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制度汇编
目 录
一、中共XX市委宣传部机关管理制度·················3
二、中共XX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制度················13
三、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
理责任制··········································15
四、中共XX市委宣传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18
五、中共XX市委宣传部“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
位表态”制度······································22
六、中共XX市委宣传部“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制度····25
七、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31
八、中共XX市委宣传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33
九、中共XX市委宣传部请示报告制度················36
十、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公务接待制度················39
十一、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40
十二、中共XX市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41
十三、中共XX市委宣传部差旅费管理制度············43
十四、中共XX市委宣传部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制
度················································44
十五、中共XX市委宣传部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管理制度 45
十六、中共XX市委宣传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46
十七、中共XX市委宣传部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48
十八、中共XX市委宣传部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50
十九、中共XX市委宣传部评先选优管理办法··········51
二十、XX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队廉政风
险防控管理制度····································55
二十一、中共XX市委宣传部廉洁从政制度············57
二十二、中共XX市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58
二十三、中共XX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制度············59
二十四、中共XX市委宣传部人事管理制度············61
二十五、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
监督管理制度······································64
中共XX市委宣传部机关管理制度
班子会制度
1、由部长确定时间并主持召开,副部长参加。重要内容综合科记录。
2、主要内容:研究讨论确定干部工作制度、规定、措施和涉及干部人事有关工作;通过部内和直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人事调配、任免;推荐后备干部;全体干部年度考核等级;研究讨论通过股级干部处分决定;其它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3、对班子会议已经做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再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4、班子会议内容,必须严格保密,除经班子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可公开之外,与会人员不得向外泄露。
部长办公会制度
1、由部长主持召开,副部长参加,必要时根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重要内容综合科记录。
2、主要内容:安排落实班子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决定部内重大政务工作会议;通过年度宣传工作意见;确定阶段性宣传工作任务;研究决定召开全市性宣传工作会议和开展重要宣传活动;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3、相关科室需要上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应先提交议题,部长审定后,由综合科上报参会人员手中。
4、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的原则,形成决议后,全体成员要坚决执行。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及时提请复议。
干部职工会制度
1、部内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主要内容: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的重要决定和部署;讨论审议全市宣传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听取各科(室)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审议以部名义做出的重要决定,研究决定以部名义召开的大型工作会议的有关问题;安排落实部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其他事项。
3、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科(室)必须按要求完成,并将情况及时向分管副部长汇报,逐级反馈。
调度推进制度
1、分管副部长负责对分管工作进行调度联系,并有序推进。特别是针对项目、资金、政策等重点和全局性工作要保证信息畅通,进度明显。
2、分管副部长对分管工作要一抓到底,对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未按程序进行的,分管副部长要第一时间掌握,并制定好预案施行。
3、对于分管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分管副部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情况,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4、对分管工作因调度、汇报、处置不及时造成失控、失管、失察的要严肃追究分管副部长、分管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影响全局性工作推进等严重后果的,将取消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学习制度
1、定于每周三下午为部内干部学习日,由机关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负责召集,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学习时间。
2、坚持学习考勤制,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如因公外出或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事后必须补学相关内容。考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3、坚持学习考核制,参学人员要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完成规定字数要求,年末评选优秀学习笔记。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评先选优一项指标。结合专题学习和自己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4、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学习活动的安排、记录、考勤等工作,并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
例会制度
1、定于每周三下午集体学习之后召开例会。视具体情况由部领导主持召开,由综合科负责召集。
2、会议内容:总结汇报上一周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周及下一阶段的工作;传达落实阶段性省地市有关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阶段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 机关干部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重要内容进行记录,留存备案。
请示报告制度
l、请示报告工作原则上应逐级进行。副部长向部长请示汇报,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一般工作人员向本科室负责人请示汇报,不搞多头请示汇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越级请示汇报。
2、在部长领导下,分管领导按各自分工,各负其责。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由部长临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抓落实。
3、凡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项,由分管副部长拿出方案向部长请示后实施。属于市委中心工作的,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主要领导报告。
4、分管部领导以部里名义开展的活动,应事先向部长报告,需要安排上班子会研究的由部长决定。
5、分管副部长代表部里到外地参加会议、活动,应向部长请示报告,会后向部长汇报。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有关会议、活动,会前会后应向分管副部长请示汇报,并由分管副部长向部长汇报。
公务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按照程序规定,经部长批准后,由综合科安排在指定地点就餐。不得擅自突破接待标准。
2、上级机关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需呈报市委,要求市委出面接待的,由部领导向市委办说明。
- 相关部门和单位前来办理业务,由部长或部长指派分管副部长出面,综合科统一安排。
公文管理制度
(一)公文办理
1、公文办理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2、文件收发、传阅、清退工作和部机关日常报刊、杂志、信件的接收、分发等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 文件传阅。由综合科根据部长批示及时依次传阅处理。承办人需写明处理情况和结果。不横向传阅文件。如遇特殊情况,要补办传阅手续。文件传阅完毕收回归档。
4、部内各科室直接收到上级或平行单位需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要及时交到综合科,经公文处理,常委部长签批后,开展工作。
5、发文办理。部机关公文经责任科室起草、校核后,送请分管副部长审核,报部长签发。综合科负责确定发文字号、印刷,责任科室负责分发传递。需用OA平台发送时,责任科室与综合科要搞好衔接。联合发文和征求意见的,根据内容送分管副部长审核。
6、传真管理。由综合科负责及时接收、转办。
(二)公文管理与保密
1、公文的平时归卷。对外发文,由拟稿人提供底稿和2份存本归卷,重要的、使用频繁的文件适当增加存本份数。大型会议文件、材料和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以及赴外开会、学习、考察所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上交收集归卷。
2、阅办件收回管理后,因工作需要借阅的,不得私自涂改、圈划、拆散、剪贴,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核对无误。
3、公文的清退。签收市委机要局传递的属于清退范围的文件要按规定年度予以清退。
4、公文的销毁。对清退整理过的公文,经鉴定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资料、刊物等,按规定予以销毁。
5、秘密公文应当存放在文件柜内。绝密级文件应单独存放管理。废弃的重要文件粉碎处理。
(三)公文立卷归档
l、公文办理完毕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定稿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2、归档范围:中央、省和白城市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本部和文明委下发的各种文件材料;上级机关或本市有关单位对本部工作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材料。
3、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度结束后,应及时将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移交档案局。
4、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各科室人员对属保密范围的档案材料,不得私自外借、传授、出卖,违者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档案保存应做到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高温、防光等设施完善,确保档案的安全。
6、管理公文的同志调动工作时,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与接替的同志做好移交手续。干部职工调离本部时,应将所借档案资料全部归还。
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1、宣传部公章、部里事业单位公章、财务用章由综合科保管,公章仅限用于公务往来。
2、公务往来需要盖公章的,要由分管副部长把关后,方可盖章。
3、公章和财务用章外出办事需携带时,必须及时请示分管副部长同意。
财务管理制度
l、严格遵守上级有关财经法规及制度。
2、加强经费管理,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建账,并将账目情况于每月初报请分管副部长审阅,禁止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3、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经费开支实行分管副部长审批制度,各种票据核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否则财务人员不可报销。
4、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外出学习、培训、参会等公务性活动,不得另行安排其它支出,遇特殊情况,要请示同意后方可核销。
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需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一天以内的,按程序请示上一级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的,需分管副部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的,需报请部长批准;班子成员请销假,需经部长批准。
2、请销假制度执行记录备案,并将记录情况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全年病假累积超过2个月,事假超过1个月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资格。
3、实行年满勤奖和月满勤奖制度。连续3个月满勤的,可延长带薪休假1天;连续12个月满勤的,可延长带薪休假5天,并参照公务员优秀奖励标准给予奖励,获年满勤奖优先取得年终奖先进资格。年终考核时,若获年满勤奖者出现并列情况,应按测评票数予以确定排序。
- 按规定申请享受公休假,要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核准、报分管副部长同意后,由部长批准。公休期间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各种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销假。
公物管理制度
1、凡属机关自购物品,以及上级和其它单位配发、调拨、奖励、赠送的物品均属于机关公物。各科室确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良好。
2、机关贵重物品由综合科集中保管。各科室工作需要时要到综合科借用,并及时归还。
3、机关工作人员变动岗位时,须及时办理公物移交手续。公物私用、遗失或损坏的,一律按价赔偿。
4、机关公物需维修的,应提前告知综合科,报请分管副部长批准后进行维修。
5、因个人失责造成机关公物破损或丢失的,由责任人负责恢复或按价赔偿。
安全、保卫和卫生制度
1、全体干部要统一认识,强化安全、卫生意识,自觉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共同做好机关的安全防范、卫生工作。
2、按照部内的统一安排,做好重要节假日的值班、值宿工作,如因漏岗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室外出,要随手关(锁)门;下班时间锁好抽屉、橱柜,关好门窗。上班时检查办公室、会议室的门窗是否有异常情况,发行问题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
4、做好防火、防爆工作。要规范用电,上下班要检查电源是否关闭,燃烧的物件是否熄火;易燃易爆品要谨慎保管。
5、办公室要随时做到整洁、卫生,并明确责任人,各责任科室按照分工,做好卫生清扫工作。
中共XX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部务会制度。
1.部务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的副部长召集和主持,部务会成员参加,同时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2.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2)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重要决议、重要决定、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3)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指导意见;
(4)讨论决定以市委宣传部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审议以市委宣传部名义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重要文件;
(5)讨论研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的重要事项,研究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
(6)讨论决定业务工作内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审批事宜;
(7)研究处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市委宣传部请示的有关问题;
(8)研究决定对系统内干部的考察及任命;
(9)研究制定宣传思想干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10)研究突发性事件和突发性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11)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
(12)讨论安排其他需要部务会议确定的事项。
3.部务会议的议题由各分管部长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长,由部长确定部务会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召开时间。原则上一月一次。
4.部务会议的参加人员必须围绕讨论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根据多数人员的意见进行集中,作出决定。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白城市纪委会议及市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关于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的贯彻落实。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建设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和党员干部。
二、工作内容
强化责任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建立健全责任落实体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严格履
行“一岗双责”等各项规定,全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1、贯彻落实部署要求,召开会议传达市纪委全会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机关和家庭廉政文化建设。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建立工作台账,抓好日常督促。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5、运用“四种形态”,持续警示震慑。开展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督责、提醒谈话,抓好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不发生违纪问题。
6、半年、年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和通报,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开展述职述廉。
三、责任清单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颖慧
1、对宣传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负责对副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议事规程,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应经集体讨论决定。
3、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教育、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姜伟明
1、协助部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
2、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3、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孟庆瑜
1、协助部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
2、对市委、市纪委交办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3、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为扎实推进市委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制度
(一)制定并实施廉政风险防范教育计划,将廉政风险防范作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二)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中积极带头,领会精神实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经常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先进性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廉洁自律制度。
(三)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政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或者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专题讲座。
(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制度、坚持原则意识,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二、廉政风险防范决策制度
(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三、廉政风险防范执行制度
(一)落实执行责任制,提高执行意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干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经常组织开展纪律检查。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从上自下对各自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对风险点进行等级评定,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四、廉政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监管,纠正偏差;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对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传达,不认真组织学习,不研究部署,不贯彻实施的。
2.责任领导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情况不经常了解掌握,实时监控,发现问题不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的。
3.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对待,以种种名目、理由,予以搪塞、逃避、拒绝或不予执行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察,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规、政策,违反岗位职责弄虚作假的。
6.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监管事故的。
(三)责任追究的形式主要有:谈话批评,通报批评,岗位处理,纪律处分。
1.谈话批评。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检查、督促改正错误等。
2.通报批评。即通过公开通报或党内通报等形式进行批评。
3.岗位处置。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检查或岗位调整等处理。
4.纪律处分。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四)干部履行廉政纪律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考评内容,并作为推荐干部提拔晋级、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的“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项工作。实行”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执行内容:
(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管负责。有关干部推荐、任免、聘任、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等事项,应在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签发相关文件。“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一把手”不行使财务支出的直接审批权,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管负责财务支出的审批,财务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综合科科长核准,分管副部长审批。
2、业务专项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签字,综合科科长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副部长审核,分管财务副部长审批。
3、工资、津补贴等经费的支出。由会计制表,综合科科长核准,分管副部长审批。
4、大额资金的支出。经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签字,综合科科长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副部长审核,分管财务副部长审批。
- 项目资金的支出。经班子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签字,综合科科长核准,分管该业务的副部长审核,分管财务副部长审批。
(一)“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把手”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分管财务审批的副部长不分管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相关科室提出计划,上报综合科,分管副部长批准。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分管领导请示“一把手”同意后执行。大额度的物资采购,按大额资金的支出规定办理。综合科和财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分管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一把手”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部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 “一把手”要加强对分管副部长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管督查,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财务、人事、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分管副部长要主动接受“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部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
第五条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执行应当接受市纪委、党支部的监督检查,以及干部职工的监督。
第六条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情况列入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以及工作综合考评的内容。
第七条 “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由分管领导或承办科室(负责人)提交工作方案,“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讨论中,每位班子成员要逐一先行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做出决策。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党组集体决策制定如下办法。
第二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和尊重客观规律,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完善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和集体讨论研究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三)责权对等的原则。党组成员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对不按程序办事、不按规章办事、不按法纪办事及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予以追责。
第三条 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范围包括:
(一)重大决策
1.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法律法规及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本单位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制度、意见和措施。
3.以党组名义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
4.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向市委推荐后备干部人选。
2.对中层以下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列入长远发展规划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的项目。
2.年度总体建设项目计划。
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一万元(含)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或专项资金需要调整用途的以及其它使用安排情况。
2.年度预算的安排与调整,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3.报告阶段性财务支出情况。
第四条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应严格按照班子会工作规则要求,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具体程序包括:
(一)事项酝酿
1.进行调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班子会决策前,相关领导及各科室必须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决策事项,为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根据事项情况,一般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提出决策草案。
2.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适当进行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班子会讨论决策。
4.按照程序提议。提请班子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提前报分管副部长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事项决策
1.保证出席人数。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举行。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相关科室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班子成员要表达明确意见,在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可书面表达意见。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3.逐项作出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必须经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定。根据不同议题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决定干部任免时,应逐个表决。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表决。
4.做好会议记录。应指定人员,如实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及表决意见、方式和结果,连同会议文件一并存档备查。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人员。必须公开的事项按规定公开;需要保密的事项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三)决策执行
1.分工组织落实。经班子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要按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2.严格执行决策。对于经集体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个人和科室不得作出调整更改,必须按照议定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若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对于因情况变化确需作出变更或调整的,应报主要领导决定,并将调整情况向班子会报告。涉及原则性的重大调整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新提请会议决定。
3.加强督查反馈。建立健全班子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实施动态跟踪督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
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检查与信息反馈,并适时进行考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严肃性。
(二)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程序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及时纠正,重新履行有关程序。
(二)班子成员将贯彻本办法的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责任追究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形,导致决策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以及恶劣影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或部门相应责任。
(一)班子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未提供真实、完整情况,造成集体错误决定的。
(二)应当经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三)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四)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五)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会决策的。
(六)其他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逐步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控制和自我矫正的廉洁自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党风廉政制度的学习,党支部每月组织一次党纪党风建设制度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
二、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不准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访活动。
三、不准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生日祝寿等之机大操大办,更不得借机敛财。
四、廉洁自律,从严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各项公务活动中,不相互请吃、不接受礼品、不索要回扣,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作出表率。
五、加强教育和自查自纠。把廉政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将普遍教育和重点防范相结合,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提高认识,警钟长鸣。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纠正。党员要把廉政情况作为支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进行自我检查,以增强廉政意识。
六、要自觉遵守《党章》、《宪法》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勤政廉政,警钟长鸣。
七、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它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并做到模范执行。
八、建立廉洁自律监督机制。发动党员、群众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行使党内外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九、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党支部将不定期考察党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考察结果纳入个人评先选优条件。
中共XX市委宣传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结合市委宣传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实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便于及时了解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德能素质,为干部的使用提供依据;利于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宣传工作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谈话内容
(一)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二)谈话要根据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及时进行。一般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谈话或教育帮助:
1、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2、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3、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4、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5、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6、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7、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三、谈话要求
(一)谈心谈话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分级负责、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1、部内领导班子成员,由部长负责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工作人员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部内领导班子确定。
2、部长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科室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3、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年应进行1次谈心谈话,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分管科室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4、科室负责人与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1次谈话。
(二)建立谈心谈话档案。每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内容都要做好记录。
(三)领导班子将加强对谈心谈话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科室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谈话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中共XX市委宣传部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职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纪检部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公务接待制度
1、接待工作按照程序规定,经部长批准后,由综合科安排在指定地点就餐。不得擅自突破接待标准。
2、上级机关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需呈报市委要求市委出面接待的,由部领导向市委办说明。
3、相关部门和单位前来办理业务,由部长或部长指派分管副部长出面,综合科统一安排。
4、严禁用公款到营业性舞厅、歌厅、卡拉OK厅、夜总会和桑拿浴等场所活动。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公章使用和管理制度
1、市委宣传部公章、直属事业单位公章、财务用章由综合科保管,公章仅限用于公务往来。
2、公务往来需要盖公章的,要由分管副部长把关后,方可盖章。
3、公章和财务用章外出办事需携带时,必须及时请示同意。
中共XX市委宣传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上级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财政性资金,包括专项拨款和安排的项目资金。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二)突出重点,择优安排;
(三)专户专账,专款专用;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及时分配下达到实施单位。
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计划和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
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内容或调整预算的,必须首先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
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责任
实施单位在完成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财务部门进行整体评价。
实施单位作为专项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对专项资金管理负主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实施单位虚报套取专项资金的;或者虚假配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或者擅自变更计划和基本支出预算、改变内容、提高标准的;
(二)财务部门对提交的有关资料审核不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导致专项资金使用不当或重大损失的其他行为。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XX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大财发[ 2015]22号)文件规定。
二、外出学习、培训、参会等公务性活动,不得另行安排其它支出,遇特殊情况,要请示同意后方可核销。
三、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XX市公职人员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人数、天数,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四、部内财务审核人员根据《XX市公职人员出差审批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五、凡与《XX市公职人员出差审批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六、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副部长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七、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报账。
八、部内财务人员在接到由分管副部长签字的《XX市公职人员出差审批单》和有效出差单据后,3日内代发到出差人员工资卡内。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部内综合科在分管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办公用品(固定
资产)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回收工作。
二、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采购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按照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由综合科安排专人采购。
三、有采购需求的科室提出出采购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提交给综合科人员进行采购。
四、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金额超过一万元的,经部长办公会批准后,综合科负责安排专人采购。
五、所购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统一由相关科室专人保管,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实行签领制度,谁领取谁保管、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
六、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分类保管、责任到人,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人员建档立账。领用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须签字,专人负责发放,并做好登记。
七、每年年末财务人员会同各科室对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查对台账与实物,保证账物相符。
八、人员调动或离退休后,应自觉交清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不得私自占用或故意损毁。
九、因个人原因造成个人经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的,由经管使用人负责赔偿。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津贴补贴标准,部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以及
事业单位财政全额开支人员,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不得超范围、超标准发放。
二、部内发放津贴补贴,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财务人员统一到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统一安排。
三、津贴补贴和奖金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财务人员必须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和奖金专门科目,其他
科目一律不得再发放个人津贴补贴和奖金。
四、津贴补贴和奖金一律以代发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
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和奖金标准以及扩大发放范围。
六、除了执行津贴补贴标和奖金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
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和奖金一律不得发放。
中共XX市委宣传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
根据《保密法》和国家保密法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书保密
1.凡属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一律由收文员办理及保管。
2.凡涉密文件、材料资料只能在机关内阅读、办理,严禁带回家或带至公共场所。
3.涉密文件资料的打印(或翻印)必须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先请示,经批准后,控制份数,收发必须严格登记、签收手续。
4.外出工作确需携带秘密文件夹的要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妥善保存。
二、工作保密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凡工作中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划定,须以此《规定》为准。凡本各部门自己产生的秘密事项,都应按规定及时定标密级和保密期限。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秘密事项的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得将自己接触的保密事项向外泄露。
3.重份、残缺文件(稿)和不再保管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综合科统一处理,油印文件的版纸、校样纸、废稿纸,用后的复写纸一律销毁处理,严禁倒入垃圾桶。
4.工作人员在节日放假前、平时下班前应将经管的文件、材料等放入文件柜或抽屉内,并将门窗关锁好。
三、档案保密
1.综合科是负责统一管理本部门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的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更不得会客、闲谈和进行其他活动。
2.坚持做到提供档案既有利于保密,又方便利用的原则。凡属机密档案和外单位利用档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查阅。未经同意,不得翻阅或摘抄不属于查阅范围的档案材料。
3.对档案材料的内容不得外传,更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出机关外,以防丢失、泄密。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一、计算机资源由综合科统一归口管理,并建立准确的资产帐。涉密科室应建立记录设备的原始资料、运行过程中的维修、升级和变更等情况,对计算机硬件资源要加贴标签及定密标识。
二、指定一名专人负责计算机保密工作,并设专人对机器设备进行管理,不得通过串口、并口、红外等通讯端口和与工作无关的计算机系统连接。
三、计算机要有完善的安防措施,未安装物理隔离卡的涉密计算机严禁联接国际互联网,涉密计算机在系统进入、资源共享、屏幕保护等方面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四、加强对涉密信息源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计算机使用制度、计算机涉密信息载体的管理制度、密钥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定期维护制度等。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的软件配置情况及本身有涉密内容的各种应用软件,不得进行公开的交流,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表。
六、任何人员不得将涉密存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需带出的,需履行相应的审批和登记手续。
七、严禁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涉密计算机设备上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八、承担涉密事项处理的计算机应严格控制,必要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进入要害部位手续,事先停止计算机涉密事项的处理工作,并有专人陪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及保密办办理审批手续,外单位人员不准使用计算机。
九、计算机密级类别的设定,须经科室申请,领导批准,要以储存信息的最高密级设定密级,按保密规定粘贴密级标识,按规定做好计算机三层标密工作。
十、用户产生的涉密信息其输出需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专人进行操作,并登记、备案,对输出的涉密信息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十一、涉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备份制度外,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备份的安全保密,并做好异地保存。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并具有漏洞扫描和入侵防护功能,以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测。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五、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
六、对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定期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七、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八、对于违反本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中共XX市委宣传部评先选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全体干部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工作中争先创优,不断取得业务、党群工作等方面突出成绩,以先进带动人、引领人、凝聚人,推动我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宣传部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宣传部成立评先选优领导小组,由部领导班子组成。评先选优领导小组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批和确认工作。
第四条 评先选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综合科,负责组织推荐、申报材料的汇总、奖励实施、修订、完善和维护评选管理办法及评选过程的甄选工作。
第三章 评选范围及比例
第五条 评选范围: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支部委员会中评选;优秀党员在全体党员干部中评选。
第六条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评选比例: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按照组织部和人社部门下发的文件要求不超过总人数的20%。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按照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名额推荐。
第四章 评先选优方法和步骤
第七条 坚持“公平、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采取择优推荐、考核评选等方式,开展宣传部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评选工作。
(一)动员阶段。各科室在年初各项工作安排中,要积极配合做好年度评先选优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到评选过程中来,主要内容是宣传评选先进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安排部署评选工作。
(二)资格审定阶段。评先选优办公室对照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资格审查后,组织人员认真总结科室及个人在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讲摆先进、典型事迹,按要求列出本单位的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侯选人。
(三)评选阶段。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推荐,获得选票较高数人员名单将按1:3比例提交到部长办公会,部长办公会再次投票选举,最终确定人选。(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支部推荐)
(四)审定阶段。评先选优办公室做好年度考核结果、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申报材料的复查、审核、上报。
(五)表彰阶段。按照有关规定对获得优秀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 评先选优条件
第八条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讲党性,有原则,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宗教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维护宣传部干部队伍和谐稳定;服从组织安排,讲团结,守规矩,表率作用突出,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坚实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勤奋,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勇于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善于解决困难瓶颈,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荣获上级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参与部内年度先进个人、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评选。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以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奖项不能兼得。
第九条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人员处分期内不参与评选。
第十条 评先选优工作由评先选优办公室负责监督与考核并组织实施,对评先选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抓好落实。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评先选优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志愿者
服务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志愿服务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加强志愿者团队建设
志愿者注册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 志愿者志愿服务证”。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培育先进典型,推出项目清单
培育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宣传“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阵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项目”“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志愿者”,增强志愿者自豪感、荣誉感。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库。根据工作重点和群众现实需要,推出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清单。整合五大平台资源,采取菜单式管理,按照“派单和点单相结合、任务与志愿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精准地把全市平台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有序、有效、持久地配送到基层。
三、实施骨干培训,发挥文化阵地作用。
着力构建中心、所、站三级培训网络,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分批分级对农村骨干进行培训,推出一批农民自发组织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项目。整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镇文化站、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群艺馆、图书馆、乡村博物馆、农家书屋等资源,建设用好文化阵地,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建立志愿服务活动考核激励机制。
各部门、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激励政策,对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反响好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给予重点支持,对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推广褒扬。将志愿服务活动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
中共XX市委宣传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法规及制度。
二、加强经费管理。财务人员应当每月账目及时结账,及时下账,装订成册,禁止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经费开支实行分管副部长签批制度,各种票据核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不合规票据坚决不入账。
四、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制度,每月现金额保持为零。
五、严格执行《XX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按标准程序手续,报销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由班子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才能予以使用。
七、严格执行《XX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按标准程序手续,报销公务接待等费用。
八、财务管理应当根据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予以调整和更新。
九、严禁使用其他不符合规定凭证代替发票入账,严禁列支各种不符合规定费用,扩大开支。
中共XX市委宣传部廉洁从政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更好地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廉政监督。
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贪不占,模范遵纪守法。定期总结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树立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不准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接受下属单位馈赠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五、要严于律己,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不搞特殊,不以权谋私。
六、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和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事,以实际行动牢记“两个务必”。
七、加强对直属单位廉洁从政管控,杜绝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乱发各种津贴、补贴、加班费、交通费等。
中共XX市委宣传部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学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取得实效,在本单位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党员队伍,结合宣传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和业务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党的思想理论宣传工作者。
二、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总结。自觉运用所学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三、理论学习由宣传部机关党支部安排,按照市直机关党工委布置的学习内容及部内实际情况,年初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每次学习由机关支部书记召集,办公室协助。
四、部机关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3-4次,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下午,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学习可以采取听讲座、专题学习、看专题片等方式。集中学习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要自觉抽时间补课。
五、本单位所有人员都要备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按要求记笔记,每篇不得少于400字。部机关支部定期组织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六、每次集体学习要做好考勤登记工作,年终公布,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共XX市委宣传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委宣传部人事管理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综合科在市委宣传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 人事管理工作坚持严格、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择优选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委宣传部机关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应严格控制在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数内,按照考试和调配的有关程序,报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需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一天以内的,按程序请示上一级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的,需分管副部长批准;三天及以上的,需报请部长批准;班子成员请销假,需经部长批准。
第六条 请销假制度执行记录备案,并将记录情况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全年病假累积超过2个月,事假超过1个月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资格。
第七条 实行年满勤奖和月满勤奖制度。连续3个月满勤的,可延长带薪休假1天;连续12个月满勤的,可延长带薪休假5天。年终考核时,若获年满勤奖者出现并列情况,应按测评票数予以确定排序。
第八条 按规定申请享受公休假,要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核准、报分管副部长同意后,由部长批准。公休期间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各种请假期满,应按时上班,并向准假领导销假。
第九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按照组织部门的奖励标准给与奖励,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根据不同情况给予降职或离岗培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十一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十二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十四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情节严重者开除公职,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七条 本制度适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XX市委宣传部
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中共XX市委宣传部全部在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八小时以外”活动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与职权、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
第四条 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活动应当遵守党的纪律,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树立良好形象,不得违反以下“十条禁令”:
(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二)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亲情会、老乡会、战友会、同学会等,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搞小动作,告黑状;
(三)参与黄、赌、毒和各种迷信活动,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参加各种非法宗教、组织、团体及其活动,参加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游行、集会、示威活动,参加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
(四)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或收受他人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借机敛财;
(六)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加其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消费活动;
(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八)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合耍特权、逞威风;
(九)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十)其他违反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 建立党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强化内部监督。党员干部要如实自查并报告自己“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本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年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发挥党外监督。探索建立家庭监督、社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运用家庭、社区、妇联和媒体监督成果,主动收集监督信息,增强日常监督效果,形成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强大合力。
第八条 发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