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流程图及参考样本
XX省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操作程序及参考样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规范有序推进2021年全省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XX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参考中组部、民政部《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2020年版)》,制定此操作程序。操作程序共分为前期准备、部署启动、宣传动员、确定人选、大会选举、后续工作6个阶段,供实际工作中参考。
一、前期准备
按照中央和省、州(市)、县(市、区)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
(一)调查摸底
各县(市、区)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明确和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分析,全面了解村组党组织在发展稳定、工作开展、组织设置、班子配备、“一肩挑”和“交叉任职”、补贴待遇、后备力量培养等方面基本情况,了解班子及成员公信度、认可度、履职情况,党员群众愿望诉求等情况,以此为契机广泛宣讲政策。在此基础上,对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进行分析研判,精心制定换届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顿
县乡党委整合工作力量,重点摸准吃透存在情况复杂、组织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等问题的重点、难点村(社区),把存在下列情形的列为重点难点村(社区)集中整顿:①2020年被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②2016年以来,书记、主任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③经分析研判难以实现“一肩挑”的;④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渗透、侵蚀基层政权的;⑤“三资”管理混乱、审计问题突出的;⑥信访问题矛盾突出、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⑦当地党委认为需要进行整顿的。
对重点难点村(社区)建立包保联系制度,确保每个重点难点村(社区)都有县级领导包保,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整改。对那些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要“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情况特别复杂的要下派工作组驻点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对于确实没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选派书记或第一书记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三)离任审计
各县(市、区)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村(社区)及村(居)民小组中行使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人员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围绕经济责任目标、集体“三资”管理、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处置、债权债务管理、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严格程序步骤,扎实开展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一审计,审计工作应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完成,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审计结果作为客观评价村组干部的重要参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部署启动
按照上级党委工作安排,认真研究谋划,及时部署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一)制定方案
省级研究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政策文件,报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前置审核。各州(市)、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政策文件、工作方案,报上级组织、民政部门前置审核。
县(市、区)委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1.换届范围。村(社区)党组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集中进行换届。2020年以来新设立并已完成选举的村(社区)党组织,经县级党委研究批准,可不纳入集中换届范围。
村(社区)党组织有下列情况的,报经县(市、区)党委研究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重要任务的;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全力以赴处理的;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的;按照要求需要协调县乡村三级换届选举时间的。
2.时间要求。严格按照全省的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换届选举时间,从正式启动到选举结束,一般不超过2个月。在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统筹做好村(居)民小组党组织选举(党小组长推选)。
3.工作程序。可参照本操作程序确定。
4.职数结构。村(社区)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不超过7名,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社区)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设立纪委的,可设纪委书记1名。村(社区)党组织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委员。各州(市)、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一肩挑”“交叉任职”“设岗定责”等要求,明确具体职数。
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德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本村致富能手、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土生土长、素质好、有见识、有本事、有业绩、对家乡有感情、愿意回乡服务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村(社区)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重点选拔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稳边固防、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人员。
5.资格条件。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道德品行、年龄学历等方面要求。新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对超过60岁、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继续留任,不简单以年龄划线;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重视培养女干部,采取专职专选等办法提高女干部比例。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把牢底线要求,列出不宜确定为候选人的负面清单,告诉党员群众应选什么样的人、不应选什么样的人,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各州(市)、县(市、区)在省级列出“五不准”“十不宜”情形基础上,可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其他情形,并指导写入村(社区)选举办法。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社区)“两委”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
6.选举方式。明确村(社区)党组织采取“两推一选”办法,制定“两推一选”细则。
“两推一选”指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即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必要时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过资格联审、组织考察、预备人选公示之后,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7.纪律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候选人竞争规范、党员大会组织筹备、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等各项措施。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标准和查处主体,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责任。
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纪律要求,重点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加选举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签订纪律承诺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和境外势力干扰渗透基层政权,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置。
8.组织领导。成立县、乡、村三级换届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指导、培训督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配套建设等工作措施,明确经费预算和拨付时限。明确县(市、区)党委要向所有乡镇(街道)和重点村(社区)派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督查组或指导员。明确将换届工作纳入各级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等硬性措施。
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在县(市、区)党委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责任到人、时间到天。乡镇(街道)要向所辖村(社区)派出驻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注重分类指导,做到“一村一策”。
9.风险防控。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注意防范化解各种干扰风险、信访矛盾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
(二)成立机构
统筹考虑2021年市、县、乡、村换届实际,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县(市、区)委领导下,成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政法、公检法司、财政、农业农村、信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充实力量,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落实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县乡党委书记要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在手上,主持研究分析,精心部署推动。
(三)启动换届
召开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动员部署。
(四)业务培训
主要由省级、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省、州(市)举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示范培训班,县乡全覆盖开展培训。各地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县级重点培训县(市、区)委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组织委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街道)重点培训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驻村(社区)工作指导组、督查组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等。培训内容主要是有关换届的党内条例、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特别是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步骤、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各地可通过现场讲授、实战推演、情景模拟等方式提高培训实效。
(五)上报请示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事宜,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汇报请示(详见参考样本1),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作出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详见参考样本2)。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提前1个月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正式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详见参考样本3)。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研究批复(详见参考样本4),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六)任务分工
按照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筹备事项,明确宣传教育、酝酿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参选等工作任务。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党组织书记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换届选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
三、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党的宣传动员优势,调动党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集中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主题演出等传统方式,发挥“XX”智慧党建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脱贫攻坚成果、扫黑除恶成效、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和“百名好支书”等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采取“万名党员进党校”“党课开讲啦”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换届选举实践中来。
(二)教育动员
对于长期在村(社区)的党员,要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参与支持选举;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于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村(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网络或信函等形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选举。
(三)确定人数
村(社区)党组织确定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会党员人数,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同时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党员因下列8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本人和家属意见基础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⑥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后,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的;⑦已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党员,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没有从原单位转到居住地党组织,确实不能到会的;⑧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四、确定人选
把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发扬党内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
(一)制定办法
县(市、区)党委在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基础上,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级方案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三项承诺”、人选资格联审、考察公示等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乡镇(街道)党(工)委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并向党员群众公布。在此基础上,乡镇(街道)党(工)委形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二)民主测评
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情况;班子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应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村(社区)党员和群众推荐
在测评会上,请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部分群众参加,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详见参考样本5)。必要时乡镇(街道)党(工)委可直接提名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群众应有一定数量、具有广泛代表性。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详见参考样本6)。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详见参考样本7)。村(社区)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四)乡镇街道研究推荐
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详见参考样本8),结合民主测评、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和村(社区)党组织意见,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通报村(社区)党组织(详见参考样本9、10)。
(五)开展相关承诺
村(社区)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履职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作出辞职承诺(详见参考样本11、12、13),承诺书要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填写候选人初步人选呈报表报乡镇(街道)党(工)委(详见参考样本14)。
(六)进行资格联审
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人选资格初审,在此基础上由县级组织、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人选资格联审小组,对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联审把关。联审中落实容错纠错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分析研判。乡镇(街道)党(工)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
(七)确定考察人选
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派人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考察名单,组织开展考察。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后考察,其他人选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察。考察中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核查信访举报问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提交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相关人选考察情况和人员名单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村(社区)党组织。
(八)开展谈心谈话
根据推荐、联审、考察和研究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指导督促村(社区)党组织对村(居)民小组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根据反馈考察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详见参考样本15)。
(十)请示批复
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详见参考样本16),乡镇(街道)党(工)委及时批复(详见参考样本17)。
五、大会选举
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好党员大会。
(一)筹备组织
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在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1.起草报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回顾几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做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方面内容及下一步工作考虑。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居)民委员会、村(社区)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本村(社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老干部、老党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定。
2.准备文件。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基本情况、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和选举办法等(详见参考样本18、19)。
3.会议研究。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情况,确定大会时间、地点、议程,讨论研究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参加党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和应到会党员人数,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详见参考样本20、21)。外出党员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
4.下发通知。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程、基本要求等。对外出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5.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重朴实。党员的座区和坐席,可按各地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和投票用的票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二)大会议程
党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委员会主持,议程如下:
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是否有效(详见参考样本22)。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宣布大会开幕,全体党员起立、面向党旗,奏(唱)国歌。〔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换届选举法规和纪律专题教育等环节〕。
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4.上届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详见参考样本23)、推选监票人。
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8.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9.选举委员。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主持人宣布委员当选人员名单。
(1)监票人、计票人清点到会人数并向大会报告(详见参考样本24)。
(2)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监票人报告分发选票情况(详见参考样本25、26)。
(3)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4)到会党员填写选票并依次投票。党员填写选票应持慎重态度,考虑成熟后再填写;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的他人代写,但一定要体现选举人自己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5)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开箱清点选票,向大会报告发出和收回选票数量,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详见参考样本27)。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程序要求,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
- 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开箱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废票)。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获得赞成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7)宣布计票结果(详见参考样本28)。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8)宣布委员选举结果(详见参考样本29)。
10.选举书记、副书记。新当选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采用等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书记、副书记,并研究委员分工。到会委员不少于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票上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详见参考样本30、31)。
11.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经过联审考察的候选人当选的,经请示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当场只宣布选举得票数,由村(社区)党组织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联审考察,待确认人选符合资格条件后才能宣布当选。当选人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12.主持人宣布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员名单(详见参考样本32)。
13.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4.新当选委员会委员与大家见面,书记发言。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等环节〕
15.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三)报告批复(详见参考样本33、34、35)
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
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备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新当选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由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公告,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村(社区)设立纪委的,纪委委员和书记参照上述流程同步选举产生,新当选的纪委委员和书记报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通过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
各地可在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过程中,统筹做好出席乡镇党代会代表的选举。
六、后续工作
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社区)组织配套建设。
(一)班子交接。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在党员大会闭幕7天内及时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遗留问题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统筹做好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思想疏导。乡镇(街道)党(工)委要专门同离任村(社区)干部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理顺心气、打开心结,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三)材料归档。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材料收集,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选举结果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四)配套建设。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及时健全共青团、妇联等配套组织建设。县乡要落实村组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指导村(社区)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向村(居)民小组延伸,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村组干部用权。
(五)履职培训。在换届选举完成后3个月内,通过采取省、州(市)示范培训、县(市、区)重点培训、乡镇(街道)全员轮训的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履职培训,着力提高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引导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