四五”至更长时期发展考量、从安徽履行好国家使命出发,建真言、支实招。去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代表们共提出18件议案、442件建议,总量为本届最高,其中支持区域科创中心建设、合肥区域枢纽机场改扩建、淠史杭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建议,被直接吸纳到国家规划纲要中,为我省实施国家战略、更好赶超奋进发挥了重要作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参学参训、座谈交流、列席常委会会议,围绕经济发展、污染防治、“长江禁捕”和提升职教质量等调研视察,取得了更多履职成果。
六、上下联动强基固本,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对标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对地方人大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为担好政治责任、法定职责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纵深推进自身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专委会分党组工作规则、预算审查监督等32项制度,支持纪检监察组建立与机关党组沟通协调、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机制。自觉坚守人民情怀,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始终保持务实作风,先后组织73项调研,一些调研成果已转化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的作用。
持续提高机关效能。推进全省人大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建设,加快打造“智慧人大”。调整机关机构设置,优化服务职能配置,新设立法研究中心。多种方式开展干部培训,不断提高政治能力、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坚持实干导向,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村工作队、助力强村富民。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考评中受到表彰。
丰富拓展协同协作。聚焦长三角“当好经济压舱石、发展动力源、改革试验田”目标要求,承办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研究提出11项协作重点,与沪苏浙人大同步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多层面组织各市人大交流履职经验,提出务实指导意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增强生机活力。
一年来,常委会在全球疫情持续的情况下,积极拓展线上对外交流渠道,与外国友好省州议会保持书信往来。围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作用、进一步汇集侨智、加强外教管理等开展调研,助力安徽更高水平开放。推进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修改工作,开展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调研,听审侨务工作报告,引导更多侨务资源服务安徽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国人大部署要求和交办的35项任务,主动对接重点工作安排,配合开展了固废污染防治、中医药执法检查,民族工作、社会救助、知识产权审判等专题调研,协助征求了对地方组织法、安全生产法、职业教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草案的意见,为支持全国人大的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深入贯彻中央战略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一年来的工作,得到了省“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各市及基层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总结一年来的履职实践,认真分析地方人大面临的新形势,我们深切感到,对标新时代地方人大使命任务,立法保障和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小事的监督,仍需进一步推深做实;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我们将立足新起点、锚定新目标,解放思想,善作善成,奋力实现人大工作新发展。
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重要一年。我省正处在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人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两个确立”的政治基石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为我省全面强化“两个坚持”、全力实现“两个更大”、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
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
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更加善于运用人大制度这一重要载体,更好发挥人大作为主要民主渠道的特点优势,紧扣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监督各环节,立足地方人大职能,用好长期坚持的“大学习、大调研、大建设”成果,采取新举措、构建新机制,把全省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进一步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创新常委会与群众和代表联系方式、丰富联系内容,邀请更多的基层代表参加常委会、专委会活动,更好发挥人大门户网站、代表联络活动室、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信访等“民意直通车”的作用,保证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完善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坚持在审议法规案和专项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开展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前,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健全群众和代表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使履职过程和结果都充分体现人民意愿和利益。
二、着力强化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的法治保障
始终坚持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发挥人大主导、审议把关作用,更加注重法法衔接、法规与政策规章之间的协调,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主动适应立法需求多、要求高的新形势,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以更加完善的法治,引领推动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立法的政治、法治、社会效果最大化。深化与沪苏浙人大立法协同协作。指导设区的市人大更加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彰显地方特色。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法规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指导立法研究中心加强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切实发挥立法辅助作用。
全年计划安排审议法规案38件,其中继续审议12件、初次审议26件;预备审议9件,调研论证33件。强化打造“三地一区”的法规制度供给,制定、修改自贸区、科技进步、质量促进、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电力法办法等。立法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制定、修改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加强社会治理立法,制定、修改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消防条例等。对外商投资、安全生产、征兵工作、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等法规的制定、修改,加快调研论证。进一步集中清理与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规。就居民服务“一卡通”立法等,与沪苏浙人大协同协作。
三、聚焦中心工作精准务实开展监督
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围绕打造“三地一区”、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统筹运用法定方式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再监督”,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一督到底、督必落地。选择重点议题,与市县人大联动监督,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
全年计划安排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7项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安全生产、民族工作等专项报告。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方面的报告。审议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长江保护、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继续实施省政府组成部门书面报告年度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监督,有计划地开展年度述职。推动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报告全覆盖。
四、支持代表创造为民履职新业绩
围绕代表能力的提升,优化服务保障、强化管理监督,更好发挥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作用。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小组渠道,常态化开展代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统筹抓好代表调研视察、跨区域考察和小组活动。把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融入代表建议交、办、督全过程,完善重点督办领办机制,推动承办单位兑现承诺解决的事项。对本届以来优秀议案建议及办理工作进行评选表彰。继续开展线上线下代表培训,指导开展新一届代表初任培训,促进代表提高能力本领、一心为民履职、担当社会责任。健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引导代表正确认识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通过人大渠道向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依托主流媒体、用好常委会机关传播工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代表更加出色执行职务、更好展现时代风采。
五、奋力开创“四个机关”建设新局面
切实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重要任务,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充分彰显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扛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勇于自我革命,讲大局、严履职、强党建、善作为。进一步完善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协助省委督查各地贯彻情况,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实现新提升。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及时修改我省执行地方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等法规,健全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扎实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更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要求。统筹推进外事、侨务、宣传、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履职及机关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磨砺,促进干部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工作本领,更好干事担事,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安徽发展前景壮阔,人大代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不断开辟人大工作新境界,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同彰法治之力,继续实干争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河北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河北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省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要成果,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又有新提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坚定不移的政治坐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以绝对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以担当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切实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年举行常委会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4次,集中学习交流10次,做到思想紧跟、认识紧跟、行动紧跟。
自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高规格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全省人大工作指明方向。全年50多次研究部署人大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全省人大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我们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活动82次,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6人次,均全票或绝对高票通过,圆满实现党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
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着力把人民意志体现到立法工作全链条,把人民权力落实到监督工作全过程,把人民呼声融入到代表工作各方面,依托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家(站)等平台载体,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地方立法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全年出台法规及法规性决定20件,修改废止22件,审查批准设区市和自治县法规35件,立法工作更加围绕中心大局、反映人民意愿、彰显河北特色。
护航重大战略贯彻实施。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制定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打造未来之城的“基本法”;出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护卫白洋淀碧波安澜。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协同取得新进展。围绕冬奥会筹办,开展专题代表视察,作出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河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及时修订信息化条例、修改发展循环经济和技术市场条例,出台公路条例,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佑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制定养老服务条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法治需求。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引导公众安全文明出行。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长城保护条例,作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依法推动文物保护。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范辅警管理。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制定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推进我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护卫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海系统治理,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把刚性约束贯穿水资源取用排全过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制定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护卫塞罕坝精神财富;制定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作出加强矿产开发管控决定,保护矿产资源。已制定出台20余部法规,形成了涵盖生态环保各领域较为完备的法规体系,用最严格的法治护卫碧水蓝天净土。
不断丰富立法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坚持立足省情,突出创制性立法;坚持打造“小快灵”,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立什么法;坚持急用先行、急需先立,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有效打通立法和民意“最后一公里”。加强对设区市、自治县的立法指导和合法性审查,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24件,确保法制统一。
三、强化监督工作实效,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组织执法检查10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调研视察94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调研3次,切实做到党和人民关心什么,人大就用心用力监督什么。
深化拓展联动监督。连续四年开展联动监督,去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农业结构调整、地下水超采治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四个领域,紧盯积弊沉疴,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实现检查地区全覆盖、重点领域无死角、目标任务零遗漏。认真组织开展“6+1”联动监督“回头看”,紧盯问题不放,持续跟踪问效,推动一些顽瘴痼疾有效解决,“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得以彰显。
加强经济领域监督。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完善预算执行监督和审计整改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听取计划、预算、决算、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报告,对审计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配合全国人大完成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开展科技进步条例调研和科技创新三项法规跟踪监督成效评价,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情况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乡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及张承地区草原生态建设、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牵头组织京津冀晋四省市人大联合开展大清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题调研,推动天蓝地绿水秀美丽河北建设成色更好、质量更优。
突出民生保障监督。听取关于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情况报告,开展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织重点群体权益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保障等专题调研,围绕房地产开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监督,推动补齐重点领域制度体系短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让民生底线兜得更牢。
推进司法领域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一府两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打击食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等情况报告,开展全省法院民事执行联动监督和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专项工作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省“两院”案件评查工作情况报告,收到良好效果。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活跃。
坚持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紧紧依靠代表,自觉服务代表,密切联系代表,努力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代表主体作用更好发挥。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监督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考察等活动1000多人次,参与联动监督活动38019人次,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强化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举措,通过邀请代表参与现场督办、专题视察等多种方式,推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945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结,使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让代表呼声有回应,让人民诉求有着落。推进市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代表监督、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全省共票决民生实事项目2135个,实现政府决策与民众期盼的高度契合并得到有效实施。
服务保障水平不断增强。打造家(站)建设升级版,使之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并积极推动落实。构建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库,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加快完善。全面推开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全省198万名县级人大代表、652万名乡镇人大代表到选区向选民述职,评议满意率995%。紧扣代表履职实际,培训全国人大代表270余人次、省人大代表800余人次,提前实现届内省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
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修改县乡两级人代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出重新确定部分设区市人大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总名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等决定,妥善解决雄安新区托管三县人大换届选举实际问题,依法保障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完成。研发并率先在省级人大推广使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更好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利。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突出政治引领,强化能力建设,坚持实干实政,焕发工作激情,人大机关争先创优蔚然成风,人大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隆重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活动,认真开展党史和人大制度史关系研究,组织学习交流170余次,撰写体会文章1500余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立法为民”“监督为民”“代表履职为民”,完成实事项目68件,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党史学习教育收到明显实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常委会党组、专委会分党组、机关党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
注重能力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学习制度,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组织人大干部赴上海交大、瑞金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八大行动”“六比六看”活动,精心举办建党100周年人大文化优秀作品展,“惟严求是、尚法崇民”机关文化氛围日益浓厚。推进河北“智慧人大”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保持实干作风。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持续擦亮“说干就干、干就干好,说到做到、做就做实”的人大机关作风品牌。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每季度开展评先奖优,推动工作增比进位,干事创业的朝气、锐气、正气更加展现。发扬斗争精神,保持奋进姿态,做到在攻坚克难上见真章,在担当作为中看实效。
深化宣传研究。高质量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河北的探索与实践历程展,定期举办“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全方位展示人大制度优势和各级人大、广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努力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专家顾问团等智库作用,形成了一批优秀理论成果。参加第五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侨助冬奥”主题外事活动、全国人大和阿尔及利亚等三国议会线上研讨,不断深化对外交流。
推进协调联动。聚焦省委决策部署和人民关心关切,四级人大联动实施,五级代表联组参与,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上协同联动成为常态。强化全省人大系统的联系指导、典型引导和培训辅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的经验做法,凝聚形成人大系统强大工作合力,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政治使命感和工作责任感明显增强,全省人大系统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实干笃定前行,以奋斗诠释忠诚,以行动践行使命,走过了很不平凡的一年。我们深切体会到:人大制度无比优越,是我国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开拓前进的有效保证,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重要保障,我们必须心存敬畏、满怀崇敬,矢志不渝地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实践好、发展好;人大事业极其神圣,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做好人大事业就是保证和践行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心系人民、不负人民,满腔热情推动人大事业开拓前进;人大工作十分艰巨,党和人民赋予神圣使命,宪法法律赋予重要职责,我们必须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国家和人民需要,都毫不犹豫站到一线,扛起应尽的责任,决不辜负党的重托、人民的期盼!
各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辛勤工作、奋发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县乡各级人大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还有一些缺位和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立法机制还不够健全,立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还有差距,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奋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动员令,省第十次党代会吹响了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冲锋号。省人大常委会要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现代化河北的法治需求,高效履职尽责,奋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更加生机勃勃,持续做实做好。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人大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力量,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围绕省委中心大局谋划和推动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人民至上,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刻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等各项工作当中,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特点优势,奏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乐章。
三、坚持高效履职,更好助力全省改革发展各项任务。
准确把握河北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发展定位,紧盯省委确定的“六个现代化河北”部署要求和“两翼、两区、三群、六带”发展布局,充分发挥人大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职能作用。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率,坚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坚持紧贴实际、解决问题,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适度加快立法节奏,制定数字经济促进、乡村振兴促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等条例,不断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实效,围绕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公正司法等方面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深化推进联动监督,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市县普遍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探索开展间接选举代表述职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家(站)功能,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高效履职,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四、坚持探索创新,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功效。
加强理论创新,围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内涵新特征新要求,深入研究人大制度在百年党史之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推出研究新成果。勇于实践创新,务实创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探索新路径,争取更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推进机制创新,全面对标全国人大新要求,积极借鉴外地人大好做法,认真总结河北人大好经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功效。
五、坚持实干实政,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深刻认识和把握“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更多智慧和力量。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始终保持拼搏奋进的姿态、苦干实干的常态、激情昂扬的状态,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无愧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高唱正气歌,多聚正能量,不断开创河北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2022年是河北改革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代表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一定要持之以恒、敬终如始,砥砺前行、再立新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启新程、笃行不怠向未来,全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为推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最高政治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召开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代表培训班,长期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主动接受省委领导,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3次,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省委请示报告41次,始终在省委领导下谋划和开展工作,更好助力吉林改革攻坚和振兴发展。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修改《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设立黑土地保护日,开展专题调研,动员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以吉林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率先启动建设“东北平原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的建议》,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法治担当;落实省委“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大谋划安排部署,以“县域振兴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调研,为更好推动“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20件,通过16件,批准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35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为维护我省金融秩序、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信用水平创造法治条件;制定《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为加强我省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提供法治支撑;制定《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我省食品餐饮生产经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加强农业领域立法。制定《吉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奠定法治基础;修订《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为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集中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农法规,为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法治环境。
加强环保领域立法。制定《吉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依法保护我省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修订《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为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完善法治环境;修订《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为保护我省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江河综合效益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修订《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国家人口生育政策调整,为稳定我省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奠定法治基础;制定《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首次把“党建引领”的原则转化为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举措,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修改《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为解决供热领域突出问题提供法治依据,保障冬季供暖这个最大民生。
一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全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及时调整立法计划规划,确保地方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发扬民主,在全省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邀请70位学者、法律工作者和人大代表担任立法咨询专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和立法咨询专家“智库外脑”作用;鼓励设区的市、民族自治地方探索开展“小切口”立法,支持白山市、通化市围绕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取得积极成效。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开展22次执法检查、视察和调查,进行了2次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16个专项工作报告。
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科技创新开展监督。常委会持续关注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连续第四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推动全省经济软实力、综合竞争力提升,助力我省营商环境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我省科技优势向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转化,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聚焦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开展监督。在连续三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基础上,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衔接开展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提出做好政策配套衔接、扶贫产业衔接、工作机制衔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迈出坚实步伐。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在相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开展监督的基础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运用法治方式持续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推动生态强省战略实施。
聚焦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监督。依法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监督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地方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开展调研,实现预算联网监督,预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查,确保专项资金用到位,出成效;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好指导基层人大开展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和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首次对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支持和推动省监委工作;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七五”普法基本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吉林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和《吉林省信访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从法治层面助力创造高品质人民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年来,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省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消防“一法一例”、文物保护“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有效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相关工作依法开展。
四、依法行使任免权和决定权,确保省委决策意图顺利实现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8人次,组织28名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作出《关于设立“吉林省汽车产业创新日”的决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推动我省汽车产业振兴和生态强省建设,还作出《关于吉林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等决议决定,保障各项改革举措依法有序推进。
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加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召开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修订《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制定《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作出关于县市区下一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成立督导组深入各地进行督察指导。全省县乡人大换届依法有序,选举风清气正。
五、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代表工作上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落实。
精心组织代表活动。举办两期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不断强化代表履职为民的政治意识。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全年共组织129人次省内各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类座谈会、政情通报会以及“三查(察)”活动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座谈会等,使党委和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共提出8件议案,涉及的8个立法项目全部列入立法计划和规划,其中《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已经制定出台;代表提出的278件建议,及时交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办理,并对有关建议进行督办检查,办理满意度达9675%。
努力提高为代表服务的工作能力。出台《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之家服务代表、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完善《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加快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保障。
六、突出“四个机关”职能定位,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加强思想建设,筑牢依法履职的思想根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思考式自学、交流式辅导、问题式研讨”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人大工作提质增效。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请假通报制度,全年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5%以上,以良好会风促进审议质量提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以“五化”工作法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严新细实”的工作作风得到巩固和加强。认真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以巡视整改不断促进和提高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为民履职的使命担当。采取学习培训、专题辅导和交流发言等举措,不断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审议能力;充实专门委员会力量,增补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20名,充分发挥他们在人大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工作协同,不断强化各级人大的人大意识、人大责任、人大情怀;深化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不断增强代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推进干部在机关内部交流,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担当尽责的动力和热情。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人大工作规范高效。落实《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全面履行党组领导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落实《关于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意见》,推动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制定《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9项制度办法,为创造性开展人大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凝聚着全体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智慧和力量,得到了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有力配合,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和积极参与。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科学指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必须始终坚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永恒主题,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根本要求,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这一关键所在,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这一重要保障,不断丰富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吉林的生动实践。
同时,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照“四个机关”要求,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依法履职尽责。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
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政治建设新成效引领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紧扣“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以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和工作落实,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高质量办好代表培训班,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突出基层实践锻炼,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持续扩大“作风建设年”成果,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着力打造过硬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我们秉承初心,砥砺奋进;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笃定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奋发作为,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9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梁黎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袁家军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起步之年。一年来,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极为繁重艰巨的疫情防控任务,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履职行权,紧贴全省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强化法治保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修改29件,作出授权决定1件,废止4件,批准报批法规52件,还对5件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听取审议报告67个,对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审查规范性文件91件;作出决议决定14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其中,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打造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创新街道人大工作、开展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专项监督、专题调研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等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等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批示肯定;多次在全国人大重要会议上就理论研究、地方立法等经验做法作典型发言。
(一)守牢初心使命守好“红色根脉”,增强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常委会以打造展示根本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为己任,高站位谋划新时代人大工作思路举措,高质量抓好学习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精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学习会、集中交流研讨、“六讲六做”大宣讲等形式,深刻认识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高度自觉,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注重把学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红船味、浙江味、人大味,以组织119场人大制度主题宣讲、集体上专题党课为载体,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开展民生大走访,梳理交办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企业期盼事、基层困难事。通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更加坚定扛起“红色根脉”的责任担当,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政治自觉。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学习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人大制度科学内涵、优势功效的理解和把握。配合省委出台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效落实。
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宣传。发挥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独特优势,深化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等单位合作,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溯源、“三者有机统一”等课题研究,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数字化改革征文研讨。发挥《浙江人大》杂志和微信的宣传阵地作用,放大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平台功效,完成《浙江通志·人民代表大会志》编撰,着力打造人大理论研究高地。积极推动人大制度进党校、进课堂。推出65期“代表联络站的故事”视频联展联播,点击量达1600多万人次;举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图文展,制作年度专题片和外事宣传片,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浙江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二)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场景”中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坚持“大场景、小切口”,瞄准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精准发力,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支持示范区建设。
夯实数字化改革法治之基。数字化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核心动力。根据省委部署要求,及时调整年度立法项目,强化数字化改革法治供给。《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是数字化改革的基础性法规,也是全国首部公共数据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常委会已先后三次审议,并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后,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条例的制定将为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制定《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对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杀熟”规制、平台滥用支配地位行为限制、网络餐饮数字治理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聚焦网络诈骗、“一老一少”安全用网等社会热点,及时作出关于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构建清朗文明的网络生态空间。同时在制定修订的10多部法规中设置专章或专门条款,对运用数字技术服务、保障和推动相关领域数字化改革作出明确规定,促进法治建设与数字化改革高效衔接。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上下联动开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专项审议,组织“百名院士献百计”活动,发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广泛走访企业和高校院所,提出积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创新人才培育引进等审议意见,推动省政府出台7方面22条措施。持续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审议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报告,擦亮浙江民营经济“金名片”。开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执法调研,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紧盯断链断供风险、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要素保障不足等短板弱项,对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开展专项监督,促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针对快递业快速发展中碰到的投递难、通行难、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难等问题,在省级层面率先制定《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有效破解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范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强省战略实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查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开展涉企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高示范区建设投入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制定《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就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作出具体规定,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制定《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对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等作出规范,促进土地合理保护和科学利用。听取和审议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的报告,推动出台打造民族县乡山海协作升级版、加速推进民族群众“扩中”“提低”改革等14个方面举措。及时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着力解决“撤镇设市”后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的承接主体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为加强特大镇管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保障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顺应“老有所养”这一民生期盼,在2020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的基础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组织满意度测评,修改《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推动各级政府强化规划实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开展职业教育发展情况专项监督,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率先制定《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公平适度的医疗保障待遇和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公民基本医疗需求。制定《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对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等作出规定,促进中医药强省和健康浙江建设。落实中央关于“三孩”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助力美丽浙江建设。盯牢垃圾分类这件“民生小事”,继2020年开展专题询问、专项立法之后,又开展执法检查,发挥立法监督组合拳的叠加效应,助推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检查《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执行情况,列出问题整改清单,着力提升防治工作水平。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审议环境保护法实施办法草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推动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护、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储备、流通、应急保障等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推动解决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围绕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协同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联动检查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情况,首次举办三省一市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多领域深化与沪苏皖人大工作交流合作。审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草案)》,更好适应自贸试验区空间布局、功能定位、改革任务的新变化。专题调研华侨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作用情况,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深化对外交往新途径。
(三)着眼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持续推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常委会以纪念法治浙江决议实施15周年为契机,立足新方位新目标新任务,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首次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审议24名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省“两院”提供了相关报告,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开展监督,组织专题询问,督促公检法司机关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促进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提升。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引领社会治理先行示范。为固化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制定《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着力破解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权限界定不清等难点问题,推动行政执法体制全方位系统性重塑,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应急管理体系要求,修订《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完善统筹指挥、物资保障、日常监督、社会参与等制度,助推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修订《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机制,规定集中检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消防执法检查,修改《浙江省消防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充电管理、数字消防建设等作出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议《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检查《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治理格局。
强化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省委召开纪念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陈列馆的宪法宣传阵地作用。听取和审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着力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电视访谈等方式,加大《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
依法圆满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及时做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切实增强选举任命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人大意识。做好代表补选和资格审查工作。
(四)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批转实施。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依法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以及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等决定,指导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代表选举工作,确保选举各环节各步骤依法有序进行。开发并全面推广使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数字化应用场景,全省在线登记选民42917万人,户籍人口登记率984%,有效解决“重登”“漏登”“错登”问题,提升了选民参选率,提高了选举工作质量和效率。
拓宽人大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渠道。完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2500人次,听取、转交代表建议172件;召开5次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组织177名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助力“十四五”开新局走访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走访联系群众98万人次,提出建议3866件,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实事。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全省5825个代表联络站(点)已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渠道。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发动代表积极投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350名代表实地视察亚运场馆建设,为高质量筹办亚运盛会献计出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370多人次参与立法和监督等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培训人大代表222人次,保障在浙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省市县乡三级票决6425个项目,街道层面票荐3194个项目,票决制工作已成为我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金名片”。
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继续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年度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工作。认真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件议案,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快递业促进、中医药等3件法规已审议通过,有的已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加强建议办理工作,935件建议已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坚持和完善省政府领导领办、主任会议成员督办工作机制,就办理情况面对面沟通协商,明确办理重点,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办理实效,有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承载外来人口挂钩、数字经济发展等重点建议的落实。
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参与。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提出建议,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加大开门立法力度,完善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机制,充分发挥全省22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坚持公民旁听、网络直播、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做法,拓宽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受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2669件,及时转办督办重要信访件,努力回应群众关切。
(五)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塑造变革能力和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立足“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建设变革型组织,提高塑造变革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到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31件,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17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省委的领导下进行。连续三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大力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闭环管理和责任体系。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扎实开展人大数字化改革。数字化改革是主动塑造变革的新载体,是提升干部适应、引领现代化的必答题。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加强顶层设计,构建“1521”人大数字化改革框架体系,全面融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通过定期召开全省人大数字化改革推进会、“走出去”调研、“请进来”辅导等形式,推动各级人大锚定目标、找准跑道、协同贯通。聚焦人大核心业务,认真梳理“三张清单”,按照“大场景、小切口”和急用先行、成熟先行的要求,打造了一批具有人大辨识度的应用场景,其中“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被评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预算国资监督、备案审查等应用场景已在全省推广使用,立法综合应用、法治政府监督系统等已上线试运行,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一批理论和制度成果逐步呈现,人大数字化改革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强化履职能力和制度建设。坚持主任会议双月学法制度,举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粮食安全等专题讲座,推进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立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提升制度执行力等专题培训30期,培训3580人次。制定修改“三会”工作程序、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发挥专门委员会不驻会成员作用等工作制度,体系化推进制度建设,形成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发挥考核激励作用。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按照稳妥审慎的原则,有序推进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试点试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配合支持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的谋划研究亟待加强,设区市立法项目的统筹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有待深化,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有待拓展,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优势需要进一步放大;全省人大系统数字化改革的协同联动有待强化,人大干部服务现代化先行和塑造变革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切实推动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放大制度优势,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在学思践悟新思想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溯源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列入社会主义学院和干部学院的必修课,增强党员干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
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人大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宣传报道。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委开展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专项督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大场景中谋划,放到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大格局中思考,放到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大舞台中推进,推动人大工作系统重塑、整体提升,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
(二)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强化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供给。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放大地方创制性立法优势,促进立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认真研究谋划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急需,强化法规制度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梳理示范区建设涉及需要调整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清单,探索建立与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的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授权,为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更大的制度空间和法律空间。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对示范区建设作出原则性基础性规定。围绕率先形成高质量发展模式,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制定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电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继续做好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工作,开展之江实验室发展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技术普及、科学技术进步等立法调研。围绕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动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海塘建设和综合保护条例,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未来社区建设、家政服务业促进、公共图书馆等立法调研。围绕推进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制定修订平安建设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继续审议禁毒条例草案。作出授权保障亚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推进全域美丽大花园建设,打造美丽宜居生活环境,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继续审议环保法实施办法草案,开展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等立法调研。围绕区域协同发展,实现长三角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审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开展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等立法调研。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立法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立法闭环链条,不断提升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加强对设区的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指导,防止低水平重复,提高立法质量。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把握国家所需、浙江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找准监督选题,构建监督闭环,推动监督全覆盖、见成效。聚焦实现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展山区26县加快发展工作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进组团式定点帮扶、山海协作结对帮扶等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议《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作出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等决定决议。聚焦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作出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组织满意度测评。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专项监督,作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监委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宗教事务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聚焦全面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节能管理、绿色低碳转型、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等情况。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深化落实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就业促进执法检查,重点对促进乡村就业创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强化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听取和审议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强化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
(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省域典范。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程序、机制,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途径和渠道,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主持开展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就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决定,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要求,及时确定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开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好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总结工作。组织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会前培训、会前视察,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保障。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持续推进人大代表走访服务群众活动,积极拓展代表联络站功效,助推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就业促进执法检查,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推动省委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落实。组织代表专题视察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扩区后建设情况,助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继续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亚运场馆建设,助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坚持代表定期座谈机制,落实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着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口督办、协同督办、合议督办,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堵点问题。擦亮基层民主建设人大工作品牌,加快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立法进程,优化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功能,继续开展开发区(园区)人大工作探索试行,总结提炼预算联网监督、“向人民报告”、“代表夜聊”等基层做法经验,指导打造一批基层民主建设“金名片”“新名片”,健全基层人大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基础。
(五)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撬动人大履职提质增效。今年是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之年。要注重生成性学习、穿透性思考、前瞻性谋划,进一步迭代深化对数字化改革理念、思路、方法、机制的认识,坚持学用结合、高效协同、集约集成,加快打造彰显人大特色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继续强化全省数字化改革法治保障。围绕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重点领域,及时完善立法调研项目,努力把数字化改革要求体现到地方法规中。加强数字化改革领域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更好推动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人大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全面梳理业务需求,编制完善人大核心业务数据目录,有效整合立法、监督、代表等基础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打通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数据链接,推动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公共数据全面贯通,实现人大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广使用。推动已上线应用场景向全省各级人大全面贯通,坚持优化完善、迭代升级,努力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标志性成果。全面梳理全省各级人大已建应用场景,坚持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确保应推尽推,实现“一地建设、全省共享”。加强理论研究和制度体系建设。紧跟改革进展,深化课题研究,健全制度机制,制定标准规范,树立评价导向,积极构建数字赋能、整体智治的框架体系,推动人大数字化改革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
(六)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整体谋划推进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高效衔接融合,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强化党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红色根脉”,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对照“七张问题清单”,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链条,纵深推进清廉人大建设。强化塑造变革。围绕建设变革型组织,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力建设,用好数字化手段,对班子、岗位、干部进行立体画像,提高干部调配精准度和科学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围绕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最大限度发挥人才的综合优势。坚持唯实惟先、争先创优导向,健全干部成长“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人大干部“八个力”。强化上下联动。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协同,重点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完善发展人大制度、加强基层人大干部培训、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上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赋予我们新的使命责任,共同富裕美好图景激励我们接续奋斗。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各位代表:
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和应勇主任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这一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庄严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出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令。这一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作出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鲜明提出“两个确立”,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这一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一年,省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先后召开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奋力答好四道“必答题”,引领经济发展重回“主赛道”,赢得“全年精彩”。
一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2件,打包修改23件、废止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20件;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3件,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1项;作出决议决定8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树立“大立法”观,注重“小切口”立法,丰富立法形式,把握立法时机,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突出高质量发展立法。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地方金融规范有序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水和土地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最基础、最重要的资源。制定节约用水条例,细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既保障发展用水,又促进节约用水。审议土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破解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解决发展用地难问题。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契税税率的相关决定,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保持税制平稳,合理减轻税负,促进市场交易。
加强民生保障立法。为贯彻党中央优化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时清理、修改涉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对医保基金筹集、运行、使用全流程的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深化社会治理立法。制定慈善条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慈善资源,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好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修订动物防疫条例,明确防疫职责,完善防疫体系,促进养殖业发展,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审议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草案,规范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行为,提高价格鉴证质量和公信力。作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规范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路径,架起直通百姓的司法“桥梁”,这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
推动区域协同立法。组织市州建立区域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制度,签订框架协议,出台指导意见,做到区域立法体制、机制、选题、形式、工作“五个协同”,以法治方式促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襄十随神”四地作出关于推进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实现省内协同立法开篇破题。围绕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黄冈市与河南信阳市、安徽六安市和安庆市等三省四市开展省际协同立法调研。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行政处罚法实施等,先后组织对现行210多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行5次专项清理,集中解决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问题,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协同性、实效性。其中,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方面,聚焦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等痛点堵点,修改信息化条例等14件法规,废止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等4件法规,及时消除影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在长江生态保护专项清理方面,修改水路交通条例等7件法规,保证长江保护法在我省全面实施,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针对湖泊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适用中的相关问题,依法作出答复,确保法规正确实施。
全面开展备案审查。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将其列为改革项目推进,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考核制度,推动市州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对报送备案的7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督促纠正2件、提醒4件,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紧扣中心大局开展监督,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相关专工委协调承办,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集成效应,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聚力助力。
加强经济运行监督。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地方债务管理等情况监督,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情况等报告,开展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动等调研,支持省政府施行减税降费措施,促推全省经济发展全面恢复、稳中向好。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支持省属国资国企改革整体性重构、革命性重塑。检查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难点堵点问题和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调研,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开展“代表行动”,754万人次参加代表小组活动6113场次,提出并转办建议10353件,推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深入9个市州现场走访调查,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省“两院”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促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省政府认真吸纳审议意见,出台破解营商环境顽瘴痼疾集中攻坚16条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绿色崛起监督。作出关于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决定,审议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保目标完成、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实施等情况报告,助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5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推动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占比低等问题。开展“乡村振兴荆楚行”活动,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调研,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强重大民生问题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燃气管理、消防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形成问题清单、审议意见和调研报告,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和审议关于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升精准防控能力。听取和审议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供销服务“三农”能力提升。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检查。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共同繁荣发展。组织全民健身、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情况等调研,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贯彻落实监察法相关要求,首次听取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展现了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标志着人大深化“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迈出新步伐。听取和审议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报告、省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制戒毒等专题调研,促进公平正义,建设平安湖北。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对涉法涉诉信访件及时转交省“两院”和有关机关处理,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32件次。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把加强“双联”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组织在鄂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服务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更多“湖北元素”进入国家规划和重点项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湖北代表团共提出10件议案、385件建议。其中,支持打造民航客货双枢纽体系、支持武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被国家“十四五”规划吸纳;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一些重大举措逐步落地。关于农村小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简化审批程序,降低中间成本,受到基层好评。完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省政府负责人带头领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变成改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的过程。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786件建议,全部办理(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279件。其中,关于突出“一县一品”“一业一品”、推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被纳入加快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之中;关于加强“快递小哥”权益保障的建议发挥了积极作用,武汉、黄石等地先后出台具体政策措施,99%的武汉“快递小哥”有了工伤保险。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邀请代表12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5次代表座谈会,800多人次代表参与预决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代表、重要法规草案征求全体代表意见、到基层调研必访代表等做法,实现联系代表常态化。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建成一批有特色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优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服务代表知情知政。
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报请省委批转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总体方案,修订选举实施细则,及时作出3个决定,多层次开展培训,全过程指导把关。首次开发运用“湖北省选民登记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选民信息数据库,提升选民登记质效,有效避免错登、漏登、重登,切实保障人民民主选举权利。全省共登记选民4940万人,选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93613名,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如期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充分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
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在强化理论武装中增强政治定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连续四年举办重要思想学习交流会,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9次、专题讲座(研讨)27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共向省委请示报告65件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传承红色基因。全面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认真组织专题学习、专题培训、专题党课和红色现场教育,从百年党史中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精神血脉。围绕立良法、强监督、促“双联”、帮基层,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办理涉及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实事111件,取得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人大事业开新局的良好效果。
在完善运行机制中提升履职效能。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出台工作意见,保证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确保突发应急情况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明晰、高效协同的立法工作运行机制,重要法规项目由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这一做法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增加到19个,实现所有市州全覆盖,联系点功能不断拓展。完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继续大力推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监督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等有效做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宣传工作,形成一批有分量的成果。参加第五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布局。
在上下联动创新中展现整体活力。开展全省人大“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恩施酉水河省际协同立法、武汉“代表三进”助力英雄城市浴火重生、荆州地方性法规“三入”、襄阳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宜昌打造代表履职服务平台、黄冈人大机关开展“四评”、咸宁推进县乡人大建设、京山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新途径等创新项目,充分展示了全省人大新经验新做法,形成了创优争先、竞相发展的工作格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在立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上下联动。加强同市州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市县两级人大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大工作呈现整体联动、生机蓬勃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的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驻鄂部队官兵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与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需要还有差距,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形式和工作机制有待探索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有待加强,功能和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照“四个机关”目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努力。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掀开了崭新篇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高度,全面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为我们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省委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2020年基础上,再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统筹谋划,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但未能解决的问题,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各级党委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层层传达学习,全面推动落实落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阐释、抓好贯彻落实,奋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有力推动者。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也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巩固、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有效保证了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有效保证了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感到无比自豪,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感到无比自信!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踏上新的赶考路,我们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好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我们要始终牢记,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独特优势、植根于人民的天然优势、良法善治的治理优势。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要始终牢记,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是最高政治原则。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切实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我们要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过程落实落细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始终牢记,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优化法规制度供给,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促进法治湖北建设,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加快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的重要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理论根基。
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深化政治建设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学习走深走心走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自觉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省委部署安排的任务,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既做到交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又善于从大局中找到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主动去干的事情。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省委意见,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湖北乘势而上、“再续精彩”。
紧紧围绕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聚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科技创新提升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长江大保护推进美丽湖北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推动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打造湖北新的增长极等重点,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坚持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务实管用,立符合省情的为民之法、管用之法,充分彰显地方特色,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拟制定或修订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城乡社区治理条例、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18件,启动立法调研项目20件,深入推进协同立法和法规清理。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形式,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双减”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项目47项,开展科技创新专题询问。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就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选举和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三、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凝聚最大公约数。丰富“双联”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拓展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指导市县乡开展新任代表培训。以“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为主题,开展“代表行动”。依法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和湖北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履职平台建设,打造宣传法治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民主协商的平台、人大工作的窗口、人大制度宣传教育的学校,让人大工作装满民情民意、增进民生福祉。
四、着力建设“四个机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健全人大组织制度、议事制度,加快智慧人大建设,探索完善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继续实施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行人大干部“揭榜领衔”项目制,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系统总结人大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讲好湖北人大故事、民主故事。大力弘扬“拼抢实”的作风,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加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增强整体实效,让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充满活力。
各位代表!奋斗彰显担当,实干“再续精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奋发有为,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刘莲玉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共审议通过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30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件,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5次、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人次。
一年来,常委会着眼大局,突出抓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
常委会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立足人大职责抓落实。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全国率先制定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将产业链“链长制”入法,在育企业、壮链条、兴园区、强科技、优生态上出台保障措施。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高新技术发展条例、专利“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制定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开展新侨和留学人员回国来湘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专题调研,助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紧扣生态强省建设。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出台洞庭湖保护条例,依法保障绿色发展和防洪蓄洪,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本届以来围绕大气、水、土壤先后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打出一套污染防治组合拳。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配合做好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督促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以刚性举措守护湖南“绿水青山”。紧扣“三农”工作。开展耕地保护与利用“一法一办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对21个县市区124个点位明查暗访,督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听取审议乡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开展种业发展和种质资源保护、乡村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紧扣“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出台实施意见,制定9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和内涵。全体在职省级领导干部代表积极参加“学党史作表率,为群众办实事”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解决近6万个民生问题,帮助落实资金物资44亿元,真正把实事办到群众家门口,把好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在全国人大第四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我省人大就此作了交流发言。
二是着力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在隆重庆祝建党百年的特殊年份,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壮丽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紧跟党中央部署、落实省委要求,及时开展专题学习,主任会议成员先后率队赴市州宣传宣讲,在省人大“一刊两网两微”集中推出新闻报道和深度解读,召开全省人大系统视频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认真落实省委和张庆伟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指示要求,在全省各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中积极开展“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调研,组织专题研讨,共收集对策建议2543条。及时向省委汇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制定落实方案和责任分工办法,实行清单管理,确保会议和文件精神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务实行动。
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4次。常委会党组成员带头下基层讲党课,赴党性教育基地实地学习感悟。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建好用好省人大历史陈列室,从百年党史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中汲取精神滋养,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信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任会议成员进企业、走基层,推动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石化生产原料“点对点”供应等问题。持续深化“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机关37个党支部与基层开展常态化联系,帮助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把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作为学党史见行动的重要举措,年初立项,组建专班,牵头起草,注重质效,在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就制定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作了经验交流。
四是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及时修改我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坚决落实党中央“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要求,依法作出市县两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新增名额向由乡镇改设的街道和基层群众、社区工作者等倾斜,更好保障基层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请省委转发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全省(微信:zugong1893)万选民分别直接选举产生316万名县级人大代表和1057万名乡镇人大代表,选民参选率较上轮分别提高48和25个百分点,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在抓好以上四项重点工作的同时,常委会加强统筹协调,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地方立法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创新。围绕保障和促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开展重点立法需求调研,向省委提出7个方面35个项目的重点立法建议。开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调研,制定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的意见、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指导意见,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和技术规则,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更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届内首次启动代表大会立法,常委会审议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打包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30件法规。加强和创新备案审查工作,对省政府、省高院、省检察院和市州人大、政府报送备案的108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对2018年至2020年“两院”1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推动“两院”对超越制定权限、与法律或司法解释不一致、发文不规范的5件规范性文件启动修改废止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落实党中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议社会信用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全国率先出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用法治护航网络安全和数字湖南建设。
增强地方立法特色。落实起草工作专班制度,对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自贸区建设等涉及面宽、协调难度大的立法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和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做到专项专责,合力攻坚。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应急慈善、社区慈善等问题靶向施策、精准规范;制定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明确各部门治超职责、加强货物运输经营者权益保护。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作用,在修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规中,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二、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明显增强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交办4个方面22条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精神,加强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深化预算联网监督,首次审查部门决算。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的决策部署。聚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采取上门跟踪督办、审议整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解决率和基本解决率达887%,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18项。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推动经济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监察司法和社会治理领域监督。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专题调研,聚焦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在深挖彻查、“伞网”界定、完善机制、行业整治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为平安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首次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类案评查,从3万余件案件中抽取100个样本,梳理办案遗留问题并及时移交,用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安宁人民安心。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报告,推动完善普法机制,增强普法效果。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交办208个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压实法定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加强要素保障,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年度重特大事故首次“清零”贡献了人大力量。注重加强跟踪监督、连续监督,对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打造监督工作闭环。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就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报告,促进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群体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助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开展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调研,推动出台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畜牧法、消防法执法检查,督促提升畜牧产品质量、加强消防能力建设。首次听取审议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调研,及时交办督办人大代表反映或转递的信访件,全年共接待处理群众信访4341件5615人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调研,首次听取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用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决定和任免工作更加规范有力
依法及时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抓重点、议大事,及时审议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开展洞庭湖退捕渔民权益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等专题调研,作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将禁捕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建立健全跨区域合作机制,完善十年禁捕常态化监管法治保障。听取审议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加强和规范人事任免工作。认真履行人事任免工作职责,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组织实施好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民公仆观念。
四、代表工作不断深化拓展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付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相关立法事项纳入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着力完善代表建议“大督办”机制,持续优化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做到现场评议、现场回应、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评议结果;对39名代表反馈“不满意”的54件建议督促重新办理,其中有44件建议转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574件建议全部按期办结,建议所提问题当年解决率达775%,较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通过督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类重点处理建议,推动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机制考核指标,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全省累计组织培训50批次,培训养老护理员21万人,全年新增特困供养床位5000张,让更多农村老年人晚年生活更有质量更有尊严。
丰富代表履职形式。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在全省1524个乡镇如期实现全覆盖,并在26个县市区本级实行。组建城建环资和教科文卫领域专业代表小组,健全民族华侨外事、预算审查、监察和司法、立法等领域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邀请90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开启《代表之声》,推动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代表视察活动。组织24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集中学习。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评选表彰46名代表履职先进个人。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报道,展示“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精神境界和履职担当。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各项要求,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人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主动权,加强人大全媒体、全景式、全角度新闻报道,组织制作《主播读宪法》《人民的代表》等有特色、有影响力的专题节目,生动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审议意见卡制度。制定修订常委会及机关17项规章制度,启动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及其配套制度修订工作。加强人大专题调研,一批成果得到全国人大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纵深推进“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开展“三为四树八创”活动,提升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效能;加强各级人大协调联动,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得到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和全省人民大力支持,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和各级人大有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小快灵”立法仍需加强,有的法规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监督工作聚焦重点攻克难点还不够,跟踪问效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和平台有待完善;常委会自身建设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快推进。我们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位代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宏伟蓝图,发出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的动员令。踏上新的赶考之路,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必须锚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着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细。
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文件精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肩负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成色。以即将召开的省委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为契机,配合开展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调研,加强宣传阐释和理论研究,推动会议精神落细落小、走深走实。认真实施全国人大正在修改完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进一步健全常委会运行机制,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新职能、新使命。
二、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湖南的新路径新方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各选举单位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加强人大协商,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代表专业小组和专家库作用,做好立法项目和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评估等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文件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作出关于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等决议。优化任免工作程序,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工作监督,畅通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联系,强化监督成果运用。
三、坚定不移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注重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面梳理届内立法工作,强化协同攻坚,确保本届立法规划圆满完成。继续审议3件法规、初次审议8件法规、预备审议3件法规。聚焦高质量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通用航空管理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制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社会信用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安全生产条例。紧扣加快建设美丽湖南,修正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围绕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开展数字经济、个人信息保护、“一件事一次办”、优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街道人大工作等立法调研,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做到立法决策更好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决策。加强立法统筹,整合立法资源,彰显地方立法的湖南特色与担当。
四、坚定不移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在三湘大地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围绕完成好党中央赋予地方人大的重大任务,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组织专题询问,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突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科技进步、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旅游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围绕促进民生社会事业进步,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母婴保健、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并对母婴保健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围绕法治湖南建设,听取审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监狱工作、备案审查情况报告,推动市州探索开展员额“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加强跟踪监督,对安全生产、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交办的问题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用心用情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督促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五、坚定不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开展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持续推动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推进各级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出台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意见,推动票决制工作完善发展。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项交办、限时答复机制;将专门委员会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情况,纳入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总结内容。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纵深推进代表建议“大督办”,推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全员参与督办、省政府领导全员领办建议,完善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激励措施。开展届内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行动,切实防止“被满意”、努力减少“不满意”、力求做到“真满意”,让更多代表的“金点子”成为促进发展的“金钥匙”。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线上线下履职培训,建立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机制。加强代表履职优秀事迹宣传,激发人大代表更好服务人民、担当作为。
六、坚定不移强化“四个机关”建设。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加快推进“智慧人大”,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能力素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强化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广泛吸纳民意,科学汇集民智,确保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强化工作机关建设,紧紧围绕大局,积极依法履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努力创造更多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强化代表机关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贴近群众实打实解决问题,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使命新任务激发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旗帜、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用奋斗书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荣光,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1日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党走过百年辉煌历史、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在新征程上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部署推进,召开本届第二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证、注入强大动能。一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聚焦落实“1+1+9”工作部署,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审议法规、决定29件,通过20件,作出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59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82件;听取审议24个报告,检查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次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1人次,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召开42次常委会党组会议72个议题传达学习,举行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举办5期“广东人大学堂”、10期人大系统培训班,连续第4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开展20多项调研,推进8个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通过学习调研,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反对、抵制和防止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思潮的侵蚀影响;深入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自觉用这一科学理论阐释的基本原理和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纳入政治要件台账管理88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按照严格、及时、全面的要求向省委请示报告81件次。制定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从立法计划的制定到立法中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都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加开6次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人事安排。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人大中的各级党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带头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全力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工作部署。
三、坚持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尽责
全力支持“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及时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关于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为横琴合作区管理机构的组建、运行以及制度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积极推进横琴合作区条例立法,支持深圳制定或修改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外商投资条例。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开展大湾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情况专题调研,推动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检查专利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情况专题调研,推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在近年作出决定、开展专题询问基础上,跟踪监督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制定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修改市场监管条例,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出台前的报告,推动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连续4年开展监督,推动切实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决算报告,推广应用预算联网监督30系统,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并组织第三方评价,本届以来提前介入11项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监督,提升全口径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实效。听取审议扩大内需市场情况报告,检查我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执行情况。
巩固深化三大攻坚战成果。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部署,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预决算审查及预算执行监督制度体系,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本届以来全面完成水、大气、土壤、固废和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修法工作,每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去年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和万里碧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审议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
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人民健康,稳步推进公共卫生立法修法专项计划,制定中医药条例,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第2年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公共卫生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去年疫情防控最吃劲的时候,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解读宣讲,发出公开信倡议全省各级人大代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制定平安建设条例,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检查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听取审议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民办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围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适应新时代文明新风尚,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检查制止餐饮浪费决定执行情况。指导汕头、潮州、揭阳开展跨区域潮剧保护协同立法。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修改备案审查条例,健全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12件。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捍卫宪法。
四、坚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密切国家机关同代表的联系。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推动解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突出问题。邀请1125人次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协调安排626人次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视察、调研等活动。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全面推进健康广东建设”,继续联动组织五级代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2018年以来,年均9万名代表参加主题活动,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万多件,当月解决问题率达60%以上。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全年省、市、县、镇四级人大共组织34万多人次代表开展接待群众、视察、调研等活动。发挥代表联络站“民意窗”“连心桥”作用,建成1607个镇(街)代表中心联络站、10602个村(居)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建议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万多个。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3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的内容、办理质量显著提升。重点督办加快推进我省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化升级、补齐粤东西北自然灾害基础监测能力短板、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等3件建议,推动解决代表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做好议案建议及其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3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354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完善代表履职登记制度,推动各市代表履职登记和档案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坚持强基层固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持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以来,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接续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连续4年争取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予以经费支持,开展调研、出台指导文件加强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更为健全,县级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达到16名以上,乡镇人大全部单独设立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大街道工委均配备专职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履职行权更加规范,县级人大普遍制定议事规则,全部建成电子表决系统,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闭会期间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90%县乡人大开展工作评议,16个地级以上市、117个县、983个乡镇以票决助推民生实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万多个,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我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见,召开会议推广经验,进一步发挥全省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直通车”作用。
同时,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带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修订常委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配合省委巡视工作,积极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机关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小切口”等立法形式还需进一步探索;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中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代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国家机关联系代表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准确把握新的赶考之路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历次全会精神和“1+1+9”工作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履职行权,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强化历史担当,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领会、熟练把握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从中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金钥匙”。抓好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逐项对接分解贯彻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以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党的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省委工作安排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有立法权的市县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三、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结合广东实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人大工作作出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到我省人大各项工作中,在落实落细上聚焦用力。
(一)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在党的领导下,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科学决策,加强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完善人大制度安排和工作机制,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
(二)着力加强宪法实施。贯彻党中央推进合宪性审查部署,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对全省规范性文件严把备案关、审查关、纠正关。开展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内容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突出宣传宪法,认真执行“八五”普法决议。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国家宪法日活动。
(三)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项目21件。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知识产权、大数据、经济统计等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加强“小切口”立法、区域协同立法。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立法人才培养。
(四)着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今年拟安排监督项目31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聚焦助力“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增进民生福祉、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等开展监督。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继续发挥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价等作用,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
(五)着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继续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有序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发挥好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作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强化新一届代表学习培训。加强和规范各级代表履职活动管理。依法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六)着力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尽责,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深化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讲清楚,把广东人大故事讲好。
各位代表!新征程赋予新使命,新使命激发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时代,为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马青林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盼,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案52件,其中制定9件、修改23件、废止9件、初审11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6项,作出决议4项;审议通过任免案38个,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38人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系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把握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明确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省委领导下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制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制定修改重要法规等履职中的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全年共请示报告86件次。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注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确保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
(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积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常委会工作思路、具体举措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同步同向。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小切口”立法制定反餐饮浪费条例。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性任务,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用法治手段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实施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防洪法办法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地方各级人大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具体措施,强化政府债务监管,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引领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围绕助力高质量发展立法。紧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修订标准化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强化监督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围绕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细化财税金融扶持、创业创新支持、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适应技术市场发展新形势,修订技术市场条例,依法促进我省技术交易,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着眼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助力区域协调发展,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推动构建土地管理新格局。紧扣城乡规划需求,修订城乡规划条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聚焦规范测绘市场管理,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修订测绘管理条例。突出我省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旅康养等地方旅游特色,修订旅游条例,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加大相关法规的修订力度。按照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修订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行业政策监管,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修订烟草专卖若干规定,取消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领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等规定。修订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计量监管体系,规范计量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废止合同监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监督检查、实施煤炭法办法等法规,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三)围绕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适应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的实践需要,加快相关领域立法,着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禁毒条例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修订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新制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修改实施选举法细则,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补充完善代表选举的程序性规定,依法保障全省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有序进行。
(四)围绕人民群众期盼诉求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的思路,加快民生领域立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修订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举措,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修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完善细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修订消防条例,健全完善火灾预防的相关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红十字会条例,保障全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中医药条例,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和实施渔业法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强化动物防疫管理,促进养殖业规范有序发展。
(五)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组织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对长江流域保护、行政处罚、营商环境、计划生育等方面法规开展了4次专项清理工作,并举一反三,对全省现行有效的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因上位法修改、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部门名称职能变化、国家现行政策调整等原因需作修改的法规,全部列入立法计划进行修改。同时,制定《甘肃省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建立动态清理机制,确保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强化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全省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依法对报备的1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强立法指导,规范市州报批法规流程步骤,依法批准有关市州、自治县报批法规33件。
(六)不断健全完善立法机制。注重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健全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沟通联系机制,坚持常态化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搭建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制定调研论证法规草案办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强化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直接有序参与,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注重倾听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意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把好法规项目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关。建立立法项目协调推进制度,完善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和提前介入机制,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项目,由专委会成立专班牵头起草,确保立法质量和进度。
三、坚持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正确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问题加强监督。
(一)聚焦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依法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围绕落实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开展跟踪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推动政府及其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健全规范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职责,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和专项报告,监督政府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着眼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制,按照税法授权,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围绕全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二)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提出建议,督促严格落实保护责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围绕矿业废弃地可持续利用,开展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调研,就综合修复利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废弃资源合理利用等建言献策。对全省“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助推“河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三)聚焦民生服务保障开展监督。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听取和审议全省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报告,举行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坚守安全发展底线,对消防法和消防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筑牢安全“防火墙”。助力动物疫病风险防范,开展动物防疫法和条例执法检查,构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法治防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紧盯民生工程实施和民生诉求,对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行调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推动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四)聚焦执法司法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提出建议。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追赃追逃领域治理效能。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工作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批捕权公诉权规范行使的报告,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听取和审议全省“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健全人大信访转交办理反馈和协调机制,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36件(次),交办重要信访事项105件。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围绕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政治引领,创新平台载体,拓展知情知政渠道,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一)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建立前期交办、中期推动、后期问效机制,压实承办责任,加大跟踪力度,做到办理质量和满意程度双提升。加强现场督办、视察督办、跟踪督办、会议督办和指导督办,完善重点建议领导领衔督办制度,推动代表关注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督促68家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开展自查,增强办理实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报告,对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17件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二)持续推进“两联系”工作。综合运用线上互动、线下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范围,积极邀请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使各项工作更接地气、更得民心。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丰富代表联系群众渠道途径和内容方式,引导组织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代表联系群众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按照突出自身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发挥各自优势的要求,分区域、分行业建立专业性和功能性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度高、代表意见建议反映集中的领域和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有效发挥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及时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广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涌现出一批奋力抗疫、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四)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紧扣代表履职需求,采取“走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线上培训与线下教学、履职培训与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等方式,举办实体培训班2期,使学习培训从“全覆盖”走向“精准化”。通过学习培训,基层代表的思想政治水平、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联系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依托履职服务APP,及时通报情况,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探索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履职情况督导,保障和督促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强化代表经费使用管理,落实履职补助制度。
(五)指导做好人大换届选举。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要求,在省委领导下认真指导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培训班,制定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作出关于选举时间、代表名额等决定,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确保换届选举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基础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抓好常委会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将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列入第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正式议题进行深入学习讨论,开展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40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述职述廉、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健全新媒体矩阵,讲好法治故事,传播人大声音。
(二)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分类举办立法、监督等培训班5期。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和定位,深入开展调研,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注重发挥专委会在审议有关议案、开展执法检查、处理代表意见建议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不断增强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生机和活力。
(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重点任务督查落实机制,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安排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从严控制会议活动规格规模,优化会议服务,精简文件简报,改进会议报道,提高会议质量。做好机关帮扶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凝聚整体工作合力。坚持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开展履职活动。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交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通过会议轮训、履职培训、工作联动、日常指导等方式,构建全省人大地方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履职的上下协同机制,推动同频共振,增强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结果,是省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及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提高立法质效、实现精细化立法上还需要持续用力,在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上还需要不断提升,在丰富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上还需要积极探索,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干事能力上还需要继续努力。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加以改进。
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学习贯彻,逐项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运用体现到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盯省委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依法履职行权,服务保障全省发展大局,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领导作用,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推进。
二、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入开展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宪法宣誓仪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小切口”立法,丰富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应性、可操作性。根据年度立法计划,初步安排审议65项法规案。持续加大已清理法规的修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对市州立法指导,形成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三、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职。
坚持把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根据年度监督计划,预安排23个监督项目,制定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地方金融工作、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法治政府建设、知识产权审判等方面的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坚持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共同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地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聚焦重大事项开展省市县人大监督联动,提升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四、强化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深化“两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统筹做好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推动代表工作进一步活起来、实起来、严起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深化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依法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家、站、点”平台赋能增效,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开展履职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代表政治建设和履职监督,持续推进代表履职培训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做好代表履职档案管理。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要求,在省委领导下,扎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甘肃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五、注重强基固本,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营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联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健全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百年党史铸初心,奋楫扬帆启新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职,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甘肃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5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胡亚枫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振兴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振兴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效发挥人大作用。全年审议通过省本级法规案16件,其中制定4件、修改9件、作出法规性决定3件;初审法规草案4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1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10个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计等8个报告,检查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3项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1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作出6项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3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完善学习机制,发挥常委会党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31次常委会党组会议、7次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交流心得体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指导、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史学习教育重点书目,举办专题读书班,讲专题党课,开办“人大讲堂”,参观红色基地,举办“使命·足迹·成就——黑龙江省人大发展历程展”,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倾力解决30件民生实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宣讲,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许勤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把省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举办“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印记”展览,生动展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成效,省委对本届以来常委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常委会党组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年来,向省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221件,省委领导作出批示154件,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去年4个立法项目、2项监督议题和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对人大工作给予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开门立法,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拓展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立法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完善常态化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反馈机制,发挥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让每部法规都装满民意。坚持把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聚焦民生重点加强监督,通过座谈、论证、听证、协商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人民福祉。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各地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已成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常委会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4部法律执法检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草案征求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民族工作情况等6项专题调研。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我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唯一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座谈会上发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二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我省黑土地保护利用、优化营商环境等立法给予充分肯定。
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对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作出立法安排,确保振兴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落实省委部署,在保证完成立法工作计划的同时,增加4个立法项目,强化推进落实,审议通过《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3件法规,初审《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草案。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制定颁布《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强化政府责任,厘清政府与市场主体关系,在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旅游强省提供法治保障。制定颁布《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决策部署,以制度固化我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细化预算审查监督程序和内容,完善审查监督方式方法,依法保障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提质增效。修改《黑龙江省计量条例》,推进“放管服”改革。修改《黑龙江省邮政条例》,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展。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初审《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4件法规草案。
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立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委部署要求,采取“决定+条例”方式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立法,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制定颁布《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在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责任机制、编制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实施田长制、建立黑土地保护投入和激励机制、惩处偷采盗挖黑土及泥炭违法行为等方面作出规定,并设立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周,对于更好发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保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修改《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加强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颁布《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为女职工营造平等公正的职业环境,将女职工卫生费发放标准提高到每月不低于35元,每两年一次的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纳入免费体检范畴,省医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时长从98日增加到158日,填补了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地方立法空白。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和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设立育儿假,依法让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落地。修改《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对保障供热单位达标供热以及与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相适应的有关内容作出修改。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立法。落实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筑牢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法治防线。修改《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强化动物防疫管理责任,严格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和运输监管。修改《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保证畜禽质量安全,防止疫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修改《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深化“放管服”改革相一致,为食品安全领域确定了龙江标准。
在立法工作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高质量立法。完善立法流程,规范立法程序。注重深入调研、多轮次座谈、多方面评估论证,发挥人大代表和立法专家作用。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5件法规草案,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协调指导。对《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重要立法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双组长制”,高位协调、协同解决立法涉及的重大问题。发挥审议把关作用,科学作出立法决策,实现立法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精细立法、精准立法迈出新步伐。统筹做好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宣传解读法规,编写出版《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释义》。指导设区的市加强立法工作,遵循立法权限,丰富立法形式,发挥地方性法规适用性、补充性、探索性作用。
三、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连续四年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用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绿水青山。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省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全面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落实,要再部署、再督导,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到位。检查历时8个月,召开27场汇报会、座谈会,查看99个项目,分析25万份社会满意度调查样本,发放12万份法律知识调查问卷,梳理形成69个问题清单台账,问题导向更加鲜明,督导问效更加务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我省做法。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连续三年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强化经济形势分析,加强经济运行监督。专项视察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深入7个市、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园区,提出处理好“三个关系”、抓好“五个聚焦”等意见,省政府认真研究采纳这些意见,全力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实施情况,推动加大种业扶持力度,全面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省政府要求6个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吸收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种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把握“五个发展维度”,下足“七个硬功夫”等意见建议,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省委对常委会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思路清晰,建议指向具体,要求省政府认真研究。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黑土地保护情况的报告,建议完善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这一富民强省特色产业高质高效、健康有序发展。
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连续第三年开展《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用法治力量提升我省营商环境质量。检查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加,6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全省13个市地,对条例38个重要条款以及国务院委托第三方评估发现的48个问题一并对照检查,访谈248户企业负责人,问卷调查1130个市场主体,跟踪督办、督促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29个具体问题,持续推动这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促进全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参加问卷调查的92%的企业对我省营商环境表示满意,在国务院对东北地区21个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哈尔滨市、大庆市名列第3名和第4名。
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贯彻党中央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听取审议预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保证依法及时用好国家下达的政府债券资金。审查批准政府决算,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作用,开展预算执行规范性、预算执行进度跟踪检查,保证预算全面有效执行。加强债务审查监督,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全省债务规模控制在法定限额以内。强化跟踪问效,听取审议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对整改总体情况和3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革,首次听取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促进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促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提供法治支撑。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队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时,我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唯一的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视频连线向调研组介绍了监督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有关会议讲话或批示中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全年备案审查80个规范性文件。三次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督促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修改和废止规章、规范性文件20件,设区的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修改和废止规章、规范性文件29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推动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跟踪调研省政府关于全省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结合审议跟踪调研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跟进审议省政府关于跟踪调研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收到良好效果,社会反响强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督促压实落靠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消防综合治理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开展全省文物考古工作情况专项视察,推动文物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凝聚力。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加强对监察工作的监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监督支持监察机关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城乡社保低保问题、殡葬领域腐败问题、教育领域问题、医疗领域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突出问题,督促完善监察机制和延伸工作触角,标志着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实现全覆盖、迈出新步伐。
在监督工作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紧扣法律法规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暗访暗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监督利剑”作用,使执法检查这一主要监督方式焕发出新的活力。对重要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采取各级人大联动、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等方式进行,提高监督整体实效。强化跟踪监督,对重点工作、焦点问题,用好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调研、专项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形式,紧盯不放,持续监督,拓展监督深度,更加强化了人大监督力度。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深化“双联系”工作。持续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基层行活动,邀请所联系代表共同参与相关工作,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提升常委会工作水平。加强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同代表的联系,持续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广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分组审议并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全年组织349名代表参加立法、监督、预算审查等工作。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深入25个县(市、区)和19个乡镇(街道)开展人大代表进站进家工作观摩互学活动,全省各地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积极进站进家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推动解决一大批民生问题,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
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组织代表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百大项目建设、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组建11个专业代表小组,对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调研,有效提高代表活动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实施《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的决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为多样、效果日益显现。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首次开展人大代表走进“一府一委两院”活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了解省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两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提高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16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6件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1件已初审、6件已列入立法计划、3件视条件成熟再推进相关立法。完善代表建议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和跟踪督办,对主任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加大督办力度,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促振兴、聚民智、惠民生的务实举措。首次听取审议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等办理工作较重的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持续推进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落实,代表建议落实率和满意度有效提升。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39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高质量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我省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大庆页岩油勘探开发和产业化商业化、支持黑龙江建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国家战略示范区、支持哈长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4件建议,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高度重视,专程到我省调研听取意见,一些事关振兴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得到解决。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持续抓好代表履职培训,举办第五期专题学习班,召开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组织代表参观中共黑龙江历史纪念馆,举办专业代表小组负责人培训研讨会,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建立覆盖省人大代表和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工作部门成员微信群,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提供重要时政信息和理论学习资料。完善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支撑。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推动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全年依法补选67名省人大代表、终止79名省人大代表资格、罢免2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做好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做好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报请省委转发《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一届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相关问题的决定》,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联席会、推进会、座谈会。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依法选举产生81869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取得圆满成功。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络动态》刊发我省高质量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和依法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的经验做法。
五、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完善《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顺利完成常委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效。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支持省纪委监委派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建立机关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定期沟通会商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拓展人大宣传报道深度广度,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制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和服务办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评价标准(试行)》,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观念,提高履职能力和议事质量。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制度成果系统集成和流程优化,去年新制定4项、修改完善21项工作制度,四年来制定完善五大类、135项制度,基本实现履职尽责法治化、工作流程标准化、机关运行规范化,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认真落实“五细”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严细慎实、精益求精”工作作风进一步形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深入开展“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质量和效率有了新提升。加强“智慧人大”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为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提供高效服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带队到我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法检查时,在《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汇报提纲》上作出批示:“省人大突出政治引领,履职严格精准,制度不断完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扎实,不少工作多有创新”。
加强对外交往工作。参加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成功举办黑龙江省、广东省、俄罗斯友好省州地方立法机构合作视频会议,加强两国地方立法机构交流,推动经贸、科技、教育等领域务实合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作出批示:“会议开的很好。黑龙江同俄罗斯五个州接壤,有得天独厚的交流交往、贸易合作的条件。借助广东的经济科技贸易等改革开放前沿的优势,形成友好交往、合作互惠的好局面,还大有文章可做。请黑龙江人大不断总结经验,继续把这篇文章做好”。
密切与各级人大联系,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交流会,召开第三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协同联动,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精细化需要加强,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制度机制需要完善,监督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需要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更好履行法定职责。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人大工作十分重要。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全面履行常委会党组领导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党中央和省委交付的各项任务。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二、推进高质量立法。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今年安排立法项目59件,其中年内审议立法项目15件、预备立法项目26件、立法调研项目18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修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制定《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修改《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为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为提升公民社会科学素质,制定《黑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积极推进《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立法。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三、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中小企业融资、公路质量提升工作情况,专项视察《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宣传贯彻、对外开放试验区建设情况。围绕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题调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听取审议“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开展、养老服务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报告,检查《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加强对监察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少捕慎诉慎押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主动审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审议省政府及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相关承办单位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深度广度,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代表参加立法、监督、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代表联系。推进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统一安排“一府一委两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各项工作和活动。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加强代表议案审议工作,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办理和督办、评估工作。加强代表自身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做好我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五、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学习机制,发挥常委会党组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适时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持续锻造“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人大新闻舆论工作,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加强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培养锻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加力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1月2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党隆重庆祝百年华诞、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通过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统一思想和行动、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指明了方向。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遵循。
一年来,自治区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经常作出批示,常委会会议多次听取汇报,召开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下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疆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庆祝建党百年为贯穿全年的主题,以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为贯穿全年的重点,以立法工作提质、监督工作提效、代表工作提级、自身建设提挡为贯穿全年的任务,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贡献。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从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紧跟党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各项工作更好服务中心和大局。全年召开11次常委会会议,制定修改自治区法规10件,作出决议决定4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法规19件,立法数量多、分量重;听取审议19个报告,开展6次执法检查、3次专题询问、14次专题调研,监督力度大、效果好;同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4人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行动,更好展现了人大在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上的担当作为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党的决策部署作为第一时间的任务、作为党组会、主任会和常委会的第一项内容,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坚定坚决地把党的领导落细、落实、落具体,体现到人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每一个领域。
(一)坚定坚决统一思想行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必修课,完善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常委会党组集中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学习,常委会各党组织深入学习,人大各类培训班系统学习,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认真学习,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和推动人大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宣传宣讲、狠抓贯彻落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体现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二)聚焦大事要事尽职尽责。始终把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纲和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把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落实到人大具体工作中。深刻认识人大在依法治疆中肩负着重要职责,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紧扣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主动找到人大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做好的事情,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一是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包联督导,防止疫情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二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把维护社会稳定融入人大各项工作中,落实维稳责任,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支持选派的村第一书记工作,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积极参加“新疆是个好地方”视频宣介会和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坚决与攻击污蔑新疆的敌对势力作斗争,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敢于发声、敢于亮剑,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三是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乡村振兴联系点、联系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助力“六稳”“六保”,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为我区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作出了贡献。人大是党领导下的人大、是人民的人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和人民需要,人大就毫不犹豫站到一线,扛起应尽的责任,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规定动作高质量、自选动作有特色,使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增强了历史自信、理论自觉、时代责任,提升了人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持续深入“学党史”,党组带头、全员覆盖,全面系统学、入脑入心学,做到在学史明理上更加清醒、在学史增信上更加执着、在学史崇德上更加笃定、在学史力行上更见实效。二是学用结合“悟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三是用心用力“办实事”,紧盯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常委会领导班子深入“访惠聚”驻村工作点和时代楷模拉齐尼·巴依卡家乡,开展“学党史、走基层、办实事”活动,与当地党员干部一起过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基层群众困难。四是聚焦主业“开新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为动力,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立法工作提质有成果,更好发挥了服务总目标的法治支撑作用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党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立法工作汇报,审定立法计划,研究重要法规草案,为做好立法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立法工作的安排部署,紧扣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以蹄疾步稳的立法修法,护卫社会安宁、护航改革发展、护佑民生福祉。
(一)重要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统筹立改废释,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创新创建工作载体,强化创建工作责任,着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成强基工程、生命线工程,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常委会制定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作出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八五普法教育的决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制定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凝炼固化平安新疆建设实践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提供法治保障。制定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正规化建设,发挥好警务辅助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制定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完善社科普及工作机制,拓展社科普及工作覆盖面,推动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制定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突出规划引导、产业扶持和服务管理三结合,推进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为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提供法治支撑。制定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全区一盘棋”、服务对象“最多跑一次”。修改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结合新疆实际予以细化,将保持土地政策稳定性与尊重农民意愿、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结合起来,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修改自治区实施测绘法办法,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地理信息安全。作出关于自治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加快打造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必将为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相信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一重要立法任务。
(二)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成立常委会立法工作协调小组,以机制优化促进立法质量提升。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制定和实施立法计划,主动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提前介入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规草案,建立健全法规起草工作专班制度,发挥好人大在审议环节的把关作用,确保制定的法规贯彻党的主张、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得到人民拥护。去年有4件法规草案由人大牵头起草,数量和比重都有增加。坚持把深入基层、问法于民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面对面听取村、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立法之路载满民意。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注重区内、区外调研相结合,赴全国人大征求立法建议,赴其他省区市学习立法经验,着力将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在前端。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开展联系点工作情况评估,更好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制度,让立法专家全程参与立法工作,为完善立法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三)报批法规和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加强对有立法权的州市县立法工作指导,对重要报批法规深入调研,做到关口前移、提早介入、严格审批,提升立法整体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全面建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纵向联通各级人大常委会,横向联通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实现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电子化管理。首次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执法检查,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对涉及行政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坚持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督促指导地州市、县市区人大落实备案审查制度。
三、监督工作提效有收获,更好发挥了服务总目标的保驾护航作用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突出监督重点,创新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证人民利益维护实现。
(一)宪法宣传实施迈出新步伐。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首次以视频连线方式覆盖全区三级人大,共同听取宪法知识讲座,共同进行宪法宣誓,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组织人大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引导树牢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
(二)重点工作监督再上新台阶。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检查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的落实情况,积极维护网络安全,营造和谐健康、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听取审议兴边富民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改善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祖国边境安宁。听取审议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审议2021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本级决算报告以及202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成全疆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强化“事前”监督、聚焦“事中”监督、做实“事后”监督。听取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为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加上一道“安全门”。听取审议《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全面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查种子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推动现代种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听取审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更好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期待。组织开展以“依法监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1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节约能源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民生无小事,持续推进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实事的监督。检查义务教育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推动义务教育巩固发展。开展就业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视察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自治区党委专门对这次就业情况的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听取审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推进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健康织密“防护网”。检查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推动物业服务监管能力和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首次听取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坚持以人大监督之力,促进公正司法。制定加强和改进对司法机关监督的意见,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听取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监督工作效能实现新提升。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常委会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切实解决难点堵点,增强监督工作合力。积极探索监督工作创新,首次与地州市人大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和专题调研组,开展监督工作,首次与地州市人大联合进行专题询问,并且视频连线全区三级人大,首次在跟踪监督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首次实现立法项目与监督项目同步谋划和实施,强化了人大监督力度和成效。增强人大监督“刚性”,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形成人大监督工作的“组合拳”;专题询问从一年两问到一年三问,从开卷答问到闭卷答问,从部门答问到政府答问,从线下询问到线上联动,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更加严格、更具实效;加强持续监督、跟踪监督、上下联动监督,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进一步彰显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四、代表工作提级有成绩,更好发挥了服务总目标的凝心聚力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坚持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基础和底色,代表工作活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做到了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一)代表工作载体完善创新。为了庆祝我们党成立一百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百年辉煌感党恩、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全区四级人大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全员参与,开展宣传宣讲3765万场次,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94万条,解决群众困难诉求48万件,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实实在在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增强了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性。通过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找准了代表履职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实现了代表履职有方向、组织活动有抓手、效果评价有标准、人民群众得实惠。推进代表工作信息化,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并开通手机应用,让代表学习培训、知情知政、联系群众、提出建议等更加便捷,用科技赋能代表工作。推进代表“家室站”建设,制定“十有”规范,加强纵向统筹,促进横向交流,优化站点布局,提升活动成效,努力使之成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二)联系服务代表深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座谈,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联系专业领域代表,都已形成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为丰富,既有“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也有“屏对屏”的连线互动。坚持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自主学习相结合,全年举办代表大讲堂4期,举办代表培训班8期,实现五级代表培训全覆盖,增强了代表的政治意识、法律素养、人民情怀,夯实了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基础。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大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的力度,精心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更好地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
(三)代表议案建议有效办理。首次向代表及原选举单位逐一通报代表建议的交办情况,首次组织部分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与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人、人大专门委员会督办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首次安排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推动代表建议转化为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0件议案和45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73%,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县乡人大换届圆满完成。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修改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指导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70537名,较上届增加10073名,代表政治更强、素质更好、结构更优,实现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2021年,人大代表给我们带来了太多的感动和力量。代表们忠诚于党,心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把人民利益挂在嘴边、放在心中、担在肩上,用实干与担当绘就了一幅幅生动的履职图景,以拼搏和奉献践行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光荣使命,为在新时代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作出了贡献,在恪尽职守中绽放出最美风采。常委会为代表们喝彩、为代表们点赞!
五、自身建设提挡有成效,更好发挥了服务总目标的人大职能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常委会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每年召开人大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核心和管总的位置,扎实推进人大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建设,深入开展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切实发挥人大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推进人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坚持“严”的主基调,咬定作风建设不放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好巡视整改,持续纠治“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人大工作作风进一步实起来、履职面貌进一步新起来。
(二)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始终把加强学习作为履职基础,坚持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加大各级人大干部培训力度,全年通过线上线下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16期,培训5000多人次,人大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对本届常委会制定修订的66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并增补了19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的会期、日程,优化会议流程,持续改进会风,常委会会议质量进一步提升。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加强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学习交流。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作用,增进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协调。密切与兵团人大工委、地州市和县市区人大联系联动,加强工作协同,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不断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缩短工作从安排到落实的时间、从想法到做法的时间、从纸面到地面的时间,以成果说话、以实绩交卷。
(三)调查研究一以贯之。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常规动作和必经流程,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首先以调研为前提,坚持重在“调”、贵在“研”、关键在“用”,既把真实情况了解清楚、又把问题短板分析透彻、更把对策建议谋准谋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充分了解民情、广泛汇集民智的基础上。
(四)理论研究更加深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通过立法工作为实现总目标提供法治支撑,通过监督工作为实现总目标服务保障,通过代表工作为实现总目标凝心聚力等重要命题,研究形成了“五个明确”“四个提升”“五大格局”、人大工作标准化等重要成果,丰富和拓展了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新疆特色。
(五)新闻宣传力度加大。深刻把握“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也是党的‘喉舌’、党的宣传阵地”,首次召开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印发工作意见,建立媒体协调通气制度,完善人大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成新疆人大融媒体中心。统筹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系统策划、精准选题、突显特色上下功夫,首次举办人代会开放日,首次“云直播”代表“家室站”活动,推出一批具有新疆特点和人大特色的新闻精品,讲好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六)信息化加快建设。把信息技术作为人大履职效应的“放大器”、创新实践的“助推器”、联系人民的“高速路”、机关办公的“好帮手”,首次召开人大信息化工作会议,制定建设规划,按照“一级建设、多级使用”,建成覆盖全疆所有地州市、县市区人大的视频会议系统,建成多个信息化应用平台。人大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人大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支撑,有力助推了人大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和自治区党委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疆各族人民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首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深刻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必须深刻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必须深刻把握围绕中心大局开展人大工作这一鲜明主题;必须深刻把握提升人大工作质量水平这一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深刻把握“四个机关”这一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立法在紧跟新时代上做得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上做得还不够;代表工作的活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做得还不够;自身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人大干部在履职尽责上做得还不够。对于以上问题,常委会将紧盯不放、真抓真改,做到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步。
2022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常委会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使命,以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重任,坚持“五个明确”“四个提升”“五大格局”,增强立法工作精度、监督工作强度、代表工作温度、自身建设力度,发挥好人大作用,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工作中、体现在人大机关的风气中、体现在人大每一个组织、每一个人员的行为中,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人大工作,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政治学习指导工作实践,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实施意见》精神,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始终把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人大工作的主线,始终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人大工作的总纲,始终把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作为人大工作的遵循,在事关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上下功夫,在破解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上下功夫。紧扣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科学精准毫不放松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深刻理解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各族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依法治疆上下更大功夫,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领域,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以良法善治守护各族群众高品质生活,确保人大依法履职与推动党委决策贯彻落实更好结合起来,确保人大重点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更好融合起来。
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在人大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中推进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要求,逐项涵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要素,广泛汇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心民意,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坚持民主立法、立法为民,通过立法调研、基层立法联系点、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意见等多种形式,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监督,精准出手、持续发力,把为民造福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四、增强立法工作精度。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准立法方向,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加强维护稳定、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文化润疆、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等重要领域立法。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丰富立法形式,既搞“大块头”,也搞“小快灵”,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善于把党的主张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规规定,实现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不断提高报批法规和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今年,将制定和修改自治区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等法规,作出关于推进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决定等。
五、增强监督工作强度。
始终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保证宪法法律得到遵守和执行。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解决影响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紧扣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提升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监督水平,加大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力度,切实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今年,将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法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专利法和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等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自治区科技创新工作情况、林果业发展情况、畜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围绕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六、增强代表工作温度。
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深化人大代表“家室站”规范化建设,完善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支持和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更好汇聚起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磅礴力量。
七、增强自身建设力度。
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政治坚定作为首要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牢记人大前面的“人民”两字,始终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保证人民通过法定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全过程参与人大工作,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充分反映和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把握工作机关定位,把工作标准化作为工作高质量的前提,推进人大制度更完善、程序更规范、工作更科学、成效更明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新局面的突破口,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握代表机关定位,坚持发扬民主,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依法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
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一线”状态、按照“一线”标准、展现“一线”作为,以勇于担当的干劲、真抓实干的拼劲、开拓创新的闯劲、滴水石穿的韧劲,扎实做好本届常委会各项工作。要认真梳理人大工作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积累的好经验、形成的好作风,不断加强总结、提炼和发扬,推动自治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高扬理想信念的旗帜,凝聚万众一心的伟力,保持笃行不怠的坚定,提振踔厉奋发的精神,展现虎虎生威的雄风,满怀豪情一起向未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赢得新的胜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5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人大工作史上、西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四件大事”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13次、主任会议24次;新制定法规4件,审议法规22件,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174件;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31项,提出审议意见127条;开展各类调研48项,形成调研报告56份;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267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0人次。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措施,自觉对标对表,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揽人大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更”专题教育,贯通党的百年奋斗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西藏和平解放70年发展进步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带头宣讲,带动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围绕重大主题,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和人大讲堂共36次。
(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新中国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工作。常委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立足新定位,着眼新目标,研究新举措,制定出台《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及时召开全区地(市)县(区)人大主任培训会暨人大代表工作推进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延伸到基层人大工作中。
(四)坚持人大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常委会工作“一要点三计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72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圆满实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认真组织宪法宣誓,增强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坚持维护社会稳定第一任务,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和第一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履行人大职责。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战略性任务和主题主线,以推动落实《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重要抓手,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条例实施执法检查,召开推进条例实施座谈会,推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审议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边境管理条例、消防条例等,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常委会领导深入各地市县蹲点督导维稳工作,推动自治区党委各项维稳措施落实落细。深入寺庙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题调研,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固边强边专题调研,覆盖4个边境地市和21个边境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开展“幸福新西藏、发展新画卷”云访问外事活动。
三、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部分领域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栗战书委员长就西藏立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王晨副委员长到西藏考察调研时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执法检查。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地方性法规评估和清理工作。根据民法典精神和上位法变动,修正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实施收养法变通规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重要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二)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决定。修订种子法实施办法,规范品种保护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及时调整立法项目,主导起草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完成两次审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调研,审议药品管理条例。
(三)坚持全区立法“一盘棋”,加强立法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对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指导,从法规立项、内容规范、工作程序等方面把好关,批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法规6件。对那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作出决定。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开展立法工作研究。认真总结我区立法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和生态文明建设立法的成功经验,组织开展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前瞻性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四、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一)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法监督。依法审查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议批准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关于近三年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跟踪检查民营经济发展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专项调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旅游法和自治区旅游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草原畜牧业、农牧业现代化等专题调研,促进农牧民增收和农牧业发展。
(二)围绕促进高效能治理正确监督。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实施《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听取审议2020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进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审查报备规范性文件24件,对其中3件责成制定机关予以纠正。
(三)围绕促进高品质生活有效监督。紧扣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开展食品安全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农牧区学前教育、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专题调研,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大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圆满完成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研究制定县乡人大换届指导意见,依法通过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拉萨山南林芝三市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换届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工作。提高无固定收入自治区人大代表补贴和代表视察活动经费标准,新增自治区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助。制定自治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组织各级人大代表330人次参加培训,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
(三)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加强重点建议督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250件,答复率100%。
(四)扎实有效优化“双联系”制度。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252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和专工委相关工作,组织人大代表213人次参加监督检查。常委会主要领导坚持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转办代表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的问题。
六、坚持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行动坚决。完善人大机关党的组织体系,设立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完善机关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自治区人大机关整体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举办新任人大干部培训班和研讨班,全区各级人大协同联动不断强化。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英明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代表和各级人大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协同配合的结果,是自治区政协委员、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各族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小切口”立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机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常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2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锚定“四件大事”,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捍卫“两个确立”,做“两个维护”的忠诚践行者
“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最重要的历史经验,是指引我们奋进新征程、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政治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十个明确”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西藏人大工作“五个方面”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心筹备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着力树牢“四个自信”,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
我区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是抵御美国等西方反华势力遏制分化中国图谋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重点地区。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和各级人大干部要牢记领袖嘱托、坚守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夯实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带头坚定道路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旗帜鲜明反对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切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带头坚定理论自信。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性、真理性的信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带头坚定文化自信。坚定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弘扬“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孔繁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中华文化成为西藏各民族的情感纽带和心灵归宿,切实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的勇于担当者
全面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聚力“四件大事”,在“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中担当作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助力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刻把握“五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在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坚决扛起扛好扛实维稳第一政治责任。开展国家安全法执法检查,制定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和网络安全相关法规。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涉藏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聚焦聚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为抓手,以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为方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强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开展条例实施执法检查、专项调研、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报告。组织和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带头遵守、广泛宣传条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乡规民约、寺规僧约,进一步深化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围绕持续推动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法检查,全面评估清理和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作出进一步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决定。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九个必须”要求,遵循“五个有利于”标准,推动藏传佛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聚焦聚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按照“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要求,制定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相关领域立法,修订加强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扶贫产业、清洁能源、数字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专项工作报告。聚焦聚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召开条例实施周年座谈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工作。以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长江上游金沙江流域西藏段生态保护执法检查。听取审议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积极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保护协同立法、协同监督。聚焦聚力创建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修订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坚持固边与兴边结合、兴边与富民融合,围绕加快推进边境安全能力建设、边境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调研,听取固边兴边富民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着力履行“四项职能”,做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忠实实践者
坚持人民至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各族人民权益。推进立法工作提质。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持续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制定2022年立法计划,在确保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丰富立法形式,既要搞一些“大块头”,更要多搞一些“小切口”“小快灵”“小而精”地方性法规,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着力补齐法治西藏建设急需急用法规短板。修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作出自治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地方性法规,巩固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推进监督工作提效。围绕“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开展人大监督。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十大民生工程”,听取审议就业创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债务管理等情况的专项报告。组织开展金融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调研,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依法纠正和撤销违反法律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推进代表工作提级。人大工作基础在代表,活力在代表。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持续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代表学习、交流、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不断提升办理质量。依法有序做好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做好我区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及时跟进决定任免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决策就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组织好宪法宣誓。
五、着力打造“四个机关”,做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坚决行动者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深入开展以“查作风、查责任、查漏洞、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六个表率”作用。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组、分党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人大工作专班作用,加大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力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打造让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放心、各族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
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院忠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在这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里,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自治区召开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为加快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一年来,我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全年加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常委会会议3次,就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59次,确保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一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效履行法定职责。加快立法修法步伐,制定、修改、批准法规50件,废止、批准废止法规和单行条例30件,对4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全面开展法规清理,稳慎有序推进立改废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开展监督工作43项,作出决定决议1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5人(次),真正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一年来,我们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针对民生重点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针对重点法规多次调研、多轮座谈、多方论证,使公众表达成为立法重要参考。积极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真正做到把人大工作深深根植于群众之中。
一、聚焦聚力创新驱动、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解决创新驱动短板,推动“科技兴蒙”行动深入实施。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围绕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开展检查,形成涵盖18个问题的清单,提出要重点解决我区科技创新投入未达到法定比例、企业创新主体意识不强、高层次创新平台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不足、科技创新人才匮乏等问题。听取和审议财政科技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从管资金、批项目向定规划、定标准、组织科技攻关、创新服务转变,加快构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发展新优势。
围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出要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专项推进责任制,对重要产业链供应链推行“链长制”,着力培育打造新动能、新产业、新的增长点。听取和审议全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督促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投资环境、损害投资者利益、妨害投资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呼和浩特市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主任集体视察。
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情况报告,三次批准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支持政府保障重点领域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监督完成整改资金589亿元。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全面摸清我区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使之更好服务发展大局,造福人民群众。
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强调要提高规划质量,补齐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短板,夯实产业基础,促进农牧民稳步增收。对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针对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不充分、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效果不佳等18个问题提出整改清单,交政府研究落实。
制定、修改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林木种子条例、计量管理条例。对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进行初次审议,开展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有效衔接各类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集约集聚,坚持科技引领等建议,努力用法治手段推进煤炭行业规范治理,巩固我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助力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
二、聚焦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常委会各项工作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纲”聚焦。在去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各位代表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条例》实施之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对《条例》的宣传阐释和贯彻实施作出安排部署。《条例》作为我区民族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规,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挥了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制定自治区教育条例,《条例》基本涵盖了国民教育的主要形式,以立法的形式积极回应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的关切。修改自治区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依法规范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并同步完成6件法规废止工作,如期完成自治区本级民族领域立法工作纠偏正向任务,取得政治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统一。
举全常委会之力开展了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围绕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提出七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的建议,得到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已经吸收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中。
听取和审议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情况报告,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区坚定坚决、积极稳慎做好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提出要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配齐配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水平,确保老师能教好、学生能跟上、家长能放心。
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教育培训,实现了6万多名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向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号召人大代表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彰显代表担当、展现代表风采。各级人大代表发挥自身特长和岗位优势,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了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三、聚焦聚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抓住保护草原这个内蒙古生态建设的首要任务,制定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坚持以草定畜、动态平衡、责权明确、奖惩并举,建立起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多元化补偿机制。听取草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问题清单进行跟踪销号,督促解决制约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促进内蒙古草原休养生息、永续发展。制定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我区地下水资源迈入严治严管的新阶段。出台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修订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重点规范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依法保障矿产开发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揽子修改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森林法办法、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及时修改不符合中央要求和上位法规定的条款。有重点地对自治区河湖管理条例、巴丹吉林沙漠沙山湖泊群保护条例、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积极储备生态环保领域立法项目。
在连续三年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明确提出要重点解决我区固体废物利用率低、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弱等问题,督促各地落实“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法律责任。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针对我区控能降碳形势严峻、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不稳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提升、城乡环境保护工作不均衡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
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权,就自治区2021-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审议意见,建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全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为自治区实施碳达峰碳中和以及新能源发展留足空间。在审议节能工作情况报告时,提出要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配合开展了“双碳”背景下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提出的有关建议得到国家采纳。
四、聚焦聚力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全力保障改善民生
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推动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紧扣业主委员会成立难、老旧小区维修难、物业服务管理难等新问题,修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大问题。跟踪监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问题清单落实情况,推动政府解决生均定额经费较低、人才招聘审批程序繁琐等9类问题。听取和审议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就消防“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体育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情况开展执法调研。
把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作为年度重点监督项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强调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保就业、稳就业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稳岗就业,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慎终如始地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五、聚焦聚力法治内蒙古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首次听取和审议自治区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情况报告,提出要深入研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新动向,健全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一以贯之保持“打伞破网”的高压态势,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夯石筑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列出问题清单,重点针对乱执法、重处罚轻纠错、程序违法、行政效率低下等堵点痛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听取和审议全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完善不起诉决定与后续行政处罚、处分的衔接机制。
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深入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理力度,确保宪法法律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制定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以立法方式解决警辅队伍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不到位、管理使用不规范等瓶颈问题。
六、聚焦聚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深刻理解“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职责定位,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创新工作载体,拓展参与平台,强化服务保障,不断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实效性。
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坚持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带头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并与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帮助解决代表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发挥代表职业特长,根据履职意愿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和审议。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召开两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紧扣全区重点工作和代表关切,组织代表围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边疆地区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督办。按照内容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的要求,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提供服务,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深化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自治区政府负责同志领办批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机制,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各承办单位紧扣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对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限期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代表坦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及时开展会商,共同研究解决。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8件议案、623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年内得到解决的295件,占建议总数的474%,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
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扩大票决制范围,推动票决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全区80个旗县(市、区)、570个乡镇票决了2348件民生实事,投资总额198亿元,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七、聚焦聚力“四个机关”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党组成员带头到12个盟市宣讲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区各级人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以制度创新引领实践创新。修改了常委会工作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5件人大自身建设方面的法规,本次大会正在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这将进一步完善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健全适应职能特点、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发挥组成人员主体作用、共同做好常委会工作的文件,对组成人员参与人大重点工作、联系基层人大代表、督办重点建议作出安排。
加强对盟市、旗县(市、区)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制定印发我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就增加基层人大代表名额等作出5项决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各盟市对人大换届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选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基层人大代表数量适当增加,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圆满完成新一届三级人大代表选举任务。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我是人大代表,我帮你”等16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举办6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专题辅导讲座,7期党史学习教育暨机关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支持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坚强有力领导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各位组成人员、机关干部的智慧力量和辛勤汗水,得到了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各盟市及基层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有: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立法质量仍有待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不均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协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需要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拿出更多的务实举措,在改进提高中奋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我们踏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党的二十大将胜利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不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地把维护核心作为首要的“国之大者”,作为维护党和国家最高利益的根本所在,作为巩固红色江山的制胜法宝,作为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最可靠保证,发自内心拥戴核心,毫不动摇信赖核心,始终不渝忠诚核心,坚定不移维护核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切实担负起、履行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的“五个重大政治责任”,为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二、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行,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紧紧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果,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取得更大成效,创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取得更大进展,边疆民族地区高效能治理取得更大突破这四项重点任务开展立法工作,制定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革命文物保护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12件法规。紧跟国家法律修改步伐,及时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做到动态修改、动态清零,修改、废止道路运输条例、高速公路条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30件法规。加大对设区的市和自治旗立法工作指导力度,力争形成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地方立法成果。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愿所盼开展监督,就乡村振兴促进法、环境保护法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债券使用、“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24项。依法就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农村牧区改厕工作作出决定。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
做好新任人大代表培训工作,聚焦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轮训,组织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服务代表理念,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坚持问需于民、问效于民,继续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五、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今后发展任务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做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换届工作。进一步发挥组成人员主体作用,加强学习培训,办好专题讲座,共同做好常委会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密切全区各级人大之间的工作协同,办好全区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举办旗县(市、区)人大主任培训班,开展全区人大系统“十项创新工作”评选活动,不断提升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书写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崭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1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跃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1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广西改革发展进程中极其重要的一年。在广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视察,为新时代广西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审议法规案19件,通过14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0件、自治县单行条例5件。听取审议17个工作报告,检查6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6项专题调研和1次专题询问。作出7项决议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39人次。办理代表议案14件、代表建议729件。全面完成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常委会深刻认识“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政治成果,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组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分层次先后举办18批次专题集中学习研讨、4期“广西人大讲堂”和22期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对标对表“四个新”总要求,找准人大依法履职切入点,及时增加和调整18项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的殷殷嘱托落细落实。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积极筹备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成立6个工作专班,就相关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报告。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刘宁书记在会上对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常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和全区人大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会,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和规范选举任免工作。认真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常委会领导承担的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集群等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成效。一年来,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42次,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凝心聚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
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多措并举助力产业振兴。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发展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听取审议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促进农业机械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传统产业调结构、提层次,新兴产业快成长、上规模。制定投资促进条例,审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推动人力资源快速集聚,为产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跟踪监督近三年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营商环境改善,提高招商引资竞争力。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科学技术在全区普及。强化保障助推乡村振兴。新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项目,制定农村公路、农村供水用水、林木种苗条例,为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检查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实施情况,开展推进农产品加工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松材线虫病防控情况专题调研,指导常委会机关推进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用力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审议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推动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编制。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管控。听取审议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同步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相关突出问题整改。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加快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发起和推动渝、川、桂等7省区市人大在南宁召开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讨会,建立协作机制,搭建协作平台。积极向全国人大汇报,主动对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打造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议的办理和落实,组织部分在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赴渝、川、黔等省市开展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平陆运河项目进展情况,推动国家重大部署落地见效。聚焦高水平开放合作,开展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会展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广西服务中国—东盟开放合作走深走实。开展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召开北部湾及自贸试验区相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协同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法治对开放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深化与老挝、越南等国家的地方议会友好交流,推动“线上外事”工作,持续助力广西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落实守“土”有责,维护生态安全。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听取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盘点统计,做到底数清、用途明。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持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开展红色旅游发展、明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就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提升旅游服务和创新发展水平。
四是推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立足于“优”,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听取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专题调研,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指导帮助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形成的“三项机制”“四个模式”“五大统筹”等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推广。着眼于“细”,完善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保障。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教育等条例,修改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致力于“实”,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听取审议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探索形成于法有据、调研深入、审议充分、程序完善的审议监委专项报告工作机制。听取审议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民事审判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质量。听取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的报告,作出“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支持和配合基层治理。
五是推动民生改善。制定爱国卫生条例、中医药条例,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检查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压实责任推动进一步完善宣传普及目标责任制度,增强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听取审议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等情况专题调研,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教育质量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是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把依法做好换届选举作为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全区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7128名、乡级人大代表83455名,间接选举产生设区的市人大代表5267名,全区14个设区的市、111个县(市、区)、1118个乡镇全都依法召开新一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二是提升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代表履职平台工作实效。加强立法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现布点全覆盖、类型多样化。推广“联络站+”模式,指导各级人大结合当地实际,推动代表联络站与立法工作深度结合。审议的法规案均通过广西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用好网上信访平台,充分吸纳民意。召开经验交流会,提升“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主题活动中,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39位省军级领导率先垂范,全区(微信:zugong1893)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进站履职,52702名群众代表认真参与民情沟通会,收集到各种意见建议19014项,对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意见1058条,推动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为制定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三是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14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4件议案涉及的4个立法项目已经列入立法计划。692件代表建议涉及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6657%,24件由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的建议均已办结。积极推动涉及自治区层面的37件代表联络站重点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落实回应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关切。
四是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联系代表、听取意见。持续推动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一年来,共259人次参加各项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41人次受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多次召开代表座谈会和立法座谈会,421人次提出的法规草案修改建议得到采纳。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调研、视察、小组活动等方式不断丰富,组织代表757人次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五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聚焦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到先进地区举办代表履职学习班,积极推荐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学习培训,235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支持代表联络站示范点建设。重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完善代表工作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推广来自各条战线的优秀人大代表履职经验,首次表彰一批在2018—2021年度履职成效显著的人大代表、服务人大代表履职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树立榜样、形成示范。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推进常委会各方面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统筹谋划,将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创新形式,强化督促。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到湘江战役纪念地开展人大系统现场学习活动,常委会领导到高校、分管联系单位上专题党课8次。创新开展“感党恩、跟党走”主题系列活动,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会。召开全区人大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聚焦“办实事、解民忧”,常委会领导积极推动落实办实事项目16项,机关推动落实重点项目清单25项,以担当作为的履职成效体现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召开全区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各级人大创新经验做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稳步推进协同立法,实现自治区、设区的市、自治县“三级联动”立法。进一步完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工作机制,打好“组合拳”,形成“闭合链”,提高监督实效。加快“智慧广西人大”建设,认真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增强人大宣传影响力,营造全区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领导等对广西人大有关工作多次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全国人大相关刊物、各主流媒体对我区人大工作积极进行报道,广泛宣传代表履职成效和风采。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有待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督促落实,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求真务实,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二)牢牢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不断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强化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条例、预算监督条例、执法检查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事任免办法、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代表视察办法、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健全人大议事、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乡镇人大工作方面的制度,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措施和要求。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让人民的愿望心声更好地转化为人大各项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召开有关部门预算专题审议会,组织人大代表专题审议部分区直单位预算草案及部门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绩效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发挥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重要作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垦发展、边海防建设管理、工程建设领域监察监督工作、城市民族工作、长期护理险工作、司法救助工作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牢牢把握工作机关定位,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
推进高质量立法。聚焦加快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数字化发展、治理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制定效力好、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使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议大数据发展条例、科技创新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高速公路条例等法规草案。组织开展铝资源开发保护和铝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适时作出决定或制定地方性法规。围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继续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规草案,制定土地管理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继续审议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制定绩效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消防法办法等。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坚持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相结合,统筹“大块头”“小切口”“小快灵”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重大立法项目实行“双组长制”,成立立法专班联合开展工作,持续推动协同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增强备案审查实效。加强对设区的市和自治县立法工作指导,提高全区立法的整体效能。在立法中加强普法,讲好立法故事。
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继续实施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重点工作新突破。持续推动沿线省区市人大协同服务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听取审议科技强桂行动方案落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高等教育振兴工作和高等教育法实施、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诉源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积极发挥人大经济监督、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职能,促进“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要求落地生效。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特别是重大决策部署、宏观经济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认真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结合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社会保险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投资促进条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继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法定职责、法律责任得到严格落实。用好专题调研、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等,作为确定监督工作议题的重要参考,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各方面依法履职。
持续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形成成果、推动工作。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深化“智慧广西人大”建设与应用,推动数字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工作协同,提高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继续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交流,增进了解。
(四)牢牢把握代表机关定位,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
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努力实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坚持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做好代表意见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工作。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编制立法工作计划、起草法规案、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执法检查,加强和完善自治区人大计划、预决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继续开展好“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精心组织开展2022年度主题活动和经常性联系群众活动,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发挥联络站五大功能作用,引导代表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党和群众的“联络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人民群众的“服务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落实好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强化服务协调与督办落实。保障代表活动经费,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信息化保障,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依法组织好自治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开展2022年度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推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工作上水平。
各位代表,在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在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2022年1月19日)崔波
各位委员:
我代表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国共产党隆重庆祝百年华诞,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召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十四五”起步有力、开局良好。在全国政协悉心指导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把助推“十四五”规划实施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服务中心献良策,汇聚共识增合力,探索创新求实效,为推动先行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强化理论武装,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牢固。把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紧密结合政协实际部署推进。报请自治区党委同意,将学习教育扩展到区市县三级政协委员,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3个专题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召开政协委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座谈会,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围绕“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理论研讨,推动中共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及时召开党组会、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层层传达学习,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会、委员学习座谈会、专题学习班深入研讨交流,党组成员和主席会议成员带头宣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通过广泛多层制度化理论学习和研讨,广大政协委员更加深刻地领会中国共产党百年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历史经验,更加深刻地感悟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和伟大建党精神,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更加深刻地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思想认识进一步升华,精神斗志进一步鼓舞,“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落实“两个维护”更加坚决。
(二)深入协商议政,服务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成果显著。坚持发扬民主与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全年召开各类协商会议112次,组织调研视察考察90项,全面完成年度协商计划。围绕以四大提升行动为载体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集中协商议政,所提建议得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就加快九个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强创新素养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我区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建设、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深入协商,一些建议被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文件采用。注重在调研过程中协商解决问题,针对银川市主要路段交通拥堵、我区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提出务实建议,相关方面积极采纳、迅速落实。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制定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计划,确定9个重点题目一盯五年、持续监督,年内已开展了6个。建立每半年召开经济形势分析研讨会机制,从微观看宏观,就趋势性、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的包抓任务,政协党组成员和主席会议成员深入调查研究、跟进督促检查、帮助解决问题。积极参与沿黄九省区政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西北五省区政协“助推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联席会议,为推动省际间开放合作、共赢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广泛凝聚共识,促进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有效汇聚。切实履行凝聚共识的重要职能,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和党员委员同党外委员谈心300余人次,召开界别群众关注问题恳谈会28次,组织3批230余名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专题参观,举办委员大讲堂10期。深入开展以政治学习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协商议政为重要目标的委员读书活动,开设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乡村振兴战略与实践、产业数字化转型、黄河与中华文明等18个主题读书群,委员交流读书感想1900余人次。拓展界别委员工作室、委员会客室功能,总结推广委员按界别联系社会组织试点做法并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更加深入、更有实效。组织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外出考察,动员港澳委员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促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献计出力,加快推进当代宁夏移民历史资料征集研究和展览筹备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添火加力。
(四)坚持守正创新,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持续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制定实施自治区政协制度建设两年计划(2021-2022),明确坚持44项、废止9项,新制定和修订15项,已完成12项。制定自治区政协协商工作规则,修订专门委员会通则。制定加强和促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凝聚共识的平台载体、工作机制、目标对象,面向委员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制定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明确履职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委员勤学习、勇担当、善履职。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立法协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自治区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则》。修订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评议办法,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全面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承办全国地方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并在会上作了发言。建立重大战略性问题深入研究机制,完成“宁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等3项课题研究,首批特聘25名专家组成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首次召开专家协商会。认真落实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制度,提高协商议政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强基固本,政协自身建设整体提升。发挥政协党组领导作用,强化专委会分党组、功能型党支部政治功能,推动“两会一联系、发挥三个作用”制度落实,创新做法在全国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交流。落实主席会议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安排委员分批列席常委会会议成为常态。坚决响应自治区党委号召,动员广大委员和机关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斗争,展现责任担当。修订界别和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完善委员履职档案、履职情况统计、履职评价制度,召开离任委员座谈会,评选表彰24名十一届自治区政协优秀履职委员。建立社情民意信息直报机制,创办《每周社情》,面向社会征集社情民意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协系统联系指导,深化区市县三级政协协同调研、联动协商;专题调研我区统战对象、政协委员结构及界别设置情况,提出建议并被采纳,为市县政协做好换届工作提供指导;组织力量编写“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强化责任担当,做合格政协委员”培训提纲,为新一届市县政协开展委员培训提供服务。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机关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提升工程,调整优化机关各党支部设置,广泛开展“机关干部月月谈”、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着力促进机关干部讲政治、识大局、懂政协、强能力。
各位委员,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全国政协精心指导、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政协各参加单位、广大委员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了工作中的不足: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需进一步深入,专门协商机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治引领、凝聚共识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协商式监督的方式需进一步探索,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进一步强化。这些问题,今后要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2年工作部署
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发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郑重的历史性、战略性决策,特别是明确“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必将对推动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自治区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充分发挥“三个重要”作用,持续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不断强化委员责任担当,努力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强化理论武装,以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是一篇指引百年大党领航民族复兴的纲领性文献,是统一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开启第二个百年崭新征程、争取更大荣光的动员令。人民政协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重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影响和带动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和广大委员,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
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就是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能够成功和继续成功的根本政治优势,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必须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确保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就是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团结奋进的思想旗帜,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就是要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就是要勠力践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增强历史自觉,坚定历史自信,把握历史主动,担当历史使命,切实在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团结、行动上更加一致,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起来,同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开展委员读书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通过学习研讨、宣传宣讲,推动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论创新,围绕全会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论断、重大部署,特别是关于统一战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确定重点课题,深入开展研究。要把迎接中共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团结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二)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凝心聚力。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彰显价值使命。要认真落实年度协商计划,围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先行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以‘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为抓手,加快先行区建设”议题,开好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就“努力延长农副产品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民收入”“维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创新素养教育由课堂教学向课后教学延伸,助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若干问题的建议”“借鉴粤港澳经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带动消费”“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看当代移民对宁夏的历史作用和所形成的历史经验”等议题开展专题协商。围绕自治区党委基层治理“1+6”文件落实情况及提高基层治理成效和我区“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民主监督。坚持人民至上,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加灵活经常地开展界别协商、对口协商和“有事好商量”协商,协助党委政府破解民生难题、增进人民福祉,更好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
(三)坚持团结民主,持续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把“坚持统一战线”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还要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必须铆定性质定位、发挥优势作用,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践行人民民主,以协商有效凝心、以凝心实现聚力,更好地把人民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要高举大团结大联合旗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发扬敢于斗争精神和“团结—批评—团结”优良传统,既相互体谅包容,又勇于思想交锋,通过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建立重点关切问题情况通报会制度,完善政协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机制,建立定期走访港澳委员制度,通过协商履职、读书交流、开展谈心活动等,做好凝聚人心和力量的工作。面向社会广泛传播共识,办好当代宁夏移民历史展览,通过委员大讲堂等机制化平台,阐释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播政协协商形成的共识。更好联系和服务界别群众,制定界别委员工作室指导意见,打造委员会客室特色品牌,深化委员按界别联系社会组织工作,鼓励委员积极联系服务身边群众。
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胸怀天下的视界、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实践,扎实推进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落实协商工作规则,完善协商机制,培育协商文化,积极联系配合其他协商形式,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专业特色创新,加强改进专委会工作,建立各专委会互促互学机制,打造专委会协商议政品牌。完善提案办理协商、重点提案督办、重要提案培育等机制,建立提案公开制度,倒逼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提高。进一步健全协商成果采纳、反馈制度,探索以界别或委员小组等集体提案方式转化重要协商建言成果,推动协商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相互贯通。
(四)坚持党建统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把推动人民政协成为“三个重要”作为新时代政协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更好落实“两会一联系”制度,切实发挥专委会分党组的领导作用、功能型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强化政协党组织在政协工作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协商议政全过程,研究制定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履职廉政风险点与防范措施。召开全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区政协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协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要为委员行使权利、履职尽责积极创造条件,健全学习培训体系,完善多层次联络服务委员制度,探索委员履职承诺制度。落实好政协党组按程序对拟继续提名委员人选提出意见的责任,广泛开展委员走访活动,做好委员任期内履职情况综合考评等工作。政协机关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干部岗位责任清单,引导培养机关干部勤思考、善交流、有原则、敢创新,努力成为组织政治协商的专家。
要全面总结巩固提升十一届自治区政协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系统梳理归纳本届以来各类学习资料、制度文件和委员履职案例等,汇编成册,固化传承。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的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调研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第二次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改进指导联系市县政协工作方式,高质量办好新一届市县政协领导干部培训班,促进市县政协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
各位委员,今年是十一届自治区政协的届末之年,越到最后越要珍爱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增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紧迫感,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只争朝夕、勤勉履职,在服务党和人民事业中争取更大光荣,以更出彩的履职答卷为十一届政协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各位委员,百年成就鼓舞人心,新的征程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敬终如始、勇毅前行,奋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新篇章,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2022年1月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国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宣告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全市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聚焦“一个开局”“两件大事”“三项任务”,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锐意进取、守正创新,推动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首都高质量发展取得可喜成就。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职权,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议题106项。其中,制定法规11件、修改5件、打包修改14件、废止6件,提请大会审议2件,通过有关法规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24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调研1项、专题询问3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1人次,保障北京金融法院组建;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一、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主动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和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首要议题,共传达学习52次,增强学习的及时性系统性。完善联动学习制度,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分专题组织研讨,增强学习的整体性针对性。加强代表政治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和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195人参加,“北京人大网上课堂”重点推送权威理论讲座,提升代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文件,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系统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首次系统论述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委迅速召开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对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将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委会党组两次专题学习研讨,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研讨、开展“我为人大工作献一策”活动,把党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体现到工作各方面。
落实党的领导各项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以及工作计划调整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共汇报全面工作2次、请示报告82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同人大工作紧密结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市委巡视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强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履职信息化水平,深化人大制度研究宣传,努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立法需求,主动适应任务重、节奏快、要求高的新情况,坚持急用先行、优化工作机制,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
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坚持首都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制定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贯穿人民至上立场,凝聚广大群众智慧,规范全面接诉、分类处置、首接负责、限时办理、回访考评、主动治理的工作体系,将党领导下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成为全国首件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坚持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两手抓”,邀请7个相关区全程参与,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管控制度,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法治方式推动践行“两山”理论。率先制定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体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基础上,规范外语服务,鼓励社会参与,助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贯彻党中央决策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设立育儿假,细化“三孩”政策保障举措。着眼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对建立预付卡服务系统和预付资金存管等制度作出规定,推动形成监管合力。贯彻民法典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对现行有效法规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加快推进“两区”建设立法。审议种子条例和市人大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着眼治理和民生急需。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群众“小事”做好立法“大事”,以“小切口”回答“大课题”,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制定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坚持管理秩序和城市活力并重,明确“规划管广告、规范管牌匾、许可管标语”的立法思路,推动市容市貌清朗有序。制定反食品浪费规定,“叫停”诱导浪费、超量消费等行为,明确外卖平台、网络吃播等主体的责任,营造厉行节约的社会氛围。制定禁毒条例,全面贯彻上位法,加强禁毒宣传管制、戒毒管理服务,对公众人物、演艺人员涉毒问题从严规定。制定保守国家秘密条例,审议住房租赁、安全生产等项目。落实公共卫生立法修法计划,制定献血条例,明确采供血机构规划设置,强化无偿献血激励保障;修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推动统一指挥调度、院前院内衔接、急救非急救分类管理;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确保全链条管控。需要说明的是,计划中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居委会工作、动物防疫和红十字会5个项目因上位法修改等原因尚未完成,我们将继续跟进推动。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规划计划、论证评估、组织协调、审议把关能力建设,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严格执行市委领导立法工作制度,年度立法计划和10件重要法规草案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其他审议项目提前向市委报告。深化“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接诉即办等4项立法组建专班集中力量起草,所有立法项目都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建立“双向进入、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办和法制办在法规立项前、提请审议前、二次审议前和提请表决前分别牵头组织会商,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法规宣传普及机制,举行10场新闻发布会就22件法规介绍立法情况、制度设计和核心条款,法规公布时同步刊发权威解读。落实市委要求,选派骨干参加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宣讲团,赴各区和基层送法上门32场,录制干部教育专题网课,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突出监督刚性和实效,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常委会充分把握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这一人大监督的重要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实用好。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实施。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实现市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全覆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三级人大全覆盖。全面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年度备案规范性文件75件、纠正存在问题的2件。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进新立法规及时查、重要法规联动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探索“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力求查得准、问得透、审得实、改到位。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紧盯“四方责任”落实、疾控体系建设、基层网底织密的交叉点和接缝处,覆盖点位1000多个,清单开列17类32个典型问题,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组建7个专项小组,邀请代表至少“检查一个点位、发现一个问题、上传一张照片”,就50多个点位、160多个问题开列清单,推动两件“关键小事”久久为功。联动7个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编制法规解读,列出清单推动20项配套文件限期完成。检查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法规实施一年来涉医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5%。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问卷调查的860家企业总体满意率超过86%。
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两区”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等报告,从顶层设计、政策协同、产业化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建议。持续监督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贯彻实施,听取审议总规实施评估情况报告,审议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年度城市体检情况报告,在城市更新、职住平衡、韧性城市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加强司法普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市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报告,就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建议。回应教育、养老领域热点,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在对接城市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等方面提出建议;听取审议加快全市长护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加快试点扩面。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听取审议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对市监委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参与京津冀晋4省市人大联合调研大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题调研宗教事务条例实施。
深化财经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决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首次邀请代表参加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后评价。作出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第四季度组织专委会初审下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每季度跟踪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从财政支出“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前花”切入开展监督,使代表参与有抓手、审查有重点、监督有实效。初审40个部门预算,对其中94大类项目提出建议,推动20个项目中止申报、22个项目压缩预算。完善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首次听取审议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审计报告。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推进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对接国资数据,编制运行规范,提升智能化水平。
各位代表!办好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要求、落实市委部署,提前谋划安排,携手天津、河北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决定,授权同级政府为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以废旧立新方式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设施建设基础上更加注重环境友好,将老年人群体纳入适用范围,主动衔接有关国际规则,推动建设无障碍标杆城市;以迎冬奥为契机对推进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情况组织专项调研、开展专题询问,为“双奥之城”建设贡献力量。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认真把握超大城市群众需求多元多样、代表履职相对便利的特点,健全汇集民意民智的载体和机制,提升代表工作能力。一年来,750多名市人大代表、4000多名区人大代表、9900多名乡镇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特点优势,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满怀热情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需求,确保民意融入法规、民智直通决策,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生机活力。
健全汇集民意民智的载体机制。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以代表有活动、家站有活力、履职有规范为目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推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常态化,让群众通过家站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用好“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接诉即办立法中,四级人大代表11377人带着法规草案到306个代表之家、2184个代表联络站同66915名市民当面交流,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领导带头进家站听取意见,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进家站座谈,让来自群众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使涉及千家万户的议题都请千家万户参与、听千家万户意见。市区人大联动、代表家站依托、四级代表参加的“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充分肯定。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建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就9项立法征求意见183条,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运用多种形式拓展参与范围,反食品浪费立法中以“人人反浪费、大家定规矩”为主题宣传发动群众,两次组织线上调查,代表近11000人、市民群众近150万人参与;在常委会网站公布15件法规草案,收到意见8000多条;提请市委就2项立法在市政协开展协商,使立法过程同步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将固定联系人数由311人上调至566人。坚持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有243人次列席。健全代表参与机制,梳理321名代表参与意向,定向邀请代表参加。根据议题组织小班制专题化培训11次,市人大代表516人次参加。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组织年中活动和会前视察。贯彻中央要求,出台文件规范代表向司法机关转交群众反映具体案件材料的方式和程序。办好代表议案,将10件法规案交专委会审议,涉及的4件法规已通过;由43件监督议案汇总形成的4项议题,均已完成。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7类41件、专委会专项督办8类60件。各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同“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主要领导领衔办理、代表全程参与互动,市政府26个部门主动公开办理情况,市“两院”细化办理台账、实行目标责任制。目前,933件建议全部办结,其中取得进展或已列入计划793件,公开建议原文885件、答复意见689件。
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做好新一届区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对巩固党长期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贯彻党中央要求、落实市委部署,常委会党组制定意见、经市委转发实施,及时修改区、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决定明确有关事项;市选举工作办公室开展专业培训、升级系统平台、完善应急预案、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工作指导,把好代表“入口关”。去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南海选区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并作出重要指示,914万多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4898名、314万多选民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137名,参选率超过96%。广大选民热情高涨、依法行权,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秩序井然,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饱满、节奏紧凑、质效提升,是负重前行、砥砺创新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市委统筹指挥下,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成员、市人大代表勤勉尽职,“一府一委两院”通力配合,市、区、乡镇人大紧密协作,全市人民大力支持,才有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意志,广泛了解群众需求,克服疫情影响踊跃参与履职活动。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形势任务,对标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对照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常委会工作还有差距: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兴领域立法监督需要;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把关还需更加到位;人大监督精度和刚性有待增强,方式方法还要完善;代表家站活动制度化还有不少差距,代表履职档案还需健全;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还需加大力度,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履职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和改进。
今后一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推进高质量立法。
按照“把握重点、急用先行”的要求,统筹审议进度,优化工作机制,加快工作步伐,加强论证评估,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高质量发展,拟审议数字经济、乡村振兴、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等项目,继续推进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拟审议节水、土壤污染防治、突发事件应对等项目,继续推进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居委会工作、安全生产等立法修法;推动改善民生,拟审议城市更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项目,继续推进住房租赁等立法。
二、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拟对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拟听取审议总规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未成年人审判和检察等专项工作报告;拟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夯实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将联网监督系统向计划、国资、债务领域拓展。指导和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区级预算管理的监督。拟对接诉即办工作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三、做好代表工作。
完善“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就有关法规当面征求群众意见,通过调研、座谈、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汇集民意民智。用好代表家站,推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常态化,代表每月带着议题“进站”联系群众、听取意见,每季度带着问题“回家”学习充电、提升能力,每年带着履职成绩单向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监督,实现代表有活动、家站有活力、履职有规范。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基层代表进党校接受政治培训,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规范化水平,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政治建设方面,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和联动学习制度,就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培训,做好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初任培训,认真落实党的领导各项要求。制度建设方面,推进计划审查监督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修法,健全监督工作制度,梳理完善机关规章制度。队伍建设方面,落实“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要求,优化干部选拔、教育、管理,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研究宣传。推进履职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全面总结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成效和工作经验。
各位代表,赓续百年奋斗路,砥砺复兴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凝心聚力、勇毅前行,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2月13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起步之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的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高质量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了有力保障、贡献了重要力量。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审议通过法规、决定25件,其中制定或修订法规18件,通过修改或废止法规的决定5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2件;听取审议23项报告,开展6项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3人次。
一、注重深学笃行,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自觉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党组和常委会会议的第一议题,努力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开展交流研讨,推动学习不断走深走实。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用科学理论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
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认真开展集中宣讲和广泛宣传,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入领会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积累的新鲜经验,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推动了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促进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激励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更加满怀信心地听党话、跟党走,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辅导报告、集中自学、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举办8期专题培训班,深入领会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人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定位和职责,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党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新定位新任务,坚定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召开专题交流会,撰写理论文章,推进实践探索和工作创新,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方向道路、独特优势的认识,增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去年12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我们要紧跟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奋斗目标,紧贴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的需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作为,全面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注重急用先行,立法质效不断提高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创制性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努力做到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
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立法。落实制造业立市战略,制定全国首部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聚焦智能制造创新能力、供给能力、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提升,明确支持和激励措施,为推动天津制造向天津智造转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明确健全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促进港城融合发展,推动提升航运枢纽建设和对外开放服务水平。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固化我市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从法规制度层面搭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规定,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推动契税法在我市落地实施。审议基因和细胞产业促进条例草案,着力提升生物医药新兴产业发展水平。
继续深化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制定中医药条例,对构建多元参与机制、优化全民全生命周期服务网络、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等作出了规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健全立体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完善统筹规划、统一调度制度,规范救治衔接机制,以法治力量畅通生命通道。修改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保障措施,健全监督机制。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完善制度措施,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
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常委会深入调研论证,在全国率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明确工作机制、部门职责和管理制度,突出“双碳”并行、一体推进,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产业转型、促进低碳生活和减少碳排放、增加碳汇等作出了规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为了保护珍贵的水资源,修改节约用水条例、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实施水法办法,进一步强化节水制度措施,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制定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促进用水结构优化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修订土地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不断加强弘德立法和惠民立法。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充分发挥红色资源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细化制度措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修改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全域科普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高科学素养。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优化生育政策,细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常委会还审议了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
加快完善安全领域立法。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制定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健全储备各环节监督管理制度,推动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修改消防条例,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细化火灾隐患管理措施,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修改燃气管理条例,突出安全管理,强化设施保护,规范瓶装燃气销售和使用,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
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协同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与北京、河北人大共同制定工作意见,并同步作出决定,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确保冬奥会顺利进行。
以立法强化人大自身建设。议事规则是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总结提炼我市人大工作新经验,对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等进行了完善。这个草案已经常委会两次审议,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项重要立法任务。为做好区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常委会还制定了实施细则,增加基层代表数量,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开展法规专项清理,打包修改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5件法规,废止了盐业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对5件政府规章和47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加强了对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听取审议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强化制度能力建设,更好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功效。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丰富类型、扩充数量、优化布局,并制定完善了工作规则,对基层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要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办事处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我市设立的首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三、注重问题导向,监督力度明显加大
用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做到真监督、真支持。
着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要求,常委会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定期分析,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听取审议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前瞻性谋划、系统性推进、针对性落实,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巩固拓展高质量发展态势。听取审议了“十四五”重大项目及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报告,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重大工程和项目实施,提高储备项目质量,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
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了市级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持续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查监督。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健全报告机制,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依法推动政府强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将线上查询监测与线下调研分析相结合,为代表履职提供了便利。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提出要健全国有资产治理体系,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
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聚焦科技创新领域的关键节点,对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海河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营造保护氛围,增强保护效能,促进质量提高和成果运用。听取审议了人才工作情况报告,指出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听取审议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要吸引更多华侨华人融入天津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加强“三农”工作监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巩固成果,持续发力,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管护机制,建设干净整洁有序的美丽村庄。对畜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提出要进一步落实支持政策,加强良种培育推广,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全产业链发展,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农业现代化提出了意见建议。
助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听取审议了“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情况报告,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加强建设管理,更好发挥综合效应,厚植绿色发展的底色成色。听取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强调要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区人大联动,开展第三方评估,紧盯法定职责落实,直指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规定,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听取审议了节约用水情况报告,强调要坚持节水优先,采取降损、减排、增效等措施,强化综合利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围绕大清河系治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与北京、河北、山西人大联合开展调研,努力为雄安新区发展建设和白洋淀碧波安澜贡献力量。
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监督。聚焦文明城市建设,连续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并检查了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一督到底,以法治力量推动市民文明习惯养成、文明素质提升。听取审议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完善医保待遇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优化医保便民服务。听取审议了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适应群众健身需求,加大场地设施供给,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围绕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宗教工作等开展了专题调研。
聚力法治建设。听取审议了“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强调压实责任,创新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渠道,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全民信仰。审议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首次听取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更加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听取审议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要求推进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听取审议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指出要推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注重服务保障,代表作用有效发挥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各级人大代表不负信任重托,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勇于担当作为,无怨无悔奉献,依法履职尽责,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了重要力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光荣使命。
切实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证代表行使权利、执行职务的重要抓手,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做到真督实办。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87件议案,加强与提出议案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和反馈进展情况,推动了立法、监督工作的改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强化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加大牵头督办、对口督办、重点督办力度,压实承办单位责任,提升办理实效。代表提出的95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通过集中座谈、上门走访、电话微信、参加调研等方式,加强双向互动交流,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参与,注重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相关领域或具有专业背景的代表分专题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各项法规的制定都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调研等都广泛吸纳代表参加,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推动代表更加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及时了解群众愿望和基层实际,真实反映民情、表达民意,当好桥梁纽带,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组织代表立足本职岗位和各自工作,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奋进“十四五”、启航新征程做贡献。加强“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建设,搭平台、建载体,方便代表更好履职。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了区和乡镇人大全覆盖。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组织代表参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等,多形式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增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信心决心。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常态化,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五、注重担当尽责,履职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提高政治能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住关口,守好阵地。加强对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加强人大机关建设,积极做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深入开展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
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按照紧凑高效原则,优化常委会会议流程,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丰富报告形式,不断改进会风,进一步提高了审议质量和效率。各专委会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的优势,高质量完成了立法、监督和服务代表等各项任务。
做好人大新闻报道工作,搞好提前策划和计划安排,改进新闻发布制度,发挥刊网微综合优势,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加强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深化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加大调查研究工作力度,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推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指导,系统协调推进,并首次运用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的推进和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担当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配合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信任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活跃度有待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天津也正向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大步迈进。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牢牢把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牢牢把握高举人民民主旗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突出鲜明主题,把牢职责定位,明确重点任务,扭住重要抓手,以实际工作成效担当起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历史使命。
做好今年的常委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把人民当家作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坚持开门立法,拓展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完善民主立法的制度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使各项法规更好体现人民意志、凝聚最大共识。坚持把群众关切作为监督的着力点,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真找准问题、真抓住问题、真解决问题,使监督过程真正成为维护人民利益的过程。坚持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法定性、组织性、有序性,把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创新联系方式,拓宽联系渠道,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呼声期盼,更好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二、着力推动高质量立法
坚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突出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在提高精细化、精准度、针对性上下功夫,制定更多务实、管用、行得通、有特色之法。更好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案起草、审议把关方面的主导作用,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做好立法工作。加强重要领域、新兴领域和民生保障方面的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就坚持制造业立市、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等作出决定,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科技进步、标准化工作、旅游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立法。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全民健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华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聚焦社会治理,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平安建设、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围绕自身建设,修改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规范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深入推进协同立法。统筹立改废释,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推动立法协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加强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建设。
三、着力用好监督权
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各国家机关依法用权、依法行事,形成工作合力。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监督、持续监督和问责问效,做到依法监督、铁面监督、有效监督、刚性监督。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预算决算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预算、乡村振兴、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中医药、文物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等执法检查,继续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民族工作、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热、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开展医疗纠纷处置、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在津发展等专题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为推动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四、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肩负着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增强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议案审议质量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加大重点督办力度,进一步做实办好。健全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活动的组织,充分发挥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有序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强化代表培训工作,提高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履职评价和激励约束,教育引导代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法律责任,提高政治能力,依法履职尽责,尽心为民服务。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着力建设“四个机关”
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第一属性,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法履职尽责,做到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发挥好人大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带头尊崇法治,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行权履职。畅通与群众联系渠道,倾听群众呼声愿望,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加强队伍建设,担当时代责任,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行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为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2022年)上海市市长龚正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实干实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市生产总值突破4万亿元大关,达到432万亿元,增长8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城镇调查失业率明显低于年初预期目标,新增就业岗位635万个。发展新动能持续成长。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1%左右,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制造业产值增长183%,新增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每千人拥有的企业数位居全国第一。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zugong1893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下降156%。
一年来,我们努力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上迈好第一步、展现新气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上海是超大城市、流量城市、口岸城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巨大。我们紧紧依靠全市人民,牢固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时刻警醒“下一个发生疫情的会不会是上海,如果上海发生、怎么控制住,如何做到上海尽可能不发生”,坚定依靠城市精细化管理、科技抗疫和精准防控,努力构筑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牢牢守住了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的底线。常态化防控落细落实。持续抓牢并不断优化入城口、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监测哨六个关键点关节点,紧盯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大活动,常态化开展疫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实做好全流程闭环管理。市空港管理委员会、港口防疫专班设立运行,口岸一线等高风险人员集中居住全面实行,“落地不进境”人员管控、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等分级分类管理措施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提高到95万份以上,全市发热门诊和社区哨点诊室持续发挥监测预警作用,第四届进口博览会疫情防控实现零感染。新冠疫苗接种有力有序,覆盖人群占全市常住人口94%,累计接种疫苗超过5100万剂次,2200多万人完成全程接种,680多万人接种加强针。应急处置精准高效。始终确保应急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坚持事不过夜、以快制快,2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区域管控、转运隔离等工作。过去一年,我们科学精准迅速处置了多轮突发疫情,做到了“四早五最”,迪士尼乐园涉疫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彰显上海速度、城市温度。
(二)全力以赴落实改革开放重大任务。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制定实施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意见的行动方案,通关便利化等政策细则率先发布,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等试点政策落地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等重大改革实现突破,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等开放措施有序推进。发布市政府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的决定,配合市人大出台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等6部专门为浦东新区制定的法规,并在2个条例中设置浦东专章。深化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离岸通”平台上线运行。“三大任务、一大平台”扎实推进。深入推进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的78项制度创新任务,赋予新片区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管理权限,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二期封关验收,创新大飞机制造“一司两地”监管模式,启动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新片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727%和62%。深入推进“浦江之光”行动,科创板上海上市企业融资额、总市值保持全国首位。全面完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成运行,120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市“一网通办”,8条省际对接道路建成通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累计形成78项制度创新成果,水乡客厅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加快推进,83项重点任务全面实施。第四届进口博览会如期、安全、精彩举办,展览面积和世界500强企业参展数量再创新高,按一年计累计意向成交7072亿美元,上海交易团意向成交金额增长211%,城市推介大会顺利举行,成功主办浦东、虹桥两个分论坛。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国资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成立上海国有资本投资平台公司,完成股交中心与联交所等专业化重组整合,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中国船舶集团、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总部落户。落实国家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3家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子基金落户,3个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挂牌。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新推出11项“上海标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规范平台经济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调整优化与云南结对帮扶关系,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更加注重依靠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五个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四大功能”进一步强化。在沪国家实验室建设顺利推进,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开工建设,张江科学城完成扩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加快落实,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高端通用图形芯片实现量产,高温超导电缆示范运行,8个1类新药获批上市,神舟十二号、天和核心舱、天问一号等重大任务保障有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结果全国领先,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4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万家。深化落实“金融30条”,出台实施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支持政策,推动首家外资独资券商等一批金融业开放项目落地,推出原油期权、债券通“南向通”、“玉兰债”、碳中和债、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金融创新产品和业务,启动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持牌金融机构新增58家,金融市场交易总额突破2500万亿元、增长104%。国际贸易中心能级大幅提升,口岸贸易总额保持世界城市首位,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拓展至24个成员口岸,千亿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达到7家。成功举办首届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7033万标准箱、连续12年排名世界第一。扩内需、稳外需同步发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率先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举办“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大力拓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增首店1078家、保持全国第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上海旅游节等节展能级提升,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启动建设。重大工程投资完成19575亿元、增长146%,建成14号线、18号线部分区段共61公里轨道交通线,运营线路总长达到831公里、继续保持全球城市第一,北横通道西段、江浦路越江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开工建设嘉闵线、21号线一期、23号线一期等8个轨道交通项目和高端船舶、新能源汽车等59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际使用外资达到2255亿美元、增长115%,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0家、累计达到831家,新增外资研发中心25家、累计达到506家;推动一批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开通运行“上海号”中欧班列,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万亿元以上、增长165%,服务贸易占全国比重提高到30%左右。
(四)全面系统构筑数字城市“四梁八柱”。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制定发布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和“十四五”规划,启动实施经济、生活、治理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出台实施促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政策措施,配合制定数据条例,上海数据交易所挂牌运营。数字新基建有力推进。累计建成5G室外基站54万个,推进双千兆示范应用超过700项,加快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数字标杆应用加快落地。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积极培育1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40家智能工厂,布局打造“长阳秀带”“张江在线”等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启动建设首批7个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形成便捷就医少等待、为老服务一键通、快捷停车助通畅、数字酒店智管家、数字赋能示范校等11个数字生活标杆场景。多措并举弥合“数字鸿沟”。“两张网”建设深入推进。全面拓展“一网通办”,接入服务事项3458项,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帮办”制度,实名用户数超6195万,日均办件量超28万,实际办件网办率77%,提高19个百分点。完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和专网整合。完善“一网统管”“三级平台、五级应用”架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建成投用,市城运平台汇集应用1150个。
(五)扎实有力拓展城市新空间。五个新城建设全面发力。制定“1+6+5”新城规划建设总体政策框架,完成新城总体城市设计。50家企业总部、62家研发中心签约落户新城。91个民生重大项目、25项交通重大工程开工建设,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两港大道快速化、崧泽高架西延伸等重点交通项目相继建成。重点区域转型发展步伐加快。推进北外滩建设,世界会客厅项目建成迎宾。桃浦、南大、吴淞、金山滨海等区域转型发展项目加快推进。强化土地高质量利用,低效建设用地减量151平方公里。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建成3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推动14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完成“美丽庭院”建设133万户,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595公里。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制定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地产农产品绿色认证率达到27%。扎实开展农村综合帮扶,实现精准帮扶全覆盖。
(六)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民心工程、民生实事超额完成。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1家、助餐场所201个、养老床位5084张,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2303张,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6868户。新增普惠性托育点65个,开设小学生爱心暑托班543个。完成901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完成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筹措6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实施“沪十条”“沪七条”等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1579台,电梯智慧监管覆盖率超过97%。新增2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16个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新增早餐示范点226家、早餐网点2065家。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等稳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全国领先。养老金、医保、低保、最低工资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创新推出“沪惠保”,主动发现、精准服务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居民服务“一卡通”顺利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事业提质增效。新一轮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启动,义务教育减轻作业负担、加强课后服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双减”任务全面落地,启动实施新一轮“双一流”高校、高峰高原学科等建设计划,布局建设29个前沿科学研究基地、42个协同创新中心,首次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型城市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新增2个国家医学中心,实现4家郊区市级医院与母体医院一体化管理运行。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地实施。中共一大纪念馆建成开放,上海图书馆东馆、天文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成运营。中共一大、二大、四大纪念馆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新建改建健身步道107条、多功能运动场98片、益智健身苑点743个,首届赛艇公开赛成功举办,上海体育健儿在奥运会、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军政军民团结更加巩固。国防动员体系进一步健全,国防教育、双拥共建、优抚安置等工作深入推进。
(七)精益求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减污降碳有力推进。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沪上线运行。启动实施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042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淘汰国三柴油车84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54万辆、累计达到677万辆,开工建设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5座雨水调蓄池,完成350公里河道整治,建成老港湿垃圾二期等末端处置设施,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排名全国第一。全面推行林长制,世博文化公园北区开园,免费或延长开放公园增加42个,新增森林51万亩、绿地10318公顷、绿道2126公里、立体绿化406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打造“一江一河”高品质“生活秀带”,黄浦江主题光影秀广受好评,北外滩国客中心段完成码头迁建、整体开放,苏州河华东政法大学滨水区域全面开放、风貌提升。完成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207公里、桥下空间品质提升10处、公共空间休憩座椅设置和优化9508处。深化“群租”治理,推进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力有效应对“烟花”等台风,电力等能源实现稳定保供。成功举办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清理规范居村各类台账、挂牌、下沉事项,完成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社会治安防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反恐防暴、扫黑除恶等工作,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八)持之以恒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完成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开展“一业一证”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覆盖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9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052件和市政协提案937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重大事项。制定政府规章19件,编制完成“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43项。率先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全面成立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下放执法事项423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实施科技、生态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10%。一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传承红色基因中汲取奋进力量,在践行初心使命中铆足发展干劲,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步新成绩。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在各个岗位上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上海人民,尤其是长期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广大医护、疾控、公安、口岸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各部门、兄弟省区市和驻沪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向关心和支持上海发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问题和挑战。经济全面持续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居民消费仍受制约,制造业投资增长后劲不足,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复苏艰难,一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突出,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水平亟需提高,持续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和动力要下更大功夫,更高水平改革开放再出发任重道远,改革创新、攻坚突破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较大,城市精细化管理还要继续下绣花功夫,老小旧远等民生服务仍需提质增效,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必须久久为功。政府服务管理效能还要持续提升,在多重目标中把握动态平衡、防范风险的能力仍需增强,全面完成本届政府各项目标任务还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我们要正视问题、直面挑战、敢于担当,以必胜的信心、创新的思维、扎实的举措,尽心竭力改进工作,绝不辜负人民期待!
二、2022年主要任务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是本届政府任期的最后一年。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上海是世界观察中国的一个重要窗口,肩负着国家赋予的重大使命任务,正处在构筑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把握大局大势,锚定发展目标,恪尽职守,毫不懈怠,全面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十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国家战略任务为牵引,以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发展“五型经济”为主攻方向,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综合各方面因素,建议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2%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3%左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更好发挥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着力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大力度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集中度和显示度的重大成果。
打造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全面推进“两特四区一中心一样板一保障”,更好发挥“五大引领作用”。探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等改革。配合国家部门制定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在浦东特定区域适用。打造一批功能性产业创新和服务平台,支持推出更多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推动设立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等重大平台,加快建立国际中转集拼中心。动态完善立法需求清单,积极配合市人大制定一批浦东新区法规。
加快落实“三大任务”。以“五个重要”为统领加快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推动率先试点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度型开放举措。推进更多优质产业项目落地东方芯港、生命蓝湾等特色产业园,推动建设全球动力之城核心区。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科创板深化制度创新,推动更多“硬科技”企业上市。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在科技攻关、产业协同、港口群建设、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等方面,加快推进24项重点协同深化事项。细化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做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全力推进三大产业“上海方案”。加快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强化新赛道布局和终端带动。增强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国产设备、零部件、材料、设计软件等补链强链固链计划,高标准建设电子化学品专区。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链协同水平,加快打通临床研究及应用的快通道,推动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攻关和产业化。促进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实体经济,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算法创新行动,布局发展一批智能终端产品和机场、建筑、能源等场景应用。瞄准产业链高端和核心环节,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和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拓展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先进材料市场化应用,布局电子信息和民用航空、空间信息、船舶海工等高端装备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等特色产业集聚区。
服务保障在沪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围绕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做好在沪国家实验室配套服务和硬件支持,配合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助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持续推动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新建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硬X射线、海底科学观测网、燃气轮机试验装置等项目建设。
积极打造双向开放“三大平台”。精心办好第五届进口博览会,扎实做好城市服务保障工作,发挥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等平台作用,巩固提升虹桥国际经济论坛影响力,持续放大溢出带动效应。深入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实践应用和复制推广,加快推进水乡客厅、淀山湖岸线生态治理、西岑科创园区等82项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优化区域规划,发布重点产业目录,大力实施区域品质提升、展会产业联动发展、专业机构集聚等专项行动,持续增强国际中央商务区核心功能。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做好外事、侨务工作。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助力对口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二)聚力增强城市核心功能,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稳增长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四大功能”,打响“四大品牌”,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升级版。
着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入推进文旅消费试点,高质量办好“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做大做强首发经济、夜间经济、免退税经济、品牌经济,促进世界级商圈业态和功能持续提升,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区新建板块、乐高乐园度假区、邮轮旅游度假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启动建设上海示范区线、20号线一期等轨道交通线,加快建设崇明线、机场联络线等轨道交通线,开工建设沪渝蓉沿江铁路上海段等工程,推进浦东综合交通枢纽、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沪通铁路二期上海段、大芦线内河航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引进一批先进制造、现代服务等重大产业项目,启动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计划。推进外贸“优进优出”,积极打造虹桥、外高桥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创建一批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
全面发力“五型经济”。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推动首台套设备、首版次软件、首测试场景、首批次新材料等创新成果先试先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金融、航运等领域高端服务业,推进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推动航运运价指数期货上市,支持绿色金融、科技金融、跨境金融等业务创新,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深入实施总部增能计划,集聚更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央企总部、民企总部,积极拓展研发、销售、金融等功能。深入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构建链接全球的贸易投资网络,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离岸贸易、国际分拨、市场采购、保税维修等新型国际贸易,深入推进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促进流量线上线下融合,全面建设国际数据港,加快培育一批千亿级、万亿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促进各类要素资源高频流动、高效配置、高效增值。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开展“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提振信心,排除隐患、守牢安全底线。深化央地融合发展,拓宽央企服务保障“一企一方案”覆盖范围。全面完成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筹建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母基金,在新兴产业、社会民生等领域适时组建新的国企集团,推动一批国企实施股权激励。落实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深入推动“政会银企”四方合作破解融资难,启动建设首批中小企业创新园,推进民营经济标准创新,新增“专精特新”企业500家。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落实国家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探索在电信、医疗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限制。
(三)聚力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教育现代化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支撑。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贯彻“四个面向”,发挥科教和人才资源优势,扩大高水平科技供给,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着力做强科技创新引擎。聚焦基础学科、战略导向领域,健全面向基础研究重点团队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积极参与、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布局一批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激发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活力,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深入推进长三角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完善“揭榜挂帅”等攻关机制。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扩大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覆盖面,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健全义务教育“双减”长效机制,提高课堂教学、课后服务、课业辅导等校内教育质量,完善培训市场综合治理机制,推动新中考改革平稳落地,强化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培养。深化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实施高校“双一流”建设、创新策源能力提升、人才揽蓄等计划,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本科和新型高职。建设一流教师队伍,完善学生关爱体系。发展终身教育和特殊教育。
大力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依托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设施、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华为青浦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大力集聚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积极稳妥下放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科研管理、经费支配等权限,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加强全市人才计划整合,加快形成梯次合理的金字塔型人才结构。
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特色化发展,营造高品质人才生态系统,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打响“海聚英才”品牌。健全创投机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完善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的投贷联动模式。加快建设世界顶尖科学家社区,推进人才安居工程,优化教育、医疗等服务供给。
各位代表,上海要持续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根本靠科技,基础在教育,关键是人才。我们要把科技创新之火燃得更旺,把强教育才之基筑得更牢,把招贤引才之门敞得更开,大力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让上海这座城市始终勇立时代潮头、引领创新潮流!
(四)聚力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坚持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率先应用新技术、转换新动能、探索新经验,奋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加快经济数字化。支持数字技术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安全软件等供给能力,建设一批大数据、区块链等开放服务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在线新经济龙头企业,启动建设虹桥在线新经济生态园。推动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打造30个制造业数字化赋能平台,建设数字孪生企业,新建40家示范性智能工厂,深化数字商圈、云上会展、洋山港智能重卡等场景应用。
加快生活数字化。深入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试点,促进数字教育资源和重点应用场景共建共享。加快建设数字医学创新中心,打造便捷就医20版。基本建成“文旅通”智能中枢,加大数字场馆、数字景区、数字酒店建设力度。扩大智慧菜场试点。优化出行即服务系统,拓展智慧停车应用场景,实现公共交通“三码合一”。大力推广为老服务一键通,持续推进数字服务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加快治理数字化。推进“一网通办”迭代升级,布局全域应用场景,再推出一批零跑动、零材料、免申即享、智能速办事项,加快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深化“一网统管”建设,完善城市运行数字体征系统,推出一批应用场景。完成部门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推进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强化智慧公安规模应用、深度应用,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数字发展环境。落实数据条例,健全数字法规、制度、标准和政策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和应用,探索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字社会权益保护机制。全面完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推进5G网络深度覆盖,建设超大规模开放算力平台等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推进信息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构筑数字城市的安全防护体系。
(五)聚力全面推进五个新城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坚持统筹好功能定位、空间规模、产业结构,推动规划、政策、项目落地,推进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和合理流动,打造“一城一中心”、塑造“一城一意象”,促进市域发展格局重塑、整体优化。
提升新城产业发展能级。深入推进“一城一名园”建设,高起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持续打造嘉定国际汽车智慧城、青浦长三角数字干线、松江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奉贤东方美谷、南汇数联智造品牌。加快建设10个示范样板区。
构建新城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一城一枢纽”,打造内外衔接、站城一体的多层次交通网络。强化新城与长三角城市、近沪枢纽和相邻新城的便捷连接,加快推进沪苏湖铁路上海段和轨道交通南汇支线、嘉闵线、13号线西延伸等项目建设。完善新城内部公共交通体系,有序推进中运量骨干公交系统、智慧交通等项目落地。
提升新城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全龄友好生活圈,打造一批服务新城、辐射区域的高能级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优质教育、医疗、养老等资源落户新城,新建17所中小学、13所幼儿园,推进新城市级医院项目建设。实施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政策。加快建设新城“绿心”公园,推进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
推动重点区域发展。强化主城区中心辐射,推动核心产业和高端资源要素集聚,推进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城市更新和功能提升,加快北外滩建设。加快宝山、金山“南北转型”,推动功能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高标准推进南大智慧城、吴淞创新城、金山滨海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等建设。促进桃浦、吴泾、高桥等区域转型发展。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更新,低效建设用地减量15平方公里。
(六)聚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高水平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碳达峰专项行动。加快闵行燃机、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新增光伏装机30万千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500项,推动5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新增50家绿色制造企业。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新投放3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全面完成内河泊位岸电标准化改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第二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工建设白龙港三期污水厂、合流污水一期复线、48座雨水调蓄池,建成竹园-石洞口、白龙港-海滨连通管。加快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吴淞江工程新川沙河段建设,整治河道140公里,建成15个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点,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加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启动建设7座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2%。深入实施第三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着力提升生态空间品质。实施崇明世界级生态岛新一轮发展规划纲要,持续放大花博后续利用效应。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千园工程”,压实林长制责任,建设环城生态公园带,新建公园120座,新增森林5万亩、绿地1000公顷、绿道200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聚力推进民心工程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积极回应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民生需求,持续提升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努力在更高水平上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提升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落细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等措施,新增就业岗位55万个以上。开展就业专项帮扶、职业技能提升等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全力做好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工作,努力办成一届富有新意、影响广泛的世界技能大赛。按照国家部署,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统筹提高养老金、医保、低保等社保待遇标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优化养老托幼服务。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新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0家、助餐场所200个、养老床位5000张,改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2000张,完成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5000户,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深化长护险试点,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新增普惠性托育点60个,全市一半以上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健全残疾人、孤儿福利制度,推进阳光助残工程,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增人行天桥无障碍电梯38座、公共交通无障碍车辆1000辆。
进一步提高市民居住质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实施1000万平方米旧住房更新改造。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建设筹措173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精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实施健康上海行动。打造高品质医疗服务体系,争取更多国家医学中心落户,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康复等功能。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医保制度改革方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实施“公共卫生20条”,加快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实施新一轮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完善家门口服务体系。深化“美丽家园”建设,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2000台以上,推进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和消防设施改造。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增1万个公共充电桩。改造22个易积水小区、11条道路积水点。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功能,建设一批社区嵌入式服务站点,进一步增加早餐供应网点,在家门口的“小空间”里做足惠民生、暖民心的“大文章”。
(八)聚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向郊区倾斜,进一步强化郊区功能,凸显乡村经济、生态、美学价值,努力让乡村成为超大城市的亮丽底色。
做优做强都市现代农业。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菜篮子”负责制,稳定耕地面积和粮食蔬菜产量,完善产购储加销体系、保障初级农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种源农业发展,建设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2000亩。启动建设横沙东滩现代农业产业园,持续推进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建设。着力打响一批地产农产品品牌,加快农业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发展数字农业,努力打造高精尖农业的标杆。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探索一条打通全产业链的新路径。
加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新建1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推进示范村片区化联动发展。再推动1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实现五万户的集中居住目标。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打造一批乡村民宿和休闲旅游路线,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诗画田园。
积极推动农民富裕富足。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成松江、奉贤两个国家级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着力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资源要素统筹能级,积极拓展新业态。提高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继续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完成本轮农村综合帮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九)聚力铸牢城市软实力的精神内核,持续深化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持续弘扬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深入挖掘时尚文化资源,推动城市文化进一步展现独特魅力、焕发时代风采。
彰显城市精神品格。开展城市精神品格主题宣传教育。实施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工程,新增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机制,加强对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丰富内涵功能,延续历史文脉。
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提质升级。加快建设世博文化公园南区、上海博物馆东馆、大歌剧院等文化新地标,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更新提升计划,打造一批“小而美”的城市书房等文化新空间,推广市民艺术夜校。健全现代文创产业体系,发挥影视、演艺等重点产业集聚作用,放大中国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博览会等活动带动效应,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
打响上海旅游品牌。加快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打造“浦江游览”等世界级旅游精品,提升旅游度假区发展能级,积极发展古镇游、工业游、乡村游等文旅业态和产业集群。优化建筑可阅读服务,新增一批“家门口的好去处”,让群众更好享受微旅游、慢生活。
优化文艺创作生态。实施文艺再攀高峰工程,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完善文艺作品创作生产、演出演播、评价推广等机制,加强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厚植出人才、出精品的肥沃土壤。
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做优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新建改建一批嵌入式社区健身设施,办好第十七届市运会。支持上海体育健儿在冬奥会、亚运会等重大赛事上取得好成绩。发展竞赛表演、健身休闲等体育产业。
(十)聚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坚持主动、科学、精准、综合防控,构筑城市安全常态化管控和应急保障体系,筑牢超大城市安全底线。
织密织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压实“四方责任”,因时因势、精准有效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常态化防控,加强入境口岸、隔离场所、医疗机构等高风险源管理,严格落实高风险人员、冷链物流等闭环管理措施,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防疫保障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做好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等工作。积极推动疫苗和药物研发攻关和产业化。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一江一河”滨水空间品质和功能,推动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南拓北延。推进路口遮阳设施建设,完成100公里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建成100个“美丽街区”。持续提升桥下空间品质,设置优化5000处公共空间休憩座椅。完善公交专用道网络,改造50个交通拥堵节点。深化城市维护管理改革,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以更高标准引领品质提升。
全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社会稳定。从严从细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电动自行车、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隐患治理,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做到“治已病、防未病”。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安保维稳工作,严密落实动态隐患清零、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措施,完善新型现代警务机制,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
各位代表,上海具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我们要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持续推动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深化双拥共建,不断汇聚起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磅礴力量。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上海肩负着时代使命、中央重托、人民期盼,我们要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全力谋实策、出实招、求实效,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新征程,以更加过硬的业绩建功新时代!
三、全面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新征程上,政府工作要有新作为、新成效,必须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着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定信念铸就忠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持之以恒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实践贯穿其中的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时刻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对表,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果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理念,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成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系统,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依法科学统计,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深化政务公开。政府要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深化审计整改。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
务实创新提升效能。高标准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172项含金量大的改革举措,一体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深入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更多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综合监管改革,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以精准有效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全面推行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事”就近办、集成办、简便办。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改革。
减负增能夯实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街镇居村减负常态化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力量和资源下沉,分层分类开展基层干部培训。引导居民积极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做好人口服务管理。优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服务和人民建议工作机制,畅通民意“直通车”、汇聚群众“金点子”。
锲而不舍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用裕民,继续带头过紧日子,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更加高效地用在推动发展、为民服务上。坚决惩治腐败,纵深推进廉政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激励公务员队伍不断提高做好经济社会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担当和韧劲。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以百姓心为心,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
各位代表,时代浪潮奔腾向前,责任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奋力创造新奇迹、展现新气象,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张轩
各位代表:
我受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引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掀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新篇章。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勠力同心、奋进作为,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踏上新征程、担负新使命。一年来,在中共重庆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首要内容,坚持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全面、系统、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印发学习贯彻通知,举办专题讲座,召开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专题研讨会,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吃透会议精神,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科学谋划新一年工作。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坚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自觉,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做好今后工作的思路举措。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立法、重要会议等,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向市委请示报告97次。注重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研究把关法规草案,统筹谋划监督事项,及时听取市人大各专工委工作汇报,指导区县人大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开展“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调研,全面掌握我市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依法担当作为,推动重大任务落地落实
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定期对政府投资情况实施监督,扎实推进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稳增长、优供给、扩内需的重要作用。对“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跟踪监督,推动政府及时编制完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等一批市级专项规划。听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报告,督促政府紧扣新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引领性。调研渝东南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加强市级统筹协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助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12人次到丰都县调研,指导栗子乡、三建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帮扶集团选派的43名驻乡驻村干部认真履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助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修订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在聚资源、壮主体、强技术、育人才、优环境等方面强化制度引领,健全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增强企业创新动力,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法治保障。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听取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夯实产业基础,激发创新动能,加快打造“科学之城、创新高地”。
助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开展长江流域保护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落实中央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划定禁捕区域,明确禁捕措施,规范垂钓行为,强化长江流域重庆段禁捕工作的法治支撑。听取审议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坚持系统观念,加快制定配套文件,扎实开展生态修复,严格执法监督问责。听取审议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审查批准秀山自治县梅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与农工党中央共同举办中国·重庆(武隆)绿色发展实践论坛。严格落实河长制,积极督导流域“管网无盲区”推进行动,梁滩河水质大为改观。
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的首项成果,已于去年7月在川渝两地同步施行。条例着眼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解决川渝两地市场准入、涉企收费、扩大开放等共性问题,针对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对金融机构设置6项禁止行为;规定行政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要求审判机关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探索流域协同立法,作出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协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川渝人大联动,分别听取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不断增强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意识,着力破解规划审批、资金投入、要素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展合作深度广度,加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不断提升巴蜀文化旅游影响力。分别听取审议高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川渝法院建立执行一体化机制,加强两地法院执行工作协作联动。组织川渝两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协同推进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重庆、四川代表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联合提出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的建议,呼吁国家加快启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
三、推进高质量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紧扣高质量立法新要求,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22件,涉及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31件。
加强经济发展领域立法。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认定适用作出规定,确立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促进社会诚信程度提升,改善营商环境。制定标准化条例,细化标准制定的程序和要求,强化地方标准精细化管理,促进我市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修订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优化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建立严重违法主体禁业制度,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实施民法典,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打包修改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6件法规,废止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
创新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每年3月设立为文明行为促进月,从公共秩序、公共卫生、文明出行、文明用餐等方面,引导公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让文明成为城乡发展最温暖的底色。修订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优化评审程序,完善奖励措施,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弘扬社会正气。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产生者、管理者等各方责任,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监督管理、职业保障等作出规范。
强化民生保障领域立法。贯彻党中央关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延长生育休假等作出规定。适应人民群众医疗健康需求,制定中医药条例,规范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管理,推动中药保护和利用,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用法治保障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明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资格及转让程序,多措并举盘活撂荒地,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制度,更好保障土地承包权益。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征收程序,完善价格评估,明确补偿内容,充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到地方立法各环节,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评估都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深化重大立法项目由人大和政府负责人担任双组长工作机制,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审查机制,试行有关专家深度参与立法工作制度,重要法规成立起草专班,丰富“小切口”立法等形式,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出台地方性法规要求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监督办法,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5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26项立法,被采纳建议100余条。指导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申报成为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该联系点就噪声污染防治法等3部法律草案向全国人大报送修改建议150条,被采纳8条。
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总结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工作机制、运行规范。相信经过全体代表共同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项立法任务。
四、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全年听取审议报告36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工作评议1项、专题询问1项。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等报告,审查批准市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开展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等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对预算公开评审、预算执行实行全过程监管。优化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完善预算联网监督专报制度,定期对资金规模大、预算执行进度慢、年初预算与后期执行差异大的政府部门进行函询。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市委要求,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汇报,要求做实债券项目规划,加强项目储备,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基础工作,治理、修复、利用好宝贵的自然资源。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县人大联动,对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养殖业污染防控、农业循环发展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等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情况报告,深入分析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边评边改,要求政府坚持系统治理,强化人才技术支撑,统筹运用激励惩戒措施,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听取审议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聚焦减污降碳、生态修复、风险防范,加大对违法占用自然岸线、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等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听取审议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要求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确保义务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络沉迷和校园欺凌预防处置、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等社会关切问题,强化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方面的责任,守护好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听取审议消防工作情况报告,聚焦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通道设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养老机构和校园消防安全等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加强基层消防治理、设施装备配备、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火灾抗御能力和消防救援水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规范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调研,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任会议听取物业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实施情况的汇报,推动法规有效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改善行政执法检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监察机关紧盯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聚焦扶贫和乡村振兴开发项目建设情况履行监察职责,切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检察机关完善案件信息交流、虚假诉讼案件处理等工作机制,优化细化监督方式,加强案件评查力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全年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059件次,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在相关立法、监督工作中予以回应。
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6件,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4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4件。听取审议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立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实施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全面清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修订等开展专项审查,督促有关方面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52件。优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注重数据公益性、内容完整性和使用便利性,基本完成全国人大确定的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夯实我市法治建设基础。
五、依法开展决定和任免,加强换届工作指导
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指导基层人大换届选举。
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对监督的范围、重点、程序予以规范,强化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建立重大事项通报、报告制度,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督促政府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作出关于同意重庆市与乍得恩贾梅纳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8人次。听取审议14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
依法指导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新一轮区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部署,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及时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作出关于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间、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等事项的决定。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开展工作培训,常委会领导带队赴各区县督导换届选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区县人大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切实保障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切实保障选民的法定权利。全市共登记公示选民2707万名,有2321万名选民参加投票,选民登记率、参选率均高于上届。依法选举产生区县人大代表12134名、乡镇人大代表49853名;37个区县、784个乡镇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把人民所思所盼融入人大工作。持续推进“两联一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代表272次,市代表联系群众2161次,102名市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邀请69名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聚焦助推乡村振兴、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赴区县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6次,收集意见建议109条,分别现场答复,或交有关部门办理。常态化开展代表进家进站履职,四级人大代表累计接待群众20360人次,收集社情民意4289条,代表之家(站、点)成为了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
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市人大代表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议案14件、建议1268件。有关方面主动听取代表意见,认真研究办理,除4件闭会建议未到答复时限正在办理,其余议案建议已按时提请审议、答复代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市领导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关于智慧农业发展、解决新增线路公交驾驶员如厕难等建议31件,产生积极成效。深化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制度,完善承诺事项认定和评价机制,对跨年度事项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督促。网上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及答复函1105件。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探索完善市代表分片区开展调研视察,聚焦提质发展现代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主题,各联系组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决策提供重要参考。试行市代表履职量化登记管理制度,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取得实效。为在渝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深入调研视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为重庆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重庆团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议案6件、建议213件,关于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等建议已转为国家政策。
七、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努力打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标对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要求,紧紧抓住“学讲看做”四个环节,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宣讲、专题党课,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建立重点实事明细台账,推动解决一批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探索形成就近就便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机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精文减会,合理安排调研时间地点,努力为基层减负。自觉接受市委巡视,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开展“以案四改”警示教育,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在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涵养政治定力,提升政治素养。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着眼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紧扣履职需要,举办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生活垃圾分类、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讲座。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全面掌握情况,切实做好调研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议题,完善会议组织形式,着力提高审议质量。
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机关干部培训,开展人大讲坛,举办机关写作比赛。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开展17项决策咨询课题研究,注重向高校、科研院所等借力借智,不断将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引向深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多措并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成功创建市级模范机关。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畜牧法、企业破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证法等执法检查,开展医疗保障法、教师法及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调研,承办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调研片区座谈会。认真研究反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30部法律草案的修改建议。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备案审查工作、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国人大有关会议上作交流介绍,资源综合利用立法调研、民办义务教育监督、人事代表工作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刊载转发。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担当履职的结果,也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新兴领域立法相对滞后,立法选题还不够精准,有些法规的特色还不鲜明;监督的方式和手段还未充分有效运用;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广度深度还需拓展;自身建设与“四个机关”的目标定位还有差距。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令人期待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迎来市第六次党代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为保持全市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人大力量。
一、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高质量开展人大工作。
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切实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不折不扣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入抓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立法;联动分别听取审议两省市政府关于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建设情况报告,听取政府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联合调研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推进情况;协同推进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立法调研、我市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情况调研,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
二、始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历史使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参与度,使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依法做好市人大代表、我市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立法计划、规划编制和监督议题收集过程中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深化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底色。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代表之家(站、点)宣传引导、汇集民意作用,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向有关国家机关反映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序行使国家权力。
三、始终把推进高质量立法作为重要支撑,筑牢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根基。
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围绕发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推动我市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聚焦社会普遍关注的城市养犬问题,制定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养犬人权利义务和责任。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条例,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慈善条例,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修订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强化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制定反间谍工作条例,推动维护国家安全。修正大足石刻保护条例,审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西沱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继续审议数据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开展专利促进与保护、文化产业促进、消防、养老服务等方面立法调研。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重要法规草案由市人大牵头起草。加强地方性法规释义工作。
四、始终把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作为关键举措,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交通强市建设、现代种业工作情况报告,加强重大经济政策执行、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监督,听取“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决算,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突出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监督,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调研我市建设中西部国际交往中心、我市国家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发展情况。紧扣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与区县人大上下联动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条例、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竞技体育发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报告;调研我市托育服务发展情况。围绕推进社会治理,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市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强化跟踪问效,听取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围绕推动法规有效实施,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民族自治县单行条例实施情况调研,主任会议听取河长制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实施情况和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
五、始终把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重要任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深化“两联一述”和主任接待日活动,规范代表分片区开展调研视察。贯彻“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改进代表议案办理程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全面落实“两次评价”制度,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换届后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变化较大的情况,大力开展新任市人大代表、区县和乡镇(街道)人大领导干部培训,丰富学习形式,优化培训内容,增强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等制度,为代表充分履职创造条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评选表彰。做好在渝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六、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抓手,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提升人大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代表议案工作条例,修正人事任免工作条例。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智慧人大”建设水平。加大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潮平岸阔催人进,风起扬帆正当时。在新的赶考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答好时代出卷人的新考题,接受人民阅卷人的检阅和评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