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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村(社区)干部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促进村(社区)干部更好的履职尽责,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实施村干部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工作实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村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促使村干部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推动“四大攻坚”,加快 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
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健康指导员、预任制(后备)干部。
三、积分项目及内容
村干部积分制管理主要是对党委政府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村干部日常考核和民主测评四个方面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辅之以加减分。
(一)基础积分
共150分,主要由四部分构成:
1.常规工作落实占74分,主要是对信访维稳(9分)、人大(1分)、党建(8分)、宣传(6分)、统战(3分)、武装(3分)、农业(7分)、村级事务管理(19)、环境整治(10分)、卫计(3分)、民政(5分)等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重点工作落实占68分,主要是对移风易俗(35分)、秸秆禁烧(25分)、招商引资(8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3.日常考核占6分,主要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作风建设、学习、考勤、出席会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民主测评得分占2分,主要是组织评议和群众测评两个方面。
(二)加减分项
1.加分项目。村干部个人因工作受到国家、省、滁州市及天长市表彰的,年度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同样工作受到重复表彰的,以最高分计算,当年未能及时统计的,可顺延到下年加分。
村干部个人所负责的工作受到国家、省、滁州市及天长市表彰的,本人按100%计入年度加分,村(社区)书记、主任各按80%计入年度加分,其他村干部按40%计入年度加分。
在项目征迁、土地增减挂、上级现场会召开等工作中,因工作优秀,或者各项工作中有创新项目被上级认定的,将据实进行年度加分。
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减分项目。村干部个人因工作失职受到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给予扣分,年度分别按国家级扣10分、省级扣8分、市级扣5分、县级扣3分,镇级扣2分执行;个人受党政纪处分的扣5分(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村干部个人所负责的工作受到批评、通报、约谈及其它情形的,本人按100%计入年度减分,村(社区)书记、主任各按20%计入年度减分。
在项目征迁、土地增减挂以及重大问题处理等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将据实对具体责任人进行年度减分。
扣分不设下限。
四、考评方式及程序
(一)考评方式
1.常规工作任务考核。按照单项百分制考核进行,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制定百分制考核细则,由分管领导牵头,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度考核,年底职能部门将各村(社区)两次考核结果平均后,交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按分工分别纳入对应的每位村干部个人积分。
2.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年底统一由牵头领导进行考核,实行得分制,按照考核细则量化考核,重点工作未开展的不得分,重点工作各村(社区)不安排专人分工,考核得分纳入每位村干部个人积分。
2.村干部日常考核。由镇纪委牵头,制定日常考核细则,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进行,每月开展检查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对相关村干部予以扣分,直至6分分值扣完为止。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的干部从严问责处理。
3.民主测评。由镇组织部牵头,制定民主测评计分办法,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情况按民主测评计分办法计分后,按2分分值纳入每位村干部个人积分。
(二)考评程序
1.建立台账。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村干部积分制管理登记台账,做到一村一册、一人一档。
2.考核汇总。年底镇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包村干部对村干部积分量化考核予以汇总,进行加减分得出年度积分,并换算出权重得分,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由包村干部在村“两委”会议上进行通报。
3.申请复议。村干部对积分考核情况如有异议,应在通报后3日内向包村干部提出,由包村干部视情况报镇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情况及时反馈。
4.公开、公示。镇、村分别对村干部积分情况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包村干部应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细致协助做好积分评定工作。
五、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85%(含85%)以上的村干部为称职等次,绩效报酬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85%-70%(含70%)的村干部为基本称职等次,当年不计入晋级年限,其中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85%-80%(含80%)的村干部绩效报酬按80%发放,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80%-75%(含75%)的村干部绩效报酬按70%发放,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75%-70%(含70%)的村干部绩效报酬按60%发放;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70%以下的村干部为不称职等次,绩效报酬不予兑现,原有职级递减1级,减少相应职级补助。
2.年度考核得分权重在85%(含85%)以上的村干部方可参加上级评先评优,对村干部平均得分权重低于85%的村(社区),当年不能作为先进集体推荐表彰,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在村干部平均得分权重85%以上的单位中按从高到低来选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各奖村(社区)8000元、6000元、5000元,奖金由村(社区)自行分配。
3.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村(社区)中,按照该村(社区)班子成员数的30%确定优秀村干部名额,其他未获表彰的村(社区)干部,因个人或所负责工作受到天长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当年考核视同优秀等次。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当年度绩效工资增加10%发放;连续三年及以上考核优秀的村(社区)干部当年度绩效工资增加20%发放。
4.另设移风易俗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卫生计生工作、殡葬工作、扶贫工作、文明创建工作、综治工作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单项奖,其他工作如需设单项奖的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年度得分权重低于75%的村干部,镇纪委将予以约谈提醒,帮助整改。对连续两年得分权重低于75%的村干部将采取劝退、责令辞职、降格使用、依法罢免等方式予以组织处理。
5.移风易俗、秸秆禁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村(社区)不参与评优。
6.此考核方案对镇包村(社区)干部同样适用,纳入考核,与相关奖惩挂钩。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量化考核和日常监管等工作。镇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制定好相关工作考核细则,及时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压实两个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本细则积极配合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办公室抓好考核工作的落实,镇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村干部日常管理的监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积分制管理工作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导致村干部队伍涣散、不正之风滋长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在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依据党规党纪予以严肃处理。
本细则由X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铜城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考核清单
序号 | 考核项目及分值 | 牵头 领导 | 考核部门 | 单项分值 | |
1 | 信访维稳 (9分) | 综治信访 | 韩湘贵叶永明 李志阳 | 综治办 | 4 |
2 | 公共安全 | 派出所 | 3 | ||
3 | 司法工作 | 司法所 | 2 | ||
4 | 人大(1分) |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开展 | 韩湘贵 | 人大办公室 | 1 |
5 | 党建 (8分) | 基层党建工作 | 毛昌龙 | 组织部 | 8 |
6 | 宣传 (6分) | 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 万雪晴陈善良何宏永 | 宣传部 | 1.4 |
7 | 文明城市提升 | 3 | |||
8 | 文体工作 | 文体站 | 1.6 | ||
9 | 统战(3分) | 统战工作 | 万雪晴 | 统战部 | 3 |
10 | 武装 (3分) | 武装工作 | 程 兵 韩建华 | 武装部 | 3 |
11 | 农业 (7分) | 畜禽养殖及防疫 | 陈善祥 刘维晴
| 兽医站 | 0.5 |
12 | 农业机械管理 | 农机站 | 0.5 | ||
13 | 林业工作 | 林业站 | 1 | ||
14 | 水利工作 | 水利站 | 1.5 | ||
15 | 三资管理 | 农经站 | 3 | ||
16 | 农村小额保险 | 劳动保障所 | 0.5 | ||
17 |
村级事务管理(19分) |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 黄留龙 | 规划分局 | 2 |
18 | 防溺水工作 | 岑晓慧 | 妇联 | 1 | |
19 | 农村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 | 刁杏坤 | 财政所 | 0.5 | |
20 | 城乡居民保险 | 刘维晴许李平 | 劳动保障所 | 1 | |
21 | 农村安全 | 工办 | 1.5 | ||
22 | 环保 | 1.5 | |||
23 | 共青团工作 | 谷立军 | 团委 | 1 | |
24 | 妇联工作 | 岑晓慧 | 妇联 | 1 | |
25 | 政务服务工作 | 岑晓慧 | 党政办 | 1 | |
26 | 市长热线、来信来访 | 岑晓慧 | 党政办 综治办 | 7.5 | |
27 | 乡村道路管护 | 李志阳韩建华 | 公路站 | 1 | |
28 | 环境整治(10分) | 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 黄留龙黄玉龙 | 环卫所 | 10 |
29 | 卫健 (3分) | 卫健工作 | 何宏永 | 卫健办 | 3 |
30 | 民政 (5分) | 民政工作 | 岑晓慧 | 民政办 | 3 |
31 | 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 2 | |||
32 | 重点工作(68分) | 移风易俗 | 万雪晴陈善良 | 宣传部 | 35 |
33 | 秸秆禁烧 | 陈善祥 | 林业站 | 25 | |
34 | 招商引资 | 许李平 | 工办 | 8 | |
35 | 村干部 日常管理 (6分) | 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工作纪律执行、出席会议等情况 | 郑训发 岑晓慧 | 镇纪委 党政办 | 6 |
36 | 民主测评(2分) | 民主测评 | 毛昌龙 | 组织部 | 2 |
附件2:
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一)信访维稳工作(9分)
1.综治信访(4分)
1.1 群众信访工作(2分)
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 思想疏导与就地解决问题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
(1)村(社区)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组,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坚持各类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处置并有记录归档;(0.1分)
(2)村(社区)综治中心每天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并能够及时就地化解处理,确保息事宁人。(0.1分)
(3)因对信访隐患人员排查化解措施不到位、稳控工作不力造成越级访,群众来镇初访一次扣0.2分,重访或集体访一次扣0.3分;造成人员上行,到县、市、省上访一次的扣0.3分、0.4分、0.6分,造成进京非访一律不得分。同一信访人因同一信访事项以最高层次扣分计算。
1.2 双提升工作(0.5分)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双提升”工作,积极构建平安 ,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村(社区)“双提升”工作有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工作有计划、有痕迹、有总结,资料规范归案;(0.2分)
(2)能够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宣传无死角,群众知晓率明显提高,确保省民调一年两次调查结果不出任何差错。(0.3分)
1.3 扫黑除恶(0.5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1)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工作有计划、有痕迹、每月有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资料规范归案;(0.1分)
(2)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两委成员首先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读本)精神知晓,并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0.1分)
(3)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并做到及时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0.1分)
(4)建立长效机制。(0.2分)
1.4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0.5分)
(1)高度重视,组织健全,把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0.2分)
(2)全面摸排,掌握底数,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和服务,成立关爱小组并落实救治救助等关爱责任。(0.3分)
1.5 禁毒工作(0.5分)
(1)有涉毒人员花名册,熟知辖区内涉毒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情况清、底子明;(0.2分)
(2)开展“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向辖区村(居)民开展禁毒法治教育,营造浓厚的无毒氛围。(0.3分)
2.公共安全(3分)
2.1 防控体系建设(2分)
以平安 、平安村(社区)建设为契机,建立新型的群防群治组织网络,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建成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数字化的社会防控体系。各村(社区)未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并建立规范、长效的巡逻机制,队伍建设不到位的扣1分;各村(社区)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节点时期未开展治安巡逻,未按镇要求开展工作的,扣0.5分。各村(社区)建立义警,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0.5分。
2.2 反邪教(1分)
(1)村(社区)未建设固定宣传窗、墙,扣0.2分,未张贴、发放反邪教宣传教材和资料的,扣0.2分。
(2)反邪教落实、宣传和打击情况。走访单位、企业和公共场所,未发现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资料的,扣0.2分;各村(社区)未确定专职员、信息员及其工作履职情况的,扣0.2分;对工作职责不负责、不积极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扣0.2分。
3.司法工作(2分)
3.1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分)
各村(社区)应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推诿扯皮,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1)按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缺少一个月报表扣0.1,扣完0.5分为止。
(2)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致使矛盾久拖不决的,有一起扣0.1分,因工作推诿扯皮造成当事人向县、市、省甚至国家反映的分别扣0.2分、0.3分、0.4分、0.5分,扣完为止。
(3)因化解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民转刑”的有一起扣0.3分,造成有人员死亡现象的有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3.2 社区矫正(0.5分)
(1)熟知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有完整的人员花名册;(0.2分)
(2)协助、配合司法所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违规外出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司法所汇报,不得瞒报、漏报。(0.3分)
3.3 法治宣传(0.5分)
(1)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半年、全年普法工作总结。未成立领导组或无研究会议记录的各扣0.1分。每缺少一个计划或总结的扣0.1分。
(2)积极开展“12·4”全国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村组干部、“法律明白人”等开展学法培训,有图片、签到簿及讲稿,加强对农民务工人员的法治教育(0.2分)。未开展法治教育的不得分。
(3)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0.2分)。未开展创建活动的不得分,缺少活动方案、图片或记录的,酌情扣0.1或0.2分。
(二)人大(1分)
4.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开展(1分)
(1)代表小组每年开展四次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记录、有照片得0.4分,缺一次扣0.1分。
(2)按时组织代表述职评议且材料齐全得0.2分,否则不得分。
(3)按时组织代表开展选民日活动且材料齐全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4)代表按时参加镇人大活动及代表小组活动的得0.2分,每缺一人次扣0.05分。
(5)各村(社区)每年上报4次以上代表活动信息得0.1分,否则不得分。
(三)党建(8分)
5.基层党建工作(8分)
(1)载体建设(0.5分)。有党员承诺、践诺登记表、网格化登记表、走访记录表、慰问困难党员群众花名册、党员民主评议表(可结合星级创评)、村企联建(有联建任务的村)相关材料,缺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2)党建引领信用村工作(0.5分)。按规定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工作,信息采集、系统录入按照要求推进,完成任务的得0.5分。
(3)党员队伍建设(1分)。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发展一名党员;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和票决制,预备党员按期转正,“三会一课”及发展党员工作有一项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4)党费收缴工作正常(0.5分)。党员能够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发现一人未缴纳或未足额交纳党费的扣0.1分,党员证记录不规范的有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
(5)党务公开规范(1分)。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公开程序严格规范,材料归档完整,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流程开展工作,每发现一处未按流程开展扣0.2分,扣完为止。
(6)围绕年初市、镇农组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实施、年终有总结,平时能够按要求及时上报组工材料;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圆满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未按时完成工作的每一例扣0.2分,扣完为止。
(7)村级先锋网站维护工作(0.5分)。村级先锋网每周至少更新1篇,每月至少更新4篇新闻稿,少一篇或不及时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8)党员远程电教工作(0.5分)。党员远程教育正常开展电教活动,每月不少于4小时,有较为详细的播放记录可查(0.5分)。有一次未完成月播放任务的扣0.5分。
(9)集体经济增收(0.5分)。集体经济收入增幅超10%,得0.5分,否则,不得分。
(10)完成镇组织部交办的各项工作(1分)。有一项未能及时按质完成扣0.2分,扣完为止。
(11)落实学习制度(0.5分)。有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将理论与专业知识学习相结合,不流于形式,完成学习任务的,得0.5分。
(12)完成“党建项目、书记工程”各项工作落实(0.5分)。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效果,未按照上报的计划推进的,视具体情况扣分,扣完为止。
(四)宣传(6分)
6.宣传思想政治工作(3分)
6.1 宣传基础工作(1.4分)
(1)推荐、评选“五级好人”不少于1人得0.2分,未推荐扣0.2分;被评为市级以上好人的再得0.2分。
(2)被市级以上新闻主流媒体采用稿件2篇以上得0.4分,少1篇扣0.2分,扣完为止。
(3)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并建立“2+N”志愿者队伍的得0.2分,全年组织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不少于12次并做好活动记录的得0.4分,少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6.2 文体工作(1.6分)
(1)农家书屋开放正常0.3分。每周开放不少于5天,少一天扣0.1分,借阅登记簿记录规范,有一项不规范扣0.1分,室内环境整洁,图书摆放整齐,有一处不到位扣0.1分,扣完为止。
(2)体育设施建设0.5分(有一场、二台、十三件套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缺一项扣0.1分。管护到位0.2分。体育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有维修记录及图片,有一项不到位扣0.1分,扣完为止。
(3)文体活动正常开展0.6分。每年集中开展节日文化、农民健身活动不少于2次,有活动记录、有图片,资料不全的扣0.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7.文明城市提升(3分)
(1)按照文明城市提升行动清单完成各项任务1分,未完成的每项扣除0.2分,扣完为止;
(2)营造文明城市提升舆论氛围0.4分,村部周边和重要点位无公益宣传标语的扣0.2分,氛围不够浓厚的扣0.2分;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问题清单整改工作0.6分,逾期未完成的或整改不力的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4)定期提供文明城市提升相关新闻稿件和活动图片0.5分,全年不少于2篇,少一篇扣0.2分;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0.2分,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加0.3分。
(五)统战(3分)
8.统战工作(3分)
(1)对本村(社区)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和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熟悉,掌握了解和管理本辖区内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进行的各种宗教活动,立即向上级统战部门报告。(0.5分)
(2)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内宗教场所的各项事宜的督查工作,指导和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特殊敏感时期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0.5分)
(3)能及时收取回复镇统战部门下发的通知,并按时完善和报送相关材料。(1分)
(4)协助做好宗教界移风易俗工作,对辖区内丧事大操大办的情况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镇统战部门和宣传部门。(1分)
(六)武装(3分)
9.武装工作(3分)
9.1 民兵工作(1分)
(1)年度征兵工作(0.5分)。适龄青年网上报名应征登记率达100%得0.1分,宣传工作到位得0.1分,进站率达任务数100%的得0.1分,完成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进站任务数得0.2分,以上每项完成的得分,未完成的不得分;有退兵的此项不得分。
(2)民兵整组参加点验或战备演练到点率达100%(0.1分)。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村级民兵营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有办公室、制度牌、队旗,档案资料规范(0.2分)。缺一项扣0.1分。
(4)年度民兵工作材料按时按质上报,会议出勤率达100%(0.2分)。未上报有一次扣0.1分,会议缺勤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9.2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1分)
(1)保障措施(0.5分)。由村(社区)书记兼任服务管理站站长并有专职联系人得(0.2分),有专门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服务窗口得(0.1分),建立各类服务制度设置服务热线的(0.1分),对信访诉求及时处理并建立台账得(0.1分)。
(2)帮扶援助拥军氛围(0.5分)。为困难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制定帮扶计划得(0.1分),按要求开展“六必访”得(0.1分),开展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和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帮扶援助得(0.1分),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得(0.1分),充分营造拥军氛围得(0.1分)。
9.3 双拥工作(1分)
(1)将双拥工作列入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范围,成立双拥工作小组,有分管负责人,有专人负责双拥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完善,材料规范、完整。(0.5分)
(2)每年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爱国拥军活动至少一次以上,有情况总结,有图片资料。(0.5分)
(七)农业(7分)
10.畜禽养殖及防疫(0.5分)
(1)组织领导(0.2分)。村(社区)有专人负责、有会议记录, 每一项计0.1分。
(2)防疫密度(0.2分)。生猪防疫达100%得0.1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02分;家禽防疫密度80%得0.1分, 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0.02分。
(3)疫情控制(0.1分)。无疫情发生得0.1分,发生重大疫情的此项不得分。
11.农业机械管理工作(0.5分)
(1)推广机插面积达1000亩,且连片的得0.2分,否则不得分;
(2)农机各种报表报送及时的得0.2分,有一次不及时扣0.1分;
(3)其他交办任务完成情况0.1分。
12.林业工作(1分)
(1)按质按量完成新造林任务(0.4分)
1、有50亩以上连片造林(0.1分)没有不得分。
2、积极发展“三棵树”(0.1分)没有的不得分。
3、完成造林任务且保存完好(0.2分),完成造林任务80%以上且保存完好的,得0.1分,完成造林任务90%以上且保存完好的,得0.2分。
(2)按时间节点完成季节防火、防虫工作(0.2分)
1、有专人负责防火、防虫监测(0.1分)。否则不得分。
2、按时间节点上报各项报表(0.1分)。否则不得分。
(3)按上级林长制改革工作要求完成推进任务(0.2分)
1、按时完成林长履职登记薄,得0.1分。
2、及时上报林长制各项材料,得0.1分。否则不得分。
(4)做到按规砍伐(0.2分)做到持证砍伐,全年累计2次以上无证砍伐的,不得分。
13.水利工作(1.5分)
13.1 水利工程管护和河长制工作(1分)
(1)组织领导方面(0.1分)。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专职水管员为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否则不得分。
(2)工程维护管理方面(0.4分)。
①建立辖区内水利工程管护台账得0.1分,以发放“两证”的水利工程为对象;
②每处水利工程明确专人护管并签订管护责任书得0.1分;
③按照各类工程管护要求,工程现场管护到位的得0.2分,发现一处管护不到位的扣0.1分,扣完为止。
(3)年度水利建设任务方面(0.1分),相关村(社区)能积极做好施工协调工作,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得0.1分。
(4)河(湖)长制工作方面(0.4分)。
①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日常巡河库渠的得0.1分;(以巡河APP记录为准)
②经常性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积极响应、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得0.1分;(提供有关活动图片)
③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效果情况。辖区内的河流、水库、塘坝、渠道无乱垦乱植、乱倒乱排、乱搭乱建、违规养殖等情况得0.2分。(以实地查看为准)
辖区内出现一处黑臭水体的或被媒体、上级部门曝光通报的生态环境问题,本项不得分。
13.2 防汛抗旱工作(0.5分)
(1)成立防汛抗旱机构(0.1分)。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村(社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两委”为成员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2)防汛物资筹备工作(0.1分)。
防汛物资储备:有固定仓库,有编织袋、铁丝、木桩等防汛物资得0.1分或进行防汛物资社会号料:提供社会号料合同的得0.1分。
(3)防汛抢险应急队伍组建(0.1分)。各村(社区)组建一支不少于15人的抢险应急队伍,队伍人员平均年龄不高于45周岁。
(4)汛前检查及隐患处置方面(0.2分)。
①及时全面开展汛前检查,包括辖区内所有的涵闸、堤防、小水库、泵站等,漏查一处扣0.05分;
②发现一处隐患未及时消除并等靠镇政府解决的,有一处扣0.05分;
③度汛工程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涵闸、堤防、泵站要明确专人管理并与管理责任人签订汛期管理责任书,少一处扣0.05分;
④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汛期被镇政府有关部门抽查到无人值班值守的一次扣0.05分,被上级部门抽查到无人值班值守的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14.三资管理(3分)
14.1 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0.5分)
(1)合同规范:按照流程,有会议记录、公开招投标,投标人满三人及以上,得0.1分,有一项不规范不得分。
(2)台账管理:台账包含收款收据、银行缴款单、按时入账等,得0.2,有一项不规范不得分。
(3)完成年初制定的收益计划及增长目标的得0.2分,总额每低1万元扣0.1分,增速每低五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4.2 农村改革工作(0.5分)
(1)按时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会议得0.2分(每季度一次),缺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按时召开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两次)得0.2分,少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按时完成其它改革试点任务得0.1分。
(4)集体资产、资源(含房屋、厂房等资产及土地、水面、林地、荒地等资源)处置及对外出租、发包等一律进入市产权平台交易得0.2分,有一项未进入平台交易的扣0.1分,扣完为止。
14.3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2分)
(1)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得0.2分。
(2)财务及时报帐的得0.5分(每季度至少一次),报账不及时的有一次扣分0.25,扣完为止。
(3)“三资”台账管理规范,变动信息调整及时的得0.3分,未及时调整的有一项扣0.15分,扣完为止。
(4)财务公开及时,资料齐全的得0.5分。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少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5)集体资产、资源(含房屋、厂房等资产及土地、水面、林地、荒地等资源)处置及对外出租、发包等程序规范得0.5分,有一次不规范的该项不得分。
经查实私设小金库或财务出现严重违纪问题的该项不得分。
15.农村小额保险(0.5分)
(1)完成农村小额保险任务70%以上的得0.4分,完成70%以下的按比例得分。
(2)参保人数及保量及时上报,且无矛盾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八)村级管理事务(19分)
16.村镇规划建设管理(2分)
(1)申报审批(0.5分)
村(社区)对拟申请建房户初审记0.5分:建房户有申请报告的记0.1分;村(社区)有现场勘测图片、有“两委”研究会议记录并由村(社区)集中统一上报至镇规划分局的记0.1分;镇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村(社区)集中统一上报的建房户应提供的材料,现场核实是否符合规划建房条件,对符合规划的出具现场勘验报告,建房户持报告填报建房手续,同时具备四邻签字同意建房,报请镇村镇规划建设领导组研究审批的记0.1分。不按此程序申请审批的,不得分。
(2)建设管理(1.5分)
村(社区)所辖区域内出现不履行报建手续或履行报建手续后未经批准仍私搭乱建的有一起扣0.5分;出现不符合规划占用农用地、耕地私搭乱建的有一起扣0.5分;出现虽履行报建手续并经批准但未按批准要求建设,村(社区)监管不到位的有一起扣0.5分;村(社区)对建房户建筑材料乱堆放监管不到位的有一起扣0.5分。以上前三种情况中,村(社区)只要有同一种情况出现两起的或者两种情况都出现的,该项即不得分。
上述两项当年未出现的记满分,出现一项,扣一项,扣完为止。
17.防溺水工作(1分)
(1)辖区内池塘全部插牌到位(0.3分)
(2)防溺水时期内每天有专人进行巡查并有巡查记录(0.3分)
(3)建立村级防溺水工作台账(0.4分)
18.农村级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工作(0.5分)
(1)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的得0.2分。对照市综改办规范要求,每缺一项扣0.02分,扣完为止;不主动申报的不得分。
(2)按时完成筹资任务并缴入专户的得0.1分。每推迟一天扣0.01分,扣完为止。
(3)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且验收合格的得0.2分。每推迟一天扣0.02分,验收不合格不得分。
19.城乡居民保险(1分)
19.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0.6分)
(1)按月及时报送材料的得0.2分,未报送或报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任务的得0.1分,每推迟一天扣0.05分,扣完为止。
(3)按月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名单得0.2分,发现一例瞒报漏报扣0.05分,扣完为止。
(4)养老金冒领追缴工作0.1分,按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收缴到位得满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9.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0.4分)
(1)信息准确无误的得0.2分,发现信息有误的,有一例扣0.05分,扣完为止。
(2)参合率达100分得0.2分,发现一例漏保的扣0.05分,扣完为止。
20.农村安全(1.5分)
(1)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扣0.5分;
(2)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的一例扣0.5分;
(3)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安全事故情节轻微的一例扣0.1分;
(4)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不低于4次,少一次扣0.1分;
(5)各村(社区)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一次,会议记录和签到簿不规范的有一处扣0.1分,以上条款总分1.5分扣完为止。
21.环保(1.5分)
(1)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以巡查记录为准,缺一次扣0.2分;
(2)未及时制止、报告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有一例扣0.1分;
(3)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环保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群众上访的,有一例扣0.2分,以上条款总分1.5分扣完为止。
22.共青团工作(1分)
(1)共青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得0.2分;完成团委交办各项任务得0.2分。
(2)开展各类宣传和帮扶活动得0.2分;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再得0.2分,被市级以上平台采用的再加0.2分。
23.妇联工作(1分)
(1)开展“三八”维权月活动、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工作(0.2分)
(2)做好妇女信访接待和登记工作、维护妇女权益(0.3分)
(3)开展形式多样的巾帼志愿者活动(0.3分)
(4)及时报送工作信息(0.2分)
24.政务服务工作(1分)
(1)按要求完成下达的整改任务、参加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0.1分)
(2)服务大厅管理:
各窗口及办公室的空间分布标识明显,办公场所及服务大厅整齐清洁,安全无隐患(0.1分)
办公桌柜及受理台面物品摆放整齐统一,文档资料存放分类清晰整齐,印制、摆放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0.1分)
窗口人员佩证上岗,及时更新公开亮相台信息(0.1分)
(3)按要求办理政务服务办件工作、全年无超时办件并有相关“好差评”评价(0.4分)
(4)定期进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0.2分)
25.市长热线、来信来访(7.5分)
25.1 领导重视(0.5分)
村(社区)书记是否重视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是否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重大事项是否亲自办理并督促落实。
25.2 组织落实(1分)
村(社区)是否明确一位村干部专门负责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0.5分);工作人员能力强、作风正,对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办的交办事项是否按要求认真落实,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是否热情、耐心、尽责(0.5分)。
25.3 制度建设(1分)
村(社区)是否建立了内部工作责任制,明确负责人、承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0.5分);办理台账是否规范,软件资料是否齐全(0.5分)。
25.4 办理成效(3.5分)
村(社区)对市长热线、来信来访件办理迅速、效率高,年终办结率达100%(2分);对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办交办的事项能否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并答复来电人(1.5分)。
对于在办理市长热线、来信来访办交办事项时,存在推诿,不配合办理的,一次扣0.5分,情节严重的一次扣1分。
25.5 群众满意度(1分)
诉求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由党政办抽查或回访群众衡量。回访群众对处理事项不满意的,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扣除0.2-0.5分。
26.乡村道路管护(1分)
(1)辖区内道路路面无破损,有1处扣0.1分。
(2)道路两侧无乱种植(原则1.5米以内,具体视路的类别、路肩宽度而定),路肩平整及时清杂,有1处扣0.1分。
(3)道路两侧农作物秸秆,柴草堆放整齐,发现1处不整齐扣0.1分。
(4)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陈旧性垃圾,有1处扣0.1分。
(5)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经营堆放规范,有遮挡无乱堆乱放,有1处不规范扣0.1分。
以上条款总分1分扣完为止。
(九)环境整治(10分)
27.农村环境长效管理(10分)
27.1 村(社区)驻地管理(1.5分)
(1)村(社冈)驻地主干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挂乱晒、无乱涂乱画乱张贴;(有1处扣0.2分)
(2)沿道商户店招、广告牌规范,无破损、无出店、占道经营;(有1处扣0.2分)
(3)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公益、公共场所秩序规范;(有1处破损、不规范扣0.2分)
(4)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无便渍;(有1处扣0.2分)
27.2 “道路”管理(1.5分)
(1)辖区内道路面无破损;(有1处扣0.2分)
(2)道路两侧无乱种植(原则1.5M以内,具体视路的类别,路肩宽度而定),路肩平整及时清杂:(有1处扣0.2分)
(3)道路两侧农作物秸秆,柴草堆放整齐;(有1处不整齐扣0.2分)
(4)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无陈旧性垃圾:(有1处扣0.2分)
(5)道路两侧废品收购点经营堆放规范,有遮挡无乱堆乱放;(有1处不规范扣0.2分)
27.3 “自然庄台”管理(2分)
(1)自然庄台内干净卫生,房前屋后无陈旧性垃圾,无垃圾乱倒(有1处扣0.2分)
(2)自然庄台杂物、农作物秸秆无乱堆乱放:(有1处扣0.2分)
(3)房屋周边无臭水沟,污水塘,露天粪坑:(有1处扣0.2分)
27.4 “绿化”管理(1分)
(1)辖区内植绿扩绿,主要道路行道树无倾倒、残断、枯死、缺株,定期刷白,按时修剪:(树木不规范,有1处扣0.1分;不刷白、修剪有1处扣0.2分)
(2)辖区内绿地景点,绿化带修剪整齐规范。花草木无枯死,绿化带、树池、花池无种植:(有1处扣0.1分)
(3)辖区内树木无乱拉接、乱挂晒,绿化带、绿地无杂草,无砖头石块等杂物;(有1处0.1分)
27.5 “河塘”管理(1分)
(1)辖区内省、县系、乡道、村村通两侧沟塘、渠、河道水流畅通,水面无漂浮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无臭水沟、黑水渠、无淤积和障碍物;(有1处扣0.1分)
(2)埂、堤、坡无散落垃圾、无乱搭建、无乱堆放;(有1处扣0.1分)
27.6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管理(1分)
(1)村(社区)重视环境整治工作,有专人负责,制度上墙完整;缺1项扣0.2分)
(2)每周定期巡查,有记录,有图片;(缺1项扣0.1分)
(3)因地制宜引导居民自觉将生活垃圾分类,及时入桶,无乱扔乱丢现象;(有1处扣0.1分)
27.7 车辆管理(2分)
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辆线内有序朝向一致停放。(有1处扣0.1分)
(十)卫健工作(3分)
28.卫健工作(3分)
28.1 疫情防控暨疫苗接种工作(1.5分)
(1)全力排查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人员,做到不漏一人,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有随访记录、有图片(漏一人扣1.5分)
(2)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要做好随访、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管控到位(漏一人扣1.5分)
(3)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引导群众戴口罩、测温扫码等登记工作(缺一项扣0.5分)
(4)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摸排工作,做到“人等苗”,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安全。(缺少摸排花名册扣1分、缺少已经接种过人员花名册扣1分、有一人没有接种二针或三针的扣1分,扣完为止)
28.2 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0.5分)
卫生和计划生育落实“村为主”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齐抓共管,人人有责。有政策外多孩生育瞒报漏报一经查实的,一律不得分。具体考核办法按《 镇村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考评执行。
28.3 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1分)
(1)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一岗双责,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村(社区)的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到位得0.4分。未成立组织的扣0.2分,无人员分工的扣0.2分。
(2)按月及时报送材料的得0.6分,未报送或报送不及时的有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片否决,在督查中每发现一例卫生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扣0.5分,发生重大卫生和食品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十一)民政(5分)
29.民政工作(3分)
29.1 农村低保工作(0.9分)
(1)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工作(0.3分)。低保及时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新增、停保、减员等及时调整(0.2分),未及时调整的,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村级民主评议弄虚作假的扣0.1分;
(2)张榜公示到位(0.2分)。民政救助公示栏低保名册未长期公示、低保新增、停保、减员等调整表未在民政救助公示栏中公示,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情况(0.1分)。发现未备案的不得分。
(4)档案资料管理、信息上报工作(0.3分)。低保调整材料、档案材料齐全、准确、及时(0.2分),材料有不齐全等情况的,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按质上报信息的扣0.1分。
29.2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0.4分)
五保人员调整材料上报不及时、不完整、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新增五保核查工作的扣0.2分;分散供养五保人员管护、突发性事情处理工作(0.2分),对五保人员管护不到位的,遇突发性事情未及时处理的,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9.3 村务公开工作(0.2分)
依法按时公开村务,未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 0.1分,扣完为止。
29.4 救助信访维稳及协商共治工作(0.5分)
对信访人员不及时答复反馈的,相关政策未及时宣传的(0.1分),出现一例不得分;有关救助对象集中上访或未及时处理造成越级上访的(0.2分),发现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协商共治工作(0.2分),村委会做事没有按要求开展协商的,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9.5 殡改工作(1分)
(1)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0.5分)。有无土葬(0.3分),发现一例不得分;殡改有关惠民政策未及时宣传到位,引起群众上访或出现负面舆情的(0.2分),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2)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0.3分)。超标准建墓立碑、活人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扩建工作(0.2分),出现一例扣 0.1分,扣完为止;散埋乱葬、二次棺葬的(0.1分),发现一例不得分。
(3)殡葬信息上报工作(0.2分)。未及时上报死亡人员信息、瞒报、漏报、相关证明提供不完整的,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0.困难群众帮扶工作(2分)
(1)领导重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0.4分)。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帮扶方案,确定一名帮扶专干。会议记录缺一次扣0.1分,无年度工作计划、帮扶方案的扣0.1分;未明确一名帮扶专干的扣0.1分。
(2)信息采集及资料完善情况(0.6分)。按时上报困难户的各类表册和信息,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相关资料规范齐全(0.2分)。信息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的,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帮扶工作落实情况(0.2分)。困难群众未精准识别,退出、进入程序不规范的,发现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帮扶专干日志内容记录情况(0.2分)。内容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各项评议公示程序规范(0.2分)。未按程序规范评议公示,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4)扶贫资金使用管理(0.2分)。在扶贫资金申报过程中,因把关不严,有违规违纪申报的,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5)帮扶工作有关政策的宣传,困难户的知晓度和满意度(0.4分),酌情扣分。
(6)参加镇级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会议无故缺席或迟到(0.2分),出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十二)重点工作(68分)
31.移风易俗(35分)
(1)各村(社区)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修订村规民约,将白事流程纳入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完善、贴合民情、村民同意,将移风易俗工作细化到村规民约之中,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贴公示,延伸到各村民组。(3分)
(2)按照市文件精神,做好移风易俗“一会一队一约”建设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红白理事会人员固定、章程合规、发挥作用;移风易俗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健全、日常巡查、开展活动;参照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公约,制定村(社区)红白喜事公约。建设不健全的,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3分)
(3)红白理事特殊群体里,进行全面摸排,对八类人员实行登记造册,并按照移风易俗规定签订服务承诺。(3分)
(4)认真执行移风易俗白事流程,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发现违规1次扣2分,扣完为止。(6分)
(5)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工作,村(社区)部附近及主要交道道口要有移风易俗宣传标语、举报电话,同步做好宣传曝光工作,村部宣传栏设立光荣榜曝光栏,并及时更新。宣传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8分)
(6)辖区居民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党员、公职人员实行双向申报,遵守“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不办,不大操大办”的新规定。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辖区内饭店、自办宴席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和巡查登记表要及时更新。发现违规操办现象,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12分)
32.秸秆禁烧(25分)
32.1 组织保障(5分)
(1)有宣传车或小喇叭宣传,一封信、承诺书发放到户并签字的,得1分。
(2)组建秸杆禁烧应急灭火队并及时处置火点的,得3.5分。
(3)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的,得0.5分。
32.2 禁烧绩效(20分)
(1)被卫星遥感监测核实认定的火点每个扣8分;
(2)上级巡查发现认定的火点每个扣5分;
(3)本镇巡查发现的火点每个扣3分。巡查核实火点按照每2亩按1个火点认定;同一火点,不重复扣分,以通报级别扣最高分。
33.招商引资(8分)
(1)当年引进介绍1个项目,得0.5分;
(2)洽谈项目落地签约,得1.5分;
(3)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投产,得2分,以上条款总得分不超过8分。
(十三)村干部日常考核(6分)
34.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工作纪律执行、出席会议等情况(6分)
见附件3,《 镇村干部日常考核细则》。
(十四)民主测评(2分)
35.民主测评(2分)
见附件4,《 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民主评议细则》
附件3:
镇村干部日常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增强为民服务办事的能力,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
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健康指导员、预任制(后备)干部。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发生工作日期间饮酒和酒桌办公现象,发现一起扣本人2分,扣书记、主任各1分。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发现一起扣参与人员各1分,扣书记、主任各0.5分。
3.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发现一起扣领取津补贴人员1分,扣书记、主任各2分。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当事人被组织查实的扣2分,主动说明情况但未及时的扣1分,一周内主动说明情况的不扣分。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履行书面报告手续的扣本人2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被查实的扣本人5分;村(社区)知情不报的,扣书记、主任各2分。
6.发生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形的,分别扣相关人员1分。
发生上述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予以扣分外,还将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党政纪处分(对照减分规定执行)。
(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履行签到及请销假手续。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发现一例扣书记、主任各0.5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发现一例扣当事人0.5分;迟到早退的,发现一例扣当事人0.2分。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节假日每日需安排2名人员值班,未作安排的,扣书记、主任各0.5分;值班期间迟到早退的,扣当事人0.2分;无故脱岗离岗的,扣当事人0.5分。
3.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按时参加镇相关会议,迟到早退的,扣当事人0.2分;无故缺勤的,扣当事人0.5分,扣书记主任各0.5分。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在电脑或者手机上从事玩游戏、QQ聊天、炒股、买彩票等与工作无关事宜,扣当事人0.2分;无故脱岗离岗的,扣当事人0.5分;利用职务便利,向单位或服务对象推销物品的,扣当事人0.5分;对上级领导或部门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推三阻四、敷衍了事的,或者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的,一经查实,发生一次扣责任人0.5分。
5.发生其他违反工作纪律情形的,分别扣相关人员0.2分。
发生上述情形,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予以扣分外,还将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党政纪处分(对照减分规定执行)。
三、结果运用
村干部日常管理考核是村干部积分制管理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倒扣分方式进行,总分值6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年度积分制管理考核分值。
附件4:
镇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民主评议细则
为加强我镇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村干部民主评议工作,提升民主评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制定本细则。
一、村干部积分制管理民主评议对象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大健康指导员、预任制(后备)干部。
二、民主评议分镇党委评议和群众评议两个方面,党委评议由党政领导班子评议和职能部门评议组成。
三、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于本年度12月月底进行,也可于次年元月初进行,评议时发放民主测评表A(党政领导班子评议)、B(职能部门评议)和C(群众评议)。
四、民主评议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评议工作实绩为主。“德”指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能”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勤”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绩”指实际工作成绩;“廉”指遵守廉洁自律。
五、在进行评议时,应当遵守有关原则:(1)评议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有组织地进行;(2)评议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3)评议要注重干部实绩,抓主要问题;(4)评议要与干部的奖惩相结合;(5)在评议过程中,既要注意保障评议村干部的民主权利,又要保护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
六、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进行评分,A、B、C表分别按4:3:3比列计分,评议结果按2分分值纳入村干部积分制考评。对评议连续两年排名全镇村(社区)干部中后三位的,除考评外,由镇党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