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书的说明
红色标准部分为相关文书,蓝色编注部分为相关会议,具体格式和程序参考《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一、发展工作简要程序
第一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个人申请。入党申请人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2.谈话。
3.党小组提名:召开党小组会,提名入党积极分子;团支部推荐: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推荐。
4.党支部研究: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报党委备案,党委汇总形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交政治部组织科,领取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培养教育。
6.组织考察。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作1次考察鉴定,并及时填写考察表。
7.调整补充。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1次分析,做好调整充实工作,完善培养考察措施。
第二步: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年初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报党委备案。党委汇总《花名册》后报政治部组织科备案。根据党员发展通知,按批研究确定。
2.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召开党小组会讨论。
3.组织党员和群众评议。召开军人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留存备查。
4.支委研究。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党员发展对象。
5.政治审查。形成政治考核结论性报告。
6.集中培训和考核。
第三步:预备党员的接收和审批。
1.支部审查。组织研究审查,将近期《预审党员发展对象请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政治考核材料报党委预审。
2.集中培训和考核。
3.党委预审。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同意确定发展对象的批复》通知所在党支部,领取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4.讨论表决。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结果留存备查。书面上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
5.完善手续,填写相关文书。
6.党委指派专人谈话了解。
7.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召开党委会,听取谈话人汇报,集体讨论研究,逐个审议和表决。以书面形式《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通知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
第四步:预备党员转正。
1.提出申请。预备期满,本人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
2.听取党小组和群众意见,召开党小组会讨论。
3.支委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转正意见。
4.支部讨论研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讨论,无记名投票方式结果留存备查,书面上报党委《审批正式党员的请示》。
5.党委审批。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审批结果以《转为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通知所在党支部。
二、相关会议
党小组(3次):①提名入党积极分子;②提名党员发展对象;③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团员大会(1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军人大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对象。
党支部委员会(4次):①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②研究年度党员发展计划;③研究近期党员发展对象;④研究审查预备党员转正。
党支部党员大会(2次):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报上级党委审批;②讨论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批。
基层党委会(2次):①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并书面通知党支部;②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并书面通知党支部。
三、相关文书
入党材料:①入党申请书;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③入党志愿书;④转正申请书;⑤政治考核材料。(预备党员转正前,其入党材料由党支部负责管理;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入党材料(连同交接表)上交政治部组织科并存入本人档案)
支部留存文书:①基层党委《预审发展对象的批复》;②基层党委《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③基层党委《转为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④民主评议结果、接收预备党员和转正的无记名投票结果。
基层党委留存文书:①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②支部《年度党员发展对象备案报告》;③支部《预审党员发展对象的请示》;④支部《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⑤支部《审批正式党员的请示》。
基层党委上报文书:①《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汇总表)》;②《党员发展对象备案报告(汇总表)》。
为方便基层自查和检查,制作《党员发展工作会议明细表》和《党员发展工作文书明细表》,供参考使用。
附件:1.党员发展工作会议明细表
2.党员发展工作文书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