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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8.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9.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1.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2.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3.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4.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5.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2022XX检察工作报告
2022年XX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2日在XX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XX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依靠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聚焦更高水平平安前旗建设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刻紧绷“政治大年”安全弦,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2件12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0件61人,受理审查起诉447件532人,提起公诉240件282人。积极投入命案防控工作,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护国有、集体财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7件31人,侵犯财产犯罪25件31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58件160人。持续净化社会风气,提起公诉涉“黄赌毒”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件42人。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反诈宣传。
2.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XX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前沿阵地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展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党员领导干部冲锋在前,积极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构筑起同心同德同力抗击疫情的坚强堡垒。自三月份以来,我院77名干警先后参与了高速公路卡口防疫执勤、集中隔离点志愿服务、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及保障工作、返乡人员转运以及非静默状态和静默状态下的每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真正做到了在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靠得住。
3.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件13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改善营商环境。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1人,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为企业纾困解难。通过走访企业,了解到察尔森水库周边村屯倾倒生活垃圾和残余农药垃圾,存在对水质造成污染、制约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的隐患,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向察尔森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4.接续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向阿力得尔苏木两个嘎查村派驻驻村干部5人,投入人员经费30.57万元,驻村工作队一以贯之扛稳压实帮扶职责,团结配合村“两委”开展好各项工作,紧盯群众所急所需,在办实事上有力有效。依托乡村振兴“晓景计划”,党组书记走访结对帮带“领军人才”,并解决帮带对象实际问题。推进“干部到乡”工程,全院干警深入帮扶村包联到户,了解结对家庭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干部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凝聚“一家人、一条心、一盘棋、一起拼”的共识。
(二)以民心为检心,增进社会治理效能
1.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扎实履行未成年人“国家监护人”法定职责,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件5人。倾注“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司法关怀,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持续探索符合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需求与身心发展规律的法治教育,2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
2.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通过办案系统摸排线索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1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5万元,全部向合作社延伸。对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协同妇联、民政等部门将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等方式纳入救助计划,使被救助人长期受益。
3.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如我在诉”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1件次,坚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均为100%,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2件,全部办结后无再次到上级检察机关申诉信访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52.34%,不诉率34%,分别同比上升21.63%、12.3%,进一步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修复社会关系。把加强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重要抓手,提出检察建议90件,其中,社会治理类和公益诉讼类45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
4.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7条,接待律师阅卷7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参与公开听证41件次,对不起诉案件全部做到“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到哪里。
(三)对标“止于至善”,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1.刑事检察优化提升
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依法监督立案1件1人、撤案1件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纠正侦查和审判违法情形22件,纠正漏捕漏诉2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件,监督纠正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不规范问题10件。办理的上级院交办的扎赉特蒙银村镇银行陈某某、王某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高利转贷案,秉持少捕慎诉理念,贯彻落实认罪认罚制度,既依法追究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又维护了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2.民事检察靶向发力
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办理了我院近三十年以来首例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案件,并获得上级院支持。加强涉企民事检察监督,认真开展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依法优先办理专项活动,受理涉企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监督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件并制发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纠正。围绕民事执行中群众较为关切的问题,扎实推进“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受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助推民事执行更加规范、高效。
3.行政检察力度增强
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法院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份,对行政非诉执行案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全部回复并予以采纳。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5件,并举行集中公开听证,制发类案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完全采纳。
4.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拓展
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诉求。2022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80件、立案65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2件。以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为切入点,持续跟踪监督境内外来物种刺萼龙葵清除整治情况,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守护科尔沁草原碧波。在全盟率先与松辽委察尔森水库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保障作用,凝聚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在林草专项行动中,及时介入提供侦查思路,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案件9件9人,为实现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发展的目标提供检察方案。
(四)抓实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1.政治建检培根铸魂
坚持以理论为先导,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讲好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故事,及时准确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报道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大会精神的政治热情和热烈反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履职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在检察工作过程中注重服务各族群众,努力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2.从严治检正风肃纪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和机关党建总体谋划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定期报送政治监督台账,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贯通协调。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聚焦重点任务,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把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来、抓严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内部共识不断巩固,全年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件,其中,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14件,让“有问必录”成为规矩、形成自觉。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从日常管理、着装形象、文明规范抓起,做到防微杜渐、阳光履职。
3.素能兴检固本强基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年入额院领导办案243件,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准确把握检委会职能定位,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次,集体学习2次,更好发挥检委会业务决策、把关和总结、指导作用。聘请来自XX旗市场监督管理局、XX旗林草局等5家行政机关的10名业务骨干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力“外脑”对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进行深度参与和有效指导,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在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及时止损、精简人力,解聘非必要岗位临聘人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都已全部支付完毕。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408人次,促进干警扩充知识储备、增强履职能力。
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既有艰辛的跋涉,也有可喜的成绩。我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面向群众工作的“窗口”,依托“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在“全国模范检察官”春华同志的带领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也是我院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董向丽同志荣获最高检颁发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5年”荣誉证书;麻俊颖、唐金海两名同志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自治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包国庆同志在自治区院举办的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竞赛中获得男警综合成绩第一名、男警1000米第一名等六项殊荣;在体育竞技中充分展现勇于拼搏、顽强坚韧的精神面貌,我院摘得全盟检察机关第七届“正义杯”排球赛桂冠。
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旗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XX旗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改进: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彻底,运用法治智慧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更高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检察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法治引领作用亟待拓展;四是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也制约着办案质效的提升。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XX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知行合一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培训、理论研究等方案和计划,全面掀起学习高潮、宣传浪潮、贯彻热潮,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找准找实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探索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新途径新路子。正确把握讲政治和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阐述背后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履职新要求,推动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民事检察向“强”奋进、行政检察向“实”突破,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自觉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积极尝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建议推进溯源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并重。紧密结合“四大检察”办案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深刻理解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人民至上立场,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惩罚性措施与预防性建设统筹并举,用最严密法治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司法政策,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推动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一以贯之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意识形态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检察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落实好“三个规定”,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用业绩考评激励履职尽责,科学布局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夯实检察权规范运行人才基础。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明确看齐标准和追赶目标,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团队向心力。
春风浩荡战鼓急,百舸争流自当先。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和盟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乘势而上、砥砺奋进、勇毅前行,为不断谱写XX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2022年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最高检部署要求和区委“六区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强化高质量检察监督,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捍卫“两个确立”,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高标准的政治建设引领高质量的业务发展,将拥护“两个确立”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推深做实“党建+检察”,党建工作“四化工作法”获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4个机关党支部均被评为区“五星级党支部”。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检察院、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70余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强化阵地管理,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落实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的关系,注重从政治上把握检察履职,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涉邪教犯罪,提起公诉3件30人,筑牢政治安全屏障。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15名案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用心用情抓好信访工作,接待信访群众300余人次,以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形式推动矛盾化解,办结信访案件30件,27起案件在检察环节息诉息访,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将“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司法办案中,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张某君非法狩猎“三只小鸟案”、万某非法狩猎“一只野兔案”等“小案”不予起诉,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改作风、强素能、严纪律、铸铁军”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政治规矩、不逾红线底线。落实市院检察长与区院主要负责同志的政治监督谈话,并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对照最高检巡视省级院“回头看”共性问题清单高标准完成自查整改,持续整治作风顽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记录报告事项104件。
(二)牢记“国之大者”,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自觉担当、能动履职,以法治产品供给助力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践行“谦抑审慎”司法理念,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办理全省首例职务犯罪企业合规案件;依法做到“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对涉企业人员犯罪案件不捕8人、不起诉16人,减少案件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推进涉经济“挂案”专项清理,对久侦未结、久拖不决的涉经济案件开展监督,监督撤销刑事“挂案”17件。开展检察干警进网格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组织23名检察人员对接走访49家民营企业,提供送上门的检察服务,并建立“检企共建”工作站3家。安排1名优秀员额检察官开展为期百日的“进企蹲点”,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法律服务。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加强协作配合,协同行政机关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扬各自优势,汇聚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坚持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整治小区飞线充电、加强城市管理等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份,推动司法工作从“治罪”向“治理”延伸。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和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检察长进党校宣讲授课,提升党校学员的法治素养;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开展平安大走访、“双提升”大宣讲,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参与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服从区委统筹调度,抽调检察人员参加卡口执勤、开展“敲门行动”、助力全员核酸检测、驰援利辛抗疫等共计300余人次。强化智慧检务运用,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通过信息化办案系统开展远程提讯120人、出庭公诉13件。选派10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干警下沉一线开展三轮车治理劝导,为城市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能动履职中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暖民心,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56件503人,提起公诉997件1244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对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3件10人,提起公诉2件15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涉老诈骗犯罪提起公诉8件29人,依法办理蔡某利等3人涉嫌诈骗117名老人1445万元重大涉老诈骗案件。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提起公诉8件10人,遏制电信诈骗高发态势。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266.5万元。
守护更广泛的公共利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犯罪60人,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0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办理环境污染、污水排放、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等案件28件,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守护半边天”行动,发出全市首份“反家暴”检察建议,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以古泉小区火灾事故为借鉴,在全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着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打造更具辨识度的未检品牌。全面推进未检工作提档升级,持续擦亮未检工作品牌,以检察之名守护“少年的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50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22人、不捕52人;提起公诉30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52人。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发出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以“一室一站一公园”为载体,持续推进法治教育阵地扩容增量,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教育157人次,接受暑期法治夏令营等活动9场次300余人次。以开学季、普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讲69场次,受教育学生2.1万余人次。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以女童课堂、家长课堂等方式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偏远乡村倾斜;开设“未检小剧场”,编导法治教育微视频5部,并进行线上展播,其中1部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我院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亳州市基层五好关工委”等称号。
解决群众更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履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5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100余万元。持续深化律师网上阅卷,对因疫情等原因不能现场阅卷的开展网上阅卷11件次,实现全市首次律师跨省网上阅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对脱贫户走访慰问,排查群众实际需求和问题25个,并投入资源资金协调解决。
(四)紧扣“止于至善”,以如我在诉的执着强化法律监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在“能”上下功夫,在“动”上做文章,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突出监督的专业性,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检警协作,在XX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前置。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撤案77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漏犯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开展监督10件次,二审提出抗诉6件,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5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216人,决定不起诉273人。加强监检衔接,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5件,提前介入12件,提起公诉14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监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纠正脱漏管20人,监督收监6人,就发现的问题发出15份检察建议、7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大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3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9件,跟进监督随某某非法放贷案等8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0件、支持起诉案件11件。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涉黑涉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4件。
突出监督的多元性,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监督作用,落实“穿透式”监督,深化对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行政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办理社会治理类行政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打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行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稳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依法办理XX某公司借助“空壳公司”虚开发票案,向主管部门制发治理“空壳公司”检察建议,用监管的剑刺破“空壳公司”的“壳”。该案件获评为全市行政检察“空壳公司”治理典型案例。
突出监督的能动性,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聚焦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公益诉讼线索、诉前审查、起诉案件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某等10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000余万元,获人民法院支持,该案被评为“安徽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住建部门整治公租房租户拖欠租金、屡催不缴、违规转租等行为,加强国有财产保护。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件;强化安全生产“府检联动”,与区应急管理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强化科技赋能,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办理公益诉讼线索10余件。着眼于“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问题,拧紧燃气安全“阀门”,承办的“督促治理燃气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五)对标“三个务必”,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还须自身硬,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自身素质、主动接受监督、勇于自我革命,在内强素能、外树形象中,厚植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劲动能。
强基固本提素能。建立多元教育培训机制,通过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着力培养能办案、办好案的复合型人才,9名检察官获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等称号。善借“外脑”作用,发挥专业优势,聘任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持续提升司法改革质效,“案-件比”下降到1:1.09。围绕“理念、服务、办案、管理、队伍”五个高质量,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促进司法理念更新,培养优秀办案团队、培育典型案例,4个办案团队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办理的朱某某贪污案被评为“全省职务犯罪少捕慎诉”典型案例。着力打造能担当、有作为的检察队伍,全年荣立个人三等功3人、集体三等功1个,市级以上先进集体4个,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及嘉奖、表彰36人次。
严管厚爱抓队伍。坚持从严治检,在严管与厚爱中迸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激情。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作风教育,开展检务督察12期,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驰而不息严纪律、改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同谋划,召开从严治检联席会议2次,推动监督常态化。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检察官惩戒等措施,开展员额检察官季度述职68人次,落实办结案件质量评查1086件次,对存在办案瑕疵、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的员额检察官进行惩处追责。强化正向激励,完善激励奖励机制,5名检察官、7名检察官助理和7名司法警察获得职级晋升,6名司法行政人员被推荐职级晋升,1名干部提拔交流到异地任职。
接受监督求实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调研组等到XX调研视察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1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0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检察履职活动。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75件次、列席院务会1次;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主动邀请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督促检察建议落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创新工作理念,在全市率先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检察办案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检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检察信息600余条。
各位代表,2022年,XX区人民检察院勇担重任、攻坚克难,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洗钱犯罪打击先进集体、全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厉行法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果,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司法实践中的短板和不足依然客观存在:一是监督理念不够“新”,运用新的司法理念、法治思维深耕主责主业的能力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不够“准”,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需进一步磨合。三是监督方式不够“活”,创新履职能动性不够,检察业务上缺乏更多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和法治供给。四是办案质量不够“精”,案件瑕疵和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业务建设上的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补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司法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树牢“求极致”的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知重负重、迎难而上,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XX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紧扣“六区建设”发展定位和“止于至善”司法要求,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服从服务于大局工作,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202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对标政治建检新要求,为检察履职厚植政治基因。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融入检察履职,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定位,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的政治内涵,以严实作风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法治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对标服务发展新要求,为美好XX绘就法治画卷。
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文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深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六区建设”发展定位,聚焦区委重点工作部署,严密防控金融风险、生态环境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供给。进一步强化“府检联动”协作机制,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这一利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引领法治新风尚,厚植现代化XX建设的法治根基。
(三)对标法律监督新要求,为公平正义增添检察注脚。
紧盯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涉众、涉老、涉财等各类犯罪,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统筹考量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更好保障安全稳定,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弱化对抗色彩。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立足办案和监督,总结归纳类案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四)对标队伍建设新要求,为行稳致远注入不竭动力。
牢牢把握建设“四个铁一般”队伍要求,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锻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硬核队伍。坚持人才兴检,强化素能培养,围绕高素质、专业化、会办案要求,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工作,着力培养优秀办案团队、培育典型案例。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动态调整、追责惩戒等措施,深化“三个规定”填报执行,进一步构建有权责、有激励、有监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法律监督,任重道远;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初心为舵、使命为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积极能动的检察履职为现代化美好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XX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忠实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使命,倾力为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提供检察服务保障。
(一)坚持政治铸魂,以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
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武装,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政治轮训,深化检政大讲堂,组建检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引领检察人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深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阶段安排,迅速掀起热潮,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强化政治担当,以忠诚履职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类犯罪案件6件10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192件24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案件4件20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人。加大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72人,追赃挽损3800余万元。起诉洗钱犯罪10件10人,同比增长400%。全力防风险、促和谐。深化对自然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起诉非法采矿、安全生产、围标串标等领域犯罪80人。深化矛盾化解,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结信访13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健全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制度,推动化解信访积案1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
强化党建引领,以创新载体推动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强党建引领、创模范机关,强业务质效、创一流业绩”的“双强双创”活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建立党组会“第一议题”+“固定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听取2—3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以制度执行力促进提升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30件次。
(二)坚持融入大局,以实际行动服务“工小美”战略
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工小美”战略的三十条措施》,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能动为“工”服务。着力服务“一号发展工程”,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件。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钟某与某科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分宜县检察院在县麻博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联系点,渝水区检察院设立驻京东(XX)数字经济产业园检察联系点,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着力服务“一号改革工程”,出台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对85件涉企案件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7件,办结企业维权诉求53件。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工商联等八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9件,已对4名完成合规整改的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合规改革典型案例,《检察日报》深入报道。
助力“小”市大治。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310人,不起诉565人,同比分别上升23%、33.6%,诉前羁押率降至21.7%,非羁押成为多数和常态,既加强人权保障,又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保持100%,服判率达98.4%,以法治之力促进诉源治理。根据省检察院部署,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对因检察办案产生的28个“访”逐案剖析,促进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为“访源治理”提供检察实践样板。聚焦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件,同比上升61.1%,采纳率100%,以检察之智助力市域之治。市检察院1件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十佳检察建议”。
坚定向“美”而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0人,督促补植复绿230余亩,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件,办理我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追索修复费45.84万元,让渝钤大地山更绿。围绕袁河、孔目江、仙女湖流域治理,办理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3件,携手行政机关齐抓共管,让仙女湖畔水更清。渝水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正义网在全国推介。健全“河(湖、林)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合力描绘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新画卷。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全国民生城市知名地,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践行初心使命。
护民矢志不渝。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16个项目,为民办实事852件。针对小程序、App违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为个人信息加装“法治安全锁”。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部署开展餐饮具消毒安全、“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同比增长72.7%,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防线。
“未爱”初心不改。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95人,不起诉106人,附条件不起诉39人。运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提前介入性侵案件33件。携手公安、教育等部门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查询2万余人,做实源头预防。会同市监委等八部门出台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28条举措,凝聚保护合力。发出督促监护令79份,督促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为6800余名乡村学生送上“行走的法治课”。分宜县检察院1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纾困脚步不停。聚焦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联合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加强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支付工作协作联动的实施意见》,帮助5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6.5万元。高度关注涉案困难群众,为1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94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90.7%、40.5%,用力守护民生底线。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实际行动强化法律监督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46件251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83人,提起公诉886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7人,同比增长30.8%,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6件次,同比增长近10倍。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发现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2人,同比上升29.4%。深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13人,优质高效办结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受贿案和XX市仙女湖区委原副书记、区管委会原主任章丽萍贪污、受贿案。突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起诉3人,1人已获有罪判决。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等民事检察案件77件,同比上升13.2%。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2件,同比上升500%,对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件, 同比增长2.5倍。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6件,同比上升12.3%,办案领域从5个拓展到9个。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同比增长350%,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550余万元。
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办案时间缩短一天,公平正义就早到一天,当事人诉累就减少一天”的理念,做实诉前引导工作,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190件,自行补充侦查122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57%、60.5%,会同公安、法院对173件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跑出办案效率“加速度”。牢牢把握“案-件比”这一司法质效GDP,严防非必要“二退三延”,压减内生案件232件,刑事“案-件比”降至1:1.05。聚焦最高检通报的60项主要业务质效指标,狠抓办案质量和效果,我市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指标由去年的29项增至50项,位居全省前三的指标由21项增至40项。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检察综合业务质效居全省前列。
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与市公安局会签工作办法,联合设立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以检警协作新模式激发法律监督新动能。出台《诉判不一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工作规定》,上下一体履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会同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办法》,合力整治“假官司”。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汇聚各类数据信息7678万条,建立法律监督模型40个,发现监督线索3600余条,推动监督模式变革。
(五)坚持强基固本,以实际行动积蓄发展势能
毫不动摇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厚植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创先争优育“长板”。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抓质效,提供优质检察产品;育特色,打造优质工作品牌”的余检“优品计划”,引导检察人员能动履职,不断创造出更优检察产品。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荣获全国性表彰奖励6项,全省性表彰奖励19项,10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案例、典型案例,2名检察人员获得全省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涌现出“全国最美家庭”“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精准发力补“短板”。整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巡视巡查、政治督察发现的68个问题开展融合整改,切实把检察工作中的短板补齐,立案监督等多项工作,由全省排名靠后,跃居全省前列。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化年”,聚焦基层检察院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下沉”业务分析研判,推动基层检察院切实消除工作上的短板弱项。今年以来,分宜县检察院综合业务质效从相对薄弱到整体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渝水区检察院、望城工矿区检察院综合业务质效都实现大幅进步。
严管厚爱固“底板”。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两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暨作风建设专题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4名检察人员追究司法瑕疵责任,以严管体现厚爱,以问责倒逼尽责。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234件,让有问必录成为自觉。抓实对检察人员的日常激励和平时考核,建立17项正面清单和46项负面清单,引领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六)坚持检务公开,以实际行动推进阳光司法
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实融入检察履职,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题调研、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调研和“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自觉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22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评查案件189件,对逮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案件逐一开展评查,严格司法责任。充分尊重律师权益、发挥律师作用,举办检律关系三方联席会议10次,对989件认罪认罚案件逐案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并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法律文书53份,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聘请16名行政执法领域专业人才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组建47人的听证员队伍,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100人次。渝水区检察院检察听证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事例”。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以事事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性、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不甘落后的进取心、人人忠诚干净担当的精气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有差距;二是以检察履职更有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还有欠缺;三是“四大检察”能动融合创新发展还有短板;四是检察队伍攻坚克难“跳起来摘桃子”的能力和信心还有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真抓实改,决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期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砥砺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担当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践行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初心,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深化理论武装,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能动检察履职落实党的绝对领导、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工作,从严惩治涉众型经济金融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省委双“一号工程”和我市“工小美”战略。
三是持续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从严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持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以监督办案为中心,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为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五是持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深化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启航新征程,奋进正当时。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埋头苦干、勇毅前行,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奋力谱写XX检察创新发展新篇章,为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2022年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XX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全力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为目标,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年共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件12人,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9件34人,起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21件26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
二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金融领域清收挽损工作,提前介入案件6件,已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3件3人,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深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对多次就同一问题反复进京缠访、闹访的赵某某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起诉至法院,现已作出有罪判决;对以上访为由多次无理要挟政府敲诈财物的张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是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开展“访企业、促发展、优环境”活动,院领导实地走访民营企业9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次。我院还联合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会签《XX县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合规考察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在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及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1名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技术骨干人员建议适用缓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已提起公诉3件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受理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已提起公诉2件4人,其中由我院立案查处的裴某某、孙某某、郭某某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办理的首例自侦案件。
五是用心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346件次,全部在期限内答复,群众满意度100%。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件,并做到包阅卷、包审查、包化解、包稳定,坚决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此外,我院还依法向1名国家赔偿申请人按时足额发放赔偿金170余万元;向6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15万元。
六是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秉持未成年人案件无小案理念,“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积极与社会公益机构深度合作,共同帮教未成年人12人。编录保护未成年人普法视频8期,在《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辽宁广播电视台教育青少频道、“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播出。未检法治课《守护幼苗,静待花开》被评为2022年度辽宁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深耕主责主业,务实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2件98人,批准逮捕61件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3件278人,提起公诉184件212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且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2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起诉3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对2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64%。开展侦查监督,联合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触角向侦查前端延伸,全年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20件。开展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脱漏管、收监监外执行罪犯等监外执行活动案件22件22人。纠正财产刑执行立案不当12件12人,纠正财产刑执行措施、终结执行等不当7件7人。纠正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其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0件10人。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5件,向捕诉部门发出《讯问合法性初步核查意见函》1件。
二是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秉承客观公正,精准监督的理念,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积极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全年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三是行政检察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基层院在非诉执行监督中的作用,持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办理省院、市院交办案件6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公益诉讼有序拓展。聚焦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的美好需求,通过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砂石矿场扬尘、网络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相关部门全部按时回复并完成整改。办理非法狩猎、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法院在庭审中对我院提出的要求2名当事人支付恢复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共9500元,3名当事人补种公益林木30株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三)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一是扎实推进政治素质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全员集中学习6次,二十大专题辅导培训4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5场。
二是全面提升业务素能水平。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业务骨干上讲台8次,开展业务技能专项答题4次,干警业务素能显著提升,有3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廉政文化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受教育人数200余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全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78件,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14件。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实绩分析研判,督促业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建立和完善由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等重点环节组成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全年共开展案件流程监控21件,评查案件59件,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四)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以更高的检察自觉规范检察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公开听证会37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共257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XX县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知道,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更高品质需求,司法办案“求极致”的精神还没有完全落实;三是“四大检察”的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检察监督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上汇聚新力量。持之以恒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司法办案中更加充分的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在保障民生民利上创出新业绩。常怀“如我在诉,如我在访”之心,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三位一体”的方式,突出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有效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坚定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在从严管理队伍上拿出新举措。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治检各项规定,全面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勇于担当的政治自觉和善于担当的能力本领,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XX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年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9日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25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全国性17项,省级50项。24件案例、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全市检察工作连续九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职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17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95件1538人,提起公诉2959件4406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70人。持续深化行业整治,向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20份,其中1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制作相关宣传微课堂视频,被中国长安网官方微博、安徽普法等媒体转发,浏览量达35万余次。依法推动安全生产。监督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提起公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6件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怀远县院结合办案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查处违规经营成品油窝点10余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7件,回复、采纳率均为100%。固镇县院创新“消防安全+检察”协作机制,针对群众关切的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36个小区877部电梯安装禁止电瓶车进入系统,推动新建车棚约200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668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83人,提起公诉512人。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广泛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高群众防骗反诈意识。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在办理非法集资、贩卖毒品等洗钱罪上游“七类”犯罪时,同步审查涉案资金流向和洗钱犯罪线索,斩断上下游犯罪链条,共批准逮捕洗钱罪3件3人,监督立案2件2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市检察院获评“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XX检察”抖音号、一点号入选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创新实施“府检联动”。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6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和协同执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93件99人,实现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细则》,为达成民事调解搭建制度平台,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审计局创新建立“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国有财产和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监督,接收审计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1件,立案办理16件,督促追回医保基金174余万元、土地出让金50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221亩。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机制,深化涉林资源公益保护“五长五联”机制,协同推动问题整改。“林长+检察长”相关做法入选安徽自贸区建设两周年十佳案例,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成功办理的北淝河跨界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五周年好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检察为民更加彰显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省、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持续改作风、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8件9人,起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13件22人,提起公益诉讼1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1550余万元。合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7人,批准逮捕8件23人,提起公诉6件19人,制发检察建议6份。蚌山区院办理的谷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1.82万元,该案办理的成功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登载。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288件,帮助讨薪200余万元。蚌山区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劳动争议监督案,被《检察日报》刊载并获评最高检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搭建司法救助“暖心桥”。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贫困户为重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28件,发放救助金202.61万元,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暖民心。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制定“党建+信访”机制六条举措,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共建共治信访工作格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72件,开展回复答复4311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包案办理220件,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访。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综合网络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市检察院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实招实效“为企优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9件208人,积极参与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基地建设,提起公诉涉自贸区刑事案件48件96人。深入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虚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空壳公司”151家,制发检察建议26件。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活动,清理案件4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严格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16件3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4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批准请假220人次,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社区矫正对象米某请假从事航运活动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4件,依据合规整改结果对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禹会区院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经过半年考察期,第三方出具监管考察报告,企业整改情况良好,检察机关据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向好,销售收入和缴纳税金均实现正增长。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增设15家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畅通服务民企“直通车”,制作“检企联系卡”,同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丰原集团会签保障硅基、生物基产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27人,提起公诉17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9人,不起诉106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与市妇联合作建立“小树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聘请20名专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社会调查810次,发出督促监护令605件。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协作,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共救助35人,开展心理疏导73次,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加强法治宣传,2件精品网课纳入全市中小学思政课程,开展法治宣讲及犯罪预防活动1689次,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册。
(三)坚持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法律监督更加优化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四大检察”质效提升。
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88人,不捕率41.43%;依法不起诉1027人,不诉率18.89%。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0人,推动诉前羁押率降至28.18%。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55件4208人,适用率84.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至94.2%,采纳率达97.23%。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社会效果,怀远县院对七旬老人陶某某种植罂粟自用行为,组织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严格规范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两级院全覆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达99%以上。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65.71%。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书面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意见并被采纳413件,着力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做精民事诉讼监督。着眼促进公正审判,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聚焦“执行难”问题,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8人,对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8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禹会区院办理的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大力提升公益保护水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48件,提起公益诉讼118件。推进“生态环保+检察”模式,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437件,制发检察建议322件,提起诉讼45件,诉请生态损害赔偿600余万元。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与水利部淮委、生态环境部淮河局、沿淮检察机关等建立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妨碍行洪安全”“一枝黄花”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陆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等4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房某某等人掠夺性捕捞底栖动物案等3件案件被最高检推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办理知识产权、文物与文化遗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全省率先建立“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在全市21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站”,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损害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整修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散葬烈士墓240余处,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积极融入反腐工作大局。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件47人,提起公诉47件53人,成功办理芜湖市政法系统腐败案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某某等人受贿案件。五河县院办理的丁某某挪用资金案被最高检评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全市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推荐到最高检表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增设市院检察侦查部门,组建全市检察侦查办案团队、人才库,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处全省前列。王某滥用职权案、赵某等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全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
(四)坚持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的强基导向,发展根基更加稳固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制定《“12345”工作思路“党建+检察业务”重点工作推进表》,梳理20项党建、业务重点工作,推进60项具体措施,“三聚三融三促进,党建公益双提升”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小树苗”检察官工作室获评“市工人先锋号”。组织全市两级党员干警参加重要卡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实战实训,强化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59期,累计参训干警1190人次。一批集体和个人荣获上级表彰,其中4名干警获最高检通报表扬,9名干警和5个办案团队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先进”荣誉。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市院机关指导帮扶基层院建设暂行办法》,明确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开展实地调研,帮助基层院解决困难问题14项。落实对基层院协管责任,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配合选任2名政治部主任、6名副检察长。开展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工作品牌“双展示、双引领”活动,禹会区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龙子湖区院“春泥”未检工作品牌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法律监督与大数据应用融合,禹会区院“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三等奖。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季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强化八小时外管理,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办案监管机制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强化检察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开展常态化核查,守住司法公正防线。持续强化廉洁司法。主动将检察工作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压实压紧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政治监督工作专题会商会,落实落细各项政治监督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全市检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
(五)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重要理念,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各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并获评“满意”等次。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某养殖企业污染整治”的建议,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畜禽养殖医疗废弃物监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推动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将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认真办理市政协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重点提案,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1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获评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单位。怀远县院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怀远石榴”地理标志予以保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各项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701条,重要案件信息233条,公开法律文书1886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2170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905件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邀请律师驻检参与接访,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建立市级听证员库,公开选聘9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815件,其中网络直播149件,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依法能动履职,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长三角地区先进检察机关相比,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还较为欠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现代化幸福XX建设新局面的决定》,细化检察环节贯彻落实举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追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从监督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预防预判工作,发挥好“法治参谋”作用。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府检联动”,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推进专利、标准、品牌三大工程,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奋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我市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协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快美丽XX建设。
四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理念、提升能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六是持续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本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工作,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检察初心,勇担时代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现代化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业务质效指标在全省基层院排名比去年同期进步35个位次。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9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对市场主体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立案的,清理“挂案”、监督撤案,为7名市场经营主体卸下诉累包袱;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替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主体相关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4人,不捕率、不诉率与总体刑事犯罪相比,分别高出18和41个百分点;对在押的企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依法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2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处于社区矫正中的涉案企业人员需要赴外地经营的,经审查无社会危险性的,监督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批准其赴外地经营。坚持维护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并重,依法打击实施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36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合规整改,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最暖温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包保任务,25名干警结对包保47户156人,投入10万元帮扶资金协助包保村完成3条道路拓宽、修复和核酸采样点地面平整,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寻衅滋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农村群众参与赌博等犯罪56件89人。对乡村振兴行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惩治公职人员涉农职务犯罪2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针对农村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业市场主体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助推XX区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衔接和协作机制。注重XX保护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与环XX的其他四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的检察协作机制,促进形成XX司法保护共管共治格局。依法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各类犯罪19件26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性,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公益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的11条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均已立案调查,形成“检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二)融入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238人,受理审查起诉335人,分别同比增长11.74%、52.27%。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惩治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59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1人。突出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案件10件27人,涉案金额1亿5000余万元。针对电信网络犯罪多发,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10件13人,同比上升225%。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办案工作放到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开展,无论重罪轻罪,把化解矛盾作为新时代检察办案的内在要求。97件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185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231人,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实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解决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的过高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的问题,有效促进矛盾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隐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避免潜在隐患变成现实危险。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3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施策、帮扶救助。结合办案推动综合保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后,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注重依法惩戒与依法从宽并重,从严打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6人,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依法不捕11人、不起诉5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帮教12人。9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9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次,覆盖5000余人次,通过不同主题的宣讲,既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也督促引导家长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履行好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夜访民情”等,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23条,做实“三张清单”,办好15件为民实事。依托驻村帮扶、河湖长包保、“八个一”包保、“双千”企业帮扶等形式,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解决28项具体问题。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注重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每一件“小案”,在办案中坚持“如我在诉”,适用法律时充分考虑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导向,确保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天理、人情。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111件,面对面打开案件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针对我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罪案件占72%的现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捕捞案件制定工作指引,努力做到运用法律和政策轻重适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善意。
积极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问题,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依法办理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民事起诉等案件5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并监督劳动监察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办理的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民事起诉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介,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为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解决燃眉之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群众公共利益,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人居环境等影响群众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85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七日内回复“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或进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XX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法律监督“专责”优势,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质化履行诉讼职能,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变检察理念,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强化实质化审查,严把侦查“出口”和审判“入口”。在96件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或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向侦查前端传导证据裁判规则,从源头上把好证据事实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追求效率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7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法院审判环节。对于构成犯罪的,在法律限度内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刑罚谦抑性原则落实“少捕慎诉”,依法酌情不批捕69人、不起诉71人。对提起公诉的,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97.52%,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分别在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设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予以监督纠正15件次,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36件次,纠正遗漏罪名、漏捕漏诉同案犯9人。对法院2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对2件民事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程序性瑕疵22件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力的现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6件次。聚焦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会同法院对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惩戒。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致力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是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今年针对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领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规范的情形,监督纠正12件次。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予以监督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但有关主管机关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15件案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违法履职的,通过磋商或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请依法履职38件,对经过法定整改期限仍然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提素能、严纪律、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两房”建设项目,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凝心筑魂。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党组议事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严明型“五型”党支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等“融党建”活动15场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宣传,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以“梁检课堂”、刑检夜学、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讲评、优秀案件评比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30余次,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成立案例工作委员会,加强典型案例培育,营造办精品案件的氛围和导向,17个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向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推介。结合办案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被最高检刊发,3篇被《检察日报》刊载。
从严管党治检锤炼作风。以“三问三治三提升”、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积案清理处置、案卷归档清查整治、资产清查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做好做实教育、警示、查改、追责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体干警主动如实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63件。围绕加强案件管理、机关管理、纪律作风管理和警务保障,制定完善“八严禁八必须”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案审批决定权限等7个制度,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十条措施”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
激发活力提振精神。树立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活动,组织干警先后到省内多个先进院学习经验,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选派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开拓干警视野,引导增强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抓好责任落实,实行每周党组例会制度,会议形成工作清单,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制定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真考核、真挂钩,拿出部分年度绩效奖金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奖励。精神决定成败,今年第一检察部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留抵退税优秀办案团队”,一名干警获评“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4个团队、11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1名干警被区委机关工委特批“火线”入党。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场主体司法服务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专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的相关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32次,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93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各行政单位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与新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仍有一定差距。一是能动司法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部分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工作发展需要有差距,检察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XX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努力为XX区加快建设“三区一地一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着力点,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依法能动履职”新理念,以检察办案的最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XX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深化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各方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多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东风浩荡,检察人重任在肩。新的一年里,XX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以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方法、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为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保障!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及市五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6项,自治区级荣誉42项,市级荣誉177项,多项检察业务工作排在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学笃行聚合力,吸取新思想凝聚奋进力量。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及时将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书面请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
同频共振谋发展,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双融双促。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党建联盟,创建“国之大者”学习活动品牌,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检察官“三品牌”共创共建,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科技强检挖潜能,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在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携手政法各单位,建成广西首个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2022年对365名适用非羁押措施的人员使用该平台进行监管,节约司法成本300万余元。持续推进精准量刑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220人,不断提升案件质效。研发“掌上检察院”项目,实现窗口服务和检务公开由线下走到线上,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全力东融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案件,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毒品犯罪和“断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警协作模式从快从重处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组织案件。
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全力助推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地区重点救助对象42户4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1万元;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开展“保耕地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治理撂荒耕地105亩,复垦耕地750亩。
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全市检察机关组织470人次党员干警志愿者,协助做好核酸采样点秩序维护、入户摸排、防疫宣传等工作,为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20项机制,联合11家成员单位成立XX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员名录库。探索“社区矫正+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巡回检察工作和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法律监督活动,有效解决对社矫对象规范监管和涉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
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一案三查、对在押人员一见面一谈话和案件回访等制度,持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从严从快起诉有重大影响的多次跨省作案的兰某荣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深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效能,推动行业乱象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坚持反腐高压态姿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机制,切实做好新时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人,起诉29人。零容忍执法司法腐败,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成功出庭公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庞某新(副厅级)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
(三)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在助力平安建设中坚守检察初心
全心全意呵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活动,为41名农民工讨回薪资42万余元;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4件5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1.5万元。
积极定纷止争为民解忧。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机制,院领导包案办理率100%。实行群众来信案件化办理,构建群众来信受理、办理、答复完整检察官工作体系,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实行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建成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100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听证员库,邀请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99件。
以法为盾倾情“护花助苗”。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以“六个全覆盖”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11人,同时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并重,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83人、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26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6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4份。通过“八个一”专项行动、法治进校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益学生13万余人。联合妇联设立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为全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站市县两级全覆盖的地市。
助老防骗守护最美“夕阳红”。深入贯彻落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权益保护和“夕阳”产业规范,设立养老诈骗举报信箱,畅通12309检察举报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加强诉源治理,办理养老诈骗案件33人,涉及被害人173人。
扛牢责任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XX建设,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犯罪案件154人。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185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2022年制发检察建议169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好社会综合治理这“后半篇文章”。
(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维护司法权威中践行检察使命
做优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批准和决定逮捕636人,起诉1741人;深化运用公检法案件协作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人,监督撤案31人,依法纠正遗漏提请批捕52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9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59件;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者决定变更强制措施33人。坚持“派驻+巡回”相结合,加强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监督意见34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3件。
做强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更加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8件;提请抗诉并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意见3件,提请抗诉后再审改判6件。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15件。
做实行政检察有了新发展。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2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及行政执行(含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申请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件,督促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得到解决。强化专项带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耕地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案件办理,挽回国有财产价值119万余元,督促恢复耕地750余亩,追回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286万余元。建立完善“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能力。
(五)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在强化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政治教育强信念。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道德讲堂、“国之大者”等学习平台强化理论学习,多形式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统筹安排全年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抓实党建铸堡垒。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双强四好”党支部建设,实施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体检”,探索机关党员精细化管理模式。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赋能善治”。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党建联盟,开展主题党建联盟活动,全面提高基层党建“五基三化”质量。
夯实内功增本领。落实人才强检战略,入选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各类人才库32人,评定全市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能手18人。注重实战练兵,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讲业务竞赛、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等活动。聚焦热点法律问题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等领域研究分析,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从严治检树新风。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的定期会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度体系。推动清廉机关和清廉家庭建设,建立并公开亮晒“三单一图”,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依法用权、廉洁办案。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展现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完善落实联络工作制度、领导走访代表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共340多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重要检务活动30多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面对面通报重点工作,开展联合调研,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常态化机制,真心诚意听取意见,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健全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采取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宣传周活动、召开案件听证会、常态化公开发布主要业务数据等措施,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方位,我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服务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的精准性、实效性不够,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到位,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四大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差距较大,还需进一步深化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不完全适应,检察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仍需要持续做实做强。
二、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五个牢牢把握”和“五个更大”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XX市“十四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强化政治建设。
二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强化保障民生福祉。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8日在XX市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极其不易,极不平凡。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扛牢政治责任,维护安全稳定
坚持稳字当头,做到“从政治上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安全的犯罪87人,起诉345人。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犯罪,起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8人。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10人,起诉12人。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39人,起诉94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件50人,严防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对一个“软暴力”拆迁恶势力犯罪团伙快捕快诉。加强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4件4人,一体推进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强化系统观念,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根据轻刑案件比重上升的实际,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25人,不起诉182人,484名犯罪嫌疑人在教育感化下自愿认罪认罚,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1],常态开展针对窨井管理、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问题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罐装液化气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4份,促进社会治理从“抓末端”到“抓前端”转变。对64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将追赃挽损、矛盾调处、普法宣传贯穿办案始终,为受害一方挽回经济损失991万余元,对4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2],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开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自身风险。高度重视自身监督办案风险隐患,对经办的361件案件逐案开展风险研判,对风险、敏感案件,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领导包案,做到心中有数,管控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警谈心谈话,加强“两微一端”管理,按照“三同步”原则[3]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处置,确保队伍稳定、工作平稳。加强人员管理、机关安保和应急值守,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二、坚持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心怀“国之大者”,积极主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为契机,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4],运用检察建议、合规监管模式对4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保住市场主体,促进依法经营。改革事项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件13人;立案监督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犯罪2件2人;坚持审慎原则,对涉企“四类人员”[5]依法不捕1人、不诉9人。积极试点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统一办理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建知识产权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为更高水平知识产权检察保障提供支持。认真开展“百名检察官进企业”活动,在36家企业挂牌设立“检察服务e站” [6],全力打造最优法治环境。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人,起诉62人,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针对农民工讨薪难、贫病人员维权难等问题,开展民事支持起诉7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20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万余元,以解燃眉之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8人,起诉11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起诉3人,不起诉22人;针对“熊孩子”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7]8份;在教育、民政、工商联、医疗、义工联等部门、团体的支持下,先后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情况分析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区委依此出台《关于加强XX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的实施方案》,辖区“六大保护”[8]相互融通、整体落实的局面初步形成。
保障魅力XX建设。办理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林业资源案件9件9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健全“补植复绿”“异地赔偿”等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费2.6万元,补种复植苗木5000余株,共护城北青山环绕。深化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当阳、远安、南漳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漳河库区154艘船舶污染及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实现一库碧水长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除垃圾和固废200多吨,共同缔造美丽乡村。
三、强化职责担当,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做实做优监督主业,全力促进辖区严格公正司法。
牢记职能定位,坚持敢于监督。敢于监督首先体现在监督力度上。一年来,在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下,检察监督不论数量、质量,还是效果,都有较大提升。对应当作为犯罪追诉没有追诉的,监督立案8件、追加起诉6人;对应当报捕而没有报捕,追捕9人;对不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5人,不起诉30人;对不应当作为犯罪追诉而追诉的,监督撤案7件,努力使每个涉案人员受到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针对证据收集不及时、拘留超期等侦查违法问题,提出纠违39件;对审限超期、判决送达不及时等审判不规范问题,提出纠违5件;对社区矫正人员分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纠违26件,保障程序规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对因行政履职不全面、不充分,而发生公益被侵害的,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0件,促进结果公正。
坚持双赢共赢,做到善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在争取支持,打通监督阻隔上下功夫。会同XX、漳河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在机制上实现对立案、侦查活动的实时、全面监督。联合区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实施方案》,规范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程序,完善案件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在操作层面为民事法律监督的深入开展提供途径。与区司法局就开展“巡回检察”[9]进行动员部署,探索社区矫正检察新模式。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内设机构之间相互移送法律监督线索20件,内部一体化的监督合力更强。
勇于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监督关键在保持清醒,落实监督制约各项机制。对高检院巡视“回头看”反馈的借用办案期限、监督精准性实效性不够等办案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以巡视整改促管理严格。把落实司法责任制作为确保自身严格公正办案的重要抓手,将当捕不捕、该诉不诉、应监督纠正不监督纠正等作为案件评查的重点,对发现的懒监督、凑数监督的检察人员,均依法依规追究司法责任。召开检察委员会20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30次,集体研究案件53件,把检委会、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机制落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0],对零填报人员加强通报,全体检察人员记录填报114件,扼守利用检察权违法违纪的“咽喉”。
四、全面增强本领,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认真落实省院“素能提升年”活动部署,着力解决检察人员素质跟不上、不适应的问题,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品质提升。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宣讲、说讲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学习研讨,学深悟透精神要义。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10余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全力配合区委巡察,对反馈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未压实、落实八项规定不严格等21个问题,全部如期整改到位。先后组织400余人次深入社区(村),定期梳理更新“三个清单”[11],推动党员干部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站稳人民立场,锤炼政治品格。
提升业务能力。谋划实施“五个一批培优工程” [12],提升检察人员开口能说、提笔能写、有案能办、遇事能处的业务能力。今年以来,1篇调研文章被法学核心期刊发表,2篇典型案例被省院主要领导批示,16篇简报信息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311篇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刊发,7人入选省、市检察人才库。新提拔任用的8名年轻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得到实践锻炼。检察人员人岗匹配度得到提高。
探索数字检察。主动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趋势,探索“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探索开发非羁押人员综合监管平台,联合公安机关利用平台监管非羁押人员337人,无一人脱管失控。建设认罪认罚听取意见一体化应用管理平台,规范开展同步录音录像299件次,用信息化手段保障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开发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帮教维权平台,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由传统的普遍预防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群体向精准预防和保护未成人个人发展。三个平台建设情况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数次被省院、市院推广肯定,多地检察机关来XX交流。XX检察创新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显现。
强化纪律作风。党组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13]整治,做到标本兼治。制定《推进清廉检察机关建设的落实措施》,落实《关于建立抓在日常 落在经常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强化警示教育,加强作风检查,支持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开展监督,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与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50余次;开通代表委员联络直通车,及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将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协调,民事、行政检察还需要深化;三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侵害保护仍然突出,对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还需要加力;四是队伍“四化”建设水平还需提升,优秀年轻领军骨干、专家人才缺乏,队伍建设水平还需加强,从严治检力度还需持续加大。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守望百年、回望十年、展望未来,全面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我们对新时代新征程更加灿烂的明天充满信心、心向往之。二十大报告专章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还是第一次。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我们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唯有更加进取,才能不负重托。
一是更加有力维护安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助推更高质效依法治网。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惩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持续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轻罪案件办案质效,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二是更加有力服务发展。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监管工作,坚持“能用尽用”、落实平等保护,切实为涉案企业纾困解难,不断优化后疫情时代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的专门优势,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围绕流域治理、林田保护,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是更加有力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依法从严与精准办案并重,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筑牢反诈防线。扎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不遗余力提升群众获得感。落实区委实施方案,建设未成年人帮教维权中心,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让更多未成年人少走弯路,健康成长。
四是更加有力助推法治。聚焦严格公正司法,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更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持续落实好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的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成效,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不被侵害。充分挖掘数字这个最大变量,开展数字检察实践与创新活动,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坚决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五是更加有力建强队伍。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精神,做到知行合一。继续优化“五个一批培优工程”,大力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悉心育才、精心用才,推动形成人才竞出的良好局面。持续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XX“打造现代产业发展先行区,建设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目标定位,担当前行,为中国式现代化的XX实践作出贡献!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XX市XX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505件,同比上升50.1%,8个案件获高检院、省院推介,3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提高站位,全面聚焦党的二十大召开。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聚焦维稳安保主线,及时防范化解涉法涉检舆情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领导带头学、支部跟进学、党员干警自觉学,力求学原文、悟原理。党组理论中心组、各支部、部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70余次。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效。
执行有力,全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年来主动向区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案件、重大事项20余次。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到在讲政治、讲担当、讲团结、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决把好意识形态阵地关,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有力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奋发有为,全心参与区委中心工作。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服务乡村振兴,选派2名干警到联点村(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助力党建提级和乡村提振,工作成效良好。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维护校园安全,助力文明城市成果巩固。扎实推进“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暨“三级干部进区块”活动,深入联点村开展集中宣传10余次,走访群众10000余人次,反馈意见187条,结合检察履职开展法治宣传,获得湖南政法公众号推介。
(二)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安维稳,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一年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638件2204人,批捕404人,起诉973人,其中起诉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比下降26.2%,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同比下降64.9%,社会治安持续向好。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型侵财犯罪248人,起诉“黄赌毒”犯罪117人,有力维护社会秩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宣讲,助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1名干警获评全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检察长包案承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高质效办理了省级挂牌督办的陶某某等人涉黑案,批捕11人,起诉14人,纠正遗漏罪行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100%。
转变理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1],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不捕率31.2%,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不诉率29%,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33.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适用率88%,量刑建议采纳率96.1%,一审服判率97.8%,有效节约诉讼资源。全面执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实现“镜头下办案”。
精准施策,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市委“一号工程”和区委“护企安民”行动,检察长带队走访辖区重点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着力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3],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线索规范管理办法》,对某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适用企业合规作出不起诉处理。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9人。积极开展反洗钱专项行动,依法追诉2起洗钱案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的夏某某等人虚假诉讼[4]案为山东黄河公司追回因虚假诉讼被执行财产1589万元,被最高检推介。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
多措并举,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深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推动检察建议回复、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平安建设和绩效考核。一年来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采纳率100%。针对非法捕捞屡禁不止的现象与XX市农业农村局就源头治理进行会商,督促提升渔政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系统治理非法捕捞“乱象”。
(三)恪守为民司法初心,倾力护航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厉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领域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2人,追赃挽损率28.6%。积极参与“断卡”行动[5],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下游关联犯罪405人。办理周某某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中,成功追诉诈骗漏罪12人,追诉漏犯10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28人,追回损失230万元。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支持110名农民工起诉,追回“血汗钱”125万元。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6]工作,一年来收到的76件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检察长带头接访25次,领导首访包案率100%,化解重复访1件,化解率100%。
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7],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3人,起诉30人。深化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区监委、公安等10家单位下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及工作协商机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88.5%,不诉率86.8%(含附条件不起诉[8])。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区教育局等部门妥善处置8个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共计3.6吨。持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9]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法治副校长[10]及未检专干[11]到辖区学校开展法治宣讲8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拍摄预防性侵专题法治课《我的身体不容侵犯》,在辖区60余所幼儿园、中小学进行播放宣传,收效良好。
用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制定《加强检察听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第一届听证员库,一年来开展检察听证152件次,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建立“司法救助+扶贫”机制,及时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2万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禁毒等主题,深入辖区多所学校、多个乡镇、社区开展“流动检察室走基层”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手册15000余份。通过“两微一端”检察融媒体开设防范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专栏,发布各类信息、宣传作品450余条,其中原创作品189条,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74条。
(四)聚焦检察主责主业,能动统筹法律监督高标准推进
落实中央部署更加有力。全面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12](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多次向区委汇报《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对照市委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制定XX区贯彻落实《意见》责任清单,获得区委大力支持。检察长走进党校宣讲检察监督,提升检察影响,凝聚各方共识。落实法检联席会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协同配合,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受到上级院推介。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走实。一年来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13件,同比分别上升40%、160%。监督立案的李某某贩卖毒品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监督公安机关对没有渔获物等情节显著轻微的1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撤案,社会效果良好。提出抗诉7件,已审结6件,改判及发回重审5件,采纳率83.3%。依法对侦查、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数同比上升72.5%,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提出书面监督意见数同比上升245.4%,采纳率100%;核查纠正脱管、漏管人数同比上升133%。顺畅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8人。办理了邵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龙某某受贿案、XX地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某某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件。
民事行政检察不断做强。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819件,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同比上升67%,采纳率100%。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与法院达成共识,形成惩治虚假诉讼的强大合力。办理的龙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全省十大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朱某某被“假结婚”案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同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获得最高检宣传推介。开展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专项监督[13],依法为271名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老赖”摘帽,为国家人口政策的落实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紧贴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领域,一年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7件,同比上升52.8%,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2件、民事公益诉讼15件,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起诉案件判决支持率100%。持续抓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巡河15次,办理涉水涉林公益诉讼案件16件。以“人大+检察”的双监督模式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周边环境开展调研,消除沿线安全隐患,修复周边生态环境。加强“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依法监督税务部门追缴利息、财产租赁收入等个人所得税款及滞纳金82.8万元。
(五)淬炼忠诚担当品格,着力促进检察队伍高素质提升
强基导向引领素能提升。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引导干警树立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树牢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理念。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升级改造院图书阅览室,完善学习制度,打造“书香雨检”,争创“全省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素能培训,全院干警参加上级院、党校及其他线上培训共226人次;推荐8名青年干警参加省、市院“导师带新人”培训,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组织开展“三优”评选[14],激励干警办好案、办优案。强化干警争先创优意识,第一检察部获评“2021年度湖南省巾帼文明岗”;在上级院组织的公诉人业务竞赛中,1名干警获省院表彰,3名干警获市院表彰。
严紧硬实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干预司法行为,落实“逢问必录、应报尽报”[15]的要求,全院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16]等重大事项223件次,人均填报数全市第一,获省、市院肯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本院退休干警佘湘玲职务犯罪案件廉政警示教育片,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持续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抓实“一活动”“一行动”,开展督查50余次,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年来,我们全面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报告专项工作9次。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5名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认真办好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活动76人次,接受监督、赢得支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邀请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听庭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43人次。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依法接受法院、公安等部门履职制约,对重大分歧、诉判不一案件逐案评查,提高办案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办理阅卷、提交书面意见等470件次。发布程序性信息1698条,重要案件信息31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80件次,打造“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XX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依法履职、精准监督、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深入,执法理念有时还跟不上、不适应。二是立足全区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对中心工作的贡献和成效还不突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全面均衡,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还有欠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17]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检察忠诚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检察履职的具体成效。
二是以检察履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深化平安建设,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依法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网络犯罪、金融安全等民生领域犯罪,促进行业治理,防范各类风险。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提速发展。
三是以检察为民情怀增进民生福祉。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持续推进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强化“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推进公开听证、以案释法等工作,将情理融入法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助推法治更暖民心。
四是以检察监督办案推进社会治理。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质效,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创新监督方式,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更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我管”促“都管”,通过检察履职助推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法检联席会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的监督制约作用,进一步凝聚司法合力。
五是以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不断强化党组班子建设,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持续抓好考核激励,进一步优化以“案-件比”[18]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考核体系,更加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持续巩固和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置身新征程,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接续奋斗、忠实履职,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奋力开创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为XX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XX市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对标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的新部署新要求,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检察担当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
牢记“国之大者”,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主动作为、善于作为、勇于担当的务实行动,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涉企嫌疑人依法不起诉21人,对3家涉案企业启动企业合规程序①。联合区司法局出台《XX市XX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社矫企业家“出得去”也“管得住”。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出发点,积极稳妥办理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办理的督促整治未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真心真情进企护航,主动上门收集并办结企业诉求22件,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4件,均得到相关企业的满意答复。如走访某商贸有限公司时,得知该公司税收优惠政策还未落实到位,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后,主动对接区税务部门,为该公司争取减免税费20余万元。
扛牢长江大保护责任担当。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以水资源、岸线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监督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四河、两库开展水域巡查。紧盯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办理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针对沙河公园出现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的线索,以诉前磋商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共计清理福寿螺成螺6248.4千克、幼卵1477.8千克,建立起监测巡查、捡拾防治等长效机制,并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共9人开展“回头看”,有力遏制外来入侵物种在长江水域蔓延。发动全民参与长江大保护,开展《守护长江 请你来答》线上有奖知识竞答,参与活动人数近万人次。1起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五好”之“好案件”。
有力保障城市功能提升。深化落实“四号检察建议”②,针对调查发现的窨井盖“伤人”问题,督促区城管部门厘清权属责任,加强巡察、加强整改、加大宣传,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力推“七号检察建议”③落地落实,走访老周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寄递企业,实地查看有无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暴恐音频、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禁品情况,并就加强防范、完善制度和增强意识等方面提出建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举办专题法治宣传周,向区应急管理部门送达“八号检察建议”④,实地走访西峡泵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一线,以案释法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增强责任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以检察作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更加有效
在司法为民的路上,以更高站位更高水平的能动检察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践行“七日回复”承诺,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62件次,其中首次信访领导包案9件,检察长接访20件次,按期回复答复率均为100%。落实“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审议各类案件112次,在事查明、理说清的基础上,消除公众对司法的疑惑。捍卫弱势群体权益,为58起刑事案件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194.76万元,为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申请和发放司法救助金660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针对屈某故意伤害案因证据不足无法侦结问题,年愈80岁的被害人肖某全反复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要求追究屈某刑事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检察长在审查案卷、走访调查后,通过公开听证、以案释法和司法救助,公开直面说法讲理,肖某全最终认可处理结果,放下心中积怨。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1人、不诉2人,通过精准帮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针对公安机关询问女性未成年被害人时无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围绕旅馆、宾馆、酒店、酒吧、网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以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均已回复和采纳。丰富法治讲座、直播课堂、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方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将法治观念的“种子”深植于未成年人心中。
共同缔造办好为民实事。积极投身“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与西峡、常家湾社区签订共建协议,全体干警下沉社区成立筑堡工程工作队,开展结对认亲、帮扶困难群众42人次,解决问题24个。经走访了解和实地勘探,针对常家湾社区居民反映的排污下水管道长期未清理疏通、屋顶漏水修理不到位、房屋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改造整改项目台账,并明确整改方案和期限。组建“益心检察”志愿服务队,主动领取和解决群众的微心愿,持续性开展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5500余人次,1人荣获全区“最美志愿者”称号。部分干警在“幸福家园”求助平台上留意到茶庵社区“增设儿童游乐设施”的筹款信息,便自发捐助了款项,帮助小区居民达成建造滑滑梯的心愿。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更加充分
深刻理解党中央对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守住最后的底线。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突出打击涉军、涉企、涉未成年人以及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养老诈骗等领域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76件137人,提起公诉209件338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62名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23件51人、不起诉115件163人。提升认罪认罚案件质效,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93.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参与率100 %,诉讼效率显著提升。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10件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3件次;追诉漏罪5起、漏犯34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抗诉8件,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强化刑罚执行同步监督,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违规案件6件、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规案件3件、财产刑执行违规案件2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件、书面监督意见书22件、检察建议2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秉持精准监督理念,立办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3件,发出的12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厚植为民情怀,强化对务工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消费者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实质性保护,发出支持起诉书5份。如办理的陈某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经调查核实和支持起诉,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陈某钧工资9401元,有效维护“打工人”合法权益。严防“打假官司”,深挖细掘刑事案件中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办理2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在办理王某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发现王某民与邓某朝之间民间借贷纠纷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经移送和核实相关线索,由此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得到回复和采纳,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湖北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行政检察更实更细。以“案结事了政和”为司法价值目标,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件,积极开展土地执法、民生民利、涉市场主体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措施,立办各类行政监督案件9件,发出8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通过梳理法院行政判决书,先后发现3起危房拆除行政诉讼案件中,某街办均存在告知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以类案监督方式发出检察建议后,该街办积极开展整改,规范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大力推进。聚焦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个人信息、未成年人、军人权益等领域,以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为着力点,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诉前磋商程序结案30件,发出的11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实现以检察履职“我管”,促部门携手“都管”。针对小餐饮摊贩不规范经营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52张,指导72家餐饮企业公示证照信息,督导140余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引导8家小餐饮企业成功转行,指导22家餐饮企业改造升级,该案被正义网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介。
(四)着力锻造过硬队伍,以能力建设确保依法履职更加扎实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工作导向,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素能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引导干警开展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突出抓好“关键少数”,院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研讨6次。院领导带头真抓实干,直接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101件。以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开展各类党史教育活动22次,支部集中学习24次,开设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建云课堂,锤炼强化党性、增强履职能力。重视提振队伍精气神,按照“找差距、补短板、强措施、争进位”要求,分部门开展“破冰六问”“抓质效、促提升、开新局”等主题大讨论,不断增强干警的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
激浊扬清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反面教材作为“清醒剂”,有针对性地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8次,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⑤等规定,促使干警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创新制作《清风常伴 廉洁齐家——致全体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原创漫画,涵养良好家风、护航干事创业。强化内部监督,出台《关于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检务督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12次,配合上级院开展内部审计督察2次。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全院干警填报过问案件29件次,其中院领导填报23件次,“逢过问必记录”已成常态。
学用结合夯实队伍素能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和干部资源配置,11名青年干警走上中层干部岗位。破除专业知识壁垒,聘请区卫生健康局等5部门专业人士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合力攻关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开展实战培训,先后开展检察长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讲理论3次、检察官教检察官6次、学员即教员4次、检法同堂培训1次,组织参与各类业务培训23期800余人次,运用互动、实训等模式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活动22次,比学赶超的氛围日益浓厚。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坐标,依法履职尽责、奋力追赶超越,检察步履愈发坚定有力,检察核心业务数据排名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并涌现出了多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工作团队以及全区“法治信息宣传先进单位”“以案释法先进单位”等称号,1人获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嘉奖,1人被评为XX市第六届“十佳女检察官”,1人在西藏当地被授予“援藏援疆”嘉奖。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履职方法和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检察业务发展地不够平衡,办案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总体上还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求极致”的标准、“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XX在XX高质量发展征程中争当核心标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字为魂,做政治立场的坚定举旗者
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作为应有的政治信念、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握方向、解决难题、推动发展。
(二)“实”字为基,做服务大局的坚定先行者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及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侵犯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犯罪。注重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大对社会问题的溯源治理工作力度。做实做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为美丽生态画卷增添检察笔画。
(三)“民”字为本,做人民至上的坚定守护者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最恨最怨最烦”问题,始终把“民生小案”当做“天大的案子”来办,让检察工作更顺民意、更暖人心。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治理领域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新模式,推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责”字为重,做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
顺应司法检察理念变革,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落细,做优办案、配合、制约、监督“一体四面”,坚决整治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多领域、多角度拓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深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和跟进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诉求。优化办案质效评价体系、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探索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的“乘法效应”,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实效。
(五)“干”字为先,做自我革命的坚定实践者
持续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创建清廉机关,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人。加大“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同堂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力度,逐步完善“全员全面全时”⑥检察人员考核机制,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你我都是奋斗者、追梦人。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为新的起点,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在携手并肩、同心奋斗的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推动XX检察事业乘风破浪,为XX建设现代化梦想之城贡献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XX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品质为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努力为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726件,同比上升37%,62项检察业务质效指标中41项位居全省前四。
一、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保持政治清醒,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54人,依法起诉2869人。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审结邪教组织犯罪3人并均提起公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8件14人;严惩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253人、“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66人。着力维护金融安全,起诉非法集资、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协助公安机关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450万元。有力维护网络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271人。
助力打赢维稳攻坚战。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依法及时办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1318件,化解信访积案26件。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制度,加强风险管控;对20件重点案件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处置,把握办案节奏,依法妥善办理。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促进定纷止争作用,建立听证员库,组织公开听证1633次,同比上升152.7%。安陆市院对一起持续6年的亲属间遗产纠纷申请监督案,通过公开听证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缠访缠诉风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处置化解涉检网络舆情4件。党的二十大期间,市检察院对包保县市认真开展信访维稳调研督导,市县两级院派出39支工作队,深入社区、乡镇全力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平安稳定等工作。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2件,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坚持宽严相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符合无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依法不批捕1405人,不起诉1941人。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到92.3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9.2%,一审上诉率下降至2.7%。结合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224场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动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
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对涉企案件每案标注,实行“一案一研判”,促进形成全力保护服务市场主体的检察自觉。着力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批捕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76人,起诉189人。注重保障企业发展稳定,对涉嫌犯罪的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104人、不起诉185人,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不诉率相比,分别高出11和12个百分点;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17人。加强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14件;清理久办不结的涉企刑事案件7件,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畅通申诉绿色通道,依法及时办理涉企申诉案件128件,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发展;办理涉营商行政案件91件、涉营商公益诉讼案件413件,坚持既保护公共利益,也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防止“一罚了之”“一关了之”。汉川市院办理的某个体工商户不服行政处罚监督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纠正处罚标准不一致、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松绑”,商请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批准23人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市委高度重视此项改革,成立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市检察院与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等13家单位共同成立全市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选聘198名人员组建专业人员库,增强监督评估的中立性、专业性。积极加大办案力度,在报省检察院批准后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5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4件),已办结22件,共对4家企业、24名企业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名企业人员提出宽缓量刑建议。云梦县院针对安徽某米业公司向云梦县某粮油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一案,通过异地协作对涉案企业开展跨省合规监管,督促依法规范管理。孝南区院对某建设公司非法占用林地一案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后,推动相关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既保护发展,又震慑违法。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出台《关于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会签文件,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3人。孝南区院起诉的刘某某、胡某某销售假茅台酒案,有力保护了国家驰名商标的知识产权。
三、围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自觉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19人,协同公安机关为受害老年群体挽回经济损失5009万元。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对弱势民事主体维权支持起诉24件。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聚焦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领域办理相关案件17件。孝昌县院联合外省检察机关化解一起持续3年的跨国务工死亡工伤认定纠纷案,34万元伤亡抚恤金一次性支付到位。开展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专项监督,帮助7名群众解除婚姻登记错误困境。徐某因结婚证上姓名错字无法离婚,应城市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6.7万元,传递检察温情。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92人。全力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初犯、偶犯,依法不批捕138人,不起诉140人;4个基层院建成“一站式”取证中心,实现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一站式办理,避免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持续抓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市卫健委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刚性落实。市检察院对我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专题报告获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多次批示,全市层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大悟县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孝南区院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58人,已提起公诉39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起诉受贿犯罪12人、行贿犯罪6人。忠实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3件5人,法院已判决2件4人。通过为反腐败大局贡献检察力量,助推清廉XX建设,促进保障民生民利。
扎实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贯彻市委部署要求,市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深入14个包联企业和基层一线问计问需,推动解决32项具体问题,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全市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共开展调研活动84人次,收集基层和群众反映问题17条,为民办实事123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四、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
牢记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与各职能部门一道促公正、护公益、提公信,依法办结各类监督案件1299件。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积极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工作机制在各地落实。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退回补充侦查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率同比减少7和3个百分点,提升了司法效率。积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应立案未立案171人,监督撤销不当立案10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744件次。积极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6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78件。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对违法违规“减假暂”提出监督意见81人并全部纠正;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开展专项监督,纠正执行不当情形14人次,推动全市57名被强制医疗人员全部集中监管;实现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全覆盖,并在云梦对公检法司刑事执行活动探索开展全领域集中交叉巡回检察,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65件,对89件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对51件案件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并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依法提出(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坚持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相结合,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检察建议79件,法院予以采纳。孝南区检察院就诉讼费用退还问题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区法院出台“胜诉即退费”工作机制,该案获评孝南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持续从套路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中梳理“虚假诉讼”线索,维护司法公信。汉川市院在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查明徐某虚构他人向其借款1096万元的事实骗取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后法院再审撤销原判。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结裁判结果、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6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120件,法院采纳120件;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43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汉川市院通过办理一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监督案,推动行政部门按程序免除对某招商引资企业65万元加处罚款,既化解了争议矛盾,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在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提出检察建议66件,8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大悟县院通过办理违法变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监督案,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关停取缔无证诊所19家。推动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与市司法局共同启动强制隔离戒毒试点工作。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96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8%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同时用好诉讼手段,提起公益诉讼22件,已判决的20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坚持做优做精传统领域公益保护,立办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0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3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53件。通过办案深入落实《长江保护法》,积极开展“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推进府澴河、汉江流域生态保护,督促清理河道1687公里,清理垃圾3956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825亩,督促还湖复绿5325亩,增殖放流1025公斤成鱼、75万尾鱼苗,依法督促涉事单位和个人支付损害赔偿金,助力挽回国家财产损失2818万元。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案件220件。大悟县院通过立办门店消防安全隐患案,推动辖区内同类问题联动整治、系统治理,守护公共安全;云梦县院针对不法分子获取电商平台个人信息非法获利情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五、围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抓紧抓实检察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三学三立”和“素能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全市检察机关有28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个集体、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均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举办专题培训班、政治轮训班12期次,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党建+”模式,打造“琢玉学堂”特色品牌,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司法理念故事汇”活动202场,让“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能动司法”等新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狠抓“三学三立”要求落实,融合推进市委政法委专项政治督察、市纪委廉政谈话反馈的4方面18个问题整改,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案件等事项815件,倒查被记录人员31人次,问责2人。加强检务督察,以违反检察职责、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内部财务审计等为重点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整改问题9个,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4人,诫勉2人。坚持从严执纪,处分违纪违法基层检察人员2人。
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员化开展岗位“学练赛”,组织“线上+线下”专题班48期,组织公检法律同堂培训、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活动92次,培训人员1942人次。加强人才培育,择优选取一批有基础、有潜力的检察官和办案团队持续跟踪培养,4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检察官,1个团队被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发挥头雁效应,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824件,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推进业绩考核,分类对检察人员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倒逼干警提升素质、干好工作。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公检法司会签《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若干意见》,与相关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文件17个,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检务管理制度机制12项,推进规范管理、科学管理。加强数字检察建设,制定实施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融合发展意见,办理技术检案1318件,同比上升160%。加强检察文化建设,23件新闻宣传作品在全省检察好新闻评选中获奖,其中3件作品获一等奖,获奖数量、质量同比实现双提升。加强基层院建设,组织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着力打造重点工作品牌11个。安陆市院、大悟县院、孝南区院在全省108个基层院检察业务质效考核中分别排位第1、第2和第10;孝南区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个基层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观念,始终正确对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628人次,认真办好代表建议26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专题调研,推动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实现全覆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6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7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915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197次;搭建“益心为公”云平台,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志愿者、听证员,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感可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案规模还不够,有待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数字检察推进不够有力,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还有相当距离;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队伍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短缺、整体素质不适应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推动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为检察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以更大力度推进争先创优、提升工作品质,更好服务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学深悟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以实干实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务实推动新征程XX检察工作破难题、开新局。
二是履职尽责服务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助力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等目标,自觉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能动履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工作上持续发力。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深化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三学三立”活动,以实际行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是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XX建设。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从严治检提升素能。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放松,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努力锻造绝对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矢志不渝,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庆祝XX建市30周年,为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新中国检察事业发展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8765件(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下同),同比上升16.9%。共有13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件,42个集体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全力助推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竭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办理了XX市近二十年第一起危害国家安全类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捕1839人,起诉4156人,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87人。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法治底线,依法起诉了“晏某为首的26人黑恶势力犯罪”等一批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落实市级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共把关涉黑恶案件18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案件3件。加大对毒品犯罪惩治力度,起诉383人,追捕15人、追诉13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039人。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投身“市场主体培育年”活动,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法治护航和帮扶力度,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7人,起诉193人。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6人。践行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全面、稳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有6个涉案企业报省检察院批准开展合规建设,联合市工商联等九部门共建第三方机制,携手做好合规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培育壮大。市检察院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先进单位”。
——协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参与和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6件,促进诉源治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批捕596人、不起诉1327人,诉前羁押率为28.96%,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介。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44%、量刑建议采纳率98.31%,促使4983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4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飞到荷塘区检察院专题调研,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县两级检察院利用两微一端,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结合司法办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宣讲活动,引导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
——聚力服务保障改善生态环境。大力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207件317人。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共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6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办理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8件。茶陵县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生态环境领域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案件。
——助力清廉XX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共审查处理线索17条,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8人。强化监检衔接配合,落实工作衔接、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各项制度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2人,提起公诉55人,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二)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切实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6件、撤案7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93件次;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38人、追诉91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0人、不起诉65人。全市检察机关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引导,对疑难复杂问题实时会商研究313次,发布《会商专报》192期,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协同提升办案质效。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124件。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91人,云龙地区检察院办理的“刑罚执行监督案”、渌口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军财产刑执行监督案”等4件案件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不断优化巡回检察“XX模式”,依靠大数据赋能,实现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全覆盖”。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232件,办结205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26件、再审检察建议87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等虚假诉讼监督重点领域,对涉嫌虚假诉讼行为的案件提出抗诉22件、再审检察建议85件。市检察院与石峰区检察院、芦淞区检察院一体化办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系列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办理各类案件268件,办结254件。依法维护行政审判公平正义,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19件。就行政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7件。更加注重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相结合,醴陵市检察院办理的“行政诉讼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第36批指导性案例。大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3件。市检察院及时参与化解袁某某拆迁补偿行政案纠纷,帮助其在向检察机关申诉后8天内领到135万余元的房屋补偿款项,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幸福XX”“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等专项行动,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99条,立案756件。天元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持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140件。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APP,通过“随手拍”平台收到举报线索156条,立案32件。召开全省首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工作新闻发布会,对11位案件线索提供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坚定不移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检察工作重要目标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深入开展养老诈骗、医保诈骗专项整治活动,共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健与养老诈骗类案件72人,市检察院办理的“海外医疗诈骗案”获评全省刑事检察优秀案件。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支持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提起民事诉讼638件,石峰区检察院办理的“快递小哥讨薪”支持起诉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强化“应救尽救”意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4件,发放救助金112.2万元。
——用心用情做好涉检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共办理涉法涉诉信访697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初访首办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市检察院聘请第一届听证员60名,共对513起案件组织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切实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捕184人,起诉201人。重拳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动组建专门办案团队,落实性侵未成年人不捕、不诉案件上提一级把关制度,共办理提级把关案件29件,改变不批捕意见1件、不起诉意见2件。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围绕重点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开展监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份,推动政策制度完善和优化。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建设,市县两级院共选派87名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炎陵县检察院联合多个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288份,让“问题父母”依法带娃,用检察“利剑”守护祖国明天。
(四)以更严要求落实管党治检责任,着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切实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24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司法办案全过程。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举行新任职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向党和人民、向宪法和法律作出最庄严的承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做实党建引领队建。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班子建设,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狠抓顽疾整治、检察权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干警守初心、明是非,知敬畏、守底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全年增补遴选入额27人,退出员额9人,有序实现有进有出、能上能下。推动文化育检,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文艺建设先进单位”,攸县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
——抓实“干警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4个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36名干警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全面启动“导师带新人”人才培养模式,68名青年干警分别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导师结对,促进传帮带,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不断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市检察院共有38名青年干警先后晋升职级,80后中层骨干占比上升到55%。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推出何秋花等“执法办案每月一星”,引导干警比学赶超,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加强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远程提讯、国产安可替代项目和公益诉讼快速检测体系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化年”活动,抓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点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实行“一院一策”,开展“一院一品”选树创建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再上新台阶。茶陵县检察院获评全省“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醴陵市检察院“1+N大数据监督平台”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入选全省首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
(五)以更强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正确行使
检察权由人民赋予、受人民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保障,努力在检察环节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庭评议等检察活动255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监督检察办案710件次。代表委员提出的4件书面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结,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认可。认真配合协助市人大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和“百案评查”工作,推动以评促改。认真向民主党派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0余场次,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这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是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更高要求、人民的更高期待、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跳出检察看检察”的视野还不够开阔。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数字检察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速,与政法各部门的数据融通不够,制约检察监督工作的深度开展。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努力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X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检察履职中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XX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二)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全力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
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主动为重大产业项目及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为科技创新拔钉清障,助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有针对性地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促进诉源治理,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
(三)始终坚持把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法律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推动解决一批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公信,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推进法治XX建设。
(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治力度和温度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履职宗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严惩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美丽XX建设。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检察听证,落实检察长接访等制度,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始终坚持把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大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XX检察“铁军”。
持续加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巩固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果,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检察管理,统筹规划推进两级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加速数字检察建设。持续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履职制约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持之以恒推进“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路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不负人民,发愤图强、争创一流,奋力推动新时代XX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XX”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2日在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抓手,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XX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案件7856件,同比上升9.84%。共有82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江西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等一批先进模范和典型。
(一)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79人,起诉3306人。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突出惩治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319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6人。精准指导临川、东乡、南城、金溪等4个基层院依法办理金溪盗采矿产资源系列案。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862人。对毒品犯罪零容忍,起诉155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5人,盗窃、诈骗等犯罪663人。
更深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2826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86%,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37%。在全省率先出台常见犯罪不捕不诉办案指引,准确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1645人、不起诉1691人,同比分别上升76.31%和184.68%。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37人,诉前羁押率28.4%,同比下降28.5%。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办法,推动解决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等难题。崇仁县检察院采取建议有关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等非刑罚处罚措施,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加以惩戒和警示教育,防止“不诉了之”。乐安、宜黄两个基层院试点运用电子手环等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实施“云”监管,实现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7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4人。与监察机关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4人。金溪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行贿案时,积极配合县监委成立追赃小组,依法查封扣押行贿人涉案财产7000万余元,入选国家监委、最高检首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深入排查线索32条,立案2件2人。
(二)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为XX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有力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金融风险就是保经济稳定。依法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突出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4人,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08亿余元。联合市公安局、人行XX中心支行等单位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起诉15人,同比上升66.67%,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办理贪污贿赂、毒品犯罪等上游犯罪案件时,同步审查“自洗钱”线索,追诉2人。南城县检察院在办理饶某某受贿案时,发现其为掩饰受贿款,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收受贿赂200余万元,检察官在自行补充侦查并固定证据后,依法以受贿罪、洗钱罪提起公诉。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有力保障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办案工作指引,联合市工商联等8家单位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出台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组建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以规范合规整改、强化犯罪预防,助涉案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6件。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常态化做好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办理非公企业诉求118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困难问题68件次。对涉经营类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批捕13人,不起诉45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探索建立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会同市侨联成立“检侨之家”涉侨企纠纷调解工作室,共筑安商惠企平台。联合市非公经济维权中心开展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帮助黎川县某钢材销售行追回拖欠八年的货款2万余元。
有力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服务保障XX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18条措施”,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建立并落实“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协同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237人,同比上升13.4%。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11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环保赣江行”、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办理相关案件347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协作。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非法排污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时,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磋商工作,促成涉案企业自愿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1300余万元。该案入选江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有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合力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共救助121人,发放救助款162万余元,同比分别上升146.94%和63.53%。临川区检察院办理的齐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省检察院“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在全市部署开展“农村公厕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推动整治问题农村公厕627座。乐安县部分机制砂(水洗砂)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检察机关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26余亩农用地,助力有关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有效发挥法治参谋作用。
(三)聚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市主城区突发疫情后,积极响应市委号召,组织干警下沉社区协助疫情防控270人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0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117万余元。东乡区检察院联合区民政局等单位开展“关爱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养老机构整改食品、消防、住房环境等方面问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60人。针对非法使用抗生素、激素等违禁成分问题,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深化窨井盖缺失、飞线充电、减速带损坏等综合治理,办理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81件。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66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08人,不起诉83人,附条件不起诉152人,帮教疏导280人,帮助111人复学就业。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办理强制报告相关案件28件,对学校从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等风险隐患排查1.9万余人次,解聘或开除3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78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为遭遇变故的孩子“雪中送炭”,救助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81人。全市195名检察官在312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在全市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经验做法,科学整合“小桔灯”“向阳花”“红心护蕾”等同类资源力量,严格推选842名校园“刘莹姐姐”,全面打造案件办理、法治宣教、社会化工作、媒体宣传“四大团队”,共同把未检品牌维护好、发展好。
将心比心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共收到391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活动,共包案办理27件。充分运用多元手段推动息诉息访,已办结18件。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13件。对当事人“法结”难解、“心结”难平的信访案件,常态化以检察听证形式审查,共听证766件,听证后无矛盾纠纷率97.13%。市检察院受理邓某与某小学侵权责任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后,在广昌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综合运用调查核实、释法说理、跨省协作、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纠纷,邓某主动撤回申诉。
(四)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
抓好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两级院检察长走上同级党校讲台,深入宣讲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精神,构建良性、互动、积极的法律监督工作关系。组织开展中央《意见》实施一周年专题调研,把脉问诊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难点、堵点。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共同用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和法律监督平台,实现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网上流转。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12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监督、办案中的衔接与配合。主动报告学习贯彻情况,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党委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大力优化刑事检察。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立案15件,追加逮捕17人,追诉漏犯91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3件;对违法违规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685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37件,同比上升16.53%。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促进整改监管违法等问题116个。联合市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1件,执行财产刑147万元。
精准强化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04件,同比上升13%。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同比上升30%。用好支持起诉职能,办理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案件92件。资溪县某生态农业观光园拖欠129户村民292亩农田租金引发集体信访,检察机关支持村民提起集体诉讼,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4件,全部被采纳。金溪县检察院依法开展执行监督工作,帮助广东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执行款338万元。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成民事和解10件,依法不支持民事监督申请27件,维护正确司法裁判权威。
不断深化行政检察。受理申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等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6件,发出检察建议59件,同比上升63.89%。坚持在监督中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成功化解33件。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行政争议,联合法院、民政部门开展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制发撤销婚姻登记检察建议11件,全部被采纳。邹某因女方使用变造的身份证登记导致“十七年离不了婚”,临川区检察院审查后联合民政部门撤销了婚姻登记。办案过程在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二套“法案直击”栏目直播时,吸引320多万网友在线观看,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6件。坚持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2件。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协助有关部门追回国有财产及国土出让金4692万余元。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交通通行安全等新领域案件141件,同比上升25.89%。金溪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古村落”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拍摄成专题宣传片《捍卫公益之诉·守护山水家园》,近期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警示、教育、唤起全社会人文生态资源保护意识。
(五)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以理论清醒确保政治坚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6件次。积极打造模范机关,市检察院第一党支部获评2022年度XX市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弘扬英模精神,开展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刘莹同志学习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巩固基层基础。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各类培训998人次。以“开放式”检委会会议形式,组织两级院同堂学习培训,由一线办案人员特别是青年干警领学,共同提升监督办案能力。联合东华理工大学等单位举办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水平。加强考评管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1296件,同比上升14.39%,有效发挥能动履职“头雁”效应。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机制,倒逼检察人员提升释法说理能力。加强基层院建设,加大相对薄弱院帮扶力度,深化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对口帮扶、结对帮扶3项机制,激发薄弱院内生动力,自觉“脱薄争先”。
严明纪律作风。坚决肃清龚建华、肖毅流毒影响,主动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结合“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领导干部带头从思想政治上检视、剖析、反思,对自身问题进行对照、查摆、整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与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基层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开展集体政治谈话2次。认真做好全市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后半篇文章”,广泛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政治督察,压实整改责任。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市委第三轮巡察。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436件次,“逢问必录”成为自觉。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深入人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题调研、法院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情况专项视察,认真落实有关意见建议;召开全市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暨“公益诉讼江西行”动员会,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积极参加市政协举办的“企业合规法治大讲堂”活动,引导企业家守法合规经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联络活动1211人次,书面回复意见建议62条,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办结。规范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程序性案件信息4571条,公开法律文书890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理念亟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还不够,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能力还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仍有薄弱环节,勇于自我监督还须加力,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全面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争创法律监督“第一等的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XX加快推进“六个江西”建设,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在打造创新江西“XX样板”上贡献检察智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聚焦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新应用,依法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以及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技术人员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服务保障“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履行好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主导责任,确保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
二是在打造富裕江西“XX样板”上增添检察动能。全面落实平等保护要求,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和促进就业。严厉打击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切实维护市场经济和金融监管秩序。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积极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筑牢安全生产法治底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农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和困难帮扶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是在打造美丽江西“XX样板”上担当检察责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细服务保障XX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18条措施”,依法妥善办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充分发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优势,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是在打造幸福江西“XX样板”上优化检察供给。坚持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充分履行检察主导责任,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市深入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经验做法,全面协调充分发挥“四大团队”作用,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五是在打造和谐江西“XX样板”上展现检察作为。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整治电信网络和养老诈骗犯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成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讲好检察故事。
六是在打造勤廉江西“XX样板”上塑造检察形象。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监检衔接,更好服务反腐败斗争大局。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上下联动,系统整改、源头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对“案”和“人”的管理。坚持强基导向,持续抓好基层院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必有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追求极致、争当示范,奋力开创XX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7日在XX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锚定“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落实、提升。
(一)聚焦中心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1. 驰而不息优化营商环境。
纵深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在《检察日报》著文推介。健全完善快速办理机制,对涉市场主体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坚决防止“办理一起案件,拖垮一个企业”,办案期限同比缩短7天。严格落实风险研判制度,坚持“一案一研判”,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如,办理的一起影响华润电力公司省市两级重点项目建设的滥伐林木案,审慎选择办案方式,慎重作出检察决定,赢得高度赞许。稳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①,争取市委支持,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企业合规改革领导小组,会同9家单位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0件,对监管考察合格的涉案企业,均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决定,确保涉案企业真合规、真整改、真受益。市非织造布产业协会代表及多家企业主送来锦旗,工作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2. 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以检察履职助力平安XX建设,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成功办理涉恶案件2件4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坚决打赢反诈禁毒攻坚战,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链条重拳打击涉诈犯罪案件22件48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惩治涉毒犯罪案件194件259人。积极参加全社会禁毒工作,融精准管控、人文关怀和宣传教育为一体,净化涉毒违法犯罪土壤。坚决服从全市防疫一盘棋,全力守住守好5个防疫一线阵地,和合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分别送来锦旗。
3. 能动履职服务市域治理。
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贡献检察智慧,与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办理轻微“两类”案件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的实施办法》,共对360人适用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近9600小时,既惩戒教育,又倡导文明出行风尚。在保障安全发展中提供检察支撑,严格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②,系统分析安全发展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推动建章立制。如,我院就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发出检察建议24份,督促恢复耕地60余亩。在全面依法治市中提供检察供给,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法治宣讲50余场次。在彭场镇大岭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增添法治底色。
4. 坚定融入清廉XX建设。
充分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坚持“内部协同、外部协作”两手抓、两手硬。“惩治腐败”更有为,健全完善监检衔接制度机制,依法提前介入重大复杂案件,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延伸打击”更有力,加大洗钱犯罪的追诉力度,监督立案1件,追漏罪2人。如,在办理郭某某受贿案中,及时发现并全程跟进监督办理的洗钱犯罪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诉源治理”更有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隐患、管理漏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9份,促进相关单位抓源治本、防患未然。
(二)聚焦民生福祉,在纾解急难愁盼中展现检察担当
1.用心办好民生“小案”。
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办理全省首例糕点类食品违规添加金银箔粉添加剂公益诉讼案,推动辖区内100余家经营主体开展行业专项整改。聚焦群众“出行上的安全”,结合办案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共加设标志线、提示牌等393处,增设警示桩、减速板等963处。聚焦群众“信息上的安全”,强化多元共治,切实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如,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首次引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戒方式,让行为人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起到广泛警示作用。
2.用力守护流域安全。
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助力“四水”共治,共护一江清水。凝聚“河湖(林)长+检察长”护河新合力,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高效处置中构建共护山水的良好格局,推动治理提能增效。打好“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协同组合拳,严惩污染水环境、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新常态,推动制定《XX市船舶修造和拆解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大力整治流域沿线船舶非法排污问题;推进汉江沿线侵占河道、妨碍行洪等建筑设施的拆除搬迁,及时消除岸线安全隐患。
3.用爱呵护祖国花朵。
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让“1+5>6”。净化成长环境,从严追诉性侵、欺凌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人;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及娱乐场所专项监督,开展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活动被最高检推广。加强教育挽救,对轻微犯罪、诚心悔罪的未成年人,不批捕41人、不起诉26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督促家庭监护,发挥“督促监护令”作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汇编《家长手册》,引导“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培育法治土壤,深化“法治进校园”,部署开展“星火”专项行动③,突出抓好乡村学生、留守儿童法律保护和普法宣教,实现全市镇办场园区全覆盖,受益师生8万余人。
4. 用情回应群众诉求。
践行“有求必应”,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畅通信件、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信访渠道,208件群众信访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重复信访率明显下降。用心“释法说理”,坚持信要回复、事要解决,对15件于法有据的控告和申诉案件,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依法予以监督支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答复,耐心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彰显“司法温情”,主动为18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余元,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体渡过难关。救助受害家庭孩子考上大学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作为
1. 做优刑事检察,当好平安XX的建设者。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491人,不诉606人,同比分别上升106.3%和69.7%。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突出“前沿哨所”作用,在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年来,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86件次,监督立案、撤案84件,追捕追诉81人,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04,大幅减轻当事人讼累,办案效率明显提升。优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发挥“审前过滤”作用,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95%,量刑建议采纳率持续提高;提出抗诉11件,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扎实开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清查工作,督促收押收监10人,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紧盯财产刑执行监督,坚决防止“一判了之”,联合市法院追缴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财产刑执行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2. 做强民事检察,当好民生福祉的维护者。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多元化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依法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7件,同比上升83.9%。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严厉打击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如,我院对一起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依法提出再审建议获法院支持改判。全面强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着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办理首例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履行好监护职责。扎实开展欠薪追讨专项监督,助力根治欠薪“顽疾”,让务工人不再“忧薪”。如,办理的王某等11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帮助追讨薪资48万余元。
3. 做实行政检察,当好法治政府的促进者。
以穿透式监督为目标,积极发挥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一手托两家”的专业优势,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32件,同比上升45.5%。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措施,解决好行政诉讼案件程序已结但讼争未解的申诉问题。如,会同市民政局成功化解2起冒名顶替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解决群众申诉多年的揪心事。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9份,推动开展行业整改3次,助力提高规范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4.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牢记检察机关“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④,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80余名各界人士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恢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条件630余亩;治理水源地污染源10处,清理河堤垃圾28吨,整治恶臭水塘沟渠28个。聚焦食品卫生安全,推动开展校园周边和节庆假日期间食品销售店、餐饮服务店、流动摊贩食品安全检查300余家。聚焦国土国财监管,监督追缴国有资产1895万元,检察公益形象深入人心。
(四)聚焦固本强基,在坚持守正创新中夯实检察根基
1. 以政治建设培根铸魂。
把检察人员政治素养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坚持原原本本学习、原滋原味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7次,确保上级决策落地有声。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排查违反“三个规定”等突出问题,全年共记录填报74件,让“逢问必录”成为行动自觉。旗帜鲜明支持监督执纪,积极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管检治检更加“严紧硬实”。
2. 以基础建设固本培优。
以全省业绩考评试点单位为契机,对检察人员履职质量、效果、效率实行量化综合考核,倒逼干警将工作做到极致;坚持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推动工作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全年业务工作质效稳居全省前列。以全省科技强检试点单位为抓手,探索开发“非羁码”⑤,对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采取非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云”上监督,既有效防止脱管失联,又切实维护正当权益。以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活动,常态化开展挂职交流、跟班实训、跨岗锻炼,举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研讨会23次,办理的1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3. 以阳光检务聚智汇力。
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刑事案件“案-件比”等工作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抓好意见落实。对去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分析,精心办结并公开回复。深化信息公开,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974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20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43件次。加强普法宣传,开辟“仙味儿”剧场、“沔阳舟”未检小课堂等特色专栏,推送更新检察动态和典型案例2800余篇次。连续11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短板和不足: 一是贯彻落实“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新理念,增进检察监督刚性的能力水平还有待加强;二是履职能力与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还不匹配;三是检察监督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还不足;四是能够引起社会法治共鸣、让人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的案事例还不多,促进社会治理的能见度、感受度还不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寄予厚望,我们定当不辱使命、不负重托。2023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锚定“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忠诚履职,为XX以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推进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对标对表XX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目标定位谋划工作,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 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百强进位、创城摘牌、示范见效”三大目标谋划、部署和推进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XX。
(三)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常态化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的多元化救助新格局。没完没了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四)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检协作、司法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五)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之以恒从严治检,锻造绝对忠诚、纯洁、可靠的检察铁军。坚持守正创新,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提高监督水平。更加主动接受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和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为全力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成势见效做出新的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25日在XX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情况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主动更新司法理念,能动发挥检察职能,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各项检察业务齐头并进、融合发展,XX检察工作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助力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中心大局结合文章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工作主线,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推进平安法治XX建设。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做好“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1件14人,起诉18件27人。坚持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批准逮捕33件59人,起诉77件15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34人,已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信访93人次件件有回复,可用尽用刑事和解化解矛盾,注重以案释法,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多部门协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服务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依托“百名政法干警进百企”活动,开展“十问十帮”200余次,协助解决实际问题37个。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着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稳妥办理涉营商刑事案件42件93人,发出检察建议31份。对涉罪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12件37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正确适度履行监管职能,办理的某食品公司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1等7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积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2,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被纳入市委“双优化”工作整体推进,出台《适用检察建议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办法(试行)》,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
助力流域生态绿色发展。主动扛起长江大保护责任,以“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3为抓手,筑牢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办理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刑事案件17件22人,长江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5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为人通过补植增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探索适用以巡河值守方式修复受损公益。主动完善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携手市法院开展“守护麋鹿家园 护航长江湿地”司法保护活动,建立法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凝聚长江生态司法保护合力。
(二)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在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上久久为功,长效发力。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主动走访联系,问需纾困,为帮扶联系点落实百姓大舞台修建、老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筹建、下水管道重建、断头公路续建等实事。用心用情用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针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案件,率先实行“两卡、三纲”工作机制4,充分保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部署开展宪法、民法典、防非法集资、防养老诈骗等法治宣讲活动,全方位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组建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8件9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4件9人、不诉1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6件11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讲教育,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1期,覆盖未成年人2700余人。慎终如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5及强制报告6、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查询及禁止7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落实,推动构建“1+5>6”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深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主动拓展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渠道,自主研发民事支持起诉8微信小程序在全市宣传推广,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收集线索100余条,为6名农民工追回拖欠款项8万余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受到省、荆州市检察院高度肯定。坚持“应救助尽救助”,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沟通,畅通救助渠道,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8.5万元。办理的一起跨鄂粤两省联合司法救助案,通过开展多元联合救助,有力彰显了司法温情。
(三)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抓实检察办案第一要务
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公正高效能动司法,在深耕法律监督中,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深化。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4件149人,审查起诉案件373件543人。加强与监委的办案衔接与配合制约,形成惩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9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建立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不捕不诉率均处于荆州前列。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做实刑事办案配合和监督,监督立案21件,撤案11件,纠正漏诉2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制发涉及安全生产、旅店业治安等多领域检察建议52份。持续抓实“七号、八号检察建议”11专项监督,反复排查寄递行业、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推动堵塞监管漏洞,有力推进诉源治理。
刑事执行检察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10名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收监执行,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3件,强制医疗12执行监督案件1件,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案件8件8人。依托大数据平台,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办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16件,督促对1名假释对象收监执行刑罚,制发检察建议3份。加大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协助市检察院立办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发力。以深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针对民事行政裁判、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份,均被回复和采纳。办理的某门业公司欠薪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帮助19名务工人员讨回欠薪。在办案中,注重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所办案件当事人均息诉罢访。
公益诉讼检察卓有成效。持续在稳规模、重质量、拓领域上发力,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6份,磋商意见书34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法院判决2件。在办案中,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与监管部门磋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守护美好生活”“国有财产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办理的两起非法采砂、损害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400余万元;办理的乡镇农村福利院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13入选最高检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四)聚力人才队伍建设,锻造高质量检察铁军
以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及省院“素能提升年”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全覆盖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坚持做到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抓党建与讲政治、优服务、强素能、促业务相融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一案一评议”活动59期,实现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提质增效。打造的“阳光党建”品牌被XX市委评为“十佳党建品牌”。
狠抓业务素能提升。扎实开展“全面、全员、全勤”常态化岗位练兵活动,创新形式开展每周一学、领导干部上讲台、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班、公检法律同堂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能。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并举,创建绩效管理激励机制,厘清机关管理负面清单,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善于借智借力,与长江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共建研学基地,开展专业授课和案例研讨会;率先聘任5名行政执法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有效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永远在路上,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回头看”成果。狠抓“三个规定”14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从根本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持以“严”的主基调持续正风肃纪,加大作风督察频次,深化纠治“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对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理,真正做到惩前毖后、警钟长鸣。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300余人次,切实把社会各界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实招硬招。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检察动态信息800余条,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122篇,与省、荆州市检察院联合打造系列法治广播剧,在“鄂检在线”以周播剧专栏形式推出,现已编发16期,XX检察工作透明度及影响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今年XX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级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检察监督理念未彻底更新;专家型、高素质人才缺乏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XX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奋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关键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创品牌、创典型、创经验”为抓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铸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更深融入检察工作中思考谋划、实践推进,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把检察履职融入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去。找准找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切入点,持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守正创新,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持能动履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把保障人民权益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主动对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境界和情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操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是坚持锤炼队伍,切实将自身高质量发展根基夯实筑牢。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素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抓实作风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
各位代表,站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为XX全力推进“三城三化三翻番”,奋力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致力“打造门户、建设示范、抢占先机”,推动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在XX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责任清单,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4847件,同比上升26.2%。30个集体和4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3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件等,其中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
(一)坚持胸怀大局,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自觉扛起党中央赋予检察工作更大政治责任、历史责任,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专门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4月,市委在全省率先召开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会议并印发责任清单,并将市委责任清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市绩效评估和平安建设考核,汇聚法律监督工作合力。9个区县市委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市县两级检察长到同级党校专题宣讲11场,形成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
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意见,为检察办案提供机制保障和行为指引。全力促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6人,不起诉82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35人,变更羁押强制措施7人。澧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串通投标案中,依法对其中6名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的企业负责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直接稳定就业岗位3600余个。助推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治理,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4人。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坚决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监督撤销不构成经济犯罪案件5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与市工商联等10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6件,责成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依法监督涉市场主体行政处罚案件,促进13件案件和解息诉。
持续护航绿色发展。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37人;聚焦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耕地保护等领域问题,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18件,发出公告及诉前检察建议29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各类生产固体废物12.1吨,监督增殖放流50万余尾、补植复绿1.2万平方米,保护耕地11.3亩。武陵区检察院办理的支持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督促赔偿义务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1254万余元。汇聚合力协同治理,与市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28次。提请市委政法委协调解决“市直六区”公益诉讼案件管辖权问题,消除监管盲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9件,其中最高检指定介入的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件;起诉37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处级干部3人。依法起诉湖南开放大学原校长彭某受贿案、湘西州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向某受贿案。在办理李某受贿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同步审查发现的洗钱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立案。
(二)坚持能动履职,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371人、起诉4132人。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0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人,对王某故意杀害六人案提前介入、快捕快诉。起诉涉毒品犯罪484人,同步强化涉毒反洗钱工作,起诉8人,防止“洗白”非法所得。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33人,护好群众“钱袋子”。起诉危害金融管理犯罪52人,同步督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9人,维护生产安全秩序。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60人,其中涉黑组织2个。依法起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某等涉黑案、省级挂牌督办的唐某等涉黑案。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法治底线,落实涉黑案件领导包案、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追诉漏犯2人、漏罪10条,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3件。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2条,起诉“保护伞”1人;对6件涉黑恶案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涉案金额12.65亿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矿产、国土、金融放贷等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8件。
积极推进溯源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动应对“醉驾”“帮信”案件持续上升新趋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不批准逮捕工作指引,依法不批捕798人、不起诉204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0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5人;诉前羁押率降至24.7%,为全省各市州最低。指导基层检察院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进矛盾化解。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8%、量刑建议采纳率97.4%、一审服判率96.4%;全面推行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5590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6件。桃源县检察院对某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助力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检察作用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8件。津市市检察院对“毒狗”系列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诉请法院判令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13.8万元获裁判支持。强化对弱势群体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4人;对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0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70件,帮助追讨薪金825.7万元。熊某等3人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非法吸收资金1.39亿元,汉寿县检察院着力巩固和扩大追赃挽损效果,促使被告人退缴全部赃款。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向75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6万元。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91件,其中监督行政机关撤销虚假婚姻登记3件。助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74件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结案。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06人,起诉14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丁某某强奸、猥亵多名幼女一案,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死刑获裁判支持。通过办案倒查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4件,已追责3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66570人,督促开除或调离有前科劣迹人员9人。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75人、不起诉32人、附条件不起诉96人。81名检察官在86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受众7万余人。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增强乡村家庭法治意识及儿童自护意识。制发“督促监护令”368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针对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石门、安乡等地检察院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KTV等娱乐场所监管。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校园周边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抽奖游戏玩具,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信访包案等方式化解矛盾。新收群众来信271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常态化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共听证374件,同比增长2.94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72人次。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息诉18件,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百日会战”,持续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7件,其中最高检交办的5件5年以上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四)坚持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刑事案件数据共享、监督端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件、撤案67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446次,纠正漏捕15人、漏诉187人。市检察院办理刘某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中,精准追诉漏犯3人,其中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3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法院同期审结15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8件。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50件,其中监督纠正具有不当情形案件542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73件、监外执行不当298件、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101件。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看守所巡回检察,受省检察院指派,对省内2所监狱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149个。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纠正执行活动违法19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件,法院同期审结3件,改变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获支持3件,其中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获省高院再审改判。针对司法机关离任工作人员违规担任诉讼代理人、应予解除未及时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等,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082件。监督纠正“假官司”17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件。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涉黑组织成员宋某单笔虚增某公司贷款400万元,并非法获取生效判决,遂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采纳并重审改判。办理的段某破产债权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行政诉讼结果、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监督,提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211件。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一起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省高院启动再审,促成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6份,推动提升土地执法规范化。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42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下化解34件,其中争议5年以上的积案11件。莫某因患血吸虫病要求支付伤残补助金,经法院4次审理诉求仍未得到解决。市检察院启动联动化解促成当事人息诉息访,持续6年的行政争议最终解决。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6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17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公益侵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紧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92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财产权益价值1036万元。针对自建房违法经营、加油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件。推广津市市检察院校园集约化供餐监督经验做法,在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0件,督促119家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行为,让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
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建立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坚决查处执法司法领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调查核实问题线索9件,以涉嫌刑讯逼供罪立案侦查4名公安干警,移送异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人,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理10人;侦查终结后移送异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人。查办的彭某等5名法院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八年六个月不等。
(五)坚持固本强基,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中提升检察素能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形式多样的党课宣讲、红色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制定11条党建措施,以政治建设实效检验检察履职质效。
着力提升检察业务水平。与湖南文理学院共建研究实践基地,推出“检委会大讲堂”,抓实“一月一讲”岗位练兵,组织全市公诉人团体论辩赛,举办业务培训班2期280人次,参加各级各类素能培训18期1097人次,开展“接续培训、传学讲学”35场。4名干警获评全国普法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鉴定能力验证。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协助做好市县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交流,调整配备33人,新增“90后”班子成员2名,干部结构更加优化。以“基层建设深化年”为载体,做实检察官“轻骑队”“导师带新人”等工作,推出“浩然禁毒”青年营、“杰哥工作室”等16个品牌建设项目。武陵区检察院荣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鼎城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田某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专案组获国家版权局“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奖励;临澧县检察院获评湖南省“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为获此荣誉的10个单位之一。白洋堤、桃源县检察院2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团队。
加大全面从严治检力度。开展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学习活动,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重大事项914件,开展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专项核查,筑牢司法公正制度堤坝。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查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行动,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探索内部审计跟进监督,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对市检察院、武陵区检察院内部审计,从严开展对白洋堤、安乡县检察院内部审计。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编印《全市检察人员10年违纪违法情况分析》,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
(六)坚持接受监督,在推进检务公开中强化检察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主动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对照交办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出台3项新制度。38名检察官接受市、县人大常委会履职情况评议。走访人大代表、邀请视察调研等476人次。采取赠订检察日报、寄送联络专刊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鼎城区检察院在区人大常委会支持下,探索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澧县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站挂牌成立,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选聘10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新一届特约检察员,认真组织开展特约人员“四个一”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673人次,其中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393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任30名听证员,建成可接入中国检察听证网的听证室5个,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每季度向社会发布监督与办案数据、趋势。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4条、程序性信息6352条。充分运用“一网两微三端”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其中编发官方微信217期,推送XX检察手机报22期。
各位代表,这一年,我们通过每一件案件的认真办理,践行守护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每一起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传递司法为民的温度;通过每一次寻变求进的积极探索,开拓奋进新时代高地。在法治中国的赶考路上,我们在拼搏中前行,破难题、解新题,交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区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厚爱。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整体上仍处于强基础、提能力的阶段,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刑事检察有待纵深推进,民事、行政检察还存在难点、堵点,公益诉讼检察质效有待提升。二是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总量还不足,尚未推出在全国有影响的领军人才和办案团队。三是检察管理运行机制还需优化,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责任清单,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XX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省委督查法律监督工作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开展“1+X”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党员先锋部”“党员模范案”“党员工匠岗”,力争推出一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二)以更优成效建设平安XX。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依法从严追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抓好矛盾纠纷大化解、信访积案大攻坚、公共安全大整治、基层基础大提升,做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对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助推更高质效依法治网。
(三)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用好第三方监管机制,助力营造更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探索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开展,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狠抓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将检察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完善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机制,凝聚法律监督更大合力。协同监察机关等部门持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以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
深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将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台账化,一项项推进落实。通过在全市统一开展专项监督、联点下沉指导、结对共建等方式,整合办案资源,接续监督重大案件,构建一体监督格局。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建设,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积极参与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拓展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打造典型案例,发挥类案的指导作用。落实“4+9”法定公益诉讼领域职责,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大力推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强化科技赋能。
(五)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
大力推进业务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举措,一体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办案管理指标体系,运用核心业务数据质效评价标准、检察人员考核等科学管理手段,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引导监督办案“求极致”,切实考出“生产力”“战斗力”。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落实“市州检察院主抓、基层检察院主责”要求,扎实开展“一院一品”“一院一策”选树创建工作。以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树立越往后越严的鲜明导向,不断深化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以更诚态度主动接受监督。
带头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书面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听庭评议等,更加主动接受监督,更加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接受履职制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3年1月1日在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开拓进取、奋发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坚持融入大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强化检察担当
始终在大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聚焦市委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及时制定30项重点任务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努力让法治成为XX发展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持续加大对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相关犯罪128人。倾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市域集中管辖机制,组建跨层级专业办案组,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市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依法监督纠正不当执法司法行为。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部署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专项监督。围绕案件久办不结等问题,联合公安机关监督清理涉经济犯罪“挂案”29件,努力让涉案企业摆脱诉累。深化涉民企虚假诉讼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16件。成功办理上海车牌系列虚假诉讼案,为案涉43家民企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着力营造审慎包容司法环境。在严格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彰显司法善意,对涉罪企业,慎重发布案件信息,最大限度维护声誉;对涉罪企业人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71人。稳妥推进企业合规工作,探索办理合规案件9件,与市工商联等9家单位建立市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积极回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需要,联合市司法局制定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积极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和检察长赴园区、企业现场办公机制,民营企业家约见检察长26人次,检察长主动走访企业100余家。选派8名员额检察官进驻企业开展百日体悟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企业实效。及时总结发案趋势和特点,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受害企业开展回访,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促进依法依规经营。
(二)坚持能动履职,在助推市域治理中强化检察责任
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把工作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XX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84人,提起公诉2239人。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7人,扎实完成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陶文彬等人涉黑案提前介入工作。深化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宣州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全国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的“萤火”平台涉赌涉黄系列案件6件18人。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持续保持全省前列,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增加12.4和11.2个百分点。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惩治制售伪劣种子、化肥、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部署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着力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安全。严厉打击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联合四部门开展“铁拳行动”。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件入选最高检涉基层政权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典型案例。加大送法下乡力度,发挥乡村法治副书记职能作用,组织参加“法润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培育乡风文明。继续落实驻村帮扶任务,在项目建设、产业培育、资金筹措等方面多点发力,助力乡村美丽“风景”变成幸福“前景”。
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3件,促进源头防治,2件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积极推进“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先后与公安、税务、人社、妇联等单位出台工作意见10余项,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部署推进“反洗钱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犯罪10件13人,办案规模、案件质效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全面规范案件管辖、提前介入等工作程序,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依法起诉职务犯罪35人,办理了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六安市委原副秘书长金德元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加大检察侦查办案力度,成立检察侦查单独机构,强化涉黑涉恶“网伞”案件办理,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损害司法公正犯罪5件5人,其中正县级1人、正科级2人。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强化检察初心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办好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努力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犯罪91人,提起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40件。积极参加“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271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率位居全省第一。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紧盯烟花爆竹存储等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4件。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39人,抽调人员、专案办理上级挂牌督办涉未成年人重大涉恶犯罪。联合市公安局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规定,避免“二次伤害”。结合办案推进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向不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95份。部署娱乐场所、文身、旅馆行业监管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13件。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206所中小学校设立“蓝朋友”树洞信箱,定期录制普法视频,郎溪县检察院拍摄的动漫网课《致少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
突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部署“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设立“民薪桥”工作联系点,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18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16万余元。扎实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延伸推进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老年人信息泄露并被恶意注册等问题解决。针对办案发现残障妇女权益保护疏漏,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监管制度完善。用足用好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向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98.7万元,主动传递“法治温暖”。
倾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用将心比心、情同此心的情怀对待群众信访事项,实行首次申诉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接收的684件信访件,按期答复率100%。扎实开展“件件有回复”满意度调查专项活动,对群众不满意、答复不规范、矛盾化解不到位的信访件,逐一整改。健全“一体化”纠纷化解机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和解、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宁国市检察院通过多元救助有效化解一起重复信访达16年的信访积案。
(四)坚持公正司法,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在全省率先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提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质效,退回补充侦查率、延长审查起诉率同比减少5.4和6.3个百分点,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11。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11项监督指标全部位居全省前七,9项位居全省前五,多次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深化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既监督监管执法问题,又纠正派驻检察不力问题。持续开展判处刑罚未执行突出问题监督,督促收监执行119人。
做强民事检察。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13件。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注重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对民事审判和执行违法提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率达100%。针对“套路贷”、民间借贷等案件中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问题,会同公安、法院等单位制定联合打击工作方案,形成惩治合力。市检察院虚假诉讼办案组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
做实行政检察。办结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9件,同比上升26.9%。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9件。扎实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监督案件14件,助力破解土地领域行政裁定执行难题。泾县检察院办理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稳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活动检察监督,工作经验2次被最高检推广,并被最高检通过微博直播向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推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1件,同比上升65%。其中,97%以上的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得到解决。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衔接转化试点工作,摸排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50条,立案94件。会同税务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涉税检察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9件。强化居民饮用水安全,对市区自来水异味事件提起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
(五)坚持政治引领,在全面从严治检中强化检察素能
高位推动政治建检,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把“从政治上看”落到实处,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坚决贯彻指示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力。“温暖控申”党建品牌入选市直机关“十佳党建品牌”,一个案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
夯实基层基础。强力推进基层院建设,及时修订市院班子联系基层院制度,梳理制定21项部门对口指导年度任务清单,项目化推进指导帮扶工作。大力推进品牌创建,突出“一院一品”建设,旌德县检察院“检惠民生”工作品牌入选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制定实施检察业务专家培养方案,建立“双跨”办案团队,统筹推进专家授课、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加快业务骨干、领军人物培养。
狠抓纪律作风。切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扎实开展“五聚焦五查找”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2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市检察机关记录填报相关事项同比上升37.7%。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行检察工作情况,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协助省检察院完成驻阜阳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跨市视察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法律文书44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527件。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守住“稳”的底线,保持“进”的态势,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11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历史性突破。检察宣传、刑事诉讼监督等十余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38个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广德市检察院入选“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绩溪县检察院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在运用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XX高质量发展上还有差距。二是法律监督主业还有弱项,“四大检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意识和能力还存在不足。三是检察队伍素能建设还有短板,队伍结构不优、专业人才短缺的局面仍然存在。全面从严治检还有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行动,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安定。持续推进“府检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深化企业合规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贯彻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抓实办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推进行刑衔接,深化监管场所交叉巡回检察;突出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性,注重办理引领性、典型性案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办好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踏实苦干、务实进取,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XX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XX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依法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19人、起诉2425人,同比分别下降56.3%、13.5%;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929件,同比上升21.1%;办理其他类监督案件2017件,同比上升8.12%;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优秀案例,在全省政法系统、检察系统4个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111项,“四大检察”业务工作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一)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办理的一起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下降33.33%,杀人、强奸、绑架等犯罪下降27.47%,“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犯罪下降25.53%,毒品犯罪下降46.73%。坚持依法战疫,起诉涉疫诈骗犯罪2人,组织全市检察人员下沉社区、方舱隔离点参与一线联防联控5000余人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电动车“飞线”充电等为切入点,向相关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助推城市公共安全治理。
主动融入“同城融圈”战略实施。持续深化渝广检察协作,与重庆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办案协作机制,协作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案件30余件,联合开展现场观摩、同堂培训、业务交流74人次,互派6名业务骨干交流挂职。邻水县检察院与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一起涉御临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联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在川渝高竹新区构建“检察+行政+企业”的法治营商体系,与新区税务机构就执法联动、案件会商、送法进企业等方面开展协作10次,选派检察官为新区投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1次,努力打造“高竹蓝·川渝高竹新区检察服务中心”品牌。
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长江上游生态,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检察专项行动,从严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水生态资源犯罪,深挖彻查“捕运销”黑色产业链,起诉55人。对污染长江支流水体加强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某公司对临时停靠在渠江的船舶表面进行翻新打磨,造成渠江岸线及水环境污染,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督促责任主体履职整治,被最高检纳入川渝长江流域船舶污染系列专案。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制,“两长”联合巡河50余人次,立公益诉讼案14件。在武胜县设立嘉陵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实践“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助力实现“千里嘉陵,武胜最美”。联合全市法院系统共建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6个,用法治护航建设生态高颜值的“品质XX”。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多点散发,经济承压,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服务保障“产业支撑”。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0人、起诉144人,精细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不起诉3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市国资委、工商联等8部门出台《XX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通过规范合规整改、强化犯罪预防,努力让涉案企业“留得住、经营得好”。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商会活动45次,对79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规范监检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促进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人,已起诉42人。落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教育谈话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长对8名省管和其他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诉前教育谈话,强化释法说理,促其认罪悔罪。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害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3件3人。
(二)用心践行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76人,办理具有卫生批号消毒产品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物料、酒类产品无标识标签等公益诉讼案件56件。守护“钱袋子的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9人,起诉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117人;起诉网络赌博犯罪43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15人。办理的宫某等55人诈骗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六大典型案例。守护“个人信息的安全”,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6人,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除行政机关处罚外还责令违法当事人缴纳民事赔偿金2万元。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推动治理侵占盲道和无障碍设施问题20余个,“有爱无碍”让老年人、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受理的806件群众来信来访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17%。狠抓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市两级检察院首次受理“三类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2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常态化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231件,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98.27%。前锋区检察院探索创新检察听证必要性审查,细化实化检察听证各环节标准,工作机制在全省转发推广。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报告,评议满意率为100%。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90人、起诉176人。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80人,不起诉44人,附条件不起诉53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元化帮扶救助困境未成年人68人,帮教79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会同市公安局、教体局对全市3600名新入职教职工开展准入查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场次,武胜县检察院制作的动漫课程《她们的秘密》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奖。持续打造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法润心田”,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升级为XX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1个基层集体获评“四川省青年文明号”,邻水县检察院获评首批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重点示范单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践被《人民检察》推介。
办好司法利民便民实事。结合司法办案,向因案致贫、返贫和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余元,同比上升193.55%。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64件,帮助追回欠薪123万余元,1名干警被表彰为“四川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持续优化驻镇检察联络制度助力“优镇兴乡”,驻镇检察联络员工作被省检察院授予检察产品特色品牌。承担全省“律检通”试点工作,提供省内异地阅卷15件次,方便律师就近办案。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1:1.14,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办案向相关单位提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49件,采纳率100%。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不批捕222人、不起诉77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8人,减少社会对立面。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深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合法,全年适用率达86.5%,一审服判率98.64%,从源头上减少刑事上诉、申诉案件。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2件。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件、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194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31件、不批捕130人、不起诉49人。承担全省降低提捕率试点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出台《不批准逮捕案件办案指引》,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全市提捕率下降至28.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降至14.8%,低于全省8.7个百分点。联合公安机关对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推广。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1件,办理的唐某某等9人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二审抗诉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全市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完善财产刑执行监督举措,办理刑事执行环节监督案件208件次。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依法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33件,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对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6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51件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市检察院办理新疆伊犁某农业公司与个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申请检察监督案,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获评全国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2件,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移送犯罪线索2件。深化“智慧民事”平台应用,研发的“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发现监督模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优秀作品,市检察院运用大数据功能辅助办案实践经验被《人民检察》推介。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获法院采纳;办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均获采纳。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交通违法、非法占地、破坏资源等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34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出台《XX市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治安管理、行政审批等领域监督案件20件,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联合相关部门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80件,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牢记“公共利益代表”法定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2件,同比上升6.85%。强化诉前治理,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16件,诉前整改率达99.07%,督促追回国有资金387万余元,恢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地233.3亩,整治污染大气、养殖场非法排污等企业43家,保护饮用水源地18处,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提起公益诉讼60件,向侵权行为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33万余元,促使其支付生态修复金139万余元、增殖放流鱼苗76万余尾,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积极拓展办案领域,华蓥市检察院联合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办理保护省级文物川渝界桥“五星桥”公益诉讼案件,XX区检察院联合区文广旅局会签《关于协作推进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检察实践模式。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以检察履职锻造过硬队伍
坚定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层分类全面学习30余次,结合检察履职制定3个方面11项贯彻落实举措,着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全市检察机关的方向指引、思路举措和工作本领。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把各项要求融入日常,筑牢政治忠诚。坚决肃清流毒影响,逐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39项工作,守牢检察舆论阵地。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培养出既有忠诚奉献“底色”、又有专业精进“亮色”的先进典型6人。
深化司法改革。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主题活动,以检察一体化建设促进各类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检察办案各环节规范化建设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以大数据赋能智慧化办案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对107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强化结果运用,提升案件质效。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858件,占全部案件13.41%。落实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全年遴选入额5人,退出员额2人。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深化“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在全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加强素能建设。坚持将党的创新理论、法治理论纳入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必修课,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办案。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开设“广检蓝·YUE讲堂”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举办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组织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327人次,聘请4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着力补齐短板、提升专业能力。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案件质效指标和检察官履职绩效相统一、正面激励与负面评价相结合的考评体系,激励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推进“三培育三引领”活动,2个基层集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狠抓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政法系统“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融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抓实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酒令”、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集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清理整治,教育警醒检察人员坚守廉洁从检底线。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7件,通过有问必录筑牢司法公正制度堤坝。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对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16条意见建议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转化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案件庭审、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150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监督评议案件110件,主动发布案件信息3550条;开展人民监督员“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转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成果获评全省检察系统征文一等奖。
各位代表,回望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还需进一步创新思维、完善举措,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是突出短板,加强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现代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耕细作、久久为功。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迎接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的关键之年,是XX设立地区30周年,也是我市经济提速升位、跨越追赶的攻坚之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推动“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新征程XX现代化建设贡献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定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法律监督问题,把“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转化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的实际行动,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坚定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要求,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政治意识,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责,确保法律监督始终体现党和人民意志。
(二)牢记“国之大者”,以法治之力服务推进XX现代化建设。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紧扣市委“同城融圈”“产业支撑”战略部署,持续深化渝广检察司法协作、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品质XX建设。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保障民生福祉。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三)加强法律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坚决扛起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公信。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深耕“4+9”法定领域职责,常态化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完善独具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精装修”“打补丁”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聚焦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和完善。持续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更大力度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深化从严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以更坚实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自觉履职。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督办案管理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融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有新起点,新征程有新使命。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大会要求,踔厉奋发踏新程,勇毅前行谱新篇,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贡献检察新力量!
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XX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护航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6.6万余件,85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例或典型案例,49个集体、6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一号工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以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以办好涉营商环境案件为重点,对6113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落实专门受理、专项管理、快速办理、纠纷化解、常态联系等工作机制,增强司法办案效果。依法惩治妨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批捕349人,起诉751人,坚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企业人员涉经营类犯罪,开展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1,依法不批捕392人,不起诉600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后改变强制措施27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对涉市场主体刑事立案、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适用等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撤案57件,促进解除“查扣冻”资金1.1亿元,让企业放下羁绊、放手发展。
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3。对最高检牵头发起的这项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欢迎。市委同意成立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门听取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13家单位共同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设立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库,推动落实依法“能用尽用”。2022年全市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65件,涉及企业69家、相关责任人97名。通过合规整改,相关人员在被依法从轻处理中受到应有惩戒,涉案企业在付出应有代价后走上依法合规经营轨道,呈现发展生机活力。江岸区、蔡甸区检察院受外省检察机关委托,开展合规考察跨省协作,收到良好效果4。
倾力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观念,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制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江岸区检察院争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支持,建立全省首个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协同配合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引入专业人员作为“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0件67人。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江岸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部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对涉科研经费犯罪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对科研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东湖开发区检察院出台十条措施服务保障东湖科学城建设。XX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创业创新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助力保障XX绿色发展。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为契机,积极参与“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加强生态文明检察保护。依法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4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76件。市、区两级检察院全部与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该机制发现涉水违法线索30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件。蔡甸区检察院设立沉湖湿地公益保护基地,汉南区、黄陂区检察院围绕武湖、草湖湿地保护开展监督,助力XX“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新洲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公安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犯罪职能,落实提前介入、案件通报、线索移送、配合制约等制度机制,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促进形成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抓实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11人,提起公诉118人,依法起诉最高检交办的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受贿案等重特大案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依法办理行贿案件56件,促进斩断“围猎”利益链。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国内追逃追赃工作。结合办案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履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职责,立案查办6件9人。
(二)融入市域治理,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中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融入超大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一手抓依法惩治犯罪,一手抓促进诉源治理,推进更高水平平安XX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把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头等大事,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437人,起诉11052人。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46人。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21人、“黄赌毒”等犯罪3316人。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277人,起诉363人。与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等部门建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信息通报机制,从严追诉洗钱犯罪。江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一案双查”6,监督立案侦查一起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的洗钱案,被告人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批捕592人,起诉1074人,维护网络清朗。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全身心投入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履职依法维护防疫秩序。
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在严惩重大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审慎适用逮捕、起诉和羁押,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5755人,不起诉5919人,不捕率和不起诉率比2021年分别上升18.84和20.87个百分点。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43人。武昌区检察院积极争取区委领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建立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衔接协调机制,被省委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坚持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由相关部门给予非刑罚处罚,避免“一放了之”,促进综合整治。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的功能。坚持“该用尽用”原则,严格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认罪认罚自愿、真实、合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24%,量刑建议采纳率99.04%,一审服判率96.9%,高出其他刑事案件8个百分点。对因民间矛盾引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促进达成刑事和解502件594人,让当事人在感受司法公正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多措并举促进诉源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的作用。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至七号检察建议8落实,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9为抓手,协同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洪山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诉前磋商、督促履职,推动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全覆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22件,推进源头防范。对履职中发现的假冒特种作业证件带来的安全隐患、暴力犯罪前科人员帮教管理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步。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中彰显检察价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检察职能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积极参与整治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养老诈骗犯罪2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7人,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精准打击。把追赃挽损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任务,检察环节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亿元。扎实开展反诈宣传,组织制作识骗防骗宣传作品12部,通过地铁广告和新媒体方式投放,帮助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东西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被最高检评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促进形成保护合力。加强与团委、妇联和关工委的协作,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1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12重点内容,结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1135人次,针对家长监护不到位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13”265份。深化“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从严追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283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300人,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81人。强化未成年人诉权保障和保护救助,江汉区、汉阳区、武昌区和江夏区检察院建成“一站式”取证中心,全市建成18个“心港湾”观护基地接纳涉罪未成人255人次,一体落实“保护、教育、管束”政策。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强制报告14、入职查询15等制度,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14万人次,强制报告倒查1654件,依法监督追责8件。洪山区检察院“秦雨工作室”17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并被评为市级先锋团队受到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信访5031件次,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行动,市、区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硚口区、新洲区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争议或影响性案件3356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融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为一体,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汉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周某某与某部门撤销公司登记检察监督案18被最高检评为“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典型案例”。
注重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专项活动,对诉讼能力偏弱的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农民工讨薪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79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依法起诉强奸、拐卖、家庭暴力等犯罪185人,更好维护女性权益和尊严。坚决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批捕3人,起诉5人。江夏区检察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结合司法办案,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321人,发放救助金405.81万元。黄陂区检察院与XX军事检察院就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开展交流,蔡甸区、东湖开发区等检察院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深化监督办案,在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中落实检察责任
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法治XX建设。
着力做优刑事诉讼和刑事执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59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0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件,法院审结30件,改判、发回重审19件。对侦查、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03件次。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意见不当的依法监督纠正484人次。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开展判处实刑未依法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督促依法收押收监151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监督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或不当案件410件。组织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39次,及时发现并监督纠正监管执法和派驻检察中的问题。
精准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建立市、区两级检察院协同办案机制,制定“民间借贷”“公民代理”等民事类案监督指引,提升办案质效。受理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申请检察机关监督的民商事案件663件,依法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监督纠正意见31件。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494件。受理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申请检察监督的案件295件,对审查调查认为存在违法情形的,及时以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促进严格公正司法。针对网络司法拍卖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拟制法律监督情况报告,促进规范司法拍卖行为。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等方式纠正“假官司”22件。全市有3份民事检察法律文书获评全国优秀。
深化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66件,办结249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19,提出检察建议45件,已采纳39件。青山区检察院办理的XX某公司等4起违法占地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20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和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74件,其中讼争5年以上的15件。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针对长江水行政执法、土地执法、强制戒毒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行政行为开展类案监督,实现纠正违法与维护公益相统一。
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3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8件、行政公益诉讼898件。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97%以上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诉讼21件,法院已审结21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深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围绕医疗美容安全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助力相关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33件。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缴纳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4316万元。东西湖区、经济开发区等检察院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7件,助力整治电动车“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网络治理、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414件。深化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试点,形成公益诉讼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五)锻造过硬队伍,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提升检察素能
认真组织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坚持讲政治、提素能、用科技、强基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8次,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五说五看” 21为主要内容,常态化组织“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持续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 18支政法先锋队下沉到18个村湾,在各类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提升政治素养、强化为民情怀、增强责任担当。加强基层检察院班子建设,推动班子成员异地交流。积极争取支持,为基层检察院新招录人员82人。加强检察人才建设,持续推进“整体素能提升工程”“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强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案例研讨,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组织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业绩考核,倒逼检察干警落实责任、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持之以恒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协同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廉洁司法。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六比六赛”促进清廉有为,“七查七看”改进机关作风,打造“清风伴检行”廉洁文化品牌等活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法律监督业务互融互促。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7人。市检察院被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相关做法被清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刊及《长江日报》刊发。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常态化开展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62名同志进入员额,27名同志退出员额。落实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市检察院面向基层检察院遴选检察官5名。建立司法警察招录便捷机制,推动职级套改政策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办案必负责原则,市、区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3139件。加强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案件评查、数据核查、办案流程监控等方式实时监控办案风险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会同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9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检警配合有力、监督更实。汉南区、经济开发区等检察院与区法院建立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协作机制,完善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协作配合更紧密、制约监督更精准。
着力服务基层夯实基础。以基层检察院建设“八项工程”22为抓手,推进“基层行”“结对共建”“脱薄攻坚”和“品牌创建”等基层检察院建设“四项活动”,促进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认真落实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帮扶基层检察院工作制度,通过工作提示、工作约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积极参与政法智能化建设,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协作,加快政法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通过平台交互收送案件2.76万件次。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应用步伐,组织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硚口区、青山区等检察院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管,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检察权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关于检察工作报告的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和2021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就“水污染防治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全面落实审议意见。对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时提出的143条意见建议,进行分类研究、高效落实、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715人次。市检察院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出台办理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工作指引,将代表议案转化为推动公正司法的实际举措。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传达学习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精神,通过邀请座谈、通报工作等形式,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好相关提案。邀请政协委员参加XX长江流域岸线保护“回头看”调研活动。邀请40余名民主党派成员加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常态化落实与工商联工作联络机制,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效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阅卷评查,强化反向审视和监督管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更换承办人重新审查,坚持实事求是,推动形成理念共识。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设互联网阅卷系统,为律师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支持律师更好发挥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4930件次。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案件信息,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检察信息7万余条,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回望刚刚过去的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与党和人民同心,与XX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XX、法治XX建设同行,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我们深刻体悟到,XX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监察、法院、公安等机关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检察工作服务XX高质量发展的效果彰显得不够充分。二是检察监督办案质量、效果仍须提升,“四大检察”23发展不够协调,法律监督不够精准,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存在不少难题。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队伍结构不优,整体素能与新征程检察工作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实,必须持续推进自我革命。四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不够坚实,数字检察意识和建设应用水平不强,少数检察政策、部署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十四届四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线,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尽责,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时代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检察履职中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坚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参与争创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国企民企平等保护政策,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深入推进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助力推进XX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服务共建美丽XX。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多元化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扎实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完善深层次便民利民为民制度举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持续推进“民事支持起诉为民办实事”“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四是坚持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持续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抓好监督办案主责主业,更好能动履职,办出更多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把检察建议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不断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时刻牢记“三个务必”,一体推进“三不腐”,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持续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深度实施,夯实新征程上XX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守正创新担使命,昂首奋进新征程。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实干笃行,努力开创XX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XX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二二年检察工作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XX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紧扣“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督”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把牢“一个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筑忠魂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做到讲政治和抓业务有机融合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政治建设持续深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高标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专题研讨、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政治上绝对忠诚核心、行动上坚决捍卫核心,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成为检察工作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政治意识持续增强。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以检察履职质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切实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现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难题、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政治能力持续提升。对标县委“三抓三促”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聚焦社会稳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及时跟进22项检察服务保障措施,把党的主张和意图在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地落细,始终做到办案想到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办案想到和谐。先后抽调49名干警开展疫情防控,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设立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着力办理白色污染、城乡“挡道杆”等19类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服务“两个大局”,以高度的法治自觉促发展
牢记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履职尽责,以高质量检察办案守好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底线。
严厉打击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决扛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责任,助推更高水平平安XX建设。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40件60人,批准逮捕28件4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6件291人,提起公诉130件155人。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等“八类”犯罪20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76人,有力震慑犯罪。办理的一起拐卖妇女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部署“六大领域”专项行动,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起诉苏某某等在全市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理串通投标案件6件。
锚定基层治理,全力保障经济大局持续向好。常态化开展帮扶工作,投入抗旱减灾等帮扶资金22万元,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反诈人民战争”,深入推进“断卡”“净网”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圆满完成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任务,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查批捕涉养老诈骗案件1件2人。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 “1133”基层治理机制,结合办案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份。对2016年至2021年“命案”开展专项调研,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县委,把强化诉源治理要求落到实处,县委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
(三)做实“三项工作”,以高度的为民情怀护民生
牢记人民至上,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履行好检察为民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常态化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重点工作,人大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报告2次,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视察调研。公开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宣告送达69人次,办理公开听证案件32件。法律文书100份,程序性案件信息424条。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以“如我在诉” 对待群众信访申诉,对110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有效满足群众诉求。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初犯偶犯等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16人、不起诉116人。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面实行听取当事人、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04件230人,适用率91%,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回头看”,不断深化“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公益诉讼检察实践。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关注城市二次供水、住房、道路交通等领域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32份,以检察之力为群众保安全。
优化“特殊群体”保护。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检察行动,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支持起诉“讨薪”案件31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1万元。重视追赃挽损,结合办案追回涉案资金59.1万元。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开展旅馆业、娱乐场所等六个行业专项监督行动,救助困境儿童26人,帮教罪错未成年人23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份,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7件,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特殊制度全面落实。推出“小白杨”普法宣传小课堂,开展直播云普法、模拟法庭和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 “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竞赛活动,改造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擦亮“XX未检”品牌。
(四)聚焦“四大检察”,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强监督
牢记宪法定位,担当作为谋发展,有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不断做优。推进“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落实公检在刑事诉讼中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的法律规定。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平台和“两法衔接”监督平台作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撤案30件46人。发出纠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4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件。全面推行看守所、社区矫正“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办理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案件41件。
民事检察更为有力。牢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理念,依法以理、用心用情,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将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行政检察稳步推进。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加强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和行政执法规范性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办理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6件。探索“检察+法院+行政机关”协作机制,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以穿透式监督助推社会治理,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发力。聚焦民生热点,守护公共利益。立案公益诉讼检察案件85件,磋商结案18件,发出检察建议67件。坚持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最佳状态,注重面对面沟通交流,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率100%。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突出对违法占用河道、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涉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支持下,积极探索办理交通安全、红色文化、安全生产等新领域案件,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打造“五个过硬”,以高度的素能自觉强根基
牢记提升检察官素质能力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常态化整治执法办案中的“顽瘴痼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做实廉政风险防控。以巡视巡察整改及“回头看”为抓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个马上”要求,锤炼“拼、抢、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决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宁夏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十五条禁令”,确保检察干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设立XX检察“北斗点课堂”,让正能量始终引领检察工作。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通过检察微博新媒体发布信息1786条,政务微博被评为固原市“优秀政务微博”。
坚持强基导向,着力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按照“质量建设年”要求, 聚焦“五好”检察院建设和“五型”模范机关创建,选派年轻干警到上级检察机关跟班学习,鼓励支持干警学习提高,6名同志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积极组织参加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业素能、任职资格、岗位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公、检、法、律同堂培训,与中卫市海原县院举办区域法律论坛,多层次、多途径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深化检察改革,有效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带头办大案,办难案,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对瑕疵案件和不合格案件问责问效。落实员额检察官选任、动态调整机制,增补员额检察官2名。在行政执法机关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着力补强检察专业短板。成立办案团队9个,进一步优化检察官办案组织,核心检察业务指标同比大幅上升。在县委的关心重视下,分类解决干警职级待遇11人,跨部门岗位交流1人,队伍活力明显增强,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赓续前行,奋楫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新成效,先后荣获第一批自治区健康机关示范点等荣誉称号6项,15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政法及行政机关的理解配合。在此,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新司法理念的更新树立落实还不到位;二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不足,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离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仍有薄弱方面;四是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需要,人才队伍建设还要继续努力。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XX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我革命,坚决贯彻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聚焦加快建设农业强县,创建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担使命、强监督、创佳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XX建设,为XX实现赶超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一是强化政治忠诚,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上汇聚新力量。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锻造坚强政治品格,让全体检察干警始终成为“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忠实推动者。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检察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检察办案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担当。着眼“赶超式”发展蓝图,为特色产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提供检察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妥善处置重点项目案件和涉农案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实体经济、民营经济保护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到依法“能用尽用”,促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与稳定同行、与发展同步。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上创出新业绩。坚守为民情怀,在检察履职中充分考虑法、理、情,努力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反诈人民战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严重刑事犯罪,守护一方平安。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要求,把握重要发展机遇,在深耕“4+9”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的同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的新领域、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使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XX大地上茁壮成长,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强化监督质效,在促进提升司法公信上取得新成效。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强调,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高度重视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引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增进社会和谐。强化对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以能动履职促诉源治理,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五是强化自我革命,在从严锻造检察铁军上拿出新举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持续抓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综合素质。
各位代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团结奋斗、履职尽责,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XX新篇章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日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奋勇前行,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责任担当”诠释大局意识,彰显服务中心新作为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最重要职责使命,全面把握、深刻领会,主动将检察工作与全县大事要事深度融合,不折不扣把服务全县大局落到实处。
一是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及打造“最美国道”“最美省道”的工作部署,先后派出车辆30余次、干警400余人次在责任片区历时20余天积极开展河道清淤、乱石清理、围栏扶正、牧户拆除等工作,全体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选派5名干警积极参与到“千名干部入百村大抓产业”行动中,深入拉仁关乡唐科村,多措发展农牧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二十大期间在确保单位检察业务正常运转和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业务工作与“8+”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先后派出干警40人次促进“包村驻寺院、入格联户”工作落实,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坚持疫情防控与强化履职“两手抓、两不误”,铸牢防疫司法保障,全方位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灵活运用网上受理、远程提审等“互联网+”方式办理诈骗、抢劫等案件13件,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工作“不掉线”。严格落实快速反应机制,迅速组建“碌检抗疫小分队”,下沉责任片区洮源三区参与一线防控,累计执勤500余人次,5名干警长期派驻在县城出口卡点(水文站)值班执勤。疫情期间第一时间利用我院“两微一端”发布涉疫法律风险点提醒,录制4期防疫“云课堂”在全县中小学播放,用实干和汗水诠释检察忠诚与担当。
三是精准服务乡村振兴。今年来,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监督立案1件,起诉13人。积极协助帮扶村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工作,开展常态化防贫监测工作,建立防贫监测台账,纳入防贫监测对象2户7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法治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次,着力推进法治型、文明型乡村建设。1名干警常驻玛日村担任第一书记,为群众帮办实事12件,多方沟通为扩大村集体经济规模、改善党组织阵地争取资金20余万元。
四是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毫不松懈服务“六稳”“六保”,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靶向施策。建立建全企业生命周期服务监督机制,帮助排除法律风险,提振创新创业信心。今年来,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监督立案1件,深入落实省检察院“慎捕慎诉”实施细则,不捕不诉1人。积极主动对接辖区企业需求,建立“检察服务卡”制度,量身定制个性化“检察保障套餐”。通过法治宣讲、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6次,帮助民营企业学会利用法律武器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引导民营企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二)以“能动检察”传递为民情怀,实现司法为民新提升
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永恒追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以检察工作“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一是用情回应群众期盼。将心比心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信访2.0系统办理群众来信,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坚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件,做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全年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事件。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在全州检察机关率先运用藏汉双语公开听证11件次,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公平正义。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帮办实事15件。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雪中送炭”“救济解困”功能,将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我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当事人李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繁重的医疗费用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检察官通过走访当事人所在社区及办案单位了解情况,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申请,向当事人发放5.4万元司法救助金。充分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追求,更是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三是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彻于办案始终,2022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6次,为未成年被害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2次,心理咨询测试及帮教3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帮教7次,社会帮教率750%。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走进县藏中、城关小学、唐科小学等学校,为2000余名师生开展法治讲座6次,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开展“暑期防溺水”、“文身治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专项活动3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的法治保障。
(三)以“精细精准”深耕四大检察,谱写法律监督新篇章
始终牢记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力打通法律监督的堵点痛点难点,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有新成效。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6件11人,不起诉10件10人,不批准逮捕率为42.31%,不起诉率25%,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变更强制措施4人。今年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作用,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5.12%,向法院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1份,采纳率均为100%。借助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后跟踪等方式,有效缩短办案周期,刑事“案-件比”优化至1: 1.05。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主动聚焦服务大局的着力点、防范风险的关键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件26人,批准逮捕10件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件44人,提起公诉21件3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1人、撤案2件2人,追诉漏犯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次,追赃挽损2件,挽回损失3万元。对发现的社区矫正、犯罪嫌疑人羁押、财产刑执行等违法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在办理监督案件中,注重案件办理效果。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充分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剖析纠纷难点,找准监督重点,努力做到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相统一。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名农民工讨回“辛苦钱”1万余元。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有了新发展。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防范家庭暴力,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因我县一部门存在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问题,向其制发《检察建议》1份,两份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有效督促了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努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2022年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1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件)。立案的案件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件、食药品安全领域1件、国有资产领域2件,消防安全领域2件,涉窨井盖案件1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2份,采纳率100%。工作中我们着力促进源头治理,在诉前解决了环境污染、资源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等一些损害公益问题,检察守护公益的声音越来越响、品牌越擦越亮。
(四)以“严管厚爱”锻造过硬铁军,迈上检察事业新征程
对党忠诚是强检之魂,纪律严明是强检之基。我们始终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自觉担当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全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在强化政治引领中筑牢忠诚之魂。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和“末尾表态”,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今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党支部学习44次、检察官联席会会前学习14次,检察长进党校讲党课1次,举办“检察讲堂”6期。
二是在严格组织生活上不断提高干警政治能力。积极打造“红色引领、蓝色担当”支部品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色教育、警示教育、追思革命先烈、送法进校园和农牧村、观摩学习州法院党建工作、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宣传,在助力“五无甘南”创建等方面彰显检察担当,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党建和业务工作得到进一步融合。
三是在推进作风建设上持续做到从严从实。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全体检察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组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常态化开展廉洁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0件,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检务督察,开展上班纪律检查30次、节假日明察暗访11次、例行廉政谈话35人次、约谈1人次,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四是在夯实基层基础中引领创先争优。在县委的大力关心支持下,5名优秀年轻干部被任命为五个部室负责人,对符合晋升条件的3名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法警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按期晋升,进一步凝聚全院工作合力。不断充实办案人员力量,1名符合条件的检察官助理通过全省第七批员额检察官遴选,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缓解了办案人员严重缺乏的困境。完善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强化“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优化“人+案”管理模式,推动“人争优秀、事争一流”蔚然成风。2022年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努力改善基础设施薄弱、硬件条件陈旧落后的状况,建成了检察听证室,对单位院落和大门进行了提升改造,购置了会议室全彩大屏和分级保护等设备。
五是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力。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构建“看、听、评、议”全方位接受监督模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人大意见建议,将意见建议全部转化为改进工作、为民服务的务实举措;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以通报工作、邀请视察、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每季度公布主要业务数据,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4次,公开法律文书1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4条、案件程序性信息75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加强检察新闻宣传,着力弘扬法治主旋律,通过检察“两微一端”发布微信消息847条、微博5191条、头条号881条,被省级媒体转发12条,市州级媒体转发50余条,县级媒体转发30余条。
回首过往,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必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本色;必须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在办好为民实事中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落到实处,在社会综合治理中提高检察贡献率;必须把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落到实处,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各位代表,XX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踔历奋发、勇毅前行的结果。在此,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二是监督能力有待提升,不会、不愿、不敢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司法办案质效不高,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问题仍有发生;四是队伍管理不够严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制度落实、纪律执行需进一步严格。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XX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以“一个中心”(即以XX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大目标”(即业绩、队伍双一流目标),“三个抓手”(即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服务中心大局六项重点工作、打造品牌亮点工作,抓主抓重,推动XX检察工作整体质效提升),“四项标准”(即以行动、事实、数据、案例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五步工作法”(即坚持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法)为工作思路,以护航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努力在检察事业新征程中创造新的更大成绩。
(一)强化政治自觉,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努力做到“两个维护”,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围绕基层院建设,以蚂蚁啃骨的韧劲聚力“脱薄争先”,实现检察发展新跨越。
(二)强化法治自觉,全力融入平安建设新格局。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办好每个案件,以法治引领民众公平正义价值观。加强对社会治理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积极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依据和参考。继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贡献检察力量。
(三)强化检察自觉,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
加强对公安侦查活动监督,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定罪量刑。强化刑罚执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切实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结果、程序、执行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通过抓重点、抓大案、抓实效认真落实公益诉讼领域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化行动自觉,奋力展现检察队伍新面貌。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求极致”的标准,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奋进!使命在肩,初心如磐。2023年,XX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律上办、从民呼上应和从事了上结相融合,聚焦“四大检察”协调平衡发展,通过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实现人、财、物的升级优化,重点开展“党建+业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益保护、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廉洁从检文化建设和检察业务全面提质增效等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党委政府期待的样子、检察机关应有的样子、人民群众满意的样子,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助推XX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谢谢大家!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在XX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XX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投身全县发展振兴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社会大局发展,以忠诚担当的政治自觉推动平安XX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①,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2件26人,同比分别下降15.38%、21.21%,提起公诉149件204人,同比分别上升4.2%、17.92%。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一以贯之,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8人,同比上升21.74%,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95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托“田长+检察长”②协作机制,积极开展检察长巡田工作,依法保护“耕地中的大熊猫”,发出检察建议1件。深化“林长+检察长”③协作机制,助力林业生态保护,依法开展林地行政罚没收入领域检察监督,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6件8人。实地踏查辖区内1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发现问题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行政磋商解决5件,以检察履职消除饮水安全隐患。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充分研判经济犯罪复杂形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的理念,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深化“断卡行动”④,健全与银行、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从源头形成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合力。审查逮捕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4件4人,审查起诉10件20人。深入落实“三号检察建议”⑤,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案件,打出惩治犯罪+追赃挽损“组合拳”,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二)依法参与县域社会治理,以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着力提升执法为民质效。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止于至善”的理念,健全乡村振兴、妇女儿童救助、残疾人合法权益等领域的司法救助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办理支持残疾人民事起诉1件。深入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以“养老”名义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坚决整顿养老领域行业乱象。扎实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检察专项监督,配合行政部门清理旧衣物回收箱200余个,彻底解决非法回收旧衣物存在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对辖内“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进行执法检查,督促行政部门对问题药品下架处理。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探索护企安商的新途径,对民营企业者轻微犯罪依法不起诉13人。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细化企业合规实施内容。扎实开展“企业大调研”活动,实地走访县内10余家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检企联络站的沟通桥梁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着力打造“美人松”未检品牌。深入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对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帮教考察,制发督促监护令9份。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⑥,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对县域内1784名教职员工的信息完成准入查询。依托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三法”⑦宣传教育36次,受众师生7000余人。
(三)充分发挥检察能动作用,以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改革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8.33%,提起公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均为100%。深化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与法院联合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对速裁案件采取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的集约化办案模式,充分提升诉讼效率,节约诉讼资源,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72.58%。
深化监督带动刑事检察不断做优。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监督立案3件、撤案5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件。与辖区内公安机关协商制定检警协调配合、能动引导侦查取证工作机制,通过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信息共享、检警联席会等方式,共筑“大控方”工作格局。加强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力度,不断完善监管监督程序,制发检察建议22件。
诉源治理驱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不断做实。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助推源头防治。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行政争议化解2件。公益诉讼立案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行政磋商解决40件,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6件。
(四)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以奋勇向前的检察自觉厚植检察事业根基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始终坚持政治忠诚的检察本色,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捍卫“两个确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努力使检察履职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坚决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00余人次,通过听庭评议、业务竞赛、党建融+大讲堂⑧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全员考核工作,健全综合评价体系,聘请来自不同行政部门9名专业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坚持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认真执行“三个规定”⑨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深入践行以“公开促公正”的司法理念,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案件公开听证21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43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定期发布检察业务数据,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公开程序性信息355件、公开法律文书11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的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解决社会突出问题能力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专业化队伍建设上还要持续发力。问题就是责任,我们将以更强的决心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一是以更强烈政治责任服务大局发展。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担起检察责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立足XX县“两翼齐飞、五城共建”的发展目标,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为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二是以更精准的法律监督建设平安XX。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把刑事检察做得更优,把民事行政检察做得更强,把公益诉讼做得更好,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三是以更全面的队伍建设提升自身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政治和业务融合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管厚爱促进检察人员担当尽责,致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为建设长白山生态经济强县贡献检察力量。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XX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XX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能动检察、服务大局、为民司法工作主线,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高质量检察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融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持续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聚焦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时刻绷紧“政治大年”应有安全之弦,坚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方位筑牢维稳安保的坚固防线。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XX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7件6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0件226人,其中批准逮捕26件38人,提起公诉80件142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下降18.75%和4.25%。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件7人,起诉15件16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批捕9件12人,起诉12件18人。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起诉组织卖淫、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10件12人,形成有力震慑,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28人、不起诉69人,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增加16.74%和6.1%。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依法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5人次。加大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7件,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2件,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促进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不及时交付执行、超期羁押等问题的监督,对5件案件中财产刑执行不当问题进行同步监督,提出纠正意见,相关部门予以采纳并及时纠正。
——纵深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81人,适用率为95.4%。坚持量刑建议区分度、精准化和制约性,推进量刑规范制度建设,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109人,采纳率为99%,同比增加了3.3%。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模式不断优化,适用速裁程序16件,适用率为23.19%。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和开展实质化刑事和解,减少认罪认罚后反悔的情形和不必要的上诉,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
——深化诉源治理促进长治久安。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窨井管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持之以恒落实最高检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份,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检·爱”12309检察服务品牌,紧盯控告申诉重点案件,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检律协作、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参与等方式,做到同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同步进行证据调查核实、同步开展案件和解、同步做好信访风险防控、同步化解涉案矛盾纠纷、同步宣传12309检察服务职能,用心用情办理控告申诉案件4件,促成刑事和解31件37人,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息诉罢访,切实做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深化为大局服务理念引领,扛起保障高质量发展检察担当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主动作为,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金融犯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对公安机关立案的涉不良资产案件全部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深入开展“断卡”行动,重点打击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和行业内鬼,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4件79人,批捕5件10人,不捕1件3人,提起公诉17件66人,追赃挽损61.76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针对老年人诈骗案件2件,批捕2人,起诉3人。通过办案,有力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营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职能,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线上线下同步受理企业反映问题,优先办理民营企业案件,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批捕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5人,不起诉涉民营企业相关人员7人,有效减轻了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严厉打击侵害民企权益犯罪,依法批捕侵害民企权益犯罪8人,提起公诉17人,及时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126万余元,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助力美丽XX绿色崛起。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力服务XX“绿城”“水城”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47%。聚焦县域内牛谷河、金牛河、安逸河等河流“四乱”和饮水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水生态突出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3件,清理污染河道200余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8万亩,清除处理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生产类固体废弃物95万吨,有力助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生态环境建设。针对采砂、开矿破坏生态环境未恢复治理的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份,督促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职责,采取措施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2022年我院被评为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河湖卫士。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能动履职,精心办小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
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在能动履职中有机融通法理情,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以法治的力量全力守护民生。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把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办实办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针对“土坑酸菜”、生鲜牛乳质量、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等问题,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针对城区路段部分窨井盖破损,影响出行安全,制发检察建议1份,助力解决井盖维修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脚底下”安全。针对乱停乱放、占用盲道、超载骑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等社会治理难题,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全年接收群众来信来访4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均在3个月内办理或结果答复。以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为目标,压实首办责任,院领导包案办理的12件首次信访案件均通过带案下访、检调对接、检律协作等方式实现矛盾化解。建立异地阅卷“绿色通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动互联网阅卷,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农民工讨薪司法保障专项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21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82.35万元。
——更深更实开展司法救助。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及“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专项活动,切实加大对因案致贫的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重点关注农村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群体,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27.9万元。为保障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引入村委会、银行等第三方共同履行监管职责,以“一案一委托”的形式,签订多方协议,共同对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全程跟踪监管。办理的康某甲、康某乙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涉农十大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编宣传。工作中形成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及主要做法被省电视台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1件4人,依法不起诉1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道路安全等问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相关主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3件,帮助3名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费20余万元。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针对监护人失职、侵害行为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打造《婧姐说法》线上普法栏目,推出普法微视频8期,播放量累计10万余次。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专题法治巡讲37场次,宣传受众5300余人次,未检干警荣获我县“五四青年奖章”,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四)努力求极致提升监督质效,以如我在诉情怀精耕主责主业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精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社会公益。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纽带,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23件,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诉4人,实现监督关口前移。确立“繁简分流”办案模式,做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5个工作日。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95.8%的刑事案件不延期、不退回补充侦查,刑事“案—件比”1:1.11,更加趋于合理。强化审判监督意识,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法律文书审查,就个案或类案认识分歧、法律政策适用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全年未发生撤回起诉、捕后不诉、诉后无罪等案件质量问题,刑事检察质效明显提升。
——民事检察精准跟进。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审查后提请抗诉1件,法院采纳后予以改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裁定予以再审。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采纳并纠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后法院予以采纳。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在梁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梁某企图通过虚构借贷关系获取法院判决,谋取非法利益,精准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有效营造了公正有序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行政检察深耕问效。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份,促进依法行政。开展种业司法保护专项监督,向主管部门及部分乡镇发出检察建议9份,护航种业健康发展。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件2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维护司法公正。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采取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方式,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等工作,办理的10件行政争议案件全部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务实创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5件,同比上升70.9%。坚持把公益受损问题解决在诉前,综合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不断拓展监督视野,提起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令被告庞某某等13人承担民事赔偿55.23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在刑民衔接推进综合治理方面做出有益探索,彰显了公益诉讼的独特价值。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民生热点问题,办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缴违规发放资金13万余元,监督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375万元,实现公益诉讼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在红色文物保护、“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监督等活动中的做法和成效被《视听甘肃》《甘肃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办理的督促整治被判处刑罚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修复新农村集污井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五)从政治上看狠抓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始终把讲政治摆在检察队伍建设第一位,促进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争先进位,改革创新。
——永葆忠诚本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以新思想、新观点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为XX检察工作全面创优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切实履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平台的管理,守好管好网络舆论阵地,切实提升新媒体平台综合影响力,我院门户网站获评全国检察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优秀网站。
——打造文明亮色。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厚植XX文化底蕴,打造检察文化建设和文明建设阵地。充分发挥院工会、检察官艺术协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在重大节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弘扬传统文化中培育干警精神文明。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法治宣传、疫情防控、环境卫生、交通疏导等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13项,开展法治宣传48场次,干警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卫健委评为“无疫示范单位”,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
——涵养作风底色。坚持严的总基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要求,建立完善制度机制9项。以作风建设破题大力推进追赶进位,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落实“五步工作法”,深入开展“转作风、走前列、创一流”行动,着眼锤炼过硬司法素能,组织开展辩论赛、演讲赛、案例研学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38场次,积极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各项业务工作质效双增、综合工作创新开展,追赶进位的效果和势能实现新提升。
——提升监督成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在检察履职中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贯彻“应听证、尽听证”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216人次参加公开听证53场次。做亮新媒体宣传品牌,紧密结合办案撰写宣传稿件220余篇,拍摄制作原创短视频46条。在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中我院新媒体平台连续14个月榜上有名,今日头条号、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分别取得全国区县排行榜第1名、第5名、第7名的最好成绩,微博账号居全省前5名,新媒体工作多次被省、市院通报表扬。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队伍干事创业士气得到有效提振,业务质效争先进位取得初步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仍存在薄弱环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仍然不到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成效不够显著。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相对薄弱的短板仍然明显,“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采取积极有效举措,认真加以研究改进。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XX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突出“保障”“争先”“为民”“自强”四个基本点,精准服务全县“五五五”发展举措,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XX新征程中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找准“保障”结合点,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能力。以服务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有力的检察办案维护民生民利,以能动的检察履职践行良善司法,为农业繁荣、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不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二是找准“争先”发力点,全面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以“争先进位,走在前列”为目标,聚焦民生重点主动履职,不断提高检察监督质效。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加快培育更多更新的亮点工作,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三是找准“为民”切入点,在回应群众诉求中担当作为。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以检察担当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强化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中的检察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于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强化检察办案释法说理能力,切实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四是找准“自强”落脚点,着力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强化干警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教育,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治检,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新的一年,我们将乘势而上、踔厉前行,用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水平、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努力答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XX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自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州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委员和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XX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责、履责、尽责,认真落实县委、州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和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准确、全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凝心聚力、笃行不怠,为大美XX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锻造检察铁军
一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锲而不舍抓检察队伍思想建设、理论建设和政治建设,认真履行从严治检责任,着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矢志不渝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检察队伍建设首位。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抓紧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在全面扎实学原文、全面掌握悟原理、全面落实见行动上下功夫,通过驰而不息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 、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院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8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体学习31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人均4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6次,院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16次,更好的坚持了每周一次集体学习和“逢会必学”,做到了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坚持不懈把讲政治践行在检察履职和执法办案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州检察院党组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按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主动接受政治督察和工作检查,积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以更高站位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监督,把检察履职办案 “从政治上看”融为常态,努力实现检察履职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更优履职办案效果对标全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中贡献检察力量。一年来,县检察院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4次,报告每月工作计划11次,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情况8次,汇报有关工作情况15次;向州检察院党组报告重点工作10次,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次;接受地方党委、上级院工作督察、检查指导和观摩活动6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1次, 走访省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征询意见建议6人(次)。
注重在重要工作一线锤炼检察干警意志品质。 我院在积极抓检察干警政治思想学习教育全面提升的基础上,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在检察工作一线锤炼干警的政治定力和意志品质。在面对数次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院全体干警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在科学精准做好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7名院领导、48名检察干警携手同行,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隔离点、交通卡点、 责任社区、防控村社开展工作,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圆满完成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与各方力量一起,为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起了一道道安全防线,用勇毅、奉献和坚守,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人的忠诚和担当。
注重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主战场升华检察为民情怀。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中,我院抽调的4名驻村干警,24名包户长,加班加点,深入村社,围绕户情信息系统运行,紧扣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走访联系群众、掌握村情户情、环境卫生整治、“两金收缴” 、矛盾化解、完善数据台账资料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检察 “为民办实事”。一年来,检察干警人均为民办实事好事2.4件,检察干警成为帮扶群众的“贴心人”。
(二)聚焦中心工作,以更强担当服务大局
一年来,我们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立足“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以 “六项重点工作”为抓手,重担当、讲奉献,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坚决执行州检察院党组和县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强化与政法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扎实履行检察监督办案职责,紧握“刀把子”,依法、精准、公平、公正办好每一起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一年来,共受理审查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案件27人,提起公诉25人,公诉案件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保障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司法保护。我院持续聚焦“三农”,在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治理”中,办理涉农刑事犯罪案件3人,提起公诉3人,立案审查涉农公益诉讼12件,诉前程序办理7件,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了脱贫攻坚成色。
积极助力“蓝天、碧水、净土”守护。 我们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聚焦“三大攻坚战”,依托“保护母亲河”“蓝 天保卫战”和全省检察机关文物保护等专项活动,倾力倾心为生态环境领域提供有力司法保护。先后28次主动协同自然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到重点保护区域、绿色屏障一线和项目建设工地,摸排线索、调查取证。抽调20名干警,历时10余天,参与冶木河联合执法,使水污染问题及时根除;立案审查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10件,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危害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理案件2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 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0份,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行政,督促责任人承担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补偿责任。
全力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年来,我们积极开展检察干警联系企业活动,走访民企86家,发现涉企问题线索6条,办理涉企案件5件,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斗争。“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我们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 “扫黑除恶”斗争和防范养老诈骗专项活动2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开展宣传活动15次,坚持主攻方向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始终如一保持了“扫 黑除恶”“养老防诈”等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综合治理。一年来,我们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 (其中8件移送临夏市检察院办理,审查起诉1件 ) ,提前介入县监委办理案件3次;积极排查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召开刑事案件听证会25次,检察长主持听证会10次,刑事和解案件16 件, 民事和解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2份,采纳率100%,派员到县综治中心“集结号”参与矛盾争议案件调处工作,累计调处纠纷6件,均及时得到实质性化解和息诉罢访;积极配合政法各部门,开展线上线下诉讼活动,促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健康平稳运行,保障监管场所安全,促进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三)聚力履职尽责,以更实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立足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全面履职尽责,法律监督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一年来,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1件36人,批捕20件23人,不批准逮捕11件13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发出《不捕理由说明书》13份;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6件193人,起诉97件136人,不起诉39件50人,发出纠正违法书面意见4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27件158人,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30件,出庭支持公诉90件,提出量刑建议117人,法院采纳率为98%,提出抗诉1件。检委会讨论案件66件。累计将89名对象纳入社区矫正,联合司法局开展定期走访、回访考察,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全程”检察监督。强化驻所检察日常监督,组织 “三长”开展专项检查3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人,提出检察建议2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最高检“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工作要求。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一年来,我们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定开拓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之路,受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3件,支持起诉4件,民事执行监督2件,开展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法律监督1件,纠正法院审判程序违法1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3件。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我们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和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强化与政法各部门信访信息共享工作,使“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得到全面落实。一年来,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3件,其中审查办理刑事申诉2件,办理司法救助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余元,办理其他信访10件,接待来访群众51人(次),连续9年保持了检察环节未出现涉检上访案件。
(四)坚持守正创新,以更高标准推进检察改革
我们持续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聚焦难点堵点问题,务实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科学推进检察机制改革。一年来,我们立足改革,着力推进和完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办案组织、工作机制改革和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努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走出实质性一步,整合的“四部一室”部门负责人已任命上岗,部门间权责清晰,运行良好;新组建的9个检察官办案组织已全部配置完成,现有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全部按新的办案模式开展工作,有序运转;员额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办案主体地位明确,办案责任制得到切实贯彻;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政法大数据平台, 以 “案—件比” 等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和主要评价指标,奖惩考核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机制已建立并逐步完善;构建的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奖金分配发放衔接机制,在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激发内生动力方面效果很好。通过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整体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稳步实施检察监督管理改革。 一年来,我们狠抓监督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制度,聘请的19名听证员已参与案件听证工作,适格案件做到了“应听尽听”;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磨合运行良好; 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所有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全要素流转,办案效率得到提升;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监委衔接机制改革、捕诉一体化改革、公益诉讼改革正在按时间节点要求不断深化;检察机关“数字革命”和信息化改革已着手实施,以大数据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未来可期;“派驻+巡回”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前行。
(五)加强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抓班子带队伍
我们始终将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 “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注重干警政治素质和检察素养全面 提升。
持之以恒抓思想政治工作。一年来,我们始终将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认真制定学习 计划和学习方案,积极组织干警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和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在单位“微信公众号”推送、 转发有关学习文件材料400余篇,开辟专题活动板块6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会议4次,每月按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警示教育。通过抓政治思想教育,广大干警的政治思想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坚持不懈抓能动司法能力。在县委和州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优化了院党组配置,使党组7 人年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进一步优化;优化了对业务部室的管理,选配了部室主任,确定三名副检察长分管三个检察业务部门工作,形成 “三长”抓业务的良性格局;优化了院党支部架构,三名副检察长分别任三个党小组组长,促进 “党建+业务+队伍建设”融合发展,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 “从政治上看”成为常态,“雁阵效应”凸显。我们积极依托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党建网”“中检网”“检答网”各类网络培训和省、州检察院组织的培训、县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全体检察干警 “加油充电”,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努力提高能动检察司法能力和水平。
凝心聚力抓从严治检工作。我们着力于“两个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党组、党支部、部门负责人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责任书》细化责任清单和工作机制,以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以经常性纪律作风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保密纪律教育、办案纪律和检察职业纪律教育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我们着力于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警的监督管理做到了 “八小时”内外全覆盖、全天候。一年来,我院召开动员会、思想发动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座谈会8次,接受英模教育4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 8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2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次,开展检务督察26次,逐人逐级建立了廉政档案和“三个规定”台账。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耕主责主业,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才能体现检察工作的价值所在;必须始终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自觉接受监督,才能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才能确保新时代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一年来,XX县人民检察院为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与县委、县人大和全县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检察干警思想观念、司法理念和主观能动性发挥方面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尚有差距;二是服务大局成效与县委和县人大的期望、要求尚有差距;三是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开展的还不充分,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改革任重道远,“数字革命”和检察信息化起步较晚、步子迈的不大;五是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之处,制度机制建设和执法办案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尚需进一步强化。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奋力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引领, 以人民为中心,以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为XX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强化政治建设、提高责任担当。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全体检察干警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护航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履职能力,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检察工作目标,坚持重点抓、抓重点,将重点重心放在案件质效上,扑下身子促提升,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尽锐出战、奋楫笃行,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贡献检察力量。
(三)强化大局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要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要求,心无旁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要担当作为,积极服务企业合规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要能动履职,强化打击力度,依法保护XX绿水青山;要精准发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事”,守护好人民群众“脚 底下的安全”“舌尖上的安全” 、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权力运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强化自身建设,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自觉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严字当头,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纪法规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适应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在新征程上,我们将团结带领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扛责于肩、履职于行,真抓实干、砥砺奋进,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XX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踔厉奋发建设大美XX的关键之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提升。
(一)牢记国之大者,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
疫情防控冲在前。坚决听从县委县政府的命令,无论是核酸检测服务,还是小区静默管控,都能做到有序规范、令行禁止。累计核酸检测服务7万余人次、派驻集中隔离酒店4轮21人次、投身“两站一场”值守100余人次。特别是在赴佳木斯市抗疫中,经过24天艰苦奋战,实现了世水花园一期由“乱”向“治”到“稳”的跨越式转变,实现病例零新增、人员零感染,展示了攻坚克难、战无不胜的XX精神。
乡村振兴稳推进。驻村队员兢兢业业,凝聚合力,共同奋进。积极改善村两委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帮扶干警群策群力,为农户赠禽雏、赠秧苗,订单式回购,激活庭院经济,开源增收。先后进村入户800余人次,提供启动资金7000余元,为32人购买了“惠民保”。做好法律扶贫,坚持“应救尽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救助金额6.5万元。
文明创建争先锋。全院干警到包保路段、包保小区开展维护交通、维持秩序、清理垃圾、清除小广告累计700余人次。在保质保量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接待群众文明有礼。为处于抗疫艰难时期的汤原县检察院捐款6000元,新时代文明蔚然成风,2020年4月本院荣获第二十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二)突出主责主业,精准监督,践行检察使命
聚焦平安建设,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3件121人,审结83件12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0件77人,不批准逮捕23件4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14件321人,审结154件234人,经审查移送起诉135件208人,决定不起诉19件26人。其中受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8件11人;对涉轻罪未成年人不捕2人,不诉9人,开展帮教、心理疏导40人次。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35.83%,不诉率11.1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148件225人,适用率达96.15%。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2件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严格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8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突出保障民生福祉,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件5人,全力守护“舌尖上安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案件4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全力守护“钱袋子”安全。
聚焦平等主体,做强民事检察。用心用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共办理来信来访26件27人,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始终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零记录。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坚持精准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受理审查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3件,提请抗诉案件1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2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0件,类案监督3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依法为弱势群体遮风挡雨,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帮助12名农民工讨回辛苦钱28万余元。
聚焦法治建设,做实行政检察。争当普法教育践行者,在全县中小学,推出“开学第一课”,受教育师生数千人次,为建设“法治校园”提供检察助力。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11件;行政争议化解案件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7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8件;结合办案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
聚焦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5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6件。黑土地专项立案18件。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领域立案31件。收缴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900元,收缴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费36万余元。
(三)赓续凝心铸魂,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坚定立场,强化政治建检。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方方面面,持续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12次,召开中心组学习11次,“三会一课”43次,主题党日12次。运用“四个体系”,设置重点工作台账15项、综合性台账60项。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能动履职,深化体制改革。依托捕诉一体和提前介入机制,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有效地促进证据质量的提升。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努力提升司法办案质量。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内设机构整合、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创新实行员额检察官互补制和普通干警双岗制,检察官职业素养和检察能力明显提升。
严管厚爱,接受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打造拒腐蚀、防围猎的“铠甲”。下发督察通报6期,“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27人次,组织警示教育5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7项。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积极主动邀请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305份,在“两微一端一网” 发布信息429条,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37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荣获了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称号、两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推广的典型案例、抗诉了全市首例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无正当理由恶意上诉案并获改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授予集体嘉奖1项、个人嘉奖1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履职还不够充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不尽平衡;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检务保障能力、数字检察建设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目标,聚力高质量发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大美XX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讲政治顾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聚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各项工作,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监督、审判监督,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夯实队伍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加强统筹融合,扎实开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优化完善业绩考评,优化检察精准管理,不断加强检察政治建设、检察履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顾往昔踔厉奋发,向未来笃行不怠。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永葆初心,忠诚履职,为加快实现大美XX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更强的检察力量!
2022XX检察工作报告
2022年,XX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打造XX生态检察品牌,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为我市全面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提供法治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
主动跟进市委实施“一山两江”品牌战略、构建“一体两翼”发展格局、推动XX市-长XX保护开发区一体化协同发展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始终保持检察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步调一致。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坚决扛稳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治理各方面工作,有力推进平安XX建设。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0人、提起公诉888人。深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黑恶犯罪7人。
积极打造XX生态检察品牌。深入开展黑土地保护、长XX森林资源保护、松花江流域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4人。突出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建立“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协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2件,督促恢复林地耕地518亩、补种树木1792株、投放鱼苗4400余尾、追缴生态损害赔偿金37.7万元。
大力推进企业合规工作。会同市工商联等九家单位成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中心,组建第三方专业人员名录库。稳妥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5件,对合规整改经第三方评估合格的,依法不起诉2人。深入开展涉非公经济信访案件清理工作,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侵犯企业利益犯罪11人、提起公诉19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9件,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防范金融风险。江源区检察院办理的申某某洗钱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30余万元。与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等十家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制定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办案向有关金融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采纳率达100%。
全力抗击疫情。坚决贯彻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把抗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市两级院全体检察人员常态化下沉社区,积极开展核酸检测、“敲门行动”、卡点值守、物资配送等工作,先后派出62名检察人员驰援长春、抚松抗疫一线,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作为
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坚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侦查监督方面,会同公安机关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设,强化提前介入、沟通协商等工作,切实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推动完善监检衔接机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借助大数据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虚假诉讼线索31件,全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创新开展行政检察监督。通过对一起房屋征收补偿行政争议案件开展诉前化解工作,为沈白高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全市两级院办理的登记立案程序违法监督案、中止诉讼违法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积极开展强制隔离戒毒监督工作,会同市司法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文件,提出监督意见。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抗联斗争遗迹、红色遗址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靖宇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杨靖宇将军殉国地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精品案例。认真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与市邮政管理局加强沟通,督促多家快递网点对个人信息保护、执行安检制度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浑江区检察院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诉前磋商,督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落实。加强国有财产保护,认真办理涉税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案挽回国有财产损失480余万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保障民生中体现检察温度
认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积极开展“小案”攻坚行动。依法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375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起公诉56人,追赃挽损774万元。深入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聚焦楼顶“掉渣”、外墙“掉皮”、窨井盖缺失破损等“头顶上”“脚底下”安全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件。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6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件。集中排查“消”字号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将问题产品全部下架。针对部分生活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磋商解决,助力“三城”创建。推动解决小区内健身器材破损和超期使用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8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两级院首次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聘任听证员6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3人,全年听证760件,信访案件听证化解率达100%,促进了案结事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更加关注特殊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救助金40余万元。长白县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为留守儿童追回44万余元赔偿金。抚松县检察院帮助94名农民工成功讨薪90余万元。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抚松县检察院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跟踪帮教等措施,帮助5名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学,3人顺利就业。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进校园”工作模式,为中小学生录制法治网课、开启“云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办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填补了全省空白。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在勇于自我革命中锻造检察铁军
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坚持政治业务一起抓。积极投身“三城”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党建+公益诉讼”特色党支部,被省检察院评为“融+”党建十佳品牌。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江源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临江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省级文明窗口,全市有3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官。
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开展全员业务培训、检察官上讲台、岗位练兵等活动,在全省率先举办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开设周末“法考自习室”,开展全员考核,定期进行业务数据分析会商,促进反映检察办案质效的“案-件比”指标持续优化,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定期开展检查通报。建立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检会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深化问题整改。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交办案件以及政协委员提案。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98件次。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重大案件信息。积极为律师提供网上阅卷服务,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有15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省市表彰。
报告中写道: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深化XX生态检察品牌创建工作,切实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