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关于baoku1893年度xx市xx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3
- 关于baoku1893年度xx市xx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7
- 关于对区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39
- 关于xx广场片区品质提升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46
- 关于xx区冰雪产业发展情况视察报告...................................53
- 关于落实办理《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告......61
- 关于xx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情况的报告..................................71
- 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baoku1893年度全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80
- xx区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90
- x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96
- 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113
- 关于赴井冈山培训学习情况的报告....................................124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129
-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baoku189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34
- 关于2020年xx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142
-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165
- 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xx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172
- 关于赴遵义市培训学习情况的报告....................................178
- 关于xx区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184
- 关于xx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189
-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193
- 关于xx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4
- xx市xx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12
- xx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214
- xx区人民政府关于xx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223
- xx区司法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235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24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69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73
- xx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275
- 关于2020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86
- 关于2021年xx区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289
- 关于xx区202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9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98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306
- 国务院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335
- 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342
- 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367
-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384
- 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404
- 国务院关于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421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435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438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44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470
- 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的调研报告.....49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501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526
关于baoku1893年度xx市xx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越字〔baoku1893〕7号),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baoku1893年度xx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1.户数概况
(1)截至baoku1893年末,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共316户,其中行政单位61户,事业单位255户。区属国有企业(一级及二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共64户,其中一级企业3户。
2.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baoku1893年末,全区国有资产总额2,215,326.91万元,较上年减少80,143.08万元,下降3.49%,其中:国有企业452,217.15万元,占20.41%;行政事业单位1,763,109.76万元,占79.59%。资产总额减少主要因为baoku1893年启用政府会计制度,对历史资产进行补折旧,导致固定资产年末净值减少。
负债总额700,529.55万元,较上年减少xx2,801.78万元,下降20.69%。其中:国有企业231,764.71万元,占33.08%;行政事业单位468,764.84万元,占66.92%。
所有者权益(净资产)1,514,797.3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220,452.44万元,占14.55%;行政事业单位1,294,344.9万元,占85.45%。
3.国有自然资源情况
全区国有土地总面积3,242.47公顷,水域总长xx.58公里,生态调蓄湖6个,水面面积共95.90公顷。
(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全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52,217.15万元,增长1.xx%;负债总额231,764.71万元,增长0.22%;所有者权益220,452.43万元,增长1.98%;资产负债率51.25%,保值增值率102.04%,同比基本持平。
2.经济运行情况
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3,384.07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实现利润总额5,366.94万元,增长76.28%;上缴税费3,882.4万元,下降7.66%。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负债总量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763,109.76万元,负债总额468,764.84万元,净资产总额1,294,344.91万元。
2.资产规模与结构情况
流动资产543,555.92万元,占30.83%;固定资产原值865,158.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30,224万元,占30.07%;无形资产原值5,675.78万元,摊销后净值3,252.42万元,占0.xx%;在建工程683,213.38万元,占38.75%;长期投资667.94万元,占0.04%;其他资产2,xx6.09万元,占0.12%。
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04,935.04万元,占69.92%;通用设备165,890.22万元,占xx.17%;专用设备58,502.56万元,占6.76%;文物和陈列品1,574.87万元,占0.xx%;图书档案5,494.71万元,占0.64%;家具、用具及装具28,761.14万元,占3.32%。
无形资产摊销后净值3,252.42万元。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无形资产净值2,256.87万元,占比69.39%;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净值995.55万元,占比30.61%。主要类别是计算机软件,净值2,676.36万元。
在建工程同比增加xx6,162.79万元,增幅40.28%,主要是当年新增建设项目和部分已竣工待转固建设项目。其中,xx区建设水务部门当年新增在建工程xx1,623.29万元,增幅达52.5%,
主要项目有:总投资23,692万的沙河涌流域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试点工程;总投资29,936万的排水管线隐患排查修复项目等。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xx区无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和固体矿产资源。
1.土地资源
我区国有部分土地总面积约3242.47公顷,其中:耕地约1.xx公顷、林地约68.2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约2927.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约57.9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约xx7.25公顷。
2.水资源
截至baoku1893年底,区水域范围内的河流(涌),包括珠江前航道、东濠涌、新河浦涌、水均岗涌、景泰涌、沙河涌等河流(涌)6条,总长xx.58公里;辖区范围内的湖泊,包括东山湖、麓湖、流花湖、北秀湖、南秀湖、东秀湖等生态调蓄湖(不含校内湖)6个,水面面积共95.9公顷。我区为地下水资源禁采区。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及管理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
1.整合资源,厚植后发潜力
根据深化国企分类改革需要,从全面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平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角度出发,起草《关于理顺我区国有企业架构的意见》,加快资源整合,发挥集聚效应,助力区国资转型升级。
2.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激发创新活力
对部分特色业务探索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至baoku1893年底,共成立了xx华南版权贸易股份公司(国资公司占股42%,省属国有企业占股23%、非国有企业占股35%)和xx市海青课外托管有限公司(粤瑞公司占股34%,非国有企业占股66%)。
3.推进招商投资和园区建设,增强发展动力
完成《关于组建xx区国企招商公司方案》,探索准公益性国企招商服务的新模式;成功引进了东川新街市有限公司、中国黄金等一批优质客户及品牌;推进东山新河浦文化体验街区项目,充分挖掘有改造利用价值物业;结合市场化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充分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在文化科教、生命健康、5G+4K超高清、大数据、城市更新等领域共同设立子基金、参投子基金、引进企业落户xx区等模式,助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4.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凝聚向心合力
组织企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国资国企落地生根;压实企业党组织责任,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提出的7个方面的问题分解成9个具体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定期召开国资专题例会,及时协调解决落实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确保标本兼治整改落实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统筹管理,建立分级监管机制
建立“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系,形成“区政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监督链条。一是确立财政局综合管理职责,加强财政局对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二是落实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职责,发挥主管部门和单位与财政局联系沟通和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桥梁作用。三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活动,落实具体管理职责。
2.完善制度,健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是参照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的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xx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xx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和《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操作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和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二是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的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避免资产重复配置或闲置浪费。三是探索将公有物业资产按可市场化运营和公益性分类,并委托区属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和运营的物业集中管理模式。
3.摸清底数,夯实监督管理基础
一是在清产核资基本摸清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和资产分布基础上,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等工作,推动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督促单位及时合规处理资产损益,依程序报批物业出租。二是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本年度未发现违规情况。
4.开发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开发“xx区公有物业资产管理系统”,整合全区公有物业信息,对全区公有物业信息实时汇总与分析,通过信息化手段,逐步推动全区公有物业动态监控、高效管理,切实提升物业监管水平,助力盘活闲置物业,提升物业运营效益和质量。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建设区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成果信息化管理与互联共享,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打造成为高科技工程、共享工程、廉洁工程,为经济发展夯实土地资源的“底数”基础,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按照xx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履行情况考核评分标准,及《baoku1893年度xx市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规定,设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指标、“三旧”改造工作目标责任指标、防控整改违法用地目标责任指标、留用地兑现工作责任指标等4项考核工作指标。
2.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贯彻落实《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xx市节约用水规划》《xx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baoku1893年配合完成了我区公共场所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普及改造工作,与街道联合开展“拥抱青山绿水,共建美丽家园”节水宣传活动。
三、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防控等重点情况
(一)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情况
我区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全部投向第三产业,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xx.47亿元,占比92.65%,金融业1.42亿元,占比6.75%,其他行业占比0.6%,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40万,文化艺术教育业500万元。
(二)国有资本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加强对企业投资全过程的管控,防范投资风险。根据《xx市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运营、投资后评价、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产权流转和资金情况进行监管。二是监督企业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控,重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控制企业非主业投资,超过公司章程规定限额的非主业投资项目报区国资局审核。四是在符合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区属国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三)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情况
一是完成年度国资收益收入收缴任务。国有资本收入预算收入700万元,决算总收入949万元,较预算超收249万元。
二是统筹安排国资收益。baoku1893年度国资收益预算总支出700万元,决算总支出949万元。国有企业收益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我区民生事业。
(四)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baoku1893年企业纳入国资考核的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发放工资总额226.3万元,人均37.7万元,初步形成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本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增加60,724.5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925.71万元,主要新增资产类别为房屋及构筑物;无形资产增加798.78万元,主要新增资产类别为计算机软件。
(二)资产使用情况
本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总额31,767.45万元,全部为新增出租出借固定资产,主要资产类别为房屋及构筑物。xx市第三中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单位的出租出借账面原值较大,共xx,281.70万元。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面积共xx9.27万平方米。按房屋性质分,办公用房31.44万平方米,业务用房108.78万平方米,其他用房49.05万平方米。
(三)资产处置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处置资产账面原值14,805.1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处置资产总额4,965.xx万元,占33.54%;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总额9,839.96万元,占66.46%。
(四)资产收益情况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11,396.83万元。包括: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11,396.83万元。其中:出租出借收益总计11,379.14万元,行政单位出租出借收益10,877.54万元,占出租出借收益95.60%;事业单位出租出借收益501.60万元,占出租出借收益4.40%。无对外投资收益。
国有资产处置收益17.6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处置收益8.10万元,占45.79%;事业单位处置收益9.59万元,占54.21%。
(五)优化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控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产重复配置或闲置浪费。baoku1893年配合xx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资产管理事项共67项,其中涉及招商引资13项、公共服务22项、民生维稳20项,进一步补齐民生服务和公共管理短板,科学合理调配安排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基层公共服务,改善我区民生事业网点布局,妥善解决了我区武装部营院选点建设工作,完成了梅花街、黄花岗街、大东街、人民街四个驻街税务所驻街属地的选址工作。
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国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依据《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编制《xx市xx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baoku1893-2035年)》,进一步统筹全域要素配置,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构建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一是积极实施“文化引领、提升总部、创新驱动、共建共享”四大发展战略,以“广府文化源地、千年商都核心、全市公共服务中心”为定位,将我区建设成为xx中央文化商贸区、幸福xx窗口区、廉洁城市示范区,构造以总部经济为龙头、服务业为主体、商贸业为特色、核心产业集聚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二是以建设中央文化商贸区为目标,以高端性、公共性产业为导向,规划打造北京路广府文化商贸旅游区、xx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xx健康医疗中心三个主体功能区和沿江路金融商务区、环市东智力总部区、流花时尚品牌运营区、黄花岗创意网络经济区四个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商贸、金融、物流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信息服务、公共服务等七大核心产业;三是加快传统商圈产业升级,促进商贸、餐饮、专业市场、社会服务等传统服务业的优化升级,重点推进xx民间金融街、xx健康医疗中心、xx站改扩建工程、黄花岗创意及网络经济区、xx移动互联网(xx)产业园、xx创意大道、北京路商圈、麓湖生态旅游区的建设,提升xx核心产业功能;四是加强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建设文化博览区,打造和提升北京路文化核心区,建设大小马站书院街、东园革命文化广场。
2.强化底线管控
一是将珠江前航道、东濠涌、沙河涌、麓湖、东山湖等水域水系纳入我市城市蓝线管理,并严格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中心城区发展和布局;二是将流花湖公园、xx公园、麓湖公园、雕塑公园、白云山风景区、云台花园、二沙岛艺术公园、烈士陵园、黄花岗公园、xx动物园等公园、绿地纳入我市绿线和绿地保护范围,并严格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管理和保护。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印发实施《xx区“治气”工作任务交办清单》《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baoku1893年度作战方案》《xx区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措施清单》,统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拓展公园前重点区域周边机团单位饭堂的油烟提标整治范围,完成两批64家单位饭堂检查和9家单位整改。深入实施餐饮场所准入管理机制,共出具《选址建议书》2465件,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一票否决”915件。统筹实施扬尘精细化监管,强化工地扬尘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工地落实“六个100%”要求;应用3台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强化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喷雾降尘力度;加强加密道路洒水冲洗,减少道路扬尘。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完成年度执法检查和油气回收监测任务,大力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完成进度走在全市前列。开展秋冬季夜间柴油货车排气抽检联合执法。全年开展10次污染天气联合控制行动。baoku1893年,全区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降幅在全市各区中位列第一。
2.优化提升水环境质量
加强湖涌周边污染源巡查监管。完成全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完成市下发baoku1893家场所排查和清单内、清单外共113家“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完成xx条街道整治验收工作。baoku1893年景泰涌黑臭治理分别通过市水务局和省环保厅的复核,沙河涌继续保持不黑不臭标准并通过市水务局的评估,东濠涌水质共8个月达标,非汛期水质达III类以上;新河浦涌水质共12个月达标,水质达V类以上;东山湖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麓湖水质从劣V类提升至IV类以上,北秀湖、南秀湖、东秀湖保持III类水平。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市印发的《固体废物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清单》《xx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baoku1893-2020年)》以及《xx区固体废物监管实施方案》,对全区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每月通报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情况和固体废物产生量,全区共检查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单位2927家次,责令整改308家,立案查处117宗。
4.强化噪声污染防控
印发实施《xx区baoku1893年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完成2个噪声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整治工作。做好baoku1893年护考巡查工作,加强考场声环境质量监测。强化环境噪声扰民信访调处,严厉查处噪声超标排放行为,对噪声扰民严重的企业单位通过实施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手段严肃查处。
(三)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1.尽职尽责保护资源
严格实行耕地保护。xx区属于建成区,辖内耕地均属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的耕地,故无法纳入高标准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我区于baoku1893年底开展了耕地质量定级评价工作,经分析比对,我区耕地定级级别为10级和11级,对应省自然分等为17等和16等,建立耕地等级档案和进行动态监测,合理制定有关政策,促进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1)落实土地管理职责,促进节约集约用地。baoku1893年11月16日区政府与市政府共同签订了《baoku1893年度xx市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我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指标均为0;“三旧”改造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为改造新增实施面积不少于790亩,完成改造面积不少于300亩;防控整改违法用地目标责任指标为固定指标;留用地兑现工作责任指标为0。
(2)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创新土地供应模式。以用好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原则,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引导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我区用地结构的布局。一是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组织申报我区baoku189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申报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海月东安置房等4宗地块纳入《xx市baoku189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二是按照项目进展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节奏,积极协助市级部门按计划推进土地供应。
(3)水资源利用更加科学有效。baoku1893年市水务部门下放中心城区供水日常管理职能,我区迅速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和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baoku1893】36号)相关工作要求,印发了《xx区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实施方案》,并于baoku1893年完成了居民住宅公用用水设施改造5063户,超额完成考核任务。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企业规模与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
区属国有企业资源、业务单一,成长性、持续盈利能力不强,没有主导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
2.企业发展定位与现有业务及监管关系不匹配
作为区优质资产运营定位的粤瑞公司只是二级企业,层级较低,不利于其发挥资源聚集整合功能。
3.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提速
区国资国企领导班子配备不全、队伍老化、人才断档,产业发展、资本运作和专业性人才不足。
4.企业历史遗留债务风险较大
存在较多大额历史遗留债务,偿债压力巨大,处理难度高。
5.国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加强
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尚未全面到位,部分企业党建与业务存在一定脱节。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以及政治“四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资产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实物管理与账务管理岗位权责不清,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内控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基础知识薄弱,兼任多职,岗位轮换频繁,存在业务交接和职责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2.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度不强
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较薄弱,资产管理、预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结合不紧,资产配置存在随意性和盲目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3.制度执行力度不足
个别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没有进行定期对账。存在未及时核销已处置资产、已调配办公用房产权变更;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资产有偿使用收益、财产处置收入没有及时上缴区财政等情况。存在多头管理、资产分散的现象,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不高,闲置资产有待进一步盘活。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有待进一步摸清
一是缺乏统一的统计标准;二是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范围尚不十分明晰;三是价值核算仍属于初步阶段。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关键技术问题解决有待进一步探索,自然资源分类问题尚需进一步明确
目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试点登记普遍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分类》为基础对自然资源进行分类,湿地与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影响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亟需明确自然资源分类标准。
3.进一步加强排水污水管控,保持水环境质量水平。
因排水管养业务已移交排水公司,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排水公司管理监督指导,大力提升管养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全面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进一步抓好国资监管和风险防范基础上,大力推进“三资运作”,推动资源“三个集中”,努力在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国资国企监管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新突破。
1.破旧立新,以党的引领谋划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布局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谋划制定《xx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重点重塑现有国资国企布局,做实资产运营平台,明晰相关功能性公司定位,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从战略上、管理上、经营上、运作上、发展上以及运作上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在接续中心城区老国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多维度自我突破。三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能,勇于在实施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项目负责制等方面大胆尝试和创新,形成符合区国资国企实际的体制机制。
2.依法治企,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优化完善国资依法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完善监管权责清单,明确监管事项及流程。二是充分发挥章程在国资国企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实现直接监管的公司制企业党建进章程全覆盖,并进一步向下级子企业延伸。三是坚持依法治企和依制治企相辅相成,建立健全职责分明、界面清晰、统领可操、科学有效的管控体系。
3.优化提升,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监管格局
一是形成纪检监察、产权管理、评估管理、预算管理、投资管理、法律监督等多个监督主体相互协作的综合监督格局。二是完善区属物业内控机制,充分利用公有物业资产管理系统,提高物业运营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会计核算纪律,督促国企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加强日常经营分析监管,建立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制,提升国资国企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4.勇于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资国企形象
一是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国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快推进“僵尸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能确保完成“僵尸企业”出清任务。四是压实区属国有企业防范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5.从严治党,激活国资国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以健全考核机制为抓手,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持续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三是着力抓好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实现每个支部围绕国资国企改革有阵地、有品牌、有典型的目标。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落实归口管理责任,夯实管理机制
一是理顺资产管理主体、职责、程序和权限,完善资产监管网络。强化财政局综合管理职能,落实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将管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资产管理目标。二是加强资产管理过程监管和跟踪控制,逐步建立事前预算编制审核、事中控制监督、事后评价反馈的全过程管控机制,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使用。三是将资产管理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范围,结合资产管理特点建立绩效考核指标。
2.健全管理系统,强化动态管理
探索运用大数据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增减变动、占有使用及分布情况,加快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推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管理软件深度融合,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构建内部工作机制,实现各类数据资源共享,为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处置及调剂等提供信息和依据,提高财政管理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规范日常监督,提高使用效率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资产清查盘点机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活动,实现全面清查与分批次清查、重点清查与专项清查、岗位离任审计核查与资产变动审查相结合的动态清查机制,确保资产实物账账与财务账账账相符、登记资产与实物资产账实相符。二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控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与资产绩效、资产配置、单位预算挂钩联动,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
4.加强专项检查,确保产管理规范
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线索按规定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以点带面对各单位的国有资产使用进行整治,杜绝各单位的假报瞒报,确保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通过此次国土调查工作将进一步掌握我区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关情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和测绘技术标准、登记实施规范,为我区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制度。
2.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
按照中央及省的工作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
3.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严格实施《xx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加大“控源、截污、管理”力度,扎实推进污染源专项治理,稳步提升排水管理。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发挥河长、湖长引领带动作用,形成社区“基础网格+治水网格”的治水工作格局,督促街道、村居河长、网格员巡查履职到位。深化推进河湖名录、河湖划界确权等工作,夯实河湖精细化管理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baoku1893年度xx市xx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架构
全区国有企业(区属一级及其二级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共64户,其中一级企业3户。
(二)资产情况
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452,217.15万元,增长1.07%;负债总额231,764.71万元,增长0.22%;净资产总额220,452.44万元,资产负债率51.25%,下降0.44个百分点。
(三)经济运行情况
实现营业收入33,384.0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利润总额5,366.94万元,增长76.28%,增长主要来自粤瑞公司租金增长的收入和北秀城建公司解放中地块补偿金。
(四)企业投资情况
截至baoku1893年末,区属企业在投项目5个,baoku1893年度累计投资金额11,682万元,分别为:参股投资xx华南版权贸易股份公司,已完成投资420万元;投资设立xx越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投资11000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11000万元;参股投资xx海青课外托管有限公司,已完成投资10.2万元;baoku1893年度计划投资xx越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0万,及xx京秀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490万,共990万元,其中xx越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投资50万元,xx京秀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已投资200万元。
截止baoku1893年末,xx国资公司持有xx银行股权共计5915.29万股,其中:xx国资公司原持有股权1668.86万股,代区财政持有1525.45万股;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企以及部分街道集体企业无偿划拨转至xx国资公司名下归集管理2720.98万股。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及管理成效
(一)整合资源,厚植后发潜力
根据深化国企分类改革的需要,在深入区属国有企业调查研究基础上,围绕区属国企资源不集中、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全面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平台,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角度出发,起草了《关于理顺我区国有企业架构的意见》,加快资源整合,发挥集聚效应,助力转型升级。
(二)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激发创新活力
针对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类企业正在孕育,经济体量较小,业务结构单一,市场竞争力较弱的情况,对部分特色业务探索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至baoku1893年底,成立了xx华南版权贸易股份公司(国资公司占股42%,省属国有企业占股23%、非国有企业占股35%)和xx市海青课外托管有限公司(粤瑞公司占股34%,非国有企业占股66%)。
(三)推进招商、投资项目和园区建设,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探索国有企业参与招商服务的新模式。完成《关于组建xx区国企招商公司方案》,提出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国企运作”的招商体系,探索准公益性国企招商服务的新模式。二是利用自有物业平台为区招商引入优质项目。目前,成功引进了东川新街市有限公司、中国黄金等一批优质客户及品牌。三是参与区重点项目运营研究。推进东山新河浦文化体验街区项目,全面梳理xx国资公司在东山口-新河浦一带自有物业情况,充分挖掘有改造利用价值物业,推进瓦窑后横路2号物业招租;研究粤瑞公司参与片区管理运营模式,寻求成熟经验公司合作,制订了《粤瑞控股参与东山新河浦片区加快发展工作方案》。四是明确基金投资方向。在梳理xx区产业生态基础上,结合市场化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充分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在文化科教、生命健康、5G+4K超高清、大数据、城市更新等领域共同设立子基金、参投子基金、引进企业落户xx区等模式,助力相关产业转型升级。baoku1893年,越富基金公司规划出资1.1亿形成总规模约7.03亿的产业基金。其中,文铂星、文化科技融合基金等项目已签订了框架协议。
(四)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凝聚向心合力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动党建与公司法人治理有机融合,积极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确保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区属国有企业主题教育指导组,对区属国有企业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国资国企落地生根。二是压实企业党组织责任,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将巡察提出的盘活物业、物业租赁、企业考核、历史遗留问题、领导班子、薪酬待遇、审计监管等7个方面的问题分解成9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并严格落实整改。三是定期召开国资专题例会,听取国企巡察反馈问题和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落实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督促责任领导和部门切实担起责任,确保标本兼治整改落实到位。
三、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和风险防控等重点情况
(一)国有资本投向和布局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全部投向第三产业,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xx.47亿元,占比92.65%,金融业1.42亿元,占比6.75%,其他行业占比0.6%。
(二)国有资本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加强对企业投资全过程的管控,防范投资风险。根据《xx市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制度,对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投资计划、投资项目运营、投资后评价、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产权流转和资金情况进行监管。二是监督企业实施有效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控,重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三是严格控制企业非主业投资,超过公司章程规定限额的非主业投资项目报区国资局审核。四是在符合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区属国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三)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情况
区属国有境外企业3户,均已无实际运营,资产总额(港币)5368.57万元,所有者权益(港币)-708.9万元。
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收益分配情况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情况
起草《关于规范我区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完善物业租赁规范管理机制为支撑,构建我区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责任体系、公开招租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国有企业物业租赁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合法规范、高效高质,在提升物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底数齐全、分类科学、管理高效、功能多样、互联互通”的原则,开发“xx区公有物业资产管理系统”,推动包括国有企业物业在内的全区公有物业如实上线、动态监控、高效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二是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及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相结合的形式,对区属国有企业baoku1893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对baoku1893年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对营业收入、利润、现金流、重点项目建设、化解风险等指标的考核。
(三)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和消防事故。同步加强专业培训,落实企业组织全员参加“安全生产公开课”,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知识培训教程》进行宣讲学习,促进提升物业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情况
针对我区列入市国资委僵尸企业库中未出清的2家企业,xx国资公司下属xx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关停企业,通过工商注销出清)、xx市东山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特困企业,通过脱困方式完成处置)的实际情况,印发《xx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工作的通知》(越府国资发〔baoku1893〕28号),制定出清工作推进时间表和处置路线图,明确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及相关的责任部门,确保在2020年9月前完成出清任务。
(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情况
加快推进解决积存的产权过户、法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营造和谐社会环境。baoku1893年,xx国资公司、北秀城建公司处理新增诉讼案件151宗。xx国资公司跟踪办理涉及标的金额2700万元,通过司法手段收回多年涉及少数民族维稳问题的白云路67号物业及永胜市场的经营权,全面开展东山城总拖欠公房租金问题清理工作,完成豪贤路地块24户公房(约1223平方米)移交区房管局并办理撤管手续,办理筑南新街8号产权分割登记在天和公司名下物业58处;北秀城建公司追收欠租和房屋使用费59.6万元。
(六)国有资本收益情况
一是完成年度国资收益收入收缴任务。国有资本收入预算收入700万元,决算总收入949万元,较预算超收249万元。
二是统筹安排国资收益。baoku1893年度国资收益预算总支出700万元,决算总支出949万元。国有企业收益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我区民生事业。
五、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区属国企负责人薪酬核定、管理。baoku1893年企业纳入国资考核的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发放工资总额209.xx万元,人均33.96万元,初步形成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
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一)企业规模与我区高质量发展要求有差距
区属国有企业资源、业务单一,且不同程度存在规模小、家底不清、分布散,运营质量不高,持续盈利能力不强,没有主导产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改革重组、集聚发展任重道远。
(二)企业发展定位与现有业务及监管关系不匹配
国资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上一轮国企改革过程中,作为区优质资产运营定位的粤瑞公司只是二级企业,层级低,不利于其发挥资源聚集整合功能。
(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提速
区国资国企领导班子配备不全、队伍老化、人才断档,产业发展、资本运作和专业性人才不足,已成为影响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四)企业历史遗留债务风险较大
部分企业存在较多大额历史遗留债务,偿债压力巨大,且部分挂账时间长,相关原始资料缺失,处理难度高。
(五)国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仍需加强
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尚未全面到位,部分企业党建与业务存在一定脱节。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以及政治“四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理解把握区关于国资国企
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核心要义,全面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进一步抓好国资监管和风险防范基础上,大力推进“三资运作”(资产重组、资源整合、资本运作),推动资源“三个集中”(向关键产业、优势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团队集中),努力在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国资国企监管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取得新突破。
(一)破旧立新,以党的引领谋划国资国企改革高质量发展布局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谋划制定《xx区国有企业改革方案》,重点重塑现有国资国企布局,做实资产运营平台,明晰相关功能性公司定位,实现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过程中强调正确的经济工作策略和方法,从战略上、管理上、经营上、运作上、发展上以及运作上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在接续中心城区老国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多维度自我突破,实现基业长青。
三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能,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增强发展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勇于在实施职业经理人、绩效考核、项目负责制等方面大胆尝试和创新,形成符合区国资国企实际的体制机制,营造尊重和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治企,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优化完善国资依法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完善监管权责清单,明确监管事项及流程,提升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章程在国资国企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实现直接监管的公司制企业党建进章程全覆盖,并进一步向下级子企业延伸。
三是坚持依法治企和依制治企相辅相成。指导国企按照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的要旨,建立健全职责分明、界面清晰、统领可操、科学有效的管控体系。
(三)优化提升,构建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监管格局
一是形成纪检监察、产权管理、评估管理、预算管理、投资管理、法律监督等多个监督主体相互协作的综合监督格局。
二是完善区属物业内控机制,充分利用公有物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区属物业管理集中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物业运营水平和质量,探讨借助大数据技术提升区国资国企运营能力,实现信息增值。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会计核算纪律,确保会计信息规范、真实和及时,提升国资国企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应收账款风险管理体制,明确应收到期未回收冲减考核利润办法;加强日常经营分析监管,督促国企提高预算执行水平。
四是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促进在国资系统形成依法办事、干净办事的良好氛围。
(四)勇于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资国企形象
一是增强安全生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督导国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特别是要做好出租及闲置物业消防安全巡查整改工作,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二是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做好重大不稳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快推进“僵尸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能销号的力争尽快销号,确保完成“僵尸企业”出清任务。
四是压实区属国有企业防范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制定对历史债务问题清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督促企业优化和强化资金筹划及财务管控,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五)从严治党,激活国资国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以健全考核机制为抓手,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形成层层抓、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确保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三是着力抓好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支部具体工作流程和考核评价指标,推动实现每个支部围绕国资国企改革有阵地、有品牌、有典型的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法制工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陈振强同志带领下,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监察司法委委员、法制工委委员到区检察院、区法院和部分企业,对我区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汇报,代表、委员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从调研情况看,我区司法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取得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围绕发展大局,主动靠前服务,工作导向明确。中央、省、市、区委作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来,区司法机关能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中心,结合各自职能,研究出台多项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并开展一系列活动。区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到区工商联、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区民间金融街管委会,与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调研,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民营企业对法律服务需求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在xx民间金融街设立派驻检察工作室,增强对中小微金融企业的司法服务。区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任组长,责任到人,分工落实,指派法官在金融巡回法庭驻点,进行金融审判和调解,不定期开展金融巡回审判,组织金融从业人员旁听示范庭审,以案说法,与民间金融街管委会联合举办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论坛等活动,为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八条意见》等文件,区法院制定了《关于为xx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服务和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方案》《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工作,明确优化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司法人员和企业面对面交流,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参与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提升合法经营、规范管理的理念和水平,派员为企业业主讲授法治课,增强企业家们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工商联领导以及来自多个行业的13名民营企业家和经营者代表参观和座谈,增强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对司法机关的了解和支持。
(二)发挥司法职能,把握法律界限,打击保护并重,维护合法权益。两院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营造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针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集资诈骗、网络犯罪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借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契机,大力打击经济类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其正常经营秩序。优先办理重点类型案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股东合法权益,加强民营企业著作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围绕xx打造大湾区“科创之芯”发展战略,发布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依法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的犯罪,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区法院创新建立“3+3+1”解纷模式,建好三个工作室,即诉前联调工作室、黄汉东法官诉前调解工作室和xx区律师调解工作室,办好民间金融街金融调解点、旅游纠纷调解点和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点这三个巡回调解点,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纠纷解决服务,实施分调裁一体衔接机制,理顺调解、裁判程序,实现简便灵活、快捷高效的多元解纷路径,今年1-8月,区法院已通过多元解纷平台共化解3839件纠纷,标的金额达4601.9万元,办理司法确认157件。区检察院主动融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综合治理大局,结合办案及时研判涉民企信访的矛盾风险,尤其是针对新冠疫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引起的矛盾纠纷,通过“排查、沟通、化解、稳控、打击”联调联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对某广场未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减免租金的通知》要求减免租户租金,拒绝租户缓交租金的请求情况,派员参与磋商,达成双方均满意的解决方案,避免矛盾扩大化,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三)紧盯经济形势,防范化解风险,创新工作机制,助力民营经济。两院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当前履职的最重要使命,主动作为,延伸职能,凝聚各方力量,合力解决疫情给民营企业带来的经营困境和法律风险,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成效。区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坚持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防止“构罪即捕”“一诉了之”;将犯罪嫌疑人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判断有无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企犯罪,依法营造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促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区法院利用数字化法庭,多次组织公开示范庭审,帮助各群体了解庭审,在金融街法庭多次对开庭情况进行展示,安排金融街内的金融企业旁听庭审,法官通过证据开示、质证、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向旁听人员展示金融纠纷案件的庭审流程、证明标准及审判规则,从而增强金融企业和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调研中了解到,我区司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工作要求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差距,实际成效与切身感受之间还不相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部分人员对中央、省、市、区委作出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重要指示学习不够,司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仍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二是法制宣传有待加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转隶、内设机构改革后,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家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变化不清楚,对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还不甚了解,两院虽然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和邀请旁听等宣教活动,但面不广,时间不保证,力度不大,多数民营企业家自认势单力薄,对司法机关敬而远之,不知、不敢请求司法机关维护企业和自身合法权益。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实行员额制后,同案不同判的案件明显增多,执法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较大,有效监督机制跟不上。四是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我区作为中心城区,法治环境较好,群众法治意识较强,诉讼案件较多,执法办案力量严重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案件质量和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司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为我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国际大都市核心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率先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认识。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对各级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使命意识教育。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推动一批涉企案件得到依法公正高效解决。积极搭建与民营企业家对话平台,不断改进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加强办案总结归纳,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机制,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宣传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充分运用典型案例释法普法,不断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和影响力,增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对司法的信任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涉法舆情及时应对、正面引导疏解,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帮助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困难,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针对因疫情影响要求非国有物业业主减免租金的诉讼案件,由于涉及面广,矛盾大,要充分考虑社会效应,确保社会稳定,注重审判职能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影响,通过司法活动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民营企业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区人大城建环资委组成人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xx广场实地调研指示精神,baoku1893年10月,我区启动了xx广场片区品质提升一期工程,围绕xx解放纪念像核心元素,突出红色文化主题,体现传统中轴线的风格特色,打造与新中轴线交相辉映的新形象,全方位提升xx广场片区社会、经济、生态、文化效益。为巩固一期建设成效,进一步优化片区营商环境,驱动产业升级,区委区政府部署xx广场片区品质提升二期建设工作,力争将xx广场片区打造成为大湾区总部经济集聚区、金融创新发展新高地、老城市新活力最佳展示区,为xx勇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新支撑,为xx新一轮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规划引领,强化蓝图落实。
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契机,以市委市政府审议印发《关于支持xx区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实施方案》《xx传统中轴线地区保护利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为抓手,发挥工匠精神,突出精品意识,高起点谋划xx广场及其周边地区的短中长期建设,分步有序合理部署实施工作。一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对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xx广场文化金融CBD定位纳入全市在编的《xx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二是xx广场视觉形象设计作为专题研究纳入《精品珠江文化长廊(xx区段)总体设计与设计咨询》中,已完成并推广使用。三是积极与市发展改革局对接,结合《xx市珠江北岸(沙面岛至xx广场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xx广场片区产业升级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区商务局牵头,区金融局配合编制《xx广场片区高端商务服务业产业发展导则》,引导优质、高端产业落户。五是区xx办牵头制定《关于落实xx广场片区产业升级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整合各部门力量,压实责任,全力推进xx广场片区产业升级。六是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制定《xx广场片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实施方案》,加强对红色革命遗址的分类保护利用,提升红色文化展示效果。
(二)建设湾区城市客厅,打造xx魅力核心。
对表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层次协调,高品质打造,将xx广场建设为粤港澳美丽湾区“城市客厅”,改善周边人居、交通环境,修复历史建筑,串联红色文化地标,圆满完成建国70周年国庆升旗活动,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二期工作在巩固一期建设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品质提升各项工作,将xx广场品质提升推向精细化、深度化发展。一是优化xx广场周边道路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升旗台与xx解放纪念像之间的步行联系,完成xx广场(xx解放纪念像)与升旗台中间道路铺装调整,升旗设施、斑马线优化提升等工作。切实做好xx广场绿化养护和道路维护工作,开展升旗设施及国旗日常维护、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二是社区环境品质大幅提升。通过石将军、木排头、宜安里等社区微改造,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景观。编制xx广场周边环境品质提升(二期)工程设计方案,以后街里巷品质提升,辐射周边片区整体提升,打造“更高品质、更具历史”的创意文化广场片区。三是齐心聚力推进起义路橱窗改造工作。受疫情影响,商户协调难度加大,起义路橱窗改造工作推进缓慢。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区xx办牵头多次组织区建设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及属地街道(人民街、北京街、光塔街)召开橱窗改造推进会,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三个工作组,迅速行动,对纳入改造范围的xx4户商铺逐一上门宣传、动员、确认改造方案。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成起义路橱窗改造工作。
(三)聚焦高端业态,提升片区活力。
以星寰商业中心、万菱广场、缤缤广场、xx宾馆、华厦大酒店等重点楼宇为载体,持续深入挖掘xx广场片区历史、文化、金融、商贸、旅游资源,积极探索新的模式和增长点,推动xx广场片区建设大湾区总部经济集聚区、国际大都市文化金融CBD和老城市新活力最佳展示区,为xx区新一轮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一是全力推进星寰商业中心招商,做实国际大都市文化金融CBD。近期新落地重点机构13家,包括“一平台”(深交所xx服务基地)、“两协会”(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广东省保险中介协会)、“三家科技企业”(移卡科技xx分公司、粤腾云信息技术公司、xx市建德智能停车集团)、“四个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史带财险广东省分公司、华泰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中英人寿广东分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等,积极引入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或总部进驻,打造华南地区文化金融创新示范区。二是引导万菱广场产业转型升级,探索金融支持外贸发展新业态。引入金融机构及其配套产业,为创投机构与产业项目有效对接提供服务;吸引国内外创新资源,服务传统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万菱广场已与25个“一带一路”国家达成合作意向,进驻9家小贷公司、7家商业保理、2家基金公司,仅用2年时间,税收就由0.54亿元(2017年税收)增长为1.7亿元(baoku1893年税收),增长率高达214.8%,金融、高端服务业等核心产业带动效应逐渐凸显。三是鼓励缤缤广场业态创新融合,以新基建重构经济增长新格局。抢抓新基建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好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迈向产业化应用契机,创新融合缤缤广场业态,助力xx智慧城市建设。目前,已成功推动广发银行旧址新设起义路支行、支持新零售业态“芮拉”咖啡项目在缤缤广场1楼布点;与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深入交流,探索利用缤缤广场3-5楼空间,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以新基建重构区域经济增长新格局。四是改造提升xx宾馆商业裙楼,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平台。依托xx科技金融服务中心xx分中心、科创咖啡众创空间等科技金融平台,以xx宾馆为载体,计划打造华南规模最大、配套最全、最具活力,与酒店一体运营的创意联合办公空间。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标工作,涉及总面积达36496平方米,拟建成高品质客房及服务式行政公寓337间、联合办公工位1300个,同步升级健身房、咖啡厅及其他商业、文旅配套设施,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平台。五是优化华厦大酒店功能,科学布局高端产业发展空间。重点引进商贸、文化、金融配套产业,积极高位对接省旅控集团,鼓励企业调整酒店与写字楼面积比例,推动具备改造条件的楼层升级为高端写字楼,为大型、优质项目入驻储备载体空间,打造集甲级写字楼、精品会议中心、高级餐厅、酒店公寓为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定不移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xx广场片区产业转型升级、环境全要素品质提升等工作部署和要求,打造建党xx周年亮点工程,重点做好产业升级、招商统筹、项目建设、红色文化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统筹,形成招商“一盘棋”。
以《xx市珠江北岸(沙面岛至xx广场片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xx广场片区产业升级实施方案》为指引,加强部门联动,大力引进金融、文化、科技、商贸等高端服务业,倒逼周边传统专业市场加速转型升级;以《关于落实xx广场片区产业升级实施方案的工作措施》为抓手,明确产业升级任务指标和时间节点,定期通报各单位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高端资源、产业、企业落户,打造大湾区总部经济集聚区。
(二)加快项目建设,增强片区持续发展动能。
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星寰商业中心项目对于xx广场片区高端业态的引领带动作用,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商业裙楼的验收工作;高位协调、推进丽丰广鹏项目主体工程完工,预计2022年正式开业,为金融、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集聚提供系列优质物业载体。
(三)传承红色基因,加快红色文化传承弘扬示范区建设。
优化抗战木刻陈列馆、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秘密联络点中原行旧址等场馆展陈水平,结合人工智能、3D影像、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提升红色文化宣传效应。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网红打卡点,进一步完善起义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红色文化标志设置,擦亮xx广场片区红色文化名片。
(四)强化企业服务,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片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xx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做大做强公共服务大厅平台,定期举办上市企业培训、投融资路演、商业沙龙等活动,为片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发挥公共服务强区优势作用,充分调动片区资源,提升企业服务效率和水平,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招商稳商留商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效率和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全球投资首选地和企业最佳发展地,率先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xx区做大做强冰雪产业,12月8日,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深入xx区江北公园冰场、xx区实验小学、鸣山绿洲、雾凇岛对全区冰雪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工作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基本掌握了全区冰雪产业发展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按照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抢抓2022年北京冬奥会历史机遇,以满足冰雪消费需求为主线,以冰雪旅游为本体、冰雪体育为基础、冰雪文化为引领,加大投资力度,夯实产业基础,挖掘文化内涵,初步建成以“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文化”为核心的“3+X”冰雪产业链。
(一)冰雪资源情况
1.雾凇。松花江流经xx区长度达60公里,冬季低温期60天以上,沿江及周边雾凇景观丰富。其中位于乌拉街满族镇境内的雾凇岛作为国内最佳岛屿雾凇观赏区,闻名海内外。雾凇岛占地面积31公顷,这里地势较低,又有江水环抱,冷热空气交汇,冬季几乎天天有雾凇,又因岛上树形奇特,树茂枝繁,雾凇景观格外奇美。雾凇岛所在地乌拉街满族镇韩屯村,被赞誉为“中国雾凇仙境第一村”。
2.冰场。xx区现在冰场8处,总面积6.58万平方米,年均上冰近4万人次。其中公益冰场2处,分别位于江北公园(4800平)和国电吉林热电厂(2000平)内;景区冰场1处(5万平),位于鸣山绿洲旅游度假村内,配有爬犁、冰上自行车等游乐项目;校园冰场5处(9000平),为我区冰雪特色校铺设,配备一定数量的冰刀器材,免费对学生开放。
3.雪场。全区现有雪场总面积约为13万平方米,其中规模雪场1处,为鸣山绿洲滑雪场,另有小型雪场4处。年均接待人次为7万左右。鸣山绿洲滑雪场位于xx区天太村一社,距离主公路2公里,距离吉林市火车站东出口7.5公里,距离珲乌高速江密峰出口1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雪场依山而建,最高海拔550米,雪道坡度在5-35度之间,总长度baoku1893米,包括儿童道、初级道、中级道、高级道,总面积12万平方米。
(二)冰雪旅游情况
xx区生态资源相对优越,文化底蕴较为深厚,冰雪旅游长足发展空间广阔。全区现有3A级景区3家,为鸣山绿洲生态旅游度假村、雾凇岛景区、金珠花海;2A级景区2家,为xx山鹿场、xx山公园,雾凇岛景区和鸣山绿洲生态旅游度假村为全区重点冰雪旅游景区。在“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政策引领下,xx区大力推进冰雪旅游项目建设和景区改造升级,冰雪旅游发展态势良好。十三五期间,共接待冰雪旅游游客267万人次,实现旅游营业收入3.2亿元。
1.重点打造以雾凇岛景区为核心的“雾凇观赏带”。雾凇岛景区以雾凇国际旅游公司为开发建设主体,总投资2.8亿元,已开发面积14公顷,分为游客接待区、雾凇观光区、民俗文化区、冰雪体验区、餐饮服务区,日接待能力1.5万人。随着雾凇岛游客的不断增加,周边农家乐旅游接待场所发展到86家,日接待能力达1万人。到2017年底,雾凇岛景区已完成韩屯村上下水、客户服务中心、冰雪大世界等项目建设;政府投入资金对景区周边道路进行维护,完善部分旅游基础设施;成立“乌拉街历史文化雾凇旅游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景区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乌拉街及雾凇岛景区建设工作,协调处理旅游投诉等相关工作。
2.大力推进以鸣山绿洲为龙头的“冰雪运动体验游”。鸣山绿洲冬季以冰雪运动旅游为主,是中、低层次滑雪爱好者聚集地。雪场内设施完善、用具齐全,有进口大头板1200套,单板350套,以及头盔、雪服、雪镜、护脸、手套等专业护具。设备升级后又引进4条国际一流自动魔毯,3台进口超级雪神造雪机,1辆进口邦巴帝275式压雪机,2台急救雪地摩托。雪场内设有国家级单板公园,单板雪道坡度大,跳台高,备有专业的障碍设施,极富挑战性,受到专业滑雪者青睐。景区内冰雪游戏项目另有雪上飞碟,穿洞式U形槽、狗拉爬犁,ATV摩托车等。雪场可容纳8000人,每天上雪人数在700人左右。
(三)冰雪运动情况
xx区现有冰雪特色校15所,其中国家级冰雪特色学校2所,省级冰雪特色学校13所,冰雪特色校数量逐年增加。增加学生冰雪运动课程,组织全区万名中小学生到铭山绿洲滑雪场上雪课活动。我区作为吉林省短式雪撬试验区,baoku1893年与吉林市雪龙体育运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了深度合作,投入资金20万元铺设了校园雪场,引进短式雪撬项目,以xx区实验学校及xx区进修学校附属小学为试验校,铺设校园雪场,开展短式雪撬进课堂,探索新型冰雪器材及课程进校园新模式。加强冰雪运动师资建设,聘请奥运冠军李坚柔对我区体育教师进行冰上技能培训,累计培训达153人次;选派2名优秀教师参加了吉林省中小学冰雪项目体育师资培训;选派12名教师参加了吉林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冰雪技能培训活动。发挥奥运冠军效应,打造冰雪运动队伍。2016年对我区“坚柔冰雪基地”进行了授牌,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大力培养青少年冰雪运动人才。baoku1893年成立了xx区冰球队,积极开展冰球教学与训练工作。几年来,在省、市各类中小学生冰雪运动竞赛活动中有30余名学生获奖。广泛开展冰雪活动,通过免费开放冰场,鼓励冰上运动体验。开展“鸣山绿洲万名学生免费玩冰雪”、校园冰雪活动启动仪式、冰雪冬令营、“残疾人上冰雪活动日”等大众冰雪体育活动,推进“十万群众上冰雪”,参与冰雪运动学生和广大群众逐年增多。
(四)冰雪文化情况
1.展现满族风情,拓展冰雪旅游文化内涵。雾凇岛所在地——韩屯村满族民俗文化浓郁,萨满祭司、满族餐饮、满族体育娱乐完整传承至今。雾凇岛景区先后承办了“韩屯现象”论坛研讨会、世界四大自然奇观推介峰会;协助完成中央电视台“东南西北过大年”主景区节目录制、《记住乡愁》吉林乌拉满族镇外景拍摄任务。老跃村等地的特色冬捕活动也为冰雪旅游注入活力。依托乌拉满族过大年活动,推出“雾凇岛人家过大年——满族风情游”,吸引千余人定年夜饭,体验满族特色大年习俗,扩大了冰雪旅游的知名度。
2.携手“xx之子”,打造xx冰雪文化品牌。开展“冰雪采风”活动,组织“xx之子”国内外知名艺术家进行冰雪采风,通过创作摄影、书法、文学、绘画、剪纸等雾凇冰雪艺术作品,实现画冰雪、写冰雪、摄冰雪、诵冰雪,全方位宣传雾凇冰雪文化。以“萨满文化”、“鹰猎文化”等特色节目巡演为主题,举办“梦回乌拉”系列活动;开展“冰雪节庆”活动,以庆“三节”,欢乐xx为主题,开展过大年、赏冰灯、扭秧歌、猜灯谜系列活动。
3.壮大关联产业,丰富冰雪旅游观光产品。围绕扩大商贸服务,突出特色购物;做精特色美食,将国家级非遗“凤吉园满族火锅”作为招牌特色民族美食重点推广;筹建“乌拉”大集、大力推进以乌拉街小米、乌拉草制品等为代表的乌拉“打牲贡品”及满族民俗特色产品、棋盘农副产品、xx山鹿场参茸制品等特色旅游产品开发。
二、存在问题
我区冰雪产业近年来不断发展壮大,但仍处于初期阶段,存在一些发展瓶颈问题。
1.冰雪旅游困难叠加。随着冰雪游兴起,国内同纬度地区众多娱雪、滑雪项目跟风建设,抢分冰雪经济市场“蛋糕”。我区冰雪旅游市场主体存在活力不足、规模不大,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低、竞争力不强,质量和效益不理想等问题。今年入冬的冻雨造成雾凇岛景区及韩屯周边绝大多数景观树木树冠折断,较大影响了雾凇景观效果。特别是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baoku1893-2020年雪季,游客量锐减,企业收入下滑,加之贷款等压力,企业举步维艰。
2.专业人才配备不足。冰雪旅游景点均缺乏专业旅游人才,旅游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同时培训师资力量薄弱,我区现有中小学校24所(包括技工学校),其中冰雪体育专业教师仅16人。各雪场、公益冰场教练和专业指导人员有限,且缺少专业技术培训。
3.文化内涵挖掘不深。xx历史文化比较厚重,但发展文化旅游还停留在较低层次上。文化形象不够鲜明,文化特色不够突出,满族及朝鲜族等民俗文化挖掘不深。市场号召能力有限,居民参与性弱,文化氛围不浓,冰雪与文化融合仍有待进一步挖掘。
三、意见建议
1.加大冰雪资源推广,树立冰雪品牌形象。充分挖掘我区雾凇冰雪文化资源,策划、包装冰雪旅游线路、项目,利用各种渠道、载体进行推广和招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冰雪博览会、旅游博览会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xx冰雪旅游资源。
2.加大冰雪人才培养,助推冰雪产业发展。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打牢冰雪教育这个基础,把“冰雪运动进校园”活动列为重点工作。创新激励机制,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冰雪竞赛活动,丰富项目种类,提高滑雪、冰球、短式雪撬运动普及率。加快完善培养路径,既要鼓励社会资本建立青少年冰雪教育机构、冰雪体育俱乐部,又要提升大专院校对冰雪项目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模和培训水平,弥补冬季运动人才缺口,吸引外部人才持续流入。
3.丰富冰雪文化内涵,筑就冰雪价值高地。推动文化创意与冰雪元素融合发展,积极申报乌拉草制品工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发展以乌拉贡品文化和满族民俗文化为背景的冰雪爬犁、冰雪游艺、民间冰灯、冰雪雕塑等冬季文化。举办冰雪艺术节、音乐节等,促进冰雪文化传播和品牌塑造。
关于落实办理《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政府,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情况,请审议。
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给世界各国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xx区作为xx政治、文化的核心区,经济、社会均遭受重大冲击,全区人民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区人大审时度势,将李嘉斌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作为今年1号议案,充分展现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区政府十分重视议案的办理,迅速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水平的议案》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逐步完善
1、疾控体制机制建设。近年来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得到不断完善,辖区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现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同时建立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学生因病缺勤和晨检直报网络系统。由xx区疾控中心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风险评估、预测预警,等应急相关工作,同时对重点职业病、性病、精神病、慢性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开展监测并落实相关疾病的控制和管理工作。结核病防治工作目前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指定和委托市胸科医院承担。区委编委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通知》(越编字【2020】46号)》,明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xx市xx区××街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牌子,设置专门的公共卫生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员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30%。基本形成区街两级疾病预防控制联动机制。
2、加强区疾控中心建设。在区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区疾控中心已经完成《xx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三年建设方案》的制定,对标地市级实验室建设标准,投入约2300万元用于更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老旧仪器和补充新技术设备73项。投入约400万元对理化检验实验室进行扩建和微生物检验室新冠病毒检测生物安全要求微改造,投入约100万元改造生物样品解剖室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对照卫生部文件《省、地、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区疾控中心目前能开展的A类项目102项,达标率为86.4%(102/1xx);B类项目为xx项,达标率为31.1%(xx/61)。达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类项目开展率应大于85%的要求。
3、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一是区儿童医院的PCR实验室已经建成,日均检测能力可达600人次。二是在xx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骨伤康复医院设立“愿检尽检”检测服务点。三是区疾控中心核酸日常检测能力提升至300份/日,最大检测量900份/日。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xx区各街道、各部门持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发动辖区机团单位、物业、居民广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对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对居民楼道间和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沟渠,翻盆倒罐,彻底清除鼠类、蚊虫孳生地。2020年全年,参加爱国卫生运动累计139.8万人次,清除卫生死角25959处,清理垃圾杂物7404.36吨,整改环境脏乱差问题11286宗,开展灭蚊消杀13358.91万平方米,投放鼠药baoku1893公斤。开展爱卫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品27.2万份,广泛动员居民群众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对41个农贸市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集中清洁消毒,加强市场重点部位消毒,消毒市场公厕6473个次、生鲜(肉鱼类)档口22.3万个次、市场垃圾收集点baoku1893个次,清洁消毒餐馆79.2万个次。我区组织市场监管、商务、教育、建设、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聚焦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形成通报34期,督促整改。组建病媒生物防制巡查组,开展巡查236天,发现蚊、鼠孳生地问题5488宗,防蚊闸板缺失破损问题6402,每周通报整改。结合省、市关于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和2020年秋冬季爱国卫生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四个三”行动为主要内容的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
(二)硬件设施提升稳步推进
1、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xx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xx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区财政计划三年投入专项债券3.6亿元,用于区属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骨伤康复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疾控中心、区爱卫办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用房提升改造及医疗设备更新购置。新建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100张床位的社区医院,弥补该片区的卫生短板。2020年区财政局安排至我部门的专项债券资金共1.3亿元,12月底已完成全部年度建设任务及专项债券资金支出。
2、重点推进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完成4家区属医院和xx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区中医医院发热门诊改扩建工程已于11月底完工。建立了医疗机构“早发现”机制,印发了诊疗流程工作指引,明确我区新冠肺炎诊疗流程、救治转运流程等具体细节。
(三)各类人员队伍不断补强
一是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防疫人员考察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20〕8号)精神,区人社区、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启动招聘“绿色通道”,通过直接考察招聘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办理“火线入编”,现已完成考察招聘医务人员10人,同时组织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12人,合计22人,部分充实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二是区财政局落实了蚊媒应急控制专业队伍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了三支12人(共计36人)的蚊媒应急控制专业队伍,保证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成立区级流调专班,以区疾控中心为主要技术力量组成30人的流调队伍,同时在每个社卫中心建立不少于5人的流调辅助队伍,开展流调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四是区疾控中心组建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3名专业人员规模的专业消杀队伍,组建区级15人的消杀队伍,确保满足较大规模环境消毒的需求。五是组建了心身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对入境的隔离人员入住当天及隔离最后一天分别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评估。对隔离酒店工作人员、隔离人员开展团体心理服务和必要的个体心理服务。
(四)重点学科建设特色突出
一是发挥中医学科专长。推进我区5个xx市中医“治未病”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巩固我区广东省中医药强省专项、6个广东省“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4个广东省中医特色专科、4个xx市“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4个xx市中医重点专科、2个xx市中医药特色镇街建设项目、1个广东省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各、2个xx市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二是强化基层全科建设。2020年有5名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有20名全科医生参加师资培训,同时,正在培养11名GOLD-A、10名GOLD-C金牌家庭医生和10名金牌社区护理师。
(五)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提升
1、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按照“协同作战、统一调配”的原则,研究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应急物资需求申报指引、应急物资发放工作细则、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捐赠物资质量审核工作规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区发改局设立的区级应急点形成了高效便捷的防控物资储备、补充、调拨、配送和监督体系。区卫生健康局印发了《xx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按照满足本系统、本单位30天满负荷运转的原则做好物资储备。区疾控中心建立了传染病控制装备、中毒处置装备、消杀器械、消杀药品等4个卫生应急仓库,对防护用品、消毒器械、检验试剂等物资按照30天的使用量进行储备。
2、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制定了《xx区疫情防控战时机制的工作方案(第三版)》,设定了9类特定场景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了《xx市xx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部门、各街道按照“一部门一预案”、“一街一预案”原则,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预案方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区防治组联合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以桌面推演的方式开展“xx区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联合应急演练”,及时检验预案方案的实操性。
3、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演练。根据省市冬春季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工作部署,12月29日下午,区政府在北京街小东营社区开展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采样应急演练。区防控办、区卫健、区公安等11部门参与演练,50多个部门和街道到场观摩。演练通过桌面推演和实战采样相结合,过程包括宣传发动、现场组织引导、人员信息采集、现场釆样、样本转送、信息统计、样本检测及报告等场景。实战演练派出了24名医务人员和13名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在1小时内完成了社区居民、餐饮单位、学校学生、机关单位等不同人群共345人的采样送检任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六)医疗救治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明确定点收治医院。指定xx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我区定点收治医院,该院改造期间又补充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xx区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辖内广医附一院作为全市重症病例收治医院,市妇儿中心为全市儿童病例收治医院。指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4家医院为区级指定医院,负责留观病例收治。二是加强区级救治医院建设。xx区中医院作为区级医疗救治核心医院,已积极开展呼吸专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建立CCU,与专业医疗救治团队开展合作,提升救治能力。购置了CT、彩超和呼吸机等一大批检查、治疗设备。三是设置隔离留观病房。当白云机场最大进港航班频次和每日入境人数在6000人-8000人之间时,启用区中医医院(10间)、六榕街社卫中心(22间)、矿泉街社卫中心(建成后38间)共70间隔离留观病房,用于留观排查有可疑病例。四是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制定《xx区集中隔离场所医学观察场所建设方案》,提前选定隔离场所、后备隔离场所。按照省市防控要求标准落实征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目前征用的隔离酒店为五福精品酒店、流花宾馆、维也纳酒店等8家酒店为入境人员集中观察酒店,可用房间数约1131间,累计管理入境人员15690人,实现零感染,零事故,并储备一批可紧急启动的后备隔离场所,保障医学观察场所“战疫”期间顺畅运行。所有隔离酒店开展工作人员防护培训并建立物资储备和保障机制,通过驻点专班协调统筹各类防护物资。
(七)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积极调配卫生资源、有序增设疫苗接种点、为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人员提供上岗培训,辖区内共有xx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233名医护人员接受培训并获得接种人员资质证明,增强了疫苗接种保障能力。二是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入境隔离酒店专班相关重点行业主管(牵头)部门主动对接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梳理重点人群名册,及时排查隐患人群,确保隔离酒店、涉进口冷链从业人员“应种尽种”、“应种必种”。三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本中心医务人员接种任务后,首先统筹安排社区三人小组成员(包括街道其他防控人员)、派出所公安干警、辅警、环卫站、消毒站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接种工作。截至2021年1月4日,xx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8240剂。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完成“补短板”项目
按进度完成xx区公共卫生领域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各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建设。完成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升级改造、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社区医院标准改造、疾控中心完成实验室升级改造等重点任务。
(二)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是做好入境人员管理。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建立区领导包干挂点负责入境集中隔离酒店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预警监测。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哨点”医院日报制度和“四早”工作要求,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监测覆盖面和覆盖频次。三是做好重点地区来穗人员排查。组建街道、公安、卫健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三人领导小组”,实现社区“三人小组”常态运作,保障重点地区来穗人员排查无漏洞。四是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根据省相关要求,持之以恒做好入境人员管理工作,严格隔离酒店“三区两通道”划分,防止交叉感染。五是做好学校疫情防控。持续推进辖内中小学、幼儿园入校测温及预诊分诊点设立,实施晨午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六是做好科普宣教。通过各类渠道开展健康宣教,提供防控指引及心理健康疏导。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
今年以来,xx区把就业放在“六稳”“六保”首位,强调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出台、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努力保住重点群体就业,稳住就业基本盘,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工作成效
2020年1-11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9525名,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7403人,超额完成市下达我区年预期目标任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数7712人。就业工作实现三个率先。全年共为5.1万家次企业发放各类补贴4.69亿元,其中在全市率先为两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放租金补助51.8万元;以北京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为示范率先完成全区全覆盖;开展补贴性培训人数累计达到95116人次,在全省率先核发首本“南粤家政”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二、主要做法
(一)稳岗位,政策贴心给力。一是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发力。将落实就业工作目标纳入2020年xx区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各项特殊时期就业政策,制定《xx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等方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结合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春风行动等活动,通过企业服务专员、为企服务群、政策宣讲会、线上政策直播等渠道,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技能活动,主动向辖内6400家企业宣传“免减缓返补”系列政策。三是政策稳岗效果逐渐凸显。截至11月底,为3.2万余家企业发放baoku1893年度稳岗补贴约1.84亿元,审核发放失业补助金1.29万人,涉及金额约3800万元;累计受理各项就业补助资金共1.7亿元,惠及企业1.9万家次、惠及人员8万人次。通过落实“免减缓返补”系列政策,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特别是帮扶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存量。
(二)活源头,精准援企纾困。一是一企一策专项服务。成立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建立重点企业24小时用工调度保障机制,设立3个服务专线,安排6名服务专员,为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及时解答企业关于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二是降低企业招工费用。通过本地挖潜、劳务协作、线上招聘、引入诚信示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等多种手段架起“云招聘”服务平台。1-11月,共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02场,共组织1775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48417个,促进人岗高效匹配。三是及时启动复工专车。引导省内、外劳务协作地区劳动力有序输入供给,开通对口帮扶地区“点对点”专车,2020年,共接送255名务工人员返回xx区务工,其中自行组织黔南、连南返岗专车4班次,接返74名务工人员。
(三)拓渠道,就业创业育新机。一是打造“南粤家政”xx样板,促家政行业提质扩容。整合政策资源,引入优质企业服务,推进“南粤家政”羊城行动,把北京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打造成“xx样板”,全市率先在10月底完成全区xx个“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建设。为居民提供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母婴、医疗护理等服务,并结合街情,增设“就业、培训、志愿服务、专业社工、权益保护”等特色服务项目,形成具有xx特色的“15分钟优质家政服务圈。行动推进中我区以技能提升为中心,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实现全省率先核发首本“南粤家政”新技能证书。积极鼓励培训学校采取以工代训、线上课堂、周末讲座和家政公益讲堂等社区嵌入培训模式,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引导就业困难群体转观念、提技能。引导服务站开发低门槛、近距离就业岗位,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利用碎片时间从事家政服务,实现“家门口”就业,并缓解家政从业人员供不应求的问题。截至12月11日,全区共为1682人次开展了家政技能培训,xx个服务站累计提供家政服务4283人次,促进68名困难人员在服务站就近就业。惠民便民成效不断显现。二是加强项目建设与就业联动,促企业投资撬动就业。落实辖内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针对投资项目,要求在企业申请项目备案时填报建设期间及建成投产后预计带动就业岗位数量,对项目吸纳就业效应作出评估。1-11月,涉及带动就业岗位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49个,项目建设期间预计带动就业岗位3902个,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带动就业岗位4948个。三是提升创业服务水平,促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载体的扶持力度,支持区内创业(孵化)平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进一步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平台支持创业、吸纳就业的作用。疫情期间,我区采取送政策进园区、现场快办审核等方式,全市率先为区内两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发放租金补助51.8万元。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承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xx?xx赛区)暨第五届羊城“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组织80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分享会、沙龙等活动,覆盖创业社群近100个。
(四)优服务,保障重点就业。一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依托大数据手段实现就业困难人员从申请到认定全流程网办,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零距离就业工作力度,实施三级分类帮扶制,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推荐、供需见面和就业跟踪等“一对一”精准化服务,并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1-11月,共帮扶771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就业率为76.93%。二是助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通过上门走访、一对一职业介绍、重点推荐、专场招聘、补贴申领、就业见习等渠道,建立完善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服务台账,确保离校后服务不断线。引导100名高校毕业生参与企业就业见习,开发51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1-11月帮扶145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三是深化专业社工就业服务。开展以专业社工就业辅导服务为核心的“就业携行计划”,为一般失业人员开展个案辅导228个,为特殊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深度辅导64个,互助帮扶小组活动14次,社区就业宣传帮扶活动39次,受益人次约7513人次,通过个案辅导促进442人实现就业。四是抓实农民工就业保障工作。依托“越(秀)连(南)劳务直通车”“越(秀)黔(南)劳务直通车”,促进企业、学校与对口帮扶地区实现岗位资源、人力资源和培训资源对接,筛选符合东西部地区劳动力特点的企业岗位,将招聘会开到集市、村口、家门,开展精准对接匹配。1-11月,共向罗甸、长顺县输送优质岗位5498个,吸纳毕节市、黔南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xx区就业133人,其中稳定就业128人;共为黔南州长顺县和罗甸县开展11场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488人。积极开展外省在穗贫困劳动力信息摸查攻坚周行动,核实7.28万余名外省在穗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落实来穗务工人员平等享受就业服务的政策精神,将其纳入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一管理,全力以赴把外省在穗贫困劳动力稳在岗位、稳在企业、稳在xx。五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入户走访慰问、与企业共建残健融合工作岗位等方式搭建起雇佣双方牵手的桥梁,多渠道拓宽残疾人就业途径。2020年辖区年度新增就业173人,城乡新增培训123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指标。六是统筹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以2020年退役士兵报到工作为契机,第一时间耐心细致宣传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帮助退役士兵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加快身份转换和能力提升。积极拓宽就业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引导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宣传“戎归南粤”省退役军人网络直播招聘活动和“建行杯”第二届广东省退役军人创业大赛,组织参加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的招聘会,举办登峰街、白云街、光塔街等多条街道“家门口”退役军人招聘会,推出“军功贷”创业资金扶持等一系列线上线下联动举措,打造符合xx特色的多层次、多样化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局面。
(五)强内功,一技傍身天地广。一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企业结合岗位技能实际需要,采取“互联网+”等模式,开展以工代训,线上适岗等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截至12月4日,完成企业职工适岗培训、以工代训、南粤家政、粤菜师傅、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人数累计达到95116人次。二是加大培训补贴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的政策宣传模式,依托街道、商会广泛发动,扩大适岗培训、以工代训政策宣传覆盖面,鼓励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能申尽申,能领全领,能补即补”,截至12月4日,职业技能专账补贴63862人次,发放补贴资金7734.5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加大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力度,增强做好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形成推进就业工作的合力。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启动一批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探索实施重大项目和产业的就业评价,把带动就业的效果纳入项目投资的评价指标体系。抓住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的特点,加快培育发展卫生健康、网上办公、网上教育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区内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迈进,为实现高质量就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高质量推进三项工程。以服务现代产业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顺应现代产业、粤菜产业、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需求,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高质量发展,引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提高培训培养高素质劳动力和技术技能人才能力,引进港澳地区家政服务培训资源,充分运用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模式,以“以工代训、工学一体化”教学方式、“互联网+”线上培训、送技上门等多种形式,发挥职业技能补贴政策的促进作用,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解决不同层次劳动者技能提升需求,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
(三)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一是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就业失业情况,充分发挥区、街两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对象范围。充分利用“掌上12333”“粤省事”等平台便捷受理申请,同步办理失业登记和开展就业困难认定,进一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与服务比率,主动提供援助服务,做到应认尽认、应帮尽帮。二是建立实名制动态管理台账,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实施分类帮扶。开展“就业援助月”“双到双零”“就业携行计划”等专项就业援助活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推荐、供需见面、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补贴申领、就业跟踪等“全链条”服务,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三是对接xx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时跟进掌握xx生源xx户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建立实名台账,为办理了失业登记、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
(四)扩大灵活就业空间。一是健全灵活就业扶持体系。将通过平台就业的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就业信息采集制度,加强就业需求摸查,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就业服务。二是健全灵活就业帮扶体系。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为新业态从业人员提供稳就业支持。三是健全灵活就业培训体系。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新业态技能培训,支持新业态企业开展相关领域适岗培训。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baoku1893年度全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baoku1893年度全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baoku1893年末,全区各级次国有金融企业共计161户,其中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企业75户,市县国有金融企业86户。
全区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138.49亿元、负债总额7,835.5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302.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3%、14.30%、16.62%;资产负债率85.74%,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全区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61.52亿元、利润总额54.78亿元、净利润39.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06%、6.33%、4.49%。实际上交税费45.28亿元,同比增长2.96%。
区直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240.80亿元、负债总额3,532.2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08.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3%、xx.67%、8.99%;资产负债率83.29%,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区直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43.61亿元、利润总额40.46亿元、净利润29.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54%、36.51%、42.44%。实际上交税费23.87亿元,同比下降6.76%。
市、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897.69亿元、负债总额4,303.3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94.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7%、10.95%、27.25%;资产负债率87.86%,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从主要经营指标看,市、县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17.91亿元,同比增长14.03%;利润总额14.32亿元,同比下降34.55%;净利润9.50亿元,同比下降43.25%。实际上交税费21.41亿元,同比增长16.4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明确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二是加强改革指导,举办财政系统内全区培训班、印发系列通知,指导市县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改革在全区铺开。三是强化“三会一层”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管的履职评估和问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四是集中统一履职,财政部门对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分级分类和全流程管理,开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新局面。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定期编报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和年度决算,规范地方金融企业财务行为;组织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切实做到“应登尽登”;开展绩效评价,引导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二)支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做优做强。紧紧抓住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开放门户改革契机,不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积极推动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创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发展绿色、普惠金融,促使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大金融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支持和引导金融企业加大创新,拓展新金融业态,打造经济增长新动力。
(三)全面推动建设金融开放门户改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西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使命,针对“金融开放门户”“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多项国家政策叠加的背景,出台了20余项配套政策。二是建设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打造高质量的金融集聚区,营造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三是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统筹联动、同向发力,在南宁片区推进中国—东盟金融城建设,开展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推动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通过银行间市场区域挂牌交易。
(四)引导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战略部署,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实行新设分支机构奖励,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设县域分支机构,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县域下沉机构网点;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拓宽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渠道;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投资引导基金带动效应,以广西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为出资人法人,支持“双百双新”重大项目、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小科技企业、高新企业、区域特色企业等;鼓励金融机构提供PPP项目融资,撬动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引导保险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更为充分全面的风险保障。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加强业务管理、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执行,实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baoku1893年,扣除客观因素后,全区国有金融企业平均增值保值率为103.1%,其中全区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214.3亿元增至261.5亿元,增长22.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从32亿元增至34.1亿元,增长6.6%;上缴税金从44亿元增加至45.3亿元,增长3.0%,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二)“四梁八柱”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中央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广西《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二是率先在全国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把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具体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制度框架愈加清晰明确。三是印发《关于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自治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建立了直接管理名录和委托管理名录,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迈出实质性一步。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强对市县的具体指导,推动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好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布局不断优化。一是组建广西融资担保集团,助力小微企业、“三农”融资。二是推动广西投资集团和金投集团实现战略性重组,支持其做大做强做优。三是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近百亿元,不断完善我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四是推动广西北部湾银行实现第五次增资扩股,打造广西首家净资产超过百亿的法人金融机构。五是开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形成多元化股权新格局。六是推动国海证券等金融企业获批多项业务资格,进一步丰富发展金融新业态。
(四)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日益增强。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地方国有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广西北部湾银行开创广西首家境外美元债直投席位,投放3笔8,000万美元,成功发行二期绿色金融债30亿元,申请支小再贷款35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广西金融投资集团聚焦金融主业,通过“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累计为广西8万多户民营中小微企业、工业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资金5,975亿元。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放贷款98.7亿元,为区内高速公路等重点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累计为区内1.1万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47.3亿元,缓解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推动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扎实有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抓各项政策机遇,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有力推进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一是稳步推进保险综合创新试验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跨境金融创新试点、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农合机构改革试点“六大试点”。二是着力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离岸金融中心、区域性货币清算中心、跨境投融资中心、跨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四大中心”。三是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财富管理服务基地、金融信息服务基地、金融交流培训基地“四大基地”。四是努力健全中国—东盟大宗商品现货交易、黄金产业交易、区域股权投资、区域产权交易“四大市场”。
(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有为。高度重视地方金融企业风险化解防范工作,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切实维护广西地方金融生态稳定。自治区财政累计拨付金投集团注册资本金10.5亿元,累计拨付3.4亿元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解决历史包袱,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债券1xx亿元补充农合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资本金,增强地方银行资本实力,进一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战略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统一规制、分级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认真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不断深化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引领国有金融企业行稳致远。
(二)加强管理,夯实金融资本管理基础。在中央“1+N”制度体系框架下,结合广西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产权登记、评估监管、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为核心的基础管理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探索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责权利对等的分级授权管理模式,形成运转有序、协调有利、监督有力的运营管理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做强做优做大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
(三)强化措施,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围绕打造“畅通、便捷、高效”的金融合作大通道,逐条逐项落实好国家批复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统筹推进一批重点金融项目,加快金融平台建设,争取在跨境金融创新、金融集聚区打造、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跨境园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完善等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标志性工程。
(四)优化结构,促进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心,以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为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为导向,不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激发国有金融机构发展活力,为开创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强大金融支撑。
(五)突出重点,推进金融企业风险防范。以问题为导向,增强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地方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回归本源;强化“三会一层”,完善公司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支持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增强企业资本实力;强化金融机构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企业自身风险抵抗力,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系统性安全。
(六)健全机制,筑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基础。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市县三级协调机制,形成各负其责、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工作合力。探索建设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全面信息化管理,全面摸清家底。规范和改进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国有金融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狠抓党建,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金融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构筑防范地方国有金融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xx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2月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xx区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提高站位、强化担当,精心组织、精准发力,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在办案中加强理论研判,做好舆论引导,强化法治宣传。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年是专项斗争工作收官之年,区法院全力攻坚,加强案件清结,科学规划下半年工作,力争圆满完成专项工作。现将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基本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0件222人,收、结案数排全市法院第二位,且全部案件已于2020年9月底前全部清结,结案率达100%,完满完成“案件清结”行动任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区法院在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组织领导下,审理了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社会治安类案件57件129人,涉黄赌毒案件30件74人,涉黑案3件xx人。顺利审结了刘茂建等17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省政法委督办案件),陈庆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冯伟权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张帅等6人治保会非法拘禁案,王籽成等4人涉套路贷案等有重大影响及社会热切关注案件。
区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力争从源头推动积弊革除。根据在案件中发现的开设赌场、卖淫嫖娼、娱乐场所管理管理不善等社会治理问题,向公安机关、街道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共48份,排全市法院第二位,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司法建议回复率达100%。如在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治安员张帅等6人利用治安巡逻工作便利条件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盗窃犯罪案件中,向村委会和当地公安部门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被村委会、当地公安部门积极采纳,并制定措施积极整改,整顿效果明显。
二、区法院执行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情况
截至11月13日,区法院审理涉黑恶生效刑事案件共89件,需要移送执行案件55件,已立案执行55件,其中已执结52件,执结率94.55%,未执结案件3件,已逐一核查未结原因,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已执行到位金额108.15万元,实际控制财产价值约4000万元,待全部财产变现后,预计执行到位率97.25%;上交国库金额66.01万元,待上交国库4000万余元,该部分金额待法院将相应的股票、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处理完成后即可入库。
今年10月以来,我院对已“终结本次执行”的29件涉黑涉恶执行案重新启动财产“四查”程序,其中3件再次发现财产线索,穷尽线上、线下执行措施后已对新财产执行完毕。督促其他案件继续加大查找财产力度,努力增加执行到位金额。
三、区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汇报
(一)精心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区法院强调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上级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要求,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全局突出位置,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实。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督办,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星,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昭强包案,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成立由3名骨干法官组成的审判专班和由名骨干执行员组成的“雷霆行动”执行专班,负责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和财产刑执行全部工作,保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办好每一个案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区法院坚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制度先行,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xx市xx区关于开展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斗争开展范围、对象,各机关工作衔接及任务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制定《xx市xx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区人民法院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严肃开展工作。
(三)完善特色工作模式,严把案件审理“三关”。坚持和完善区法院首创的“1234”工作模式,将“三项规程”引入扫黑除恶案件审理,严把案件程序关、事实关、法律关,坚持“严厉打击+不枉不纵”原则,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确保涉黑恶案件得到公正、全面的审理,将每一个扫黑除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在扫黑除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法庭调查与被告人认罪有机结合,提高审理效率同时辅助事实认定;在刑庭内部采取以老带新的审判团队模式,传承优秀审判经验,保证案件审理质量。
(四)及时跟进上级部署,强化参与社会治理。快步跟进上级最新部署,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胜夯实基础。根据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会议在第二、三季度开展“六清行动”。在“案件清结”方面,紧盯上级法院布置的时间节点,一审案件均按时审结,做到质量与效率并重。在“黑财清底”方面,依法大力适用财产刑,确保财执行到位率达到97.25%的预期目标。在“线索清仓”方面,对民商事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套路贷等涉嫌犯罪的线索进行严格审查,共形成线索21条,其中公安立案7条,上级法院移送的线索8条,均严格核查并报送。在“伞网清除”方面,加强对院内人员廉政管理,向内“防伞”、向外“打伞”,对刘茂建黑社会集团保护伞的前xx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海心沙派出所副所长陈庆辉依法严惩。在“行业清源”方面,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发送司法建议48条,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二。
(五)全方位立体宣传,壮大专项斗争声威。建立包括电视媒体、纸媒、微信、微博、院内外电子屏幕在内的全媒体宣传渠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方位宣传。开展庭审公开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主审扫黑除恶示范庭,举行涉恶案件公开审理及集中宣判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兄弟单位、媒体记者及社会公众旁听,普及斗争知识。共在各大媒体报道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96篇次,央广新闻、中国新闻网、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xx日报、羊城晚报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设置扫黑除恶宣传栏4个,拍摄题为《守护人间正道书写朗朗乾坤》专题宣传片1部,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手册;成立院专项斗争宣讲队,深入社区宣讲。
四、区法院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加强执行力度,加大对涉案人员个人财产的清查,全力执行刘茂建等涉黑人员罚金、没收财产、责令退赔一案,摸清财产线索及财产种类,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涉黑恶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及入库率,确保打财断血效果。
(二)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综合分析已审理涉黑恶案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炼,就加强黄赌毒行为查处,加强区域内娱乐场所管理,加强法制建设、普法教育,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等社会治理方面,向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社会治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面铺开对“黑财清底”“打财断血”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对涉黑涉恶个案的纵深报道,着力扩大传统媒体宣传合作渠道,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做好公检法三机关协同配合,全力排除案件审理障碍,集中精干力量加强案件清结,做好舆情风险防控,持续开展“六清”行动,在最后的攻坚阶段,整顿队伍、振作精神、排除万难、全力以赴,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而不懈努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xx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机关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自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69件176人(其中涉黑11件59人、涉恶58件117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7件152人(其中涉黑4件24人、涉恶53件128人)。持续强化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纠正漏捕27人,纠正起诉遗漏罪行10人,发出检察建议15份,其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份,做到除恶务尽,确保打击效果。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强化组织领导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组织指挥作用,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严峻、任务繁重,按照“初心不改、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院领导对重大涉黑恶案件靠前指挥、亲自办理,确保政治站位更高、推进措施更强、治本之策更精。组织召开重点案件研讨和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畅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违法查办、宣传报道绿色快速通道,把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以“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为工作抓手,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2.狠抓工作部署落实
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积极贯彻上级机关指示精神,狠抓工作部署落实。专项斗争以来先后组织召开15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总体工作、组织集体学习、研判案件线索,推动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我院近期召开第15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精神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有关会议精神上来,坚持打好“六清”攻坚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夺取三年为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切实履行好检察职能,全力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利用检察建议等形式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切实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重视“案-件比”指标,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承担好检察主导责任,切实提高司法效率,彰显检察机关使命担当。
3.加强日常执纪监督
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担当作为。逐月做好专项斗争每月形势分析研判报告,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充分运用执纪监督,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在全院范围内强化政治责任和司法担当,明确部门分工,细致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部门按照分工安排,结合各自的检察职能,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而不懈努力。
(二)加强执法办案,提升打击质效
1.狠抓重点案件攻坚
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涉黑重点案件为“baoku1893”涉黑专案,受理审查起诉的涉黑重点案件为“baoku1893”涉黑专案,受理的涉恶重点案件主要为“套路贷”犯罪案件。
一是集中优势力量办理重点案件。在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中,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办理,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领导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xx件、起诉14件。同时成立专门办案组,优化办案模式,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如在审查批捕“baoku1893”专案即李某某等3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专案组中有1名检察官是省检察业务人才,5人获得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审查起诉“baoku1893”专案即刘某健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时,专案组有1名检察官是省十佳公诉人,1名是市优秀公诉人。二是充分发挥诉前主导职责。如在办理常某等10人涉嫌诈骗的“套路贷”案件中,在知悉该案立案侦查后,我院主动提前介入,针对该案涉及罪名多、团伙性质复杂、证言间矛盾多、部分犯罪嫌疑人零口供等问题,运用案件会商机制,帮助侦查机关理清办案思路,厘清犯罪标准,有针对性地对收集定罪证据、规范证据收集程序等提出意见,为案件后续的批捕和起诉奠定良好基础。如在审查起诉“baoku1893专案”,由于案情极为复杂,办案任务极为艰巨,专案组制定了全面细致的办案计划,全力投入办案,平均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周末连续加班加点,用4天时间深入审讯17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同志更是在案件起诉前的十天里直接住在办公室,日以继夜地攻克最后难关。面对繁重和艰巨的工作任务,专案组全体同志始终秉承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深入钻研,凭借扎实深厚的法律功底,严格确保案件质量,多次开会讨论案件。经过仔细研判、认真梳理和证据汇总,最终完成了40余万字的审查起诉终结报告和1.5万字的起诉书、1.3万字的公诉意见书。三是加强案件会商汇报机制。如在办理“baoku1893”专案中,首先专案组在审查起诉期间,从夯实全案证据着手,多次召开案件协调会,与公安人员紧密合作、充分沟通,利用聊天软件实时了解、引导补查工作。在夯实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专案组对于法律适用方面的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充分论证,同时有效利用黑恶案件同步审查制度,将争议问题及时向上级院报备并征询意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制度优势,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其次专案组高度重视辩护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更是主动建议人民法院在案件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令控辩双方得以充分开示证据、交换意见,避免在法庭审理阶段遭遇辩方证据突袭,为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石。为了进一步提升庭审效果,专案组加班加点制作出多达数百页的PPT,将全案证据以PPT形式进行可视化示证,这一举措得到了审辩两方的高度评价;最后专案组在庭后及时主动联系合议庭,就庭审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流,深入了解法官对于案件证据采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方面的疑虑,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周密的补查计划,引导公安人员在休庭期间有效补强证据,进一步完善了全案的证据体系。
2.完善司法办案机制
一是常态化开展办案学习。定期组织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最高检座谈会议纪要等重要指导性文件,熟练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和规律。去年8月我院派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学习,并将学习成果与扫黑除恶办案组成员分享和研讨,进一步准确把握关于恶势力犯罪、“套路贷”、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等8个法律政策文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今年又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聚焦“六清”工作开展各项工作培训学习,切实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实现“六清”工作目标。二是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实行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跟踪,做好案件重要节点的请示报告工作,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及时解决办案困难。今年以来,我院以“案件清结”为主要工作目标,上半年实现了受理审查批捕、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全部起诉到法院,实现了案件在检察环节“清零”。同时,通过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会商,及时补充和夯实证据基础,督促法院及时审理,我院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涉恶案件在9月底前已全部作出了一审判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件清结。
3.强化法律监督实效
一是把好黑恶案件定性关。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推进专项斗争,严格依照法律以及“两高两部”司法解释认定涉黑涉恶犯罪的规定,不唯罪名、不唯犯罪团伙和人员数量;坚持实事求是,对黑社会组织、恶势力团伙实行对照法律标准、参阅指导案例、集体研究确定的“三步骤”认定,严守法律政策界限,防止随意定性和范围扩大化。专项斗争以来,依法改变公安机关案件涉黑涉恶定性90件,其中我院审查起诉阶段审结依法“摘帽”76件,依法“戴帽”14件。二是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优势。把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移送、联络、协作以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事宜的有效载体,定期指派员额检察官轮流到各个公安派出所检察室办公,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官在派驻检察室听取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和证据的介绍,查阅相关案件资料,对案件侦查取证方向、重要证据固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派出所刑事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诉讼程序开展监督指导,帮助纠正执法不规范、避免取证不到位问题。专项斗争以来,通过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引导派出所对涉黑涉恶案件取证25次。
(三)持续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土壤
1.加强线索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线索管理实施要求,明确核查责任,紧抓核查进度,按时按质完成核查任务,确保受理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我院由控申部门统一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举报受理、登记造册、核实排查、转办移交以及后续跟踪,做到涉黑涉恶线索专人负责和一案一台帐,及时做好线索数据和情况报送工作。baoku1893年10月28日我院印发《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施意见》,实行“受理办理相分离”、“谁办案谁回复”和“谁执法谁普法”,明确由第七检察部负责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案部门负责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后续每月答复,确保实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目标。专项斗争以来,我院受理各类线索共12条,均已查实办结。其中群众举报涉黑恶线索5条,工作摸排线索5条,其他部门移交2条。
2.深入开展线索排查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的复查复核,对受理的线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加大对查否案件的复核力度。同时,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对baoku1893年以来办理的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9类涉黑恶常见犯罪类型案件,以及赌博、抢劫等常见黑恶势力犯罪伴生行为案件开展“回头看”,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线索,共排查相关案件284件。经排查,暂未查实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3.继续深化“打财打伞”
一是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深挖“保护伞”线索。黑恶不扫,社会难安,伞网不除,其根难断。打伞破网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亦是难点,揪出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震慑作用,方能消除黑恶势力的土壤。我院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阅卷等过程中重点审查、核实违法犯罪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做到办案全流程深挖“保护伞”线索。如我院办理的“baoku1893”和“baoku1893”两宗涉黑专案,其中“baoku1893”专案现在审查起诉阶段,已查明的保护伞有原xx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民警陈某某;“baoku1893”专案我院批捕后,积极与公安机关相关办案人员联系沟通,对其中可能存在的“保护伞”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二是以财富调查为抓手,指导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财物。重大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的攫取,因此深入打财才能铲除黑恶势力的土壤,不仅要打尽显性“浮财”,还要清底隐性“暗财”。“baoku1893”专案我院提请法院处置的财产包括:房产15套、车位5个、理财产品785820333.06元、股票证券785820333.43元、银行存款785820333.41元、机动车5辆、现金人民币86450元、现金港币785820333元、手表2块、其他涉案物品一批,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性量刑建议,夯实“打财”证据,提升“打财断血”实效,为案件后续办理、铲除犯罪土壤奠定证据基础。
(四)参与综合治理,服务辖区大局
1.促进行业规范管理
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持续监督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掌握辖区的执法类案件,筛查涉黑恶犯罪线索。按照与工商、质监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确立的“一案两送”备案待查制度,对移送的案件进行整体把握。发现涉嫌犯罪的,在公安机关不立案时主动介入要求说明理由,发挥检察监督在深挖重点行业和领域涉黑恶线索、推进行业治乱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利用与其他单位和相关部门业已建立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做好相关案件侦办的有效衔接,提高侦办效率。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全国、省、市、区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一十百千万”及“六清”行动的重要内容。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现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的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专项斗争以来我院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存在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1份,其中今年发出10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仅落实问题整改,还积极开展行业治理和探索建立长效常治机制。
3.着力提升宣传质效
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同阶段的工作特点,按照上级有关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工作。一是根据地区形势确定宣传内容。近年来“套路贷”犯罪呈多发态势,我院及时总结相关黑恶势力犯罪形式和犯罪特点,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引导大家积极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结合我区作为教育强区的优势,在校园普法中根据学生群体的特点增加校园欺凌等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立防范意识,及时遏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苗头。二是注重服务大局,丰富宣传手段。结合专项斗争从全面提升向纵深推进的阶段性特点,以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为着力点,拓展和丰富宣传方式。一是传统纸媒与新媒体宣传并重,通过《南方日报》等传统纸媒,刊登我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效与做法,展示了我院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同时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常态性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做法及成效;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以小品形式揭露“套路贷”诈骗的新型涉黑涉恶犯罪,提醒市民慎防“套路贷”上当受骗。该节目作为xx市扫黑除恶宣讲团第一场巡回宣讲活动的内容之一,获得广大观众的一直好评;三是拓宽宣传范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普法宣传工作作为长期工作目标,实现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全覆盖,增强全民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意识。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将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主题教育的重点工作中,不断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馈问题整改与主题教育问题检视、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根据《xx市xx区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2.21”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任务清单》、《1.09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任务清单》、《广东省关于开展黄赌毒及黑恶“保护伞”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全市部分重点涉黑涉恶线索集中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等上级文件的要求,对照中央、省市督导问题和工作方案要求,主动认领,迅速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照,逐项梳理分析,逐项整改,及时补齐工作短板。把在专项斗争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及时逐级汇报请示解决,不把问题“压箱底”。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深挖彻查力度不足
一是引导打财追赃的能力不强,我院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仅有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的“打财”效果明显,其他案件并无明显得打财成效。二是深挖破伞的力度不够,比如刘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一案,该犯罪团伙长年在珠江新城、马场等xx市最为繁华的中心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又有多名被害人表示自己多次报警无果,这一切说明该团伙背后必然有“能量”不小的保护伞、关系网,然而经过长时间、大投入的侦查工作,查实的保护伞仅天河区拘留所民警陈某某一人,仍有若干条被害人反映的保护伞线索未查实。
(二)法律监督仍需加强
部分办案人员存在监督理念不牢固,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着重审查案件,发挥监督职能职责上有所欠缺,存在推进法律监督的不够全面和深入的情况,导致整体监督效果欠佳。虽然在取证、案件定性、文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监督,但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等方面仍没有较大的突破。张军检察长多次提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让法律监督职能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而部分办案人员倾向于审查逮捕、起诉阶段的侦查活动监督,缺乏捕后、诉后监督职能的发挥。在“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下,为保证案件质效,全面监督尤为重要。办案人员需及时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
行业治理存在短板
今年是“行业域整治”的动真除患之年,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是扫黑除恶决战决胜的重要战场,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参与行业治理的着力点,我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立足检察职能,针对弱项短板,还需进一步深入挖掘和分析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的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提出一件、治理一片”,切实保障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胜之年,具有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推进的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形势,特别是针对在”六清”和“六建”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整改力度,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和谋划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六建”工作研究部署,明确了下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以“一十百千万”为抓手,决定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六清”行动进行到底,确保依法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顺利。同时,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谋划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中国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辛福感、安全感,在全面推进扫黑除恶收官战中体现检察智慧和担当。
(二)牢牢把握工作重心,坚决彻底推进“六清”行动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六清”行动目标任务仍然较重,我院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关于开展“六清”行动的工作部署,坚持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坚持集中打击不动摇的决心不变,黑恶势力要彻底打深打透,一手清存案、清积案,一手抓新案、破快案。通过案件回溯排查,力争每条线索、每起案件和每个突出问题都清彻底、清干净,同时做到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时刻准备应对新线索、新案件,严把“质量关”和“进度表”,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同时把握好法律政策的标准,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针对“六清”工作中存在行业治理方面的弱项问题立行立改,在11月底前对我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进行再次梳理,按照“一案一建议”的工作要求,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检察官,力争检察建议的制发率和回复率在年底前达到全市中上游水平,切实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情底”、“行业清源”六张优异的成绩单。
(三)深入谋划机制建设,确保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认真总结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深化对专项斗争规律的把握,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加大打击合力,建立健全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成果。内部协作方面,立足“四大检察”职责职能,一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二是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深入分析研判可能涉及的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等犯罪线索;三是控告申诉部门通过信访接待、受理举报、走访等途径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四是公益诉讼部门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过程中,深挖行业监管漏洞,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外部协作方面,一是强化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金融管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同步办案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查清涉案财产、及时采取依法冻结等强制措施,监督推动法院采取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刑事手段,依法追缴涉案财物,实现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发力。二是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与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共治共建的工作实施方案。继续立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切入点,在办案中深入剖析黑恶势力在行业领域滋生蔓延的原因、排查发现前端治理中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象,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使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根据近期召开的全市扫黑除恶视频推进会精神,其中2020年上半年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打击成效与群众反映不匹配、群众满意度低的情况,针对普遍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不够、手段不多、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下一步要拓展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内外协作力度,积极向本院宣传部门、上级扫黑办、新闻媒体等单位报送图片、视频、文字等宣传资料,将我院扫黑除恶的打击成效全面、客观、有效的反映给广大人民群众。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对标扫黑除恶专项专项斗争的总目标总要求,我院将持续再发力,攻坚克难,全面查缺补漏,不断巩固提高。既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深化“六清”,谋划“六建”,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xx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baoku1893年以来扫黑除恶工作回顾
自baoku1893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项任务要求,以有力有效的措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至2020年10月,全区一审判决涉黑恶案件90件222人,打掉黑社会性质团伙1个(“baoku1893”刘茂建等17人涉黑社会性质涉黑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一般涉恶犯罪团伙84个,查处涉“保护伞”问题公职人员xx宗xx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广东以来交办49条线索全部办结。随着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打击黑恶势力活动和违法犯罪实现新突破,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成效倍增,基层组织建设和行业治理齐头并进的明显成效。一是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有力牵引下,全区连年保持“警情立案下降,破案刑拘上升”的良好态势(baoku1893年、baoku1893年、2020年1至10月案件类警情分别同比下降xx.3%、15.9%、27.7%。二是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进一步感受到专项斗争带来的“红利”,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根据省委政法委组织第三方机构测评显示,baoku1893年、baoku1893年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三是社会治理不断加强。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组建专业队伍持续攻坚问题,推动建立多元共治格局,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人民南周边地区(xx片区)综合整治已成为xx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初具示范效应的一面品牌,华乐街“乐叔乐婶”群防共治新模式被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登载。四是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项斗争中打掉一批“套路贷”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打掉一批欺行霸市、寄生娱乐场所实施黄赌毒违法犯罪的涉黑恶团伙,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以专项斗争配合推进“四治”工作,全区治理黑臭水体、乱排乱放、拆除违法建筑等重点工作进度保持全市前列,为城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依法严打黑恶违法犯罪,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社会治安。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思路,紧密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类重点打击问题,强力扫黑、铁腕惩恶,确保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准、打狠、打实。
一是深入开展线索排查。广泛发动群众,建立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制定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全区47个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均设立了举报邮箱、热线,区各政务办事大厅、专业市场均设置举报信箱,累计收集各类线索710条。建立线索分类和办理管理制度,确保线索件件有去向、有处理、有反馈、有结果。
二是重拳打击涉黑恶犯罪。定期分析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形势,针对问题分别制定相关打击方案和工作机制,实现打击查处“精准制导”。结合区情实际,聚焦涉金融、交通、专业市场等经济民生领域,以及黄赌毒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发挥公安机关拳头尖刀作用,成立打击新型犯罪专业队伍,深化警务工作科技化信息化运用,切实提高对“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打击效能。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1.15”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601”网络赌博专案、“10.25”哥伦比亚籍跨境组织卖淫案等大要案一批。聚焦基层公职人员腐败和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坚决清除损害群众身边最切身利益的“苍蝇”。
三是严格依法办案。区公安机关全面落实执法办案法制监督考核,组织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和上级政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做到依法办案、不偏不倚。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提供指导性建议,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干部代表扫黑除恶工作培训班,提升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识别能力和核查办理举报线索的准确度。
(二)全面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城区发展环境。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资源、整合力量、综合施策,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
一是加强行业监管治理。组织统筹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深入组织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行业问题“双向反馈”制度,出台一批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实现“扫建结合”。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形成对违法行为打击查处的强大合力。
二是开展重点区域治理。综合分析研判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多部门监测数据,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问题突出区域实行区挂牌整治,组建多部门联合专业队伍,聚焦治安、交通、安全生产、市场经营、来穗人员、出租屋、重点场所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网格化管理、“四标四实”智能化应用和街道综治中心示范建设,深入治理各类治安乱象。广泛吸收地缘业缘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建街道“平安促进总会”,培育“xx街坊·xx邻里”群防共治队伍,积极搭建扫黑除恶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管控。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和外来务工、无业人员以及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应治尽治、救治救助、教育矫治措施,防止该群体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各社区矫正机构对全区236名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开展了谈话教育。
(三)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支持和正面评价,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发动群众。充分运用社会面各类宣传渠道,抓紧“社区、场所、校园”三个阵地,结合防盗防骗、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全民禁毒、平安志愿服务等专题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00余场次,积极运用致居民群众和致学生家长“两个一封信”、区街两级宣讲队走基层等措施,推动扫黑除恶知识要点宣传的全面有效覆盖。
二是加强正面宣传。全面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各类政务、商业场所多媒体移动终端开展宣传,全区各部门单位累计刊发各类扫黑除恶新闻动态、宣传信息2700余条次,实现联动发声、同频共振。自行组织素材、编导制作扫黑除恶视频短片,配合市开展大型系列巡回宣传活动,获得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好评热议。
三是打造创新亮点。积极深化区委“1+1+6”工作措施,努力把握xx建设全省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地市的有利机遇,精心打造“外国人精细化服务管理”、“‘行业谋发展、市场创品牌’促进市场监管”和“人民南地区xx片区综合整治”三个亮点项目,努力将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做法,提升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措施。
(四)发挥引领推动作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基本方略,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党的书记带头抓,形成自上而下整体带动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推动全区各项重点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履职履责,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筹抓紧抓好,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构成犯罪的、利用疫情实施各类违法犯罪的,纳入扫黑除恶阶段性重点打击对象,依法打击惩治了一批涉疫违法犯罪人员,为稳妥推进复工复产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积极配合推进“四治”工作。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和“四治”工作实施同步督导、同步推进。依法查处乱排乱放污染环境、暴力抗拒拆除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成功侦破“麓湖风景区偷排淤泥案”等重点案件。
三是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认真按照市委、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部署,针对黄赌毒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组织开展“基础大排查”,全面加强对区内各类重点场所、出租屋、物流寄递点、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治安要素的掌握力度,有力挤压黄赌毒违法犯罪生存空间。
二、当前工作存在问题
(一)“六清”行动任务存量清理有待加速。其中,“黑财清底”方面,对涉黑恶财产执行入库数和入库率在全市排名相对落后。“行业清源”有待加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的制发数量仍然较少,制发率有待提升。同时,当前我区存在的一些行业乱象,例如制假售假、涉“套路贷”诈骗、物业管理纠纷仍不同程度存在,反映我区对相关行业领域的监管规范力度仍需不断加大。
(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和转入常态化运行,线索案件办理、挖财打伞作战、基层组织建设、行业监管治理等各方面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虽然建立了部分相应的机制制度,但多是阶段性、局部性,欠缺创新性、改革性,在推动形成点面互动、交叉成网的系统性、结构性长效机制体系方面,仍需持续发力。
(三)斗争成果需进一步深挖提炼。在典型案例挖掘总结、经验做法提炼,转化成可复制、可推广的“xx经验”方面还不够深入、还不够深化。对照收官之年的“成果检阅”目标,展现xx三年来专项斗争成效,尤其是重点培育地市的成效亮点方面还不够突出、载体还不够创新、方式还不够生动、宣传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目前,全区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在全面总结过去两年工作基础上,认真对照上级关于专项斗争的最新要求,xx区扫黑除恶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思想指导,以坚决取得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终胜利为总目标,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之下,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治安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关注和整治力度,全力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防止涉黑恶势力重新滋生,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把xx建成xx“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做好保驾护航。具体有以下方面工作: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紧紧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着力发挥扫黑除恶对“六保”的重要保障作用,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满足当前形势需要,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两大战役”。
一是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按照全国扫黑办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意见,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卫生防疫秩序;依法严打涉黑恶网络新型犯罪、“套路贷”、制假售假、欺行霸市、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是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同时,注意保护正常企业发展经营,在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中注意把好把准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防止线索举报被用作争取利益诉求手段。
(二)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决胜之年重点任务开展。认全面检视全年工作情况,加强比照省、市领导小组关于扫黑除恶“六清”行动任务要求,确保拿出“六清”行动六张成绩清单。
一是加大对各类线索的核查工作力度。扎实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聚焦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中发掘的行业领域涉黑恶线索、公安部门在警情案件研判中发现的线索,以及群众举报集中类型线索,力争再侦破一批黑恶案件、再查办一批黑恶人员。
二是持续抓好依法办案。集中力量攻坚在侦在办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用好领导包案督办、专班经营、多警种联合办案等制度,加强执法办案质量考核监督,全力推动整体办案质效提升。推动公检法机关,以及税务、金融等跨部门协作,坚持案件收网与查扣涉案资产同步进行,坚决查清和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协作联动,加大对利益交织行业领域惩腐“打伞”视线聚焦,发现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一挖到底。
三是加强行业领域乱象问题治理。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认真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做好所辖领域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查处与群众日常生活关联紧密的菜篮子、米袋子、肉铺子、通信出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业问题“三书一函”双向反馈的跟踪问效,坚决查处垄断市场、欺行霸市、“黑物管”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结合区情实际精准打击突出违法犯罪。进一步强化深挖攻坚,坚持打准、打实、打狠,彻底铲除涉黑恶势力。
一是持续加大对涉黑恶犯罪的攻坚深挖。坚持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中心,立足xx广场文化金融商务区、“南长堤”财富管理高地民间金融街等发展战略,持续加大对“套路贷”等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恶金融犯罪的线索核查和打击处置力度,防止各类金融风险事件发生。加大对涉互联网领域犯罪的线索收集和侦查经营,全力攻坚利用网络空间滋长的新型违法犯罪。
二是加强对治安复杂区域的清理净化。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和黑恶犯罪动态分析,继续落实挂牌整治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发、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实行挂牌整治。持续推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深化对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监控排查、动态布警和专项清查等措施,推动我区涉黄赌毒警情进一步下降,不发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涉黄赌毒案件。
(四)发掘固化亮点成效,推动实现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加紧总结、提炼、固化一批经验制度,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制度基础。
一是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亮点培育项目建设。继续打造完善“人民南周边地区xx片区长效常治综合整治工作”“xx区外国人精细化服务管理工作”和“xx区以‘行业谋发展、市场创品牌’促进市场规范化监管”等3个亮点培育项目,将有效措施做法逐步推广到区内相邻、相关区域、领域,实现全区扫黑除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按照“建起来、建完善”要求,深入谋划扫黑除恶“六建”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宣传成为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高社会各界对黑恶违法犯罪的辨识力、防范力。大力宣传我区扫黑除恶工作突出成效、创新做法和先进事迹,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新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为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结合xx学习教育,2021年4月11日至4月17日,xx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振葆带领部分区优秀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一行20人赴井冈山开展了学习培训。现将本次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在xx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参加培训学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人员安全、行程顺利、学习生活有序,圆满地完成了培训任务。
(一)周密安排,紧张有序。为组织好本期培训,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多次与井冈山红色传承研究院联系沟通,制订详细培训方案;临行前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金峰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并进行集体谈话,提出思考方向、布置学习任务、强调培训纪律、明确培训要求;确定了2个学习小组,每位学员带着学习任务出发,认真学习思考,撰写学习心得。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本次培训共计七天42学时:安排了10次现场教学、2次专题教学、1次访谈教学,还举行了开班式和结业式,整个过程非常紧凑。
(三)纪律严明,展示形象。整个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服从安排,统一行动,团结互助,展示了xx区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了井冈山红色传承研究院领导和教师们的一致好评。
(四)坚定信念、鼓舞斗志。一次次视觉、听觉和心灵的冲击,重温了井冈山那段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历史,深深感受到当年革命的艰难、胜利的不易,更加坚定了学员大力弘扬“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和把这种精神内化为推动xx区各项事业发展的信心与决心。
二、培训内容
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领中国工农红军来到井冈山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点燃了中国革命的星星之火,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中国革命从这里走向胜利。
(一)启航逐梦之旅,吹响战斗号角
开班仪式上,全体学员身着红军服,在庄严的国歌声中,井冈山红色传承研究院院长为培训班授班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振葆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开班动员讲话。
开班仪式结束后,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罗蕙兰教授以《井冈山斗争与井冈山精神》为题、中共吉安市委党校匡显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水平》为题分别开展了专题讲座,让大家受益匪浅。
(二)红军后代访谈,记录家国情怀
在与红军后代的访谈交流中,王佐曾孙王华文、曾志之孙石金龙、老红军江治华烈士的孙女江满凤先后为我们讲述了先辈献身革命的历史,把他们自己和家人如今的平淡生活娓娓道来,也诉说了他们对井冈山精神的理解。江满凤自立自强,拒绝高额报酬,坚持资助孤寡老人和大学生,让我们心生敬佩。老红军曾志为革命忍痛送掉亲生儿子,坚守原则和底线,不为后代谋福利,至死不渝。当主持人为我们深情朗诵曾志老人的遗嘱时,在场所有学员无不泪流满面。在三位红军后人的讲述中,我们看到了老一辈共产党员的信仰和坚守,真切地感受到了理想信念的力量。
(三)聆听革命历史,重温战火硝烟
在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小井烈士墓、茨坪和大井故居,学员们认真聆听革命历史,重温战火硝烟,一个个感人肺腑的红色故事,让学员们热血沸腾,真切感受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人民幸福、民族解放所做出的伟大牺牲。
在井冈山革命烈士陵园,学员们为革命烈士敬献花圈、鞠躬默哀,缅怀英烈;在党旗前重温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铿锵有力、慷慨激昂的誓言在空中回响,表达了学员继承先烈遗志,执着追求理想的坚定信念。
在朱毛红军挑粮小道上,学员们沿着先辈们走过的曲折道路,切身体验革命前辈们在战争年代面临的艰难与困苦,体会今天国富民强的来之不易,激发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新时代革命热情。
在黄洋界战斗遗址,学员们高声吟诵了毛主席的《西江月·井冈山》一词,“黄洋界上炮声隆,报道敌军宵遁”,让我们仿佛看到了baoku1893年8月30日,红军在广大群众的支援下,依托黄洋界哨口工事,以不足一个营的兵力打退了四个团的进犯之敌,取得了黄洋界保卫站的伟大胜利。
在现场教学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员们演唱了《十送红军》、《红军阿哥你慢慢走》、《映山红》、《毛委员和我们在一起》等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留下的脍炙人口的红歌,这些歌谣反映了革命战争时期艰苦卓绝的环境下红军战士如何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以及革命斗争时期一个个感人的革命故事,在歌声中结束了本期学习。
三、主要收获
那些血雨腥风的岁月已然成为过去,然而井冈山精神却已成为了永恒,已镌刻在我们心中,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身处新时代、肩负新使命的一代人来说更是具有鼓舞和激励作用。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进一步从坚定理想信念、把稳思想之舵上全面继承和发扬井冈山精神。
(一)把红色精神传承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井冈山时期留给我们最为宝贵的财富,就是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井冈山精神,最重要的方面就是坚定信念、艰苦奋斗,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作为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要在红色精神中汲取前进的力量,激发不渝意志、必胜信心、和苦干动力,切实担起新时代使命。
(二)把人大事业发展好。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方式方法,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三)把为民宗旨坚持好。栗战书委员长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人大工作始终要坚守的初心和使命。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人大工作方方面面,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上台阶、服务人民群众上水平的强大动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4月,由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进行了检查。为使检查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组通过专题培训、听取汇报、发布公告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区《统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4月26日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政府的专题汇报,并就如何发挥统计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区政府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使《统计法》在全区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得到贯彻实施,不断提升全区统计数据质量,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较好的统计服务。
(一)注重宣传教育,统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通过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统计知识板块纳入党校处级班、中青班和初任班培训课程,编制印发读本“走进统计”,实现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全覆盖,筑牢统计法治底线。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举办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xx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依法支持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不断增强公众统计法治意识。
(二)实施规范管理,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制定《xx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完善《xx区统计局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管理办法》等xx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区、街道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制定《统计人员和机构设置备案登记制度》和《基层统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落实落细基层统计人员管理评价。自行研发数据查询平台,实行“云登记”监测数据质量,依法依规发布使用统计数据。加强统计数据实时监测和审核查询,点面结合“全覆盖”开展统计年报会审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基础。
(三)强化执法监督,坚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流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和核查机制,全面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抽取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双随机”跨部门执法检查,对数据差错率较大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在“信用xx”等平台公示。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在xx区信息网增设“统计失信信息公示”等栏目,拓宽统计信用宣传渠道。建立全区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库,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执法检查,规范涉外统计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全面落实《统计法》实现部门独立。按照“三定”方案落实人员配备,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xx条街道全面落实街道首席统计员制度,充分发挥首席统计员“领头雁”引领作用,提升基层统计服务水平。
二、存在问题
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统计法》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但统计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公众认知有限,个别企业虚报、瞒报现象仍有发生。领导干部对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的危害性、警觉性有待加强。
(二)统计数据标准和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长期延续的统计数据体系,反映经济建设多,反映社会发展较少;反映总量速度多,反映新动能和质量效益不足;反映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活动方面还有差距;反映民生事业发展、助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
(三)统计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统计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也日趋复杂多元,统计队伍在能力提升和经费保障方面亟需匹配新时代新要求。主动对接企业的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业务指导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个别企业未严格执行统计口径、行业划分、统计指标等问题,执法检查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重点核查、专项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足。
三、意见建议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统计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统计环境。要将依法统计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法律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的统计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自觉遵守、执行、维护统计法和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统计的生命,必须从源头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以诚信和法律责任来引导和约束基层、企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和数据,防止弄虚作假。严格依法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增强统计项目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扰。对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统计违法案件严格依法查处,以彰显依法统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构建现代化统计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性和前瞻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健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统计调查机制,着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统计指标体系。努力打破“信息孤岛”,积极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创新统计调查方法,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数据统计的监测作用,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反映经济社会演变轨迹,监测重要经济指标发展变化,预测经济运行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四)重视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广泛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抵制和反对虚报浮夸的歪风,把好数据的“第一道关”。精心组织技能培训,通过研究制订和推行分系列、分层次的岗位知识和技术规范,加强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分析能力。
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baoku189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xx区baoku189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9月28日,xx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baoku189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提出了建议。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苏佩区长多次听取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整改工作的要求,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各监督管理部门要齐抓共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
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在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的监督指导下,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的强大动力,以实际成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助力xx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区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积极采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相结合,更好的提升和改进各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亲自抓、亲自管,层层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转变工作理念。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加强跟踪指导,把近年来审计查出常见问题汇编成册,供区属各部门借鉴。连续两年成功举办了全区审计专题培训,进一步促进区属各部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促进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堵塞内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经济风险。二是推行边审边改。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提前介入、关口前移,督促单位立行立改,同时引导有关部门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实现源头治理,提升整改效能。三是设立整改台账。审计整改监督人员对每份审计报告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按照审计项目逐一编号并填写整改情况检查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审计组组长跟踪有关部门整改情况,对未整改到位、整改证明材料不够充分的事项,持续跟进后续整改情况,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切实强化结果运用。
把审计工作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整改结果利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区审计部门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建立问题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制定了《xx市xx区审计局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反馈制度》;将审计整改情况报送巡察组,列入巡视巡察内容,巡审结合,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二、baoku189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xx区baoku189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截至2020年9月末,被审计单位已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作出整改,按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区财政资金baoku1893.27万元,补缴税款48.87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80.96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项。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规定及时督促国有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问题,相关部门已印发通知督促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对未收缴1户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问题,相关部门已将164.08万元国有资本收益上缴。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2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将款项收回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8万元。
2.关于税款缴纳及非税收入征缴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3个部门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涉及金额48.12万元。对6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追收或上缴非税收入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追收和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77.86万元。
3.关于盘活存量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4个部门及2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存量资金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涉及金额1xx6.30万元。
4.关于政府采购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个部门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81万元。
5.关于资产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个单位对直管房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回占用费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xx.xx万元;对2个部门及1个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相关单位已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或补登记固定资产账,报废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5.41万元;对1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5.54万元;对2个部门部分物业出租未按规定报区财政部门审批问题,相关部门已完善出租报批手续或收回出租物业;对1个部门未经审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相关部门已清查盘点,按规定对不能使用的办公设备完成报废手续;对1个部门及1个单位未按规定清查盘点固定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盘点固定资产;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按规定办理机动车变更备案手续。
6.关于财务管理及核算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1个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清查核对往来款问题,相关部门已核对挂账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438.42万元;对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涉及金额124.13万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租赁保证金问题,相关单位已收取租赁保证金,涉及金额2.06万元;对1个单位支出审核手续不完备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管理,完善支出审核手续,涉及金额1.81万元;对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和台账问题,相关单位已建立台账和相关制度,加强资金往来票据的管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扶贫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结余资金没有按规定收回统筹安排使用问题,涉及1个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已上缴结余资金20.61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现场实际绘制竣工图的整改情况。对4个部门的4个工程项目未按现场实际绘制竣工图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收回多计的工程费用13.29万元,按实编制竣工图并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2.关于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的整改情况。对1个部门的1个已竣工验收工程项目未办理开工相关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对1个部门的1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出具时间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费用;对3个部门的3个工程项目部分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问题,相关部门已规范项目管理,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1个部门的1个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整体验收在多项隐蔽工程验收之前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验收程序;对1个部门及1个单位的9个工程项目未在规定时间报送结算材料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将结算材料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工作进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项目牵头部门未及时组织2个目标改造市场项目验收,财政扶持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项目已完成验收,扶持资金已拨付到位。
2.关于未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等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项目牵头部门在编制baoku1893年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项目支出预算时,未按规定填报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内容、指标值等内容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已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编制了经费绩效目标。
此外,区审计部门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baoku1893年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推动xx加快建成xx“老城市新活力创新发展示范区”,为xx在全省实现总定位总目标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0年全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的监督下,全区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建设高质量“六强”型财政理财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自治区本级和市县决算,2020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2800.61亿元,比baoku1893年下降(以下简称下降)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下降5.2%,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93.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增长5.6%,完成年度预算的96.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089.07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16.94亿元,完成预算的93.4%;转移性收入5372.1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883.8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9.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转移性支出704.35亿元。年终结余205.25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65.7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baoku1893.9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转移性收入1526.74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267.16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4.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6%;转移性支出682.35亿元。年终结余xx8.56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95.57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9.58亿元,完成预算的231.5%;转移性收入5.9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67.30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2%;转移性支出37.72亿元。年终结余28.27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baoku1893.92亿元,完成预算的96.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计baoku1893.4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8.5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为负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收较大。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baoku1893.80亿元。
二、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55.89亿元,完成预算的95.1%,非税收入93.66亿元,完成预算的90.9%。税收收入中,增值税xx0.2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企业所得税46.74亿元,完成预算的97%;个人所得税17.50亿元,完成预算的131.6%。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46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122.6%。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348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xx.2%,其中:返还性收入23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86.38亿元,完成预算的1xx.7%;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0.64亿元,完成预算的133.2%。
(2)下级上解收入56.30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
(3)调入资金150.66亿元,完成预算的342.3%,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执行中按规定调入抗疫特别国债预留机动资金等。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
(5)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69.04亿元,外债转贷16.02亿元。
(6)上年结余收入53.49亿元,为baoku1893年结转至2020年继续使用的专款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其中:教育支出14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科学技术支出34.75亿元,完成预算的82.6%,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年度执行中追加给市县支出以及中央转移支付未达预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33亿元,完成预算的122.5%,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按政策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卫生健康支出55.45亿元,完成预算的162.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为抗击疫情中央和自治区均大幅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86.29亿元,完成预算的xx6.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中央新增安排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增加对我区农林水转移支付规模;交通运输支出217.87亿元,完成预算的159.4%,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自治区加大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提前安排交通重大项目资金、“四建一通”项目补助资金。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3915.46亿元,完成预算的1xx.7%。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补助下级支出3200.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3%,其中:返还性支出148.70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38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6%;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69.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7%。
(2)上解上级支出46.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亿元,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净结余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中调入的资金。
(4)债务转贷支出395.24亿元。2020年我区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根据新增政府债务安排使用方案,转贷各市县合计395.24亿元。
(5)债务还本支出121.01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本金120.67亿元和向外国政府借款还本支出0.33亿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2亿元,比baoku1893年决算数减少0.86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亿元,比baoku1893年减少0.09亿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1亿元,比baoku1893年减少0.4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17亿元、运行维护费1.05亿元),比baoku1893年减少0.33亿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0亿元,当年依法全部动用,其中:用于支持重大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促销活动和重大社会事业等项目7.47亿元;用于疫情防控和后备应急医院建设2.42亿元;用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庆补助资金0.09亿元;用于对外捐赠救灾经费0.02亿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baoku1893年底,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存量为136.60亿元。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调入96.60亿元统筹安排使用,其余40亿元滚存至2021年使用。
2020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60亿元后,年底滚存规模为126.60亿元。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60亿元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存量为30亿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2021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定程序调入预算后相应安排支出,或预留用于弥补今后年度收支缺口,建立预算跨年度平衡机制。
4.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共计53.49亿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共计53.49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因中央转贷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和承接中央转贷政府债务外贷,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16亿元,并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21.24亿元、补助市县抗疫特别国债37.20亿元、下达市县政府一般债券156.71亿元(转贷市县85.3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8亿元,完成预算的95.2%,下降10.6%,其中: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99亿元,完成预算的274.6%,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考虑到我区电网资产将进行重组改革,改革后收入缴库级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只按照4个月的收入规模编制预算;彩票公益金收入7.87亿元,完成预算的78.8%,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彩票销售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388.8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21.8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6.5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9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调入资金69.1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83亿元,完成预算的154.6%,完成年度预算的98.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度执行中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091.54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xx0.8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亿元、调出资金106.46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36.44亿元。年终结余7.84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20年自治区本级在预算执行中因中央转贷抗疫特别国债和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846亿元,并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58.11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补助市县支出148.80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7.20亿元、转贷市县政府专项债券501.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2亿元,完成预算的xx8.9%,其中利润收入21.42亿元,完成预算的98.9%。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xx.04亿元,完成预算的89.2%,完成年初预算偏低主要是“三供一业”项目据实结算,实际支出金额较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24.02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1.24亿元,完成预算的84.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52.8%,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清算产生的收入较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1亿元,完成预算的66.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xx亿元,完成预算的75.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预算偏低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执行阶段性减征社保费政策。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4.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3.74亿元,完成预算的99.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5.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清算产生的支出较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45亿元,完成预算的97.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的93.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90亿元,完成预算的xx5.7%,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实行各项失业保险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和失业补助金较多。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调增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9.90亿元,调增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63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0年度,中央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7946.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287.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8.80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99.39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49.4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49.93亿元);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5646.8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937.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708.8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7615.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15.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99.71亿元。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0.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88.10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52.26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也控制在限额以内。
3.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0年,全区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572.33亿元,转贷市县749.71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航运、乡村振兴、重大水利、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
全区发行再融资债券5xx.04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47.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70.35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其中:自治区本级使用120.67亿元、2020年转贷市县367.37亿元、2021年转贷市县30亿元。
4.政府债券还本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债券还本555.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455.64亿元、专项债券还本100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还本157.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120.67亿元、专项债券还本37亿元。
5.政府债券付息情况。2020年,全区政府债券付息240.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138.51亿元、专项债券付息102.05亿元。2020年,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付息65.5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9.95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5.61亿元。
当年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已如期偿还。
(六)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成效。
2020年自治区财政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成效显著,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基本民生持续改善,相关专项工作成绩突出(以下不含“全区”的资金数据均指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或者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1.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情暴发伊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第一时间筹集疫情防控资金,启动紧急采购机制,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年累计投入141.20亿元,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
2.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级财政拨付扶贫资金353.30亿元,推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xx.04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健全隐性债务动态统计监测机制,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出台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指导意见。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目标任务完成。
3.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发放26.50亿元稳岗补贴,帮助8.6万家企业稳定职工就业295.7万人;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1124.75亿元,占GDP的5.8%,远高于国家不低于4%的要求;发放阶段性临时价格补贴11.4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380万人次;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21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基础补助水平提高至39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础补助水平提高至235元/人·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50元/人·年;投入37.80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4万户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住房旧貌换新颜。
4.全力保障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本级投入57亿元支持关键产业链补链强链、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新型研发激励机制,投入4亿元奖补资金带动1287家企业投入研发资金85亿元,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5.全力保障扩大内需。投入900多亿元支持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xx亿元支持“壮美广西·三月三暖心生活节”“广西‘33消费节’(第二季)——冬季新消费系列活动”,拉动消费近2000亿元,推动工业品增产促销,释放广西消费市场潜力,“冬游广西”活动实现旅游消费1408.58亿元,加速旅游市场复苏回暖。
(七)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出台《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暂行办法》《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办法,填补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空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2.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质增效。一是着力强化“事前”目标管理。将200万元以上自治区本级支出和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二是加强“事中”监控纠偏。对自治区本级8个项目支出开展目标运行重点跟踪监控,并首次选择3个部门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目标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支出。三是抓好“事后”绩效评价。对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的预算支出进行全覆盖自评,选取90项项目支出(涉及预算资金163.37亿元)、3项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预算资金65.39亿元)、70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3.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选择3个区直部门开展“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层级绩效管理改革,推动预算支出安排与职责履职相适应。选择4市3县(区)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试点,为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结先行先试经验。选择17个区直部门29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表与2020年度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将baoku1893年度部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以公开促进部门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自治区财政厅将年度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并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完整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再评价结果列入2020年机关绩效考核范畴,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2020年自治区财政坚决落实人大决议,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在基本完成预算目标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15项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财政国际财金合作等4项工作在全国财政工作等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坚持统筹兼顾,全力支持抗疫情促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突出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积极对冲疫情的影响。出台积极财政政策“28条”、抗疫情稳增长“16条”、开源节流“10条”等系列政策,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强有力支撑。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根据税收法律法规授权,出台11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措施,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90多亿元(含社保费)。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为7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超过11亿元。建立区、市、县三级资金直达机制,实现资金分配“一竿子插到底”,资金调度“点对点拨到底”,资金监控“一套系统管到底”,累计下达直达资金494.60亿元,全年支出进度达98.7%,支出进度位居全国第六位。聚焦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22.04亿元,并安排156.90亿元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带动市场化配套融资1047.30亿元,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二)坚持财金联动,全力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注重调动金融和社会资源为财政赋能,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出台财金统筹联动“14条”,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支持实施“复工贷”“稳企贷”“防疫贷”政策,累计发放财政贴息资金9.81亿元,带动全区金融机构投放贷款523.83亿元,惠及1.5万多户企业。创建投贷联动新融资模式和多级财政联动投资机制,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实现投贷联动379.31亿元,放大财政资金杠杆15倍。出台PPP“桂十条”和PPP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全区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分别增长80%、60%。支持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投放贷款7.80亿元。
(三)坚持有保有压,全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坚持把“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必保内容和优先事项,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和库款保障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042.95亿元,有力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全区没有发生欠发工资问题。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自治区本级先后三次组织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总金额达23.85亿元,其中:“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压减2.55亿元,其他一般性项目支出压减21.30亿元。各市县也进一步加大压减力度,全区累计压减一般性支出约80亿元,重点用于基层“三保”。
(四)坚持系统集成,全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印发实施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国防、应急救援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调整统一了自治区与市县增值税分享比例。研究出台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政策,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增点扩面。完成资源税地方立法。出台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率先执行全国统一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率先大范围开展地市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试点。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试点。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意见。
(五)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发行再融资债券5xx.04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督导市县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多渠道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完善动态统计监测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平台的指导和预警,督促高风险地区严格执行限制性措施。鼓励市县依法合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入资金和优质资产资源,积极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六)坚持建章立制,全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并指导市县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区、市、县三级全覆盖。多措并举推进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数据分析和运用能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等3项工作获得财政部通报表扬。制定并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建立起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对区直315家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对照政策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地提出脱钩划转、市场化处置和维持现行管理体制的处理意见。快速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从符合划转条件的43家国有企业中划转90.37亿元国有资本充实到社保基金,提前一个月完成划转工作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1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紧扣“闯出新路子、展现新作为、迈出新步伐、彰显新担当”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三大定位”和“四个突出特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xx周年。
(一)聚焦开源节流,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丰富财政政策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加大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力度,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一是大力挖潜开源增收。加大产业振兴投入,积极培育市场前景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大力涵养培植优质税源。严格收入组织原则,提高税收占比,优化收入结构。二是大力争取中央支持。抢抓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机遇,深入挖掘广西各方面特殊性因素,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向上汇报沟通,积极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大力统筹盘活财政资金。加强政府预算统筹衔接,强化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统一管理,加快存量资金盘活使用,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把好财政支出关口,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腾出更多宝贵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聚焦积极稳妥,切实保持政策平稳连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发展。一是继续保持收支预算安排的稳定性。在科学预测、统筹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收支预算,确保与经济发展指标大体一致,与财政政策相互衔接,突出政策连贯性,不急转弯。二是继续抓好减税降费工作。继续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适时开展减税降费工作调研督导,清除政策执行中的梗阻,确保政策落地,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继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统筹自有财力和中央补助,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垫付、尽早启动债券发行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发挥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四是继续用活用好财金联动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财政贴息、奖补激励、投资引导基金、PPP等投入新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向产业聚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聚焦转型升级,切实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扩大内需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促进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全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一是全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提速发展。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聚焦科技强区兴桂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引领带动全区创新发展。二是全力促进乡村振兴。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地区倾斜,加强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安全,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三是全力促进扩大内需。统筹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政府债券、PPP等资金和政策工具,支持加快“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作用,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改善收入结构。完善促消费财政政策,支持开展重大促销活动,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四是全力促进扩大开放。健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支持做深做实西部陆海新通道、广西自贸区、金融开放门户等重大合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强首府战略、北钦防一体化、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提质升级、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等财税支持政策。
(四)聚焦风险防范,切实兜牢安全发展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坚持系统思维,牢固树立安全观,高度关注财政风险防范化解。一是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聚焦全面提质目标,把保障民生摆在优先位置予以保障,进一步统筹财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健康广西建设,支持发展文化事业产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同时,全面梳理自治区出台的各领域民生政策,逐步建立民生支出清单,提高民生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市县“三保”主体责任,加强预算审核、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财力倾斜,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三保”不出风险。三是兜牢债务安全底线。做好预算安排和再融资债券发行工作,持续监测市县到期债务风险。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均衡各年度债券到期本金规模,防范债券兑付风险。严格落实上报备案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指导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五)聚焦改革创新,切实激发内生发展动力。
立足加快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目标,统筹兼顾、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财政动力。一是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调整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体制。推动促进“飞地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改革完善经济发达镇财政体制。二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加快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机制调整。三是深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扎实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及收入下放改革,提前做好预案,争取改革红利。积极推进我区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立法改革。四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基本完成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划转和特殊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健全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授权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地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改革。
(六)聚焦效能提升,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稳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加大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力度,重点清收违规出借用于企业偿债和垫付项目建设等资金,将库款规模恢复到安全区间。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硬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三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和民生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以及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继续大力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努力奋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0年xx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自治区审计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组织部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广西大学等3个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草案进行评审、核查,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了关于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意见对决算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决算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020.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比上年下降8.3%;转移性收入4670.75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当年支出总计5020.3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4.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xx.9%;转移性支出3915.46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其中年终结余49.06亿元。2020年末,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40.36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422.3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2%,比上年下降10.6%;转移性收入1388.89亿元,比上年增长102.3%。当年支出总计1422.37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0.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比上年增长53.5%;转移性支出109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4.7%,其中年终结余7.84亿元。
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9.xx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2亿元,完成预算的xx8.9%,比上年增长95.2%;转移性收入4.96亿元,比上年增长51.9%。当年支出总计49.xx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xx.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2%,比上年增长28%;转移性支出31.15亿元,其中年终结余24.xx亿元。
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24.02亿元,完成预算的89.6%,比上年下降13.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4.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比上年增长6.6%。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20.50亿元,年末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84.98亿元。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与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2020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数略有差异,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在决算整理期间对清理结果作出的调整,收支保持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预算管理,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预算执行克服特殊困难,总体稳住收入,全力保障支出,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大局。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项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预算刚性约束不足;有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较多,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健全,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待提高;有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规范,绩效自评质量不高;有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等。
自治区审计厅对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报告了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报告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11月底前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自治区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保障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增强财税政策的针对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加强相关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合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财政贴息等政策。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中国—东盟信息港等战略平台建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大力支持扩大工业投资,打造优势工业产业集群;支持科技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实现绿色发展。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要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动重大财税政策落实见效。加大预算收入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做好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和盘活各类存量资源等工作。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支出政策对预算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支出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夯实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适时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改进预决算公开,增强财政透明度。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系统间预算信息互联共享。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自治区财政部门应当每季度或每半年向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供政府债务报表,反映政府债券发行、资金下达使用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全过程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效率。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资金使用、偿还能力等,科学确定政府债务限额,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常态化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有效化解高风险地区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四、进一步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要将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加强对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整体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动态实时管理,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科学合理设定绩效指标,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探索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结果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围绕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四五”时期广西“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主要目标,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和组织方式,突出审计重点,扎实开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动“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及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审计发现问题的根源,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记账销账制度,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以上报告,请审议。
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xx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抓“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战略机遇,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扭住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核心,狠抓办理成果转化和严格问效,系统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今年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
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区政府系统各单位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30件,主要涉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改造等方面。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和区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区政府各承办单位团结协作、精准发力,充分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持续推动代表建议成果落地转化。截至目前,30件建议已全部如期办复。从办理结果看,所涉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建议(A类件)有16件、占承办总数的53.3%;所涉问题正在解决的建议(B类件)有10件,占承办总数的33.3%;所涉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C类件)有4件,占承办总数的13.4%。经征询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9件、基本满意的1件。
二、主要做法
区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把办理工作与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较好地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区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苏佩区长连续5年主持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明确要求将办理工作与促进政府工作提质增效紧密结合起来,从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对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交办,向各承办单位下发《办理任务书》,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分管副区长及时进行督促、协调,并将办理工作与政府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督办、同落实,有效压实了区政府领导及部门办理责任。各分管领导领衔督办分管部门建议办理,亲自研究安排,督促协调,推进办理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区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越府办〔2020〕8号),明确交办任务和责任分工,规定办结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承办单位责任明、要求清、措施严、办理实。各承办单位也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强化了责任落实,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综合科室协调督促、业务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二)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合力。受新冠疫情影响,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过程中将“人来人往”、见面沟通的传统形式,转变为“电来电往”、视频连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创造条件与代表联系沟通,通过多种途径充分了解代表的建议初衷与真实意图,做到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把准建议办理的重点和难点,将单向答复变为双向互动和多方联动,切实增强办理协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如在办理14号建议“关于新评定‘xx八景’以激活老城区文旅新动能的建议”时,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先后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上门当面交流等方式与代表进行了8次沟通,就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工作,与代表实现良性互动,有力推动具体问题解决。
(三)坚持真抓真办,突出落实办理。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吸纳代表意见,用实打实的举措解决问题,不断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坚持将办理工作与全区重点工作相结合,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实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效果。如通过办理1号建议“关于优化xx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我们不断深化机制改革,推出77项改革举措,一站式审批审查小组、“一站式”联合上门验收、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等一批经验做法在全省推介,信用修复“最快45分钟”办结获评大湾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二是坚持办理工作与重大产业平台建设结合,本着实事求是、改进提高的态度,坚持打基础谋长远,抓好合理性建议措施落实,着力推动xx产业融入新发展格局。如在办理4号建议“关于加大力度打造花果山超高清视频产业特色小镇的建议”中,区科工信局深入推进花果山片区物业改造提升和园区配套提升,推动小镇山顶电信物业打造成草莓V视xx花果山视频文创基地,在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期间获得国家部委领导和参观嘉宾高度评价。三是坚持办理工作和民生实事相结合,着力解决代表所反映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如区民政局将办理21号建议“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机构服务发展的建议”与区民生实事事项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广泛获得群众点赞好评。
(四)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办理水平。为实现办理工作既让人大代表满意,又让群众受益的目标,区政府狠抓办理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区政府办公室积极联合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做好人大代表与各承办单位沟通协商的服务保障工作,定期交流情况,联合督办进度,切实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二是坚持督查问效。对办理情况不好、办理效果不明显、答复内容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指导,要求承办单位按程序重新办理,确保代表合理诉求得到落实。各承办单位也基本上按要求做好了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区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2020年度各承办单位绩效考核,使办理代表建议成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同时,区政府办公室还将依据办理成效向各承办单位通报考核结果,鼓励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区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委的有力监督指导下,2020年区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顺利完成,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了政府公信力。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时代的形势要求和代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个别承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时间节点意识有待提高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改进,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接下来的2021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区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新局面。
再次衷心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和指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为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扎实推进xx学习教育,2021年5月9日至5月15日,xx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世桥带领部分区优秀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一行13人赴遵义市开展了学习培训。现将本次交流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周密计划,全体参加培训学员态度端正、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了学习安全、有序,圆满地完成了此次培训任务。
(一)结合主题教育,安排组织严密。为组织好本期培训,区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多次与遵义市培训学校联系沟通,制订详细培训方案;临行前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金峰亲自主持召开动员会并进行集体谈话,明确学习目标、强调学习纪律、布置学习任务;成立了2个学习小组,明确了组内分工及职责,学员们各司其职,有效保障培训学习顺利开展。
(二)教学丰富多彩,内容深入人心。本次培训共计七天40学时:安排了11次体验教学、5次现场教学、2次专题教学、2次特色教学,运用活化教学形式,将“讲xx”与“讲故事”结合起来,激发了学员们的学习热情。
(三)严守各项纪律,确保学习效果。整个培训期间,全体学员严格遵守防疫要求,自觉维护培训纪律,以实际行动彰显xx区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得到了遵义市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们的一致好评。
(四)弘扬奋斗精神,强化责任担当。遵义之旅,处处闪耀着革命的光芒,印记着红色的史迹。不论何时,我们党都大力弘扬自强不息和为国为民的奋斗精神,鉴往事、知来者,作为走在“十四五”新时代长征路上的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将牢牢把握实事求是原则,把抗重任担风险的担当精神融入到具体实践工作当中。
二、培训内容
1935年1月,在遵义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工农红军来说,是一次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会议。在这一生死攸关的转折点,遵义会议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
(一)牢记革命宗旨,坚守为民情怀
5月10日,遵义市培训学校为学员们精心安排了两场专题教学。
一是贵州省人大原代表联络处处长何永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为题,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人大常委会组成与职权、代表权利和义务、执行职务保障规定及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等五个方面内容,深刻讲解了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中讲政治原则、讲法律规范、讲中心大局、讲学习责任、讲纪律时效的必要性。
二是中共遵义市委党校教授金明雄以《遵义会议及遵义会议精神》为题,为学员们详细介绍了会议召开历史必然性、会议召开过程、历史意义及会议精神、启示,以遵义会议精神激励学员们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助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感受革命转折,弘扬民族精神
5月11日上午,现场教学来到了素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说的娄山关。娄山关自古被称为黔北第一险隘,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用396块云南大理石嵌成碑面的大理石词碑,镌刻了毛泽东《忆秦娥•娄山关》手迹全文,泊金贴字,金灿夺目。随着讲解的介绍,我们走过红军战斗遗址、娄山关人行天桥、古代军事要塞城堡建筑及红军战斗纪念碑等处瞻仰。站在战争的遗址上,昔日的战火和硝烟已经难以想象,但娄山魂诉说的自强不息,勇于实践,实事求是,取义成仁,不断超越的伟大精神,已深埋学员心中。
5月11日下午,在讲解的带领下学员们参观了遵义会议会议室、中央警备团旧址、毛泽东衣物陈列馆以及博古旧居等,陈列馆里摆放着枪炮子弹、军用品、油印的党章宣言及马灯等半个世纪前的革命物品,近距离凭吊那段历史,发人深省、催人奋进,先辈们对革命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的精神,值得学员们在新时代历史条件下学习和借鉴。
5月12日参观的四渡赤水纪念馆,突出介绍了四渡赤水战役全过程:红军一渡赤水,改向川滇黔边发展;红军二渡赤水,进行遵义战役;红军三渡赤水,由遵义再进川南;红军四渡赤水,将国民党军甩在乌江以北,纪念馆系统的向学员们展示了”四渡赤水,出奇制胜“的战争史。这场战役,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审时度势,指挥中央红军在运动中歼灭大量国民党军,牢牢地掌握战场的主动权,从而取得了战略转移中有决定意义的胜利,是中国工农红军战争史上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的光辉战例。
随后学员们又陆续参观了中国女红军纪念馆、丙安红一军团陈列馆、青杠坡战役遗址……追忆历史,都是革命先烈们留下的精神财富,每一场教学休息间隙各学习小组都进行讨论,学员们对身临其境的现场教学和体验教学感悟颇多,从中获取了激励自己勇往直前,迈步新征程的强大动力。
(三)缅怀革命先烈,不忘初心使命
5月13日,学员们来到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青杠坡战役是红军化被动为主动、转败为胜的经典战例之一。在这场惨烈的战斗中,歼敌3000多人,红5团政委赵云龙等1000多名红军将士壮烈牺牲,为纪念在这场惨烈战斗中牺牲的烈士们,培训学校安排了庄严肃穆的默哀仪式,学员们向红军烈士鞠躬致敬,眼含热泪聆听红军事迹演讲,敬佩、震撼、感动之情交织在心中,更加坚定了对党忠诚的理想信念,牢记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
5月14日,讲解员带领学员们来到位于贵阳市息烽县城南6公里的息烽集中营学习,这里是抗战期间国民党设立的关押共产党人和爱国进步人士的最大秘密监狱,对内称“新监”或“大学”,控制面积约2000平方米,设监狱八栋四十三间,先后关押了1200多人,被秘密处决和折磨致死的就有600多人,人们熟知的杨虎城、小萝卜头、黄显声等都曾囚禁于此。低矮的囚室,黑暗的地牢,无不昭示着那段残酷的岁月,学员们在这里感受到了血雨腥风的历史,也见识到了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信仰和忠贞。
三、主要收获
遵义之行,我们的心灵一次又一次接受了洗礼,我们的情感一次又一次受到了震憾,我们从灵魂深处体会到了革命先辈和先烈们“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坚定信仰,敢为人先的实践勇气和大无畏的牺牲精神。短短一周的遵义学习虽然结束了,但是遵义精神给予我们的教育永远不会结束,它将激励并影响着我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促使我们不断进步。
(一)把红色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也是凝聚人心的政治之魂,更是我们抵御风险挑战、战胜艰难险阻的信心支撑。习总书记强调“要结合即将开展的xx学习教育,从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中深刻感悟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咬定目标、勇往直前,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作为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我们将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从党的奋斗之路中汲取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做新时代的不懈奋斗者。
(二)把红色精神转化为牢记使命担当。牢固树立正确xx观,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珍惜人大工作者的使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住“十四五”发展机遇,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新环境,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xx区人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三)把红色精神转化为密切联系群众。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人大代表更要服务于人民。学习党的红色精神,归根结底就是学习我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拼搏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学习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奋斗精神。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我们将以史为鉴,以学为基,始终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切实担负起为民谋幸福的奋斗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xx区2020年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我区一般预算区级体制留用收入完成95,5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2%,同比减少15,737万元,同比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受减税降费翘尾因素和新冠疫情影响。
(二)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20年我区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xx,999万元,同比减少10,349万元,同比下降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59万元,同比减少281万元,同比下降1.6%;教育支出xx,544万元,同比减少4,529万元,同比下降xx.6%,主要是上年教育系统补发阳光工资因素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3万元,同比增加10,355万元,同比增长38.4%,主要受当年机关事业养老金缴费翘尾因素影响;医疗卫生支出15,123万元,同比减少8,535万元,同比下降36.1%,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上划因素影响;节能环保支出2,347万元,同比减少1,467万元,同比下降38.5%,主要是上年农村环境整治、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及环保部门上划等因素影响;农林水事务支出7,404万元,同比减少612万元,同比下降7.6%;交通运输支出1,282万元,同比减少7,298万元,同比下降85.1%,主要是上年“四好农村路”工程支出影响。
总预备费预算安排800万元,实际动用8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疫情防控项目支出。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554万元,加消费税和增值税返还收入-4,78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2,xx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3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92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974万元、调入资金7,5xx万元,收入总量为225,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xx,999万元,加体制上解支出71,904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3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95万元、年终结余25,xx6万元,支出总量为225,426万元。收支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9%。省基金补助收入17,797万元,上年基金结余3,699万元、调入资金12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2,97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5,1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74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6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5,568万元,其他基金支出8,743万元。调出资金6,965万元,年终结余20,8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52,974万元。收支相抵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尽管我区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但财政预算执行中仍面临严峻的问题:随着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兑现,突发新冠疫情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持续减收,同时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日益加大,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形势异常严峻,财政面临的巨大压力和问题不容忽视。
四、主要工作措施
面对财政不断增加的政策性支出等一系列增支因素,我们采取了多项增收节支措施,努力缓解财政困难局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财源建设,狠抓税收收入
一是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到抓大不放小,最大限度的壮大我区税源,双管齐下促进我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积极同税务部门沟通,确保了全年税收收入的均衡稳定入库,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税源管控工作,深挖税收增长潜力,拓宽税收渠道,为税收稳定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各项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统筹盘活各类资金资源,避免财政资金长期滞留沉淀。2020年我区收回各部门存量资金686万元,同比增长12.3%。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0年争取一般债券资金5,4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2,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5,568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区重点项目工程的推进及疫情防控资金后勤保障,维持社会稳定发展。
(二)加强预算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突出重点,硬化约束。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把好支出关口,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努力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着重关注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积极争取上级新增债券限额,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把控工作。
(三)创新理财观念,加快财政改革
充分调动区政府各部门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完善各项国库管理制度,推动财政管理不断创新。进一步同上级财政部门学习沟通,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完善、探索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打下坚实的基础,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现常态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们将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对生产、消费乃至人们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4月29日,xx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先后赴xx区凇北粮油批发市场、吉林棋盘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东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现场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区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电子商务产业,近年来由萌发期迈入整合期,在市场优胜劣汰效应的推动下,部分不符合市场需求的电商发展模式逐步退出市场,中小电商企业依托电商产业园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规模效益。2020年xx区实现网络零售额12.22亿元,在全市九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在全省6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14。
(一)电商企业发展情况
xx区电商以棋盘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泰一网全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东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首的企业,在电商平台创建、带动本地农副产品上行、电商物流协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直播网红经济等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和努力。
(二)农村电商发展情况
xx区共有省级电商村三个,其中东城街道天太村发展乌拉草工艺品,依托大型展会和互联网开展销售;乌拉街镇韩屯村发展“互联网+冰雪旅游”,打造食、宿、娱、游、购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棋盘村发展“互联网+生态农业”,带动本地优质农产品上行,并获得阿里巴巴集团认证“淘宝村”称号,是我市首批淘宝村之一。
依托中国邮政的“邮乐购”项目建成村级电商服务站16个,解决网络和物流难题。
(三)电商培训开展情况
2020年2月末至4月初,xx区商务局对接省内六大电商培训机构,面向涉农电商企业人员、电商创业者、返乡大学生及农民工等人员,组织开展了五期实用性极强的免费线上电商培训活动,培训内容涵盖了电商政策法规、农村电商运营、抖音、快手、淘宝等短视频营销、微商及传统平台电商等内容,全区六个乡镇、两个涉农街道累计超过4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存在问题
(一)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不够有力
近年来,我区虽然安排了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但与电子商务起步早、体系丰富、集聚化程度高的城市相比,我区对电商的扶持力度还不够大,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目前,我区的电商产业园大多以企业自发为主,投资压力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商企业来我区投资、创业、发展的吸引力。
(二)电子商务物流业相对落后
我区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缺乏必要的协调性,尤其是涉及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各地方运输系统之间,不同运输系统之间相互衔接的枢纽设施和有关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缺乏投入。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不在物流体系服务范围内,造成了农村电子物流配送难的问题。
(三)村级电子商务能力薄弱
农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匮乏,缺少电商软件的建设和维护、农业信息的采集和发布,导致农户参与热情不高。
(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人才缺乏
电子商务在迅猛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人才。但目前,我区这方面人才紧缺,特别是领军型、统筹型、创新型人才缺乏,一些企业采取多种手段互挖高端人才,由此制约了本土电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
提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作用的认识,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培训体系、运营体系、协作体系,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探索适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政府管理服务方式。
(二)加强物流体系建设
以政府为主导并引导物流企业融合,共同加大对物流业的投资力度,统一进行物流发展规划,合理加强当前物流业的布局状态。
(三)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项目的指导、帮扶,在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增强线上线下营销能力,提高管理,推动农村经济转型、产业发展,助力农村振兴。
(四)重视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做好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工作,同时又要强化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训培养工作,注重发挥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并加强与高校的战略合作,利用高教园区的巨大人才资源优势,全方位培训电商从业人员,积极对接人社部门、高职院校、电商企业等培训资源,聘请专业讲师开展电商知识培训,提升城乡居民网络销售技能,为我区电商发展储备人才基础。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评议工作要求,现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目标任务情况
(一)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2020年工作计划涉及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工作的情况
1.紧扣“文化核心区”定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响红色文化、广府文化、海丝文化品牌,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城区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
——擦亮红色文化底色。一是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系统梳理全区范围内的红色革命遗址文物资源31处,全力推进周恩来同志主持的中共两广区委军委旧址保护利用、广东省立宣讲员养成所遗址修缮利用等重点项目的实施;二是打造红色文化旅游步径,推出“英雄花英雄城”红色之旅经典线路和xx广场L型红色文化游径,联合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等景区整体打造红色文化传承旅游示范区;三是创新红色旅游推广方式,推进“互联网+”革命文物,建成6个红色史迹点AR线上数字博物馆,实现红色革命遗址线上参观、远程瞻仰。
——彰显广府文化特色。一是扎实做好文物利用工作,推动五仙观及岭南第一楼、许地门楼、许广平故居遗址等20余处文物保护工程,在全市率先对文物保护利用进行了创新实践,东平大押保护利用项目被评为2020年度省文物古迹活化利用典型案例,万木草堂、逵园保护利用项目被评为市首批文物活化利用典型案例;二是深化博物馆之区建设,xx区博物馆获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南粤先贤馆成为“广东省首个台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广东区委旧址纪念馆成为红色文化教育重要阵地,新增164件(套)藏品,举办了陈树人纪念馆重修竣工作品展等重要展览;三是抓好非遗传承与保护,“广府非遗进校园”入选全国十大优秀实践案例,“行花街”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新增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5个,持续编写《非遗玩家》系列教材,开设5G空中课堂和粤语讲古“非遗曲艺说书场”,举办广东省非遗创意设计大赛活动及专题学术研讨会等多项活动。
——增添海丝文化亮色。一是营造海丝史迹点的文化氛围,对南越国-南汉国宫署遗址南侧的骑楼进行整体管理开发利用,打造中山四路骑楼非遗街区,将骑楼建筑文化、非遗文化、城隍庙民俗文化、北京路商业文化与南越王宫海丝文化相衔接,展示文化的多元性和包容性;二是提升海丝史迹点文化景观环境,成立xx区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区城管局完成城隍庙牌坊整体后移的专家论证、施工等工作,打通南越国-南汉国宫署遗址视线通廊,已完成5处史迹点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三是保障海丝史迹点文物安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巡检,开展定期巡查,及时掌握海丝史迹点安全动态,多次联合市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导管理单位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施工,有效改善海丝遗产保存状况。
2.抓住文体产业高速发展契机,做大做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推进xx海印体育产业园建设,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等业态,打造华南地区首个体育品牌企业聚集区
——升级体育产业布局。打造华南地区首个主题鲜明的体育龙头企业聚集区,引入国家体育经纪人南方培训中心、冠军运动员创业就业平台、体育科技研发中心、体育总部经济聚集平台等重要平台,建设“星之光数字体育产业园”,搭建数字体育信息化推广平台和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
——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制定《xx市xx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从企业落户、办公租房、项目开办、人才发展等多方面提供奖励扶持,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利用xx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北京路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平台优势,引进包括华夏北斗星、天骄体育等12家企业落户xx,注册资金达2亿元,项目投资金额近3606万元,积累企业招商线索24条。
——开展暖企解忧服务。组织28家区内优质文化和旅游企业申报市文旅新业态项目扶持资金,扶持金额220万元,组织8家区内文化和旅游企业申报xx市贷款贴息扶持资金,扶持金额84.13万元,协助多家企业申报市专项金融服务融资,涉及金额2.5亿元,为29家企业协调解决防疫物资,指引17家企业申报租金减免,协助企业渡过难关、做大做强。
——做强公共体育事业。将二沙岛体育公园升级改造为xx首座智能化体育公园,推动国民体质监测与体质健康大数据库建设,建立文立方文体产业演示中心、华南地区数字体育产业孵化平台、数字化体能测评训练中心等,提供体育锻炼服务约63.9万人次,提供惠民服务33.6万人次(其中免费人次10.4万),营业收入达755.94万元。向上级输送运动员20名,围棋项目获市青少年锦标赛团体第一名,发展成立体育协会、体育青少年俱乐部等社会团体3个。培育、扩大体彩销售网络,努力提高销售业绩,2020年度xx区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2.57亿元。
3.根植区内丰厚文化资源,加强与国内一流文创机构合作,活化一批文化IP
——引入知名团队。深化与北京文投集团等国内一流文化创意机构合作,利用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的文化资源优势,开发本土文创产品,打造广府文化文创IP;积极对接马伯庸等国内一流的文化IP创意团队在xx落户发展,协调推进文化名人工作室的打造和文化IP的创作活化工作。
——扩容入库IP。依托国家版权贸易基地(xx)推进“xx文化IP库”项目建设,入库IP总量达5万多件,其中包括B.Duck小黄鸭、喜羊羊、猪猪侠、兰博基尼、保时捷、奥迪等国内外知名IP品牌。2020年起,基地与“版马网”电商平台开展全面合作,打造中国领先的IP授权和衍生品垂直电商平台。
——推动IP活化。依托优质文创平台和机构,推进文化IP产品孵化,国家版权贸易基地(xx)、高剑父纪念馆与贵州茅台集团开展合作,成功孵化“剑父IP酒”艺术IP授权产品。筹划文化IP类活动,成功举办两届xx北京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IP秀、粤港澳大湾区动漫(文创)IP版权拍卖等系列活动,举办IP作品线下发布会、研讨会、讲座培训等,助力本土文创品牌的开发与推广。
——加大扶持力度。通过xx市“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等扶持奖励申报,对全区的文化创意机构和IP资源进行梳理,指引优质文化企业利用本土文化IP,创作影视、动漫、电竞、旅游等文化产品与服务。
(二)落实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0年工作计划情况
1.坚持党建引领,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区内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的闭馆或开放要求,持续对全区65家文体经营场所开展巡查、暗访、检查。
——全力支援一线。成立9支党员先锋队,选派2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226”“408”专班,共派出2000余人次支援一线防控,10人受到区防控办通报表扬。1名同志被评为“xx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3名同志被评为“xx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旅游管理科被评为“先进集体”。
——加强投诉处置。在全市率先创造性开展线上调解,与xx区人民法院共建旅游纠纷诉调联合中心及xx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旅游投诉人民调解模式,邀请专业的法官、律师共同为投诉双方提供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开创依法治旅新局面。全年共收到旅游投诉5903宗,办结5646宗,处置率达96%。
——助力复工复产。制定文旅体场所复工开放工作指引,协助406家文商旅体企业实现集中复工复产,规上企业复工率97.3%,联系全区重点企业111间,重点企业复工率达100%。
2.坚持文体惠民,稳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指尖”公共文化服务。推出全省首个区级图书馆自行开发的小程序,开展线上文体活动400多场次,参与人次逾270万,为市民免费提供130万种移动版电子图书和1300种电子期刊;通过xx文化云平台提供400门文化慕课、线上直播课等,总播放量逾12万次,发布在线可预约活动107场、文化资讯237条,总访问量超过100万人次。
——民生实事落实常态化。增强民生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通过文体惠民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20年度,共提供社区文艺演出等线上线下文化惠民活动647场,免费参与人次超430万;举办100场足球赛,新建、更换64条健身路径,含369件器材和1个小篮球场。
——总分馆建设标准化。推动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高质量发展,与团市委合作共建xx区味道图书馆,光塔分馆获评“最美少儿阅读空间”称号,矿泉分馆获评“最美校园阅读空间”称号,xx区成为xx市baoku1893年度唯一实现街道分馆建设率和达标率100%的双百城区,有8个街道分馆为示范馆,占全市示范馆的50%。同时,完成全区文化馆(站)评估验收工作,我区xx个街道文化站均被评为省特级文化站。
3.坚持双管齐下,推动政务服务与安全监管同步发力
——深化“放管服”,推进事项受理清单标准化建设,统一线上线下标准、内部审核和外部受理标准,共办结文化市场各类审批事项237件、文物行政审批事项21件。
——推行“零跑动”,全面启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一户一档”数据库,平台上线率达95%,存量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数据激活率达98%以上。
——强化行业监管,定期对全区205个不可移动文物开展日常安全巡查,确保文物安全。加强对文旅体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339人次,开展联合行动34次,检查8172间次,行政立案17宗,行政处罚31.085万元。
——开展专项行动,紧抓“扫黄打非”执法工作,对中小学周边开展联合检查,检查相关经营场所75间次,暂扣疑似非法出版物73册,没收危害未成年人游戏卡片179套。
二、落实目标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原因分析
一是文旅体行业面临严峻挑战。受新冠肺炎疫情客观因素影响,广府庙会、体育赛事等重要文旅体活动暂停举办。特别是在疫情发生初期,文体场馆暂停开放、文化娱乐场所暂停营业、群众性文体活动暂停举办、旅行社暂停国内和境外业务,旅游投诉大幅度增加,疫情全球性爆发对推动文旅体行业复苏带来极大挑战。
二是发展资源稀缺。xx区辖内能满足体育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端物业不足,盘活老旧物业也面临腾迁、调整规划等困难,缺乏引进高级别体育赛事活动品牌、电竞赛事和重点龙头企业落地的吸引力。同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缺乏省、市层面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三是人员力量和经费不足。例如区图书馆核定编制38名,实有30名,管理和指导区图书馆总馆和16个街道分馆、区少儿图书馆及5个新型阅读空间;区文博中心核定编制15名,实有8名,管理五仙馆、南粤先贤馆、中共两广区委军委旧址陈列馆、高剑父纪念馆、陈树人纪念馆等众多文博场馆。同时,2020年下达区图书馆的预算金额仅2562万元,区文博中心仅612万元,勉强维持场馆对外开放运行的基本支出。人员的缺乏和经费的不足,对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四是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在缺乏经费、政策支持的情况下,我局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对众多文体场馆进行了社会化运营的创新尝试,力图建立“共有、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政府与社会合作的模式在财政、公有物业管理等方面缺乏较为明确的政策指引,我局探索的社会化运营模式尚未形成常态化和可复制化。
三、改进的思路和措施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阔步迎接建党xx周年。
一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继续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文体旅经营场所防疫工作指引,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旅游投诉调解工作,破解难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活动,推出一批迎接建党xx周年精品力作。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与中心城区地位相适应的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供差异化文化服务和高质量文化供给。
二是深化合作共享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场馆建设。全面梳理在与社会力量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薄弱环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xx区关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建立长效机制、畅通合作道路,引入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博物馆运营、图书馆建设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领域,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的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化。
三是促进产业政策落地,推进重点项目实施。支持企业加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力度,帮助重点项目企业落实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继续推动海印体育产业园区、星之光数字化体育平台、文立方文体演示中心、力方体孵化器基地、二沙体育大健康总部等5个平台落地。推进红土法网项目、东山湖公园百里体育项目、花果山冰壶项目、港湾二期绿化用地改造等项目的启动实施。引导文旅企业开发xx特色文创和旅游商品,培育壮大4K/8K影视、智慧文旅、非遗文创等新兴产业,促进文体旅融合创新发展,持续增强产业发展竞争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在,由我报告xx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xx区2020年度环境状况
空气质量方面,2020年,xx区空气质量改善度全市排名第一;环境空气达标天数比例达88.8%,同比提高1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降幅全市排名第一,首次达到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baoku1893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xx.6%,降幅全市排名第二;二氧化氮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下降21.7%,降幅全市排名第一;臭氧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0年,东濠涌、东山湖、猎德断面年度平均水质均为IV类;新河浦涌年度平均水质为Ⅴ类;沙河涌(xx段)、景泰涌(xx段)保持不黑不臭。
二、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召开xx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以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等,专门作出文件批示、现场调研督导,对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2020年,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第一主任、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xx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实施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系列专项方案和计划,分解细化并下发各职能部门和街道的《2020年xx区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区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率先全市组建xx区臭氧污染控制攻坚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分片区、全覆盖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工作,加强餐饮、加油站、汽修、干洗、印刷、工地等行业日常监管。强化餐饮业油烟整治,开展查处餐饮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共出动5262人次,检查餐饮单位2631间次。深入实施餐饮场所准入管理机制,强化餐饮业源头污染防控,共出具选址建议书2465件,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一票否决”808件。统筹实施扬尘精细化监管,持续强化对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督促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全区检查在建工地15288个次;应用3台可移动式喷雾降尘设备,强化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喷雾降尘力度,累计实施喷雾降尘作业里程约6.9万公里;严格抑制道路扬尘,加强主干道、重点区域道路机械化洗扫和车行道、人行道冲洗。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开展加油站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我区7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联网,组织约谈小型印刷厂、机动车和机车维修厂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强柴油车用车大户监督管理,排查形成34家用车大户名单、2608台柴油车清单,开展秋冬季夜间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执法行动。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检查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1556个次,率先全市对检查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冒黑烟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处罚。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荣获“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关攻坚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三是打好碧水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xx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xx市水污染防治强化方案》,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并向社会公开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强化河长履职尽责,7名区级河长巡查河湖105次,街、居河长共巡河1.1万多次,发现并处理各类问题1300多宗,巡河率居全市排名前列。强化污染防控整治,持续开展“四洗”、“五清”等专项行动,通过排水户巡检APP上报涉水污染源信息48569条,巡检典型排水户2603户,巡检完成率及问题整改率均为100%。强化黑臭水体治理,超额完成市第4号总河长令下达的排水单元达标创建任务。完成第8号市总河长令下达的161宗涉水违建整治任务,完成王圣堂涌铁路边沟小微水体黑臭整治,景泰涌、沙河涌黑臭水体整治通过“长制久清”评估。分类有序推进排水单元达标、合流渠箱清污分流、“碧道”建设、堤防达标、排水隐患修复等29项治水工程,新建污水管网约70余公里。加强河湖水环境整治,实现一江、两涌、两湖相通相连,提升全流域水质。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对“散乱污”场所实施“动态清零”,共排查出“散乱污”场所110家,均已完成清理整治,整治完成率100%。完成全区xx条街道“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现场验收工作。加强河涌日常巡查,开展餐饮场所、工业企业涉水污染源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已完成2020年河流名录入河排污口的排查任务,排查河涌总长度46.77公里。加强河涌保洁,开展6次“洗河”行动,共出动1423人次,清理垃圾68.87吨。
四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市印发的《固体废物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清单》,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全区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置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监管台账和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全区共检查各类固体废物产生单位6706家次,责令整改478家,立案查处369宗。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加密对医疗机构执法检查频次,严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召集辖内102间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宣贯。督促各企业单位按时完成baoku1893年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2020年管理计划制定,对120家企业开展网上数据抽查核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成功创建60个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样板居住小区(社区),在全区市场、超市各打造10个垃圾分类样板单位。规范分类运输,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全区共运输垃圾量约60余万吨。
五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2020年,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5.6万人次,检查污染源单位2.7万间次,顺利完成1-4季度“双随机”抽查执法;处罚单位26间,处罚标的金额36.2万元。规范街道环保员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强化环境信访调处,共收到并处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316宗,均已妥善解决并办结。已组织3次由各街道和各部门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环保督察xx5件交办案件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存在反弹情况。做好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深入推进“三线一单”和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和噪声污染防控。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每月通报我区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监测、评价情况。
三、主要存在不足
当前,我区环保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空气质量二氧化氮、臭氧污染较重。2020年,我区二氧化氮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在全市各区中排名第八。二氧化氮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排放,但由于机动车监管职权属市管,我区可采取措施的改善效果非常有限。近年,我区臭氧浓度一直呈上升趋势,2020年,我区臭氧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形成的前体物,来源点多面广,同时臭氧受阳光辐射和气象条件影响较大,会随着气温升高浓度明显上升,目前我区缺乏理想的治理技术和手段。
二是湖涌水环境质量需进一步提升。虽然东濠涌、东山湖、猎德断面已达到年度水质目标,但沙河涌(xx段)、景泰涌(xx段)等河涌仍未完全消除劣Ⅴ类,需继续推进湖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四、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1年,xx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污染防治精准管控能力,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建设美丽xx。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巩固全区餐饮业油烟综合整治成效,加大餐饮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优化餐饮场所源头污染防控机制。统筹实施扬尘精细化监管,加强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督促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加大道路洒水冲洗和可移动喷雾降尘力度。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全区所有加油站开展每季度1次检查和每年1次监测,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继续加强对机动车机车维修企业、小型印刷厂等单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和设施运行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落实柴油车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继续组织做好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果、污染天气应对、柴油货车治理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河长制”,保持湖涌“长制久清”治理成果;统筹做好河涌养护、污染源查控等工作;全面推进排水单元达标攻坚,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排水管网隐患修复等各项治水工程。加强湖涌周边污染源巡查监管。继续强化“散乱污”场所清理整治,组织各街道对发现的“散乱污”场所实施“动态清零”。
三是严格固体废物监管。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固体废物监管职责,加强各类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和执法力度,继续实施每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台账,持续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业务培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是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水、大气、固废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环境信访调处,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继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及“三线一单”等编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xx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如下:
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我区积极向上级争取政府性债券额度,结合目前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我区实际需要,拟定了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资金来源
本次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可统筹安排财政资金59,471万元,为市下达我区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二)项目安排建议
根据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建议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一是“xx区旧城更新改造项目”共计43,771万元,包括东园地区改造升级、供水服务到终端和排水项目、公有物业整体提升工程等子项目。
二是“xx区公共文化提升补短板项目”共计9,200万元,包括东园文化广场、xx市消防局旧址修缮工程等子项目。
三是“教育系统校园基础教育设施整体提升项目”6,500万元,用于区属学校改造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资金来源
本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可统筹安排财政资金45,000万元,为市下达我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二)项目安排建议
根据债券资金使用要求,建议安排用于以下项目:
一是“xx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共计33,000万元,包括水环境治理、花果山周边片区品质提升工程等子项目。
二是“xx区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工程”共计12,000万元,包括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海月东安置房项目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区检察院关于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成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baoku189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规定的一项
重要制度。该制度适用以来,在xx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支持配合下,区检察院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的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10件738人,适用率为82.27%。
一是化解矛盾彰显检察温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助于增强接受教育矫治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2020年以来,一审后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2.6%,相比其他刑事案件上诉率低2.7个百分点。同时,将是否与被害方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被害方谅解作为从宽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有助于弥补被害方身心及财产受到的侵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该制度适用以来,全院共促成认罪认罚的102名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对适用该制度的2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1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5人。新冠疫情发生后,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建立“涉疫案件绿色通道”,对危害防疫的制假售假、借机诈骗等影响恶劣案件,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100%,并依法从快从速移送起诉,在警示犯罪的同时,消除因严格管控形成的对抗情绪,维护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与社会稳定和谐。
二是惩治犯罪彰显检察力度。随着犯罪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的明显增强,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如实供述、配合取证,有利于取证固证,及时、有效惩治犯罪。特别是对于订立攻守同盟的团伙犯罪,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有效分化瓦解,实现对案件的深挖、彻查。区检察院办理的房某某等人涉恶案件中,主犯始终不认罪,经过耐心细致释法说理,成功教育转化2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指证主犯罪行,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保障权利彰显检察态度。高度重视被害方合法权益保护,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共为545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联系值班律师,见证具结过程。将是否认罪认罚作为判断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认罪认罚案件不捕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11个百分点;法院宣告缓刑案件占61.3%,高出整体刑事案件26个百分点。
(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做法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前,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多以书面审查案卷材料为主,重定罪轻量刑、重程序轻教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全院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履行法定职责,与其他司法机关一道,努力把这一制度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
一是着力在加强协作配合上下功夫。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前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关口,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制作的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治宣传片,在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下,分别在派出所、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循环滚动播放。协同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严格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程序,同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工作,让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环节就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消顾虑、消除侥幸心理、主动坦白、如实供述,起到了既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固定证据,又为犯罪嫌疑人更好的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的良好效果;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的精准率。认罪认罚在本质上是认罪协商,其关键在于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刑罚,让其自愿作出认罪认罚的选择,如果检察官只给出一个幅度刑建议,犯罪嫌疑人无法准确地知道认罪之后将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就无法决定是否选择认罪认罚程序。检察机关根据案情,准确、全面地计算出刑期,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不仅能够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在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积极主动与法院加强沟通协调,收集整理区法院近三年的判决情况及影响量刑的不同情节,对常见罪名逐条逐项分析研讨,为精准量刑提供可靠数据支持。对于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主动向法官请教,及时总结法官对于类案的量刑规律、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规律。同时,加强量刑建议书的说理性,体现量刑依据、理由、主要量刑情节及对应从宽幅度,并根据审判环节的证据变化及赔偿谅解情况及时调整量刑建议。经过两年的努力,量刑建议采纳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逐步提高,baoku1893年,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37.7%,2020年以来,采纳率上升至86.5%,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占量刑建议总数的22%,同比上升50%,法院对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5.2%,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值班律师承担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职责,是落实这一制度的重要参与者。区检察院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取得司法行政机关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与律所开展公益合作等方式,积极推行值班律师制度,共同解决值班律师人员短缺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区检察院设值班律师工作室,配备固定值班律师2人,全程参与量刑协商、具结书签署,在诉讼的全阶段,实现司法保护全覆盖。
二是着力在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上下功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之初,由于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大增加,检察官普遍存在不敢用、不愿用、不善用的问题,baoku1893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只有26%。区检察院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主动担当,全面推进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优势,在审查逮捕环节就注重做好犯罪嫌疑人的释法教育工作,消除犯罪嫌疑人担忧和顾虑,并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为之后的审查起诉、法庭审理打好证据基础。2020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
三是着力在客观公正依法适用上下功夫。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43人,不批准逮捕6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12人。认真落实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涉案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5件8人,依法不起诉2件4人,既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不予从宽;坚持法定证据标准。全面审查在案事实、证据,决不为片面提高效率而牺牲公正,决不因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而降低证据审查标准,对6名自愿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标准,不能认定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四是着力在增进司法诚信上下功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有些犯罪嫌疑人不是真心悔过,而是想钻法律的空子,认为在一审期间假意认罪认罚,一审后上诉,既享受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政策,在没有达到检察院抗诉标准的情况下,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又没有任何法律风险,这就增加了被告人通过上诉获得减刑的侥幸心理,严重破坏了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初衷。为打消被告人投机心理,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基于认罪认罚获取从宽量刑后又提出上诉的,详细甄别、区别对待。对诉求合理、正当行使上诉权利的予以充分尊重,对“真诚悔罪”是假,想通过“上诉不加刑”获得更轻处罚、钻制度空子的,及时通过当庭调整量刑建议或提出抗诉的方式,予以严厉打击。促使犯罪嫌疑人稳定、真实认罪悔罪。
五是着力在防范廉政风险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监督。坚持“放权不放任”,明确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权限,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把关纠错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证据审查不严格、具结程序不规范、从宽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不捕不诉、改变定性、降低量刑档次等案件重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将组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作为接受监督、以案释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共召开听证会13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75人,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率均为100%。如办理高中在校生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不公开听证会,办案人拿出的拟不起诉意见得到一致认同;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对存在过问或者干预、插手办案活动,有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的,如实记录并及时报告。切实加强干预办案的内部监督,防止产生利益输送和司法腐败。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一是协作配合还有待提高。作为一项新制度,执法、司法机关存在配合经验不足、认识不够统一等问题。侦诉衔接方面,侦查环节落实认罪认罚权利告知、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还需要加强协作。检法衔接方面,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说理不充分,确定刑量刑有待进一步统一认识。检律衔接方面,主动听取律师意见不够及时,影响量刑协商效果。
二是司法能力还有待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检察机关既要担负起协调其他司法机关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责任,又要在检察环节开展权利告知、听取意见、自愿性合法性审查、签署具结书等工作,工作量增加近一倍,伴随而来的是检察官的综合能力尚显不足,尤其是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是介入程度还有待加深。值班律师工作量较大,介入程度不深。部分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流于形式,仅就程序性问题和相关规定提供咨询,对事实证据认定、案件处理提出实质性意见较少,直接导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xx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高质量、更好效果”为目标,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完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制度稳健运行。加强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衔接配合,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引导、对类案量刑的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制度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更强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综合能力,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证据审查能力、量刑建议能力、矛盾化解能力。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法定证据标准,落实各项程序规定。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提升社会治理功效。
三是保障律师权利,提供依法履职便利条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增加值班律师数量,吸引更多经验丰富的律师加入值班律师行列。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提出意见权,促进提升参与度,切实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xx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区政府,向本次常委会报告“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省、市法治宣传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抓产业发展、促城市建设、补民生短板”三个主战场,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狠抓创新,以提升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xx”夯实法治根基。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2017年,按照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形成《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了《xx区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并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及其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当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构建全社会参与“大普法”格局
baoku1893年6月,中共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明确全区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在抓好自身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的同时,要履行好指导督促、鼓励培育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的职责,以此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加快推动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积极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在省内率先制发了《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创新自选“动作”梳理,并在吉林地区率先下发了《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普法履责主体意识,推动全区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积极落实《xx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与自身职能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宣传,精心策划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优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效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三)学法举措落地,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密结合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集中抓好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定下发xx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方案》等文件,落实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建立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机关,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监察法、党章和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促进领导干部积极履行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律意识。baoku1893年,区法宣办印制《宪法》宣誓本和《监察法》共计2万余册,发放给全区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全区营造了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baoku1893年,区依法治区办再次印制宪法宣誓本2万册发放给全区126个行政村和38各社区,实现宪法宣传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标、优化执法人员队伍结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全区每年定期举办执法业务培训与执法资格考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自觉树立党和政府良好的法治形像,把自身良好的执法素质展现在依法行政的工作实践中。三是力争全员覆盖。将“谁执法谁普法”拓展至“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头条客户端、微博、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机关法治文化阵地,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四)执法司法普法同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普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稳定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把握重要节点开展社会宣传。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2017年“七五”普法中期,在区文化艺术中心举办了“六五”普法成果及“七五”普法工作主题图片展。2020年“七五”普法收官时,在xx区南宁社区“吉林市宪法园”举办了xx区“12.4”宪法宣誓暨“七五”普法主题图片展活动,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成为展示全区普法成果的一个绚丽窗口。三是结合职能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牢固树立“以普法推动执法,以执法促进普法”的工作理念,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宣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生动直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五)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推进和带动全民学法用法
通过分层级、分类别、分对象制定完善“法律七进”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普法宣传形式新颖、针对性强、效果好。一是送法进学校,增强青少年学法用法意识。加强对区内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课列为学生必修课,坚持法治教育常规化、制度化,做到“四有”(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教师)。全区各学校聘请了校外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50名,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进课堂”活动。“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共开展“法律进学校”宣讲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次,增强了青少年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二是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增强城乡居民学法用法意识。围绕“服务基层群众、法律惠及民生”主题,深入村屯、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乡村”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鼓励和支持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乡村建设”、“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和支持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全区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为建设法治xx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baoku1893年,全区xx个乡镇(街道)已经100%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4个村(社区)正逐渐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已经实现85%的覆盖率。“七五”普法期间,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共调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9632件,调解成功9587件,涉及人员baoku1893名,涉及金额114.27万元,无一起重大疑难案件或民转刑案件发生。baoku1893年,全区建立了“一村一辅警”制度体制,重点培育一批村干部和辅警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参与基层治理。并通过“百姓说事点”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的法律氛围。“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区共开展法律进社区985场次,受教育人数6baoku1893人次,法律进乡村368场次,受教育人数65920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海报4000张,宣传袋10000个,不干贴20000张,宣传单50000余份。三是法律进机关,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均开展了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法活动,通过聘请专业人士讲法、邀请法学专家授课、观看多媒体课件等形式,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制度机制。“七五”普法期间,全区举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讲座)共计5场次。四是法律进企业,增强企业管理经营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在全区组织开展涉及有关宪法知识,尤其是有关公民权利、义务和社会公德,有关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工作,增强了企业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和规范劳动用工、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搭建了“法律服务惠企平台”,帮助企业管理者及大型在建项目负责人提升了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全区共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讲座3场次,依法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七五普法期间,向企事业单位,发放《宪法》宣誓本和《监察法》共计8千余册,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使企事业职工成为宪法法律的实践者、捍卫者。baoku1893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应中油吉化铁路运输部主动邀请,带头走进国企,开展了“宪法思维我们都可以”为主题的“送法进企业”暨“宪法宣传周”宪法知识讲座。五是法律进军营,增强了基层部队官兵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baoku1893年,在第2个“全国宪法宣传周“期间,区司法局公职律师到吉林驻军47师,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权威”为主题的“送法进军营”宪法知识讲座。通过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提高了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基层部队官兵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有效提升官兵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增进军民团结、切实维护部队官兵及家属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六是法律进网络,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环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牵头组织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正确对待疫情。区依法治区办制作并发布了3期防疫普法宣传资料,通过xx普法微博号、微信群、QQ群、头条号、法治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和国企、民企等行业协会进行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能力和判断力,及时化解群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恐惧心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精彩xx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防疫普法宣传资料3期、信息3篇,转发防疫普法宣传资料2期,通过xx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群发送宣传资料10期,xx普法宣传微博4条,今日头条防疫信息7篇,司法部官方头条“防止疫情法治同行”话题发布防疫信息4篇。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后,通过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宣传形式,以文字、宣传片等全媒体形态,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学习《民法典》,并组织开展宣传《民法典》系列活动。
截止至2020年12月底,我区新媒体账号“吉林xx普法”头条号共发送原创文章88篇,累计阅读量785820333人次;“xx区普法宣传”官方微博共推送普法图文341条,累计阅读量785820333人次。在网络上形成普法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是个别区直部门、乡(镇)街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普法宣传教育往往流于形式,难以取得工作实效。
二是各相关责任单位对重点人群(领导干部、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还做的不够全面细致,没有自觉主动地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
三是个别单位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够主动,在行政执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以案释法”、“释法说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四是各单位缺少综合性、复合性的专业人才。基层普法专业化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专业化人员较少,兼职多,个别普法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及社会组织的普法责任。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警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年终区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力争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等平台作用,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造稳定条件。
二是抓住问题关键,突出普法重点。持续深化“法律七进”,继续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普法内容上,坚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使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以法安天下,以德润人心。在普法对象上,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普法的关键,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设立青少年法治知识课程,建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深化校园普法。注重对留守儿童、辍学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突出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有关责任单位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综合考核指标,健全更加明确的普法考核标准和更加完善的实效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普法工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督导力度和普法工作阶段性检查考核,督促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政府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使普法宣传教育根植于法治实践之中。
四是积极谋划“八五”普法,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认真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及早思考谋划“八五”普法工作思路和举措,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形势导向、任务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继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努力把全区普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xx区人民政府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为实现“五新型xx”奋斗目标积极贡献力量!
xx区司法局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评议工作要求,现就区司法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本部门2020年目标任务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疫情防控,聚焦依法治区上水平、行政执法重监督、刑罚执行防风险、法律服务惠民生等方面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落实目标任务情况
(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工作计划涉及区司法局有关工作的情况
1.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成立全市首个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动态掌握校园安全矛盾纠纷苗头信息,有效发挥校园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该模式被市教育局在全市推广;推动设立全省首个海味干果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同业协商+专业调解”的联动调解工作模式;依托律师专业力量,指导设立刘穗珊物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海味干果行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刘穗珊物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被市、区政法委确定培育为省示范点。目前全区共设26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包括222个社区调委会,xx个街道调委会,10个5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强化维稳应急,充分发挥应急调处小分队作用,有效化解重大疑难纠纷,如成功调解珠光街辖内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自杀死亡赔偿纠纷、金溪会所拆违纠纷等。全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3176宗,调解成功3145宗,调解成功率达99.02%。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26宗,调处成功26宗,调处成功率为100%。
2.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内容、制定程序及审查备案,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清晰、规范。2020年我区《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落实相关程序要求,审查率、公开率、合法率均达到100%,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率及审查通过率均为100%。加强《民法典》相关制度专项清理,牵头对全区xx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未发现与民法典精神、原则、规定不一致的情形。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实施《xx市xx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健全完善xx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复议及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目前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已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依法化解行政执法争议。2020年区政府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84件,受理68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30件,占44.1%;撤销或确认违法24件,撤改率为35.3%;经调解结案7件,调解率为10.3%。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间内办结率100%,无一宗案件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落实2020年区司法局工作计划的情况
1.提高站位,因时施策力促疫情防控和顺利复工复产。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备勤。积极为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及出台相关文件提供法律意见20余次,制定《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法律服务实施细则》,推广“战疫律师”24小时服务,组建“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开展复工复产法治讲座150余场。聚焦涉疫矛盾纠纷调解调处,印发2期涉疫人民调解工作指引,参与调处涉疫纠纷74宗,涉及49个大型专业市场。大比例抽调30人支援社区、境外输入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同时,组织律师和社区矫正对象爱心捐款近120万元,抗疫物资53万元。
2.强化担当,积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指导,完善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制度,办理涉黑案件备案99宗。加强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管控,强化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开展两类人员涉黑涉恶谈话提醒,共约谈社区服刑人员163人。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开展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扫黑除恶专项宣传讲座112场,印制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宣传小册子及其他宣传资料7500余份。
3.统筹规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力做好baoku1893年度法治xx考评迎检工作,推动我区农林街成为全市法治示范街道创建单位。稳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编制全区第一批拟调整由街道实施的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清单,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渡期工作指引。推进白云所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工作(全国2个),探索建立“1+3+X”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法制审核,为区政府重大合作项目、重大涉法事务等出具法律意见100余份,完成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案件合法性审查20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力做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和“八五”普法谋划开局,深化“法律六进”,重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共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讲座466场,刊出法治宣传橱窗482期,印发法治宣传资料40800余份。
4.整合资源,优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严格完成xx0余家律师事务所及3300余名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做好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的跟踪监督指导,办理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备案254宗,依法依规做好律师投诉处理及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8件。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兼任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完善“一街一团队”“一社区一团队”的社区律师团队服务模式。探索“党建+法治”服务,整合大东街社区法律顾问团队党员力量与大东街长庚门社区党委结对共建,成立“大东街社区法律顾问党员服务队”。全年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4802项,组织拍摄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微纪录片《队长》荣获“司法部微视频大赛”二等奖,是广东唯一获奖作品。加大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力度,积极办理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667宗,为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357人次。
5.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社区刑罚和帮扶教育。推进矫正安帮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大力推行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制度,出台《xx区司法社工权责清单》《xx区社区矫正机构依法通报事项清单》,及《xx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审批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局机关、司法所和社工机构等主体的工作责任、办事时限、责任人员及裁量权边界,通过清单管理,实现“清单活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2020年11月5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暨第四季度风险研判分析会议上省厅林楚明副厅长特别肯定了我区的经验做法,并写入会议材料向全省推广。加强疫情期间两类人员管控教育,防范“两类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强化帮扶帮教,深化“新生驿站”帮扶项目。2020年度监管社区矫正对象343人,在册xx2人;全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974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100%。
二、落实目标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困难
(一)统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在区层面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较弱。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抓总助推力量不足,没有充分体现牵头抓总的作用。全面依法治区队伍力量依然不足,与区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同频共振的机制运作不够畅顺。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有待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内容不明晰,标准化程度不足。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有待加强,供给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人员配置与工作需求匹配不足。目前我局政法专项编制101名,行政执法编制2名,实际在编干部共87人,空编率15.5%。同时,近几年来为支持区其他工作借调干部较多,如2020年以来共借调25人次,目前在编在岗干部77人。在目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改革的背景下,区司法局承担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法制监督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解调处、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律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人力实际配置与满足工作需要之间存在一定距离。
三、改进的思路和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实施全面依法治区第七个五年规划,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法治广东、法治xx考评迎检为抓手,进一步争取区委、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切实履行“统筹”职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区不断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法制审核,为区政府重大合作项目、重大涉法事务等出具法律意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法制稳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按上级要求,统一街道社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资源,提供内容明晰、服务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利用宣传橱窗海报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拓展律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基层治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人民调解覆盖领域。
四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xx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xx学习教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重点整治好“6+N”顽瘴痼疾,着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司法行政队伍,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xx周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对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区各级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区经济增速在全国较早扭负为正并持续回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推动了经济恢复和社会大局稳定,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
——统筹兼顾抗疫情促发展,全区经济平稳复苏向好。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累计投入141.2亿元,确保各地有序开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出台工业稳增长“11条”、积极财政政策“28条”等系列政策措施,为经济回稳复苏提供支撑。全力助企纾困解难,财政贴息撬动“复工贷”“稳企贷”“防疫贷”524.8亿元,减税降费超过390亿元。
——尽锐出战决胜脱贫攻坚,三大攻坚战取得新成就。积极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安排各级财政扶贫资金353.3亿元,支持全区剩余的2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0个贫困村、8个贫困县如期脱贫摘帽。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发行再融资债券5xx亿元,有效缓释偿债压力。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201亿元,有效支持我区“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建设。
——持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积极财政政策成效明显。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全区盘活使用存量资金880多亿元。自治区本级“三公两费”和一般性支出压减金额超过23亿元,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较baoku1893年降低1.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年财政支出总量6179.47亿元,增长5.6%,支出规模创历史新高。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全区民生支出达到4943.9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超八成,累计筹措下达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资金720亿元。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确保中央490多亿元新增财政资金分配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下沉力度,全年累计下达市县本报告对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转移支付资金3042.95亿元,有力支持基层兜牢“三保”底线。
——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清单制度,定期对账销号,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真实性,强化源头治理,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促进发展。截至2021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金额237.46亿元,完善或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办法104项。
一、聚焦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情况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自治区财政厅具体组织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延伸审计了xx个一级预算单位(以下统称部门)和43家所属单位(以下统称单位)。2020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20.30亿元(含一般债务收入832.75亿元)、支出4971.24亿元。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22.37亿元(含专项债务收入1023.35亿元)、支出1414.53亿元。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9.xx亿元、支出25.01亿元。自治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65.77亿元、支出804.xx亿元,历年滚存结余658.9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建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进一步提升直达资金下达效率和使用效果,在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积极作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一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城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等预算收入8928.48万元未能及时收缴财政国库;二是未严格要求有依托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68家单位完整编制预算收入,涉及金额10.51亿元;三是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8个主管部门未将所属45户企业纳入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存在漏编现象。
2.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不够强。一是23个自治区本级追加预算项目年度执行率低于50%,当年形成结余4666万元,其中有7个项目年末支付金额为0元,涉及预算指标546万元;二是部分结转项目资金使用率低,要求在2020年6月前使用完的3个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截至2020年末仍有资金结余548.57万元。
3.存量资金收回力度不够。一是审计抽查xx个部门发现,6个部门在往来科目中隐藏可盘活的实有资金4060.95万元,9个部门和17家单位未按要求统筹盘活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9206.68万元;二是未按规定收回50个部门和143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指标5345.27万元。
4.“过紧日子”政策落实仍需加强。一是2个部门和30家单位少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金额303.87万元;二是抽查xx个部门发现,8个部门在年末突击向公务用车加油卡、公务用车ETC卡等储值卡充值178.30万元;三是3个部门和3家单位在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年末提前向收款方或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拨款1396.09万元。
5.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6个部门的8项中央、2项自治区本级转移支付资金7.77亿元未及时下达,最晚超过规定时间200天。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自治区本级110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审计了13个部门及所属xx1家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抽查预算资金90.76亿元,占应审计预算资金138.01亿元的65.76%。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有关部门坚持“过紧日子”思想,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年度预算执行,财政拨款预算1xx.39亿元,财政拨款预算执行108.10亿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1.30%,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3个部门和25家单位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661.49万元;2个部门和12家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924.06万元;4个部门和34家单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慢,涉及金额4.17亿元;2个部门和4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项目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涉及金额361.78万元;1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经批准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基本户6398.86万元。
2.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精准。10个部门和13家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内容不够完整等问题,涉及金额1.77亿元;3个部门和7家单位决算数据不真实、不精准、不完整,涉及金额1221.12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有待加强。3个部门和2家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56.63万元;xx家单位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或申请调剂使用,涉及金额1606.52万元。
4.资金使用不够规范。6个部门和1家单位存在年末突击花钱,无依据发放补贴或其他福利、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23.56万元;4个部门和3家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或挤占挪用经费,涉及金额8902.79万元。
5.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部门和xx家单位存在账表不符、报账资料不齐全、未及时报账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9370.98万元;4个部门和5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5210.08万元;6个部门未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财政资金监督存在漏洞。
6.自治区主管部门对分配到市县的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到位。5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1.11亿元;1市8县2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审计日未支出,资金沉淀6xx4万元。
(三)财政预算绩效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关注了有关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绩效评价标准不够严谨。《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关于“产出、效益指标权重”设定,未达到中央有关政策中“原则上不低于60%”的要求。
2.绩效评价质量有待提高。审计抽查发现,3个绩效再评价报告对已停产项目效果指标给予高分,评价不客观、不真实;5个部门和xx家单位52个项目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绩效目标实现效果不佳,涉及金额4.83亿元。
3.财政绩效动态调整不够及时。9个部门未建立部门项目库;3个部门未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6个部门和6家单位21个项目未编制绩效目标或者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完整、不细化,涉及金额8760.05万元;4个部门9个项目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涉及金额2.79亿元;1个部门1个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结果不符。
(四)延伸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通过“三级联动”审计方式延伸审计了市县部分财政管理重点事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未及时盘活可统筹的财政资金。8市51县未按要求统筹盘活520家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存量资金11.87亿元;4市50县未及时收缴571家单位应缴财政收入6.98亿元。
2.部分市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市部分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500万元;4县部分项目财政资金结余较大,涉及金额24.40亿元;1市5县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63.12亿元;2县挤占上级专项资金2.35亿元。
3.部分市县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有扩大趋势。4市34县2020年末财政暂付性款项规模比baoku1893年末增加80.94亿元,其中1市20县连续两年增加62.01亿元。
二、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自治区、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14市106个县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现场审计全覆盖,审计发现问题532个,涉及金额87.32亿元。截至2020年底,中央下达我区新增财政直达资金494.13亿元,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留少量资金外,其余已全部下达各市县并已支出487.94亿元,尚未支出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惠企利民政策落实不到位。5市33县复工复产补贴、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惠企利民资金1.96亿元未能及时兑付给企业和个人。
2.部分资金分配不规范。1市16县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207.92万元安排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已竣工项目欠款;3市27县未在规定时限内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5.64亿元落实到具体项目,造成相关项目未能及时启动。
3.部分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11市91县存在项目推进慢、违规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和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66.33亿元。
审计中,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边审边促”的原则,审计现场整改率达60%以上,经后续跟踪督促,2020年末审计整改率提升至97.xx%。截至2021年6月,审计发现问题基本整改完毕,促进各级各部门出台和完善制度机制77项,有效推动直达机制常态化执行,重点支出得到保障,重大政策得到落实,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就业优先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稳就业”、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每季度安排专题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稳就业”财政补贴未能及时惠及企业。1市1县152户企业应享未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基本养老保险补贴130.91万元;4县就业补助资金4460.80万元未及时使用。
2.部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46户企业应享未享“六税两费”减半的税收优惠304.93万元;4市138户吸纳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企业应享未享增值税减免275.34万元;2县向企业多征土地增值税等税费1.22亿元;2市4县违规收取应减免的相关税费或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1.43亿元。
3.部分市县和单位清欠任务未全面完成。2市2县少报、漏报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7690.33万元;2家单位、1市1县和2个市直部门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1.41亿元;1个部门、2家单位、5县和1个市直部门应退未退各类保证金8487.47万元。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1.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了5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后续扶持成效不佳。1县投资baoku1893.30万元的3个产业项目建成后闲置或废弃;1县4个项目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带贫效果,涉及金额603.41万元;3县投资1.05亿元的6个产业项目未确定带贫机制或项目的收益分配方案。
(2)部分县政策措施落实不力。4县易地扶贫3228户搬迁户已搬迁入住超过两年未拆除旧房;4县存在应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安置点周边道路未硬化、配套设施不完善情况,影响搬迁群众9xx7户。
2.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我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以下简称“双高”)基地建设等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有待加强。2县用自治区下达的补助资金2351.74万元支付设计费等项目管理支出。
(2)部分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2市3县6.83万亩“双高”基地被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等项目用地占用;全区“双高”基地水利化项目167.39万亩尚未开工建设;3县已建成的127个片区水利化项目未能实施灌溉作业;由分散经营户实施的564个片区65.13万亩水利化项目未发挥效益。
(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落实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2市12县存在部分镇级村级水源地水质监测未开展、部分入河排污不规范、部分水源地受污染等问题;2市8县存在部分大气污染防治监控体系建设缓慢、部分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问题;2市3县存在部分污染地块监管不力、部分污染治理规划滞后等问题。
2.部分市县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不够严格。2市8县因管护和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撂荒;2市9县土地整治项目推进缓慢,部分补充耕地、耕地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任务难以按期完成。
3.部分资金和项目绩效不佳。1市8县的部分污水处理存在项目推进缓慢、未正常运行、负荷率未达标等问题;2市7县的11.33亿元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存在兑付率低、闲置、损失浪费等现象。
(五)防范化解风险审计情况。
通过组织开展自治区、市、县审计机关“三级联动”核查,并结合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统称直属企业)审计,关注了部分单位、直属企业和市县债务风险和企业经营风险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进度缓慢。2个项目逾期1年未能开工建设,涉及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1县1799.3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1年未使用。
2.部分直属企业投资经营风险管控比较薄弱。2户直属企业下属2户企业亏损1.64亿元;5户直属企业因决策失误或风险管控不到位,投资存在损失或潜在损失风险;7户自治区直属企业存在对外担保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违规提供超股比超限额担保等问题。
三、聚焦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实地走访14个市402个项目。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下达三批次“双百双新”产业项目471个,总投资20816.27亿元,2020年全年推进项目410个,年度完成投资989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双百双新”项目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两高一剩”或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产业项目117个,投资占比超过50%;产业项目与国家“三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衔接不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项目152个,占比不足35%。
2.“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实施有待加强。37个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不足10%;33个项目企业实际投资和建设情况与项目申报(或企业备案)的内容有较大出入;22个投产项目达产率不高;7个被认定为开工的项目和3个被认定为竣工的项目实际未达开竣工标准;4个已竣工投产项目单独或包装成新项目申报“双百双新”建设项目。
3.“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仅完成投资16.87亿元,其中大部分资金投入重资产项目,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导向还未显现。
4.“双百双新”项目要素保障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42个项目基础设施不完善、配套服务匮乏等,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及项目的招商引资;120个已开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因环境容量有限,部分项目相关环保措施暂时无法落实。
(二)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审计情况。
组织对10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执行情况(或竣工决算)开展审计,涉及总投资561.9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1个项目实际投资超概算6.32亿元;2个项目未获得建设用地批复;3个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不到位。
2.成本核算等财务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7.21亿元;4个项目多计列结算价款、利息费用、待摊投资等2.28亿元。
3.项目管理不够严谨。7个项目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约定存在漏洞等问题,涉及金额3.25亿元;10个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存在设计变更审核不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9034.76万元。
(三)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相关部门、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截至2021年4月30日,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显示xx1项科研项目已逾期未结题,涉及金额2.09亿元,个别项目逾期超过3年以上。
2.部分资金拨付不规范。1个部门未经立项拨付科研项目资金3000万元、向未完成立项实施审批的57个项目支付广西自然科学基金1038万元、未与评估机构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业务款项882.64万元。
3.部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有待加强。2家单位科研项目缺乏有效管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152.5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729个项目未按时结题或结题后未及时办理结账手续,涉及金额1579.41万元。
(四)利用国外贷援款审计情况。
组织对1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开展审计,共审计单位78个,审查资金136.90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10个项目因征地拆迁受阻等原因推进缓慢;3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
2.项目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3个项目未按年度计划使用外资,影响贷款资金使用效率;3个项目存在损失浪费现象,涉及金额4405.54万元。
(五)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审计情况。
组织对xx个部门、2个市及部分县政务数据“聚通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市县数据与网络安全防护薄弱。1市5县电子政务外网未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及测评工作;1市3县电子政务外网租用网络线路方式不规范。
2.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及应用改革序时进度与要求还有差距。自治区有关部门未按时建成“四转四改”政务信息化建设机制,非涉密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等工作未全部完成。
3.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力度有待加强。3个部门未能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5个部门数据难以融合贯通应用;自治区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数据未按时更新和审核时间过长。
四、聚焦重点民生资金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组织对4市14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2市3县6911.59万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以上;3县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使用和收回财政资金1173.07万元;3县主管部门违规向安居工程项目收取应减免的税收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6xx.95万元。
2.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有待加强。3市5县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待遇,涉及保障性住房1094套;6县216套公租房分配后闲置、170套未收租金。
3.部分符合条件对象未能优先保障。1市3县符合条件的50户优抚对象、17户孤老病残人员未能获得优先保障。
(二)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13市49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保险基金管理有待加强。4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4.38亿元未拨付到位;2市违规使用基金1.53亿元;5市社保基金银行存款未享受优惠利率导致利息损失711.59万元;6市医疗保险基金40.59亿元银行存款未通过竞争性方式或经集体决策确定存放机构。
2.社保覆盖面不够完整。10市部分低保、特困、去产能企业职工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县27个财政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972名职工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5市部分低保、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相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市110家企业未获或少获得养老保险费减免108.51万元;2市104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未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免20.98万元。
4.保险基金支付不够规范。13市410人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向499名已死亡人员违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和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涉及金额417.96万元;11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造成医疗保险基金多支付费用5201.88万元;13市56个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1300家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限制用药费用2402.82万元。
(三)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组织对9市40县学前教育改革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幼儿园普惠政策落实不够到位。4县未建立多元普惠幼儿园师资扶持机制,也未在用地、减免租金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
2.幼儿园师资力量配置不足。29县3590所幼儿园未按规定配足专任教师或保育员;5县1216所公办小学附属幼儿园存在小学教师兼任幼儿园教师情况,挤占义务教育师资资源。
3.学前教育资金安排和使用不够规范。6县学前教育经费1.26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安排,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未得到有效落实;12县未及时足额拨付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16亿元;1市4县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等财政专项资金6675.08万元超过2年未支出。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审计情况。
对23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县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6县相关工作统筹衔接不够到位,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9440.35万元。
2.部分卫生医疗资产闲置。17县66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成后未及时投入使用,涉及金额7.01亿元;7县21所乡镇卫生院37件医疗设备闲置,涉及金额1794.87万元。
3.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不规范。7县34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超过竣工期限未建成,涉及金额2.37亿元;5县31所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提前施工,涉及金额3.16亿元。
五、聚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债务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24户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截至2020年底,上述直属企业资产总额为baoku1893.04亿元,负债总额为13248.31亿元,所有者权益5885.73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债务结构不够合理和部分债务资金成本较高。5户直属企业短期债务余额占比接近或超过50%;7户直属企业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成本7%以上的债务余额291.89亿元,占债务余额的3.73%;6户直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70%;4户直属企业未完成平均资产负债率降低2个百分点的管控目标。
2.资产管理措施不够到位。2户直属企业及下属48户企业国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9.51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自治区本级金融类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盈利能力及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关注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业务开展不够规范。4户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前尽职调查不够充分,投资后跟踪管理不够到位,导致委托贷款和投资未能收回、逾期、欠息。
2.资产风险管控不够严。4户金融企业xx.30亿元不良资产清收进度慢,制约经营效益的提升;2户金融企业向关联企业平价转让大额债权,真实资产质量状况无法体现;9户金融企业尚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出租(借)处置资产不合规。4个部门和9家单位资产出租(借)处置不合规,涉及金额804.40万元;2家单位未及时收取铺面、房屋和场地租金收入,涉及金额baoku1893.98万元。
2.国有资产仍有闲置情况。4个部门和11家单位资产闲置,涉及金额1128.32万元。
3.国有资产信息不够实。2个部门未及时盘点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91.95万元;8个部门和3家单位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4.52亿元;5个部门和5家单位固定资产账实、账账不符,涉及金额6572.53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市县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关注了部分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利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自然资源资产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2市12县存在“毛地”出让、未批先征、土地闲置等问题;2市9县存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低、超量取水、违规占水养殖等问题;2市10县存在违规占用林地、无证或超范围砍伐林木等问题;2市12县存在矿山越界开采、无证开采、超控制指标开发等问题。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相关资金征管用不够规范。2市11县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土地复垦费等相关专项资金9705.16万元;1市9县专项资金违规使用或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83亿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自治区审计厅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375条。2020年7月以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审计信息、审计要情、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101份。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6起,涉及金额55.04亿元,493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公共资源管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等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形成整改合力。自治区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开展实地跟踪调研,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审计整改,促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自治区审计厅坚持“查病”与“治已病、防未病”相结合,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切实在督促整改、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边审边促,提高审计即审即改率,加强审计整改现场检查和“回头看”,保证审计整改真实性。各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切实履职尽责,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完善机制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审计整改成效。
截至今年6月,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除个别问题难以短期完成整改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今年审计发现问题,有关单位立行立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下一步,自治区审计厅将继续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于今年年底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作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工作措施,统筹用好各类就业补助资金,着力稳企业保就业,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有效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基层急需以及惠企利民领域。三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将腾减节约的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和保障基本民生。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将部门和单位各类收入以及依托行政权力、国有资源(资产)等获取的收入全面纳入预算,推动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和收回使用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预算编制执行刚性约束。三是压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三保”运行监管,严控市县财政暂付款规模,加快消化存量,提高财政资金年度预算执行效果。
(三)有效提升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双百双新”政策吸引力,优化完善项目保障制度,更有针对性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切实将要素保障落实到位。细化项目入围标准,突出全区产业链延补导向,遴选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不断优化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建设项目预算与规划的对接,保障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时间,提升前期工作效能。持续推进行业建设规划和项目储备,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三是强化科研项目管理,全面清理逾期未结题项目,提升创新驱动资金效益。四是加大数字广西统筹建设力度,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部门对政务数据安全保障的责任,共同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动统一、规范和高效利用国有资产。二是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盘活闲置资产。三是强化对企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的总体布局、投资运作、收益管理等的统筹约束,有序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四是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推动构建水、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和负债核算方法,确保在合理开发的同时,让有限的自然资源得到更好地保护。
(五)加快建设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就业帮扶,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强资金、资源要素保障,增强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二是构建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体系,实现应保尽保,杜绝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等现象。三是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普惠幼儿园扶持政策,推动构建以公办园为主体、城镇小区配套园为辅助的普惠性资源供给体系,着力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四是合理安排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和资金投入方向,加快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诚恳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十四五”广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力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到福建、浙江调研,听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妇联、人大代表、家庭教育机构、学校以及学生和家长代表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9月14日召开会议,根据委员长会议精神、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社会建设委员会、教育部、全国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9月29日,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关于家庭教育概念和家庭教育内容的规定,应当进一步厘清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更充分地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条中的“道德品质、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修改为“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同时,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规定的家庭教育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增加规定:“引导未成年人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
二、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期望值过高、施加的学习负担过重,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法律应当对这些突出问题作出回应。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三、有的常委委员和地方提出,中央有关文件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本法应当贯彻和体现这一精神,补充完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协同等内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四、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提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应当采取更精准的措施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五、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议明确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妇女联合会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社区家长学校、文明家庭建设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七、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有的家长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甚至导致严重后果,建议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以有效防治家庭暴力问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相关规定。
此外,还对草案二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9月27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地方有关单位、家庭教育机构、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家长代表,就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经过多次审议修改,坚持问题导向,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回应了社会关切,主要制度设计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已经比较成熟,现在出台是必要的、适时的。同时,还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有的意见予以采纳。
草案三次审议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三次审议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1年10月xx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10月20日上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10月20日下午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当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家庭教育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二、有的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落实中央有关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树立家长的责任意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三、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六条规定了家庭教育的内容。有的常委委员建议,进一步充实相关内容,增加促进心理健康、树立正确成才观、培养自理能力、开展防诈骗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并作相应修改完善。
经与有关方面研究,建议将本法的施行时间确定为2022年1月1日。
此外,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还对草案三次审议稿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草案修改稿已按上述意见作了修改,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草案修改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xx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xx市xx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xx区委的正确领导下,xx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创新和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强化依法治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依法行政及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xx区荣获全国县级政府透明度全国前十(排名第九),中国社科院全国在线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xx实践》蓝皮书,正式挂牌全省首个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示范区,连续4年荣获南都xx城市治理榜人类发展指数金奖,公共服务满意度连续5年全省各区(县)第一,我区申报的广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已纳入综合评审范围。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区委、区政府多次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研究部署抓落实。区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抓法治,厉行法治。区委、区政府分别制定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区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带头践行法治。
二是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广东省关于开展baoku189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我区积极申报广东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目前创建项目已纳入综合评审范围。推动全区222个社区全部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社区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现场旁听民事案件庭审活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能力。全区累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法治宣传讲座近200场。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务服务效能便民高效
一是持续提速政务服务改革。落实区营商环境3.0改革方案,实施77项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不断完善“钻石29条”“xx金卡服务”政策体系。深化企业联办服务,升级推进新开办企业“一网通办、一窗通取”,落实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工作,实现开办企业一张表格申报、一个环节办理,最快半天办结。率先全市实现“两品一械”企业全生命周期“证照联办”,489个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实现联合审批,政府、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85天和35天。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实现915项依申请事项可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100%,100%进驻政务大厅实现综合受理,100%实现跨域办、就近办、预约办、自助办,各项指标全市排名前列。打造“智慧政务服务区”,依托建行35家服务网点柜员机全面上线政务功能,涵盖13大类113项业务。2020年,全区商事主体总量超20万户、增长5.8%。
二是持续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依托“粤省事”“粤政易”“粤商通”,创新打造“越有数”数字政府“一中心三板块”核心体系,有效满足政府治理、企业办事、群众民生需求,汇聚全区106个成员单位、701个数据主题形成“xx智库”数据中心,促进精细化管理、分析预判、智能决策;打造“xx先锋、xx人家、xx商家”,推出“xx政务”公众号,促进“E网呼应、E网共治、E网通办”,实现群众办事“少填、少交、少跑、快办”、基层工作“减报表、减留痕、减流转、快响应”的新格局。累计1.3万户业主参与在线议事投票,70项居民事项、743项涉企事项可“指尖”办理,“xx先锋”处理“呼应”事件时效比过往提升6倍。
三是持续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制定《xx区创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先行示范区工作方案》(该方案已通过市深改会、市政府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开设全市首个信用修复现场受理网点,共为7368家企业进行了修复,信用修复“最快45分钟”办结获评大湾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以东风路、环市路为重点,在重点商务楼宇推行“信用管家”,打造全国首个商务楼宇“信用走廊”。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落实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xx市依法行政条例》以及《xx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决策程序要求,全面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如在推进开展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事项“编制xx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过程中,严格落实“三上三下”程序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总体规划编制方案。
二是配强法制审核力量。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区各行政部门配好配强法制审核人员,确保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文件合法性、逻辑性、规范性高度统一。
三是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科学设置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等程序审查要求。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清晰、规范,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制定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2020年度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市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过率为100%。
四、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动政府服务公开公平透明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资源配置,丰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决策公开方面,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修订、审查等环节,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做到依法决策。执行公开方面,首创律师在综合执法部门驻点办公参与案件处理的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结果公开方面,要求各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必须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征求法律顾问意见,若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须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编制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一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图书馆、区国家档案馆及xx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发布及新闻发布等政务公开工作机制。xx区荣获全国县级政府政务透明度前十,中国社科院全国在线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xx实践》蓝皮书。
三是促进经济快速复苏。根据疫情防控及复产复工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实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xx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等暖企、稳经济措施,引导企业商家在法治规范下解决矛盾、化解纠纷。推动全区6.1万家企业复工率97%,“四上”企业复工率99.9%,重点企业返岗率99.1%,星级楼宇和重点项目复工率100%。一季度经济增速全市第一,上半年率先扭负为正、保持全市第一,三季度增长2%、增速和总量均排在全市前列。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科学编制全区第一批拟调整由街道实施的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清单,涉及卫生健康、城管和综合执法等257项行政处罚职权事项调整由街道实施,明确改革过渡期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落空。
二是有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联勤联动联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指导,督促指导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较高的重要案件程序合法性审查,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公开,今年1-10月全区共对外公示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近7万宗。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已配置执法记录仪近4000台,其他执法音像设备近200台,逐步推进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依托白云街司法所这个全省唯一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以街道司法所为主,区司法行政部门、区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三方协同共推,涵括执法信息公示公开、重要案件程序合法性审查、强化案卷评查、重大执法案件结果报备等功能的“1+3+X”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依法行政的全面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讲话精神,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邀请人大、政协机关有关负责人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全年共办理各级建议提案259件,其中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30件,均已答复完毕并满意率100%。
二是深化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的法治监督。以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问题导向,强化司法审判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加强败诉案件原因分析,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xx区baoku1893年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7件,案件数量位居全市11个区最低,案件胜诉率连续数年高于全市各区平均水平。在事权下放、行政执法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全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效果明显,全区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继续排名全市前列。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对依法行政的专项监督。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将落实民生实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贯穿于全部审计项目中。按计划完成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及履职情况为主线,客观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对经济责任落实、改革任务推进、干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审计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升法治惠民实效
一是全力就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新冠”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等区中心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调解,重点化解重大疑难纠纷。重点开展涉疫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行动,整合行业协会、商会力量,结合各个专业市场规模、租户诉求、优惠减免方案,运用个性化调处方法,制定“一场一策”开展工作,推动一德路商圈、永福路汽配商圈、流花商圈等专业市场有序平稳复市营业,将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共调解民间纠纷2320宗,调解成功2299宗,调解成功率达99%;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21宗,调处成功率为100%。
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度。推进教育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创建全省首个地市级防范化解校园安全纠纷的平台——xx中立校园安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依法调解化解校园安全纠纷摆在首位。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基层自治管理、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中的作用,率先全省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全覆盖,深化“吴承泽党员律师工作室”建设,为居民在邻里纠纷、物业管理、劳资纠纷等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纠纷调处,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受到居民群众及基层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为蓝本拍摄的微纪录片《队长》获“司法部微视频大赛”二等奖,是广东唯一获奖作品。
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运用行政机关统筹调度资源优势,解决群众法律诉求背后的合理利益诉求。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效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区政府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本年度经复议调解结案的案件数量占全年受理案件的9.1%,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无一起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2020年,xx区政府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个别单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展不平衡、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等不足。下一步,xx区政府将继续全面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依法行政主体职责。一是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法治政府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率先突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二是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以法治思维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整合法律资源,全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双胜利”。三是全方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法治宣传,继续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论证、重大项目建设、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等方面的作用,保障依法行政的合法性、合理性,防控和减少各类风险,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四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理顺行政执法权责关系,集中行政复议职责,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全面强化行政监督纠错功能,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2020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年来,法工委在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监督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会同各工委,进一步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关于落实“有件必备”情况。有件必备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本要求,法工委做好督促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落实及时、准确、规范报送责任工作,落实有件必报。2020年,我工委共收到报备主体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区政府报备2件,经区政府同意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报备2件,区法院0件、区检察院0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1件。区府办报备废止文件2件。报备主体做到了报送材料齐全、规格规范。
(二)关于落实“有件必审”情况。有件必审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要求,法工委与各工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律法规规定,有效维护公民权益。法工委对报备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受理登记后,按照职责分工将规范性文件送有关工委审查,法工委审查2件,财经工委审查2件,法工委根据审查意见及时办理了备案手续。2020年没有收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以及公民提出对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要求和建议,没有启动被动审查工作。
(三)关于落实“有错必纠”情况。有错必纠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目标要求,2020年,各规范性文件报备主体制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情况良好,各相关工委在对报备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未提出不合理不合法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对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一是对规范性文件在法治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的认识尚需提高;二是规范性文件数量偏少;三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仍需要理顺完善;四是民法典颁布后规范性文件修订和废止工作需及时推进。下一步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议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依法治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手段,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理顺工作关系,明确报备主体机关责任,加强报备监督;强化审查有责意识,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加快清理与民法典等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对可能涉及民法典原则和规定的法规条款逐项梳理、对比、研究,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相一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xx区民生实事遴选过程及安排情况报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导向,按照“项目具体、措施明确、进度量化、可测可评”准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力求形成科学合理的年度民生实事票选事项。
二、遴选过程
遴选过程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无导向征集民意
一是征集民众意见。2020年8月,我局在区信息网、微信微博公众号平台上发布了2021年xx区民生实事征集公告,无导向征集广大市民群众心目中的事项。二是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函请“两代表一委员”征集民生实事建议。三是征集部门街道建议。函请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提建议。
经过多渠道广泛收集,共收到65项建议。
(二)充分研讨确定票选事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苏佩区长先后三次批示,郭环常务副区长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各区分管领导就分管领域分别作出批示。二是部门反复研究。先后三次函请职能部门对民生实事可行性进行研究。三是紧密对照市民生实事。紧跟xx市2021年民生实事建议事项第二轮票选、常务会稿、常委会稿,多次协请各职能部门研究市民生实事纳入我区可行性。
(三)票选再次征集民意
2021年1月7日,我局函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区信息网公开挂网,发动社会群众对14个民生实事网选事项进行投票,挂网时间为1月11日至1月xx日。
截止1月xx日,据统计,累计收到6062票。
(四)形成民生实事票选事项
2021年1月xx日,16届10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2021年区民生实事网选事项,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2021年xx区民生实事票选事项(见附件)。
三、票选事项相关情况
公共健康领域:事项(1)加强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投票率72.10%,排名第1;事项(2)加强精神康复人群服务保障投票率41.28%,排名第5。
文化体育领域:持续开展文化体育惠民活动投票率58.96%,排名第2。
食品安全领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投票率42.42%,排名第3。
公共安全领域:切实降低火灾隐患投票率41.64%,排名第4。
公共教育领域: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投票率38.28%,排名第6,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区常务会要求按照市民生实事建议事项增列)。
住房保障领域:事项(1)加强住房保障服务投票率33.74%,排名第7;事项(2)加快推动旧楼加装电梯工作投票率28.71%,排名第10。
就业保障领域:保障就业稳定投票率31.55%,排名第8。
环境治理领域:事项(1)推进碧道建设投票率30.58%,排名第9;事项(2)实施人民公园品质提升投票率27.58%,排名第11。
社会保障领域:加强养老保障服务投票率xx.30%,排名第12。
四、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情况
对照市民生实事票选事项,从区分领域看,区共有8个民生领域名称与市保持一致;从事项看,有5个事项(保障就业稳定、加强住房保障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碧道建设、推进中小学劳动教育)与市民生实事基本一致。
其余事项因区级单位无管理权限、市级民生事项涉及我区内容已完成落实以及不具备可行性等因素未纳入我区民生实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一般预算区级体制留用收入56,635万元,完成预算的56.1%,同比增加5,013万元,同比增长9.7%。
(二)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4,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同比增加5,172万元,同比增长10.5%。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67万元,完成预算的74.6%;公共安全支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69.5%;教育支出8,774万元,完成预算的61.5%;文化旅游和传媒支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6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1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医疗卫生支出6,335万元,完成预算的79.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23万元,完成预算的70.6%;农林水支出2,753万元,完成预算的82.2%;交通运输支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52.9%,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66.5%;住房保障支出2,902万元,完成预算的79.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xx1万元,完成预算的61.2%;债务付息支出2,283万元,完成预算的77.3%;其他支出1,14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989万元,完成预算的26.5%。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块由于土地收储成本过高,无法与用地单位达成协议,致使土地出让工作进展缓慢。目前项目正在按部就班开展征收工作,预计年底前完成。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27万元,完成预算的3.3%,同比下降56.3%。其中:债券还本付息支出42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00万元。
三、2021年1-6月份预算执行存在的困难
上半年,我们遵循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指标,保障了我区社会的稳定运转。但是也要看到,尽管上半年我区收入同比增长近10%,但是下半年受吉化检修因素影响,收入增长趋势可能放缓。同时“三保”支出,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压力只增不减,财政兑付能力依旧薄弱。另一方面,上年通过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解决的“三保”项目,今年需由本级财政负担,财政压力持续加大。
四、2021年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下半年,为了缓解财政压力,解决财政运行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切实缓解不利因素对我区带来的影响,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动税收征管联动机制方案,抓好收入工作
一是继续跟踪好吉化、建龙等重点企业税收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以积极应对吉化检修因素影响,挖掘税源潜力,将潜在税源转化为我区税收收入。二是紧紧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长吉一体化”的有利契机,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充分发挥政府及财政部门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做到应收尽收。三是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积极争取并逐步探索非税收入及基金收入的增长渠道,保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四是进一步推进大煤厂等地块土地出让工作,促进土地出让资金回笼,保证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稳定入库。
(二)严格预算约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提高预算执行能力,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把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尽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坚持将节省出来的资金优先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同时强化财政资金托底保障能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漏洞。严格结转资金管理,及时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并且依托直达资金台账监控系统,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三)积极争取债券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控制债务增量,落实债务限额管理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支持,上半年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资金21,7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债券到期本金以及支持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在极大缓解我区债券还本压力的同时,也为区内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制定《xx区防范债务风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我区后续债务化解、防范风险提供了强有力的意见指导。下半年,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针对当年续建专项债券项目,做好债券项目入库工作,完善专家评审,争取债券资金落实到位。同时继续重点关注国家新增债券资金政策导向,积极协同发改局等部门,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额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加快推进债券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推进财政改革,保障改革成效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部署,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统筹兼顾,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模式,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加快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执行体系。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保障非税电子化全覆盖,从根本上改变缴款方式,推动财政系统“只跑一次”改革。同时进一步深入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为完成2021年各项任务目标,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面实现“五新型xx”发展目标努力奋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的56件议案,由23个代表团baoku1893名代表提出,共涉及27个立法项目、2个监督项目。其中:关于制定法律(11部)的议案21件,关于修改法律(16部)的议案33件,关于执法检查的议案2件。主要围绕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慈善事业、劳动就业、社会治理、体育事业、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9个方面内容。
社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等指示要求,把办理议案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服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密切与代表联系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精心部署安排,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同代表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提议案代表所思所想,积极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反馈研究结果。二是邀请常委会领导同志、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的代表和议案领衔代表或其他相关代表,参与重点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共同研究办好议案。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向24家单位发函征求研究意见,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座谈,研究讨论办理代表议案。四是把办理议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深入听取人民群众呼声期盼,推动制定完善一批暖民心、惠民生的政策措施,督促解决社保、劳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确保议案办理工作实效。
2021年9月,社会委对56件代表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28件议案提出16个立法项目,其中:22件涉及的10个项目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6件涉及的项目与其密切相关,在立法工作中一并研究考虑,将按规划或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管理领域议案5件,其中关于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4件,关于制定《应急管理法》1件(通过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
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2020年成立了以张春贤副委员长为组长的修法工作专班,已形成《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国务院常务会议于今年6月审议通过,拟于年内提请常委会审议。
2.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2件
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社会委牵头负责。今年4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正式启动修法工作,目前已形成《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根据各方面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请12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
3.关于修改《体育法》的议案5件
修改《体育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社会委牵头负责。2021年3月,社会委成立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修法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形成修订草案,已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4.关于修改《工会法》的议案1件
修改《工会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审议项目。全国总工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抓紧工作,研究提出修改草案,适时提请审议。社会委将认真予以配合。
5.关于修改《慈善法》的议案1件
修改《慈善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今年,社会委成立修法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修法工作,正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推动修法进程,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6.关于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4件
制定《社会救助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和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负责联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形成《社会救助法(草案送审稿)》,正按程序进行审查,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7.关于基层治理领域的议案3件,其中关于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1件,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1件,关于制定《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法》的1件(通过修改“两委”组织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
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负责联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的修正案,同时对抓紧推进“两委”组织法系统修订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形成《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工作,争取在本届内提请常委会审议。
8.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议案5件,其中关于制定《医疗保障法》的2件,关于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修改《社会保险法》、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各1件(通过制定《医疗保障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
制定《医疗保障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提请审议,社会委负责联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形成《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正抓紧工作,争取尽快提请常委会审议。
9.关于劳动基本标准的议案2件,其中关于制定《劳动基准法》的1件,关于修改《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1件(通过制定《劳动基准法》吸收议案内容,解决所提问题)
基本劳动标准立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制定立法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基本劳动标准法》的相关研究论证工作,抓紧形成法律草案,拟于2022年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11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有立法必要,建议加强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1.关于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5件
社会委已着手开展有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调研工作,加强立法研究论证,争取尽快形成法律草案,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关于修改《矿山安全法》的议案1件
国务院有关部门把修改《矿山安全法》作为应急管理立法体系框架的重要内容,成立矿山安全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紧推进修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社会委将积极联系有关部门,抓紧形成修改草案,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关于制定《养老服务法》《养老服务业促进法》的议案2件
社会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立法的研究论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加快立法进程,条件成熟时,提请列入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4.关于志愿服务领域的议案3件,其中制定《志愿服务法》《志愿者法》的2件、制定《学雷锋法》的1件
社会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志愿服务领域立法调研,深入研究志愿服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条件成熟时,建议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
三、4件议案提出的1个立法项目、2个执法检查项目,建议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力度
1.关于反家庭暴力方面的议案3件,其中修改《反家庭暴力法》的2件、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的1件
社会委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中,注重做好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衔接配合,扩展了反家庭暴力的内容和措施。当前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领域的困难和问题,有的是由于理解不到位、实施力度不够造成的,有的可以通过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解决,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配套法规措施和司法解释,加大贯彻实施力度,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实效。社会委将继续关注和研究该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的建议。
2.关于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的议案1件
社会委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调研中,围绕残疾人养老、就业、社保、优待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推动了《残疾人保障法》的有效实施,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融入社会创造了更好条件。社会委将持续关注和研究残疾人保障工作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
四、13件议案提出的6个立法项目,在制定相关法律吸纳部分内容的同时,建议有关方面对议案所提建议和问题继续分析研究,开展调研论证
1.关于劳动领域的议案9件议案,其中涉及修改《劳动法》的2件、修改《劳动合同法》的3件、修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2件、修改《就业促进法》的2件
以上议案所提意见,部分内容将在制定《基本劳动标准法》中加以吸纳解决;其他内容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宁稳定,开展前期研究和论证,为完善法律奠定基础。
2.关于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议案3件
社会委经研究,3件议案所提意见,部分内容将在制定《养老服务法》中加以吸纳解决;其他内容建议有关部门总结近年来修法后的执行情况、实践做法和成功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前期研究论证工作,为修改完善法律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3.关于制定《社会工作事业促进法》的议案1件
社会委经研究,建议有关部门继续开展立法可行性研究,加强调研和论证,适时启动立法工作。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xx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受蓝天立主席委托,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推动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请审议。
一、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取得的成效
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实施工业强桂战略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把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于baoku1893年5月召开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2021年2月召开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工业振兴,工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工业经济实现稳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稳定增长,baoku1893—2020年分别增长4.7%、4.5%、1.2%,2020年工业增加值5221亿元,是2017年的1.2倍。工业投资增速保持高于全国,baoku1893—2020年分别增长12.2%、11.1%、7.7%,比全国分别高出5.7、6.8、7.6个百分点,成为稳投资的重要支撑力量。工业质量效益明显提高,baoku1893—2020年,工业企业利润年均增长7%,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速;工业税收占全区税收收入35%左右,工业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今年以来工业经济稳中向好,1—8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8%,比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分别高0.7、2.3个百分点,增速排全国第12位、西部第3位,增速在全国排名比去年同期提升14位。
(二)产业集群产业链发展呈现新优势。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实施补链强链延链项目500多个,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打造了10个千亿元产业,其中食品、冶金、汽车三个产业产值超2000亿元。
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应对汽车市场波动和芯片短缺影响,制定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构建全产业链,形成了包括载货汽车、客车、乘用车、车用内燃机、汽车零部件等较为完整的产品体系。上汽通用五菱“跨十工程”取得新突破,柳州上汽无级变速箱(CVT)生产线项目填补了宝骏汽车无自动档的空白,东风柳汽重型卡车积极拓展北方市场。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积极开展新车型研发,国轩高科新能源电池项目建成投产,柳州与联合汽车电子公司签订电动车桥、电机、电控系统项目建设协议,2020年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xx.9万辆,同比增长xx1.7%,高于全国xx4.2个百分点,其中上汽通用五菱宏光MINIEV成为全国新能源车型销量冠军。
机械产业。实施推进机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柳工、玉柴等重点骨干企业实现智能制造转型,广西智能制造城(柳州)、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南宁高端装备制造城“两企三城”机械产业集群初步形成。柳工集团成功生产全球首台电动装载机,轮式装载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产品。玉柴国六发动机在国内率先突破,重型农机动力(baoku1893)自走式高端采棉机打破了进口动力长期占据我国采棉机行业的格局。
高端金属新材料产业。防城港钢铁基地1、2号高炉系统及配套炼钢轧钢系统建成投产,实现了高端板材的重大突破。创新“铝—电—网”发展模式,氧化铝、电解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取得新进展,南南铝高端航空航天用铝、电子电器用铝、交通运输用铝、高端器材用铝等加工规模持续扩大。广西金川铜业技改工程、南国铜业一期建成投产,金升铜业正常运行,鑫科铜业等一批铜深加工企业建成投产,精铜产量跃居全国第4位。华友钴业、湘潭电化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企业落地我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逐步发展壮大。
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钦州市发挥临港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构建“油、煤、气、盐”多元化石化化工产业体系,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一期工业气体岛项目建成投产,二期75万吨丙烯及深加工项目开工建设。钦州恒逸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林产化工、钛白新材料等特色化工产业初具规模。
电子信息产业。南宁、北海、桂林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已成为重要的制造基地。瑞声科技在南宁布局的光学产业基地,推动晶圆级玻塑混合镜头技术的发展与规模化运用,将填补相关产业空白。北海惠科加快发展智能电视机显示模组、精密结构件等相关配套产业,2021年智能电视机产能将超过1000万台,在建项目全面投产后将形成年产能3000万台智能电视机生产基地。桂林以深科技为龙头,目前已形成月产能450万台智能终端(手机)的规模,2022年产能将超1亿台,成为重要的智能终端生产基地。
高端绿色家居产业。充分发挥我区林木资源优势,打造原材料基地—人造板材基地—高端绿色家居全产业链。近三年林木加工产值增速保持两位数增长,2020年达到1300亿元,人造板产量达到6344万立方米,居全国第三位。广西山圩产业园、广西桂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现代林产业轻工园等一批特色园区加快建设,初步形成了崇左、贵港、柳州产业聚集区。欧卡罗定制家居工业4.0智能生产线、汉邦木业年产1000万平方米高端多层复合实木地板及高端木质家具等下游全屋定制家具项目建成投产,油漆、贴面及五金配件等产业链配套逐步完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初步显现。
生物医药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化集群化发展。桂林、南宁、梧州、玉林产值规模在全区占比超过80%。新增广西巨星医疗、桂林南药、桂林优利特等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起步推进,一批生物医药项目开工建设。baoku1893年桂林南药阿莫西林胶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实现我区零突破。广西五和博澳药业公司桑枝总生物碱原料药和桑枝总生物碱片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为近十年来全国首次获批的糖尿病中药新药。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医疗物资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转变,防疫物资企业从20家发展到200余家,形成口罩、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医疗药品等40多种防疫物资生产体系。
轻工纺织产业。糖产业链加快延伸,蔗糖深加工产品超过20个,综合利用产品30余种。柳州以工业化思维打造螺蛳粉产业,销量大幅提升,形成“小米粉、大产业”。柳州建设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实现了冰箱、空调等智能家电“广西制造”零的突破。河池宜州、梧州蒙山、来宾忻城等地积极发展茧丝绸加工,蚕茧和桑蚕丝产量保持全国第一,深加工短板加快补齐。玉林、贵港积极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建设,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牛仔裤浆染、水洗第一园。“2021中国纺织服装百强企业八桂行”活动促成60个、总投资超300亿元项目签约,涵盖织布、印染、服装、真丝面料等纺织服装全产业链领域。
精品碳酸钙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初步形成以贺州、来宾为重点的精品碳酸钙产业集群。贺州打造“原料开采—加工—销售—应用”一体化碳酸钙产业集群,成为全国最大的人造岗石生产基地和重钙粉体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公司、广西桂林金山化工公司、广西贺州科隆粉体公司已分别成长为全国纳米碳酸钙、轻质碳酸钙、重质碳酸钙龙头企业。研制出国际首台大型人造岗石微波固化装置,将岗石固化时间由15天缩短至1个小时,该项技术世界领先。
(三)结构优化取得新突破。主要表现在企业结构、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得到优化。
企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龙头企业数量增长、规模扩大,带动作用凸显。全区百亿元产值企业达到16家,比2017年翻一番,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11家。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成长链,推动科技企业群体快速壮大。通过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和高新技术企业再倍增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增长到2806家。瞪羚企业实现从无到有,总数达10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从baoku1893年的空白增长到81家,单项冠军企业2家。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取得实效,重点推进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食品六大传统产业智能化装备升级,baoku1893—2020年共认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88家、数字化车间17家。玉柴、中铝广西国盛稀土、福达重工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柳工、广西汽车集团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大力推进糖、铝、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节能技改,组织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6个,国家级绿色工厂45个,国家级绿色产品30种,自治区级分别为10个、81个、17种。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末,全区拥有工业战略性新兴企业986家,较2017年增加441家,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4.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为730.4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十二五”末的5.4%提高到15.5%。轻工业振兴发展扬帆起航。自治区认定了23个特色轻工产业园区,电器、家电、机电设备、黄金珠宝等轻工产业快速发展;螺蛳粉成为网红产品,实现预包装110亿元、拉动配套及衍生品130亿元、实体门店1xx亿元的“三个百亿”销售收入;北海市引进了玖龙纸业、太阳纸业等纸业龙头企业。轻工业“断层缺位”状况得到初步改善。
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系统梳理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和产业链结构,找准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的方向及切入点和突破口,逐群逐链精准绘制了“1+xx+14+14”的广西工业树产业林全景图,即:1张广西“两区两带”产业布局全景图、xx张重点产业空间布局图、14张各市主导产业布局图、14张各市工业园区分布示意图,全方位、多角度展现了产业现状、布局、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指导、支持每个市发展3—4个主导产业,工业重点县发展1—2个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推进强首府、北钦防一体化产业布局,南宁市工业基础明显增强,北钦防临港大工业布局快速成长,柳州、桂林、玉林等工业发展质量水平加快提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发挥政策优势,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截止2021年7月,南宁、钦州、崇左三个片区累计签约项目237个,签约金额2442亿元。
(四)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开工建设“双百”项目74个,累计完成投资2065亿元,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项目16个,累计新增产值720亿元。开工建设“双新”项目312个,累计完成投资810亿元,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109个,累计新增产值852亿元。桂林光隆光电激光器芯片生产与封装项目构建光芯片全道工艺制程的制造平台,成为我区光芯片生产骨干企业;南南铝加工高端高精铝材首台重大短板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部分建成投产,实现我国高性能高精铝合金材料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千企技改”项目力促产业转型提质。围绕补链延链、扩大先进产能、提升工艺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加快绿色改造五大重点,累计推进2xx6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869个,累计完成投资1026亿元,建成投产865个,累计新增产值1108亿元。通过技术改造,新增增材制造设备、口腔超声手术刀、大型超细粉体装备、高倍率高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信息感知器、车桥齿轮等一批新产品,填补了我区产业链缺失环节后续环节,带动上下游集聚发展。突破轻量化专用汽车关键技术、铝合金整体挤压壁板展平关键技术、多金属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液晶触显技术等一批新技术,提升了产业核心竞争力。建成桂林福达、华磊新材料、澳加粮油、六和方盛等一批数字化工厂,玉柴智慧工厂国内领先,提高了产业智能化水平。
(五)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开放合作。精准招商取得丰硕成果。baoku1893年,自治区开展重点产业百日大招商行动,以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三大三新”为重点开展产业大招商,共签约产业项目740个,总投资3610亿元,引进了一大批项目。baoku1893年,自治区把“双百双新”作为产业大招商攻坚突破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共签订合同项目752个,其中投资额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09个。2020年,自治区开展“三企入桂”活动,签订招商项目2001个,项目总投资2.42万亿元。2021年,自治区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1—8月新签项目1128个。产业合作迈出坚实步伐。baoku1893年以来我区工业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42项,上汽通用五菱印尼工厂年产12万辆整车、马中关丹产业园区年产350万吨钢铁等一批标志性对外合作项目建成投产。汽车、工程机械、内燃机等一批龙头企业在国内建立区域生产基地,上汽通用五菱在国内布局了重庆、青岛等产业基地,柳工集团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建立了多个生产基地。金属新材料、石化、木材加工等企业在海外建立了一批原材料保供基地。
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采取的主要措施
近几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区工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一些行业和企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受到严重影响。汽车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我区支柱产业汽车生产销售受到持续影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工业比重降低、增速趋缓,工业发展起步晚、底子薄、结构偏重、创新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面对困难和挑战,自治区党委、政府准确把握、科学分析,大幅增加对工业发展的要素投入,全面加强对工业工作的力量配置,通过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形成全区上下通力抓工业发展的氛围。
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出我区最大的短板是产业、最大的弱项是工业的重大判断,提出加快工业现代化是广西现代化进程中绕不开躲不过的重大现实问题,是高质量发展必须翻过的“山”,必须把工业强桂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把稳工业作为稳增长的关键。鹿心社书记深入企业调研、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提出“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的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这一发展思路的根本性变化,让全区上下形成了“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共识。baoku1893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作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自治区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市也建立了由一把手抓工业的领导机制。去年以来,蓝天立主席多次研究部署推进工业振兴工作和具体政策措施,2021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出台《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baoku1893年以来,全区年中工作会议连续3年开展重大项目观摩,以工业项目为重点,看大不看小、看新不看旧、看高不看低,有力推动了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2月在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上对北海、贵港、玉林、崇左四个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市进行通报表扬,7月在全区年中工作会议上对北海、梧州、玉林三个工业投资先进市进行通报表扬,北海、玉林、贵港、崇左等市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形成了合力,全区形成了“你追我赶、比学赶超”通力抓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
建立培育龙头企业机制。自治区坚持把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作为培植“工业树”、打造“产业林”的主干工程,打好“扶、引、育”组合拳。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先后遴选了三批共146家企业入库培育,一企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帮助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配套、实施技改工程、开拓市场和要素保障等。加强产值前110家龙头企业运行监测服务,通过企业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和一对一、面对面专题会等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和产业链协同。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在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共遴选200多家技术领先的企业入库培育。
建立推进产业集群机制。2020年11月,自治区成立重点产业集群工作专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4位副主任、自治区政协5位副主席领衔推进9个重点产业集群,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工作专班办公室召集人。九大产业集群工作专班召集人主动组织研究规划,带队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协调解决项目落地问题,召开行业协会论坛、服务企业纾难解困。今年上半年,九大重点产业集群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xx.0%。2020年4月,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治区成立了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担任专班召集人,聚焦重点企业及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疫情防控、原材料供应、金融支持及用工用电等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出台35条措施提升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加快推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建立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baoku1893年6月,自治区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竿子插到底”工作思路,成立全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发展工程指挥部,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任指挥长,指挥部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指挥棒,实行项目“双组长”工作机制,集中资源、集中力量,以超常规举措奋力打好项目落地开工、困难攻坚、前期谋划“三大战役”,全力抓好新开工、竣工、谋划、签约“四个项目”,共筛选三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447个,开工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75亿元。成立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指挥部,由自治区政协一位副主席任指挥长,深入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一批全产业链重大项目建设。今年6月,在上述两个指挥部的基础上,自治区组建广西推进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指挥部,实施强企补链扩群、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园区提质升级、企业提质增效“四大行动”,统筹协调推进工业振兴工作。
建立工业振兴特派员服务企业制度。自治区由党委组织部门牵头,选派了98名政治素质强、综合素质好、懂工业爱工业的专业干部,其中厅级干部14人,组成14个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于5月底奔赴各市工业一线战场,当好项目施工员、企业服务员、政策宣传员,服务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项目、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工业园区。各市也组建了工业振兴特派员队伍,全区工业振兴特派员总数达到1094名。截止8月底,14个工作队在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用能、用工、资金等要素保障,以及市场开拓、企业经营、落实惠企政策等方面,共协调解决问题900多项,有力支持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全面加强工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强化要素保障。财政政策方面,baoku1893—2020年,每年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5亿元。开展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共拨付33个项目合计28.68亿元。baoku1893、2020年每年又统筹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约7亿元,用于支持“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千企技改”工程、汽车促销活动、稳增长措施实施等。2021年,自治区决定3年内每年统筹整合资金400亿元用于支持工业振兴,其中每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100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300亿元,用于企业发展、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拓扶持等。自治区财政参与设立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投资金额28.84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6.4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22.43亿元,撬动新增金融机构贷款39.24亿元,实现投贷联动总规模68.08亿元。金融支持方面,自治区2020年推出财政贴息“复工贷”“稳企贷”政策,创新采用财政补贴银行利差、银行直降利率方式,支持复工复产和稳企业稳就业,2020年全区超过2500家工业企业获得优惠贷款超xx0亿元,贴息资金超3.5亿元。2021年起自治区每年统筹财政资金40亿元开展“桂惠贷”,计划带动约2000亿元优惠贷款投放。截至8月31日,全区工业企业8695家获得优惠贷款642亿元,贴息资金13亿元。用地用林方面,自然资源部门先后印发《优化土地要素供给若干措施》《xx自治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管理办法》,在全区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创新供地模式。baoku1893—2020年,统筹安排0.79万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用地需求,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在柳州市开展了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亩均税收、投资强度、容积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得到提高,已公开出让了108宗工业项目“标准地”,面积7802亩。自然资源部门积极指导项目业主科学选址,主动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林业部门加强与项目业主联系,指导项目优化选址,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用电用气方面,出台15条措施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市场从诞生到壮大,baoku1893年以来累计组织339批次电力市场化交易,直接交易电量超3200亿千瓦时,为9000多家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90多亿元。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组织企业足额签订中长期合同气量,保障天然气需求。
深化工业领域改革。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台涉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投资、企业增资、产权转让、员工持股等6项制度,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柳工集团引入7家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有机结合。百矿集团引入吉利科技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后企业各项经营指标均创历史新高,2020年吉利百矿实现“三升两降两稳”目标。广西投资集团对南南铝进行重组,打通铝产业链,形成协同效应。加快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全面深化工业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意见》,引入桂民投参与园区建设,在空港经济区扶绥片区和山圩产业园建设桂民投园中园、在藤县建设新材料产业园。北京驰普、重庆盈田等投资建设运营一批专业化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实施结构调整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baoku1893年以来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491万吨。淘汰铁合金、水泥、造纸等落后产能73.8万吨。自治区出台《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明确产业鼓励类、限制类、改造类、淘汰类、禁止类方向,引导全区加快形成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产业结构。自治区产业振兴指挥部出台《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2021年重点领域投资指南》,支持各市围绕全区产业布局和“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本市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自治区正抓紧制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科技支撑。自治区组织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baoku1893项。建立自治区科工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实施铝、碳酸钙、石墨烯、新型动力电池、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发展等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增强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建立“科技搭桥行动”机制,由企业提出重大技术需求,自治区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联系院士专家团队协同进行研发攻关。扎实推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出台《广西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平台创建。目前,全区共拥有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xx家,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3家。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41家,其中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34家。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台《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承诺制容缺审批实施方案》,对备案类“双百双新”项目实行承诺制容缺审批,企业开工前涉及各项审批手续按规定进行书面承诺后可开工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创新开展“预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在全区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进一步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在全区开展企业开办一个工作日办结攻坚行动,工业企业开办提速2倍。自治区财政部门出台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取消部分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有效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市场主体活力明显增强。从baoku1893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调整到16%。从baoku1893年5月1日起,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降低气价、水价和物流成本,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降低2厘;完善管道燃气上下游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试点,2021年为3家试点企业节约用气成本1500万元;工业用水或新开工的重大项目用水价格在现行标准上临时降低10—20%。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货物港务费及港口设施保安费降低20%,停止收取途经贫困县的6条高速路一类桥隧道通行费、实行绿色通道免费和国际集装箱运输车减半收费、优惠ETC用户通行费等。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自治区出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55条措施,自治区工商联连续三年发布民营企业百强、民营制造业百强榜单。
(四)加强招商引资,全方位推进工业开放合作。
建立自治区领导带队招商机制。自治区出台《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成立6个重点产业招商工作组,由自治区领导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形成了“一个产业、一名领导、专题招商、强力推进”的产业大招商工作格局。自治区领导多次带队赴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及有关省市开展招商,引进了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
创新招商模式。建立自治区、市、县联合招商机制,共同组织专题招商推介活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形势,自治区投资促进部门创新开展不见面招商,指导各级成立“在线服务专班”。同时,积极开展委托行业协会招商、驻点招商等,取得了较好成效。
开展“三企入桂”行动。印发《“三企入桂”工作总体方案》和三大活动具体方案,设立“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湾企入桂”等牵头部门,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三企入桂”大招商新格局。2020年7月,自治区与国务院国资委共同举办“央企入桂”视频会议,推动国家电投集团、南方电网、大唐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华润集团等央企通过现场签约、云签约方式签署一批重大项目合作协议。2020年9月,自治区在深圳举行“湾企入桂”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在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引入了一批重大项目。2020年12月,自治区与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民企入桂”大会,集中签约了一批以先进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主的重大项目。
今年以来,深入开展“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推进“三企入桂”项目落地,着力提高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竣工投产率。聚焦全国知名行企,制定了《2021年“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成立14个招商工作专班,其中11个是重点工业产业专班。1—8月开展“走出去”招商1465批次,对接重点行企4322家,“请进来”招商3315批次,洽谈企业6513家,促成50个园区与50家行企“结对子”。
(五)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推动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建立工业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加强工业生产先导性指标监测,重点监测用电、税收、融资、用地、货物周转量、新增企业数、就业7个先导性指标的运行情况,预判当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的变化情况。强化重点企业运行监测调度,按照产值占比50%、70%划分,分别确定产值前110家和产值前500家(含前110家)两批重点企业作为运行监测样本,每月10日、20日监测企业的生产进度和困难问题情况,每月28日监测企业的当月排产完成情况和下月排产计划。实施旬监测、月调度,分级分类分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
实施工业经济稳增长措施。为有效应对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冲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精准施策,实施按季度出台一行一策、一企一策政策措施。2020年先后出台了工业复工复产9条、工业稳增长8条、达产增产10条等政策措施。今年以来按季度出台实施靶向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有力促进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
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应对汽车“缺芯”问题,自治区成立汽车芯片工作组,支持主机厂集中采购芯片,加快芯片国产化,推进本地芯片生产项目建设。今年1—8月增加解决15.9万辆汽车芯片,完成xx3种芯片国产化替代工作。为应对用电紧张问题,成立自治区电力保供工作专班,协调电煤供应,督促电厂加快检修,协调珠委加大龙滩水电出力,启动市场调节机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有序用电调度。
(六)大力推进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各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和经验。如:南宁市把强工业作为强首府的首要任务,实施“双百双新”项目57项,数量居全区第一。以瑞声为龙头的声学产业链初具规模,以合众、天际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加快形成,构建了以新兴产业引领工业发展的新格局。北海市在全区率先编制了《产业树全景图》,依“树”招商,招商的效率和精准度大幅提升,“三企入桂”工业招商项目签约投资额排全区第一。组建了xx个征地拆迁工作队,创造征地拆迁“北海速度”,工业投资连续三年保持15%以上增长,以电子信息、高端玻璃、现代造纸等为重点的临海大工业取得长足进展。柳州市以baoku189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柳州召开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现场会为契机,依托3家整车企业、4家专用车企业、1000多家骨干企业,形成了千亿汽车产业集群,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钦州市聚焦绿色化工新材料,以中石油广西石化为龙头,华谊、恒逸等一批补链延链项目相继落地,千亿元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建设。贺州市创新“双飞地”经济模式,引入粤港澳大湾区资源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补齐产业短板。梧州市在全区率先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市委抓工业的领导机制、优化工业园区管理机制、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三个机制,今年上半年工业投资总量位列全区第一。
三、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面临形势和工作重点
当前,我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面临重要的机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广西视察,提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四个新”总要求和四个方面重要工作要求,为广西发展全方位确标定向、擘画蓝图,为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闯出一条高质量发展之路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我区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化与东盟合作,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合作,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创造了有利条件。自治区明确“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和“两个高于”的发展目标,对发挥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顶梁柱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区工业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全球产业分工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区参与国际产业合作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加大。我区工业化率偏低、工业规模偏小,发展方式比较粗放,传统资源型产业比重大,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占比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轻工业发展不足,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5%,工业产品以初加工为主,高端产品和一线品牌少,科技创新能力弱,人才支撑不足,能源供应和电力保障趋紧,芯片及关键零部件持续影响,工业稳增长、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任务十分艰巨。
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大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牢牢把握四个主攻方向。
——着力优化结构。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着力扩大工业有效投资,以投资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不断提升制造业比重。要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在全区加快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发展定位清晰、特色优势明显、集群效应突出的工业发展新格局。
——加快转型升级。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转变工业发展方式,不断巩固提升传统产业优势,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快产业迈向中高端。
——突出创新驱动。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桂三年行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打好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大力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质量强桂和品牌强桂战略,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品牌质量,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强化资源要素集约节约利用,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工业行业、企业的盈利水平和综合效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全面落实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坚持优化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努力走出工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抓紧编制《“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工业强桂战略,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名片,加快建设西部制造强区。制定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方案,加快推进糖、铝、冶金、机械、汽车、建材等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生态,提高创新能力,加快集聚发展,实现重点新兴产业规模倍增。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发挥独特区位优势,以南向为引领,以东融为重点,以北联和西合为协同,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的“两区两带”工业发展格局,奋力走出一条符合广西实际的工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着力扩群强链,加快壮大“工业树”繁茂“产业林”。
做大做强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先进装备制造和绿色新材料产业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高端绿色家居、纺织服装、绿色食品、家用电器等轻工产业集群。开展补链强链延链专项行动,加快补齐汽车、机械、电子信息等产业链,补强关键零部件生产的薄弱环节,有效延伸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高端石化产业链下游深加工环节,着力填补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5G设备及应用、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空白环节。实施园区建设“115”工程,重点培育建设10个千亿元园区、10个500亿元园区、50个百亿元园区,设定工业项目入园准入门槛,建立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一园一清单”,打造高质量产业承载平台。
(三)着力抓项目扩投资,不断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加快推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围绕国家战略、宏观政策和正在兴起的科技革命、产业变革谋划项目,持续抓好“双百双新”项目建设,严把入库标准,坚决调整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推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项目。深入实施“千企技改”工程,建立重点企业技改项目库,实施机器换人、生产换线、设备换芯、产品升级,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智慧园区,全面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完善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汽车、机械、金属新材料等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一批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重大项目建设。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科技强桂三年行动,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推进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工程,强化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制定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实施重大技术“揭榜挂帅”,攻克一批制约汽车、机械、金属新材料等产业中高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产业带动性强、附加值高的新产品。实施千企科技创新工程,遴选一千家重点企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示范带动全区企业创新发展。抓紧编制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规划,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产业创新综合体、新型研发机构。
(五)扩大工业开放合作,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制定以汽车、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化工新材料4个优势产业为主,以机械、生物医药、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智能家电等N个特色产业为辅的“4+N”跨区域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东盟产业合作示范区,加快打造一批元器件及零部件生产基地、精深加工基地、出口制造基地,建设一批海外原材料保供基地、初级加工基地。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柳工、玉柴等企业到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进一步推动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深入实施“三企入桂项目落实、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着力引进一批在相关产业链中具有核心地位和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以及一批强基础增功能、优结构利长远的补链强链项目。抓好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紧盯协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竣工投产率,及时将招商成果转化为投资实物量。
(六)强化企业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工业发展质量效益。
培育壮大制造业优质企业,重点推进百家龙头企业、百家单项冠军、百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三百”培育工程,支持瞪羚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支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营造利企惠商良好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和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行项目投资承诺制,实行“先建后验”模式。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增强电力供应能力。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调整产业园区内部用地结构,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深化“亩均效益”改革,逐步增加年度工业用地规模,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线。拓宽工业融资渠道,建立制造业产融合作“白名单”制度,稳步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技改贷款和信用贷款比例,研究组建广西工业投资与资本运营集团公司,提升重大工业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投融资能力。充分发挥工业振兴特派员作用,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重大项目建设的困难和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请审议。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5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引领下,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取得重大成就,公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基本情况
(一)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系列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就法治主题进行学习研究,为全党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出了表率。党中央对普法工作进行了科学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主干性、基础性制度。全国人大加强了监督检查,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就贯彻落实“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积极开展专项调研。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加强组织实施。20个省(区、市)制定和修订了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重大主题普法活动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正在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宪法和民法典普法工作落得实、效果好。在全社会持续开展宪法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集中宣传。司法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8部门及时部署安排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国迅速组织开展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党内法规宣传逐步深入,“学习强国”平台以党内法规为内容开展答题,每年答题量超过1亿人次。
(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实行。成立了落实普法责任制部际联席会议,中央16家成员单位带头落实普法责任制。统一编制并公布了两批中央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全社会意见,及时以通俗易懂语言解读。在执法全过程中主动普法,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进行公示。在司法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建立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制度化、常态化。
(四)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骨干培训、制定工作规范,引导干部群众遇事找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扎实推进,司法部、民政部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工作,制定了考核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复核,确保创建质量。
(五)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扩大,全国共设立法治文化主题公园3500多个、广场1.2万多个、长廊3.4万多个。司法部命名了浙江省杭州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等3批7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法治人物和事件评选、法治文艺演出等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广泛运用,全国普法办建立“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已达baoku1893多万,年阅读量4.6亿多人次。
(六)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宪法法律纳入了干部教育体系,国家工作人员的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明显增强。法治教育纳入了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明显增强。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规意识进一步增强,baoku1893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覆盖职工1.49亿人。2020年,中宣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形成的“2020年全国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示:当自己或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居第一位,比2016年提升3.7个百分点;选择“托关系、找熟人”的比例明显下降。这表明全面依法治国迈出坚实步伐,人民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断提高,“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
“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重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三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是必须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做到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七五”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二是普法工作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有的地方和部门基层普法工作力量不足,经费保障不足。三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需全面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和普法“两张皮”现象。四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高质量普法内容供给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力度还需加大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都对普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对普法工作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将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典以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四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依法行动、依法行事,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是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落实普法责任制,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六是加强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立法。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请审议。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建立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开展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栗战书、王沪宁、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一)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国国有土地总面积52333.8万公顷(785820333.9万亩)。其中:
1.建设用地
全国国有建设用地1760.6万公顷(26408.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73.1万公顷(7097.2万亩),占26.9%;建制镇用地392.4万公顷(5886.0万亩),占22.3%;村庄用地242.4万公顷(3636.5万亩),占13.8%;采矿用地136.1万公顷(2042.1万亩),占7.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2.5万公顷(486.9万亩),占1.8%;交通运输用地420.6万公顷(6309.2万亩),占23.9%。
2.耕地
全国国有耕地baoku1893.2万公顷(29357.4万亩),其中,水田410.3万公顷(6154.7万亩),占21.0%;水浇地675.0万公顷(10125.3万亩),占34.5%;旱地871.8万公顷(13077.5万亩),占44.5%。国有耕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新疆、内蒙古和吉林。
3.园地
全国国有园地238.7万公顷(3581.1万亩),其中,果园1xx.1万公顷(1786.5万亩),占49.9%;茶园9.6万公顷(144.4万亩),占4.0%;橡胶园62.8万公顷(941.8万亩),占26.3%;其他园地47.2万公顷(708.3万亩),占xx.8%。国有园地主要分布在海南、新疆、云南和广东。
4.森林
全国国有林地11284.1万公顷(785820333.7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903.3万公顷(1baoku1893.9万亩),占70.1%;竹林地38.2万公顷(573.4万亩),占0.3%;灌木林地2915.3万公顷(43730.2万亩),占25.8%;其他林地427.2万公顷(6408.2万亩),占3.8%。国有林地主要分布在黑龙江、西藏、内蒙古、四川和新疆。全国国有森林蓄积量101.2亿立方米。
5.草原
全国国有草地baoku1893.4万公顷(785820333.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156.8万公顷(785820333.0万亩),占81.8%;人工牧草地31.0万公顷(464.9万亩),占0.2%;其他草地3545.6万公顷(baoku18933.8万亩),占xx.0%。
6.湿地
全国国有湿地2xx2.7万公顷(32740.8万亩),其中,红树林地2.2万公顷(32.8万亩),占0.1%;森林沼泽2xx.0万公顷(3285.0万亩),占10.0%;灌丛沼泽69.6万公顷(1043.8万亩),占3.2%;沼泽草地991.3万公顷(14869.9万亩),占45.4%;沿海滩涂146.2万公顷(2xx2.9万亩),占6.7%;内陆滩涂583.0万公顷(8745.5万亩),占26.7%;沼泽地171.4万公顷(2571.0万亩),占7.9%。国有湿地主要分布在青海、西藏、黑龙江、内蒙古和新疆。
7.矿产
全国已发现矿产资源173种,其中具有资源储量的矿种163个。战略性矿产资源中,现有石油探明技术可采储量36.2亿吨,现有天然气探明技术可采储量62665.8亿立方米,煤炭储量1622.9亿吨、铁矿储量108.8亿吨、铜矿储量2701.3万吨、铝土矿储量57650.2万吨、钨矿储量222.5万吨(三氧化钨)、钼矿储量373.6万吨、锂矿储量234.5万吨(氧化锂)、晶质石墨储量5231.9万吨。
8.水
2020年,全国水资源总量31605.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0407.0亿立方米,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的地下水资源量为1xx8.2亿立方米。
全国baoku1893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Ⅴ类水质分别约占7.3%、47.0%、29.1%、13.6%、2.4%,劣Ⅴ类占0.6%。
9.海洋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我国共有海岛11000多个,其中,东海海岛数量约占我国海岛总数的59%,南海海岛约占30%,渤海和黄海海岛约占11%。我国海岛中,无居民海岛约占90%。我国海岸线长度约3.2万千米,其中,大陆海岸线约1.8万千米,岛屿岸线约1.4万千米。我国还拥有海洋生物2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
10.自然保护地
全国共有自然保护地9200个,其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10个、自然保护区2676个(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自然公园6514个。
2015年以来,国家陆续开展了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祁连山、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神农架、香格里拉普达措、钱江源、南山等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涉及12个省份,总面积2231.9万公顷。
11.野生动植物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我国自然分布的野生动物中,脊椎动物约7300余种,已定名昆虫约13万种,其中大熊猫、朱鹮等400多种野生动物为我国特有。我国有高等植物3.6万余种,其中特有种高达1.5—1.8万种。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共有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有455种和40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4种和4类。大熊猫、朱鹮、藏羚羊等濒危野生动物已基本扭转了持续下降的态势。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通过优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依法合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等收益,有力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同时,国家持续加大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修复的投入力度,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十三五”期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累计供应306.1万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129.1万公顷,出让价款785820333.2亿元。全国矿业权累计出让10796个,合同金额4xx1.3亿元。全国用海累计审批91.5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364.0亿元。无居民海岛累计审批33个,征收无居民海岛使用金1.4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国年平均用水总量5986.6亿立方米,其中,年平均生活用水850.9亿立方米,年平均工业用水baoku1893.9亿立方米,年平均农业用水3704.4亿立方米,年平均人工生态环境补水212.4亿立方米。
二、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夯实工作基础,优化开发保护格局,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一)坚决贯彻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既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又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民生改善。按照党中央顶层设计和谋划,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内容覆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耕地保护、河湖长制、林长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资产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建立了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及时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等成果纳入相关法律。
二是深化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着力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组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优化水利部、审计署职责,基本建立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制度系统集成,促进形成协同推进的格局。
(二)加强重大基础性工作,有力支撑自然资源管理。
一是加快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自然资源部完善国土调查标准,统一陆海分界、明晰林草分类,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建立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体系。构建以立体空间位置为基本纽带的自然资源分层分类模型,划分地表基质层、地表覆盖层、管理层,在地表基质层下设置地下资源层,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完善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管理统计调查制度。统筹推进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森林资源调查、第三次水资源调查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完成全国森林碳储量和珊瑚礁、海草床、盐沼生态系统现状调查。加快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
二是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共汇集了2.95亿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我国陆地国土利用现状等情况,建立了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确保“三调”数据真实准确提供了根本保障。国务院“三调”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强调“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减少可能出现的人为干扰,千方百计提高数据质量”。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严格执行分阶段、分层级检查验收制度,县级初始调查成果平均经过了七轮反复核查整改。强化质量管控中的外部制衡,在调查关键节点先后开展四轮专项督察,引进第三方加强对调查成果的质量评估。
三是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构建贯穿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推动实现“一码管地”。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完成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长江干流(宜宾以下)、淮河干流中游段、根河等5个国家重点林区、太湖等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试点。29个省(区、市)印发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24个省(区、市)组织实施了242个自然保护地、河流、湖泊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项目。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明确土地权利,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率达96%以上,维护了国有农场的合法权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四是加快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体系。明确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的所有者职责。开展两省四市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试点,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认真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深入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的法理、理论、实践研究,有序开展试点。试编全国和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全国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要求,推动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五是健全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发布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及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标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建立健全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改革,推行油气探采合一制度。印发关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组建全国水权交易平台。
六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累计发放取水许可电子证baoku1893套。截至2020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国务院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转用”审批事项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北京等8个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推进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中同一个阶段的同类审批事项进行合并,优化审批流程,减少报件材料,缩短审批周期。建立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将抽查结果作为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省份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国家安全的资源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严守xx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自然资源部严格落实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连续三年开展补充耕地项目核查,做到补充耕地可查询可追溯。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监管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是努力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有力保障矿产资源安全。新形成32处非油气矿产资源基地,锰、锂、石墨等战略性矿产储量大幅增长。发现玛湖等17个亿吨级大油田和安岳等21个千亿立方米级大气田。海域天然气水合物成功完成“探索性”、“试验性”两轮试采。
三是强化水资源安全。水利部等部门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实施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等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南水北调东中线全面通水6周年,累计调水400多亿立方米,直接受益人口达1.2亿人。建立河湖长制,强化河湖保护治理。推进长江岸线、黄河岸线清理整治,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围垦、侵占、损害河湖的突出问题,重点流域和湖库水质稳中向好。
四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五是提高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初步建立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处置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较“十二五”期间分别减少38.5%和41.5%。实施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提升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能力。稳步推进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完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业务体系,实施黄海浒苔绿潮防控。
(四)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
一是总体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统一了包括调查、规划、用途管制、执法督察全过程的用地用海分类标准,基于“三调”为“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提供统一底版。
二是守住安全底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努力做到数、线、图相统一,可操作、可考核、可落地。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结合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调整,开展15省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以及16省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三是全面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初步成果,推进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海大都市圈、海岸带等重点区域和流域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地方同步开展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四是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符合规划、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五)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推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制定自然保护地分类划定标准,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组织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地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总体设计,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二是积极构筑绿色生态屏障。国家林草局严格森林分类经营保护措施,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强公益林管理和天然林保护,全面推进林长制。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和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选育推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十三五”期间,全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双增长”,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全国累计完成造林5.45亿亩,建设国家储备林4889万亩,退耕还林5438万亩,退耕还草516.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04%,完成防沙治沙任务880万公顷。
三是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生态功能稳步提升。完成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重点任务。林区林场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全力投入森林资源保护经营工作。2015年改革以来,停止重点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面积增长1063.8万亩,林区生物多样性日趋丰富;全国4297个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长1.7亿亩。总结推广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强化森林经营方案实施,促进集体林权保护和森林蓄积量增加、森林质量提高。
四是持续保卫蓝天碧水净土。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实施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等标志性战役,强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实效。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地表水I—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4%,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超过90%。
五是努力构建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雄安新区等4个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支持25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编制社会资本参与整治修复的系列文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修复投入机制。国家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汾渭平原等重要区域和流域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十三五”期间,全国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面积约400万亩;人工种草1755.2万亩,改良退化草原2599.7万亩,治理黑土滩、毒害草1xx5.0万亩;京津风沙源工程二期实现固沙47.6万亩。
六是加快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开展“蓝色海湾”整治,加强保护红树林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十三五”期间,修复滨海湿地34.5万亩,整治修复岸线1200千米,渤海入海河流消劣方案确定的10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Ⅴ类及以上。
七是推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行动,推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重要区域和流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6000多亿元,持续加大对重要生态系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支持力度。印发推广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支持地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动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研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的具体措施。
(六)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是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力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十三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下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初现成效。baoku1893—2020年,共消化baoku1893年以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69.42万公顷(1041.3万亩),处置闲置土地xx.34万公顷(290.1万亩)。
二是持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推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遴选推广360项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布124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
三是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推进地下水开采总量与水位双控,合理确定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5。
四是推进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坚持陆海统筹,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海洋经济发展。推进海水淡化和海洋能规模化利用。“十三五”期间,海水淡化、海洋能、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11%。
五是强化综合政策引导。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准入机制,全面推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征收环境保护税,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强化税收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调控作用。
(七)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自然资源综合监管效能逐步提升。
一是加强自然资源立法。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完成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修改或修订,稳步推进矿产资源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家公园法等的立法或修法工作;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加大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配合开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执法检查,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注重督察、审计、监察、司法等的协调,推动建立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综合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十三五”期间,全国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300多件,赔偿金额超过78亿元。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有关部门在完成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基础上,实施第二轮督察。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多批次公开曝光自然资源领域典型违法案例。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和耕地保护督察及有关海洋督察工作。组织森林草原联合执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推广遥感监测等技术的执法应用,自然资源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署对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政策跟踪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国共审计项目8400余个,涉及领导干部1.24万名。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不断显现的同时,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资源约束趋紧和利用粗放并存。我国人均耕地、林地等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油气、铁、铜等大宗矿产对外依存度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我国生态系统整体质量和稳定性状况不容乐观。生态极脆弱和脆弱区域约占全国陆地国土空间的一半,河道断流、湖泊萎缩、水质污染等问题仍然存在,草原中度和重度退化面积占三分之一以上。三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还不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中央与地方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关系需要依法明确。自然资源管理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还要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仍需加快探索创新。四是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自然资源政策规定有些不能体现新的要求,有些体现地区差异不够,有些还存在法律空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立法需更加积极配合推进,矿产资源法等修订亟需加大推进力度。五是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仍时有发生。违法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问题比较突出。无证和越界采矿,违法用海用岛,违法使用、破坏林草湿地资源,盗伐滥伐林木、滥捕野生动物等行为仍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十四五”时期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思维,紧紧依靠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化科学布局、整体保护、系统修复、高效利用、综合治理,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升国家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落地落图原则,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加快探索建立田长制。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能源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主体责任。加大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力度,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管控围填海,加强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实施更为严格的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已开发利用的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未开发利用的进行战略留白,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严格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管控,保护生态空间。
(二)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将城镇建设严格限定在开发边界之内,推动资源向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优势地区倾斜。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调整完善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强项目生成阶段节约用地审查。强化成片开发管理,全面提升各类园区集约用地水平,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着力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通过编制地方调整型、重构型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城市土地有机更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落实国家调控要求,调整优化土地出让竞拍规则,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健全水资源产权制度,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深入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立健全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加强陆海统筹,推进“海岸—海域—海岛”全域保护和适度利用。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全国国土空间纲要(2021—2035年)》编制工作专班作用,抓紧修改完善文件,同时指导地方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将三条控制线落图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生态安全格局、现代农业格局、城镇开发格局、海洋空间格局,形成主体功能明显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原则,坚持科学态度,把严守耕地红线摆在首要位置,将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落地作为重要任务,在“三调”形成的统一底版上协调处理各类矛盾冲突,逐级划定落实安全底线,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搭建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规划“一张图”系统。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坚持审批和监管并重,探索建立用途管制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预警反馈机制。
(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目标,形成以国家重要生态区带为骨架,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以自然保护地为核心的国家生态保护格局。对“三调”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宜沙则沙原则,逐步进行调整。通盘安排未来生态退耕、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依据“三调”形成的统一底图,按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原则,科学确定并带位置下达新的绿化任务。巩固提升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保护修复等生态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河湖、荒漠、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注重修复实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的生态系统。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现状调查,分析评估受损状况及变化趋势,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大海洋、森林等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和实现路径研究力度,开展海洋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研究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五)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围绕履行所有者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工作主线,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及时更新国家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继续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大兴安岭国家重点林区、有关重要湿地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深化海域、无居民海岛确权登记试点。加快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体系。构建统一完善的自然资源处置配置规则,深化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加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研究力度,探索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考核机制,加强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管理,按照实物量和价值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动自然资源立法修法工作,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等立法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全面督察,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体系。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自然资源立法、法律实施监督和执法检查,专门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充分体现了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扎实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更大力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请审议。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长期以来,党和国家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baoku18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的颁布标志着教师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为我国教师队伍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广大教师要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实现“四个相统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提升教师素质,改善教师待遇,关心教师健康,维护教师权益,让教师真正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支持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进一步强调健全教师工资保障长效机制,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在职提升学历、职称评定的政策倾斜。王沪宁、韩正、孙春兰同志多次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教师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专任教师总数由baoku1893年的1097.89万人提高到2020年的1792.97万人,增长63.31%。教师学历水平不断提升,baoku1893年至2020年,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从84.7%提高到99.98%,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59.9%提高到99.89%,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从51.5%提高到98.79%,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比从2.8%增长至85.75%,小学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0.xx%增长至66%,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占比从不到1%增长至11.47%,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从1.70%增长至27.75%。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加大教师表彰奖励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就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进行汇报。
一、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一是坚持把教师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大力推进党的建设与教师队伍建设深度融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二是抓好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和“四史”学习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着力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三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配齐建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队伍培育,高校总体配备“双带头人”比例超过95%、民办高校达80%以上。
(二)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等要求,着力构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出台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及违规处理指导意见,明确新时代师德规范。二是建立健全师德教育常态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专项教育,将师德师风“硬指标”全面落实到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中,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强化师德师风涵养。三是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制定违规问题查处和公开通报等一体化措施,严惩师德违规行为。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四是强化先进典型引领。构建和完善以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为代表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选树宣传“人民教育家”于漪、卫兴华、高铭暄,“七一勋章”获得者张桂梅,“时代楷模”李保国、黄大年、钟扬、陈立群等全国教师重大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大力振兴教师教育,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一是建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持续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形成了以师范院校为主、综合大学共同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格局,实现了由“本科、专科、中师”三级师范体系向“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级师范体系的跃升。目前,全国开办教师教育的院校共有696所,其中师范院校207所,非师范院校489所,在校师范专业学生261.58万人,为国家教育发展提供充足师资储备。二是持续为基础教育注入优质师资。2007年起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baoku1893年改为师范生公费教育),累计招收公费师范生12.3万人,90%的毕业生到中西部省份任教。全国28个省份实施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每年有4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中小学任教。三是着力提升教师能力素质。2010年启动实施“国培计划”,11年来中央财政投入超过200亿元,培训教师校长超过1700万人次,带动各地建立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习近平总书记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国培计划”为中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做了一件大好事。四是大力建设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6.75亿元支持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打造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大力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扩大。五是全面推进高校教师能力建设。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的教学制度,全面开展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助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在今年教师节前夕收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
(四)全面推进教师管理改革,现代化教师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一是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落实法定教师资格制度,2011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逐步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高新任教师准入门槛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截至2020年底,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共3693万人次。坚持从严管理,“十项准则”颁布以来,121人因严重违背师德问题被撤销教师资格,951人因违法犯罪等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得再取得。二是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4年出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意见,优化县域教师管理体制,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三是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管理评价改革。出台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选拔任职资格和条件。推动各地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校长职业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先后颁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印发幼儿园园长和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为校长教师考核评价提供基准依据。四是推动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2016年印发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校教师评价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完善科研评价导向,引领教师专业发展。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高校人事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努力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弊端。五是深化教师职称和岗位制度改革。推进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正高级职称,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制度,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高校,激发教师创新创造活力。六是推进教师编制与配备管理改革。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出台十余项专门政策措施,指导各地根据教职工编制在不同地区、城乡、学校及学段间的需求变化,加强教职工编制结构优化、存量挖潜和管理创新。加大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历史性解决了城乡编制标准“倒挂”问题。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支撑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推动各省结合实际制定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标准,强化特殊教育教师配备。研制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七是推动中小学教师减负改革。baoku1893年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政策,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专项工作,对影响教师教育教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集中清理,为教师营造潜心教书、静心育人的良好环境。八是以新技术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启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支撑教育改革的新路径与新模式。
(五)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建设,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一是完善高校高层次人才建设制度。出台高层次人才发展指导意见,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育人导向、激发人才活力、优化人才布局、扩大人才开放基本原则,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校人才制度体系。二是加强紧缺领域人才培养。着眼于战略支撑和高端引领,实施基础学科深化建设行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高层次人才培养行动、交叉学科高质量发展行动、产教融合建设行动等,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三是实施好重大人才专项。实施好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着力打造创新团队,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加强高端智库建设,依托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汇聚培养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家名师。
(六)倾斜支持紧缺薄弱领域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全面均衡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2015年启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0年出台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快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乡村教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教师编制配备,大力实施“特岗计划”,累计为中西部地区乡村学校补充教师103万人,覆盖中西部22个省份、1000多个县、3万多所学校。深入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覆盖中西部22个省份725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县,8万所乡村学校、129.8万名教师受益。推动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拓展乡村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大力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国培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为乡村教师提供高质量学习机会。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二是强化学前教育教师配备。推动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推动全国xx个省份出台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截至2020年,全国共有幼儿园教职工5xx.8万人,比2012年增加270.8万人。三是支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教师配备,截至2020年,全国特殊教育教师有6.62万人,比2012年增加2.24万人。四是配齐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推动各地各校在核定教师编制时优先配备思政课教师,截至2021年4月,全国高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达到11.6万人。构建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思政课教师综合素质,每年累计开展网络培训100多万人次。五是实施教师人才支教援助专项。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中小学银龄讲学、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等系列支教计划,累计派出17万余名教师到“三区”县支教,1万名教师援藏援疆支教,招募近1万名优秀退休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和西部高校支教讲学。
(七)着力提升教师地位待遇,教师职业吸引力不断增强。
一是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督促各地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要求,全国2846个县根据预算安排全部实现“不低于”目标。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实施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发放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三是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突出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导向,加大对教学型教师的激励力度。
二、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存在的问题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对标教师法的规定,对标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对标广大教师的期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高校教师思政建设存在“上热中温下凉”问题,重视程度从校党委、院(系)党委到党支部和教师层层衰减。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边界不清晰,人员力量配备不足。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认识误区和管理盲区。
二是师德师风问题时有发生。个别高校教师公开发表不当言论,高校对师德失范教师惩处上宽松软,在教师选聘、海外人才引进、外籍教师聘任、职称评聘中对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缺乏有效手段。中小学教师违规校外兼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幼儿园教师虐待儿童等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教师整体形象。
三是教师培养培训水平仍需提高。地方师范院校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职业院校教师培养体系不够健全,高水平普通高校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培养的动力不足。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市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薄弱,尚不能有效支撑教师全员培训与终身学习。
四是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创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段之间教师结构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公立学校非在编教师尚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性障碍尚需突破。公办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较低,尚需创新教师补充配备方式、完善待遇保障机制,乡村教师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教师职称晋升难问题亟待破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聚集,教师入职学历不断提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比例偏低,教师职称晋升难、职业发展渠道狭窄,影响了教师职业发展。
从长远来看,教师队伍建设离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一是教师从教的责任感、使命感需要持续强化。教师潜心从教、热心从教的动力需要提升,要进一步引导教师保持热爱教育的定力和淡泊名利的坚守,实现“经师”与“人师”的统一。
二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现代化需要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我国教师队伍庞大,但是整体素质不高,能力提升空间还很大,尚不能满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需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不高、能力素质不足,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不到4%;乡村教师整体层次素质更显薄弱;职教“双师型”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任重道远,部分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过低,教师的实践经验、实践技能仍待提升;高校教师中高层次人才不足,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不足,距离建设人才强国、科技强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教师资源灵活均衡配置面临体制机制障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水平总体上仍存在差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教育振兴等重要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灵活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还很重。
四是教师职业吸引力需要持续增强。教师整体社会地位还不够高,教师职业吸引力还不够强,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的职业还有一定差距,实现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任重道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下一步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针对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于“十四五”教育改革发展的近期目标与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国的远景目标,从以下几方面全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健全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在各级党委(党组)对高校巡视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从严管理院长、书记关键岗位,把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德法并举,推进“十项准则”贯彻落实,持续通报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推进教师“四史”学习和师德常态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成为“大先生”。
二是着力构建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推出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加强师范院校建设支持力度,重点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支持一批地方薄弱师范院校,整体提升教师教育水平。鼓励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稳步扩大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规模。推进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教育门槛。建设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验区,推动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教师治理模式。推进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每年为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定向培养万名优秀教师。着力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打造区域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培养职业院校教师,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高水平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推进高等学校建设教师发展机构,打造集教师研修、教学研究、个体咨询、教育技术创新于一体的综合平台。
三是全力打造高水平专业化教师队伍。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核心目标,遵循教师发展规律,突出分类施策,打造高层次教师队伍。扩大高中研究生层次教师培养规模,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养提升到本科及以上层次,将幼儿园教师培养提升到专科及以上层次。着力推进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改革,推动教师培训与学历教育相衔接。深入实施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打造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带头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职教“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建设。
四是重点破解教师队伍建设瓶颈难题。针对教师供给、职称、待遇等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强化教师供给配备,推动各地破解中小学教职工供需矛盾、结构矛盾,实现以县为单位,省市县全面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支持地方创新幼儿园教师补充配备方式,完善待遇保障机制。适当提高高级、中级教师岗位比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优化教师性别比例。坚持“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继续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推动各地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充分激发高校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与调整机制,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压实地方经费保障责任,依法严格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获得感。
五是持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综合改革。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稳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推进“组团式”教师人才支教,服务和支撑国家乡村振兴、稳边固疆等重大战略。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不断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推进大数据库建设与应用,强化技术助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四、教师法修订工作进展与计划
baoku1893年颁布的教师法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理基础、底线保障与改革方向。但是,一段时间以来教师队伍的规模、质量、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教师法的多项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需要进行修订。baoku1893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明确提出修订教师法,教师法修订工作被列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快推进教师法修订工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形成了教师法修订建议稿,广泛听取了各级各类学校、相关领域专家以及中央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经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形成了修订草案。
教师法修订整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加强制度供给,发挥法律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破解教师工作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教师整体素质需要提升、结构不够合理、培养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权益保障需要强化等难题,创新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机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教师法修订主要聚焦以下内容:一是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治方向正确。二是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三是明确教师职业定位,强调教师承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四是明确教师权利义务,增加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教育惩戒权和对创新内容的知识产权等,强化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救助义务。五是提高教师准入门槛,提高各级各类教师学历要求,建立教师从业资格审核把关机制,把好准入关口。六是健全教师聘任和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职称评聘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在教师考核评价中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和立德树人导向。七是加强培养培训,确立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建立公费师范生制度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等。八是强化待遇和保障,分类建立保障机制,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晋级增薪机制,落实为教师减负要求,保障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九是完善教师奖惩制度,明确教师表彰的要求,细化教师违规情形和处理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法律修订程序,加快工作进程,进一步完善修订草案,尽快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和教师法实施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也恳请全国人大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站稳改善民生和增进人民福祉的立场,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和各位委员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建设一流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审议。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全球疫情和外部环境以及国内经济恢复发展中的矛盾问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符合预期,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生产需求继续回升,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内生动力逐步增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营造了良好环境,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7%,两年平均增长5.3%,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7.9%,环比增长1.3%,两年平均增长5.5%;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5%,其中二季度同比上涨1.1%;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9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2%,6月份已降至5%的较低水平;6月末外汇储备为32140亿美元,与上年末基本持平;用电量、货运量等实物量指标匹配度较好,主要指标符合预期目标要求。
(一)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了抗疫重大战略成果。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抓紧构筑免疫屏障,扎密筑牢疫情防线。国内疫苗研发接种步伐明显加快。持续推进疫苗和药物研发,提升对变异毒株的适应性。多措并举扩大疫苗产能产量,分批次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能力不断提升,截至8月10日累计接种xx.1亿剂次。各项防控措施有力有效。进一步加强隔离观察、进口物品防控、变异病毒监测、口岸能力建设等外防输入措施。巩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重点环节防控、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等内防反弹举措,做好法定节假日疫情防控。疫情国际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我国两种疫苗已纳入世界卫生组织紧急使用清单,向150多个国家和13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物资援助,向100多个有需要的国家提供疫苗。
(二)把握好宏观调控时度效,政策效果不断显现。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的工作部署,强化政策协调落实和预期引导,根据经济恢复态势掌握好调控的节奏、力度和重点,政策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增强。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落地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范围,上半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659亿元。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增长21.8%,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进一步大幅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持节用为民、过紧日子。加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有力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有效发挥惠企利民作用,截至6月末2.8万亿元直达资金中已下达2.59万亿元,各地区形成支出1.635万亿元,支出进度达到63.1%。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分别增长8.6%、11%。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继续实施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信贷结构持续优化,6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1.6%,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1%,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上半年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融资2093亿元。通过上调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和预期管理等方式稳定人民币汇率。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发力。延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扩围、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落实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双选月活动。加强脱贫人口、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帮扶。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力度加大。制定原材料价格上涨应对方案以及分品种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分批适当投放铜铝锌等大宗原材料国家储备。有序投放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排查异常交易和恶意炒作行为。市场信心和预期总体稳定。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深入解读经济形势和政策措施,积极稳定市场预期。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0.9%、53.5%,连续16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以上。
(三)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天问一号”探测器成功着陆火星,空间站“天和”核心舱、“天舟二号”货运飞船、“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并完成对接,我国首座1500米水深半潜式生产储油平台“深海一号”正式投产,“海牛Ⅱ号”刷新深海海底钻机钻探深度世界纪录,上海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成功获得首批试验数据,自主第三代核电机组“华龙一号”投入商业运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加强。大力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机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效。重大科技任务加快推进,首批国家实验室挂牌,全面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强化。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创新创业创造推动新动能蓬勃发展。全国已布局建设212家双创示范基地、8500多家众创空间和58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算力枢纽,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持续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应用,6月末5G手机终端连接数已达3.65亿户。疫苗、诊断试剂、创新药物等生物医药行业快速成长。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2.6%,其中电子、医药行业同比分别增长24.4%、29.5%,发明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55.9%。企业生产效益总体稳定向好。深入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8.9%,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同比上升,上半年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66.9%。服务业进一步恢复,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4.9%,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8.3%。
(四)积极扩大居民消费和有效投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的要求,着力畅通供需循环,持续拓展内需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消费持续回升。启动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商品消费稳步恢复,通讯器材、体育娱乐用品等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完善消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促进节假日消费需求释放,餐饮、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服务消费持续回暖,餐饮收入已恢复至baoku1893年同期水平。推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直播电商、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蓬勃发展。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3%,两年平均增长4.4%,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13.9%;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xx.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3.7%。投资稳定恢复。加大补短板投资力度,持续推进“两新一重”项目建设,有序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合理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督促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储备项目质量,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落实支持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6%,两年平均增长4.4%,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5.9%;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xx.2%,两年平均增长2%、比一季度提高4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达57.8%,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3.5%。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活力稳步提升。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进一步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积极拓展我国际经贸交往空间。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加强要素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制定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印发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印花税法正式出台。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顺利实施。首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成功上市。“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持续显现。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上半年日均新设市场主体7.7万户,同比增长25.5%。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平台企业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资本无序扩张势头。外贸外资快速增长。全力落实各项外贸支持政策,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上半年以人民币计价的货物出口额、进口额同比分别增长28.1%、25.9%,比baoku1893年同期分别增长23.8%、21.7%,顺差1.63万亿元。深入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新增4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上半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28.7%,比baoku1893年同期增长27.1%。开放平台建设持续加强。继续推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颁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老铁路、匈塞铁路、中泰铁路、雅万高铁、阿联酋哈利法港等项目建设进展良好,高质量推进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上半年境外投资平稳有序、结构优化,中欧班列开行量、货物发送量分别增长43%、52%。多双边经贸合作水平稳步提升。成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积极参与世贸组织(WTO)改革,正式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并基本完成协定生效国内准备工作,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积极推进中日韩、中国—海合会等自贸协定谈判。
(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工作部署,颁布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好农业稳产增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机制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主要帮扶政策保持稳定,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调增人工工资占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千方百计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持续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支持脱贫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消费帮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持续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提高籼稻最低收购价格。夏收粮油再获丰收,夏粮总产量2916亿斤、增产59亿斤,优质小麦占比提高。玉米播种面积增加,秋粮苗情与常年大体相当。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改善。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加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从实际出发,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势头良好。
(七)有效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空间格局更趋优化。区域重大战略有序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印发实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相关方案,在雄安新区注册落地的首家中央企业正式揭牌成立,加快推进雄安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污染治理“4+1”工程,全面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十年禁渔”开局良好。出台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蓝色珠链等项目基本建成。高标准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编制西部大开发“十四五”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出台实施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西部和中部地区经济恢复势头较好,东北地区生产需求稳步恢复,东部地区主要指标保持快速增长。出台发展海洋经济推进建设海洋强国的意见。新型城镇化战略稳步实施。稳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都市圈提高同城化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运用各类资金,加快推进县城公共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
(八)有力有序推进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的工作部署,污染防治成果巩固拓展,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紧扣目标任务,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污染防治不断深入。加快起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狠抓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白色污染治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推进。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启动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3%,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2.9%。碳达峰碳中和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中央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国内国际工作协同和部署落实,研究提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加快编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分行业分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产业绿色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进。出台实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和钢铁冶炼项目备案管理意见,积极推进粗钢产量压减、去产能“回头看”等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快速增长,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深入发展,能源供应保障有力有序。加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全链条治理。上半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2%。
(九)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民生福祉不断增进。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关于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的工作部署,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加强促进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指导地方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稳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等群体收入保障。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12%,两年平均增长5.2%、比一季度提高0.7个百分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积极扩大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成立。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教育强国推进等六大公共服务工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重要民生商品调节有序保障有力。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切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猪肉储备收储。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试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出让模式,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以来,在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复苏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我们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持续优化、活力明显增强、民生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形势总体良好。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坚强领导的结果,这是伟大建党精神薪火相传、发扬光大的结果,这是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的结果。
从国际看,各国疫情走势和经济恢复进程分化,外部风险仍在积累,对我冲击影响还会持续。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发展进程还受到一些因素制约和掣肘,企业生产经营面临新困难、新挑战,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均衡因素依然较多,巩固经济稳定恢复发展的基础还需要下更大力气。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大宗商品价格高企等因素影响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市场需求特别是内需持续恢复动力依然偏弱,经济恢复发展中困难和矛盾显现,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难度较大,社会民生领域问题仍较突出。为此,我们要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趋势,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挖掘强大国内市场潜力,充分调动亿万勤劳智慧人民干事创业的热情,维护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从目前掌握的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数据以及各方面了解的情况看,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经济增长、就业、居民消费价格、国际收支等主要指标符合预期,居民收入、市场销售、基本养老保险、粮食能源生产等相关指标进展顺利,能耗强度继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趋势。
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为明年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下半年要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处置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提升疫苗接种服务能力,保障疫苗供应。加快补齐疫情防控治理体系短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工作。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
(二)着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继续落实落细各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精简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和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稳字当头,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继续引导金融系统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落实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努力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市场调控及价格监管。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统筹推进企业降成本各项重点工作。
(三)强化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完善“揭榜挂帅”、“赛马”机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更多阶段性成果。完善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大力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努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四)大力挖掘强大国内市场潜力。以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长提升消费能力,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扩大绿色消费,加快推广高效终端用能设备和产品。加快培育新型消费,进一步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推动实施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加大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底明年初形成实物工作量。优化拓展有效投资空间,加快将“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落实到具体项目,聚焦“两新一重”和补短板等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做好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支持地方加快城市老旧管网更换。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政、交通、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补短板领域建设。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五)稳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组织开展协作帮扶就业服务。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抓实抓细田间管理,防范重大病虫害等灾害,努力提高单产水平。组织好夏粮、早稻和秋粮收购工作。
(六)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扎实推进区域重大战略,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支持北京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污染治理“4+1”工程。积极稳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升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水平,推进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建设。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环境污染“3+1”综合治理。努力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支持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加快推动东北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巩固增强中部地区发展动能,积极发挥东部地区“压舱石”作用。着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编制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七)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修订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制定强化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监管。推动外贸稳定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持续推动增加海运运力,保障重点港口畅通运转。稳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出台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巩固稳定提升中欧班列良好发展态势。持续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
(八)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抓紧编制分行业分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推进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继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地下水治理与保护。强化河湖长制,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九)注重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夯实粮食等农产品安全保障基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完成今年1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行党政同责、强化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动国内油气增储上产。持续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稳妥有序处置地方财政和金融风险,抓住窗口期加快存量风险化解,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打击各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行为。
(十)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制定出台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落实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支持各地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各地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达标。采取有效措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理和维护公共安全。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做好救治和群众安抚等善后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要求,落实好“十四五”规划纲要,强化政策前瞻性谋划、系统性推进、针对性落实,确保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心重视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着力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文物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文物保护法实施取得明显进展。下面,我从5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新时代文物事业蓬勃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主持会议审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文件,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发表重要讲话,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分别就考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还就文物安全、文物科技创新、革命文物、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等作出百余次重要指示批示。他强调,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强调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强调考古是展示和构建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明瑰宝的重要工作,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强调要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强调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些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文物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文物工作作出批示,主持会议审议文物保护重要文件,考察文博单位考古现场,要求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在严格保护基础上有效挖掘文物价值,发挥文物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王沪宁同志和孙春兰、黄坤明同志多次就文物保护利用提出要求,主持会议研究部署任务、安排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要求,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将文物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政策供给。文物工作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baoku1893—2022年)的意见》,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为推动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二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流失文物追索返还部际协调机制,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指标体系、全国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巡查范围,文物市场执法纳入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协同推进工作。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意见,26个省份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开展“文明守望工程”、“拯救老屋行动”,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壮大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立法,2013年以来对文物保护法作出三次修正,并将修改文物保护法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颁布实施《博物馆条例》,正在研究修订《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7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00余部地方性法规初步构建起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办理妨害文物管理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范围。有关部门出台《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步。
四是强化科技、经费、人才支撑。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任务,开展“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制定出台了145项文物保护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了33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加强文物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修订《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国家文物保护资金570亿元,投入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78亿元。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中央编办两次核增国家文物局编制,补充优化地方文保机构队伍,全国文物系统从业人员增至16万人。优化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金鼎工程”。
二、全面落实文物保护法,文物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要求,不断加强文物工作,文物事业改革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时期。主要体现在:
一是坚持保护第一,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不断廓清文物资源家底,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深化长城、石窟寺等专项调查。普查登记全国不可移动文物76.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国务院公布第七批、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累计达5058处。现有省保单位2万余处,市县级文保单位11万余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7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799个。大运河、鼓浪屿、良渚遗址、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的世界遗产达56项。重点文保工程顺利实施,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得到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扎实推进,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建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加强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完成6.2万件套国有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库房保存条件得到提升。
二是坚守底线红线,文物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万名,追缴文物10余万件。公安部连续部署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发布六批A级通缉令,通缉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严查严办明十三陵、清东陵、殷墟遗址、钱镠墓等重大文物案件。各级法院受理检察机关就妨害文物管理提起的公诉案件3996件,涉及1baoku1893名犯罪嫌疑人。深刻汲取国内外重大文物灾害事故教训,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文博单位14.8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安全隐患13.5万余处。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33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中央财政年均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文物平安工程,实施3500多项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开展文物法人违法三年专项整治、长城专项执法督察和国保单位卫星遥感监测,畅通文物违法举报渠道。
三是加强文物考古,实证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取得重要进展,“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持续推进。批准实施7000多项考古发掘项目,二里头、石峁、良渚等遗址考古取得重要成果,新疆、西藏等地边疆考古取得重要进展。北京城市副中心、雄安新区考古工作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实施。水下考古稳步推进,组织实施南海、东海、黄渤海及内水重点区域水下文化遗产调查,西沙北礁海域完成首次深海考古试探,“南海Ⅰ号”沉船考古发掘文物超过xx万件套,“致远舰”“经远舰”“定远舰”等水下考古陆续开展。成立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36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开放,科技考古、涉外考古、公众考古快速发展,考古工作实证中华文明、传播中华文化作用不断彰显。
四是传承红色基因,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取得突破。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召开全国革命文物工作会议。国家文物局设立革命文物司,20个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设立革命文物处。全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多处,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100多万件套,革命类博物馆、纪念馆超过1600家。公布两批37个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覆盖全国1433个县,创建革命文物片区合作机制。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延安革命旧址群等保护工程,革命文物保护状况有效改善。制定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编制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实施百年xx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上海中共一大纪念馆、北大红楼与中国共产党早期北京革命活动旧址对外开放。“十三五”期间推出革命文物展览4000多个。推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精品展览,实施革命文物“三个百集”宣传传播工程。加快发展红色旅游,更好发挥革命文物作用。
五是提升展陈服务,博物馆创新发展成绩瞩目。博物馆建设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国登记备案博物馆5788家,其中行业博物馆825家,非国有博物馆baoku1893家;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5214家。建立健全博物馆定级评估制度,公布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1224家。依托二里头、景德镇御窑厂遗址等建设国家级遗址博物馆,支持市县博物馆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博物馆建设,北京、南京、西安等地推动建设“博物馆之城”。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意见》。1051家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智慧博物馆建设加快推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baoku1893年博物馆接待观众12.27亿人次,青少年占25%,举办教育活动33.46万场;2020年疫情期间推出在线展览2000多项,全社会“博物馆热”不断升温。
六是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不断优化文物进出境监管。促进文物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批准设立文物商店202家、文物拍卖企业607家。“十三五”期间审核4388场文物拍卖会、137万多件套文物标的,拍卖成交额约1200亿元。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文物经营资质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与信用监管系统建设。出台《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文物拍卖管理。上海、广东、陕西等地面向公众开展常态化公益鉴定咨询服务,国有文博机构鉴定咨询3万多件套文物艺术品。有关部门出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组建21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严守文物进出境国门关,“十三五”期间审核申报进出境标的约55.7万件套,保护3600余件珍贵文物免于流失。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取得突破性进展,习近平主席见证意大利返还796件文物艺术品,英、美、日等国返还1300余件套流失文物。国家文物局设立文物返还办公室,举办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流失文物回归成果展,马首铜像划拨入藏圆明园,激发全民爱国热情。
七是坚持合理适度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成绩明显。加强政策研究,出台促进文物合理利用指导意见、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及案例指南、大遗址利用导则等政策,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推介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开放346万件馆藏珍贵文物数据信息,出台博物馆馆藏资源知识产权授权操作指引,文博单位与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合作,实现文物与教育、旅游、传媒等跨界融合。出台政策支持文博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等文创开发广受关注。文博单位成为重要文化地标和旅游目的地,世界文化遗产地年接待游客超3亿人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年接待游客3460万人次。创新文物全媒体传播,强化主题宣传,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影响广泛,《如果国宝会说话》《国家宝藏》等节目深受欢迎,三星堆考古发现引起全社会关注,宣传传播总量超70亿人次。
八是坚持开放合作,文物国际交流拓展深化。习近平主席在故宫博物院、湖北省博物馆等文博场所会见外国元首,在乌兹别克斯坦接见我援外文保工作者。有关部门举办49国参与的“大美亚细亚——亚洲文明展”,“秦汉文明”“华夏瑰宝”“秦始皇和兵马俑展”“四川古代文明特展”等展览,在国外引起巨大反响。与美国等23国签署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物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联合申遗成功。实施11项文物保护合作工程、44个中外联合考古项目。“一带一路”文物保护交流合作成果丰硕,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有序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物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对标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对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文物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
一是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未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旅游的关系,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文物大拆大建、违法建设、隐瞒不报、过度开发等问题突出。2020年全国文物执法巡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590起,其中涉及国保单位103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察督办236起。一些地方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文物案件频发,火灾等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防灾减灾能力亟待增强。2020年全国文物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万余项;2017年至2020年运用卫星遥感抽查20省份280处国保单位,督办处理违法建设案件392起。一些地方田野文物看护巡查、风险防范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装备极为短缺。
二是文物机构队伍依然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全国县级文物行政编制仅有5000多人,平均每县不足2人;一些文物大市、文物大县文物行政机构不健全,与保护管理任务极不匹配。文物保护修复、可移动文物鉴定研究人员匮乏。工程建设考古力量紧缺,有的城市待考古勘探发掘的地块面积不断累积。文物考古行业工资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市县文博机构长期面临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不健全,职能属性长期得不到确认。
三是文物研究存在短板,考古成果作用发挥依然不足。文物保护和考古相关学科体系不够健全,高校“双一流”建设考古学权重仍需加强,考古专业本科生培养数量较少,跨学科合作亟待加强,交叉学科建设有待突破。考古研究人员长期陷于繁重的涉建考古任务,难以从事研究攻关和成果转化,考古成果整理研究、阐释鉴证亟待加强。利用文物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围绕夏文化研究等重大问题,组织多学科集中攻关力度依然不够,考古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四是文物科技创新力量薄弱,创新体系尚未形成。文物保护科研力量分散、未形成规模,文物科技资源配置总体规模有限、稳定性经费比例偏低。在国家科技计划经费中,文物保护领域的竞争性经费平均每年不足1亿元,难以支撑文物保护所需的系统性、持久性科学研究。文物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形成,面向关键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亟待加强。
五是改革破题能力依然不足,文物保护管理利用体系有待完善。文物保护领域管理模式仍然以行政审批为主,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亟待提升。民间收藏文物管理制度有待健全,文物市场仍需进一步规范,海外文物入境优惠政策供给不足。文物活化利用创新力度不大、方法不多,社会力量参与不足,需要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予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新任务新使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责任感使命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对历史、对未来和对人民负责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旅游开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坚决防止建设性、开发性破坏。完善文物保护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更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急难愁盼问题,充实文保机构人才队伍、加强经费保障。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文物法治保障。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长城、大运河、长征文物、革命文物保护立法,鼓励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开展国家文物督察,强化监督管理,推动落实保护责任。深化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惩法人违法行为,规范管理文物市场。加大文物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鼓励举报文物违法行为。
三是坚持系统保护,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推动制定实施《“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文物保护。实施文物保护重大工程,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做好石窟寺、古建筑和大遗址保护,加强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等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提高世界遗产保护能力和水平,强化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围绕考古实证我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年文明史,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研究工程和“考古中国”项目,加强水下、边疆和科技考古,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持续加强文物安全监管,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完善防范文物犯罪长效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四是坚持科技支撑,进一步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出台实施加强文物科技创新政策文件,从优化创新布局、强化机构平台建设、夯实人才基础、优化管理体制机制等,统筹解决制约文物科技创新的瓶颈问题。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部署实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科技创新”研发任务,加快建设国家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和文物保护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跨部门联合攻关,加强文博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协同解决文物保护关键技术和重点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五是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文物事业发展强劲动能。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博物馆改革发展、社会文物管理、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构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等为抓手,着力解决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推动让文物活起来,充分发挥文博单位功能,有效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参与研究阐释、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深入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工程,建设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提升文物保护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深度参与文物保护国际治理,实施中外联合考古与文物保护合作项目,持续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着力打造文物外展精品,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五、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及修订的初步考虑
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近40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文物工作方针,落实法定职责,文物保护法关于不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及文物出境进境的各项重要规定基本得到贯彻落实。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文物事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依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执法力量不足、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问题突出,文物违法成本低,罚款额度偏低,行政强制措施少,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法律震慑和警示作用不强。有些条款规定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在文物合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补偿等等方面存在制度盲区,法律引导示范作用不明显。地方文物部门和社会各界呼吁尽快修改文物保护法,以适应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文物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目前,司法部正在抓紧审查有关修订草案,积极推进立法进程,将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基础上,尽快推动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的修订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完善。
一是完善立法宗旨,丰富文物定义和类型。要求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同时明确文物概念以及革命文物、文化景观等文物类型。
二是强化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责任,对地方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等作出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三是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考古管理力度。规定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制度,明确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登记备案程序和保护管理措施。强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要求。设计了不可移动文物降级撤销制度。增加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完善考古管理制度,建立“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增扩考古调查、勘探力量。
四是加强馆藏文物保护利用。明确支持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的措施。明晰馆藏文物认定和等级确定相关程序。健全完善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调拨、借用、交换等制度。提出馆藏文物降级退出制度。
五是进一步规范文物流通,加强市场监管。细化禁止买卖的文物类型。提出公益、市场、司法三种文物鉴定途径,拟按程序研究设立文物鉴定经营机构资质许可并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
六是加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建立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制度。明确文物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部门的行政检查措施。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责任。
七是加大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地方政府违法责任追究专条,明确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职责,建立文物违法失信惩戒制度。进一步提高文物违法行为罚款额度,增加行政处罚种类。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不断推动完善文物保护法。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我们既是鼓舞也是鞭策。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现就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雄安新区实地考察,多次主持召开重要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雄安新区相关规划。栗战书委员长对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韩正副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雄安新区及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有关方面赴河北省、北京市就大清河及白洋淀流域生态保护开展调研座谈,协调指导京津冀晋四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白洋淀生态保护协同立法,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治对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的保障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京津冀等相关省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法高标准、高质量扎实推进实施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标准构建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规划政策体系
雄安新区和白洋淀地处大清河流域“九河下梢”,两者因水而联,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利用保护事关该区域安全和长远发展。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从全局的高度和更长远的考虑来认识和做好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和法治建设,推动雄安新区建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
(一)加强生态保护顶层设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与河北省等方面,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顺应自然、尊重规律,加强规划引领,高标准推进雄安新区生态保护工作。一是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复同意后印发实施《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及起步区控制性规划、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要规划,明确了雄安新区加强生态建设、打造优美自然环境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提出构建“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生态空间格局。二是印发实施《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baoku1893—2035年)》,明确以水面恢复、水质达标、生态修复为目标,到2035年雄安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起步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生物多样性明显提高,同时提出白洋淀生态用水保障、流域综合治理、淀区生态修复、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和举措,实现城市与淀泊共融共生。三是研究编制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雄安新区)实施方案,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推动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统筹推进雄安新区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的雄安样板。
(二)完善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与河北省等方面高度关注雄安新区防洪体系建设,围绕落实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等要求,针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城市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防洪防汛、排水排涝等短板弱项等,抓紧制定完善相关规划,强化工程设施建设,提升雄安新区防灾抗灾能力。一是编制实施《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河北雄安新区起步区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等,提出防洪排涝总体布局、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其中,作为雄安新区主城区的起步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二是印发实施《“十四五”时期雄安新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实施方案》和2021年行动计划,明确有关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举措。三是水利部等有关方面正在组织编制大清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海河流域蓄滞洪区调整方案,从流域系统性、完整性的角度出发,考虑统筹加快建设和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天津市积极配合提升雄安新区和白洋淀下游河道行洪能力,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不断巩固和加强区域防洪体系。
(三)加强绿色环保创新。贯彻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在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进程中围绕创造“雄安质量”、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推动雄安新区使用最先进的环保节能材料和技术工艺标准进行城市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绿色、现代、智慧城市。一是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因地制宜提高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和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引导选用绿色建材,推动起步区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节能率分别达到75%和65%以上。二是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在雄安新区起步区构建“公交+自行车+步行”的绿色出行模式,逐步实现到203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80%、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90%的目标。三是支持供应绿色能源。科学利用绿色电力、地热、天然气、生物质等能源供给方式,形成以跨区域、大容量的绿色电力为主、区内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为辅的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供应系统。
(四)强化立法执法保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支持下,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支持河北省等方面加强白洋淀生态保护法治保障,推动制定地方性法规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依法协同治理的有效合力。一是完善地方立法。河北省牵头,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密切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起草制定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由河北省人大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1日颁布实施。二是加大普法力度。开展相关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和普及教育,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社会公众生态安全和洪涝风险意识,营造加强白洋淀生态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对入淀河流流经的21个县市上下游河道200余公里开展排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二、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
目前,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新区建设同步推进的发展阶段。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协同推进补水、治污、防洪,推动白洋淀“华北明珠”重现光彩,构建完善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创造良好环境。
(一)实施重点工程,防洪排涝项目加快建设。按照相关规划部署,加快构建雄安新区环起步区防洪体系,完善排水防涝工程。一是加快建设重大防洪工程。按照“在建一批、新开工一批、储备论证一批”的原则,滚动推进实施防洪工程建设,加强起步区防洪安全保障。其中,萍河左堤、白沟引河右堤已具备200年一遇防洪能力。二是有序建设排水防涝管网。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稳步推进雄安新区截排系统、雨水管渠、水网系统等建设。同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雄安新区成立以来,相关防洪排涝工程有效发挥了作用,2017—2020年4个主汛期全部安全度汛。截至目前,雄安新区范围内未发生洪水灾害,建设工地等未发生内涝险情,基本经受住了防洪排涝考验。
(二)开展综合治理,大清河流域及白洋淀污染防控全面推进。对大清河流域实施“控源—截污—治河”系统治理,持续推进、稳步恢复白洋淀“华北之肾”功能。一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严控工业污染源,取缔大清河上中游流域散乱污企业3万余家,封堵入河入淀非法排污口1.3万个。严控农业污染源,在沿河沿淀1000米范围设立化肥农药禁施区,取缔水产养殖741处。严控旅游污染源,将白洋淀景区1328艘燃油营运船舶替换为清洁动力船舶,推动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对景区航道垃圾实行网格化清洁管理。二是加大截污处置力度。大清河上游入淀河流沿线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全部改造到位。完成78个淀中村、淀边村污水垃圾厕所一体化治理,将淀边原直排入淀的57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尾水导排至淀外资源化利用,流域市县生活垃圾实现收运体系全覆盖和新增垃圾日产日清。三是实施入淀河道治理。开展大清河流域河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整治,有效维护了白洋淀及上游河道生态环境。
(三)强化修复与管控,白洋淀生态环境持续提升。围绕白洋淀水生态、水环境、水生物等开展系统治理,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典范。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修复。稳妥实施退耕还淀,已全部退出淀区内稻田、藕田。建成唐河、府河、孝义河及萍河河口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并实现有效运转。持续开展水生植物平衡收割及资源化利用,恢复白洋淀生态功能和自然风光。二是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白洋淀实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措施,明确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严格开展相关项目环评审批、强化环境保护措施。三是大力推进植树造林。雄安新区坚持先植绿后建城,以建设全国森林城市示范区为目标,加快“千年秀林”建设,2017年以来,已累计造林42.8万亩,有效改善了水土流失状况。四是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实施白洋淀水生生物资源系统调查,摸清淀区、上游水库和入淀河流生物资源状况并开展增殖放流,2020年在重点淀泊放流鱼类、青虾等苗种6800万单位。
(四)统筹补水和调水,白洋淀水资源配置明显改善。统筹雄安新区水资源配置,不断强化白洋淀生态用水保障,积极建设节水型流域。一是开展白洋淀多水源生态补水。制定实施白洋淀水位保持及补水方案,统筹引黄入冀、南水北调、当地水和再生水,科学安排补水时段、水源和水量,完善太行山区大型水库、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向白洋淀生态补水的供水网络,有序推进白洋淀生态补水。2017—2020年,白洋淀累计补水14.81亿立方米。二是加强水资源配置管理。制定实施雄安新区水系与城市生态水资源配置专项方案,统筹本地水与外调水、地下水与地表水,限制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雄安新区2020年浅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达到xx.88米,深层地下水位平均埋深达到42.75米,分别比baoku1893年同比回升0.76和0.56米。三是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强用水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取水管理和监测计量,推行城镇工商服务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措施,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节水建设,鼓励种植耐旱作物,严格控制发展高耗水作物,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五)加强环境监测,淀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管控。在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创新技术应用,加强监测预警,持续开展环境分析。一是强化科技支撑保障。持续强化绿色环保高科技、新技术在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中的运用,开发水质模拟预警、数字白洋淀等应用系统,率先采用5G网络、VR全景视频等先进技术开展移动式监测,为加强白洋淀生态保护提供有效支撑。二是实施全域水质监测。组织开展白洋淀流域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调查评估,逐步建立白洋淀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对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在线监测设备,完善“散乱污”企业排查和动态清零长效机制。三是开展生态环境分析。组织编制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逐月开展白洋淀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并通过中央环保督察、专项督查和日常盯办等压实责任,逐步建立完善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工作机制。
(六)加大支持力度,资金用地等要素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将白洋淀生态保护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雄安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生态环境保护减收增支补偿xx.5亿元。二是支持防洪工程建设。将雄安新区骨干防洪治理工程纳入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范围,有力保证了相关工程建设。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baoku1893—2035年)》明确的阶段性目标。淀区整体水质由2017年的劣Ⅴ类提升到2020年的Ⅳ类,淀心区平均水质达到Ⅲ类标准。2021年1—6月,白洋淀8个国考点位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府河、孝义河、瀑河、白沟引河等4条主要入淀河流及上游流域50个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为近10年来最好水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同时也要清醒看到,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基础较薄弱、历史欠账较多,改善程度距离规划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突出短板和弱项亟需研究解决。
(一)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白洋淀清运和处理任务较重,随着水面面积逐步扩大,淀区存量污染物对水质的影响将进一步加大。同时,淀区芦苇、水草较多,随着淀区传统芦苇收割利用产业的关停并转、转型升级,苇草就地腐烂对水质也会产生较大影响。
(二)生态用水配置有待进一步完善。白洋淀补水主要依靠引黄入冀、南水北调等外调水,对外依存度偏高、难以长期持续。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流域水资源分配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大清河流域防洪治理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北方地区极端降雨天气频现,大清河流域出现严重暴雨洪灾的可能性不断增加。目前流域中下游骨干河道尚未完成彻底治理,行洪能力不容乐观。同时,规划蓄滞洪区的人口和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启用难度和成本越来越大。
(四)流域依法协同治污需进一步加强。大清河流域面积广、涉及地区多、协调难度大。目前,已开展的流域污染治理合作主要停留在较浅层次的具体工作上,统一规划、统一行动的污染协同治理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相关协同立法、普法、执法后续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考虑
“十四五”时期是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打造白洋淀优美生态环境的关键阶段。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坚持把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统筹建设防洪排涝工程,协调推进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保护和节约用水等工作,努力构建安全可靠的防洪排涝体系,打造蓝绿交织的优美生态空间,为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白洋淀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深入贯彻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baoku1893—2035年)》,加强淀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稳妥有序推进淀中村、淀边村生态搬迁及退耕还淀,逐步恢复淀区湿地生态环境系统完整性。强化大清河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支持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力度清理存量垃圾。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削减入河入淀污染负荷。
(二)大力实施白洋淀生态补水与节约用水。优化雄安新区和白洋淀水资源配置,加强上下游和省市间统筹,综合利用入淀河流、引黄入冀补淀、南水北调、上游水库调剂或其他外调水源、非常规水源等,科学实施白洋淀生态补水,确保生态用水需求。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坚持用水节水并重,加强总量控制,优化定额标准,改变高耗水发展方式,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
(三)滚动推进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建设。落实落细已出台的雄安新区有关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加快推进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筑牢防洪安全屏障。聚焦雄安新区启动区、起步区等重点地区,结合城市建设和片区开发进度,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以及海绵城市蓄水排涝设施建设,完善在建项目基坑排水防涝措施。同步采取工程措施提升白洋淀下游河道泄洪能力,加大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力度。完善监测预报、工程调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夯实城市安全基础。
(四)持续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和联动执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支持京津冀晋四省市持续开展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的跨区域协同立法、普法、执法等工作。协调河北省加快制定完善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织牢织密法治保障网络。推动雄安新区和相关市县、各级河(湖)长依法履行落实责任,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支持流域内北京、天津、山西等省市加强区域协调联动,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共同形成上下游联防联控、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更好发挥法治对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保障与服务作用。
(五)建立健全流域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支持大清河流域各省市从全流域“一盘棋”的角度出发,创新和完善协同治理工作机制,实施以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统筹谋划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乡村一体化管控,努力打破行政分割、破除利益藩篱,共同推进流域协同治理。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将全流域生态保护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考虑、一体部署推进,不断提高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推动区域协调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承担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服务职责,督促有关地方切实履行在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以及防洪排涝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地方与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加大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的协调力度,形成推进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工作的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按照本次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扎扎实实做好有关工作,推动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打造白洋淀优美生态环境,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雄安。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外事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有2件,分别为黑龙江代表团冯燕等3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移民法的议案”(第210号)和陕西代表团史贵禄等3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海洋法的议案”(第407号)。
外事委员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审议工作,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关于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的要求,制定专门办理工作方案,积极听取领衔代表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广泛了解情况,就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等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关于制定移民法的议案(第210号)
(一)议案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
该议案提出,我国现有的移民法律体系存在整体不健全、法出多门、内容覆盖面小和不协调等问题,治理非法移民问题和人才引入需要法律支持。建议以《出境入境管理法》为主体,整合《刑法》《国籍法》《护照法》《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制定专门的、统一的移民法或移民法典,从而构建动态的移民管理模式,并为加强非法移民管理和规范技术移民提供法律依据。
外事委员会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移民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各部门普遍认为,我国已经形成以《出境入境管理法》《国籍法》《护照法》等多部法律为主体,以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具有中国特色的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体系,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可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解决。
(二)外事委员会审议意见
9月16日,外事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上述代表议案。外事委员会赞同各相关部门意见,认为《出境入境管理法》《国籍法》《护照法》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能够基本满足我国移民管理工作的需要。对于议案中反映的问题,可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解决。
二、关于制定海洋法的议案(第407号)
(一)议案情况及相关部门意见
该议案提出,我国尚未建立统一权威的海洋法律体系,缺乏与涉海国际法接轨和维护国家海洋安全的法律依据。建议通过制定海洋法,形成完整的海洋法律体系,从而明确海洋管理机构职权,加强海洋生态治理,构建维护海洋主权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外事委员会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外交部、自然资源部、中国海警局等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各部门普遍认为,《海洋基本法》是综合体现我国海洋战略、明确我国海洋基本制度和原则的基础性法律,很有必要。有关部门还就《海洋基本法》推进情况和建议进行了说明。
(二)外事委员会审议意见
9月16日,外事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上述代表议案。外事委员会认为,《海洋基本法》已被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二类立法项目。外事委员会将就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有关部门保持沟通。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2021年10月xx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环资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44件,由青海代表团和16个代表团部分代表1401人次提出,涉及28个立法项目和1个监督项目。其中,建议修改法律的议案11件,涉及9个立法项目;建议制定法律的议案31件,涉及xx个立法项目;建议开展执法检查的议案2件,涉及1个监督项目。
全国人大环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工作的指示要求,把议案办理作为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不断改进办理工作,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办理高质量。一是明确办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制定委员会议案办理工作计划,明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牵头办理责任制,建立交办、汇总、研究、反馈、审议五个环节的办理工作机制。召开17个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议案办理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定期汇总跟踪办理工作情况。二是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在全面研究办理议案基础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代表议案中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在法律草案起草和研究论证中吸收采纳;对多位代表提出的相同立法项目议案或代表多次提出的议案,如制定黄河保护法、国家公园法、碳中和促进法等,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赴四川、青海等地实地调研并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三是加强联系沟通,提高质量效率。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论证和专题调研;将议案办理与立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在地方召开8次议案办理座谈会,听取代表建议,反馈办理意见;依托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召开9场议案办理网络视频会议,由牵头的副主任委员向代表介绍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做到44件议案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021年9月8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召开第34次全体会议,对44件议案的办理意见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1件议案涉及的1个立法项目,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
二、15件议案涉及的7个立法项目,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继续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立法任务
2.关于制定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
3.关于制定黄河保护法的议案4件
4.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2件
5.关于修改草原法的议案2件
6.关于制定国家公园法或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法的议案4件
7.关于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的议案1件
8.关于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的议案1件
三、14件议案提出的8个立法项目确有必要,建议加强论证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9.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议案1件
10.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议案1件
11.关于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的议案1件
12.关于制定低碳发展促进法、碳中和促进法、碳中和法的议案5件
13.关于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议案1件
14.关于制定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的议案2件
15.关于制定核损害赔偿法的议案1件
16.关于制定无线电频谱资源法的议案2件
四、12件议案涉及的12个立法项目,建议进一步加强研究论证,或在相关立法工作中统筹考虑
17.关于制定高原地区绿色发展促进法的议案1件
xx.关于制定放射性废物管理法的议案1件
xx.关于修改防沙治沙法的议案1件
20.关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议案1件
21.关于制定遗传资源保护法的议案1件
22.关于制定生态环境修复法的议案1件
23.关于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法的议案1件
24.关于制定太行山生态保护法的议案1件
25.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1件
26.关于制定环境教育法的议案1件
27.关于制定节约用水法的议案1件
28.关于制定绿色建筑促进法的议案1件
五、2件议案提出的1个监督项目,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9.关于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议案2件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21年10月xx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连续四年对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持续强化法律实施监督,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执法检查组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担任组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丁仲礼,秘书长杨振武,环资委主任委员高虎城任副组长,成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共27人。4月至9月,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小组,分赴陕西、上海、内蒙古、湖北、湖南、海南、河南、黑龙江等8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深入到26个地市,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了128个单位,召开20次座谈会,听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与五级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座谈。同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13个省(区、市)人大组织24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广泛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这次执法检查有以下特点:一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固废法执法检查作为具体举措,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严格依法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将新增法律制度实施情况作为重点,聚焦生活垃圾分类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抽查暗访,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三是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扩大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广泛深入组织全国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专题调研,带头贯彻实施法律,就近就便开展监督。四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执法检查组所到的8个省(区、市)人大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全国、省、市、县各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做到全覆盖。五是广泛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把法律学习宣传贯穿到执法检查全过程,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法律知识专项答题,组织各地人大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六是科学开展评估。委托第三方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律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固废法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固废法修订工作。baoku189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作出“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的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于2020年4月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固废法,增设了生活垃圾专章。2020年9月1日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贯彻固废法,认真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固废法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法定责任积极有效落实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进行部署,通过专题研究、带队检查等方式,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上海市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放在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中予以部署推进。河北、江苏等地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队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法律实施。
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地政府落实法律第7条规定,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法律第13条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工作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落实法律第30条规定,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作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依法向本级人大或常委会报告。天津生态城、深圳、西宁等“无废城市”试点城市和地区落实法律要求,在全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落实法律第8条规定,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签订《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推动跨区域联防联治和利用处置设施共享。
部门监管职责得到加强。法律第9条规定了各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生态环境部加快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拟订和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拟订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促进政策,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支持力度,2021年已安排337亿元,同比增长13%。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指导,推进城镇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农药、化肥合理使用和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资源化利用,商务部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海关总署加强对固体废物入境监管,国家邮政局组织和推动快递包装减量化。各地建立责任清单、出台规范性文件,推动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压紧压实目标责任。
企业治污主体责任不断压实。落实法律第39条要求依法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国务院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范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海南省实施《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现“一证式”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落实法律第66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累计引导近6亿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入规范渠道处理。相关企业加强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利用处置全链条管理,污染防治责任不断强化。
(二)配套法规标准制度逐步完善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印发了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邮政快件绿色包装规范。发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资金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各地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率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福建、甘肃等11个省份发布了生活垃圾管理地方性法规,山西、湖南、河南等11个省份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北京、吉林、宁夏、新疆4个省份发布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辽宁、山东等省份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地方性法规。
(三)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著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展明显。落实法律第四章要求,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启动,各省(区、市)均已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习惯加快养成。到2020年底,46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4.6%,回收利用率平均达到36.2%。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3.7亿元支持地方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3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7%;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0%以上,2.4万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整治。上海市加快全过程分类体系建设,建成一批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强化全过程监管,建成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和“一网通办”平台,实现“全覆盖、全封闭、全程智能化”管理模式;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城市新风尚,垃圾分类逐渐成为市民自觉行动和日常习惯,居民和单位分类达标率均达到95%,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上海模式”。在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考核排名中,上海市始终保持第一。浙江、海南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湖北襄阳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率达85%。湖南长沙建成固废管理信息化平台,对生活垃圾处理实现智慧化管理。
危险废物监管和处置能力不断加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5亿元支持479个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设施短板弱项。到2020年底,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超过1.4亿吨/年。各地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现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处置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全覆盖。疫情期间,湖北省面临医疗废物激增压力,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湖北省共同努力,及时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短板,迅速扭转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局面,组织各方面力量转运医疗废物,有效保障湖北省医疗废物处置总体平稳有序,守住了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的最后一道关口,实现了医疗废物处置“零库存”、安全“零事故”、人员“零感染”。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四省(市)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白名单”制度,广东、广西、江西、福建、湖南建立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机制,在危险废物监管、防范和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方面开展常态化合作。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不断加强。持续优化工业结构,推动钢铁、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幅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国务院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在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废、城市废物等综合利用方面取得技术突破。组织创建50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和60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动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1075座重点尾矿库治理基本完成。加强对矿山生态修复政策支持,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对大青山前坡哈拉沁区块进行生态恢复保护,形成综合性公园。
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动。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超过50%。河南省辖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99亿元,支持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回收利用,全国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6%和87.6%,农膜回收率达到80%。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71.23%。陕西延安市加强对反光膜的回收再利用,解决农业白色污染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行政执法和司法保障不断强化
严格执法监管。落实法律第24条规定,2020年底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2021年1月1日起,xx个进口口岸全部取消。国务院相关部门连续四年开展“国门利剑”专项行动和打击进口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2020年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2.5万个。连续三年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整治。到2021年8月底,全国624家垃圾焚烧厂1432台焚烧炉的自动监测数据全部联网并向社会公开。新法实施一年来,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8728起案件,罚款金额约9.6亿元。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固体废物违法行为作为重点领域,加大全链条打击力度,持续高压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积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新法实施一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受理涉及固体废物类一审刑事案件336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纠纷案件40件,一审行政案件3698件。各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罪baoku1893件3425人,起诉2306件5738人,有力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办理涉固体废物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51件,赔偿金额约10亿元,清理固体废物5576万吨。
(五)法律宣传普及广泛开展
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法律第11条关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力度,促进有关人员学法用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老百姓普遍关心的身边事,组织开展固废法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5.1万次、入户宣传5100余万次,志愿者达640万人次,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上海市开展了力度空前、形式多样、持续不断地垃圾分类宣传报道,鼓励不同年龄、不同层面的市民广泛参与。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法律第29条要求,推动489家城市垃圾处理设施、397家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执法检查期间,有3xx1.4万人在“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项答题,各地人大组织30多万人参与法律知识问卷、有奖知识问答,有力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全国人大代表带头贯彻实施法律,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就近就便开展监督,取得良好效果。地方人大高度重视代表专题调研,相关省级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带头参加,调研紧扣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发动社会参与,反映群众关注,有力推动了固废法的宣传和实施。上海市人大探索实现“全过程民主”,连续两年将垃圾分类作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下社区的主题,听取市民意见近2万人次,对四级人大代表和居民开展3万余份垃圾分类问卷调查,充分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垃圾分类检查调研和综合测评。北京市人大连续两年创新开展了“万名代表查三边,垃圾分类带头干”和“三个一”活动,全市三级1.3万余名人大代表从身边、周边、路边查起,检查一个点位、发现一个问题、上传一张照片,积极发现问题、形成清单、交办整改,形成了执法检查监督闭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固废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法律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还较突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还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和挑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距离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和期盼还有较大差距,需要各方面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依法推动解决。
(一)依法治污的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
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干部群众对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对法律学习领会不深不透,依法办事能力不强。部分企业人员对法律知晓率不高,只知部门要求,不知法律责任。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对依法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重视不足、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的监管和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不健全,压力传导存在“上热中温下凉”逐级递减的问题。法律第5条确立了污染担责的原则,但部分企业依法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受利益驱动,习惯于将固体废物“一包了之、一转了之”,非法转移、利用、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环境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法律第38条要求实施清洁生产,但企业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的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第49条规定的“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二)法律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不平衡。从检查情况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尚未完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尚未普遍形成。有的地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设施不足,居民小区与垃圾中转站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未完全打通,垃圾混装混运、混合处置现象仍较为普遍。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等有害垃圾,缺少中转贮存和处置设施,尚未形成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完整链条。
过度包装、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管理规定有待进一步落实。法律第68条要求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管,鼓励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我国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快速发展,2021年1—8月,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累计完成673.2亿件,同比增长40.1%,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不高,包装物标准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过度包装屡禁不止,包装废弃物产量迅速增长,社会反映强烈。法律第69条规定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第70条要求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地方反映,替代品成本高,技术不成熟,供应不充分,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监管环节多、力度不足,效果不够明显。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能力有待提升,大量塑料垃圾以填埋方式处置,存在“白色污染”问题。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不规范。法律第79、81条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作出规定。抽查发现,株洲港铜塘湾港区码头作业区没有规范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杂堆放。法律第90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由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抽查发现,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偏远地区卫生室等存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健全、收集不规范、转运不及时的问题。法律第73条对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进行了规范。抽查发现,有的大学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不完善,收集处置不规范。评估发现,部分省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程序不规范。法律第122条就执法过程中查获的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无法退运的固体废物处理作出规定,但一些地方移交处理机制还不完善。
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制度有待落实。法律第16条、36条、75条和78条规定建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制度。评估发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不健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不够,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方面基础性数据不完整不准确。
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法律第29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相关信息,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估发现,2020年全国xx6个大中城市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但发布内容不完整,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尚未公开,其余设区的市未按法律要求定期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地方反映,对企业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公开方式缺乏规定,有的企业不知如何公开环境信息,有的公开内容不完整、不及时。
区域联防联控制度有待深化。法律第8条对建立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作出规定。评估发现,固体废物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起步较晚,跨区域共建共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存在一定制度障碍。
(三)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存在短板弱项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法律第13条、45条要求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城市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不少城市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一些垃圾填埋场建设时间久、设计标准低、论证不充分,有的填埋场超负荷运行、超期服役,有的存在渗漏问题。抽查发现,郑州、醴陵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厂超负荷处理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资源化设施建设滞后,产品出路不畅。大件垃圾拆解中心和分拣中心等配套设施不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投入不够,全国约5%的村庄未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资料显示,青海、西藏等一些生态敏感区和居民点分散地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面临禁扔难、转运难、处理难等问题。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空间布局和地区分布不均衡。废酸、废盐、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不足55%,锰渣、赤泥、磷石膏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仅为5%、7%和40%左右。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污泥处置仍是薄弱环节。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不足、分布不均,一些城市没有正规的消纳场所。抽查发现,哈尔滨等城市存在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农业固体废物量大面广,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回收体系不健全。法律第71条增加了对污泥处置的规定,但一些地方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同步建设污泥处置设施,对协同处置的第三方企业监管不到位,大量污泥堆放或非法倾倒造成环境污染。抽查发现,西安市污泥处理能力缺口达1240吨/日,占污泥产生量的51.6%,长安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长期擅自堆放。
(四)配套法规标准名录制修订工作相对滞后
部分法规标准仍未出台。法律规定的全过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信息化监管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地方性法规建设有待加强。评估发现,仍有约20个省(区)和大部分设区的市、自治州没有制定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部分法规标准名录亟待修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强制性标准都未及时调整更新。
配套法规标准名录覆盖领域存在空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缺失,建筑垃圾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不健全,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可降解塑料制品认证方式等标准体系不完善。
(五)执法和司法威慑力不强
法律威慑力不强。法律第26、27条赋予了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等法律职责,第八章用23个条款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从执法情况看,查封扣押、按日计罚、拘留等强有力的措施使用不多,法律震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抽查中,湖南省汨罗振升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检查人员出示环境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情况下,仍拒绝开门,故意拖延、阻挠检查。
执法监管能力不足。固体废物种类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违法行为隐蔽,执法监管难度大、要求高。评估发现,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管机构不健全,辽宁、浙江等5个省级行政区和82%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未设独立的固体处,陕西、宁夏等9个省级行政区和近1/3地级市没有专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机构,或已有相关机构职能弱化,县一级普遍没有独立的固体废物监管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执法专业能力不强,执法装备水平差,“不会查找问题、不能发现问题”现象明显。
监管合力不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法监管涉及十余个部门。地方反映,实际工作中存在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协同发力不够等问题,容易造成监管空白。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填埋方面,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在联合监管上存在盲点,危险废物跨省非法倾倒案件时有发生。部分地方政府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转交生态环境部门单独负责,未建立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机制,难以进行全过程监管,不利于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司法保障有待加强。地方反映,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不够,有的法律条款由于缺少相应的司法解释,难以执行。专业鉴别机构少、收费高、周期长等问题突出,危险废物“鉴别难、鉴别贵”现象普遍存在,有的省份无专业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评估发现,全国已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第三方机构不足200家。
(六)法律保障措施有待加强
资金和用地保障不到位。法律第95条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经费保障提出明确要求。一些部门和地方反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历史遗留大量尾矿、渣场、低值高风险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难度大、投资多、周期长、收益小,社会投资意愿不足,呼吁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法律第92条要求保障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检查发现,有的地方政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不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消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设施和场所用地困难。
污染者付费机制未有效建立。法律第58条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相关工作推进缓慢,已有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偏低,未能与垃圾分类质量挂钩,农村地区普遍没有实施垃圾收费,地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存在缺口。第71条要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目前仅少数地方将污泥处理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用,但标准不高,费用收缴不到位。
财税政策有待完善。法律第98条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税收优惠作出规定。一些地方反映,因难以准确辨别综合利用产品性质,相关企业不能享受到税收政策优惠,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负过重,回收行业无法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等问题多年没有得到解决。法律第99条要求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目前仅有个别地区开展试点。
科技支撑保障不足。法律第94条要求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进步。我国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较低,缺乏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相关领域尚存在许多技术瓶颈,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科技支撑不足。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滞后,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缺少经济可行、高附加值、规模化利用的技术。镁渣、电石渣等固体废物缺乏先进适用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此外,5G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不足,固体废物管理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不高。
执法检查组经过认真研究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对绿色发展理念认识不深入,行动有差距。一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不够深入,认识不够深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法定原则落实不够,没有充分认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对发展的压力,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存在等靠思想,主动思考不够,实践办法不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没有形成。简单粗放的资源利用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工作中没有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对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重视不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还未形成,“大量消耗、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粗放型资源利用模式和固体废物产出模式尚未根本扭转。固体废物量大面广,新老问题叠加,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据统计,我国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超600亿吨,占地超200万公顷,每年新增固体废物约100亿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约33亿吨、建筑垃圾约20亿吨、农业废弃物约40亿吨,一些地方“旧账未还,又欠新账”问题较为突出,固体废物增量和存量仍处于历史高位。大量历史遗留的废渣、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不足,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随着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未来将产生大量废弃的风机叶片、光伏太阳能电池板、电动汽车蓄电池等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复杂严峻,不少地方感到财力有限,技术支撑不足,市场化手段缺乏,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此外,公众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依然存在,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还没有形成。
三、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依法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积极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与大气、水、海洋和土壤污染防治。要坚持精准治理,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新问题,推动解决生活垃圾处理、快递包装等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要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律武器、法治方式,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分步骤推动地级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和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
(二)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制度
制定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是《立法法》的明确规定和要求,是全面有效实施法律的重要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快立法步伐,加快制修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与转移管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加快出台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时制修订固体废物鉴别、污染防治技术、综合利用、产品包装和设计制造等标准,形成科学严密、有机衔接的法规制度体系。各省(区、市)和有立法权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快制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强化监督执法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固废法中涉及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的条款共有79条,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职责的条款有75条,要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压紧压实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法定职责。要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链条各环节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拐点”,打通“堵点”,形成要素完整、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联动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固体废物集散地综合整治。注重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布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设施用地。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检查职责,依法督促、推动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要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污染担责的原则,依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企业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企业要严格落实限制过度包装规定,推广使用可循环包装物。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产废企业要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要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加快建立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总结推广长三角地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等经验,积极探索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建立跨行政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在规划制定、设施建设、固体废物转移、大宗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和区域合作,有效化解区域间处理处置能力不平衡和结构性短板问题。
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着力提高执法监管能力,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措施,对典型违法案件严惩重罚、及时曝光,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切实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出现“企业得利、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现象。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要严格落实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相关制度。要逐条逐项落实法律规定,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增强便民措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处置。推进建设高标准的“邻利型”垃圾焚烧设施,加强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加强污泥、飞灰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高度重视青藏高原等生态脆弱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国际航班、船舶、铁路运输等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处置,严格防范风险。加强内河船舶与港口所在城市垃圾收运处置系统的有效衔接。
要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能力。加强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统筹规划,实现省内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需求总体匹配。加强危险废物区域联防联控,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建设国家大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基地,开展老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评估检查,确保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
要有序减少固体废物存量。着重推进解决历史欠账问题,推进矿山等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历史遗留矿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对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的规划和建设,鼓励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加快建立完善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要重视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加强对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建立完善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支持绿色包装产品创新,降低替代成本,有力有序有效治理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加强全生命绿色周期管理,重视研究风机叶片、光伏太阳能电池板、电动汽车蓄电池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
(五)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多元共治的长效机制
要落实收费制度。严格落实法律第58条规定,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体现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加大征收力度,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落实法律第71条规定,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污泥处理成本涵盖在内。
要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绿色金融支持,探索利用政府投资基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等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和产业发展。加强政策支持,培育一批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的龙头企业,带动多产业的固体废物协同利用。
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在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共性问题研究。鼓励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大力推行绿色制造、绿色设计。加强对磷石膏、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发,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点的处理技术,加快研究解决垃圾填埋遗留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支持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设备研发,重视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六)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共同保护格局
固体废物量大面广,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要持续加大固废法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普及分类知识,强化公民对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法定义务的认识,引导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广泛深入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加快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依法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困难更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法治力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根据2021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企业破产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健全破产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安排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依法破产观念,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化解过剩产能,解决企业“生易死难”问题,促进市场出清,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工作。栗战书委员长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从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高度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陈竺、王东明、郝明金三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浙江、陕西、河北、山东、山西、吉林等6个省开展实地检查。检查组还委托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一)执法检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一是紧扣法律规定,确定检查重点问题。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前期调研,认真梳理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破产案件审判情况、管理人制度实施情况、企业破产中的政府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实施情况、对修改企业破产法的意见建议等10个问题作为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二是进一步聚焦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在对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人制度、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和府院联动机制等3个重点难点问题再赴上海、苏州、厦门、重庆等地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全国人大财经委还到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实施企业破产法的主要情况开展调研。整个执法检查涉及面广,重点突出。
(二)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一是运用法律评估、大数据分析作为执法检查的辅助手段。在baoku1893年委托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企业破产法评估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评估报告。委托国家信息中心对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开展大数据分析,为更加全面真实反映企业破产法实施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执法检查与关联法律分析相结合。在执法检查中我们认真梳理企业破产法与关联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情况,分析研究与破产程序相关的衍生法律问题,推动关联法律实施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三是以执法检查带动和促进修法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提请审议。为统筹做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和修法工作,除将执法修法涉及的重点问题列入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外,还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破产问题开展了4个专题调研,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企业破产法与关联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情况、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完善等相关专题研究。这些工作与执法检查齐头并进、相互配合,为修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执法检查工作步步深入。一是开展前期调研。检查组召开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调研座谈会,赴北京、陕西、辽宁、湖南开展前期调研,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二是开展面上检查。按照执法检查重点,通过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的方式,对12个省(市)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是开展专项检查。针对面上检查的重点难点问题,赴4个城市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开展随机抽查。在执法检查中随机抽取破产企业,深入一线进行检查,剖析典型案例。整个检查工作环环紧扣、步步深入。
在执法检查中,国务院国资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地方人大给予大力支持,执法检查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联系全国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本次执法检查形成了2份前期调研简报、3份实地检查报告、6份委托检查报告、1份专项检查报告、4份专题调研报告、3份法律评估报告、1份大数据分析报告、3份委托研究报告,为向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企业破产法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实施企业破产法,建立健全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持续提升破产司法保障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破产,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从破产案件数量看,200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59604件,审结破产案件48045件。从时间顺序看,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一段时间,每年的破产案件数量在3千件左右,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挽救和退出机制,破产案件数量快速上升,2017年至2020年受理和审结的破产案件分别占到法律实施以来案件总量的54%和41%。从地域分布看,东部地区破产案件数量占到全国的近80%,浙江、江苏、广东三省约占60%。从破产企业类型看,随着国企改革持续推进,国有困难企业完成集中退出,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占绝大多数,2020年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占案件总量的近90%。大数据分析显示,舆论普遍肯定企业破产法的实施成效,2020年以来对企业破产法相关话题的舆论满意度达92%。
(一)开展法律宣传,破产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法院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工作。一是积极普及破产法治观念。通过组织专家宣讲、投放公益广告、建立微信公众号、举办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积极传播市场化、法治化破产理念,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企业破产,形成破产法治共识,持续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二是增强市场主体学法用法能力。通过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宣介破产典型案例、开展破产法治大讲堂、组织专业律师上门服务等方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学习了解破产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逐步被市场主体接受和社会认可,困境企业运用破产制度的能力增强,债务人企业主动申请破产案件的比例上升。三是提高破产法理论研究水平。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成立了多家破产法研究机构,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涌现出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对破产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作用。
(二)着力完善相关制度,破产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区积极开展企业破产法的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破产司法制度和司法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规定的司法解释,制定关于强化破产案件受理、提高破产审判效率、推动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落实跨境破产等多项司法政策,为依法审判破产案件提供依据。二是健全破产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有力支持了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三是地方建立破产配套制度。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与破产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各类政策文件约475件。经过多年努力,以企业破产法为基础,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为重要内容,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为补充,关联法律为支撑的中国特色破产法律制度逐步建立。
(三)做好统筹协调,破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和法院加强统筹协调,在破产案件中密切配合,相关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企业破产法的实施。一是推动经营困难国企有序退出。2007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推动97家中央企业下属的804户企业依法完成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采取破产方式的中央企业占全部“处僵治困”退出企业的24.3%,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河北省搭建困难国有企业破产服务平台,通过集中运作降低破产成本,提高处置效率。二是因企施策开展破产重整。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前景的困难企业,积极运用重整方式帮助企业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公司治理、实现重生发展,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庆钢铁、东北特钢、青岛造船等一批大型企业通过重整实现了扭亏为盈和产业提质升级。三是破产办理更加便捷。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将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政府相关部门与法院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动解决破产程序中的启动费用、税收处置、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测评中,我国办理破产的评价名次从2013年的第82位提升到2020年的第51位。四是稳妥处置企业破产带来的风险。各级党委、政府和法院系统全面贯彻落实防疫抗疫决策部署,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要求,大力推行参与破产程序的线上渠道,着力发挥破产制度挽救功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深化实践探索,破产司法程序有效实施。陷入困境企业通过司法程序实现破产退出,债权债务有序公平清理,债务风险有效化解,实现了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法律规定的三种破产程序中,破产清算约占破产案件总量的90%,重整约10%,和解不到1%。一是充分发挥破产清算制度作用。企业通过破产清算方式实现退出,防止了债务风险的进一步累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计,2016年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以来,7000多家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实现退出,其中大部分采用破产清算方式。山西省、陕西省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为“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开辟绿色通道。二是大力发挥重整制度作用。对符合重整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重整方式进行挽救。加强对具有重整价值破产企业的甄别,探索实施“出售式重整”等新模式,推动一些大型企业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积极探索开展预重整工作,推动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序衔接,及时处置债务风险,降低破产制度性成本。三是推进运用和解制度。积极发挥和解制度在化解小微企业债务风险方面的优势,上海破产法庭近两年推动17家进入破产清算的中小企业成功和解,清理逾44亿元债权债务,盘活约17亿元资产。四是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个人破产条例,建立个人破产配套制度,稳步推进个人破产综合改革试点。浙江省温州市、台州市,山东省东营市等地开展个人债务清理试点,挽救因提供担保陷入困境的个人,推动化解企业债务连带风险。
(五)加强专业建设,破产司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人民法院通过设立破产法庭、完善破产审判体制、加强专业化建设、健全管理人制度等举措,提高破产司法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破产审判组织机构建设。全国已设立14个破产法庭、近100个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及专门的合议庭集中办理破产案件。浙江省设立的2个破产法庭、21个破产审判庭以及基层破产专业人民法庭,保障了快速增长的破产司法需求。二是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将优秀员额法官充实到破产审判队伍中,目前全国共有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417名。重庆市形成以破产法庭和破产合议庭为基本架构,共计152人的破产审判专业化队伍。三是推动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28家高级人民法院和284家中级人民法院编制了管理人名册,共纳入机构管理人5060家、个人管理人703人,各地共成立了131家管理人协会,管理人执业能力不断提升。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管理人选任模式,由破产案件各方当事人组成的选任委员会组织实施。四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以及法官和管理人工作平台,各地法院大力推行线上的申报审核债权、债权人会议、处置分配财产、监督管理人账户等工作,提升破产审判效率。北京破产法庭推动案件全流程线上办理,将破产成本占破产财产的比例压缩到5.52%。
三、企业破产法实施仍存在突出困难和问题
企业破产法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实施中也存在破产意愿不强、破产程序执行薄弱、审理周期较长、府院协调不落地、配套制度不健全、财产清偿率较低、制度运行成本偏高等困难和问题,现实中“该破未破”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对破产方式的运用还不够主动,破产制度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
(一)运用破产方式实现市场出清的意愿不强。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并未完全选择破产方式退出,2020年全国企业注销数量289.9万户,其中因破产原因注销的企业3908户,占比仅约1‰。一是企业申请破产顾虑多。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了破产的法定情形,实践中企业符合条件但是不想破、不敢破的现象比较普遍。有些企业由于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不规范,担心破产暴露经营问题被追究责任,有些企业在陷入困境后,继续冒险经营或放任公司亏损,造成破产申请普遍不及时。北京市法院系统近三年来受理的破产案件中,63.6%是在企业停止经营三年后提出申请。二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破产退出有较多顾虑。特别是对于规模以上企业破产,由于担忧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人员就业,政府态度更加谨慎,造成了一些企业“应破未破”,矛盾不断积累。三是一些基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能力和动力不足。破产审判人才储备总体不足,许多基层法院缺乏破产审判专业团队,一些法官缺乏办案能力,对受理破产案件存在畏难情绪。破产案件在审理方式上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不同,在考核机制上缺少专门的绩效考核办法,也影响了法官审判破产案件的动力。此外,“无产可破”企业缺乏破产费用。许多破产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一些“僵尸企业”甚至无产可破,无法支付办理破产的相关费用。虽然有些地方探索建立了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但尚无对资金来源、管理、使用的统一规定。
(二)破产程序执行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破产案件程序启动难。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8条、第10至14条对破产申请和受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不受理或受理期限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地方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增设受理条件,受理与否有时主要依赖法官主观判断而非法定条件。二是破产案件的审理周期普遍较长。企业破产法第14条关于通知债权人、第45条关于债权申报、第79条关于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第84条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第120条关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等,都对破产程序主要环节的时限作出了规定。但是实践中,破产案件的审理时间普遍较长,而且因案因地差异很大。一些省份法院已审结的破产案件平均周期超过500天,有些破产案件审理时间长达数年,少数破产案件甚至超过十年未能审结。三是财产保全措施难以解除。企业破产法第xx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中止。有些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的机关将破产理解为清算程序,拒绝在重整、和解程序中给予解封,或者将保全措施仅理解为诉讼保全,不适用于公安、税务、海关等行政机关对财产的查封,对破产财产处置形成障碍。四是“执转破”等法律程序衔接存在困难。法院的“执行不能”案件中,大量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符合破产立案标准,但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机制不完善,在移送条件和程序等方面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企业是否移送破产审查,各地标准差别很大。
(三)破产管理人制度尚未健全。管理人的业务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是当前影响破产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因素。一是管理人的能力素质不适应需要。有的管理人履职过程中漏报、错报企业信息,有的管理人以缺乏办理能力为由拖延履职,有的管理人未经法院许可擅自支取报酬,有的管理人频繁更换经办人员或者将业务转包,影响破产案件的办理。管理人制定重整方案质量参差不齐,有些重整方案难以实现促进企业重生发展的目的。二是管理人名册产生规则不统一。各地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申请条件不统一、进入标准不透明,名册内的管理人数量少,可供选择范围有限。名册更新普遍不及时,有的地方五年没有更新。各地对于管理人分级分类的标准差别大,资质相互不认可,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管理人市场。三是破产案件的管理人选任方式有待改进。企业破产法第22条规定了管理人的指定与更换。多数地方主要通过抽签、摇号方式随机指定管理人,难以保证管理人的能力水平与破产案件相匹配,特别是一些复杂破产案件无法有针对性地选择高水平管理人。债权人对于管理人的选任以及更换缺乏发言权。四是管理人履职缺乏保障。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了管理人的9项职责,实践中管理人身份尚未被社会普遍认同,履行财产调查等法定职责存在障碍。管理人报酬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分段确定,对于担保财产进行管理处置的费用没有规定,办理无产可破案件的收入缺乏保障,管理人履职积极性不高。五是对管理人的监管有待加强。企业破产法第27条规定了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第69条规定了管理人的行为告知义务。司法部门对管理人的监管缺乏抓手,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的制度流于形式,地方破产管理人协会对会员的管理职责没有统一规定,破产企业和债权人对管理人违规执业难以制约。大数据分析的调查反映,2020年因管理人履职发生的纠纷案件同比增长44.1%,远高于同期破产案件4.7%的增幅。
(四)重整制度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通过重整对困难企业进行挽救是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制度安排。企业破产法第八章对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执行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重整制度的实施受到诸多制约。一是重整程序对债权人权益保护不足。重整计划的制定未能充分考虑债权人的意见,法院强制裁定重整计划容易侵犯债权人权益,重整计划可能会因债务人主观不执行导致失败,重整期间担保权恢复行使的判断标准不明确,缺少对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的要求,债权人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没有保障。二是金融机构对重整计划支持不够。有的金融机构债权人由于债权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对于债权人会议表决不积极,有的银行分支机构上报审批的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影响重整计划顺利通过。破产资产处置的相关政策不适应金融不良债权处置方式多样化的需要。三是对投资人权益保护不足。对于重整企业引入投资人的程序范围条件、投资人退出重整计划的前期投入能否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重整转清算时清偿顺序是否优先等一系列问题尚无明确规定,影响投资人参与重整的积极性。四是税收制度对重整激励不足。出于防范借破产逃税的考虑,税务机关参照企业重组的税法规范,认为重整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债务豁免属于企业所得,按照法定税率对重整后企业课以企业所得税。由于一些重整成功的企业未能快速恢复盈利能力,难以在规定期限内承担相应税负,甚至导致重整计划失败。五是对企业重整前不良信息的处理缺乏制度性安排。根据目前征信业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企业不良信息将长期保存,对重整企业原有不良信息的保存和使用没有特殊安排。企业重整后,仍面临着原有不良信息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府院联动”机制未能有效落地。企业破产需要法院和政府的统筹联动。虽然多数地方出台了“府院联动”机制有关文件,但可操作性有待加强。一是法院对破产事务的协调处理存在障碍。多数地方“府院联动”机制由法院主导,破产过程涉及经费保障、职工安置、税费处置、政策帮扶、社会稳定等多方面事项,法院协调办理的难度大,有时无能为力。一些破产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空转”,问题得不到解决。二是政府对破产行政事务统筹不够。破产程序中的行政事务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缺乏专门的破产事务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有的事项突破了现有部门职责,政府的支持配合因案件和部门存在差异。有些事项在法律和政策适用上存在分歧。三是破产企业注销不够顺畅。企业破产法第121条规定,管理人应当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政策对破产企业注销也作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仍然存在对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额外设置条件,对破产管理人签署的申请书不予认可,对营业执照无法缴回等特殊情况不予办理,对股权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不予注销或办理股权变更等问题。四是税务注销登记存在障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政策,规定管理人持法院终结破产清算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要按规定核销“死欠”,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但一些地方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税务机关以税款未获全部清偿为由拒绝出具清税文书的情况。大数据分析报告对超过100万条涉及企业破产的舆情信息进行抓取分析显示,“涉税问题处理难”在影响企业破产法实施问题中占26%。五是跨区域的协调配合不够。破产案件中涉及到的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处理资产保全解除、资金账户解封、消费限制解除、债权补报等事项时,可能会因不同地区政府和法院的认识不一致或者地方保护主义,需做大量协调工作,尚未形成对破产案件相互支持良好协作的局面。六是少数案件存在行政或司法的不当干预。有的地方反映,破产案件涉及资产处置、管理人选任、重整计划制定等问题时,个别政府部门或法院违背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破产案件不当干预,使得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得不到支持,对本该清算的企业做无意义的抢救,浪费了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
(六)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退出存在困难。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所有企业法人,但是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特定市场主体的破产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国有企业破产障碍较多。企业破产法对国有企业的破产并无其他特殊规定,仅在第133条规定了法律实施前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实践中国有企业破产因国有划拨土地无法办理出让手续、职工待遇新旧政策衔接困难、法院需要上级单位出具维稳保证函等情况而难以推进,有些案件搁置多年未能终结。例如,北京市农工商开发公司于2011年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但因企业名下两宗国有划拨土地出让手续无法办理,至今未能结案。二是金融机构破产缺乏专门规范。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破产的适用范围程序、申请主体以及接管托管程序,同时授权国务院制定金融机构破产实施办法。迄今为止,金融机构破产实施办法尚未出台。实践中,由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行政程序进入到破产司法程序,面临风险处置工作能否被司法程序认可、风险处置资金费用能否优先受偿、风险处置的接管人或行政清理组能否继续担任破产管理人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金融机构破产和金融风险防范。原华夏证券、德恒证券等9家进入破产程序的高风险证券公司因程序衔接等原因多年未能完成破产。三是上市公司破产情况复杂。企业破产法对上市公司破产并无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破产实践中,在证券市场监管与破产司法程序衔接、股东大会与债权人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平衡、进入破产程序后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程序等方面缺乏明晰规定。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是:
(一)对企业破产法作用的认识不到位。市场经济下企业退出是常态现象,破产制度“破”是形式,“立”是实质。但长期以来,社会传统观念和固有思维对破产存在忌讳和排斥,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各方面对破产制度功能的认识仍然不足,观念转变还不到位:对公平保护债权作用认识不到位,债权人在债务人濒于破产时往往选择抢先执行,以获得个别清偿,无法获得清偿时,会因担心破产申请繁琐又无益而放弃权利。作为破产程序中关键的利益方,部分金融债权人内部决策程序比较复杂,依赖政府隐性担保,怠于债权管理,不能及时启动重整或清算程序。对优化资源配置作用认识不到位,债务人碍于社会舆论回避谈及破产,往往采取两年不进行企业年检被吊销执照的方式退出市场。部分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顾虑被追究国有资产流失责任,职工认为企业破产个人就损失了“铁饭碗”,都不支持企业破产。对防范化解风险作用认识不到位,不少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为担心企业破产后个人承担责任,宁可背着骂名“跑路”,也不敢破产、不愿破产。少数地方政府领导担心企业破产影响经济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抵触和回避破产。对破产挽救重生作用认识不足,将破产简单等同于破产清算,或者对重整程序贴上“程序繁琐、费用高昂”的标签,认为仅适用于大型企业,而不适宜中小企业。破产制度促使陷入绝境企业“规范退出”、帮助经营困难企业“涅槃重生”、警示运行正常企业“向死而生”的功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市场化破产的机制不完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破产工作逐步从政策性破产向市场化法治化破产转变,资源配置从行政干预转向市场主导,但囿于思维惯性、路径依赖,相关工作机制仍不完善。一是政府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破产工作涉及面广,很多案件没有政府的支持协调难以推进。部分地方政府工作缺位,认为企业破产是法院审理范围内的事项,缺乏积极配合态度。在缺少政府支持的情况下,法院对处理破产案件存在畏难心理,有的告而不理,有的没有政府批文便不办理。个别地方政府工作越位,一些地方破产案件依然沿袭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和做法,虽可以较好解决破产衍生的社会问题,但也存在着与市场主导的破产机制不适应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等风险。二是政府与法院联动处置的工作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虽然初步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但制度化不足。实践中主要还是“一事一议”、“因案协调”,因案因地差异较大。大部分府院联动机制主要局限在政府和法院之间,管理人与公安、民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对接时还存在障碍,需要提供繁琐证明材料或法官亲自办理,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的“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
(三)企业破产法有效实施的审判力量不适应。破产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需要司法力量的有力支撑,当前破产审判力量建设还不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一是审判组织建设不适应。近年来,全国法院加速了破产审判组织建设,但是各破产法庭成立时间较短,区域发展不平衡,通过案件集中管辖提高专业化水平、带动全国审判水平提高的作用尚未完全显现。基层法院破产审理案多人少的现象比较普遍,审判组织建设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法官知识结构不适应。破产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商事案件,要求法官具备有效执行法律的能力、监督破产程序的能力以及一定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从事破产审判的法官具备较强的法学专业能力,但处置重大复杂破产案件时,在经济、财务、金融等方面知识和经验上存在短板。三是法院内部制度和技术支撑不适应。法院内部有关破产审判制度建设、网络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破产法庭和破产审判庭与其他审判庭和其他法院的关系、法官绩效考核制度等问题,仍在探索解决过程中。
(四)防范打击逃废债行为制度不健全。信用既是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又是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重要基础。当前,依法破产的市场信用环境仍有短板。一是恶意逃废债侵蚀市场信用基础。一些企业利用制度漏洞,恶意转移资产、转让股权、无偿赠与、低价贱卖,即使有偿债能力也尽量少偿还债务,甚至逃废债。某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或局部利益的考虑,不正视企业假破产真逃债。尤其是近年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社会债务杠杆攀升、银行逾期与不良贷款增加,周期性和结构性因素叠加,企业部门潜在债务风险上升,恶意逃废债有加剧风险。二是缺少打击恶意逃废债的具体制度。涉破产犯罪的刑事规范存在犯罪主体范围较窄、犯罪行为方式单一、犯罪刑罚偏轻等问题,且打击恶意逃废债涉及民事、商事、刑事不同制度和程序的衔接,法院缺乏落实相关法律责任的有力手段,实践中破产欺诈主要通过民事诉讼实现权利救济,缺少以刑事方式打击破产欺诈的实践,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三是社会信用体系仍在不断完善。各地各部门虽已建立诸多信息系统,但“条块分割、信息孤岛”问题突出,“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中标准规范、配套制度、纵横协同还不到位,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信息系统融合仍有困难,建立健全信用体系任重道远。
(五)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一些规定不适应新形势。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破产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需要。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破产法存在不衔接的问题。一是有些关联法律与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叠,个别甚至相对冲。二是有些法规规章缺乏针对性规定。三是配套制度不够健全。
五、进一步推动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推动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破产法律制度深入实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企业破产法对于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政策合力。将实施企业破产法与加快制定、完善、落实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文件、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结合起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破产理念,营造良好的破产法治环境。三是加大普法力度。向企业、社会、中介机构深入宣传破产法律制度,将法律政策、改革举措、典型案例相结合,引导社会全面准确理解破产,更加主动运用破产。
(二)优化破产程序,提高破产审理实效。一是着力解决破产申请难、受理难问题。法院要严格依法受理破产案件,保障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该破能破”。加强重整制度的运用,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努力做到“能救则救”。对长期停止经营、内部资料缺失等情况的“僵尸企业”破产受理工作,要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打通破产程序的堵点难点。强化破产受理对保全措施的效力,解决保全解除难、中止执行难问题。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时限要求,对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债务规模较小的案件,通过实行最短公告期限和债权申报期限、改进债权人会议流程等方式加快审理。规范法院对重整计划的强制批准权,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设立专门破产法院,推动在破产案件需求大的地市普遍设立破产法庭,扩大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覆盖面。继续充实破产审判队伍,完善破产审判考核激励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能力。
(三)健全管理人制度,提高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培育竞争有序的管理人队伍。统一各地管理人名册的编制标准和准入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管理人跨区域执业,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管理人市场。增加管理人数量,优化管理人结构,提高管理人专业性,研究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的专业机构担任管理人的可行性,保障管理人履职的客观公正。二是建立全国性的管理人协会。按照管用分离原则,由国务院明确全国性管理人协会的主管部门。协会要研究制定统一的管理人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则,加强管理人执业能力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提高管理人履职水平。三是完善管理人选任和监督制度。优化管理人选任更换的标准、方式、程序,提高管理人与案件的匹配度。强化管理人监督,明确管理人责任追究机制,增强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债权人对管理人的监督权。四是完善管理人执业费用和薪酬保障制度。保持管理人薪酬在合理水平,研究建立破产援助资金,明确资金使用办法,保障承接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的履职费用和基本报酬。
(四)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更好发挥协同作用。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国务院明确统筹破产行政事务和牵头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责任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涉破产事务的职责分工,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落地落实。二是优化破产企业注销服务。完善破产企业注销股权质押和解除股权冻结的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破产企业注销登记的相关规定,为破产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企业注销服务。三是支持管理人履职。有关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为管理人查询控制和接管处分债务人财产、开立撤销账户、调查取证、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等依法履职行为提供条件。
(五)优化财税政策,保持破产企业税负在合理水平。一是落实好已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把支持企业破产重整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到位,指导企业、管理人将政策用足用好。二是研究解决企业破产有关涉税问题。对重整企业豁免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统筹研究,促进重整企业重生。针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措施与税收强制执行等问题,制定适应破产企业特点的规章制度。三是优化税收管理和服务措施。保障破产企业必要发票供应,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依法核销破产企业欠缴税款,及时对重整成功企业纳税信用进行重新评定,恢复企业纳税资格。
(六)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重整企业信用重建。一是研究对破产重整后企业原有不良信息处理的制度性安排。探索对重整企业涉及债权债务的相关记录与重整前做适当切割,适时推动修订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关于破产企业与破产企业负责人的状态信息要及时更新共享。三是进一步规范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的办理。建议明确信用修复的申请人、申请标准、审核办理时限,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司法执行等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审核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符合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限内采取措施,为企业修复信用。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重整企业予以融资支持。四是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要依法建立健全打击逃废债的配套制度政策,严厉打击借破产形式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七)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对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保障。将法律对保护职工权益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对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加大催收催缴力度,依法追究责任,进入破产程序后要按照法定顺序及时清偿职工工资和社保缴费。研究建立及时解决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问题的长效机制。二是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参与权。进一步完善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债权人会议以及债权人委员会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好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三是积极为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创造条件。发挥好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在破产企业职工安置中的作用。推动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再就业培训等困难,切实为职工再就业提供支持帮助。
(八)加快法律修改工作,完善破产法律体系。一是加快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方面,要尽快修改,对于自然人破产、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等问题,在修法中做好研究论证,积极回应实践需要。二是做好企业破产法与关联法律的衔接。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关联法律法规与企业破产法衔接协调的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一揽子修法建议,并同步做好对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要以企业破产法修改为契机,加快关联法律法规的联动修改,推动破产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以上报告,请审议。
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今年7月份,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执法检查。自从《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容县按照严格执法、规范运作、搞好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认真抓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强执法力度,规范种子行业经营秩序,有力地保障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种子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一)加强宣传教育。今年上半年以来,容县结合春耕生产与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大力宣传《种子法》、购种相关知识,此外,还通过进入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店、农资市场经营店,通过到现场讲解等方式引导种子生产经营者、农资市场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增强依法经营的法律意识,与厂家联系共同推介适合容县种植区域的优质水稻种子和农资产品。在宣传活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和科技人员177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0多种,发放0.58万份,现场举办咨询培训20场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0.39万人次。
(二)严把准入关口。按照《种子法》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6年第5号)规定,对新申请加入的市场经营主体,严把办证条件和程序关。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上,截止目前,共办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1个,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委托代销备案xx件,经营不分装备案154件。通过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备案工作,从源头杜绝假劣种子的产生。
(三)注重示范推广。容县新品种试验展示主要分布在容州镇杨叶村丶十里镇大田垌丶县底镇冠堂村。1、开展稻田综合种养示范。今年,在容州镇杨叶村进行稻田养鸭试验示范,开展稻田养鸭种养技术试验示范研究与探索,取得较好成效。2、水稲直播栽示范。2021年早稻在县底镇冠堂村进行水稻直播栽培示范50亩。减少投资成本,节本增效。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投入量,减少移栽和管理人工支出。2021年3月1日,容县春播现场会在县底镇冠堂村水稻直播栽培示范点,组织种植户参观学习。在玉林电视台作了相关报道。2021年5月22日,玉林电视台新闻报道容县:大力抓好粮食生产,牢牢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这个专题报道内容是玉林市“十四五”开局、奋进新征程。2021年6月29日,在容州镇杨叶村召开早造水稻直播勾产验收现场会,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全县15个镇农技站负责人参加。3、水稻高产示范与新品种示范。2021年早稻在容州镇杨叶村开展水稻高产示范200亩,同时开展水稻新品种引种优质稻示范。4、水稻直播与抛载对比试验。2021年早稻在容州镇杨叶村、县底镇开展水稻直播与抛栽对比试验示范。
(四)加强专项检查与日常监测。2月xx日,容县印发了《2021年容县春季农资打假“春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了农资打假保春耕“春雨行动”,本次行动中,容县组织精兵强将,开展了种子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以种子经营户为主要检查对象,现场检查了种子包装标签、品种审定、经营档案等。共检查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门店98个,整顿种子市场32次。在农资市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通过线上及线下两种方式,对辖区内的种子广告开展检查,严格检查应当审定未经审定或者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发布广告,或者广告中有关品种的主要性状描述的内容与审定、登记公告不一致的种子广告。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xx车次;现场检查农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63家,检查广告116个
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加强对辖区内农资店的日常检查,加强对容县716户经营范围含“种子”的批零业市场主体的经营资质及广告的检查。保持12315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网络畅通,保证“种子”经营者和消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网上监测种子广告和资讯信息22条次,暂时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行为,12315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在日后会继续加强宣传和执法检查。
(五)狠抓案件查处。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立案查处了两起种子经营违法行为。罚没金额4256元,销毁不合格种子xx5公斤。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宣传不深入。对《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还缺乏广度和深度,贯彻实施《种子法》的浓厚氛围还未形成。部分种子经营人员和群众对《种子法》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二)执法力量薄弱。在种子案件查处中,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轻、使用行政处罚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尺度掌握不准、执行偏软甚至难以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宣传贯彻《种子法》作为规范种子市场、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大事来抓,将《种子法》纳入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种子法》,把《种子法》有关知识普及到户到人。宣传报道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身说法,让群众知晓法律、敬畏法律,形成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招聘,配置必要的物质装备,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应用科学的标准和流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实现对执法履职行为的痕迹管理,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程序合法,执法结果合法。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增强种子执法队伍力量,放大综合执法效果。
(三)完善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质量监管体系、农业执法信息监管平台体系、品种展示和测试管理体系。建立市场导向下的严管模式,增强监管的硬度。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重点监管,尤其强化对套牌、白皮袋和散装种子直销入户的监管。严把“三关”:一是把好办证关,二是把好种子市场入口关,三是把好问题处理关。依照《种子法》的要求对违法行为从严打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部署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在民法典中对知识产权作出专门规定,制定修改知识产权法律,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重大改革作出决定,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的监督,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
知识产权审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三大审判领域,主要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相关案件,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随着我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加注重全面保护、更加注重严格保护、更加注重司法保护。当前,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以下特征:一是案件数量迅速攀升。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1万件增长到2020年的46.7万件,年均增长24.5%,比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总量年均增幅高出12.8个百分点,反映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明显增长。二是新型纠纷大量涌现。涉及互联网核心技术、基因技术、信息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及平台经济等方面新型案件日益增多,复杂技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难度加大,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边界、责任认定对司法裁判提出新挑战。三是网络侵权易发多发。网络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最主要发生地之一。与线下侵权相比,线上侵权行为更易实施、更加隐蔽、更为复杂,影响涉及面更为广泛,收集固定证据更加困难,权利人维权难度进一步加大。四是利益平衡愈加复杂。知识产权涉及利益关系复杂,且与社会公共利益息息相关。平衡保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准确把握多层次价值取向,稳妥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都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与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同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专业化审判体系基本建成,北京、上海、xx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专业化审判能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全方位司法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智慧化审判模式广泛运用,现代科技与知识产权审判深度融合,为知识产权突出问题治理提供有力支撑。涉外审判影响力日益增长,中外权利人受到依法平等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交流合作深入开展。现在,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并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品牌强国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及成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着力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2013年至2021年6月,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xx.1万件,审结206万件。其中,审结专利案件14.3万件,著作权案件131.6万件,商标案件43.7万件,技术合同案件1.8万件。制定知识产权司法解释xx件、司法政策性文件11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0个,完成党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知识产权相关改革任务12项。通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加强对创新的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激励创新。
依法保护科技创新成果专利。科技创新成果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指导意见,出台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和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严格保护发明创造,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服务科技强国建设。制定司法解释,落实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一批高新技术案件,加大对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技术产业升级。
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保护创新就要保护人才。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价值确定和利益分配产生的纠纷,保障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得到更大激励。审理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纠纷等案件,结合科技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保障职务发明人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合理界定已尽勤勉义务科研人员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保护科研人员技术成果利益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营造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法治环境。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农业科技创新,关系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加大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制定植物新品种权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严格保护国家种质资源,加大对“南繁硅谷”等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种业科技创新。会同农业农村部共建合作机制,积极参加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智库,助力打好种业翻身仗。审理水稻“金粳8xx”、玉米“隆平206”等品种权案件,对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突出问题重拳出击。加强优质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依法审理“库尔勒香梨”等地理标志侵权案,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加强对公平竞争的保护,维护市场法治环境
产权和知识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公平竞争,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加强反垄断审判工作。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有利于保护创新创造活力,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竞争中性特点,准确把握竞争政策,尊重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保护竞争活力。依法审理生物医药、电信服务、文化消费等民生领域垄断案件,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依法审理奇虎与腾讯垄断纠纷等案件,坚决规制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研究完善涉互联网平台垄断行为认定标准,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依法予以惩处。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精神,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2.4万件,保护竞争者利益,改善消费者福利。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等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规范网络空间市场竞争秩序。审理“小度”智能产品语音指令案,制裁人工智能产品市场恶意混淆、误导公众行为。坚决制止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诋毁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引导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进行良性竞争。
强化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商业秘密是最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是创新主体的“安身立命之本”。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创新财产、保护公平竞争。出台商业秘密司法解释,细化保护客体、保密义务、侵权判断、民事责任等规定,统一裁判标准,加大侵权违法成本。明确诉讼中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举措,打消对诉讼中“二次泄密”的顾虑,鼓励权利人依法维权。审理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等案件,依法严惩不诚信行为。审理泄露投标标底降幅案,明确标底降幅属于受保护的经营信息,坚决制裁招投标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规范商标注册使用行为。出台商标授权确权司法解释,维护诚信原则和商标注册秩序。2020年,审结商标授权确权一审行政案件1.6万件,有力促进商标注册秩序规范化。审理“海棠湾”商标抢注等案件,坚决制止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扰乱商标注册使用秩序行为。审理王老吉与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等案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的涉商标、品牌纠纷。加大驰名商标司法保护力度,重拳惩治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服务品牌强国建设。
(三)加强对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引导新领域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也带来新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审判要跟上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以规则之治激励创新创造、化解矛盾风险。
探索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审理人工智能生成文章著作权案,对人工智能自动生成文章是否构成作品进行有益探索。审理“懒人听书”有声读物著作权案,明确朗读文字作品保护规则,引导新兴文化消费行业规范发展。审理共享单车“扫码开锁”专利权案,依法保护共享经济自主创新成果。审理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案,明确抄袭金融数据终端产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规范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秩序。通过公正审理一系列新型知识产权案件,明晰保护规则,明确权利边界,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妥善审理涉平台经济案件,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规范秩序。出台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指导意见,平衡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审理群控软件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合理划分数据权益权属及边界,维护用户数据权益和隐私权。坚决制裁过度采集使用个人信息、利用算法实施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行为。妥善审理数据确权、交易、服务、隐私保护等案件,探索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推动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四)加强对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
文化知识产权保护,关系文化艺术创新创作,关系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关系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对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依法保护红色经典传承。红色经典承载的精神价值,是党和国家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出台司法政策,指导正确审理涉及红色经典传承和英烈合法权益保护案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文化传播秩序,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历史虚无主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严厉制裁侵害红色经典和英烈合法权益行为,旗帜鲜明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依法审理“刀靶大捷雕塑”等红色经典著作权案,坚持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尊重权利,兼顾经典传承和权利保护,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著作权保护。出台著作权保护意见,切实加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著作权的保护。依法保护创作者权益,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共利益,平衡激励创作和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关系,促进智力成果创作和传播。制定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解释及相关司法政策,细化“通知删除”规则适用标准,合理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平衡权利人和网络服务平台权利义务关系。严厉惩治虚构版权牟利等“碰瓷”行为,维护图片版权市场法治秩序。依法审理同人作品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保护在先创作者和取得合法授权传播者的合法权益,为“二次创作”厘清法律边界。在网络游戏侵害金庸武侠小说改编权案中,坚持市场价值导向,依法判处1600余万元赔偿。在侵犯《流浪地球》等热门影视作品著作权犯罪案中,对8名被告人判处实刑并追缴违法所得,彰显严惩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力度和决心。
加强文艺作品、文化产品保护。注重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激发文化创意活力,促进文化产业繁荣。依法审理体育赛事直播、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短视频等领域知识产权案件,促进新型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健康发展。审理“Q版孙悟空”美术作品侵权案,尊重原作品权利人合法权益,也为传统历史文化再创作留出空间。审理涉“光头强”“喜羊羊”“米老鼠”“功夫熊猫”“小猪佩奇”等动漫形象知识产权案件,鼓励原创、反对剽窃。积极探索商品化权益保护,将知名作品名称、角色名称等作品元素作为在先权益予以保护,拓宽文艺作品、文创成果司法保护方式。
加强传统文化、传统知识保护。保护传统文化,就是保护民族瑰宝。依法审理涉及中医药、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等案件,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进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建设,研究中药品种保护新情况新问题,助推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审理苏绣绣品侵权案,依法保护底稿作品著作权,保护刺绣艺人再创作付出的劳动,保障刺绣传统文化及刺绣产业健康发展。审理《寿光县志》古籍点校案,依法保护点校者创造性劳动,推动古籍发掘、保护和传播。设立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保障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福建德化法院加强陶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赞扬。
(五)健全知识产权诉讼规则,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
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的特殊性和侵权的隐蔽性,知识产权维权长期存在“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也是世界性难题。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切实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努力破解“举证难”问题。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完善证据提交、证明妨碍、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制度,健全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将“书证提出令”扩大到“证据提出令”,明确掌握证据一方举证义务,明确证明妨碍和妨害证据保全法律后果,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全面、诚实提供证据。审理“挂机刷量”案,依法适用证据规则,判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的被告赔偿2300余万元。审理区块链存证等案件,支持当事人通过区块链技术固定、保存、提交证据。建立“云上物证室”,运用3D扫描技术建立电子物证管理系统,便利当事人举证、质证。
努力破解“周期长”问题。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缩短知识产权诉讼周期。完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为权利人及时提供司法救济,避免因诉讼周期长导致合法权益受损扩大。兼顾及时保护和稳妥保护,防止滥用保全进行不正当竞争。在平行诉讼高发的标准必要专利纠纷领域,探索完善“禁诉令”适用。审理涉电商平台反向行为保全案,26小时内紧急作出裁定,平衡保护专利权人、经营者、电商平台和消费者利益。审理大疆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等案件,采取“先行判决+临时禁令”方式,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
努力破解“赔偿低、成本高”问题。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违法成本低是重要症结之一。出台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让严重侵权者得不偿失,让遭受侵权者得到充分赔偿。审理“小米”商标侵权、“卡波”技术秘密侵权等案件,依法判处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让“侵犯知识产权就是盗取他人财产”观念深入人心。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综合考虑原告全球市场份额高、涉案技术秘密商业价值大,被告侵权规模大、侵权时间长、拒不执行生效行为保全裁定等因素,判赔1.59亿元,切实保护重要产业核心技术,有效震慑不法行为。依法适用侵权人获利、证明妨碍制度等方式确定损害赔偿,让侵权违法者无利可图。
努力破解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加强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建立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典型案例等组成的案例指导制度体系,建成知识产权案例库和裁判规则库,出台加强类案检索指导意见。针对审判实践中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及时发布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使法律适用标准有案例参照、有规则指引,推进裁判标准统一。
(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通过制度改革和科技变革,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上诉案件。设立北京、上海、xx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支持南京、武汉、深圳等24地设立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跨区域管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建成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优化案件管辖布局,审理一大批标杆性案件,在统一裁判标准、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三合一”改革。全国21个高级法院、164个中级法院和134个基层法院有序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刑事案件批捕、起诉集中管辖,促进民事维权、行政查处、刑事制裁有效衔接。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入罪标准及从重处罚情形,规范办案程序。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万件,严惩链条式、产业化犯罪。审理侵犯“乐高”积木著作权犯罪案,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六年并处9000万元罚金,充分发挥刑事制裁强大震慑效果。
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专业、前沿、复杂技术问题,技术事实查明直接影响案件质效。建立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技术鉴定人员、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活动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增强技术事实认定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出台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司法解释,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450余名技术调查专家入库,覆盖30多个技术领域,全国范围共建共享、按需调派,有效缓解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题。
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力度。生效裁判的执行,决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终效果。出台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和工作指南,充分发挥以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的执行查控模式、执行财产变现模式、执行监督管理模式作用,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案件执行质效及规范性、透明度。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执行信息化智能化。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快建设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科技法庭,积极运用5G、AR、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提升审判质效。建成全国法院统一的司法区块链平台,支持当事人在线进行数据存证和验证。北京、杭州、xx互联网法院等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在线办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人民群众称赞是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
(七)参与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强化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增强系统保护能力。
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作。会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旅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推进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形成保护合力。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审查,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加强在线诉调对接。推动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强化协同治理效果。
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长三角三省一市法院与当地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机制,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区域协同创新。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意见,支持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升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形成品牌效应。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行业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连续多年发布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营造尊重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知识产权平等保护与国际司法合作,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
坚定不移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尊重非歧视性规则的国际营商惯例,遵守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原则,对内外资企业、中外权利人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促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展示我国保护创新、开放包容的自信与决心。审理“施耐德”商标侵权案,依法制裁恶意抢注行为,有效保护外商的驰名商标。审理达索公司软件著作权案,判决对外国工业软件权利人予以高额赔偿。审理“红牛”商标权属案,依法维护外国企业合法权利。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值得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出台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司法解释,细化落实TRIPs协议有关临时措施规定。明确商业秘密“秘密性”、善意使用不停止使用等裁判标准,保障国际条约国内转化适用。审理“迪奥”商标行政案,准确把握《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精神,便利外国权利人在华获得商标权保护。审理“双季米槐”植物新品种权案,依据《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将“许诺销售”纳入“销售”行为调整范围,使权利人得到充分保障。审理新思公司软件著作权案,同时适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我国国内法,对外国当事人权利给予有效保护。
深化与国际组织交流合作。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司法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集(中国卷),参与建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律与条约数据库。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成功调处多起涉跨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拓宽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渠道。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受邀出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法官顾问委员会委员,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创设和修订,加强司法交流合作,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总的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实践证明,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党的领导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实现历史性跨越,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健全,充分体现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第二,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根本立场,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通过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第三,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着力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法治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第四,依法平等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基本准则,切实贯彻民法典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遵守国际规则,履行国际条约,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各国权利人知识产权,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第五,防止权利滥用是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坚持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坚决防止权利滥用,平衡保护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二、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结合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研报告反馈的问题清单,根据调研分析,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知识产权司法理念与新时代新阶段要求还有差距。有的法院对知识产权审判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正确处理依法严格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关系、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的认识需要深化,司法实践中平衡把握和准确运用存在差距。
二是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有待提升。虽然破解“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但这些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知识产权案件赔偿数额总体上仍显不足,对维权费用支持偏低。案件数量增长迅速,一些案件审理周期仍然较长。部分案件裁判标准不统一现象仍然存在。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存在专业性、权威性不足现象。
三是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需要深化。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不够健全。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和刑事保护衔接不够顺畅,制约了司法保护合力发挥。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尚不健全,证据规则、事实查明、保全制度、损害赔偿等审理规则亟待完善。
四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如,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如何健全,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知识产权如何有效保护,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如何有效规制,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如何尽快完善,针对一些企业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妨害研发创新如何建立裁判救济机制,等等。
五是知识产权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领域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个别领域重复性纠纷居高不下,大量挤占司法资源。重点领域整治力度还不够、震慑还不到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存在不统一现象,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协调有待加强。
六是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存在不适应问题。有的法官办理新型、复杂、高技术案件专业水平存在差距,服务国家战略的司法能力有待提高。知识产权复合型审判人才缺乏,专业法官流失现象在一些法院较为突出,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亟待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尚不健全,在知识产权审判中作用发挥还不够。符合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存在司法不规范现象,甚至出现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枉法裁判等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三、下一步的措施和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作出重大部署。当前,我国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作用愈发凸显,这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知识产权审判各领域各环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全面总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年试点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改革方案,促进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完善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强化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功能,加强信息化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度。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治力度,提高维权费用支持比例,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进知识产权案例、裁判文书和裁判规则数据库深度应用,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专利权司法保护,切实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加强商标权司法保护,助推商标品牌建设和商品服务贸易发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促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传统文化、中医药资源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
三是着力推动健全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强化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惩戒滥用权利、恶意诉讼行为。充分发挥刑罚威慑功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领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四是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深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建设。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立足司法推动完善相关国际规则,促进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加强跨境司法协作,依法保护我国公民、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安全和合法权益。
五是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顺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知识产权新型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研究完善算法、商业秘密、人工智能产出物、开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司法。研究完善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相关制度,惩处“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破解知识产权诉讼难题,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果。
六是着力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深入开展xx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增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储备和遴选机制,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加强基层和西部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健全专业化审判人才梯队,切实解决优秀知识产权法官流失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知识产权领域审判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针对知识产权诉讼特点,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适时编纂知识产权法典,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二是制定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制度。三是加大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保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院布局,对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给予更多关心支持。四是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监督,对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及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审判的高度重视,全国法院和广大干警深受鼓舞。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决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请审议。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根据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或者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案违法的,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或申请监督。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重要方式,是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下大气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又特别强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用心用情办好控告申诉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近年来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的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接收的群众信访。各级检察机关专设职能部门,负责接收、处理群众信访,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审查办理;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或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监督纠正。近年来,随着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情况亦发生明显变化。
(一)信访总量高位运行。2013年党中央部署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原由信访部门接收的涉法涉诉信访转至司法机关,当年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即由2012年的42.6万件激增至83.1万件,之后都保持在年均100万件左右。检察机关接收的信访中,涉法涉诉信访占比不断提高,baoku1893年以来已超过60%,表明人民群众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诉求更迫切、更集中。
(二)重复信访占比高。2013年至baoku1893年,检察机关接收的群众信访40%以上是重复信访,经持续清理工作,现仍占比30%左右。最高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接收的重复信访中,来信来访五至十次的约占20%,十次以上的约占26%,还有的数百次来信,长年持续上访。重复信访的原因,虽有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更确有案件程序空转、超期不结,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实质性解决。
(三)越级信访问题突出。实践中,信访人因对法定级别管辖不了解、诉求在本地未得满足等原因,常作越级甚至进京访。最高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年均接收群众信访21万件,占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的23%,属于本院管辖的年均仅2300余件。越级信访问题突出,表明信访首办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矛盾上行,信访源头治理亟需加强。
(四)民事行政申诉大幅上升。2012年民事诉讼法、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订,赋予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更重监督责任。检察机关接收民事行政申诉信访连续多年上升,总量已超过刑事申诉信访。近三年年均接收民事行政申诉信访31万件,较2013年增长近3倍;占涉法涉诉信访量的50%,较2013年增加17个百分点。民事申诉信访中,涉房屋土地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的自然人申诉约占75%。行政申诉信访主要集中在土地争议、不服行政处罚等方面,不服强制拆迁的行政侵权类申诉明显上升。
(五)网上信访成为重要渠道。来信来访一直是群众反映诉求的主要方式,但近年来网上信访大幅上升。尤其baoku1893年“12309中国检察网”上线,2020年又开通“检访通”信息系统,群众可通过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并查询办理过程和结果。目前,网上信访约占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的10%。受疫情影响,2020年接收网上信访xx.5万件,同比上升91.2%,同期接待群众来访30万余人次,同比下降xx.1%。
二、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检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情况就反映了这种需求的变化。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我加压,采取务实举措,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有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今年1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65.6万件,较baoku1893年同期下降4.2%;其中,重复信访20.7万件,占信访总量的31.6%,减少2.5个百分点。最高人民检察院接收13.8万件,占信访总量的21%,较baoku1893年同期减少0.8个百分点。
(一)全面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接收控告申诉信访后,及时回复办理情况,本是基本要求,但因工作力量不足等多方面原因,过去检察机关接收的群众来信,大多未予及时回复。有的申诉人多次寄信没有回音,就在申诉信里把邮资、信封附上,“请”我们回信,实际是对我们的批评。baoku18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并在全国两会上作出承诺。刚开始不少同志存在畏难情绪,担心做不到。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两年多来,我们从五个方面力推力促、狠抓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群众信访接收、回复、办理和答复等各环节工作。二是充实信访工作力量,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成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控告申诉办案组织,实现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全员办信、办访。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baoku1893年底上线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现四级检察院所有信访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四是强化督导检查,系统梳理、定期通报“件件有回复”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力的,直接向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通报。五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围绕是否存在应回复未回复情况、是否存在办案不规范不尽责问题开展督查,广泛听取信访群众意见。
baoku1893年3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42.5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0%。实践证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顺应人民群众急切期盼,有利于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申诉人薛某因不服法院对其子盗窃案刑事判决,多年信访。2020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信后即电话联系其补充材料,得知其不识字,就帮助梳理申诉请求和理由,为其办好受理手续。薛某专门请人代写表扬信,表示“哪怕最后没有得到支持,我也一定不再上访”。江西省宜春市徐某因承包纠纷与杨某等人发生争执,不服检察机关对杨某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宜春市检察院收到申诉材料后当日受理,经审查认为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当,通过耐心释法说理促成双方和解。徐某动情地说:“没有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回复我,让我只跑一趟就办好了手续,还为我解决了‘心病’”。这些鲜活的案事例让我们更加深刻感受到,群众来信虽然数量很大,但只要从内心深处真正重视、情同此心,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件件回复不仅能做到,而且完全能做好。
(二)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发挥“头雁”效应。件件回复不是关键,案结事了才是根本。受理信访案件后,就要依法及时审查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大多已程序终了、诉讼结果生效,要化解矛盾、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工作复杂、难度极大。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应主要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特别针对首办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矛盾上行问题,要求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baoku1893年1月至今年8月,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3万件,化解率超过80%,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包案xx件,全部妥善化解;今年以来包案22件,已化解xx件。江西马某因其子所涉故意伤害案证据存疑、判决无罪,要求追究被害人诬告陷害和办案人员刑事责任,自2016年起赴省、进京上访数百次。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包案办理,直接调阅案卷,组织研究案情,在认定公检法机关处理结论并无不当后,多次上门释法说理并帮助解决困难,经过三个多月耐心细致工作,终使矛盾化解。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不仅带动一个院、一个地区控告申诉案件优质高效办理,更能发现、解决检察监督办案中的深层次问题,更实、更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三)创新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检察长只能办理众多信访案件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更多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靠健全办案机制解决。特别是一些信访案件历经多年,深层次矛盾问题累积交织,单靠检察机关力量往往难以根本解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村(居)委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疑难、争议问题针对性听证,共同释法说理,促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坚持“应听证、尽听证”,2020年组织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4272件,是baoku1893年的3.4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67.6%;今年1至8月组织公开听证5036件,是去年同期的2.2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73.4%。福建周某被故意伤害,因对伤情鉴定有异议,不服对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从2001年起申诉,经县、市、省三级检察院办理始终不服。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后,组织公开听证,特别邀请2名法医专家现场解答,对原案伤情鉴定问题逐一回应,周某心服口服,持续20年的申诉终得了结。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部署开展常态化“简易公开听证”,组建专门听证员队伍,在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就地组织公开听证,促进信访矛盾在接访时就能及时有效解决。王某等20人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信访,检察人员组织简易公开听证,针对诉求耐心释法说理,来访人代表完全接受听证意见,当场表示积极说服、引导其他来访群众依法维权。
(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实践中,一些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形式上用尽了法定程序,当事人合理诉求却没有真正解决,导致反复申诉信访。对此,检察机关防止简单以“办理中无违法”即予程序结案,切实将法、理、情融为一体,“用心”“实质性”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实现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baoku1893年10月,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力促案结事了政和。一方面,依法加强监督,对当事人不服生效行政裁判提出申诉的,及时受理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启动监督程序,督促再审;另一方面,对司法程序已终结,行政裁判无实体违法情形,但当事人诉求正当、合理的,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讼争、矛盾实质性化解。至2020年12月,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4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揪心事。今年部署常态化推进,发布指导性案例规范办案,截至8月共化解行政争议baoku1893件,其中争议20年以上的40件、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212件。姚某2013年遭“莫某”骗婚,婚姻登记后“人财两空”。姚某先以被骗婚向公安机关报案,因确有合法婚姻登记不予立案;再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因不存在胁迫等法定情形不予受理;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知莫某系被冒名、不存在与姚某“离婚”问题,只能撤诉;四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因不符合婚姻法相关规定被驳回起诉;五向法院诉请撤销婚姻登记,又因超过5年起诉期限不予立案,姚某上诉、再申诉均被驳回。7年间,姚某依法维权,一次次被“依法”推拒,其与另一女子“结婚”并育有两子,却上不了户口、入不了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受理姚某申诉,调查核实以上情况后,举行公开听证,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原婚姻登记被依法注销,同时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骗婚案犯罪嫌疑人“莫某”已被抓获。姚某一家人过上了正常生活。
(五)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解决信访群众燃眉之急。一些信访群众受案件影响,生活陷入困境,有的直接致贫、返贫。对这类案件如只解决法律问题,矛盾、积怨往往难以化解。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充分运用党和国家政策,既依法妥善办理案件,又帮助解决“难”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原国务院扶贫办会签文件,将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坚持“应救尽救”,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帮助。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实行优先、快速办理,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让信访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万余件,发放救助金4亿余元。今年1至8月办理12073件,发放救助金2亿余元,同比分别上升61.2%和70%,较baoku1893年同期均上升1.3倍。山东皇甫某因其子被害,两罪犯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均无力赔偿民事损失,以应从重判刑为由持续16年申诉。2020年6月,山东省检察院审查认为,原案办理并无不当,但皇甫某夫妻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家中“顶梁柱”被害后,生活陷入困境,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举行公开听证,并协助民政部门为其孙子办理社会救助手续,帮助解决生活、上学等实际困难。皇甫某一家衷心感谢党的救助政策,表示不再申诉信访。
(六)加强监督纠错,促进司法办案质效提升。对经过认真审查,认为原司法程序或处理结果确有错误的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启动诉讼监督程序,促进纠正错误,维护司法公正。一是认真办理涉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申诉案件。重点解决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刑事办案权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问题。baoku1893年10月,部署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共排查出2870件,已清理2423件。2020年10月,又会同公安部抓实新一轮专项清理,截至今年8月再排查出6951件,已清理6290件。二是加强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精准监督。针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持续上升,通过实行繁简分流等措施,提升办案效率,全面清理积案。聚焦在司法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方面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baoku1893年1月至今年8月,共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17297件,法院同期审结1210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9520件,抗诉改变率78.7%。三是以严肃追责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实。baoku1893年1月至今年8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3881件,法院同期审结2720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289件,占同期审结数的84.2%。不少刑事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把关不严,承担重要责任。为深刻总结错案教训,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提出“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严肃责任落实。今年初启动对baoku1893年以来纠正冤错案件全面排查,逐案提出追责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冤错案件挂牌督办,已全部提出严肃追责意见。
(七)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控告申诉信访案件诉源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不仅要治标,更应助推治本。涉法涉诉信访大多因司法机关首次受理、办理案件未能做到案结事了,致矛盾复杂、激化,形成信访案件。检察机关受理后,不仅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启动监督程序,维护个案公正,更注意对同类案件反映的普遍、共性问题开展类案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诉讼监督情况通报等形式,依法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助推解决司法理念、政策、导向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同类信访案件发生。2020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虚假诉讼高发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加大惩治、预防虚假诉讼力度。今年3月,“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健全惩防虚假诉讼长效机制。针对涉检信访多为不服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公开听证,释义法、理、情。今年1至8月,受理不服检察机关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申诉案件2460件,同比下降23.1%。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取得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与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一是“从政治上看”做得不够。信访事关民生、民心。一些检察机关、检察人员没有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认识和做好这项工作,有的办案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只满足程序了结、不注重办案效果,没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信访综合治理机制尚待完善。解决群众信访需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社会等多种手段。实践中,一些检察机关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并得到支持,政法机关携手落实,效果彰显,但更多检察机关请示汇报不够,被动安于检察环节;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主动报告不够,助推建立联动处理群众信访有效机制不力。三是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不适应。运用法律监督履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融入监督办案不够,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针对性不强。有的检察人员不敢、不愿、不善直接做信访群众工作,遇到信访矛盾难点、堵点绕着走,对创新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缺乏驾驭能力。四是信息化、智能化支持需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信息化系统还未与信访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互联互通,不能实现协同办案和信访数据共享利用,数据壁垒、孤岛问题严重。通过分析、研判信访大数据,促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不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新征程中,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把更优质、更高效办好控告申诉案件作为常态化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做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好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定位,传承好人民检察制度“红色基因”,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检验、深化xx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诉源治理,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对检察办案进行反向审视,查找和总结初次办理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监督更实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进一步促进案结事了。持续加强对回复情况的跟踪督导、回访,不断提高回复质效。严格把握、准确适用信访积案办结标准,源头、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实行案件序号终身制,健全信访“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落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定期通报等制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防止程序空转、矛盾上行。对因工作不负责造成矛盾激化、引发信访的,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三)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提供更有力支撑。进一步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软硬件,加大信息技术的投入与运用。探索将远程视频连接技术广泛运用到跨地区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各办案环节,提供更及时、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依靠人工智能辅助做好信息收集、类案推送、法律查询、风险评估预警等信访基础工作,打造智慧信访。深度运用大数据,促进实现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信访办案数据共享,加强信访数据研判与类案分析,掌握信访实时动态与规律,为国家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四)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办好控告申诉案件,既要懂检察监督办案,更要善于做群众工作。要把更多精干力量调配到控告申诉检察岗位,逐步改变队伍不精、能力不强局面。将公开听证、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作为常态化办案方式,强化实战练兵,提高监督办案和群众工作能力。建立控告申诉检察人才库,举办业务竞赛,培育优秀办案团队。完善控告申诉检察业绩考评机制,更好发挥“指挥棒”作用。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代表,办好控告申诉案件,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离不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借此机会,谨提两项工作建议:一是对公开听证制度进行立法研究。公开听证作为检察履职审查办案的方式创新,在释法说理、宣传法治、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司法听证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建议通过立法明确适用范围、办案程序。二是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行立法研究。实践证明,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建议在相关法律中专门作出规定,在程序上予以明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深度关切。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更好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