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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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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7日在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首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10次视察北京、18次对北京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做好新时代首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过去五年,全市上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北京发生了新的历史性变化。面对世纪疫情,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举措,奋力守护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市人民众志成城、守望相助、连续奋战,汇聚起同心抗疫的磅礴力量。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推动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五年来,常委会召开会议47次、安排议题463项;制定法规37件、提请代表大会审议5件、修改21件次、打包修改40件次、废止16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9件、计划预算报告25件,开展执法检查17项、专题询问12项、专题调研3项;作出决议决定4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7人次,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履职政治意识、政治责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履职尽责,以政治建设统领各方面工作,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深刻认识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人大工作首先是政治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有关工作安排作为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项议题;每年召开交流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工作始终,吃透党中央意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细化分解落实任务,把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体现到履职各方面。
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完善新版北京城市总规贯彻实施所需的法规、跟踪监督“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惠民、环保、弘德等方面立法,推动民生领域工作更好适应群众需求。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立法保障“两区”建设、基层治理等重大改革顺利推进,作出决定保障人大和政府机构改革,保障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组建。围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及时作出依法防控的决定,汇总公布涉疫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专项立法修法计划并对有关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报告,号召人大代表、组织机关干部带头参加抗疫斗争。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举办,作出决定授权政府规定临时性措施,完善志愿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法规,专题询问全民健身工作,为成功举办作出积极贡献。
落实党的领导制度和要求。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制定计划、调配资源力量;完善人大党的领导体系,协助市委设立机关党组,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制定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督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全面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共请示报告410件次;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市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支持市纪委市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常委会注重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载体作用,保证人民民主权利,拓展民主参与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平台,推动人民当家作主更加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各环节各方面。
保障民主选举人民满意。强化政治担当,贯彻党中央要求、落实市委安排,由常委会党组拟定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市人大代表选举两个文件,经市委转发实施。依法作出决定调整村委会、居委会选举时间,修改区和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决定明确人大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组建专门机构,完善提名推荐、考察审查等制度程序,会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严把候选人“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在市委领导下,人大依法行权、各方密切协作、选民踊跃参与,全市7164个村和社区完成“两委”换届,914万多选民选举区人大代表4898名、314万多选民选举乡镇人大代表11137名,各选举单位选举新一届市人大代表774名,选举秩序井然、风清气正,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立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人民的特质,指导街道、乡镇建立代表之家347个,村、社区和选区建立代表联络站2826个,实现落点落图,将四级代表就近编入家站。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推荐朝阳区人大常委会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10个,将立法工作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通过常委会网站开设的“邀您提建议”专栏,就57件法规草案和11项监督议题公开征求意见;联合市委宣传部就文明行为促进、反食品浪费立法开展网上调查,超290万人次参与。善用信访工作渠道,受理群众信访54640件次,及时转交反馈群众诉求。落实立法协商制度,常委会党组提出10个项目,报市委批准在市政协开展协商,收集建议1567条。
深化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把向群众问需问计作为必经程序,编制规划计划都公开征求意见,检查调研都同群众当面交流,议题完成后都及时公开情况。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担任代表职务的市领导带头、四级代表3.8万人次就生活垃圾管理、接诉即办、城市更新、节水等法规草案同38.6万市民座谈交流,来自一线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1.3万名三级代表受邀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在“身边周边路边”开展检查调研,问题线索通过小程序直达检查组,监督的针对性显著增强。加强日常联络,鼓励“接待选民日”、“联系选民月”等活动融入代表家站,引导代表结合议题每月进站联系群众、带着问题每季度回家学习充电、拿着成绩单每年向选民述职,让群众需要同代表沟通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议得成事。
三、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巩固新时代首都发展的法治基础
全面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需要地方立法与时俱进、管用有效。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充实首都发展和治理急需、满足市民“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必备的法规,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
推动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市委领导立法制度,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由常委会党组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立法规划以市委文件形式印发实施。增强选题立项、组织协调和审议把关能力,规划编制兼顾总体确定性和必要灵活性,根据问题复杂度和草案成熟度把握工作进度,提高立法机关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的能力。重视同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起草环节主动了解进展、参与调研、提出建议,审议环节保持密切沟通。深化“开门立法”,关系千家万户的请千家万户参与,涉及特定领域的多听相关行业意见,涉及重大利益的多轮征求意见,同步开展普法宣传,使立法过程同时成为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落实城市战略定位、助力改革发展攻坚。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城市更新条例兼顾优化布局、改善环境和激发活力,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保障市容市貌清朗有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明确“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锚定公益性核心职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保护、传承、发展相融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确立多元保护格局,种子条例聚焦农业“芯片”攻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着力打通转化“最后一公里”;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供“语言服务清单”。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街道办事处条例理顺条块职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成为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改革的标志性立法;“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促进、地方金融监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立法修法保障先行先试、落实改革“红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条例建立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让保护生态的吃亏;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细化“三孩”政策保障举措,推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落实落细。
丰富立法形式、促进精治共治法治。通过“组合拳”立法综合施治,同步开展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查处非法客运立法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法,充实交通治理法规“工具箱”;完善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法规,形成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化效应。采取专项立法集中攻坚,通过实施专项计划,完成献血、中医药、实验动物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发挥“大部头”立法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禁毒、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文明行为促进、气象灾害防御、司法鉴定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等立法和宗教事务、安全生产等修法建立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构筑起制度的“四梁八柱”。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施策,反食品浪费、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等立法强化问题导向、条文“量身定制”,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专项清理,在机构改革、生态环保、农业农村、行政处罚、民法典实施等方面开展法规清理,维护法治统一,提高系统性、协调性。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就重大立法项目组建工作专班,分管市领导共同担任组长,难点联合攻关、意见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物业管理条例等17件重要紧要项目以专班形式推进,相关经验做法写入中央文件。建立“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在立项前、初审前、二审前、表决前4个重要节点,分别牵头开展会商,多轮交换意见、反复打磨条文,确保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举行25场新闻发布会就法规立改废发布52件次,公布法规时在媒体同步刊发解读文章;践行立法者率先普法理念,选派骨干到基层一线宣讲75场。
四、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增强人大监督保落实、促善治的能力水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深入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探索创新机制方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用好。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坚持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接收文件290件,督促改正4件,修订法规和工作规程,推动市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全覆盖、信息平台使用三级人大全覆盖。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新立法规及时查推动配套完善,重要法规联动查推动落事落责,复杂问题多法并查推动形成合力,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等12件法规实施一年内开展检查,旅游、交通、科技成果转化、水污染防治等法规同步检查上位法实施情况,检查中对照条文详查细抠,推动法律法规“牙齿”咬合。探索“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等6项执法检查汇总典型共性问题377项,交有关方面整改销账,确保查得准、问得透、审得实。
推动发展和惠民任务落地见效。强化持续监督,在总规实施和生态环保领域每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议案督办、专题调研等方式,跟踪监督养老医养结合扩面、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学前教育供给、托育服务体系健全,推动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围绕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听取和审议“两区”建设、“放管服”改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公共服务外语标识使用管理等报告,就顶层设计、政策协同、供需对接等提出意见建议;把产业振兴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了解农村产业和集体经济现状,督办美丽乡村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议案。关注民生热点难点,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统一呼叫号码、统一指挥调度,促进基层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网底织密、能力提升,促进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适应发展需求。此外,还就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开展监督。
推动财经工作提升绩效。贯彻党中央加强人大财经领域监督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完善计划审查监督,制定计划审查监督条例,跟踪“十三五”规划实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建立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持续监督固定资产投资。强化预算审查监督,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围绕财政资金“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下花”这一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核心问题深究细审,专题询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全面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试点预算审查嵌入执法检查,形成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监督体系。建立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采取“综合+专项”形式帮助政府盘清家底、推动国资保值增值。建设联网监督系统,形成完整的展示、分析、评估体系,适应多场景研发功能、丰富载体、优化体验,助力更好履行财经监督职责。
推动监察司法改革落实收效。贯彻党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率先听取和审议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依法监督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推动市监委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化。围绕支持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和群众关心关切,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成年人检察、食药安全检察的工作情况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首次专题询问“两院”工作,监督和保障审判权、检察权公正高效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常委会把握重大事项决定的时机,将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决议时间提前至代表大会召开前,确保项目资金依法纳入预算;就调整计划、预算、政府债务和3个税种适用税率等作出决议决定;以决议方式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障涉改革机构领导人员及时任命,修改宪法宣誓组织办法、组织宣誓200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动人大代表作用更好发挥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常委会把支持保障代表履职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保障机制,便利履职方式,帮助代表提高履职能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的桥梁。
做精做细学习培训。突出政治引领,所有学习培训都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容;面向基层代表在市委党校举办3期脱产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275人次代表参加。做好基础培训,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帮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3期实体班,梳理应知应会、明确履职要求,320人次代表参加;探索“小班制专题化”培训,围绕议题集中学习27次、代表和工作人员2600多人次参加。开展线上培训,建设“北京人大网上课堂”,上线课程6591项,将培训延伸至移动端。
改进规范履职保障。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覆盖基层代表566人。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邀请代表837人次,疫情期间通过“现场+线上”方式保障列席不断档。坚持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645人次代表参加,自觉接受监督。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形式,围绕议题组织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年中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就热点问题开展会前视察。保障好全国人大北京团活动。上调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和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助标准。出台文件规范代表向司法机关转交群众反映司法案件相关材料的方式和程序。加快建设代表网上履职平台,整合活动登记、意见反馈、履职档案等功能,便利代表多终端、多载体履职。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规范议案工作制度,修改废止有关法规,引导代表依法就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议案。推动将代表提出的法规案先交有关专委会审议,涉及的24件法规中,6件已通过、4件列入计划;将涉及人大监督的议案纳入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建议工作质量,选编典型案例加强引导,探索建议提出前代表同有关方面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会议集中交办、明确要求,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14类86件、专委会专项督办52类498件,就反复提出的61件组织专题研究,对承办过程中确有困难和限制的协调做好沟通解释。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办结建议4979件,建议所提问题办理时限内解决率81.97%,公开建议原文4688件、公开办理结果4007件。
六、健全履职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常委会对标“四个机关”定位,对照首善标准,建强队伍、完善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做好宣传研究,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优化组织结构。按照市委部署,推动市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推动3个专委会更名为监察司法、教科文卫、民宗侨外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组建专业代表小组14个,调整4个工作机构内设处室,完成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更加科学。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多渠道选调80人充实工作力量,现有35岁以下工作人员56名、占比近20%,梯队结构、能力水平更加适应专业化要求。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优化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工作,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纠治“四风”、改进工作作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模范机关。
完善具体制度。推动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将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上位法最新规定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写入条文。完善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程序,修改地方立法工作规程12件,规范审议意见书、执法检查报告等文件规制。建立常委会机关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每月初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重要事项。用好主任专题会议制度,集中研究处理难点问题。以搬迁到城市副中心办公为契机,全面梳理机关规章制度,新制定80件、修改84件次、并汇编成册,确保机关工作务实高效运行。
密切协同联动。加强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立法修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请示,履职工作中的创新经验及时报告,就85件法律案配合征求意见,就13件法规草案中的问题请示咨询,受委托就7件法律在京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保障全国人大调研71次。协助组织中央媒体就“中华环保世纪行”在京集中采访报道。加强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推动完善协同立法机制,2020年三省市代表大会同步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成为省级人大协同立法的首个实质性成果,同步组织执法检查和跨区域联合调研。加强同区、乡镇人大工作的联动,建立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拓展区和乡镇人大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和途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区级预算管理的监督,帮助区人大提高工作质效。
加强宣传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两次组织中央媒体就北京探索“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进行集中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围绕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履职,发挥市属新闻媒体在重点议题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主阵地作用,提升人大新闻宣传质量和效果,增强《北京人大》杂志及新媒体影响力。抓深抓实调查研究工作,在《求是》发表题为《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理论文章;在高校设立的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预算监督研究基地共完成调研报告79项,各工作机构赴20个省区市人大调研、形成调研报告65项,组织编印具有研究性质的《人大信息》增刊391期,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用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组织专题论坛,完成研究课题40项。发挥重点群体“种子作用”,邀请思政课教师旁听常委会会议。在市委安排的近百次外事活动中讲好中国民主故事。
各位代表,五年春华秋实,五年耕耘不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出蓬勃生机,北京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成效,是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果,归功于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担当作为、勤勉尽职,归功于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及乡镇人大的通力配合、团结协作,归功于全市人民的广泛参与、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走过五年奋斗历程,我们有如下共同体会:一是必须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谋划和推进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二是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履行地方人大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职责;三是必须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权、开展工作,保证宪法法律在全市有效实施,保障各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四是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保持事不避难、攻坚克难的精气神,主动跟上趟、敢于扛起事、善于拿准度,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民主法治保障;五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
回顾五年履职,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常委会履职专业基础、知识储备还不够扎实,人大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议题的精准度还需增强、监督工作机制探索创新还需更进一步,代表履职基础性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还要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还有薄弱环节。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对推进新时代首都发展作出了系统安排、明确了目标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整体实效,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发展和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是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大实践。全方位、全链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成制度宣传站、民意反馈窗、群众连心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规范和改进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分析工作,推进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制度化,做好立法协商工作。
三是推动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立法决策同改革发展决策相结合,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拟审议乡村振兴、建筑绿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法规草案。
四是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严守“依法”二字,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拟对“两区”建设“一条例一决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就“十四五”规划实施、教育领域“双减”、绿色交通发展、林下经济发展、就业创业保障、金融审判、经济犯罪检察等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开展监督,做好财经领域监督工作。
五是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强化政治责任、提升法治意识、提高履职本领。制定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计划。组建专业代表小组,邀请代表参与具体议题。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担任特邀职务的程序。贯彻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规范代表议案工作,强化代表建议工作的问题导向。建好用好代表网上履职平台。
六是做好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对标“四个机关”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地方立法、人大监督领域法规,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的具体程序和机关规章制度。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发挥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平台作用。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推进全媒体传播,讲好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
各位代表,复兴蓝图已绘就,团结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砥砺前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北京篇章而不懈奋斗!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段春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就新一届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五年,是奋力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天津扎实实践、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市第十一次、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跃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的要求,结合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交流研讨,深入基层宣传宣讲,努力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领行动,牢记“三个务必”,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人大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融入天津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全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和优势,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细悟笃行,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制定五年学习规划和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健全党组带头学、常委会集体学、专委会专题学、人大代表履职学、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等多层面常态化学习机制,落实党组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第一主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议题制度,组织党组学习18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34次,连续五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先后多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上交流发言,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深入领会道理学理哲理,掌握运用立场观点方法,提高了谋划工作的政治能力和指导实践的理论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两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天津推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需求,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机制新方式,提出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的举措,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载体,推动制度、实践和工作创新,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处处对标对表,事事校正紧跟,确保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扛起应当承担的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做到市委要求和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汇报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本届以来,向市委请示报告348件次。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确保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其中加开9次,审议议题642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3人次,圆满实现党中央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
二、坚持务实管用有效,持续提高立法质量
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做到应时立、适时改、及时废,立法工作呈现出分量重、数量多、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全国首次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在津召开。本届以来,审议通过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02件,其中,制定法规52件,作出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15件,修订法规15件,作出修改或者废止法规的决定20件。
强化高质量发展立法。落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作出实施国土空间发展战略、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促进和保障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等决定,推动构建双城互动、新区带动、各区联动的区域发展格局。围绕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作出促进和保障制造业立市的决定,制定促进智能制造发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条例。围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等法规,助力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出台种子、农业机械化促进等法规,对畜牧、渔业、农药、动物防疫等条例作出修改。围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旅游促进等条例。围绕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制定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对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进行固化和规范,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加快民生保障立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新冠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作出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率先对禁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公共卫生安全立法修法工作作出专项安排,中医药、院前医疗急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民健身等法规已审议通过。关注“一老一小”,制定或修改养老服务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规。聚焦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健全就业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华侨权益保护等法规制度。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以法治力量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法规,针对大气、水、土壤、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管理、生态文明教育等开展立法修法,形成了有总有分、要素完备的系统法规制度,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服务和保障“871”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作出关于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修改绿化、海域使用等法规。积极探索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双碳”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蓄能发力。
深化弘德立法。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修法,使法规制度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为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和市民文明素质养成,制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文明行为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社会信用、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等法规。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突出常态长效,健全保护管理制度。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对反食品浪费、节约用水作出规范。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推进社会治理立法。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在街道办事处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中明确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动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完善供水用水、供热用热、燃气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规范城市重点区域天际线管控。统筹发展与安全,完成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道路交通安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消防等领域的立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制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司法鉴定管理等法规,作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加强协同立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与北京市、河北省人大的协同与合作不断深化。坚持重点立法项目协同起草、同步审议、同时实施,共同制定出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决定、授权政府为保障冬奥会举办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决定,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贡献更多法治力量。目前,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并在一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上作出专项安排,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做好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32件政府规章、312件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开展法规专项清理,推动清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部署要求,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和程序,健全体制机制,拓展方法路径,突出地方特色,立好法、立良法、立务实管用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在项目选题上,准确领会意图,聚焦中心任务,回应社会关切,把准立法方向,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组织方式上,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重要法规实行“双组长制”,建立工作专班,多方参与,联合攻关,形成了工作合力。在立法形式上,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把握着力点,找准“小切口”,突出“小快灵”,做到“小而精”,努力使法规形式多样、各有特色。在法规制度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勇于先行先试,创新制度设计,深入开展创制性立法,积极探索提出适用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了一批首创、首部的地方性法规。在开门立法上,强化立法调研,扩大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的全程参与,落实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度,加强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使立法工作充分体现民主民意。在质效并重上,尊重立法工作规律,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立法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三、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增强监督刚性
常委会正确认识和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丰富改进监督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五年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04个,开展执法检查34项,进行专题询问7次,组织专题调研16项。
加强和改进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履职尽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强对经济形势分析研判,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着眼于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换动能、促转型,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及重大项目、政策措施实施等报告。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听取审议智能科技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旅融合等报告。听取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全方位深化重点领域合作,高水平推进协同发展。聚焦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听取审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职业教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发展、人才工作等报告,助力激发第一生产力、激活第一资源、激扬第一动力。围绕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节约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报告,助力美丽天津建设。审议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妇女儿童健康、退役军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急救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全民健身、供热、民族团结进步、侨务工作、结对帮扶困难村、安全生产、殡葬管理等报告,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首次听取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推动追逃追赃工作不断深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审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民事诉讼和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基本解决执行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报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坚持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听取审议市级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等报告,强化对重要财税政策、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审查监督,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健全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机制,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强化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偿债能力等监督,要求管好用好资金,筑牢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全覆盖,亮家底、晒细账,强调要强化管理、提质增效,守护好共同的财富。抓好落实问效,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开展预算执法检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邀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全方位参与审查监督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管好“钱袋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横向跨部门、纵向跨市区数据共享,线上查询监测、线下调研分析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子系统建设。
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实效。聚焦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连续4年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护航绿色转型,精准发力,持续加力,先后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发展应用、中小企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检查了乡村振兴、土地管理、渔业管理、畜牧、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聚焦民生领域和群众利益问题,对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中医药、传染病防治、职工养老保险、文物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就业促进、物业管理、消防、养犬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强化依法依规,突出“依法”二字,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原则,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强化方法创新,增加暗访和随机抽查比例,四级代表座谈、第三方评估、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公众调查等多种手段并用,提高了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强化问题导向,瞄准难点堵点,敢于较真、敢于叫板、敢于碰硬,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执法检查报告问题部分普遍占到二分之一篇幅。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清单式反馈,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到位见效。
深化专题询问工作。聚焦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卫生健康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开展询问,首次询问法院、检察院的有关工作。改进专题询问组织方式,探索开展调研询问,增加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播放暗访纪录片等环节。在专题询问中,做到了提问直截了当、切中要害,应答直面问题、实话实说,在问与答的互动中形成共识,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良策。
将专题调研作为重要监督方式,注重与立法工作和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围绕“十四五”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农村饮水安全、华侨华人在津发展等方面工作开展调研,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为加强和改进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进与北京、河北、山西等省市人大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区域协同开展监督和视察调研。在协同立法基础上,同步启动、联合检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结合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联合视察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服务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共同深入大清河流域调研。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开展调研,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一宝贵遗产。
五年来,常委会不断深化对监督工作规律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丰富方法手段,拓展广度深度,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动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新提升。突出正确行权,把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突出服务大局,把准用力方向和工作重心,紧扣大事要事,贴近民生民利,关注热点难点,着力推动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突出综合用力,针对不同监督项目,灵活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出连环招、打组合拳,增强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系统性。突出同频共振,发挥各区人大和人大代表作用,听取吸纳群众意见建议,推进贯通衔接,上下联动,共同行动,放大监督的综合效应。突出刚性监督,严把调研、检查、报告、审议、转送、整改各环节,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切实把监督压力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持续优化服务保障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载体,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深化拓展“双联系”工作。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240余名工作在基层一线的代表,面对面常交流,键对键勤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通过经常走访、定期接待等方式,听取反映群众的心声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制定人大代表之家基本规范,加强“一家一站一网一中心”建设,强化指导推动,优化功能布局,丰富活动内容,架起代表与群众的连心桥、直通车,推动1783个家站中心活动常态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动力,增强了代表工作活力。
真督实办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重结果、也重过程,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保证代表履职行权、加强改进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认真分解任务,明确办理时限,加强沟通协调,抓好责任落实。注重议案办理工作实效,深入调研论证,积极采纳吸收,及时反馈审议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代表提出的389件议案全部办理完毕,其中159件议案涉及的53个立法项目经常委会审议通过,39件议案涉及的31项监督工作得到落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全环节衔接、全流程跟进,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重点督办制度,建立健全两次答复、两次评价机制,实行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管理,努力做到过程和结果双满意、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双提升。代表提出的590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有效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
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强化代表的职务职责意识,促进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健全相关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分专题全程参与立法工作,重要法规草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结合代表工作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邀请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完善代表专业组工作机制,积极支持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广大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无私奉献,在为民服务中奋勇争先,在紧要关头时挺身而出,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现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提升服务代表水平。推进代表培训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统筹初任学习、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深化线下专题培训,丰富线上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完善制度,采取多种途径,推进市级国家机关定期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保障代表知情知政。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严格履职情况记录,每年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扭住发挥代表作用这个关键,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代表的工作质量。注重统筹谋划,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把代表工作与开展立法、监督等相融合,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整体性,有序推进、有效开展。注重组织引导,围绕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创造条件,精心组织安排,努力提高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多方联动,推动代表工作机构与各专门委员会协作配合,促进与各选举单位协同行动,强化与各国家机关协调联系,形成共同做好代表工作的合力。注重能力提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种知识学习,开展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树牢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水平。注重制度建设,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总结和固化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门作出决定,提出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实,努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自觉提升政治能力。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做对党忠诚、担当作为、依法履职、本领过硬、改进作风的模范。强化阵地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纠治“四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按程序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修改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执法检查等制度规定。适时调整会议组织形式,合理安排会议议题,优化会议流程,丰富报告形式,全面使用电子阅文系统,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严格请假制度,严肃会风会纪,确保会议出席率。加强宪法法律和相关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落实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召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会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对各专门委员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其法定性、专业性、经常性优势,协助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起草和审议法规草案,积极组织实施监督事项,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贯彻落实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要求,强化一流意识、瞄准一流标准、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促进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坚持精心精细精准,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事创业的事业心、责任感,尽职尽责做好服务协调保障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制定专门意见,加强统筹推动,提高调研实效,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用好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载体,开展对策性、实用性工作研究,加强前瞻性、系统性理论探索,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优化常委会会议报道方式,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推进“刊网微”融合发展,努力讲好民主故事、人大故事、代表故事。认真对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推动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召开推进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夯实工作基础,充实工作力量,推动依法行权。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促进作用更好发挥。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深入各区人大和基层联系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推动全市所有区、乡镇实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在街道推行民心工程人大代表会商制。作出相关决定,依法主持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选举,指导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必须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只有学深悟透这一科学理论,才能真正做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我们必须持续深入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学习好、把握好这一科学理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善于从中明确方向、获得智慧、汲取力量,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提升推动事业发展,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二是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才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地坚持好贯彻好体现好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政治效果。
三是必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使根本政治制度拥有深厚坚实的根基,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人民当家作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
四是必须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权,处于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要职责。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天津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依法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各项工作和各项治理,保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是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全局中发挥职能作用,在大局下展现担当作为,才能不负职责使命,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任务、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在中心工作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发展中统筹推进、在大战大考中尽职尽责,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六是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满生机活力,具有面向未来、面向实践、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我们必须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深化对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的认识,坚定制度自信,注重工作创新,在加强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推动人大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十分宝贵。五年来,常委会接续奋斗、艰苦奋斗、团结奋斗,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勠力同心、辛勤付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形式还不够丰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刚性还不够突出,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部本领还不够过硬,机关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制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市委明确提出,要着眼今后五年,围绕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目标导向,聚焦事关天津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十项行动”,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在津沽大地。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在立法工作方面。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对立法提出的新课题新需求,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质量与效率并重,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强化创制性立法,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进一步突出地方特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立更多务实、管用、行得通、有特色之法。研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助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就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作出决定,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加强食品安全、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等方面立法。围绕推动绿色发展,就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作出决定,修改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家庭教育促进、全民阅读促进等法规。深化京津冀协同立法,拓宽协同领域。完善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二是,在监督工作方面。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健全监督工作机制、丰富工作方式方法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的重要抓手,找准加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聚焦聚力、深督实促,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深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就业促进、乡村振兴、儿童健康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燃气工作、支持鼓励台胞在津投资兴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报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养老服务促进、科学技术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在代表工作方面。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制度机制,优化服务保障,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能力。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联系代表工作,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常态化联系,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更好发挥代表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方面的作用。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深化两次答复、两次评价工作,推动高质量、高效率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化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突出政治之训、理论之训、能力之训,注重培训质量,强化组织实施,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加强代表履职监督,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勤勉尽责。加强对基层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在自身建设方面。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好人大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完善机制、打造平台、搭建载体,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转效率。坚持学在深处、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各方面知识学习,自觉补课充电,增强履职能力。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调查研究。推进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人大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深入实施“十项行动”、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 轩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两个确立”这一新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成果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写入党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满腔热忱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持续用力把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各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围绕“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立足人大职能积极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加油助力。党的二十大之后,先后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机关干部大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上来。结合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突出抓好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更加坚定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更加主动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实践行,转化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积极把人大力量凝聚到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上来。
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走深走实。2021年10月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于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2022年2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广泛开展对会议精神的学习讨论和宣讲解读,积极协助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细化落实方案和责任分工,专题召开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再研究再推进。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遵循中央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转化为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刚性任务加以落实,依法履职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地落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着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修订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工作机制,确保代表大会规范运行。坚持党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要求,作出关于市六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做好市六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风清气正、结果人民满意。坚持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拓展人民群众的有效参与,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反馈机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步解读通过的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沙坪坝基层立法联系点成效明显,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加至10个,联系点功能逐步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普法宣传拓展,充分显现了接地气、聚民智的实践特色。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调研活动,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到人大监督的全过程。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等平台作用,加强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和阐释。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地方立法的新部署新要求,突出加强立法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着力以高质量立法推进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全年审议通过法规案20件,涉及地方性法规45部。
以立法引领和推动经济发展。着眼推动数据资源更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制定数据条例,明确数据处理规则、数据安全责任和公共数据范围,对数据要素市场框架制度作出规范。积极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协作机制,合力打造和保障川渝铁路交通安全大通道。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明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对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规范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秩序。按照分类处理要求,对行政处罚法涉及的法规进行清理,打包修改旅游条例等法规23部。
以立法加强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强调弘扬“红岩精神”,界定我市红色资源的概念和范围,建立保护传承管理机制,创设保护责任人制度,强化区域协同保护与发展。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着力解决地名管理体制不顺,地名命名、更名“随意、任性”等问题。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明确互联网地图编制审核要求,完善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制度,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修改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为保护、管理、传承大足石刻这一世界文化遗产提供更精细的法治保障。审慎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立法中坚持集思广益,召开基层组织、动物诊疗机构、养犬及不养犬群众等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25次,收到调查问卷26000余份,对反映较为集中的控制养犬数量、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犬只免疫和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等重点问题深入研究论证。通过的养犬管理条例,着力保障公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以立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着眼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制定慈善条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慈善资源,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对居民二次供水进行规范,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开展了川剧保护传承、精神卫生、安全生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消防等立法调研。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的重要指示要求,紧扣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形势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年听取审议工作报告36项,组织执法检查7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有力推动了市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
聚焦重点任务落地落实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发展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制度创新,深化统筹协调,强化要素保障,在川渝毗邻地区融合发展中探索共同富裕、繁荣发展的方法路径,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听取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优化功能布局,注重功能配套,增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引领性,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听取审议交通强市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渝西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听取政府“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更好发挥重大项目建设稳增长、优供给、扩内需的重要作用。组织实施招标投标条例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外商投资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的震慑作用,推动相关领域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国家级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发展、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开展深入调研,提出相关建议。
聚焦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决算等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和决算,加强重点财政资金绩效监督,推动重大财经政策有效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债务管控,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预决算备案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对问题突出的两个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建立完善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系统,强化数据全口径查询、数据挖掘分析、自动监测预警等基础功能,为增强监督实效提供技术支撑。
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落实“双减”政策的期盼,与区县人大联动,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优化校内课后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听取审议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竞技体育工作水平。听取审议我市近五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条例和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决定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听取审议我市现代种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满足农民优质种源需求,推动种业振兴服务农业现代化。听取审议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聚焦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改进工作,推动形成扶残助残合力。主任会议听取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法规有效实施。围绕普惠托育服务、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组织开展系列调研活动。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研究整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持续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提高刑事执行检察质量和规范化程度,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高水平的平安重庆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维护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较好完成全国人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任务,为社会公众提供权威、有效、便捷的法律公共服务产品。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涉及长江保护、计划生育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后续处置工作,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04件,有力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更加规范
始终坚持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中央和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一年来,常委会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先后就预算调整、决算、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等事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
规范行使任免职权,修改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确认并公告代表资格变动140人次。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围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听取任命的20名干部履职情况报告,督促相关人员牢记初心使命、当好人民公仆、依法履职尽责,实现应报告人员届内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开展任前表态发言和宪法宣誓,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依托“重庆人大网”开发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软件系统,认真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更加高效、规范、透明。
五、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严格对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推动代表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推进“两联一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178人次,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10613人次,200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98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聚焦养老服务、职业教育等主题,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10次,收集意见建议145条,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法检两院改革创新等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收集民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代表之家(站、点)建设不断规范完善,已成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规范议案提出和处理程序。加强与提出议案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的7件议案全部完成审议。制定关于完善代表建议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19条具体举措,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加规范、有效。着力实现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1285件建议全部答复代表,其中1015件上网公开,努力使代表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政策举措。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人大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29件代表建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医保基金监管、实体经济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等问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背景资料,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资讯等服务。广泛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贡献奖”评选表彰,进一步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重庆代表团共提出6件议案、194件建议。其中,加快推进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等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积极回应,一些重大举措逐步落地。
六、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第一时间组织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76次。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积极做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住关口、守好阵地,以正向能量传播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扩大为基层减负的成果。
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按照紧凑高效原则,优化常委会会议流程,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不断改进会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着眼提升履职专业水平,紧扣工作需要,围绕乡村振兴、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主题举办系列专题讲座。加大人大干部培养选拔和轮岗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参加驻乡驻村工作队、助力强村富民。积极宣传阐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方位、多角度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深化人大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研究成果交流,为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实践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直接培训基层人大干部4550人次,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经验做法,注重典型引领,凝聚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过去五年工作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重庆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举行人大常委会会议40次,制定法规和法规性决定42部,修订法规22部,审查批准单行条例9部,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39项,开展工作评议5项、专题询问5项、执法检查28项,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纠正29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2项,办理代表议案75件、建议6193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97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768件次,在历届人大奠定的工作基础上展现了新作为、新气象。
五年砥砺奋进,五年春华秋实。回顾五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深切体会。
——必须把理论武装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坚定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做到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扎实推动党的理论武装向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深化拓展,才能厚植依法履行职责的思想理论基础,找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源头活水和精神动力,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方向明、路子对、思路清。
——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时时处处事事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全面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志,审议通过的人事任免案充分实现党中央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依法开展的监督项目始终着眼于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确定的大事要事。制定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制度规定,累计向市委请示报告409次。全力完成市委交办的各项任务,牵头负责综合整治的梁滩河水质明显改善,对口联系的丰都县三建乡如期交出脱贫答卷,帮扶的丰都县栗子乡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我们深刻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只有时刻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才能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必须把人民至上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心用情倾听来自人民的声音。坚持开门立法,制定修订的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审议通过的物业管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生活垃圾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条例,充分彰显惠民利民的立法初心。聚焦群众关切,听取审议政府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养老、学龄前儿童入园难、高层建筑消防等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在区县和乡镇人大普遍推开。充分保障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有序政治参与,圆满完成全市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推动建成代表之家(站、点)10103个,全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忠实为民履职。市和区县人大新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就业、社保等民生保障在人大有了专门的机构推动落实。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载体和平台,保障好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心全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须把服务大局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始终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扣住市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河长制、长江流域禁捕等方面立法,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连续两年与农工党中央共同主办中国·重庆(武隆)绿色发展实践论坛,探讨绿色发展之路。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就交通、环保、文旅等工作开展协同立法、联动监督和联合调研,共同督办的渝西高铁、成渝中线高铁等标志性项目已开工建设。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相关决定,开展公共卫生领域法规清理,对全国人大作出的相关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号召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积极投身社区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将履职实践融入全市重大战略、重点任务,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才能充分体现人大担当、展现人大力量。
——必须把守正创新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我们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方法路径,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双组长”立法工作机制,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制定一批务实管用的“小快灵”法规。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基准。连续五年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制定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实施意见,要求政府组成部门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工作情况。规定提交审议的报告问题部分不少于报告篇幅的三分之一。建立审议意见问题清单销号制度,人大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积极推动代表建议及答复函网上公开,深入推行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机制。运用“网络+”模式建立和拓展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代表履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信息化数字化工作平台。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勇于变革、实干笃行,依靠创新增强活力、提升质效,才能使各项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各位代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最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心指导、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担当履职的结果,也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与新时代新征程重庆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还需不断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增强立法针对性、前瞻性,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二是要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和手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机制,加强实体性重大事项的决定;四是要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代表工作能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拓宽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适应“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这些,需要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奋斗,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后一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市第六次党代会作出了重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部署。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对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作出全面部署。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强化担当,以现代化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人大工作现代化,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重庆新发展新跨越贡献人大力量。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学深悟透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特别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部署要求,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更好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修订审计监督条例,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修订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强化专利管理与服务,推进科技创新;制定土地管理条例,保护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修订航道管理条例,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发挥航道在交通运输中的重要作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修订司法鉴定条例,强化管理,规范鉴定行为,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修订安全生产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消防条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新型消防监管模式;修正水域治安管理条例,维护水域治安秩序;修订动物防疫条例,更好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修正邮政条例,推动我市邮政事业健康发展。围绕完善立法制度,修订地方立法条例,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修正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议事程序,保障和规范行使职权。
继续审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反间谍工作条例。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川剧保护传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法律援助等立法调研,开展地方金融、预算绩效管理、中小企业促进、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成品油流通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粮食安全保障、城市管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职业教育、停车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精神卫生、未成年人保护、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立法调研,适时启动审议程序。指导和支持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依法审查批准单行条例。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跟踪问效,强化监督刚性。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科技创新发展情况报告,主任会议听取成渝金融法院运行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国家战略落地落实。聚焦法律法规实施,对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促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聚焦经济工作,听取审议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政府债务等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决算,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自贸区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完善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报告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用。聚焦社会建设,听取审议政府关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把调查研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社区矫正、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高山康养度假旅游、地方志事业、民族乡乡村振兴、苗医苗药发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投资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等工作开展调研。聚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推进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二期建设,深化备案审查案例指导和通报制度,逐步推动实现全市乡镇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继续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四、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生活在人民中间,与人民群众具有天然的密切联系。要在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广泛吸纳人大代表及社会各方意见,从各层级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落实到位。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深化乡镇人大“季会制”,鼓励区县人大探索实施街道居民议事制度,持续推进区县、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探索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有效路径,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布局优化、功能拓展,继续做好“两联一述”“主任接待日”等活动,做深做实“代表分片区活动”,推动代表之家(站、点)迭代升级、规范运行,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启动“人大履职培训年”活动,组织开展新一届市和区县、乡镇人大代表、新任人大干部履职培训,加强代表履职量化登记管理,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认真实施代表议案工作条例和代表建议工作条例,持续优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为重庆市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合作,组织川渝两地全国人大代表联合开展“加强长江上游航运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等协作事项。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人大常委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夯实政治机关建设基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健全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各项制度,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支持,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指导,密切联系交流,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人大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嘹亮号角激荡人心,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而团结奋斗!
——2023年1月12日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卓庆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指导新时代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奋发进取,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共举行48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和修改法规121件,作出废止决定2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78项,组织执法检查35项,开展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16项;听取讨论重大事项报告26项,作出重大事项决定2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03人次,组织329人次宪法宣誓仪式,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五年来,常委会重点推进了八方面工作:
(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法治中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和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共组织5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两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会,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民法典贯彻实施。积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党的百年诞辰前夕,按照市委要求制定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彰显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历史地位,发挥红色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作用,保障初心使命薪火相传。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常委会认真把握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部署,配合市委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要求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明确全面推进78项重点任务。深入贯彻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作用的意见》的要求,赴各区人大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方面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的首要议题,强化政治站位,在国家和本市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修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确保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都按规定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经市委批准,设立市人大九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确保中央、市委确定的方针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具体立法和监督工作中。强化“四责协同”机制,积极配合做好中央巡视和市委巡视工作,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
(二)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任务,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切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交给上海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常委会贯彻国家战略要求,依法全力推动落实。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临港新片区“五个重要”的发展定位,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为临港新片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积极助力推进科创板注册制改革,连续三年组织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在全国人代会期间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充分重视。制定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发展。进博会举办五周年之际,落实“越办越好”指示要求,在商务部支持下制定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创新地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的立法保障机制。
稳步开启浦东新区法规推进新时代高水平改革开放新征程。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庆祝大会,要求浦东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根据中央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市人大常委会担当尽责、积极审慎,一年多来共通过15件浦东新区法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若干规定、推进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若干规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制定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优化揭榜挂帅机制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若干规定;围绕支持绿色发展,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积极为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提供法治保障。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注重强化创新和引领,着力推动制度型开放,初步走出一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路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积极构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法治协同新机制。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要求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进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而为、凝聚共识,牵头苏浙皖人大先后协同制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推进长三角区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等4件法规,在航道条例等10件上海市地方法规中设立“长三角协同”专章,就示范区建设和长江大保护“十年禁渔”开展2项联动监督,组织长三角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太湖流域水资源等2项联合视察和调研,推动形成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区域法治合力。有关示范区建设的决定,运用法治力量打破区域行政壁垒,为区域协同立法新跨越、区域一体化法治保障提供新样本,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宣传介绍。
(三)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首次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常委会牢记首提地的光荣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感推进学习宣传和探索实践。配合市委召开推进座谈会,制定《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探索实践中的作用的意见》等文件,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制定人民建议征集若干规定,更好汇集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智慧和力量,被全国人大视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动实践和制度样本”。与长宁区共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形成的系列研究成果获得中央领导重要批示。举办“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介活动”,发布全市人大系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开展在校学生、涉外人士等“走进人大”活动,与外国友城议会视频交流,生动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民主立法故事。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家站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鲜活载体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立法联系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实现形式、一个路径、一种新渠道。常委会深刻领悟、深入贯彻,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写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条例,制定多项工作制度,加强服务指导和支持保障,将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从10个增加到25个,覆盖全市16个区,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深化,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鲜活载体、最响亮品牌。五年来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对92件立法项目提出建议14008条,其中1546条意见被不同程度采纳,充分发挥了“立法民意直通车”作用。在各区人大支持下,全市建成5552个代表联系群众“家站点”,向社会公开地址、电话和代表联系方式,有4.3万人次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家站点”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反映群众呼声和期盼,推动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
坚持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加强对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积极推进选举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发“换届选举云平台”方便选民登记,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应登尽登、应商尽商、应选尽选”,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每件法规草案都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人民建议征集、社情民意反映平台等渠道选取立法项目,本届有60件立法项目是依托民主民意渠道确定的。坚持与民生相关的监督项目通过市区人大联动、基层实地暗访、邀请代表参与、开展问卷调查、分析“12345”市民热线情况等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公开性。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专题调研,面向全市13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组织570多人次代表进社区听取意见,梳理分析2000多条代表建议,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夯实广泛的民意基础。
(四)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将疫情防控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指示,启动紧急立法程序,制定全国首部疫情防控地方性法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随即对决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组织起草并审议通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将进入公共场所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列入法规,并连续两年组织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2022年上半年上海发生新一波严峻复杂疫情后,常委会及时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及相关法规,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委部署,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担任相关区疫情防控督导组、工作组和市级专班负责人,协助和推动所在区域攻坚克难。疫情防控期间,600多位市人大代表到社区报到,200多位市人大代表投身抗疫一线工作,总计有19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反映各类民意1600多条,汇编成工作专报61期,提出代表建议220多件,助力市委市政府有效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出行、就医、保供等急难愁盼问题。
着力为上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面对疫情影响和冲击,贯彻“六稳六保”要求,2020年常委会紧急部署“稳就业、稳投资、稳外资”三项专题调研,2022年开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走访300多家各类企业,推动稳企惠民政策落地。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后稳定就业提供法治支持。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连续两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32个部门出台配套政策192项,并全部在上海人大网上公布,打出立法监督组合拳。通过全国地方人大首部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地方外商投资条例,为稳定外商投资预期和增强信心提供坚实保障。制定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开展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对市级各类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修订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围绕科技等重点领域财政支出、重大政策落实,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力度,建成“上海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政府预算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债务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动态、实时、在线监督。制定关于开展市重大工程建设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建立工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重点项目跟踪监督等机制,推动市重大工程有效推进。
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科技立法和监督。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高质量发展,听取有关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得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制定全国首部省级会展业地方法规,为加快打造国际会展之都提供有力支撑。围绕促进高端产业发展,连续三年开展高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监督,推进提升高端产业发展动能、增强自主可控能力;制定上海数字经济发展创制性基础性法规数据条例,强化数据权益保护、数据产业发展和数据安全保障。围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制定或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开展监督调研,推动构建开放创新生态;修订职业教育条例,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促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
(五)秉持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
加强城市更新功能重塑,推动人民城市共建共享。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杨浦滨江考察时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法治功能作用。着眼城市形态更新和功能重塑,制定城市更新条例、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确定了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绿色低碳、民生优先、共建共享的城市更新理念和更新模式,在规划和管理中坚持把最好的资源留给人民。着眼城市管理精细化,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强化市容环卫综合整治,保障整洁、有序、温馨、安全、美观的城市面貌;制定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推进住宅小区治理创新若干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促进科技手段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促进执法规范和力量下沉。着眼人文之城建设,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严格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涵养人文精神、延续城市文脉。
推动解决“老小旧远”难题,提高民生保障水平。针对本市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制定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条例和全国首部家政服务条例,连续三年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以及社区养老专项监督,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关注婴幼儿成长和青少年教育,开展婴幼儿托育工作情况专项监督,制定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条例,专门听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定或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编织起严密的法治守护网。连续三年开展旧区改造工作专项监督,推动实施司法执行新机制,努力解决动迁征收基地收尾难问题,为上海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这一艰巨任务提供法治保障。贯彻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分别就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等主题开展专项监督。着眼推进共同富裕,制定慈善条例、社会救助条例,保障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制定或修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开展食品安全条例、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发展中医条例等执法检查,强化涉及市民消费、就医等日常生活的基本权益保障。
围绕建设生态美好家园,强化固废、水、大气、土壤、光等领域污染治理。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连续四年监督推进,通过共同努力,全市居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蔚然成风。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沪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首次用“上海模式”概括和肯定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聚焦本市水环境治理短板问题,先后制定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对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从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环境保护等各环节加强规范,让上海的水更清岸更绿。听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排污许可制度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修改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率先构建治理光污染的工作机制。首次对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压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开展长江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执法检查,制定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强化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守护崇明世界级生态岛这一上海发展重要战略空间。
(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各方法定责任,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法治底线。牢固树立城市运行管理的“大安全”格局和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对危化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产业园区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作出严格规定,鼓励市民使用“随申拍”加强社会监督,构建超大城市运行安全的共治体系。回应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的社会关切,制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禁止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禁止在建筑物共用部位及室内区域停放充电,严防“小火亡人”事件发生。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消防条例、公路管理条例、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水上搜寻救助条例、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等,织密织牢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本市公共安全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治网络。
加强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面治理难题,创新制度规范,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依法治理原则体现到基层治理法规中。修改街道办事处条例,开展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着力为基层赋能增效。修改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构建居民区党组织领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治理构架。制定住房租赁条例,要求街镇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住房租赁联勤联动机制,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违法搭建、群租等违法行为整治。制定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于一体的“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修改禁毒条例,强化社区禁毒力量,增设基层政府和组织的禁毒职责。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常委会还制定或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工会条例、红十字会条例,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强化党的领导,固化群团组织改革成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强化重点场所的依法治理和规范运行。
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常委会首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政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守信践诺责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提出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一网通办”改革的决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支持政府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开展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督促加快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听取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商事审判依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报告。开展解决企业破产难课题调研,推动浦东新区法院设立破产审判庭和全市法院系统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根据中央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明确要求,制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报告。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推动本市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贯彻中央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邀请员额检察官参与人大信访工作,连续三年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办理人大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件的专项报告,推动一批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贯彻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报告。
(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五年来,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围绕大会议题依法行使代表权力,确保全市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尊重人民的意愿、汇集人民的智慧。常委会强化代表大会立法功能,先后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重视代表大会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每年编写“政府预算简明读本”,组织计划预算报告和草案解读会,开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移动端,保障代表预算知情更充分、预算审查更便捷。提升代表大会专题审议质量,先后组织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建设人才高地、乡村全面振兴等25场专题审议,请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年来,代表共提出222件代表议案和5338件代表建议,在“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大力推进下,经过常委会审议交办和跟踪督办,有132件代表议案已经转化为常委会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专题调研等项目,90件交“一府两院”办理。有4084件代表建议得到解决采纳,占总数的77%,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有关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临港新片区离岸业务发展、完善长护险、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人行天桥加装电梯、社区适老化改造、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建设上海工业博物馆等重要建议得到落实,取得良好办理成效。
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支持代表发挥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679位代表、各专门委员会与690位代表建立固定联系,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邀请800多人次区、乡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560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座谈、视察等各项履职活动。每年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共有2100多人次代表参加,形成80多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政府科学决策、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每年两次组织代表开展带主题联系社区活动,累计反映2.8万多条群众意见和建议,推动加快旧区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设置充电桩等群众期盼的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依托代表所在单位设立138个代表工作小组,形成履职成果110件,有关加强海洋碳汇研究、应对“5+2”课后服务模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改造等专报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和推动解决。搭建代表议信平台,加强群众信访反映集中问题的分析,研究形成代表议案建议30件。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参照全国人大相关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方位强化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报经市委同意,履行法定程序,39名基层一线市人大代表担任专门委员会非驻会委员,支持代表更充分发挥作用。组织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29位代表建立法律专家库,为代表提升议案建议质量提供服务,向社会宣传解读民法典和本市相关法规。精心组织90期市、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8000多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探索开展代表团议案建议工作,以上海代表团方式向全国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9件,各区以代表团方式向市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28件,有效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精心策划、用心打造“上海人大代表论坛”品牌,高质量举办50期主题论坛,6000多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参加,成为代表知情知政、交流互动、建言献策的重要平台。推动本市主要媒体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的宣传报道,2020年起在新民晚报开辟“阿拉身边的代表”专栏,生动讲述一批基层一线人大代表扎根群众、为民服务的履职故事。
(八)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实效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履职政治意识。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探索与上海”主题展,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中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强化围绕全市大局谋划年度工作意识,切实做到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每年年初根据中央和市委部署制定“一要点三计划”,工作推进中及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调整新增立法监督项目。对于重大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立足人大职能提出对策建议,报送200多期专报,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召开市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任务要求。
注重工作规范,完善履职制度机制。根据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更好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制定推动健全和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的意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政府的依托作用、社会各方的参与作用。健全重要法规起草工作市人大、市政府双组长机制。在法规审议中建立拟解决问题清单、制度供给清单、实施部门责任清单等三项清单制度,优化制度设计、强化法规实施。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的实施意见,推行“四不两直”调研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督成效。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重要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规程等,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明确重要法规通过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检查。本届以来,有关疫情防控、养老服务、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发展等10多部法规都在通过后一个月内即组织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整合工作力量,提升履职质量和水平。发挥专门委员会履职支撑作用,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更名成立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新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在4个专门委员会设立立法监督处,在法工委设立浦东新区法规处。在5个专门委员会设立18个非驻会委员工作室,有效提升专门委员会履职能力。发挥市区人大联动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的若干意见,坚持季度市区人大主任例会制度,强化立法监督工作的上下联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发挥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支持市委组织部、统战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人大机关挂职,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邀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选派骨干教师参与法治实践,组织人大机关年轻干部承担重点立法监督和调研项目,努力将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各位代表: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本届常委会履职的收官之年。常委会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为实现全市经济快速回稳向好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确保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紧扣改革创新发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全年共完成40件立法项目,其中浦东新区法规9件,立法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三大先导产业高地的重要指示,助力强化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制定全国第一部省级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统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应用赋能和产业治理,为促进世界级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法治支撑。贯彻中央关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要求,制定促进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发展条例,将商务区功能定位和保障措施法定化,支持商务区成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节点、长三角一体化的新引擎、上海强劲活跃增长的动力源。继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前沿领域改革创新方面加强浦东新区立法,分别制定关于完善市场主体准入、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文物艺术品交易、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等浦东新区法规,突破产业发展制度机制瓶颈,有力支持上海和浦东重点产业先行先试加快发展。
二是围绕城市安全运行和疫情防控,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实效。全年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专题调研2项,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进一步增强。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常委会从2022年2月起,开展全覆盖、分阶段、有重点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聚焦责任落实、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社会共治,动员各级人大力量,总计开展1700余次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企业和相关单位7000余家,并通过开展专题审议和专题询问,推动各方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整改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形成城市运行安全齐抓共管的合力。为有力有效推进上海常态化疫情防控,2022年6月起,常委会部署开展“一网统管”建设的决定中关于落实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核验措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组织专班深入有关区调研,健全完善“早发现”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努力做到科学精准防控,为经济加快恢复重振创造良好条件。常委会还听取审议关于本轮本土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重振工作情况的报告,定期听取市重大工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推进情况汇报,开展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重点推动“两旧一村”加快改造,拉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三是坚持推进代表工作守正创新,注重总结提升,增强代表工作质效。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对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推动249件代表建议得到进一步办理,一批代表反映多年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落实;首次与市政府联合评选本届50个代表优秀议案建议案例,并与市政协联合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交流座谈会,总结、推广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肯定本届代表履职的经验和成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评选表彰100名积极履职的市人大代表,评选出10个积极履职的市人大代表工作小组。推进“家站点”平台绩效评估和规范化建设,评选出211个市级示范平台,引领提升全市平台建设水平和运行质效。优化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实现本届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
各位代表: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取得的履职成效,是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干部倾情投入、勤勉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也得到了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通力协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志们和各界朋友,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履职实践,我们的收获和体会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本届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发展,市委积极支持人大发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重要作用,引领上海人大各项工作开拓新局面、取得新业绩。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推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出来,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走向深入,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履职成效。
——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主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首提地的责任担当、建设最佳实践地的目标要求,努力在人大依法履职的各项工作中,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内涵。实践证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人大各项工作的推进实施都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维护好人民权益,使人民当家作主更好体现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激发和凝聚全市人民奋斗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围绕大局担当作为,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局,面对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任务,要求人大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本届以来,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实践证明,只有紧跟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紧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人大工作就能在服务大局中创新发展,在攻坚克难中提质增效,就能切实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整体成效。本届以来,全体人大代表履行政治责任,遵守宪法法律,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解难,赢得了人民信任,得到了人民支持。实践证明,必须支持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履职,深入基层真实了解反映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使全市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更好合民心、接地气;必须支持人大代表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必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基础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本届以来,常委会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需要。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准确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找准人大工作着力点、发力点;只有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找准破解难题的措施对策,切实提升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看到,对标中央和市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和对人大工作的期望,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小差距:立法引领改革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的及时性、有效性、创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还需进一步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收集反映民情民意的渠道和机制要进一步拓宽完善;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了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军号角。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推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建议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做好新时代上海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有为、团结奋斗,不断提高新时代新征程上海人大工作水平。
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展现新气象。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提升群众参与立法提出意见建议归集分析运用的能力,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法治保障。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督促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为民尽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推进“家站点”平台建设,完善人民群众反映情况的跟踪处理和反馈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密切联系群众。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用心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发挥研习、实践、展示和辐射的功能。广泛开展上海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案例宣传,更好展现上海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崭新气象。
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宪法,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围绕人民城市建设和治理、弘扬城市精神品格、科教兴国战略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优化营商环境、无废城市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用足用好国家赋予的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通过先行先试积累制度创新经验,以高水平法治供给保障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对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解决“老小旧远”民生难题、保障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监督内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强化法规有效实施,真正让法治成为最重要的制度供给和最基本的治理方式。
在强化“四个机关”定位、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开创新局面。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定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来谋划人大工作,不断提高人大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加强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发挥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作用,健全人大履职制度和工作制度,强化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实效。发挥好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形成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人大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功能作用。
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伟大的事业,在继往开来中推进。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的历史重任,不断开创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宁
各位代表:
受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共四川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四川与全国一道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过去五年也是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全面加强、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五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省委连续两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将有关事项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一要点、三计划”来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按时产生了省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本届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4人次。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清单等制度规范,明确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要求,定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切实履行常委会党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实施意见,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推动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制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办法,推动机关党组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省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整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本届以来,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27件,其中新制定57件、修改61件、废止9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75件。
落实省委重点立法任务。坚决做到“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助力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促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更好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时提级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的历史遗存,助力提升我省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同时,还务实高效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条例,确保重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清单管理、包容审慎监管等改革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打造川渝一体化营商环境;协同制定数据条例,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流通和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助力川渝联合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协同制定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铁路安全管理等条例,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立法,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作出新的规范,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从平等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强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修改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华侨权益保护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法规,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合作共赢。
注重民生保障立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面衔接民法典,及时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聚焦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作出创新规定,回应群众关切。开展涉民法典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立法,建立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更好惠及民生,制定工伤保险、教育督导、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关运行保障等条例,修改高速公路、中医药、医疗机构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等条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老年人旅游出行、就医护理等强化保障;加快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普惠托育服务等作出规定;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推动实现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修改禁毒条例,出台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决定,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平安四川、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支撑作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注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机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国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探索了“四川经验”;制定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安全保障、土地管理等法规,巩固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两项改革成果,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聚力污染防治,制定或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法规,作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聚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预算审查监督等条例,防范化解金融、债务等领域风险;制定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川实践,着力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体系;修改公共消防设施、安全生产等条例,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优化地方立法机制。探索创新区域协同共同立法机制,加强川渝人大协同立法,建立协同立法新模式,推动协同立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牵头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为地方区域和流域共同立法作出示范;积极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川陕甘三省协同立法。健全民主立法参与机制,建立覆盖各市州的4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立法专家库,为更加科学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提供重要智力支持。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人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本届以来,对149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366件党内法规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完善市州立法工作指导机制,制定推进市州提高立法质量的指导意见,强化立法项目选题、咨询论证、审查批准和项目立改废“四个联动”,推进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指导成德眉资开展协同立法,指导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等市州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移风易俗等立法上取得良好效果。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本届以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1个,组织开展29次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6次。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听取审议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和总结评估报告,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年度计划,依法开展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监督。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每半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报告,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破产法等实施情况,采取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具体问题清单式管理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渝中线高铁建设、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和川渝高竹新区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等情况报告,共同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助力国家区域重大战略落地落实。接续开展4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助力贫困地区全部脱贫摘帽,连续3年听取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执法检查,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首次联合省监委和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检查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现代种业发展及川猪、川粮油产业发展等情况报告,助力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
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持续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依法审查批准省级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部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报告,对省级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开展“穿透式”审查监督,督促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制度,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报告,助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着力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效果,连续5年听取审议29个部门审计整改专项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强化结果运用,通过联合调研、实地核查等方式有效传导压力、促进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政府债务情况专项报告,强化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有效监督,推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强化预算联网监督,完善“一平台四系统”建设,编制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6项地方标准,建立数据报推机制,实现与省级部门横向联通,与全国人大、市州人大纵向贯通,相关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助力增进民生福祉。聚焦民生实事强化监督,把全省30件民生实事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督促教育、托育、养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项目加快推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就业工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情况报告,开展慈善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实施办法等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文化保护传承,听取审议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等情况报告,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古树名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更好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每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加强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连续5年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审议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题听取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报告,检查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首次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依法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促进权力依法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每年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促进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配套管理机制。落实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人大监察监督。促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将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报告纳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听取审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解决执行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开展审判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等重点工作报告,筑牢公平正义司法防线。
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每年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群众关切,制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开展调研,推动问题解决。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和省委“拼经济、搞建设”决策部署,结合人大职能职责,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小切口”调研,形成“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稳增长财税政策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温旱情对农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发挥扩内需促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等一批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有效服务人大监督工作,也为省委和有关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
四、不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人大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着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及时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报请省委审定转发新一届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加强换届工作指导,认真做好新一届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地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21万余名,换届选举方向正确、过程民主、依法有序、风清气正、人民满意。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完善代表建议提出、交办和督办工作流程,健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机制。加强办理过程管理,制定办理清单、严格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持续抓好跟踪落实。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84件,涉及的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等73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提出建议5313件,其中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49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密切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五年共邀请代表20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1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制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平台建设运行的意见,建好用好1.4万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便进“家”入“站”开展活动。制定在全省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推广票决制试点工作经验。依法开展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毗河供水一期工程、渝西高铁等项目建设情况,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代表视察调研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川渝能源保障一体化建设等情况。深入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和“走访企业、群众专项工作”等活动,连续两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累计组织动员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活动68.35万人次,走访群众515万人次、企业19.4万个次,推动解决问题47.92万个,在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试点、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代表工作制度化、履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在各专门委员会建立代表专业小组,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特长和专业优势,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制定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办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先后组织代表履职能力培训16期,以多种方式服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工作公开、履职情况报告和履职效果评价等制度,积极推进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和省委“五个作表率”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巩固、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宣讲、宣传阐释等工作,结合人大职能找准定位、推动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
着力优化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要求,增设预算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将财政经济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积极推动市县两级人大规范设置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制定或修改街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等条例,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增加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对标“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要求,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扎实推进机关行政编制、职数优化调整,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素质,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
不断健全完善人大议事和工作制度。推动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并向本次大会提交修正案,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制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等工作制度,确保常委会职权依法有效行使。制定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和督促检查,推动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办法,坚决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规定,强化纪律要求,严格履职管理,持续提升会议质量。严格落实精文简会各项规定,严控会议活动规模和机关发文数量。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开支、坚决制止各种浪费行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政德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常委会注重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主动接受指导、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地方组织法等立法调研和水污染防治法、消防法等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和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加强与重庆、云南、贵州、陕西等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共同(协同)立法和联合监督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制定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本届共办理群众来信73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万余人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开展人大外事侨务工作,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邀请华侨列席、外国驻蓉领馆及香港驻成都经贸办旁听省人代会,组织港澳在川学生参观省人大历史陈列馆,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工作。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加强领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在过去五年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砥砺奋进的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人大制度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对地方人大工作定位和工作规律的认识。
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前行。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必须不断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认真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和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人大各项工作都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三是必须持续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担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四川。
四是必须更加自觉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生动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重要保障。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聚焦“省之要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功效,统筹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五是必须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时代方位,推动人大工作守正创新不断发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特别是要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大工作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努力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需要继续加强;监督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继续强化;服务代表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与建设“四个机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以“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为总抓手,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引领和遵循。现在,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地方人大工作。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科技创新、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持续探索创新共同立法、协同立法机制和方式,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立法评估协作基地作用。
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责,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助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持续加强对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培训,做到新任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推进代表履职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向全国人大工作汇报,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和省内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协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责,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埋头苦干、拼搏实干,为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刘莲玉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和五年工作回顾
2022年,极不平凡、殊为不易。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圆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重点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委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向全省人大系统发出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主任会议成员率队开展宣传宣讲。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学习,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作宣讲辅导。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开展学习讨论。人大融媒体中心开设宣传专栏,代表履职平台设置学习专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持续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落地落实。去年1月,省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对做好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重点任务,提请省委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确定63项具体任务,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开展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一周年“回头看”专项督查,推动会议精神走深走实。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全年共向省委请示报告23件次。认真完成省委交付的重大立法决策、重点改革项目。落实省委部署,依法作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重新确定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配合做好应由我省选举产生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二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常委会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不断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全年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6件,打包修改14件,废止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9件,单行条例1件。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出台全国首个通用航空管理条例,为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和飞行安全提供法律支撑。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用法治方式拧紧财政资金“安全阀”。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信用、气象灾害防御等条例,加强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
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将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作为立法的切入点,坚持务实管用,成熟几条就定几条。认真剖析“4·29”事故暴露的问题,制定全国首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为题向全国推介。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茶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针对老年人“用餐难”问题,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若干规定,用心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制定职业病防治若干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推动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出台立法协商工作意见,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建立立法项目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落实代表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87件,督促纠正2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开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集中指导,完善审查指导机制。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3次。
围绕办好发展经济这个最大实事强化监督。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政策工作情况等报告,助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报告,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建成湖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平台,提高预算管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人大审查监督情况调研。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组织开展旅游“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助力“办会兴城、立标打样”。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助推民族地区发展。听取审议种业发展、油茶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督促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措施。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监督。聚焦母婴安全、妇幼健康,开展母婴保健“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组织专题询问,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推动落实法定责任。听取审议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残疾人面临的康复、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在减负提质中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围绕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组织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邀请1624名人大代表参与,对24个县市区96个点源问题进行现场暗访核查,提出加大尾矿库综合治理等16个方面的审议意见,推动抓好整改工作,让法律法规的“牙齿”有力咬合。
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实现评议工作市州全覆盖。依法督促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听取审议监狱法贯彻实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全年接待处理信访事项4425件次5693人次,着力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
四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依法依规,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全年作出决议决定6个。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切实提升经济工作监督法治化水平。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作出关于科学精准及时有效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工作责任和应对措施。作出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决议,明确“两卡”治理、实名实人制等具体举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助推有力遏制全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快速上升的势头。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及时做好省政府副省长等重要人事任免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自觉性。
五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殷殷嘱托,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做好人大工作,不断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
推动实现“三个全覆盖”。强化制度机制创新,推动实现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代表建议和省政府领导领办代表建议“三个全覆盖”。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牵头督办“推动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牵头领办“推动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建议,示范带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督办和领办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此充分肯定并专刊宣传。通过落实“三个全覆盖”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了各级领导干部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凝聚起团结奋斗的正能量。
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听取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首次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优化建议办理评议工作。首次开展B类建议办理“回头看”,督促55家单位实现B类件清零,1049件跟踪落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3件议案、1488件建议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达93.9%。通过督办“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类重点处理建议,推动实现全省线上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100%压减,线下培训类机构压减4700家,助力营造更好教育生态。督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类重点处理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下达老旧小区改造省级补助资金2.73亿元,助推提升老旧小区群众居住品质。
打造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升级版”。落实“事不在小,关键在办”要求,着力推动办好民生实事。制定加强和改进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打通票决制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之间的制度通道,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全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不断深化拓展,50个县市区在本级人大推行,全年共票决民生实事4037件,涉及资金259.93亿元。加强票决事项的跟踪监督,推动河道治理、污染防治、“产业路”建设、“断头路”打通等民声民意变为民生决策,让人民群众在一件件、一桩桩民生实事中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定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与往届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举办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学习班。建立人大代表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反映民意新渠道。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升湖南安全发展法治化水平的通知,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助力守牢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建立全国人大会议湖南代表团全团建议协助办理协调机制,推动关于中部欠发达县“比西”政策、10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等全团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持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常委会切实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加强常委会党组班子建设意见、常委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推进“清廉人大”建设,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
注重提升履职质效。开展健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人大代表工作能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等重点调研和理论研究。编制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完成“智慧人大”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推动转观念、提效能。
切实加强联系指导。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修法、执法检查工作。承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交流座谈会,我省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开展创制性立法等经验做法受到好评。密切同市县乡人大的联系,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开展专题培训9期,培训1860人次。探索非行政区人大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着力形成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走过的五年,是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殷殷嘱托,站上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取得新突破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67件、打包修改110件、废止15件,审查和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121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7项,开展执法检查20项、专题询问9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47件、督促纠正12件;作出决议决定3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7人次。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我省人大既讲好党言党语、又讲好法言法语,着力提升地方人大工作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的做法,在全国人大作经验交流。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嘱托、勇担使命,围绕依法保障和促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作出决定。制定修订先进制造业促进、自贸区管理、高新技术发展等条例,听取审议专利保护“一法一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报告。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促落地见效。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立法规划、重要立法项目、人大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共向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汇报7次,向省委书面请示报告125件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重要工作30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出台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意见,建优建强“一刊两网两微”人大新闻舆论主阵地,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制作《主播读宪法》《人民的代表》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专题节目,讲好人大故事,唱响人大工作主旋律,让根本政治制度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成立省人大制度研究会,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阐释。
二、始终坚持服务中心大局这一鲜明主题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为现代化新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审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强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交通项目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新侨和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等专题开展监督,作出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更好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责任,跟踪监督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针对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教育扶贫等方面,每年选择1-2个主题,持续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旧貌换新颜。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督促各地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贯彻“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修订洞庭湖保护条例、湘江保护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突出问题跟踪监督,用法治力量守护湖南的绿水青山、良田沃土。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特殊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等,积极履职尽责。紧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快递从业人员权益保障、退捕渔民民生保障开展专题监督。推动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制定中医药法实施办法,听取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重点督办“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代表建议,号召全省四级人大和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战疫一线。
三、始终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本质要求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定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来。
在依法选举中彰显人民民主。贯彻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依法作出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等。深刻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教训,依法依规指导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成为最真实民主的有力注脚。
在履行职责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公开征求立法规划、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建立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出台联系点制度和建设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面向社会征集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就业促进等10余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纳入年度监督计划。连续5年组织代表评议省直部门建议办理工作。构建“实体+网上+掌上”立体式代表履职新模式,建成代表联络站10425个,14万余名五级人大代表编组进站。召开17次列席代表座谈会,邀请348人次国、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337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预算审查监督等,来自群众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最广泛民主的生动诠释。
在解决问题中回应人民关切。用心用情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转递群众信访事项,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7287件建议全部办结。首次集中开展代表不满意件督办,本届以来177件不满意件全部重新办结,推动解决征地拆迁、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等突出问题,力求做到减少不满意、防止被满意、实现真满意。持续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助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问题。推动全省乡镇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以“民生实事”撬动“民主大事”,使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转化成为扎根湖湘大地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
四、始终坚持守正创新这一方法路径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着力打造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工作品牌。
抓立法机制创新。围绕“为谁立法”“立什么法”“怎样立良法”,不断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连续五年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立法计划实施推进会议。建立健全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和工作专班制度,对协调难、矛盾多的立法项目,由主任会议成员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协调解决矛盾分歧。坚持开门立法,完善立法立项、起草、备案审查、评估等工作机制。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制性立法,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有机衔接。
抓监督方式创新。坚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有机结合,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全覆盖。围绕环境保护、稳就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强化跟踪监督。推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满意度测评,做好监督工作“后半篇文章”,人大监督刚性更加凸显,实效性明显提升。
抓制度集成创新。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流程再造力度,修订完善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推行常委会审议意见卡制度和审议意见清单制度,切实增强审议意见针对性实效性,着力提升常委会会议质效。
五、始终坚持“四个机关”这一目标定位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在一线、在状态、在路上的精气神,锚定“四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持续深化“大学习、真调研、严管理”,不断提升人大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以大学习增强履职本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建立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为牵引,集中培训、学习研讨、初心读书会、主题党日等多形式、多层次全员大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70次,常委会讲座18次。连续五年组织召开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两次组织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不断提高全省人大系统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以真调研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真发现问题、真研究问题、真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文化建设、涉诉涉法信访等专题调研260多次,一批调研成果得到全国人大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以严管理树立崭新形象。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严格抓好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机关政治生态调研,全力支持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监督问责。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推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以及各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机关各项制度102件。树牢“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导向,切实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五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决维护宪法确立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功效,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推动各方面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付出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在增强立法的引领性、针对性上还需持续用力;在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上还需下更大功夫;在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履职效能上还需综合发力。对以上这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推进会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创造性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
二是不断强化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法治保障。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推进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围绕湘江新区、科学技术进步、禁毒法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等方面,安排10件提请审议项目、3件预备审议项目和17件调研项目,加强对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协同立法,着力强化法治供给。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全年拟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等19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湿地保护法、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中医药“一法一办法”等3项执法检查,组织2次专题询问和8项重点调研,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纵深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南实践。建立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完善立法项目和年度监督工作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代表参与立法“两公开、两纳入”等制度机制,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坚持开门监督,畅通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协同渠道。健全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依法任命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健全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制度机制,推进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县乡两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代表联络站“建管用”提质增效,积极深化“三个全覆盖”,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四是着力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各党支部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发挥“智慧人大”数字赋能效应。
各位代表!
历史由人民书写,伟业靠奋斗铸就。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担当作为、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而团结奋斗!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军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谋划推进工作,圆满完成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更加重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共审议通过贸易投资、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2件,批准市县法规8件,新制定法规条文少于30条的占78%。注重加强引领和保障制度集成创新的立法,制定全国首个药品进口便利化法规,全文仅8条800多字,简单明了对进口药品通关作出便利化规定,让群众更好共享自贸港制度红利;作出取消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等六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在全国率先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对标国际先进管理模式和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医疗药品器械一体化管理法规,为博鳌乐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消费回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盯住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问题,对5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1个,开展专题询问2次。其中,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向省委提出工作建议,得到高度重视,目前我省正在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三年专项行动;针对环境保护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紧紧盯住城乡生活污水、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等顽症问题,较真碰硬,督促整改,推动从制度上和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是进一步规范代表工作。在重视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扩大代表参与、密切与代表联系、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同时,重视指导推动市县乡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乡人大代表工作的通知,就联系代表、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代表调研视察、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代表履职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作出关于省第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制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圆满完成了省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四是更加重视调查研究及其成果运用。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调研和各专(工)委组织调研共21项,为高质量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建立调研成果专报专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制度,其中关于休闲渔业发展、稳就业保就业、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农业财政收入、反走私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被批转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为科学决策和施政提供了重要参考。
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理论学习、会议议事和工作程序。优化人大机关机构设置,完善办文办会机制,提高了工作运行效率和质量。
六是坚决落实省委专项工作部署。去年“0801”疫情期间,常委会负责人根据省委统一安排,分赴三亚、万宁、临高、陵水等疫情重点市县坐镇督导,67名机关干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督导、参加志愿服务,为较短时间内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作出了贡献。认真落实牵头领导责任,抓实抓好二十大期间“双统筹”、信访积案化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各位代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五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取得重大突破的五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海南实践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坚定政治站位,自觉以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常委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视为应尽之责、履职之要,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谋划部署推进工作中,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严把政治要求,注重政治效果,确保工作在正确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高度重视理论武装,认真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采取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习120多次,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理解。同时,自觉运用科学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保证了所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定决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形成的调研成果贯彻党的大政方针、遵循宪法法律、符合人民意愿、切合海南实际,保证了任免工作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展现了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二)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履职,凡决定重大事项、开展重要工作,都事前向省委请示,坚决执行省委决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五年来,就立法、监督、任免、换届选举、机构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132次。注重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召开56次党组会议对常委会行使职权相关重大问题认真研究,加强对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引领,有力保证了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共同意志、得到贯彻落实。
(三)大力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见效。本届常委会任期内,党中央召开首次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分别出台重要文件,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常委会把配合省委召开会议、出台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由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成立专题调研组,先后开展3轮大规模调研,深入摸实情、查短板、寻对策,为省委召开会议、科学决策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高度重视中央及省委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制定31条措施,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学习研讨会,督导各市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最新部署。
(四)围绕省委重大决策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紧扣省委中心任务制定和实施工作规划计划,确保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一是紧扣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大局开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中央出台12号文件后,及时作出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决议,并对标对表调整充实立法和监督计划、编制立法规划;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出台后,又相继作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决议和贯彻实施法律的决议,并认真编制配套法规专项规划,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前的立法任务作出系统安排、强力推进,同时全面梳理分解法律明确的任务,向省委提出责任分工建议,有力推动了法律的实施。二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积极发挥作用。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抗疫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重大部署,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发布决定命令、实施强力措施,为抗疫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三是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18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针对识贫施策不准、脱贫质量偏低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次年又盯住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督促省政府按照省委“三不减、三提高、三加强”要求,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创优保优”。同时,扎实抓好常委会负责人联系点和省人大机关帮扶村的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并派出多名干部驻村挂职帮扶。
二、积极推进立法创新,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
常委会统筹运用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立法,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审议通过省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43件,批准市县法规54件。
(一)积极配合国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调法调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常委会把推动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作为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的重中之重,积极请示、汇报、沟通,极力争取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纳入国家立法日程,得到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在法律起草阶段,常委会积极主动配合,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询意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建议稿。法律草案提交审议后,又先后就一审和二审草案稿组织研究论证,提出修改建议,有10条建议被采纳。同时,积极推动调法调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先后作出决定,在海南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等3件法律和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等6件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大力推进重大改革开放立法。过去的五年,是我省重大改革开放立法任务最艰巨、成果最丰硕的五年,共审议通过相关法规42件。一是加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立法。制定商事登记管理、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市场主体注销、企业破产、征收征用、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方面的法规,就市场主体放宽准入、自主经营、便利退出作出一系列创新性规定。二是加强“放管服”改革立法。制定极简审批条例,并依据条例作出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11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先后两次作出将省级管理权限调整由重点园区管理机构实施的决定,在更多方面让“园区说了算”。三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制定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支持。其中,在全国率先制定公平竞争、反消费欺诈地方性法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安排,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四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立法。制定修改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等多件法规,为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了法治保障。制定修改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土地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生产要素流动的规定。五是加强封关运作准备立法。制定反走私暂行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加强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物品的管控,加大了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筑起严密的法律屏障。
(三)重视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立法。审议通过产业发展和重点园区建设法规23件。制定国际船舶条例,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多个方面作出突破性、首创性规定;制定修改游艇产业促进条例、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进一步激发了主导产业发展活力。作出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制定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五个单行条例,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自主权。
(四)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立法。牢记保护生态环境这一“国之大者”,制定修改生态领域法规14件,打包修改8件,批准30件。为加强生态重点区域保护,制定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地方性法规,在对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分区管理制度的同时,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作出创新性规定,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体现在立法实践中;在全国率先出台河长制湖长制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湿地保护条例、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红树林保护规定等法规,对江河湖海和湿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为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出台全国首个禁塑地方性法规,对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从“限制使用”向“全面禁止”升级;制定修改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了更严格、更全面、更管用的污染防治规定。为充分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制定修改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等法规,构建起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的生态环境目标指标体系和考核、奖惩、补偿机制。
(五)统筹推进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立法。重视改善群众生活条件的立法,制定修改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民生保障法规10件。重视完善社会治理的立法,制定修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法律援助规定、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社会治理法规23件。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修改爱国卫生管理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等法规。依法作出决定,将全省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延期至2021年,确保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
(六)积极推动立法创新。在立法机制方面,完善常委会与政府立法沟通协调机制,对重要法规起草实行“双组长”制;健全专(工)委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制度;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设立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1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代表参与立法机制,并建立法规公布前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立法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以立法促进制度集成创新取得丰硕成果,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改革等6项制度创新获“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涉外律师服务等一批制度创新被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
三、聚焦省委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切,正确有效依法开展监督
常委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的要求,聚焦省委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79个,开展执法检查21次,开展专题询问15次,开展专题调研77项。
(一)着眼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面对世界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宏观经济下行和海南经济结构调整阵痛叠加等多重影响,常委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方面,依法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认真审议审查省本级决算、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报告,紧盯重点项目建设、民生措施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建议、督整改,有力促进了“六稳”“六保”政策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高度关注营商环境优化、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反走私工作、重点产业发展、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并就营商环境情况、互联网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电网建设开展专题询问,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推动了一批事关诚信体系建设、市场要素配置、政务服务效能、重点产业培育、生产要素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堵点问题的解决。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规划,连续5年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年度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实现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促进了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着眼于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监督。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选择有关主题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就9件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2个,开展专题询问5次,对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监督问效。水体污染防治方面,继续关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对人大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针对海南污水防治中最为突出的农村污水治理问题,扭住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这个关键,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连续三年打出监督“组合拳”,有力促进了农村污水设施建设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了防治责任进一步落实、污染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强。海南开展生态环保监督的做法和成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在专题会上予以肯定和推介。
(三)着眼于维护群众利益加强监督。顺应群众对就业的关切,连续三年扭住就业这个最大民生问题开展监督,对就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一批群众就业难的问题得到解决。顺应群众对社会保障的关切,连续四年对已积压30年的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问题,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持续发力监督,使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评价。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就推进一卡通应用覆盖提出监督建议,并盯住社保卡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身份识别问题督整改、通堵点,有力促进了社保卡“一卡通用”。顺应群众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的关切,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中医药事业发展、养老服务等情况的报告,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一批攸关群众利益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得到解决。
(四)着眼于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监督。对监狱法、禁毒法及我省禁毒条例、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我省实施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对上年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探索监察工作监督上迈出坚实步伐。针对社会关注的“执行难”问题,2018年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议;次年又对省高院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的情况,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等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着眼于提升公益诉讼精准度,大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平台建设,促进了公益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建成覆盖全省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五年来,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80件。
(五)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项目选题、实施、报告、审议、整改、反馈等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工作方式,坚持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人大调研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深入开展监督,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人大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贯通机制,监督的合力进一步加大。
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扭住海南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关于出入境管理、自贸区税收政策、民营经济发展、新增市场主体带动就业、海上涉渔“三无”船舶从业人员转产转业、主要食品价格、生态移民搬迁、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一批调研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所提对策建议已转化为决策部署和施政措施。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创新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工作能力,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一)稳步推进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部署,修改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意见,确定市县(区)人大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时间,并盯住宣传发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提名推荐、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加强督导,确保了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推进、过程风清气正、结果人民满意。
(二)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贴近代表履职需求,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实际,积极创新代表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注重履职必需的人大基础知识和应用型知识的学习,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参训代表超过1700人(次),代表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三)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参与渠道,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立法论证、专题调研等活动1300多人(次),实现每名基层人大代表届内都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活动640多人(次)。先后9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为海南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制定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网络平台等管理制度,代表履职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实现每年人均开展联系代表活动超过2次。建立常委会负责人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召开座谈会11次,收集意见建议311条,全部转交职能部门办理。对应专(工)委职能成立9个代表专业组并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设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代表群众信息互通平台,丰富代表联系活动。指导和推动市县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全省已建成代表联络站1343个,形成了由乡镇(街道)联络站、重点村(居)站点构成的代表联系群众网格体系。
(五)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在引导和激励代表加强调研、提高议案建议质量的同时,通过领导牵头重点督办、线上线下实时督查等方式,大力推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本届以来,代表共提出议案87件、建议1733件,均已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1550件,占89.4%,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同时,高度重视发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海南代表团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28件、建议211件,其中,关于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建设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等一批议案建议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已转化为重大立法、施政成果。
五、着眼打造“四个机关”,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重要指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读原著、学“四史”、悟思想,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知信行合一能力得到提高,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勇于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更加旺盛。
(二)狠抓作风和能力建设。把转作风、强能力作为提高依法履职水平的抓手驰而不息推进。深入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等主题活动。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能力提升建设年”“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等作风突出问题,着力强知识弱项、补能力短板、疏工作堵点,取得良好成效,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作风保障和能力支撑。在省综合绩效考核中,省人大机关连续4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三)重视发挥专(工)委职能作用。人大专(工)委是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常委会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积极推动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并大力支持各专(工)委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各专(工)委围绕常委会确定的立法、监督项目,认真起草法规草案和督促指导其他国家机关起草法规草案,协助和保障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专题询问、备案审查、专题调研等工作,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规定。对人大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制度36项,新制定制度26项。
各位代表,本届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各工委委员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仍存在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比如:一些立法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仍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监督的深度和刚性不足,对一些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力度不大,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效果还不够好;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还不够丰富,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号角。省第八次党代会勾画了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宏伟蓝图,明确了今后五年以及更长时期的目标任务。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封关运作,工作面临时代大考。2023年是省七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八项重点任务,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贡献。
建议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主题、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以及各项重大部署要求,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重大部署认真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为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海南全面贯彻落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统筹运用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积极探索“立体战法”,加快立法创新,实现叠加效果。更加重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立更多务实管用的“短条例”。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学习借鉴国际上自由贸易港有益做法,对接国际相关规则和惯例制定法规。着力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压力测试和风险防控、产业发展与园区建设、人才支撑、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并进一步加强法规廉洁性评估工作,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三、聚焦省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监督。善于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开展监督,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律巡视”利剑,更加重视运用专题询问方式监督问效,推动省第八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攸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监督。经济建设方面,要更加关注“十四五”规划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乡村振兴等问题。生态保护方面,要更加关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湿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六水共治等问题。社会治理方面,要更加关注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三无”船舶综合治理、“三非”外国人治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民生保障方面,要更加关注社保卡一卡通服务管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黎医黎药体系建设、民族地区教育、申请“双世遗”项目、华侨权益保护、文物保护等问题。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服务代表意识,提升代表工作能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展现新作为,积极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贡献智慧和力量。加强代表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代表教育培训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拓宽闭会期间代表参与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加强对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水平,推动更多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创新代表履职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议事和工作程序,以制度保障依法履职。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作出新贡献!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雷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是辽宁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团结奋斗、砥砺前行的五年。在省委的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践中开创新局面、展现新风貌。
五年来,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37件,修改18件、废止3件,集中清理87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181件、自治县报批的单行条例和决定38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9项,开展执法检查36次、专题询问8次、专题调研155次;作出决议决定48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97人次;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29件议案、3197件建议全部办结,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五年来组织集体学习120余次,学习制度更加健全,学习效果更加突出。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配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工作的目标任务、部署安排和具体举措。开展每项工作前,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从中找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遵循、思路和方法,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始终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省委领导,围绕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及时按程序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清单,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要求,提高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五年来向省委请示报告190余件次,定期向省委报告年度工作情况,认真完成省委交办的任务,省人代会筹备、换届选举相关事项、重点立法监督工作等40余项议题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强化制度执行,党组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重要履职工作都先由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再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审议,依照法定程序落实。经省委批准,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人大机关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在省委领导下,依法指导市县乡人大完成换届选举,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更加健全规范。
(二)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开展“小快灵”立法,形成了一批具有辽宁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
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落实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重要法规草案基本成熟后经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同意,再按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布。健全立法评估机制,制定重要立法事项第三方评估工作规则,连续三年委托第三方开展专项立法评估,为立法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完善立法项目征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每部法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市场主体、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建议。丰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实践,调整优化9家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出台管理办法,搭建信息化平台,促进提高参与地方立法能力。近两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担意见征集任务84件次,组织各类调研、座谈会150余次,征集意见4047条,有效发挥“民意直通车”作用。
围绕营商环境立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企业权益保护条例、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条例等,规范公平竞争秩序,激发企业活力,提振投资发展信心。惩戒失信立法走在全国前列,制定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针对政务、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强化惩戒措施约束力,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环境建设法治评估,专项打包修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10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推动联合惩戒机制入法。
围绕创新驱动立法。针对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建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制度,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制度机制,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释放尊重知识价值、公平竞争的良好预期。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力求发挥大数据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性作用,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领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取得更大突破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生态环境立法。系统构建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将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有害物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作为重点,制定节约用水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河长湖长制条例,修改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健全细化制度措施,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绿色建筑条例,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集中清理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9件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法治保护网。
围绕民生保障与社会治理立法。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制定城市更新条例,促进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优化,提升城市品质;制定精神卫生条例,其中6项规定为全国省级法规首次提出,切实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规定,推动基层职责清单化、权责匹配,精准为基层减负。统筹发展与安全,制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海洋渔业船舶导航安全设备使用暂行规定,修改消防条例、城市供热条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更好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加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实现主动审查全覆盖,做到有错必纠,审查刚性更加突出,主动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76件。建立完善省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业务功能。及时规范履行报备义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备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443件。提前介入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健全审查工作程序机制,重点审查涉及政府共同行为、民事法律关系、生态环保等内容,引入立法辅助平台智能审查系统,审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指导民族自治县紧扣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制定单行条例14件,占新制定条例80%以上。指导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完成我省首次跨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浑江全流域保护治理。
(三)监督刚性和实效持续增强
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反馈问题清单等方式,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连续五年跟踪监督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四次开展营商环境领域法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问题,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清单、督促问题整改。把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开展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听取审议省法院专项报告,作出全国首个关于加强基层法院工作、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听取审议省检察院专项报告,作出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以法治环境的持续优化促进和保障营商环境的根本好转。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连续五年跟踪监督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技创新条例执法检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创新生态建设,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全力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先后调研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强化科技型人才引育,打造创新发展主力军。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审议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及使用管理和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增强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依法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调研“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推动全省重大战略落地实施。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海洋环境、环境保护等7部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共实地查看点位500余个、随机抽查点位200余个,组织座谈会160余次、问卷调查6000余人次,发现问题转送相关部门研究处理。连续五年监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大伙房水库水质达标率100%。连续五年跟踪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督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连续三年调研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支持打造合作共赢、富有活力、开放富裕的绿色发展示范区。
推动民生保障和改善。回应“一老一幼”关切,听取审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医保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检查中医药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从有保障到更完善。连续五年跟踪监督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专题询问,促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促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专题调研绿色农业发展、土地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乡村振兴法、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旅游市场主体、旅游政策协同发展、乡村旅游等专题调研,支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监察、司法监督。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加强基层监督、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的报告,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力度,同步开展对公检法机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督促问题整改,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机制更加健全。连续两年跟踪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形成问题清单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持续监督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推平安辽宁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四)代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更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加有力。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22条具体措施、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等制度20余项,对做好代表工作提出全面、具体要求,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健全代表履职培训机制,突出政治培训,举办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2300余人次,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扎实有效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主题,深入全省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有质量的调研视察报告交由相关单位研究办理。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提质升级,实现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互通互联,在数字赋能服务保障工作上作出有益探索。提前谋划、精心组织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为新任代表快速进入角色、高效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为密切。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完善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五年来共邀请代表1800余人次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200余名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座谈。有效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载体作用,全省共设立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14000余个,促进代表贴近群众、回应关切,帮助解决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指导推动各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组织代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高质量更富成效。建立议案建议提出前沟通协调机制,鼓励引导代表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建言献策,议案建议提出质量明显提升。五年来有84件代表议案转化为地方立法项目,转化率达65%,位居全国前列。完善办理工作机制,规范程序、提高标准、压实责任,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对党委(党组)政治巡视巡察内容。持续开展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议案建议工作,重点督办具有全局性、普遍性的代表议案建议105件。加大督办力度,坚持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开展办理工作现场督查检查,组织代表对承办件数较多的部门进行“面对面”督办。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开展办理工作网上测评,对反馈“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二次跟踪督办等,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显著提高。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建设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越来越多的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振兴、惠民生的务实举措,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推动力。
(五)“四个机关”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以政治机关建设统领“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打造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党内集中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握人大机关党建特点和规律,支持机关党组、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充分发挥作用,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起年初谋划部署、全年狠抓落实、年终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连续五年召开党的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机关风气为之一新。按照全国人大领导的要求,中国人大杂志社专程来辽采编的《辽宁人大新气象 顺势扬帆踏浪行》文章及视频在各级人大引起热烈反响。
持续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质效。制定常委会会议请假规定,推进会议文件电子化,严明会风会纪,会议审议质量不断提高。建设学习型机关,创办周五大讲堂,组织学习交流57场,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机关同志讲理论、谈体会,有效促进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以省委巡视和巡视整改为契机,完善机关各项制度百余项,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人大机关呈现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密切同基层人大联系,加强对市县人大履职培训,重点监督项目上下联动,形成全省各级人大共促振兴的良好局面。
持续加强理论研究与新闻宣传。组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理论与实践智库,与省委党校、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共建智库研究基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人大在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中的作用等一批研究课题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科研。制定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人大新闻发布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介绍宣传新制定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色。密切与中省直媒体沟通联系,深入挖掘、宣传和推介基层人大工作典型经验、优秀代表履职事迹,讲好人大故事。
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辽宁对外开放,制定管理办法、工作规程等,推进对外交往工作规范化、互动常态化、合作多元化,对外交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日益增强。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信任、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些领域法规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还有差距;跟踪问题整改的监督刚性有待强化,有的问题推动解决不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够均衡,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人大工作沿着党中央确定的道路前进。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必须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牢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振兴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必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站在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强化制度供给,织密监督网络,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发挥人大作用、展现担当作为、助力振兴发展。
二、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部署,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启动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省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进程中,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大作用,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议,对今年工作作出初步安排。
一是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完成省委交办的任务,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县域经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动陆海统筹等重点领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继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研究编制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今后五年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编制2023年立法计划,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中医药条例、诊所和村卫生室管理规定、黑土地保护条例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古塔保护规定等。健全常委会议事程序,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加强立法评估,强化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执行落实。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提高立法能力为重点,抓好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加强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县的立法指导。
三是继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检查大数据发展条例、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黑土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科技创新条例实施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旅游业发展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使用、就业促进等工作报告。推进预算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完善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关于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工作报告。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报告,省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专项报告等,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
四是继续深化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代表培训计划,丰富线上线下培训形式,增强代表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作用,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回应人民关切。聚焦重点、精准选题,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坚持从实际出发,服务保障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压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标准、强化督查督办,确保代表议案建议办好办实、落地见效。宣传代表履职事迹,展现新一届代表风采担当,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五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内集中教育,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密切与基层人大工作联系,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生动实践,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密切配合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谱写出辽宁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崭新篇章。
各位代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已经打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辽宁实践,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推动辽宁高质量发展的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1月16日在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马廷礼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去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40件、废止12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4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6人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常委会党组举办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会,通过专题会议、组织宣讲、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精髓要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课题”,深刻认识思想之源,准确掌握思想之要,牢牢把握思想之魂,在明辨“是与非”、弄清“大与小”、体现“行与效”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照党的二十大重点任务,确定新时代甘肃人大围绕中心大局着力重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等14项研究专题,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紧扣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立足人大职责定位,围绕省委确定的“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做好“五量”文章以及“五个牢牢把握”的工作要求,广泛汇聚民智,主动担当作为,助力书写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篇章。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初次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等条例,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金融工作、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报告,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开展环境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对碳达峰碳中和、房地产市场发展进行调研,推动改革发展任务抓实见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学习贯彻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和深入推动,梳理查找制约有效履职的突出问题,依靠各级党委,认真研究解决,推动任务落实。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题研讨,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为推动全省改革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三、严把立法质量关口,切实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准确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政治方向、方位坐标和着力重点,坚持针对问题立法、与时俱进修法,以“小快灵”解决问题,以“点穴式”疏通经络,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深化经济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循环经济促进、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条例,为发展提质增效蓄势赋能。推进生态环保立法,制定修订气象、农村能源和水土保持等条例,以法治“红线”守护生态“绿线”。加快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制定修订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安全生产、义务教育等条例,让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召开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对本届立法工作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强化市州立法指导,依法批准市州、民族自治县报批的法规27件。
四、突出履职着力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开展监督。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超预期因素冲击,综合运用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等报告,依法批准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等,跟踪监督经济运行,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聚焦“一老一小”民生问题,听取审议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推进织牢织密养老服务和校园安全体系。针对经济结构优化出现的职业新情况和侨情新变化,开展新业态就业群众权益保障、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调研,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紧盯全面依法治省,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执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情况报告,助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公益诉讼等情况报告,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让公平正义阳光照亮社会每一个角落。
五、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拓展代表联系交流平台,邀请代表参与立法修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处理反馈机制,推进“两联系”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人代会前加强与代表沟通协商、预研指导,会中强化征集筛选、修改完善,会后通过现场视察、跟踪落实等,做到“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75件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完善履职信息档案,加强履职监督管理。在省委领导下,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确保方向正确、程序合法、风清气正。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紧扣“四个机关”目标定位,制定贯彻意见,认真抓好落实,以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保障人大履职成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和流程再造,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议事程序,健全理论学习、任务分解、跟踪督查等机制,构建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运用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围绕全省重点工作和人大履职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可借鉴、有价值的建议。做好机关帮扶工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召开中青年干部座谈会,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读书演讲活动,加大干部交流使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队伍。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思想理论武装还不够到位,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一些代表的素质和履职还存在差距,常委会及机关精气神仍需凝聚和提振。这些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本届工作回顾与体会
本届五年,是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取得重要成就的五年,也是全省人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五年。
一是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把依宪治国作为全面依法治国首要任务,丰富和发展贯彻实施宪法的理论逻辑和实践形式,使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修订宪法宣誓办法,组织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推进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537件,有效维护法治统一。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宪法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做好“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地方立法质效并重。把立法作为履职之要,从历史维度、现实需要、发展实际出发,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现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修订地方立法条例,规范听证、评估、审议、协商等程序,严把立项、起草、合法性审核、专委会初审、法制委统一审议“五关”,确保高质量立法。紧跟全国人大立法节奏,制定修订大气、水、土壤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法规,用法治手段助力打赢打好“三大保卫战”。针对经济发展滞后、改革任务较重、民生短板较多实际,制定修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农村扶贫开发、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110件法规,废止合同监管、土地登记、人才市场等53件法规,审查批准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古树木保护等119件法规,并注重相关法规“成龙配套”和“组合编纂”,为改革发展筑牢法治基石。制定法规动态清理和立法项目提醒督促办法,建立法规动态清理机制,先后对2017年以来现行有效的174件法规开展12次专项和1次全面清理,实现立改废有机统一。
三是监督实效显著增强。把监督作为履职的有效手段,围绕“五大建设”开展综合式、链条式、跟进式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94项,开展执法检查30项、专题调研42项、专题询问4次,帮助和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研判,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连续5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开展营商环境、省属监管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推动稳增长稳就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改革措施落实,助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紧盯“一号工程”,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报告,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开展特色产业发展、“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等调研监督,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连续5年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参与省级环保督察,为保护绿水青山贡献人大力量。积极助力法治甘肃建设,听取审议反腐败国际追赃追逃、刑罚执行监督、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报告,组织四级人大代表对打击电信诈骗、禁毒斗争、酒驾醉驾查处等进行视察,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是决定事项依法开展。把做好决定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一环,准确把握制度设计基本要求,配合省委制定出台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依法作出加强司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等决定,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修订人事任免办法,改进完善任前表态发言等制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77人次,为推动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人事保证。
五是代表工作不断深化。把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作为创新发展的基础,召开工作交流会,出台指导意见,完善制度机制,拓宽渠道方式,增强履职实效,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把常委会工作建立在坚实民意基础之上。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代表通过走访、座谈、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问题。组建“专业型+功能型”代表小组,代表家(站)实现乡镇(街道)和中心村全覆盖。改进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程序办法,完善现场督办、会议督办、指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共办理代表建议2993件。指导做好省市县乡四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代表初任、履职和专题培训,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和补助制度,做好履职服务保障。
回顾过去五年的实践,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有了更深的认识体会。
——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原则。通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省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依靠党委推动解决人大履职难题等,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有效地落到实处。
——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追求。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必须始终把人民至上作为根本立场和力量之源。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紧盯群众急难愁盼依法履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把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使命任务。通过搭好平台、建好机制、开好会议、立好法规、搞好监督、做好决定、实化代表工作、强化“四个机关”建设等措施,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生动地、现实地展现出来,更好发挥制度功效、体现时代特色。
——把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作为鲜明导向。聚焦“国之大者”“民之盼者”“责之重者”“患之存者”,立足人大职能特点,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伸出硬肩膀扛起应尽责,发挥人大优势、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把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职基础。整体推进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正确处理“位”与“为”,着力提升能力素质,使人大机关成为干事的大舞台、学习的大课堂、温暖的大家庭。
各位代表!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方面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工作的建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深化年,是解决制约地方人大依法有效履职的问题突破年,是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的加强提升年。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及十四届省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推动实践创新,积极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学懂弄通做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在理想信念、政治生活、立场定力、担当作为上,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血脉灵魂、付诸履职实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解决人大履职中的难题。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主线,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甘肃实践。对标落实党中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出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的决定》,定期开展实践创新推进交流,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进一步拓宽人民有效参与立法的途径。以人民群众喜怒哀乐为评判依据,增强依法和谐有效监督的实效性。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不断增强依法履职实效。实施《新时代地方立法质量管理办法》,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市州立法指导。制定加强和谐有效监督工作规定,作出加大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定,三级人大、四级代表联动开展千名代表调研视察千项工程行动,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等报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湿地保护等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发展、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等进行调研。完善“两联系”制度,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代表建议“提好、办好”机制。
新时代新征程要以强基固本为支撑,着力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专委会和工作部门能力建设,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细化完善议事规则、会议组织等制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讲好民主建设故事、甘肃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绘就宏伟蓝图、吹响奋进号角,我们重任在肩、责无旁贷。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庄长兴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陕西考察,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在中共陕西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常委会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在深学细悟中强化政治自觉。建立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出台地方性法规前、开展执法检查前必学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组集体学习82次、研讨交流46次,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学习交流会6次,举办省人大代表培训班8期,组织有省内外818万名干部群众参与的网络知识答题竞赛。通过深入学习,我们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是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更加坚定自觉地信赖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捍卫核心,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在对标对表中强化行动自觉。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和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以统揽人大工作。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努力使出台的每件法规都体现重要思想、维护群众利益。监督工作聚焦中心不偏移,努力使开展的每项监督都贯彻重要思想、依法推进落实。决定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努力使作出的每个决议决定都落实重要思想、凝聚各方力量。代表工作突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使每项工作都践行重要思想、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我们的学习贯彻经验在全国人大作了大会交流,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全国人大工作简报等对我省推进高质量立法、强化依法监督、培树典型带动基层人大工作等20多项创新做法进行了宣传推介。
在实干笃行中强化使命担当。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相结合,同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出台一揽子学习贯彻意见,明确任务分工,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围绕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连年开展执法检查,批准设立秦岭南麓、北麓地区等专司生态保护的检察院,依法推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169个矿业权全部退出,438座小水电站整治全面完成,“五乱”问题整治成效明显。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连年组织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修订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制度,建成省市人大备案审查系统,开展法规清理,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围绕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制定全民健身条例,开展“十四运”场馆调研。围绕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首家出台条例,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制度。围绕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出台实施意见。围绕人大预算监督拓展改革,首家制定地方人大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运行标准,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财政一体化系统的实时联通。
二、依法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在立法工作方面,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106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82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在西北地区首家制定大数据条例、地方金融条例,修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等法规,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制定修改中国(陕西)自贸区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65.6%。修订实施种子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制定修改反间谍安全防范、消防等条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加强惠民弘德立法。首家出台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制定中医药、食盐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条例,守护人民生命健康。制定修改养老服务、人口与计生等条例,关爱“一老一幼”。修订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征集意见建议1.8万余条,依法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制定修改社会信用、见义勇为等条例和实施反家暴法、慈善法、红十字会法办法,批准西安、咸阳、榆林、商洛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弘扬新风正气。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修改渭河保护、天然林保护、煤油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31件,批准设区的市生态环保类法规36件。指导汉中、安康市开展汉江保护协同立法,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推动全省各级政府完善规划体系、整治突出问题、加强保护修复,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不断下降,空气质量达到实施国家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
加大文化立法力度。制定革命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指导延安、铜川市加强革命旧址保护立法。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传承秦风秦韵,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批准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渭南市仓颉墓与庙保护条例,用法治的力量保护文化遗产。
在监督工作方面,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8个,专题询问13次,对44件法律法规、2个决议决定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21件,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实施重大战略,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旅强省等专题调研。围绕创新驱动发展,突出秦创原建设,听取审议科技创新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文化产业等报告,开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围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听取审议稳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连续三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出台加强市场主体保护50条举措、省两院出台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成立工作专班,聘请专家参与,全程跟进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反馈意见130多条。
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实现全面小康。围绕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等报告,开展农民增收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县域经济、现代农业发展等报告,开展畜牧法等执法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市人大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环保“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累计派出执法检查组89个,明查暗访点位650个,点名曝光、跟踪监督整改突出问题156个,让三秦大地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紧盯安全生产、消防、政府债务等加强监督,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防风险。
聚焦民生热点难点,依法增进民生福祉。着眼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减”等报告,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推动提前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验收,促进高校学科建设提质增效。聚焦物业服务问题,开展执法检查,网上参与600多万人(次),征集意见建议2万余条,推动省政府制定《条例》配套细则,建立监管信息平台,提高投诉举报办理效能,6个市出台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细则。围绕就业、社保、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保障、体育事业发展等加强监督,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
加强预算和国资管理监督,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深化预算监督拓展改革,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实现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和满意度测评常态化机制。实现金融、行政事业、企业、自然资源四大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调查处置、刑事审判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法、监察机关协同发力、破案攻坚,打掉涉黑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团伙900多个,抓获涉案成员2万多名,处理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违法违纪人员。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工作报告,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决定重大事项方面,紧盯事关全局的重点、制约发展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89项,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始终扭住发展第一要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省人代会作出的“十四五”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决议,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紧盯“六稳”“六保”,批准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作出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批准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方案等决定,促进减税降费、惠企利民、绿色低碳发展。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首家作出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定,丰富防范化解的法治“工具箱”。作出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经济总量增量突破万亿元,实有市场主体数量翻番,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首家出台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听取审议落实情况报告,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法有序推进健康陕西建设。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粮食浪费现象,作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决定,强化整治“舌尖上浪费”的法治保障。
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眼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等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法治陕西。作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全省法院据此执结涉民生案件3.1万余件、金额34.5亿元,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全省检察机关据此督促办理了一批“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等典型案例。
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贯彻新修改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就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等作出决定,增加县级人大代表、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优化省人大代表比例结构。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在选举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依法及时加开1次代表大会、8次常委会会议进行选举和任免,本届共任免855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组织宪法宣誓32批317人(次)。听取审议5名副省长、12名厅长和省两院9名副职的履职报告,强化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职责十分重要。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认真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与党委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强对市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修订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依法选出8.69万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分基础、专业、专题三类,培训省人大代表1166人(次),实现高质量发展培训全覆盖,经验被全国人大推广。建成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一对一”配备法律顾问,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持续密切“三个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委员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机制,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350多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建成9个代表专业小组,全省人大建成1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预算监督联系点、5500多个代表联络站。组织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建议2.2万余件,推动解决问题1.4万余件。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常态化参与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机制,邀请332人(次)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100多人(次)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座谈等活动。积极破解代表议案建议“重答复、轻办理”问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14件议案、3881件建议全部办结,“办理承诺制+工作台账制”、“民情工作五步法”等做法被全国人大推广。广大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始终站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的前列,142人(次)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我们对照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新定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政治建设。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主体责任。
加强能力建设。举办专题讲座,办好机关大讲堂,建立总人数357人的咨询专家库,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接待外国议会代表团等26批407人(次),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陕西改革开放大局。
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加强调查研究,大兴“勤快严实精细廉”之风。
注重制度建设。全面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并狠抓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强化上下联动,提升整体效能。协同省级有关部门印发规范和优化市县乡三级人大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意见,推动全省328个街道全部设置人大工委,基层人大“一人一委”、编制紧缺等难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各位代表!回首五年履职历程,成绩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历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薪火相传、接续奋斗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以及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必须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效果上。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发展大局之所在,就是人大履职重心之所在。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省委工作要求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履职为民,使每一件立法、每一项监督、每一个决议决定都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
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工作。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行使人大各项职权,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陕西实践。
我们也深深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立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区域协同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监督问题整改还需持之以恒;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还需拓展,服务代表履职的水平需要提升;受疫情影响,一些工作做得不深不细;“四个机关”建设仍需久久为功,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即将选举产生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我们建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牢政治方向、把准工作主线、把握本质要求、把好自身定位,更好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取得新成效。深刻把握重大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走在前,更加坚定自觉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自觉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既为一域增光、又为全局添彩。
着力提高工作质效,在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上彰显新担当。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改革开放、打造文旅强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陕西、推进共同富裕、提升治理效能等,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更好以良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围绕扩内需、稳增长、促创新、兴文化、强生态、惠民生、防风险、优治理等,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围绕中心大局,突出重点,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水平,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汇聚起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加快建设“四个机关”上展示新气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提升履职本领,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创优。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交流,深化协同,强化新闻宣传,增强全省各级人大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启航,新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陕西省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陕西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团结奋斗!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清宇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党的二十大,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及省委部署安排,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到,“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必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审议完成法规155件,其中制定58件、修订20件、修正45件、废止3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2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73项,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20项。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37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30件(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3人(次)。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7项140件。2022年,贯彻落实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等工作,制定汾河保护、数字经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社会信用、中医药、小杂粮保护、绿色建筑发展、整沟治理、禁牧轮牧休牧、教育督导、社区居家养老等11件法规,修改反不正当竞争、安全生产、燃气管理、泉域水资源保护等10件法规,初审湿地保护、平安建设、档案管理等3件法规;作出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决议决定7件;在做好法律明确规定的计划、预算、审计、环保、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听取审议了承诺制改革、国土空间规划、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汾河保护、警务辅助人员、动物防疫、优化营商环境等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谱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中展现了人大担当,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工作。建立并落实第一议题、专题讲座等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每一项工作,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从中找到推动实践、破解难题的智慧和方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必修课,每年召开全省人大学用交流会,推动全省人大更好地运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省委“两个转型”、能源革命、绿色转型、社会治理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实践中,在打好决胜全面小康三大攻坚战和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大战大考中,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
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全面领导之下。健全完善人大接受党的领导制度,细化明确20项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人大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依照程序进行落实。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履行政治保障责任。修改常委会工作规程、组成人员守则,强化政治标准、政治要求。在常委会会议期间设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就重要议程和事项统一思想,确保省委决策意图顺利实现。
二、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加强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努力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
立法工作全面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注重从代表议案、群众建议中确定项目,五年来,96件法规来自于代表议案、群众建议。所有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代表联络站面对面听取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论证会、听证会开在基层,拓展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夯实民意基础。
监督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监督计划,充分听取相关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五年来,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环境等问题确定76个监督项目。通过实地查看、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充分反映群众意愿。连续两年就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组织代表视察,推动项目落地见效。
代表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全省建成1510个联络站、3783个联络点,9.2万余名五级代表全部编组进站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宪法法律法规,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实事9.8万件。深化拓展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和计划、预决算审查等工作常态化。五年来,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41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2486人(次),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近2000人(次)。
选举任免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圆满完成任免工作,将党的人事安排意图转化为人民意志。组织324人(次)宪法宣誓,强化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提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加强培训指导,在全国率先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
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升立法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立法突出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等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省委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法规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量身定制”解决实际问题,全国人大肯定山西走出了一条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路子。
及时把省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制度。“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赋予山西的两大使命,制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开发区条例等一批法规,以法治方式保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条例,作出支持和保障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助力山西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解决制约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和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制定整沟治理促进条例,巩固拓展我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治理实践成果,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写入黄河保护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引领促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一体推进、深度融合。作出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省委“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落地落实。
精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社会信用、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制定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外来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法规,通过管用有效的扶持服务,支持保障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制定小杂粮保护、经济林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促进雁门关农牧交错带发展等法规,推动农业特色转型、优质高效发展。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织密扎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法治网。实施“两山七河一流域”保护立法计划,制定汾河保护条例,全面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定禁牧轮牧休牧条例,保护、培育和修复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修改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强化泉域水资源补给修复、集约利用;修正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条例,初审湿地保护条例,指导设区的市开展流域协同立法,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制定修改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法规,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引导推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保护利用得天独厚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山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历史厚重、遗存丰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文化根脉责无旁贷。制定修改传统村落、山西老陈醋、平遥古城保护条例,发扬光大优秀传统文化,助力打造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山西是革命老区,遍布全省的红色资源是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义不容辞。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继承革命传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山西是资源大省,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修改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管理条例,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制定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警务辅助人员、行政执法等法规,初审平安建设条例,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扎实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修改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两个实施办法,促进构建公平优质教育体系。作出促进技能山西建设的决定,推动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制定中医药条例,出台全国首件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法规,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康养产业促进条例,推进高品质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是我们党百年来的执着追求。我们要始终如一、脚踏实地坚持立法为民,让立法工作在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要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不断增强。
推动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落地落实。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部署的两件大事。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不断深化。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更好地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听取审议国土空间规划报告,调研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情况,推动优化城乡区域发展空间形态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为把太忻经济区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助力。听取审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等报告,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助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听取审议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工作报告,检查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赋能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报告,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法治山西建设。听取审议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度建设、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稳妥审慎、依法有序支持监察体制改革。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报告,检察院法律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决定,支持督促“两院”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公平正义。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建立完善人大代表转递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等机制,促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依法履职。
推动增进民生福祉。开展就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调研,推动疫情背景下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连续两年开展农村贫困老人低保兜底与社会养老政策衔接专题调研,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细落实。听取审议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学前教育、师德师风建设等报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推动绿色发展。保护好山西的母亲河是我们的历史责任,汾河保护条例出台后当年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动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报告,检查大气、水、土壤、固废等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汾河中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与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建设情况,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各位代表,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完善履职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3件法规,配套5个方面49个实施细则,形成了代表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安排。制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各机构分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制度,压实服务代表责任。
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五年来,省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163项、建议4599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确定的57项事关全局、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督办建议,实行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建立健全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闭环式办理机制和代表与承办部门面对面沟通机制,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开通网上办理平台和“代表建议直通车”,推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围绕提升政治素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高审议能力等,每年举办代表培训,省人大代表基本实现全覆盖。增加代表活动经费,提高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强化“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广大代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以赴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贡献了代表力量。
六、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促机关主动接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强化实干担当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群众观点、加强调查研究、主动问需于民;制定具体措施,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改进执法检查工作;鲜明树立“实字当头”工作导向,机关干部“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不断强化,担当干事的精气神进一步焕发。
加强人大制度与工作的宣传。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作用,办好人民代表报,常态化举办法规新闻发布会,连续五年开展“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深入宣传报道人大工作情况和代表履职事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自觉接受全国人大指导,配合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多次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全省立法工作座谈会,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各位代表,五年来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加以改进。
五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就是要做到“四个必须”:
——必须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政治属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重要政治机关,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就是要心怀“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人大工作把准方向、发挥作用的政治保证,也是人大工作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要求。
——必须围绕中心大局,正确履行法定职责。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的一贯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以法治方式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过去工作的着力点,也是今后需要牢牢把握的工作主线。
——必须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是人大最大的优势,联系群众重要的渠道就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活力。
——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人大工作必须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依法履行职权,同时要注重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更好担负起奋进新征程的新使命。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全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了部署安排。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时代方位、找准工作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建设“三区三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同步推进“两个转型”、能源革命和“五个一体化”、深化改革开放、强化科教人才支撑、健全民主法治、建设文化强省、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丽山西、维护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等“十个更大”要求,按照省委书记蓝佛安提出的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转型综改、能源革命“两大使命”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责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作出贡献。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起步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紧跟中央决策、紧扣全省大局、紧贴群众期盼,着力增强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奋力开创新时代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要毫不动摇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升联络站工作绩效,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推动代表小组活动与联络站活动有机结合。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座谈、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机制,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强化代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初任培训和履职学习,全面提升履职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对代表依法履职的保障和支持,规范代表经费使用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功能,制定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强化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要毫不动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聚力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科学提出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大“小切口”立法探索力度,注重把先行先试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湿地保护、城市垃圾管理、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方面的法规,修改代表大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立法条例,道路运输、土地管理、节能减排、文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全民健身等法规,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全省的法治保障水平。在继续做好法律明确规定的监督工作的同时,听取审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旅融合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报告,检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数字经济、文物保护、社区居家养老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一系列执法调研和专题调研,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持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确保各国家机关都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要毫不动摇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扎实推进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省人大机关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时刻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自觉践行“三个务必”,健全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发挥作用,全面加强机关各方面工作和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担当尽责、扎实工作,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东奇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41次、主任会议106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66件,修改法规65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23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6项,开展执法检查28次、专题询问13次,作出决议决定3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7人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山东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坚决维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时出台意见、作出决议,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并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常委会党组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自觉履行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团结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积极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二)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常委会和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更加自觉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等制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班和课题研究,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推动人大工作。
(三)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建立专项台账,细化任务措施并抓好落实。紧扣强省建设全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科学谋划、统筹做好人大工作,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作出决议决定,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支持有关方面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各方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常委会各位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安排,深入基层防疫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扎实做好包案化解信访事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稳经济大盘督导等工作,着力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2022年围绕省委确定的“十大创新”重点任务,制定人大推动落实“十大创新”的意见,提出22条具体措施并明确分工,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实效,始终保持人大工作重心与全省发展大局同向同步、合力合拍。
二、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五年来的立法数量更多、节奏更快、质量更优、分量更重、覆盖更广,为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规制度供给更加精准及时。积极开展自主性、先行性立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医疗废物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法律服务、反家庭暴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9件法规成为国内相关领域的“首件”,为实现“走在前、开新局”贡献了法治力量。聚力服务黄河重大战略,2021年通过东平湖保护、南四湖保护、节约用水条例,2022年作出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制度机制,初步构建起富有山东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体化立法布局。聚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促进、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信用等法规,着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制度支撑保障体系。2018年启动立法、2019年审议通过的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依法推动解决制约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有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2022年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活力。聚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学校安全、志愿服务、慈善等惠民立法,不断健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法规制度。2018年出台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创新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将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回应社会关切,得到普遍好评。2022年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伤残发生,促进康复和教育融合发展;出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就华侨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财产保护等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华侨来鲁投资兴业。聚力推进文化建设,2020年制定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创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管理制度和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依法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2022年出台的齐长城保护条例,着力保护齐长城完整性和历史风貌,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我省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创新。聚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系统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自觉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法规条款,织密斩污护绿的制度之网,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书写了精彩法治篇章。
(二)立法工作制度机制更加高效顺畅。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在省委领导下更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建立重要法规专项小组工作机制,增加牵头起草、自主起草的法规草案数量,协调省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大参与相关法规起草,汇聚立法工作合力,增强对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把控。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出台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评估、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等制度,编写地方立法工作手册,加强立法技术指引和专业能力建设;创新运用“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工作法,推动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民意基础,设立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出台并实施联系点工作规则,做到每件法规草案都通过联系点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积极运用蹲点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立法相关各方意见,持续增强立法调研效果。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根据现实需要既重视立法的“大块头”,也善于用好“小快灵”“小切口”,先后出台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等专项法规。2022年出台的反食品浪费规定,精准治理食品浪费突出问题,依法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营造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三)审查和指导设区的市立法更加科学规范。健全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统筹协调、提前介入、跟踪审查、切实把关”的审查方法,指导和支持各市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500多人次。济南、莱芜行政区划调整后统筹指导处理原两市法规并作出相关决定,得到全国人大肯定,成为处理类似问题的范例。创新推进区域、流域协同立法,开展胶东经济圈海洋牧场管理“五市协同”立法,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经济主题的协同立法项目;完成海岸带保护“七市协同”立法,我省成为首个实现海岸带保护立法全覆盖的省份;推进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九市协同”立法,成为全国首个服务黄河战略的流域协同立法项目。五年来,省市两级立法联动持续强化,市域之间立法协同日益深化,出台了一批特色明显、有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
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运用法定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实现更好发展。
(一)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执行等报告,创新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开展数字强省建设、能源结构调整、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等专题调研,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助力经济发展持续稳中向好。连续4年开展科技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外事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台胞投资保护等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推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创新型、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开展全省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实施等专题调研,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体制创新、拓展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现代海洋产业体系。2019、2020年连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督促支持政府加快放管服改革和职能转变,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2022年听取审议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客观评价相关工作,深刻剖析问题不足,推动各方面巩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成果、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紧扣社会高度关注的就业促进、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基础教育、养老服务等重点工作,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并进行“回头看”,推动政府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学前教育问题,2018年开展专项监督,2019年出台专门法规,依法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改革,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全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成效明显。连续7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2021年首次邀请省监委、省检察院全程参与,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开展乡村人才振兴等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新时代“三农”工作部署,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2020年听取审议耕地保护情况报告,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基。聚焦脱贫攻坚连续4年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建立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积极探索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实践路径,对我省推进“五个振兴”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围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监督。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每年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及时听取审议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报告,持续开展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依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好转。2022年听取审议黄河、大运河、小清河等主要流域绿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建设美丽山东的法治力量。
(五)围绕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依法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四本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依法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强化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督。连续5年听取审议四类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2021年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听取审议国有资产报告全覆盖。依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通过与部门横向互动、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纵向联动,跟踪监督至审计整改的“最后一公里”。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应用,积极探索人大预算与国资智慧化监督新路径。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项目跟踪监督,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六)围绕深化法治山东建设开展监督。听取扫黑除恶、落实司法责任制、民事审判、公益诉讼等专项报告,开展厂务公开、多元化解纠纷促进、禁毒等执法检查,推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2021年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报告,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同级监委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各级监委更好发挥作用。2022年同时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专项工作报告,实行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贯彻情况专题调研,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听取审议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宗教、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在严格实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一是持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注重用好专家顾问、人大代表、热心群众等方面力量,采取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充分掌握各方面情况,着力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认真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汇总形成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对重点事项开展“回头看”,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二是切实加强专题询问工作。修订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积极创新现场询问组织方式、问题呈现方式、答问结果测评方式,充分发挥揭示问题、宣示政策、展示成果的作用。2018年起实现专题询问电视和网络直播,2019年起听取审议专题询问所提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监督效果明显增强。三是着力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模式,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方面限期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紧盯重点事项抓好跟踪督办,促进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等贯通协同,创新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取得实质进展。
四、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运用法治方式推动重大决策有效落实,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我省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一)及时作出有关重大事项决定。聚焦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关于预算和政府债务限额调整、行政区划调整、耕地占用税额、建立友好省州关系、向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等决议决定,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围绕服务保障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和北京冬奥会,及时作出关于授权省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落实我省机构改革任务,及时作出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围绕济南、莱芜和蓬莱、长岛行政区划调整,及时作出关于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代表名额及选举、国家机关产生及职权行使等规定,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2019年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支持保障全省检察机关把握机构改革后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口,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二)全面履行人大选举任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我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先后增开2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有关选举、任免任务,依法保障全省事业发展有序衔接、持续推进。及时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法按程序做好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为全省各政权机关有效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依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时修改并认真实施《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直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宪法宣誓259人次,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为民服务理念。
(三)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依法作出确定市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成立联席会议,强化全过程指导,确保市县乡人大换届风清气正。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各项工作,持续优化代表结构,及时完成选举任务。全省共选出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13.4万多名,成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认真做好我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相关工作,完成各项准备,将提请本次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经全国人大审查确认代表资格后,将代表全省人民参与新一届全国人大工作,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五、深化拓展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一)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双联系”工作的意见,建立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省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原选举单位联系机制,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范围和频次,实现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常态化,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制度化安排不断健全。制定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建成7500余个代表联系群众的实体平台,实现五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全线贯通。总结宣传推广基层人大开展的“代表听民声”“代表来了”等经验做法,全面推行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工作,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普惠民生的“关键小事”。建立省人大代表联系相对贫困村制度,连续三年组织代表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履职活动,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群众。
(二)切实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组建16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和86个省人大代表小组,每年制定下发活动建议内容,指导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不少于2次的小组活动。每年年底都组织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深入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情况。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40余个专题,灵活采取线下线上结合、多级联合、跨区域联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相关事业发展。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会同河南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紧扣“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目标要求,探索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及时修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条例、议案处理办法,构建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格局,推动承办单位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开展处理情况“回头看”,畅通代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建立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机制,2019、2022年开展两次评选表彰,共表彰优秀代表建议160件、先进承办单位20个。五年来,代表们提出的218件议案、4756件建议均得到有效处理,其中,72件代表议案涉及的40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27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已经开展;90%的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落实,有效转化为促进相关事业发展的成果。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2019年以来聚焦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筛选30余件高质量的代表调研报告和代表建议报送省委主要领导阅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四)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举办7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和1期履职交流学习班,1270余人次代表参加学习;服务保障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学习班800余人次。2020年以来开发建设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在线学习”板块,探索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履职学习新方式,实现网络学习从无到有的跨越。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订阅有关书刊资料,定期在网络平台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信息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修订完善全国、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办法,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优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功能,建成平台运维中心,基本形成以代表为中心、实时展示各种信息和服务的信息化架构,为代表实现“掌上履职”创造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渠道。
五年来,各位代表胸怀“国之大者”,依法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推进党和人民各项事业发展,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发挥好人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机关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并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将所有驻会的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省人大机关,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样板支部、过硬支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行机制和程序,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根据履职需要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频次,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顾问制度,聘请197位专家学者担任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顾问,与山东大学合作共建地方立法、预算监督研究中心,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强化工作专业支撑。密切与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召开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和地方立法、代表、预算审查监督等会议,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完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实效整体提升。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调整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明确相应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确保职能有效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及时制定修订工作规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起草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协助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加强规范引导,支持和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为做好全省人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培养选拔干部,鼓励引导机关干部立足岗位勇于担当、积极工作,到基层参加“四进”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高标准完成任务,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四)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修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督促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出台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结合实际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闭环落实机制,细化重点工作督办流程,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每年制定实施重点调研课题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形成调研报告120多份,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着力打造模范机关。扎实开展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推进“创新一项工作、解决一个难题、选树一个典型”活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开设并举办22期“人大讲坛”,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干事氛围更加浓厚。大力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建成并逐步升级智能立法、代表履职、“三会”服务、智慧门户等平台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制定修订常委会和机关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机关和各类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维护和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实现常委会新闻发布常态化,主动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必须把遵循科学理论指导贯穿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转化为地方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必须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履职尽责,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必须把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贯穿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扛牢职责使命,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必须把守正创新与时俱进贯穿始终,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把坚定制度自信与深化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山东特色、时代特色,持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必须把集聚力量团结奋斗贯穿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与“一府一委两院”分工合作,加强同基层人大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共同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全省各级人大共同奋斗和通力协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驻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中央驻鲁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对发展要求、群众需求的回应还不够到位,立法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的方式渠道还不够丰富,监督的科学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不够精细,“双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四个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力,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新一年的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要求的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见实效、在谋划推进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勇于担当作为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带头廉洁自律上下功夫见实效,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全面推进强省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坚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完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紧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找准定位、抓住要点、明确措施、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一是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紧扣良法善治目标,编制好、实施好立法规划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制定修订黄河保护、科学技术进步、食品安全、农村供水、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小企业促进、职业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规。统筹抓好“大块头”“小快灵”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指导有关设区的市推进精准立法、精细立法,开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立法,彰显地方特色、区域特征、时代特点。建设好运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依托联系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等各环节工作,更好发挥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厚植地方立法的民意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是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改进方式、增强实效。聚焦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工作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听取审议关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以及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安全生产法、专利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南四湖保护和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工作机制,用好法定监督方式,完善闭环监督模式,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有关方面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改进工作。
三是决定和任免工作要更加注重完善机制、依法有序。进一步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和程序,围绕事关强省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相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省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四是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优化服务、激发活力。扎实推进“双联系”常态化,深化拓展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点等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促进各级人大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支持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建议交办机制,督促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推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及时组织初任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学习,组建代表小组,提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效,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三、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担负新时代使命任务的能力水平。坚持以“四个机关”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等要求,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要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讲坛”,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执行各项纪律,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立足人大职能和全局看问题、提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选拔使用干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三要深入推进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扎实开展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协同,进一步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团结就是力量,奋斗开创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谱写山东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慕德贵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我国发展历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确立了行动指南。过去的五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的五年,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过去的五年,是贵州各项事业取得巨大成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贵州视察,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过去的五年,也是全省地方人大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五年,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深化,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路不断清晰,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不断高涨,各级人大干部的使命担当不断增强。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栗战书委员长到贵州调研人大工作,主持召开系列座谈会,对做好我省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五年来,省委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支持保障人大依法履职。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依法履职,共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会议3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42件、修改111件次、废止9件,作出法规性质的决定5件,批准法规106件,对5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34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7个,开展专题询问6次;组织代表集中调研视察99次,全部办结代表议案9件,建议3435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0人次,全面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任务。全国人大和省委给予充分肯定,徐麟书记指出,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在区域共同立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乡村振兴立法、民生保障立法等方面工作富有成效。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取得新成效
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系统梳理62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逐项分解落实。报经省委同意,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贯彻实施民法典、重点流域保护、粮食安全、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精神,新增5项重要立法、2项重要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全国率先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成立四个工作专班,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推进实施。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按照栗战书委员长批示要求,会同云南、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以“决定+条例”的创新形式,实现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栗战书委员长指出,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既强化了流域共治、又体现了各自特色,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乌江保护立法,充分运用法治武器推动打好乌江治理和保护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农作物种子立法,同步开展种业振兴专题调研,用法规制度保障种源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高效完成我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工作,以法治方式服务全省安全稳定大局。制定无线电管理条例,增设专章保护“中国天眼”这一“国之重器”。
(二)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上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强化宏观经济监督,为全省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制定大数据安全保障、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信息基础设施、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铁路安全管理、茶产业发展、中医药等条例,对酱香型白酒、新型建筑材料、新能源、山地高效特色农业、磷化工、电力等重点产业开展专题调研,全力推动我省特色产业发展。制定政务服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促进等条例,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更好适应“放管服”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要求。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开展稳住经济大盘、服务联系重点企业、产业大招商等专项调研,助力经济稳进提质。
加强经济监督工作。每年听取审议经济工作情况和经济工作安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财政决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批准决算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推动合理规范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动省市县三级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每年听取审议综合报告,逐年对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建立预算绩效审查定期报告制度,省级实现“四本”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省级系统建设运用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建设进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重点监督的省直部门整改率达到95%以上。对预算开展全链条审查监督,完善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制度。认真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为全省五年发展蓝图建言献策。
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按照全省机构改革要求,作出有关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依法任命新组建和重组、更名的省政府组成部门领导人员,平稳有序调整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听取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指导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本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实现全省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覆盖。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拓展立法决策的民主渠道。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改革,努力探索群众参与立法新途径。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改革。
(三)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彻底撕掉贵州绝对贫困标签的历史进程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2019年5月,王晨副委员长在贵州调研时指出,贵州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投身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绩和进展。
筑牢法治基础。作出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印发全力推动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作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等条例,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探索“1+N”立法模式,全面加快粮食安全保障、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立法进程,努力构建科学完备的乡村振兴法规体系。
监督推动实施。开展大扶贫条例和依法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省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情况报告,围绕脱贫攻坚难点堵点开展专题询问及专题调研,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无毒创建”专题调研。开展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助推城乡融合发展。
组织代表参与。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发挥代表作用打头阵当先锋,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2800余次,执法检查37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7万余条。接续开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动员代表勇敢探路、积极出力、科学献策,共同助力乡村振兴。选派精兵强将驻村扶贫,圆满完成兴仁市百德镇和黄平县谷陇镇脱贫攻坚帮扶任务,对正安县土坪镇开展乡村振兴驻点帮扶。
(四)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在守护绿水青山收获金山银山上取得新成效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加强生态领域立法监督,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用最严格的法制保护生态环境。作出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节约用水、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等条例,修改水资源保护、林地管理等条例,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立法。作出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及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20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使我省地方性法规更好适应生态保护新要求。全省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130余件,覆盖水、气、声、渣等环境污染要素,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体系,我省生态环保立法多次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充分肯定。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听取审议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连续7年开展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审议工作,围绕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开展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听取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
构建联动监督生态环保的工作格局。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黔开展执法检查。各级人大每年开展“6·18贵州生态日”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回头看”要求,督促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长江流域保护、全省自然保护地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题调研,形成各方共同发力的联动监督格局。
(五)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围绕持续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公共图书馆、全民阅读、反家庭暴力、华侨权益保护、电梯等条例,重新制定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改食盐管理、殡葬管理等条例,作出关于修改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围绕养老服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就业促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及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报告。
主动融入防疫大局。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先后向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和倡议信,调研指导市州县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制定专门立法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公共卫生领域20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全面完成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动物防疫条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推动野生动物养殖退出、转产、补偿困难等问题妥善解决。
筑牢民生司法保障。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及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审判监督、破产审判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对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上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人大监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巩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依法弘扬优秀文化。率先制定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弘扬长征精神和遵义会议精神,推动我省红色文化传承、理想信念教育和红色旅游发展,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率先制定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对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中的共性问题、重要问题作出统一规范。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制定人民调解条例,接续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调研。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两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动二孩、三孩政策落实。修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毒条例,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促进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积极支持“法治毕节”创建工作。
(七)着力拓展民主渠道,在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取得新成效
认真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载体作用,把人大工作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
完善民主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每部法规,都由人大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序推进,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立法各个环节都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我省毕节市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省人大常委会在5个市县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省人大立法专家库。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指导市州人大完成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丰富民主选举制度实践。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发挥代表作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建成代表联络站5731个,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全覆盖,建成全省代表网上联络站、议案建议办理平台和履职服务平台,实现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线上线下全天候联系。修改省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条例,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和考评工作机制。
(八)创新人大工作思路,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新“一点十面”工作抓手,组织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主题活动和专题调研,形成“一点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面并进”创新人大工作的良好局面。
“完善法规案统一审议工作机制”活动,优化审议程序,规范立法技术、维护法制统一。“看好钱袋子”活动,瞄准预算审查、政府债务、审计整改等重点方面,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乡村振兴,代表在行动”活动,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旺,乡村兴”活动,将新国发2号文件相关政策制度转化为法规条款,修订土地管理条例,多项措施推进农村产业发展。“贵州环保行”活动,紧盯乌江、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开展立法、监督和专题调研,凝聚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正能量。“民族团结进步,人大在行动”活动,连续八年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听取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监督支持民族地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老少权益保障”活动,推进养老服务、老年教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立法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肯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活动,听取破产审判、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律师行业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不断提高我省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凝聚侨心,服务桑梓”活动,充分发挥“助侨联系点”及涉外涉侨资源优势,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精准助推“黔茶出海”。“文明家庭,健康婚育”活动,接续挖掘农村婚姻家庭问题深层原因,研究对策建议,助力我省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率队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经济平稳运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多项成果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奖,转化为省委民主法治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一点十面”工作体现了常委会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调动了各专门委员会积极性,为人大干部搭建了干事创业的平台,示范带动了市州县人大工作更加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贵阳市创新代表建议“融媒督办”,遵义市开展立法听证及协商活动,六盘水市试点街道议政推动基层治理,安顺市持续3年监督营商环境,毕节市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铜仁市探索乡村振兴“一线工作法”,黔东南州创建“七个一”工作品牌,黔南州探索“四个机关”建设新思路,黔西南州开展万峰湖保护协同立法。《中国人大》报道“一点十面”活动“是实实在在的人大创新!”省委多次对“一点十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徐麟书记指出,“一点十面”工作特色鲜明、成效明显。
(九)努力建设“四个机关”,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作出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建设的核心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永葆政治机关本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现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全覆盖。
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从5-7人增加到9人。新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作出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指导市县乡人大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修改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126项。
加强工作机关建设。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建立机关工作高质量运转机制,搭建“一平台四载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每年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人大财经工作会议、秘书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座谈会,召开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现场交流会,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发挥理论研究会作用,健全完善调研制度。加强宣传工作,讲好人大故事。
加强代表机关建设。改进代表培训工作,探索网络学习培训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培训互补融合。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积极推进代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提升代表工作能力。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四新”“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制定法规11件、修改11件次、废止2件,批准法规20件,对8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6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个,开展专题询问1次;组织代表集中调研视察20次,办结代表议案2件,建议720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1人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73件,全面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五年工作的经验体会
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新使命,在五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五年来,我们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及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任务分解方案,自觉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中找遵循、找答案、找方法,努力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更加自觉地把感恩之心化作坚定维护之力。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五年来,我们准确把握人大“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切实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更加凝聚建设美好贵州的强大合力。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体现贵州特色。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人大工作永恒主题,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紧扣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履职,体现人大工作的贵州特色、贵州亮点,切实做到中央和省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定制度自信与坚持改革创新相统一,积极探索体现人大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机制,加强人大理论和工作研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推进实践创新,支持和鼓励市县乡人大积极探索,增强工作联动,提升整体实效,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五年的实践丰富多彩,五年的成绩振奋人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关怀厚爱的结果,是党中央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努力奋斗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看到,对标新时代地方人大使命任务,常委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立法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推动民生实事得到有效解决,仍需进一步做实;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独特作用,仍需进一步发挥;重大事项决定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仍需进一步探索;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我们相信,新一届常委会接续奋斗,一定能够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再取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三、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高质量发展需要民主凝心聚力、法治保驾护航。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初步制定了2023年常委会“一要点五计划”,对今后一年的工作提出了建议,总体要求是: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继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创新立法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牢把握适当加快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大块头”与“小快灵”并举,不断完善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继续探索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立法,积极夯实民生保障法治基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创新监督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紧盯推动解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创新代表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努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新任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代表培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丰富高质量发展民主成色、夯实高质量发展民生底色。创新自身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辉煌成就鼓舞人心,宏伟蓝图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7日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李小敏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贯穿全年的主线开展各项工作,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光荣使命,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契机,在加强改进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固长补短中实现本届人大工作圆满收官。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江苏发展史上成果丰硕、成就斐然的五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90件,集中打包修改法规107件次、废止18件,批准设区市法规244件;听取审议114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28次执法检查、11次专题询问、5次工作评议和71项满意度测评,对50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作出决议决定3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3人次;审议代表议案94件,办理代表建议3195件,全面完成了本届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一、坚定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常委会党组会议都作为“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仅去年常委会党组就集中学习26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8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理论武装持续加强。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受到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抓好落实。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负责同志共同交流研讨方式,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分别制定出台立法、代表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指导意见。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以常委会作出决定形式推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推介了江苏这一做法。及时举办新一届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推动各级人大把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引向深入。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的基础上,分别开展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集中交流研讨,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恪守最高政治原则。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好、落实好,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深入贯彻省党代会和历次省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按规定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相关问题,仅去年10次专题审议人大工作。娄勤俭、吴政隆同志在担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对人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给予有力指导。继2019年人大工作会议后,去年省委又一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江苏人大工作作出新的全面部署。
履行党组领导责任。加强党组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统一起来。在把方向上,常委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再依法有序组织开展。在管大局上,紧贴中心任务及时调整优化工作安排,力求做到人大各项重点工作与全省大局同向同步。在保落实上,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确保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有效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设立专工委分党组,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人大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只有牢牢把握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做到立足政治站位看、遵循政治原则办、注重政治效果干,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二、展开新形势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整体布局
依照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以人大工作新的布局引领打造人大发展新的格局。
谋划新篇展开布局。届初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本届人大立法工作任务和要求。近三年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召开的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大会部署要求,先后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负责同志会议、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会议、人大监督工作会议等四个全局性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作出新的谋划和推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三个意见,为一体推进全省人大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制定规划引领布局。着眼于更好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安排的重点任务,在全国率先编制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经省委常委会审定后印发实施。规划确定与全省“十四五”发展相契合的人大工作目标任务,构建与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引领人大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助力助推作用,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中更好发挥保障促进作用,在深化法治江苏建设中更好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对江苏这一首创之举,全国人大予以充分肯定。
跟进部署优化布局。及时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制定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加强和改进我省人大工作的重点要求,部署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10项重点改革,新形势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整体布局进一步优化。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分9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谋划思路举措,把二十大精神体现到人大工作布局中。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谋篇布局、统筹推进是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各项职责的必然要求,只有紧跟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坚持前瞻性谋划、系统性安排、整体性推进,才能站在时代前沿、把握历史主动,推动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创新实践
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性认识,扎实有力推进人大领域改革,重点在思路、机制、方法上探索创新,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提高立法供给质效。落实立法新要求,出台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立法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将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展到20个,使立法民意“直通车”班次更多、线路更广、覆盖更全,保证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原汁原味顺畅直达立法机关。构建立法新机制,推出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法规项目、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立法协商、立法后评估、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与省政府联合出台加强立法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大数据和新媒体技术辅助立法,健全论证咨询评估制度,建立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增强立法决策科学性。展开立法新实践,专项立法工作计划、“立法专班”、“一事一法”等立法形式不断丰富,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等15部法规为全国首创,填补了相关领域的法制“空白”;制定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指导意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一批“小快灵”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就业促进条例等重要法规,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进长三角区域居民服务一卡通等立法,有力支持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度机制创新,区域协同立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拓展监督领域,及时制定修改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健全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分析机制,常态化听取经济形势专题调研情况汇报,制度化听取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研究出台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办法,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有关工作报告,首次围绕司法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实现了人大监督的全覆盖。改进监督方式,创新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健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优化监督流程、延伸监督链条,形成调查研究、审议审查、交办督办、跟踪问效、反馈评价的监督工作闭环;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扩大报备范围,完善处理和反馈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强化监督协同,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手段,聚焦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议题打好监督“组合拳”,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监督工作,形成叠加集成效应。
注重决议决定时效。健全制度规范,修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增强人大行使决定权的操作性;作出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在省级层面落细落实;在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中将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单列一章,并首次编制决定工作年度计划,形成常委会“一要点四计划”新格局。推进常态开展,每年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作为行使决定权的重点,依法就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根据省委决策部署,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决议决定。提高效能权威,紧跟形势发展加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密度和力度,过去一年作出的决议决定数量是本届前4年的总和;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收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改革创新是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守道路之正、创思路之新,守制度之正、创机制之新,守原则之正、创方法之新,创造性地做好地方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才能不断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永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活力。
四、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综合运用人大各项法定职权,着力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聚焦科技自立自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围绕加快科技强省建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并重点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推动加强基础性原创性科技攻关,破解“卡脖子”难题。坚持创新是第一动力,制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听取审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利法执法检查,促进健全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制定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条例,推动试验区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发展。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作出促进科技人才发展决定,率先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引导推动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协同培养技术人才,加快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紧盯实体经济这一江苏发展的基础优势,听取审议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中国制造江苏行动纲要实施、重大产业项目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报告,专题调研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情况,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紧盯数字经济这一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扎实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紧盯营商环境这一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制定修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保护和促进香港澳门投资、中小企业促进等方面法规,持续加强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力促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之间的交流活动,专题调研“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服务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等工作,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线,制定全国首部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法规,常态化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作出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等决定并开展执法检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关键,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执法检查,及时制定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等法规,作出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决定,合力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以落实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在全国率先制定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与长三角省市协同作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决定,并组织开展长江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长江大保护在我省落地落实。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重点,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作出决定,督办相关代表建议,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两次听取审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督办相关代表建议,推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制定粮食流通、农村水利等方面法规,作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决定,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休闲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动物防疫、渔业、种子等执法检查,督办农业新业态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代表建议,推动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由每亩1750元提高到3000元,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制定农村公路条例,专题调研苏北农村住房改善、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工作,督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听取审议脱贫攻坚进展、集体经济发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等情况报告,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牵头做好西南岗片区和泗洪县整体帮促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宽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聚力为民造福,常态化听取审议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对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监督,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化。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作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决定,听取新高考招生制度实施情况、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医疗保障、中医药、精神卫生等方面法规,开展中医药、精神卫生执法检查,建设省级精神卫生疾病治疗中心等建议得到省政府重视采纳。修改养老服务条例,围绕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专题询问、代表视察、建议督办,推进规范养老保险费征管用,推动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全覆盖。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并督办相关建议,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提升人民群众居住品质。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开展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专题询问、建议督办,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保护相关群体合法权益。
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行政程序条例,听取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省法院司法公开、商事、环境资源、海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民事虚假诉讼监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报告,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并作出决定,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制定修改公共法律服务、公共交通治安、殡葬管理、市容卫生、社会信用、集体协商、宗教事务、村委会选举等方面法规,对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强化社会依法治理。制定修改消防、燃气管理、铁路安全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法规,作出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决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情况、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情况报告,上下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公共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立足法定职能融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只有自觉把人大工作摆在大局中审视,谋服务大局之策,务服务大局之功,尽服务大局之责,才能切实做到全局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应有的担当作为。
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的作用。
拓展深化“两个联系”。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健全专工委对口联系专业代表制度,不断深化拓展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的参与。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代表积极参与选举单位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经常到当地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点接待人民群众,推动家站点履职“小窗口”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平台”。
督促办好议案建议。认真审议处理代表议案、督促办理代表建议,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落实在立法、监督、决定工作之中,转化为有关国家机关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举措。探索形成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代表建议多层次督办工作机制,督促承办单位既做好沟通办理的“前半篇文章”,又做好落地见效的“后半篇文章”,还做好一届办理的“复盘文章”。及时组织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共梳理出承诺代表近年内解决问题的724件代表建议,经再督促再办理再答复,660件已经落实,64件留作参考。健全代表建议工作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促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加强改进服务管理。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组织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五年来共组织4080人次省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实行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联组、各市的省市人大代表联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联合,有序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优化代表服务保障,本届以来总体上实现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全覆盖,基层一线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制定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指导意见,规范代表履职档案,有效开展代表履职评价,激励支持代表更好为人民代言、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协助省委召开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修改江苏省各级人大选举实施细则,依法决定增加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名额2305名,增加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130名。精心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选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省6120多万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29611名县级人大代表、61279名乡级人大代表,成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研究提出关于做好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作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各选举单位把握人选标准要求,严格考察审查,精心组织选举,严把代表“入口关”,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如期选出,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只有用心用情做好代表服务管理工作,尽职尽责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的基础上,才能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
六、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紧密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相关要求,着力改善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由65名增加到81名,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健全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专门委员会由4个增加到8个。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开展专题培训,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制定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组织流程,规范议案提出、审议、表决等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制定民意征集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人大机关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平台和机制。五年来共制定修改常委会及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133个,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体制保障更加有力。
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认真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不断强化正风肃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调查研究作为履行职权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基础,坚持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议纪律,常委会会议保持较高出席率。
实化工作指导联系。加强对地方各级人大工作指导,省与市县人大交流互动、整体联动明显增强。建立基层人大工作联系点制度,鼓励基层探索创造新鲜经验。制定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推动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县乡人大换届后,及时对全省1200多名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进行全员培训。注重阐释性、应用性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快“数字人大”建设,提升人大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四个机关”是引领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方向坐标,只有持续加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各项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的人大工作队伍,才能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不断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光荣使命,交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人大答卷。
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悉心指导、省委有力领导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各级人大以及社会各方面热情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常委会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立法质量仍需提高,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跟踪问效力度仍需加大,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仍需加强,保证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管理评价工作仍需强化,服务代表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队伍建设仍有薄弱环节,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还需付出更大努力。这些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扛起光荣历史使命,以昂扬的姿态、坚定的步伐走好新的赶考之路。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履行职责的起步之年。全年拟安排19件立法正式项目、19件预备项目、23件调研项目,听取审议24个专项报告、开展10项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作出8项决议决定,努力在开局之年起好步,在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步。深入学习领会、全面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深入理解“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的精髓要义,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切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将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迈出新步伐。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会起来,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深化拓展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工作实践,不断增强提升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行权的人大工作效能,更好发挥人大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新成效。准确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准确把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来审视和谋划,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着力关键点,扎实推进省人大“十四五”工作规划实施,以更高质量立法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以更高水平决定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以更高效能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为中国式现代化在江苏大地充分展现可观可感的现实图景贡献人大力量。
我们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上彰显新作为。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立足法定职能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畅通民主民意表达渠道,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大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健全代表学习培训、服务保障、履职管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汇聚全省人民投身“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力量。
我们要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展现新气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组织保证,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优化人大机关干部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大工作队伍。强化作风养成,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锻造躬身为民、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把握人大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主导权。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奋进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江苏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忠实履行职责,忠诚服务人民,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于丛乐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全面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高站位高标准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党的二十大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重大要求。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为全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把舵定向,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推动学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第一时间召开学习会、研讨会,党组成员带头学、代表委员履职学、各级人大跟进学、人大干部压茬学,在学思践悟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坚持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自觉;在融会贯通中把准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坚定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信心决心。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实化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方案,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60条政策措施,着力推动解决一些长期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协助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一府一委两院”班子成员,省直相关部门和全省各市州县(区、市)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规格高、规模大、效果好,达到了深化思想认识、汇聚贯彻落实合力的目的。各市州也及时召开了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结合各地实际,制定相关意见办法,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在改进工作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大机遇,在立法工作中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强调地方立法既要讲法言法语,也要讲民言民语,关键在“灵”上下功夫,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在监督工作中坚持把增强刚性和实效作为主攻方向,依法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在代表工作中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省级领导班子成员领办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实现了495件B类代表建议届内清零,让代表对依法履职充满信心。在自身建设中注重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工作;坚持先易后难原则,稳步推进机构和队伍建设。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级党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人大工作已经纳入了全省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批准设立了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基层关心关注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问题正在协调推进中。各级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一些工作可圈可点、富有成效。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法规条例制定出台,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格尔木市。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加强对经济工作监督的新要求,及时修订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经济工作。积极探索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制定出台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办法,推动任后监督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各地普遍反映,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实施方案政策性强、含金量高、推动力大,为我省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紧紧围绕大局服务大局,忠实依法履职尽责。聚焦全省重大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自觉在大局中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人大作用。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大要求,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针对疫情等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超预期影响,作出优化调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的决定。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依法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条例,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现代财政管理体制,让钱花到“刀刃”上。知难而进,聚焦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转型难、权益保护难等突出问题和呼声,制定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法治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振了中小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青海生态环保领域的“基本法”——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听取审议年度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和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以法治力量保护青海高原蓝天碧水净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立法工作,充分反映青海在国家生态立法中的责任义务、实际问题和发展诉求,相关意见建议被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简报全部刊发,积极在国家立法中发出青海声音,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肯定。助推产业“四地”建设。结合听取审议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应询,社会反响良好。开展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要加快推动我省清洁能源高比例、高质量、基地化、集约化发展。听取审议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旅游文化融合、市场品牌打造、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大政策扶持、发挥企业作用、加强人才引进等意见建议,督促和推动工作落实。聚力保障民生福祉。着眼解决电梯安全这个新的“城市病”,制定电梯安全条例,增强群众安全感。为推动全民健康事业发展,制定中医药条例和全民健身条例,以法治保健康促发展。为推动我省“双减”工作,听取审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报告,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治理。依法保障和监督辅警履职,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推动辅警队伍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注重提高检察公益诉讼质效,听取审议贯彻落实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切实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围绕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和全省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努力在法治轨道上加强社会治理,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我们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深化“三联系”制度,健全专工委联系代表机制,代表对常委会及专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扩大。召开规范化建设交流推进会,推进“两室一平台”建设提档升级,使之成为听民声纳民意的重要窗口。挂牌成立首个“青海省人大代表培训基地”并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坚持把办好代表意见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抓手,加大督促督办力度,191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征地拆迁后产权证书办理、残疾人权益保护等一批群众长期关切的意见建议得到高质量办理,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大力支持青海冬春季乡村旅游等17件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对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等12家单位,授予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加强指导,依法选出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在疫情防控、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促进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充分展现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担当和时代风采。
——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聚焦“四个机关”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牢固树立严肃严格严谨理念,抓班子、带队伍、建制度、转作风、提素能,努力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加强政治建设,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7.26”重要讲话等学习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七个方面,查问题、补短板,建机制、促规范,建立健全人大机关科学畅通、权责明晰、务实高效的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深入推进作风查纠专项行动,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作风建设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推进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监督和教育培训,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二、五年工作的成效和经验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中央精神、省委决策部署、全国人大要求紧紧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聚焦“一优两高”发展战略,聚力“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自觉在大局下谋划推动人大工作,五年共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47件,审查批准西宁市、海东市等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4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5个,开展执法检查20次、专题询问5次,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303件,办理来信来访971件次,作出决议决定119项,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举措12项和依法治省任务35项,为如期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发挥积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的各项制度,人大依法履职中的重大事项、重要会议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开展。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委先后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报请省委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大党的建设、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省委文件,有力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部署,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十四五”规划编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全省重大重点工作。
——法治青海建设深入推进。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法治青海建设目标任务,牵头和参与完成了加强地方立法、推进依法行政等依法治省重点任务。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谋划,将立法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调研等有机结合,在履职各环节将立法的制度设计、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紧密结合,坚持“立、改、废”并举,提升法治实效。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开展八轮法规条例专项清理工作,对129件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和废止,维护法治统一,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使法治政府建设与整体法治建设相互促进。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首次将地方性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青海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特色精细立法迈出新步伐。紧扣全省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紧贴人民群众法治期盼,一批重要领域法规条例相继制定实施,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重大要求,制定修改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等96件生态法规,基本构筑起具有青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依法保护、系统治理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循环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实施性、补充性立法39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为民立法,围绕医药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立法修法42件,以法治保障和提升民生福祉。围绕增进社会和谐,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全国率先完成新一轮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法治在巩固民族团结、加强社会治理方面作用得到充分彰显。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紧紧围绕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立法17件,为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依法审查批准市州和自治县报批的法规条例,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海西州冷湖天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海南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北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玉树州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条例、果洛州草原管理条例、黄南州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修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制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智库专家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评估,探索实施立法“三审制”,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依法监督的实效性明显增强。围绕省委关注、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共同富裕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优美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就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保法等8项生态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开展“江河源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解决人民群众“心肺之患”。围绕稳增长促发展,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预算、决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努力让更多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围绕提质量增效益,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意见办法,连续四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保值增值,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围绕保民生促和谐,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的报告,开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消防法、慈善法和涉侨法律法规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专题调研减税降费、学前教育教职工同工同酬、科学普及、全民健身、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督促政策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决定任免权依法规范有效行使。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就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作出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批准青海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方案、资源税税目税率及优惠政策、设立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全省机构改革等决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中央和省委的工作意图全面实现,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支持代表担当尽责,提升代表履职本领,代表工作更加丰富活跃。注重制度设计,制定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管理“两个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做新时代合格人大代表、代表建议办理“三个意见”,努力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制度保障。注重能力提升,坚持代表履职培训与专题培训,用高质量培训促进代表高质量履职。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乡镇、街道“两室”建设实现全覆盖并向村和社区延伸,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提交述职报告已成常态,“五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进乡村”“人大代表促旅游”等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开展,代表履职活力充分激发。注重建议办理,创新建立省委书记、省长带头督办代表建议的“大督办”工作机制、常委会领导专题视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完善重点督办建议跟踪落实制度,听取审议办理和督办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评估等工作,努力使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积极指导和支持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服务保障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聚焦“一优两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旅融合等开展集中视察,指导解决“瓶颈”问题。认真做好全国人代会青海代表团各项工作,我省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数量达到历届新高,代表团提出议案实现了零的突破,青海代表团“小省”发出了“大声音”。
——“四个机关”建设扎实推进。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建设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坚持打基础提效能,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建设年”和“人大工作落实年”活动,补短板强弱项,基层人大制度不断完善、力量得到充实,工作更具活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坚持上下联动,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取得工作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完成60余件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检查17部法律实施情况,我省立法评估、创新监督、代表履职等多项工作被宣传推介;注重与市州县人大的工作协同,推进“智慧人大”建设并向基层延伸,合力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质效。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省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省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担当尽责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实践证明,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好、落实好,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根基和血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鲜明特征。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造福人民,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人大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要求。实践证明,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势中谋划、在大事中担当,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时代要求。我们要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使新时代人大工作大有可为、富有成效。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实践证明,人大工作只有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我们要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积极探索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为有效的实现形式,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必须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实践证明,只有把自身建设好建设强,人大工作才能更好地为党尽职、为民造福。我们要牢记并践行“三个务必”,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人大普遍关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各项工作。
三、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新的第一年。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力推动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中央意见、分工方案和省委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定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好常委会党组作用,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议事决策和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心工作为指针,切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深刻认识和把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的这一鲜明主题,主动把人大工作放在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的基点上来审视思考和谋划推进,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找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高站位、高质量统筹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及代表工作,切实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己任,持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青海实践,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完善民主民意表达机制,做到立法听民声遂民愿,监督察民情惠民生,决议决定纳民言聚民智,选举任免合民心顺民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
——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深入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而努力奋斗!
——2023年1月13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梁建勇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迎来建党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
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法规45项,修改法规41项,批准设区市法规96项,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20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96项,开展 49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5次满意度测评、5次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4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0 人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人大工作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常委会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以及《习近平在福建》系列采访实录等,发挥福建独特优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溯源研究,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代表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党的领导,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确保党中央及省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制定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抓好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召开全省人大系统党的建设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强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模范机关建设等方面规定,不断增强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强化贯彻落实,彰显人大工作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代会福建代表团审议和来闽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谋划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足迹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调研,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贯彻落实取得扎实成效。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若干措施,修改省人大议事规则,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和民意表达平台,强化人民民主载体建设,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立法、监督计划,加快公共卫生地方立法,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组织代表积极投入抗疫斗争,开展复工复产调研,做好挂钩帮扶,推动把疫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常委会领导带队援沪抗疫,出色完成任务。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不断提升贯彻落实质效,在大事要事中展现人大“永远在线”的担当作为。
二、务实管用立良法,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突出经济领域立法,推进改革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执法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涉及“放管服”改革的法规,推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邮政条例,推动数字和物流产业发展,助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种子条例,修改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渔业法实施办法、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海上搜寻救助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修改防震减灾、气象等法规,助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和化解风险。
(二)突出生态领域立法,擦亮绿色名片。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河湖长制、生态公益诉讼等创新实践写入法规。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4 部法规,从“水陆空”立体织密生态环保制度网,助力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制定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法规,修改湿地保护、水土保持、森林、农业生态环保、海域使用管理等法规,筑牢我省生态安全屏障,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修改节约能源条例,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突出民生领域立法,增进人民福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修改失业保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法规,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保障。制定全民健身条例、中医药条例、动物防疫条例,修改食品安全条例,推进实施健康福建战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物业管理、城乡供水等法规,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规,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法规,更好保障公民权利。
(四)突出社会领域立法,促进文明进步。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修改红十字会条例,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德向善法治环境。在全国率先制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改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推动八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修改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拥军优属条例,弘扬革命传统,促进军民团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促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五)突出立法机制完善,提升立法质量。一是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把省委重视、发展急需、民生关切的立法项目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成立立法专班牵头起草重要法规案,有效发挥法制委统一审议职能作用。二是创新“小切口”立法方式,先后制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儿童乘坐机动车使用安全座椅、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等法规,连续两年获评省“十大法治事件”。三是推进协同立法,与江西省合作分别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推动相关设区市先后制定关于加强九龙江、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获评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四是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评估、反馈、保障等机制,推荐上杭县才溪镇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级乡镇人大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五是推进立法基地、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委托开展立法课题研究、立法后评估,借智借力提升立法水平。六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推动地方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全面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完善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建成省市县三级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展备案审查建议在线征集,维护法治统一。
三、精准有效抓监督,推进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发展提质增效。聚焦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等报告,每年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针对加强创新发展、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落实稳经济措施等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连续五年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监督,开展科技进步法、科技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执法检查,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打赢脱贫攻坚战,走好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守护八闽文脉,促进文旅经济发展。开展关于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决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和闽台农业合作、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等法规执法检查,推动闽台深度融合发展。
(二)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守好人民共同财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听取和审议预决算报告,严格审查批准省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推进完善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实现对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覆盖。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涵盖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领域,推动专项资金更好发挥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督促发挥好债券资金促投资、稳增长作用,推动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审查批准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我省适用方案,保持税负水平总体稳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进一步发挥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作用,推进对财政预算支出的实时在线全程监督。
(三)加强民生保障监督,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就业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开展教师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学前教育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和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落实文化惠民工程,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医师队伍管理和执业医师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开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气象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燃气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提升我省应急救灾能力,更好保障公共安全。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助力完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推动解决妇女维权难点问题。开展归侨侨眷和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维护侨胞和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慈善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优抚工作等情况报告,加强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促进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四)加强生态保护监督,推进美丽福建建设。连续五年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督促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巩固我省生态优势。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五年分别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环保问题,守护我省生态“高颜值”。审议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督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土地高效节约利用。开展渔业法、森林法、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督促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听取和审议生态司法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构建严密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五)加强监察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报告,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促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听取和审议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10
推动消除治安风险隐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省“丙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加强方式方法创新,增强监督刚性实效。一是丰富执法检查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紧扣法律法规条文开展检查,发挥好"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二是强化上下联动监督。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就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8个专项工作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监督,通过多种方式合力推动问题解决。三是扎实开展满意度测评。针对就业、消防、渔业、教育专项资金、文化遗产保护等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开测评情况,提升人大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四是深化拓展专题询问。围绕国有资产管理、学前教育、脱贫攻坚、土地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社会关注问题开展询问,把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与专题询问结合起来,延伸监督链条,推动改进相关工作。五是注重调研成果运用。将社会救助、职业教育法实施、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多项调研报告交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跟踪推进落实。
四、立足全局作决定,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决议决定。提请省人代会作出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决议,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作出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的决定,在更高起点上加快数字福建建设。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用法治力量呵护八闽大地的“真宝贝”。在全国省级人大中首个作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决议,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底色。
(二)紧扣守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决议决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营造尊医重卫良好风尚的决议,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通过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为打赢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紧扣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决议决定。作出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决定,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作出保障机构改革的相关决定,推动我省机构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进行。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扎实推进法治福建建设。
(四)紧扣时代要求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起草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报省委印发实施,明确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重点和相关程序。修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保障和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
五、优化服务促履职,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
(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开展组成人员集中走访代表、走进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等活动,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实现全覆盖。邀请代表为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干部作专题讲座。五年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4000多人次,完善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代表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均书面反馈代表本人,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
(二)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五年来,代表提出议案133 件、建议4272件,代表议案所提立法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29件,代表所提建议为我省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积极探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持续开展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五年来重点督办养老产业发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等34件代表建议,取得较好成效。对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采取提办督三方座谈等形式促进问题解决。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评审,推动将办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不断增强办理实效,代表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代表履职保障。精心组织省十四届人大代表选举,科学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五年来共举办代表培训班10期,培训代表1156人次。扎实推动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健全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各级人大代表积极通过平台开展经常性履职活动。推动全省在乡镇、街道建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274个,在村、社区建立联系站(点)4042个,建立行业代表联络站147个,并设立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推进华侨和港澳地区闽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省人代会,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来履职优秀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推选活动,加强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制定履职登记办法,建立履职档案,代表履职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五年来省人大代表肩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倾注了智慧和汗水,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年来,常委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举办市、县(区)人大主任和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召开乡镇人大工作推进会,支持建立闽东北、闽西南人大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提升工作整体实效。五年来,各地人大工作亮点纷呈。福州市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6类基层单位的评议工作,开拓民主监督新渠道。厦门市制定全国首部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专项法规,通过“小切口”立法,保障医护人员职业安全。漳州市制定政务服务条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测评,打造“便利漳州”。泉州市制定全国首部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综合运用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调研等方式,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海丝名城建设。三明市创新设立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和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联系点,建立代表行业小组,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莆田市制定木兰溪流域、城市生态绿心保护等法规,开展“问题清单”监督,创新一月一主题“代表活动日”。南平市先后制定6部生态领域法规,对环保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绿色发展。龙岩市全面推行乡镇人大“1479”工作法,率先制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闽西实践”。宁德市常态化开展“千名代表访民情听民声办实事”活动,率先出台代表约见制度,推动一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平潭综合实验区把台胞台企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代表视察和常委会听取报告内容,持续推动两岸共同家园建设。
各位代表!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党中央及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各部门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市县乡人大、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新时代的要求、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立法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还需进一步深化。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回顾五年工作,我们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鲜明的特征。只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才能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方向。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大局开展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人大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着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第三,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要职责。常委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推进我省各方面工作法治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第四,必须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常委会始终紧紧依靠代表,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民代言的作用。开拓人大工作新局面,必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让代表的根脉深汛进人民的沃土。
第五,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创新是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不竭动力。常委会把坚定制度自信与坚持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改进履职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优化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继续探索体现人大工作特点、发挥人大制度优势的新途径、新载体、新机制,推进人大工作更好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做好新一届省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崭新的奋斗姿态服务大局,彰显作为。
一、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再发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新成效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认真贯彻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科教、人才、安全等方面重点任务,谋划开展人大工作,为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上再发力,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实践
不断完善人大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切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制度,探索实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与方式,探索建立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上再发力,打造法治强省建设新亮点
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服务大局、衔接改革、急用先行,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总结提升“小切口”立法经验,探索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意见征集、采纳和反馈工作,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拟安排审议安全生产、物业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公民献血、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方面法规草案。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四、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上再发力,共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拟听取和审议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耕地保护、重大项目进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利法、种子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执法检查,开展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三级联动监督,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五、在提升站位、提升能力、提升实效上再发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情况督促检查,推动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相关文件落到实处,推进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力量配备。精心组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学习培训。加强人大研究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作用。持续深化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与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凝聚地方人大工作合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各位代表!
团结才能胜利,奋斗才会成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全省人民,坚定信心、同心同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楚平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亲临广东视察,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为广东改革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全省上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质量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团结奋斗,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我们满怀豪情迎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审议通过法规、决定105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和自治县单行条例226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97件;听取审议101个报告,检查4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6次专题询问、15项专题调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0人次;接待外国议会团组67批660人次,其中国家级议长12批170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4783件次,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始终坚持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常设主题、机关各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主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第一课程,召开168次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436个议题,举行5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举办32期广东人大学堂、53期人大系统培训班进行反复学、深入学、系统学,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真理力量、思想力量、实践力量,自觉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教给的世界观方法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连续5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研究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总体工作布局。省委两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人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10余件,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都对人大工作作部署,多次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人大依法履职行权提供强有力政治保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最大优势,是最高政治原则。我们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人大落实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办理政治要件284项,向省委请示报告357件次,加开18次常委会会议,及时跟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和人事安排,切实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履职尽责。紧扣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出台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批准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围绕大湾区建设中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提升大湾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开展专题调研,检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实施情况,强化重大国家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紧扣打造高质量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协助省委出台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等改革文件。每年开展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其整改监督,连续4年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督并开展第三方评价,连续2年监督民营企业司法保障工作并率先开展专题询问,制定或修改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作出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接续开展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全力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立法促进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发展,听取省政府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前的报告,组织开展沿海经济带东翼、西翼产业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广州、佛山两市签订加强协同立法合作协议并开展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支持指导汕头、潮州、揭阳开展潮剧保护协同立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率先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报告制度,持续推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率先探索建立“1+4+N”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连续5年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切实管好人民“钱袋子”和共同财富。紧扣增进民生福祉,以广东立法史上最快速度作出关于依法防控新冠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率先修订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解读,制定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专项计划,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3年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力筑牢疫情防控“法治屏障”;制定或修改社会信用条例、养老服务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听取审议保居民就业情况、民办教育工作情况、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慈善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等,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紧扣绿色发展,全面完成水、大气、土壤、固废等主要污染防治法规的立法修法,主动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专项监督,努力推动实现我省环境保护目标;安排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等8项治水监督项目,作出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开展专题询问,完善联动监督机制,持续推动我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展10项环保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扣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保障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率先实施平安建设条例,连续2年开展禁毒工作监督,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省两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情况、省监委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开展民法典实施监督和宣传,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开展我省涉及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民法典、计划生育和行政处罚等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依法对省的相关法规修改62项、废止19项;率先制定省备案审查条例、建设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全覆盖,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东实践。重新确定县乡人大代表名额,依法指导选举产生12万多名县乡人大代表。连续5年统一部署,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成为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修订建议办理规定,健全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常委会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三结合”督办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围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组织88名省人大代表、安排11场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3178人次参加专题调研、2508人次参加集中视察,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举办16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各级人大代表2186人次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参加学习培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动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省市人大分别设立21个、587个立法联系点,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出台指导文件,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推动全省建成12836个代表联络站和723个网上代表联络站,年均接待群众11万多人次、收集意见4.4万多件、推动解决问题3.2万多个。
——始终坚持强基层固基础,持续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把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先后出台“县乡人大工作十条”,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制定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条例,连续3年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实施“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争取省财政连续5年对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每年予以30万元的经费支持,补助金额近15亿元。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县乡人大组织建设更为健全,履职行权更加规范,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基层人大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2022年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各项任务,为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急用先行,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聚焦创新发展,率先出台地理标志条例、版权条例,制定或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统计条例等,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开放发展,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聚焦协调发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细化落实配套措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共享发展,在全国首创“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由省人大常委会与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推进粤菜发展促进立法;制定或修改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失业保险条例、消防法实施办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绿色发展,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着力增强监督工作质效。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工作和发挥华侨华人重要作用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各有关单位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进一步加强大湾区法律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出台前的报告、关于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工作情况、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我省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先后3次审查批准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听取审议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我省率先实现存量隐性债务全部化解。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检查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情况,依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听取审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残疾儿童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持续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法和我省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绿色低碳发展。检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政府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查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法律援助法和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着力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开展代表主题活动,12万多名五级代表参加活动,推动解决一批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制定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指引,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65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重点督办“进一步优化广深口岸营商环境,赋能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等3项建议。召开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交流会,在调研基础上出台进一步推进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意见、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反映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办法,打通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听取群众意见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刻认识“四个机关”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阵地建设,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力配合省委巡视机关工作并抓好巡视整改。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工作项目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强化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加强和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率先建立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于2022年8月向社会公开。继续争取省财政安排经费支持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以“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为主题开展县乡人大工作创新案例征集,全覆盖培训全省镇(街)人大负责同志,促进交流借鉴,密切工作协同,增强推动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配合国家总体外交,积极开展“云外事”“云交往”,加强域外法治研究,编印51期《外事工作简报》,为常委会有关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力支持和各级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时代新征程,对标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对照省委工作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和效率仍需提高,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和协同立法需要加大力度;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还需拓展;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需要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的支持;自身建设还需久久为功。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和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本次会议将选举产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正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广东奋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重要时期。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主线,充分认识广东所肩负的走在前列、支撑带动和窗口示范使命任务,充分认识广东奋进新征程所具备的良好态势、独特优势和强大精神力量,充分认识广东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紧扣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展现人大作为,奋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广东人大贡献。
一、今后五年的目标任务
今后五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广东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实现新进展。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和贯穿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主题主线,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内涵、扛起责任担当上下功夫,切实用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领发展。深刻认识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四个机关”,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作出的战略部署上担负着重要职责和使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12个方面战略部署,每一方面都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有的由人大直接承担,有的需要通过人大行使职权等来推动和保障,特别是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战略部署,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要深入理解把握、对标对表,更加自觉地扛起历史责任,深入分析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法治需求,深化对省情市情县情的认识,深刻把握广东在全国大局中的重要地位,立足新的历史条件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口,把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对接分解贯彻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自身建设中去,在工作落实上聚焦用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动力。
二是在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上取得新成效。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广东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总抓手,自觉把人大强化法制供给、监督推动、决定支撑等方面法定职责摆进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九个高水平谋划推进”的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见效。围绕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聚焦聚力统筹推进“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落实,加强立法调研,把实践确有需要、条件成熟的项目列入立法规划、计划,及时对接、跟进党中央及省委出台的新举措、新要求,结合人大实际安排工作项目,努力促进规划实施、项目落地、三地协同发展,以法治服务、保障、推动战略叠加“化学反应”“乘数效应”的释放。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聚焦聚力支持用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等平台、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更好发挥3个自贸片区作用等开展工作,扎实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和外资稳存量扩增量,使立法决策更好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监督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改革开放任务。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聚力突出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以及抓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紧扣发展数字经济、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打造新的万亿元级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引领产业集聚区、支撑产业园区和万亩千亿大平台,谋划、储备、推进百亿元级、百亿美元级项目,壮大行业领军企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制造业当家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加强对有效扩大消费和投资,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前期资金保障、实施推进等工作的监督,发挥在粤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推动我省重大投资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助力制造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围绕教育强省、科技创新强省和人才强省建设,聚焦聚力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积极通过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推动政府优化教育供给,加强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切实把现代化建设的地基打得更稳更牢。围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聚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谋划促进强县促镇带村、城乡融合发展、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项目,特别是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调研和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助力政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拆、治、兴”并举,做好产能安置、产业承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城乡面貌改善提升。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聚焦聚力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修法,加大对植树造林和优化林分优美林相、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双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政府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让广东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围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聚焦聚力推动文化强省“六大工程”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全过程,转化为法规的精神、宗旨和原则,确保各项立法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全民健身等工作的监督,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绽放岭南文化新光彩,推动向上向善、刚健朴实的文化融入生活日常。围绕民生工作,聚焦聚力实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育儿、交通、食安、消保、平安等“民生十大工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依法履职尽责,推动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围绕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聚焦聚力加快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等,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助力广东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三是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开创新局面。坚持把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审议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作出决议决定等,都坚持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坚持每年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集中开展代表主题活动,落实好“双联系”、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工作指引、代表建议办理评估激励等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持续推进代表议案建议“两个高质量”,推动代表“好声音”落地见效。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代表培训,优化升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好用好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指导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开展活动、更好发挥作用,切实搭起群众直接参与立法的“直通车”;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络站活动方式、时间安排、推动解决群众反映诉求的工作机制,把代表联络站打造成群众身边的“民意窗”“连心桥”“宣传站”“大课堂”“监督岗”。
四是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上达到新水平。围绕党的二十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继承和发扬历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勇于变革、敢于创新,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梳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立法需求,坚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解决问题、立法质量优先、“在精不在多”等,研究制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立法质量的具体措施,编制实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和“小切口”“小快灵”、区域协同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统筹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打出监督工作“组合拳”;加强联动监督,选择涉及面广、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之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之间联动开展监督,对症下药、一督到底,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要发挥人大外事资源优势,助推新时代我省外事工作,加强推动我省制度型开放、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研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和“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建设要求,全面强化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以“数字人大”建设为抓手,打造一体化、安全可控的“数字人大”基础平台、应用平台和融媒体中心,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数据支持,完善工作流程,带动工作机制优化升级,促进人大工作提能增效。
二、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列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代表履职培训、机关干部业务培训重要内容,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坚定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和指引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保证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二)强化高质量发展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今年拟安排审议法规21件。聚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法治保障,制定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聚焦科技创新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制定科技创新条例、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条例;聚焦绿美广东建设,制定或修改生态环境教育条例、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聚焦防风险保安全,制定或修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或修改家政服务条例、农村供水条例、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法律援助条例;聚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或修改政务服务条例、地方立法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实施工会法办法。同时,聚焦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谋划推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家庭教育、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全民义务植树、节约能源等方面的立法工作。聚焦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进全省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优化升级,研究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条例立法,继续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今年拟安排监督项目27个。听取审议省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推进绿色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认真开展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及其整改情况监督等法定项目,听取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检查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促进我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听取审议我省2022年度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我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跟踪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在制造业当家中的作用;听取审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报告,听取审议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实施情况,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听取审议2022年我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研究处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森林法和我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促进绿美广东建设;检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听取审议我省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消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我省就业促进工作专题调研,促进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相统一,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抓重点、议大事,完善调研论证、沟通协调等机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今年拟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的报告。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人事任免办法,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党中央及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民公仆观念。
(五)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推动绿美广东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把新时代广东人大代表工作的特色品牌擦得更亮。加强代表提出建议与部门办理建议的工作对接,发挥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高质量做好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督办、常委会重点督办、委员会归口重点督办工作,继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多措并举推动代表建议“两个高质量”。扎实做好“双联系”,深化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有序组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围绕推动“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精神文明建设等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精心安排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的意见,推动联络站代表活动提质增效、更好发挥作用。加强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用好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探索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推动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六)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开展“竞标争先”行动,实施“机关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业务骨干,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推进人大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在具体抓好落实上,把功夫下在推动解决问题上,以真抓创真绩,以实干求实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工作指导,密切与市县镇人大的联系,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机制,出台意见推动全省欠发达地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专项经费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真正发挥作用,持续巩固深化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成果。加快“数字人大”规划、立项、招标、建设步伐,带动市县人大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赋能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新征程号角吹响,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积极履职、担当尽责,为推动我省奋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谱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南粤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亚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河南在新时代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省委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引,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带领全省上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开启了现代化河南建设新征程。
五年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共制定省本级法规44件、修改32件次、出台具有法规属性的决定4件、废止18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77件,对6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听取审议省“一府一委两院”报告84个,开展执法检查27项,组织专题询问7次、专题调研16项;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6项,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首要定位,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
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的“第一课程”,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制定五年实施意见,建立全覆盖、常态化学用交流研讨机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学习研究成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方案,下发意见,组织全省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讨论,确保人大工作坚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一切从政治上考量、一切在大局下行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盯实现“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聚焦支持“干”、改进“为”、提升“治”、落在“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粮食安全、南水北调等方面,主动谋划、系统安排了一批打通多种履职形式、贯通多个履职年度的工作项目。常委会领导同志带头参与全局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市县、企业等责任,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灾后重建、重大项目建设、“万人助万企”等工作中加强联系指导,帮助纾困解难,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及时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向省人大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定期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常委会工作要点、立法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等,不断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常委会自觉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3个清单,五年来围绕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364次。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137条具体措施,制定贯彻落实台账,开展专题调研督查,推动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始终坚持质量与效率并重,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更加彰显
常委会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问题导向、急用先行,使立法更好保障发展需要、满足人民期盼。
紧紧围绕“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加强立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到立法工作中。聚焦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将保生态与保发展保民生结合起来,推动各方严格落实法律责任,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依法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推动“两个更好”重要要求在河南落地生根。制定中医药条例,为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规划路径,推动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疫情防治,更好助力健康河南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打造国家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一系列创制性法规,既有基础性、综合性的法规,也有针对具体问题的“一事一法”,初步形成了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1+N”地方性法规体系。制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就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激励、创新环境优化等作出全面规定,立起了河南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法治之“纲”;制定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将省委的一系列开创性举措、变革性实践、保障性制度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推动以省科学院的重建重振引领全省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制定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对规划的编制原则、主体、内容和程序等进行规范,保障一张蓝图绘到底,实现与省科学院融合发展;修订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支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为我省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全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的潮流中,聚焦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制定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条例、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为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提供有效制度引领。
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加强立法。统筹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把巩固提升经验和鼓励先行先试结合起来,充分激活“三区”作为全省重要改革平台、重要开放窗口的发展动能。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把优化营商环境理念体现到相关省本级法规制定修改全过程,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支持设区的市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立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以优越“软环境”提升经济“硬实力”。聚焦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网络安全条例等法规,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立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绿色建筑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规,力求体现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让蓝天碧水净土成为人民群众触手可及的普惠福祉。统筹全省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河湖水系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农村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法规。本届以来,省市两级人大共制定修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112件,为历届之最,基本形成了内容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的环保法规制度保障。
紧紧围绕民生关切加强立法。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进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将“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督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推动建立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体系,以法治力量按住家暴的“拳头”。修订旅游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突出便民利民惠民的鲜明导向,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反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回应公众对食品卫生和餐饮环境的刚性需求,一审通过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为有效解决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突出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加强立法。树牢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制定气象信息服务条例,针对河南特大暴雨灾害暴露出的问题,就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传播、城市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等作出具体规定,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禁毒条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依法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制定修订社会信用条例、志愿服务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努力让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高水平治理上。
本届立法工作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保证了立法质量和效率的统一。我们不断拓展立法机制。坚持把省委交办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任务,由常委会党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制定台账,建立专班,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健全开门立法机制,在全省建立6个立法基地、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法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等各环节都注重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常态化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有效拓展了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我们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注重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上取得实质性突破。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只有9条942字,中原科技城总体规划管理条例9条815字,让人看得明、记得住、好执行,走出了精细立法、精准立法的新路子。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统筹推动各地出台一批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法规。我们不断延伸立法链条。既关注立法质量高不高,也关注实施效果好不好。开展民法典涉及法规的专项清理,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等9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对新出台法规进行解读,重要法规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动全社会知法学法、尊法守法、懂法用法,切实提升法规实施效果。
三、始终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服务发展大局的成效显著提升
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我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谋划制定,开展集中调研,提出41条意见建议,为省委决策和省政府编制规划提供重要参考。审议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推动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提升空间治理能力。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听取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听取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全省旅游新业态发展、闲置土地管理等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加快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就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听取整改情况的报告,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推动形成广大群众更满意、市场主体更受益的发展环境。
着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本届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是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并取得决定性成就的五年。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紧盯污染防治全面发力。本届以来连续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让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在河南落地生根。每年听取审议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绿色矿山建设、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报告,连续28年组织“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2022年检查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公开征求询问题目,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暗访组组长,对五年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进行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持续提升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紧盯精准脱贫合力攻坚。检查扶贫开发条例和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决议实施情况,凝聚全社会力量,啃硬骨头、打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听取审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畜牧“一法一条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特色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情况,促进脱贫地区持续发展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让乡亲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紧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施策。开展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政府债务情况专题调研,就网络安全、民族工作、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开展监督,督促有关方面积极防范化解金融、网络、社会治理等各领域风险隐患。2022年,专门打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组合拳”,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对发现的120余项安全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压实各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消防“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省社区矫正、公安机关开展“三零”平安创建和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情况,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用心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民生冷暖、民心忧乐作为履职的风向标,人民群众最需要什么,人大就监督什么。五年来,开展与民生相关的监督项目74个,占所有监督项目的一半以上。高度关注教育事业发展,听取审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全面改薄”、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双一流”建设情况,对城市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跟踪监督,实现对教育各阶段监督的全覆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高度关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三医联动”改革、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着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2021年,面对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审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帮助受灾群众重建美好家园;去年汛期到来之前,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政府做好防汛准备,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度过汛期。高度关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慈善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关注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听取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推动城乡群众生活环境持续改善;听取审议文化产业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弘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高品质文化需求。高度关注社会和谐稳定,围绕执行难、民事审判、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听取审议省法院和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两院”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3964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206件。
推进财政资金使用聚力增效。切实承担起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的职责,协助省委出台实施意见,制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实现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衔接贯通。每年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草案,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1年首次对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五年来审计查出的865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404个、占比97%。初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实现了预算执行的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督。
本届以来,常委会把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方式方法作为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更有力度。我们注重填补工作空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实现了对省“一府一委两院”监督的全覆盖;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推动实现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报告全覆盖;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推动实现了对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监督全覆盖。我们注重强化监督问效,创新实行“审议意见+问题清单”制度,对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重点监督项目,听取审议整改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202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1793个市场主体,对21个整改单位进行测评,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5次、出台整改措施98项、建立工作机制19项,达到了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的目的。
四、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持续深化
常委会紧紧抓住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就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公共卫生安全、预算调整、机构改革、法治宣传教育、污染防治等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比如,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伟大号召,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作出关于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为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又如,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形势,2020年2月疫情暴发初期,及时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针对我省出现多轮疫情的实际,指导全省17个设区的市就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联动作出决定,使之从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规则,为守护人民生命健康筑起一道坚实屏障。
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修改选举法实施细则,制定换届选举指导意见,依法增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严明换届纪律和工作流程,确保风清气正、顺利进行。2022年上半年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共选出县级人大代表42155名、乡级人大代表133851名,选民参选率和代表素质结构得到新的提高。统一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换届时间,2023年1月上旬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五年来共依法选举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3人次,组织宪法宣誓340人次,既顺利实现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又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
五、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常委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活力源泉,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依靠代表把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凝聚在一起。
“两个联系”工作更加深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全覆盖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五年来先后邀请代表6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50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3000余人次围绕创新驱动、黄河保护治理、文旅融合发展等进行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连续三年在全省各级人大联动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帮扶群众2万余户,为群众办实事3万余件。不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平台载体,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家暨代表联络总站,建成9583个代表联络站和6416个网上联络站,基本形成了线下线上相互补充、18万各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实现了代表联络站“全覆盖”建设、“高质量”运行。
议案建议办理更加有效。从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督办等各环节发力,推动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组织代表会前视察调研,实行议案建议办理代表评议工作机制,建立承办单位承诺事项解决台账,对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1189件尚未完全解决的建议落实到位。五年来,代表所提的166件议案、435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创新人才培养、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代表服务保障更加优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代表学习培训规划,引导代表牢固树立“我是我,我又不是我”的理念,忠实代表人民利益,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梳理本届以来代表履职情况,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指导各地对基层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激励代表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五年来,面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面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特大洪涝灾害等重大考验,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献务实之策、尽监督之责、做惠民之事、聚团结之力,书写了温暖人心、精彩纷呈的履职故事,展现了对党忠诚、为民负责的代表形象!
六、始终坚持“四个机关”定位要求,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提高
常委会突出政治引领,强化能力作风,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机关大讲堂,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节奏更快、标准更高、规矩更严、效果更好”的工作理念在常委会及机关深入人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使人大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在行政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本单元建成首批214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使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优势在基层充分彰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邀请青年学生旁听常委会会议,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工作中,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让人大工作载满民情民意。
持续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制定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意见、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方式方法,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成立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强化对工作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实现工作效能最大化。完善上下级人大工作联动机制,常态化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在全省人大系统开展“出彩工作”评选,形成了加强交流互鉴、打造特色亮点的环境氛围。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能力。切实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每年形成一批优秀理论成果,编撰出版《“小切口”立法实践与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每年组织人大新闻奖评选,建成省人大历史陈列室,充分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的生动实践。把“互联网+”的理念融入人大工作,形成以省人大融媒体中心为龙头、市县人大宣传平台共同参与的传播矩阵。建立健全立法与备案审查、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代表履职等信息化平台,积极推进全省各级人大信息化建设,实现了人大代表“云端可见”、人大履职“一键直通”。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以奋斗书写忠诚、以行动诠释担当,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厚重的履职答卷。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使一切行动听党指挥成为自觉和习惯;必须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鲜明主题,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只要涉及人大职责、需要人大担当,都要躬身入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用人大的生动实践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必须牢牢把握尊崇法治厉行法治这一基本理念,秉承法治原则,履行法治使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定不移做全面依法治国的践行者、推动者;必须牢牢把握守正创新这一时代要求,把坚持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和探索创新方式方法统一起来,将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全省各级人大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新兴领域立法需要进一步跟进,监督工作的刚性需要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需要进一步深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攻坚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跟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贴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担当尽责,勇于探索实践,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
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用以统一思想和行动。自觉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统筹谋划,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深化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实现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双下沉”,把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大局、立足急需,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围绕开发区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医疗卫生、交通安全、革命文物保护、人大工作制度等开展省本级立法。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推动区域协同立法,提高全省立法整体效能。
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实用好。紧盯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情况的报告,重点围绕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相关报告,开展湿地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紧盯民生保障,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双减”、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开展职业培训条例执法检查。
注重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确保高质量提、高质量办。建立统一规范的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完善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升人大代表工作能力。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河南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而努力奋斗!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陶明伦
各位代表:
我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安徽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省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奋力前行,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本届人大的顺利收官。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突出入脑入心,坚持不懈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构建党组集体带头学、组成人员专题学、人大代表集中学、机关干部经常学的“四级联动”学习机制,全年开展集体学习40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实施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条例,在赓续红色血脉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讲好人大故事“安徽篇”。
突出见行见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46项具体举措,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率先,推动全省人大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开展宣传宣讲,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推动学习成果细化到工作举措上、体现到履职成效上,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突出坚定坚决,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第一政治要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审议全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粮食安全工作专项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在全国率先作出加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制定全国首件省级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首件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规定。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任务清单,细化66项工作任务,清单化、闭环式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走深走实。栗战书委员长深入我省调研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我省做法及成效给予肯定。过去一年,栗战书委员长先后两次对我省人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
二、强化立法保障,护航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立改废法规45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9件,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218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以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融入新发展格局,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为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提供法治引领。加强科技创新“栽树工程”的制度供给,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制定地方金融条例,以改革的思路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突出保障我省能源安全,制定实施电力法办法,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围绕促进乡村“五大振兴”、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制定修改乡村振兴、林木种子、土地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法规,助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推动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以立法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贯彻新修改地方组织法关于推进协同立法的要求,不断强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法治支撑,在制定修改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对三省一市协同事项予以明确。与沪苏浙人大同步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规定,率先在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领域实现一卡多用、跨省通用,合力提升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指导马鞍山市与南京市、镇江市协同制定加强长江江豚保护法规,在全国首次实现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以立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用法治保障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助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实施公共图书馆法办法,更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围绕守护良好生态这一最普惠民生,制定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湖泊管理保护等法规,切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以立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着眼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加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制定学校安全条例,细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构建文明和谐家庭关系。针对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消防条例,推动提升消防治理能力,织密社会安全法治防护网。
三、强化监督问效,助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围绕耕地保护、要素保障、就业、科技成果转化、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重点工作,创新运用监督方式,开展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全年听取审议报告22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5次,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聚焦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紧扣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开展统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支持政府落实稳经济各项举措,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聚力下好创新先手棋,听取审议科技成果转化报告,着力破解“转什么”“怎么转”“谁来转”的体制机制障碍。审议《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助力绘好我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总蓝图。听取审议全省民族工作报告,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监督,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监督。围绕就业这一最大民生,听取审议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报告,支持政府加大稳岗拓岗力度。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听取审议统筹保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落实等报告,推动解决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紧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听取审议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报告,推动病有所医迈向病有良医。开展老年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对老年助餐行动、民生工程实施等开展调研视察,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常委会办公厅连续11年获评“全省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聚焦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加强监督。紧扣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听取审议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报告,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以及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对全省生态环保工作进行“综合体检”,支持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以法治力量守护“皖美山水”。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监督。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督导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执法调研,推动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定担起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新使命,首次听取全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汇报,助推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听取审议法院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报告,促进深化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代表履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安徽实践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支持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着力发挥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
创新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在省委领导下,谋划开展以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的“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发动全省五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每月至少反映1次社情民意、群众诉求,推动代表为民履职任务化、常态化、制度化。截至12月底,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54.1万件,已办结建议33.3万件,满意率稳定在95%以上,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依法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选举产生市县乡人大代表12.4万名,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首次同步换届。及时作出相关决定,提出名额分配方案,依法审查和确认省人大代表资格,顺利完成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我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筹备工作。
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原选举单位基层代表方案,实现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执法监督,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出台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履职平台建设意见,推动全省1万多个代表“家室站点”连点成网,把联系服务触角延伸到居民群众的家门口。
着力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围绕议案建议提、交、办、督重点环节,实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省“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领衔督办、常委会各机构对口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全面协调督办的“四督合一”工作机制,全年共213件议案、133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议案19件、建议337件,其中11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列为重点督办建议。指导各地加强新当选代表学习培训,引导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
五、强化决定任免,依法行使法定职责
2022年,共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4人次,确保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共同意志。
认真作出决议决定。全面落实中央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根据财政部下达我省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新增一般债务限额等,先后两次作出决议,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及时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更好促进全省经济稳定运行。依法作出重新确定全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进一步优化组成人员结构,增加组成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31名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加强任后监督,组织96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引导常委会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本届工作回顾与体会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的五年,是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了积极贡献。立法工作方面,切实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2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91件,现行有效法规总数位居全国前列,安徽改革发展的法治供给更加有效。监督工作方面,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报告100项,开展执法检查23次,组织专题询问11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991件,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支持更加有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依法任免方面,坚持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共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3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4人次,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更加到位。代表工作方面,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共办理代表议案637件、建议6823件,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充分。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和自觉坚持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自觉从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做到紧跟总书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五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和关心人大工作,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省委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对推动新时代安徽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有力支持和保证了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省委工作部署开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在25件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党领导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切实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实践证明,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工作就越有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
二、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的要求。五年来,我们聚焦省委贯彻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调研工作计划,在全国率先制定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大数据发展条例等12件创制性法规,听取审议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十四五”规划编制等报告,形成“作退一步想”工作法等一批调研成果,自觉做到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我们聚焦群众关心的要事,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在全国较早作出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创制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的意见,系统推进中医药、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听取审议传染病防治、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等报告,持续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我们聚焦改革发展的难事,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制定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生态环保领域法规37件、占比达32.4%,连续5年开展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环保报告,以法治方式推动江淮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实践证明,只有紧扣大局履职尽责,毫不犹豫站到一线,人大工作才能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也在人民。五年来,我们坚持权由民所授,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积极探索,认真落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措施,制定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发挥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深化立法听证和协商,扩大群众立法参与,努力让制定的每一件法规都体现民情民意。我们坚持权为民所用,本届常委会每年安排的民生立法监督项目都在50%以上,制定修改了食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教育等法规,就社会保障、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使用、“执行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侨务等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解决民生难题。我们坚持权受民所督,完善邀请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部门预决算审查等工作机制,本届以来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3800余人次,及时将常委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在媒体公开,让人民群众做“阅卷人”。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大工作才能顺应民心、反映民意、维护民利。
四、坚持依法履职、厉行法治。人大处在法治安徽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省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五年来,我们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牢牢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以“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推出了全国首件省级林长制条例,制定的全国首件地方商会条例获评“新时代加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制定或指导设区的市人大制定制止餐饮浪费、古建筑保护等“小快灵”法规120多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们注重发挥执法检查利剑作用,创新执法检查前期暗查、随机抽查、专家协查、问卷调查、整改清单“四查一单”机制,对中小企业促进、专利、野生动物保护等32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我们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作用,坚持每年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举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座谈会,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实践证明,只有找准人大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徽中的定位,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行稳致远。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从政治建设抓起、从素质能力强起、从纪律作风严起,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和履职本领,大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我们把讲政治、讲忠诚、顾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出台常委会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制定人大政治机关建设任务清单、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事项清单,细化实化政治建设举措,始终从政治上把握和开展人大工作。我们把提升能力作为基础工程,统筹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分批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乡人大干部集中培训,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设立立法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省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制定修改机关制度130余项,工作效能不断增强。我们把改进作风作为重要保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制定加强作风建设规定、机关督办工作规程等,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把上下联动作为重要工作方法,积极支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工作交流,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构建全省人大地方立法、监督调研、代表履职的上下协同机制,全省人大工作呈现整体联动、生机蓬勃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锚定“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才能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团结协作的结果,也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肩负着新时代赋予地方人大的职责使命,面对服务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履职重任,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主要是:立法工作方面,一些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仍需提升,对设区的市立法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方面,聚焦改革发展难点攻坚力度还不够,持续跟踪、督必见效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方面,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有待加强,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创新;自身建设方面,人大干部的履职能力、工作标杆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3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全面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特别是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专题部署。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及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总施工图。今后五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省委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以更高站位推进人大工作。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保证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牢牢把握国家权力机关定位,以更强担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牢牢把握工作机关定位,以更大作为服务中心大局。聚焦事关安徽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把发展与安全更好统筹起来,把改革发展决策与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把监督与支持更好统一起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安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牢牢把握代表机关定位,以更实举措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更好接地气、聚民智、惠民生,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的桥梁,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今年的人大工作,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大学习、大宣传、大贯彻工作,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活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在人大落地见效。
二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紧扣全省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科学编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化拓展“小快灵”立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进立法协商。强化同沪苏浙人大立法协作。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三是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聚焦扩大内需、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坚持招大引强、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民生保障等重点任务,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依法高效开展监督工作,助力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各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
四是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着力健全机制、扩大成效,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品牌。加大建议督办力度,确保督必见效。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指导新组建代表小组有效开展活动,建好用活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提升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质效。
五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建设,全面系统整体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从人人做起,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袁桐利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的五年,很不平凡、很不寻常。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推动全省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成就、发生新变化。在省委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谋划开展工作,自觉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并制定五年实施意见,常委会党组带头学,机关各部门跟进学,五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38次、中心组学习会45次、机关干部交流会36次,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成为常态。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每年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先后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常委会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完善党的领导机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认真贯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办好“三件大事”、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开放、落实“六稳六保”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中心任务履职尽责,通过法定程序凝聚全省人民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依法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努力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五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4人次,均全票或绝对高票通过,圆满实现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着力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反映民意、汇聚力量,确保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依法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当家作主更具实效、基层民主活力持续增强。
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本届以来,共出台省本级地方性法规83部,统筹修改法规40部,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147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部,立法数量历届最多,立法质量显著提升,呈现出“节奏快、质量高,效果好、有特色,能落地、真管用”的鲜明特点。
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围绕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立立法协同机制,三地人民代表大会同步审议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三地人大常委会联合制定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并就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50余部法规开展协同立法。围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制定雄安新区条例,保障新区规划建设于法有据;制定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条例,推动白洋淀水质持续改善提升。围绕服务北京冬奥会,作出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制定全民健身条例,推广普及冰雪运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数字经济、信息化、科学技术进步、乡村振兴促进、公路等条例,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制定人力资源市场、优化行政审批、中小企业促进等条例,助力优环境、保市场。制定全国第一个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依法推动“六稳六保”任务落地落实。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张承草原建设、太行山燕山绿化、河湖保护和治理、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等法规,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各个方面,生态环保法网越织越密。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节约用水、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等条例和农村改厕决定,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更加严格。制定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开发利用。
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出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禁毒等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台养老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反家庭暴力、校园安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保障等条例,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学生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文明行为促进、长城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条例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贯彻立法工作新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修法步伐。坚持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有效打通立法和民意“最后一公里”。突出创制性立法,着力打造“小快灵”法规,本届以来出台创制性法规56部,占总数的67.5%,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不断增强。加强对设区市、民族自治县的立法指导和合法性审查,出台指导意见推动自治县立法实现全覆盖,五年来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5件,有力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国家法制统一。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更好发挥人大监督的重要作用。本届以来,共组织执法检查51次,听取审议报告131项,开展专题询问10次,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执法检查21次,人大监督更有力量、更富成效。
创新拓展联动监督。按照省委部署,聚焦事关河北发展的关键领域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连续五年组织四级人大、五级代表开展联动监督,打出一套富有河北特色的监督工作“组合拳”,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人大监督的河北实践。
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强化经济监督,审查批准省“十四五”规划,听取计划、预算、决算、审计和经济结构调整、质量强省战略实施、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等报告,率先在全国建成省市县三级预算监督平台并首次实现联网审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建立省级国有资产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生态监督,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地下水管理、城乡垃圾分类管理等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牵头组织京津冀晋四省市人大联合开展大清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题调研,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审议通过河北省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全省国土空间可持续发展。强化民生监督,开展养老服务、全民健身、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校园安全、红十字会“一法一办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低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专项报告,兜牢民生底线。强化司法监督,开展反间谍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执法检查,围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拐卖妇女儿童、食药品犯罪进行监督,创新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监督,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开展全省法院民事执行联动监督,有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持续加强跟踪监督。连续五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助力全省经济健康平稳发展;连续五年开展科技创新三项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推动全省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强;连续三年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监督,推动“六稳六保”要求在河北落地落实;连续三年开展民族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连续两年开展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实施情况监督,基本消灭了秸秆露天焚烧现象;连续两年对省监委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连续两年开展律师“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监督,促进全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四、持续深化代表工作,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牢牢把握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密切联系代表,紧紧依靠代表,积极服务代表,推动代表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持续加强“两个联系”,组织驻冀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450余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15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监督检查等活动1400余人次,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参与联动监督活动11.4万余人次,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凸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措施,累计组织开门办案活动30余次,代表议案建议全部按时办结,促进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举措。
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持续加强代表家站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省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等指导意见,全省建成代表家站5914个,实现了乡镇(街道)代表家站全覆盖。积极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本届以来共票决产生民生实事项目6700余个,促进群众需求与政府决策的融合对接。稳步推进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开发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构建代表履职档案信息库,人大代表履职更加高效便捷。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修改县乡两级人代会选举实施细则,作出重新确定部分设区市人大代表名额、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总名额等决定,依法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强与基层人大的指导联系。督导县乡人大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全省县级人大全部设立5个以上专门委员会,县级人大常委会普遍达到“一室四委”设置要求,乡镇全部实现人大主席专职配备,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委,人大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更加稳固。举办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培训班,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经验做法,依法履职能力水平持续提升。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对标对表“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强化政治引领,提升能力建设,弘扬务实作风,人大机关履职能力显著增强,争先创优蔚然成风。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措施,不断完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级党组织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提升履职本领。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专委委员、各级人大代表业务能力培训,大力开展一系列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及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制度,着力构建职责清晰、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人大沟通联系,先后4次组织全省人大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20余次召开业务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深入践行“河北发展、人大尽责”理念,认真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规律,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扬斗争精神,保持奋进姿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深化宣传研究。成功承办全国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召开纪念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座谈会、理论研讨会,回顾光辉历程,激发前行动力。定期举办“人大机关开放日”活动,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在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全方位展示人大制度优势和人大工作成效。高标准建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河北的探索与实践历程展馆,打造人大制度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成功承办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对外交流不断深化。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专家顾问团等智库作用,形成了一批优秀理论成果。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拼搏奋进、砥砺前行,有付出更有收获。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必须保持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善作善成,自觉肩负起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使命。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的结果,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团结奋斗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县乡各级人大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近些年省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工作针对性主导性还不够强,立法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还不够明显,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的意识和能力还有一定差距,代表主体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还有短板弱项,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战略部署,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描绘了河北未来的发展蓝图。人大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担负着新的历史使命。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为推动河北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努力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的强大力量。
——要依法高效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河北场景作出人大贡献。聚焦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立法步伐,提升立法质量,完善法规体系,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增强服务代表意识,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把广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推动河北各项事业发展上来。
——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作用。把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切实让每一件立法、每一项监督、每一个决议决定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基层民主活力,确保人大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要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凝聚整体合力,增强工作实效,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2023年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开局起步工作至关重要。建议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深入推进年度立法计划实施,确保人大立法与省委决策部署紧密衔接;认真研究确定监督议题,深化拓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丰富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对市县人大的联系与指导,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玲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湖北极其不易、极其难忘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荆楚人民牢记嘱托、勇毅前行,奋力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实现一系列历史性突破,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济发展重回主赛道,迈上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我省战胜诸多风险挑战、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湖北发展史上书写了浓墨重彩的崭新篇章。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成为人大工作最显著的底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最重大的成果,就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建立健全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坚持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连续五年举办重要思想专题读书班,筑牢思想根基。各级人大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和本质特征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大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党的坚强领导成为人大工作最有力的保障。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委连续两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专门出台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建立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等制度,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修订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工委分党组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五年来,我们始终全力投身大战大考,人大职能作用更好发挥,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成为人大工作最突出的特征。这五年,大事要事多、急事难事多,既经历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决战,又经受了世纪疫情等诸多严峻考验。常委会始终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疫情防控、疫后重振、脱贫攻坚、科技创新、长江大保护、都市圈建设等重点,勇于伸出担当的肩膀,坚定扛起应尽的责任。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危急关头和疫后重振的关键时刻,通过快速立法修法、强化人大监督、及时作出决定、发挥代表作用,汇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当家作主得到更好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人大工作最鲜明的主题。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履职的归宿在人民。常委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就业创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养老保障等民生领域发挥作用,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其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当中,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政治参与热情进一步高涨。
这五年,共举行7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修订)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68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107件;开展执法检查27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8件,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38件,开展专题询问3次、专题调研45次;作出决议决定34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67人次。地方立法质效并进,监督刚性明显增强,决定权和任免权有效行使,代表工作更加活跃,人大代表的成就感、人大干部的使命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2022年,栗战书委员长到湖北检查指导,对我省人大工作给予高度肯定。五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规制度供给,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具有重要作用。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省委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先后出台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等文件,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研究立法规划计划和重点立法项目,决定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利益调整。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及时准确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制度。推动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确保法规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制定自贸区、开发区等条例,赋予其更大改革发展自主权;围绕科技、财税、金融、人力资源等加强立法,为建设先行区提供法治支撑。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一江一法、一事一法,基本形成以长江、汉江、清江三大流域和湖泊保护立法为骨干,水、土、气、林等专项法规共同支撑的“3+1+N”生态环保法规制度。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定(修订)学校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图书馆、全民健身、家庭教育、慈善、中医药等条例,保障群众多层次法治需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围绕贯彻实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放管服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常态化开展法规专项清理11次,先后修改106件次、废止20件。对设区的市、自治州和自治县立法全程跟踪、全程指导,立法质量稳步提升。健全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制定生物多样性协同保护等法规,省内省际协同立法取得积极进展。
更好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的立法组织体系和论证评估体系、工作责任体系,推行重要法规项目双组长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对立法全过程的统筹协调,特别是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把关,确保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小切口,选好立法项目;加强法案起草的提前介入,涉及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的法规,由人大牵头组织起草;完善审议机制,把握立法节奏,确保审议质量。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重大法规项目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在全国率先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深化开门立法。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参与立法,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每件法规出台前,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在涉企立法中,专门听取商会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在汉江、清江流域立法中,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建立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增加到19个,让每一件法规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大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坚持法律法规实施与立法一体推进,每年召开立法与法律法规实施工作会议,督促实施部门及时出台法规配套文件,完善法规实施报告制度,实行一款一策、一年一评、三年一查,及时组织立法后评估,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汇入守法,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二、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坚持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常态监督与重点监督、综合监督与专项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四个结合,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
围绕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重点监督。坚持中心大局在哪里,人大监督的重点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持续开展代表行动,发挥代表“侦察兵”“啄木鸟”作用,直接间接走访贫困户160多万户,累计交办转办意见建议5万余件,推动解决涉及道路交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等一批突出问题。省人大农委办公室被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聚焦推动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开展“补短板、强功能”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监督,促进经济发展浴火重生。聚焦培育新动能,听取和审议自主创新情况等报告,开展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专利“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聚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焦守牢流域安全底线,每年听取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连续五年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开展“环保世纪行”,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转折性变化,荆楚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围绕落实宪法法律规定加强经常性监督。每年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决算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计划、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批准政府预算调整,有效发挥人大监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持续开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审查,实现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支持省政府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促进稳增长与防风险保持均衡。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实现国有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全覆盖,国有资产家底初步摸清。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与审计监督衔接联动,过去五年审计查出问题平均整改率达到95.48%,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同级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实现全覆盖。每年听取省“两院”半年及专项工作情况报告,定期组织集中察看庭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先后作出扫黑除恶、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4个决定,被最高法、最高检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加强跟踪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听取和审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义务教育“双减”等报告,推动公共服务得到更好保障;持续监督生产安全、燃气安全、校园安全等工作情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强志愿服务、社会救助、反家庭暴力、退役军人保障等监督,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监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围绕增强实效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切实做到人大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检查。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邀请院士和专家参与,推行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常态化,探索“定项检查”“定案抽查”等做法,让法律法规“长牙咬合”。建好用好监督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预算、国资联网监督。注重监督成果运用,实现监督效果最大化。各级国家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监督的压力变为优化作风、提高效能、加快发展的动力。
围绕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弘扬宪法精神,利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报请省委转发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推动并完成备案审查工作机制重大改革项目,修订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建成省市县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报备“一张网”,实现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省市县全覆盖。审查政府规章、省“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318件,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23件,共督促纠正20件、提醒6件。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依法有序开展决定、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
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有序开展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人民的选举权得到依法保障。
实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涉及全省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四次会议作出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常委会审议通过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先后就政府机构改革、污染防治、举办军运会、疫情防控、发展冰雪运动等作出决定,推动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依法履行人大任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各项重要人事选举。支持政府机构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省监委组建,及时做好相关人员选举任免工作。修订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增强。
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指导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6392名,巩固扩大基层民主基础;首次开发运用选民登记信息系统,方便人民群众参与,保障人民民主选举权利,全省登记选民4883万人,登记率、参选率分别达到97%、85%。按照中央要求和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增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各10名。扎实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等工作。新选举产生全省各级人大代表10万余名,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充分展现了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
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高效履职。
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修订实施代表法办法,出台13项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构建代表工作新格局。建立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与代表定期座谈、到基层调研必访代表等制度,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完善代表培训机制,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和履职需要,多形式、分专题开展培训,实现省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制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会前阅看服务、会中精准分办交办、会后多层次督办等机制,提高办理实效。建设代表网络履职服务平台,落实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补贴政策,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更好保障代表执行职务。
深化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广泛联系代表、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重要法规草案征求全体代表意见,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先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26人次,召开代表座谈会22次,收集意见建议825条。充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定向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1600余人次。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先后就武汉都市圈一体化建设等25个专题,开展调研视察,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83份。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行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混合编组,建立6114个代表小组,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开展代表行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后重振、优化营商环境。各地结合实际,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方式,提高活动效果,有效贯通了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完善了集体行权的机制,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代表行动成为湖北人大工作的重要品牌。建成代表联络站6683个,引导代表进站履职、收集民意、解决民忧,使之成为宣传法治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民主协商的平台、人大工作的窗口。
高质量做好议案建议工作。既重视服务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确保提得准、提得实;又重视提升办理实效,确保办得好、质量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提出的3642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理(审议)完毕,做到“代表说了不白说、群众提了不白提”。根据相关议案,常委会审议制定了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等法规;山区高速公路提速、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快递小哥权益保障等建议办理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受到群众点赞。服务在鄂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58件、建议1887件,其中支持打造民航客货双枢纽体系、支持我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进入国家规划和重点项目。
五、坚持强基固本,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
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组织、制度、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持续深化人大党的建设。制定强化政治建设等意见,连续五年开展政治建设系列活动,加强各级党组建设,在省级人大首家设立政治建设处,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政治洗礼和思想淬炼。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推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全面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实施能力提升行动,推行重点工作项目责任制、年轻干部揭榜领衔制;举办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轮训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湖北省实施办法,出台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会风会纪,改进会议方式,建成视频会议系统,常委会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审议质量明显提升。
着力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修订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将内务司法委员会、法规工作室改设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更加完善。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市县乡人大主职实现专职化,80%的乡镇设立人大专职副主席,每年召开2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等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新风貌。
引领推动全省人大工作竞相发展。充分发挥专工委职能优势,各专工委在法案起草审议、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调研、联系服务代表等方面创先争优,协同立法、备案审查、预算审查监督、法律法规实施、代表工作等多项经验在全国交流推介。密切同市县人大的联系,做到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同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同步,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同步。以开展全省人大十大创新工作评选活动为载体,推动各级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特色立法、刚性监督、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工作亮点纷呈。
各位代表!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之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收官之年。省人大常委会以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抓手,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努力为先行区建设汇聚力量。省委作出先行区建设战略部署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审议通过大力推动建设先行区的决定,审议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并作出推动全面实施的决定,加快修订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用法治力量保障和助推先行区建设。二是助力营造“三个环境”。积极参与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重点企业帮扶工作,组织10万人大代表,坚持从群众身边的小事、房前屋后的实事做起,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共收集转办意见建议2.56万件,共同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三是开展攻关立法破解发展难题。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举措要求,由人大牵头抓总,制定(修订)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规,破解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难题。其中,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着眼于源头减量和绿色发展,有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超过60%。四是着力推动重大决策落地见效。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深入企业、科研院所一线调研,制作典型案例专题片,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出9个方面意见建议,在询问答复中凝聚共识、厘清思路、推动发展。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全覆盖开展长江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在我省全面实施。五是以共同缔造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及时出台实施意见,积极办好基层试点,推动各级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广泛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栉风沐雨、奋楫扬帆,一路顶压向前,成绩殊为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和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共同参与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年历程波澜壮阔,五年实践荡气回肠,五年奋斗刻骨铭心。我们深深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是风雨来袭时全国人民的主心骨,是最可信赖的核心,有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领航前行,是人民之大幸、国家之大幸、民族之大幸,我们感到无比自豪!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守总遵循,用好金钥匙,善于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找方向、找智慧、找方法。我们深深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个好制度,在大战大考中充分展现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独特优势、植根人民的天然优势、良法善治的治理优势,人大制度无比优越!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定自信自强,矢志不渝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沃土中根深叶茂,人大事业无比崇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记初心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推动事业与时俱进、继往开来。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工作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期盼,人大工作无比神圣!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牢记“三个务必”,勇于探索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人大代表无上荣光!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惟勤惟行、善作善成,忠诚为民履职,铸就新的辉煌!
总结回顾本届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新兴领域立法有待加快,立法质效仍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还存在力度不够、实效不够的问题,刚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设需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机关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23年的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湖北发展的美好愿景。做好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丝不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对今年工作作出初步安排,主要建议如下。
一、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贯彻好。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方法,把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政治责任履行好、担当好。聚焦建设先行区目标任务,聚焦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聚焦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突出统筹发展和安全、打造“三高地两基地”,加快构筑三大都市圈引领、三大发展带支撑的空间结构,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工作,助力湖北由沿海开放的“后队”转变为新时代内陆发展的“前队”。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加快现代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修法,统筹推进省内省际区域协同立法,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突出务实管用、急用先行,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对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开展立法攻关。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科技自立自强、安全生产、乡村振兴、重大民生项目等监督,加强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调研,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三、坚持拓展形式、丰富渠道,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好、发展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人大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健全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探索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支持基层实施居民议事试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等民主实践,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组织四级人大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先行区建设,联动开展代表行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共同缔造的人民行动。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组织新任人大代表集中轮训,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实现机制有创新、工作增活力、履职更有效。
四、坚持全面从严、纵深推进,把“四个机关”打造好、建设好。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培养堪当时代重任的人大工作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化人大制度研究宣传工作,让宪法法律走进生活、家喻户晓。健全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认真落实议事规则和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大力加强专工委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全省各级人大整体联动,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增光添彩。
各位代表!历史的长河奔涌向前,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埋头苦干,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而团结奋斗!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梁黎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我省感恩奋进、实干争先、开启“两个先行”新征程的五年,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全面深化的五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的复杂局面,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力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聚情全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加快打造“重要窗口”作出了积极贡献。
——地方立法特色鲜明。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64件,修改88件,废止24件,批准报批法规193件,立法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推进创制性先行性立法,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促进、公共数据、综合行政执法、医疗保障、快递业促进等10多部法规在全国具有首创性、辨识度。
——监督工作富有成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93个,对5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调研,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10次,审查规范性文件483件,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决定决议常态管用。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创设年度计划实施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决定决议52项,“小、快、灵”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选举任免规范有序。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任免政府工作人员110人次、监委工作人员39人次、“两院”工作人员389人次,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代表工作充满活力。坚持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5400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2243人次;审议代表议案101件,办理代表建议4689件,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年来,常委会踔厉奋发、勤勉履职、勇毅前行,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始终守护“红色根脉”,持续加强政治淬炼和思想引领
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讲政治、筑忠诚、守初心,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培训和专题讲座34次,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路径和具体抓手。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放在突出位置,用好《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浙江足迹》《之江新语》等特色教材,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留给浙江和浙江人大的宝贵财富,进一步树牢赶考意识,强化使命担当,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确保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人大有作为。根据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开展系列专题调研,系统谋划推进落实的思路举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召开贯彻部署会,协助省委出台相关文件,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完善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重要批示精神,协助省委召开纪念座谈会,持续放大陈列馆的宪法宣传阵地功效,推动全省上下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
健全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定下的制度规矩,协助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明确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任务举措。配合省委开展专项督查、“党领导人大工作”绩效考核,推动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共向省委请示报告128次,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省委领导下进行。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和宣传。用好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独特优势,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溯源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多次在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采取课题研究、举办研讨会、创办理论专刊等形式,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打造人大理论研究高地。主动融入大宣传格局,推进人大媒体融合,创建人代会专题片和“两个通道”等载体,密切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联系,加大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风采的宣传力度,讲好中国民主故事、浙江人大故事。
(二)始终聚焦高质量发展,着力强化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决扛起法治引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全面融入、全心参与、全力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奋力助推共同富裕美好蓝图不断变为美好现实。
强化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共同富裕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改革要破题,立法要先行。为争取国家层面对示范区建设的法治支持,我们主动对接、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出台《关于加强同浙江人大工作联系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支持和包容浙江在推进收入分配、就业创业、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我省下一步谋划实施共同富裕重大改革拓展了法律空间和实践空间,具有标志性意义。同时,加强共同富裕地方立法系统性谋划,按照构建“1+N”法规制度体系要求,加快制定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有序推进“七个先行示范”领域立法,不断满足共同富裕先行法治急需。
促进经济稳进提质。我省是民营经济大省。稳企业必须稳民营企业,稳经济必须稳民营经济。为推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发挥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优势,及时制定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重点就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具有浙江特色的创制性规定;先后三次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加大相关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力度,就政策落实落地、加大降本减负力度、破解融资难题等方面提出意见,督促政府制定配套性规范性文件,推动中央和省委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落地落实。为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运用“立法+监督”组合拳,制定全国首部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联动开展数字经济发展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出台文件、编制规划,保障法规有效实施。在全国率先制定省域公共数据地方性法规,强化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应用创新。为优化发展环境、保障要素供给,制定修订电子商务、电力、反不正当竞争等法规,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创制性立法与专项督察,审议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情况报告。开展“四级人大八万代表助力八大攻坚行动”“六访六促”主题活动,推动解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供畅供等方面问题。为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根据党中央和全国人大要求,深化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经济工作监督等决定,落实全口径、全覆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平台支撑,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战略举措。我们加强与沪苏皖人大的协作,及时联合作出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长江流域禁捕等决定,明确推进机制、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各方责任等规定;两次承办长三角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加强立法协同、监督协作,制定居民服务“一卡通”等法规,联合检查相关决定执行情况,多次开展全国人大代表跨区域调研视察、培训等活动,多领域深化交流合作,以法治之力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把牢图”的职责,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精心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审议,提出的40条建议在规划中予以吸纳;审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就加强专项规划衔接、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关系等提出意见,推动规划编制更科学更严谨。顺应浙江对外开放新要求,制定修订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条例,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自贸区赋权扩区情况,助力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通过地方立法、检查调研、邀请列席人代会等方式,更好保护华侨权益、发挥华侨作用。在疫情背景下,积极以云交流等形式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议会交往,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我们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一“牛鼻子”,持续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对落实激励政策、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等提出要求,着力从制度上破解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瓶颈;联动监督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情况,专项审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视察三大科创高地建设,提出积极布局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等建设性意见;制定修订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标准化等法规,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更好发挥科技创新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激活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响应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制定教育督导、家庭教育促进等法规,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阶段“双减”、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检查高等教育法执行情况,以法治护航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建设。
(三)始终关切民生福祉,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常委会积极回应“民之盼者”,坚持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作为价值取向,积极履职尽责,努力用实绩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积极以法治手段应对疫情防控大战大考,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批作出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相关情况报告,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开展调研督查,组织发动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参与一线抗疫,推动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率先编制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专项计划,制定动物防疫等法规,作出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开展相关执法检查,推动省政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和应急物资保障等体系建设。出台全国首部医疗保障领域综合性法规,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制定中医药、精神卫生等条例,作出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健康发展的决定,助推健康浙江建设。
保障平等均衡发展权利。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积极助推城乡统筹发展。率先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对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等作出规定;加强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对乡村发展要素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美丽乡村等提出明确要求,为乡村振兴夯实法治基础。制定修订农业机械化促进、土地管理条例,开展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农村承包土地工作监督,保证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坚持把维护人的发展权放在突出位置,紧盯就业这一民生之本,统一部署开展就业促进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就拓展稳岗增岗途径、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质量、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等提出审议意见,持续推动就业优先战略有效实施。同时,制定慈善法实施办法,专项审议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报告,努力通过立法和监督筑牢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底线。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调研,推动台胞投资便利化。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立足构建“共享”机制,突出“一老一小”精准发力,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围绕“老有所养”,及时修改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连续两年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对增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医养康养相融合、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持续跟踪监督,推动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围绕“幼有所育”,通过全省上下联动、跟踪检查、第三方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持续监督学前教育条例执行情况,推动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着力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时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助力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围绕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执法检查,助推文化惠民工程。开展“迎亚运、添光彩、作表率”代表主题活动,组织代表视察场馆建设、赛事筹备情况,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
坚守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守护人民的生命线。我们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率先对“两山”理念转化通道作出规定。全面梳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45件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等条例,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法规制度保障。针对垃圾分类“民生小事”,专项审议、专题询问、专项立法和执法检查环环相扣,确保我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原生垃圾“零填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执法检查,依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盯住“水、气、土、废”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领域,每年开展2至3项环境资源领域执法检查,既督促政府自查自纠,又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协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保卫战。
(四)始终着眼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常委会牢牢把握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的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我们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机制,在听取审议省政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抓住“关键少数”,安排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员报告依法履职情况,运用“两院”专题报告和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展审议和测评,不断增强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试点任务。我们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明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基本制度框架,全省联动检查条例落实情况,推动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格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听取和审议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报告,专题调研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稳妥推进监察工作监督。围绕公正司法,就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执行等方面开展专项审议、专题询问,作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公益诉讼等相关决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致力大平安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委除险保安部署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打出履职组合拳,用良法善治守住全省安全防线。着眼粮食安全,率先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联动检查条例执行情况,对保护种粮积极性、粮食储备安全和质量安全等作出规定,督促各级政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推动解决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着眼生命财产安全,率先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保险等作出规定,条例的实施直接推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地方立法与执法检查,筑牢安全屏障。着眼经济安全,制定地方金融条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依法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金融风险,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眼社会公共安全,制定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防震减灾、海塘建设管理、反走私综合治理、禁毒、铁路安全、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等条例,听取审议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报告,提升全社会抗风险能力。着眼网络安全,作出网络虚假信息治理的决定,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联动听取审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专项报告,发动3.2万人次代表参与视察调研,促进基层治理制度机制集成化长效化。率先作出推进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推动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作出促进和保障龙港市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决定,着力解决“撤镇设市”后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的承接主体不明确等突出问题。修改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等办法,巩固基层治理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及跟踪监督,促进宗教治理法治化。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924件(批)次,加强综合分析和跟踪督办,及时助推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重要位置,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全社会深刻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39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完善法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重要法规向社会公众宣讲解读。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推动基层法治实践阵地建设,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始终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主要渠道作用
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有效凝聚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磅礴力量。
保障民主选举权利。人大代表选举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指导,修改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作出换届选举时间和代表名额、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决定,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全省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县乡人大代表86647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10310名。依法主持省人大代表选举,做好代表名额分配、连任代表建议人选推荐等工作,指导各设区的市开好人代会、顺利选出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做好我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工作。
迭代升级代表联络站。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迭代完善、提质增效代表联络站,努力把基层单元打造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的重要平台。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制度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在112家基层单元试点基础上,一体推进全省1507家基层单元建设。坚持场景建设和业务拓展双轮驱动,明确“联、商、督、促、智”核心功能,指导各地建立“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听取意见制度,健全人大代表进站联系群众和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进站征求意见机制,促进民意更畅通、决策更科学、治理更有效,让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基层、贯通到各级。
夯实基层人大工作。针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就人大街道工委职责定位、健全居民议事组织等作出创制性规定,对“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具有重要的法治引领作用。积极向全国人大有关方面提出适当增加基层代表数量的建议,被吸收到修改后的选举法中。开展开发区人大工作试行试点,出台指导性文件,规范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制定专项法规,推动票决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服务代表依法履职。重视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系统化专业化组织代表培训,集中培训省人大代表2100余人次。深入实施“双联系”制度,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精心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学习研读,着力提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完善政府领导领办和人大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领办督办建议117件。坚持开展年度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
(六)始终锚定“四个机关”目标定位,不断提升组织合力和队伍能力
常委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方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突出党建统领。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注重以政治眼光看待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147次,切实发挥把方向、定政策、谋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成立专工委分党组,加强对机关党组和分党组的领导,强化人大党组织思想动员、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功能。推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每年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压紧压实责任链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36条办法,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
推进人大数字化改革。贯彻落实省委打造数字变革高地的决策部署,发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作用,以流程再造、功能重构、机制重塑,整体提升人大履职行权实效。坚持全省人大“一盘棋”,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认真梳理“三张清单”,聚焦核心业务需求,找准改革突破口,谋划建设多跨应用场景,地方立法综合应用、监督全流程以及财经综合、法治政府、生态环境等监督场景先后上线运行,打造了一批具有人大辨识度的数字化改革成果。人大代表履职综合应用获评2021年全省改革突破奖金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应用获评2022年全省数字化改革“最佳应用”,《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规定》获评“最优规则”,《推进我省人大数字化改革的若干思考》获评“最响话语”。
完善履职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人大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提请修订省人大议事规则,修改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出台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基层立法联系点等20多项立法工作制度,制定改进执法检查、省“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规定,提高履职规范化水平。实行项目化管理、专班化运作,通过情况通报、评估激励等方式,强化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联系,不断优化工作运行机制。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省委关心支持,加强常委会及专工委力量配备,充实部分专业代表和基层代表担任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优势。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协同省委组织部出台相关文件,推动省市人大立法队伍建设。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全面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积极营造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努力打造适应现代化需要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中共浙江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配合支持的结果,也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对“两个先行”立法保障的统筹谋划还需深化,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尚需增强,服务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仍需拓展,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优势功效还有待进一步放大,人大干部服务现代化建设能力有待持续提升。这些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二、过去五年工作的体会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以浙江实践彰显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主要体会有: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五年来,我们旗帜鲜明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从法律上、制度上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民当家作主就实现得越充分,依法治国就发展得越顺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展现。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价值追求。五年来,我们以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己任,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掌握民意诉求,把准民生关切,强化督促落实,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意愿落实体现到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中,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三是坚持厉行法治。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五年来,我们围绕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改革立法,深化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情况监督,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一体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各方面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彰显法治担当,更好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四是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是人大的使命所向、职责所系。五年来,我们坚持省委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围绕经济稳进提质、构建新发展格局、增进民生福祉、统筹发展与安全等方面,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结合点,提高各项工作质效,切实做到为党担责、为国尽责、为民履责。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紧跟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人大职能,发挥人大优势,展现人大担当。
五是坚持基层导向。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生动实践,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实效,重在基层基础。五年来,我们坚持依法办事、试点先行,认真总结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等基层实践,丰富拓展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载体,全域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基层民主实践的金名片新名片。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框架内,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内涵特征,把握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本质要求,把民主实践延伸拓展到基层,厚植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六是坚持守正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偏离航向,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五年来,我们既严格遵循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理念、要求,又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加强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创新监督方法模式,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长效机制,着力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启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在守正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拓展履职的广度和深度,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奋力开辟人大事业发展新天地。
三、新一届工作展望和2023年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战略全局出发,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及省委全会擘画了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的奋斗目标,对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作出具体部署。夯实高质量发展之基、激活竞争力塑造之源、走好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之路,迫切需要发展更广泛、更充分、更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必须进一步把准历史方位、把握时代站位、把牢履职定位,更好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我省正处于全球经济企稳回升的战略机遇期、使命任务协同推进的红利叠加期、发展动能层次变革的瓶颈突破期、共同富裕新题难题的破题深化期和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加快实现期。面对新使命新任务,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高水平依法履职行权、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加快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贡献人大力量。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对今后五年工作思路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把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二是要以法治保障“两个先行”为重点,着力构建良法善治新格局。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量质并举、重在质量,强化立法指导和备案审查,以立法引领保障“两个先行”。三是要以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机制为关键,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丰富拓展监督平台、载体和手段,组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完善闭环落实工作机制,实现过程监督与结果监督有机结合,推动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融合贯通,提升人大监督质量和效果。四是要以深化基层单元建设为抓手,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高地。加强对基层人大创新实践的指导,加快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全面提升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探索实践,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和工作体系。五是要以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为主线,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完善代表履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代表活动组织方式,发挥主题活动带动作用。提好办好督好议案建议,完善履职评价标准体系,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六是要以建设“四个机关”为目标,全面提高常委会履职水平。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专工委作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坚持创新发展,破除传统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持续放大数字化改革的优势和功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今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第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人大党的建设,引领和保障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第二,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支持我省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意见,编制五年立法调研项目库,继续审议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平安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法规草案,制定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就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土壤污染防治、家政服务业、公共法律服务、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审计等方面的法规。第三,审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打造高水平交通建设强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农业“双强”行动等报告;全省联动对民营企业发展促进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湿地保护、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深化计划和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等方面监督,专题调研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第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对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推进之江实验室建设、授权保障亚运会筹备和举办工作等方面作出决定决议。依法任命新一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第五,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联动开展各级人大代表主题活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服务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第六,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部署推进乡镇、街道和开发区人大工作,纵深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当奋进,重整行装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为加快推进“两个先行”,努力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李小三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要求。这些重大部署安排,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五年来,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跟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求,立足“四个机关”定位,依法履职尽责,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7次,主任会议124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省的地方性法规19件、修改75件(次)、废止12件,通过法规性决定6件;批准州(市)地方性法规108件(次);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92件(次)。常委会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9项,开展执法检查29次、专题调研32次、专题询问14次、质询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21人(次)。
一、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议题”,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决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的责任清单,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聚焦中央巡视、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及时对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等一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认真做好任免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切实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在省委领导下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年初向省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和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700多项。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修订并落实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清单等制度,保证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常委会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保证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修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确保选出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推进选民登记信息化,保障流动人口民主选举权利。2021年底,全省3270多万选民依法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8450名,人民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推进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加强对17个选举单位的工作指导,确保人民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掌握并行使权力。
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机制,36件法规草案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征求意见。建立10个省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全省设立175个州(市)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把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设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本届以来,通过省级联系点对117件法律法规案征求基层意见1500余条。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前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设立9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拓宽预算审查监督数据收集渠道,深入了解基层财政运行情况。探索建立大健康、民族团结进步等专业代表工作站,打造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察民情、聚民智。紧扣社会关注、民生关切编制立法、监督计划,根据人民群众新期待及时增加立法、监督项目。在开展立法论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时,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采取线上线下调查问卷、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充分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健全专家顾问制度,为常委会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有效发挥各方面智力支持作用。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
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殷殷嘱托,紧扣“三个定位”,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加强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准确把握云南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打造“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推动解决云南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激发市场活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打包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45件法规、废止政府采购条例等12件法规,消除影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制度障碍,保障政府推进简政放权。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助力补齐创新驱动短板。制定古茶树保护条例,批准普洱市、双江县古茶树保护条例,规范古茶树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云茶产业绿色发展。修改道路运输条例、旅游条例,批准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推动扩大对外开放,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加强民族团结立法。围绕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提请省人代会审议通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批准迪庆州、寻甸县的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全面完成我省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的37件自治条例修改工作,保障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行动,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坚持以法治保障示范区建设发展,批准西双版纳州旅游条例、文山三七发展条例、德宏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红河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推动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助力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发展步伐。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制定宗教事务条例,保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围绕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请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推动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作出关于全面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与贵州、四川两省以“共同决定+条例”新模式就赤水河流域保护进行立法,开创我国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先河。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在2019年如期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任务基础上,根据省委实施“湖泊革命”和“两线三区”管控要求,再次启动新一轮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改,坚持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批准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一批法规,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云南蓝天碧水净土。着眼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制定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修改省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批准一批州(市)自然保护区条例。本届以来,我省生态领域立法有89件,占立法总数的32%,基本构筑了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为民,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的决定,保障民法典在我省全面有效落实。保障就业优先,修改劳动监察条例、人才市场条例、失业保险条例。适应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医疗健康需求,审议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批准昆明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楚雄州彝医药条例、迪庆州藏医药条例。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修订禁毒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出台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决定实施意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批准楚雄等3个州(市)的养老服务条例。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的决策部署,2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先后明确全面两孩和三孩生育政策,全面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立法。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修改我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推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批准玉溪、丽江等7个州(市)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促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批准红河州、曲靖市有关多元化解纠纷的条例,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制定反家庭暴力条例,细化预防和处置措施,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修订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强化抚恤优待措施,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修改消防、公路路政、测绘、广播电视管理等法规,加强相关领域管理,助力统筹发展与安全。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由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法规案13件;提请省人代会审议4件重要法规案,实现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法规常态化。统筹省、州(市)、自治县立法工作,制定相关意见,将16个州(市)和29个自治县的立法项目纳入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推进。完善立法机制,制定常委会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办法,修订常委会地方性法规立项、清理、评估办法,立法技术规范,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全面完成全省16个州(市)立法条例的制定工作。丰富立法形式,指导制定怒江州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等法规,体现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
四、围绕中心开展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始终把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高质量发展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聚焦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连续3年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有关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连续2年专题调研“十四五”规划编制有关情况,有力推动“十三五”胜利收官、“十四五”开局起步。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旅游业发展情况报告,专题调研绿色能源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情况,推动产业强省建设。聚焦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听取和审议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连续3年组织代表视察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情况,促进提升基础设施整体水平。聚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检查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听取和审议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报告,检查科学技术进步、专利促进与保护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助力创新型云南建设。聚焦高水平对外开放,听取和审议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云南籍港澳侨商海内外投资情况,推动构筑对外开放新高地。聚焦民族地区发展,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一办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等工作情况,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监督。落实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连续3年听取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健康扶贫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检查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助力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任务。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连续2年专题调研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专题调研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紧盯产业发展支撑作用不强的问题,督促合理配置乡村发展要素资源;连续2年专题调研全省粮食安全工作,检查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条例等实施情况,推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围绕绿色发展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决策部署,作出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资源税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决定,检查耕地占用税法、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决定实施情况,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节约集约使用资源。助力环境污染防治,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连续5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在全国率先以“听取报告+评议+测评”的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提升环境质量。督察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条例、水文条例实施情况,有效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组织近33万人参与相关网络问卷调查,依靠人民群众打好净土保卫战。聚焦生态系统保护,开展林长制工作督察,推进森林云南建设;配合举办COP15大会,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绘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画卷”。
围绕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要求,修改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审查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政府组成部门预决算审查实现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预算绩效监督办法,助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连续4年共对22个部门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整改率由2018年的94.42%提升至2022年的96.01%。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在全国率先制定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先后3年专题调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连续5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推动缓解基层财政困难,防范系统性债务风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连续5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实现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探索建立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助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和疫情防控监督。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专题调研全省就业促进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紧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检查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我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聚焦健康云南建设,听取和审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运动情况,推动优化公共服务。着眼群众关注的社保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社保基金管理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筑牢民生底线。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和审议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国境卫生检疫、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支持依法抗击疫情。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专题调研,向省政府交办190多条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听取和审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检查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实施情况,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围绕法治云南建设监督。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仪式47次,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维护宪法权威。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成全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83件,纠正11件,有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暨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全民守法,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省“两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环资审判、公益诉讼、基本解决执行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情况的报告,推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受理来信来访8493件(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根据省委的安排部署,首次探索质询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问题开展质询,进行满意度测评,为用好用足法定监督方式作了有益探索,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每年坚持开展2至3次专题询问,并首次拓展到“两院”工作,有力推动专题询问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探索在执法检查报告、专题调研报告中附问题清单、整改建议清单,督促解决问题。强化跟踪问效,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报告的基础上,针对处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再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对省政府整改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在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持续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
五、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机制,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基层代表195名。建立健全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赴基层调研时召开五级代表座谈会等机制,形成联系基层代表、听取群众意见的“直通车”。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41项重要法规草案通过履职平台征求代表意见,探索将专题询问的询问人扩大到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1200多人(次),建立省人代会前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年度代表工作情况机制,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修订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指导意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联系群众工作档案,通过网络平台公布代表基本信息,方便群众联系代表、了解代表、监督代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支持代表了解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全省建成14550个代表活动阵地,实现乡(镇、街道)和有3名以上人大代表的村(居)委会全覆盖。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审议研究工作。坚持审议“一府两院”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由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8件,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28个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探索集中面商,跟踪代表建议续办续复工作,督促重新办理反馈结果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表彰建议办理先进单位40个、先进个人37名,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研究的33件议案,代表提出的37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结并作了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比例由2018年的64%提高到2022年的80%以上。
深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通过多种方式培训省人大代表837人(次),切实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支持“一府两院”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5290人(次)。持续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提高代表履职信息化水平。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出台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推动代表规范履职。制定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加大代表履职保障力度。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实效
常委会着眼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讨论,在全省人大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6次,21次扩大到常委会全体委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各类专题培训班40多期,举办机关“学习教育讲堂”189期,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
加强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完善省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常委会工作机构,全面修订各委员会、办公厅和机关各部门职责。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人大各级党组织建设,制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和分党组工作规则,定期听取机关党组、各分党组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支持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余毒流毒影响,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在全省人大系统联动开展“五大专项行动”,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依法提请本次大会审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改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形成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工作的意见等48件重要制度性成果。着力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改进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日程安排、报告方式等。
五年来,常委会持续加强机关建设。制定和修改机关工作制度127件,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首次开展内部巡察,在全国人大系统中走在前列。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机关脱贫攻坚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办公厅被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运行效能和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五年来,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与老挝丰沙里、南塔、乌多姆赛、琅勃拉邦四省人民议会签署友好合作备忘录,被纳入《关于进一步深化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联合声明》内容;与越南河江、老街、莱州、奠边四省人民议会签署友好合作备忘录,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举行视频座谈,实现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交往新突破。
五年来,常委会着力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推进“一网一刊一公号”融合发展,拓展人大宣传报道深度广度,讲好中国民主故事、云南人大故事。开展人大工作课题研究,形成35个研究成果,为依法履职提供决策参考。
五年来,常委会强化工作协同。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与各省(区、市)人大工作交流。组织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的重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推进全省人大工作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五年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方面: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把握好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势所在。我们要坚持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三个善于”,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我们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牢记“国之大者”,突出服务大局这一鲜明主题,找准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第五,必须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履职。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严格依法履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应有之义。我们要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六,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创新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紧跟时代步伐,把坚定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机制新举措,在主动作为、守正创新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及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新兴领域的立法探索不够,立法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监督刚性手段运用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创新完善等。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今后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云南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主要工作建议是:科学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持续加强经济、文化、民生、社会、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高原湖泊保护等法规。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工作开展监督,继续探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质询。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等机制,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努力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进展。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五年。做好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未来五年,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立足云南发展实际,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云南民主法治建设中担当作为。
未来五年,我们必须聚焦法治云南建设,进一步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牵头起草、审议把关法规草案中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坚持务实有效管用和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统筹协调省、州(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积极推动省内省际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
未来五年,我们必须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突出监督重点,对“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计划预算、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深化拓展监督方式方法,继续探索运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未来五年,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深化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丰富拓展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代表培训、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工作,推进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未来五年,我们必须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加快数字人大建设。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伟大的梦想鼓舞我们踔厉奋发,伟大的时代激励我们勇毅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云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三个务必”,埋头苦干、团结奋斗,为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2023年1月14日在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王永康
各位代表:
我受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我省加快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五年,也是人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
五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二届、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目标任务,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突出立法质量关键,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制定省本级地方性法规29部、修改158部、废止29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91件、修改47件、废止33件。“小切口”“创制性”立法成为突出亮点,人民日报刊文对我省立法工作予以肯定。
——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4个,检查3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43次、专题询问3次、满意度测评5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13件。
——重大事项决定彰显新特色。出台专门规定,促进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围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4件、废止1件。
——选举任免工作形成新规范。修改人事任免条例,依法保障党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20人次。指导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代表工作凸显新亮点。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代表工作机制,狠抓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效果持续提升。全国人代会期间,共报送议案160件、建议1284件,其中代表团建议9件。省人代会期间,共提出议案71件、建议2003件。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等活动1330人次。全国人大代表杨震入选2022年全国年度法治人物。
——自身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制度规范,锚定“四个机关”定位,深化能力作风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2022年,24项工作被全省创先争优月报通报表彰。
五年来,重点推进八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立法。根据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跟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计划,制定并实施我省立法修法计划。重新制定中医药条例,修改动物防疫、畜禽屠宰管理、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等法规,筑牢织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法治防线。
依法监督疫情防控。及时增加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报告,连续三年开展相关监督工作,为人民健康织紧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开展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配套衔接,重新制定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保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定省罚没和扣押财物管理条例,避免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开展哈尔滨新区视察及条例“立法回头看”,解决条例施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依法保障和推进旅游“一业兴百业”。
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专题调研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提出七个方面33条意见建议。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在全国人代会提出代表团建议,推动大庆页岩油勘探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组织开展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专项视察,开展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公路质量提升和公路危桥改造情况专题调研,依法推进龙江高质量发展。
扎实有效开展包联和产业专班工作。从包联产业、企业、项目、大学、科研院所,拓展到包联代表、专家,不断创新包联思路方法和工作机制,6位常委会副主任,服务125个包联对象,及时解决了296个问题,促进人大真包、真联、真解决问题。高质量推进汽车产业专班工作,落实“十个一”工作机制,促进吉利沃尔沃在我省增车型扩产能,推动3个重要项目签约落地。积极开展现代物流产业专班工作,主动服务物流企业发展。发挥人才引进专班作用,聚焦落实“人才振兴60条”,促使“领头雁人才”回归龙江,得到了省委肯定和各方面好评。
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指导督查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包联企业调研复工复产情况,帮助企业纾难解困。实地走访小微企业,推动金融“活水”更多更快更精准流向中小企业。动员代表投身抗疫一线,带头捐款捐物、复工复产。
加强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对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全过程监督,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口径审查。重新制定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支持和监督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首次听取和审议四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推动政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聚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作出关于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决定,制定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以“决定+条例”模式,为保护黑土地提供法治保障。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黑土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配合全国人大做好黑土地保护法宣讲,确保黑土地保护深入人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对我省黑土地保护立法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耕地保护。重新制定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省耕地保护条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听取和审议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依法规划国土空间。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开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题调研。
推动种业、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全面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种子“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推动种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全省渔业、蔬菜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落实大豆振兴计划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制定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开展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调研,助力壮大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听取和审议全省农业产业化和脱贫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专题调研,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做好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等工作。
三、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龙江绿色发展
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跟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连续五年组织开展环保法及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效果之好前所未有。省委高度重视人大生态环保监督工作,许勤书记先后作出14次批示,亲自安排部署并带头赴实地执法检查。常委会副主任代表执法检查组,作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报告。环保法执法检查和“回头看”实现全省覆盖。
持续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执法检查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度结合,充分运用“四个体系”,紧盯哈尔滨市何家沟和松浦支渠黑臭水体整治、绥化市侵蚀沟治理等问题开展实地督导。对重污染天气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解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我省连续三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成绩优秀,常委会承担的任务考核获得满分。
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成效显著。坚持发挥外脑智库作用,邀请哈工大专家团队参加执法检查和评估调研,采取随机抽查、制定清单台账、推动暗访问题立行立改等方式,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2022年,组织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通过“一年看五年”“一法看多法”,对本届以来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成效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率执法检查组到我省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黑土地保护立法调研,栗战书委员长对我省实施环保法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对我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依法推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审议通过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实施方案,依法加强湿地保护。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依法服务保障绿色龙江建设。修改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专项清理,为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法治保障。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作为唯一省级地方人大常委会作交流发言。
四、聚焦科教兴省与人才强省,助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制定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明确数据资源的一般权益、完善公共数据管理机制、推动培育建设数据要素市场、规定政策导向和促进措施,以法治方式促进我省大数据发展。听取和审议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提出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建议。省委对常委会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开展科技伦理治理立法调研,为提升我省科技创新竞争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全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金融政策、依据资源禀赋合理布局区域发展等建议。落实省委知识产权强省战略部署,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相关调研,积极回应我省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制定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作用和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公益性地位,构建协同推进大科普格局,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聚焦打造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助力开放龙江建设
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修订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相关条款刚性和可操作性,增加开展包联工作内容,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重点修改和补充有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振兴发展民营经济、打造高水平开放环境等方面内容,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授权,作出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等决定,让利于市场主体,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重新制定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依法保护中小企业权益。报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对19671户中小企业融资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推动“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完善政策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连续三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综合运用跟踪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解决营商环境问题。支持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办事不求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开放发展专项立法和视察调研。加强边境管理、华侨权益保护等方面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对我省人大侨务工作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做法,作出批示肯定,许勤书记同时予以表扬。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研、对外开放试验区建设情况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报告,获得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出支持黑龙江省沿边铁路建设、让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的建议,被采纳并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加强对外交往交流。出席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外交部黑龙江全球推介活动和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构合作论坛。多次参加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会议。连续两年成功主办龙粤与俄友好省州立法机构合作视频会议,不断拓展两国地方立法机构交流,推动多领域务实合作。这一做法,相继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和省委书记许勤肯定。加强与美、日、韩等国地方议会交流,讲好中国故事,展示龙江形象。
六、聚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推进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省社会信用条例,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修改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省电梯安全条例、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依法保障社会治理和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用法治手段看管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做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立法调研。开展全省文物考古工作情况专项视察,推动解决了长期困扰文物考古工作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全省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制定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修改城市供热条例,确保老百姓住上“暖屋子”。修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快速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制定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和消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支持监察机关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全省“双减”、社保、就业、“看病不求人”、基本养老服务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快递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制度推行情况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消防法等执法检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体育法等法律征求意见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怀推动下,全国人大代表刘杰提出的关于提高大兴安岭地区高寒津贴档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着力推进法治龙江建设。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报告,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定。开展检察系统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并作出推动落实司法政策的决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专门批示予以肯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在全国率先制定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决定,并连续三年开展监督检查,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写入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设完成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七、聚焦深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建立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办法等10余项工作制度,不断增强代表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我省出台的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决定、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工作办法等,走在全国前列,获得全国人大充分肯定。
推动“双联系”工作走深走实。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持续开展“联系代表基层行”主题活动,常委会领导带队走访包联人大代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组建11个专业代表小组,围绕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开展活动,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组织开展代表进站进家工作、分片观摩互学活动,推动代表站(家)规范化建设,促进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
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围绕省委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精心确定活动主题,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小组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创新开展代表走进“一府一委两院”活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条件。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协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协助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严把议案建议政治关、质量关,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2022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议案40件、建议232件(含3件代表团建议),议案数量在各代表团中排名第二。加大省人大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力度,实行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开展第三方专家评估,指导承办单位完善沟通机制,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相关建议推进落实,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持续提升。全国人大代表谢宝禄提出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担保机构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表扬。
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17期履职学习班和8期网络培训班,举办6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1期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开展履职经验交流,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五级人大代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结合履职实际开展宣讲,推动二十大精神走进千家万户。加强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通过各种媒介宣传代表工作和代表事迹,讲好人大故事。
八、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要求,着力建设人大铁军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至四卷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了常委会领导讲授党课、专题辅导等活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持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议题”、常委会会前学法等制度,建立和运用人大讲堂、厅级干部导学课堂、处长论坛、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学习交流平台,打造“书香人大”学习品牌。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召开常委会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出台《关于深刻汲取宋希斌案件教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推进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措施》,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常委会履职情况宣传力度,让龙江人大的好声音传播得更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人大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技术保障。
扎实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持续开展治低、治粗、治差、创优“三治一创”活动。全面落实“五细”要求和“四个体系”机制,建立机关“1+4”台账和部门“五合一”台账,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完善5大类、151项工作制度规范,形成职责清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制度体系。有关加强与各级人大及相关人大代表工作联系的办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批示肯定。倡导形成“首问必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制定《加强和规范人大机关内部请示报告工作办法》,建立全链条闭环式落实机制。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每日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对代表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议案质量、会风会纪、保密工作都得到大会秘书处充分肯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制定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实施方案、工会“心系职工、真情关怀”系列活动方案,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让大家倍感组织温暖。
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三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连续举办四期立法人员培训班,着力提高全省立法工作人员素质能力,有力推动高质量立法工作。专门制定《关于建设“四个机关”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的意见》,促进人大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来调研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及自身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我省发展进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着力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这一年,我们讲政治、重规矩,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人大政治属性,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常委会党组坚持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更加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省委领导之下,以实际行动诠释“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赤诚忠心。
这一年,我们讲大局、重服务,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主动找准人大定位,坚决做到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在哪里,省委部署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这一年,我们讲创新、重实效,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域特色立法,提升立法质效;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围绕推动振兴发展加强专题调研,彰显人大职能优势;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提高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持续发力推进包联工作,千方百计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实现开拓性履职。
这一年,我们讲担当、重落实,运用“四个体系”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以人大工作新成效展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成果。
五年工作体会
五年来,常委会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两次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相关文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多次对全省人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给予有力指导。省委常委会每年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一要点三计划”等重大事项,研究讨论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全程列席省委常委会会议制度。2021年10月以来,许勤书记先后就人大重大问题、相关会议,以及立法、监督、代表、调研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出批示355件。
常委会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制定并严格执行《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本届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684件,有26件立法项目、10项监督议题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其中,2022年有9件立法项目、3项监督议题,数量为近年最多。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人大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反映民意、汇集民智,更好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住宅物业管理、女职工劳动保护、邮政等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实施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全民阅读决定执行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问题。聚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保险基金等事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压实整改责任。依法听取和审议年度全省环境改善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连续四年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形成调查样本近11万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新期待。
三是必须坚持依法履职。常委会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决定问题。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改废释并举,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准确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建立健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推进精细化立法。发挥外脑智库作用,重要法规草案组织高层次专家论证。健全立法工作专班机制,在全省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推广“大小专班制”和“双组长制”,增强立法工作合力。指导设区的市立法,加强地域特色立法,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大问题。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北大荒集团尖山农场有限公司,成为我省第一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关于助力加快建设“六个龙江”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的决定》,配套出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决定落地见效。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实现省、市、县(区)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
四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人大工作只有坚持问题导向,从人大职能定位出发,抓住关键问题,找准切口、集中用力,才能推动省委中心任务落实和群众关切问题的有效解决。常委会始终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开展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发力点和突破口。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对殡葬业管理、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等17个问题进行跟踪监督,推动整改效果逐年向好。采取“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方式,就饮用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组织执法检查和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典型问题。针对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高问题,开展第三方专家评估,实行代表建议二次交办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满意度。围绕省委关于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推动招商引资等重要部署,形成考察调研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情况的报告,就推进黑瞎子岛中俄国际合作示范区规划建设等提出建议。围绕向引进外来战略投资者要发展,针对浙江新和成生物发酵项目落户绥化、富裕县引进益海嘉里集团等典型案例,开展深度调研,形成《关于浙江新和成落户绥化的调研与思考》。许勤书记批示“报告有不少新思考、新理念、新分析,阐述了招商引资要诀,值得学习借鉴”。
五是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责主业和历史使命。常委会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建立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立法、监督工作计划议题项目的建议机制,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确定选题,主动纳入人大工作、加以推进。坚持“开门”立法、“开门”监督,建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专业代表小组等制度机制,使各项决策更贴近人民期盼、更符合善治要求。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建设,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完善第三方评估、工作评议等机制,确保措施落地、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勤奋工作的结果,是省人大历届老领导、老同志、老代表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面对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对照发展需要和人民期待,我们也清醒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群众需求相互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监督内容与方式有待丰富完善,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还需持续用力;三是代表工作能力、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效还需提升;四是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还需深入研究探索;五是机关干部人岗相适、科学配置有待优化,数字赋能人大工作与建设还需强化。这些都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下步工作建议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吹响了加快推进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强省的奋斗号角,龙江改革发展大业赋予人大新使命新任务。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担负着继往开来的时代重任。
我们坚信,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龙江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依法履职尽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地域特色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着力加强生态文明、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立法与改革衔接配套。超前开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立法研究,为新兴领域立法做好储备。推进落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边境管理条例、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促进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等重要立法项目。积极推进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等立法项目。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立法,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反家庭暴力条例,重新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启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围绕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准备。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行立法专班起草法规草案形式。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成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着力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进一步突出监督刚性和实效。聚焦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政府债务、安全生产、养老服务、人才振兴等领域,加强重点监督。围绕生态环保、湿地保护、历史文化建筑保护、5G网络建设、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结合实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决定,以及听取审议省法院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省检察院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在全省范围内选取有关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等方面典型纠纷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用好专题调研、专项视察等形式,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增强专题询问的实效性。探索完善“全链条”监督模式,做好决议决定实施“后半篇文章”。
三是着力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统筹谋划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加强对市县人大代表培训的综合指导。组建新一届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完善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开展活动。持续推进“双联系”工作,指导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精心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构建“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持续组织代表开展“当先锋、作表率,岗位建功”活动。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
四是着力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推动省委决策部署落地实施。围绕打造向北开放新高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打造践行大食物观先行地、推进工业振兴、推进新时代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听取审议有关报告、作出决议决定,依法推动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创新实践研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人大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
五是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和人大铁军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常委会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水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完成省委交办的各项任务。适时开展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促进有关会议文件落地实施,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抓好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及机关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灵活运用常委会机关学习交流平台,持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在“勤廉龙江”建设中树立人大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若干规定,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五细”要求和“四个体系”机制,打造“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人大工作品牌,打造新时代人大铁军队伍,高质量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持续强化制度系统集成,确保人大工作有规可循。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包联工作走深走实。坚持数字赋能,生动讲好人大故事。密切与市县区人大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行动协同,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谱写新篇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龙江新篇章,展现人大新作为、作出人大新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白尚成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和本届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奋进新时代、起步新征程之年,也是本届人大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拼搏奋斗、履职收官之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统揽人大工作,聚力中心大局,紧贴民心民生,忠诚担当实干,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常委会忠诚践行政治机关要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常学细照笃行,加力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成果化,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开展60余次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引领带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宣传宣讲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200余场次,线上线下近10万人次学报告、悟思想、受教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任务,在全国率先出台先行区促进条例,以法治保障黄河安澜,用实际行动诠释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标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请党委出台实施意见,协助召开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对照梳理主要任务,列出清单台账,制定分工方案,细化7个方面43条工作举措,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准确把握权力机关定位,依法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决算和3次政府债务调整,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等决议决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人次,指导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代表420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年来,常委会依法履行工作机关职责,召开26次主任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制定法规4件、修改13件、废止2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5件。指导支持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升格为全国3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让我区老百姓有更多渠道直接参与国家立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政执法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等监督工作,听取审议环境资源审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等17个专项工作报告,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基础教育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专题询问。梁言顺同志率队开展乡村振兴、水资源管理等立法调研和执法检查,督办重点建议,常委会领导同志跟进包抓推动数字经济、现代化工、会展博览、枸杞和奶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全区人民期盼已久的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可研工作全面展开。一年来,常委会注重发挥代表机关优势,建成全区统一的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举办市县乡人大班子、人大代表、人大干部政治业务能力提升班4期,培训940余人次。全力抓好议案建议办理,对自治区人大代表9件议案、273件建议实行“一案一议、一件一函”,重点督办、限时办结,支持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宁夏创建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5件建议上升到国家层面重点办理,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积极贡献。
各位代表!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重大成就的五年,是我区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五年,也是自治区人大依法行权、高效履职的五年。五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39次,制定法规16件、修改89件次、废止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1件,作出决议决定62项,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83个,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35件,开展专题询问7次,完成专题调研2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6人次。五年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制定先行区促进条例推动高质量发展,立法助力脱贫攻坚、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族团结,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等方面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充分肯定。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在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中探索了一些做法,总结了一些经验,收获了一些体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统领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五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先后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暨人大工作座谈会、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部署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先后支持增设社会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3个专门委员会,将内务司法委员会调整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为人大履职提供了坚强保证。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召开163次党组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委会坚定扛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责任,聚焦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中央宗教工作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新宁夏”等重大决议,连续5年听取审议12个环境专项报告,先后制定修订环境保护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湿地保护、河湖管理保护等条例,构筑起了保护生态环境地方立法的“四梁八柱”。在全国率先开展涉民族宗教领域地方性法规集中清理,修改或废止11件,推动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改,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和法治统一,得到了党中央的肯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就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法规制定、重点监督内容,以及换届选举、“一要点三计划”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依法履职中全面的、系统的、完整的贯彻党的主张和意图,使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成为人大最坚定的政治自觉、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始终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职责。五年来,常委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加快地方立法,严格依法办事,推动我区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扎实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课堂、校园培训、基层宣讲宣教等方式,全面做好宪法、民法典以及先行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208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全面推进高质量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项、法规起草、审议把关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和修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技术市场管理、奶产业发展、枸杞产业促进等条例,推动“六新六特六优”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和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等条例,助力“六大提升行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防沙治沙、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眼角膜捐献等条例。特别是通过制定实施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为规范,促进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五年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报备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159件,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62件,报备率和审查率均达到100%。在全国率先建成四级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快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收录数据资源2613条,被全国人大确定为四个省级示范区之一。
——始终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五年来,常委会深化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发挥人大制度载体优势,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宁夏实践。完善“全链条”制度体系。先后修订实施选举法细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立法听证条例、公示地方性法规草案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融入到人大会议的举行,报告、计划、预算的提出审查,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会议事项公示发布等全链条,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其中,表达意愿、行使权力。2021年,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介绍候选人、组织投票等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发扬民主,全区近437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1.66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丰富“全方位”载体平台。建成预算联网监督和代表履职、备案审查、网络信访“一系统三平台”,搭建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心的网络“直通车”。依托2049个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组织五级人大1.88万名代表,组建经济、司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等7个专业领域、1385个代表小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百万人次,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10万余条,推动解决问题3万多个。建成21个自治区级、41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155件次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征集各类意见建议7000余条,采纳500余条。发挥“全覆盖”代表作用。落实“两个联系”制度,先后召开全区代表工作会议和代表座谈会,邀请基层代表980余人次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督办等,直接参与人大常委会议事决策。抓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宁夏代表团提出的19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推动了银西高铁、宁电入湘、中卫市大数据中心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的36件议案和1360件建议,办结率、答复率达到100%,相当一批议案建议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暖民心的实际成果。
——始终把建设美丽新宁夏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鲜明导向。五年来,常委会始终聚焦美丽新宁夏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先后作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行政职责调整等10余件法规性决定,从促进民族团结凝聚发展合力、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为“建设美丽新宁夏 共圆伟大中国梦”担当作为。尤其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及时作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赋予“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权责,广泛动员全社会战疫情、稳经济、促发展,全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积极响应,5万人次下沉一线、驻点抗疫,捐款捐物约10亿元,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为党为民的深厚情怀和使命责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建立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并向常委会会议作报告制度。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法律法规实施。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常委会每年听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班督导检查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农业技术推广“一法一办法”等实施情况。我区人大助力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在全国人大与非洲四国议会研讨会上交流推广。聚焦科技创新、教育医疗、文化旅游、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展调研、听取报告,首次听取审议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询问高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难情况,每年跟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放管服”改革,制定和修订行政执法监督、道路运输管理、污染物排放管理等条例,取消涉及审批性、前置性、市场准入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调整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适用税额税率,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改革,修订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督促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和刚性约束,强化重大投资项目和政府债务支出等,管好百姓的“钱袋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始终把强化自身建设作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抓手。五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66项。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常委会集体学、专委会专题学、机关干部日常学、代表履职培训学等机制,先后承办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培训班、民族干部学习班,邀请中央党校、全国人大、国家部委专家学者开展“法律大讲堂”等专题讲座10余次,组织各类学习研讨、专题培训和读书班200余场次,编发《宁夏人大》杂志62期,形成《高质量立法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护航改革发展》等17项理论创新和实践成果。录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夏的生动实践》纳入全国人大培训教材。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建设,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推行副厅级干部担任工作委员会党支部书记,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机关干部履职能力,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自治区人大机关被评为全区首批“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
各位代表!
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忠诚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协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信任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发挥人大“两个重要制度载体”的优势还不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举措还不丰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质效还不够高,地方立法特色不够鲜明、节奏还不够快,监督事项还不够精、实效还不够强,体现人民意愿、凝聚最大共识的决议决定还不够多,引导代表察实情、谋良方的激励举措还不够有力,自身建设还需强化。常委会要不断努力改进,自觉接受监督。
2023年工作建议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发力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常委会要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新的一年,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任务,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两个重要制度载体”的重大作用,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
新的一年,要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六个必须坚持”、六个方面重点任务的丰富内涵,“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和“五个基本观点”的重要标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宁夏实践,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的一年,要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扣“12345”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找准人大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主动融入同谋划,跟进加力同推进,依法履职同增效,以高质量、高效能、高水平的工作推动党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以法治方式汇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强大合力。
新的一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运用立改废和重大事项决定,全面做好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宗教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力推进数字经济、社会征信等新兴领域立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民生领域立法,作出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等决定,指导设区的市人大开展“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回应老百姓需求。建立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立法专班等制度机制,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询、审议等各环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效能。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聚焦“三区”建设、发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推进“六权改革”等重点工作,出台增强监督实效意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抓好经济运行、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等一体化监督网络系统建设。开展人大监督提效行动,重点听取审议数字经济产业、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互联网医疗、基础教育等报告,围绕水资源利用保护、行政复议等社会关切开展专题询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引入第三方评估、跟踪监督等机制,以监督刚性和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
着力强化代表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服务支持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经常性培训相结合,完善代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健全代表述职和评价激励机制,引导强化代表意识,锤炼过硬本领。开展“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各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内容、流程、实效等标准化建设,支持人大代表线上线下进家入站,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面提升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汇聚全区人民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
着力建设“四个机关”。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委会分党组建设,自觉做到与党委一个调、与发展大局一盘棋、与人民群众一条心。健全理论学习研究和实践创新机制,推进宁夏人大网刊微端和代表履职平台一体化融合提质,联合社科机构筹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宁夏实践理论研究会。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能力提升行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支持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发挥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牢记和带头践行“三个务必”,时刻把党的事业扛在肩上、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把人大责任抓在手上,持续推动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团结奋斗、担当实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更大贡献!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四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洛桑江村
各位代表: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和经验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新提高,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这五年,我们共召开代表大会5次、常委会会议44次、主任会议107次。坚持重质量、重实效,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72件次,其中新制定21件、修改45件次、废止6件。适应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报请自治区党委及时调整完善五年立法规划,实际完成立法项目是原定五年立法规划的1.7倍。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5件次。坚持重实际、重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144项,提出审议意见296条。检查46件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较上一个五年增长40%,提出整改意见158条。作出决议决定74件。组织专题调研58次、专题询问6次、满意度测评3次,提出意见建议307条。坚持重基层、重服务,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常委会主任与基层人大代表座谈12次,开展全区五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履职学习和专题培训43次,参训人员2922人次。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759人次。新时代人大制度在西藏不断完善发展、充满生机活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取得丰硕成果。
202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西藏调研时,专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对自治区人大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纲铸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我们坚决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西藏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入脑入心,转化为人大高质量履职的具体实践。五年来,共组织召开党组会议3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9次,举办“西藏人大讲堂”21期。
(二)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九届、十届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6个文件,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批准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重大立法项目等,对人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建立推进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明确23项重大报告事项清单和程序。五年来,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450多次,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在人大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有序推进人大选举任免。贯彻党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宪法法律规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和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修正选举法实施细则,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始终。全区共选举产生四级人大代表42153名,增加县乡人大代表名额近6500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代表的广泛性得到充分体现,巩固扩大了基层民主基础。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指导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等各环节工作,各族公民广泛参与选举过程,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志,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选举和任免我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5人次,确保了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圆满实现。
二、坚定站在法治斗争第一线,不断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法治根基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法治思维和斗争精神有机衔接、法治方式和斗争本领有机融合,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履行人大职责。
(一)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用法治手段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持中央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的定性不动摇,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的斗争方针不动摇,旗帜鲜明同西方反华势力作坚决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活动。制定西藏自治区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订无线电管理条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明确严厉打击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建设清朗网络空间,巩固网络安全屏障。立足反分裂、反渗透、反蚕食斗争需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我区出入境管理工作。
(二)着眼平安西藏建设,用法治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平安建设条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同时开展调研,促进联合打击违法犯罪,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常委会领导深入地市、寺庙、联系点和边境一线蹲点督导维稳工作,宣讲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承办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探讨交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经验新做法。组织开展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专题调研,开展“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督导,助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开展“七五”普法专项调研,制定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服务国家总体外交,用法治方式有效开展涉藏国际斗争。及时发表《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美国国会通过“2020年西藏政策支持法案”的声明》,有力回击其在涉藏问题上对我进行的歪曲抹黑和无端指责,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深化对外交往,接待来自美国、波罗的海三国、塞尔维亚、尼泊尔等5批外国议会代表团,不断丰富“请进来”内涵。用好“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品牌,组派全国人大西藏代表团6批38人次、组织西藏自治区人大代表团7批40人次访问20个国家和欧洲议会等,认真接待海外华人华侨、澳门同胞等团体赴藏参观,配合开展“幸福新西藏、发展新画卷”云访问外事活动,广泛宣介社会主义新西藏取得的巨大成就。
三、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围绕“四件大事”开展地方立法。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立法形式一体两翼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地。牢记领袖嘱托、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构筑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制定出台并深入实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填补了该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立法走在全国省区市前列,更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转变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尊崇宪法法律权威,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宪法宣誓187人次,开展宪法宣誓制度的执法检查,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规程,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4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10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规定,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先后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864件次、规范性文件279件次,及时修正、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探索有效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要原则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条文中。持续健全立法机制,对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立法项目,成立常委会领导牵头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有效协调解决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增强整体合力,提高立法质效。坚持推进开门立法,首次在区外召开立法项目专家咨询论证会,建立重大法规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机制,创造西藏地方立法史上高规格、高层次、高质量咨询论证的新纪录。
(四)聚焦“四件大事”,探索建立保障“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法规体系。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全面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在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平安建设条例等法规中,专章规范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内容,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基础。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中小企业发展、预算审查监督等条例,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强自治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修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16件地方性法规,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为核心,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开展雅江流域4市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立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立法,运用法律武器确保西藏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截至目前,我区现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性法规25件,在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中占比达到20%。紧紧围绕“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主题,以法条形式规范边境地区建设和发展工作,正在修订边境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有力促进边疆发展、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
(五)聚焦增进人民福祉,保障人民发展权利。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教育督导条例、消防条例、种子法实施办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办法、药品管理条例,修正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时制定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
围绕中心大局、突出社会关切,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有效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围绕计划预算执行和落实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开展监督,助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定期分析经济形势,跟踪监督经济运行。专题调研民营经济,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及中央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预算执行实时监督效果初步显现。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听取审议近三年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和使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报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连续5年分别听取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报告和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二)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助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连续3年听取审议脱贫攻坚专项报告,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青稞增产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草原畜牧业和农牧业现代化等专题调研,常委会领导定点包县负责督导脱贫攻坚和巩固提升。围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开展教师法及其实施办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农牧区学前教育、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开展农牧区药品供应保障专题调研,连续3年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及跟踪检查。2022年,我区疫情发生后,常委会各位同志分赴七地市、深入乡镇和街道,包保督导疫情防控,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用心用情用力为民解困,共同守护人民安全和身体健康。围绕美丽西藏建设,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草原、森林、矿产资源保护管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十三五”时期防沙治沙工作等报告,开展林长制推行、“两江四河”生态环境保护和造林绿化、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等专题调研,助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围绕民生福祉,开展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农牧民增收、就业创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境小康村建设等专题报告,以边境建设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非公经济发展等为重点内容组织专题询问,支持和促进政府各相关部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办好民生实事。
(三)围绕公平正义和司法改革开展监督,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标法律法规规定,督促落实法定职责,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实施办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开展关于法院加强刑事审判、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等专项调研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执行难”、公益诉讼检察、民事审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专项调研,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开展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平正义专项调研,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确保在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一)完善“双联系”制度,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的联系更加紧密。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直接联系代表646人次,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召开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参与座谈243人次,围绕“六稳”“六保”、“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脱贫攻坚、农牧民增收、非公经济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重点工作,收集意见建议369条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健全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支持和鼓励各级代表广泛深入联系和接待选民,倾听群众心声,帮助解决问题。
(二)拓展内容形式,闭会期间活动更加丰富。召开地(市)县(区)人大主任培训会暨人大代表工作推进会,积极推进全区772个“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建设,村(居)人大代表联络站、代表活动室基本实现全覆盖。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国家机关组织的会议和活动240人次。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广泛参与立法项目征集、法规征求意见、监督项目选题、执法检查等工作,推进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向纵深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深化。
(三)着眼议案高质量,建议办理更具实效。建成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沟通、答复、反馈、查询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的指导,坚持议案办理过程与结果并重,连续4年对确定的31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本届人大前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实现代表建议沟通率100%、办复率100%,代表的呼声事事有回音,群众的期盼件件有着落。
(四)完善制度体系,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建立健全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体系,提高无固定收入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补贴,保障代表更好履职尽责。完善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编印《人大代表履职手册》7.5万本,通过线上线下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代表培训,联合全国人大机关、有关省区市和自治区党委党校举办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班,实现基层自治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
六、深刻把握“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人大党的各项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修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优化会议程序和内容,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健全完善人大机关党的组织体系,设立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用人导向。加强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和修改常委会及机关规章制度93项,工作效能有了新提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锤炼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西藏人大故事。加强人大理论研究,组织完成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人大立法工作研究课题,推动民族宗教领域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成果应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稳步推进,强化重点工作各级人大协同联动,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全面提升。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五年;是全面体现党的意志和主张、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的五年;是全面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五年;是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完善各族人民当家作主机制的五年;是全面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人大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的五年。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勤勉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级人大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
五年人大工作实践,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这就是,做好新时代西藏人大工作,要做到“六个必须始终坚持”:
必须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安排,有效推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化、具体化,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才能把各国家机关协调统一起来,才能把各族各界各方面有效组织起来。
必须始终坚持西藏工作的“纲”和“魂”。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西藏工作的“纲”和“魂”。十届自治区党委将“四件大事”“四个确保”项目化、载体化、清单化,创造性提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首要任务、重要任务、内在要求和战略任务。只有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明确的中心任务,全面建立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机制,依法履职尽责,才能从政治上、全局上抓住人大工作的关键要害,才能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坚定不移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好落实好。
必须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西藏工作的主线和战略性任务。只有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边疆民族地区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地方法治建设,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才能巩固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才能夯实国家安全屏障的钢铁长城,才能凝聚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必须始终坚持站在法治斗争第一线。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生态安全屏障,是抵御美国等西方反华势力遏制分化中国图谋的前沿阵地,是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重点地区。面对西藏工作“五期叠加”新的阶段性特征,只有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永葆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关键时刻敢于亮剑、主动作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才能充分彰显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才能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必须始终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只有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打通全过程人民民主链条,让各族群众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才能实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才能凝聚最广泛的智慧和共识。
必须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和守正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方法论。五年来,我们坚持以系统观念观大势看问题,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坚持以守正创新统领干事创业,建立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与政协的立法协商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立法项目人大政府领导双组长负责制,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等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能。综合运用各项法定职能,打好组合拳,多措并举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各项职能、各项工作只有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才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才能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离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还有差距:立法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重点领域立法需要进一步探索;监督的力度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大;服务代表的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2023年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吹响了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谱写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西藏篇章的奋进号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我们建议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之以恒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工作安排,统筹谋划、专题部署、扎实推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
(二)持之以恒在推进法治西藏建设上下功夫。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研究编制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扬斗争精神,及时制定国家安全法实施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修订边境管理条例。切实担负起保障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藏的基础性工作,开展“八五”普法专项检查,以创新的举措、丰富的载体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质。
(三)持之以恒在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各项安排部署,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以健全完善“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地方法规体系为目标,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加快民生、生态、科技等方面的立法步伐。坚持以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方面法律法规和具体落实为重点,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人大监督。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召开条例实施周年座谈会。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推进司法公正。
(四)持之以恒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下功夫。不断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人大立法、监督的渠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统筹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之家和村(居)代表活动联络室(站)作用,丰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新任代表学习培训。
(五)持之以恒在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上下功夫。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各委员会及机关党的建设。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开展主题教育。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主动对标“八个必须”“八个抓落实”“六个表率”,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业务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指导各级人大开展工作。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质效和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奋斗,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林少春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伟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人大工作实践取得新进展的五年。五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内蒙古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踔厉奋发、担当作为,努力实现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作为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从新时代伟大成就中坚定历史自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五年内两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对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定期听取人大党组工作情况汇报,讨论《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重要法规草案,研究换届选举等重大问题,为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决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296件(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切实履行党组政治责任,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在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调整充实机关党组成员,及时修改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出台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实现党组工作全覆盖,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厚植人大工作群众基础
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切实担负起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使命。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率先制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7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自治区实施代表法办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地方性法规,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制度保证。
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进一步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机制,积极开展立法协商,所有法规都通过调研、座谈、论证、咨询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选择《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进行听证,客观真实听取利益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调整充实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奖励和退出机制,连通群众与立法机关的“直通车”,打通群众参与立法的“最后一公里”。主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支持代表充分发挥同群众工作和生活在一起的优势,面对面听取意愿呼声,确保在立法、监督、决定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本届以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17件(次),废止48件,批准设区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168件,有效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一是加强重点立法,有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立法引领护航高质量发展,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融入法规条文,制定、修改《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自治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条例》《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条例》《自治区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规,持续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制定《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创新等8个方面作出规范,重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申报流程繁琐等痛点堵点问题。修改《自治区公路条例》《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依法保障内蒙古联通内外的“交通网”越织越密。坚持立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制定《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依法赋予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制定《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解决警辅队伍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不到位、教育管理不规范等瓶颈问题。制定、修改《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机制,健全依法治理体系。坚持立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把坚持人民立场、为民造福本质要求融入立法,聚焦安全生产、物业、家庭教育、城镇供热、精神卫生、禁毒等领域制定、修改法规。制定《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首接责任制、法院跟踪回访制度,形成反家暴工作“闭合圈”。制定《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精神慰藉”“对啃老说不”“独生子女陪护”“加快形成养老服务体系”等内容写入法规条文,为树立孝亲敬老的社会风尚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立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显著提升。牢记总书记关于“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殷殷嘱托,把稳慎做好民族领域立法工作作为“国之大者”,先后出台了《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教育条例》,修改《自治区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同步废止《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统筹安排全区各方面完成涉民族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任务,取得了政治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统一。牢记总书记关于“建成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殷殷嘱托,坚持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自治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织密污染防治保护法网;为了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制定《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立足于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出台了《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修改了《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批准了《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本届以来,自治区本级和设区的市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分别占到立法总数的19%和45%,依法保障全区上下合力守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
三是坚持“小切口”,通过“创制性”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总书记关于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有效保障乌兰牧骑扎根基层,创作出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更好服务群众。制定《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发挥革命文物服务大局、资政育人的作用,依法推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立足于解决胡杨林保护与开发的突出矛盾,制定《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你保护荒漠,我来保护你”,地方性法规的补充作用得到真正彰显。有立法权的市也相继制定了一批“小切口”法规,资源大市鄂尔多斯市出台了《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马铃薯之都”乌兰察布市出台了《农用地膜污染防治条例》,文化资源丰富的巴彦淖尔市出台了《阴山岩画保护条例》,努力用“小切口”立法解决“大问题”。
四是坚持常态化清理法规,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建立法规清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先后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煤炭资源整治、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安全、实施民法典、民族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8个领域开展法规专项清理,并及时跟进上位法制定修改情况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年来共接收报备文件457件,督促制定机关纠正9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提高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
本届以来,共开展人大监督工作227项,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一是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科学技术进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财政科技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连续两年分别听取和审议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和政府落实人大问题清单整改情况报告,推动政府提高科技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听取和审议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开展主任集体视察,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听取和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全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努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目前,已经实现自治区本级、盟市及80余个旗县市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三级贯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报告,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情况、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情况报告,持续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11次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督促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出台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连续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一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兜底线保基本加强社会救助情况报告、积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从源头上解决好“用工荒”和“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听取和审议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相关情况报告、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持续跟踪监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城镇大班额、大校额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同城待遇问题得到解决。听取和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情况报告,全区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强调全区上下要更加重视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推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压实各方责任,依法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法律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过多种方式连续开展监督,组成人员走进农村牧区,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助推解决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三是用法治力量保护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持续督促各地落实“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法律责任。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审议节能情况报告,督促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我区绿色发展水平。对草原“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形成问题清单,维护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和平衡。开展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城镇老旧小区和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城乡规划实施,改善人居环境。听取和审议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就做好节水、治水、管水三篇文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连续五年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高度关注“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绿色矿山建设,以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带动生态保护提质增效。
四是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族工作。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同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围绕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提出7个“走在前、作表率”的建议,相关内容已经吸收到自治区党委文件中。听取和审议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情况报告,支持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编教材实现“应推尽推”。对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情况、基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助力边境安宁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五是扎实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行政机关重处罚轻纠错、程序违法、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提出建议。首次听取和审议自治区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夯石筑基。集中听取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队伍。聚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民调解、民商事审判、金融审判、落实司法责任制、公益诉讼、刑事执行、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严格公正司法,更好维护公平正义。
五、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机制,选举任免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52项,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修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按照“议而必决、议而可决、听取报告”三大类别,准确界定34类重大事项,保障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好行使。
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对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作出规范细化,努力把我区全面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作出《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作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树立大抓发展这个鲜明导向,更好满足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先后就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矿产资源税适用税率、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作出决定。就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作出决定,实现对经济工作的常态化、全过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牧区改厕工作的决定》,全面提升我区改厕工作质量。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确保公益诉讼高效、规范、廉洁、公正开展。
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证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落实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做好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和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任免工作。 修改《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六、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常委会不断加强代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强化政治引领,有重点、分专题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修正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内容组织代表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民族政策专题培训班,出台《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见》,实现全区五级6万余名代表培训全覆盖,教育引导代表在带头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做表率、在带头落实宪法法律上做表率、在带头维护民族团结上做表率、在带头联系群众上做表率。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修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建立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机制和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台账。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本届以来,81件议案和3247件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得到高质量办理,草原生态保护、岱海生态补水工程、边境地区通讯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问题得到解决。完善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初步建成网上代表工作平台,组建代表活动小组,将人大代表之家延伸至线上,让民意表达更畅通、更便捷。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开展“万名人大代表助力精准扶贫”“我是人大代表我帮你”等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组织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县乡两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累计票决交通、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项目4765件,有效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五年来,各级人大代表不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初心,立足岗位、发挥特长,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七、紧扣“四个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积极对标党中央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之以恒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锤炼履职过硬本领,确保把自治区党委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依法落实到位。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修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自治区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规,出台《发挥人大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意见》《地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办法》《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构筑适应职能特点、运行有效、充满活力的制度体系。
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扎实开展“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活动,树立成果意识、报账意识、交卷意识,对各项工作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改进调查研究,倡导短实新的文风,坚持说实话、务实功、出实招。持续改进会风,合理安排常委会会议日程,进一步优化会议流程,提高议事效率。制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规定》《关于发挥组成人员主体作用、共同做好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立年度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助推组成人员更好履职尽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坚决抓好巡视反馈整改,着力推动巡视成果运用转化。支持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推动机关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提升机关整体工作水平。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开通“内蒙古人大”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讲好人大故事。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旗帜鲜明地把担当作为的导向树起来,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2022年是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最后一年,常委会着眼服从服务大局,突出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主动聚焦聚力,全力落实好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举全常委会之力,开展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专题调研,同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围绕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民族团结、从更深层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提出问题清单。听取和审议“五个大起底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制定《自治区煤炭管理条例》,就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对《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推动自治区更加有为地肩负起建设“两个基地”的光荣使命。听取和审议基层治理中网格化建设和网格员管理情况报告,以法治“善为”促基层“善治”。
第二,坚持落实落细,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自治区党委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贯彻意见,人大跟进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自觉践行“六个必须坚持”的重要要求,自觉聚焦“六个方面重点任务”,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设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选优配强立法、财经、信息化建设等专业人员。
第三,坚持依法办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制定《关于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意见》《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意见》,深入研究、审慎确定名额、结构、比例等关键问题。从严把关做好连任代表人选推荐工作。依法审查和确认自治区人大代表资格。加强对各选举单位的指导,圆满完成我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筹备工作。依法增加组成人员名额,在组成人员中充实年轻化、专业化力量,进一步优化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设立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进一步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
各位代表!常委会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学习领悟党的创新理论系统性整体性还不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有待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需要进一步提质增效,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仍不够充分,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五年工作体会
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积累了有益经验,其中最深刻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五年来,我们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确保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五年来,我们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扭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等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人大工作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认可,才具有了更加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五年来,我们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纲”,持续运用法治手段纠偏正向,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上体现担当、作出贡献,人大工作取得了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发挥出了法治建设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始终围绕中心履行法定职责。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胸怀“国之大者”,把人大工作始终放到党的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做好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工作目标同向、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人大的职能作用才得以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才得以充分彰显。
(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五年来,我们始终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立什么法、要解决什么问题就立什么法,坚持有几条写几条、管用几条写几条;强调人大监督工作要找准问题,提出的审议意见坚决杜绝“大而化之”“放之四海皆准”,人大工作才做出了特色、做出了成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才得以充分体现。
(六)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坚定制度自信,紧跟时代步伐、顺应时代发展,把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不竭动力。五年来,常委会建成了人大智库体系,建立起立法“双组长制”和重点法规起草修改工作专班机制,在全国省级人大首创监督问题清单销号制。正是因为我们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的全力支持下,坚持守正创新,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才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才能够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这些体会,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蒙古的实践创新中积累的,我们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建议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大力发扬蒙古马精神,紧紧围绕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在新的起点上开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的一年,要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体现新担当。我们要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定位,把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记“国之大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自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的一年,要在坚定不移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展现新作为。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和本质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创新意识,及时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坚持急用先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积极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和全区发展大局,找准人大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形成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自治区党委五大任务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为内蒙古沿着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阔步向前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新的一年,要在坚持人民至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焕发新气象。我们要恪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在人大工作中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注重倾听人民声音,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新的一年,要在推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上取得新成效。内蒙古的今天是在党的领导下各族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内蒙古的明天仍然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族群众团结奋斗。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努力将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统一行动,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新的一年,要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新进展。我们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人大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关系常委会工作的整体成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发挥好集体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密切上下级人大的联系,提升全区各级人大工作整体水平。要加强机关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推动数字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各位代表!
一个时期有一个时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担当和责任。在新的奋斗征程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为把党的二十大绘就的宏伟蓝图在内蒙古大地上变成美好现实作出应有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跃飞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后一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打造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人民,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西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注重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牵头组织起草并通过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进一步突出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导向,明确科技创新聚焦促进产业发展、着力推动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规定,将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制定大数据发展条例,促进大数据有序健康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用法治方式保障和促进新时代我区“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本届共审议通过自治区本级法规案6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13件、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6件,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法定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形成人大监督工作闭环机制。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连续五年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工作,全区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用法治方式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着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连续三年开展跟踪监督、联动监督,4次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举行专题询问,召开专题审议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本届共听取审议89个工作报告,检查39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61项专题调研和5次专题询问,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围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首次就重大工程项目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关于平陆运河建设的报告、议案,作出关于同意建设平陆运河的决议,为推动平陆运河工程开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首次就促进铝产业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发展作出决定,聚焦打通铝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以法规性决定的形式促进我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铝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从原材料向新材料、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迈进。本届共作出37项决议决定,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得到贯彻落实,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任免职权。在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任务,整个换届选举依法有序、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全区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7128名、乡级人大代表83455名,选举产生设区的市人大代表5267名,全区市县乡全部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选举产生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配合做好新一届在桂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本届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678人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30批261人次进行宪法宣誓,顺利实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意图。
——紧密联系人大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创新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活动中心、代表联络站共11022个,五级人大代表在同一平台上共同开展履职活动,实现人大代表进站履职全覆盖、联系群众全天候,联络站“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五大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本届共审议代表议案72件,处理代表建议3213件,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97件。各级人大代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特别是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在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委会坚持把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蕴含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议题”“中心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等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举办18次专题讲座和“广西人大讲堂”、107期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班。围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我区人大工作”总课题,开展建立健全人大工作机制等8个专项课题的研究,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常委会在学思践悟中深刻领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上下联动、专班推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后,自治区党委及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刘宁书记在会上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全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从推进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人大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三方面重点工作入手,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分别成立3个工作专班。各专班专门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深入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分析专班各项阶段性工作情况和重点问题,做好工作统筹。立足人大职责和工作实际,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协调配合,邀请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同志参加专班工作,要求相关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形成整体合力。举办5次全区性的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促进各级人大信息交流和互学互鉴,形成一批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实现“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良性运行机制,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人大工作整体提升。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常委会制定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30条要求和措施,召开全区视频会议进行专题解读,从制度和实践层面推动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等多项工作流程,推动各级人大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突出各级代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在监督工作中有序参与,更好在监督工作中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强化队伍保障,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大各项工作中更有效落实。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修改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并制定贯彻实施的意见,对主席团职责及闭会期间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等作出规定。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落实。建立健全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扩充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实现14个设区的市布点全覆盖、类型多样化。指导帮助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审议的法规案通过广西人大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用好网上信访平台,更好汇聚民智、体现民意。
按照“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不断深化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一批人大工作制度机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程序方面,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和报备制度,并确定事项清单54项。在健全人大运行制度机制方面,修改完善了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规以及相应的会议工作程序等制度,制定并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意见处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强化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启动修改立法条例、备案审查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先建成联通区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的全流程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在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方面,创新采用“领导小组+专班制”模式,推行重要法规案由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健全立法公开、立法机关和公众沟通、公众意见征集反馈、立法协商、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等机制,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组建新的立法专家顾问库,修改广西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工作规定,完善立法服务基地、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县立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五年规划,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建立在代表大会期间召开专题审议会组织代表审查重点部门预算机制并实现常态化,实施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对某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审议机制。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制定专题询问工作规则,开展满意度测评。在加强和规范选举任免工作方面,修改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常委会和组织部关于人大选举任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在丰富拓展人大工作协同协作方面,指导建立北钦防人大工作协作机制、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协同机制,促成桂黔滇三市州人大就万峰湖保护开展协同立法。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方面,修改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及调研等工作机制,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制定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建立自治区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库、计划和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健全预算编制工作和预算草案初步安排向代表通报制度。我们还积极努力打造“智慧广西人大”体系,推动数字信息化与人大工作深度融合,精心构建“统一规范、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智慧化平台,实现人大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全覆盖,以系统性创新、数字赋能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找准人大依法履职切入点,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坚持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把准人大工作方向和路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时增加和调整18项年度重点工作项目,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到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工作方案,从助推稳投资促消费、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等五个方面,提出12项具体措施,助力打好“稳中求进攻坚年”十场攻坚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打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周边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服务高水平开放、跨区域协同发挥人大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提升县乡人大工作质量等6个方面人大工作“广西品牌”,全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探索创新,持续发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认真完成自治区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常委会领导承担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集群等60多项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成效。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尽力尽责
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依法履行立法、监督等职能,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积极助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展现人大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落实“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要求,加力稳增长、提质量,加力增动能、谋创新,加力抓统筹、促协调,加力惠民生、增福祉,加力防风险、保安全,全力推动我区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一是综合施策,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等报告,持续跟踪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就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等进行专题询问,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自治县和民族乡脱贫攻坚、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自治县脱贫攻坚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实现稳定脱贫,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制定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农村供水用水条例、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针对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积极探索“小切口”精准立法,主导制定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柑橘黄龙病防控的地方性法规,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法规制度保障。听取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产品加工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产业、油茶“双千”计划、农垦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发挥旅游业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等10多项专题调研,积极建议将我区华侨农林场纳入乡村振兴政策适用范围,助力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促进乡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开展非洲猪瘟防控、香蕉枯萎病防治、松材线虫病防控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区加快农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多措并举助力产业振兴,促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打赢打好工业振兴攻坚战,听取审议广西产业大招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振兴情况等报告,推动用好工业振兴资金,做优传统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实特色产业,助力构建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聚焦加强科技创新的制度系统供给,在科技创新领域开展“1+N”系列立法,围绕加快创新发展步伐,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中对推动铝产业科技创新、解决关键工艺技术等作出规定。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统筹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联动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科技强桂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报告,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及条例实施情况,突出科技成果创造转化,推动突破科技创新短板。聚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听取审议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等报告,以智赋能、以数提效,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
三是持续深化经济运行和财政监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围绕“十四五”规划编制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坚持每年听取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促进计划和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实现自治区直属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四本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推动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实施零基预算改革,硬化预算约束,推进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审议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查,上下联动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确保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长期均衡。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围绕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民生保障、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等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开展2018—2020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有效利用,提高预决算审查的效率和效果。
四是不断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筑牢织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制定爱国卫生条例、中医药条例,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审议疫情防控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大力宣传普及应急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应急防护意识和能力的决定、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疾控体系建设、中医药壮医药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构建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法治屏障。坚持“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优化配置、稳定发展。听取审议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工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实行减负、稳岗、扩就业等重要举措,促进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加快补齐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短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建立人口监测预警机制,促进“全面三孩”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老年人继续教育专题调研,助力破解我区“未富先老”难题。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电梯安全条例等,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舌尖上的民生”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振兴工作情况等报告,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开展学前教育发展、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情况专题调研,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推动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积极助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发挥人大作用。聚焦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畅通开放通道,发展开放经济,抢抓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的新机遇,促进独特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
一是聚焦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助推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积极推动我区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工作,制定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条例,修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完善我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体系,保障运输安全和畅通,发挥海铁联运区位优势,助力打通开放发展的“任督二脉”。围绕推动国家重大部署落地见效,组织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赴渝、川等省市开展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平陆运河项目进展情况。发起和推动渝、川、桂等7省区市人大在南宁召开协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研讨会,建立协作机制,搭建协作平台。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支持,推动将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列入全国人大首次对重大工程开展经济监督的项目,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调研组到广西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组织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主动对接广西代表团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突破三条主通道瓶颈,统筹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大能力铁路运输通道建设运营的建议、关于支持以西部陆海新通道为牵引打造面向东盟服务“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我区瓶颈问题的解决,更好服务新发展格局。
二是促进高水平开放合作,服务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立足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定位和特色优势,在同时获批自贸试验区的6个省区中率先颁布实施自贸试验区条例。修订北部湾经济区条例,制定开发区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推动经济区加快升级发展,形成先进产业集聚发展、国内国际优质要素资源汇集流动的重要平台,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两湾联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投资促进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审议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检查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开展营商环境改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自贸试验区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我区在加快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背景下利用外资工作等情况专题调研,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助力广西用好RCEP规则,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自由便利地。开展会展经济发展、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加快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推动广西服务中国—东盟开放合作走深走实。开展桂台产业合作和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专题调研,加快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深化与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友好交往,与越南、韩国等国外地方议会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向老挝、菲律宾等国家的地方议会捐赠疫情防控医疗物资,推动“线上外事”工作,进一步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在积极助推绿色发展上彰显人大担当。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厚植生态环境优势。
一是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殷嘱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审议通过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6件生态环保方面法规,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蓝天碧海、青山绿水。刘宁书记担任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审定执法检查方案,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对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前期调研,结合重点督办有关漓江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旅游品牌效应日益彰显。在开展涉大气、水、土壤、红树林等10多部法律法规和相关决定的执法检查中,以法律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作为检查重点,对照法律条文逐条逐项检查,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持续开展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是促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出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推动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审议通过耕地占用税、资源税适用税额(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促进保护耕地、资源节约利用。听取审议自治区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财政生态环保资金分配和使用、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等报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在计划、预决算审查等监督中高度关注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在专题调研报告、审议意见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是立足特色资源优势,助力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听取审议革命文物保护、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中旅游业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以法治方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促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挖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文化产业发展、边境旅游发展、红色旅游发展、明仕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等情况专题调研,就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开发和运用,提升旅游服务和创新发展水平,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在积极助推维护国家安全上贡献人大力量。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安宁作为壮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发展和现代化,推进广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法治力量持续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在全国省级人大中率先听取审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法项目专题调研,作出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决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质扩面,为持续巩固和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人大贡献。制定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和涉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梳理检视和修改,加强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审查批准工作,全面完成第二轮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夯实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基础。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实落地,听取审议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的情况报告,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各民族根本利益。聚焦推进新时代守边固边兴边,开展海防工作、统筹边海防建设和边境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等情况的专题调研,推动加强边海防管控能力建设,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坚决守住守好祖国“南大门”。
二是促进全面依法治区,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听取审议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监察机关在全面乡村振兴中发挥监察监督作用,探索形成于法有据、调研深入、审议充分、程序完善的审议监委专项报告工作机制,协助全国人大开展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专题调研,增强监察监督的有效性。听取审议民事审判、诉源治理、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检察建议等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推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决定、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等,推动提升人民法院审判和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公正司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工程建设领域监察监督工作等情况的专题调研。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等条例,听取关于执行“七五”普法工作决议情况的报告、作出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的决议,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社会建设领域法治保障,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行为促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条例,关注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夯实社会稳定法治基础。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提质扩面等具体问题,听取审议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让群众切实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开展应急管理体制、长期护理保险、退役军人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公共安全体系和治理模式、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制度改革走深走实。
(三)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党和群众的“联络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活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熟悉和认可的亮丽品牌。
一是全面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出台实施意见,编印工作指南,组织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11.6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入代表联络站,从2019年起,每年明确一个全区性主题,在同一个时间段组织驻站代表围绕主题开展调研检查、召开民情沟通会、面对面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将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落实下去、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愿望要求反映上来、上下联动推动问题解决的制度化机制,基层涉及各层面的问题和困难都有代表反映、督促解决。自活动开展以来,自治区领导每年都带头以人大代表身份进站履职,累计达130多人次,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以身作则、积极主动以代表身份进联络站履职,各级代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进站履职的各级人大代表比例由2019年的85.4%提高到2022年的93.5%,民情沟通会收到各种意见建议58179条,目前已解决90%,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对自治区有关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4172条,为制定法规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二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参与人大工作实效。结合会议议程,邀请相关领域、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有关活动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共280人次。坚持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先后召开17次座谈会,206名代表参加座谈。代表参加立法活动5460人次、执法检查活动308人次、预算决算审查活动544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3至5名基层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听取所联系代表的意见建议。指导各地按照统一标准设立乡镇(街道)代表履职活动中心1257个、在代表之家的基础上规范设立代表联络站9765个,实现乡镇(街道)代表履职活动中心、村(社区)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打造了一批具有特色的行业代表联络站,发挥行业代表专业优势。
三是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提质增效。修订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出台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跟踪对接中央国家机关办理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团代表所提建议、自治区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分级负责、集体会商等4项工作机制,推动出台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与转化工作办法。建立推动在桂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纳入重点督办机制,全国“两会”前,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我区需请求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提供素材,推动17件建议列入全国人大重点督办项目。创新代表建议处理方式,全面推行全流程网络处理,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立法、监督工作相结合,提升办理质效。建立与自治区政府反馈和办理代表联络站重点建议工作机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联动处理联络站重点建议。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代表建议限时办结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大幅度提升。
四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聚焦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为代表提供“菜单式”“订单式”培训,共举办5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有900多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代表培训格局,切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公共环境卫生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组织代表4500多人次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支持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建立履职激励机制,首次设立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项目,组织开展两次评选活动,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履职成效显著的人大代表、服务人大代表履职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四)以严的主基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整体效能
常委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更大成效”为引领,持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政治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9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进一步发挥人大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党支部的作用。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次召开全区人大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动党建工作与人大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创建模范机关,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切实加强对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监督教育,重视和保障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夯实履职基础。切实加强组织建设,推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等工作,推进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建、更名等改革工作。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指导常委会机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到联系点开展调研,督促指导机关开展定点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借助广西研究机构、高校、智库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召开座谈会,举办成就展,开展征文活动,进一步增强人大制度自信。连续五年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经验交流会,以及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等,2次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以互联网思维、全媒体视角开展好人大宣传工作,加快新闻信息工作改革步伐,推进“刊网微”融合发展,打造人大全媒体宣传品牌,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通网上信访平台,进一步畅通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加强基层人大工作支持和指导,密切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工作协同,举办设区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和3期全区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履职培训班,全区1300多名人大干部参加培训,首次实现了对全区市县乡三级人大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全覆盖。
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得到全国人大、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栗战书委员长对广西代表联络站发挥“五大功能”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推广,对广西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等工作提出表扬。全国人大常委会多位副委员长对广西人大代表工作、社会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涉农工作特别是制定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推动乡村振兴政策全面覆盖华侨农林场工作等给予肯定和作出批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对广西人大作出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议、推动诉源治理及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给予肯定。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全国人大相关会议作大会经验交流10次。全国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了我区人大工作经验做法、人大代表履职成效和风采。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新时代的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筑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各项制度,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和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四是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区各级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系统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刚性和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
二、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始终紧跟伟大复兴领航人踔厉笃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稳预期、强信心,全力推动和保障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贡献人大力量。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更好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八桂大地更好落细落实、完善发展。
(二)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为全面推进自治区党委确定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的意见落实见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农业农村、生态文明、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改革、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监督,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依法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聚焦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十分关心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依法作出决定决议。
(三)加强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分批分期举办新当选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持续推动“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组织开展好年度主题活动、经常性联系群众活动以及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小组活动,加强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建设,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提高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和代表建议的解决率。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四)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制度、能力、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参谋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人大系统“智慧广西人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做好人大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市县乡人大等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我们相信,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六个统筹”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肖开提·依明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和五年的主要工作
刚刚过去的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我们党胜利召开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是新疆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新疆视察,对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作出英明指导;也是新疆人大历史上特殊的一年,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首次带领党委常委班子到人大机关调研,首次出席百名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会,首次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建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使命,以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重任,增强立法工作精度、监督工作强度、代表工作温度、自身建设力度。审议通过20件法规和6件决议决定,审查批准20件州、市、县法规和单行条例,听取审议22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22次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进行4次专题询问,办结代表议案建议396件。特别是,常委会紧紧扣住党的决策部署,发挥人大作用,推动贯彻落实,做到了“党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围绕社会治理急需,制定实施国家安全法办法等法规,为保持新疆社会大局长期稳定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专题调研地方政府债务、“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驻村管寺工作等情况,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自治区党委对调研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为把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起到了积极作用。坚决完成好维稳和防疫督导工作任务,赴日内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体现出“党要求人大干什么、人大就干什么”的政治自觉。大力弘扬优良工作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服从防疫大局,积极投身防疫一线,还克服疫情影响,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保证了工作不掉链、上水平。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得到了巩固和加强,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代表工作实现新拓展,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圆满完成了履职最后一年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新的成绩,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我们深切感受到,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只有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实现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只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人大工作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只有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才能依法履行好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挑战频频的五年,也是砥砺前行的五年。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显著成绩,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天山南北一派安定祥和、蓬勃发展的新气象。
五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党委主要领导经常就人大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党委常委会经常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两次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印发多份文件,周密部署人大工作。过去五年,是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工作批示指示最多、听取汇报最多、出台文件最多的五年,有力推动了人大工作发展进步。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五年,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处于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关键期,人大工作肩负重要的历史责任、面临新的更高要求。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一年开篇、二年深入、三年完善、四年提升、五年巩固”为布局,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发挥代表优势和作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系统性谋划、高标准推进、创造性做好人大工作,做到了工作面上有拓展、重点有突破、深度有探索、整体有提高,开创了自治区人大工作崭新局面,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作出了重要贡献。
回顾五年来常委会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思路举措科学明确。新时代人大工作有许多重要课题需要探索,有许多新领域需要开拓,必须在探索中找规律、在实践中求真知。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中寻找做好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答案。提出“五个明确”,明确新时代新疆人大工作的定位、原则、任务、方法和要求;提出“四提”,立法工作提质、监督工作提效、代表工作提级、自身建设提档;提出“四度”,增强立法工作精度、监督工作强度、代表工作温度、自身建设力度;提出“五个格局”,大调研、大培训、大宣传、大服务、大保卫的格局;提出人大工作标准化;制定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提供法治支撑、服务保障、凝心聚力的三个意见;制定做好新时代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意见和规程等。对做好新时代自治区人大工作形成规律性认识、科学性思路、系统性举措,使工作方向更明确、目标更清晰、措施更到位、效果更明显。
二是紧扣中心聚焦有力。只有找准人大在党的中心工作中的位置,担当大事、应处急事、不避难事,才能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才能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常委会坚持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标尺和根本遵循,完整准确理解、坚持不懈推动、不折不扣落实,通过立法强化法治保障,通过监督保证落实见效,通过代表凝聚人心力量。坚持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全面对标对表,经常对照检查,定期“回头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小道理服从大道理,算总体账、算长远账,紧紧围绕自治区大事要事担当作为,在历史征程上能走“前列”,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上“火线”,做到跟得上趟、承得了重、做得成事,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体现出人大是党领导下的人大,是人民的人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要党和人民需要,人大就毫不犹豫站到一线,扛起应尽的责任,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是服务人民不忘初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常委会牢记人大前面的“人民”二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大的力量来源于人民,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反映人民意志、顺应人民期盼、增进人民福祉,彰显了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做到了百姓所望、人大所向。
四是质量效果共同提升。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线,处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线,处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线,一线工作就应当创造一流业绩。常委会在“全面”上下功夫,着力实现工作领域过程对象全覆盖,注重工作的平衡性,使各领域相互协同、各环节紧密衔接,避免出现工作缺项漏项,消除工作死角盲区。在“创新”上作文章,依照党的政策和宪法法律,坚持变与不变、继承与发展、原则性和创造性的辩证统一,立破并举,改革探索,既不犯无所作为的错误,也反对工作平平淡淡,建立了很多新机制,制定了很多新制度,采取了很多新举措,推进了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在“质量”上使长劲,坚持工作重在平时,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推进人大工作,办成了一批大事要事难事,补齐了一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断点问题,实现了工作全面加强、全面提高、全面进步,推动了新时代自治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是干部队伍面貌一新。只要想干事,在任何岗位上都能干成事,如果不想干事,在任何岗位上都成不了事。只有团结奋斗、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才能擦亮人大的标志牌,才能让人大工作绚丽多彩。常委会坚持以作风建设破题、从领导干部做起,让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措施同时发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坚持正确选人用人,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敢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使人大干部的精气神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埋头苦干、精益求精、争做一流的氛围日益浓厚。
五年来,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落实落细落具体,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1.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讲政治是首要属性和重要前提。常委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统一指挥下的和声,不荒腔走板、不变味走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持对党绝对忠诚,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工作,主动请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五年累计向自治区党委报送请示报告405件,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自治区党委同频共振、同轴共转、同向推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
2.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首要的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实践。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成人员带头学,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认真学,人大各类培训班系统学,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握好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把坚持依法治疆摆在突出位置,弘扬法治精神、树牢法治思维,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新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健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机制和平台,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主民意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召开交流会,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为总纲,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扎实做好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
3.聚焦党的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党的决策部署有很多需要人大去推进,尤其是关于人大工作的安排,是党直接交给人大的任务。常委会认真学习党的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吃透精神,主动从中找到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做好的事情,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决策部署作为人大会议的“第一议题”,建立常态化机制,做到学习上走在前、落实上下真功、尽责上带好头、践行上作表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将其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积极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和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极大激发了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信心决心。常委会领导班子深入时代楷模拉齐尼·巴依卡的家乡和“访惠聚”驻村工作点,开展“学党史、走基层、办实事”活动,与当地党员干部一起过组织生活,使班子成员受到了教育和洗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自治区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坚决跑好历史的接力赛。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常委会党组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地州市和县市区人大贯彻落实的指导意见,明确时间表、施工图,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常态化检查。通过主动对接、深入调研等方式狠抓落实,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确保会议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我们党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的要求,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也是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常委会紧跟党的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找准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发力点,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切实做到自治区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决扛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以立法完善维稳工作法规制度,以监督推动维稳举措落实见效,以代表凝聚维护稳定智慧力量,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相互结对子、与南疆基层群众结对认亲,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推动提高宗教事务治理能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化润疆工程实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支持南疆发展、对口援疆,支持兵团工作、促进兵地融合,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将其作为立法优先项目和监督重点,举办人大代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和包联督导责任,扎实做好乡村振兴联系点工作,选派精兵强将担任村第一书记,扎实做好包村定点帮扶工作。抓好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坚决完成疫情防控督导任务,推进公共卫生领域立法修法和工作监督,动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众志成城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阻击战。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选派机关干部在叶城县驻村,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充实法律“工具箱”,发布严正声明,发表署名文章,积极参加“新疆是个好地方”视频宣介会、涉疆专题新闻发布会、国际会议和双多边活动,理直气壮宣传新疆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坚决驳斥敌对势力对新疆的造谣污蔑攻击。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累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81人次。建立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依法履职情况的制度,加强任后监督。
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坚定不移、重行重效,在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上不折不扣、到底到位。实践充分证明,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工作就越有成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越能得到彰显。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人大各项工作中,体现在人大机关风气中,体现在人大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行动中,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立法工作节奏快分量重效果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常委会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完善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新疆工作总目标相适应、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五年来,共制定修改自治区法规76件,作出决议决定20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法规和单行条例96件,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法治支撑。
1.重要领域立法成果丰硕。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做好立法工作,坚持急用先行,统筹立改废释,在反恐维稳、民族宗教、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文化润疆、生态环保等重要领域发力深耕,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
深刻把握法律法规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石,坚持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工作成果与顶层设计、前瞻规范相结合,制定和修改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去极端化条例、平安建设条例、便民警务站条例、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边境管理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规,为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以法治利剑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并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强化了法治支撑。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和修改旅游促进条例、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信息化促进条例、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条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条例、邮政条例、实施测绘法办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作出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建设创新型新疆的决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减免税办法的决定,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了高质量发展。聚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制定和修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并提请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法治基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和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对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法规集中打包修改,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为生态环境保护划定法治红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筑牢生态环境屏障。
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定和修改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消防条例、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等法规,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打包废止扫除文盲条例等5件法规,以优质立法增进民生福祉,用法治力量造福各族人民。
不断完善民主制度法规,制定和修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街道人大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法规。提请本次大会审议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贯彻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在总结本届人大履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着力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相信经过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一定能修改好这部法规。
2.立法质量明显提升。深刻把握立法的质量关系到法治的力量,及时修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坚持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确保立一件成一件。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立法规划计划、法规草案、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坚决完成好党委确定的立法任务,及时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发挥好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立法工作统筹协调办法,成立常委会立法工作协调小组,统筹立法资源,增强立法合力;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严把立法的选题关、起草关、审议关,建立起立法专班机制,重要法规草案人大牵头起草,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提前介入,确保制定的法规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法律、得到人民拥护。五年来,人大主导立法的比重大幅增加,彰显了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立法调研,把问法于民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将调查研究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面对面听取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把民心民意装满每部法规。重要法规向全国人大请示报告,赴其他省区市学习立法经验,征求地州市人大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着力将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在前端,保证法规立得住、行得通、有实效。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突出基层性、体现均衡性、力求多样性、注重积极性,通过广泛遴选,在全疆设立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其“立法直通车”作用,使立法更接地气、更聚民智。建立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制度,让专家学者深入参与立法工作,为完善立法决策、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智力支持。加强立法评估,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既开展立法前、立法中、立法后的评估,也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立务实之法、管用之法。扩大社会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公开征求对法规草案的意见,保障立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丰富立法形式,坚持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既有大而全的“大块头”法规,又围绕解决实际问题,切准特色、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实措施,出台一批“小快灵”立法,实现了立法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合作协同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选择,探索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有关地方从大局出发,照顾彼此关切,克服地方利益牵扯,以立法促进了共同治理、协同发展。
3.报批法规和备案审查工作规范严格。恪守法治原则、遵循立法程序、严守立法权限,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严格报批法规工作。以举办地方立法座谈会、业务会和培训班等为抓手和平台,加强对设区的市、自治州、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地方立法整体质量。完善报批法规工作流程,实行审查关口前移,建立起对重要报批法规进行实地调研的制度,着力把问题解决在法规审批之前。加强对报批法规的合宪性、合法性、政治性和关键性条款的审查,决不允许法规“带病过关”。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修改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并开展执法检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制度要求,健全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建成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开展对自治区现行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清理和少数民族语言译文的审读。围绕党的决策部署,对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民法典、行政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更好发挥法律体系整体功效。常委会会议每年依法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全区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立法是重要的政治活动,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牢牢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立法机制和办法;必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所需,顺应各族群众所盼,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使地方性法规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必须抓好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监督工作覆盖广力度大实效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常委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用足用好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人民利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五年来,听取审议92个专项报告,开展39次执法检查、13次专题询问、72次专题调研和视察,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服务保障。
1.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实施。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把宪法精神贯彻到人大履职中。制定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庄严组织宪法宣誓,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宪法理念。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每年召开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座谈会,扎实开展国家宪法日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发挥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加大普法力度,开展“七五”普法决议执法检查,作出“八五”普法的决议,推动国家机关认真普法、带头守法,引导各族人民群众崇法向善、循法而为。
2.维稳领域监督护佑社会安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去极端化条例、边境管理条例、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国家安全法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打击犯罪、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提升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能力,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做好新疆工作最基础、最长远的问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工作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深刻把握宗教工作是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全局性工作,听取审议宗教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
3.经济领域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刻把握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围绕编制“十四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提请人代会审议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预决算;听取审议科技创新、林果业发展、畜牧业发展、旅游工作、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情况等报告;开展旅游促进条例、专利法和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统计法和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畜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法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执法检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是党中央赋予各级人大的新职责新使命。作出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按照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对财政预算强化“事前”监督、聚焦“事中”监督、做实“事后”监督,建成全疆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实行联网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用在紧要处、发挥更大作用。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专项报告,实现对国有资产监督的“全覆盖”,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督的决定,推动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推动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聚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持环保领域监督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连续26年开展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连续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沙治沙法、环境保护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连续5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矿山资源保护整改任务落实、节约能源工作情况等报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专题调研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和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保护等情况,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新疆。
4.民生领域监督回应人民关切。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紧紧抓住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做好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让各族群众打心底里感受到幸福和温暖。深刻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等报告,连续3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并进行一次专题询问,开展种子法及实施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连续5年在沙雅县开展现代农业发展蹲点调研,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刻把握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开展就业促进法及实施办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的执法检查,并开展一次跟踪视察、一次专题询问,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稳就业政策,促进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深刻把握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开展义务教育法及实施办法、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连续2年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两次专题询问,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刻把握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文物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文化润疆工程落地实施,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刻把握人民健康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业医师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并分别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新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连续2年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并进行两次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5.监察司法监督彰显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民所求、民心所向。依法将监委工作纳入本届常委会监督工作范围,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委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在常态化开展监察工作监督上迈出了坚实步伐。着眼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审议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情况等报告。在听取审议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时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常委会第一次开展司法领域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等报告,并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律师法等执法检查。
6.增强监督实效树立监督权威。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人大监督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把依法行使职权作为人大监督必须遵循的法治原则,完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在灵活运用、动真碰硬上下功夫,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日益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日益增强。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成立常委会监督工作协调小组并常设其办公室,形成常委会监督工作“一盘棋”。制定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流程规范,把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代表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用好法定监督方式。执法检查紧扣法条、抓住实施短板,让制度长牙、让法律咬合。专项报告选题认真、审议较真、整改动真。专题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运用。加强持续监督、跟踪监督,推动问题真正解决。推进专题询问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由一年一问到一年四问,由开卷答问到闭卷答问,由部门答问到政府答问,由线下答问到线上联动,询问更有力度、更具实效。创新监督工作形式。把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贯通起来,加强与地州市人大的联合监督,打出了监督“组合拳”。通过“明察+暗访”、“综合调查+网络问卷”、“跟踪整改+持续问效”、引入第三方评估、开展满意度测评等新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刚性和质效。
五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的,必须用起来、严起来、实起来,如果人大监督不严格、没有力度,就是缺位、就是失责。做好新时代监督工作,必须聚焦党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持严和实并举,坚持力度和效果并重,不断创新监督方法,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四)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代表工作联系紧亮点多有活力
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人大工作最坚实的基础、最亮丽的底色。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构建起具有新疆特色、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融合的全领域全过程代表工作机制,代表工作全面深化、日益完善、有声有色,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凝聚了智慧和力量。
1.“双联系”更加密切。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增进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客观要求和应有之义。不断完善联系机制,丰富联系内容,拓宽联系渠道,增强联系实效,推进联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将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作为制度性安排,增加列席人数,并建立与列席的代表座谈制度。五年来,邀请基层代表28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21次代表座谈会,实现了“基层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坚持把召开各级代表座谈会作为联系代表的重要途径,特别是在党的二十大前夕,召开自治区“履职为民、助力发展”百名各级人大代表座谈会,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出席,这在新疆人大历史中尚属首次。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办法,做到真联系、取得真效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意见,支持鼓励代表始终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举办常委会开放日活动,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走进人大、认识人大、监督人大、支持人大。
2.代表履职载体更加多元。完善代表履职活动的平台和载体,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围绕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发挥代表作用这个主题,着眼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这个课题,积极搭建代表履职新平台,增添代表活动新活力。
全面推进代表“家室站”建设。印发代表“家室站”建设指导意见、“十有”基本规范、八项工作机制等多个文件,系统谋划、大力推动。在“建”上下功夫,推进“家室站”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为代表打开新的民情通道、提供新的履职平台。率先建成“新疆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运行、精细化管理、高质量服务。在“管”上用实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措施,推进“家室站”真正成为代表联系群众、执行职务、开展活动的重要依托。在“用”上见真效,支持和鼓励代表通过“家室站”常态联系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入“家室站”,加强与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五年来,全区共建成代表“家室站”5366个,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活动120多万人次,接待群众390多万人次,反映和解决群众困难诉求21万多件。我区代表“家室站”由少到多、从多到优,基本实现了布局全覆盖规范化、代表进站活动常态化、联系服务群众长效化,汇聚民心民智民力的功效日益突显,“连心桥”“民意窗”“宣传站”“监督岗”“大课堂”的作用日益发挥。
创新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百年辉煌感党恩、万名代表进万家”和“喜迎党的二十大、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千家万户,开展宣传宣讲、走访联系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推动代表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安排部署、带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带头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带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头推动高质量发展。累计参加代表16万多人次,宣传宣讲50多万场次,推动解决问题6万多件。主题实践活动找准了代表履职与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建立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新机制,打造了自治区人大工作的新品牌,实现了代表履职有方向、组织活动有抓手、效果评价有标准、人民群众得实惠,推动了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进入寻常百姓家,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增强了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坚定性。
建成代表履职信息化服务系统。着眼于增强代表工作的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代表履职的便利化和快捷化,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搭建代表学习培训、知情知政、与群众交流互动、提办议案建议、交流履职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等信息化平台,创造了代表履职新方式新途径,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全面、精准、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使代表履职迈入了“信息时代”、插上了“数字翅膀”。
3.服务保障代表更加全面。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积极为代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推进代表学习培训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坚持把代表学习培训作为基础性工作,制定培训规划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全覆盖开展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增强了代表履职本领。积极向代表宣讲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会议精神,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开辟代表学习培训“云课堂”,不仅实现了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同步推动,而且提升了学习培训效果。创办“代表大讲堂”,介绍基层情况,交流履职经验,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五年来,共举办线下代表培训班10期,线上代表培训班8期,开办代表大讲堂11期,体现出抓得紧、层次高、全覆盖、效果好的学习培训特点。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支持。围绕自治区重点工作,提升代表视察和调研的质效。不断拓展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均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至少邀请2名以上代表参与,重要的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及时为代表发送信息资料,定期向代表通报国家机关工作情况。提高代表活动经费,规范代表履职补贴。健全代表履职评价和激励机制,开展代表任期内向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述职和评议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引导代表珍视这一光荣职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4.议案建议工作更加务实。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方面。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制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则,推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质量,协助代表紧紧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议案建议。提高代表议案审议质量,把代表议案作为开展立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使代表议案转化为促发展、惠民生的实际成效。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建立健全代表建议“领导领衔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格局。建立在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现场答复机制,高规格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督办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代表视察,完善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制度,建立代表建议承诺答复事项台账并进行“回头看”,通报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从2022年开始,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代表建议,引领带动了各级各部门务实高效办理代表建议。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61件代表议案、2136件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办成率79%,办成率和满意率大幅提升,让代表的“好声音”真正落了地、见了效。
5.代表选举工作更加完善。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完善选举工作机制,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严把代表“入口关”。作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严格审查代表资格,确保了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作出关于重新确定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修改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州市、县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选出三级人大代表71726名,选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7593名,推进了基层政权建设。
6.代表作用更好发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基础。广泛凝聚共识,积极营造团结向上的氛围,支持和鼓励各级人大代表增强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严格要求自己,起到表率作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在依法治疆、维护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文化润疆、高质量发展、改善民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五年来,人大代表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明白人”,忠于党、忠于人民,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当好“代言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全面履行代表职责,做到真“代”善“表”;当好“贴心人”,“身入”实际、“心系”选民,倾听群众心声,反映群众呼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誓言;当好“带头人”,带头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各族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奋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代表中,既有全国人大代表拉齐尼·巴依卡,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将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树立起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被称为爱国戍边的“帕米尔雄鹰”,被授予“时代楷模”称号;也有自治区人大代表布茹玛汗·毛勒朵,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的冬古拉玛边防线上,走过了20余万公里的巡边路,在边境线10万余块石头上刻下了“中国”二字,为国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感动了中国,被授予“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还有自治区人大代表王桂珍,几十年如一日,无偿照顾240余名各族老人和留守儿童,被评为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最美志愿者”,他们是全区七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的缩影和杰出代表。时光不言,在人心深处镌刻难忘的记忆。回望五年的奋斗路,代表们用绝对忠诚和优良作风,用过硬本领和担当作为,绘就了生动的履职图景,交出了沉甸甸的成绩单,书写了精彩的历史华章,绽放出最美的时代风采。代表们的功绩,人大不会忘记、历史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我们为代表们的拼搏奋斗、勇敢攀登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你们每个人都了不起!
五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源泉和动力,是一座“富矿”,具有很大潜力。做好新时代代表工作,必须把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贯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不断拓展领域、深挖潜力,用好人大代表这支重要力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五)围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人大自身建设抓得严落得实展新风
自身建设水平、履职能力高低,直接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的发挥。常委会坚持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服务人民、运行高效,着力用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确保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人大党的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人大自身建设,核心和管总的是党的建设。严格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深入推进人大党的建设,提升了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效果。每年召开人大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层层压实责任链条,建立健全体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特点、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体制机制,形成以党建带动工作、引领工作的局面。加强人大基层党组织建设,着眼于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打造了一批具有本部门特点的党建工作品牌,推动了人大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标准,加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力度,人大干部素质能力明显提升。
2.人大履职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影响人大工作质量和效果。五年来,我们一步步走过来,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断总结、增强本领,不断提高迎接挑战、应对风险的能力,保证人大依法履职更具实效、职能作用更好发挥。
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基础。保持赶考路上的紧迫感、为民服务的使命感、干事担当的责任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加大人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构建起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大学习格局,切实提高政治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使思想行动跟上党的部署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五年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120次,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8次,开办线上线下人大干部培训班36期、培训1.3万余人次。
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基本功。将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常规动作和前置环节,坚持重在“调”、贵在“研”、关键在“用”,深入一线、体察实情、解剖麻雀,近的远的都去,好的差的都看,重视听取各方面意见包括少数意见、反对意见,在摸透情况、找准问题、破解难题上下真功夫、实功夫,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坚持“人大理论研究首先在人大”,成立新疆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紧扣人大实际工作,常态化开展理论研究,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保证。制定和修改113件常委会建设和机关运行方面的制度,着力构建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的整体功效,使得程序更规范、工作更科学。坚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真抓、严管、实督,推动制度落实见效,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局面。
坚持把提高议事效能作为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问题、集体决定问题,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工作规程、人代会工作规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保证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每一次会议、每一件议案、每一个事项都符合法律规定、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按照紧凑高效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优化会议流程,严格会议纪律,持续改进会风,常委会会议出席率明显上升、发言人数明显增多、审议质量明显提高,特别是在疫情下保证了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的圆满成功。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报告制度,激励组成人员担当作为。制定人大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好专门委员会作用。
坚持把加强各级人大联动作为重要方面。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加强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沟通交流,虚心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先进做法。树牢全区各级人大“一盘棋”的思想,完善地州市人大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经常召开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指导,推动政策贯通、联系畅通、工作互通,上下联动开展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提升了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3.人大新闻宣传、信访、信息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反映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和国家治理的过程。首次召开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建立媒体协调通气制度,完善人大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成新疆人大融媒体中心,统筹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创新理念、系统策划、选准视角、凸显特色上下功夫,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推出一批具有新疆人大特点的新闻精品。人大新闻宣传更有声势、更有味道,传播力和影响力双提升,在增强全社会制度自信、服务民主法治建设中更好发挥了作用。人大信访工作,是人民群众向国家机关表达诉求的重要途径。两次召开人大信访工作会议,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的意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作为立法选项和监督选题的重要途径,带着感情和责任为人民排忧解难,让人大信访工作更好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设计要求。五年来,共阅办信访信件440多件,接待上访群众1600多批、1700多人次,打造了人大阳光信访、为民信访、法治信访,擦亮了人大信访为人民的本色。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是创新人大履职方式、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实际需要。深刻把握“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坚持科学化建设、一体化运用、全域化保障、安全化运行,既利用信息技术支撑人大依法履职,又通过履职需求促进人大信息化建设。完善了人大门户网站,建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预算联网监督、代表履职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建成覆盖全疆三级人大的视频会议系统,建成机关无纸化办公系统,新疆人大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取得重要突破,信息技术日益成为人大履职效应的“放大器”、创新实践的“助推器”、联系人民的“高速路”、机关办公的“好帮手”。
4.人大工作作风呈现良好风貌。作风建设事关人大工作成败和形象。常委会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钉钉子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持团结才能胜利、奋斗才会成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撸起袖子加油干,团结一致向前进。坚持以奋发有为的干劲、真抓实干的拼劲、开拓创新的闯劲、滴水石穿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以成果说话、以实绩交卷。
大力弘扬担当作为的作风。坚持从政治上、从战略和全局高度看问题,强化系统观念,提高系统抓总、系统谋划的能力,切实做到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人大工作。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政治担当,不断增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开拓进取的历史担当,不断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时刻瞪大眼睛,凡事未雨绸缪,及时有效化解风险,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的新天地。
大力弘扬改革攻坚的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摒弃工作中的惯性思维、固化模式,坚决破除“老框框、老套路”,坚决破除思想观念的障碍、利益固化的藩篱,不固步自封、不因循守旧、不死板僵化,以改革创新实现工作新突破。
大力弘扬清正廉洁的作风。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强化正风肃纪,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一条一条严格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深刻把握廉重在自觉、贵在持久、难在彻底,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五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要求,是新时代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必须紧扣“四个机关”,坚持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的统一,把自身建设不断推向前进,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每一份付出都会有收获,每一次奋斗都终有回响。五年来,我们走得很坚定、走得很充实,工作是干出来的、奋斗出来的,战胜了很多困难、经历了很多考验,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些成绩,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悉心指导,得益于自治区党委的有力领导,得益于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不懈奋斗,得益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兵团、监察委员会、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疆各族人民的充分信任。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方位新使命,拓宽了人大事业发展的空间,人大工作任务更为艰巨、责任更为重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指引和行动指南,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三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之中。四是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持发挥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疆中的重要作用。五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必须坚持在大事要事上展现人大的担当作为。六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七是新的奋斗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坚持推动人大工作守正创新。八是人大自身建设关系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发挥,必须坚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自治区党委要求和人民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立法的前瞻性和时效性不够强,在“小快灵”立法上做得还不够,法规制度供给仍有不足;监督工作中在找准问题上做得还不够,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双联系”工作还需深化,代表履职平台功效有待提升,代表作用发挥仍不充分;有的人大干部能力本领不强、缺乏担当实干精神。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采取一些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必须加大工作力度。
过去的五年,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有的已经完成,有的还要继续做下去。昨天的成功并不代表着今后能够永远成功,过去的辉煌并不意味着未来可以永远辉煌。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决不能因为胜利而骄傲,决不能因为成绩而懈怠,决不能因为困难而退缩,必须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
二、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等安排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总结、继承、完善、提高,坚持“五个明确”“四提”“四度”“五个格局”,紧紧扣住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深入推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好发挥人大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扎实推进新疆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努力实现良好开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真功见实效。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对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精神状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切实把握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重大原则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增强政治能力,敢于斗争、担当作为,坚决做到依法履职、为民尽责。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始终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人大工作的纲和魂,始终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把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在抓落实、见实效上持续用力。积极主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要问题、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
(三)坚持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大使命。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把民心民意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四)深入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治理。严格做好报批法规和备案审查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五)深入推进新时代监督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运用好法定监督方式,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六)深入推进新时代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好“贯彻党的二十大、万名代表进万家”主题实践活动,建好用好代表“家室站”和代表履职信息化服务系统。加大代表学习培训力度,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七)深入推进新时代自身建设。紧扣“四个机关”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大人大干部学习培训、调查研究、新闻宣传、理论研究、信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力度。密切各级人大工作联系和交流。
有梦不觉天涯远,扬帆远航再出发。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代表们应当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前提和根本,应当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核心和关键,应当把艰苦奋斗作为本色和要求,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坚决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凝聚起奋力建设美好新疆的强大力量。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笃志前行,虽远必达。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谱写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疆篇章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